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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匯編(3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10

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

內容

1. 安全準備

- 在開始疏浚與吹填工程前,務必進行風險評估,識別潛在的安全隱患。

- 確保所有工作人員熟悉工作流程、安全規(guī)定及應急措施,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

- 檢查設備,包括疏浚船、輸送管道、挖掘機等,確保其處于良好運行狀態(tài)。

2. 工作現(xiàn)場管理

- 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限制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域。

- 工作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定期報告工作進度及安全狀況。

- 定期清理施工現(xiàn)場,防止堆積物造成滑倒或絆倒風險。

3. 設備操作

- 操作疏浚設備時,必須穿戴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耳塞和防護鞋。

- 遵守操作手冊,禁止超負荷工作或違反安全規(guī)程。

- 在啟動和停止設備時,確保周圍無人,避免意外傷害。

4. 吹填作業(yè)

- 吹填過程中,密切關注土質變化,防止沉降或滑坡。

- 控制吹填速度,避免對周邊環(huán)境造成過度擾動。

- 定期檢查輸送管道,防止泄漏或堵塞。

5. 應急響應

- 制定詳細應急預案,包括火災、設備故障、人員受傷等情況。

- 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 確?,F(xiàn)場配備充足的急救設備和人員,以快速響應事故。

標準

1. 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法規(guī),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水上水下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guī)定》。

2. 遵循行業(yè)最佳實踐,如iso 45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

3. 實施持續(xù)改進,定期評估安全績效,及時調整安全政策和程序。

考試題及答案

1. 問:疏浚作業(yè)前應進行哪項準備工作?

答:進行風險評估,識別潛在的安全隱患,并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2. 問:疏浚設備操作時應如何保障個人安全?

答:應穿戴防護裝備,遵守操作手冊,確保啟動和停止設備時周圍無人。

3. 問:吹填作業(yè)中如何防止對周邊環(huán)境的過度擾動?

答:應控制吹填速度,密切關注土質變化,定期檢查輸送管道。

4. 問: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規(guī)程的制定應參考哪些法規(guī)?

答:應參考《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水上水下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

5. 問:發(fā)生事故時,如何確保快速響應?

答:需制定詳細應急預案,進行應急演練,確?,F(xiàn)場有充足的急救設備和人員。

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基本規(guī)定

1.1 在通航航道內從事疏渡、吹填作業(yè).應在開工前與航政管理(海事)部門取得聯(lián)系,及時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活動許可證》并發(fā)布靛道施工公告。

1.2 施工船舶應取得合法的船舶證書和適航證書,并獲得安全簽證。

1.3 所有船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和學習,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船舶設備操作與維護規(guī)程;熟悉船舶各類信號的意義并能正確發(fā)布各類信號;熟悉并掌握應急救援預囊、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工器具的使用。

1.4 船員應按規(guī)定取得相應的船員服務簿和任職資格證書。

1.5.施工前應對作業(yè)區(qū)內水上、水下地形及障礙物進行全面調查,包括電力線路、通訊電纜、光纜、各類管道、構麓物、污染物、爆炸物、沉船等,查明位置和主管單位,并聯(lián)系處理解決。

1.6 施工時按規(guī)定設置警示標志:白天作業(yè).在通航-倒懸掛黑色錨球一個,在不通航一側懸掛黑色十字架一個;夜聞作業(yè),在通航-側懸掛白光環(huán)照燈一盞,在不通航一側懸掛紅光環(huán)照燈一盞。

1.7 陸地排泥場圍堰與退水口修筑必須穩(wěn)固、不透水,并在整個施工期間設專人進行巡視、維護。水上拋泥區(qū)未深應滿足船舶航行、卸泥、調頭需要,防止船舶擱淺。

1.8 絞吸式挖泥船伸出的排泥管線(含潛管)的頭、尾歿每間隔50m位置應顯示白色環(huán)照燈一盞。

1.9 自航武挖泥船作業(yè)時,除顯示機動船在航號燈外,還應白天懸掛圓球、菱形、圓球號型各一個,夜間設置紅、白、紅光環(huán)照燈各一盞。

1.io 拖輪拖帶泥駁作業(yè)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guī)則》分別在拖輪、泥駁規(guī)定位置顯示號燈和在航標志。

1.11 施工船舶應配置消防1救生、防撞、堵漏等應急搶險器材和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之處于適用狀態(tài);船隊應編制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應急部署表,應定期組織應急救援,不同用途在船體適合部位明示張貼警示標志和放置位置分布圖。

1.12 跨航道進行施工作業(yè)應得到海事部門同意,并采用水下潛管方式敷設排泥管線;施工中隨時注意過往船只航行安全,需要時應請海事部門進行水上交通管制。

1.13 同一施工區(qū)內有兩艘以上挖泥船同時作業(yè)時,船體、管線彼此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1.14 沿?;蚪J┕ぷ鳂I(yè),應聯(lián)系當地氣象部門的氣象服務,隨時掌握風浪、潮涌、暴雨、濃霧的動向,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風力大于6級或浪高大于1.0m時,非自航船應停止作業(yè),就地避風;暴雨、濃霧天氣應停止機動船作業(yè)。

1.15 施工船舶在施工期間,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船上配置功率足夠的無線電通訊設備,并保持其技術狀態(tài)良好。

(2)機艙內嚴禁帶入火種,排氣管等高溫區(qū)域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在無安全監(jiān)護條件下,不得在船上進行任何形式的明火作業(yè)。

(3)施工船舶的工作平臺、行走平臺及臺階周圍的護欄應完整;行走跳板要搭設牢固,并設有防滑條,各類纜繩應保持完好、清潔。

(4)備用發(fā)電機組、應急空壓機、應急水泵、應急出口、應急電瓶等應處于完好狀次,并將檢查結果記入船舶輪機日志;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告、處理。

(5)冬季施工應注意設備保溫,需要時柴油機應加注防凍液,或打開蒸汽管進出閥對循環(huán)油柜的潤滑油進行加溫;各工作平臺、行走平臺及臺階要增加防滑設施,及時清除表面霜、雪、冰凌;在水上進行作業(yè)時必須穿戴救生表、防滑鞋,并配有輔助船舶協(xié)同作業(yè)。

(6)夏季施工應注意防暑降溫,保持機艙通風設施良好;高溫天氣在甲板作業(yè)時應穿厚底鞋,以防燙傷;應檢查船上避雷裝置使其保持有效狀態(tài),預防雷電突然襲擊。

(7)臺風季節(jié)應提前了解、查看、落實避風港或避風錨地,并保持機動船舶及錨具處于完好狀態(tài);所有水上管線必須用不小于巾22mm的鋼絲繩串聯(lián)固定。

(8)嚴禁船員作業(yè)時間喝酒,同時禁止船員酒后水上作業(yè)。

(9)廢棄物品(污油、棉紗、生活垃圾等)不得隨意拋棄,應放入指定的容器內,定期處置口

2 排泥管線架設

2.1 陸地排泥管線架設管基應穩(wěn)固、平順,管件連接應緊固、密閉,保證施工時不:

2.2 坡面架設排泥管線應做好管道固定墩,并不應在坡面自由滾動運輸管線。

2.3 排泥管線跨(穿)越公路、鐵路、橋梁等交通要道時,應事先與有關管理部門聯(lián)系,取得施工許可證以后,才能進行管巍架設;管線架設不得損壞原有設施的功能和耐久性。

2.4 水上管線宜采用陸上組裝、分段下水連接或直接在船舷側組裝下水的連接方式。

2.5 水上管線與挖泥船連接時,機動船應根據流速、流向謹慎操作,避免緊急停車造成物體碰撞、人員落水等事故發(fā)生。

2.6 水陸接頭連接應搭設固定排架或拋設固定錨纜或構筑固定地垅。固定排架坡度不宜大干30o,水上管與陸地管之間用大于直徑22mm的鋼絲繩連接鎖定,以防風浪襲擊或船舶碰撞時脫開。

2.7 船體與浮管、浮管與水陸接頭及岸管的連接安裝應牢固無泄漏,以免造成管線脫開,浮筒(體)竄位、翻轉造成事故。

3 施工設備調遣

3.1 船舶封艙及甲板以上設備固定應遵奇下列規(guī)定:

(1)全船各艙室門窗應不變形,水密膠條完好,門窗把手、鎖具靈活而不松動’艙內所有可移動物品應集中擺放并加以固定。

(2)甲板與艙室相通的孔眼、管道口應全部封堵,需要時用玻璃膠加固,艙室的通氣孔、排氣孔用防水布包裹并扎緊。

(3)所有通向舷外的管系如海底閥、排水闊、各艙室貫通閥、吸泥管截止閥等應全部關閉口

(4)絞刀(鏈斗)橋架應用專用保險纜固定,橋架前端用工字鋼橫擔并與船體焊接固定,抓(鏟)斗船的抓(鏟)斗應落架固定。

(5)印板上所有可活動的機械、工器具、材料應按要求進行鎖定和固定。

(6)船上帶有自動拋錨桿時,應將兩拋錨桿收回,用抱箍和鋼絲繩固定在專用立柱上,井在兩拋錨桿間用鋼絲蘭繩橫向拉緊。

(7)需要放倒定位樁時,放樁后應將兩定位樁用抱箍固定在樁架上;如不需放倒定位樁,應將定位樁提升至規(guī)定高度后,穿好定位銷,固定定位樁和提升油缸,如定位樁與其抱箍間隙較大,應用斜木塞牢。

(8)甲板吊吊鉤應微力收緊,并用鋼絲繩與甲板連接固定。

(9)兩橫移錨應收至橋架橫移滑輪下方備用,其中一只應做好途中拋錨準備。

3.2 船舶管線編隊應滿足下列要求:

(1)拖航時的阻力最小。

(2)船隊編組長度和寬度,應小于航道允許的最大長度與寬度;高度不應超過跨河建筑物的凈空高度。

(3)吊拖航行應將最大、最堅固的船舶放在前面,并使船舶之間具有一定距離;綁拖航行時,船舶之間應綁系牢固。

(4)單列浮筒(體)管線,應用大于中22 mm鋼絲繩穿連系牢加固;兩列或三列(最多三列)管線同時被拖時,應在單列縱向系牢加固的基礎上,進行橫向收攏連結,以增強被拖管線的整體性。

(5)被拖帶的浮筒(體)管線應完好、無破損,迎水側管口應用盲板封堵,以減少阻力。

(6)被拖浮筒(體)管線的首尾兩端應各設一盞環(huán)照白熾燈,在末端設一組菱形號型,號燈、號型的高度應高出管線1.5m。

3.3 施工船舶拖航調遣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船舶完成封艙后,應經過船舶檢驗部門的航行安全檢驗和取得海事部門的適航簽證。

(2)啟航前,要全面查驗船舶懸掛的在航號型、號燈、通信設施和備用電源,熟悉沿途航道、碼頭、船閘、橋梁、過江電纜等調查資料,確認準備工作完成和航行線路選擇無誤時才能準予啟航。

(3)啟航后,應隨時掌握沿途水文、氣象、風力、風向、流速、潮汐等變化情況.及時調整航速、航向或采取??勘茈U措施,航行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guī)則》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4)自航船舶應在規(guī)定的適航區(qū)域和氣象條件下進行航行;條件不具備時,應采用拖輪拖航或半潛駁、貨輪運送方式實施水上調遣。

(5)拖航期間,內河被拖船只上除必須的值班人員外不得有其他船員;海上被拖船只上不得留有任何船員。

(6)航行期間,船隊應定時與陸地指揮部保持密切聯(lián)系,通報途中情況,以便隨時取得指令與援助。

3.4 施工船舶使用半潛駁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待裝駁船舶應按照近海航行要求,分別進行放樁、封艙、加固等作業(yè)準備。

(2)隨船管線應按照潛駁貨物平面布置圖進行拆分、編組、綁扎排放。

(3)裝駁時,應按照裝駁計劃確定的進駁順序,依次將設備拖帶進駁,并將每次進駁的設備進行臨時性固定。

(4)各設備進駁后,由半潛駁專業(yè)人員對所有船舶、管線進行支撐、綁扎、焊接等穩(wěn)固工作。

(5)半潛駁卸駁時,應按照船舶、管線進駁順序的反向進行。船舶出駁后,應組織拖輪將水上設備直接拖帶到目的地或??看a頭泊系待命。

(1)挖泥船或挖泥船的部件和重量應符舍公路或鐵路運輸的規(guī)定,并考慮運輸和起重設備的能力。

(2)陸上轉移應考慮挖泥船到達現(xiàn)場后的組裝和下水方法,并選擇適當的場地。

(3)挖泥船的拆卸和組裝工作應按相應拆裝規(guī)范進行,工作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吊裝和吊卸工作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

4 疏浚施工

4.1 挖泥船進場就位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挖泥船進場前,應了解沿途航道及水面、水下礙航物的分布情況,必要時安排熟悉水域情況的機動船引航。

(2)自航式挖泥船或由拖輪拖帶挖泥船進場時,應緩慢行駛進入施工區(qū)域,拖輪的連接纜繩應牢固可靠;行進中做好船舶避讓和采取防碰撞措施;就位時,應在船舶完全停穩(wěn)后再拋定位錨或下定位樁。

(3)挖泥船在流速較大的水域就位時,宜采用逆水緩慢上行方式就位;下樁前應測量水深,若水深接近定位樁最大允許深度,應采取分段緩降方式進行落樁定位。

4.2 挖泥船開工前應作下列安全檢查:

(1)檢查全船各部件的緊固情況,對機械運轉部位進行全面潤滑,保持各機械和部件運轉靈活;錨攬、橫移纜、提升纜、拖帶纜應完好、無破損。

(2)檢查各操縱桿是否都處在“空擋”位置,按鈕是否處于停止工作位置,儀表顯示是否處于起始位置。

(3)檢查各柴油機及連接件緊固、轉動情況,開車前盤車1~2圈無特別重感,才允許啟動操作。

(4)檢查冷卻系統(tǒng)、柴油機機油和日用油箱油位、齒輪箱與液壓油箱油位、蓄電池電位、報警系統(tǒng)中位等應處于正確和正常狀態(tài)。

(5)檢查水、陸排泥管線及接頭部位的連接應可靠、牢固,排泥場運行情況應正常。

(6)從開挖區(qū)到卸泥區(qū)之間自航或拖航船舶應上、下水各試航一次,同時應測量水深,了解水情和過往船只情況及避讓方式。

(7)檢查抓(鏟)斗船左右舷壓載水艙應按規(guī)定注入足夠的壓載水,烈防止吊機(斗臂)旋轉時造成船體過度傾斜。

(8)修船或停工時間較長,恢復生產時應安排整船及各機(含甲板機械)的空車試運行,試運行時間不得少于2h,保證整船各機械、各部件施工時運轉正常。

4.3 絞吸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開機時,當主機達到合泵轉速要求時,方可按下合泵按鈕進行合泵操作,合泵后應緩慢提高主機轉速,直至達到泥泵正常工作壓力;主機轉速超過800r/min時,不應實施合(脫)泵操作。

(2)施王中如遇泥泵、絞刀等工作壓力儀表顯示不正常時,應立即降低主機轉速至脫泵,檢查分析原因并處置后,再重新進行合泵操作。

(3)橫移錨纜位于通航航道內時,應加強對過往船只的觀察,需要時應放松纜繩讓航,防止纜繩對過往船只造成兜底或掛住推進器。

(4)挖泥船在窄河道采用岸邊地垅固定左右橫移纜作業(yè)時,應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并有專人巡視。

(5)沿海地區(qū)需候潮作業(yè)時,施工間隙宜下單樁并收緊錨纜等候,禁止下雙樁或絞刀頭著地。

4.4 耙吸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開機前,檢查并清除耙吸管、絞車、吊架、波浪補償器等活動部位的障礙物;開機后,聽從操縱臺駕駛員的指揮,準確無誤地將耙頭下到泥面,直至正常生產。

(2)施工中注意流速、流向,當挖槽與流向有交角時應盡量使用上游一舷的泥耙,下耙前應慢車下放,調正船位。

(3)發(fā)現(xiàn)船體失控有壓耙危險時,應立即提升耙頭鋼纜,使之垂直水面或定耙平水,并注意與船舷的距離,待船體平穩(wěn)后再下耙進行挖泥施工。

(4)卸泥時,在開啟泥門前應測試水深,水深值應使挖泥船卸泥后泥門能正常關閉,否則應另選深槽卸泥。

4.5 抓斗(鏟斗)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在泥駁停穩(wěn)、纜繩泊系完成盾才能進行抓(鏟)斗作業(yè)。

(2)抓(鏟)斗作業(yè)回轉區(qū)內禁止行人走動;船機收緊或放松各種纜繩要由專人指揮,任何人不應站立于銅纜或錨鏈之上或緊靠滾筒、纜樁;操作人員應集中注意力,松纜時不宜突然剎車,嚴防鋼纜、鏈條崩斷傷人。

(3)施工中因等駁、移錨等暫停作業(yè)時,抓(鏟)斗不應長時間懸在半空,應將抓(鏟)斗落地并鎖住開合、升降、旋轉等機構,需要時通知主機人員停車。

(4)空駁裝載時,抓(鏟)斗不宜過高,開斗不宜過大,防止因泥團石塊下墜力過大損壞泥門、泥門鏈條或泥漿石塊飛濺傷人。

(5)作業(yè)人員系纜、解纜時,嚴禁腳踏兩船作業(yè),防止突然失足落水。

(6)船舶甲板上的泥漿應隨時沖洗,以防人員滑倒。

4.6 鏈斗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每天交接班時,應對斗鏈、斗銷、橋機、錨機、鋼纜及各種儀表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安全后才可開機啟動。

(2)鏈斗運轉中,應時刻注意斗橋運行狀況,合理控制橫移速度,以防止斗鏈出軌;聽到異常聲響時應立即放慢轉速后停車,提起斗橋,待查明原因并處置后,再重新啟動。

(3)松放卸泥槽要待泥駁停靠泊系完成后進行;收攏卸泥槽則應在泥駁解纜之前完成,以防卸泥槽觸碰駁船或傷人。

(4)橫移錨纜位于通航航道內時,應對過往船只加強觀察,需要時應放松纜繩讓航。

(5)前移或左右橫移錨纜時,若發(fā)現(xiàn)絞錨機受力過大,應查看儀表所示負荷量,若拉力超過最大允許負荷量時,應停止繼續(xù)絞錨,待查明原因并處置后,再繼續(xù)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轉。

(6)挖泥過程中如錨機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停止挖泥,防止錨機倒運轉引發(fā)事故。

4.7.機動作業(yè)船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作業(yè)人員應穿戴救生衣、工作鞋。

(2)起吊或拖帶用的鋼絲繩必須完好,不得使用按規(guī)定應報廢的鋼絲繩。

(3)作業(yè)過程中應防止鋼絲繩斷絲頭扎手、身體各部位被卷入起錨絞盤等事故發(fā)生。

(4)工作人員應與承重鋼絲繩保持一定距離,防止鋼絲繩崩斷而導致人員受傷。

4.8.高岸土方疏浚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水面以上土層高度超過3m時,不得直接用挖泥船進行開挖,應在上層士體剝離或松動爆破坍塌成一定坡度后,才可用控泥船垂直岸坡進行開挖;開挖時宜實現(xiàn)邊挖邊塌,防止大塊土方突然坍塌對挖泥船造成沖擊或損壞。

(2)分層開挖時,在保證挖泥船施工水深的情況下,盡量減少上層的開挖厚度;同時盡可能增加分條的開挖寬度,以減少高岸土體坍塌對挖泥船造成沖擊。

(3)施工中當發(fā)現(xiàn)大塊土體將要坍塌時,應立即松纜退船t待坍塌完成后再進船施工。

4.9 硬質土方疏浚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采用絞吸式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隨時觀察絞刀或斗輪的切削壓力和橫移絞車的拉力,當實際壓力、拉力超過設備最大允許值時,應及時調整(減?。╅_挖厚摩和放慢橫移速度。

(2)采用耙吸式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根據耙頭(高壓水槍)實際切削能力控制船舶航行速度。

(3)采取抓斗或鏟斗式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根據設備挖掘力大小,控制抓斗或鏟斗的挖掘速度和提升速度。

(4)采取鏈斗武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根據設備挖掘力大小,控制斗鏈的轉動速度和船舶前移(橫)速度。

4.10 采用潛管輸泥施工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潛管安裝完成后應進行壓水試驗,確保管線無泄漏現(xiàn)象。

(2)潛管在航道內敷設或拆除前應提前聯(lián)系海事部門,及時發(fā)布禁航或通航公告;敷設或拆除時應由適航的拖輪與錨艇進行作業(yè).并申請海事部門在航道上、下游進行水上交通管制。

(3)潛管端點站及管線固定錨應懸吊紅、白色醒目錨飄,并加強對錨位的嘹望觀察,發(fā)現(xiàn)錯位移動較大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恢復錨位。

(4)施工中應加強對潛管段水域過往船只的嘹望,發(fā)現(xiàn)險情時,應及時發(fā)出警報信號,同時提升絞刀,開始吹清水準備停機,毗防不測。

(5)潛管在易淤區(qū)域作業(yè)時,應定期實施起浮作業(yè),以避免潛管被淤埋無法起浮而造成財產損失。

4.11 長距離接力輸泥施工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長距離接力輸泥管線安裝必須牢固、密封,穿行線路不影響水陸交通。

(2)接力輸泥施工應建立可靠的通信聯(lián)絡系統(tǒng),前后泵之間應設專人隨時監(jiān)控泵前、泵后的真空度和壓力值,防止設備超負荷運行造成重大事故。

(3)接力泵進、出口排泥管位置高于接力泵時,應在泵前、泵后適當位置安裝止回閥,防止突然停機、掘漿回流對泵造成沖擊,引發(fā)事故。

5 吹填施工

5.1 吹填造地施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初始吹填,排泥管口離圍堰內坡腳不應小于10m,并盡可能遠離退水口。

(2)吹填區(qū)內排泥管線延伸高程應高于設計吹填高程,延伸的排泥管線離原始地面大干2m時應筑土堤管基或搭設管架,管架應穩(wěn)定、牢固。

(3)吹填區(qū)圍堰應設專人晝夜巡視、維護,發(fā)現(xiàn)滲漏、潰塌等現(xiàn)象及時報告和處理;在人畜經常通行的區(qū)域,圍堰的臨水倒應設置安全防護欄。

(4)退水口外水域應設置攔污屏,減少和防治退水對下游關聯(lián)水體的污染。

5.2 圍堰內吹填筑堤(淤背)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新堤吹填應確保圍堰安全,一次吹填厚度根據不同土質控制在0.5~1.5m范圍內,并采用間隙吹填方式,間隙時間根據土質排水性能和固結情況確定。

(2)吹填時管線應順堤布置,需要時可敷設吹填支管;對有防滲要求的圍堰,應在堰體內側鋪設防滲土工膜,并在圍堰外圍開挖截滲溝,以防滲水外溢危及周圍農田與房屋。

(3)排泥管口或噴口位置離圍堰應有一定安全距離,以免危及圍堰安全。

5.3 建筑物周圍采用吹填方式回填土方,應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中發(fā)現(xiàn)有危及建筑物和人員安全跡象時,應立即停止吹填,并及時采取有效改進措施妥善處理。

第2篇 疏浚與吹填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

疏浚與吹填工程由于其特定的施工環(huán)境和施工設備,必須由專業(yè)的施工團隊和施工船舶進行,因此其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比一般施工作業(yè)嚴格。

(一)疏浚、吹填工程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1)在通航航道內從事疏浚、吹填作業(yè),應在開工前與航政管理(海事)部門取得聯(lián)系,及時申請并發(fā)布航道施工公告。

(2)施工船舶應取得合法的船舶證書和適航證書,并獲得安全簽證。

(3)所有船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和學習,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船舶設備操作與維護規(guī)程;熟悉船舶各類信號的意義并能正確發(fā)布各類信號;熟悉并掌握應急部署和應急工器具的使用。

(4)船員應按規(guī)定取得相應的船員服務簿和任職資格證書。

(5)施工前應對作業(yè)區(qū)內水上、水下地形及障礙物進行全面調查,包括電力線路、通信電纜、光纜、各類管道、構筑物、污染物、爆炸物、沉船等,查明位置和主管單位,并聯(lián)系處理解決。

(6)跨航道進行施工作業(yè)應得到航政管理部門同意,并采用水下潛管方式敷設排泥管線;施工中隨時注意過往船只航行安全,需要時應請航政部門進行水上交通管制。

(二)疏浚、吹填工程施工的安全技術要求

(1)施工時按規(guī)定設置警示標志:白天作業(yè),在通航一側懸掛黑色錨球一個,在不通航一側懸掛黑色十字架一個;夜間作業(yè),在通航一側懸掛白光環(huán)照燈一盞,在不通航一側懸掛紅光環(huán)照燈一盞。

(2)陸地排泥場圍堰與退水口修筑必須穩(wěn)固、不透水,并在整個施工期間設專人進行巡視、維護。水上拋泥區(qū)水深應滿足船舶航行、卸泥、調頭需要,防止船舶擱淺。

(3)絞吸式挖泥船伸出的排泥管線(含潛管)的頭、尾及每間隔50m位置應顯示白色環(huán)照燈一盞。

(4)自航式挖泥船作業(yè)時,除顯示機動船在航號燈外,還應:白天懸掛圓球、菱形、圓球號型各一個,夜間設置紅、白、紅光環(huán)照燈各一盞。

(5)拖輪拖帶泥駁作業(yè)時,應分別在拖輪、泥駁規(guī)定位置顯示號燈和在航標志。

(6)施工船舶應配置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應急搶險器材和設施,應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之處于適用狀態(tài);船隊應編制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應急部署表,應定期組織應急搶險演練;并按不同區(qū)域、不同用途在船體適合部位明示張貼警示標志和放置位置分布圖。

(7)同一施工區(qū)內有兩艘以上挖泥船同時作業(yè)時,船體、管線彼此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8)沿?;蚪J┕ぷ鳂I(yè),應聯(lián)系當地氣象部門的氣象服務;隨時掌握風浪、潮涌、暴雨、濃霧的動向,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風力大于6級或浪高大于1.0m時,非自航船應停止作業(yè),就地避風;暴雨、濃霧天氣應停止機動船作業(yè)。

(三)施工船舶在施工期間的注意事項

(1)船上配置功率足夠的無線電通信設備,并保持其技術狀態(tài)良好。

(2)機艙內嚴禁帶入火種,排氣管等高溫區(qū)域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在無安全監(jiān)護條件下,不應在船上進行任何形式的明火作業(yè)。

(3)施工船舶的工作平臺、行走平臺及臺階周圍的護欄應完整;行走跳板要搭設牢固,并設有防滑條;各類纜繩應保持完好、清潔。

(4)備用發(fā)電機組、應急空壓機、應急水泵、應急出口、應急電瓶等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記入船舶輪機日志;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告、處理。

(5)冬季施工應注意設備保溫,需要時柴油機應加注防凍液,或打開蒸汽管進出閥對循環(huán)油柜的潤滑油進行加溫;各工作平臺、行走平臺及臺階要增加防滑設施,及時清除表面霜、雪、冰凌;在水上進行作業(yè)時必須穿戴救生衣、防滑鞋,并配有輔助船舶協(xié)同作業(yè)。

(6)夏季施工應注意防暑降溫,保持機艙通風設施良好;高溫天氣在甲板作業(yè)時應穿厚底鞋,以防燙傷;應檢查船上避雷裝置使其保持有效狀態(tài),預防雷電突然襲擊。

(7)臺風季節(jié)應提前了解、查看、落實避風港或避風錨地,并保持機動船舶及錨具處于完好狀態(tài);所有水上管線必須用不小于φ22mm的鋼絲繩串聯(lián)固定。

(8)嚴禁船員作業(yè)時間喝酒,同時禁止船員酒后水上作業(yè)。

(9)廢棄物品(污油、棉紗、生活垃圾等)不應隨意拋棄,應放入指定的容器內,定期處置。

第3篇 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

1 、 基本規(guī)定

1.1 在通航航道內從事疏浚、吹填作業(yè),應在開工前與航政管理(海事)部門取得聯(lián)系,及時申請并發(fā)布航道施工公告。

1.2 施工船舶應取得合法的船舶證書和適航證書,并獲得安全簽證。

1.3 所有船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和學習,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船舶設備操作與維護規(guī)程;熟悉船舶各類信號的意義并能正確發(fā)布各類信號;熟悉并掌握應急部署和應急工器具的使用。

1.4 船員應按規(guī)定取得相應的船員服務簿和任職資格證書。

1.5 施工前應對作業(yè)區(qū)內水上、水下地形及障礙物進行全面調查,包括電力線路、通信電纜、光纜、各類管道、構筑物、污染物、爆炸物、沉船等,查明位置和主管單位,并聯(lián)系處理解決。

1.6 施工時按規(guī)定設置警示標志:白天作業(yè),在通航一側懸掛黑色錨球一個,在不通航一側懸掛黑色十字架一個;夜間作業(yè),在通航一側懸掛白光環(huán)照燈一盞,在不通航一側懸掛紅光環(huán)照燈一盞。

1.7 陸地排泥場圍堰與退水口修筑必須穩(wěn)固、不透水,并在整個施工期間設專人進行巡視、維護。水上拋泥區(qū)水深應滿足船舶航行、卸泥、調頭需要,防止船舶擱淺。

1.8 絞吸式挖泥船伸出的排泥管線(含潛管)的頭、尾及每間隔50m位置應顯示白色環(huán)照燈一盞。

1.9 自航式挖泥船作業(yè)時,除顯示機動船在航號燈外,還應:白天懸掛圓球、菱形、圓球號型各一個,夜間設置紅、白、紅光環(huán)照燈各一盞。

1.10 拖輪拖帶泥駁作業(yè)時,應分別在拖輪、泥駁規(guī)定位置顯示號燈和在航標志。

1.1l 施工船舶應配置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應急搶險器材和設施應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之處于適用狀態(tài);船隊應編制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應急部署表,應定期組織應急搶險演練;并按不同區(qū)域、不同用途在船體適合部位明示張貼警示標志和放置位置分布圖。

1.12 跨航道進行施工作業(yè)應得到航政管理部門同意,并采用水下潛管方式敷設排泥管線;施工中隨時注意過往船只航行安全,需要時應請航政部門進行水上交通管制。

1.13 同一施工區(qū)內有兩艘以上挖泥船同時作業(yè)時,船體、管線彼此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1.14 沿海或近海施工作業(yè),應聯(lián)系當地氣象部門的氣象服務;隨時掌握風浪、潮涌、暴雨、濃霧的動向,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風力大于6級或浪高大于1.om時,非自航船應停止作業(yè),就地避風;暴雨、濃霧天氣應停止機動船作業(yè)。

1.15 施工船舶在施工期間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船上配置功率足夠的無線電通信設備,并保持其技術狀態(tài)良好。

2 機艙內嚴禁帶人火種,排氣管等高溫區(qū)域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在無安全監(jiān)護條件下,不應在船上進行任何形式的明火作業(yè)。

3 施工船舶的工作平臺、行走平臺及臺階周圍的護欄應完整;行走跳板要搭設牢固,并設有防滑條;各類纜繩應保持完好、清潔。

4 備用發(fā)電機組、應急空壓機、應急水泵、應急出口、應急電瓶等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記入船舶輪機日志;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告、處理。

5 冬季施工應注意設備保溫,需要時柴油機應加注防凍液,或打開蒸汽管進出閥對循環(huán)油柜的潤滑油進行加溫;各工作平臺、行走平臺及臺階要增加防滑設施,及時清除表面霜、雪、冰凌;在水上進行作業(yè)時必須穿戴救生衣、防滑鞋, 并配有輔助船舶協(xié)同作業(yè)。

6 夏季施工應注意防暑降溫,保持機艙通風設施良好;高溫天氣在甲板作業(yè)時應穿厚底鞋,以防燙傷;應檢查船上避雷裝置使其保持有效狀態(tài),預防雷電突然襲擊。

7 臺風季節(jié)應提前了解、察看、落實避風港或避風錨地,并保持機動船舶及錨具處于完好狀態(tài);所有水上管線必須用不小于¢22mm的鋼絲繩串聯(lián)固定。

8 嚴禁船員作業(yè)時間喝酒,同時禁止船員酒后水上作業(yè)。

9 廢棄物品(污油、棉紗、生活垃圾等)不應隨意拋棄,應放入指定的容器內,定期處置。

2 、 排泥管線架設

2.1 陸地排泥管線架設管基應穩(wěn)固、平順,管件連接應緊固、密閉,保證施工時不漏泥漿。

2.2 坡面架設排泥管線應做好管道固定墩,并不應在坡面自由滾動運輸管線。

2.3 排泥管線跨(穿)越公路、鐵路、橋梁等交通要道時,應事先與有關管理部門聯(lián)系,取得施工許可證以后,才能進行管線架設;管線架設不應損壞原有設施的功能和耐久性。

2.4 水上管線宜采用陸上組裝、分段下水連接或直接在船舷側組裝下水的連接方式。

2.5 水上管線與挖泥船連接時,機動船應根據流速、流向謹慎操作,避免緊急停車造成物體碰撞、人員落水等不良事故發(fā)生。

2.6 水陸接頭連接應搭設固定排架或拋設固定錨纜或構筑固定地垅,固定排架坡度不宜大于30°,水上管與陸地管之間用大于¢22mm的鋼絲繩連接鎖定,以防風浪襲擊或船舶碰撞時脫開。

2.7 船體與浮管、浮管與水陸接頭及岸管的連接安裝應牢固無泄漏,以免造成管線脫開、浮筒(體)竄位、翻轉造成事故。

3 、 施工設備調遣

3.1 船舶封艙及甲板以上設備固定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全船各艙室門窗應不變形、水密膠條完好,門窗把手、鎖具靈活而不松動,艙內所有可移動物品應集中擺放并加以固定。

2 甲板與艙室相通的孔眼、管道口應全部封堵,需要時用玻璃膠加固;外露的玻璃應用木板封固,艙室的通氣孔、排氣孔用防水布包裹并扎緊。

3 所有通向船外的管系如海底閥、排水閥、各艙室貫通閥、吸泥管截止閥等應全部關閉。

4 絞刀(鏈斗)橋架應用專用保險纜固定,橋架前端用工字鋼橫擔并與船體焊接固定,抓(鏟)斗船的抓(鏟)斗應落架固定。

5 甲板上所有可活動的機械、工器具、材料應按要求進行鎖定和固定。

6 船上帶有自動拋錨扒桿時,應將兩拋錨扒桿收回用抱箍和鋼絲繩固定在專用立柱上,并在兩拋錨扒桿間用鋼絲繩橫向拉緊。

7 需要放倒定位樁時,放樁后應將兩定位樁用抱箍固定在樁架上;如不需放倒定位樁,應將定位樁提升至規(guī)定高度后,穿好定位銷,固定定位樁和提升油缸,如定位樁與其抱箍間隙較大,應用斜木塞牢。

8 甲板吊吊鉤應微力收緊,并用鋼絲繩與甲板連接固定。

9 兩橫移錨應收至橋架橫移滑輪下方備用,其中一只應做好途中拋錨準備。

3.2 船舶管線編隊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拖航時的阻力最小。

2 船隊編組長度和寬度,應小于航道允許的最大長度與寬度;高度不應超過跨河建筑物的凈空高度。

3 吊拖航行應將最大、最堅固的船舶放在前面,并使船舶之間具有一定距離;綁拖航行時,船舶之間應綁系牢固。

4 單列浮筒(體)管線,應用大于¢22mm鋼絲繩穿連系牢加固;兩列或三列(最多三列)管線同時被拖時,應在單列縱向系牢加固的基礎上,進行橫向收攏聯(lián)結,以增強被拖管線的整體性。

5 被拖帶的浮筒(體)管線應完好、無破損,迎水側管口應用盲板封堵,以減少阻力。

6 被拖浮筒(體)管線的首尾兩端應各設一盞環(huán)照白熾燈,在末端設一組菱形號型,號燈、號型的高度應高出管線1.5m。

3.3 施工船舶拖航調遣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船舶完成封艙后,應經過船舶檢驗部門的航行安全檢驗和取得港航監(jiān)督部門的適航簽證。

2 啟航前,要全面查驗船舶懸掛的在航號型、號燈、通信設施和備用電源;熟悉沿途航道、碼頭、船閘、橋梁、過江電纜等調查資料,確認準備工作完成和航行線路選擇無誤時才能準予啟航。

3 啟航后,應隨時掌握沿途水文、氣象、風力、風向、流速、潮汐等變化情況,及時調整航速、航向或采取??勘茈U措施,航行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guī)則》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4 自航船舶應在規(guī)定的適航區(qū)域和氣象條件下進行航行;條件不具備時,應采用拖輪拖航或半潛駁、貨輪運送方式實施水上調遣。

5 拖航期間,內河被拖船只上除必須的值班人員外不應有其他船員;海上被拖船只上不應留有任何船員。

6 航行期間,船隊應定時與陸地指揮部保持密切聯(lián)系,通報途中情況,以便隨時取得指令與援助。

3.4 施工船舶使用半潛駁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l 待裝駁船舶應按照近海航行要求,分別進行放樁、封艙、加固等作業(yè)準備。

2 隨船管線應按照潛駁貨物平面布置圖進行拆分、編組、綁扎排放。

3 裝駁時,應按照裝駁計劃確定的進駁順序,依次將設備拖帶進駁,并將每次進駁的設備進行臨時性固定。

4 各設備進駁后,由半潛駁專業(yè)人員對所有船舶、管線進行支撐、綁扎、焊接等穩(wěn)固工作。

5 半潛駁卸駁時,應按照船舶、管線進駁順序的反向進行。船舶出駁后,應組織拖輪將水上設備直接拖帶到目的地或??看a頭泊系待命。

3.5 設備陸上轉移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挖泥船或挖泥船的部件和重量應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的規(guī)定,并考慮運輸和起重設備的能力。

2 陸上轉移應考慮挖泥船到達現(xiàn)場后的組裝和下水方法,并選擇適當的場地。

3 挖泥船的拆卸和組裝工作應按相應拆裝規(guī)范進行,工作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吊裝和吊卸工作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

4、 疏浚施工

4.1 挖泥船進場就位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挖泥船進場前,應了解沿途航道及水面、水下礙航物的分布情況,必要時安排熟悉水域情況的機動船引航。

2 自航式挖泥船或由拖輪拖帶挖泥船進場時,應緩慢行駛進入施工區(qū)域,拖輪的連接纜繩應牢固可靠;行進中做好船舶避讓和采取防碰撞措施;就位時,應在船舶完全停穩(wěn)后再拋定位錨或下定位樁。

3 挖泥船在流速較大的水域就位時,宜采用逆水緩慢上行方式就位;下樁前應測量水深,若水深接近定位樁最大允許深度時,應采取分段緩降方式進行落樁定位。

4.2 挖泥船開工前應做下列安全檢查:

1 檢查全船各部件的緊固情況,對機械運轉部位進行全面潤滑,保持各機械和部件運轉靈活;錨纜、橫移纜、提升纜、拖帶纜應完好、無破損。

2 檢查各操縱桿是否都處在“空擋”位置,按鈕是否處于停止工作位置,儀表顯示是否處于起始位置。

3 檢查各柴油機及連接件緊固、轉動情況,開車前盤車1~2圈無特別重感,才可啟動操作。

4 檢查冷卻系統(tǒng)、柴油機機油和日用油箱油位、齒輪箱與液壓油箱油位、蓄電池電位、報警系統(tǒng)中位等是否處于正確和正常狀態(tài)。

5檢查水、陸排泥管線及接頭部位的連接是否可靠、牢固,排泥場運行情況是否正常。

6從開挖區(qū)到卸泥區(qū)之間自航或拖航船舶應上、下水各試航一次,同時應測量水深,了解水情和過往船只情況及避讓方式。

7檢查抓(鏟)斗船左右舷壓載水艙是否按規(guī)定注入足夠的壓載水,以防止吊機(斗臂)旋轉時造成船體過度傾斜。

8 修船或停工時間較長,恢復生產時應安排整船及各機(含甲板機械)的空車試運行,試運行時間不應少于2h,保證整船各機械、各部件施工時運轉正常。

4.3 絞吸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l 開機時,當主機達到合泵轉速要求時,方可按下合泵按鈕進行合泵操作,合泵后應緩慢提高主機轉速,直至達到泥泵正常工作壓力;主機轉速超過800r/min以上時,不應實施合(脫)泵操作。

2 施工中如遇泥泵、絞刀等工作壓力儀表顯示不正常時,應立即降低主機轉速至脫泵,檢查分析原因并處置后,再重新進行合泵操作。

3 橫移錨纜位于通航航道內時,應加強對過往船只的觀察,需要時應放松纜繩讓航,防止纜繩對過往船只造成兜底或掛住推進器。

4 挖泥船在窄河道采用岸邊地垅固定左右橫移纜作業(yè)時,應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并有專人巡視。

5 沿海地區(qū)需候潮作業(yè)時,施工間隙宜下單樁并收緊錨纜等候,禁止下雙樁或絞刀頭著地。

4.4 耙吸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l 開機前,檢查并清除耙吸管、絞車、吊架、波浪補償器等活動部位的障礙物,開機后,聽從操縱臺駕駛員的指揮,準確無誤地將耙頭下到泥面,直至正常生產。

2 施工中注意流速、流向,當挖槽與流向有交角時應盡量使用上游一舷的泥耙,下耙前應慢車下放,調正船位。

3 發(fā)現(xiàn)船體失控有壓耙危險時,應立即提升耙頭鋼纜,使之垂直水面或定耙平水,并注意與船舷的距離;待船體平穩(wěn)后再“下耙”進行挖泥施工。

4 卸泥時,在開啟泥門前應測試水深,水深值應大于挖泥船卸泥后泥門能正常關閉時的水深值,否則應另選深槽卸泥。

4.5 抓斗(鏟斗)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在泥駁停穩(wěn)、纜繩泊系完成后才能進行抓(鏟)斗作業(yè)。

2 抓(鏟)斗作業(yè)回轉區(qū)下禁止行人走動;船機收緊或放松各種纜繩要由專人指揮,任何人不應站立于鋼纜或錨鏈之上或緊靠滾筒或纜樁;操作人員要集中注意力,松纜時不宜突然剎車,嚴防鋼纜、鏈條崩斷傷人。

3 施工中因等駁、移錨等暫停作業(yè)時,抓(鏟)斗不應長時間懸在半空,應將抓(鏟)斗落地并鎖住開合、升降、旋轉等機構,需要時通知主機人員停車。

4 空駁裝載時,抓(鏟)斗不宜過高,開斗不宜過大,防止因泥團石塊下墜力過大損壞泥門、泥門鏈條或泥漿石塊飛濺傷人。

5 作業(yè)人員系纜、解纜時,嚴禁腳踏兩船作業(yè),防止突然失足落水。

6 船、駁甲板上的泥漿應隨時沖洗,以防人員滑倒。

4.6 鏈斗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每天交接班時,應對斗鏈、斗銷、橋機、錨機、鋼纜及各種儀表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安全后才可開機啟動。

2 鏈斗運轉中,應時刻注意斗橋運行狀況,合理控制橫移速度,以防止斗鏈出軌;聽到異常聲響時應立即放慢轉速后停車、提起斗橋,待查明原因并處置后,再重新啟動。

3 松放卸泥槽要待泥駁??坎聪低瓿珊筮M行;收攏卸泥槽則應在泥駁解纜之前完成,以防卸泥槽觸碰駁船或傷人。

4 橫移錨纜位于通航航道內時,應對過往船只加強觀察,需要時應放松纜繩讓航。

5 前移或左右橫移錨纜時,若發(fā)現(xiàn)絞錨機受力過大,應查看儀表所示負荷量,若拉力超過最大允許負荷量時,應停止繼續(xù)絞錨,待查明原因并處置后,再繼續(xù)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轉。

6 挖泥過程中如錨機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停止挖泥,防止錨機倒運轉引發(fā)事故。

4.7 機動作業(yè)船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人員應穿戴救生衣、工作鞋。

2 起吊或拖帶用的鋼絲繩必須完好,不應使用按規(guī)定應報廢的鋼絲繩。

3 作業(yè)過程中應防止鋼絲繩斷絲頭扎手、身體各部位被卷入起錨絞盤等事故發(fā)生。

4 工作人員應與承重鋼絲繩保持一定距離,防止鋼絲繩崩斷而導致人員受傷。

4.8 高岸土方疏浚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水面以上土層高度超過3m時,不應直接用挖泥船進行開挖;應在上層土體剝離或松動爆破坍塌成一定坡度后,才可用挖泥船垂直岸坡進行開挖;開挖時宜實現(xiàn)邊挖邊塌,防止大塊土方突然坍塌對挖泥船造成沖擊或損壞。

2 分層開挖時,在保證挖泥船施工水深的情況下,盡量減少上層的開挖厚度;同時盡可能增加分條的開挖寬度,以減少高岸土體坍塌對挖泥船造成沖擊。

3 施工中當發(fā)現(xiàn)大塊土體將要坍塌時,應立即松纜退船,待坍塌完成后再進船施工。

4.9 硬質土方疏浚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采用絞吸式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隨時觀察絞刀或斗輪的切削壓力和橫移絞車的拉力,當實際壓力、拉力超過設備最大允許值時,應及時調整(減小) 開挖厚度和放慢橫移速度。

2 采用耙吸式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根據耙頭(高壓水槍)實際切削能力控制船舶航行速度。

3 采取抓斗或鏟斗式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根據設備挖掘力大小,控制抓斗或鏟斗的挖掘速度和提升速度。

4 采取鏈斗式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根據設備挖掘力大小,控制斗鏈的轉動速度和船舶前移(橫)速度。

4.10 采用潛管輸泥施工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潛管安裝完成后應進行壓水試驗,確保管線無泄漏現(xiàn)象。

2 潛管在航道內敷設或拆除前應提前聯(lián)系航政部門,及時發(fā)布禁航或通航公告;敷設或拆除時應由適航的拖輪與錨艇進行作業(yè),并申請航政部門在航道上、下游進行水上交通管制。

3 潛管端點站及管線固定錨應懸吊紅、白色醒目錨飄,并加強對錨位的嘹望觀察,發(fā)現(xiàn)錨位移動較大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恢復錨位。

4 施工中應加強對潛管段水域過往船只的嘹望,發(fā)現(xiàn)險情時,應及時發(fā)出警報信號,同時提升絞刀開始吹清水準備停機,以防不測。

5 潛管在易淤區(qū)域作業(yè)時,應定期實施起浮作業(yè),以避免潛管被淤埋無法起浮而造成財產損失。

4.1l 長距離接力輸泥施工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長距離接力輸泥管線安裝必須牢固、密封,穿行線路不影響水陸交通。

2 接力輸泥施工應建立可靠的通信聯(lián)絡系統(tǒng),前后泵之間應設專人隨時監(jiān)控泵前、泵后的真空度和壓力值,防止設備超負荷運行造成重大事故。

3 接力泵進、出口排泥管位置高于接力泵時,應在泵前、泵后適當位置安裝止回閥,防止突然停機泥漿回流對泵造成沖擊,引發(fā)事故。

5、 吹填施工

5.1 吹填造地施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初始吹填,排泥管口離圍堰內坡腳不應小于10m,并盡可能遠離退水口。

2 吹填區(qū)內排泥管線延伸高程應高于設計吹填高程,延伸的排泥管線離原始地面大于2m時應筑土堤管基或搭設管架,管架應穩(wěn)定、牢固。

3 吹填區(qū)圍堰應設專人晝夜巡視、維護,發(fā)現(xiàn)滲漏、潰塌等現(xiàn)象及時報告和處理;在人畜經常通行的區(qū)域,圍堰的臨水側應設置安全防護欄。

4 退水口外水域應設置攔污屏,減少和防治退水對下游關聯(lián)水體的污染。

5.2 圍堰內吹填筑堤(淤背)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新堤吹填應確保圍堰安全,一次吹填厚度根據不同土質控制在0.5~1.5m,并采用間隙吹填方式,間隙時間根據土質排水性能和固結情況確定。

2吹填時管線應順堤布置,需要時可敷設吹填支管;對有防滲要求的圍堰,應在堰體內側鋪設防滲土工膜,并在圍堰外圍開挖截滲溝,以防滲水外溢危及周圍農田與房屋。

3 排泥管口或噴口位置離圍堰應有一定安全距離,以免危及圍堰安全。

5.3 建筑物周圍采用吹填方式回填土方,應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中發(fā)現(xiàn)有危及建筑物和人員安全跡象時,應立即停止吹填,并及時采取有效改進措施妥善處理。

6、 水下爆破作業(yè)

6.1 水下爆破作業(yè)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yè)隊伍承擔。

6.2 在通航水域進行水下爆破作業(yè)時,應向當地港航監(jiān)督部門和公安部門申報,并按時發(fā)布水下爆破施工通告。

6.3 爆破工作船及其輔助船舶,應按規(guī)定懸掛特殊信號(燈號)。

6.4 在黃昏和夜間等能見度差的條件下,不宜進行水下爆破的裝藥工作;如確需進行水下爆破作業(yè)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確保作業(yè)安全。

6.5 進行水下爆破作業(yè)前,除按gb 6722中的施工準備要求作相應準備工作外,還應做好下列各項工作:

1 準備救生設備。

2 檢查爆破工作船技術性能。

3 爆破器材的水上運輸和貯存。

4 危險區(qū)的船舶、設備、管線及臨水建筑物的安全防護措施。

5 水域危險邊界上警示標志、禁航信號、警戒船舶和崗哨等的設置。

6 檢查水域中遺留的爆炸物和水體帶電情況。

6.6 爆破作業(yè)船上的工作人員,作業(yè)時應穿好救生衣,無關人員不應登上爆破作業(yè)船。

6.7 爆破工作負責人應根據爆區(qū)的地質、地形、水位、流速、流態(tài)、風浪和環(huán)境安全等情況布置爆破作業(yè)。

6.8 水下爆破應使用防水的或經防水處理的爆破器材;用于深水區(qū)的爆破器材,應具有足夠的抗壓性能,或采取有效的抗壓措施;用于流速較大區(qū)的起爆器材還應有足夠的抗拉性能,或采用有效的抗拉措施;水下爆破使用的爆破器材應進行抗水和抗壓試驗,起爆器材還應進行抗拉試驗。

6.9 水下爆破器材加工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水下爆破的藥包和起爆藥包,應在專用的加工房內或加工船上制作。

2 起爆藥包,只可由爆破員搬運;搬運起爆藥包上下船或跨船舷時,應有必要的防滑措施;用船只運送起爆藥包時,航行中應避免劇烈的顛簸和碰撞。

3現(xiàn)場運輸爆破器材和起爆藥包,應專船裝運;用機動船裝運時,應采取嚴格的防電、防振、防火、防水、隔潮及隔熱等措施。

6.10 水下爆破作業(yè)時應遵守以下基本規(guī)定:

1 水下爆破嚴禁采用火花起爆。

2 裝藥及爆破時,潛水員及爆破工不應攜帶對講電話機和手電筒上船,施工現(xiàn)場亦應切斷一切電源。

3 用電力和導爆管起爆網路時,每個起爆藥包內安放的雷管數不宜少于2發(fā),并宜連成兩套網路或復式網路同時起爆。

4 水下電爆網路的導線(含主線連接線)應采用有足夠強度且防水性和柔韌性良好的絕緣膠質線,爆破主線路呈松弛狀態(tài)扎系在伸縮性小的主繩上,水中不應有接頭。

5 在水流較大、較深的爆破區(qū)放電炮連線時,應將連線接頭架離水面,以免漏電造成電流不足而導致瞎炮。

6 不宜用鋁(或鐵)芯線作水下起爆網路的導線。

7 起爆藥包使用非電導爆管雷管及導爆索起爆時,應做好端頭防水工作,導爆索搭接長度應大于o.3m。

8 導爆索起爆網路應在主爆線上加系浮標,使其懸吊;應避免導爆索網路沉入水底造成網路交叉,破壞起爆網路。

9 起爆前,應將爆破施工船舶撤離至安全地點。

10 應按設計要求進行爆破安全警戒。

ll 盲炮應及時處理,遇有難以處理而又危及航行船舶安全的盲炮,應延長警戒時間,繼續(xù)處理,直至完畢。

6.11 水下鉆孔爆破時,除遵守第6.8條的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水下鉆孔位置應準確測定,經常校核;孔口應有可靠的保護措施。

2 用金屬或塑料筒加工成防水藥筒盛裝非抗水的散裝炸藥時,應在藥面采取隔熱措施,才可用瀝青和石蠟封口。

3 水下鉆孔爆破,應采取隔絕電源和防止錯位等安全措施,才可邊鉆孔邊裝藥。

4 鉆孔裝藥時應拉穩(wěn)藥包提繩,配合送藥桿進行,不應從管口或孔口直接向孔內投擲藥包,不應強行沖壓卡塞的鉆孔藥包;用護孔管裝藥時,每裝入一節(jié)藥包,應提升一次護孔管,待該孔裝藥完畢,護孔管提離藥包頂面后,才準填入填塞物。

5 水下深孔采取分段裝藥時,各段均應裝有起爆藥包。各起爆藥包的導線應標記清楚,防止錯接。

6 提升套管(含護孔管)應注意保護藥包引出線,移船時應注意保護起爆網絡,在急流區(qū),對孔口段的導線應加以保護。

6.12 水下裸露藥包爆破,除遵守第10.6.8條的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水下裸露藥包(含加重物)應有足夠的重量能順利自沉,藥包表面應包裹良好,防止與礁石(或被爆破物)碰撞、摩擦。

2 捆扎藥包和連接加重物,應在平整的地面或木質的船艙板上進行,并應捆扎牢實。

3 在施工現(xiàn)場,已加工好的裸露藥包,可臨時存放在爆破危險區(qū)外的專用船上或陸地上,并派專人看守,但不應過夜存放。

4 投藥船應用穩(wěn)定性和質量好的船只,工作艙內和船殼外表不應有尖銳的突出物。

5 在投藥船的作業(yè)艙內,不應存放任何帶電物品。

6 藥包投放應使用繩、纜、桿牽引,不應直接牽引起爆網路。

7在急流河段爆破時,投藥船應由定位船或有固定端的纜繩牽引,定位船的位置應設標控制,防止走錨移位。

8投藥船離開投放藥包的地點后,應反復檢查船底和船舵、推進器、裝藥設備等是否掛有藥包或纏有網路線。

9 已投入水底的裸露藥包,嚴禁拖曳和撞擊,并采取防止漂移措施,若有藥包漂出水面不應起爆。

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匯編(3篇范文)

內容1.安全準備-在開始疏浚與吹填工程前,務必進行風險評估,識別潛在的安全隱患。-確保所有工作人員熟悉工作流程、安全規(guī)定及應急措施,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檢查設備,包括疏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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