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設備設施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詳細規(guī)定各類設備的操作步驟、注意事項和應急處理措施。
2. 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制度:設定定期檢查、清潔、維修和更換的標準周期,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3. 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對設備設施進行定期安全評估,識別潛在風險并制定預防措施。
4. 應急響應計劃:預先規(guī)劃應對設備故障、事故的快速響應流程,減少損失。
5. 培訓與教育:對員工進行設備操作、安全知識的培訓,提高安全意識。
6. 責任追究與獎懲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對違反規(guī)定的人員進行處理。
重要性和意義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對于企業(yè)運營至關重要,原因如下:
1. 保障生產安全:有效的管理制度能防止設備故障引發(fā)的生產事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
2. 提高設備效率:定期維護保養(yǎng)可以延長設備壽命,減少因設備故障導致的停機時間,提高生產效率。
3. 降低運營成本:通過預防性維護,減少設備大修和更換的頻率,降低維修和替換成本。
4. 符合法規(guī)要求:遵守相關安全生產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而產生的罰款或法律糾紛。
5. 保護企業(yè)聲譽:良好的安全管理有助于樹立企業(yè)形象,提升客戶和合作伙伴的信任度。
措施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為每種設備編寫清晰的操作指南,確保員工按照正確程序執(zhí)行任務。
2. 實施定期檢查:由專業(yè)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周期性的功能測試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隱患。
3. 建立維修記錄:詳細記錄每次維護保養(yǎng)的情況,以便追蹤設備狀態(tài)和預測未來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
4. 定期培訓:組織員工參加安全培訓課程,更新安全知識,提升安全技能。
5. 設立安全監(jiān)督小組:由管理層人員組成,負責監(jiān)督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6. 強化安全文化: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營造重視安全的企業(yè)氛圍,讓每個員工都成為安全的守護者。
7. 不斷完善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和反饋,定期修訂和完善管理制度,保持其適應性和有效性。
通過以上措施,企業(yè)能夠構建一個健全的設備設施安全管理體系,確保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保障企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
設備設施安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一、設置目的 為了加強對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財產、環(huán)境不受損失。
為此,特設置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下屬各車間的特種設備的管理。
根據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監(jiān)察條例》鍋爐(含 )、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
三、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細則》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
四、職責
4.1 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2 機動部門負責特種設備(設施)的安裝、投產、注冊登記,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并指導協(xié)助工廠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檢查和考核。
4.3 安全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設施)和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的安裝、運行、操作進行安全監(jiān)督管理。
并指導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執(zhí)行情況檢查,定期對特種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督促國家檢測。
4.4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運行,做好定期檢查記錄、維護和保養(yǎng)。
定崗定人持證操作。
五、管理程序
5.1 鍋爐與輔機安全要求
5.1.1 鍋爐使用應有“三證”(產品合格證、使用登記證、年度檢驗報告)齊全。
并將有關登記證照和規(guī)章制度懸掛在鍋爐房內醒目處。
5.1.2 鍋爐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 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排污裝置無泄漏。
在檢驗周期使用。
5.1.3 按規(guī)定合理設置報警和連鎖裝置,鍋爐額定蒸發(fā)量大于等于2t/h的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lián)鎖保護裝置。
額定蒸發(fā)量大于等于6t/h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lián)鎖裝置。
5.1.4 給水設備完好、配備合理。
采用機械供水時應設置兩套給水設備。
5.1.5 爐墻無嚴重漏風、漏煙,油、氣、煤粉爐防爆式裝置完好
5.1.6水質處理應能達到指標要求,爐內水垢在
1.5mm以下。
5.1.7各類管道無泄漏,保溫層完好無損,管道構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輔機設備應符合機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鍋爐房及操作規(guī)定 ⑴ 鍋爐、壓力容器運行間,應有防爆措施,并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⑵ 鍋爐、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不得擅離職守。
⑶ 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制度和規(guī)程辦事,運行記錄詳實、認真,并妥善保管,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⑷ 操作運行人員要勤看、勤查,發(fā)現(xiàn)異常要及時報告。
⑸ 工作人員嚴禁帶病工作,嚴禁酒后上班。
⑹ 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安全 必須,操作運行人員發(fā)現(xiàn)安全 損失,應立即通知檢驗人員及時更換。
5.2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 各種《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壓力容器使用證》、注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技術資料齊全。
5.2.2 本體外現(xiàn)檢查;
接口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泄漏等缺陷。
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xiàn)象。
5.2.3 安全 ;
壓力表在檢驗周期內使用。
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
5.2.3 支承(支座)應完好,基礎可靠,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螺栓連接牢固。
5.2.4 疏水器、排污(水)閥無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huán)境無污染
5.2.5 運行狀況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溫現(xiàn)象;
無異常振動聲響現(xiàn)象;
有定期巡回檢查記錄。
5.2.5 工業(yè)管道 5.
2.5.1 漆色標記應明顯,流向清晰。
5.2.5.2 應有全廠管網平面布置圖,標記完整,位置準確,管網設計、安裝、驗收技術資料齊全。
5.2.5.3 管道完好,無嚴重腐蝕、無泄漏(3點/1ooom),防靜電積聚措施可靠。
5.2.5.4 埋地管道敷層完整無破損,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2.6 工業(yè)氣瓶 5.
2.6.1 氣瓶狀況 ⑴ 在檢驗周期內使用;
⑵ 外觀無缺陷及腐蝕;
⑶ 漆色及標志正確、明顯;
⑷ 安全 齊全、完好。
5.2.6.2 儲存要求 ⑴ 倉庫狀況良好,安全標志完善;
⑵ 各種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存放量符合規(guī)定;
⑶ 標記明顯,間距合理;
空、實瓶的存放處應有明顯標識,并保持間距
1.5m以上;
⑷ 各種護具及消防器材齊全、可靠。
5.2.6.3 安全使用 ⑴ 防傾倒措施可靠;
⑵ 工作場地存放量符合規(guī)定,作業(yè)現(xiàn)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
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
超過20瓶以上時,必須設置二級瓶庫。
⑶ 與明火間距符合規(guī)定;
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氣瓶與明火間距應大于10米,氣瓶壁溫應小于60℃。
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5.3 起重機械(電梯、電動葫蘆)安全要求
5.3.1 鋼絲繩的斷絲數、腐蝕(磨損)量、變形量、使用長度和固定狀態(tài)等應符合國標規(guī)定
5.3.2 滑輪與護罩完好,轉動靈活
5.3.3 吊鉤等取物裝置無裂紋、明顯變形或磨損超標等缺陷,緊固裝置完好
5.3.4 制動器工作可靠,磨損件無超標使用,安裝與制動力矩符合要求
5.3.5 各類行程限位、限量開關與聯(lián)鎖保護裝置完好可靠
5.3.6 緊停開關、緩沖器和終端止檔器等停車保護裝置使用有效
5.3.7 各種信號裝置與照明設施符合規(guī)定
5.3.8 pe連接可靠,電器設備完好有效 5.3.9 各類防護罩、蓋、欄、護板等完備可靠,安裝符合要求
5.3.1 0 露天起重機的防雨罩、夾軌鉗或錨定裝置使用有效
5.3.1
1 安全標志與消防器材配備齊全
5.3.1 2 各類吊索具管理有序,狀態(tài)完好
5.4 廠內機動車輛
5.4.1車輛必須具有國家統(tǒng)一制定的牌照,有關技術資料及檔案齊全,且定期檢驗。
5.4.2動力系統(tǒng)運轉平穩(wěn),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5.4.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5.4.4傳動系統(tǒng)運轉平穩(wěn)
5.4.5行駛系統(tǒng)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5.4.6轉向系統(tǒng)輕便靈活
5.4.7制動系統(tǒng)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5.5 安全管理
5.5.1特種設備(工業(yè)氣瓶有供氣單位定期檢測外)均應按規(guī)定建立臺帳,法定資質單位定期檢測。
保存檢測報告。
5.5.2 設備應進行定期自檢記錄。
5.5.3 設備改造或大修理應存入設備檔案。
5.5.4 設備發(fā)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應有記錄。
六、考核 按設備管理考核辦法或《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zhí)行。
七、
第2篇 燒結廠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例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過程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2)安全設備設計、制造應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2、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定期對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yǎng)、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
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tài)和動態(tài)兩方面,靜態(tài)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如控制系統(tǒng)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與可靠性、設備運行中塵毒、易燃等的產生情況等。
(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yǎng)的安全要求
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yǎng)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實行操作證制度,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
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fā)生,保證生產經營安全。
(4)設備的報廢與淘汰
建立對設備的報廢、淘汰制度,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與設備。
(5)建立設備安全檔案
設備的檔案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為企業(yè)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設備運行狀態(tài),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科學的依據。
第3篇 某煤礦機電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設備管理,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維修好各種機電設備,確保安全生產和設備的正常運行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為提高鑫源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機電管理科負責管理全公司生產的機電設備、電纜、大型材料以及所有零配件的使用、庫存情況的統(tǒng)計和管理。機電管理科必須經常深入井下現(xiàn)場,了解掌握井下和井上設備的運行、使用、備用、回收、待修、待報廢等情況,并建立建全各種臺帳,搞好各種圖、牌、板管理,做到口勤、腿快、數量清、狀況明,帳、卡、物、牌、板五對口。
采煤、掘進、開拓、通風、運輸、巷修、抽準、機電一區(qū)、機電二區(qū)等單位,應配備一名兼職的設備管理人員,使專業(yè)管理和群眾管理結合起來,共同搞好全礦機電設備的管理工作。
全礦機電設備、配件及大型材料必須建立建全各種臺帳,屬固定資產的要和財務相符。使用單位要建立自己的分區(qū)臺帳,分區(qū)臺帳要建立一式兩份,使用單位和設備組各一份,并每月與設備組對帳兩次,上旬從1~15號為一次,下旬16~25號前為止,一次不對帳,罰款50元。對帳的范圍:包括各單位使用的設備、電纜長度、數量及規(guī)格型號,以及各種備用和待收設備,備用的配件等必須對帳清楚。
要嚴格執(zhí)行機廠進出設備驗收制度,特別要加強對礦用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包括五小設備和瓦斯監(jiān)測儀器等)。要嚴格執(zhí)行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質量和驗收制度,并做好自修設備的檢查和驗收工作。做到從檢修、安裝、運行、維護、檢查等全過程管理,要做到檢修按標準,入井有復查、安裝有驗收、運行有監(jiān)督、維護有規(guī)范、檢查有記錄、臺臺有檔案、失爆有責任追究制。對不合格的設備一定不準下井使用,已下井使用造成后果的設備,要追究檢修人員檢修單位和驗收人的責任,并按造成后果及影響的時間負責、要根據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工資科定額組應加強對各單位領用下井,和回收上井的設備清單進行嚴格的審批,凡屬領用下井設備,和回收上井設備的清單,必須有機電管理科設備組值周人員的簽字后才能有效結帳。否則,將根據公司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和處罰。
ù機修廠是為全公司生產服務的中心,所以必須保證檢修質量,和各種備件的供應和儲備,各種配件要上架掛牌統(tǒng)一設專人管理,機廠要建立臺帳,對常用的溜子配件必須保證隨時不少于5件儲備和庫存,當儲備不足時,機廠應及時安排加工補齊儲備量,各使用單位,凡需到機廠領取設備、電纜、配件的人員,必須先開票,經機電管理科科長同意,設備組值班人員簽字后才能領取,不得到機修廠隨便拆卸、亂拿,特別是各種配件和材料,為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若發(fā)現(xiàn)要對當事人進行50~100元的處罰。
設備安裝回收管理辦法
(1)各單位回收上井的設備、電纜、配件,必須齊全完整,不得丟失和損壞,并及時交到機修廠,經機電管理科、機修廠、回收單位三方現(xiàn)場簽字驗收后,人資科考核辦方能支付回收工資。如有丟失或缺損的按原值進行賠償。凡回收的開關、電機拆火時,電纜不準切割,如發(fā)現(xiàn)切割,每臺次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其中區(qū)長、書記各承擔50元、其余100元罰款由工區(qū)落實責任人。
(2)采煤工作面的設備安裝,由礦安排相關單位負責,回收時由礦安排單位回收?;厥諘r必須經機電管理科、使用單位和回收單位三方現(xiàn)場驗收并辦理移交簽字手續(xù),回收單位必須持三方現(xiàn)場移交簽字手續(xù),隨回收上井的設備、電纜、配件交到機修廠,并經機電管理科、機修廠、回收單位三方簽字并填寫回收單,回收單位憑回收單到人資科考核辦方能有效結帳。同時,回收上井的設備,應及時推進機修廠,并卸在指定位置,不得亂堆亂放,不準不卸車,否則將對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各處罰50元。
(3)各單位使用的設備、電纜的安裝及回收,由各單位自行負責。各單位到機修廠領用下井的設備、電纜及配件時,必須先開票后下井。對拆除后的設備(包括溜頭、溜尾、牙箱、電機、溜槽、皮帶機頭、機尾、各種架子、調度絞車等隨機配件),責任單位必須在三日內回收上井并交機修廠,同時責任單位的設備管理員(或機電副區(qū)長),應及時與機電管理科對帳,及時銷帳。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按100元/天/臺處罰責任人。
(4)各使用單位的設備,如需變動使用地點或轉用,必須在三日內到機電管理科對帳,以保證帳目清楚,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延長一天罰使用單位設備管理員(或機電副區(qū)長)20元。
(5)新安裝設備的工作面以及掘進頭搬家需移交時,必須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技術科、安全科、設備移交單位和施工單位現(xiàn)場共同辦理簽字移交手續(xù)。凡通知到的單位,無故不參加者將給予責任單位區(qū)長100元的處罰。對移交出現(xiàn)的問題,移交方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并移交施工單位,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還未處理,每超一天按200元處罰,區(qū)長、書記各承擔100元(特殊情況除外)。
(6)采煤工作面、掘進頭需更換設備、配件(包括溜頭、溜尾、電機、牙箱、根節(jié)、溜槽、扒斗機、扒斗機上槽、噴漿機、皮帶機、電機、牙箱、滾筒、皮帶及各種小絞車等)時,都必須在三日內將更換的部件回收上井,以便檢修備用。如延期不回收的,每天每臺按50元處罰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機電副區(qū)長,直至該單位將設備回收上井為止。
(7)小型電氣設備(包括電煤鉆、綜保、皮帶機綜保、80開關、7.5kw以下水泵、潛水泵、打點器、接線盒、電鈴、按鈕等)的回收,從更換之日起一日內必須回收上井交機修廠,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按每臺(件)一天20元處罰使用單位負責人。若在使用單位責任范圍內有亂丟、亂放并無人看管的五小設備,每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使用單位負責人100元。
(8)配件、材料(包括皮帶機上、下托輥、中間架、溜子連接筒、快軸、盲軸、鏈輪、護板架、機尾滾筒、花鍵套、聯(lián)軸器等常用材料和配件)的回收,從領取到更換,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收上井交機修廠,每超過一天,按每件50元處罰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
(9)對使用完畢、暫時又不回收的設備,由原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礦另行安排相關單位負責管理。
(10) 各單位領用或回收的設備,必須在清單上填寫數量、地點、用途、編號等?;厥丈暇脑O備及配件必須經機修廠開票,并經回收單位、機修廠、機電管理科三方簽字方能到人資科有效結帳。
(11)進出機修廠的設備要嚴格把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工時。對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出,除扣除全部虛假工時外,還將給予作假數額等額的罰款。
°電纜使用與回收管理規(guī)定
(1)電纜的管理要健全,要建立各種臺帳并設專業(yè)人員負責管理,各種規(guī)格的電纜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編號,編號位置在每根電纜兩頭1.5米左右處,并注明電纜的長度。電纜管理人員,要對每一根電纜從進貨到使用都必須有使用和檢修記錄,有到貨日期和生產廠家規(guī)格型號及長度數量登記檔案。
(2)各單位需領用電纜時,必須先到設備組開票,見票后電纜組才能發(fā)放,領用時要注明電纜使用地點和長度,在領用期間電纜的管理和維護,全由使用單位負責,不得損壞和丟失,對使用單位要根據被盜電纜的規(guī)格、長度按原價進行賠償處罰。如在使用中出現(xiàn)問題須切割加接線盒時,必須經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和機電科長同意。直到回收上井(去掉線頭損耗),必須保證在領用前的長度,電纜組要認真對回收的電纜進行驗收和復查,若少于下井前的長度,按該電纜的原值每米進行處罰,嚴重者將追究使用單位及責任人,并加倍處罰。
(3)對不使用的電纜要及時回收,已拆火不用的電纜必須在二天內回收上井交到電纜組,從拆火到裝車,使用單位必須設專人看守,以防丟失,并隨同電纜一起上井交到電纜組,如裝車后的電纜不能及時上井,應及時通知礦調度值班員,盡快安排運輸將電纜提升上井,若造成電纜在井下停留被盜,要追究礦回收單位的責任,除按丟失電纜金額進行賠償外并對回收單位干部處罰200元。
(4)回收上井的電纜,必須及時交到電纜組,并經電纜組驗收合格開票到設備組銷帳,由設備組填寫回收清單并簽字到人資科定額組才能有效結帳。
(5)機電管理科根據井下工作場所變化,應及時督促使用單位或指定單位及時回收不使用的電纜,并有機電管理科下發(fā)回收通知單,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收的,每拖延一天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6)使用電煤鉆的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電煤鉆電纜每月切割兩次的規(guī)定,切割的電纜頭和對帳的時間相同并交到機電管理科,對一次不切割不交者,罰款50元。
對各種電纜的鋪設和管路安裝,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標準進行施工,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技術科、安全科、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辦理移交。巷修工區(qū)如在有電纜,管路的巷道修復時,施工措施必須送一份給機電管理科,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對原有的電纜,管路及吊掛情況進行現(xiàn)場移交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要加強對電纜和管路的保護,不得損壞,施工結束后,必須恢復原狀,若發(fā)現(xiàn)電纜和管路被損壞等情況,要追究施工單位的責任并處罰干部300元。
十、 運輸系統(tǒng)電機管理考核辦法
(1)、考核范圍:礦井地面及井下運輸系統(tǒng)設備(包括刮板運輸機、皮帶運輸機)的電機管理考核納入本辦法。
(2)、電機的燒損由機電管理科負責鑒定燒損原因,落實責任單位。
(3)、采煤工區(qū)、機電二區(qū)電機燒損按0.5臺/萬噸進行考核,超出或節(jié)余部分按30元/千瓦進行獎罰。
(4)、掘進工區(qū)按每0.4臺/百米進行考核,超出或節(jié)余部分按30元/千瓦進行獎罰。
(5)、當月責任單位燒損電機55千瓦(不含55千瓦)以下按上述辦法進行考核。
(6)、當月責任單位燒損電機達55千瓦(含55千瓦)以上,同樣按上述辦法進行考核,其中對責任單位的黨政負責人各處罰100元,機電副區(qū)長處罰200元;燒損電機達100千瓦以上,對責任單位的黨政負責人各處罰200元,機電副區(qū)長處罰400元,以此類推。
十、刮板運輸機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
(1)、使用單位必須加強對刮板運輸機電機的保護和管理,電機必須保證通風和散熱良好,不得被埋和雜物覆蓋,若發(fā)現(xiàn)電機被埋,按100元/次處罰責任單位。
(2)、刮板運輸機必須采用墊木懸空,否則停止使用。采面運輸巷的刮板運輸機除面腳20米范圍內及掘進工作面迎頭刮板運輸機最后10m范圍內外,每節(jié)中部槽必須在其插接處墊一塊道木,并安裝均勻,同時在溜頭、溜尾處各挖一個回頭炭窩。每部刮板運輸機的墊木之間和每個回頭炭窩必須隨時清理干凈,不得存滿。若發(fā)現(xiàn)每個墊木之間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元/處處罰,回頭炭窩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0元/處處罰,由使用單位落實責任者。
(3)、刮板運輸機不準缺刮板、缺螺栓運行,更不得帶病運轉。有問題應及時停機檢修,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若查出缺刮板,按20元/塊進行處罰;缺螺栓或螺栓松動,按5元/處進行處罰,由使用單位落實責任者。
(4)、刮板運輸機的使用單位應加強對溜子司機責任心教育,杜絕野蠻使用設備現(xiàn)象,影響生產。
(5)、刮板運輸機不要求墊墊木是,每隔15米必須挖一個回頭碳坑,回頭碳坑尺寸不得小于長_寬_高800_600_500,每缺一個按50元處罰。
(6)、刮板運輸機與帶式輸送機搭接處,前后10米必須清理干凈,不得埋機尾,若查出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0元處罰。
(7)、工區(qū)內部由機電副區(qū)長完善設備及備品備件管理臺賬,做到賬物相符,備品備件滿足生產需要。
(8)、機修廠必須保證設備檢修質量,保證各種備件的供應和儲備,對常用的刮板運輸機配件必須保證隨時不少于5件儲備和庫存。當儲備不足時,應及 時安排加工補齊儲備量。若因檢修不及時影響生產,由機修廠承擔損失。
(9)、機電管理科負責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
十一、刮板運輸機墊木和擋煤板使用管理規(guī)定
(1)、機電管理科負責對全礦刮板運輸機墊木和擋煤板建立臺賬并進行統(tǒng)一調配和管理。
(2)、各工區(qū)在安設刮板運輸機時,必須同步安設墊木和擋煤板。安設墊木時必須安設在兩溜槽連接處,擋煤板必須安設在溜槽兩邊,并與溜槽固定好。如未按要求安設墊木和擋煤板的單位,定額組不預支付安裝溜子工資。
(3)、各工區(qū)墊木安設好后,必須隨時保持墊木地板到溜槽底板之間無浮貨。對沒有清理的單位,一經查出對單位主管按100元/次進行處罰。
(4)、刮板運輸機必須每隔50米有一回頭炭坑,其尺寸不得小于長×寬×高=800×600×500mm,并隨時保持清理干凈。否則按每個50元進行處罰。
(5)、各墊木和擋煤板使用單位必須妥善管理好所使用的墊木和擋煤板,嚴禁故意損壞。否則對單位主管墊木按20元/塊,擋煤板按50元/塊進行處罰。
(6)、每月底機電科進行質量標準化檢查時,將把墊木、擋煤板的管理情況列入標準化考核范圍內。
(7)、每次回收刮板運輸機期間,必須有機電管理科移交給回收單位。對回收過程中出現(xiàn)丟失或損壞的墊木和擋煤板。損壞墊木按20元/塊,擋煤板按50元/塊進行處罰。丟失墊木按30/塊,擋煤板按100元/塊進行處罰。
十二、帶式輸送機使用管理規(guī)定
(1)、井下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皮帶綜合保護裝置,皮帶機不安裝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罰款200元,每缺一種保護,罰款50元,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罰款100元,每一種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罰款50元。
(2)、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標準清掃器,不允許用木料或鐵管等材料代替清掃器,若不使用標準清掃器,每個罰款50元,清掃器不起作用,每處罰款50元。
(3)、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前后10米必須清理干凈,若清理不干凈,罰款50元,傳動裝置必須清理干凈,若清理不干凈每次罰款50元,若因傳動裝置未清理干凈,造成皮帶斷帶事故,罰款300元。
(4)、皮帶跑偏磨中間架,每處罰款10元。
(5)、若因接頭不正,造成皮帶跑偏,每個頭罰款50元。
(6)、托輥不轉不更換,造成硬磨皮帶,每個罰款10元。
(7)、皮帶托輥纏纖纏絲,每處罰款5元。
(8)、底托輥被浮貨掩埋,每處罰款10元。
(9)、底皮帶離地低于200mm,每15米為一處,罰款50元。
(10)、防跑偏托輥不起作用或損壞不更換,每處罰款10元。
(11)、接煤架損壞或不起作用,每處罰款50元。
(12)、吊掛鐵絲每缺一處或鐵絲吊掛不平直,每處罰款10元。
(13)、皮帶接頭時必須用尺子劃線,若查出一次不用,罰款
十三、每月要定期召開一次維護班長專業(yè)會,參加單位、采二、采三、掘一、開拓、巷修、抽準、通風、運輸、機修廠、機電一、機電二區(qū)區(qū)長及各隊隊長,機電管理科,會議總結機電、運輸上個月來的工作情況,布置下一個月的工作安排,凡通知到會者,遲到罰款50元,對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0元。
十四、機電管理科設備組要負責和組織每周兩次的設備完好檢查,參加檢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對所檢查范圍的設備、管路、巷道狀況,仔細檢查,做好記錄備查并存檔,若別的檢查人員復查時,如發(fā)現(xiàn)有遺漏的隱患,檢查人員應承擔一切后果,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50~100元罰款。對該區(qū)上次查出的問題,要限定時間處理,使用單位整改完畢后,將檢查結果在當日內交機電管理科,并由機電管理科匯總上報有關領導、部門,電氣設備失爆,按每臺(次)200元罰款。
十五、設備、配件報廢,必須由機電礦長牽頭并組織驗收,經礦三結合小組技術簽定后才能作報廢,報送總公司審批,任何個人和單位都無權對設備進行報廢和處理,如發(fā)現(xiàn)要根據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和單位領導的責任。嚴重者要按原價賠償。
十六、各生產單位在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纜時,必須及時通知機電管理科現(xiàn)場驗收,若超過十六小時不通知的單位,每次罰款200元。
十七、鉆機鉆桿及鉆機配件使用管理規(guī)定
(1)、抽準工區(qū)負責井下使用鉆桿的管理,建立健全領取、使用、回收、井下埋鉆臺賬,并逐日核實清查及回收登記。
(2)、所有鉆機設備到位后,碼放整齊,由班隊長親自清點鉆桿數量,做到現(xiàn)場交接清楚,不允許亂丟亂放。
(3)、三班連續(xù)打鉆地點,執(zhí)行現(xiàn)場交接班制度,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本,記錄不清楚的發(fā)現(xiàn)一次罰50元。不是三班連續(xù)作業(yè)地點。把鉆桿數量點清,無施工單位時,交給該地點的瓦檢員看守;有施工單位時,交給施工單位看管,由施工單位現(xiàn)場負責人在交接單上簽字,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4)、井下區(qū)域搬運鉆機鉆桿,抽準工區(qū)分管區(qū)長必須安排連續(xù)作業(yè),確保當日到位;不能到位時,必須安排專人看守,防止損壞和丟失。
(5)、從地面下鉆桿時,必須一次性下到指定地點。交給相關人員。
(6)、損壞鉆桿及鉆頭由當班人員及時回收上井,如發(fā)現(xiàn)沒有及時回收的罰當班人員100元。
(7)、丟失鉆桿、鉆頭按原價賠償,加罰50元/根.個;偷盜鉆桿、按200元/根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按偷盜礦用物質論處。
(8)、嚴禁任何人將鉆桿挪做它用,一旦發(fā)現(xiàn)按偷盜論處。
(9)、發(fā)現(xiàn)偷竊行為時,現(xiàn)場人員必須制止,對于不聽勸阻、一意孤行人員,立即匯報礦調度室,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按500元/根罰款。
(10)、嚴禁使用鉆桿處理掉道礦車和抬重型設備,以及處理溜子等,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200元/人.次。罰責任單位300元一次。
(11)、由于人為損壞鉆機配件,影響鉆機進尺的,按該地點每班平均進尺賠付工資。
十八、運輸系統(tǒng)備品備件使用管理規(guī)定
(1)、各生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每10天制定所需備品備件計劃和當前的設備運行狀況及備品備件使用情況上報機電管理科,經過審核后,予以補充備品備件下井備用。采煤、掘進溜子道備用設備的規(guī)定,平均5部溜子可備用、開關、電機、牙箱、機頭、機尾、跟節(jié)各一臺,常用的配件一套,如更換備用設備時,必須在三日內把換下的壞設備及時回收上井檢修。以做備用,若三日內不回收上井,按每臺每天50元罰款計算。配件更換必須在當日內回收上井交到機廠,若當日內不回收上井,按每件每天20元罰款計算。
(2)、各生產單位備品備件必須在3天內及時下到指定地點,機電管理科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不按時下到位,對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各處罰50元,如因設備未下到位而影響生產的,將追究區(qū)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
(3)、各單位備品備件下到位后,必須掛牌管理,不得亂堆亂放。
(4)、備品備件更換使用后,及時匯報機電管理科,由機電管理科負責給予補充。
(5)、由于生產單位對備品備件管理不善,造成損壞的,影響生產的由本單位負責,將追究區(qū)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損壞的備品備件應在限期內回收交機修廠,超期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
(6)、機修廠應做到及時修理,保證足夠的備品備件量以滿足入井的需要。
(7)、因機修廠修理不及時(有待修件)造成井下生產影響的,由機修廠承擔責任,將追究廠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
(8)、對于下到位的備品備件且?guī)讉€單位都能起到備用的,機電管理科有權進行統(tǒng)一協(xié)調調配使用。凡屬井下各單位備用設備,其他單位都不得私自挪用,如急需使用時,必須經礦調度、機電管理科和備用單位等有關人員同意,才能動用備用設備,并限期給借用單位下到位再做備用,不得拖欠。若發(fā)現(xiàn)私自把備用單位的設備挪用和更換,將按每臺次罰款300元,并承擔備用單位的損失。
機運管理科
2010年11月4日
第4篇 學校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做好教學設備、設施及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儀器設備的正常運轉,杜絕損壞和丟失現(xiàn)象發(fā)生,特制訂本制度。
一、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教學儀器設備特別是現(xiàn)代化教學設備是學校的貴重財產,其安全問題關系到學校的教學工作和整體形象,各學校應高度重視,要成立教學儀器設備、設施使用管理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教學儀器設備的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
二、做好教學儀器設備登記建檔工作
各學校要對所有教學儀器設備進行詳細清點,分類建立教學儀器設備一覽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一份交學校相應科室查對管理,一份送教委電教站。
三、加強教學儀器設備的管護
根據教學的需要,對分發(fā)到各實驗室、儀器室、電教室、播音室、語音室、音體美教室、微機室、多媒體教室、衛(wèi)生室、圖書室及辦公室等科室的教學設備、器材,要按照部門歸屬由專人負責存放,對小型便攜式儀器、設備、工具、貴重器材和物品、有毒及危險化學藥品要做到及時入庫、入櫥,按各自的物品存放安全管理要求,使每件設備、物品都安全歸位。
四、加強教學設備存放地點及環(huán)境的安全檢查
各學校要認真做好實驗室及教學設備存放地點的水、電、暖等各種管路設施的日常檢查,定期對電源線路、電器設備等進行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問題引發(fā)事故,需要維修、檢修的要及時向相關部門申請報修。存放儀器設備的房屋必須要有防護欄、防盜門、滅火器等安全防范設施,并要安裝電子防盜器;休息日節(jié)假日期間要切斷電源。關閉用水總閥門,避免水管破裂,嚴防水患侵蝕侵泡設備,避免電路故障,嚴防由此引發(fā)火災等安全事故。
五、健全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建立健全校內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教學設備、器材的領用要嚴格遵守教學儀器設備借還制度,如實填寫借還記錄,任何器材均不得個人留用保存。定期對教學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要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實驗安全教育,網絡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各學校要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六、認真做好放假期間安全保衛(wèi)工作
各單位要建立星期日和假期值班制度,堅持領導帶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增加巡查次數,落實值班責任,強化防范措施,同時要加強與派出所及所在村隊治安聯(lián)防的聯(lián)系,堅決防止被盜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5篇 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法》對設備、設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確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有關的設備、設施,應有完備的安全裝置和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有關的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行業(yè)標準的要求,特種設備必須由指定專業(yè)生產廠家生產并取得安全許可證才能投入使用;應按有關規(guī)定加強對設備、設施的維護與檢測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設備、設施,以確保生產經營場所及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
1.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例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過程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2)安全設備設計、制造應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庇嘘P安全設備設計、制造的安全要求,國家或行業(yè)部門已頒發(fā)了有關的安全標準,設計、制造單位必須執(zhí)行。
2. 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yǎng)、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备鶕@條規(guī)定,安全設備使用安全保障應包括安裝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維護、保養(yǎng)、檢測、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
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tài)和動態(tài)兩方面,靜態(tài)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如控制系統(tǒng)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與可靠性、設備運行中塵毒、易燃等的產生情況等。
(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yǎng)的安全要求
安全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yǎng)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實行操作證制度,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
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fā)生,保證生產經營安全。
(4)設備的報廢與淘汰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淘汰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設備經長期運行使用,不斷磨損、老化,生產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斷下降對這些設備就應進行報廢處理以避免因設備不安全而引發(fā)事故。《安全生產法》從法律上對設備的報廢、淘汰制度加以確認,有利于該制度的有效實施。設備報廢或淘汰后,任何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已報廢、淘汰、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與設備。
(5)建立設備安全檔案
設備的檔案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為生產經營單位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設備運行狀態(tài),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科學的依據。
3. 特種設備實行安全許可證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專業(yè)生產單位生產,并經取得專業(yè)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p>
特種設備是指危險性較大、易發(fā)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對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類設備,如鍋爐、壓力器、壓力管道、起重設備、架空索道等。對特種設備,國家制定專門的管理規(guī)定,實行安全使用證制度,具體內容包括:
(1)設計單位、生產廠家具有設計或生產特種設備的許可證。對特種設備,國家通常采用定點生產由具備生產能力的專業(yè)生產單位生產,并發(fā)給生產許可證,沒有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單位不得生產特種設備。
(2)檢測、檢驗機構肯有專業(yè)資質證。特設備的檢測、檢驗通常要專門的檢測設備,測定要求高,測定過程規(guī)范。為了保證檢測檢驗質量,防止因檢測精度不夠或檢測錯誤而導致特種設備使用中發(fā)生事故 ,必須由具備檢測技術力量,并經認證取得專業(yè)資質證的機構進行。其他沒有取得專業(yè)資質認證的單位,不得從事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工作。
(3)安全使用證。首先,特種設備的安裝必須由具有相應特種設備安裝許可證的單位進行安裝,有的要求安裝圖(如鍋爐房)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才能進行安裝;其次,安裝完工后必須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調試通過后才能試運行;最后,要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申報,并申請安全使用證,取得安全使用證后才能正式投入運營。
本制度自批準日起正式實行。
擬制: 審核: 批準:
珠海東精大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第6篇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一、設置目的 為了加強對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財產、環(huán)境不受損失。
為此,特設置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下屬各車間的特種設備的管理。
根據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監(jiān)察條例》鍋爐(含 )、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
三、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細則》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
四、職責
4.1 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2 機動部門負責特種設備(設施)的安裝、投產、注冊登記,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并指導協(xié)助工廠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檢查和考核。
4.3 安全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設施)和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的安裝、運行、操作進行安全監(jiān)督管理。
并指導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執(zhí)行情況檢查,定期對特種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督促國家檢測。
4.4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運行,做好定期檢查記錄、維護和保養(yǎng)。
定崗定人持證操作。
五、管理程序
5.1 鍋爐與輔機安全要求
5.1.1 鍋爐使用應有“三證”(產品合格證、使用登記證、年度檢驗報告)齊全。
并將有關登記證照和規(guī)章制度懸掛在鍋爐房內醒目處。
5.1.2 鍋爐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 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排污裝置無泄漏。
在檢驗周期使用。
5.1.3 按規(guī)定合理設置報警和連鎖裝置,鍋爐額定蒸發(fā)量大于等于2t/h的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lián)鎖保護裝置。
額定蒸發(fā)量大于等于6t/h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lián)鎖裝置。
5.1.4 給水設備完好、配備合理。
采用機械供水時應設置兩套給水設備。
5.1.5 爐墻無嚴重漏風、漏煙,油、氣、煤粉爐防爆式裝置完好
5.1.6水質處理應能達到指標要求,爐內水垢在
1.5mm以下。
5.1.7各類管道無泄漏,保溫層完好無損,管道構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輔機設備應符合機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鍋爐房及操作規(guī)定 ⑴ 鍋爐、壓力容器運行間,應有防爆措施,并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⑵ 鍋爐、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不得擅離職守。
⑶ 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制度和規(guī)程辦事,運行記錄詳實、認真,并妥善保管,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⑷ 操作運行人員要勤看、勤查,發(fā)現(xiàn)異常要及時報告。
⑸ 工作人員嚴禁帶病工作,嚴禁酒后上班。
⑹ 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安全 必須,操作運行人員發(fā)現(xiàn)安全 損失,應立即通知檢驗人員及時更換。
5.2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 各種《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壓力容器使用證》、注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技術資料齊全。
5.2.2 本體外現(xiàn)檢查;
接口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泄漏等缺陷。
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xiàn)象。
5.2.3 安全 ;
壓力表在檢驗周期內使用。
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
5.2.3 支承(支座)應完好,基礎可靠,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螺栓連接牢固。
5.2.4 疏水器、排污(水)閥無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huán)境無污染
5.2.5 運行狀況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溫現(xiàn)象;
無異常振動聲響現(xiàn)象;
有定期巡回檢查記錄。
5.2.5 工業(yè)管道 5.
2.5.1 漆色標記應明顯,流向清晰。
5.2.5.2 應有全廠管網平面布置圖,標記完整,位置準確,管網設計、安裝、驗收技術資料齊全。
5.2.5.3 管道完好,無嚴重腐蝕、無泄漏(3點/1ooom),防靜電積聚措施可靠。
5.2.5.4 埋地管道敷層完整無破損,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2.6 工業(yè)氣瓶 5.
2.6.1 氣瓶狀況 ⑴ 在檢驗周期內使用;
⑵ 外觀無缺陷及腐蝕;
⑶ 漆色及標志正確、明顯;
⑷ 安全 齊全、完好。
5.2.6.2 儲存要求 ⑴ 倉庫狀況良好,安全標志完善;
⑵ 各種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存放量符合規(guī)定;
⑶ 標記明顯,間距合理;
空、實瓶的存放處應有明顯標識,并保持間距
1.5m以上;
⑷ 各種護具及消防器材齊全、可靠。
5.2.6.3 安全使用 ⑴ 防傾倒措施可靠;
⑵ 工作場地存放量符合規(guī)定,作業(yè)現(xiàn)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
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
超過20瓶以上時,必須設置二級瓶庫。
⑶ 與明火間距符合規(guī)定;
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氣瓶與明火間距應大于10米,氣瓶壁溫應小于60℃。
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5.3 起重機械(電梯、電動葫蘆)安全要求
5.3.1 鋼絲繩的斷絲數、腐蝕(磨損)量、變形量、使用長度和固定狀態(tài)等應符合國標規(guī)定
5.3.2 滑輪與護罩完好,轉動靈活
5.3.3 吊鉤等取物裝置無裂紋、明顯變形或磨損超標等缺陷,緊固裝置完好
5.3.4 制動器工作可靠,磨損件無超標使用,安裝與制動力矩符合要求
5.3.5 各類行程限位、限量開關與聯(lián)鎖保護裝置完好可靠
5.3.6 緊停開關、緩沖器和終端止檔器等停車保護裝置使用有效
5.3.7 各種信號裝置與照明設施符合規(guī)定
5.3.8 pe連接可靠,電器設備完好有效 5.3.9 各類防護罩、蓋、欄、護板等完備可靠,安裝符合要求
5.3.1 0 露天起重機的防雨罩、夾軌鉗或錨定裝置使用有效
5.3.1
1 安全標志與消防器材配備齊全
5.3.1 2 各類吊索具管理有序,狀態(tài)完好
5.4 廠內機動車輛
5.4.1車輛必須具有國家統(tǒng)一制定的牌照,有關技術資料及檔案齊全,且定期檢驗。
5.4.2動力系統(tǒng)運轉平穩(wěn),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5.4.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5.4.4傳動系統(tǒng)運轉平穩(wěn)
5.4.5行駛系統(tǒng)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5.4.6轉向系統(tǒng)輕便靈活
5.4.7制動系統(tǒng)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5.5 安全管理
5.5.1特種設備(工業(yè)氣瓶有供氣單位定期檢測外)均應按規(guī)定建立臺帳,法定資質單位定期檢測。
保存檢測報告。
5.5.2 設備應進行定期自檢記錄。
5.5.3 設備改造或大修理應存入設備檔案。
5.5.4 設備發(fā)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應有記錄。
六、考核 按設備管理考核辦法或《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zhí)行。
七、
第7篇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和設施是指具有危險因素容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工作環(huán)境破壞和容易造成從業(yè)人員或其他人員傷亡,引發(fā)安全生產事故的設備設施,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家具行業(yè)的標準,結合本公司容易發(fā)生或出現(xiàn)安全生產事故的危險因素場所和設備設施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和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一、較大危險場所的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范圍
1、有發(fā)生爆炸危險的場所
2、有發(fā)生火災危險的場所
3、有發(fā)生觸電危險的場所
4、有因專用機動車傷害危險的場所
5、有限空間作業(yè)的危險場所
6、有腐蝕、中毒的場所
7、有機械傷害的場所
8、有其他容易致人傷害的場所
二、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制度
1、明確責任及分工
由安全領導小組根據較大危險場所特別制定的范圍,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出較大危險因素場所有哪些具體什么位置造成的傷害程度。
2、規(guī)范作業(yè)場所及設備,設施的操作規(guī)程
根據危險作業(yè)場所情況,制定較大規(guī)范的操作規(guī)程,確保該場所不發(fā)生安全危險事故。
3、明確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確實可行的科學的防范措施,以保證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8篇 生產設備設施安全檢測、維護及報廢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yè)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四、程序
1、檢修組織
(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xù)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2、檢修準備
(1)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能馬虎。
(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guī)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guī)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xù)。
3、檢修安全規(guī)定
(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guī)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guī)程。(高空作業(yè)、土方工程、吊裝作業(yè)等)。
(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 “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yè)和多層次交叉作業(yè)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設備帶壓不拆;
b.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
c.設備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tǒng)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jiān)護人員。
(9)檢修現(xiàn)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wěn)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 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電氣焊安全規(guī)定
(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yè),要指派監(jiān)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yè)。
(2)在焊接作業(yè)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c.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7)電焊工作業(yè)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8)電焊作業(yè)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yè)。
(9)焊接作業(yè)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yè)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yè)應采取防護措施。
(10)電焊作業(yè)在多人交叉作業(yè)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tǒng)一指揮、監(jiān)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yè)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第9篇 設備設施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備正常運行,避免發(fā)生意外設備事故和其他傷害,保證檢維修過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質量,制訂本制度。
二、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科或安全部)負責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廠、車間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貫徹執(zhí)行本制度。
三、內容與要求
(一)檢修前準備
1、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檢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好任務的同時,書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4、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時,必須進行清洗置換和有效隔離,并落實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護人方可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5、清洗置換的設備,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置換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包括惰性氣體)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生產車間加設盲板。
7、檢查設備管道與運行中設備管道連接時,中間必須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氣體盲板時,應戴好防毒面具。
8、設備檢維修負責人要對移交檢修的設備置換處理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9、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專人監(jiān)控,方能檢修。
(二)檢修安全規(guī)定
1、檢修人員要對檢修項目進行檢查,符合危險作業(yè)的項目辦理審批手續(xù);檢修前準備工作符合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檢修。
2、一切檢修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
3、凡槽罐、設備、管線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上懸掛警告牌。進入內部檢修,要辦理相關的危險作業(yè)票證審批。
4、在受限空間、容器內及不通風處作業(yè),應采取臨時通風措施,或使用空氣呼吸器等,并設專人監(jiān)護確保作業(yè)安全。
5、凡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或者12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線。
6、拆卸有危險的管道,應穿戴好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松螺絲時應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傷等傷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8、設備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聯(lián)絡。
9、在檢修作業(yè)條件發(fā)生變化,并可能危害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設備。再次檢修時必須重新辦理危險作業(yè)票證審批。
10、較大型設備內檢修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三)竣工驗收
1、檢修竣工后,檢修部門要細致檢查,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并將搭設的工作架臺、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2、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經驗收后,對檢修前所堵設的盲板和切斷的管線等要責成專人檢查處理。
3、竣工驗收時,生產和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檢修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4、生產單位自己檢修的,單位負責人要親自到現(xiàn)場檢查驗收。
5、檢維修設備(設施)竣工驗收單,簽字驗收后;交由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單位設備、設施檢維修的安全管理。
第10篇 項目部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施工現(xiàn)場上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安全設施的監(jiān)督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施工機械設備管理
1、施工現(xiàn)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機管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施工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檢查。
2、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機械設備性能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的操作證后,方可上機操作。學員或實習人員必須在有操作證的指導師傅在場指揮下,方能操作機械設備,指導師傅應對其實習人員的操作負責。
3、機管和操作人員必須相對穩(wěn)定。操作人員必須做好機械設備的例行保養(yǎng)工作,確保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行。
4、在非施工時間內,未經項目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機械設備。
5、新購或改裝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6、經過大修理的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租賃機械設備應從公司《合格供應商》名錄中選擇出租商,簽訂書面租賃合同,或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8、施工現(xiàn)場的大型機械設備(塔吊、施工升降機等)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及其相應資格的人員進行的安裝、拆除。不得將施工起重機械的拆裝過程分解給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進行拆裝。
9、大型機械設備(塔吊、施工升降機等)安裝、拆除單位相關技術人員依據工程特點和要求,制訂相應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并交底后,方可實施。安裝后必須經項目部組織機管員、安全員、電氣負責人共同驗收,并經建委及安監(jiān)局認可的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10、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加節(jié),必須由專業(yè)資質的單位進行,并經項目部和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停工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須組織由本企業(yè)的安全、施工等技術管理人員參加的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檢驗的,可以委托當地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12、中小型機械使用前,由項目部機管員、安全員、施工員負責檢查,填寫書面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13、機械設備嚴禁超負荷及帶病使用,在運行中嚴禁保養(yǎng)和修理。
14、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zhí)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15、各種機械設備應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上要有安全裝置及相應的防護設置,使用時必須遵守項目部、公司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及制度,否則不準使用。
14、建立機械設備及操作人員管理臺賬,對施工中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16、建立健全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專人對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進行管理,確保使用通過相關法定檢測機構定期檢測,且檢測合格的特種設備。
二、安全防護設施管理
1、施工現(xiàn)場上所有的臨邊、洞口、通道等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前,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技術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對架子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搭設完畢以后,由技術員、施工管理人員和安全員共同參與驗收,不合格的安全設施必須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驗收一次須做好驗收記錄。
2、井架搭設前,由施工管理人員、技術員按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作井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人審閱簽字后,方可搭設。井架搭設完畢后,經項目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共同參加驗收,做好驗收記錄,掛上驗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臨時用電設施、裝置,通電前必須由電氣負責人、安全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
4、各類腳手架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規(guī)范進行搭設。
(1)腳手架的基礎夯實填平驗收制度
a、腳手架承壓部位的回填土必須夯實,寬度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b、整體腳手架基礎必須澆砼,立桿埋深300mm或在立桿下置墊塊,并綁掃地桿;
c、對于高層腳手架的基礎回填夯實,做好排水設施,立桿下置墊50×200mm統(tǒng)長木板或統(tǒng)長槽鋼;
d、腳手架基礎完必須由項目負責組織驗收,合格方可施工。
(2)搭設過程中的分段驗收
a、腳手架由架子工嚴格按規(guī)程要求搭設;
b、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嚴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c、整體落式腳手架,每搭設一定高度,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按規(guī)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進行認真嚴格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d、對于特殊腳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認真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3)裝飾階段重新驗收制度
a、在裝飾前,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b、對于裝飾時的架子著重檢查部位有:整體外觀是否穩(wěn)定、變形、各種桿件搭接是否牢固,與墻連結點是否有效、牢固,各類的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等;
c、裝飾階段腳手架必須經項目部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d、裝飾階段在外墻施工時,必須做到每周一次檢查、驗收記錄。
(4)重點部位(電梯井、采光井)的腳手架驗收制度
a、重點部位的腳手架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設;
b、搭設后,必須由項目部組織人員驗收合格,方能掛牌使用。
(5)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a、對于同一腳手架由多個施工單位共同使用時,總承包方必須明確腳手架的管理單位;
b、結構結束移交裝飾單位時,總承包方應組織相關人員履行交接驗收手續(xù),同時再次明確監(jiān)護單位和監(jiān)護人;
c、對監(jiān)護單位和監(jiān)護人必須掛牌公告。
(6)腳手架拆除過程中的監(jiān)督管理方法
a、腳手架的任何部件嚴禁隨意拆除;
b、因施工明確需拆除的,必須由作業(yè)班組長向工地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的申請書;
c、經項目部確認批準,并采取加固補救措施后,方可實施;
d、腳手架拆除禁止無證人員登高作業(yè),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立警戒區(qū)和其他預防措施,并派專人監(jiān)護。
三、施工現(xiàn)場安全警示標志的使用管理
1、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xiàn)場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2、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安全色應規(guī)劃統(tǒng)一,且符合《安全標志》gb2894-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16179-1996、《安全色》gb2893-2001的要求。
四、安全**的配備管理
1、項目部應根據本項目施工特點,配備相應的安全檢測設備和工具。
2、安全**必須是具有相關證照的合格產品。國家實行許可證的產品必須有許可證;國家實行強制認證的產品必須有認證證書;其他產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并與產品相對應。
3、安全**應每年檢定、校正一次,應有書面記錄。
五、施工現(xiàn)場內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標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須移動或拆除時,必須要經管理部門同意后并辦理有關手續(xù),方可實施。
第11篇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及維護保養(yǎng)管理制度
1、目的
規(guī)范公司內生產設備設施日常使用及維護保養(yǎng)、維修工作,確保在用設備設施的安全有效運行,需要對設備設施方面的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及消防設施進行管理,保障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設備設施及其附帶的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過程管理。
3、引用文件、術語定義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試行)(安監(jiān)總?;?007〕225號)
安全生產控制的目的就是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環(huán)境不良和管理失效四大要素。
安全設施的正常運行是為保證生產設備設施正常工作的必要條件,同時也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在做好設備設施管理的同時也做好安全設備設施的運行、檢修、維護、保養(yǎng)。
安全設施包括通用安全防護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和消防安全防護設施。
安全設施分為預防事故設施、控制事故設施、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三類。
3.1預防事故設施
(1)檢測、報警裝置: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等報警裝置,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報警裝置,用于安全檢查結合安全數據分析等檢測設備、儀器。
(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曬、防凍、反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閉鎖設施,電氣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
(4)作業(yè)現(xiàn)場防護設施:作業(yè)現(xiàn)場防輻射、防靜電、防噪音、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防灼燙等設施。
(5)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yè)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3.2控制事故設施
(1)泄壓和止逆設施:用于泄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
(2)緊急處理設施: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等設施。
3.3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1)防止火災蔓延設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等。
(2)滅火設施: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汽、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
(3)應急處置設施: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急照明等設施。
(4)應急救援設施:堵漏、工程搶險裝備和現(xiàn)場受傷人員醫(yī)療搶救裝備。
(5)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聽覺器官、四肢、軀干防火、防毒、放燙傷、反腐蝕、防噪聲、防輻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yè)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
4、職責
4.1 生產部:負責生產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維修等日常管理工作,參與設備供應商的選擇,負責設備技術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4.2各部門負責設備設施的安全使用,負責日常保養(yǎng)定期維護等工作。
4.3生產人員:嚴格按照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設備,對設備進行日常的運行檢查維護;
4.5安全員(兼職):負責生產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運行過程中安全檢查,督促檢查各作業(yè)人員遵章守紀工作,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督促責任部門整改。負責聯(lián)絡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安全設施進行安全檢測。
4.6采購部:負責生產設備(包括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供應商以及維修零部件的選擇、采購工作。
4.7總經理:負責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維修維護的審批。
5、管理程序
5.1設備設施的狀態(tài)管理
設備設施是企業(yè)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公司經營營業(yè)的基礎。
設備修理必須堅持先維修、后生產的原則,以預防為主、維護保養(yǎng)和計劃檢修并重的方針,實行專群結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計劃地組織好設備檢修的工作,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為公司的發(fā)展提供必需的物質基礎。
各業(yè)務部門開展工作時,必須考慮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態(tài),提供必要的檢修計劃,在檢查經營活動的同時,同時檢查檢修計劃和安全防護。總結評比業(yè)務計劃和檢修計劃。在經營與設備設施維修發(fā)生矛盾時,應當根據“先維修,后經營”的原則合理安排。
生產部對驗收合格后登錄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臺賬,匯總收集設備出廠隨帶的技術資料一同存入設備檔案,對該生產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建立設備管理檔案。
5.2設備設施的使用
5.2.1設備在投入使用前,生產部編制該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注意事項、設備維護保養(yǎng)技術規(guī)程,并對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設備構造、安全設施附件、操作方法、設備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常識、應急處置措施等,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許上機操作。安全員(兼職)應識別并評價該設備設施的安全風險。
5.2.2工作前,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對設備進行檢查,在確認設備完好,安全附件、儀表齊全正常,操作系統(tǒng)靈敏可靠后方可開機,并在設備日常點檢表中記錄相關情況,下班后記錄設備運行臺時。
5.2.3在工作過程中,設備操作人員要經常巡回檢查設備運轉狀況,包括聲音、震動、溫升是否正常,附件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異常和故障應及時排查原因并及時處理,必要時停機檢查或向班組長報修,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5.3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
5.3.1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遵循“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設備責任人必須嚴格按照設備維護保養(yǎng)過程做到以下幾點:
a.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操作;
b.設備運行中避免進入異物;
c.管道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d.做好設備經常性的潤滑、緊固、反腐等工作;
e.設備的易損零部件要及時更換,保持設備運行狀態(tài)良好;
f.保持設備清潔,環(huán)境衛(wèi)生好。
g.及時填寫設備運行記錄,每班人員點檢人員填寫《設備日常保養(yǎng)記錄單》。
5.3.2設備維修工負責設備的計劃維修和緊急搶修,設備維修以計劃維修為主,緊急搶修為輔。
設備管理根據設備運轉情況和企業(yè)生產情況,制定設備的年度維護保養(yǎng)計劃,安全員(兼職)會簽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各部門以及設備管理按計劃進行維護保養(yǎng),填寫《維護保養(yǎng)及驗收單》。
維護保養(yǎng)的設備設施包括:生產設備;建筑設施;特種設備;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安全設施;自動消防報警系統(tǒng);企業(yè)各單位設備外殼接地保護;漏電保護器漏電手動測試;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測等。
5.3.3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分為一級、二級。一級保養(yǎng)需要按照設備服役情況基本原則每半年進行一次,二級保養(yǎng)按照設備服役情況基本原則每年進行一次,一級二級保養(yǎng)程度詳見維護保養(yǎng)驗收單。
5.3.4維修保養(yǎng)前,維修人員應明確維修內容確定檢維修方案,確定作業(yè)危險分析和控制措施,明確安全設施的檢修保養(yǎng)要求,技術要求和施工方法,明確分工責任,并采取開具作業(yè)票、停車、拉閘、掛檢修牌、安全監(jiān)護等相應必要安全防范措施。
5.3.5維修保養(yǎng)時,應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現(xiàn)場安全交底維修人員要按照所修設備的技術要求和規(guī)范的操作方法進行維修,確保維修質量,嚴禁野蠻操作。
5.3.6維修保養(yǎng)結束后,應及時恢復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維修人員首先要認真檢查維修工作有無遺漏,然后,管理好工具,清理維修現(xiàn)場,會同設備負責人、設備操作者進行試車驗收,并做好維修記錄,填寫《設備維修驗收單》。
5.4設備標識
企業(yè)內重點設備作明確標識,標識內容包括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設備狀態(tài)(在用、停用、報廢等)。
5.5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設施的技術檔案管理
每臺設備均應建立技術檔案,設備管理負責生產設備設施(含設備自身附帶的安全設施)的技術檔案的建檔、歸檔及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安全員(兼職)負責對相對獨立的安全設施建立技術檔案,編制全面的安全設施臺賬,臺賬中應注明安全設施對應的生產設備設施,便于設備管理的綜合管理。
5.6安全設施管理和保養(yǎng)要求
依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設備管理在編制設備年度維護保養(yǎng)計劃中同時注明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計劃、檢測計劃。
屬于企業(yè)內的維護保養(yǎng)由維修工負責,安全員(兼職)進行技術支持,保養(yǎng)完成后共同驗收。
屬于強制檢驗的設施和項目由設備管理員負責聯(lián)系外部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保存好相關書面資料。
6、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6.1設備設施(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管理臺賬
6.2設備設施履歷表 無編號
6.3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無編號
6.4年度維護保養(yǎng)計劃表 編號:aqjl-06-01
6.5維護保養(yǎng)及驗收單 編號:aqjl-06-02
6.6設備日常保養(yǎng)記錄單 編號:aqjl-06-03
6.7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清單 編號:aqjl-06-04
第12篇 集團公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所有設備運行中的各項管理制度,提出了設備操作、檢修、維護保養(yǎng)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2職責
各部門必須嚴格遵照此管理制度進行實施和管理,公司設備動力部負責對各部門的設備管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和考核。
3條款
3.1 總則
3.1.1 為加強公司設備管理,提高設備管理水平,使公司設備安全、長期穩(wěn)定的運行,為實現(xiàn)公司生產經營目標提供可靠設備保障,對設備從規(guī)劃、設計、制造、采購、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整個壽命周期進行全過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設備管理;設備包括機械、電氣、儀表、計量、消防、環(huán)保、給排水、通訊、交通、工程機械等專業(yè)。
3.1.3 為保證本制度實施,貫徹公司設備管理精神,公司設立設備管理委員會(簡稱設管委)。設管委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分管設備的副總經理擔任;委員會成員由公司其他副總經理和選礦廠、采礦廠、機修廠、尾礦回收部、設備動力部、財務部、紀檢監(jiān)察部、總工辦、生產安全部、供應部、勞動人事部、質計部的主任(部長)或者主管設備副主任擔任(每個單位一名委員);設管委下設設備動力部,代表公司全面負責設備管理具體工作;設管委委員負責領導本部門的設備管理工作。
3.1.4 設備管理委員會各崗位職責;
3.1.4.1 設管委主任職責:
a)對公司設備管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對公司設備管理的重要方針、目標及重大問題組織研究并作出決策;
b)負責制定(或委派制定)、審核公司設備的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
c)審核和批準公司的設備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實施。
3.1.4.2 設管委副主任職責:
a)執(zhí)行落實國家和上級關于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guī)定,組織制定本公司年度設備管理的方針目標,根據公司實際,健全和修訂設備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b)領導公司設備系統(tǒng)的工作,布置、檢查和協(xié)調有關設備管理方面的工作,保證公司年度設備管理方針、目標的推進和落實;
c)審批設備年度檢修計劃、備件計劃和更新改造計劃,并負責審批設備的購置、調撥和報廢的申請報告等;
d)組織對重大設備事故的搶修工作,主持事故調查分析會;
e)組織公司重大項目中設備投資的可行性分析論證;
f)組織開展設備管理的技術培訓,學習推廣國內外先進的設備管理和維修技術;
g)組織總結公司設備管理的成 績與不足,開展公司設備管理評優(yōu)競賽活動。
3.1.4.3 設備動力部是公司設備綜合管理的職能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a)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關于設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條例和規(guī)定,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的要求,負責全公司設備管理日常業(yè)務工作,重點抓好設備管理中“管好”、“用好”、“修好”的三項重要管理工作;
b)制定和不斷完善公司設備管理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全面做好設備管理的基礎工作;
c)編制公司設備年度檢修計劃、備件計劃和更新改造計劃,負責設備檢修和自加工配件質量的檢定驗收工作;
d)參與新建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中有關設備經濟技術方面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提供有關技術檔案和資料;
e)負責設備固定資產管理、前期管理、設備使用與維護管理、設備潤滑管理、設備點檢管理、設備技術狀態(tài)維護管理、設備計劃預修管理、設備大修管理、設備事故管理、備品備件管理、鍋爐、壓力容器、機動車車輛、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管理,設備修舊利廢和質量、技術管理等工作;
f)經常深入基層生產單位,指導和協(xié)助解決重要技術業(yè)務難題,檢查各單位設備管理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
g)負責組織對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
h)配合勞動人事部進行設備操作、檢修和管理人員的技術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人員素質;
i)積極了解、學習、掌握和使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和新工藝,不斷提高裝備水平;
j)完成其他應由設備動力部負責完成的工作。
3.1.4.4 財務部設備管理職責:
a)在設管委領導下,負責或參加有關設備管理工作;
b)協(xié)同有關部門參加設備前期管理工作,主要有設備規(guī)劃方案調研、制定、論證和決策、設備投資計劃的編制、費用預算、設備采購定貨、合同管理、設備到貨驗收、設備投資效果經濟、財務分析等工作,負責設備貨款及運雜費款的審查與支付;
c)參加設備安裝工程招標、施工合同簽定、工程驗收、負責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結算款的審查與支付;
d)在設備投入使用初期,負責公司設備固定資產臺賬的建立工作,設備折舊費用折舊方法,大修理改造更新費用預算、設備備品備件計劃費用的審查與支付,設備租賃費用的預算與審查,參加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e)參加公司設備管理有關會議,執(zhí)行公司設備管理委員會決定。
3.1.4.5 生產安全部設備管理工作職責:
a)在設管委領導下,負責和參加公司有關設備管理工作;
b)負責全公司主要生產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協(xié)同生產和設備管理部門做好全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許可證驗收工作;
c)根據公司生產目標及工藝要求及時提出為提高生產效率和安全生產水平的設備維修、改造、更新的建議。提出生產設備運行存在的問題與安全隱患,并督促生產單位及時處理和解決。
3.1.4.6 廠(礦)、隊、班組的設備管理制度:
a)廠(礦)主任對本單位的設備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的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研究本單位設備管理的重要問題,并作出決策。正確處理、協(xié)調好生產與設備管理的關系,堅決防止和克服重生產、輕維修,重使用、輕管理等拼設備的不正確觀念和行為,不斷提高本單位設備管理的水平;
b)廠(礦)分管設備的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具體組織領導本單位設備管理的日常工作,技術業(yè)務上同時接受設備動力部的領導,依照《制度》的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措施,確保本《制度》和公司年度設備管理方針、目標在本單位得到落實。其主要職責:
①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的要求,組織制定本單位設備管理具體的實施細則;
②負責本單位設備管理日常業(yè)務工作,根據設備技術狀況,及時組織進行設備的維護和檢修;
③定期開展本單位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三好”、“四會”活動,做好檢查評比工作;
④制止設備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防止設備及人身事故的發(fā)生,組織事故分析處理工作;
⑤針對本單位設備特點,經常組織開展行之有效的崗位練兵活動,不斷提高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技術水平;
⑥嚴格定人定機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杜絕不正確使用設備的現(xiàn)象;
c)廠(礦)應配備專職設備管理員,設備管理員的主要職責是協(xié)助分管設備的副主任做好設備管理的日常工作;
d)凡有使用設備的隊級單位,隊長應對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負責;
e)廠(礦)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設備管理工作競賽、檢查、評比活動,組織本廠(礦)設備管理與操作人員的理論與實際操作學習培訓工作,提高設備管理、使用、維修工作水平,做好本廠(礦)設備技術狀況管理工作,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和出勤率,為完成本廠(礦)的生產目標提供設備保障;
f)班組設備管理職責:
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制度,認真、及時、準確地填寫好各種設備原始記錄,發(fā)現(xiàn)設備出現(xiàn)的問題處理和解決,如不能處理應先采取應急措施,然后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以防止事故的繼續(xù)發(fā)生,造成更大的損失;
g)按照公司新模式辦企業(yè)原則,提倡“一專多能”逐步實現(xiàn)“運行合一”,實行班長(機臺長)負責制。
第13篇 學校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校內的一切設備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運行安全可靠。
2、教學設備的維護和安全管理: 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3、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教育,加強教室、教師宿舍、圖書室、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校總務處應按規(guī)定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guī)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fā)事故。
(5)加強對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教師在宿舍私自接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將煤油燈、蠟燭、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6)學校教師一旦發(fā)現(xiàn)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校長反饋,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
第14篇 煉鋼廠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了適應生產發(fā)展的需要,使安全管理逐步實現(xiàn)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進一步規(guī)范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武鋼集團昆鋼股份煉鋼廠所屬科室、作業(yè)區(qū)所轄設備設施。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煉鋼安全規(guī)程》(aq2001-2004)
3術語、定義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生產建設工作中必須使用的設備設施,通過安全管理,為保證安全生產,保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的規(guī)則。
4職責
4.1設備能源管理科負責依據《煉鋼安全規(guī)程》(aq2001-2004)制定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督促作業(yè)區(qū)及相關方對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4.2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督管理科對設備設施的檢查及安全隱患整改進行監(jiān)督,并對安全隱患整改提供資金支持。
4.3各科室、作業(yè)區(qū)負責配合本專業(yè)系統(tǒng)設備設施安全管理的實施,負責對安全隱患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5管理內容
5.1廠房
5.1.1冶煉與澆注廠房內產生大量熱量及有害氣體、煙塵,設計應考慮良好的通風散熱與采光條件,轉爐、鐵水貯運與預處理、鋼水澆注等熱源點上方,應有良好的通風道;熱源點周圍的建、構筑物應考慮高溫影響,采取相應的隔熱防護措施。
5.1.2廠房結構應考慮風、雨、雪、灰等動(靜)載荷及各種自然因素影響,主廠房屋面四周應設欄桿,并在適當位置設置清掃通道等;廠房應合理布置登上屋面的消防梯與檢修梯。
5.1.3煉鋼主廠房,應設置貫通各跨間,并與各跨間進出口及主工作平臺相通的安全走廊,其寬度不小于1m。
5.1.4橋式起重機司機室與摩電道,原則上應相對布置;若兩者位于同一側,則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5.1.5應根據設計規(guī)定的安全標志設置要求和實際生產情況,在廠房內生產作業(yè)區(qū)域和有關建筑物適當部位,設置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標志。
5.1.6廠房、煙囪等高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險設施,應按國家標準安裝避雷設施,設施要確保有效。
5.2建、構筑物
5.2.1各種建、構筑物的建設,應符合土建規(guī)范的各項規(guī)定;各種設備與建、構筑物之間,應留有滿足生產、檢修需要的安全距離;移動車輛與建、構筑物之間,應有0.8m以上的安全距離。
5.2.2易受高溫輻射、液渣噴濺危害的建、構筑物,應有防護措施;所有高溫作業(yè)場所,如爐前主工作平臺、鋼包冷熱修區(qū)等,應設置通風降溫設施。
5.2.3防火設施的設置,應遵守gbj16等消防法規(guī)、標準的規(guī)定;主控室、電氣間、電纜隧道、可燃介質的液壓站等易發(fā)生火災的建、構筑物,應設自動火警報警裝置,作業(yè)區(qū)應設置消防水系統(tǒng)和消防通道。
5.2.4廠房內梯子應采用不大于45°的斜梯(特殊情況允許采用60°斜梯與直爬梯),梯子設置應符合gb4053.1、gb4053.2的規(guī)定。轉爐、連鑄主平臺,兩側應設梯子。
5.2.5操作位置高度超過1.5m的作業(yè)區(qū),應設固定或移動式平臺;固定式鋼平臺應符合gb4053.4的規(guī)定,平臺負荷應滿足工藝設計要求。
高于1.5m的平臺,寬于0.25m的平臺縫隙,深于1m的敞口溝、坑、池,其周邊應設置符合gb4053.3規(guī)定的安全欄桿(特殊情況例外),不能設置欄桿的,其上口應高出地坪0.3m以上。
平臺、走廊、梯子應防滑。易受鋼水與液渣噴濺的平臺工作面,應采用耐火材料鋪設。
5.2.6轉爐的爐下區(qū)域,應采取防止積水的措施;爐下漏鋼坑應按防水要求設計施工,其內表應砌相應防護材料保護,且干燥后方可使用;爐下鋼包車、渣盆車運行區(qū)域,地面應保持干燥;爐下熱潑渣區(qū),周圍應設防護結構,其地坪應防止積水;爐渣沖擊與挖掘機鏟渣地點,應在耐熱混凝土基礎上鋪砌厚鑄鐵板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
5.2.7不允許滲水的坑、槽、溝,應按防水要求設計施工。
5.2.8煉鋼爐、鋼水與液渣運輸線、鋼水吊運通道與澆鑄區(qū)及其附件的地表與地下,不應設置水管(專用滲水管除外)、電纜等管線;如管線必須從上述區(qū)域經過,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5.2.9易積水的坑、槽、溝,應有排水措施;所有與鋼水、液渣接觸的包、槽、工具及其作業(yè)區(qū)域,不應有冰雪、積水,不應堆放潮濕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5.2.10作業(yè)區(qū)域電纜隧道應設火警自動報警裝置,并應根據需要設置自動滅火裝置;長度超過7m的電纜隧道,應設置通風氣樓。
5.2.11密閉的深坑、池、溝,應考慮設置換氣設施,以利維護人員進入。
5.2.12廢鋼處理設施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落錘破碎間(場)應設封閉型防護結構,廢鋼爆破應采用泄壓式爆破坑。
5.2.13廠區(qū)緊急出入口、通道、走廊、樓梯等,應設應急照明,其設計應符合gb50034的規(guī)定。
5.3煉鋼相關設備
5.3.1鐵水包、鋼水包、中間包、渣盆
5.3.1.1鐵水包、鋼水包、中間包的殼體上,應有排氣孔。
5.3.1.2包體耳軸,應位于包體合成重心以上0.2~0.4m的對稱中心,其安全系數應不小于8,并以1.25倍負荷進行重負荷試驗合格方可使用。
5.3.1.3使用中的設備,耳軸部位應定期進行探傷檢測。凡耳軸出現(xiàn)內裂紋、殼體焊縫開裂、明顯變形、耳軸磨損大于耳軸直徑的10%、機械失靈、磚襯磨損超過規(guī)定,均應報修或報廢。
5.3.1.4鐵水包、鋼水包、中間包修砌后,應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溫度方可使用。
5.3.1.5用于鐵水預處理的鐵水包與用于爐外精煉的鋼水包,應經常維護包口,包口嚴重結殼,應停止使用。
5.3.1.6渣盆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其盆內不應有水或潮濕的物料。
5.3.1.7鋼水包滑動水口,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清理、檢查,并調試合格。
5.3.1.8鐵水包、鋼水包內的自由空間高度(液面至包口),應滿足工藝設計的要求。
5.3.1.9鐵水包、鋼水包內的鐵水、鋼水有凝蓋時,不應用其它鐵水包、鋼水包壓凝蓋,也不應人工使用管狀物撞擊凝蓋。有未凝結殘留物的鐵水、鋼水包不應臥放。
5.3.1.10吊運裝有鐵水、鋼水、液渣的包,應與鄰近設備或建、構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凈空距離。
5.3.2鐵水包、鋼水包、中間包烘烤器及其它燒嘴
5.3.2.1采用煤氣燃料時,熄火設施應設置供設備維修時使用的吹掃煤氣裝置,煤氣吹掃干凈方可修理設備。
5.3.2.2烘烤器區(qū)域應懸掛“禁止煙火”、“當心煤氣中毒”等警示牌。
5.3.3地面車輛
5.3.3.1作業(yè)區(qū)內的有軌車輛,軌道面應與作業(yè)區(qū)地坪一致。
5.3.3.2車輛運行時,應發(fā)出紅色閃光與轟鳴等警示信號。
5.3.3.3鋼水包車、渣盆車的??刻?,應設兩個限位開關。
5.3.3.4所有車輛,均應以設計載荷通過重車運行試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3.4起重設備
5.3.4.1起重機械及工具,應遵守gb6067的規(guī)定;使用起重機械與工具,應有完整的技術證明文件和使用說明;橋式起重機等起重設備,應經有關主管部門檢查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3.4.2起重設備應經靜、動負荷試驗合格,方可使用,試驗負荷等應按表1規(guī)定執(zhí)行。橋式起重機等負荷試驗,采用其額定負荷的1.25倍。
表1起重設備試驗規(guī)定
名稱?試驗負荷?試驗時間 分鐘?試驗周期 月
靜負荷?動負荷
起重電葫蘆?1.25ph?1.1ph?15?12
手搖卷揚機?1.25ph?1.1ph?15?12
鏈式起重機?1.25ph?1.1ph?15?12
滑式及復式滑車?1.25ph?1.1ph?15?12
千斤頂?1.25ph?1.1ph?15?12
鋼絲繩及鋼鏈?2ph?-?15?6
麻繩及棉紗繩?2ph?-?15?6
注:?ph為設備的額定負荷。
第15篇 某集團公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1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所有設備運行中的各項管理制度,提出了設備操作、檢修、維護保養(yǎng)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2職責
各部門必須嚴格遵照此管理制度進行實施和管理,公司設備動力部負責對各部門的設備管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和考核。
3. 條款3.1 總則3.
1.1 為加強公司設備管理,提高設備管理水平,使公司設備安全、長期穩(wěn)定的運行,為實現(xiàn)公司生產經營目標提供可靠設備保障,對設備從規(guī)劃、設計、制造、采購、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整個壽命周期進行全過程的管理。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設備管理;
設備包括機械、電氣、儀表、計量、消防、環(huán)保、給排水、通訊、交通、工程機械等專業(yè)。
3.1.3 為保證本制度實施,貫徹公司設備管理精神,公司設立設備管理委員會(簡稱設管委)。
設管委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
副主任由分管設備的副總經理擔任;
委員會成員由公司其他副總經理和選礦廠、采礦廠、機修廠、尾礦回收部、設備動力部、財務部、紀檢監(jiān)察部、總工辦、生產安全部、供應部、勞動人事部、質計部的主任(部長)或者主管設備副主任擔任(每個單位一名委員);
設管委下設設備動力部,代表公司全面負責設備管理具體工作;
設管委委員負責領導本部門的設備管理工作。
3.1.4 設備管理委員會各崗位職責;3.
1.4.1 設管委主任職責:
a)對公司設備管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對公司設備管理的重要方針、目標及重大問題組織研究并作出決策;
b)負責制定(或委派制定)、審核公司設備的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
c)審核和批準公司的設備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實施。
3.1.4.2 設管委副主任職責:
a)執(zhí)行落實國家和上級關于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guī)定,組織制定本公司年度設備管理的方針目標,根據公司實際,健全和修訂設備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b)領導公司設備系統(tǒng)的工作,布置、檢查和協(xié)調有關設備管理方面的工作,保證公司年度設備管理方針、目標的推進和落實;
c)審批設備年度檢修計劃、備件計劃和更新改造計劃,并負責審批設備的購置、調撥和報廢的申請報告等;
d)組織對重大設備事故的搶修工作,主持事故調查分析會;
e)組織公司重大項目中設備投資的可行性分析論證;
f)組織開展設備管理的技術培訓,學習推廣國內外先進的設備管理和維修技術;
g)組織總結公司設備管理的成 績與不足,開展公司設備管理評優(yōu)競賽活動。
3.1.4.3 設備動力部是公司設備綜合管理的職能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a)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關于設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條例和規(guī)定,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的要求,負責全公司設備管理日常業(yè)務工作,重點抓好設備管理中“管好”、“用好”、“修好”的三項重要管理工作;
b)制定和不斷完善公司設備管理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全面做好設備管理的基礎工作;
c)編制公司設備年度檢修計劃、備件計劃和更新改造計劃,負責設備檢修和自加工配件質量的檢定驗收工作;
d)參與新建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中有關設備經濟技術方面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提供有關技術檔案和資料;
e)負責設備固定資產管理、前期管理、設備使用與維護管理、設備潤滑管理、設備點檢管理、設備技術狀態(tài)維護管理、設備計劃預修管理、設備大修管理、設備事故管理、備品備件管理、鍋爐、壓力容器、機動車車輛、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管理,設備修舊利廢和質量、技術管理等工作;
f)經常深入基層生產單位,指導和協(xié)助解決重要技術業(yè)務難題,檢查各單位設備管理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
g)負責組織對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
h)配合勞動人事部進行設備操作、檢修和管理人員的技術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人員素質;
i)積極了解、學習、掌握和使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和新工藝,不斷提高裝備水平;
j)完成其他應由設備動力部負責完成的工作。
3.1.4.4 財務部設備管理職責:
a)在設管委領導下,負責或參加有關設備管理工作;
b)協(xié)同有關部門參加設備前期管理工作,主要有設備規(guī)劃方案調研、制定、論證和決策、設備投資計劃的編制、費用預算、設備采購定貨、合同管理、設備到貨驗收、設備投資效果經濟、財務分析等工作,負責設備貨款及運雜費款的審查與支付;
c)參加設備安裝工程招標、施工合同簽定、工程驗收、負責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結算款的審查與支付;
d)在設備投入使用初期,負責公司設備固定資產臺賬的建立工作,設備折舊費用折舊方法,大修理改造更新費用預算、設備備品備件計劃費用的審查與支付,設備租賃費用的預算與審查,參加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e)參加公司設備管理有關會議,執(zhí)行公司設備管理委員會決定。
3.1.4.5 生產安全部設備管理工作職責:
a)在設管委領導下,負責和參加公司有關設備管理工作;
b)負責全公司主要生產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協(xié)同生產和設備管理部門做好全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許可證驗收工作;
c)根據公司生產目標及工藝要求及時提出為提高生產效率和安全生產水平的設備維修、改造、更新的建議。
提出生產設備運行存在的問題與安全隱患,并督促生產單位及時處理和解決。
3.1.4.6 廠(礦)、隊、班組的設備管理制度:
a)廠(礦)主任對本單位的設備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的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研究本單位設備管理的重要問題,并作出決策。
正確處理、協(xié)調好生產與設備管理的關系,堅決防止和克服重生產、輕維修,重使用、輕管理等拼設備的不正確觀念和行為,不斷提高本單位設備管理的水平;
b)廠(礦)分管設備的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具體組織領導本單位設備管理的日常工作,技術業(yè)務上同時接受設備動力部的領導,依照《制度》的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措施,確保本《制度》和公司年度設備管理方針、目標在本單位得到落實。
其主要職責:
①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的要求,組織制定本單位設備管理具體的實施細則;
②負責本單位設備管理日常業(yè)務工作,根據設備技術狀況,及時組織進行設備的維護和檢修;
③定期開展本單位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三好”、“四會”活動,做好檢查評比工作;
④制止設備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防止設備及人身事故的發(fā)生,組織事故分析處理工作;
⑤針對本單位設備特點,經常組織開展行之有效的崗位練兵活動,不斷提高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技術水平;
⑥嚴格定人定機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杜絕不正確使用設備的現(xiàn)象;
c)廠(礦)應配備專職設備管理員,設備管理員的主要職責是協(xié)助分管設備的副主任做好設備管理的日常工作;
d)凡有使用設備的隊級單位,隊長應對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負責;
e)廠(礦)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設備管理工作競賽、檢查、評比活動,組織本廠(礦)設備管理與操作人員的理論與實際操作學習培訓工作,提高設備管理、使用、維修工作水平,做好本廠(礦)設備技術狀況管理工作,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和出勤率,為完成本廠(礦)的生產目標提供設備保障;
f)班組設備管理職責:
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制度,認真、及時、準確地填寫好各種設備原始記錄,發(fā)現(xiàn)設備出現(xiàn)的問題處理和解決,如不能處理應先采取應急措施,然后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以防止事故的繼續(xù)發(fā)生,造成更大的損失;
g)按照公司新模式辦企業(yè)原則,提倡“一專多能”逐步實現(xiàn)“運行合一”,實行班長(機臺長)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