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1. 材料選擇:選用合格的鋼管、扣件、腳手板、安全網等材料,確保其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2. 構造設計:根據施工需求,合理設計里腳手架的結構,保證穩(wěn)定性與承載力。
3. 安裝流程:正確安裝立桿、橫桿、剪刀撐、掃地桿等,確保各部位連接牢固。
4. 檢查維護:定期進行檢查,及時修復損壞部件,保持腳手架的良好狀態(tài)。
5. 使用規(guī)定:禁止超載,嚴禁在腳手架上堆放過多材料,確保作業(yè)人員安全。
目的和意義
里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施工現(xiàn)場的腳手架搭建、使用和管理,降低安全事故風險,保障工人生命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通過嚴格執(zhí)行此規(guī)程,可以預防因腳手架不穩(wěn)定、材料破損等問題導致的墜落、坍塌等事故,同時也有助于提升工程項目的質量和整體形象。
注意事項
1. 搭建前,詳細閱讀施工圖紙,理解腳手架的結構和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2. 每根鋼管接頭應使用不少于兩個扣件緊固,防止滑脫。
3. 腳手架底部應設置掃地桿,并用回轉扣件固定,增強穩(wěn)定性。
4. 剪刀撐應從底到頂連續(xù)設置,角度保持45°-60°,確保腳手架整體穩(wěn)定。
5. 腳手架外側應掛設密目式安全網,防止物體墜落。
6. 每次作業(yè)后,清理腳手架上的雜物,避免積壓造成安全隱患。
7. 遇到惡劣天氣,如大風、暴雨等,應及時停止腳手架作業(yè),采取加固措施。
8. 對于高處作業(yè),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且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9. 非專業(yè)人員不得擅自拆改腳手架,如有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并由專業(yè)人員處理。
10. 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以上各項操作規(guī)程務必嚴格執(zhí)行,以確保里腳手架的安全使用,為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提供堅實保障。
里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里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滿堂紅腳手架
①承重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的縱、橫向間距不得大于1.5m??v向水平桿(順水桿)每步間距離不得大于1.4m橫桿間距不得超過750mm。腳手板應鋪平、鋪齊。立桿底部必須夯實并墊通板。
②裝修用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縱、橫向間距不得超過2m。靠墻的立桿應距墻面500~600mm,縱向水平桿每步間隔不得大于1.7m,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m搭設高度在6m以內的,可花鋪腳手板,兩塊板之間間距應小于200mm,板頭必須用12#鋼絲綁牢。搭設高度超過6m時,必須滿鋪腳手板。
③滿堂紅腳手架四角必須設抱角戧,戧桿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中間每4排立桿應搭設1個剪刀撐,一直到頂。每個2步,橫向相隔4根立桿必須設一道拉桿。
④封頂架子立桿,封頂處應設雙扣件,不得露出桿頭。運料應預留井口,井口四周應設2道護身欄桿,并加固定蓋板,下方搭設防護棚,上人孔洞口處應設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2)砌磚用金屬平臺架
①金屬平臺架用直徑50mm鋼管作支柱,用直徑20mm以上鋼筋焊接桁架。使用前必須逐個檢查焊縫的牢固和完整狀況,合格后方可拼裝。
安放金屬平臺架的地面與架腳接觸部分須墊50mm厚的腳手板。樓層上安放金屬平臺架,下層樓板底必須在跨中加頂支柱。
③平臺架上腳手板應鋪嚴,離墻空隙部分用腳手板鋪齊。
4每個平臺架使用載荷不得超過2000kg(600塊磚、兩桶砂漿)⑤幾個平臺架合并使用時,必須連接綁扎牢固。
第2篇 里腳手架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架子工搭設的結構用里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m,架子寬度不得小于1.3m。寬度大于1.7m時,必須加一排支柱。排木間距不得超過1m;
②順水桿每步高度(1.2m)應低于每步砌筑墻高度20cm;高度超過2m時,每步綁一道護身欄,墻外側離地面高度
超過3m時,應采取外防護措施;
③架子的盡端和墻角處應綁八字戧。剪刀撐和斜撐桿做法與結構外架子相同;
④里腳手架應搭設人行馬道或斜梯。斜梯寬度不得小于1m,踏步高度不得大于30cm,并至少設兩道護身欄。斜梯與
地面夾角不得大于60°。斜梯高度超過5時,需設休息平臺。
(2)裝修用里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立桿間距及下腳、順水桿間距、排木間距與裝修外架子規(guī)定相同;
②四面交圈架子,四角必須綁抱角戧桿,中間必須加剪刀撐。一面架子綁八字戧或剪刀撐和拋撐;
③距地面高度超過2m時,每步應綁兩道護身欄和高度18cm以上的擋腳板,應設有行人馬道或斜梯。
第3篇 里腳手架安全操作要點規(guī)程
里腳手架安全操作要點
1 滿堂紅腳手架(不含支模滿堂紅腳手架):
1.承重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的縱、橫向間距不得大于1.5m??v向水平桿(順水桿)每步間距離不得大于1.4m。檁桿間距不得超過750mm。腳手板應鋪嚴、鋪齊。立桿底部必須夯實,墊通板。
2.裝修用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縱、橫向間距不得超過2m??繅Φ牧U應距墻面500~600mm,縱向水平桿每步間隔不得大于1.7m,檁桿間距不得大于1m。搭設高度在6m以內的,可花鋪腳手板,兩塊板之間間距應小于200mm,板頭必須用12號鐵絲綁牢。搭設高度超過6m時,必須滿鋪腳手板。
3.滿堂紅腳手架四角必須設抱角戧,戧桿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中間每4排立桿應搭設1個剪刀撐,一直到頂。每隔兩步,橫向相隔4根立桿必須設一道拉桿。
4.封頂架子立桿,封頂處應設雙扣件,不得露出桿頭。運料應預留井口,井口四周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并加固定蓋板,下方搭設防護棚,上人孔洞口處應設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
2 砌磚用金屬平臺架:
1.金屬平臺架用直徑50mm鋼管作支柱,用直徑20mm以上鋼筋焊成桁架。使用前必須逐個檢查焊縫的牢固和完整狀況,合格后方可拼裝。
2.安放金屬平臺架地面與架腳接觸部分必須墊50mm厚的腳手板。樓層上安放金屬平臺架,下層樓板底必須在跨中加頂支柱。
3.平臺架上腳手板應鋪嚴,離墻空隙部分用腳手板鋪齊。
4.每個平臺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2000kg(600塊磚、兩桶砂漿)。
5.幾個平臺架合并使用時,必須連接綁扎牢固。
3 升降式金屬套管架:
1.金屬套管架使用前,必須檢查架子焊縫的牢固和插鐵零件的齊全。套管焊縫開裂或銹蝕損壞不得使用。
2.套管架應放平、墊穩(wěn)。在土地上安放套管架,應墊50mm厚的木板。
3.套管架間距,應根據各工種操作荷載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m為宜,最大間距不得大于2m。
4.需要升高一級時,必須將插鐵銷牢。插鐵銷釘直徑不得小于10mm。如需升高到2m時,必須在兩架之間綁一道斜撐拉牢,并加拋撐壓穩(wěn)。
第4篇 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外里腳手架
第1條 搭設或拆除腳手架必須根據專項施工方案,操作人員必須經專業(yè)訓練,考核合格后發(fā)給操作證,持證上崗操作。
第2條 鋼管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扣件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第3條 竹腳手架的立桿、頂撐、大橫桿、剪刀撐、支桿等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7.5厘米,小橫桿直徑不得小于9厘米。達不到要求的,立桿間距應縮小。青嫩、裂紋、白麻、蟲蛀的竹桿不得使用。
第4條 木腳手板應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寬度以20-30厘米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紋、破裂和大橫透節(jié)的不得使用。板的兩端8厘米處應用鍍鋅鐵絲箍繞2-3圈或用鐵皮釘牢。
第5條 竹片腳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須打緊。竹編腳手板必須牢固密實,四周必須用16#鐵絲綁扎。
第6條 腳手架的綁扎材料應采用8鍍鋅鐵絲或塑料蔑,其抗拉強度應達到規(guī)范要求。
第7條 鋼管腳手架的立桿應垂直穩(wěn)放在金屬底座或墊木上。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架子寬度不得大于12米,大橫桿應設四根,步高不大于1.8米。鋼管的立桿、大橫桿接頭應錯開,用扣件連接,擰緊螺栓,不準用鐵絲綁扎。
第8條 竹腳手架必須采用雙排腳手架,嚴禁搭設單排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2米,寬度不得大于回米,且應采用四根大橫桿。
第9條 竹立桿的搭接長度和大橫桿的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米。綁扎時小頭應壓在大頭上,綁扎不得少于三道。立桿、大橫桿、小橫桿相交時,應先綁兩根,再綁第三根,不得一扣綁三根。
第10條 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桿應設剪刀撐,與地面的夾角不得大于60度,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每二步四跨,腳手架必須同建筑物設連墻點,拉點應固定在立桿上,做到有拉有頂,拉頂同步。
第11條 主體施工時在施工層面及上下層三層滿鋪,裝修時外架腳手板必須從上而下滿鋪,且鋪搭面間隙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搭接應嚴密,架子在拐彎處應交叉搭接。腳手板墊平時應用木塊,且要釘牢,不得用磚墊。
第12條 翻腳手板必須兩個人由里向外按順序進行,在鋪第一塊或翻到最外一塊腳手板時,必須掛好安全帶。
第13條 斜道的鋪設寬度不得小于l.2米,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條間距不得大于30厘米。
第14條 腳手架的外側、斜道和平臺,必須綁l-1.2米高的護身欄桿和釘20-30厘米高的擋腳板,并滿掛安全防護立網。
第15條 砌筑用的里腳手架鋪設寬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應保持低于外墻20厘米,支架間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腳應有墊木塊,并支在能承重的結構上。搭設雙層架時,上下支架必須對齊,支架間應綁斜撐拉固,不準隨意搭設。
第16條 拆除腳手架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拆除腳手架時,必須有專人看管,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非工作人員不得人內。拆除連墻點前應先進行檢查,采取加固措施后,按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同時交叉作業(yè)。
第17條 拆除腳手架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桿子。
第18條 拆下的腳手桿、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繩等材料,嚴禁往下拋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