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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單軌吊卡軌車齒軌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前檢查:
- 檢查車輛各部件是否完好,特別是剎車系統(tǒng)、導向輪和驅動裝置。
- 確認燃油或電力供應充足,無泄漏或異常。
- 檢視軌道狀況,確保無損壞、松動或障礙物。
2. 啟動與行駛:
- 按照規(guī)定程序啟動車輛,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 行駛時保持安全速度,注意前方視線,隨時準備應對突發(fā)情況。
- 在彎道、坡道或交叉口要減速慢行,確保控制得當。
3. 載物操作:
- 裝載貨物應均勻分布,不超過車輛額定載重。
- 確保貨物綁扎牢固,防止運輸過程中滑落。
- 起吊貨物時,操作員應站在安全位置,避免被貨物擠壓或撞擊。
4. 停車與關閉:
- 停車時選擇平坦安全地點,拉緊手剎,切斷電源或關閉發(fā)動機。
- 下車前確認周圍無其他工作人員或設備。
5. 維護與保養(yǎng):
- 定期進行車輛維護,如潤滑、清潔、緊固等。
-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上報并修復,不帶病運行。
-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單軌吊卡軌車齒軌車的操作行為,降低事故風險,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及設備的正常運轉。通過明確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時減少因操作不當導致的設備損壞和生產延誤,從而實現(xiàn)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注意事項
1. 操作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熟知設備性能和操作方法。
2. 遵守勞動保護規(guī)定,佩戴必要的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工作鞋、反光衣等。
3. 遇到緊急情況,立即按下緊急停車按鈕,必要時啟動應急預案。
4. 不得擅自修改或拆除安全裝置,確保其功能完整。
5. 保持通訊暢通,以便于應急響應和協(xié)調工作。
6. 遵守工作現(xiàn)場的規(guī)章制度,服從指揮,不私自行動。
以上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每位操作員的嚴格遵守,以確保單軌吊卡軌車齒軌車的安全運行,營造安全、有序的作業(yè)氛圍。
單軌吊卡軌車齒軌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 單軌吊、卡軌車、齒軌車的運行坡度、運行速度和載荷重量不得超過設計規(guī)定的數(shù)值,設備最突出部分與巷道之間以及對開列車最突出部分之間的間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19條、第20條的規(guī)定。
2. 卡軌車和齒軌車運行的軌道,應采用不小于22kg/m的鋼軌。軌道鋪設質量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 條的規(guī)定。運行區(qū)間內有斜坡的單軌吊和卡軌車的牽引鋼絲
繩的選用、試驗、檢查和報廢,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八章第三節(jié)的有關規(guī)定。
3. 單軌吊、卡軌車和齒軌車的牽引機車和驅動絞車,應具有可靠的制動系統(tǒng),其性能應滿足以下要求:
(1)保險制動和停車制動的制動力至少為額定牽引力的1.5~2倍;
(2)必須設有既可手動又能自動的保險閘。保險閘應具備以下性能:
①運行速度超過額定速度#!.時能自動施閘;
②施閘時的空動時間不大于0.7s;
③在最大載荷最大坡度上以最大設計速度向下運行時,制動距離應不超過相當于在這一速度下6s的行程;
④在最小載荷最大坡度上向上運行時,制動減速度不大于5m/s2。
(3)保險制動和停車制動裝置,應設計成失效安全型。
4. 在單軌吊、卡軌車和齒軌車的牽引機車或頭車上,必須裝設車燈和喇叭,列車尾部設有紅燈。在鋼絲繩牽引的單軌吊和卡軌車的運輸系統(tǒng)內,必須備有列車司機與牽
引絞車司機聯(lián)絡用的信號和通信裝置。
5. 新安設的單軌吊、卡軌車和齒軌車運輸系統(tǒng),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并發(fā)給合格證書后,方可投用。牽引機車和驅動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并持有合格證書,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