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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
高壓試驗現(xiàn)場安全工作規(guī)程是指導電力行業(yè)工作人員在進行高壓電氣設備試驗時,確保人身安全和設備完整的重要規(guī)范。它詳細規(guī)定了從試驗準備、執(zhí)行到結束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措施,旨在預防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和電網(wǎng)系統(tǒng)的穩(wěn)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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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試驗前準備
- 1.1 人員資質:所有參與試驗的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熟悉高壓試驗流程及安全規(guī)定。
- 1.2 設備檢查:確保試驗設備完好無損,功能正常,定期維護保養(yǎng)。
- 1.3 現(xiàn)場布置:設置清晰的安全警戒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2. 試驗過程
- 2.1 電氣隔離:斷開與系統(tǒng)的所有連接,實施有效的電氣隔離措施。
- 2.2 接地與屏蔽:設備應正確接地,試驗線路做好屏蔽處理。
- 2.3 個人防護:作業(yè)人員穿戴絕緣防護裝備,如絕緣手套、絕緣鞋、安全帽等。
3. 試驗執(zhí)行
- 3.1 逐步升壓:按預設程序緩慢升壓,密切監(jiān)測設備狀態(tài)。
- 3.2 監(jiān)測與記錄:實時記錄試驗數(shù)據(jù),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止試驗。
- 3.3 通信聯(lián)絡:保持現(xiàn)場內(nèi)外有效溝通,確保緊急情況能迅速響應。
4. 試驗后處理
- 4.1 降壓與放電:按規(guī)程降壓,徹底放電后方可接觸設備。
- 4.2 設備復位:恢復設備到正常狀態(tài),清理現(xiàn)場。
- 4.3 記錄與分析:整理試驗報告,對異常情況進行分析,提出改進措施。
5. 應急處理
- 5.1 應急預案:制定并演練應急預案,確保事故發(fā)生時能迅速、有序應對。
- 5.2 傷害急救:配備急救設備,人員熟悉基本急救知識和技能。
標準
高壓試驗現(xiàn)場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應嚴格遵守國家及行業(yè)的相關法規(guī)、標準,包括但不限于《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高壓電氣設備試驗規(guī)程》等。規(guī)程的落實需通過定期培訓、考核,確保所有工作人員理解和掌握,并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都應受到糾正和處罰,以確保安全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在不斷實踐和反饋中,規(guī)程應適時更新和完善,以適應技術進步和安全環(huán)境的變化。
高壓試驗現(xiàn)場安全工作規(guī)程范文
高壓試驗工作是預防設備損壞及保證人身安全的重要技術措施,為保證高壓試驗工作順利,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程。
高壓試驗工作人員,要熟悉并掌握本規(guī)程,定期參加考試,凡考試不合格者,禁止參加高壓試驗工作,高壓試驗工作人員,身體健康,無妨礙高壓試驗工作的疾?。ㄈ绨d癇病、精神?。┮暳_到0.3以上。
下列人員應熟悉本規(guī)程:試驗班全體人員、檢修公司主任、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
1 高壓試驗工作的基本要求
1.1 基本要求。
1.1.1 高壓試驗工作,要做到方法正確,數(shù)據(jù)準確,結論明確,安全措施符合本規(guī)程的要求。
1.1.2 試驗人員工作中發(fā)現(xiàn)有違反本規(guī)程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命令有權拒絕執(zhí)行錯誤命令,并立即報告上級。
1.1.3 試驗人員在工作中應穿絕緣鞋,必要時應站到絕緣墊上。帶電使用絕緣桿時應戴絕緣手套,并穿絕緣鞋。
1.1.4 高壓試驗工作中的絕緣桿,絕緣靴、鞋、絕緣手套應定期試驗合格,并有記錄。
1.1.5 高壓試驗工作至少有2人,同時應明確1人為工作負責人。
1.1.6 試驗地點應裝設圍欄,向外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試驗室圍欄應固定,圍欄高度應防止人員進入,圍欄門應有閉鎖裝置,臨時圍欄,應派人看守。
1.1.7 高壓試驗時,試驗人員應站在保證人身安全的距離以外,勸告非試驗人員離開試驗地點。
1.1.8 進行高壓試驗工作時,被試設備與試驗人員應保持下列安全距離。
試驗電壓(千伏)
安全距離(米)
10及以下
0.3
10-35
1.0
35-80
1.5
80-110
2.0
110-300
4
1.1.9 高壓試驗時,試驗人員不準在與帶電部分的最低距離上用手指點被試設備。
1.1.10 試驗設備外殼應可靠接地,試驗用的接地線應用裸銅線,截面積不得小于6mm2,不準用保險絲或刀閘接地。
1.1.11 試驗設備電源開關應設有明顯斷開點,為保證安全在刀刃上應加絕緣罩。試驗裝置低壓回路應有兩個串聯(lián)開關,并有零位閉鎖和過載自動保護裝置。
1.1.12 因試驗需要解開被試設備的一次線及二次線的接頭時,拆前應做相序和二次線的標記,接后進行核對,以確保接線正確。
1.1.13 變更接線或試驗結束時,應首先斷開試驗電源,然后進行放電,并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短路接地。
1.1.14 大電容的被試設備,應先進行放電,再進行試驗,高壓直流試驗時,試驗結束后,應每次放電并接地,試驗儀器也要放電并接地。
1.1.15 試驗結束后,試驗人員應清理好現(xiàn)場,恢復原來設備狀況,由負責人進行檢查。
1.1.16 特殊的重要電氣試驗,應有詳細的計劃、方案及安全措施,并經(jīng)主管工程師批準。
1.1.17 外出試驗,被試設備如需停電則要填寫第一種工作票,不需停電的設備則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1.1.18 外出試驗工作應有計劃,外出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防止遺漏試驗設備,儀器、儀表應做防震工作。
1.1.19 外出試驗應明確工作負責人,負責人應對工作進行詳細分工,到現(xiàn)場后,負責人應對試驗人員詳細交待現(xiàn)場情況和安全注意事項,并對試驗現(xiàn)場做詳細檢查,在試驗中各負其責。
1.1.20 在現(xiàn)場搬運梯子,操作桿等高裝物件,不準垂直搬運,應水平搬運,進入高空作業(yè)區(qū)應戴安全帽,高空作業(yè)應扎安全帶。
1.1.21 試驗結束后,試驗人員應全面檢查被試品上否有遺留物及短路導線,負責人驗收后應將試驗結果及存在的問題向有關人員交待清楚,并詳細的做好記錄。
1.1.22 試驗標準應嚴格遵守萊西市供電公司《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和《部標、國標》的標準。如需降低試驗標準要經(jīng)總工程師的批準。
1.1.23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進行絕緣試驗工作。
1.1.23.1 環(huán)境或設備溫度在5℃以下,空氣溫度在80%以上時。
1.1.23.2 室外設備如有打雷、下雨、下雪、大霧或雨過天睛不足2-4小時。
1.1.23.3 打雷時,在引入變電室引入線上的工作。
1.1.23.4 室外風力在6級以上。
1.1.23.5 帶電設備與試驗人員的距離小于下列數(shù)據(jù)。
帶電設備電壓(kv)
距離(m)
6-10
0.35
35
0.6
110
1.5
220
3
1.1.24 禁止在只經(jīng)油開關斷開的電源設備上進行試驗工作,為了防止低壓反送電,應將停電設備的高壓保險全部取下,無保險者,應有明顯的斷開點,并加絕緣隔板。
2 高壓試驗
2.1 高壓試驗中的規(guī)程
2.1.1 耐壓時,必須將被試設備從各方面斷開,驗明無電壓后,確實證明設備上無人工作,方可進行,試驗中,嚴禁他人接近高壓帶電設備。
2.1.2 被試設備應單獨試驗,若需每件設備連在一起進行試驗,則應按被試設備中最低的標準進行。
2.1.3 加壓前,必須認真檢查試驗結線,表計倍率,調壓器零位及儀表的開始狀態(tài),均正確無誤,向負責人報告施加的電壓,取得負責人的同意后,方可加壓,加壓過程中應有人監(jiān)護,試驗人員在全部加壓過程中,應精力集中,不得與他人閑談,隨時警戒異常情況發(fā)生,操作人員應站在絕緣墊上。
2.1.4 在升壓過程中,操作人員得到任何人員斷開電源的通知后,均應立即切斷電源,待查明原因后,方可重新升壓。
2.1.5 當被試設備連接較遠或一端在現(xiàn)場,另一端較遠,則應派專人看守(包括電纜試驗)。
2.1.6 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有檢修工作時,如加壓部分與檢修部分之間的斷開點,按試驗電壓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并在另一側有接地短路線時,可在斷開點的一側進行試驗,另一側或繼續(xù)工作。但此時在斷開點應掛有“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并設專人看守。
2.1.7 做直流耐壓時,試驗完畢應將被試設備及試驗設備對地充分放電。
2.1.8 試驗時,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
2.1.9 進行交流耐壓時,斷開點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kv)
試驗電壓(kv)
斷點距離(cm)
6
28
10
10
38
15
35
85
45
2.1.10 相鄰兩設備,在進行耐壓試驗時,禁止在另一設備上工作,其距離要求按第十四條規(guī)定進行。
3 搖表使用
3.1 使用搖表測量絕緣工作
3.1.1 使用搖表測量高壓設備絕緣,應由兩人擔任。
3.1.2 測量用的導線和絕緣桿應絕緣良好,火線應用屏蔽線,火線與地線不準繞在一起,必要時應對設備加屏蔽。以消除表面泄漏的影響。
3.1.3 測量絕緣電阻時,應將被試設備從各方面斷開,驗明無電壓,確實證明設備上無人工作后,方可進行。在測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設備,在測量前后,必須將被試設備對地充分放電,測量線路絕緣,確實驗明線路無人工作方可進行。
3.1.4 雙回路線路,測一路絕緣時,必須將另一路線路停電,方可進行。雷雨時嚴禁測量線路絕緣。
3.1.5 在帶電設備附近測量絕緣電阻時,測量人員和搖表安放位置,必須選擇適當,保持安全距離,以免搖表引線或引線支持物能碰帶電部位。移動引線時,必須注意監(jiān)護防止觸電。
3.1.6 在搖測大容量試品時,搖表轉速應穩(wěn)定。讀數(shù)后,待火線從設備上取下后,方可停止搖動,防止設備倒放電,打壞搖表。
4 避雷器的帶電測試
4.1 帶電測試的方法及要求。
4.1.1 避雷器的帶電測量是指對fz、fcz避雷器在帶電運行狀況下對其傳導電流的測量。
4.1.2 避雷器的帶電測量至少需2人進行,其中明確1人為監(jiān)護人。試驗人員的測量工作,需填寫第二種工作票。
4.1.3 測量應在良好的天氣進行,空氣濕度少于80%。
4. 1.4 帶電測量只對避雷器在架構上的進行,對座落到地面上的,原則上不準進行,如要測量則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1.5 測量用的表計及量程應固定使用,并記錄好天氣情況和避雷器的實際運行電壓,測量表計要接在放電記錄器兩端,接觸要良好。
4.1.6 試驗人員應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試驗前用裸銅線將放電記錄器短接,先接地端,然后用絕緣桿帶線接另一端待試驗表接好后讀數(shù),移桿時注意周圍的帶電設備。
4.1.7 測量時,表計要選好位置,盡量減少干擾,表計接地點不準用一個接地點,要保證測量的準確度。
4.1.8 值班人員的測量,也要遵守本規(guī)程要求。
4.1.9 測量用表計的內(nèi)阻一定要小于放電記錄器內(nèi)非線電阻的1/100歐。
4.1.10 其它帶電測試工作,也要遵守本章的要求。
5 其它工作
5.1 到用戶變電站的高壓試驗工作。
5.1.1 到用戶變電站進行高壓試驗工作,需停電者,要填用第一種工作票,不需停電者,填用第二種工作票,其中工作許可人應由負責管理變電站的電工負責人,專工或主管負責人擔任。
5.1.2 外出試驗工作至少需2人進行,明確1人為工作負責人。
5.1.3 外出試驗要遵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發(fā)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的要求。
5.1.4 被試設備的拆卸工作,由委托單位負責,試驗人員未得到對方允許時,不得開工,試驗結束,應拆除所有的臨時試驗結線,經(jīng)工作負責人復查無誤后,方可通知用戶負責人恢復對被試設備的連接線工作。
5.1.5 應用戶要求,需降低試驗標準和減少試驗項目時,應由用戶主管電氣工作的負責人或專工簽字。
5.1.6 用戶雙電源供電或自備發(fā)電機供電時,工作負責人會同用電監(jiān)察人員、用戶負責人共同檢查安全措施,嚴防對被試設備倒送電。
第2篇 高壓試驗現(xiàn)場安全規(guī)程
高壓試驗工作是預防設備損壞及保證人身安全的重要技術措施,為保證高壓試驗工作順利,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程。
高壓試驗工作人員,要熟悉并掌握本規(guī)程,定期參加考試,凡考試不合格者,禁止參加高壓試驗工作,高壓試驗工作人員,身體健康,無妨礙高壓試驗工作的疾病(如癲癇病、精神病)視力應達到0.3以上。
下列人員應熟悉本規(guī)程:試驗班全體人員、檢修公司主任、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
1高壓試驗工作的基本要求
1.1基本要求。
1.1.1高壓試驗工作,要做到方法正確,數(shù)據(jù)準確,結論明確,安全措施符合本規(guī)程的要求。
1.1.2試驗人員工作中發(fā)現(xiàn)有違反本規(guī)程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命令有權拒絕執(zhí)行錯誤命令,并立即報告上級。
1.1.3試驗人員在工作中應穿絕緣鞋,必要時應站到絕緣墊上。帶電使用絕緣桿時應戴絕緣手套,并穿絕緣鞋。
1.1.4高壓試驗工作中的絕緣桿,絕緣靴、鞋、絕緣手套應定期試驗合格,并有記錄。
1.1.5高壓試驗工作至少有2人,同時應明確1人為工作負責人。
1.1.6試驗地點應裝設圍欄,向外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試驗室圍欄應固定,圍欄高度應防止人員進入,圍欄門應有閉鎖裝置,臨時圍欄,應派人看守。
1.1.7 高壓試驗時,試驗人員應站在保證人身安全的距離以外,勸告非試驗人員離開試驗地點。
1.1.8 進行高壓試驗工作時,被試設備與試驗人員應保持下列安全距離。
試驗電壓(千伏)10及以下10-35 35-8080-110 110-300
安全距離(米) 0.3 1.0 1.5 2.0 4.0
1.1.9 高壓試驗時,試驗人員不準在與帶電部分的最低距離上用手指點被試設備。
1.1.10 試驗設備外殼應可靠接地,試驗用的接地線應用裸銅線,截面積不得小于6mm2,不準用保險絲或刀閘接地。
1.1.11 試驗設備電源開關應設有明顯斷開點,為保證安全在刀刃上應加絕緣罩。試驗裝置低壓回路應有兩個串聯(lián)開關,并有零位閉鎖和過載自動保護裝置。
1.1.12 因試驗需要解開被試設備的一次線及二次線的接頭時,拆前應做相序和二次線的標記,接后進行核對,以確保接線正確。
1.1.13 變更接線或試驗結束時,應首先斷開試驗電源,然后進行放電,并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短路接地。
1.1.14 大電容的被試設備,應先進行放電,再進行試驗,高壓直流試驗時,試驗結束后,應每次放電并接地,試驗儀器也要放電并接地。
1.1.15 試驗結束后,試驗人員應清理好現(xiàn)場,恢復原來設備狀況,由負責人進行檢查。
1.1.16 特殊的重要電氣試驗,應有詳細的計劃、方案及安全措施,并經(jīng)主管工程師批準。
1.1.17 外出試驗,被試設備如需停電則要填寫第一種工作票,不需停電的設備則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1.1.18 外出試驗工作應有計劃,外出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防止遺漏試驗設備,儀器、儀表應做防震工作。
1.1.19 外出試驗應明確工作負責人,負責人應對工作進行詳細分工,到現(xiàn)場后,負責人應對試驗人員詳細交待現(xiàn)場情況和安全注意事項,并對試驗現(xiàn)場做詳細檢查,在試驗中各負其責。
1.1.20 在現(xiàn)場搬運梯子,操作桿等高裝物件,不準垂直搬運,應水平搬運,進入高空作業(yè)區(qū)應戴安全帽,高空作業(yè)應扎安全帶。
1.1.21 試驗結束后,試驗人員應全面檢查被試品上否有遺留物及短路導線,負責人驗收后應將試驗結果及存在的問題向有關人員交待清楚,并詳細的做好記錄。
1.1.22 試驗標準應嚴格遵守萊西市供電公司《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和《部標、國標》的標準。如需降低試驗標準要經(jīng)總工程師的批準。
1.1.23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進行絕緣試驗工作。
1.1.23.1 環(huán)境或設備溫度在5℃以下,空氣溫度在80%以上時。
1.1.23.2 室外設備如有打雷、下雨、下雪、大霧或雨過天睛不足2-4小時。
1.1.23.3 打雷時,在引入變電室引入線上的工作。
1.1.23.4 室外風力在6級以上。
1.1.23.5 帶電設備與試驗人員的距離小于下列數(shù)據(jù)。
帶電設備電壓(kv) 6-1035 110 220
距離(m) 0.35 0.6 1.5 3.0
1.1.24 禁止在只經(jīng)油開關斷開的電源設備上進行試驗工作,為了防止低壓反送電,應將停電設備的高壓保險全部取下,無保險者,應有明顯的斷開點,并加絕緣隔板。
2高壓試驗
2.1 高壓試驗中的規(guī)程
2.1.1 耐壓時,必須將被試設備從各方面斷開,驗明無電壓后,確實證明設備上無人工作,方可進行,試驗中,嚴禁他人接近高壓帶電設備。
2.1.2 被試設備應單獨試驗,若需每件設備連在一起進行試驗,則應按被試設備中最低的標準進行。
2.1.3 加壓前,必須認真檢查試驗結線,表計倍率,調壓器零位及儀表的開始狀態(tài),均正確無誤,向負責人報告施加的電壓,取得負責人的同意后,方可加壓,加壓過程中應有人監(jiān)護,試驗人員在全部加壓過程中,應精力集中,不得與他人閑談,隨時警戒異常情況發(fā)生,操作人員應站在絕緣墊上。
2.1.4 在升壓過程中,操作人員得到任何人員斷開電源的通知后,均應立即切斷電源,待查明原因后,方可重新升壓。
2.1.5 當被試設備連接較遠或一端在現(xiàn)場,另一端較遠,則應派專人看守(包括電纜試驗)。
2.1.6 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有檢修工作時,如加壓部分與檢修部分之間的斷開點,按試驗電壓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并在另一側有接地短路線時,可在斷開點的一側進行試驗,另一側或繼續(xù)工作。但此時在斷開點應掛有“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并設專人看守。
2.1.7 做直流耐壓時,試驗完畢應將被試設備及試驗設備對地充分放電。
2.1.8 試驗時,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
2.1.9 進行交流耐壓時,斷開點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kv) 6 10 35
試驗電壓(kv) 283885
斷點距離(cm) 103545
2.1.10 相鄰兩設備,在進行耐壓試驗時,禁止在另一設備上工作,其距離要求按第十四條規(guī)定進行。
3搖表使用
3.1 使用搖表測量絕緣工作
3.1.1 使用搖表測量高壓設備絕緣,應由兩人擔任。
3.1.2 測量用的導線和絕緣桿應絕緣良好,火線應用屏蔽線,火線與地線不準繞在一起,必要時應對設備加屏蔽。以消除表面泄漏的影響。
3.1.3 測量絕緣電阻時,應將被試設備從各方面斷開,驗明無電壓,確實證明設備上無人工作后,方可進行。在測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設備,在測量前后,必須將被試設備對地充分放電,測量線路絕緣,確實驗明線路無人工作方可進行。
3.1.4 雙回路線路,測一路絕緣時,必須將另一路線路停電,方可進行。雷雨時嚴禁測量線路絕緣。
3.1.5 在帶電設備附近測量絕緣電阻時,測量人員和搖表安放位置,必須選擇適當,保持安全距離,以免搖表引線或引線支持物能碰帶電部位。移動引線時,必須注意監(jiān)護防止觸電。
3.1.6 在搖測大容量試品時,搖表轉速應穩(wěn)定。讀數(shù)后,待火線從設備上取下后,方可停止搖動,防止設備倒放電,打壞搖表。
4避雷器的帶電測試
4.1帶電測試的方法及要求。
4.1.1 避雷器的帶電測量是指對fz、fcz避雷器在帶電運行狀況下對其傳導電流的測量。
4.1.2 避雷器的帶電測量至少需2人進行,其中明確1人為監(jiān)護人。試驗人員的測量工作,需填寫第二種工作票。
4.1.3 測量應在良好的天氣進行,空氣濕度少于80%。
4. 1.4 帶電測量只對避雷器在架構上的進行,對座落到地面上的,原則上不準進行,如要測量則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1.5 測量用的表計及量程應固定使用,并記錄好天氣情況和避雷器的實際運行電壓,測量表計要接在放電記錄器兩端,接觸要良好。
4.1.6 試驗人員應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試驗前用裸銅線將放電記錄器短接,先接地端,然后用絕緣桿帶線接另一端待試驗表接好后讀數(shù),移桿時注意周圍的帶電設備。
4.1.7 測量時,表計要選好位置,盡量減少干擾,表計接地點不準用一個接地點,要保證測量的準確度。
4.1.8 值班人員的測量,也要遵守本規(guī)程要求。
4.1.9 測量用表計的內(nèi)阻一定要小于放電記錄器內(nèi)非線電阻的1/100歐。
4.1.10 其它帶電測試工作,也要遵守本章的要求。
5其它工作
5.1到用戶變電站的高壓試驗工作。
5.1.1 到用戶變電站進行高壓試驗工作,需停電者,要填用第一種工作票,不需停電者,填用第二種工作票,其中工作許可人應由負責管理變電站的電工負責人,專工或主管負責人擔任。
5.1.2 外出試驗工作至少需2人進行,明確1人為工作負責人。
5.1.3 外出試驗要遵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發(fā)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的要求。
5.1.4 被試設備的拆卸工作,由委托單位負責,試驗人員未得到對方允許時,不得開工,試驗結束,應拆除所有的臨時試驗結線,經(jīng)工作負責人復查無誤后,方可通知用戶負責人恢復對被試設備的連接線工作。
5.1.5 應用戶要求,需降低試驗標準和減少試驗項目時,應由用戶主管電氣工作的負責人或專工簽字。
5.1.6 用戶雙電源供電或自備發(fā)電機供電時,工作負責人會同用電監(jiān)察人員、用戶負責人共同檢查安全措施,嚴防對被試設備倒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