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調度室大型設備、配件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技術規(guī)范、指示、指令、三大規(guī)程和礦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3、協(xié)助主任綜合平衡礦井生產材料的供給,對分管范圍內的材料供給負責。
4、熟悉各單位生產作業(yè)計劃、材料消耗情況,跟蹤管理,保證材料審批不失控,避免材料的浪費和積壓,加快材料的周轉,嚴格執(zhí)行材料獎罰制度。
5、建立健全各單位主要材料的領用、移交、回收臺帳,并深入現(xiàn)場,實現(xiàn)現(xiàn)場管理,月結月清,每月考核一次。
6、礦月度計劃下達后,根據(jù)生產需要,下達設備配件、小電器及大型材料的月度檢修計劃。
7、礦月度計劃下達后,匯總各單位設備配件、小電器及大型材料的使用計劃,根據(jù)生產需要,合理調配,科學安排,做月度生產需求計劃。
8、輔助做好礦井小電、設備配件的收發(fā)和材料交舊領新工作。
9、負責升井材料及矸石山廢料場的管理。
10、負責井下?lián)p壞管路、信號電纜等材料的修復利用工作。
11、材料分配調整時,優(yōu)先做好生產材料、支護材料及設備配件的現(xiàn)場交接工作。
12、輔助做好全礦支護材料的調配、監(jiān)督檢查、現(xiàn)場清點工作。
13、負責礦井小電器、刮板輸送機(除電機、減速機外)配件、膠帶輸送機(除電機、減速機外)配件的檢查、現(xiàn)場調配工作。
14、負責檢查礦井文明生產衛(wèi)生工作。
15、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xiàn)象。
16、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2篇 大型設備塔吊電梯安全管理辦法
一、管理 要求
1. 對進場的塔吊,應在充分調研、考證的基礎上,選擇有產品生產合格證,質量可靠、信譽好并有出廠合格證的產品。
2. 選擇塔吊安裝、拆除專業(yè)隊伍必須持國家住建部或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資質、并有較強實力的專業(yè)租賃分包隊伍。
3. 建立健全總包、分包商塔吊安全管理、維修、操作、指揮人員的“塔吊使用管理崗位責任制”。
4. 塔吊的安裝、使用、拆卸等,應嚴遵守各機型《安裝維修使用說明書》中規(guī)定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5. 塔吊的裝拆前應由專業(yè)租賃分包編制裝拆措施方案,并經項目總工批準方可實施。對參與拆裝人員 要進行仔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分工明確,責任到 人。遵守裝拆程序,并應有關負責人指揮,機械安全員全程監(jiān)控。
6. 塔吊所有電氣保護裝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裝置,安裝前均應認真檢查,確認其完整無損、有效時方可安 裝,強化安裝過程的監(jiān)督檢驗工作,確保設備本 質安全。沒有保護裝置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設備帶電部分,安裝時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以防發(fā)生觸電事故。
7. 塔吊安裝完畢后,由安裝單位按規(guī)定進行調試。對各部位的安全裝置要進行可靠性檢驗,對整機要進行負荷試驗。全面進行自行檢查驗收,并將安裝調試的數(shù)據(jù)和驗收記錄歸檔。
(1)在自行驗收的基礎上,由項目部、監(jiān)理單位組成驗收小組進行復核驗收并按照驗收表格認真填寫驗收記錄。
(2)在復核驗收的基礎上,報請當?shù)卣鞴懿块T進行最終驗收,檢查驗收合格的,發(fā)給《使用登記證》。不合格的,則發(fā)出《限期整改指令書》整改完畢后再進行復驗。
(3)未經當?shù)刂鞴懿块T進行最終驗收的設備,禁止使用。
二、技術 管理
1. 塔吊操作單位,應制訂或完善塔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2. 塔吊應有完整的單機技術檔案。
3. 塔吊各部位安全裝置,和重要結構部位應定期檢查檢驗,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不得帶病作業(yè)。
4. 塔吊操作專業(yè)單位,定期組織有關司索、維修、指揮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
5. 塔吊檢修時,其結構、技術參數(shù)和電氣控制系統(tǒng)都不得任意修改。其修改時,一定要事先提出修改 方案,經主管部門同意、項目總工師批準后,方 可修改。其修改部分,應進行性能檢驗,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設計標準。
6. 加強鋼絲繩的檢查管理。鋼絲繩的選用要符合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鋼絲繩報廢標準。
7. 嚴格索具管理。吊具、吊環(huán)、吊扣等應按規(guī)定選用材料。嚴禁對釣鉤、吊環(huán)等進行補焊鉆孔。釣鉤須加設防脫鉤保險。
三、塔吊 操作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
1. 塔吊作業(yè)人員、安拆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2. 塔吊實行機長負責制和交接班制度,詳細記錄每班檢查和運轉情況。
3. 塔吊司機必須聽從地面指揮人員的指揮,聽(看)到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采取安全停車措施。
4. 塔吊司機必須做到“十不吊”。
5. 司索工,必須熟悉起重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種吊、索具的最大允許負荷、報廢標準;
熟悉掌握捆綁 、吊掛要求和指揮信號;并嚴格執(zhí)行本工種安全 技術操作規(guī)程。其他人員禁止擅自從事捆、掛鉤工作。
6. 塔吊指揮人員應經過培訓,熟知起重工基本知識,熟練掌握指揮信號。指揮者不得兼作掛鉤工作。 嚴證無證、違章指揮。對于高層建筑物,應設上 下兩名指揮。指揮人員要用對講機指揮,確保指揮無誤,保證垂直運輸設備安全施工。
7. 塔吊操作人員、指揮人員在工作時間,不得無故脫崗。
8. 材料吊運 管理歸口由項目工程部協(xié)調,各分包商須于使用垂 直運輸設備前一天16:00 點前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填寫塔吊使用申請表,報項目部統(tǒng)一安排。項目安全部監(jiān)督落,確保設備高效、有序的安全使用。
四、塔式 起重機的維護與保養(yǎng)工作
1. 經常性保持整機清潔,及時清掃。塔機安裝好后,以及平時維修保養(yǎng)后,后臂上留下的雜物、零碎的配件、工具必須清理,嚴防塔機使用過程中高處墜物的發(fā)生。
2. 定期檢查各減速機的油量,及時加油。
3. 注意檢查各部位鋼絲繩有無松動、斷絲、磨損等現(xiàn)象,如超過有關規(guī)定必須及時更換。
4. 檢查制動器的效能、間隙,必須保證可靠的靈敏度。
5. 檢查各安全裝置的靈敏可靠性,定期對重要安全裝置進行安全性能效核并作好測試記錄。
6. 檢查各螺栓的松緊度,尤其塔身標準節(jié)連接螺栓,當每使用一段時間后,必須重新進行緊固。
7. 檢查各鋼絲繩頭壓板、卡子等是否松動,如有松動應及時緊固。
8. 檢 查鋼 絲 繩 、卷 筒 、 滑輪 、 吊鉤 等 的 報廢 , 應 嚴格 執(zhí) 行 《塔 式 起 重機 安 規(guī)程 》(gb5144-94)和《 起重機 鋼絲繩 保養(yǎng)、維護、安裝、 檢驗和報廢》(gb/t 5972-2009)規(guī)定。
9. 檢查各金屬結構件的桿件,腹桿及焊縫有無裂紋,特別應注意油漆剝落的地方和部位,尤以油漆呈 45 度的斜條紋剝離最危險,必須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
10. 塔身各 處的連接螺栓螺母及銷軸等均為專用特制件,任何 情況下,絕對不能代用,而塔身安裝時每一個螺栓必須有兩個螺母擰緊。
11. 塔身標準節(jié)螺栓性能等級為 10.9 級,沒有標注等級的一律不準使用。
12. 檢查吊具的自動換倍率裝置以及吊鉤的防脫繩裝置是否安全可靠。
13. 觀察各電器觸頭是否氧化或燒損,若有接觸不良應修復或更換。
14. 各限位開關和按鈕不得失靈,零件若有生銹或損壞應及時更換。
15. 各電器開關,與開關板的絕緣必須良好,其絕緣電阻不應小于 0.5m。
16. 檢查各電器元件之緊固螺栓是否松動,電纜及其它導線是否破裂,若有應及時排除。
17. 正確處 理好塔吊正常使用和維修保養(yǎng)的關系很重要。根據(jù) 多個項目的經驗總結,設備在正常使用 過程中,讓維修工去跟蹤故障現(xiàn)象,準確發(fā)現(xiàn)故 障部位后,待工人下班時對設備的故障進行 及時處理,涉及到安全方面的故障必須立即停機 進行處理,既保證各隊的正常施工,又確保了塔機的安全運轉。
五、塔式 起起重機的安全檢查
1. 實行層層安全檢查制度:塔吊司機進行日常的簡單檢查;維修人員對整機進行日常的全面檢查;塔 吊公司的專業(yè)人員負責每臺塔機的周檢、月檢; 項目機械員每月對塔吊的安全裝置、重要部件進行重點監(jiān)控,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確保塔機的本質安全。
2. 項目測量組每月必須對塔機的垂直度進行監(jiān)檢,監(jiān)測的數(shù)據(jù)必須記錄歸當。發(fā)現(xiàn)異常必須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嚴防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3. 塔吊的附著裝置,附墻桿件和預埋件均為重要檢查部位,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
六、建立 健全塔式起重機安全管理資料
1. 基礎資料:基礎設計方案、地耐力測試記錄、驗槽記錄、鋼筋隱蔽驗收記錄、塔吊支腳、基腳螺栓埋設會簽記錄(加固措施、平整度測試記錄)、基礎砼強度試塊報告、基礎安裝驗收表記錄、 基礎腳、基腳螺栓進場驗收記錄(有生產許可證 、產品合格證、重復利用的基腳和基礎腳螺栓須檢測合格后方可利用)。
2. 塔吊安裝前的資料:安裝單位資質、安裝人員資質(安裝人員組織架構、各類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安裝安全協(xié)議書、安裝方案、安裝過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安裝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卡、安裝前的安全技術交底。
3. 塔吊進場安裝資料:塔吊的產品合格證、生產許可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自檢合格證明 、產品說明書、塔吊構件進場驗收記錄、安裝過 程的監(jiān)督檢驗記錄、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記錄 、安裝好后的第三方檢測報告、內部驗收書、塔 吊的使用登記、塔機的安全管理制度、塔吊 司機、指揮三級安全教育卡、上崗前的安全技術 交底、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4. 使用過程管理資料:交接班記錄、運轉記錄、維修保養(yǎng)記錄、檢查記錄、使用過程安全生產事故應 急預案、過程附墻加節(jié)驗收記錄、群塔作業(yè)方案 ,防碰撞措施、防雷接地測試記錄、垂直度 記錄、重要安全裝置定期效核記錄、塔吊司機、 指揮、司索工班前班后安全教育。
5. 塔吊拆除資料:拆除方案、拆除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卡、安全技術交底、拆除過程的安全監(jiān)控記錄、拆除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拆除過程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七、塔吊 安全管理過程控制
1. 塔吊基礎
1.1 塔吊基 礎腳為塔吊重要部件,必須保證其本質安全,把好 進場驗收關,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基礎腳 ,應使用原廠家提供的基礎腳,且由租賃單位提 供基礎腳的產品合格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設備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資料。
1.2 塔吊基 礎一定要各項目根據(jù)不同型號塔吊參數(shù)編制有針對 性的塔吊基礎專項施工方案,指導塔吊基礎施工,確保塔吊基礎安全。
1.3 塔吊基礎腳安裝注意事項:
(1)調平;
(2)加固(加固過程中嚴禁在塔吊基腳主弦桿上動電焊,否則會損傷基礎腳),四個腳的水平誤差不能大于 2mm;
(3)鋼筋隱蔽驗收;
(4)防雷接地隱蔽驗收(防雷接地電阻不能大于 4 歐姆);
(5)對四個基礎腳的水平度復測,四個腳的水平誤差不能超過 2mm,合格后方可澆筑混凝土;
(6)現(xiàn)場必須制作兩組以上砼試塊,試塊強度必須達到 95%以上方可安裝塔吊;
(7)基礎腳上必須套上校正框,方能保證塔吊基礎節(jié)的安裝。
2. 塔吊結構件及零配件進場驗收
2.1 塔吊結構件不能有明顯的變形、損傷,統(tǒng)一刷黃色漆。
2.2 重要的安全裝置,如安全限位開關,安全碰鐵必須安全可靠。
2.3 塔吊上的易損件,特別是鋼絲繩要更換成合格的新鋼繩。
2.4 所有電氣元件必須安裝牢固可靠,接線無松動現(xiàn)象。
2.5 塔吊上的電氣設備必須有防雨措施,開關控制箱必須有防雨蓋。
2.6 操作手柄上必須裝設有安全回零開關。
2.7 塔吊操 作室里必須張貼安全操作注意事項和塔吊起重性能 曲線表,以便方便塔吊司機安全操作不同型號的塔機。
2.8 安裝塔吊前要對塔吊基礎承臺予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安裝。
3. 塔吊安裝過程控制
3.1 熟悉方案
3.2 安全技術交底
3.3 安全監(jiān)控、過程控制
3.4 塔吊調試、頂升
3.5 自檢、內部驗收、第三方檢測、移交使用 。
第3篇 調度室大型設備配件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技術規(guī)范、指示、指令、三大規(guī)程和礦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3、協(xié)助主任綜合平衡礦井生產材料的供給,對分管范圍內的材料供給負責。
4、熟悉各單位生產作業(yè)計劃、材料消耗情況,跟蹤管理,保證材料審批不失控,避免材料的浪費和積壓,加快材料的周轉,嚴格執(zhí)行材料獎罰制度。
5、建立健全各單位主要材料的領用、移交、回收臺帳,并深入現(xiàn)場,實現(xiàn)現(xiàn)場管理,月結月清,每月考核一次。
6、礦月度計劃下達后,根據(jù)生產需要,下達設備配件、小電器及大型材料的月度檢修計劃。
7、礦月度計劃下達后,匯總各單位設備配件、小電器及大型材料的使用計劃,根據(jù)生產需要,合理調配,科學安排,做月度生產需求計劃。
8、輔助做好礦井小電、設備配件的收發(fā)和材料交舊領新工作。
9、負責升井材料及矸石山廢料場的管理。
10、負責井下?lián)p壞管路、信號電纜等材料的修復利用工作。
11、材料分配調整時,優(yōu)先做好生產材料、支護材料及設備配件的現(xiàn)場交接工作。
12、輔助做好全礦支護材料的調配、監(jiān)督檢查、現(xiàn)場清點工作。
13、負責礦井小電器、刮板輸送機(除電機、減速機外)配件、膠帶輸送機(除電機、減速機外)配件的檢查、現(xiàn)場調配工作。
14、負責檢查礦井文明生產衛(wèi)生工作。
15、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xiàn)象。
16、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