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安全監(jiān)測的目的與范圍 安全監(jiān)測旨在預防和控制工作場所的潛在危險,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設備的正常運行。其范圍涵蓋生產設施、作業(yè)環(huán)境、工藝流程及個人防護裝備等各個方面。
二、安全監(jiān)測的職責劃分
1. 安全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監(jiān)測計劃,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2. 生產部門:負責日常的安全維護,及時報告異常情況。
3. 員工:參與自我保護,遵守安全規(guī)定,報告安全隱患。
三、安全監(jiān)測程序
1. 制定監(jiān)測計劃:依據法規(guī)和公司政策,確定監(jiān)測項目、頻率和方法。
2. 實施監(jiān)測:通過專業(yè)設備和技術,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檢查。
3. 數據分析:收集并分析監(jiān)測結果,識別風險趨勢。
4. 報告反饋:向管理層匯報監(jiān)測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5. 整改措施:根據報告結果,制定并執(zhí)行整改措施。
四、安全監(jiān)測內容
1. 設備安全:檢查設備運行狀態(tài),確保符合安全標準。
2. 環(huán)境安全:監(jiān)控環(huán)境因素如溫度、濕度、噪音等,防止職業(yè)病發(fā)生。
3. 工藝安全:評估工藝流程的安全性,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4. 個人防護:檢查員工是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
五、應急響應 建立應急預案,對突發(fā)安全事件快速響應,降低損失。
六、安全培訓 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
標準
1. 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規(guī),遵守公司的安全政策。
2. 監(jiān)測活動應遵循科學、公正、準確的原則。
3. 安全監(jiān)測結果需及時、完整記錄,確保數據的可追溯性。
4. 對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采取臨時措施,并上報管理層。
考試題及答案
1. 安全監(jiān)測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預防和控制工作場所的潛在危險,保障員工安全和設備正常運行。
2. 誰負責日常的安全維護?
答:生產部門負責日常的安全維護。
3. 安全監(jiān)測程序包括哪些步驟?
答:包括制定監(jiān)測計劃、實施監(jiān)測、數據分析、報告反饋和整改措施。
4. 應對突發(fā)安全事件應怎么做?
答:應建立應急預案,對突發(fā)安全事件進行快速響應,以降低損失。
5. 安全培訓的目的是什么?
答:定期的安全培訓旨在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安全事故的能力。
安全監(jiān)測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值班員操作規(guī)程
1.開機前必須檢查各設備連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線及時正確連接。
2.按照正確的順序開機:電源-〉ups-〉調制解調器-〉交換機-〉顯示屏-〉服務器-〉工作站。
3.正確操作安全監(jiān)測軟件,正確打印各類報表。
4.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改變參數及線路。
5.嚴禁將雜物堆放在工作臺上,嚴禁機器無人運行。
6.按照正確的順序關機:工作站-〉服務器-〉顯示屏-〉交換機-〉調制解調器-〉ups-〉電源。
7.正確填寫各項安全監(jiān)測記錄。
第2篇 通風安全監(jiān)測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電工)
第1條 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條 必須熟悉礦井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
第3條 上崗前帶全所需工具,確保完好。
第4條 經常對電器設備進行防爆檢查。
第5條 監(jiān)測設備入井前要通電測試各項性能指標。
第6條 井下安裝設備要輕拿輕放,敷設的電纜要在動力電纜的上面,要有適當的馳度,吊掛平直。
第7條 電纜之間、電纜與設備連接處,要使用與電氣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不得與其他導體接觸。
第8條 電纜進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護套應伸入器壁內5~15mm。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超過電纜外徑的10%。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于5mm,腔內連線松緊適當。
第9條 井下分站要預熱15分鐘后進行調整。
第10條 安全監(jiān)測設備每月至少調試校正一次。每7天對甲烷傳感器斷電功能進行測試。每7天對儀器的零點、精度、報警點進行調校。
第11條 給傳感器送氣前,用偏調法跟蹤校正。
第12條 用空氣氣樣對設備校零,再通入標準氣樣校正精度,鎖好各電位器。
第13條 設備在井下運行半年后,要升井進行檢修。
第14條 及時填寫各種臺帳記錄。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5條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帶電作業(yè)傷人
第16條 操作過程中嚴禁帶電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本工種操作規(guī)程。
第3篇 通風安全監(jiān)測工技術微機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1條 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條 必須熟悉礦井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及系統(tǒng)軟件的操作方法。
第3條 上崗前首先與通風區(qū)調度聯系,接受有關指示。
第4條 進入機房前要穿干凈衣服,要保持室內、設備衛(wèi)生。
第5條 每隔30分鐘對系統(tǒng)、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
第6條 配合井下人員進行傳感器校正。
第7條 對井下有害氣體、溫度、風速、壓力變化較大的地區(qū)要跟蹤監(jiān)視,并向通風調度匯報。
第8條 停電的順序是:主機----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不間斷穩(wěn)定電源。
第9條 送電順序是:不間斷穩(wěn)定電源-----打印機、顯示器等外圍設備-----主機。
第10條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及時填報各種報表、記錄。
本工種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1條 本工種存在的危險因素是:工作過程中觸電
第12條 防范措施:嚴格執(zhí)行好停送電操作
第4篇 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管理考核辦法規(guī)程
1. 總則
1.1 目的
為確保紅四煤業(yè)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穩(wěn)定、可靠、正常運行,加強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管理,有效預防和遏制各類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發(fā)揮系統(tǒng)的安全保障作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紅四煤業(yè)有限公司。
1.3職責劃分
1.3.1調度室對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管理、維護和使用,從地面機房到監(jiān)控分站及大巷、采區(qū)上車場主干線路由調度室負責維護,分站以下通信線路及各種傳感器由使用單位負責日常維護和撤除。
1.3.2調度室負責根據現場實際布置及時繪制和修改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布置圖,并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器、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斷電范圍、傳輸電纜等。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管理及維護人員必須經技術和業(yè)務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
傳感器應懸掛在能正確反映該點測值的位置。
1.3.3調度室要加強機房管理和值班制度,每天要安排專人值班并對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其設備進行監(jiān)視,詳細記錄系統(tǒng)各部分的運行狀態(tài),嚴格執(zhí)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對系統(tǒng)出現的問題要隨時做好記錄。
1.3.4調度室根據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布局,在不破壞各系統(tǒng)整體結構的基礎上,科學合理給出安撤方案,不得以破壞布局與結構為代價而擅自調整。
1.3.5為保證安全監(jiān)控設備靈敏可靠,監(jiān)測維護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對安全監(jiān)測設備進行調試校正。甲烷傳感器、甲烷超限斷電每10天進行一次標校。風速、溫度、一氧化碳等其它傳感器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校正,井下的安全監(jiān)控設備運行半年后必須上地面進行檢修,并做好傳感器調校和斷電測試記錄。
1.3.6監(jiān)控系統(tǒng)維護人員必須24小時值班,每天檢查安全監(jiān)監(jiān)測設備及電纜,并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并將記錄和檢測結果記錄在冊。當兩者讀數大于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須在8小時內對兩種設備進行標校完成。傳感器經過調校檢測誤差仍超過規(guī)定時,必須立即更換。
1.3.7在安裝斷電控制系統(tǒng)時,使用單位必須根據斷電范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并接通電源及控制線,在連接時必須有監(jiān)測維護人員配合安裝。
1.3.8監(jiān)測維護工對井下的瓦斯、一氧化碳、溫度、風速、風量、設備開停、風門開關、斷電儀等監(jiān)控傳感器及傳輸線路等監(jiān)控設備設施必須勤保養(yǎng)、勤維護,保證監(jiān)測數據的真實性。
2 管理規(guī)定
2.1 安全信息網絡系統(tǒng)實行“統(tǒng)一規(guī)劃聯網,分級負責管理”的原則,紅四煤業(yè)礦調度室負責統(tǒng)一管理,必須保證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正常運行,保證網絡設備的正常運行,傳輸真實有效的安全數據。
2.2 煤礦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安全信息網絡設備、軟件及煤礦聯網軟件系統(tǒng)及kj83n系統(tǒng)由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提供。
2.3煤礦安全監(jiān)控裝備必須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并取得“ma”標志和防爆合格證。煤礦安全監(jiān)控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信號必須為本質安全型信號。煤礦安全監(jiān)控設備之間的連線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并嚴格按信號電纜的要求進行縛設,吊掛整齊有序,嚴禁與調度電話線或動力電纜共用,確保其本質安全防爆性能。礦井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必須具備防雷保護.
2.4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當系統(tǒng)主機和主通信電纜發(fā)生故障時,系統(tǒng)由分站實施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為了保證甲烷濃度的連續(xù)監(jiān)測,當電網停電后,備用電池必須保證正常工作不小于2小時,且系統(tǒng)具有饋電監(jiān)測,報警、顯示、存儲和打印報表功能。
2.5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主機、備機和服務器必須專人專用,不得安裝與安全監(jiān)控無關的軟件,定期進行系統(tǒng)和數據維護,并及時進行系統(tǒng)更新,定期進行病毒檢測。
2.6甲烷傳感器和甲烷斷電儀應具備下列閉鎖功能:
2.7甲烷濃度達到或超過報警濃度時,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
2.8甲烷濃度達到斷電濃度時,切斷該設備所監(jiān)控區(qū)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甲烷濃度低于復電濃度時,自動解鎖;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未投入正常運行或故障時,應切斷該設備 所監(jiān)控區(qū)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與閉鎖控制的設備工作正常并穩(wěn)定運行后,自動解鎖。
2.9煤礦的采區(qū)設計、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對安全測控儀器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斷電區(qū)域等做出明確規(guī)定,并繪制布置圖和斷電控制圖。
2.10安全監(jiān)測設備如有故障、損壞、丟失,使用單位應及時匯報調度室安排處理。凡升井的監(jiān)控傳感器等設備統(tǒng)一由監(jiān)測維護工修理。
2.11采掘工作面甲烷傳感器必須按規(guī)定懸掛(傳感器距巷幫不小于200mm,距頂不大于300mm,距掘進迎頭不得大于5米)
3 考核辦法
3.1調度室負責按規(guī)定配齊系統(tǒng)所需要的監(jiān)控設施及各種傳感器,傳感器的設置、數量、位置及斷電范圍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要求。甲烷傳感器應垂直懸掛在巷道頂部,距頂板(頂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于200mm。
3.2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出現通訊中斷、信號故障時,調度室值班人員應按照處理措施和應急預案,立即安排人員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立即解決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處理時間。在更換和故障處理期間,必須采用人工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超過8小時未處理完畢的,監(jiān)測維護工給予100元罰款。
3.3任何工作場所檢修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jiān)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報告礦調度室,經同意后方可進行,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改變或影響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的正常供電。計劃內停電、停風而影響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要提前通知調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否則以事故論處,并對責任單位給予1000元/次的罰款。
3.4甲烷傳感器的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規(guī)定中的要求整定,整定后的傳感器非監(jiān)測維護人員不得在井下拆卸或調整,一經發(fā)現對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給予500-1000元罰款。
3.5各掘進巷道和采煤工作面應設專人負責監(jiān)控傳感器及纜線的維護、管理,應對監(jiān)測設備精心管理,妥善保護,懸掛整齊,保證臺臺完好。否則對責任單位處1000元罰款。
3.6監(jiān)測維護人員應每天對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設施、纜線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設備、設施、線纜達不到完好標準或野蠻使用的,督促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并對責任人或責任單位給予500-1000元罰款。
3.7任何單位未經調度室同意不得私自改動監(jiān)測設備,否則將對責任人給予500元的罰款。
3.8對需經常移動的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器及電纜等安全監(jiān)控設備,作業(yè)現場班組長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按規(guī)定移動,嚴禁擅自停用。炮掘工作面爆破前,掘進班組長應安排專人將甲烷傳感器撤到安全位置,防止爆破時崩壞設備,并在爆破結束后,及時將甲烷傳感器移到規(guī)定地點。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安全監(jiān)控設備不按規(guī)定進行移動,導致傳感器損壞的,對采掘班組長一次性罰款500元,對所在的采掘區(qū)隊隊長罰款300元并按原價賠償。
3.9使用單位要保證所用監(jiān)測設備、電纜等的完好和衛(wèi)生,跟班電工應對使用中的傳感器經常擦拭,清除外表積塵,保持清潔干燥,避免灑水噴漿,移動傳感器應避免摔打碰撞,如發(fā)現傳感器有積塵或有噴漿料、油污、淋水等現象,一次罰款300元,非正常原因造成傳感器報廢的,按原值的2倍進行處罰。
3.10掘進迎頭在安裝監(jiān)控傳感器及敷設線路時,必須按照質量標準化標準進行安裝、吊掛,不得出現線路交叉、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或亂拉亂掛現象,否則對責任單位責任人及跟班電工給予200元以上的罰款處理。多余的纜線要按標準盤放整齊,堅決不允許圖省事、怕麻煩而隨意裁斷,對隨意裁截信號電纜的單位將給予電纜總長原值2倍罰款,并對負責人及跟班電工給予200元的罰款處理。(線纜按米計算)
3.11采煤工作面的信號纜線隨工作面的推進要及時回撤盤放整齊,回撤盤放過多的,可以從纜線接頭處斷開并及時升井上交。對隨意裁截信號電纜的責任單位及跟班電工各給予200元的罰款。
3.12瓦斯超限斷電控制系統(tǒng)管理及使用規(guī)定
目前在用的瓦斯斷電裝置為kdg0.3/660型遠程控制開關,用于遠距離控制設備的開關,可反映被控設備的狀態(tài),甲烷傳感器、線路故障或瓦斯?jié)舛瘸薜榷紝凑铡兑?guī)程》要求切斷閉鎖開關的電源,直至故障恢復或瓦斯?jié)舛然謴偷秸橹?。私自甩掉送電的給予責任人500元罰款,給所在的區(qū)隊罰款1000元。
3.13使用單位負責對斷電器的使用和維護,斷電器必須按規(guī)定吊掛在配電點上方,電纜吊掛整齊,接線附件必須符合完好標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甩掉斷電器或甩掉控制線路,否則給予責任人500元的罰款。給責任單位給予1000元罰款。
3.14動配電點需要改動斷電器時,必須提前向調度室申請,批準后由監(jiān)測維護工施工,未經批準擅自變動的將給予500元的罰款處理。
3.15監(jiān)測維護工對斷電器及閉鎖開關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出現故障必須在8小時之內處理好,嚴禁不通過斷電器閉鎖供電,否則給予當班監(jiān)測維護工罰款100元。
3.16保證饋電傳感器正常工作,監(jiān)測維護工將定期對遠控斷電器現場標校。在接到通知后,使用單位必須安排電工積極給予配合。
3.17必須在保證閉鎖裝置工作可靠、閉鎖開關完好的狀態(tài)下,瓦斯電閉鎖裝置方能正常工作。禁止將閉鎖開關的控制回路的保護裝置甩掉,或甩掉本身的啟動按鈕。停止按鈕損壞必須更換,不得短接,不準隨便改變閉鎖開關控制回路的電壓電流參數。
3.18瓦斯超限時,斷電器工作實現斷電。當瓦斯數值降至復電值時,必須用啟動按鈕復電,禁止采用其他方式復電,否則將給予200元以上的罰款處理。
3.19對采掘區(qū)隊未經監(jiān)控部門同意私自拆除斷電器、傳感器和風門開關等,對區(qū)隊長一次性罰款1000元,對當班班組長罰款200元連帶個人罰款100元。
3.20其它細則按aq1029-2007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yè)標準《煤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guī)范》進行執(zhí)行。對不按《規(guī)范標準》執(zhí)行或執(zhí)行達不到標準的(經礦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負責人同意除外),對其責任人每次處罰100至2000元
4附則
4.1本考核辦法從2022年5月1日起實施。
4.2未盡事宜按上級或礦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紅四煤業(yè)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日
第5篇 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維修工操作規(guī)程
(一)、分站應放置在便于人員觀察、調試、檢查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
(二)、分站和過渡電纜及各種傳感器之間的接頭一定要封閉在接線盒內,以免失爆。
(三)、分站和分站的電源、蓄電池不能置于地上,應該定做專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供電電源必須取自供電電源的電源側。
(四)、分站和過渡電纜連接的接線盒應該固定在分站的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將電纜弄亂、拽斷等。
(五)、分站的蓄電池必須保持一定的電量,電網停電后,系統(tǒng)至少能夠正常工作兩個小時以上。
(六)、分站應該由專人負責每天檢查、維護,發(fā)現問題立刻解決。
(七)、瓦斯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小于200mm,風速、壓差、溫度、一氧化碳傳感器應懸掛在能正確反映該點測值的地點。
(八)、每隔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對瓦斯傳感器等進行一次調校,其它傳感器也應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定期調校,使各項指標符合規(guī)定。
(九)、裝置在井下連續(xù)運行6-12個月,須將井下部分全部運到井上進行全面檢修,檢查與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裝置停止運行時,須經礦調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十)、使用過程中應保持傳感器清潔,確保儀器正常運行,嚴禁非工作人員擅自調校和拆開儀器。
(十一)、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電纜等需由專人負責,按規(guī)定移動,嚴禁擅自移動。
(十二)、當瓦斯?jié)舛瘸^規(guī)定而切斷電器設備的電源后,嚴禁自動復電,只有當瓦斯?jié)舛冉档健兑?guī)定》規(guī)定以下時,方可人工復電。
(十三)、嚴格按分站規(guī)定的配接表來接傳感器,不得超出配接表規(guī)定的數量。
(十四)、各部件的可調整部分,已封膠的不允許拆動,必須做出調整時,要嚴格按部件說明書要求調整。
(十五)、檢修完畢后,做好檢修記錄。
第6篇 安全監(jiān)測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一條?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全國各類煤礦的安全監(jiān)測工。
第二條? 安全監(jiān)測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負責管轄范圍內的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校正、監(jiān)測等工作。
2、應將在籍的裝置逐臺建賬,并認真填寫設備及儀表臺賬、傳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記表、檢修校正記錄。
3、負責礦井監(jiān)測系統(tǒng)圖的繪制、修改。
4、負責監(jiān)測報表的打印、簽宇、送審等工作。
二、上崗條件
第三條? 安全監(jiān)測工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四條? 安全監(jiān)測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人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
2、熟悉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有關規(guī)定。
4、熟悉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安裝要求。
5、了解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主要性能指標。
6、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對礦井氣體指標的規(guī)定和超標時的處理辦法。
7、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8、熟悉瓦斯檢測儀的性能、參數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規(guī)定
第五條? 各類礦井必須裝備礦井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
第六條? 必須對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制區(qū)域等繪制監(jiān)控系統(tǒng)布置圖和接線圖。
第七條? 煤礦安全監(jiān)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嚴禁與調度話纜或動力電纜等共用一條線路;防爆型煤礦安全監(jiān)控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信號必須為本質安全型信號。
第八條? 安全監(jiān)控設備必須具有故障閉鎖功能: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末投人正常運行或故障時,必須切斷該監(jiān)控設備所監(jiān)控區(qū)域的全部非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工作正常并穩(wěn)定運行后,能夠自動解鎖。
第九條? 每天對監(jiān)控設備及電纜進行安全檢查,對各類傳感器的準確性要用光干涉瓦斯檢定器進行核實、比較,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安全監(jiān)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10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
四、操作準備
第十條? 上機前的準備工作:
1、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填報簽名制度。
2、交接班內容包括:
(1)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結果。
(2)井下傳感器工作狀況、斷電地點和次數。
(3)瓦斯變化異常區(qū)及其他有害氣體的變化異常情況的詳細記錄。
(4)計算機的數據庫資料。
第十一條? 地面檢修前的準備工作:
1、備齊必要的工具、儀器、儀表,并備有設備說明書和圖紙。
2、按規(guī)定準備好檢修時所需要的各種電源、連接線,將儀表通電預熱,并調整好測量類型和量程。
第十二條? 井下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1、根據要求確定安裝位置和電纜長度。
2、設備各部件應齊全、完整,電纜應無破口,相間絕緣及電纜導通應良好,并備足安裝用的材料。
3、瓦斯校準氣樣應采用煤炭工業(yè)技術監(jiān)督主管部門確認甲烷與空氣的混合氣體。
4、通電試驗下井設備,調試確定各功能指標符合要求,運行正常后準備人井使用。
五、操作順序
第十三條? 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交接班→檢查→地面檢修→井下檢修(安裝)→驗收→交接班。
六、正常操作
(一)機房操作
第十四條? 接班后,首先和通防部門、調度室取得聯系,接受有關指示。
第十五條? 每隔30min檢查1次各種儀表的指示、機房室溫、機身溫度和電源、電壓波動情況。
第十六條? 應將本班的瓦斯變化情況于當天打印成報表送通風技術主管審查簽字。
第十七條? 與井上監(jiān)測員協(xié)調配合進行傳感器的校正。
第十八條? 停電的順序是:主機→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不間斷穩(wěn)壓電源→配電柜電源。
第十九條? 送電順序是:配電柜電源→不間斷穩(wěn)壓電源→打印機、顯示器等外圍設備→主機。送電前應將所有設備的電源開關置于停止位置,嚴禁帶負荷送電。
第二十條? 進人機房要穿潔凈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將有磁性和帶靜電的材料、絨線和有灰塵的物品帶進機房。要經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設備外殼,每班用吸塵器清掃室內。
(二)地面檢修操作
第二十一條? 隔爆檢查的步驟是:
1、按標準規(guī)定檢查設備的防爆情況。
2、檢查防爆殼內外有無銹皮脫落、油漆脫落及銹蝕嚴重現象,要求應無此類現象。
3、清除設備內腔的粉塵和雜物。
4、檢查接線腔和內部電器元件及連接線,要求應完好齊全,各連接插件接觸良好,各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規(guī)格應一致。
5、檢查設備絕緣程度。水平放置兆歐表,表線一端接機殼金屬裸露處,另一端接機內接線柱,勻速搖動表柄,若讀數為無限大(∞),表明絕緣合格。
6、接通電源,對照電路原理圖測量電路中各點的電位,判斷故障點,排除故障。
第二十二條? 通電測試各項性能指標的內容包括:
1、新開箱或檢修完畢的設備耍通電烤機,經48h通電后分3個階段進行調試:
(1)粗調。對設備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調整和觀察。
(2)精調。對設備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調試、觀察和測試。
(3)檢驗。嚴格按照設備出廠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檢驗,如發(fā)現問題則按本工種第21條的方法處理,通電要從問題處理完后重新開始計算。
2、烤機完畢,拆除電源等外連接線,蓋上機蓋,作好記錄,人庫備用。
(三)地面?zhèn)鬏旊娎|敷設與檢查
第二十三條? 登高3m以上要扎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并有專人監(jiān)護,安全帶必須拴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第二十四條? 使用梯子時,梯子與地面之間角度以60°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腳挖坑或拴牢,并設專人扶梯子,人字梯掛鉤必須掛牢。
第二十五條? 2人同桿、同點工作時,先登者必須等另一人選好工作位置后,方準開始工作,同時要注意協(xié)調。
第二十六條? 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須裝在工具袋內吊送,不準拋扔,桿下不準站人。
第二十七條? 架設的傳輸電纜,如與原有高壓線交叉或鄰近,必須先將原有高壓線停電,并驗電、放電、接地、短路,為防止中途送電,必須掛臨時接地線后,方可進行架線作業(yè)。
第二十八條? 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時,不得從事高空架線作業(yè)。
第二十九條? 架設樓頂與樓頂之間的傳輸電纜,必須先測量樓與樓之間的距離,把傳輸電纜用扎線扎在鋼絲繩或鐵絲上,一頭在一樓頂固定好,然后另一頭用2臺不低于1t的手拉葫蘆,卡好扣環(huán)后循環(huán)上吊傳輸電纜,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樓頂上,手拉葫蘆必須固定在確保1t以上的拉力的固定點上。
第三十條? 樓頂如無護欄,操作時工作人員必須拴好安全帶。
第三十一條? 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部分電氣高空作業(yè)規(guī)定。
(四)井下安裝操作
第三十二條? 設備搬運或安裝時要輕拿輕放,防止劇烈振動和沖擊。
第三十三條? 敷設的電纜要與動力電纜保持0、3m以上的距離。固定電纜用吊鉤懸掛,非固定電纜用膠帶或其他柔性材料懸掛,懸掛點的間距為3m。
第三十四條? 在大巷敷設或檢查井下傳輸電纜時,如果有車輛行駛,敷設或檢查人員要躲到躲避碉中,嚴禁行車時敷設或檢查傳輸電纜。
第三十五條? 在有架空線的大巷中敷設傳輸電纜時,要確保傳輸電纜與架空線有300一500mm的距離,橫跨架空線時必須停掉架空線的電后,方準進行工作,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三十六條? 在暗斜井架設或檢查傳輸電纜時,要和管轄單位聯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設或檢查,并時刻留意腳下臺階,以防地滑摔人。
第三十七條? 在軌道上山(或下山)敷設或檢查傳輸電纜時,首先要和下車場把鉤工、上車場司機聯系好,明確不準提車或松車后,方準迸人軌道上山(或下山)敷設或檢查傳輸電纜,嚴禁行車時工作。
第三十八條? 所敷設的傳輸電纜要:
1、將所攜帶盤好的電纜放在一個固定地點,慢慢放出,并設專人看管。
2、敷設人員要聽從統(tǒng)一指揮,嚴禁各行其是,傳輸電纜通過巷道頂底板危險區(qū)段時,要首先觀察頂底板有無危險,無危險方準操作,否則暫停敷設待處理好后再敷設。
3、巷道中敷設傳輸電纜時,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對所要敷設傳輸電纜放人電纜鉤中,以免敷設后和其他通訊線不能形成統(tǒng)一。
4、敷設電纜時要有適當的張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壓掛時自由墜落。電纜懸掛高度應大于礦車和運輸機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側。
第三十九條? 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設備連接處,必須使用與電氣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不得與水管或其他導體接觸。
第四十條? 吊掛完畢后,方可與原有的電纜進行連接。
第四十一條? 電纜迸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扎其他物品。電纜護套應伸人器壁內5~15mm。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超過電纜外徑的10%。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于5 mm ,?? 內連線松緊適當,符合機電設備安裝連線要求。
第四十二條? 安裝分站時,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帶電搬遷或移動電器設備及電纜,并嚴格執(zhí)行誰停電誰送電制度。
第四十三條? 調試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檢測工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四十四條? 所停電的高壓開關饋電處,必須派專人看管,并掛上”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的標示牌。
第四十五條? 停電范圍影響到其他單位的,要取得聯系,做好協(xié)調協(xié)作工作。
第四十六條? 處理分站高壓側時,嚴禁一人單獨作業(yè)。
第四十七條? 安裝斷電控制系統(tǒng)時,必須根據斷電范圍要求,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
第四十八條? 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制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第四十九條? 傳感器在安裝或拆除時,高處必須用梯子或木馬,扶牢后,再上人安裝或拆除。具體安裝位置:距頂不大于300mm, 距幫不小于200mm。.若巷道中有帶式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時,必須和所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聯系安裝時間,安裝時必須和帶式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司機聯系好,停下運輸機后,不安裝完畢不準開機。嚴禁在輸送機運轉中安裝傳感器。
第五十條? 傳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設位置要符合 《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一百六十八條等規(guī)定。安裝完畢,在詳細檢查所用接線、確認合格無誤后,方可送電。井下分站預熱l5mn后進行調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人報警和斷電控制并檢驗其可靠性,然后與井上聯機并檢驗調整跟蹤精度。
第五十一條? 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和斷電范圍必須符合 《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
第五十二條? 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制線、檢修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安全監(jiān)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礦技術負責人及調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五)井下維護操作
第五十三條? 每7天對監(jiān)測設備進行1次調試校正,并進行斷電控制試驗。
第五十四條? 在給傳感器送氣前,應先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檢查設備的基本工作條件,應反復校正報警點和斷電點。
第五十五條? 送氣前要進行跟蹤校正,應在與井上取得聯系后,用偏調法在測量量程內從小到大、從大到小反復偏調幾次,盡量減小跟蹤誤差。
第五十六條? 先用空氣氣樣對設備校零,再通人校準氣樣校正精度,鎖好各電位器。給傳感器送氣時,要用氣體流量計控制氣流速度,保證送氣平穩(wěn)。
第五十七條? 定期更換傳感器里的防塵裝置,清掃氣室內的污物。當載體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時,如調正精度電位器,其測量指示值仍低于實際的甲烷濃度值,傳感器要上井檢修。
第五十八條? 設備在井下運行半年后,要上井進行全面檢修。
(六)便攜式儀器的維護操作
第五十九條? 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對儀器進行充電。
第六十條? 每隔7天對儀器的零點、精度、報警點進行1次調校。
第六十一條? 檢查儀器的完好性,確保儀器工常。
第六十二條? 在試驗傳感器斷電控制試驗前,通知斷電控制范圍內的有關人員,提前做好準備,避免出現問題。
七、特殊操作
第六十三條? 排除故障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首先檢查設備電源是否有電。
2、可用替換電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替換電路板時,要切斷電源進行。
3、應1人工作,1人監(jiān)護。嚴禁帶電作業(yè)。并認真填寫故障處理記錄表。
第六十四條? 瓦斯斷電儀投人五常使用后,嚴禁隨意進行試驗。若需試驗必須提前申請,經礦井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準進行試驗。
第六十五條? 斷電試驗完畢后,要等所斷電范圍內電源全部恢復正常時,試驗人員方準離開現場。
第六十六條? 傳感器和分站出現故障,處理不了的要及時更換。
八、收尾工作
第六十七條? 安裝好后,嚴格按照質量標準、防爆標準進行檢查,確定無誤后方準收工。
第六十八條? 做好記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第六十九條? 做好交接班的有關事項。
第7篇 通風安全監(jiān)測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條 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條 必須熟悉礦井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
第3條 上崗前帶全所需工具,確保完好。
第4條 經常對電器設備進行防爆檢查。
第5條 監(jiān)測設備入井前要通電測試各項性能指標。
第6條 井下安裝設備要輕拿輕放,敷設的電纜要在動力電纜的上面,要有適當的馳度,吊掛平直。
第7條 電纜之間、電纜與設備連接處,要使用與電氣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不得與其他導體接觸。
第8條 電纜進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護套應伸入器壁內5~15mm。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超過電纜外徑的10%。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于5mm,腔內連線松緊適當。
第9條 井下分站要預熱15分鐘后進行調整。
第10條 安全監(jiān)測設備每月至少調試校正一次。每7天對甲烷傳感器斷電功能進行測試。每7天對儀器的零點、精度、報警點進行調校。
第11條 給傳感器送氣前,用偏調法跟蹤校正。
第12條 用空氣氣樣對設備校零,再通入標準氣樣校正精度,鎖好各電位器。
第13條 設備在井下運行半年后,要升井進行檢修。
第14條 及時填寫各種臺帳記錄。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5條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帶電作業(yè)傷人。
第16條 操作過程中嚴禁帶電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本工種操作規(guī)程。
第8篇 安全監(jiān)測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相關規(guī)定
安全監(jiān)測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相關規(guī)定
1、本規(guī)程適用于安全監(jiān)測工。
2、上崗條件及職責:
1)掌握弱電知識,熟悉井下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熟悉地面安全監(jiān)測軟件的工作原理,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相關通風安全監(jiān)測規(guī)定和《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裝置使用管理規(guī)定》,并必須經安全和通防監(jiān)測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后方可上崗。
2)負責管轄范圍內的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校正工作;并應將在籍的裝置逐臺建帳,認真填寫設備及儀表臺賬,傳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記表、檢修校正記錄。
3、遵守公司和所在礦井的用工制度、勞動紀律及通防規(guī)章制度。
第9篇 安全監(jiān)測工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紫旭煤礦的安全監(jiān)測工。
第2條 安全監(jiān)測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負責管轄范圍內的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校正、監(jiān)測等工作。
2、應將在籍的裝置逐臺建帳,并認真填寫設備及儀表臺帳、傳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記表、檢修校正記錄。
3、負責礦井監(jiān)測系統(tǒng)圖的繪制、修改。
4、負責監(jiān)測報表的打印、簽字、送審等工作。
二、上崗條件
第3條 安全監(jiān)測工必須經過培訓,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4條 安全監(jiān)測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
2、熟悉礦進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有關規(guī)定。
4、熟悉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安裝要求。
5、了解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主要性能指標。
6、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對礦井氣體指標的規(guī)定和超標時的處理辦法。
7、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8、熟悉瓦斯檢測儀的性能、參數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規(guī)定
第5條 高瓦斯煤礦、瓦斯突出礦井必須裝備礦井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
第6條 沒有裝備礦井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礦井的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工作面,必須裝備甲烷風電閉鎖裝置或甲烷斷電儀和風電閉鎖裝置。
第7條 沒有裝備礦井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礦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須裝備甲烷斷電儀。
第8條 必須對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制區(qū)域等繪制監(jiān)控系統(tǒng)布置圖和接線圖。
第9條 煤礦安全監(jiān)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嚴禁與調度話纜或動力電纜等共用一條線路;防爆型煤礦安全監(jiān)控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信號必須為本質安全型信號。
第10條 安全監(jiān)控設備必須具有故障閉鎖功能: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未投入正常運行或故障時,必須切斷該監(jiān)控設備所監(jiān)控區(qū)域的全部非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工作正常并穩(wěn)定運行后,能夠自動解鎖。
第11條 每天對監(jiān)控設備及電纜進行安全檢查,對各類傳感器的準確性要用便攜儀進行核實、比較,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安全監(jiān)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
四、操作準備
第12條 上機前的準備工作:
1、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填報簽名制度。
2、交接班內容包括:
(1)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結果。
(2)井下傳感器工作狀況、斷電地點和次數。
(3)瓦斯變化異常區(qū)及其他有害氣體的變化異常情況的詳細記錄。
(4)計算機的數據庫資料。
第13條 地面檢修前的準備工作:
1、備齊必要的工具、儀器、儀表,并備有設備說明書和圖紙。
2、按規(guī)定準備好檢修時所需要的各種電源、連接線,將儀表通電預熱,并調整好測量類型和量程。
第14條 井下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1、根據要求確定安裝位置和電纜長度。
2、設備各部件應齊全、完整,電纜應無破口,相間絕緣及電纜導通應良好,并備足安裝有的材料。
3、瓦斯校準氣樣的配制應采用煤炭工業(yè)技術監(jiān)督主管部門確認的裝置和方法制備甲烷與空氣的混合氣體,不確定度應小于5%。制備所用的原料氣應選用濃度不低于99.9%的高純甲烷氣體。
五、操作順序
第15條 本工種應遵照順序進行:
交接班→檢查→地面檢修→井下檢修(安裝)→驗收→交接班。
六、正常操作
(一)機房操作
第16條 接班后,首先和通防部門、調度室取得聯系,接受有關指示。
第17條 每隔30分鐘檢查1次各種儀表的指示、機房室溫、機身溫度和電源、電壓波動情況。
第18條 應將本班的瓦斯變化情況于當天打印報表送通風技術主管審查簽字。
第19條 與井下監(jiān)測員協(xié)調配合進行器的校正。
第20條 停電的順序是:主機→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不間斷穩(wěn)壓電源→配電柜電源。
第21條 送電序是:配電柜電源→不間斷穩(wěn)壓電源→打印機、顯示器等外圍設備→主機→。送電前應將所有設備的電源開關置于停止位置,嚴禁帶負荷送電。
第22條 進入機房要穿潔凈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將有磁性和帶靜電的材料、絨線和有灰塵的物品帶進機房。要經常用干燥的面擦拭設備外殼,每班用吸塵器清掃室內。
(二)地面檢修操作
第23條 隔爆檢查的步驟是:
1、按國際“gb3836-1983爆炸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檢查設備的防爆情況。
2、檢查防爆殼內外有無銹皮脫落、油漆脫落及銹蝕嚴重現象,要求應無此類現象。
3、清除設備內腔的粉塵和雜物。
4、檢查接線腔和內部電器元件及連接線,要求應完好齊全,各連接插件接觸良好,各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規(guī)格應一致。
5、檢查設備絕緣程度。水平放置兆歐表,表線一端接機殼金屬裸露處,另一端接機內接線柱,勻速搖動表柄,若讀數為無限大(∞),表明絕緣合格。
6、接通電源,對照電路原理圖測量電路中各點的電位,判斷故障點,排除故障。
第24條 通電測試各項性能指標的內容包括:
1、新開箱或檢修完畢的設備要通電烤機,經48小時通電后分三個階段進行調試:
(1)粗調:對設備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調整和觀察。
(2)精調:對設備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調試、觀察和測試。
(3)檢驗:嚴格按照設備出廠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檢驗,如發(fā)現問題則按本工種前一條的方法處理,通電要從問題處理完后重新開始計算。
2、烤機完畢,拆除電源等外連接線,蓋上機蓋,作好記錄,入庫備用。
(三)地面?zhèn)鬏旊娎|敷設與檢查
第25條 登高3米以上要扎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并有專人監(jiān)護,安全帶必須拴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第26條 使用梯子時,梯子與地面之間角度以60°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腳挖坑或拴牢,并設專人扶梯子,人字梯掛鉤必須掛牢。
第27條 2人同桿、同點工作時,先登者必須等另一人選好工作位置后,方準開始工作,同時注意協(xié)調。
第28條 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須裝在工具袋內吊送,不準拋扔,桿下不準站人。
第29條 架設的傳輸電纜,如與原有高壓線交叉或鄰近,必須先將原有高壓線停電,并驗電、放電、接地、短路,為防止中途送電,必須掛臨時接地線后,方可進行架線作業(yè)。
第30條 雷雨大風等嚴劣天氣時,不得人事高空架線作業(yè)。
第31條 架設樓頂與樓頂之間的電纜,必須先測量樓與樓之間的距離,把傳輸電纜用扎線扎在鋼絲繩或鐵絲上,一頭在一樓頂固定好,然后另一頭用2臺不低于1噸的手拉葫蘆,卡好扣環(huán)后循環(huán)上吊傳輸電纜,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樓頂上,手拉葫蘆必須固定在確保1噸以上的拉力的固定點上。
第32條 樓頂如無護欄,操作時工作人員必須拴好安全帶。
第33條 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部分電氣高空作業(yè)規(guī)定。
(四)井下安裝操作
第34條 設備搬運或安裝時要輕放,防止劇烈振動和沖擊。
第35條 敷設的電纜要與動力電纜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固定電纜用吊鉤懸掛,非固定電纜用膠帶或其他柔性材料懸掛,懸掛點的間距為3米。
第36條 井下傳輸電纜在大巷敷設或檢查時,如果有車輛行駛,敷設或檢查人員要躲避硐中,嚴禁行車時敷設或檢查傳輸電纜。
第37條 在有架空線的大巷中敷設傳輸電纜是地,要確保傳輸電纜與架空線有300~500毫米的距離,橫跨架空線時必須停掉架空線的電后,方準進行工作,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38條 在暗斜井架設或檢查傳輸電纜時,要和管轄單位聯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設或檢查,并時刻留意腳下臺階,以防地滑摔人。
第39條 在軌道上山(或下山)敷設或檢查傳輸電纜時,首先要和下車場扒鉤工、上車場司機聯系好,明確不準提車或松車后,方準進入軌道上山(或下山)敷設或檢查電纜,嚴禁行車時工作。
第40條 所敷設的傳輸電纜要:
1、將所攜帶的盤好的電纜放在一個固定地點,慢慢放出,并設專人看管。
2、敷設人員要聽從統(tǒng)一指揮,嚴禁各行其事,傳輸電纜通過巷道頂底板危險區(qū)段時,要首先觀察頂底板有無危險,無危險方準操作,否則暫停敷設待處理好后再敷設。
3、巷道中敷設傳輸電纜時,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對所要敷設傳輸電纜放入電纜鉤中,以免敷設后和其他通訊線不能形成統(tǒng)一。
4、敷設電纜時要有適當的張馳度,要求能在外力壓掛時自由墜落。電纜懸掛高度應大于礦車和運輸機的調度,并位于人行道一側。
第41條 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設備連接處,必須使用與電氣相符的接線盒。電纜不得與水管或其他導體接觸。
第42條 吊掛完畢后,方可與原有的電纜進行連接。
第43條 電纜進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扎其他物品。電纜護套應伸入器壁內5~15毫米。結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超過電纜外徑的10%。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于手5毫米,腔內邊線松緊適當,符合機電設備安裝連線要求。
第44條 安裝分站時,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帶電搬遷或移動電器設備及電纜,并嚴格執(zhí)行誰停電誰送電制度。
第45條 調試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井下電工操作資格證收,持證上崗。
第46條 所停電的高壓開關饋電處,必須派專人看管,并掛上“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的標志牌。
第47條 停電范圍影響到其他單位的,要取得聯系,做好協(xié)調協(xié)作工作。
第48條 處理分站高壓側時,嚴禁一人單獨作業(yè)。
第49條 安裝斷電控制系統(tǒng)時,必須根據斷電范圍要求,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
第50條 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制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第51條 傳感器在安裝時,必須用梯子或木馬,并扶牢后,再上人安裝。具體安裝位置:距頂大于或等于20厘米,距幫大于或等于30厘米。若巷道中有帶式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時,必須和所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聯系安裝時間,安裝時必須和帶式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司機聯系好,停下運輸機后,不安裝不準開機。嚴禁在輸送機司機運轉中安裝傳感器。拆除傳感器時也應遵守本規(guī)定。
第52條 傳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設位置要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169條等規(guī)定。安裝完畢,在詳細檢查所用接線、確認合格無誤后,方可送電。井下分站預熱15分鐘后進行調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報警和斷電控制并檢驗其可靠性,然后與井上聯機并檢驗調整跟蹤精度。
第53條 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和斷電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169條規(guī)定。
第54條 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制線、檢修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安全監(jiān)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礦調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五)井下維護操作
第55條 每7天對監(jiān)測設備進行一次調試校正。
第56條 在給傳感器送氣關,應先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檢查設備的基本工作條件,應反復校正報警點和斷電點。
第57條 送氣前要進行跟蹤校正,應在與井上取得聯系后,用偏調法在測量量程內從小到大、從大到小反復偏調幾次,盡量減小跟蹤誤差。
第58條 先用空氣氣樣對設備校零,再通入校準氣樣校正精度,鎖好各電位器。給傳感器送氣時,要用氣體流量計控制氣流速度,保證送氣平穩(wěn)。
第59條 定期更換傳感器里的防塵裝置,清掃氣室內的污物。當形體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時,如調正精度電位器,其測量指示值仍低于實際的甲烷濃度值,傳感器要上井檢修。
第60條 設備在井下運行半年后,要上井進行全面檢修。
(六)便攜式儀器的維護操作
第61條 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對儀器進行充電。
第62條 每隔7天對儀器的零點、精度、報警點進行一次調校。
第63條 檢查儀器的完好性,確保儀器正常。
七、特殊操作
第64條 排除故障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首先檢查設備電源是否有電。
2、可用替換電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應1人工作,1人監(jiān)護。嚴禁帶電作業(yè)。并認真填寫故障處理記錄表。
第65條 瓦斯斷電儀投入正常使用后,嚴禁隨意進行試驗。若需試驗必須有試驗報告與所斷電范圍的單位管理人員協(xié)商好,方準進行試驗。
第66條 斷電試驗完畢后,要等所斷電范圍內電源全部恢復正常時,試驗人員方準離開現場。
第67條 分站出現故障,處理不了的要及時更換。
八、收尾工作
第68條 安裝好后,嚴格按照質量標準、防爆標準進行檢查,確定無誤后方準收工。
第69條 做好記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第70條 做好交接班的有關事項。
第10篇 煤礦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全國各類煤礦的安全監(jiān)控工。
第2條?安全監(jiān)控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負責管理范圍內的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控、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校正、監(jiān)測等工作。
2、?應將在籍的裝置逐臺建賬,并認真填寫設備及儀表臺賬、傳感器使用管理卡、故障登記表、檢修校正記錄。
3、?負責礦井監(jiān)控系統(tǒng)圖的繪制、修正。
4、?負責監(jiān)控報表的打印、簽字、送審等工作。
二、上崗條件
第3條? 安全監(jiān)控工必須經專業(yè)技術培訓,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3條?安全監(jiān)測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井下人員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
2、?熟悉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有關規(guī)定。
4、?熟悉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安裝要求。
5、?了解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主要性能指標。
6、?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對礦井氣體指標的規(guī)定和超標時的處理方法。
7、?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8、?熟悉瓦斯檢測儀的性能、參數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規(guī)定
第5條? 各類礦井必須裝備礦井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
第6條?必須對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制區(qū)域等繪制監(jiān)控系統(tǒng)布置圖和接線圖。
第7條?煤礦安全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嚴禁與調度話纜或動力電纜等共用一條線路;防爆型煤礦安全監(jiān)控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信號必須為本質安全型信號。
第8條?安全監(jiān)控設備必須具有故障閉鎖功能: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未投入正常運行或故障時,必須切斷該監(jiān)控設備所監(jiān)控區(qū)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工作正常并穩(wěn)定運行后,能夠自動解鎖。
第9條?每天對監(jiān)控設備及電纜進行安全檢查,對各類傳感器的準確性要用光干涉瓦斯檢定器進行核實、比較,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安全監(jiān)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氣樣調校1次。
四、操作準備
第10條? 上機前德準備工作:
1、?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填報簽名制度。
2、?交接班內容包括:
(1)?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結果。
(2)?井下傳感器工作狀況、斷電地點和次數。
(3)?瓦斯變化異常區(qū)及其他有害氣體的變化異常情況的詳細記錄。
(4)?計算機的數據庫資料。
第11條? 地面檢修前的準備工作:
1、?備齊必要的工具、儀表,并備有設備說明書和圖紙。
2、?按規(guī)定準備好檢修時所需要的各種電源、連接線,將儀表通電預熱,并調好測量類型和量程。
第12條?井下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1、?根據要求確定安裝位置和電纜長度。
2、?設備各部件應齊全、完整,電纜應無破口,相間絕緣及電纜導通應良好,并備足安裝用的材料。
3、?瓦斯標準氣樣應采用煤炭工業(yè)技術監(jiān)督主管部門確認甲烷與空氣的混合氣體。
4、?通電試驗下井設備,調試確定各功能指標符合要求,運行正常后準備入井使用。
五、操作順序
(一)機房操作
第14條? 接班后,首先和通防部門、高度室取得聯系,接受有關指示。
第15條?每隔30分鐘檢查1次各種儀表的指示、機房室溫、機身溫度和電源、電壓水上波動情況。
第16條?應將本班的瓦斯變化情況于當天打印成報表送通防技術主管審查簽字。
第17條?與井上監(jiān)測員協(xié)調配合進行傳感器的校正。
第18條?停電的順序是:主機--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不間斷穩(wěn)壓電源--配電柜電源。
第19條?送電順序是:配電柜電源-不間斷穩(wěn)壓電源--打印機--顯示器等外圍設備--主機。送電前應將所有設備的電源開關置于停止位置,嚴禁帶負荷送電。
第20條?進入機房要穿潔凈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將有磁性和帶靜電的材料、絨線和有灰塵的物品帶進機房。要經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設備外殼,每班用吸塵器清掃室內。
(二) 地面檢修操作
第21條? 隔爆檢查的步驟是:
1、?按標準規(guī)定檢查設備的防爆情況。
2、?檢查防爆殼內外有無銹皮脫落、油漆脫落及銹蝕嚴重現象,要求應無此類現象。
3、?清除設備內腔的粉塵和雜物。
4、?檢查接線腔和內部電器元件及連接線,要求應完好齊全,各連接插件接觸良好,各堅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規(guī)格應一致。
5、?檢查設備絕緣程度。水平放置兆歐表,表線一端接機殼金屬裸露處,另一端接機內接線柱,勻速搖動表柄,若讀數為無限大(∞),表明絕緣合格。
6、?接通電源,對照電路原理圖測量電路中各點的電位,判斷故障點,排除故障。
第21條?通電測試各項性能指標的內容包括:
1、?新開箱或檢修完畢的設備要通電烤機,經48h通電后分3個階段進行調試:
(1)?粗調。 對設備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調整和觀察。
(2)?精調。 對設備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調試、觀察和測試。
(3)?檢驗。 嚴格按照設備出廠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檢驗,如發(fā)現問題則按本工種第21條的方法處理,通電要從問題處理完后重新開始計算。
2、?烤機完畢,拆除電源等外連接線,蓋上機蓋,作好記錄,入庫備用。
(三)地面?zhèn)鬏旊娎|敷設與檢查
第23條? 登高3m以上要扎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并有專人監(jiān)護,安全帶必須拴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第24條?使用梯子時,梯子與地面之間角度以60度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腳挖坑或拴牢,并設專人扶梯子,人字梯掛鉤必須掛牢。
第25條?2人同桿、同點工作時,先登者必須等另一人選好工作位置后,方準開始工作,同時要注意協(xié)調。
第26條?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須裝在工具袋內吊送,不準拋扔,桿下不準站人。
第27條?架設的傳輸電纜,如與原有高壓線交叉或鄰近,必須先將原有高壓線停電,并驗電、放電、接地、短路,為防止中途送電,必須掛臨時接地線后,方可進行架線作業(yè)。
第28條?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時,不得從事高空架線作業(yè)。
第29條?架設樓頂與樓頂之間的傳輸電纜,必須先測量樓與樓之間的距離,把傳輸電纜用扎線扎在鋼絲繩或鐵絲上,一頭在一樓頂固定好,然后另一頭用2臺不低于1t的手拉葫蘆,卡好扣環(huán)后循環(huán)上吊傳輸電纜,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樓頂上,手拉葫蘆必須固定在確保1t以上的拉力的固定點上。
第30條?樓頂如無護欄,操作時工作人員必須拴好安全帶。
第31條?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部分電氣高空作業(yè)規(guī)定。
(四)井下安裝操作
第32條? 設備搬運或安裝時要輕拿輕放,防止劇烈振動和沖擊。
第33條? 敷設的電纜要與動力電纜保持0.3m以上的距離。固定電纜用吊鉤懸掛,非固定電纜用膠帶或其他柔性材料懸掛。懸掛點的間距為3m。
第34條?在大巷敷設或檢查井傳輸電纜時,如果有車輛行駛,敷設或檢查人員要躲到躲避硐中,嚴禁行車時敷設或檢查傳輸電纜。
第35條?在有架空線的大巷中敷設傳輸電纜時,要確保傳輸電纜與架空線有300-500mm的距離,橫跨架空線時必須停掉架空線的電后,方準進行工作,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36條?在暗斜井架設或檢查傳輸電纜時,要和管轄單位聯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設或檢查,并時刻留意腳下臺階,以防地滑摔人。
第37條?在軌道上山(或下山)敷設或檢查傳輸電纜時,首先要和下車場把鉤工、上車場司機聯系好,明確不準提車或松車后,方準進入軌道上山(或下山)敷設或檢查傳輸電纜,嚴禁行車時工作。
第38條?所敷設的傳輸電纜要:
1、?將所攜帶盤好的電纜放在一個固定地點,慢慢放出,并設專人看管。
2、?敷設人員要聽從統(tǒng)一指揮,嚴禁各行其事,傳輸電纜通過巷道頂底板危險段時,要首先觀察頂底板有無危險,無危險方準操作,否則暫停敷設待處理好后再敷設。
3、?巷道中敷設傳輸電纜時,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對所要敷設傳輸電纜放入電纜溝中,以免敷設后和其他通訊線不能形成統(tǒng)一。
4、?敷設電纜時要有適當的張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壓掛時自由墜落。電纜懸掛高度應大于礦車和運輸機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側。
第39條?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設備連接處,必須使用與電氣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不得與水管或其他導體接觸。
第40條?吊掛完畢后,方可與原有的電纜進行連接。
第41條?電纜進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扎其他物品。電纜護套應伸入器壁內5-15mm。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超過電纜外徑的10%。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于5mm,腔內連線松緊適當,符合機電設備安裝連線要求。
第42條?安裝分站時,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帶電搬遷或移動電器設備及電纜,并嚴格執(zhí)行誰停電誰送電制度。
第43條?調試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檢測工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44條?所停電的高壓開關饋電處,必須派專人看管,并掛上“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的標示牌。
第45條?停電范圍影響到其他單位的,要取得聯系,做好協(xié)調工作。
第46條?處理分站高壓側時,嚴禁一人單獨作業(yè)。
第47條?安裝斷電控制系統(tǒng)時,必須根據斷電范圍要求,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
第48條?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第49條?傳感器在安裝或拆除時,高處必須用梯子或木馬,扶牢后,再上人安裝或拆除。具體安裝位置:距頂不大于300mm,距幫不小于200mm。若巷道中有帶式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時,必須和所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聯系安裝時間,安裝時必須和帶式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司機聯系好,停下運輸機后,不安裝完畢不準開機。嚴禁輸送機運轉中安裝傳感器。
第50條?傳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設位置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安裝完畢,在詳細檢查所用接線、確認合格無誤后,方可送電。井下分站預熱15分鐘后進行調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報警和斷電控制并檢驗其可靠性,然后與井上聯機并檢驗調整跟蹤精度。
第51條?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和斷電范圍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
第52條?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制線、檢修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安全監(jiān)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礦技術負責人及調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五)井下維護操作
第53條? 每7天對監(jiān)測設備進行1次調試校正,并進行斷電控制試驗。
第54條? 在給傳感器送氣前,應先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檢查設備的基本工作條件,應反復校正報警點和斷電點。
第55條?送氣前要進行跟蹤校正,應在與井上取得聯系后,用偏調法在測量量程內從小到大、從大到小反復偏調幾次,盡量減小跟蹤誤差。
第56條?先用空氣樣對設備校零,再通入校準氣樣校正精度,鎖好各電位器。給傳感器送氣時,要用氣體流量計控制氣流速度,保證送氣平穩(wěn)。
第57條?定期更換傳感器里的防塵裝置,清掃氣室內的污物。當載體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時,如調正精度電位器,其測量指示值仍低于實際的甲烷濃度值,傳感器要上井檢修。
(六)便攜式儀器的維護操作
第59條? 必須按產品說明書的規(guī)定對儀器進行充電。
第60條?每隔7天對儀器的零點、精度、報警點進行1次高校。
第61條?檢查儀器的完好性,確保儀器正常。
第62條?在試驗傳感器斷電控制試驗前,通知斷電控制范圍內的有關人員,提前做好準備,避免出現問題。
七、特殊操作
第63條? 排除故障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首先檢查設備電源是否有電。
2、?可用替換電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替換電路板時,要切斷電源進行。
3、?應1人工作,1人監(jiān)護。嚴禁帶電作業(yè)。并認真填寫故障處理記錄。
第64條? 瓦斯斷電儀投入正常使用后,嚴禁隨意進行試驗。若需試驗必須提前申請,經礦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準進行試驗。
第65條?斷電試驗完畢后,要等所斷電范圍內電源全部恢復正常時,試驗人員方準離開現場。
第66條?傳感器和分站出現故障,處理不了的要及時更換。
八、收尾工作
第67條? 安裝好后,嚴格按照質量標準、防爆標準進行檢查,確定無誤后方準收工。
第68條? 做好記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第69條? 做好交接班的有關事項。
第11篇 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員操作規(guī)程
1.開機前必須檢查各設備連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線及時正確連接。
2.按照正確的順序開機:電源-〉ups-〉調制解調器-〉交換機-〉顯示屏-〉服務器-〉工作站。
3.正確操作安全監(jiān)測軟件,正確打印各類報表。
4.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改變參數及線路。
5.嚴禁將雜物堆放在工作臺上,嚴禁機器無人運行。
6.按照正確的順序關機:工作站-〉服務器-〉顯示屏-〉交換機-〉調制解調器-〉ups-〉電源。
7.正確填寫各項安全監(jiān)測記錄。
第12篇 安全監(jiān)測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一條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全國各類煤礦的安全監(jiān)測工。
第二條 安全監(jiān)測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負責管轄范圍內的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校正、監(jiān)測等工作。
2、應將在籍的裝置逐臺建賬,并認真填寫設備及儀表臺賬、傳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記表、檢修校正記錄。
3、負責礦井監(jiān)測系統(tǒng)圖的繪制、修改。
4、負責監(jiān)測報表的打印、簽宇、送審等工作。
二、上崗條件
第三條 安全監(jiān)測工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四條 安全監(jiān)測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人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
2、熟悉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有關規(guī)定。
4、熟悉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安裝要求。
5、了解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的主要性能指標。
6、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對礦井氣體指標的規(guī)定和超標時的處理辦法。
7、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8、熟悉瓦斯檢測儀的性能、參數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規(guī)定
第五條 各類礦井必須裝備礦井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
第六條 必須對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制區(qū)域等繪制監(jiān)控系統(tǒng)布置圖和接線圖。
第七條 煤礦安全監(jiān)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嚴禁與調度話纜或動力電纜等共用一條線路;防爆型煤礦安全監(jiān)控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信號必須為本質安全型信號。
第八條 安全監(jiān)控設備必須具有故障閉鎖功能: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末投人正常運行或故障時,必須切斷該監(jiān)控設備所監(jiān)控區(qū)域的全部非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工作正常并穩(wěn)定運行后,能夠自動解鎖。
第九條 每天對監(jiān)控設備及電纜進行安全檢查,對各類傳感器的準確性要用光干涉瓦斯檢定器進行核實、比較,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安全監(jiān)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10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
四、操作準備
第十條 上機前的準備工作:
1、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填報簽名制度。
2、交接班內容包括:
(1)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結果。
(2)井下傳感器工作狀況、斷電地點和次數。
(3)瓦斯變化異常區(qū)及其他有害氣體的變化異常情況的詳細記錄。
(4)計算機的數據庫資料。
第十一條 地面檢修前的準備工作:
1、備齊必要的工具、儀器、儀表,并備有設備說明書和圖紙。
2、按規(guī)定準備好檢修時所需要的各種電源、連接線,將儀表通電預熱,并調整好測量類型和量程。
第十二條 井下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1、根據要求確定安裝位置和電纜長度。
2、設備各部件應齊全、完整,電纜應無破口,相間絕緣及電纜導通應良好,并備足安裝用的材料。
3、瓦斯校準氣樣應采用煤炭工業(yè)技術監(jiān)督主管部門確認甲烷與空氣的混合氣體。
4、通電試驗下井設備,調試確定各功能指標符合要求,運行正常后準備人井使用。
五、操作順序
第十三條 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交接班→檢查→地面檢修→井下檢修(安裝)→驗收→交接班。
六、正常操作
(一)機房操作
第十四條 接班后,首先和通防部門、調度室取得聯系,接受有關指示。
第十五條 每隔30min檢查1次各種儀表的指示、機房室溫、機身溫度和電源、電壓波動情況。
第十六條 應將本班的瓦斯變化情況于當天打印成報表送通風技術主管審查簽字。
第十七條 與井上監(jiān)測員協(xié)調配合進行傳感器的校正。
第十八條 停電的順序是:主機→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不間斷穩(wěn)壓電源→配電柜電源。
第十九條 送電順序是:配電柜電源→不間斷穩(wěn)壓電源→打印機、顯示器等外圍設備→主機。送電前應將所有設備的電源開關置于停止位置,嚴禁帶負荷送電。
第二十條 進人機房要穿潔凈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將有磁性和帶靜電的材料、絨線和有灰塵的物品帶進機房。要經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設備外殼,每班用吸塵器清掃室內。
(二)地面檢修操作
第二十一條 隔爆檢查的步驟是:
1、按標準規(guī)定檢查設備的防爆情況。
2、檢查防爆殼內外有無銹皮脫落、油漆脫落及銹蝕嚴重現象,要求應無此類現象。
3、清除設備內腔的粉塵和雜物。
4、檢查接線腔和內部電器元件及連接線,要求應完好齊全,各連接插件接觸良好,各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規(guī)格應一致。
5、檢查設備絕緣程度。水平放置兆歐表,表線一端接機殼金屬裸露處,另一端接機內接線柱,勻速搖動表柄,若讀數為無限大(∞),表明絕緣合格。
6、接通電源,對照電路原理圖測量電路中各點的電位,判斷故障點,排除故障。
第二十二條 通電測試各項性能指標的內容包括:
1、新開箱或檢修完畢的設備耍通電烤機,經48h通電后分3個階段進行調試:
(1)粗調。對設備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調整和觀察。
(2)精調。對設備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調試、觀察和測試。
(3)檢驗。嚴格按照設備出廠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檢驗,如發(fā)現問題則按本工種第21條的方法處理,通電要從問題處理完后重新開始計算。
2、烤機完畢,拆除電源等外連接線,蓋上機蓋,作好記錄,人庫備用。
(三)地面?zhèn)鬏旊娎|敷設與檢查
第二十三條 登高3m以上要扎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并有專人監(jiān)護,安全帶必須拴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第二十四條 使用梯子時,梯子與地面之間角度以60°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腳挖坑或拴牢,并設專人扶梯子,人字梯掛鉤必須掛牢。
第二十五條 2人同桿、同點工作時,先登者必須等另一人選好工作位置后,方準開始工作,同時要注意協(xié)調。
第二十六條 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須裝在工具袋內吊送,不準拋扔,桿下不準站人。
第二十七條 架設的傳輸電纜,如與原有高壓線交叉或鄰近,必須先將原有高壓線停電,并驗電、放電、接地、短路,為防止中途送電,必須掛臨時接地線后,方可進行架線作業(yè)。
第二十八條 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時,不得從事高空架線作業(yè)。
第二十九條 架設樓頂與樓頂之間的傳輸電纜,必須先測量樓與樓之間的距離,把傳輸電纜用扎線扎在鋼絲繩或鐵絲上,一頭在一樓頂固定好,然后另一頭用2臺不低于1t的手拉葫蘆,卡好扣環(huán)后循環(huán)上吊傳輸電纜,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樓頂上,手拉葫蘆必須固定在確保1t以上的拉力的固定點上。
第三十條 樓頂如無護欄,操作時工作人員必須拴好安全帶。
第三十一條 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部分電氣高空作業(yè)規(guī)定。
(四)井下安裝操作
第三十二條 設備搬運或安裝時要輕拿輕放,防止劇烈振動和沖擊。
第三十三條 敷設的電纜要與動力電纜保持0、3m以上的距離。固定電纜用吊鉤懸掛,非固定電纜用膠帶或其他柔性材料懸掛,懸掛點的間距為3m。
第三十四條 在大巷敷設或檢查井下傳輸電纜時,如果有車輛行駛,敷設或檢查人員要躲到躲避碉中,嚴禁行車時敷設或檢查傳輸電纜。
第三十五條 在有架空線的大巷中敷設傳輸電纜時,要確保傳輸電纜與架空線有300一500mm的距離,橫跨架空線時必須停掉架空線的電后,方準進行工作,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三十六條 在暗斜井架設或檢查傳輸電纜時,要和管轄單位聯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設或檢查,并時刻留意腳下臺階,以防地滑摔人。
第三十七條 在軌道上山(或下山)敷設或檢查傳輸電纜時,首先要和下車場把鉤工、上車場司機聯系好,明確不準提車或松車后,方準迸人軌道上山(或下山)敷設或檢查傳輸電纜,嚴禁行車時工作。
第三十八條 所敷設的傳輸電纜要:
1、將所攜帶盤好的電纜放在一個固定地點,慢慢放出,并設專人看管。
2、敷設人員要聽從統(tǒng)一指揮,嚴禁各行其是,傳輸電纜通過巷道頂底板危險區(qū)段時,要首先觀察頂底板有無危險,無危險方準操作,否則暫停敷設待處理好后再敷設。
3、巷道中敷設傳輸電纜時,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對所要敷設傳輸電纜放人電纜鉤中,以免敷設后和其他通訊線不能形成統(tǒng)一。
4、敷設電纜時要有適當的張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壓掛時自由墜落。電纜懸掛高度應大于礦車和運輸機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側。
第三十九條 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設備連接處,必須使用與電氣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不得與水管或其他導體接觸。
第四十條 吊掛完畢后,方可與原有的電纜進行連接。
第四十一條 電纜迸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扎其他物品。電纜護套應伸人器壁內5~15mm。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超過電纜外徑的10%。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于5 mm , 內連線松緊適當,符合機電設備安裝連線要求。
第四十二條 安裝分站時,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帶電搬遷或移動電器設備及電纜,并嚴格執(zhí)行誰停電誰送電制度。
第四十三條 調試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檢測工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四十四條 所停電的高壓開關饋電處,必須派專人看管,并掛上”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的標示牌。
第四十五條 停電范圍影響到其他單位的,要取得聯系,做好協(xié)調協(xié)作工作。
第四十六條 處理分站高壓側時,嚴禁一人單獨作業(yè)。
第四十七條 安裝斷電控制系統(tǒng)時,必須根據斷電范圍要求,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
第四十八條 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制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第四十九條 傳感器在安裝或拆除時,高處必須用梯子或木馬,扶牢后,再上人安裝或拆除。具體安裝位置:距頂不大于300mm, 距幫不小于200mm。.若巷道中有帶式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時,必須和所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聯系安裝時間,安裝時必須和帶式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司機聯系好,停下運輸機后,不安裝完畢不準開機。嚴禁在輸送機運轉中安裝傳感器。
第五十條 傳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設位置要符合 《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一百六十八條等規(guī)定。安裝完畢,在詳細檢查所用接線、確認合格無誤后,方可送電。井下分站預熱l5mn后進行調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人報警和斷電控制并檢驗其可靠性,然后與井上聯機并檢驗調整跟蹤精度。
第五十一條 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和斷電范圍必須符合 《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
第五十二條 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制線、檢修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安全監(jiān)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礦技術負責人及調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五)井下維護操作
第五十三條 每7天對監(jiān)測設備進行1次調試校正,并進行斷電控制試驗。
第五十四條 在給傳感器送氣前,應先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檢查設備的基本工作條件,應反復校正報警點和斷電點。
第五十五條 送氣前要進行跟蹤校正,應在與井上取得聯系后,用偏調法在測量量程內從小到大、從大到小反復偏調幾次,盡量減小跟蹤誤差。
第五十六條 先用空氣氣樣對設備校零,再通人校準氣樣校正精度,鎖好各電位器。給傳感器送氣時,要用氣體流量計控制氣流速度,保證送氣平穩(wěn)。
第五十七條 定期更換傳感器里的防塵裝置,清掃氣室內的污物。當載體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時,如調正精度電位器,其測量指示值仍低于實際的甲烷濃度值,傳感器要上井檢修。
第五十八條 設備在井下運行半年后,要上井進行全面檢修。
(六)便攜式儀器的維護操作
第五十九條 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對儀器進行充電。
第六十條 每隔7天對儀器的零點、精度、報警點進行1次調校。
第六十一條 檢查儀器的完好性,確保儀器工常。
第六十二條 在試驗傳感器斷電控制試驗前,通知斷電控制范圍內的有關人員,提前做好準備,避免出現問題。
七、特殊操作
第六十三條 排除故障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首先檢查設備電源是否有電。
2、可用替換電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替換電路板時,要切斷電源進行。
3、應1人工作,1人監(jiān)護。嚴禁帶電作業(yè)。并認真填寫故障處理記錄表。
第六十四條 瓦斯斷電儀投人五常使用后,嚴禁隨意進行試驗。若需試驗必須提前申請,經礦井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準進行試驗。
第六十五條 斷電試驗完畢后,要等所斷電范圍內電源全部恢復正常時,試驗人員方準離開現場。
第六十六條 傳感器和分站出現故障,處理不了的要及時更換。
八、收尾工作
第六十七條 安裝好后,嚴格按照質量標準、防爆標準進行檢查,確定無誤后方準收工。
第六十八條 做好記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第六十九條 做好交接班的有關事項。
第13篇 儲煤筒倉安全監(jiān)測及防爆裝置運行管理規(guī)程
一、為保障儲煤筒倉設備安全運行,特制定本規(guī)程,要求運行人員遵照執(zhí)行。
二、保持筒倉的儲煤和卸煤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
調度人員要輪流均衡地使用各個筒倉;使筒倉內存煤不超過(15天),以防止存煤時間太長,因筒倉內部過熱而引起儲煤自燃或可燃氣體(瓦斯)濃度超限發(fā)生爆炸事故。
三、筒倉安全保護裝置應設立專職負責人;
建立工作日記,逐日記錄筒倉監(jiān)測裝置各探頭參數值,該項工作可由上位機(研華610工控機)運行的全中文組態(tài)軟件(如世紀星,組態(tài)王)來完成。如發(fā)生報警信號應及時至現場核
查,并采取相應的措施。設備如有故障,及時申報,采取維修或更換等措施,使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的運行狀態(tài)。濮陽市華能疏通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四、設備定期檢查和校驗
儲煤筒倉安全監(jiān)測裝置的檢測元件(探頭及變送器)、二次儀表和數據采集系統(tǒng)(scada,dcs)應定期檢查和校驗,一年至少一次。平時應存有足夠的備品備件,當現役使用的探頭/變送器、二次儀表和模塊返廠進行年度測試時,由備品備件頂替使用。
五、配備標準氣體(如丙烷)。
定期(三個月或陸個月)現場標定檢查可燃氣體(瓦斯)監(jiān)測系統(tǒng);或者可燃氣體報警器出現頻繁報警時,在現場安全的條件下,現場標定檢查該系統(tǒng)。
六、可燃氣體(瓦斯)的報警處理
可燃氣體(瓦斯)的測量范圍是:0--100 lel%,25 lel%為初報警,40 lel% 為高報警。確認沒有誤報(探頭及變送器正常)而瓦斯?jié)舛绕邥r,必須采取措施:手動開起倉頂的除塵器!沒有故障報警聯所時,必須由輸煤程控系統(tǒng)操作。
七、一氧化碳氣體的報警處理、
一氧化碳氣體的測量范圍是:0--100 lel%,25 lel%為初報警,40 lel% 為高報警。確認沒有誤報(探頭及變送器正常)而co濃度偏高時,手動開起倉頂的風機或除塵器使其通風。沒有故障報警聯所時,必須由輸煤程控系統(tǒng)操作。
八、儲煤筒倉著火報警處理
·8.1 儲煤筒倉安全保護裝置發(fā)生報警并確認著火時,停止儲煤,緊急卸煤;并在筒倉煤出口處對煤流噴水降溫,確保卸煤皮帶和其他設備的安全。
·8.2 在倉頂撒干粉滅火劑、泡沫滅火劑,或大量注入惰性氣體,消滅火源。
·8.3 如筒倉內的溫度值偏高時,應密切注意,并優(yōu)先卸掉該倉的存煤。
·8.4 切記:如果筒倉內發(fā)生大量煙霧,說明筒倉內存煤燃燒(明火燃燒或陰燃),
不得開啟通風機,以防止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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