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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洞口臨邊作業(yè)安全措施
樓板、屋面及平臺等處平面的洞口的邊長大于25cm,用堅實蓋板加以蓋設,蓋板應能防止挪動或移位。
樓板面等處邊長25~50c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蓋板加以蓋設,蓋板擱置時,四周要做保持均衡,并設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發(fā)生牽動。
邊長50~150cm的洞口。蓋以用鋼筋制作的網(wǎng)格,然后在網(wǎng)格上滿鋪先竹笆或木板。別外,也可用貫穿于砼板內鋼筋構成防護網(wǎng),上鋪遮蓋物,鋼筋網(wǎng)格的間距不能大于20cm。
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須在洞口的四周設防護欄桿,并在洞口下方張掛安全平網(wǎng)。
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辦法防護外,還需加設明顯的標志,如遇施工需要臨時拆移防護設施時拆移防護設施時,必須請工地施工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拆移并由專人負責看守。當作業(yè)結束后,要立即恢復原狀。
位于車輛行駛道旁邊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等處,在其上面所加的防護蓋板兩則,須有防止被任意拖動措施。它的材質須能承受不小于擋在卡車后額定有效承載力兩倍的荷載,以防車輛偏向或駛出道外沖壓洞口板身。
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風落地的洞口要加裝工具式或固定式防護門。門柵網(wǎng)絡的間距應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20~30cm高的擋腳板或擋腳笆。
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外側落差大于2m時,就應在施工進程中加設高至1.2m的臨時防護欄桿,這是為了防止人身沖翻下落。其他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的各種豎向孔洞,都應加以蓋設或作一定的防護。這些防護設施都要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第2篇 施工洞口臨邊防護立體交叉作業(yè)安全措施
施工洞口及臨邊防護、立體交叉作業(yè)的安全措施
(1)洞口的防護措施
1)樓板、屋面及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加以蓋沒,蓋板應能防止挪動移位。
2)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蓋板加以蓋設,蓋板擱置時,四周要保持均衡,并沒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發(fā)生牽動。
3)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網(wǎng)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wǎng),鋼筋網(wǎng)格的間距不能大于20cm。
4)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須在洞口的四周設防護欄桿,并在洞口下張掛安全平網(wǎng)。
5)垃圾井道和煙道,應隨樓層的砌筑而消除洞口,或參照預留洞口作防護。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辦法防護外,還需加設明顯的標志。如遇施工需要臨時拆移防護設施時,須報請工地施工負責人核準后方可拆移。當作業(yè)結束后,要立即恢復原狀。
6)位于車輛行駛道旁邊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等處,在其上面所加的防護蓋板兩側,須有防止被任意拖動的措施。它的材質須能承受不小于當在卡車后的額定有效承載力兩倍的荷載,以防車輛偏向或駛出道外沖壓洞口板身。
7)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護門。門柵網(wǎng)格的間距應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笆)。
8)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外側落差大于2cm,就應在施工過程中加設高至1.2cm的臨時防護欄桿,這是為了防止人身沖翻下落。其他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的各種豎向的孔洞,都應該加以蓋設或作一定的防護。這些防護措施都要附在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9)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wǎng)。
10)施工現(xiàn)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客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11)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洞口,均應予以蓋設或加以防護,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洞口的防護措施見附圖。
(2)立體交叉作業(yè)的安全措施
1)支模、粉刷、砌墻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施工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層作業(yè)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2)拆除模板、腳手架等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應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m。任何拆卸下來的物品,都不許堆放在樓層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
3)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進出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m的層次上交叉作業(yè),應設雙層防護。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則在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保護廊。
(3)臨邊的防護:
1)對臨邊高處作業(yè),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蓬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②頭層墻高度超過3.2米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米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wǎng)一道。
③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樓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④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設安全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以分隔封閉。
⑸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2)臨邊防護欄桿件的規(guī)格及連接要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于14mm,欄桿柱直徑不應小于18mm,采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扎固定。
②鋼管橫桿及欄桿柱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
3)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wǎng),除經(jīng)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②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打入地面50~70
第3篇 洞口臨邊作業(yè)的安全措施
樓板、屋面及平臺等處平面的洞口的邊長大于25cm,用堅實蓋板加以蓋設,蓋板應能防止挪動或移位。
樓板面等處邊長25~50c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蓋板加以蓋設,蓋板擱置時,四周要做保持均衡,并設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發(fā)生牽動。
邊長50~150cm的洞口。蓋以用鋼筋制作的網(wǎng)格,然后在網(wǎng)格上滿鋪先竹笆或木板。別外,也可用貫穿于砼板內鋼筋構成防護網(wǎng),上鋪遮蓋物,鋼筋網(wǎng)格的間距不能大于20cm。
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須在洞口的四周設防護欄桿,并在洞口下方張掛安全平網(wǎng)。
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辦法防護外,還需加設明顯的標志,如遇施工需要臨時拆移防護設施時拆移防護設施時,必須請工地施工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拆移并由專人負責看守。當作業(yè)結束后,要立即恢復原狀。
位于車輛行駛道旁邊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等處,在其上面所加的防護蓋板兩則,須有防止被任意拖動措施。它的材質須能承受不小于擋在卡車后額定有效承載力兩倍的荷載,以防車輛偏向或駛出道外沖壓洞口板身。
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風落地的洞口要加裝工具式或固定式防護門。門柵網(wǎng)絡的間距應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20~30cm高的擋腳板或擋腳笆。
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外側落差大于2m時,就應在施工進程中加設高至1.2m的臨時防護欄桿,這是為了防止人身沖翻下落。其他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的各種豎向孔洞,都應加以蓋設或作一定的防護。這些防護設施都要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