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安全規(guī)程:包括正確穿戴防護裝備,如絕緣鞋、安全帽、絕緣手套等。
2. 工具使用規(guī)程:正確使用電工工具,如鉗子、螺絲刀、電表等,并定期檢查其絕緣性能。
3. 電路接線規(guī)程:遵循電路圖進行接線,確保接線正確無誤,防止短路或接地故障。
4. 設備檢修規(guī)程:在設備檢修前斷開電源,使用驗電筆測試無電后進行作業(yè)。
5. 故障排查規(guī)程:按照故障現(xiàn)象、原因分析、解決措施的步驟進行。
6. 電氣火災應急預案:熟悉滅火器使用方法,了解電氣火災的應急處理流程。
目的和意義
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與執(zhí)行,旨在確保電工人員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防止電氣事故的發(fā)生,保障電力系統(tǒng)的穩(wěn)定運行。通過規(guī)范的操作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因操作不當導致的設備損壞和電力中斷,同時也有利于培養(yǎng)電工人員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標準化作業(yè)習慣,提升整個團隊的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
注意事項
1. 永遠將個人安全放在首位,遵守“先停電,后操作”的原則。
2. 不得擅自改動電氣線路,任何改動必須經專業(yè)人員評估和批準。
3. 在高壓環(huán)境中工作時,需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使用專用工具。
4. 檢查設備時,務必確保設備已完全斷電,避免觸電風險。
5. 保持工作場所整潔,避免工具、電線等雜物引發(fā)安全事故。
6. 掌握并理解電氣原理,遇到不熟悉的設備或系統(tǒng),應查閱相關資料或請教專業(yè)人士。
7. 緊急情況下,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報告上級和相關部門。
8. 定期參加安全培訓,更新知識,提升應對突發(fā)情況的能力。
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每位電工人員的嚴格遵守和持續(xù)改進,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電力系統(tǒng)的安全、高效運行,為生產和生活提供可靠的電力保障。
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車間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車間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1、維修電工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工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電工指導下從事有關維修實習工作。
2、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電氣設備防爆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3、必須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和電氣系統(tǒng)原理圖及各安全保護裝置的作用,會進行現(xiàn)場電氣設備操作,掌握電氣防、滅火知識。
二、安全規(guī)定
1、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工種崗位責任制,上班時不得干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2、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掛好停電牌,并采取防止自轉和自滑的措施。
3、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4、需要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進行操作停送電的檢修項目,停送電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 工作票制度,并設專人聯(lián)系停送電,嚴禁帶電作業(yè)。
5、無論高壓、低壓供電系統(tǒng)停電作業(yè),作業(yè)前必須掛 停電作業(yè)牌,并進行驗電、放電,接臨時地線等項安全措施。
6、在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未經驗明確實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準用手摸帶電體。
7、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lián)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嚴禁在他人停電作業(yè)的線路上或設備上擅自進行工作,需要時應另行辦理手續(xù)。
8、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領導批準。
三、操作準備
1、作業(yè)前對所用工具、儀表、保護用品進行認真檢查、調試,確保準確、安全、可靠。
2、檢修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yè)前要搞清整個供電系統(tǒng)各部的電壓等級,使用與電壓等級相符的合格的驗電筆時,要逐漸接近導體。
4、在進行定期檢修或大修設備前,應按照作業(yè)計劃,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四、正常操作
1、需要對6千伏以上高壓電氣設備檢修作業(yè)時,還必須遵守高壓設備作業(yè)規(guī)程。
2、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戴合格的絕緣手套、并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在停電后的開關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停電警示牌。
3、對所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按時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4、各種電氣安全保護裝置應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維修、試驗和整定。
5、對所維修的電氣設備應按規(guī)定進行巡回檢查,并注意各部溫度和有無異響,異味,異常震動。
6、注意各種儀表應指示準確(如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電度表等),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7、對高低壓開關的保護裝置應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整定。
8、注意檢查變壓器的聲響和溫度,變壓器上層油溫不應超過85c。
9、檢查電動機的運行情況,注意軸承溫度,線圈溫度,有無異響,異味等。
10、向電氣設備補充的絕緣油,應同原使用的絕緣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學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電氣耐壓強度,電氣設備絕緣油的更換和試驗要做好記錄(有特殊要求的電氣設備,按產品說明書執(zhí)行)。
11、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工作前,必須將該線路可能來電的所有開關刀閘全部拉開,并加絕緣隔板,掛好停電警示牌。經驗明無電后,對大地充分放電裝設接地線時,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接觸應良好,拆除地線順序相反。
12、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領導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13、經檢修負責人和操作監(jiān)護人共同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按操作順序進行送電。
14、對檢修后電氣設備,機械保護進行測試和聯(lián)合試驗,確保整個系統(tǒng)保護靈敏可靠。
五、收尾工作
1、設備檢修后在送電前要清點人員、工具、測試儀器、儀表和更換的材料、配件是否齊全。
2、對檢修作業(yè)場所進行清掃,搞好設備和場所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3、檢修后的設備狀況,要由檢修負責人向操作人員交待清楚,由檢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檢查驗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4、親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將檢修內容、處理結果及遺留問題與司機交待清楚,雙方簽字。
第2篇 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1、電工屬于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當?shù)貏趧硬块T統(tǒng)一考試合格后,核發(fā)全國統(tǒng)一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方準上崗作業(yè),并定期兩年復審一次。
2、電工作業(yè)必須兩人同時作業(yè),一人作業(yè),一人監(jiān)護。
3、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線路(設備)上工作時,必須將設備(線路)斷開電源,并對可能送電的部分及設備(線路),采取防止突然串電的措施,必要時應作短路線保護。
4、檢修電氣設備(線路)時,應先將電源切斷,(拉斷刀閘,取下保險)把配電箱鎖好,并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或派專人看護。
5、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存放在干燥、清潔的工具柜內,并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校驗,使用前,必須先檢查是否良好后,方可使用。
6、在帶電設備附近作業(yè),嚴禁使用鋼(卷)尺進行測量有關尺寸。
7、用錘子打接電極時,握錘的手不準戴手套,扶接地極的人應在側面,應用工具將接地極卡緊、穩(wěn)住,使用沖擊鉆、電鉆或釬子打砼眼或仰面打眼時,應戴防護鏡。
8、用感應法干燥電箱或變壓器時,其外殼應接地。
9、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機殼應有良好的接地,嚴禁將外殼接地線和工作零線擰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須使用二線帶地,三線帶地插座。
10、配線時,必須選用合適的剝線鉗口,不得損傷線芯,削線頭時,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勻。
11、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以大代小或用其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12、工作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由工作負責人根據(jù)要求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向全體人員進行布置,并明確分工,對于患有不適宜工作的疾病者,請長假復工者,缺乏經驗的工人及有思想情緒的人員,不能分配其重要技術工作和登高作業(yè)。
13、作業(yè)人員在工作前不許飲酒,工作中衣著必須穿戴整齊,精神集中,不準擅離職守。
第3篇 弱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63.1檢修及維護人員要熟悉所用設備的性能、原理,不要隨便拆修電器設備。使用噴燈應遵守噴燈安全操作規(guī)程。
63.2維修人員應做好值班監(jiān)視工作,經常巡視各種機件動作是否正常,定期測試,定期檢查。
63.3經常保持機房和機件設備的清潔。
63.4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嚴格遵守“高處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63.5在處理線路故障時,要注意弱電與強電交叉接觸處。如辨別不清時,應先驗電。
63.6總機電話間、機件室、電力室等嚴禁明火作業(yè)。易燃物品必須妥善保管。用汽油或酒精擦洗設備時,必須加入70%的四氯化碳。清洗時應戴上防毒面具。
63.7充電時應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
第4篇 地面6kv變電所變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變電工應具備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熟知變電所運行規(guī)程及設備完好標準。
2、變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3、變電工必須掌握供電系統(tǒng)運行情況和各饋出開關的負荷性質、容量和運行方式。
4、變電工應熟知變配電設備的特性、技術參數(shù)、結構和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
5、變電工必須掌握觸電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并具有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6、運行操作必須執(zhí)行兩票制和工作許可制。
7、變電工班前不準喝酒,班中不準脫崗、睡崗、串崗和做與專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接班工作:
變電工上崗后按照交接班制度進行接班,并做好記錄,交接班內容應包括:
1、前一個班發(fā)生過停送電的開關。
2、尚未結束的仍有人從事電氣作業(yè)的開關及作業(yè)聯(lián)系人。
3、因故障停止運行不準送電的開關。
4、調度指令和領導指示。
5、前一班中的異常情況和事故情況。
6、應急燈、常用工具和其它內容。
三、巡視:
1、接班后變電工進入工作崗位進行工作,按照巡視時間進行巡視。
2、巡回檢查時間一般每小時一次。
3、巡回檢查高壓設備時要保持安全距離。
4、巡回檢查內容應包括高壓開關、隔離開關、母線、電容器、所變及二次儀表、繼電保護裝置等附屬和其它變電所內設備。
5、霧天應檢查瓷瓶、母線等有無放電現(xiàn)象;雷雨天氣過后應檢查避雷器的動作情況。
四、操作:
㈠、倒閘操作:
1、倒閘操作必須根據(jù)調度和負責人的命令執(zhí)行,受命人復誦無誤后進行。倒閘操作時操作人要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只準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2、停電拉閘操作按照斷路器(開關)→負荷側隔離開關(下刀閘)→母線側隔離開關(上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順序與此相反。
⑴、待分、合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是否處在正常位置。
⑵、檢查負荷分配情況。
⑶、檢驗電壓,驗明線路是否帶電。
4、操作票應填寫下列內容:
⑴、應分、合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
⑵、應切換的保護回路。
⑷、應裝拆的接地線或接地開關。
⑸、應裝拆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
5、操作票應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字跡工整清晰。票面應清楚整潔,不得任意涂改。
6、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按操作票順序先在模擬圖板上模擬操作,無誤后經工作許可人或值班長審核簽字后再執(zhí)行。
7、操作時必須執(zhí)行監(jiān)護復誦制,按操作順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項在操作票上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后進行復查,無誤后向調度匯報。
8、操作中發(fā)生疑問時,應立即停止操作并向調度或值班負責人報告,弄清楚后再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
9、用絕緣棒分合開關或經傳動機構分合開關時,均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雷雨天氣禁止倒閘操作。
10、裝卸高壓熔斷器時,應戴護目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可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或絕緣臺上。
11、電氣設備停電后,即使是故障停電,在未拉開有關隔離開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柵欄,以防突然來電。
12、發(fā)生人身觸電及設備事故時,可不經許可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事后立即向調度和有關領導匯報。
13、操作票應先編號,按照編號順序使用。作廢的操作票要蓋“作廢”印章,已操作的操作票蓋“已執(zhí)行”印章,操作票保存三個月。
㈡、維護人員從事電氣作業(yè)或處理事故時,變電工應做如下工作:
1、停電:將檢修設備的高低壓側全部斷開,且有明顯的斷開點,開關的把手必須鎖住。
2、驗電:必須將符合電壓等級的驗電筆在有電的設備上驗電后,再對檢修設備的兩側分別驗電。
3、放電:驗明檢修的設備確無電壓后,裝設接地線,先接接地端,后將地線的另一端對檢修停電的設備進行放電,直至放盡電荷為止。
4、裝設接地線:使用符合規(guī)定的導線,裝設接地線時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
⑴、裝拆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
⑵、接地線接觸必須良好。
⑶、接地線禁止在三相上纏繞。
5、懸掛標志牌和裝設遮欄:
⑴、在合閘即可將電送到工作地點的開關操作手把上必須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必要時加鎖。
⑵、部分停電時安全距離小于規(guī)定距離的停電設備必須裝設臨時遮攔,并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志牌。
⑶、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標志牌。
五、其它操作:
1、變壓器送電前應檢查以下內容:
⑴、斷路器操作及跳閘機構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
⑵、隔離開關及母線應無異常。
⑶、變壓器瓷瓶應無裂紋、接地系統(tǒng)應完好,端子接線應緊固,油色、油標正常。
2、變壓器受電順序:
⑴、合上變壓器高壓側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觀察變壓器空載運行狀態(tài)。
⑵、合上變壓器低壓側的隔離開關及
斷路器。
3、變壓器停電順序:
⑴、拉開饋出線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⑵、拉開變壓器低壓側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⑶、拉開變壓器高壓側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4、切換電源的倒回路操作順序:
⑴、備用電源開關操作順序及跳閘機構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
⑵、合上備用電源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⑶、拉開原受入電源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5、倒變操作:
⑴、備用變壓器完好。
⑵、備用變壓器高低壓側開關及跳閘機構應完好。
⑶、合上備用變壓器高壓側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⑷、合上備用變壓器低壓側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⑸、觀察新投入運行變壓器與正在運行變壓器的負荷分配情況,新投入運行的變壓器應有電流指示,且與正在運行的變壓器的運行電流基本一致。
⑹、拉開運行變壓器低壓側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⑺、拉開運行變壓器高壓側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⑻、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時,應先排除故障源后,再進行倒變操作。
六、注意事項:
1、變電所有檢修任務或改變運行方式時,當班變電工必須記錄好。
2、變電所有操作任務時,當班變電工必須操作完畢,方可交接班,并向接班變電工交待清楚操作內容。
3、變電所事故處理過程中,發(fā)生事故的當班變電工必須待事故處理完畢,方準交接班,離開現(xiàn)場。
4、按要求及時、清晰、完整、正確地填寫好各種記錄,并將工具、記錄及其它用具擺放整齊。搞好所內文明衛(wèi)生。
運 行 規(guī) 程
運行規(guī)程是用來指導變、配電站所有一、二次設備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的準則,核心內容是運行方式的轉換及典型操作步驟的實施。其內容主要包括如下:
1、要求供電可靠、供電安全、保證供電質量、技術經濟合理。
2、供電范圍和正常運行方式
(1)供電范圍:全礦井上下供電及全礦地面生活區(qū)域供電。
(2)高壓開關幾種運行方式:
運行狀態(tài):電源側、負荷側隔離刀閘、斷路器都處于合閘狀態(tài),并懸掛“送電”警示牌;
檢修狀態(tài),斷路器、電源側,負荷側隔離刀閘都處于分閘位置,并驗電,放電,掛接地線,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警示牌;
熱備狀態(tài):電源側、負荷側隔離刀閘處于合閘狀態(tài),斷路器處于斷開位置,當另一路發(fā)生故障時,該回路隨時轉變?yōu)檫\行狀態(tài),掛“熱備用”標志牌;
冷備狀態(tài):電源、負荷側隔離刀閘及斷路器處于分閘狀態(tài),并掛“冷備用”標志牌。
3、典型操作步驟:
(1)線路的停送電操作:先合上母線側隔離開關,再合上線路側隔離開關,最后合上斷路器。停電操作則與送電操作順序相反;
(2)倒換電源操作:先合上熱備電源進線斷路器,檢查運行無誤后,將待停電源進線斷開;
解列操作:聯(lián)絡柜斷路器、電源側,負荷側隔離刀閘都處于分閘位置。
(3)變壓器操作:停電時應先拉開低壓側斷路器,后拉高壓側斷路器。送電的順序則相反。
4、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1) 在高壓設備上工作時必須遵守的事項
①填用工作票或口頭、電話命令。
②至少應有兩人一起工作。
③完成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2)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①工作票制度: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執(zhí)行。
②工作許可制度:工作許可人在布置完成施工現(xiàn)場安全措施后,應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xiàn)場逐項工作票上所要求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
③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監(jiān)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xiàn)場,對工作班人員的安全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動作。
④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工作間斷時,工作班人員應從工作現(xiàn)場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zhí)存,間斷后繼續(xù)工作,無需通過工作許可人。
(3)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①停電:將檢修設備的高低壓側全部斷開,且有明顯的斷開點,開關的把手必須鎖住。
②驗電: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停電設備進出線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認驗電器良好再進行,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③裝設接地線:當驗明設備確無電壓后,應立即將專用接地線接地,并使用此接地線在驗電處將檢修設備三相短接。
④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在停電的開關操作手把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
(4)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①事故處理時要冷靜、認真全面分析,正確判斷盡快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威脅,盡一切努力保證設備的繼續(xù)運行,首先確保變電站照明用電。
②事故后要做詳細記錄并及時報告調度及領導。
③處理事故時,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事故地點和控制室內,值班人員有權拒絕一切無關人員亂指揮和詢問。
5、緊急拉閘順序及調荷避峰措施
(1)為確保礦區(qū)電網(wǎng)的正常運行,特制定緊急拉閘序位及調荷避峰措施。
(2)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接緊急拉閘順序表進行拉閘:
① 上級變電所或調度下達限電指令時;
② 礦區(qū)電網(wǎng)出現(xiàn)異常情況需要限電時;
③ 礦區(qū)電網(wǎng)超過計劃用電,主管部門通知限電時;
(3)、緊急拉閘順序為:6109#(生活區(qū)照明) 6204#(機修廠變電亭) 6214#(支架檢修車間) 6202#(地磅房、塊煤廠) 6102#或6215#(三泵站)。
電氣事故處理規(guī)程
1、事故處理的主要任務
(1)盡量快速限制事故發(fā)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危險。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設備繼續(xù)運行
(3)盡量快速對已停電的設備恢復供電
2、事故處理的一般原則
(1)在值班人員負責管理范圍內設備發(fā)生事故時,值班人員必須遵照下列順序消除事故。
①根據(jù)設備的指示和設備的外部征象,判斷事故的全面情況。
②如果對人身和設備有威脅時,應立即設法解除這種威脅,并在必要時停止有關設備的運行。如果對人身和設備沒有威脅時,則應盡力設法保持和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應特別注意對未直接受到損害的設備進行隔離,保證它們正常運行。
③迅速進行檢查和試驗 判明事故的性質,地點及其范圍。
④主動將事故處理的每一個階段迅速正確地報告有關范圍。
⑤記錄并向上級領導匯報事故發(fā)生和處理的簡單經過(時間、地點、設備名稱、事故現(xiàn)場、事故性質)
(2)處理事故時,要沉著冷靜、迅速、正確,不應慌亂、匆忙或未經慎重考慮進行處理,以防事故擴大。
(3)如果在交接班過程中發(fā)生事故,應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人以助手身份協(xié)助處理,考慮到處理告一段落,方可進行交接班。
(4)凡不是參加處理事故的人員,禁止進入發(fā)生事故的地點。
(5)在處理事故時,發(fā)布操作命令的人與接受命令的值班負責人要相互熟悉,要執(zhí)行復誦制,如對命令不清楚或不了解,應問明白后再執(zhí)行。
(6)發(fā)令者和值班負責人雙方要直接聯(lián)系,不得經第三者傳達。
(7)值班負責人認為命令有錯誤,應予指出,當發(fā)令者確認自己的命令正確時,應責令值班負責人立即執(zhí)行。
(8)如果發(fā)令者的命令直接威脅人身或設備安全,則值班負責人應拒絕執(zhí)行,并把拒絕執(zhí)行的理由立即報告發(fā)令者的上級領導者,然后按上級領導者的指示執(zhí)行。
(9)處理事故的指揮者是唯一的發(fā)令人,參加事故處理的其他各級領導人可向指揮者提出意見和建議,但無權直接對值班人員發(fā)布命令。
(10)如果上級領導者認為處理事故的指揮者不能勝任工作時,可以解除其職務,并指定新的事故處理負責人。
(11)下列各項操作,可不待處理事故的指揮者的命令,而由值班人員親自執(zhí)行,但事后立即報告指揮者。
①將直接對人員有生命威脅的設備停電。
②將已損壞的設備隔離。
③運行中的設備有受損的威脅時,根據(jù)現(xiàn)場事故處理的規(guī)定加以隔離。
第5篇 綜掘維修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1、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獨立進行操作。
2、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防爆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
3、必須熟悉綜掘設備和電氣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具有熟練的維修保養(yǎng)以及故障處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礎知識。熟悉維修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設備分布、設備性能及電纜與設備的運行狀況。
4、必須清楚綜掘巷道、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jié)舛?,并熟悉出現(xiàn)事故時的停電順序和人員撤離路線 5、必須掌握現(xiàn)場電氣事故處理和觸電事故搶救的知識。
(二) 安全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停送電制度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2、必須隨身攜帶合格的驗電筆和常用工具、材料、停電警示牌及便攜式瓦斯監(jiān)測儀,并保持電工工具絕緣可靠。
3、在檢修、運輸和移動機械設備前,要注意觀察工作地點周圍環(huán)境和頂板支護情況,確認支護良好并找好退路,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嚴禁空頂作業(yè)。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設備時,應檢查和加固支架,防治倒棚傷人和損壞設備。
4、排出有威脅人身安全的機械故障或按規(guī)程規(guī)定需要監(jiān)護工作時,不得小于兩人。
5、所有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不論電壓高低,在檢修檢查和搬移前,必須首先切斷設備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yè)、帶電搬運和約時送電。
6、只有在瓦斯?jié)舛鹊陀?%的風流中,方可按停電順序停電,打開電氣設備的門(或蓋),經目視檢查正常后,再用電源電壓相符的驗電筆對各可能帶電或漏電部分進行驗電,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對地放電操作。
7、電氣設備停電檢修檢查時,必須將開關閉鎖,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無人值班的地方必須派專人看管好停電的開關,以防他人送電。環(huán)形供電和雙路供電的設備必須切斷所有相關電源,防治反供電。
8、當要對低壓電氣設備中接近電源的部分進行操作驗電時,應斷開上一級的開關,并對本臺電氣設備電源部分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操作。
9、電氣設備停電后,開始工作前,必須用與供電電壓相符的測電筆進行測試,確認無電壓后進行放電,放電完畢后開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噴出危險的巷道內打開設備蓋檢查時,必須切斷設備前級電源開關后再進行檢查。
11、綜掘工作面開關的停送電,必須執(zhí)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制度,不準他人送電。
12、一臺總開關向多臺設備或多地點供電時,停電檢修完畢,需要送電時,必須與所供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人員聯(lián)系好,確認所供范圍內無其他人員工作時,方準送電。
13、檢修檢查高壓電氣設備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檢查高壓設備時,必須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切斷前一級電源開關。
2、停電后,必須與所測試電壓相符的高壓測電筆進行測試。
3、確認提過停電后,必須進行放電,放電時應注意:
(1)放電前要進行瓦斯檢查。
(2)放電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或就在絕緣臺上進行放電。
(3)放電前,還必須先將接地線一端接到接地網(wǎng)(極)上,接地必須良好。
(4)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線放電。
4、放電后,再將檢修高壓設備的電源側接上短路接地線,方準開始工作。
第20條檢修中或檢修完成后需要試車時,應保證設備上無人工作,先進行點動試車,確認安全正常后方可進行正式試車或投入正常運行。
第21條再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1、測試儀表由專人攜帶或保管。
2、測量時,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3、測試地點瓦斯?jié)舛缺仨氃?%以下。
4、測試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后,必須將導體放電。
5、測試電子元件設備的絕緣電阻時,應按下電子插件。
6、測試儀表及其擋位應與被測電器相適應。
三、操作準備
第22條準備采區(qū)機電設備檢修、維護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測試儀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3條辦理計劃停電審批單、高壓停電工作票,與通風聯(lián)系安排瓦斯檢測事項。
第24條再工作地點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機電設備運行情況,設備故障的處理情況及遺留問題,設備檢修、維護情況和停送電等方面的情況,安排本班檢修、維修工作計劃。
四、 正常操作
第25條接班后對維護地區(qū)內機電設備的運行狀況、纜線吊掛及各種保護裝置和設施等進行巡檢,并做好記錄。
第26條巡檢中發(fā)現(xiàn)三大保護、報警裝置和帶式輸送機的各種保護裝置失靈、設備失爆,采掘和運輸設備、液壓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號不響,電話不通,電纜損傷,管路漏水等問題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問題處理不了時,必須停止運行,并向領導匯報。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第6篇 井下變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1050m變電所)
一、一般規(guī)定:
1、井下變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2、井下變電工必須掌握變電所供電系統(tǒng)圖及運行方式,了解變電所電源情況和各開關柜的負荷性質、容量、運行方式。
3、井下變電工必須熟悉變電所主要電氣設備的特性、構造、技術參數(shù)及工作原理并能熟練操作。每天定時試驗漏電保護裝置,并做詳細記錄。
4、變電所應有絕緣臺、絕緣手套、絕緣靴、高壓驗電器、接地線等安全用具,并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5、井下變電工必須掌握觸電急救法和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二、接班工作:
1、檢查電氣設備上一班的運行方式、操作情況、異常運行情況、設備缺陷和處理情況。
2、了解上一班發(fā)生的事故,不安全情況和處理經過。
3、閱讀上級指示、操作命令和有關記錄。
4、了解上一班內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上一班停電檢修的線路和有關設備的情況。
5、檢查通訊設備應保持完好。
6、清點工具、備件、安全用具、消防用品、圖紙和各種記錄本。
7、接班變電工應在上一班變電工完成倒閘操作或事故處理完畢,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后方可接班。
三、巡視:
變電工負責變電所內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應檢查以下內容:
1、電氣設備運行正常,有無異響及過熱現(xiàn)象。
2、電氣設備的外部接線及所內電纜懸掛應符合要求。
3、電纜頭無漏膠、滲油現(xiàn)象 。
6、儀表指示、信號指示應正常。
7、電氣設備接地線應良好。
8、繼電保護指示應正確。
四、操作:
變電工負責變電所內高、低壓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
1、停電操作:變電工接到停電指示或持有“高壓停電工作票”的作業(yè)人員及檢查人員的停電要求后,應核實要停電的開關,確認無誤后,做如下操作:
⑴、高壓開關停電操作。停電操作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操作高爆開關分閘按鈕,斷開真空斷路器,操作隔離手車手柄拉出隔離手車,并在手車手柄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
⑵、低壓饋電開關停電操作。在切斷開關后實行閉鎖,并在開關手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
2、送電操作:當變電工接到送電指示或原停送電聯(lián)系人要求送電時,應核實要送電的開關,確認無誤后,做如下操作:
⑴、高壓開關送電操作。取下停電標志牌,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將隔離手車推到位,操作真空斷路器合閘按鈕進行合閘送電。開關合閘后,要聽、看送電后的電氣開關有無異?,F(xiàn)象,如有異?,F(xiàn)象,立即切斷斷路器,并向調度及有關人員匯報。
⑵、低壓饋電開關送電操作。取下開關手柄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后解除閉鎖,操作手柄合上開關。開關合閘后,要聽、看送電后的電氣開關有無異?,F(xiàn)象,如有異?,F(xiàn)象,立即切斷開關,并向調度及有關人員匯報。同時,送電后觀看檢漏繼電器絕緣指示,當指針指示低于規(guī)定值時,必須立即切斷開關,責令作業(yè)人員進行處理并向調度及有關人員匯報。
五、其它注意事項:
1、在供電系統(tǒng)正常供電時,若開關突然跳閘,必須先向調度和有關人員匯報,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送電。
2、變電工必須隨時注意各開關的繼電保護、漏電保護的工作狀態(tài),當發(fā)生故障時,應及時向礦調度和車間領導匯報,并做好記錄。
3、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并懸掛“小心反送電“警告牌。
4、按要求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5、搞好所內文明衛(wèi)生。
第7篇 變電所操作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變電所的檢查和值班
1、值班電工不論對高、低壓設備帶電與否,都不能移開和越過遮欄。
2、電工不得打開配電板板門或開關蓋。
3、不能做其他任何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不能外出,更不能喝酒,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
4、平時應做好處理緊急事故需做好的相應安全措施。
5、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米以內,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米以內,須進入必須穿好絕緣鞋,戴好絕緣手套。
6、檢查各儀表是否正常運行,線路有無破裂或其他現(xiàn)象。
(二)操作
1、停電操作,應先拉開油開關,再拉負荷側和母線側刀閘開關。
2、送電操作,應先合上母線側和負荷側和負荷側的開關,再合上油開關。
3、倒閘操作必須要有兩人才能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其中對設備熟悉者應作監(jiān)護人。
4、凡遇到事故跳閘或緊急情況時,可由一人進行操作。
5、操作前應對設備名稱、編號和設備安裝位置有所了解,操作過程中,應認真執(zhí)行監(jiān)護復誦制。
6、必須按操作順序進行操作,每操作完一臺開關,應做好記錄,全部操作完后應進行復查。
7、如突然停電應拉開電源開關,有突然來電的可能性,在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
8、發(fā)生事故時,可以不經上級許可先拉有關設備的開關,事后再向領導匯報。
9、操作高壓設備時,必須有領導的命令,至少應有兩人以上,在做好安全和技術措施后才能一起操作。
10、安全技術措施為:斷開電源的,懸掛標志牌,設安全遮欄,驗電、掛接地線。
第8篇 外線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外線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1、本工種工作人員應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
2、具備必需的電工基本知識,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電業(yè)作業(yè)規(guī)程中的相關規(guī)定,掌握一般的操作技術,并熟悉電工器具和儀器、儀表的使用方法。
3、掌握電氣事故處理方法和緊急救護知識。
4、身體適應本工種工作,無影響本質工作的病癥。
5、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后,方可到現(xiàn)場從事指定的工作,不得單獨工作。
二、安全規(guī)定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在線路施工時,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著工作裝。
3、外線作業(yè)應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⑴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保險帶(對地3米以上為高空),蹬桿前應檢查蹬桿工具是否安全可靠,電桿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桿腐朽嚴重著,應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桿。
⑵新立的電桿,在基坑沒填平夯實以前不準上桿作業(yè)。
⑶保險帶應系在電桿或牢固的構件上,不得系在電桿端頭上。
⑷在有過往行人地斷時,應在施工桿(塔)周圍架設防護欄,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墜物傷人。
⑸桿塔施工時,嚴禁向上或向下拋扔物件。
⑹攀登桿塔時應檢查隨身物件,以防墜落。
⑺高空作業(yè)時,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墜落的措施,地面應有人監(jiān)護。
4、倒閘操作應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⑴倒閘操作必須填寫“倒閘操作票”,操作時使用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⑵倒閘操作應按順序逐項進行,操作完畢后,應進行復查。
⑶雷雨天氣時,一般不進行倒閘操作,必須操作時,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⑷在變壓器臺上操作時,應先拉開低壓開關,后停高壓斷路器,恢復時順序相反;停分支熔斷器時,應取下熔斷器熔體。
⑸發(fā)生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情況時,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開電源開關,但事后應立即向變(配)電所值班員及領導匯報。
5、高壓電氣設備維修作業(yè)應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⑴在變壓器、電容器臺上工作時,至少應由兩人進行。
⑵更換變壓器或調整相序后,應檢查電壓和相位是否正確。
⑶拉和高壓熔斷器,必須使用絕緣工具,不許赤手摘掛高壓熔斷器。
⑷變壓器臺上的預防性試驗工作應有莊人監(jiān)護。
⑸落地式變壓器臺,應設遮攔并加鎖。
⑹對停電的電容器或有電容的線路或設備,均應充分放電,對有靜電的設備,應接地線后才能接觸。放電時需用有限流電阻的專用放電棒,放電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經重復放電、驗電會方可開始工作。
6、掛接地線應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⑴線路經過確認無電壓后,各工作班(組)應立即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如有電壓感應到停電線路上時,應加掛接地線。
⑵同桿架設多層電力線路接地線時,應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下層后掛上層。
⑶掛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端。接地線連接要可靠,不準纏繞,拆接地線時程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時,工作人員應用絕緣棒或絕緣手套,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
⑷若桿塔無接地引下線時,可采用臨時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⑸接地線應有接地和短路導線構成的成套接地線。成套接地線必須采用多股軟銅線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嚴禁使用其它導線用作接地線和短路線。
7、銅導線與鋁導線連接處,必須使用銅鋁過渡線夾。
8、循線人員禁止攀登桿塔。
9、對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命令不應執(zhí)行,并向發(fā)令人說明理由,必要時報告上一級領導。
三、操作準備
1、施工前,工作負責人要向全體工作人員宣讀工作票,講清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
2、工作前要認真清點、檢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備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須完好、可靠。
3、指定專人負責聯(lián)系停送電、裝拆短路接地線,掛停電作業(yè)警示牌。由反送電可能的刀閘,加絕緣隔板。工作負責人在得到已停電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負責人進行驗電,在確認線路已停電無誤后,立即下令在作業(yè)區(qū)兩端裝設短路接地線,經安全負責人檢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方可發(fā)令開始作業(yè)。
4、新建高壓架空線路或拆除高壓架空線路,在施工前應根據(jù)新建高壓線路施工設計或拆除任務對以下情況進行一次實地勘查,并根據(jù)實地勘查情況編制作業(yè)計劃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準備工作。
⑴線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況。
⑵電桿(塔)、電纜(線)滾筒等物件的運輸路線、擬采用的運輸方式。
⑶沿途的施工障礙情況。
⑷施工線路與其它線路、設施等的跨越情況。
⑸待接入或待斷開處的供電線路情況。
⑹需要進行爆破施工,應按照規(guī)程要求對其爆破點及周圍環(huán)境進行認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應準備工作。
四、線路巡視
線路巡視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巡線工作應由有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巡線時必須由2人進行。觀察線路途徑地帶及周圍環(huán)境對線路的影響情況,用望遠鏡觀察架空線路及金具和桿塔頂部有無異?,F(xiàn)象。
2.巡線應驗線路外側進行。大風天氣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行進,以免觸及斷落的導線。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線路已停電,也應認為隨時有送電的可能。
3.巡線人員發(fā)現(xiàn)導線斷落地面或懸吊空中以及其它異常情況后,應設人監(jiān)護,防止行人靠近故障點20米以內,并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
五、線路檢修、維護
1.線路檢修維護工作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⑴線路停電檢修或在高低壓設備上工作,應填寫工作票并發(fā)作業(yè)牌。在高壓線路或設備上工作時,應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經主管科長或主管電氣技術人員審批后簽發(fā)給工作負責人,停電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將工作票交給變(配)電值班員。
⑵工作票簽發(fā)人應負下列責任:
④ 工作開始前向有關工作人員宣讀工作票;
⑤ 正確和安全的組織工作;
⑥ 指導工作人員遵守規(guī)程,執(zhí)行安全措施。
⑷工作負責人應由工作票書面指定的有實踐經驗的人擔任。
⑸在多路出現(xiàn)的工作地段檢修時,工作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指明帶電線路和停電線路,并做好監(jiān)護工作,防止誤蹬電桿。一般停電檢修時,互相之間應做好監(jiān)護工作。
⑹外線高空作業(yè)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有關高空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定。
⑺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檢查設備完好、地線收撤情況。人員、工具、材料應全部撤離現(xiàn)場,經檢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業(yè)牌。工作負責人與變(配)電所值班員聯(lián)系停、送電時,雙方要復誦無誤。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
⑻在變壓器臺上測量低壓電源時,可使用鉗型電流表。應注意不得觸及其他帶電部分,防止相互間短路。
⑼測量帶電線路導線的弛度、交叉跨越距離時,應使用測量儀器進行測量計算。嚴禁使用鋼卷尺、皮尺、線尺測量或拋掛絕緣繩的方法測量。
⑽測量電桿、變壓器臺、避雷器的接地電阻或解開及恢復接地引線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接觸與地斷開的接地線。解開地線時,應先解開導體端,后解開接地端,恢復時相反。
⑾砍伐靠近帶電線路的樹木時,不得蹬桿。樹木和繩索不得接觸導線。人和繩索應與導線保持安全距離,并系好保險帶
⑿為防止樹木(樹枝)倒落在導線上,應設法用繩索將樹木(樹枝)拉向遠離導線方向。繩索應有足夠長度,以免拉繩人被道路的樹木(樹技)砸傷。樹枝接觸高壓帶電導線時,嚴禁用手去取??臣舻臉渲﹄x帶電導線近時,若沒有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須申請停電后再進行操作。
⒀砍剪的樹木(樹枝)下面應的專人監(jiān)護,防止砸傷人。
⒁工作中遇有雷電或遠方雷鳴時,應立即停止工作。
六、線路施工
1.裝運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⑴裝運長、大件時,應遵守起重工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程。
⑵運輸前指定專人對運輸?shù)缆愤M行調查、以確定運輸路線。對易發(fā)生事故的坡路、彎路、冰雪路等處,應向運輸人員及司機交待清楚。
⑶裝運貨物,必須綁扎牢固。裝運重物或超高超長大件時,車廂內不準坐人,禁止客貨混裝。
⑷運輸及裝卸貨物,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運輸過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⑸用繩子牽引電桿及其他重物上坡時,必須將電桿及其他重物綁牢,繩子不得接觸地面。電桿兩側5米內不得有人。用專用運桿車運輸時,車廂兩旁不準坐人。
2.基礎施工
⑴挖掘松軟土質或流沙時,應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擋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項工作至少有兩人在一起操作。
⑵桿坑的邊緣不準放重物,以防壓塌基坑。坑深超過1.5米時應戴安全帽。
⑶巖石基礎打眼時,撐釬人應戴安全帽、手套、眼睛,打錘人不得帶手套,防止脫手傷人。
⑷同一地點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裝藥。
⑸放炮地點周圍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離時,應采取保護措施。
⑹土石方坑放炮前,應將工具材料全部撤離現(xiàn)場,所有工作人員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米,土坑100米,裸露藥包爆破300米以外隱蔽。如深孔加大藥量時,可適當增加安全距離。
⑺放炮人員應由專職工種或受過爆破專業(yè)培訓的人員擔任,并設專人監(jiān)護。采用電雷管放炮時,連線和放炮必須由同一人進行。
⑻雷管與導火索連接要緊密,禁止碰擊雷管部分。
⑼放炮員應根據(jù)導火索燃燒速度,確定其長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⑽往炮眼里裝藥時,必須用木棍搗實,不準使用釬子。
⑾放炮時遇有瞎炮時,需等待20分鐘后,再進行處理,可在孔內灌水使藥失效,輕輕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結束后。剩余雷管應當場銷毀或作妥善處理,嚴禁個人收藏。
⑿點炮人在同一地點不能同時點炮4個以上。必要時可集體連接導火索。在坑內點炮時,必須有撤離現(xiàn)場措施。
⒀不準在瞎炮處繼續(xù)打眼,重新打眼時,要在離開瞎炮處600毫米處與原炮眼平行打眼。
3、立桿、撤桿
⑴立桿、撤桿要有專人指揮。立撤桿前現(xiàn)場負責人向全班人員講明分工、立撤桿方法、注意事項,詳細說明指揮信號,并檢查工作人員熟悉信號程度。
⑵在居民區(qū)和交通道路上立、撤電桿時,應設專人看守。
⑶組立桿塔所用的地錨,根據(jù)不同的地質及受力情況加以確定,利用樹樁和大石塊代替地錨時,必須經現(xiàn)場負責人檢查后方可使用。
⑷起重桿塔應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當起立的桿塔稍離開地面時,起吊暫停,對各受力點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繼續(xù)起吊。
⑸起立桿塔前,應清理場地。主牽引地錨、桿塔中心、桅桿頂、尾繩應在一條直線上。
⑹桿塔起立過程中,除指揮人員和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撤出桿塔高度1.2倍以外。
⑺起立桿塔用的桅桿,應受立均勻,不得左右傾斜。
⑻桿塔起立過程中不準下坑找正,應暫停起立,可在地面進行進行清理或用繩索幫助找正,工作人員必須站在起立電桿的兩側,并有專人監(jiān)護。
⑼在起立過程中,不準攀登桿塔。當桿塔起立45°后,應減緩起立速度,注意拉緊各側拉繩。
⑽使用吊車立、撤電桿時,鋼絲繩套應應吊在電桿的適當位置,防止電桿突然傾倒,并在電桿上部兩側拴上拉繩,控制電桿擺動方向。
⑾在撤桿工作前,應先檢查桿根,采取防止倒桿措施,再拆除桿上導線。在挖坑前應先在電桿上部適當位置兩側綁好拉繩。
⑿已經立起的電桿,只有在桿基回土夯實、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桿及拉繩。
4、放線、撤線、緊線
⑴放線、撤線和緊線工作,均應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有統(tǒng)一信號,緊線工具及設備應保持性能良好。
⑵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
⑶放線要有專人領線,并時刻注意信號。放線用的滑車要固定牢固,轉動靈活,并設專人看守。
⑷工作人員應站在導線走向半徑外側,放線、緊線、緊線遇有故障時,及時發(fā)出信號。
⑸放、緊、撤線過程中,跨越架必須設專人看守,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發(fā)出過線信號。
⑹爆破壓接時,工作人員離開現(xiàn)場雷管開口端反向30米以外,一般在市區(qū)繁華地帶不準進行爆破壓接。
⑺跨越需停電的高壓線時,停電、驗電后掛地線,地線應在導線兩端分別掛起。
⑻搭跨架必須牢固,比新建線路的橫擔長3米,并和線路中心一致,跨高壓線路應可靠封頂。
⑼搭架用的繩索一般用耐磨的尼絨繩、棕繩或麻繩,一定要防止導線磨斷繩索。接近帶電體部分,禁止使用鐵線綁扎。
⑽在線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員應站在架子遠離電源的外側。
⑾跨越架與帶電體最小距離:
電壓等級 3—10千伏 35——110千伏
水平與垂直距離 1.0米 1.5—2.0米
對地線距離 0.5米
⑿搭跨越架時人身、工具材料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 1.0米
110千伏 1.5米
⒀跨越架與鐵路、公路、通訊線路、低壓線路的最小距離:
鐵路 公路 低壓通訊線路
水平 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七、收尾工作
1、每日下班后,工作負責人應詳細填寫工作記錄。
2、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與安全負責人一起,親自檢查線路施工地段的情況,組織清點人員、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線,經檢查正常后,工作負責人向變電站值班員匯報并聯(lián)系送電,待線路送電后,工作人員方可撤離現(xiàn)場。
第9篇 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值班人員為了掌握、監(jiān)視設備運轉情況,及時發(fā)現(xiàn)異常和缺陷,應對所轄一切電氣運轉設備至少巡回檢查二次。
2、如遇天氣變化,高峰負荷,設備異常等情況,要適當增加特巡。
3、主要巡視檢查維護項目:
(1)、變壓器、油色應透明不發(fā)黑,油面不過高過低,外殼無漏油現(xiàn)象和變形。
(2)、電氣設備有無異常音響、臭味、變色、過熱、冒煙等現(xiàn)象。
(3)、儀表、信號、指示燈、集控保護等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
(4)、變壓器、電動機、電纜、元件等按其運動規(guī)定巡視。
(5)、各設備保護接的是否完好。
(6)、各載流接頭(包括刀閘)有無發(fā)熱現(xiàn)象。
(7)、避雷裝置是否完好無缺。
(8)、每15天對電氣設備進行清掃,保持通風良好及工業(yè)衛(wèi)生。
4、變壓器運行規(guī)定:
(1)、上層油溫正常不得超過85℃,超過時應壓低負荷。
(3)、變壓器絕緣在運行期間激減30%以上時應停下大修。
(4)、變壓器檢修周期:小修(不抽心)一年一次;大修(抽心)五年一次。
(5)、變壓器高壓熔絲器應按下列規(guī)定:a、100kva以下變壓器為額定電流的1.20-2.00倍,b、100kva以上變壓器為定電流的1.2-1.5倍,c、繼電器保護值不應大于額定器額電流的1.2倍。
5、電動機運行規(guī)定:
(1)、定期檢查電動機的負荷、軸承溫度,大電流的出入口空氣溫度與鐵芯溫升。
(2)、電機操作,包括起動、停止及電機軸承溫升與負荷的經常監(jiān)視,應由該電機所帶設備操作工擔任,電器保全工應定期巡視。
(3)、電機長期停用(15天以上),在起動前除詳細檢查外部情況及周圍環(huán)境外,并測定絕緣電阻,其阻值不得低于0.5兆歐(380v電機)和1.8兆歐(6000v電機)。
(4)、電機及其啟動裝置的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
(5)、電機軸向溫度不得超過2-4毫米,空氣間隙相互差不得超過10%。
第10篇 監(jiān)測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熟悉我礦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負責管轄范圍內的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的調試、安裝、維護和校正工作。
二、班前準備
第2條 明確任務,根據(jù)要求確定安裝位置和電纜長度。
第3條 設備各部件應齊全、完整、電纜應無破口,相間絕緣及電纜導通應良好,并備足安裝用材料及工具。
四、井下安裝
第4條 設備搬運及安裝時要輕拿輕放,防止劇烈震動和沖擊。
第5條 敷設的電纜與動力動力電纜要分勾吊掛,不交叉,不纏繞,固定電纜用鉤懸掛,非固定電纜用皮帶或其他柔型材料懸掛,懸掛點間距3m。
第6條 敷設電纜要有一定的馳度,要求能在外力壓掛時自由墜落,電纜懸掛高度應高于礦車運輸機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側。
第7條 電纜之間,電纜和其他設備連接處必須使用與電器性能相符合的界線盒,電纜不得與水管或其他導電體接觸。
第8條 電纜進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和密封圈之間不得包扎其他物品,電纜護套應伸入器壁骨1.15mm,,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得超過電纜外徑的10%,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于5mm,腔內連體松緊適當。
第9條 傳感器或井下分站安設位置要符合有關規(guī)定,安裝完畢后,再檢查所有連線確認合格無誤后,方可送電,井下分站預熱15min后進行調試,一切正常后,接入報警和斷電控制,并檢查其可靠性,然后與井下連機,并檢查調整跟蹤精度。
五、井下維護
第10條 每周至少一次氣樣校對,確保傳感器的顯示數(shù)據(jù)準確、靈敏、可靠。
第11條 定期進行斷電實驗,確保瓦斯電閉鎖靈敏可靠。
第12條 采掘工作面迎頭傳感器位置應及時調整,距工作面距離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
第13條 瓦斯傳感器應懸掛在避開淋水,頂板破碎,有冒落危險地段,嚴禁將傳感器懸掛在風筒出口,或掛在幫上,傳感器距頂板距離不大于300mm,距巷幫不少于200mm。
第14條 定期更換傳感器的防塵裝置,清掃氣室內的污物,當載體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時,傳感器要上井維修。
第15條 排除故障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應首先檢查設備電源是否有電。
2、可用更換電路板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嚴禁帶電作業(yè),認真填寫故障處理記錄表。
第11篇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2條 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供電系統(tǒng)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掌握有關設備、儀器、儀表、工具和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按本規(guī)程要求進行充電作業(yè),并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
二、安全規(guī)定
第3條 對于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由經過專業(yè)培
訓并通過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第4條 配制硫酸電解液必須用純水或蒸餾水。
第5條 配制電解液時必須穿戴膠靴、橡膠圍裙、橡膠手套、護目眼鏡和口罩等防護用品。
第6條 在調合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倒水(以免硫酸飛濺,燙傷工作人員)。
第7條 配制酸性電解液,遇有電解液燙傷時,應先用5%的硫酸納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沖洗。
第8條 配制堿性電解液,如果皮膚沾有堿液時,應先用3%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沖洗。
第9條 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線及螺帽等。禁止將扳手等工具放在電池上。
第10條 堿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huán),酸性蓄電池使用6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并進行清洗,然后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第11條 每組電瓶使用達30個循環(huán)時,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均衡充電一次。
第12條 每周應測量一次泄漏電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第13條 每周必須檢查和調整每只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第14條 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第15條 在井下蓄電池充電室內測定電壓時,可使用普通型電壓表,但必須在揭開電池蓋10分鐘后進行。
第16條 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確保其完好、有效。
第17條 作業(yè)時應穿著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18條 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準備
第19條 認真檢查電壓表、點溫計、比重計及溫度計等檢測儀表,確保其靈敏可靠。
第20條 充電前必須先進行整體檢查:
1. 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志齊全。
2. 電池裝置的型號、額定工作電壓。
第21條 換電瓶箱時,必須把電機車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第22條 用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機車上的四個固定串銷,再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第23條 用吊車換電瓶時,應先檢查吊車起重鉤環(huán)、鋼絲繩、制動閘與電動按鈕,確認無誤再行起吊。吊車升起后,嚴禁人員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24條 充電工作開始前應先檢查充電機及充電機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準確后再行送電。
第25條 擦凈電池箱蓋上的灰塵、積水后打開電池箱,清洗干凈。
第26條 每次充電前都應對電源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27條 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子的連接是否牢固。
第28條 充電機電源的兩極不得接反(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
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負極)。
第29條 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
得用其它物品代用。
第30條 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臟物,打開全部電池旋塞。
四、正常操作
第31條 充電前應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記錄。然后啟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第32條 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比重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有異常情
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第33條 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guī)充電或快速充電,應按該產品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
執(zhí)行。
第34條 在有80%的單體電池電壓升至2.4伏時,方可改用第二階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細密強烈汽泡,而且達到2.5伏以上,電壓、比重穩(wěn)定3小時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第35條 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用蒸餾水(當大于1.270時)或比重為1.300的稀硫酸(當小于1.250時)調整;堿性為1.17~1.220。液面高出極板高度:酸性為10~20毫米,堿性為15~30毫米。
第36條 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得超過下列規(guī)定:合成堿電解液43℃;苛性納電解液35℃;硫酸電解液45℃。溫度超過時應立即停充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后再充。測量溫度時應不少于3塊電池。
第37條 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松動現(xiàn)象。
第38條 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凈。
第39條 監(jiān)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F(xiàn)象立即停充,
待處理后再充電。
第40條 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面、比重和溫度,并做好記錄。
第41條 充電完畢必須停止1~1.5小時,待冷卻后方可蓋上電池旋塞。擦凈注液口的酸堿跡,用清水沖刷后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栓。
五、收尾工作
第42條 每班工作結束后,須填寫有關記錄并打掃環(huán)境衛(wèi)生、整理好工具和儀表后,方可交接班。
第12篇 井下變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1186m、+1050m變電所)
一、一般規(guī)定:
1、井下變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2、井下變電工必須掌握變電所供電系統(tǒng)圖及運行方式,了解變電所電源情況和各開關柜的負荷性質、容量、運行方式。
3、井下變電工必須熟悉變電所主要電氣設備的特性、構造、技術參數(shù)及工作原理并能熟練操作。每天定時試驗漏電保護裝置,并做詳細記錄。
4、變電所應有絕緣臺、絕緣手套、絕緣靴、高壓驗電器、接地線等安全用具,并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5、井下變電工必須掌握觸電急救法和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二、接班工作:
1、檢查電氣設備上一班的運行方式、操作情況、異常運行情況、設備缺陷和處理情況。
2、了解上一班發(fā)生的事故,不安全情況和處理經過。
3、閱讀上級指示、操作命令和有關記錄。
4、了解上一班內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上一班停電檢修的線路和有關設備的情況。
5、檢查通訊設備應保持完好。
6、清點工具、備件、安全用具、消防用品、圖紙和各種記錄本。
7、接班變電工應在上一班變電工完成倒閘操作或事故處理完畢,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后方可接班。
三、巡視:
變電工負責變電所內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應檢查以下內容:
1、電氣設備運行正常,有無異響及過熱現(xiàn)象。
2、電氣設備的外部接線及所內電纜懸掛應符合要求。
3、電纜頭無漏膠、滲油現(xiàn)象 。
6、儀表指示、信號指示應正常。
7、電氣設備接地線應良好。
8、繼電保護指示應正確。
四、操作:
變電工負責變電所內高、低壓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
1、停電操作:變電工接到停電指示或持有“高壓停電工作票”的作業(yè)人員及檢查人員的停電要求后,應核實要停電的開關,確認無誤后,做如下操作:
⑴、高壓開關停電操作。停電操作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操作高爆開關分閘按鈕,斷開真空斷路器,操作隔離手車手柄拉出隔離手車,并在手車手柄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
⑵、低壓饋電開關停電操作。在切斷開關后實行閉鎖,并在開關手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
2、送電操作:當變電工接到送電指示或原停送電聯(lián)系人要求送電時,應核實要送電的開關,確認無誤后,做如下操作:
⑴、高壓開關送電操作。取下停電標志牌,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將隔離手車推到位,操作真空斷路器合閘按鈕進行合閘送電。開關合閘后,要聽、看送電后的電氣開關有無異?,F(xiàn)象,如有異?,F(xiàn)象,立即切斷斷路器,并向調度及有關人員匯報。
⑵、低壓饋電開關送電操作。取下開關手柄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后解除閉鎖,操作手柄合上開關。開關合閘后,要聽、看送電后的電氣開關有無異常現(xiàn)象,如有異?,F(xiàn)象,立即切斷開關,并向調度及有關人員匯報。同時,送電后觀看檢漏繼電器絕緣指示,當指針指示低于規(guī)定值時,必須立即切斷開關,責令作業(yè)人員進行處理并向調度及有關人員匯報。
五、其它注意事項:
1、在供電系統(tǒng)正常供電時,若開關突然跳閘,必須先向調度和有關人員匯報,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送電。
2、變電工必須隨時注意各開關的繼電保護、漏電保護的工作狀態(tài),當發(fā)生故障時,應及時向礦調度和車間領導匯報,并做好記錄。
3、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并懸掛“小心反送電“警告牌。
4、按要求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5、搞好所內文明衛(wèi)生。
第13篇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l條 維修電工必須熟練掌握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和電氣系統(tǒng)原理圖和各安全保護裝置的作用。能獨立工作,并經考試取得合格證。
第2條 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獨立從事電氣維修工作。學徒工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電工指導下從事有關電氣維修實習工作。
第3條 對設備維護檢修后,應接受司機及有關負責人的驗收。
第4條 維修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和電氣有關作業(yè)規(guī)程。
第5條 維修電工應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設備操作規(guī)程。
第6條 檢修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
準》的有關規(guī)定。
第7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不得干與本職無關的工作。
二、作業(yè)前準備
第8條 作業(yè)前對所用工具、儀表、保護用品認真檢查、調試,確保準確、安全、可靠。
熟練掌握所進行設備檢修的內容,檢修工藝及
達到《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措施。
第10條 需要變電所或配電所進行操作停送電的檢修項目,停送電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電工作票”制度,并設專人聯(lián)系停送電,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11條 無論高壓、低壓供電系統(tǒng)停電作業(yè),作業(yè)前必須掛“停電作業(yè)”牌,并進行驗電、放電,接臨時地線等項安全措施。
第12條 作業(yè)前要搞清整個供電系統(tǒng)各部的電壓等級,使用驗電筆時,要逐漸接近導體。
三、維修作業(yè)
第13條 作業(yè)維修人員在電氣設備維修作業(yè)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條 在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未經驗明確實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在末做好
安全措施前,不準用手摸帶電體。
第15條 需要對6干伏以上高壓電氣設備檢修作業(yè)時,還必須遵守“高壓設備作業(yè)規(guī)程”。
第16條 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必戴合格的絕緣手套、并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在停電后的開關上,掛上“停電作業(yè),禁止合閘”的停電警示牌。
第l7條 按時對所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第18條 各種電氣安全保護裝置應按規(guī)定定期維修、試驗和整定。
第19條 對所維修的電氣設備應按規(guī)定進行巡回檢查,并注意各部溫度和有無異響,異味,異常震動。
第20條 注意各種儀表應指示準確(如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電度表等)。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21條 對高低壓開關的過電流保護裝置應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整定。
第22條 注意檢查變壓器的聲響和溫度,變壓器上層油溫不應超過85℃。
第23條 檢查電動機的運行情況,注意軸承溫度,線圈溫度,有無異響,異味等。
第24條 對提升機的保護裝置,松繩保護、過卷開關、限速保護、減速點、后備保護等及各項機電閉鎖功能應定期檢查試驗,并保證動作靈敏可靠。
第25條 向電氣設備補充的絕緣油,應同原使用的絕緣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學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電氣耐壓強度,電氣設備絕緣油的更換和試驗要做好記錄。
第26條 檢查、檢修或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
掛好停電牌,并采取防止自轉和自滑的措施。
第27條 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工作前,必須將該線路可能來電的所有開關刀閘全部拉開,并加絕緣隔板,掛好停電警示牌。經驗明無電后,對大地充分放電裝設接地線時,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接觸應良好,拆除地線順序相反。
第28條 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9條 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領導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第30條 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寸,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領導批準。
第31條 經檢修負責人和操作監(jiān)護人共同確認無問題
后,方可按操作順序進行送電。
第32條 對檢修后電氣設備,機械保護進行測試和聯(lián)合試驗,確保整個系統(tǒng)保護靈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第33條 設備檢修后在送電前要清點人員、工具、測試儀器、儀表和更換的材料、配件是否齊全。
第34條 對檢修作業(yè)場所進行清掃,搞好設備和場所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35條 檢修后的設備狀況,要由檢修負責人向操作人員交待清楚。由檢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檢查驗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36條 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將檢修內容、處理結果及遺留問題與司機交待清楚,雙方簽字。
第14篇 井下變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1160m變電所
一、一般規(guī)定:
1、井下變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2、井下變電工必須掌握變電所供電系統(tǒng)圖及運行方式,了解變電所電源情況和各開關柜的負荷性質、容量、運行方式。
3、變電工必須熟悉變電所主要電氣設備的構造、特性、技術參數(shù)及工作原理并能熟練操作。每天定時試驗漏電保護裝置,并做詳細記錄。
4、變電所應有絕緣臺、絕緣手套、絕緣靴、高壓驗電器、接地線等安全用具,并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5、變電工必須掌握觸電急救法和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二、接班工作:
1、檢查電氣設備上一班的運行方式、操作情況、異常運行情況、設備缺陷和處理情況。
2、了解上一班發(fā)生的事故,不安全情況和處理經過。
3、閱讀上級指示、操作命令和有關記錄。
4、了解上一班內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上一班停電檢修的線路和有關設備的情況。
5、檢查通訊設備應保持完好。
6、清點工具、備件、安全用具、消防用品、圖紙和各種記錄本。
7、接班變電工應在上一班變電工完成倒閘操作或事故處理完畢,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后方可接班。
三、巡視:
值班變電工負責變電所內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應檢查以下內容:
1、電氣設備運行正常,有無異響及過熱現(xiàn)象。
2、電氣設備的外部接線及所內電纜懸掛應符合要求。
3、電纜頭無漏膠、滲油現(xiàn)象。
6、儀表指示、信號指示應正常。
7、電氣設備接地線應良好。
8、繼電保護指示應正確。
四、操作:
值班變電工負責變電所內高、低壓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
1、停電操作:值班人員接到停電指示或持有“高壓停電工作票”的作業(yè)人員及檢查人員的停電要求后,應核實要停電的開關,確認無誤后,做如下操作:
⑴、高壓開關停電操作。停電操作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操作高壓開關手柄,斷開真空斷路器,操作隔離手車手柄退出隔離手車,并在手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
⑵、低壓饋電開關停電操作。切斷開關后實行閉鎖,并在開關手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
2、送電操作:當值班人員接到送電指示或原停送電聯(lián)系人要求送電時,應核實要送電的開關,確認無誤后,做如下操作:
⑴、高壓開關送電操作。取下停電標志牌,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將隔離開關推到位,操作真空斷路器手柄進行合閘送電。開關合閘后,要聽、看送電后的電氣開關有無異?,F(xiàn)象,如有異常現(xiàn)象,立即切斷斷路器,并向礦調度及有關領導匯報。
⑵、低壓饋電開關送電操作。取下開關手柄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后解除閉鎖,操作手柄合上開關。開關合閘后,要聽、看送電后的電氣開關有無異?,F(xiàn)象,如有異?,F(xiàn)象,立即切斷開關,并向礦調度及有關領導匯報。同時,送電后觀看檢漏繼電器絕緣指示,當指針指示低于規(guī)定值時,必須立即切斷開關,責令作業(yè)人員進行處理并向調度及有關領導匯報。
五、其它注意事項:
1、在供電系統(tǒng)正常供電時,若開關突然跳閘,必須先向調度和有關人員匯報,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送電。
2、變電工必須隨時注意各開關的繼電保護、漏電保護工作狀態(tài),當發(fā)生故障時及時向調度和有關領導匯報,并做好記錄。
3、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開關上掛“小心反送電”警告牌。
4、按要求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5、搞好所內文明衛(wèi)生。
第15篇 外線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二)
第13條 外線高空作業(yè)
1.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保險帶(對地3米以上為高空),登桿前應檢查登桿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桿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桿腐朽嚴重者,應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登桿。
2.新立的電桿,在基坑沒有填平夯;實以前不準上桿作業(yè)。
3.保險帶應系在電桿或牢固的構件上,不得系在電桿端頭上。
第14條 高低壓電氣設備維修作業(yè)
1.在變壓器、電容器臺上工作時,至少應由兩人進行。
2.更換變壓器或調整相序后,應檢查電壓和相位是否正確。
3.拉合高低壓熔斷器,必須使用絕緣工具,不許赤手摘掛高壓熔斷器。
4.變壓器臺上的預防性試驗工作應有專人監(jiān)護。
5.落地式變壓器臺,應設遮欄并加鎖。
6.在停電的電容器臺上,應放電后再開始工作。
第15條 線路施工與運輸
1.運輸長、大件時,應參照起重工操作規(guī)程。
2.運輸前指定專人對運輸?shù)缆愤M行調查,以確定運輸路線。對易發(fā)生事故的坡路,彎路、冰雪路等處,應向運輸人員及司機交待清楚。
3.裝運貨物,必須綁扎牢固。裝運重物或超高超長大件時,車箱內不準坐人,禁止客貨混裝。
4.運輸及裝卸貨物,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運輸過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繩子牽引電桿及其它重物上坡時,必須將電桿及其它重物綁牢,繩子不得觸磨地面。電桿兩側5米內不得有人。用專用運桿車運輸時,車廂兩旁不準坐人。
第16條 基礎施工
1.挖掘松軟土質或流沙時,應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擋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項工作至少有兩人在一起操作。
2.桿坑的邊緣不準堆放重物,以防壓塌基坑??由畛^1.5米時應戴安全帽。
3.巖石基礎打眼時,掌釬人應戴安全帽,手套、眼鏡,打錘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脫手傷人。
4.同一地點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裝藥。
5.放炮地點周圍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離時,應采取保護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應將工具材料全部撤離現(xiàn)場,所有
工作人員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100米,土坑50米以外隱蔽。如深孔加大藥量時,可適當增加安全距離。
7.放炮人員應由專職工種或受過爆破專業(yè)培訓的人員擔任,并設專人監(jiān)護。采用電雷管放炮時,連線與放炮必須由同一人進行。
8.雷管與導火索連接要緊密,禁止碰擊雷管部分。
9.放炮人員應根據(jù)導火索燃燒速度,確定其長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0.往炮眼內裝藥時,必須使用木棍夯實,不準使用釬子。
11.放炮時遇有瞎炮時,需等待20分鐘后,再進行處理,可在孔內灌水使炸藥失效,輕輕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結束后,剩余雷管應當場銷毀或作妥善處理,嚴禁個人收藏。
12.點炮人在同一地點不能同時點炮4個以上,必要時可集體連接導火索。在坑內點炮時,須有撤離現(xiàn)場措施。
13.不準在瞎炮處繼續(xù)打眼。重新打眼時要離開瞎炮處600毫米以外。
第17條 立桿、撤桿
1.立桿、撤桿要有專人指揮。立、撤桿前現(xiàn)場負責入向全班人員講明分工、立撤桿方法、注意事項,詳細說明指揮信號,并檢查工作人員熟悉信號程度。
2.在居民區(qū)和交通道路上立、撤電桿時,應設專人看守。
3.組立桿塔所設的地錨,根據(jù)不同的地質及受力情況加
以確定,利用樹樁和大石塊代替地錨時,必須經現(xiàn)場負責人
檢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桿塔應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當起立的桿塔稍離開地面時,起吊暫停,對各受力點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繼續(xù)起吊。
5.起立桿塔前,應清理場地。主牽引地錨、桿塔中心、桅桿頂、尾繩應在一條直線上。
6.桿塔起立過程中,除指揮人員和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律撤出桿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桿塔用的桅桿,應受力均勻,不得左右傾斜。
8.桿塔起立過程中,不準下坑找正,如要下坑,應暫停起立。工作人員必須站在起立電桿的兩側,并有專人監(jiān)護。
9.在起立過程中,不準攀登桿塔。當桿塔起立60°后,應
減緩速度,注意各側拉繩。
10.使用吊車立、撤電桿時,鋼絲繩套應吊在電桿的適當位置,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11.在撤桿工作中,拆除桿上導線前,應先檢查桿根,采取防止倒桿措施。在挖坑前應先綁好拉繩。
12. 已經立起的電桿,只有在桿基回土夯實、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桿及拉繩。桿下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
第18條 放線、撤線、緊線
1.放線、撤線和緊線工作,均應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有統(tǒng)一信號,緊線工具及設備應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
3.放線要有專人領線,并時刻注意信號。放線用的滑車要轉動靈活。放線軸應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設專人看守。
4.放線、緊線遇有障礙時,工作人員應站在導線外側,并發(fā)出信號。
5.放、緊,撤線過程中,跨越架必須設專人看守,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發(fā)出停止過線信號。
6.爆破壓接時,工作人員離開現(xiàn)場30米以外,一般在市區(qū)繁華地帶不準爆破壓接。
7.跨越需停電的高壓線時,停電后驗電掛地線,地線應在導線兩端分別掛起。
8.搭跨架必須牢固,比新建線路的橫擔長3米,并和線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壓線路應可靠封頂。
9.搭架用的繩索一般用麻繩和棕繩,但要防止導線磨斷繩索。接近帶電體部分,禁止使用鐵線綁扎。
10.在帶電線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員應站在架子外側。
11.跨越架與帶電體最小距離:
電壓等級 3~10千伏、35~110千伏
水平與垂直距離 1.0米、1.5―2.0米
對地線距離 0.5米
12.搭跨越架時人身、工具材料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1.0米
110千伏 1.5米
13.跨越架與鐵路、公路,通訊線路、低壓線路的距離:
鐵路 公路 低壓通訊線
水平 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第19條 掛接地線
1.線路經過驗電確認無電壓后,各工作班(組)應立即
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如有電壓感應到停電線路上時,應加掛接地線。
2.同桿架設多層電力線路接地線時,應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下層后掛上層。
3.掛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端。接地線連接要可靠,不準纏繞,拆接地線時程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絕緣棒或絕緣手套,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
4,若桿塔無接地引下線時,可采用臨時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線應有接地和短路導線構成的成套接地線。成套接地線必須采用多股軟銅線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嚴禁使用其他導線用作接地線和短路線。
6.帶電作業(yè)的有關操作規(guī)定,按水利電力部頒發(fā)的《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各項規(guī)定執(zhí)行。
7.銅導線與鋁導線連接處,必須使用銅鋁過渡線夾。
四、收尾工作
第20條 每日下班后,工作負責人應詳細填寫工作記錄。
第2l條 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與安全負責人一起,親自檢查線路施工地段的情況,組織清點人員、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線,經檢查正常后,工作負責人向調度匯報并聯(lián)系送電,待線路正常送電后,工作人員方可撤離現(xiàn)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