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機械加工中心安全操作規(guī)定
1.檢查所用設備必須完好、可靠才能開始工作。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和工具,并嚴格遵守常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開動設備、應先檢查防護裝置、緊固螺釘以及電、油、氣等動力開關是否完好,并空載試車檢驗,方可投入工作。操作時應嚴格遵守所用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3.設備上的電氣線路和器件以及電動工具發(fā)生故障,應交電工修理,自己不得拆卸,不準自己動手敷設線路和安裝臨時電源。
4.設備接通電源后,禁止觸摸控制盤,變壓器、電機以及帶有高壓接線端子的部位或用濕手觸摸開關。設備開動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避開設備運動部位和鐵屑飛濺。按動設備控制鍵時用力應適度,不得用力拍打鍵盤和顯示器。
5.安裝設備要留足夠的操作空間,以免工作中發(fā)生危險。
6.工作地面應保持潔凈干燥,防止水或油污使地面打滑而造成危險,防止鐵屑拉傷。
7.床頭、刀架、床面不得放置工、量具或其他物品。接近設備的器具應結實牢固,防止物件從臺面上滑下傷人。
8.操作中確需兩人以上工作時,應協(xié)調一致,有主有從,在設備或人員未發(fā)出規(guī)定信號之前,禁止下一步驟的操作。
9.檢修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時,應使用適宜的電氣元器件,禁止超限使用,
以防造成電氣火災。
10.保持機床清潔,不要弄臟、刮傷和弄掉安全警示牌。如字跡、圖案模糊不清或遺失,應及時補充和更換。
第2篇 中心天然氣灶電器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細則規(guī)定燃氣氣灶的相關場所在使用、維護、日常檢查及管理,安全行為等要求。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機關辦公園區(qū)內使用燃氣氣灶的相關場所。
發(fā)布日期:2022年7月8日 實施日期:2022年7月8日
第二章 日常管理要求
第三條 人員著裝規(guī)范標準。
1. 上崗一律穿工服,標志佩戴整齊。
2. 上崗著裝應規(guī)范,不應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帽子應戴正。
3. 上崗不應穿拖鞋、赤腳穿涼鞋。
第四條 每日進行一次可燃氣體報警儀報警試驗及法蘭連接處檢漏,每班打掃衛(wèi)生一次,保持設備設施清潔,下班后專人負責關閉燃氣開關。
第五條 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學習,掌握安全操作氣灶和電器的基本知識。
第六條 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fā)現(xiàn)漏氣不準進行操作,不準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修。
第七條 使用燃氣灶具時,不長時間離開,防止火被溢出的湯水或風撲滅,造成漏氣。禁止在廚房內抽煙,點明火。經常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于室內的天然氣。
第八條 點火時,必須執(zhí)行“火等氣”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火柴,再打開點火棒供氣開關,點燃點火棒后,將點棒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后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第九條 灶具用氣完畢后,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經常對灶具連接膠管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磨損、漏氣,立即進行更換。
第十條 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yǎng)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第十一條 嚴禁在廚房內私拉亂扯電線,禁止用濕手觸摸電器和開關,以免造成觸電事故。
第十二條 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發(fā)現(xiàn)電線老化、漏電,電器損壞等情況,立即進行更換。
第十三條 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及電器,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并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和供電總開關。
第十四條 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五條 不得有其它違反國家和行業(yè)相關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第三章 安全行為
第十六條 用移動式可燃氣體檢測法蘭時探針要對準法蘭連接處。
第十七條 每年定期對燃氣管線及設備進行避雷檢測。
第十八條 崗位員工操作風險參照崗位危害因素辨識進行。
第十九條 崗位員工認真做好應急培訓和演練工作。
第四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條 主管、分管領導,班組長負責日常檢查和考核工作,行政事務中心定期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提出整改建議。
第3篇 行政事務中心天然氣灶及電器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細則規(guī)定燃氣氣灶的相關場所在使用、維護、日常檢查及管理,安全行為等要求。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機關辦公園區(qū)內使用燃氣氣灶的相關場所。
發(fā)布日期:2017年7月8日 實施日期:2017年7月8日
第二章 日常管理要求
第三條 人員著裝規(guī)范標準。
1. 上崗一律穿工服,標志佩戴整齊。
2. 上崗著裝應規(guī)范,不應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帽子應戴正。
3. 上崗不應穿拖鞋、赤腳穿涼鞋。
第四條 每日進行一次可燃氣體報警儀報警試驗及法蘭連接處檢漏,每班打掃衛(wèi)生一次,保持設備設施清潔,下班后專人負責關閉燃氣開關。
第五條 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學習,掌握安全操作氣灶和電器的基本知識。
第六條 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fā)現(xiàn)漏氣不準進行操作,不準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修。
第七條 使用燃氣灶具時,不長時間離開,防止火被溢出的湯水或風撲滅,造成漏氣。禁止在廚房內抽煙,點明火。經常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于室內的天然氣。
第八條 點火時,必須執(zhí)行“火等氣”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火柴,再打開點火棒供氣開關,點燃點火棒后,將點棒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后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第九條 灶具用氣完畢后,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經常對灶具連接膠管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磨損、漏氣,立即進行更換。
第十條 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yǎng)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第十一條 嚴禁在廚房內私拉亂扯電線,禁止用濕手觸摸電器和開關,以免造成觸電事故。
第十二條 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發(fā)現(xiàn)電線老化、漏電,電器損壞等情況,立即進行更換。
第十三條 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及電器,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并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和供電總開關。
第十四條 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五條 不得有其它違反國家和行業(yè)相關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第三章 安全行為
第十六條 用移動式可燃氣體檢測法蘭時探針要對準法蘭連接處。
第十七條 每年定期對燃氣管線及設備進行避雷檢測。
第十八條 崗位員工操作風險參照崗位危害因素辨識進行。
第十九條? 崗位員工認真做好應急培訓和演練工作。
第四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條 主管、分管領導,班組長負責日常檢查和考核工作,行政事務中心定期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提出整改建議。
第4篇 機械加工中心安全操作規(guī)范
1.檢查所用設備必須完好、可靠才能開始工作。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和工具,并嚴格遵守常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開動設備、應先檢查防護裝置、緊固螺釘以及電、油、氣等動力開關是否完好,并空載試車檢驗,方可投入工作。操作時應嚴格遵守所用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3.設備上的電氣線路和器件以及電動工具發(fā)生故障,應交電工修理,自己不得拆卸,不準自己動手敷設線路和安裝臨時電源。
4.設備接通電源后,禁止觸摸控制盤,變壓器、電機以及帶有高壓接線端子的部位或用濕手觸摸開關。設備開動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避開設備運動部位和鐵屑飛濺。按動設備控制鍵時用力應適度,不得用力拍打鍵盤和顯示器。
5.安裝設備要留足夠的操作空間,以免工作中發(fā)生危險。
6.工作地面應保持潔凈干燥,防止水或油污使地面打滑而造成危險,防止鐵屑拉傷。
7.床頭、刀架、床面不得放置工、量具或其他物品。接近設備的器具應結實牢固,防止物件從臺面上滑下傷人。
8.操作中確需兩人以上工作時,應協(xié)調一致,有主有從,在設備或人員未發(fā)出規(guī)定信號之前,禁止下一步驟的操作。
9.檢修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時,應使用適宜的電氣元器件,禁止超限使用,
以防造成電氣火災。
10.保持機床清潔,不要弄臟、刮傷和弄掉安全警示牌。如字跡、圖案模糊不清或遺失,應及時補充和更換。
第5篇 電工電子中心實驗室安全操作規(guī)則
一、未經許可,不得閉合實驗室中的任何電閘。
二、不得隨意運用與本次實驗無關的設備。
三、注意人身安全,嚴禁帶電接線、拆線、改線等。
四、使用設備時,嚴格遵守使用規(guī)則,防止損壞設備。
五、嚴格遵守“先接線后通電,先斷電再拆線”的操作程序。
六、實驗室電路接好后,必須經教師檢查后方可通電。
七、發(fā)生事故或設備出現(xiàn)故障時,應迅速切斷電源,保持好現(xiàn)場并及時報告教師。
八、儀器儀表的正確使用方法:凡使用儀器儀表前應閱讀儀器儀表的說明書或認真聽教師講解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在未了解其性能和使用方法時,不得擅自使用。
九、違反操作程序而損壞儀器、設備等,應立即報告教師;情況嚴重者,應寫書面報告。
十、實驗結束時,應及時斷開電閘。
十一、使用電烙鐵、電爐等電熱器時,不可直接放在可燃物上。使用者離開時,應先切斷電源。
十二、操作電源開關時,不可兩手同時操作,要避免面對開關。
十三、如接通電源后,保險絲熔斷,必須檢查故障原因,在排除障礙后,方可重新接通電源。
十四、在實驗過程中發(fā)生事故時,不要驚慌失措,應立即斷開電源,保持現(xiàn)場并報告指導教師檢查處理。
十五、學生在實驗前應認真復習有關課程,明確實驗目的、原理、方法以及所用儀器的構造、原理后方能進行實驗操作。
十六、實驗時應細心觀察,積極思考,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實驗。
十七、不得任意動用其它器材,未經允許不準將儀器帶出實驗室,不得擅自拆卸儀器。
十八、實驗時,必須經教師檢查電路無誤后,再接通電源,以免造成電路或儀器損壞。
十九、實驗后,填寫實驗登記本,經教師簽字后方可離開。
二十、各班實驗完畢,輪流打掃實驗室衛(wèi)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