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管理者范文網
當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網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 > 安全措施

坍塌事故安全措施4篇

發(fā)布時間:2023-01-28 11:51:06 查看人數(shù):28

坍塌事故安全措施

第1篇 預防坍塌事故安全措施

一、基本要求

1、為預防坍塌事故發(fā)生,保證施工安全,依據《建筑法》和《安全生產法》對施工企業(yè)提出的有關要求。

2、凡從事建筑新建、改建、擴建等活動的有關單位。

3、坍塌是指施工基坑坍塌、邊坡坍塌、基礎樁壁坍塌、模板支撐系統(tǒng)失穩(wěn)坍塌及施工現(xiàn)場臨時建筑(包括施工圍墻)倒塌等。

4、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制定預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項目經理部應結合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建筑工程特點,編制預防坍塌事故的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實施。

5、基坑、邊坡、基礎樁、模板和臨時建筑作業(yè)前,施工單位應按設計單位要求,根據地質情況、施工工藝、作業(yè)條件及周邊環(huán)境編制施工方案,單位分管負責審批簽字,項目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yè)。

二、預防措施

在土方開挖工程中,常常發(fā)生由于挖后基坑的坡壁土體在某一坡面產生滑動而下落坍塌的事故。造成這類事故的主要原因:①.坡壁太陡或施工單位貪圖省工省力,對土方可能坍塌無設防;②.施工方法欠妥或不正確;③.施工環(huán)境與地質條件較差,如施工場地狡小,防護設施不齊全,防護措施不力,設防不及時,以及地質情況異常等;④.邊坡頂部荷載太大。當邊坡頂部受壓或受震時,坡壁土體的凝聚力、磨擦力減小,并在某一坡面產生剪切力造成滑動而下落坍塌;⑤.雨水浸泡,施工場地排水不暢,特別是降雨后,地表徑流入基坑,受水浸泡坡面產生滑動而坍塌。凡此種種原因均產生不良后果:一是延誤工期;二是人身傷亡;三是經濟損失。

濱海花園安置房1#~3#樓工程,位于集美區(qū)杏林西濱;本工程為廈門杏林杏欣經濟開發(fā)有限公司,黃石市佳境建筑進行設計;廈門圣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框剪19層;總建筑面積為58281.51m2,造價約為7864.05萬元;由廈門市吉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施工。

因此,為了避免在土方開挖后基坑的坡壁土體在某一坡面產生滑動而下落坍塌的事故,特制定在土方開挖過程中應采取的如下預防技術措施:

1、在開始施工之前,應當進行詳盡的研究,制定完善的安全保護措施,建立安全組織,落實責任制度。

2、機械施工時,應當嚴格按照土方開挖機械的有關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

3、在陡峭的山坡下施工,應首先檢查山坡上的情況,如果發(fā)現(xiàn)危巖、孤石、崩塌巖體、斷裂坡面等不穩(wěn)定跡象,須妥善處理后再進行施工。

4、基坑開挖時,要根據設計深度和土質類別來確定邊坡系數(shù);如果放坡受場地限制,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5、地質條件較好、土質均勻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高程時,可不放坡、開挖成直壁,但必須控制在規(guī)范的允許深度以內。若超過允許深度,應根據地質類別和深度對照規(guī)定的邊坡系數(shù)進行放坡,同時采取支撐等必要的固壁安全保護措施。

6、在邊坡頂部,要盡力減少荷載(靜荷載、動荷載)。棄土的堆放,距離開挖線應大于0.8-1.0m,堆積高度不得超過1.5m。

7、施工方法必須正確。土方開挖施工時,應自上而下分層均衡挖,嚴禁采用掏洞或挖空腳基的方法。施工人員嚴禁在基坑內休息。

8、開挖后如地質情況異常,在遇有砂子、河卵石以及其他松懈土質時,應加大放坡系數(shù)或加設固壁支撐;若遇淤泥、流沙、地下水位較高地段,可選擇集水坑或集水井降低地下不位。

9、施工期間若無法避免降雨時,要首先制定安全保護措施,防止雨后地表水流入基坑;對坑內的積水要及時排除,盡量縮短浸泡時間。

10、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動力機械的震動影響,嚴禁在開挖邊緣處行駛機動車輛和堆放雜物。

11、模板作業(yè)時,施工單位對模板支撐宜采用鋼支撐材料做支撐立柱,不得使用嚴重銹蝕、變形、斷裂、脫焊、螺栓松動的鋼支撐材料和。支撐立柱基礎應牢固,并按設計計算嚴格控制模板支撐系統(tǒng)的沉降量。支撐立柱基礎為泥土地面時,應采取排水措施,對地面平整、夯實,并加設滿足支撐承載力要求的墊板后,方可用心支撐立柱。斜支撐和立柱應牢固拉接,行成整體。

12、樓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機具或其他物料時,施工單位應嚴格控制數(shù)量、重量,防止超載。堆放數(shù)量較多時,應進行荷載計算,并對樓面、屋面進行加固。

13、施工項目應按地質資料和設計規(guī)范,確定臨時建筑的基礎型式和平面布局,并按施工規(guī)范進行施工。施工現(xiàn)場臨時建筑與建筑材料等的間距符合技術標準。

14、臨時建筑外側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施工單位應采取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圍墻墻體上方或緊靠施工圍墻架設廣告或宣傳標牌。施工圍墻外側應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貨物等的警示。

15、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組裝活動房屋應有產品合格證。施工單位在組裝后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能使用。對搭設在空曠、山腳等處的活動房應采取防風、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16、雨期施工,施工單位應對施工現(xiàn)場的排不系統(tǒng)進行檢查和維護,保證排水暢通。在傍山、沿河地區(qū)施工時,應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深基坑特別是穩(wěn)定性差的土質邊坡、順向坡,施工方案應充分考慮雨季施工等誘發(fā)因素,提出預案措施。

第2篇 預防土方開挖工程坍塌事故的安全措施

在土方開挖工程中,常常發(fā)生由于挖后基坑的坡壁土體在某一坡面產生滑動而下落坍塌的事故。造成這類事故的主要原因:①.坡壁太陡或施工單位貪圖省工省力,對土方可能坍塌無設防;②.施工方法欠妥或不正確;③.施工環(huán)境與地質條件較差,如施工場地狡小,防護設施不齊全,防護措施不力,設防不及時,以及地質情況異常等;④.邊坡頂部荷載太大。當邊坡頂部受壓或受震時,坡壁土體的凝聚力、磨擦力減小,并在某一坡面產生剪切力造成滑動而下落坍塌;⑤.雨水浸泡,施工場地排水不暢,特別是降雨后,地表徑流入基坑,受水浸泡坡面產生滑動而坍塌。凡此種種原因均產生不良后果:一是延誤工期;二是人身傷亡;三是經濟損失。

翠湖莊園別墅及會所工程,位于金尚路與機場路口交匯處的東南側;整個工程采用分三個施工隊基建;本工程為廈門冠宇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開發(fā),福建省七建設計院進行設計;福建京閩工程監(jiān)理顧問有限公司監(jiān)理;該工程由35幢別墅及會所組成,框架/3-5層;總建筑面積為46007m2,造價約為3166萬元;由福建省惠安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進行施工。

因此,為了避免在土方開挖后基坑的坡壁土體在某一坡面產生滑動而下落坍塌的事故,特制定在土方開挖過程中應采取的如下預防技術措施:

1、在開始施工之前,應當進行詳盡的研究,制定完善的安全保護措施,建立安全組織,落實責任制度。

2、機械施工時,應當嚴格按照土方開挖機械的有關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

3、在陡峭的山坡下施工,應首先檢查山坡上的情況,如果發(fā)現(xiàn)危巖、孤石、崩塌巖體、斷裂坡面等不穩(wěn)定跡象,須妥善處理后再進行施工。

4、基坑開挖時,要根據設計深度和土質類別來確定邊坡系數(shù);如果放坡受場地限制,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5、地質條件較好、土質均勻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高程時,可不放坡、開挖成直壁,但必須控制在規(guī)范的允許深度以內。若超過允許深度,應根據地質類別和深度對照規(guī)定的邊坡系數(shù)進行放坡,同時采取支撐等必要的固壁安全保護措施。

6、在邊坡頂部,要盡力減少荷載(靜荷載、動荷載)。棄土的堆放,距離開挖線應大于0.8-1.0m,堆積高度不得超過1.5m。

7、施工方法必須正確。土方開挖施工時,應自上而下分層均衡挖,嚴禁采用掏洞或挖空腳基的方法。施工人員嚴禁在基坑內休息。

8、開挖后如地質情況異常,在遇有砂子、河卵石以及其他松懈土質時,應加大放坡系數(shù)或加設固壁支撐;若遇淤泥、流沙、地下水位較高地段,可選擇集水坑或集水井降低地下不位。

9、施工期間若無法避免降雨時,要首先制定安全保護措施,防止雨后地表水流入基坑;對坑內的積水要及時排除,盡量縮短浸泡時間。

10、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動力機械的震動影響,嚴禁在開挖邊緣處行駛機動車輛和堆放雜物。

第3篇 預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措施

一、基本要求

1、為預防坍塌事故發(fā)生,保證施工安全,依據《建筑法》和《安全生產法》對施工企業(yè)提出的有關要求。

2、凡從事建筑新建、改建、擴建等活動的有關單位。

3、坍塌是指施工基坑坍塌、邊坡坍塌、基礎樁壁坍塌、模板支撐系統(tǒng)失穩(wěn)坍塌及施工現(xiàn)場臨時建筑(包括施工圍墻)倒塌等。

4、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制定預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項目經理部應結合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建筑工程特點,編制預防坍塌事故的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實施。

5、基坑、邊坡、基礎樁、模板和臨時建筑作業(yè)前,施工單位應按設計單位要求,根據地質情況、施工工藝、作業(yè)條件及周邊環(huán)境編制施工方案,單位分管負責審批簽字,項目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yè)。

二、預防措施

在土方開挖工程中,常常發(fā)生由于挖后基坑的坡壁土體在某一坡面產生滑動而下落坍塌的事故。造成這類事故的主要原因:①.坡壁太陡或施工單位貪圖省工省力,對土方可能坍塌無設防;②.施工方法欠妥或不正確;③.施工環(huán)境與地質條件較差,如施工場地狡小,防護設施不齊全,防護措施不力,設防不及時,以及地質情況異常等;④.邊坡頂部荷載太大。當邊坡頂部受壓或受震時,坡壁土體的凝聚力、磨擦力減小,并在某一坡面產生剪切力造成滑動而下落坍塌;⑤.雨水浸泡,施工場地排水不暢,特別是降雨后,地表徑流入基坑,受水浸泡坡面產生滑動而坍塌。凡此種種原因均產生不良后果:一是延誤工期;二是人身傷亡;三是經濟損失。

濱?;▓@安置房1#~3#樓工程,位于集美區(qū)杏林西濱;本工程為廈門杏林杏欣經濟開發(fā)有限公司,黃石市佳境建筑進行設計;廈門圣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框剪19層;總建筑面積為58281.51m2,造價約為7864.05萬元;由廈門市吉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施工。

因此,為了避免在土方開挖后基坑的坡壁土體在某一坡面產生滑動而下落坍塌的事故,特制定在土方開挖過程中應采取的如下預防技術措施:

1、在開始施工之前,應當進行詳盡的研究,制定完善的安全保護措施,建立安全組織,落實責任制度。

2、機械施工時,應當嚴格按照土方開挖機械的有關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

3、在陡峭的山坡下施工,應首先檢查山坡上的情況,如果發(fā)現(xiàn)危巖、孤石、崩塌巖體、斷裂坡面等不穩(wěn)定跡象,須妥善處理后再進行施工。

4、基坑開挖時,要根據設計深度和土質類別來確定邊坡系數(shù);如果放坡受場地限制,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5、地質條件較好、土質均勻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高程時,可不放坡、開挖成直壁,但必須控制在規(guī)范的允許深度以內。若超過允許深度,應根據地質類別和深度對照規(guī)定的邊坡系數(shù)進行放坡,同時采取支撐等必要的固壁安全保護措施。

6、在邊坡頂部,要盡力減少荷載(靜荷載、動荷載)。棄土的堆放,距離開挖線應大于0.8-1.0m,堆積高度不得超過1.5m。

7、施工方法必須正確。土方開挖施工時,應自上而下分層均衡挖,嚴禁采用掏洞或挖空腳基的方法。施工人員嚴禁在基坑內休息。

8、開挖后如地質情況異常,在遇有砂子、河卵石以及其他松懈土質時,應加大放坡系數(shù)或加設固壁支撐;若遇淤泥、流沙、地下水位較高地段,可選擇集水坑或集水井降低地下不位。

9、施工期間若無法避免降雨時,要首先制定安全保護措施,防止雨后地表水流入基坑;對坑內的積水要及時排除,盡量縮短浸泡時間。

10、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動力機械的震動影響,嚴禁在開挖邊緣處行駛機動車輛和堆放雜物。

11、模板作業(yè)時,施工單位對模板支撐宜采用鋼支撐材料做支撐立柱,不得使用嚴重銹蝕、變形、斷裂、脫焊、螺栓松動的鋼支撐材料和。支撐立柱基礎應牢固,并按設計計算嚴格控制模板支撐系統(tǒng)的沉降量。支撐立柱基礎為泥土地面時,應采取排水措施,對地面平整、夯實,并加設滿足支撐承載力要求的墊板后,方可用心支撐立柱。斜支撐和立柱應牢固拉接,行成整體。

12、樓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機具或其他物料時,施工單位應嚴格控制數(shù)量、重量,防止超載。堆放數(shù)量較多時,應進行荷載計算,并對樓面、屋面進行加固。

13、施工項目應按地質資料和設計規(guī)范,確定臨時建筑的基礎型式和平面布局,并按施工規(guī)范進行施工。施工現(xiàn)場臨時建筑與建筑材料等的間距符合技術標準。

14、臨時建筑外側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施工單位應采取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圍墻墻體上方或緊靠施工圍墻架設廣告或宣傳標牌。施工圍墻外側應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貨物等的警示。

15、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組裝活動房屋應有產品合格證。施工單位在組裝后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能使用。對搭設在空曠、山腳等處的活動房應采取防風、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16、雨期施工,施工單位應對施工現(xiàn)場的排不系統(tǒng)進行檢查和維護,保證排水暢通。在傍山、沿河地區(qū)施工時,應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深基坑特別是穩(wěn)定性差的土質邊坡、順向坡,施工方案應充分考慮雨季施工等誘發(fā)因素,提出預案措施。

第4篇 預防土方開挖工程坍塌事故 安全措施

在土方開挖工程中,常常發(fā)生由于挖后基坑的坡壁土體在某一坡面產生滑動而下落坍塌的事故。造成這類事故的主要原因:①.坡壁太陡或施工單位貪圖省工省力,對土方可能坍塌無設防;②.施工方法欠妥或不正確;③.施工環(huán)境與地質條件較差,如施工場地狡小,防護設施不齊全,防護措施不力,設防不及時,以及地質情況異常等;④.邊坡頂部荷載太大。當邊坡頂部受壓或受震時,坡壁土體的凝聚力、磨擦力減小,并在某一坡面產生剪切力造成滑動而下落坍塌;⑤.雨水浸泡,施工場地排水不暢,特別是降雨后,地表徑流入基坑,受水浸泡坡面產生滑動而坍塌。凡此種種原因均產生不良后果:一是延誤工期;二是人身傷亡;三是經濟損失。

翠湖莊園別墅及會所工程,位于金尚路與機場路口交匯處的東南側;整個工程采用分三個施工隊基建;本工程為廈門冠宇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開發(fā),福建省七建設計院進行設計;福建京閩工程監(jiān)理顧問有限公司監(jiān)理;該工程由35幢別墅及會所組成,框架/3-5層;總建筑面積為46007m2,造價約為3166萬元;由福建省惠安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進行施工。

因此,為了避免在土方開挖后基坑的坡壁土體在某一坡面產生滑動而下落坍塌的事故,特制定在土方開挖過程中應采取的如下預防技術措施:

1、在開始施工之前,應當進行詳盡的研究,制定完善的安全保護措施,建立安全組織,落實責任制度。

2、機械施工時,應當嚴格按照土方開挖機械的有關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

3、在陡峭的山坡下施工,應首先檢查山坡上的情況,如果發(fā)現(xiàn)危巖、孤石、崩塌巖體、斷裂坡面等不穩(wěn)定跡象,須妥善處理后再進行施工。

4、基坑開挖時,要根據設計深度和土質類別來確定邊坡系數(shù);如果放坡受場地限制,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5、地質條件較好、土質均勻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高程時,可不放坡、開挖成直壁,但必須控制在規(guī)范的允許深度以內。若超過允許深度,應根據地質類別和深度對照規(guī)定的邊坡系數(shù)進行放坡,同時采取支撐等必要的固壁安全保護措施。

6、在邊坡頂部,要盡力減少荷載(靜荷載、動荷載)。棄土的堆放,距離開挖線應大于0.8-1.0m,堆積高度不得超過1.5m。

7、施工方法必須正確。土方開挖施工時,應自上而下分層均衡挖,嚴禁采用掏洞或挖空腳基的方法。施工人員嚴禁在基坑內休息。

8、開挖后如地質情況異常,在遇有砂子、河卵石以及其他松懈土質時,應加大放坡系數(shù)或加設固壁支撐;若遇淤泥、流沙、地下水位較高地段,可選擇集水坑或集水井降低地下不位。

9、施工期間若無法避免降雨時,要首先制定安全保護措施,防止雨后地表水流入基坑;對坑內的積水要及時排除,盡量縮短浸泡時間。

10、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動力機械的震動影響,嚴禁在開挖邊緣處行駛機動車輛和堆放雜物。

坍塌事故安全措施4篇

一、基本要求1、為預防坍塌事故發(fā)生,保證施工安全,依據《建筑法》和《安全生產法》對施工企業(yè)提出的有關要求。2、凡從事建筑新建、改建、擴建等活動的有關單位。3、坍塌是指施工基坑坍塌、邊坡坍塌、基礎樁壁坍塌、模板支撐系統(tǒng)失穩(wěn)坍塌及施工現(xiàn)場臨時建筑(包括施工圍墻)倒塌等。4、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在編制…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相關坍塌事故信息

  • 坍塌事故安全措施4篇
  • 坍塌事故安全措施4篇28人關注

    一、基本要求1、為預防坍塌事故發(fā)生,保證施工安全,依據《建筑法》和《安全生產法》對施工企業(yè)提出的有關要求。2、凡從事建筑新建、改建、擴建等活動的有關單位。3 ...[更多]

相關專題

安全措施熱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