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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yè)轄區(qū)報修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71

物業(yè)轄區(qū)報修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包括什么內容

1. 報修接收與登記

2. 故障評估與派遣

3. 維修處理與跟進

4. 維修完成與驗收

5. 記錄歸檔與反饋

6. 不定期檢查與維護計劃

編制指南

1. 報修接收與登記:當業(yè)主或使用者報告設施設備故障時,物業(yè)人員應迅速響應,詳細記錄報修內容,包括故障描述、地點、時間及報修人聯(lián)系方式。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2. 故障評估與派遣:接收到報修后,物業(yè)維修團隊需現(xiàn)場核實故障情況,評估維修難度和所需資源,隨后指派合適的維修人員或外包服務商進行處理。

3. 維修處理與跟進:維修人員應盡快到達現(xiàn)場,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維修,同時保持與物業(yè)管理人員的溝通,及時報告進度。對于復雜或長期未解決的問題,需制定并實施解決方案。

4. 維修完成與驗收:維修完成后,物業(yè)人員需與報修人確認修復效果,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如有必要,可進行二次檢查以防止問題復發(fā)。

5. 記錄歸檔與反饋:將維修過程和結果詳細記錄在物業(yè)維修管理系統(tǒng)中,以便日后查閱。向報修人提供維修報告,并收集其滿意度反饋。

6. 不定期檢查與維護計劃:根據(jù)設備使用狀況和季節(jié)變化,制定預防性維護計劃,定期進行設施設備的檢查,預防潛在故障,延長設備壽命。

復審規(guī)定

1. 物業(yè)管理部應每季度對報修流程進行一次全面復審,檢查是否存在改進空間,如流程效率、服務質量和成本控制等方面。

2. 復審過程中,需收集業(yè)主和使用者的建議,結合實際運營情況,修訂和完善報修管理規(guī)程。

3. 復審結果應形成書面報告,提交給物業(yè)管理高層,討論并批準實施可能的變更。

4. 對于重大故障或投訴,需立即啟動特別復審程序,分析原因,制定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的措施。

本規(guī)程旨在提供清晰的指導,確保物業(yè)轄區(qū)內的報修管理工作有序進行,提高服務質量,同時也為業(yè)主和使用者創(chuàng)造一個舒適、安全的生活環(huán)境。請所有相關人員嚴格遵守,共同維護物業(yè)的良好運行。

物業(yè)轄區(qū)報修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范文

1.0目的規(guī)范住戶報修及公共設施設備報修處理工作,保證維修工作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2. 0適用范圍適用于物業(yè)管理處住戶家庭及各類設施設備的報修處理工作。

3. 0職責3.1工程維修部主管負責維修工作的組織、監(jiān)督以及對公司制定的《維修項目收費標準》以外的報修內容進行收費評審。

3. 2客戶服務中心管理員負責具體記錄報修內容,及時傳達至工程維修部,并跟蹤、督促維修工作按時完成。

3. 3工程維修部維修人員負責報修內容的確認及維修工作。

4.0程序要點

4.1住戶報修

4.1.1客戶服務中心管理員在接到住戶報修要求時,應立即填寫《住戶報修記錄表》。

4.1.2管理員在3分鐘內將記錄的報修內容(包括:住戶名稱、地址、聯(lián)系電話、報修內容、預約維修時間等)填入《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一式四聯(lián))相應欄目,并在兩分鐘內通知工程維修部前來領取維修單,工程維修部領單人在《住戶報修記錄表》上簽收,將《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第一、

二、三聯(lián))領回工程維修部。

4.1.3工程維修部主管按照報修內容,安排維修人員的工作:a)如住戶報修內容屬《維修項目收費標準》中的項目,住戶要求盡快前去維修的,應安排維修人員在接單后10分鐘內帶齊工具、備件到達維修現(xiàn)場;

b)報修內容屬《維修項目收費標準》中的項目,住戶另有預約維修時間的,維修人員應按預約的維修時間到來前5分鐘帶好維修工具、備件到達維修現(xiàn)場;

c)對于不屬于《維修項目收費標準》中的報修項目,由工程維修部主管在接單后15分鐘內對維修的可行性和維修費用做出評審,回復住戶是否可以維修,經(jīng)征得住戶對維修費用的認可及同意維修后,再按上述時效和維修要求安排維修人員前往維修。

4.1.4工程維修部維修人員到達現(xiàn)場后,應輕叩門三下或按門鈴,在有應答時,應使用標準語言:我是管理處的維修工,這是我的工作證和您的報修單。

在住戶確認無誤后,說:我可以進來維修了嗎,在住戶同意后,換上一次性鞋套進入業(yè)主家中。

4.1.5維修人員在維修時應首先對報修項目進行對比確認,不相同的,在《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上如實填寫實際的維修項目及收費標準,并使用唱諾制向住戶解釋清楚。

4.1.6維修人員向住戶出示收費標準、住戶同意維修后開始維修;

如住戶不同意維修的應提醒住戶考慮同意后再行報修,并及時返回工程維修部向工程維修部主管說明情況,與工程維修部主管一同在《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上注明原因并簽名確認后交還客戶服務中心備案。

4.1.7如果維修材料是住戶提供的,維修人員應對材料質量進行驗證,并將驗證結果(合格不合格質量不佳等)填寫在備注欄內。

對于驗證不合格的材料,維修人員應主動提示住戶使用不當材料的結果,但應注意尊重住戶的選擇。

4.1.8維修工作完成后,維修人員應按《維修項目收費標準》在《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上注明應收的各項費用金額。

并請住戶試用或檢查合格后,在《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上簽名確認。

維修人員將《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第三聯(lián))交給住戶作為繳費依據(jù)。

4.1.9維修人員將《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第一、二聯(lián))交回工程維修部主管確認后將《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第一聯(lián))送財務部作為計收服務費的依據(jù)。

4.1.10對業(yè)主的家庭維修可采用月底統(tǒng)一結算的形式進行扣款;

對租戶的家庭維修應在維修工作完成后的當日(最遲不超過第二天),由租戶到財務部交款。

4.2公共設施設備的報修處理

4.2.1 客戶服務中心管理員接到公共設備設施的報修信息后,應立即按《公共設備設施報修記錄表》要求填寫報修內容,并在3分鐘內將報修內容填入《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工程通知單》(一式二聯(lián)),在5分鐘內通知工程維修部前來領單。

4.2.2 客戶服務中心管理員將《公共設備設施安裝/報修工程通知單》(第二聯(lián))交給工程維修部,工程維修部維修人員應在《公共設施設備報修記錄表》上簽收。

4.2.3 工程維修部主管按照報修內容,安排維修人員帶齊維修工具及備件于20分鐘內趕到現(xiàn)場進行維修。

4.2.4 完成維修工作后,維修人員應在《公共設施設備安裝/報修工程通知單》上注明維修有關事項。

4.2.5 維修人員將《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工程通知單》(第一聯(lián))交工程維修部主管簽名確認后返還客戶服務中心作 底統(tǒng)計費用的依據(jù)。

4.3費用結算

4.3.1 客戶服務中心管理員于每月月底前將當月《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及《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工程通知單》費用分別統(tǒng)計在《有償便民服務收費表》的相應欄目及《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費用統(tǒng)計表》內。

4.3.2 客戶服務中心管理員將《住戶報修記錄表》、《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公共設施設備報修記錄表》、《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工程通知單》附在以上表格后,報客戶服務中心主管審核。

審核無誤后,客戶服務中心主管在《有償便民服務收費表》、《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費用統(tǒng)計表》內簽名確認后報管理處經(jīng)理審批。

4.3.3 客戶服務中心管理員將管理處經(jīng)理審批后的《有償便民服務收費表》、《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費用統(tǒng)計表》報財務部:a)財務部依據(jù)《有償便民服務收費表》向業(yè)主收取有償服務費用;

b)財務部將《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費用統(tǒng)計表》存檔備案。

4.4資料保存:《住戶報修記錄表》、《住戶家庭安裝/維修表》、《公共設施設備報修記錄表》、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工程通知單》由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保存,保存期2年;

《有償便民服務收費表》、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費用統(tǒng)計表》由財務部負責保存,保存期3年。

4.5本規(guī)程作為相關人員績效考評的依據(jù)之一。

5.0記錄

5.1《住戶室內維修記錄表》。

5.2《住戶家庭維修/回訪單》。

5.3《公共設施設備維修記錄表》。

5.4《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工程通知單》。

5.5《客戶中心月報表》。

6. 0相關支持文件《有償便民服務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第2篇 物業(yè)轄區(qū)報修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3

物業(yè)轄區(qū)報修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三)

1.0目的

規(guī)范住戶報修及公共設施設備報修處理工作,保證維修工作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管理處住戶家庭及各類設施設備的報修處理工作。

3.0職責

3.1工程維修部主管負責維修工作的組織、監(jiān)督以及對公司制定的《維修項目收費標準》以外的報修內容進行收費評審。

3.2客戶服務中心管理員負責具體記錄報修內容,及時傳達至工程維修部,并跟蹤、督促維修工作按時完成。

3.3工程維修部維修人員負責報修內容的確認及維修工作。

4.0程序要點

4.1住戶報修

4.1.1客戶服務中心管理員在接到住戶報修要求時,應立即填寫《住戶報修記錄表》。

4.1.2管理員在3分鐘內將記錄的報修內容(包括:住戶名稱、地址、聯(lián)系電話、報修內容、預約維修時間等)填入《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一式四聯(lián))相應欄目,并在兩分鐘內通知工程維修部前來領取維修單,工程維修部領單人在《住戶報修記錄表》上簽收,將《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第一、二、三聯(lián))領回工程維修部。

4.1.3工程維修部主管按照報修內容,安排維修人員的工作:

a)如住戶報修內容屬《維修項目收費標準》中的項目,住戶要求盡快前去維修的,應安排維修人員在接單后10分鐘內帶齊工具、備件到達維修現(xiàn)場;

b)報修內容屬《維修項目收費標準》中的項目,住戶另有預約維修時間的,維修人員應按預約的維修時間到來前5分鐘帶好維修工具、備件到達維修現(xiàn)場;

c)對于不屬于《維修項目收費標準》中的報修項目,由工程維修部主管在接單后15分鐘內對維修的可行性和維修費用做出評審,回復住戶是否可以維修,經(jīng)征得住戶對維修費用的認可及同意維修后,再按上述時效和維修要求安排維修人員前往維修。

4.1.4工程維修部維修人員到達現(xiàn)場后,應輕叩門三下或按門鈴,在有應答時,應使用標準語言:我是管理處的維修工,這是我的工作證和您的報修單。在住戶確認無誤后,說:我可以進來維修了嗎,在住戶同意后,換上一次性鞋套進入業(yè)主家中。

4.1.5維修人員在維修時應首先對報修項目進行對比確認,不相同的,在《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上如實填寫實際的維修項目及收費標準,并使用唱諾制向住戶解釋清楚。

4.1.6維修人員向住戶出示收費標準、住戶同意維修后開始維修;如住戶不同意維修的應提醒住戶考慮同意后再行報修,并及時返回工程維修部向工程維修部主管說明情況,與工程維修部主管一同在《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上注明原因并簽名確認后交還客戶服務中心備案。

4.1.7如果維修材料是住戶提供的,維修人員應對材料質量進行驗證,并將驗證結果(合格不合格質量不佳等)填寫在備注欄內。對于驗證不合格的材料,維修人員應主動提示住戶使用不當材料的結果,但應注意尊重住戶的選擇。

4.1.8維修工作完成后,維修人員應按《維修項目收費標準》在《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上注明應收的各項費用金額。并請住戶試用或檢查合格后,在《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上簽名確認。維修人員將《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第三聯(lián))交給住戶作為繳費依據(jù)。

4.1.9維修人員將《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第一、二聯(lián))交回工程維修部主管確認后將《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第一聯(lián))送財務部作為計收服務費的依據(jù)。

4.1.10對業(yè)主的家庭維修可采用月底統(tǒng)一結算的形式進行扣款;對租戶的家庭維修應在維修工作完成后的當日(最遲不超過第二天),由租戶到財務部交款。

4.2公共設施設備的報修處理

4.2.1客戶服務中心管理員接到公共設備設施的報修信息后,應立即按《公共設備設施報修記錄表》要求填寫報修內容,并在3分鐘內將報修內容填入《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工程通知單》(一式二聯(lián)),在5分鐘內通知工程維修部前來領單。

4.2.2客戶服務中心管理員將《公共設備設施安裝/報修工程通知單》(第二聯(lián))交給工程維修部,工程維修部維修人員應在《公共設施設備報修記錄表》上簽收。

4.2.3工程維修部主管按照報修內容,安排維修人員帶齊維修工具及備件于20分鐘內趕到現(xiàn)場進行維修。

4.2.4完成維修工作后,維修人員應在《公共設施設備安裝/報修工程通知單》上注明維修有關事項。

4.2.5維修人員將《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工程通知單》(第一聯(lián))交工程維修部主管簽名確認后返還客戶服務中心作為月底統(tǒng)計費用的依據(jù)。

4.3費用結算

4.3.1客戶服務中心管理員于每月月底前將當月《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及《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工程通知單》費用分別統(tǒng)計在《有償便民服務收費表》的相應欄目及《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費用統(tǒng)計表》內。

4.3.2客戶服務中心管理員將《住戶報修記錄表》、《住戶家庭安裝/維修單》、《公共設施設備報修記錄表》、《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工程通知單》附在以上表格后,報客戶服務中心主管審核。審核無誤后,客戶服務中心主管在《有償便民服務收費表》、《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費用統(tǒng)計表》內簽名確認后報管理處經(jīng)理審批。

4.3.3客戶服務中心管理員將管理處經(jīng)理審批后的《有償便民服務收費表》、《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費用統(tǒng)計表》報財務部:

a)財務部依據(jù)《有償便民服務收費表》向業(yè)主收取有償服務費用;

b)財務部將《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費用統(tǒng)計表》存檔備案。

4.4資料保存:《住戶報修記錄表》、《住戶家庭安裝/維修表》、《公共設施設備報修記錄表》、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工程通知單》由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保存,保存期2年;《有償便民服務收費表》、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費用統(tǒng)計表》由財務部負責保存,保存期3年。

4.5本規(guī)程作為相關人員績效考評的依據(jù)之一。

5.0記錄

5.1《住戶室內維修記錄表》。

5.2《住戶家庭維修/回訪單》。

5.3《公共設施設備維修記錄表》。

5.4《公共設施設備安裝/維修工程通知單》。

5.5《客戶中心月報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有償便民服務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物業(yè)轄區(qū)報修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包括什么內容1.報修接收與登記2.故障評估與派遣3.維修處理與跟進4.維修完成與驗收5.記錄歸檔與反饋6.不定期檢查與維護計劃編制指南1.報修接收與登記:當業(yè)主或使用者報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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