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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推土機操作安全管理規(guī)定
1、保養(yǎng)、檢修時必須放下推鏟,關閉發(fā)動機。在推鏟下面進行保養(yǎng)或檢修時,必須用方木將推鏟墊穩(wěn)。
2、除駕駛室外,推土機的任何部位嚴禁載人。
3、推土機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度。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度。在坡上橫向行駛時,機身橫向傾斜不得大于10度。在坡道上應勻速行駛,嚴禁高速下坡、急拐彎、空檔滑行。下陡坡時,應將推鏟放下,接觸地面倒車下行。推土機在坡道上熄火時,應立即將推土機制動,并采取擋掩措施。
4、操作人員離開駕駛室時,應將推鏟落地并關閉發(fā)動機。
5、推土機向溝槽內推土時應設專人指揮。推鏟不得越過溝槽邊緣。
6、推土機在水中行駛前,應查明水深及水底堅實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行駛。
7、雙機、多機推土作業(yè)時,應設專人指揮。作業(yè)時,兩機前后距離應大于8米,左右距離應大于1.5米。
8、需用推土機牽引重物時,應設專人指揮,危險區(qū)域內不得有人。
第2篇 推土機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推土機入場后10天內,必須向監(jiān)理部上報裝載機的質監(jiān)機構檢驗合格證,司機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2 推土機在堅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帶作業(yè)時,應先進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澤地帶作業(yè)時,應更換濕地專用履帶板。
3 推土機行駛通過或在其上作業(yè)的橋、涵、堤、壩等,應具備相應的承載能力。
4 不得用推土機推石灰、煙灰等粉塵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塊的作業(yè)。
5 牽引其他機械設備時,應有專人負責指揮。鋼絲繩的連接應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長距離牽引時,應采用牽引桿連接。
6 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6.1 各部件無松動、連接良好;
6.2 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等符合規(guī)定;
6.3 各系統管路無裂紋或泄漏;
6.4 各操縱桿和制動踏板的行程、履帶的松緊度或輪胎氣壓均符合要求。
7 推土機的啟動:
7.1 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并應按照正確步驟啟動內燃機,嚴禁拖、頂啟動。
7.2 啟動后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液壓系統應工作有效;當運轉正常、水溫達到55℃、機油溫度達到45℃時,方可全載荷作業(yè)。
7.3 推土機行駛前,嚴禁有人站在履帶或刀片的支架上,機械四周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開動。
7.4 采用主離合器傳動的推土機接合應平穩(wěn),起步不得過猛,不得使離合器處于半接合狀態(tài)下運轉;液力傳動的推土機,應先解除變速桿的鎖緊狀態(tài),踏下減速器踏板,變速桿應在一定檔位,然后緩慢釋放減速踏板。
8 推土機的行駛與作業(yè):
8.1 在塊石路面行駛時,應將履帶張緊。當需要原地旋轉或急轉彎時,應采用低速檔進行。當行走機構夾入塊石時,應采用正、反向往復行駛使塊石排除。
8.2 在淺水地帶行駛或作業(yè)時,應查明水深,冷卻風扇葉不得接觸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應對行走裝置加注潤滑脂。
8.3 推土機上、下坡或超過障礙物時應采用低速檔。上坡不得換檔,下坡不得空檔滑行。推土機上下坡時,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橫坡上作業(yè),其橫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時,宜采用后退下行,嚴禁空檔滑行,必要時可放下刀片輔助制動。當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時,應先進行填挖,使機身保持平衡,方可作業(yè)。
8.4 在上坡途中,當內燃機突然熄滅,應立即放下鏟刀,并鎖住制動踏板。在分離主離合器后,方可重新啟動內燃機。
8.5 下坡時,當推土機下行速度大于內燃機傳動速度時,轉向動作的操縱應與平地行走時操縱的方向相反,此時不得使用制動器。
8.6 填溝作業(yè)駛近邊坡時,鏟刀不得越出邊緣。后退時,應先換檔,方可提升鏟刀進行倒車。
8.7 在深溝、基坑或陡坡地區(qū)作業(yè)時,應有專人指揮,其垂直邊坡高度不應大于2m。
8.8 在推土或松土作業(yè)中不得超載,不得作有損于鏟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裝置的動作,各項操作應緩慢平穩(wěn)。無液力變矩器裝置的推土機,在作業(yè)中有超載趨勢時,應稍微提升刀片或變換低速檔。
8.9 推樹時,樹干不得倒向推土機及高空架設物。推屋墻或圍墻時,其高度不宜超過2.5m。嚴禁推帶有鋼筋或與地基基礎連接的混凝土樁等建筑物。
8.10 兩臺以上推土機在同一地區(qū)作業(yè)時,前后距離應大于8.0m;左右距離應大于1.5m。在狹窄道路上行駛時,未得前機同意,后機不得超越。
8.11推土機頂推鏟運機作助鏟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a.進入助鏟位置進行頂推中,應與鏟運機保持同一直線行駛;
b.鏟刀的提升高度應適當,不得觸及鏟斗的輪胎;
c.助鏟時應均勻用力,不得猛推猛撞,應防止將鏟斗后輪胎頂離地面或使鏟斗吃土過深;
d.鏟斗滿載提升時,應減少推力,待鏟斗提離地面后即減速脫離接觸;
e.后退時,應先看清后方情況,當需繞過正后方駛來的鏟運機倒向助鏟位置時,宜從來車的左側繞行。
8.12 推土機轉移行駛時,鏟刀距地面宜為400mm,不得用高速檔行駛和進行急轉彎。不得長距離倒退行駛。
8.13 作業(yè)完畢后,應將推土機開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鏟刀,有松土器的,應將松土器爪落下。在坡道上停機時,應將變速桿掛低速檔,接合主離合器,鎖住制動踏板,并將履帶或輪胎楔住。
8.14 停機時,應先降低內燃機轉速,變速桿放在空檔,鎖緊液力傳動的變速桿,分開主離合器,踏下制動踏板并鎖緊,待水溫降到75℃以下,油溫度降到90℃以下時,方可熄火。
8.15 推土機長途轉移工地時,應采用平板拖車裝運。短途行走轉移時,距離不宜超過10km,并在行走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和潤滑行走裝置。
8.16 在推土機下面檢修時,內燃機必須熄火,鏟刀應放下或墊穩(wěn)。
第3篇 推土機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推土機入場后10天內,必須向監(jiān)理部上報裝載機的質監(jiān)機構檢驗合格證,司機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2 推土機在堅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帶作業(yè)時,應先進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澤地帶作業(yè)時,應更換濕地專用履帶板。
3 推土機行駛通過或在其上作業(yè)的橋、涵、堤、壩等,應具備相應的承載能力。
4 不得用推土機推石灰、煙灰等粉塵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塊的作業(yè)。
5 牽引其他機械設備時,應有專人負責指揮。鋼絲繩的連接應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長距離牽引時,應采用牽引桿連接。
6 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6.1 各部件無松動、連接良好;
6.2 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等符合規(guī)定;
6.3 各系統管路無裂紋或泄漏;
6.4 各操縱桿和制動踏板的行程、履帶的松緊度或輪胎氣壓均符合要求。
7 推土機的啟動:
7.1 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并應按照正確步驟啟動內燃機,嚴禁拖、頂啟動。
7.2 啟動后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液壓系統應工作有效;當運轉正常、水溫達到55℃、機油溫度達到45℃時,方可全載荷作業(yè)。
7.3 推土機行駛前,嚴禁有人站在履帶或刀片的支架上,機械四周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開動。
7.4 采用主離合器傳動的推土機接合應平穩(wěn),起步不得過猛,不得使離合器處于半接合狀態(tài)下運轉;液力傳動的推土機,應先解除變速桿的鎖緊狀態(tài),踏下減速器踏板,變速桿應在一定檔位,然后緩慢釋放減速踏板。
8 推土機的行駛與作業(yè):
8.1 在塊石路面行駛時,應將履帶張緊。當需要原地旋轉或急轉彎時,應采用低速檔進行。當行走機構夾入塊石時,應采用正、反向往復行駛使塊石排除。
8.2 在淺水地帶行駛或作業(yè)時,應查明水深,冷卻風扇葉不得接觸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應對行走裝置加注潤滑脂。
8.3 推土機上、下坡或超過障礙物時應采用低速檔。上坡不得換檔,下坡不得空檔滑行。推土機上下坡時,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橫坡上作業(yè),其橫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時,宜采用后退下行,嚴禁空檔滑行,必要時可放下刀片輔助制動。當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時,應先進行填挖,使機身保持平衡,方可作業(yè)。
8.4 在上坡途中,當內燃機突然熄滅,應立即放下鏟刀,并鎖住制動踏板。在分離主離合器后,方可重新啟動內燃機。
8.5 下坡時,當推土機下行速度大于內燃機傳動速度時,轉向動作的操縱應與平地行走時操縱的方向相反,此時不得使用制動器。
8.6 填溝作業(yè)駛近邊坡時,鏟刀不得越出邊緣。后退時,應先換檔,方可提升鏟刀進行倒車。
8.7 在深溝、基坑或陡坡地區(qū)作業(yè)時,應有專人指揮,其垂直邊坡高度不應大于2m。
8.8 在推土或松土作業(yè)中不得超載,不得作有損于鏟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裝置的動作,各項操作應緩慢平穩(wěn)。無液力變矩器裝置的推土機,在作業(yè)中有超載趨勢時,應稍微提升刀片或變換低速檔。
8.9 推樹時,樹干不得倒向推土機及高空架設物。推屋墻或圍墻時,其高度不宜超過2.5m。嚴禁推帶有鋼筋或與地基基礎連接的混凝土樁等建筑物。
8.10 兩臺以上推土機在同一地區(qū)作業(yè)時,前后距離應大于8.0m;左右距離應大于1.5m。在狹窄道路上行駛時,未得前機同意,后機不得超越。
8.11 推土機頂推鏟運機作助鏟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a.進入助鏟位置進行頂推中,應與鏟運機保持同一直線行駛;
b.鏟刀的提升高度應適當,不得觸及鏟斗的輪胎;
c.助鏟時應均勻用力,不得猛推猛撞,應防止將鏟斗后輪胎頂離地面或使鏟斗吃土過深;
d.鏟斗滿載提升時,應減少推力,待鏟斗提離地面后即減速脫離接觸;
e.后退時,應先看清后方情況,當需繞過正后方駛來的鏟運機倒向助鏟位置時,宜從來車的左側繞行。
8.12 推土機轉移行駛時,鏟刀距地面宜為400mm,不得用高速檔行駛和進行急轉彎。不得長距離倒退行駛。
8.13 作業(yè)完畢后,應將推土機開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鏟刀,有松土器的,應將松土器爪落下。在坡道上停機時,應將變速桿掛低速檔,接合主離合器,鎖住制動踏板,并將履帶或輪胎楔住。
8.14 停機時,應先降低內燃機轉速,變速桿放在空檔,鎖緊液力傳動的變速桿,分開主離合器,踏下制動踏板并鎖緊,待水溫降到75℃以下,油溫度降到90℃以下時,方可熄火。
8.15 推土機長途轉移工地時,應采用平板拖車裝運。短途行走轉移時,距離不宜超過10km,并在行走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和潤滑行走裝置。
8.16 在推土機下面檢修時,內燃機必須熄火,鏟刀應放下或墊穩(wě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