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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它規(guī)定了組織內部的工作流程、職責分配、行為準則以及績效評估等關鍵環(huán)節(jié)。一個健全的管理制度對于確保企業(yè)高效運行、維護員工權益、促進業(yè)務發(fā)展至關重要。
包括哪些方面
1. 組織架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能與權責,規(guī)定上下級關系和協作機制。
2. 工作流程:定義業(yè)務操作步驟,確保任務執(zhí)行的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
3. 員工管理:涵蓋招聘、培訓、考核、晉升等人力資源管理環(huán)節(jié)。
4. 行為規(guī)范:設定道德準則和職業(yè)行為標準,營造積極的企業(yè)文化。
5. 財務管理:規(guī)定財務報告、預算制定、成本控制等財務管理流程。
6. 客戶服務:建立客戶服務標準,提升客戶滿意度和忠誠度。
7. 風險管理:識別潛在風險,制定預防和應對策略。
8. 決策制度:明確決策程序,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重要性
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升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工作中的混亂和延誤。
2. 維護秩序:明確權責,避免職責重疊和推諉現象。
3. 保障公平:確保員工在相同的標準下進行競爭,增強團隊凝聚力。
4. 規(guī)避風險:通過風險管理,預防潛在問題,降低企業(yè)損失。
5. 指導決策:為管理層提供決策依據,確保決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方案
實施有效的管理制度需要以下步驟:
1. 制定:結合企業(yè)戰(zhàn)略目標,由專業(yè)團隊設計全面的管理制度。
2. 培訓:對全體員工進行制度培訓,確保理解和遵守。
3. 實施:逐步推行,同時收集反饋,調整和完善制度。
4. 監(jiān)控:設立監(jiān)督機制,定期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糾正偏差。
5. 更新:隨著企業(yè)發(fā)展和市場變化,適時修訂制度,保持其適應性。
管理制度并非一成不變,而應隨著企業(yè)的發(fā)展和環(huán)境的變化持續(xù)優(yōu)化。通過持續(xù)改進,管理制度才能真正成為推動企業(yè)前進的有力工具。在實踐中,管理者應靈活運用,注重人性化管理,兼顧制度的剛性和彈性,以實現最佳管理效果。
運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機務車間內燃機車運用管理規(guī)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近兩年隨著鐵運公司牽引動力內燃化改造步伐的加快,為了使內燃機車在公司主體生產中安全、節(jié)能、高效的運用,更好地為集團公司服好務,機務車間結合近兩年運用內燃機車實際和經驗,認為內燃機車運用管理工作是保證鐵運公司主體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為了切實搞好內燃機車運用管理工作,特編制內燃機車運用管理規(guī)程。
第二條:內燃機車運用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合理的管好、用好內燃機車,安全、節(jié)能、優(yōu)質、高效地全面完成鐵運公司鐵路運輸生產任務;加強內燃機車的安全管理,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加強乘務員工、檢修員工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全車間員工的整體自身素質、技術素質和文化知識水平;堅持三分修、七分養(yǎng)的設備保養(yǎng)原則,努力提高內燃機車運用效率。
第三條:車間各級內燃機車管理、技術人員及乘務人員應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務實精神,熱愛本職工作;對工作高標準、嚴要求,對技術精益求精;顧全大局,服從命令聽指揮;結合內燃機車運用實際,認真鉆研運用、檢修工藝,扎扎實實地做好各項運用、檢修工作。
第四條:內燃機車的運用管理要采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內燃機車的各項管理制度、內燃機車乘務員的作業(yè)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準確無誤的達到管理目的。
第五條:本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內燃機車運用工作必須遵守的規(guī)則、標準和基本要求,是內燃機車乘務人員的基本法規(guī)。內燃機車乘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嚴格執(zhí)行。
第二章 內燃 機車運用工作管理
第一條:內燃機車運用管理工作必須貫徹車間統(tǒng)一指揮、運轉工段運用管理、檢修工段檢修管理的原則,充分發(fā)揮車間、運轉、檢修各級組織的職能作用。
第二條:車間對內燃機車的運用工作根據生產實際統(tǒng)一規(guī)劃,綜合平?;車間技術室負責制定有關內燃機車運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內燃機車運用管理規(guī)程、內燃機車乘務員崗位作業(yè)標準、內燃機車應急救援預案及內燃機車檢修計劃、內燃機車乘務人員的培訓規(guī)劃,組織內燃機車乘務員的培訓、考核和晉升等工作。
第三條:車間在生產過程中根據鐵運公司生產情況,制定本車間內燃機車運用的有關細則、辦法和作業(yè)標準,明確運轉工段的職能作用;審定運轉工段內燃機車當月運用計劃及當月內燃機車乘務員配備情況。
第四條: 內燃機車乘務員使用司機長包乘制,司機長所挑選的乘務員均由車間統(tǒng)一通過理論培訓、實際操縱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提供給司機長挑選,組成技術水平高,工作作風好的包乘組。
第五條:車間根據公司生產實際、機車牽引最大功率、作業(yè)環(huán)境、天氣情況等因素積極與公司生產部、調度室制定相應的機車牽引定數,制定內燃機車牽引定數,應貫徹以下原則:
(一) 必須以鐵運公司生產大局為重, 合理使用機車最大功率,滿足運輸生產需要。
(二) 嚴格 遵守公司線路行車速度,車站線路有效長度,機車、車輛構造速度,下坡道閘瓦壓力限制速度,長大下坡道因制動周期限制速度及機車持續(xù)速度,確保行車及人身安全。
(三)與公司生產部、調度室制定相應的機車牽引定數確定后,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變更。
第六條:內燃機車牽引定數的有關規(guī)定
按照鐵運公司日常生產情況,客運列車牽引定數為5-7節(jié),礦運列車牽引定數為20節(jié),冬季、雨季、施工慢行、列車限速等,需要臨時減軸時,車間根據公司生產實際與公司生產部、調度室協商并征得公司生產部同意方可減軸。
第七條:內燃機車運用計劃及分析
內燃機車每年的運用計劃是車間、運轉工段組織內燃機車運用管理工作的依據。內燃機車的運用計劃是根據公司生產實際的需要、機車檢修和季節(jié)的變化而來的,
第八條:內燃 機車運用分析是加強內燃機車運用管理、不斷改進運用工作的重要手段。車間將運用管理分析工作設在車間技術室,并由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第九條:內燃 機車運用管理分析工作內容
(1)機車運用分析分為日常、定期(日、月、季、年)
和專題分析。
(2)日常分析由車間質檢員和乘務員在交班時進行分
析,內容按照《內燃機車交接班檢查標準》進行分析。
(3)定期分析由車間技術室牽頭在內燃機車小輔修前根據機車本階段的運用情況,從中找出存在的問題,以備在小輔修時得到及時的解決,其分析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情況,機車運用質量及機車各種油料供應情況,機車運用指標完成情況等。
(4)專題分析為針對機車在運用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所進行的分析,分析內容根據運用實際確定。
第十條:登乘機車管理
(1)登乘機車的人員設定:當班乘務人員、車間管理人員、機務段直接行車管理人員、本務運轉車長、 信號、無線通訊檢修人員、鐵運公司安全監(jiān)察人員、鐵運公司生產組織人員、 檢查工作的領導干部、因搶救急需,醫(yī)護人員。
(2)一臺機車的登乘人數除特殊需要外,不得超過2人,不得影響乘務員正常工作。登乘人員,不得在乘務員操縱座椅上乘坐。
(3)機車上應嚴格控制非值乘人員登乘,機車乘務員對非法登乘機車的人員勸阻無效時,有權不開車,報請車間處理。
十一條、內燃機車使用原則
(一)內燃機車使用應根據下列原則確定:
1、近期與遠期相結合,滿足運輸需要,符合牽引動力發(fā)展規(guī)劃的原則。
2、適應列車編組計劃的分工及運輸設備的基本條件原則。
3、機車無任何設備故障的原則。
(二)內燃機車庫內儲備
1、待機車冷卻水溫度降至30℃-40℃時,將柴油機冷卻水系統(tǒng)各閥及堵打開,排凈各部件、管路內的積水。
2、排凈燃油箱及燃油管內的燃油。
3、柴油機潤滑油,液力傳動箱、中間齒輪箱、車軸齒輪箱油,牽引電動機抱軸承及齒輪箱油等,應保持規(guī)定的油位。
4、打開空氣制動系統(tǒng)各排水閥排出積水,用壓力空氣吹掃送風管路、風缸、油水分離器、空氣壓縮機冷卻器和所有電機、電器、車體及走行部,清除油垢。
5、對電器部分的換向器和所有接觸點涂工業(yè)凡士林。
6、清除砂箱內的存砂,并清掃涂油。
7、取下蓄電池,由蓄電池組集中保管。
8、對煙筒、冷卻風扇上部、車體通風孔、空氣過濾器外部、牽引電動機通風口等加蓋。
9、自動制動機手柄固定于中立位或取出位,關閉門窗及百葉窗,鎖閉車門。
10、每月進行一次柴油機盤車和溜軸。
(三)機車調撥
1、調撥機車由鐵運公司生產部根據鐵路運輸生產情況,由生產部調度室發(fā)出機車調撥指令,車間運轉工段將做好調撥機車的一切準備工作,機車狀態(tài)應符合運用條件
2、擔當礦石運輸的機車,除運行圖規(guī)定的礦石運輸外,根據公司生產實際可隨時調撥公司站調車作業(yè)以及其它作業(yè)。
第三章 內燃機車運用安全管理
一、基本要求
(1)安全生產是鐵路運輸的生命線。內燃機車的安全 運用是鐵運公司運輸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牽引動力內燃化的投入對安全運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在內燃機車運用安全管理工作中首先我們必須認真貫徹落實鐵運公司、車間的各項有關安全行車的規(guī)章制度、決定、命令和指示,全力以赴地做到安全行車,高質量地完成公司鐵路運輸生產任務。
(2)行車安全是機務車間的員工素質、設備質量、基礎工作和管理水平的綜合反映,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抓好機務安全管理工作必須統(tǒng)籌兼顧、綜合治理,既要重視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又要重視牽引動力新設備的科學、安全的運用。
(3)行車安全要認真貫徹“標本兼治、預防為主”的方針。車間領導干部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第一線,跟班添乘,調查研究,針對每個時期出現的設備、安全關鍵問題和發(fā)現事故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之中。
(4)車間安全室要堅持定期的對內燃機車安全行車進行分析,建立內燃機車乘務員、包乘組的安全臺帳,對在行車中出現的設備、安全關鍵問題,要深入分析,找出規(guī)律,及時進行處理與整改。
二、基本標準與制度
1、內燃機車司機崗位作業(yè)標準
2、內燃機車副司機崗位作業(yè)標準
3、內燃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內燃機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機務車間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三、教育與考核
(1)經常對內燃機車乘務員進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崗位作業(yè)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教育,特別要針對行車過程中存在安全上的重點,突出問題,結合以往發(fā)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對乘務員進行行車規(guī)章教育,以增強乘務員的安全意識和對規(guī)章制度的理解。
(2)對內燃機車乘務員,應每半年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規(guī)章、作業(yè)標準、操作規(guī)程的閉卷考試,成績記入個人技術培訓檔案,作為提升晉級的條件之一。對成績突出,應給予表彰或獎勵;對不合格的要進行再培訓,培訓后仍不及格的調離內燃乘務崗位。
四、車載無線電平面調車設備的使用及管理
1、車載無線電平面調車設備的使用
(1)對講機電源連接完好。
(2)打開臺機,臺機處于自檢狀態(tài),自檢正常后紅燈亮起。
(3)拿起麥克風自吹,臺機有自吹聲,表示麥克風良好
(4)與調車組人員測試信號,通話是否良好。
(5)要求車載臺電瓶電量充足,信號顯示清晰。
2、車載無線電平面調車設備的管理
嚴格執(zhí)行鐵生字[2022]69號文件關于下發(fā)《無線電平面調車設備管理辦法》的通知。
五、事故調查、處理及分析
1、事故調查
(一)輕傷事故由車間負責調查,必要時由安全監(jiān)察部會同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重傷事故由鐵運公司負責調查,必要時由集團公司安全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死亡及重大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成立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應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二)認真開展事故的經濟損失統(tǒng)計工作。在調查事故時應對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如實計算,不得遺漏,并填入《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及時上報。
2、事故處理
(一) 因設計上的錯誤或缺陷而造成事故的,由設計者負責。
(二)因施工、制造、安裝和檢修上的錯誤或缺陷而造成事故的,由施工、制造、安裝和檢修者負責。
(三)因工藝條件、技術操作方法上的錯誤或缺陷而造成事故的,由工藝條件、技術操作方法的確定者負責。
(四)因缺少安全管理制度,職工無章可循,或因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導致事故隱患及重大危險源點未能及時解決、控制或不按規(guī)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而造成事故的,由車間領導負責。
(五)因生產現場缺少安全防護設施、裝置、安全信號、警告標志而造成事故的,由生產現場管理者負責。
(六)不按規(guī)定發(fā)給員工勞保用品而造成事故的,由車間領導負責。
(七)因設備、設施嚴重失修,嚴重超期、超負荷運轉(使用)而造成事故的,由設備、設施管理者負責。
(八)因隨意拆除安全防護裝置、設施而造成事故的,由拆除決定者負責。
(九)因違反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或操作錯誤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負責。
(十)明知存在事故隱患,未及時消除而造成事故的,由車間領導負責。
(十一)曾經發(fā)生過事故,而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由車間領導負責。
(十二)由于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而造成事故的,由當事者負責。
(十三)由于現場安全監(jiān)督檢查不力,事故不斷發(fā)生的,由車間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負責。
第十二條 事故調查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車間負責落實。
第十三條 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包括:調離內燃機車乘務崗位、經濟處罰、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按照鐵運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的經濟考核處理:
(一)不聽勸阻、違章作業(yè)、冒險蠻干造成輕傷事故的。
(二)違章指揮或強迫他人冒險作業(yè),造成輕傷事故的。
(三)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又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輕傷事故的。
(四)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guī)定,造成輕傷事故的。
(五)明知他人違章作業(yè),不勸阻,不制止,以致造成事故的。
(六)不按規(guī)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而造成重傷事故的。
(七)因設計、制造、安裝、檢修錯誤或缺陷造成人員傷亡的。
3、事故分析
(一)發(fā)生事故后首先由事故責任人以書面的形式將事故經過報至所在的班組、工段,再由所在的班組、工段進行分析,并將事故分析報告及事故經過以書面的形式報至車間安全室。
(二)車間安全室接到班組及工段分析事故報告后,及時召開車間事故分析會,并將事故分析報告以書面的形式報至鐵運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
第四章內燃機車乘務員管理辦法
一、基本要求
第一條內燃機車乘務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好,敬業(yè)愛崗,有奉獻精神。
2、身體健康,裸眼或矯正視力達到1.0以上,非色盲,聽力正常。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蒸汽機車值乘年限并能準確掌握鐵路信號、鐵路行車及鐵路運輸的一般知識、通過培訓具備一定的內燃機車機械、電器基本知識、機車構造與原理、機車檢查、機車給油、機車操縱、機車點檢標準等相關知識。
5、持證要求:取得三級/高級技能《內燃機車司機職業(yè)資格證書》。
第二條內燃機車班組配制及管理
1、內燃機車班組實行包乘制,對包乘組實行車間、運轉工段、班組分層管理,做到責任明確,落實到人。
2、每臺機車設包乘組司機長一人,司機長除執(zhí)行司機本身職務外,還要領導包乘組全體乘務員保養(yǎng)好機車、優(yōu)質、高產地完成公司鐵路運輸生產任務。
第三條:內燃機車司機、副司機的主要職責是;
機車司機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內燃機車的安全、運用、設備維護、保養(yǎng),保質保量完成鐵路運輸生產任務。
(二)、在安全行車、服務質量、設備維護保養(yǎng)、節(jié)能降耗、環(huán)境、5s等方面的要求
(三)、在車間、運轉工段和司機長領導下,組織本班組認真執(zhí)行車間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安全正點、平穩(wěn)操縱,優(yōu)質、高產地完成公司鐵路運輸生產任務;搞好機車保養(yǎng),努力做好節(jié)能降耗工作,正確及時地填寫各類原始資料。
(四)、服務質量:運行平穩(wěn)安全正點,起車迅速,及時準確執(zhí)行公司調度及調車員指令。
(五)、設備維護保養(yǎng):按照設備使用維護規(guī)程、設備點檢標準進行點檢維護設備,保證設備安全正常運轉。
(六)、節(jié)能降耗: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達到最經濟運行效果,減少燃油消耗。
(七)、環(huán)保:監(jiān)控柴油機燃燒狀態(tài),對冒濃蘭煙、黑煙情況在自檢自修范圍內及時處理,無力處理的及時向車間運轉值班室、車間技術室匯報;定點排放污油,不隨意扔棄雜物。
(八)、安全行車:按照內燃機車安全技術操作程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鐵路安全運輸,設備安全運轉,自身不受到傷害。
(九)、規(guī)定對機車物品合理定置、定位,保證設備整潔有序。
機車副司機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內燃機車的全面給油、安全、運用、設備維護、保養(yǎng),行車信號的瞭望、確認,協同司機保質保量完成公司鐵路運輸生產任務。
(二)對安全行車、確認信號,服務質量、設備維護、保養(yǎng)、節(jié)能降耗、環(huán)境、5s等方面的要求。
(三)服務質量:在司機的監(jiān)督、指導下操縱機車時做到運行平穩(wěn)安全正點,起車迅速,及時準確執(zhí)行公司調度、調車員指令。
(四)設備維護保養(yǎng):按照設備使用維護規(guī)程、設備給油脂標準進行點檢維護設備,保證設備安全正常運轉。
(五)節(jié)能降耗: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達到最經濟運行效果,減少燃油消耗。
(六)環(huán)保:監(jiān)控柴油機燃燒狀態(tài),對冒濃蘭煙、黑煙情況在自檢自修范圍內配合司機及時處理,定點排放污油,不隨意扔棄雜物。
(七)安全行車:按照內燃機車安全技術操作程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鐵路安全運輸,設備安全運轉,自身不受到傷害。
(八)規(guī)定對機車物品合理定置、定位,保證設備整潔有序。
第四條:內燃機車乘務員的任用及提升
1、內燃機車乘務員任用應從蒸汽機車乘務員中錄用,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獲得三級/高級技能《內燃機車司機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合格后塞選任用。
2、晉升內燃機車乘務員應根據公司生產需要,由運轉工段提出申請,經車間批準,由車間技術室組織考評小組對提出晉升的乘務員進行專業(yè)理論、實際操縱的考評,車間領導負責監(jiān)督檢查。
3、內燃機車乘務員的晉升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工作認真負責,刻苦鉆研技術,遵章守紀,熱愛本職工作;
(二)晉升前全年內無責任行車事故;
(三)內燃機車司機晉升,實際蒸汽機車乘務年限不少于三年。內燃機車副司機晉升,實際乘務年限不少于二年。
4、機車乘務員的晉升及考核
(一)內燃機車乘務員崗位等級的晉升,車間將根據公司生產情況,每年進行一次晉升考試,由車間技術室考評小組直接進行??荚噧热轂?行車規(guī)章、內燃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內燃機車司機、副司機作業(yè)標準,內燃機車構造、檢查、給油、保養(yǎng)、故障處理等有關理論知識和內燃機車實際操縱技能。
(二)內燃機車副司機晉升司機的考試,由車間技術室統(tǒng)一命題,技術室考評小組直接進行??荚噧热轂?行車規(guī)章、內燃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內燃機車司機作業(yè)標準,內燃機車構造、檢查、給油、保養(yǎng)、故障處理等有關理論知識和內燃機車實際操縱技能。
(三)在晉升考試至任命期間,若發(fā)生各類行車或其它責任事故,取消考試成績及任命資格。晉升司機考試合格后,考試成績和鑒定意見經車間審查后報鐵運公司核準。晉升副司機考試合格后,考試成績和鑒定意見報車間審查后核準。
第五條:車間及車間技術室成立內燃機車乘務員鑒定考評小組,每年對內燃機車機車司機、副司機進行一次職務鑒定,鑒定內容為:行車規(guī)章、內燃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內燃機車司機、副司機作業(yè)標準,內燃機車構造、檢查、給油、保養(yǎng)、故障處理等有關理論知識和內燃機車實際操縱技能。
第六條:內燃機車司機、副司機受公司或車間處分時,吊離內燃機車乘務崗位半年,需恢復職務時,由運轉工段以書面形式向車間提出申請,經車間批準后,可結合年度職務鑒定,車間技術室按職務鑒定標準對復職者進行職務技能考核,合格后報請車間批準,方可恢復其職務。
第七條:鐵運公司命名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者、技術能手,由運轉工段向車間提出書面申請,經車間批準,可提前參加內燃機車乘務員的晉升考評。獲技術能手稱號的,可免予所獲稱號項目的實際考試。
第2篇 鐵路機車運用管理規(guī)程
各鐵路局,各合資鐵路公司,地方鐵路協會:
根據《鐵路局資產經營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隨著鐵路運輸事業(yè)的發(fā)展和牽引動力的不斷更新,為了進一步促進機車運用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證鐵路運輸任務完成,現重新修訂發(fā)布《鐵路機車運用管理規(guī)程》,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鐵道部鐵機[1993]164號文發(fā)布的《鐵路機車運用規(guī)程》同時廢止。
二ooo年一月十一日
目錄
第一章 總則………………………………………………1
第二章 機車運用工作管理………………………………2
統(tǒng)一指揮分級管理………………………………2
機車交路和乘務制度……………………………2
牽引定數、運行時分、技術作業(yè)時分…………3
機車周轉圖………………………………………5
機車運用計劃及分析……………………………5
登乘機車管理……………………………………6
機車交路和乘務制度……………………………2
第三章 安全管理…………………………………………8
基本要求…………………………………………8
基本制度…………………………………………9
教育與考核………………………………………9
監(jiān)控設備的使用及管理…………………………10
事故處理及分析…………………………………10
救援列車的管理與出動…………………………11
第四章 機車管理…………………………………………12
機車配置及使用…………………………………12
機車調撥…………………………………………12
機車回送…………………………………………14
機車出租、出售…………………………………18
機車工具備品……………………………………22
第五章 機車乘務員的管理………………………………23
基本要求…………………………………………23
班組配制及管理…………………………………23
任用及晉升………………………………………24
機車司機的崗位等級……………………………27
技術培訓…………………………………………27
工作條件…………………………………………28
第六章 機務段運用車間…………………………………30
基本任務…………………………………………30
管理與分工………………………………………30
第七章 機車調度…………………………………………33
基本任務…………………………………………33
組織領導…………………………………………33
人員配備…………………………………………34
機車調度室的設備………………………………34
機車調度命令……………………………………35
第八章 鐵路局以外的機車運用管理……………………36
基本要求…………………………………………36
人員管理…………………………………………36
機車過軌運行……………………………………37
機車回送…………………………………………40
第九章 附則………………………………………………40
附件一鐵路機車駕駛證格式……………………41
附件二副司機證格式……………………………47
附件三機車添乘證格式…………………………53
附件四機車乘務員動態(tài)表………………………插頁
附件五機車配置表………………………………插頁
附件六機車技術狀態(tài)書、回送機車請求書、軌道起重機回送狀態(tài)鑒定書……………55
附件七臨時駕駛證格式…………………………58
附件八登乘機車證格式…………………………59
附件九長期備用機車記錄單格式………………60
附件十機車工具及備品…………………………61
附件十一機車編號規(guī)則…………………………68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機車是鐵路運輸的牽引動力。機車運用工作是鐵路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搞好機車運用管理,更好地為鐵路運輸服務,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2條機車運用工作的基本任務是:管好用好機車,優(yōu)質高效地全面完成運輸生產任務;加強安全管理,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加強職工隊伍建設,不斷提高職工的政治素質、技術素質和文化知識水平;堅持改革開放,推廣先進經驗,遵循經濟規(guī)律,促進資產回報,不斷提高機車運用效率。
第3條各級機車運用人員應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求實精神,熱愛本職工作;對工作高標準、嚴要求,對技術精益求精;顧全大局,聯勞協作,服從命令聽指揮;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扎扎實實地做好各項工作。
第4條機車運用管理要采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健全準確無誤、反應迅速的通信聯絡、信息采集、數據處理系統(tǒng),實行網絡管理,實現有序可控。
第5條本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機車運用工作必須遵守的規(guī)則、標準和基本要求,是機車運用工作人員的基本法規(guī)。各級機車運用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嚴格執(zhí)行。
第二章 機車運用工作管理
統(tǒng)一指揮分級管理
第6條機車運用工作必須貫徹統(tǒng)一指揮、分級管理的原則,充分發(fā)揮各級運用組織的職能作用。
第7條鐵道部:對全路機車運用工作統(tǒng)一規(guī)劃,綜合平衡;制定有關機車運用的規(guī)章制度及全路機車運用工作人員的培訓規(guī)劃和乘務員任職條件;確定、調整全路機型,審定各鐵路局的年度機車配屬,編制列車運行圖,審批跨局機車周轉圖、機車交路、牽引定數,掌握乘務制度、機車運轉制、乘務員換班方式;負責全路機車及求援列車的調度指揮;審批機車司機駕駛證。
第8條鐵路局:執(zhí)行鐵道部的命令指示,根據鐵道部有關規(guī)定,制度本局機車運用的有關細則、辦法和作業(yè)標準,明確分局、機務段的職能作用;審定各分局的機車運用計劃;確定機務段的機車配屬;審批機車報廢、出租,負責全局長期備用機車管理;審定各分局及機務段提報的列車運行圖和機車周轉圖資料;確定全局求援列車的配制,負責全局機車和求援列車的管理及調度指揮;審核上報機務部門部定報表資料;擬定本局機務乘務員配備計劃,組織機車乘務員的培訓、考核和晉升。
機車交路和乘務制度
第9條機車交路是機車固定擔當運輸任務的周轉區(qū)段。
按用途分為客動機車交路和貨運機車交路;按區(qū)段長度不同分為一般機車交路和長交路;按機車運轉制分為循環(huán)運轉制、半循環(huán)運轉制、肩回式和環(huán)形小運轉制交路等。
根據鐵路技術政策,內燃、電力機車盡量采用長交路。
確定機車交路的基本原則:
(一) 適應鐵路發(fā)展的需要,本著節(jié)約投資的方針,有利于提高線路通過能力。
(二) 考慮運輸組織和編組站的分工,合理發(fā)揮內燃、電力機車長距離運行的優(yōu)勢。
(三) 統(tǒng)籌安排乘務員勞動和休息時間,合理利用各類機車的性能,提高機車運用效率。
(四) 近期與遠期相結合,適應鐵路發(fā)展的遠期規(guī)劃。
第10條機車乘務制度是機車乘務員使用機車的制度,分包乘制、輪乘制和輪包結合制。
班制的選擇應符合部定機車乘務員勞動時間標準和運輸的需要。
為發(fā)揮內燃、電力機車的優(yōu)勢,提高運輸能力和運輸效率,內燃、電力機車應有計劃地逐步實行長交路、輪乘制。
根據各區(qū)段機車交足、乘務制度、乘務員勞動時間標準和工作條件,合理采用機車運轉制和乘務員換班方式。
牽引定數、運行時分、技術作業(yè)時分
第11條機車牽引定數、運行時分,應根據線路縱斷面、機車類型、地區(qū)海拔高度、站場設備及運量等條件,進行周密計算和實地試驗查定。鐵路局管內的由鐵路局確定,并報鐵道部備案;跨鐵路局的由相鄰兩鐵路局協商,報鐵道部批準。
第12條查定機車牽引定數和區(qū)間運行時間,應貫徹以下原則:
(一) 挖潛提效,在合理使用機車功率的條件下,滿足運輸需要。
(二) 按線、按方向盡可能平衡一致,兼顧鄰線銜接,減少車站作業(yè)。
(三) 遵守線路允許速度,車站線路有效長度,機車、車輛構造速度,下坡道閘瓦壓力限制速度,長大下坡道因制動周期限制速度,長大隧道限制速度及機車持續(xù)速度,確保行車及人身安全。
機車牽引定數、區(qū)間運行時分確定后,未經批準不得變更。
第13條機車牽引定數的有關規(guī)定
(一)波動尾數,旅混列車、行包專列按牽引輛數不上波,貨物列車為81噸以內。線路坡度在12.5‰以上的區(qū)段,長大隧道牽引定數在1500噸及其以下的波動尾數,鐵路局管內的由鐵路局制度,跨鐵路局的由兩局協商報鐵道部批準。
(二)蒸汽機車逆向牽引時,按牽引定數減15%。
(三)冬運期間(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凡因天氣嚴寒,必須減噸時,鐵路局管內的可根據具體情況按牽引定數減10%-20%,跨鐵路局的列車需要減噸時,須報鐵道部批準。暑期隧道內高溫需要減噸時,鐵路局管內的由鐵路局確定,跨鐵路局的報鐵道部批準。
(四)因天氣不良、施工慢行、列車限速等,需要臨時減噸時,鐵路局管內的由鐵路局確定,跨鐵路局的報鐵道部批準。
第14條機車在站(段)技術作業(yè)時分,乘務員出、退勤工作時分,應根據站(段)設備情況、機車類型、乘務制度及技術作業(yè)程序等,進行實施查定。
機車周轉圖
第15條列車運行圖和機車周轉圖是機務部門組織運輸生產的基礎。機車周轉圖分為:基本機車周轉圖、分號機車周轉圖(獨立分號及一、二、三分號)、旬間記名式機車周轉圖、日計劃機周轉圖。
基本機車周轉圖(包括旅混、行包、貨物)與列車運行圖同時編制。機車周轉圖編成后,應同時查定機車運轉制、乘務員換班方式、機車走行公里、使用臺數、全周轉時間(包括純運行、中間站停留及機車在自外段、站停留時間)、日車公里、旅行速度、技術速度、速度系數、機車使用系數等技術指標,經鐵道部批準后執(zhí)行。
分號機車周轉圖(貨車),是在基本列車運行圖的基礎上,根據運量波動的不同列車對數編制的。月、旬間運輸方案和機車擊轉圖是根據月、旬運量選定的核心列車對數(不少于最低分號運行圖列車對數的70%)編制的。分號和月、旬間機車周轉圖均須查定貨運機車走行公里、使用臺數、日車公里等指標,并有機車小(洗)修及輔修安排。其中,日車公里應保證年度機車運用計劃的要求。旬間記名式機車周轉圖還應同時編出旬間機車乘務員工作詳明表。
旅客列車機車周轉圖(客貨混編除外),應實行記名式機車周轉圖;貨物列車車流比較穩(wěn)定的區(qū)段應積極推行旬間記名式機車周轉圖。
機車運用計劃及分析
第16條機車運用計劃是鐵路局、分局、機務段組織機車運用工作的依據。機車運用計劃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的方法編制。
第17條鐵路局根據運輸工作量下達年度機車運用計劃,按各鐵路分局工作量,確定鐵路分局及機務段的年、季、月度機車運用計劃。其中包括:客貨機車日車公里、支配機車日車公里、技術速度、貨運機車日產量、列車平均牽引總重、配屬臺數(包括分工作種別的機車使用臺數,廠、段修臺數,備用和出租臺數)、機車乘務員需要人數及補充計劃等。
專用調車機車應根據調車工作量進行查定,并列入年度計劃,超過年度計劃增加調車機車,需經鐵路局批準。
第18條機車運用分析是加強機車運用管理、不斷改進工作的重要手段。各鐵路局機務處、分局機務分處(科)、機務段運用車間應有專人負責分析工作。
機車運用分析分為日常、定期(旬、月、季、年)和專題分析。
日常分析一般在交班會上進行。其內容應包括:安全正點情況,日計劃周轉圖況現情況,機車供應情況,機車小(洗)、輔修及臨修情況,分界口列車交接及機車運用情況,機車乘務員超勞情況等。
定期分析為總結一個階段的運輸生產活動,從中找出存在的問題和規(guī)律性,借以改進和提高工作。其分析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情況,機車質量及機車供應情況,主要區(qū)段及分界口列車開行及機車供應情況,運輸任務及機車運用指標完成情況,超、欠軸情況,列車等線情況,乘務員超勞、出勤率情況等。
專題分析為針對運輸生產中出現的特殊情況所進行的分析,分析內容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登乘機車管理
第19條機車上應嚴格控制非值乘務員登乘,因工作需要必須乘機車時應按以下規(guī)定辦理:
(一)機務段直接行車有關人員、機車試運轉有關人員和本務運轉車長、憑工作證可登乘管內機車。
(二)鐵道部、鐵路局、鐵路分局行車安全監(jiān)察人員,憑監(jiān)察證登乘機車。
(三)因搶救急需,醫(yī)護人員憑調度命令可登乘機車。
(四) 檢查工作的領導干部,憑添乘證登乘機車(添乘證格式見附件三)。
(五) 信號工長、無線通訊檢修所主任(工長)、接觸網工長憑定期的登乘機車證和工作證登乘機車,其他人員憑有關部門填發(fā)的登乘機車證及工作證登乘機車。登乘機車證由所屬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在分局管內由機務分處(科)、鐵路局管內由機務處審核填發(fā)(登乘機車證格式見附件八之一、二)。
(六) 登乘機車證分為臨時、定期登乘機車證。使用期限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時可填發(fā)定期登乘機車證。
第20條一臺機車的登乘人數除特殊需要外,不得超過2人,不得影響乘務員正常工作。登乘電力、內燃機車的人員,不得在非操縱端乘坐。
第21條無上述證明的人員嚴禁登乘機車。機車乘務員對非法登乘機車的人員勸阻無效時,有權不開車,報請車站處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基本要求
第22條安全生產是鐵路運輸的生命線。機務安全是運輸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機務安全工作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鐵道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決定、命令和指示,全力以赴地抓好運輸安全,高質量地完成運輸生產任務。
第23條機務安全是機務部門的職工素質、設備質量、基礎工作和管理水平的綜合反映,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抓好機務安全必須統(tǒng)籌兼顧、綜合治理,既要重視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又要重視安全設備科技開發(fā)。
第24條機務安全要貫徹“標本兼治、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機務干部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第一線,添乘機車,調查研究,掌握住處針對每個時期出現的關鍵問題和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將事故消滅在發(fā)生之前。
第25條各級機務部門要堅持定期的安全分析制度,建立機車乘務員、機車組(輪乘制的機班)、機車隊的安全臺帳,對防止事故有功和創(chuàng)出長期安全成績的集體和個人要及時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關鍵問題,要深入分析,找出規(guī)律,及時進行處理。
基本制度
第26條機務安全工作應以防止列車昌進信號為主線,除認真貫徹執(zhí)行《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機車操作規(guī)程》、《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guī)則》及鐵道部所公布的決定、命令之外,還應制定落實下列基本制度:
(一) 機務段、運用車間安全例會制度。
(二) 機務段干部安全管理工作的“五定三率”工作及考核獎勵制度。
(三) 列車運行監(jiān)控記錄裝置各項管理制度。
(四) 指導司機安全管理制度。
(五) 機車乘務員待乘休息管理制度。
(六) 一次出乘作業(yè)標準。
(七) 瞭望及呼吸應答制度。
(八) 人身安全及電氣化鐵路安全制度。
以上除“行車途中呼喚應答”制度由鐵道部統(tǒng)一制定外,其余由鐵路局制度并不達執(zhí)行。
第27條各鐵路局應制度下列安全措施,匯編成冊,組織乘務員學習并貫徹執(zhí)行:
(一) 防止冒進信號措施。
(二) 自動閉塞區(qū)段防止尾追措施。
(三) 防止斷鉤措施。
(四) 防止坡停措施。
(五) 蒸汽機車防止鍋爐爆炸措施。
(六) 機車防火措施。
(七) 機車防溜措施。
(八) 雨天、霧天行車安全措施。
(九) 防止列車折角塞門關閉措施。
教育與考核
第28條機務段應經常對機車乘務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規(guī)章教育,特別要針對本部門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結合發(fā)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對乘務員進行規(guī)章教育,以增強安全意識和對規(guī)章制度的理解。
第29條分局機務分處(科)對所屬機務段的機車乘務員,應每半年組織一次規(guī)章閉卷考試,成績記入個人技術培訓檔案,作業(yè)提職晉級的條件之一。對成績突出的,應給予表揚或獎勵;對不及格的要進行脫產培訓,培訓后仍不及格的調離乘務工作。
監(jiān)控設備的使用及管理
第30條各級機務部門必須建立嚴格的制度,用好管好機車信號、列車運行監(jiān)控記錄裝置、列車無線調度電話,并與電務部門協調配合,保證出段機車安全裝置作用良好,運行途中嚴禁擅自關機,入段機車應進行臺臺檢測和數據轉儲、分析。機務段每季、分局每半年、鐵路局每年應組織一次機車信號、列車運行監(jiān)控記錄裝置,列車無線調度電話的使用和管理情況的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逐級上報。
第31條機務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車機聯控”制度,并與運輸部門協調配合,不斷完善和發(fā)展這項制度。
事故處理及分析
第32條發(fā)生事故時,應根據調度號的命令,迅速出動救援列車,積極進行救援和搶修,爭取盡快開通線路及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第33條發(fā)生事故后,應通過機車調度系統(tǒng),及時把事故根況逐級報至鐵道部。路局機務處應參與險性及以上事故的調查和分析,認真吸取教訓。
救援列車的管理與出動
第34條各鐵路局所屬的救援列車由所在機務段或分局機務分處(科)管理。組成救援列車的車輛最大允許速度應與軌道起重機最大允許速度相適應,不得使用報廢車輛。救援列車的設備、工具和備品應保持齊全,性能、作用良好,以保證出動時使用。
第35條救援列車的出動,在分局管內的由分局行車調度發(fā)令(未設分局建制的鐵路局自定),跨分局救援時由鐵路局機車調度發(fā)令,需要鄰居出動救援列車時由鐵道部機車調度發(fā)令,機務段和救援列車接到出動命令時,應迅速作好準備,保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動。
第36條救援軌道超重機不應做非救援工作。遇特殊情況必須使用時,按出租辦理,具體辦法由鐵路局制定,但不得影響救援任務。
第四章 機車管理
機車配屬及使用
第37條機車配屬應根據下列原則確定:
(一)近期與遠期相結合,滿足運輸需要,符合牽引動力發(fā)展規(guī)劃的要求。
(二)力求機型集中統(tǒng)一,便于使用、修理。
(三)合理使用機車,注意平衡相鄰區(qū)段的牽引定數。
(四)適應列車編組計劃的分工及運輸設備的基本條件。
第38條擔當旅混、行包、貨物、小運轉、補機的機車,必須按列車運行圖和機車周轉圖的規(guī)定使用。
擔當貨物列車的機車,除列車運行圖規(guī)定的列車外,不應在中間站、岔線及有專用調車機車的車站進行調車工作。
各鐵路局應將本局機車配置情況每半年匯總一次,并按格式(附件五之一、二)要求制表,于1月10日前及7月10日前報部。
第39條機車使用年限應按《鐵路運輸企業(yè)資產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目前為16年),原則上能逾期使用;確需逾齡使用的最長不得超過4年。
機車調撥
第40條調撥機車:鐵路局間由鐵道部決定;鐵路局管內各機務段間由鐵路局決定,并報鐵道部核備。機車調撥的依據為機車運用部門拍發(fā)的電報和機調命令。鐵路局間調撥以部運輸局的電報和部機車調度命令為準;鐵路局管內調撥以局機務處的電報和局機車調度命令為準。機車調撥交接地點,原則上在機務段進行,機車狀態(tài)應符合運用條件。原配屬段要做好交接準備工作,填寫移交記錄,并將交接完了時刻拍發(fā)電報告知有關鐵路局、分局和機務段機車調度。
第41條調撥機車應在原配屬段按其最低一級修程范圍和相應工藝標準做一次整修(最低一級修程公里不足3/4時,濾清元件等項可不更換),并由交接雙方共同提出整修活票,交駐段驗收室備案。原配屬段應認真按驗收室意見進行整修,因受檢修臺位或其他條件限制,不能按上述要求整修時,經雙方協商,可由雙方人員共同檢查,提出活票,修竣后經驗收員簽字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42條機車交接時,如因個別技術問題雙方有不同意見,其處理標準應以原配屬局、段的明文規(guī)定為準;若無明文規(guī)定,應以段修規(guī)程有關條文為基礎雙方協商,實事求是地加以解決。
第43條機車在承修工廠或機務段修理期間進行調撥時,新配屬段應履行原配屬段與廠(段)方簽訂的協議;原配屬段應派人參加接車,并辦理工具交接。調撥機車的質量狀態(tài),由駐廠(段)驗收員簽認。交接完了,由駐廠(段)機車驗收室及時拍發(fā)電報告知原、新配屬局、分局、機務段及機車調度。
第44條調撥機車配件應齊全、完好,原配屬局有明文規(guī)定的技術改造項目,按其規(guī)定辦理。技術改造方案及使用情況資料連同進行改造工作時拆下的原裝配件一并交接。對于國內無條件修復、進口數量不足等特殊情況造成缺損的進口配件,在鐵道部核準的條件下,可按現狀交接。
第45條調撥機車的隨車工具、備品應作用良好、數量齊全;對不良不足者,亦可計價,由調出段支付給調入段(進口機車的隨車工具備品自然損耗者,可用國產代替)。
第46條鐵路局之間相互調撥機車,國產機車(進口機車比照辦理)調出局應根據調撥機車的實際走行公里結轉機車檢修費給機車調入局,在新辦法未出臺前暫按以下方法計算:
[該機型中修費用÷中修公里(下限)]×中修后實際走行公里+[該機型大修費用÷大修公里(下限)]×新造或大修同實行走行公里
機車在鐵路局間無償調撥時,其相應借款應同時思索賬,由調入局列入長期借款并繼續(xù)負擔調入后發(fā)生的利息;有償調撥時辦法另定。
在帳務處理上,調出、入局均按鐵道部財務司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由于接、交兩局運用條件差異,接車局必須加以整修的項目,由接車局按本局要求進行整修,其費用和勞務等事宜由接車局負責。
機車回送
第47條鐵路機車回送方式有:單機、專列、附掛、托運。
鐵路局所屬蒸汽機車、內燃機車采用有動力附掛直通(直達)貨物列車回送。
鐵路局所屬電力機車在送全程均為電氣化區(qū)段時,應采用有動力附掛直通(直達)貨物列車回送?;厮腿滩蝗请姎饣瘏^(qū)段時應采用無動力托運方式回送。
鐵路局所屬機車無動力附掛時,不得跨牽引區(qū)段回送。
第48條新造或廠修的蒸汽、內燃機車出廠時,全部按有動力附掛方式回送。入廠的蒸汽、內燃機車除事故車和返廠修車外,必須達到運用狀態(tài),按有動力附掛方式回送。
第49條鐵路局間調撥的蒸汽、內燃機車均按有動力附掛方式回送。鐵路局管內的調撥和出、入廠的機車回送方式由鐵路局自定。
第50條鐵路局機車需無動力托運方式回送時,須向車站辦理免費托運手續(xù)。
第51條有動力附掛的機車在回送前,應由機車工廠或機車所所屬單位拍發(fā)電報,電告途經的鐵路局總調度室、機車調度,鐵路分局調度所、機車調度。無動力托動的機車在回送前應按《鐵路貨物運輸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申報,并拍發(fā)電報告知途經的鐵路局總調度室、機車調度,鐵路分局調度所、機車調度。各級調度應及時安排編掛計劃,加速無動力托運機車的回送進度,不得扣壓。
第52條沿涂鐵路分局調度所機車調度,接到有動力附掛回送機車的電報后應及時安排按區(qū)段回送的計劃,并與相鄰分避調度所加強聯系,共同掌握。各鐵路局、分局行車調度、機車調度應隨時掌握回送機車的動態(tài),并在日班計劃及機車周轉圖中作出明顯的標示。各級機車調度應建立登 記及匯報制度。登記的內容包括:機車所屬段別型號;始發(fā)地和終到地;到達管內各地的日期、車次、時間計劃掛走的日期、車次;實際掛走的日期、車次、時間及計劃未兌現的原因。鐵路局機調每天16點前向鐵道部機調匯報跨局機車在本局管內的回送動態(tài)。
第53條回送機車乘務員有權使用車站運轉室、站調、機務(折返)段調度室的電話設備,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請示、匯報機車回送情況。
第54條回送機車受阻時,回送機車乘務員要及時向所在地分局行調和機調報告。在一地滯留時間超過24小時以上時,回送機車乘務員憑回送電報及工作證電告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接到電報后,要及時安排回送。
第55條鐵路局所屬的機車回送時至少配備兩班機車乘務員,以保證回送速度;沿途機務段(折返段)、機車乘務員公寓負責安排回送機車乘務員的住宿及叫班,住宿費用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鐵路局、鐵路分局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回送機車乘務員管理辦法。
第56條有動力附掛回送機車在中途入機務(折返)段,應根據需要進行整備作業(yè),所補充的燃料、油脂、冷卻水,憑回送機車乘務員簽認的回送清單,段間進行清算,不得拖延撥付或拒付?;厮蜋C車在機務(折返)段的停留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24小時,并自行看火和打溫。
第57條有動力附掛回送機車在中途出、入機務段時,機車乘務員應到機務段機車調度室辦理出、退勤手續(xù),報告機車狀態(tài)。如出、入段需要帶道時,分局機調應提前布置,所在段應及時派帶道人員。
第58條回送機車在途中發(fā)生故障需要修理時,機車乘務員應及時向所在地分局行調、機調和鄰近機務段機調報告,機務段應認真進行檢查修理,修理費用憑回送機車乘務員簽認的修理項目清單由兩段或廠、段間進行清算。修復確有困難的,所在機務(折返)段應及時向分局機調匯報;回送機車乘務員與機車廠或所屬機務段取得聯系,協商解決辦法。若有動力附掛回送需轉為無動力托運時,由所在地機務段報請所屬鐵路分局機調同意后,負責輸無動力托運回送手續(xù),重新拍發(fā)電報。
第59條新造內燃機車出廠時,除按電報指定上油數量外應上滿燃油,機車必須達到運用狀態(tài)。出廠時的機車燃油及隨車攜帶的各種油脂,其費用不包含在機車購置費中,由工廠與所屬機務段進行清算。
第60條鐵路局所屬的軌道起重機隨列車回送時,必須由機務段(承修廠)負責技術檢查,填寫軌道起重機回送狀態(tài)鑒定書(見附件六之二)向車站辦理免費回送手續(xù)(回送要求見附件六之一)。為確保行車安全,回送軌道起重機一律掛于列車中部或后部(守車前)。
鐵路局管內軌道起重機的回送辦法由鐵路局自定。
第61條有動力附掛回送機車,除受橋梁限制必須實行隔離的區(qū)段外,應掛于本務機車的次位,每列不得超過2臺。專列回送每列不得超過5臺。走行部及制動機等嚴重破損機車禁止隨列車跨鐵路局回送,在鐵路局管內回送時,其辦法由鐵路局自定。20‰以上的高坡區(qū)段,禁止辦理機車專列回送。
第62條貨運機車不準隨旅客列車附掛回送??焖俾每土熊嚥粦綊旎厮蜋C車,但擔當快速旅客列車任務的客運機車走行部和制動裝置良好時,可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隨快速旅客列車附掛回送。
第63條蒸汽、內燃機車在電氣化區(qū)段回送時,由所屬機務段對機車乘務員進行電氣化區(qū)段安全技術作業(yè)規(guī)定的教育和考核,簽發(fā)合格證。電氣化區(qū)段的各機務段調度室在回送機車乘務員出勤時,要進行認真檢查,傳達安全注意事項。沒有合格證的一律不準放行。
第64條無動力托運的機車應按以下要求進行整備;
(一)蒸汽機車無動力托運時
1、卸下搖桿、偏心桿及結合桿,十字頭推至前方綁牢,固定合并桿、月牙板(軸油壓油機傳動桿裝在月牙板上的機車不卸偏心桿,可卸除該側半徑桿,調整好軸油壓油機各軸沖桿開度,關閉其他沖桿及汽缸油各沖桿)。
2、主曲拐銷及油板涂軟油,并加防護木條。
3、卸下存煤,排凈鍋爐、水箱及各管系存水,清掃水箱內部。
4、關閉重聯塞門,自動制動機手柄固定運轉位,開放無火裝置塞門,分配閥安全閥調整為200kpa,制動缸鞴鞴行程調整到標準的最大值。
(二)內燃、電力機車無動力回送時
1、電傳動內燃機車和電力機車的牽引電動機電刷全部拔掉,拆除動軸軸箱測速發(fā)電機的機械聯接;液力傳動內燃機車應拆除與動輪連接的萬向軸。
2、按不同類型機車制動機無動力回送要求,切斷制動閥與列車管的通路,開放無動力裝置塞門,制動缸鞴鞴行程調整到標準的最大值,分配閥安全閥調整至150-200kpa??酥Z爾型制動機車手柄置于鎖閉位,開放非常閥。
3、內燃機車排凈柴油機的冷卻水和潤滑油,冬季注意防凍。
第65條各類型機車辦理單機、專列、附掛、托運回送,在填寫“回送機車請求書”的限制速度及理由時,如不要求限速或能滿足回送全程列車運行速度要求時,應填寫“不限”字樣。
第66條無動力托運機車應由司機隨車回送,并備有信號器具和必要的油脂、工具。
機車出租、出售
第67條租用單位租用機車時,應幾鐵路局提出申請,批準后,與承租機務段簽訂租用合同,辦理交接。長期租用的機車應列入年度計劃。出租機車不得轉租。出租機車定期檢修時,是否另派機車頂替,由雙方在合同中確定。非計價里程的線路上使用的機車應按出租辦理,具體收費辦法,由鐵路局自定。機車出售辦法另定。
第68條機車租費,每臺日為機機車重量價的0.1%,按日收費(不足一日時,按一日計算)。延期使用,應另辦理租用手續(xù),提前退租,應事先通知。租用期間機車燃料、油脂、小(洗)修、臨修等費用,乘務員工資、勞動保護用品以及機車和乘務員出入廠回送費用,均由租用單位承擔。
出租機車乘務員受租用單位的領導和指揮。工作中發(fā)生事故,由租用單位負責。
鐵路局所屬單位運營外使用機車(不包括新線基建工程用)可不按出租機車辦法收費,具體收費辦法,由鐵路局自定。
第69條機車備用為長期備用?!伴L期備用”指備用1個月以上的機車;“短期備用”指備用不少于24小時并不超過1個月的機車。備有機車必須符合《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的出段牽引列車的條件,工具備品齊全,嚴禁拆除零部件。
第70條長期備有機車的加入、解除由鐵路局批準。短期備有機車的加入、解除由鐵路分局批準。
第71條加入長期備用的機車,自接到批準的調度命時起,機務段應在5天內完成整備、反腐、防凍工作。由驗收員、司機長(輪乘制機車為日勤制檢查保養(yǎng)組長)、備用機車管理人員共檢查確認合格后,作成書面記錄(見附件九),并以電報通知鐵路局,按整備完了的時刻開始轉入。
解除備用,自接到調度命令時起,短期備用蒸汽機車在6小時內,內燃、電力機車在2小時內達到出段狀態(tài);各類型長期備用機車在48小時內(寒冷地區(qū)、平均氣溫低于零下10℃時,為72小時)達到出段狀態(tài)。無火狀態(tài)備用的蒸汽機車解除時間,自點火升汽鍋爐汽壓達到1000kpa時起計算。
第72條長期備用機車應盡量在機務段或折返段內集中停放,并應設置專職管理人員,建立日常的養(yǎng)護維修制度。
第73條長期備用機車應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整備:
(一)蒸汽機車
1、洗爐,清除煙管、內火箱、煙箱、灰箱等內部各處的煙垢和爐渣,干燥后涂油。
2、卸凈煤水車及加煤機輸煤槽內的存煤和砂箱的存砂,清除銹垢,分別涂廢油或防銹漆。
3、放凈煤水車的積水,清除銹垢,干燥后,在油漆脫落部分涂防銹漆。
4、打開汽包蓋、洗爐堵及各閥,使鍋爐風干,然后用炭火烘干鍋爐及過熱管??竟迺r,各板溫度不得超過50℃,待鍋爐全部干燥后,將干燥劑均勻放入鍋爐內,并將汽包、洗爐堵及各閥安裝嚴密。在水圈內外鍋爐表面涂防銹漆。
5、將各附屬裝置及管路排水閥全部開放,排凈積水。放水閥、汽缸排水閥、遮斷閥、各蒸汽止閥、熱水泵、加煤機原動機及齒輪箱等解體檢查、清掃、涂油。調整鍋爐安全閥,使彈簧處于自由狀態(tài)。
6、汽室、汽缸、旁通閥的內套、鞴鞴、閥體及閥桿擦凈后涂汽缸油。
7、卸下風泵上下蓋清掃涂油。
8、卸下搖桿及偏心桿,擦凈鞴鞴桿,涂軟油,并用油紙包好。對滑板、曲拐銷等擦凈涂油,用油給包好后,縛以木板防護。對滑動機及易生銹的部分涂工業(yè)凡士林。
9、對制動閥、給氣閥、減壓閥、分配閥及各儀表、各軟管等卸下檢查,清掃后集中保管。接口涂油后,用木塞堵嚴。
10、抽出各動軸油盒和取出各軸油潤填料,集中保管,并對車軸涂油。
11、排凈壓油機中的存油,清掃后封閉。對機械部、走行部各油孔清掃給油,并補齊油芯。
12、對車架、車底各主要部件及彈簧裝置,回動裝置等清掃涂油。
13、密閉灰箱、煙箱,封閉司機室,煙筒加蓋。對汽笛、鍋爐安全閥、發(fā)電機、風泵等裝置進行設置防護。
(二)內燃機車
1、待機車冷卻水溫度降至30℃-40℃時,將柴油機冷卻水系統(tǒng)各閥及堵打開,排凈各部件、管路內的積水。
2、排凈燃油箱及燃油管內的燃油。
3、柴油機潤滑油,液力傳動箱、中間齒輪箱、車軸齒輪箱油,牽引電動機抱軸承及齒輪箱油等,應保持規(guī)定的油位。
4、打開空氣制動系統(tǒng)各排水閥排出積水,用壓力空氣吹掃送風管路、風缸、油水分離器、空氣壓縮機冷卻器和所有電機、電器、車體及走行部,清除油垢。
5、對電器部分的換向器和所有接觸點涂工業(yè)凡士林。
6、清除砂箱內的存砂,并清掃涂油。
7、取下蓄電池,由蓄電池組集中保管。
8、對煙筒、冷卻風扇上部、車體通風孔、空氣過濾器外部、牽引電動機通風口等加蓋。
9、自動制動機手柄固定于中立位或取出位,關閉門窗及百葉窗,鎖閉車門。
10、每月進行一次柴油機盤車和溜軸。
(三)電力機車
1、檢查、吹掃各電機、電器。
2、清掃走行部金屬摩擦部分并涂油。
3、清掃蓄電池外殼、調整好電解液比重,連接板涂工業(yè)凡士林。
4、打開空氣系統(tǒng)各排水閥,用壓力空氣吹掃送風管路、風缸、油水分離器,排除積水和油垢。
5、主變壓器、油浸調壓開關及油浸勵磁變壓器保持規(guī)定的油位。
6、清除砂箱內存砂并清掃涂油。
7、將自動制動閥手柄固定于中立位(或取出位),關閉門窗,鎖好車門。
8、每月進行一次溜軸。
機車工具備品
第74條配屬機車應按本規(guī)程附件的規(guī)定,配齊工具和備品。新造機車的工具、備品,由制造廠根據不同機型,按新造機車隨車工具、備品的規(guī)定配齊。機車的工具、備品,應包括在機車固定資產價值內,由機務段工具室填寫清單一式兩份(見附件十),一份交司機長(輪乘制機車交工具組長),一份存工具室備查。工具室應定期會同司機長(輪乘制機車為工具組),對工具、備品進行檢查、整修和補充。機車入廠時,工具、備品交廠方保管。長期備用機車的工具、備品交工具室保管。
第五章機車乘務員的管理
基本要求
第75條機務乘務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思想品德好,熱愛并勝任本職工作。
(二)身體健康,符合部定機車乘務員體格檢查所要求的標準,新任機車乘務員年齡原則為18-25周歲。
(三)具有中專(技)畢業(yè)以上的文化程度。
(四)技術業(yè)務水平,達到部定機車乘務員“應知應會”的標準。
班組配制及管理
第76條對機車乘務員,實行運用車間、機車隊、指導組、班組分層管理。機車乘務員的班組,包乘制為機車包車組,輪乘制為輪乘組。
第77條機車乘務員的定員和配備,由鐵路局負責。各鐵路局按勞動定員標準核定定員時,考慮下列因素:
(一)另配適當比率的預備率、在職培訓率和后續(xù)培養(yǎng)率;
(二)春節(jié)和暑期臨客任務較大的機務段,可適當增加預備率;
(三)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的備用人數。
第78條一個區(qū)段內,運行圖中規(guī)定由內燃、電力機車牽引的旅客列車連續(xù)運行(中途無停站)4小時以上的,每班配2名司機輪流操縱,不操縱的司機代務副司機工作。
第79條實行包乘制的機車,每臺可設包乘司機長一人;實行輪乘制的每3至5班可設輪乘司機長一人。司機長除執(zhí)行司機本身職務外,還要領導包乘(輪乘)組全體成員養(yǎng)好機車、質量良好地完成運輸生產任務。
第80條機車司機的主要職責是,在機車隊和司機長領導下,組織本機班按列車運行圖行車,認真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確保安全正點、平穩(wěn)操縱,質量良好地完成運輸任務;搞好機車保養(yǎng),努力節(jié)約煤、油、水、電;正確及時地填寫司機報單和機車檢修登記簿等原始資料。機車副司機、司爐的主要職責是在司機的領導下,認真執(zhí)行一次乘務作業(yè)標準,蒸汽機車副司機對司爐的工作負責技術指導。
第81條機車乘務員動態(tài)及包車情況,按附件四的要求,機務段一每月末書面報鐵路分局和鐵路局。鐵路局每半年匯總一次報鐵道部。
任用及晉升
第82條機車乘務員應從機車專業(yè)的大、中專(技)畢業(yè)生中錄用,并應獲得職業(yè)資格證書,其他新分配做機車乘務工作的人員,經高中文化考試合格,再進入司機學校進行專業(yè)技術學習一年以上,培訓合格并取得職來資格證書后方能擔當乘務工作。
第83條機車乘務員在換使用機車類型時,須經理論和實作的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填發(fā)轉型機車司機駕駛證和副司機證。
第84條晉升機車司機,應根據需要,由機務段提出申請,經鐵路局批準,在機務段考證委員會領導下進行??甲C委員會由機務段長及運用、人勞、教育等有關人員組成,路局機務處和分局機務分處(科)派員參加。晉升機車副司機的考試,由機務段組織進行,鐵路分局機務處(科)監(jiān)督檢查。
第85條機車乘務員的提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工作認真負責,刻苦鉆研技術,遵章守紀,熱愛本職工作。
(二)考試前一年內無責任行車事故;一年內做非乘務工作時間不超過30天。
(三)蒸汽機車司爐晉升副司機,乘務公里不少于三萬或實際乘務工作時間不少于一年。蒸汽機車副司機晉升司機,乘務公里不少于六萬或實際乘務工作時間不少于二年。
內燃、電力機車學習副司機晉升副司機,乘務公里不少于三萬或實際乘務工作時間不少于一年;副司機晉升司機,乘務公里不少于九萬或實際乘務工作時間不少于二年。
本職滿二年以上的蒸汽機車副司機轉有內燃、電力機車時,須在內燃、電力機車上實際乘務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參加晉升考試。
(四)鉗工、電工技能,必須達鐵道部規(guī)定的使用機型的等級標準。
第86條機車乘務員的晉升及考核
現職司爐晉升副司機的考試,由機務段考證委員會直接進行??荚噧热轂?行車規(guī)章、機車構造及焚火、給油等有關理論知識和機車檢查、給油、焚火、保養(yǎng)、故障處理等實際作業(yè)技能。
現職副司機晉升司機的考試,由鐵路局統(tǒng)一命題,指定考證委員會主持??荚噧热轂?行車規(guī)章、機車構造及作用,列車牽引計算、制動機等理論知識和機車檢查、操縱、故障處理等的實際作業(yè)技能。
在晉升考試至任命期間,若發(fā)生責任事故,取消考試成績及任命資格。晉升司機考試合格后,考試成績和鑒定意見經鐵路局審查后報鐵道部核準。晉升副司機考試合格后,考試成績和鑒定意見報鐵路局審查后核準。
第87條鐵路機車駕駛證、機車副司機證均由鐵道部運輸局統(tǒng)一印制。機車駕駛證由鐵道部運輸局核準簽發(fā),機車副司機證由鐵路局核準簽發(fā)。機車駕駛證分為路內、路外兩種格式(見附件一、二)。
第88條機車駕駛證專用章及鋼印、機車副司機證專用章及鋼印由鐵道部統(tǒng)一掌握制作。機車駕駛證的編號規(guī)則見附件十一。
鐵路機車駕駛證、機車副司機證不得轉讓,如丟失或損壞,按原批準程序重新核準發(fā)放。
第89條機車司機、機車副司機必須進行年度職務鑒定,其機車駕駛副證、機車副司機副證沒有加蓋年度鑒定合格印章或鑒定不合格者,不準值乘。
第90條機務段成立鑒定委員會,每年對機車司機、機車副司機進行一次職務鑒定,鑒定以年內本人日常工作實績?yōu)橹?并結合年內規(guī)章考試和作業(yè)標準化考核進行。每年末,持鑒定合格者的機車駕駛副證和機車副司機副證到鐵路分局辦理年鑒簽章手續(xù)。
第91條機車司機、機車副司機受撤職處分時,吊銷其機車駕駛證、機車副司機證,由所在單位收回保管。機車司機受撤職處分或改職做其他工作(脫離機車運用工作一年以上)需恢復機車司機職務時,由所在單位向鐵路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可結合年度職務鑒定,對復職者進行職務技能考核(機車操縱和檢查等),合格后報請鐵路局批準,并在機車駕駛副證加蓋鑒定章,方可恢復機車司機職務。
第92條鐵路局、鐵路分局、機務段分別設置專(兼)職人員負責機車司、機車副司機晉升、考核管理工作,并設管理臺帳。
機車司機的崗位等級
第93條機車司機的崗位等級分為一、二等。等級審定的條件為:
一等司機:擔任司機職務不少于五年;在審定前連續(xù)三年以上無責任行車事故;機車保養(yǎng)經常保持良好以上成績;技術業(yè)務考試達到鐵道部頒發(fā)的一等機車司機的崗位標準。
二等司機:未達到一等司機標準的為二等司機。
第94條機車司機崗位等級的晉升,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由機務段考證委員會結合日常技術考核進行,對經過考評符合晉升條件者,由機務段考證委員會報請鐵路局審批,由鐵路局任命,并記入個人檔案和機車司機駕駛證內。
第95條部、省級及其以上單位命名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者、技術能手,由所在機務段提出申請,經鐵路局批準任命為一等機車司機時,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第96條鐵路局級單位命名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者、技術能手,由所在機務段提出申請,經鐵路局批準,可提前參加技術等級的審定。獲技術能手稱號的,可免予所獲稱號項目的實行考試。
技術培訓
第97條機務段應設職工教育根據鐵道部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配齊專職技術教育人員,負責日常技術教育工作。
技術教育人員,要經常深入運輸生產第一線,調查研究,掌握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術業(yè)務教育工作。
機務段教育室應建立正常的教學制度,備有基本的教學手段,配備機車模擬操縱裝置,做到學習有資料,演練有場地,操作有實物,分解有模型,充分利用工地現場進行直觀教學。
第98條機務段教育室,要根據安全和運輸生產的需要,提出年、季機車乘務員脫產技術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機車乘務員的日常業(yè)余技術學習,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小時。學習內容要適應運輸和安全生產的需要。
機務段教育室,要經常組織開展群眾性的崗位練功活動。舉行各種形式的技術表演賽,定期選拔技術能手,做到學用結合,力求實效,不斷提高職工的技術業(yè)務素質。
工作條件
第99條各級領導應關心機車乘務員的實際工作條件,蒸汽機車應安裝推煤機,實行加煤機和人工聯合焚火;機務段應有擦車設備,以減輕笨重的體力勞動;認真解決防寒、防暑、降溫、隧道排煙和內燃、電力機車的防震、防噪音等問題;按規(guī)定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
第100條機車乘務員的勞動和休息時間,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一交連續(xù)工作時間標準(包括出、退勤工作時間,以下同),客運列車不得超過8小時,貨運列車不得超過10小時。機車乘務員的便乘時間,不計入連續(xù)工作時間內(隨貨運列車或無臥鋪客動列車便乘時除外)。
(二)在本段休息時間不應少于16小時。
(三)外段調休時間不得少于5小時(其時間的計算為到達公寓簽到休息至叫班時止,以下同);在外段駐班休息時間不得少于10小時;輪乘制外段換班繼乘休息時間不得少于6小時。
(四)嚴格防止機車乘務員超勞。在編制列車運行圖時不準出現超勞。各級行車調度、機車調度要根據列車實際運行情況,準確掌握叫班時間。密切在注意列車運行情況,遇特殊情況超勞時,要盡快采取措施。
(五)實行輪乘制的機車乘務員每月應有1-2次48-72小時的大休班時間。
第101條機車乘務員憑便乘證便乘(中途站換班便乘時,憑調度命令)國際列車以外的旅客列車,應按規(guī)定提供便乘鋪位和乘務餐。
第102條乘務員公寓要晝夜保證機車乘務員(包括回送機車乘務員)和機務添乘人員的住宿,及時供應熱飯、熱菜和開水。乘務員公寓應設置條件良好的浴室、洗衣、烘衣、更衣、取暖、防暑降溫等設備以及學習室、文娛室等設施。機車乘務員要遵守公寓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尊重公寓工作人員的勞動,愛護公寓設施、設備,做好共管共建文明公寓工作。
第103條給水、清灰人員,應負責機車給水、清灰、挖煤等工作,并提供機車乘務員飲用開水。
第104條機車乘務員應每兩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對健康狀況確實不宜擔任乘務工作的人員,應及時調整其職務。
第六章機務段運用車間
基本任務
第105條機務段運用車間是機車運用工作的基層組織。其基本任務是: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命令、指示和列車運行圖、機車周轉圖,按日計劃機車周轉圖供應質量良好的機車;編制乘務員乘務作業(yè)標準和擔當區(qū)段的司機操縱示意圖;參加編制機車小(洗)修和輔修計劃;制定、執(zhí)行機車檢查、操縱、給油等作業(yè)程序和安全、保養(yǎng)、節(jié)約措施;負責機車乘務員的管理和教育,開展崗位練兵,抓好技術培訓與技術考核;學習推廣“_號”、“朱德號”、“周恩來號”機車組和其他先進班組的經驗,開展安全正點、平穩(wěn)操縱,高質量、低消耗、優(yōu)質服務勞動競賽;落實職工教育計劃,培養(yǎng)造就一批思想、作風、技術全面過硬的職工隊伍。
管理與分工
第106條運用車間應有運用、安全、監(jiān)控分析、機車保養(yǎng)等專職技術人員。
機車保養(yǎng)組的設置應根據配屬的機型及支配機車臺數和乘和方式確定。
第107條運用工程師的主要職責是:正確查定、上報列車運行圖、機車周轉圖有關資料;負責新運行圖實行前后的準備;布置和執(zhí)行情況的總結;按時提出年度機車運用計劃指標建議;參加編制機車小(洗)修和輔修計劃,并督促實現;參加機車牽引試驗,編制列車操縱示意圖及乘務員一次乘務作業(yè)標準;抓好旅客列車安全正點、平穩(wěn)操縱;參加編制機務段(折返段)運轉作業(yè)管理細則;按時分析機車運用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填報有關資料臺賬和表報。
第108條安全工程師的主要職責是:組織運用車間全體職工,認真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和上級的命令指示;經常深入實際,添乘機車,調查研究,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完善安全措施;調查分析行車事故及路外傷亡事故,及時向上級提出報告;建立安全中賬,正確統(tǒng)計、填記車間、機車隊和機車組及機車乘務員個人安全公里(天數)臺賬;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經驗,對安全成績突出和防止事故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及時向領導提出報告,建議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109條監(jiān)控分析工程師的主要職責是:根據有關技術作業(yè)標準的要求以及線路變化情況,提供監(jiān)控數據改寫的依據。根據記錄的異常情況,查看全程記錄和運行曲線,分析造成異常情況的原因。分類填好臺帳。定期進行抽查、分析、指導并配合搞好安全分析工作。
第110條機車保養(yǎng)工程師的主要職責是:指導機車乘務員,認真執(zhí)行機車保養(yǎng)的有關規(guī)定,不斷完善機車保養(yǎng)負責制度;根據季節(jié)和油脂變化及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及時采取加強機車保養(yǎng)的措施;參加機車小(洗)修和春、秋季機車質量鑒定,組織機車保養(yǎng)質量評比;參加機破、臨修分析,總結經驗,摸索規(guī)律,提出改進機車的維護和保養(yǎng);建立健全機車保養(yǎng)臺賬,配合檢修部門,對機車進行有計劃的整修,不斷提高機車質量。
第111條機車隊長的主要職責是:
(一)對所屬機車組(班)進行添乘指導,督促、檢查機車乘務員認真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確保安全正點運輸。指導司機的添乘時間不應少于工作日的50%,監(jiān)控分析月覆蓋率應100%。
(二)帶領機車乘務員開展崗位練功;總結推廣安全、保養(yǎng)、節(jié)約和平穩(wěn)操縱等先進經驗,不斷提高機車乘務員的政治素質和技術業(yè)務水平。
(三)抽查乘務員參加機車小(洗)修、輔修作業(yè)情況,督促、指導機車乘務員按作業(yè)程序檢查和保養(yǎng)機車,確保運用機車質量良好。
(四)組織發(fā)動機車乘務員參加各種勞動競賽活動,按時向車間匯報各種車組(班)的工作情況,并進行評比。
(五)向車間提出分管機車乘務員的提職、任免和獎懲意見。
(六)參加對本隊機車乘務員的提職考試和技術考核。
第112條實行長交路、輪乘制的機務段,原則上實行“修、檢合一”體制。其定員和工作制度以及跨段輪乘區(qū)段繼乘站的設置和工作制度由鐵路局制定。
第113條為了保證機車整備工作的安全和正點,機務段(折返段)的整備設備應滿足列車運行圖的需要,并根據設備條件,制定相應的“運轉作業(yè)管理細則”,報鐵路分局批準后實行。
第七章機車調度
基本任務
第114條為了組織實現列車運行圖和機車周轉圖,指揮日常機車運用工作,鐵道部、鐵路局、鐵路分局和機務段,應分別設置機車調度室。
第115條機車調度工作的基本任務是:
(一)正確編制日(班)計劃機車周轉圖,并組織實施。
(二)與行車調度員密切配合,組織均衡開車,保證機車供應。
(三)經濟合理地使用機車,提高機車運用效率。
(四)及時正確地處理日常運輸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維護安全正點。發(fā)生行車事故和重點列車運行晚點,要及時查明情況,并逐級上報。
(五)正確填記各種表報和臺帳。
(六)掌握回送機車動態(tài)及備用機車的加入與解除。
(七)加強與行車調度之間的聯系,嚴格掌握機車乘務員按規(guī)定時間叫班,防止列車晚點和乘務員超勞。
(八)經常深入現場、添乘機車、熟悉情況,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指揮水平。
組織領導
第116條機車調度工作實行鐵道路、鐵路局、鐵路分局、機務段分層管理。業(yè)務管理分別由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鐵路局機務處、鐵路分局機務主管部門、機務段運用車間負責。
第117條各級機車調度實行逐級負責制,下級調度必須服從上級調度的指揮;機車乘務員及機務行車工作人員必須服從機車調度的指揮。
人員配備
第118條各級機車調度員應從思想作風好、業(yè)務能力強的優(yōu)秀司機中選拔,或由現職調度員中逐級選拔。新任用的機車調度員必須經過機車調度專業(yè)知識的培訓。各級機車調度員的任命和調離,必須征得同級機務部門的同意。
機車調度室的設備
第119條各級機車調度室應配置下列設備:
(一)良好的通信、照明、取暖、降溫設備與行車有關的直通電話、錄音電話等。
(二)各級機車調度室應備有下列文件:
1、《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鐵路機車運用管理規(guī)程》、《鐵路運輸調度工作規(guī)則》、《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guī)則》、《機車操作規(guī)程》、《鐵路行車事故救援規(guī)則》和各種機車的檢修規(guī)程以及與行車有關的規(guī)章、命令、文件、電報等。
2、列車運行圖、列車時刻表、機車周轉圖及有關技術資料。
列車運行圖、列車時刻表、機車周轉圖及有關技術資料。
3、管內機務段、折返段、車站平面示意圖,列車操縱示意圖,救援列車編制和停放位置等。
4、常用的技術業(yè)務參考書籍。
(三)各級機車調度的微機聯網系統(tǒng)及傳真設備等。
(四)機車動態(tài)牌,運行揭示欄、天氣預報板、安全成績和機車運用指標完成情況顯示板,機車運用計劃公布板,機車乘務員名牌及動態(tài)板等。
(五)機務段機車調度室必須設有監(jiān)控裝置數據處理微機系統(tǒng),除保證退勤分析外,并應配備兩臺以上指導司機分析微機。
機車調度命令
第120條各級機車調度遇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分別代表鐵道部、鐵路局、鐵路分局發(fā)布調度命令:
(一)機車及救援軌道起重機配屬、調撥、回送、助勤、出租、報廢。
(二)過段及變更機車工作種別。
(三)備用機車的加入與解除。
(四)動用救援列車或救援軌道起重機做非救援工作。
(五)布置日計機機車周轉圖。
(六)發(fā)布事故通報。
(七)根據領導指示,布置其他有關機車運用等工作。
第121條機車調度命令下達之前,應充分了解現場實際情況,作出合理、正確的判斷。各級機車調度之間命令傳遞,必須直接授受,并履行復誦制度。
第八章鐵路局以外的機車運用管理
基本要求
第122條路內企業(yè)(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中國鐵路建筑總公司、中國鐵路機車車輛工業(yè)總公司、中國鐵路物資總公司等)、地方鐵路、合資鐵路、地方廠礦企業(yè)等單位所屬的機車,有動力(或無動力)托運回送、因工作需要進入國鐵營業(yè)線路(包括臨管營業(yè)線路)運行時(稱過軌運行),均按鐵路局以外的機車運用管理方法辦理。
第123條鐵路局以外的機車有動力(或無動力)回送、過軌運行時,其司機、副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機車駕駛證及副司機證。否則該機車不準過軌及辦理任何回送手續(xù)。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鐵路局機務處、鐵路分局機務分處(科)負責對其管內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察。
第124條鐵路局以外單位的機車司機晉升考試,考核、年鑒由所在鐵路局機務處負責,機車駕駛證的批準、簽發(fā)由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負責。
人員管理
第125條鐵路局以外的機車司機晉升,必須具備機車副司機資格,委托路內機務段進行不少于一年的乘務培訓,并在機務段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由本單位持鐵路局考試成績和審定意見,經鐵道部批準后辦理手續(xù),領取路外機車司機駕駛證。
第126條鐵路局以外的機車司機是否晉升崗位等級,由各單位自定。晉升崗位等級考試可委托鐵路局在年度職務鑒定中進行。
第127條鐵路局以外機車司機一律由所在地鐵路局負責進行年度鑒定,鑒定合格后,由鐵路局加蓋年鑒專用章。
第128條發(fā)現嚴重違章、無證執(zhí)乘或所持機車駕駛證、機車副司機證未加蓋當年年鑒印章者,視情做如下處理:
(一)立即停止其執(zhí)行乘務工作,沒收機車駕駛證,機車副司機證,責其回本單位聽候處理。
(二)沒收機車駕駛證,發(fā)給鐵路機車司機臨時駕駛證(見附件八),責其繼續(xù)運行回本單位等持處理。
(三)路外機車在國營鐵路線路上運行,機車司機被停止乘務工作后,其機車不準繼續(xù)運行,由機車司機本人通知其所在單位另做處理。
機車過軌運行
第129條機車過軌運行時應按下列要求辦理:
(一)需要鐵路分局管內進行一次性過軌運行時(未設分局為鐵路局管內),過軌機車單位應向過軌車站和分局調度所提出申請,并委托擔當該區(qū)段牽引任務的機務段承擔過軌運行的帶道工作。
(二)需要鐵路分局(未設分局為鐵路局)管內過軌運行不足三個月時,過軌機車單位應與鐵路分局機務、運輸主管部門簽訂過軌運行的合同。鐵路分局(未設分局為鐵路局)機務主管部門應指定機務段承擔期限不少于一個月的帶道工作。
(三)三個月及其以上過軌運行以及三個月內但需跨越鐵路分局運行時,過軌機車單位應與鐵路局機務、運輸主管部門簽訂過軌運行的合同。并由鐵路局機務主管部門指定機務段承擔期限不少于一個月的帶道工作。
(四)鐵路局、鐵路分局機務、運輸主管部門在與過軌機車單位簽訂倆時,要明確各自在運輸生產、行車安全以及帶道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在過軌機車擔當任務前(一次性過軌時除外),鐵路局、鐵路分局,機務、運輸主管部門應對過軌機車的有關人員,進行行車安全、機車操作、規(guī)章制度和“車機聯控”等技術業(yè)務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獨立擔當過軌工作。
(五)鐵路局或鐵路分局應指定單位對過軌機車的技術狀態(tài)進行認真檢查,符合《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的出段機車技術條件時,方可準許過軌運行。
(六)擔當過軌運行任務的機車,應按規(guī)定裝列車無線調度電話、機車自動信號、自動停車裝置或列車運行監(jiān)控記錄裝置,暫未安裝上述設備的機車(含一次性過軌),在擔當過軌運行任務時,必須配備與運行區(qū)段頻率、制式相同的無線對講機。運行中要嚴格按信號的顯示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行車,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確保運輸安全。
機車回送
第130條非鐵路所屬的路內工程局、合資鐵路、廠礦企業(yè)的機車需跨局回送時,原則上采用無動力托運方式回送。由于工程局、合資鐵路臨管運營、分流運輸急需機車等特殊情況,根據部令的要求可采用有動力附掛直通(直達)貨物列車加速回送。在鐵路局管內回送時,由機車所屬單位與鐵路局商定確保行車安全的回送辦法。
第131條路外單位機車需要跨局回送時,一律按無動力托運方式回送。在鐵路局管內回送時,由機車所屬單位與鐵路局商定確保行車安全的回送辦法。
第132條鐵路局所屬單位以外托運的機車回送時一律收費。辦理托運的機車發(fā)運單位應填寫“回送機車狀態(tài)書”和“回送機車請求書”(見附件六),由駐廠、段的機車驗收室主任簽任或由機車所屬單位委托鄰的機務段有關技術人員按回送機車技術要求協助檢查機車技術狀態(tài),確認良好后,簽署證明文件。由所屬單位向車站辦理托運手續(xù)。機車回送狀態(tài)書由回送人員攜帶交到達單位,并在司機室外揭掛發(fā)送年、月、日及到達處所、機車重量和限制速度的標牌。
機務段對機車進行技術鑒定的同時應對其機車乘務員進行回送安全教育,并進行考試,合格后方準出具技術鑒定證明。
第133條回送機車的整備條件比照本規(guī)程第四章有關條款執(zhí)行。
第九章附則
第134條本規(guī)程由鐵道部運輸局負責解釋。本規(guī)程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鐵路局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部制定實施細則。
第3篇 鐵路工務段軌道車運用管理考核評比辦法
軌道車是我段完成線橋設備檢、修、養(yǎng)的主要工具,為確保軌道車運用安全,切實提高司乘人員、運搬工安全意識和業(yè)務素質,更好地服務安全生產。決定在軌道車的乘務班、運搬班開展月度爭先創(chuàng)優(yōu)評比競賽活動。
一、組織領導
段成立軌道車評比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安全副段長
副組長: 兩辦主任、各科科長
組員: 各科室相關管理人員
考核辦公室設在材料科 聯系電話:5370452064
二、組織考核方式
每月21日-次月20日為一個考核期,由材料科、安調科、職教科組織,考評小組結合日常檢查情況對12個軌道車乘務組和3個運搬班按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業(yè)務技能、日常管理進行綜合評定考核。
三、考核評比內容
1.安全生產(50分)
否決條件:發(fā)生事故或事故危機
(1)路局下發(fā)“兩違”通知單1件扣20分;
(2)段下發(fā)“兩違”通知單1件扣10分;
(3)班前班中飲酒1件扣10分;
(4)車上有人打牌、走棋1件扣10分;
(5)在外停留車上無人值守1件扣10分
(6)長時間停留或過夜未采取防溜措施1件扣10分;
(7)未按規(guī)定使用運記、錄音筆、gps1次扣10分;
(8)運行揭示漏傳、誤傳、錯傳1次扣10分;
(9)學習司機違反規(guī)定操縱軌道車1次扣10分;
(10)運行時發(fā)生“機故”未及時上報或處理不力1次扣30分;
(11)封閉網區(qū)段發(fā)生路外傷每件/次扣5分,無封閉網區(qū)段發(fā)生路外傷每件/次扣10分;
(12)電氣化線路上違反軌道車使用規(guī)定1次扣5分;
(13)車輛連掛未按規(guī)定進行全列制動試驗1次扣5分;
(14)值乘中漏認信號或未“手比眼看、呼喚應答”,或車機聯控1次扣2.5分;
(15)遇道口、橋梁、隧道、曲線、路塹、施工未按規(guī)定減速或鳴笛1次扣5分;
(16)無人看守道口未一度停車1次扣5分;
(17)備品缺失1件扣1分;
(18)運送施工人員平車上無帶班職工1次扣5分;
(19)裝載貨物不牢固或偏載、超載1次扣5分;
(20)裝運棄碴、棄土未按規(guī)定清掃1次扣2.5分;
(21)卸車未按規(guī)定進行清道和限界檢查1次扣5分;
(22)因設備保養(yǎng)不到位影響施工任務1次扣5分。
2.勞動紀律(10分)
(1)遲到早退1次扣1分;
(2)值乘中漏崗1次扣5分;
(3)未經批準擅自缺崗1次扣5分;
(4)未及時匯報任務完成情況1次扣2.5分;
(5)擅自關閉通信工具影響工作1次扣2.5分;
(6)值班值守缺崗1次扣2.5分;
(7)打架斗毆1次扣2.5分。
3.業(yè)務技能(10分)
(1)上級文件傳達學習。未傳扣10分,缺1人扣1分/人;
(2)業(yè)務學習缺1次扣5分,,缺1人扣1分/人;
(3)業(yè)務考試低于80分1次扣1分,缺1人扣2分/人;
(4)軌道車、平車檢查、故障排除考試最后一名扣5分;
(5)救援起復演練最后一名扣5分。
4.日常管理(20分)
(1)工作日志填寫不規(guī)范、漏項、亂畫每項扣1分;
(2)軌道車、平車保養(yǎng)維修記錄簿未及時填寫一次扣1分;
(3)文件柜資料不全、有雜物1次扣1分;
(4)車內有與學習無關的書刊報、酒瓶1次扣5分;
(5)車內電線路亂拉,擺放懸掛與生產無關物品1次扣2分;
(6)駕駛臺、床上、水箱上、桌面上有雜物1次扣2分;
(7)工作時間著裝不整1次扣2分;
(8)重要信息未報扣5分,晚報扣3分;
(9)安全分析會缺1次扣5分;
(10)問題庫未及時登記、上報或消記1次扣2分;
(11)修程未兌現每臺次扣2分;
(12)班組管理臺帳、調度命令傳遞臺帳登記不及時1次扣2分。
5.段科室考核
(1)上報資料晚報1次扣2分;
(2)交辦工作未完成1次扣2分。
四、獎懲
1.乘務組
第一名獎勵2000元,第二名獎勵1500元,第三名獎勵1000元。
乘務組評比最后一組扣800元。
2.運搬班組
第一名獎勵1500元。
運搬班組評比最后一名,第一次批評教育,連續(xù)兩次評比最后一名扣800元。
第4篇 汽車安全運用管理制度
(一)對汽車的使用保養(yǎng)要求
1、汽車實行“二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車輛,包使用、包養(yǎng)護、包保管。每輛車應指定一名責任司機對汽車負責保養(yǎng)。輪班值乘的必須執(zhí)行汽車交接班制度。
2、汽車出車前必須對汽車進行檢查,特別要檢查汽車的剎車系統(tǒng)、轉向系統(tǒng)及輪胎、燈光、喇叭、雨刮器和倒車鏡等零部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確認良好方準出車。
3、汽車在沿線執(zhí)行任務時,應將車輛停放在我段的工作場地,鎖好門窗、方向鎖、開啟防盜功能。無法停放在工作場地時,應由專人看管,防止車輛丟失。
4、嚴禁汽車司機疲勞駕駛,司機出車前必須充分休息,執(zhí)行任務需要連續(xù)駕駛4小時以上時,必須配備兩個司機。
(二)對汽車在長坡、彎道上的行駛要求
1、在轉彎、下坡時,應將車速控制在隨時能夠安全停車的狀態(tài)下。
2、采用鼓式剎車的車輛長期處于下坡時,由于連續(xù)使用剎車,容易造成剎車鼓發(fā)熱燒蝕,導致剎車失效。所以,下長坡時應用低速檔(二或三檔)。
3、汽車在彎道多的道路上行駛,在進入彎道前應提前減速,將車速控制在30km/h以下,并鳴喇叭提醒對面方向的來車。
4、特殊情況下,車輛需停在坡路時,如果處于上坡狀態(tài),除了拉手制動,掛前進檔外,還要在車輪后面墊上石塊等物,確保汽車不會后溜。相反,如果汽車處于下坡狀態(tài),則要拉手制動,掛倒檔,此時,變速箱的齒輪轉向不同,倒檔正好可以卡住齒輪的轉動,同時,要在車輪下面墊上石塊等,以防止溜車。
(三)其它要求
1、由于沿線行車道路多為石子泥沙路,對輪胎損傷較大,要經常檢查輪胎磨損情況,必要時更換。并定期檢查備胎的氣壓是否滿足要求,以備更換。
2、由于南方雨水較多,容易出現山體滑坡,在雨后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盡量與山體側保持距離,并應隨車配備鋤頭等工具,防止因山泥堵塞道路無法通行。
3、車輛涉水行駛時,必須由專人確認水的深度及路況,符合安全行車條件后掛低檔勻速通過。
第5篇 審計結果運用管理辦法
審計結果運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審計結果運用工作,加強整改落實,提高審計執(zhí)行力,充分發(fā)揮審計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審計法》、《教育系統(tǒng)內部審計工作規(guī)定》、《蘭州大學內部審計工作實施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審計結果,是指審計處按照規(guī)定程序實施審計后,依法出具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管理建議書、移送處理書等結論性和建議性審計文書所反映的內容和事項。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審計結果運用,是指校內相關單位實施的公開審計結果、審計整改落實以及責任追究等充分使用審計結果的管理活動。
第四條 建立健全審計結果通報、審計整改以及責任追究等審計結果運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審計結果的校內公告制度。
第五條 審計結果運用的原則
(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二)以審促改、以用促審;
(三)適當公開、成果共享;
(四)權責對稱、協調聯動。
第二章 審計結果運用的方式
第六條 審計處和被審計單位以適當的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審計結果。
第七條 被審計單位執(zhí)行審計決定,整改存在的問題,落實審計意見和建議。
第八條 紀委(監(jiān)察處)、組織部、人事處等相關部門在干部管理監(jiān)督、選拔任用、表彰獎勵、單位及個人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將審計結果及其整改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參考依據。
第九條 紀委(監(jiān)察處)、組織部、人事處、審計處等相關單位對領導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經濟管理職責,單位或個人存在嚴重違反財經法規(guī)的問題,不認真整改落實審計結果,拒絕、阻礙、不配合審計工作等行為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條 紀委(監(jiān)察處)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將審計結果及其整改落實情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干部廉政談話的重要內容。
第十一條 審計處向學校黨政領導和職能部門提交特殊事項的專題報告、反映共性問題的綜合性報告,在校內發(fā)布審計簡報等。
第十二條 人事處將經濟責任審計結論材料存入被審計領導干部的組織人事檔案。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按照工程項目的審計決定,與施工單位辦理結算。
第三章 審計結果公開
第十四條 根據《蘭州大學信息公開實施細則》等規(guī)定,按照規(guī)定程序,以適當的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將可以公開的審計結果主動公開或者依申請公開。
第十五條 審計結果公開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和被審計單位的商業(yè)秘密,并充分考慮可能產生的社會影響,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第十六條 公開審計結果,必須經審計處處長審核;涉及重大事項或者公開范圍較大的,報經主管校領導批準。
第十七條 審計處可綜合利用校內網絡、報刊、廣播、電視、宣傳欄、電子顯示屏等媒體以及年鑒、年報、會議等形式公開審計結果。
第十八條 公開審計結果,應當在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等結論性文書生效后進行。
第十九條 審計處將有關審計結果報送學校黨政領導,抄送紀委(監(jiān)察處)、組織部、人事處、財務處,發(fā)送被審計單位。
第二十條 被審計單位及時在單位內部向領導班子、教職工通報審計結果及其整改落實情況。
第四章 審計整改落實
第二十一條 被審計單位現任主要領導為審計整改落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原任領導對任職期間的經濟活動及財務收支的行為和結果負責,并須積極配合整改落實工作。
第二十二條 被審計單位在審計結論性文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將審計決定的執(zhí)行、存在問題的整改、審計意見和建議的落實等情況書面反饋審計處。
第二十三條 整改落實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由審計處牽頭負責,紀委(監(jiān)察處)、組織部、人事處、財務處、國資處、資產經營公司等有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協助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審計處建立健全內部責任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并向學校報告年度審計整改落實情況。
第二十五條 根據被審計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決定是否實施后續(xù)審計。適時安排后續(xù)審計工作,并將其列入年度審計工作計劃。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六條 被審計單位若存在本辦法第九條的問題,紀委(監(jiān)察處)、組織部、審計處等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蘭州大學領導干部問責實施辦法(試行)》、《蘭州大學財經違法違紀行為處罰處分實施細則》的要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以及經濟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七條 對拒絕、拖延整改落實工作,或未按規(guī)定期限及要求整改落實的被審計單位,審計處要查明原因,向主管校領導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匯報,提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建議并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八條 審計處發(fā)現重大違法違紀或經濟案件線索,應及時移交紀委(監(jiān)察處)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6篇 軌道車運用管理 安全控制措施
一、職責劃分
1.軌道車工長崗位職責:
①在科長、副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工班全面工作。
②負責全體職(民)工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指導。
③根據材料科下達的運輸任務,合理編制運輸計劃,統(tǒng)計任務完成情況。
④負責工區(qū)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健全工區(qū)各項管理臺帳。
⑤負責工區(qū)安全教育和業(yè)務培訓。
⑥負責軌道車的運用、檢查,督促司乘人員按規(guī)定完成日常的保養(yǎng)、檢查、修理的落實。
⑦負責司乘人員和運搬工的考核評定。
2. 軌道車班長崗位職責:
①在工長的領導下,負責分管班組的各項日常工作。
②負責分管班組運輸計劃的落實。
③負責軌道車的運用、檢查,督促司乘人員按規(guī)定完成日常的保養(yǎng)、檢查、修理工作,指導配合司機對重要設備部件的修理調試。分管班組司乘人員、運搬工的安全教育,業(yè)務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
④負責分管班組設備檢查、設備檢修。
⑤負責分管班組司乘人員運搬工考核及獎懲。
⑥負責每日運輸任務完成情況反饋。
⑦負責車組重要情況的及時反饋。
二、運用
1.軌道車運行按列車辦理。
2.軌道車工長根據上級下達運輸計劃,加強運輸組織,確保計劃兌現。對擔當運輸任務的乘務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認真?zhèn)鬟_運行揭示相關內容,確保軌道車運用安全。
6.軌道車班長根據工長下發(fā)派工單或運輸計劃,組織司乘人員、運搬工傳達運輸計劃內容及安全注意事項,確保運輸計劃兌現。對每日運輸計劃完成情況或重要情況及時向工長匯報。
7.軌道車的運用原則上按所熟悉的區(qū)段分片作業(yè),確需跨段作業(yè)運行時,必須申請帶道司機帶道運行。
9.軌道車跨段管內運行,必須通知包保干部添乘跟班。
三、安全
1.認真執(zhí)行鐵道部《軌道車管理規(guī)則》、《技規(guī)》、《行規(guī)》、《車機聯控辦法》、遵守行車紀律,確保行車安全。
2.班組每天要及時準確掌握軌道車的動向及位置,并向材料科報告,軌道車動向揭示上要有詳細紀錄,軌道車在外段(站)停留時,車上必須有人看守。
3.未參加年檢和年檢不合格的軌道車(含平車)禁止上線使用。未參加年審和年審不合格的軌道車司機、副司機嚴禁執(zhí)乘。
4.上線運用的軌道車三項設備必須齊全有效,(無線列車調度電話、機車信號和運行監(jiān)控裝置)。配齊通訊信號設備、安全防護用品、救援起復機具,并按期鑒定,確保合格有效。
5.軌道車司乘人員交接班時,應對監(jiān)控裝置外觀及施封處所進行檢查,確認各項裝置工作正常,遇有損壞的要做好記錄。出庫前必須進行全面試驗,監(jiān)控裝置不良嚴禁出庫。開車前要確認監(jiān)控裝置工作正常,各項顯示正確。
6.在運行中不得無故或變相關閉監(jiān)控裝置,對擅自關機者,一律提報段安全科處理。
7.軌道車司乘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gyk監(jiān)控裝置,使用說明書人手一冊必須隨車攜帶,運行中嚴禁違章操作、擅自解鎖。
8.監(jiān)控裝置制動動作后,嚴禁在車未停穩(wěn)時緩解,以免造成其它嚴重事故。
9.軌道車司機要實行包乘、包檢、包保養(yǎng)制度。
10.軌道車司乘人員要保證出勤前不少于6小時休息時間,班前嚴禁飲酒,連續(xù)工作時間不超過10小時,連續(xù)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11.乘務員出乘前,必須認真抄閱調度命令,未抄閱調度命令嚴禁動車。
12.動車前要對軌道車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線列調、機車信號和運行監(jiān)控裝置、走行部制動機等狀態(tài)良好,并進行制動試驗,列車管風壓不得低于50kpa,同時確認防溜撤除。
13.實習司機在司機指導下方可學習操縱軌道車。
14.軌道車長時間停留時,必須采取防溜措施,并使用帶鎖止輪器。
15.軌道車轉線作業(yè)時,司機、副司機必須認真執(zhí)行“高聲呼喚、手比眼看”的呼喚應答制度,確認信號必須從近到遠逐個確認,嚴格按信號顯示要求運行。
16.一臺軌道車換端及二臺以上軌道車更換操縱時,軌道車輛聯掛完畢后,必須進行全列制動試驗,司機進行制動試驗時,副司機必須在車下檢查閘瓦與車輪的制動和緩解狀態(tài)。
17.軌道車區(qū)間運行時前部機車為主、后部機車為輔,輔車必須服從主車指揮,在區(qū)間長大坡道上行駛時應采取“先沖后爬、沖爬結合”的操作方法,下坡時要適時使用制動機,防止超速,停車前應掌握速度,做到運行穩(wěn)、停車準。
18.嚴格執(zhí)行軌道車司乘人員人身安全制度:
(1)嚴禁飛乘飛降、扒車代步和不了望就穿越線路,嚴禁在股道上或車下坐臥、休息;嚴禁鉆車;嚴禁跨越,翻越動態(tài)中的車輛;嚴禁調整動態(tài)中的車鉤;嚴禁在動態(tài)中摘接風管。
(2)動車前,必須確認車組人員齊全和車上、車下無其它作業(yè)人員,先鳴笛后動車。軌道車輛進行整備作業(yè)或檢查時,要密切注意鄰線來往車輛,以防碰軋。
(3)在復線區(qū)段施工時,嚴禁從兩線間上、下車輛。
四、檢修
1.軌道車的日常保養(yǎng)和定期保養(yǎng)
(1)日常保養(yǎng)由司乘人員負責,主要內容包括清潔、緊固、調整、潤滑。
日常保養(yǎng)項目:
(a)清潔車體內外、車窗玻璃、電氣設備和底盤各部;
(b)檢查燈光、儀表、刮雨器、喇叭和撒沙器;
(c)檢查散熱器、油箱及油管、水管、空氣制動管路;
(d)檢查冷卻水、燃油、潤滑油、蓄電池電解液是否充足;
(e)檢查各部連接螺栓,連接銷以及開口銷和彈簧墊;
(f)檢查和調整柴油發(fā)動機散熱器風扇皮帶、充電發(fā)電機皮帶和空氣壓縮機皮帶的松緊度;
(g)檢查車輛減震彈簧;
(h)檢查踏梯及門扶手,調車踏板及扶手的緊固情況;
(i)檢查手制動機的工作情況;
(j)檢查閘瓦磨損情況,必要時調整閘瓦間隙。
(2)定期保養(yǎng)由工區(qū)組織每季或2000km-3000km為一周期,全面檢查、調整、緊固、潤滑,以及排除不正常狀態(tài)為主要內容的定期檢查工作。
定期保養(yǎng)項目:
(a)清空空氣濾油器及空氣壓縮機濾清器、排除儲風缸、均衡風缸及油水分離器中的積水和油污;
(b)檢查發(fā)動機、變速器、換向分動箱及車軸齒輪箱的潤滑油,必要時添加或更換;
(c)檢查各種皮帶的磨損情況,必要時調整和更換;
(d)檢查柴油發(fā)動機、變速器、換向分動箱及車軸齒輪箱的懸掛支座和緊固螺栓;
(e)檢查傳動軸的萬向節(jié)、十字軸及花鍵磨損情況;
(f)檢查車架有無裂紋和變形;
(g)檢查油壓減震器的安裝緊固及工作情況;
(h)檢查蓄電池的電解液比重;
(i)檢查車鉤的磨損情況及車架連接的緊固螺栓;
(j)檢查年鉤高度及排障器的高度,必要時更換排障器膠皮;
(k)檢查散熱器的散熱效能,必要時清除冷卻系結垢;
(l)檢查車軸輪箱懸掛裝置和傳動軸角度,必要時予以調整;
(m)全面清除所發(fā)現的故障及異?,F象。
2.軌道車修理
(1)小修每半年或8000km-10000km或半年進行一項小修,主要針對發(fā)動機、走行及制動系統(tǒng)進行維護性修理和更換。
(2)項修主要針對總成進行修理更換工作。
(3)每5年或80000km-100000km進行一次大修。
3.軌道平車修理
(1)每半年或8000km-10000km進行一次小修,主要對走行及制動系統(tǒng)進行修理及更換工作。
(2)每4-5年或40000km-50000km一次大修。
4.送修規(guī)定進廠大修,司機必須隨車進廠配合,攜帶軌道車、平車履歷簿和檢修記錄供修理人員參考。
五、軌道車司乘人員及運搬工考核辦法
1.司乘人員要保證出勤前不少于6小時的休息時間,違反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2分。
2.動車前,要對軌道車進行全面的檢查,填寫每日檢查保養(yǎng)記錄,未檢查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3分,檢查漏項每次每項扣罰責任人考核分2分,未填寫記錄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1分。
3.乘務員出乘前,必須認真抄閱調度命令,未抄閱調度命令嚴禁動車,違反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2分。
4.出乘時,每車必須有正、副兩名司機,違反每次扣罰責正副司機考核分2分。
5.出乘前,運搬工裝載的材料捆扎不牢固、偏載、超載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4分。
6.違反軌道車操作規(guī)程,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3分。
7.實習司機在司機的指導下可學習操縱軌道車,違反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3分。
8.違反軌道車禁止上道有關條款進行運行時,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5分。
9.司機值乘中,精力不集中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2.5分,未認真了望漏認信號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3分,未認真執(zhí)行高聲呼喚應答和車機聯控制度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1分。
10.在通過道口、橋梁、隧道、曲線、路塹、施工等地段及氣候不良,視線不清的情況下運行時,司機應適當減速多鳴笛,必要時打開前燈,違反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1.5分。
12.軌道車平板裝載不良,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3分。
13.在區(qū)間運行時發(fā)生“機故”,處理不及時或不力,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5.5分。
14.違反電氣化線路上使用軌道車的規(guī)定,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4分。
15.一臺軌道車換端及二臺以上軌道車更換操作時,軌道車輛連掛完畢后,必須全列制動試驗,確認制動良好,才能運行,違反每次扣罰考核分2.5分。
16.運搬工違章卸車的,未造成事故的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考核分3分。
17.運搬工卸下的貨物侵入限界,未造成事故的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5分。
18.軌道車在無人看守道口未一度停車,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1分。
19.軌道車長時間停留時,需使用帶鎖鐵鞋止輪,違反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考核分3分。
20.軌道車上嚴禁點火取暖,違反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2.5分,嚴禁使用汽油、橡膠水等易燃品擦車,違反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2.5分。
21.運搬工作業(yè)完后,未清點工具、每次扣罰責任人考核分1.5分。
第7篇 鐵路工務段軌道車運用管理 安全控制措施
一、機構設置及職責劃分
1.組織機構
段成立軌道車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段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安全副段長、大修副段長
組 員:安全科、線路技術科、橋梁技術科、材料科、財務科、教育科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軌道車隊,設專管人員三人:材料科副科長兼軌道車隊長、安全員、主任材料員。
軌道車隊下設武昌、江岸二個工區(qū),設正副工長6名,班長13名(武昌軌道車班長6個、運搬工班長1個,江岸軌道車班長4個、運搬工班長2個)。
2.管理職責
軌道車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軌道車安全運用管理和設備質量管理,每半年召開一次軌道車管理工作會議,對危及行車安全、人身安全的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對需報廢更新的軌道車及平車進行簽定審查或提報更新計劃,對軌道車司機的選拔、晉升工作進行考核上報。
軌道車隊負責軌道車的日常運用及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司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落實每旬安全分析會,加強跟乘檢查,抓好標準化作業(yè),督促存在問題整改,確保軌道車運用安全。
3.崗位職責:
(1)材料科副科長兼軌道車隊長崗位職責:
①在科長領導下負責軌道車全面工作。
②負責上級各項文電、會議精神的學習和貫徹。
③負責軌道車司乘人員的政治業(yè)務學習培訓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
④負責設備日常保養(yǎng)和檢修制度的落實,每季度對所有機車、平板等設備全面檢查一遍。
⑤負責組織軌道車運輸計劃任務的安全順利完成并對各車班進行月度考核。
⑥每月定期添乘軌道車不少于8次,作業(yè)全過程盯控不少于6次。
⑦每月下現場不少于2/3工作日。
⑧每月參加班組安全分析會不少于1次。
⑨每月檢查班組臺帳、班組料具管理、班組環(huán)境衛(wèi)生、班組日常工作及參加職工思想分析會各1次。
⑩每月發(fā)現處理兩違不少于2件。
(2)主任材料員崗位職責:
①在科長、副科長的領導下,負責軌道車運輸組織工作。
②負責軌道車運輸任務收集和運輸計劃提報協調。
③負責“運行揭示”有關內容的傳達。
④負責軌道車動態(tài)情況的掌握及作業(yè)命令的傳達,運輸任務的盯控落實及完成情況收集反饋。
⑤包保江岸軌道車工班,每月添乘軌道車不少于6次,全過程盯控不少于6次。
⑥每月參加班組安全分析會不少于1次。
⑦每月下現場不少于1/2工作日
⑧每月檢查班組臺帳、班組料具管理、班組環(huán)境衛(wèi)生、班組日常工作各1次。
⑨每月發(fā)現處理兩違不少于1件。
(3)安全員崗位職責:
①在科長、副科長領導下,負責軌道車隊司乘人員安全教育、設備運用、安全管理,安全獎懲考核工作。
②負責各項安全文電、會議和規(guī)章制度的學習和貫徹。
③負責職工業(yè)務學習培訓,每月不少于1次。
④負責設備保養(yǎng)修制度的檢查落實,確保車輛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每月對所有機車、平板等設備進行全面檢查一遍。
⑤負責運記、列調、對講機、安全防護用品、備品、滅火器材的檢查補充。
⑥包保武昌軌道車工班每月添乘軌道車不少于10次,全過程作業(yè)盯控不少于10次。
⑦每月下現場不少于2/3工作日。
⑧每月參加班組安全分析會不少于2次。
⑨每月檢查班組臺帳、班組料具管理、班組環(huán)境衛(wèi)生、班組日常工作各2次。
⑩每月發(fā)現處理兩違不少于2件。
(4)軌道車工長崗位職責:
①在科長、副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工班全面工作。
②根據車隊下達的運輸任務,合理編制運輸計劃,按周月統(tǒng)計任務完成情況。
③負責工班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健全工班各項管理臺帳。
④負責工班安全教育和業(yè)務培訓。
⑤負責軌道車的運用、檢查,督促司乘人員按規(guī)定完成日常的保養(yǎng)、檢查、修理的落實,每旬對管轄設備檢查一遍。
⑥負責司乘人員和運搬工的考核評定。
⑦每月跟班不少于10次。
(5)軌道車副工長崗位職責:
①在工長的領導下,負責分管班組的各項日常工作。
②負責分管班組運輸計劃的落實。
③負責全體職(民)工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指導。
④負責軌道車的運用、檢查,督促司乘人員按規(guī)定完成日常的保養(yǎng)、檢查、修理工作,指導配合司機對重要設備部件的修理調試。每周對管轄設備檢查不少于2遍,分管班組司乘人員、運搬工的安全教育,業(yè)務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
⑤負責分管班組設備檢查、設備檢修。
⑥負責分管班組司乘人員運搬工考核及獎懲。
⑦每月跟班或替乘不少于2/3工作日。
(6)軌道車班長崗位職責:
①在工長、副工長領導下負責本班組運輸計劃的順利完成,負責本車組全面工作。
②負責本車組各項安全運行揭示的傳達落實。
③負責本車組出乘、作業(yè)前的安全指導和教育及出乘運行、作業(yè)項目作出具體的規(guī)定和要求。
④負責車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作業(yè)標準的檢查督促落實。
⑤負責車組各項臺帳及設備日常保養(yǎng)和檢修制度的落實。
⑥負責每日運輸任務完成情況反饋。
⑦負責車組重要情況的及時反饋。
二、運用
1.軌道車運行按列車辦理。
2.為保證軌道車能安全、高效、節(jié)能的運用,各科室及車間運用軌道車必須提前報計劃,正常情況下提前四天將運輸計劃報材料科,材料科根據輕重緩急合理編制,提前三天將運輸計劃報到鐵路局,并通知相關科室和車間。段調度依據材料科提報計劃當天向局調度所報運行計劃,請求運行。特殊情況(如重傷鋼軌、岔心和搶險等)由段調度臨時向局調度所提報計劃,請求運行。
3.軌道車的運用(即倒運、裝卸路材路料)全部納入計劃管理,軌道車的運用計劃分為月度計劃、和日班計劃。軌道車在營業(yè)線路上施工天窗內進行運行作業(yè)的施工必須納入月度計劃,在營業(yè)線路上利用維修天窗進行作業(yè)及軌道車的一切運行必須納入日班計劃。
4.遇大型施工,相關科室或車間須將施工方案及計劃于每月25前報材料科,由材料科和相關部門及時召開協調會,制定安全措施,在施工計劃中一并報路局。
5.軌道車工長根據車隊下達運輸計劃,加強運輸組織,確保計劃兌現。對擔當運輸任務的乘務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認真?zhèn)鬟_運行揭示相關內容,確保軌道車運用安全。
6.軌道車班長根據工長下發(fā)派工單或運輸計劃,組織司乘人員、運搬工傳達運輸計劃內容及安全注意事項,確保運輸計劃兌現。對每日運輸計劃完成情況或重要情況及時向工長匯報。
7.軌道車如需配合外單位施工,必須由車隊報安調科,使用單位需與段辦理相關手續(xù),簽訂安全協議后,由車隊派專人盯控方可施工。
8.段軌道車的運用原則上按所熟悉的區(qū)段分片作業(yè),確需本段內跨片作業(yè)運行時,必須由工長以上職務人員添乘跟班作業(yè)。
9.軌道車的運行,原則上不超過兩組聯掛,確需多組聯掛時,不得超過四組,多組聯掛運行作業(yè)時必須有干部添乘跟班。
10.軌道車跨段管內運行,必須有干部添乘跟班。
三、安全
1.認真執(zhí)行鐵道部《軌道車管理規(guī)則》、《技規(guī)》、《行規(guī)》、《車機聯控辦法》、《武漢鐵路局軌道車lkj-93型監(jiān)控裝置管理辦法》和《武漢鐵路局軌道車管理辦法》等各項規(guī)定,遵守行車紀律,確保行車安全。
2.軌道車隊每天要及時準確掌握軌道車的動向及位置,并向段調度報告,車隊軌道車動向揭示上要有詳細紀錄,軌道車在外段(站)停留時,車上必須有人看守。
3.未參加年檢和年檢不合格的軌道車(含平車)禁止上線使用。未參加年審和年審不合格的軌道車司機、副司機嚴禁執(zhí)乘。。
4.上線運用的軌道車三項設備必須齊全有效,(無線列車調度電話、機車信號和運行監(jiān)控裝置)。配齊通訊信號設備、安全防護用品、救援起復機具,并按期鑒定,確保合格有效。
5.軌道車司乘人員交接班時,應對監(jiān)控裝置外觀及施封處所進行檢查,確認各項裝置工作正常,遇有損壞的要做好記錄。出庫前必須進行全面試驗,監(jiān)控裝置不良嚴禁出庫。開車前要確認監(jiān)控裝置工作正常,各項顯示正確。
6.在運行中不得無故或變相關閉監(jiān)控裝置,對擅自關機者,一律按險性事故嚴肅處理。
7.軌道車司乘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lkj-93監(jiān)控裝置,使用說明書人手一冊必須隨車攜帶,運行中嚴禁違章操作、擅自解鎖、正常情況下運行區(qū)段運記無記錄的按段“紅線”管理規(guī)章處罰。
8.雙機或多機擔當牽引任務的軌道車,除第一位本務機外,其它軌道車一律輸入補機車次控制,轉為擔當本務任務時須立即輸入列車車次控制。
9.監(jiān)控裝置制動動作后,軌道車司乘人員應立即將閘柄置于“保壓位”,嚴禁在車未停穩(wěn)時緩解,以免造成其它嚴重事故。
10.軌道車司機要實行包乘、包檢、包保養(yǎng)制度。
11.段長、書記每半年對軌道車添乘檢查不少于一次;安全段長、主管段長、材料科長、安全科長每季度添乘檢查不少于二次,并認真填寫添乘檢查記錄,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解決,安全科室建立干部添乘軌道車檢查記錄薄。軌道車專職管理人員每季度全面添乘檢查一遍,干部添乘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納入干部量化考核范圍。
12.軌道車司乘人員要保證出勤前不少于6小時休息時間,班前嚴禁飲酒,連續(xù)工作時間不超過10小時,連續(xù)駕駛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
13.乘務員出乘前,必須認真抄閱調度命令,未抄閱調度命令嚴禁動車。
14.動車前要對軌道車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線列調、機車信號和運行監(jiān)控裝置、走行部制動機等狀態(tài)良好,并進行制動試驗,列車管風壓不得低于50kpa,同時確認防溜撤除。
15.實習司機在司機指導下可學習操縱軌道車。
16.軌道車長時間停留時,必須采取防溜措施,并使用帶鎖止輪器。
17.軌道車轉線作業(yè)時,司機、副司機必須認真執(zhí)行“高聲呼喚、手比眼看”的呼喚應答制度,確認信號必須從近到遠逐個確認,嚴格按信號顯示要求運行。
18.一臺軌道車換端及二臺以上軌道車更換操縱時,軌道車輛聯掛完畢后,必須進行全列制動試驗,司機進行制動試驗時,副司機必須在車下檢查閘瓦與車輪的制動和緩解狀態(tài)。
19.軌道車區(qū)間運行時前部機車為主、后部機車為輔,輔車必須服從主車指揮,在區(qū)間長大坡道上行駛時應采取“先沖后爬、沖爬結合”的操作方法,下坡時要適時使用制動機,防止超速,停車前應掌握速度,做到運行穩(wěn)、停車準。
20.嚴格執(zhí)行軌道車司乘人員人身安全制度:
(1)嚴禁飛乘飛降、扒車代步和不了望就穿越線路,嚴禁在股道上或車下坐臥、休息;嚴禁鉆車;嚴禁跨越,翻越動態(tài)中的車輛;嚴禁調整動態(tài)中的車鉤;嚴禁在動態(tài)中摘接風管。
(2)動車前,必須確認車組人員齊全和車上、車下無其它作業(yè)人員,先鳴笛后動車。軌道車輛進行整備作業(yè)或檢查時,要密切注意鄰線來往車輛,以防碰軋。
(3)在復線區(qū)段施工時,嚴禁從兩線間上、下車輛。
四、檢修
1.軌道車的日常保養(yǎng)和定期保養(yǎng)
(1)日常保養(yǎng)由司乘人員負責,主要內容包括清潔、緊固、調整、潤滑。
日常保養(yǎng)項目:
(a)清潔車體內外、車窗玻璃、電氣設備和底盤各部;
(b)檢查燈光、儀表、刮雨器、喇叭和撒沙器;
(c)檢查散熱器、油箱及油管、水管、空氣制動管路;
(d)檢查冷卻水、燃油、潤滑油、蓄電池電解液是否充足;
(e)檢查各部連接螺栓,連接銷以及開口銷和彈簧墊;
(f)檢查和調整柴油發(fā)動機散熱器風扇皮帶、充電發(fā)電機皮帶和空氣壓縮機皮帶的松緊度;
(g)檢查車輛減震彈簧;
(h)檢查踏梯及門扶手,調車踏板及扶手的緊固情況;
(i)檢查手制動機的工作情況;
(j)檢查閘瓦磨損情況,必要時調整閘瓦間隙。
(2)定期保養(yǎng)由車隊組織每季一次以1500km-2500km為一周期,全面檢查、調整、緊固、潤滑,以及排除不正常狀態(tài)為主要內容的定期檢查工作。
定期保養(yǎng)項目:
(a)清空空氣濾油器及空氣壓縮機濾清器、排除儲風缸、均衡風缸及油水分離器中的積水和油污;
(b)檢查發(fā)動機、變速器、換向分動箱及車軸齒輪箱的潤滑油,必要時添加或更換;
(c)檢查各種皮帶的磨損情況,必要時調整和更換;
(d)檢查柴油發(fā)動機、變速器、換向分動箱及車軸齒輪箱的懸掛支座和緊固螺栓;
(e)檢查傳動軸的萬向節(jié)、十字軸及花鍵磨損情況;
(f)檢查車架有無裂紋和變形;
(g)檢查油壓減震器的安裝緊固及工作情況;
(h)檢查蓄電池的電解液比重;
(i)檢查車鉤的磨損情況及車架連接的緊固螺栓;
(j)檢查年鉤高度及排障器的高度,必要時更換排障器膠皮;
(k)檢查散熱器的散熱效能,必要時清除冷卻系結垢;
(l)檢查車軸輪箱懸掛裝置和傳動軸角度,必要時予以調整;
(m)全面清除所發(fā)現的故障及異?,F象。
2.軌道車修理
(1)小修每半年或6000km-8000km進行一項小修,主要針對走行及制動系統(tǒng)進行修理和更換,并對車軸擦傷和“三閥”校驗。
(2)項修主要針對總成進行修理更換工作,項修必須向鐵路局提報項修內容(或兩年一次)。
(3)每4年或60000km-80000km進行一次大修。
3.軌道平車修理
(1)每半年或6000km-8000km進行一次小修,主要對走行及制動系統(tǒng)進行修理及更換工作。
(2)每4年或30000km-40000km一次大修。
4.送修規(guī)定進廠大修,司機必須隨車進廠配合,攜帶軌道車、平車履歷簿和檢修記錄,并提供設備設備不良狀態(tài)書供修理人員參考。
五、軌道車司乘人員及運搬工考核辦法
1.軌道車司乘人員乘務津貼按運用車輛每臺每月900元核定,核算方法為每公里0.15元計算,運載每噸貨物按0.10元計算。
2.軌道車運搬工差旅費按出車運行公里核定,核算方法為每公里0.11元計算,運載每噸貨物按0.08元計算,自裝卸貨物每噸0.3元計算。
3.有以下情況時,獎勵按段獎懲辦法執(zhí)行。
(1)防止一般及以上的行車事故。
(2)發(fā)現線路(其他行車設備同上)的設備隱患,并能正確處理的。
(3)防止撞軋路外人員傷亡事故的。
(4)在例行檢查時,發(fā)現有重大車輛隱患時。
(5)在局檢查中被獲得好評時。
4.司乘人員要保證出勤前不少于6小時的休息時間,違反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50元。
5.司乘人員連續(xù)駕駛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連續(xù)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違反每次每臺扣罰工班100元。
6.動車前,要對軌道車進行全面的檢查,填寫每日檢查保養(yǎng)記錄,未檢查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100元,檢查漏項每次每項扣罰責任人20元,未填寫記錄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50元。
7.無線行調、機車信號和運行監(jiān)控裝置、運行部動動機等設備狀態(tài)不良時,禁止上道運行,違反每次每臺扣罰工班200元。
8.乘務員出乘前,必須認真抄閱調度命令,未抄閱調度命令嚴禁動車,違反每次每臺扣罰工班200元。
9.出乘時,每車必須有正、副兩名司機,違反每次每臺扣罰責工班200元。正、副司機駕駛證及軌道車年驗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每漏項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50元。
10.出乘前,運搬工裝載的材料捆扎不牢固、偏載、超載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100元。
11.違反軌道車操作規(guī)程,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50元。
12.實習司機在司機的指導下可學習操縱軌道車,違反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100元。
13.違反軌道車禁止上道有關條款進行運行時,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500元。
14.司機值乘中,精力不集中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50元,未認真了望漏認信號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100元,未認真執(zhí)行高聲呼喚應答和車機聯控制度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50元。
15.在通過道口、橋梁、隧道、曲線、路塹、施工等地段及氣候不良,視線不清的情況下運行時,司機應適當減速多鳴笛,必要時打開前燈,違反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100元。
16.需要用軌道平車接送施工人員時,應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并對搭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指揮,無專人負責安全,每次每臺扣罰工班100元。
17.用于接送施工人員的軌道車應設置端板、側板和防護欄桿。違反每次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200元,運行時,搭乘人員不要在平車上站立或坐在側板、端板上或撐、靠防護欄桿,違反每次每臺扣罰工班50元。
18.區(qū)間收、卸料時,違反卸料的有關規(guī)定,每件每次每臺扣罰工班100元。
19.軌道車平板裝載不良,每次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200元。
20.在區(qū)間運行時發(fā)生“機故”,處理不及時或不力,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500元。
21.違反電氣化線路上使用軌道車的規(guī)定,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100元。
22.一臺軌道車換端及二臺以上軌道車更換操作時,軌道車輛連掛完畢后,必須全列制動試驗,確認制動良好,才能運行,違反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100元。
23.運搬工違反禁止卸車的有關規(guī)定,未造成事故的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100元。
24.運搬工卸下的貨車侵入限界,未造成事故的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200元。
25.軌道車在無人看守道口未一度停車,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100元。
26.軌道車在外段(站)停留時,車上必須有人看守,違反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200元。
27.軌道車長時間停留時,需使用帶鎖鐵鞋和防溜枕木,防止軌道車溜逸,違反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200元。
28.軌道車因生產、生活用火時,必須采取防火措施,違反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50元。
29.軌道車上嚴禁點火取暖,違反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50元,嚴禁使用汽油、橡膠水等易燃品擦車,違反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50元。
30.運搬工作業(yè)完后,未清點工具、未清掃車輛每次每臺扣罰責任人50元。
31.未及時向段匯報軌道車運行情況,每次每臺扣罰工長50元。
32.嚴格請假制度,未經工長同意缺崗的按曠工處理;無論周六周日或是節(jié)假日都必須經工長同意方可休息,有事必須提前申請,二天以內工長審批,超過二天報材料科批準。
33.凡規(guī)章制度、技術業(yè)務考試不及格者每次扣罰當事人50元,經補考不及格者停崗學習。凡參加路局統(tǒng)一培訓考試不及格者食宿費自理。
六、附則
本辦法由材料科起草并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任何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附件:1. 安全管理細則
2. 特殊情況行車操作細則
3. 司機乘務作業(yè)標準
4. 軌道車司機車機聯控作業(yè)標準
5. 運搬工作業(yè)的指揮與作業(yè)流程
6. 技術操作細則
7. 運行監(jiān)控裝置管理辦法
8. 軌道車軌道車檢查檢修
9. 軌道車三項設備管理
10.軌道車使用
11.軌道車添乘
12.崗位責任制
13.業(yè)務學習制度
14.安全分析制度
15.內業(yè)臺帳管理
16.軌道車工長辦公室上墻掛牌揭示
17.軌道車應配備的臺帳
18.運行監(jiān)控考核辦法
19.軌道車運送、裝卸長大物件(鋼梁)作業(yè)程序
20.軌道車運送、裝卸軌枕作業(yè)程序
21.軌道車運送、裝卸鋼軌作業(yè)程序
第8篇 物業(yè)管理法規(guī)運用技能培訓試卷
一、是非判斷題(對的打√,錯的打×,共30分,每小題2分)
( × )l、行政處分是對公民和法人違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所實施的制裁措施。
( √ )2、行政訴訟在審理中不能調解。
( √ )3、分期開發(fā)尚未完成的住宅區(qū),只能成立臨時業(yè)主委員會。
( √ )4、法律關系的實質就是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 × )5、違約責任一般為過錯責任。
( × )6、行政法規(guī)是由國務院所屬各部、委根據法律法規(guī)所頒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
( × )7、公平責任同樣適用于精神損害賠償場合。
( √ )8、新設立的物業(yè)管理企業(yè),其資質等級按照最低等級核定,并設一年的暫定期。
( √ )9、在復有法律關系中存在主體法律地位不平等。
( × )10、物業(yè)管理委托屬于具體委托。
( × )l1、行政調解不具[[有法律效力。
( √ )12、法律規(guī)范的中心規(guī)范是行為規(guī)范。
( × )13、在我國,仲裁是兩審終審制。
( × )14、合同成立時合同生效。
( √ )15、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簡答題(20分,每題10分)
1、物業(yè)管理合同一般包括哪些主要條款(10分)
答案要點:
合同一般主要包括八項條款
①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②標的
③數量
④質量
⑤價款或者報酬
⑥履行期限
⑦地點和方式
⑧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第二條和第八條各2分,其余每條各1分
2、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
答案要點:
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qū)管理辦法》指出,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權利是:
1)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應當根據有關法規(guī),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小區(qū)管理辦法;
2)依照物業(yè)管理合同和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qū)實施管理;
3)依照物業(yè)管理合同和有關規(guī)定收取管理費用;
4)有權制止違反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
5)有權要求管委會協助管理;
6)有權選聘專營公司(如清潔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擔專項管理業(yè)務;
7)可以實行多種經營,以其收益補充小區(qū)管理經費。
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的義務是:
(1)履行物業(yè)管理合同,依法經營
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的義務,首先是履行合同,對合同規(guī)定的事項要全面履行。
1)管理服務合同一經簽訂,受國家法律保護,合同義務受國家法律監(jiān)督。如果物業(yè)管理企業(yè)不全面履行合同,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管理服務合同,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果發(fā)生新的情況,要經雙方協議重新達成新的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也不允許單方拒絕履行或者變更已經訂立的管理服務合同。
3)依法解決管理服務合同中的糾紛。一種是通過協議解決糾紛,一種是通過有關主管部門的調解解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接受管委會和住宅小區(qū)內居民的監(jiān)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應當交管委會審議,并經管委會認可
(4)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住宅小區(qū)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監(jiān)督指導
權利與義務答出主要要點即可,每條1分
三、案例分析(50分)
(一)某小區(qū)四樓業(yè)主張某向管理公司投訴五樓業(yè)主李某,稱李改造住房時將客廳一角加建了一廁所,由此對其生活帶來了不良影響(張家在客廳時常聞李家沖廁水聲),要求物業(yè)管理公司進行處理。
問:物業(yè)公司應如何解釋或者處理理由是什么(15分)
答案要點:
物業(yè)管理公司應告知住戶,此類事件可在物業(yè)管理公司配合下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住戶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假設物業(yè)管理公司并未超越權限審批樓上住戶的裝修方案)。3分
其理由為:
(1)在物業(yè)管理委托合同無特別規(guī)定的情況下,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權限范圍不包括對住戶裝修方案的審批,只應對報修的業(yè)主盡告知義務,要求其按照《住宅使用說明書》進行使用。4分
(2)業(yè)主裝修屬于對自己所有財產的處分,在不影響其他使用人的情況下是合法的。但是本案中樓上業(yè)主改變樓宇使用結構,給樓下業(yè)主造成損害。4分
(3)根據《民法通則》,樓上樓下屬于相鄰關系,樓下業(yè)主是否起訴則以造成損害的嚴懲程度而定。4分
(二)某小區(qū)業(yè)主黃某一家人五一旅游后回到家,發(fā)現家里積滿污水,經查是與樓上相連處的下水道(管)漫出。事后,小區(qū)物業(yè)管理公司稱:下水管道是暢通的,因此不負管理責任。開發(fā)商則稱:此樓己通過綜合驗收,是合格的,包以也無責任。黃某于是投訴到消費者協會。
問:你如何看待此次事件(10分)
答案要點:
(1)下水道漏水,物業(yè)管理公司應協助業(yè)主查明原因及情況:4分
(2)如在保修期內,由開發(fā)商負責維修,如確屬先天質量缺陷,亦同。3分
(3)此外其他情形,則由物業(yè)管理公司負責維修。3分
(三)2000年10月,某房地產公司在擬建花園住宅小區(qū)的報批文件和圖紙說明,住宅樓為17層,第一層為本樓地下停車場。辦完審批手續(xù)后,該小區(qū)于2000年11月破土動工,并做售樓廣告,稱房地產公司將為本樓住戶提供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2001年年底該樓預售完畢,張某等52戶均在售房合同中約定:由房地產公司提供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交付使用后,張某等戶在地下停車場停車時得知停車場已轉讓給小區(qū)的物業(yè)管理公司,小區(qū)住戶使用需交納5元/天的停車費。張某認為購買了樓房就自然取得了地下停車場的部分所有權,他不應付費。為此,張某等數十名住戶與房地產公司交涉,但房地產公司則稱合同約定的提供停車位是有償提供,未說明是無償提供。鑒于協商不成,張某等訴至法院,要求判決房地產公司對地下停車場無處分權,轉讓行為本身不合法,合同無效。
請你運用所學的物業(yè)管理法規(guī)相關知識對本案進行分析處理。15分
答案要點:
(1)停車場在建筑物內形成了一定空間,四周的范圍明確是具有獨立的出入口,已經構成了與住房相區(qū)別的特定物,在構造上和利用上具有獨立性,因此停車場所有權仍歸房地產公司所有。3分
(2)本案中不能認為因張某等購買了樓房就自然取得了地下停車場的部分所有權,即區(qū)分所有建筑物的共用部分。而對于合同上的約定:房地產公司提供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不能認為房地產公司對地下停車場所有權的放棄。因此,房地產公司對地下停車場仍有
處分權,換言之,物業(yè)管理公司對停車場的取得合法有效。4分
(3)對于張某等業(yè)主信賴利益的損失,如房地產公司售房廣告的內容,由于合同已生效履行,故本案中不存在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問題。因為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成立前的締約過程中,因締約人一方致合同不成立或無效所具有的過失而承擔的責任。4分
(4)但本案例中,房地產公司稱房地產公司將為本樓住戶提供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沒有盡詳盡告知的義務,即沒有告知消費者房地產公司提供的停車位是屬于所售樓房的一部分,還僅是公司為購房消費者能夠提供的一種有償服務。它沒有告知消費者停車場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劃分,且有一種誤導的嫌疑,對消費者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應該負一定的責任。但由于我國現行法律沒有規(guī)定,業(yè)主們很難得到這方面的損失賠償。4分
(四)某物業(yè)管理公司不與小區(qū)業(yè)主委員會協商,擅自將所管轄住宅小區(qū)的所有樓內一層電梯旁的公共部位300余平方米出租給他人設攤經營。該住宅小區(qū)業(yè)主委員會認為,在購房時,已將該公共部分攤入所購房屋的建筑面積之中,對此公共部位讓與他人經營是一種侵權行為,經交涉無果,遂一紙訴狀將物業(yè)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被告辯稱:物業(yè)管理公司作為住宅小區(qū)的管理者,有權將樓內一層電梯旁的公共部位出租給別人設攤經營。
請你運用所學的物業(yè)管理法規(guī)相關知識對本案進行分析處理。10分
答案要點:
(1)我國《物業(yè)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規(guī)定: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按照規(guī)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yè)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后,由業(yè)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xù)。
我國《民法通則》第78條規(guī)定:財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物業(yè)的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對同一項物業(yè)共同享有的所有權。共有權利主體稱為共有人,客體稱為共有物業(yè),各共有人之間因物業(yè)共有而形成權利義務關系稱為共有關系。物業(yè)的共有可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除夫妻共同共有和家庭共同共有的物業(yè),大都屬于按份共有。在住宅小區(qū)的大廈中,大門、樓梯、電梯、大廳等都屬于業(yè)主共有財產。
《民法通則》第106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5分
(2)本案中的物業(yè)管理公司將屬于業(yè)主所有的一層電梯旁的公共部位300余平方米出租給一單位設攤經營,是一種對財產使用權的處分行為,它的行為侵害了部分業(yè)主對公共部分擁有的使用權,物業(yè)管理公司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停止侵權,返還違法所得,賠償損失。3分
(3)物業(yè)管理公司要出租共有房屋部分,必須征得大多數業(yè)戶或業(yè)主委員會同意,且收益要歸全體業(yè)主所有。2
第9篇 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流程運用習題
一、單項選擇題
1.在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流程中,內審及管理評審工作應在()階段完成。
a.策劃與準備階段b.體系文件編寫階段
c.體系文件試運行階段d.第三方審核認證階段
2.大模板不按規(guī)范正確存放易導致()事故。
a.高處墜落b.起重傷害
c.坍塌d.物體打擊
二、多項選擇題
1.下列要素中,()屬于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核心要素。
a.文件b.目標
c.運行控制d.溝通和協調
e.結構和職責
三、案例題
[案例1]
某建筑公司承接了舊城區(qū)市政排水管網的更新改造工程。2001年9月19,在給管溝進行人工清槽時,由于未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范,造成長約l0m的溝壁坍塌,5名在溝底作業(yè)的民工被埋壓,經搶救4人脫險,1人死亡。經事故調查,在該項目工程施工中,嚴重違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對開挖的溝槽沒有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范,進行放坡或支護;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實用性,導致施工人員在具體施工中無章可循,冒險蠻干;在監(jiān)督檢查工作中失察,未能及時發(fā)現和制止施工人員的違章行為,造成事故發(fā)生。
問題:
(1)試分析這起事故發(fā)生的原因。
(2)請說明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流程。
(3)職業(yè)健康安全事故分為哪幾類
(4)何謂職業(yè)傷害事故按事故后果嚴重程度可分為哪幾類
[案例2]
某大廈建筑面積約26700m2,框架—剪力墻結構箱形基礎,地上12層,地下2層。民工甲和兩名電焊工在10層進行鋼筋對焊埋弧焊作業(yè)時,甲右手拿起焊把鉗正要往鋼筋對接處連接電焊機的二次電源時,不慎觸及到焊鉗的裸露部分致使觸電倒地。焊工乙見此情景,立即拉開了民工甲手中握著的焊把鉗,使甲脫離帶電體,但由于甲中午喝過酒,加劇了心臟承受力,送醫(yī)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問題:
(1)請簡要分析這起事故發(fā)生的原因。
(2)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核心要素和輔助性要素分別包括哪些內容
(3)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策劃內容包括哪些
[案例3]
某建筑公司承建某住宅工程。砌筑a組在東北墻角10m高處砌外墻,砌筑b組在東墻南側砌自行車存放棚。上料井架設在樓南墻側。a組工人張某運磚時,將高出車幫的一車磚推到砌筑b組上空拐彎處,車輪被腳手板縫隙卡住,手推車前傾,幾塊磚連續(xù)墜落下來,擊中下面工作的砌筑工王某頭部,將安全帽打掉后,又擊傷左前額,人院搶救無效死亡。
問題:
(1)試簡要分析這起事故發(fā)生的原因。
(2)企業(yè)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針的內容要滿足一個框架和三個承諾的要求,分別指什么
(3)建筑企業(yè)常見的主要危險因素有哪些可導致何種事故
(4)企業(yè)職業(yè)健康安全初始狀態(tài)評審報告的內容有哪些
[案例4]
某建筑物為5a智能型寫字樓,總建筑面積86520.6m2,框筒結構樁箱復合基礎,基坑深約12m.5名建筑工人在做地下防水時,由于通風不良,導致作業(yè)面苯和汽油濃度急劇增高而發(fā)生中毒。較重的出現意識模糊、呼吸困難,呈現出明顯的躁動不安,經緊急搶救后,逐漸恢復健康。
問題:
(1)本次事故是由于中毒引起的安全事故,那么《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中所劃分的16類事故是哪些
(2)職工發(fā)生職業(yè)健康安全事故后,哪些情況可以認定為工傷哪些情況可以視同工傷
(3)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17個要素分別是什么
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流程和運用習題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a;2.d
二、多項選擇題
1.b、c、e
三、案例題
[案例1]答:
(1)這起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是:
①施工人員違反操作規(guī)程,溝槽沒有放坡,沒有進行支護
,且溝上沿推土未達到安全距離,溝壁受側壓力作用倒塌。
②未履行勞務用工管理職責,對施工人員未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③對施工現場監(jiān)督檢查不力,制定的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缺乏針對性和可行性。
④安全檢查不到位,沒有發(fā)現事故隱患。
(2)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流程是:
①策劃與準備階段:領導決策與準備;人員培訓;初始評審;制定方針、目標及環(huán)境管理方案;體系文件策劃。
②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編寫階段。
③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試運行階段:a.體系試運行;b.內審及管理評審;c.模擬審核。
④第三方審核認證階段:a.認證審核準備;b.認證審核;c.頒發(fā)證書。
(3)職業(yè)健康安全事故分兩大類型,即職業(yè)傷害事故與職業(yè)病。
(4)職業(yè)傷害事故是指因生產過程及工作原因或與其相關的其他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
按事故后果嚴重程度可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重大傷亡事故、特大傷亡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等6類。
[案例2]答:
(1)這起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是:
①民工甲安全防護意識差,自我保護能力不強,沒有穿戴絕緣鞋和手套,酒后作業(yè)使用漏電焊鉗。
②埋弧焊班長對作業(yè)工具的安全狀況檢查不認真,對民工甲的違章行為和使用漏電的電焊把鉗子,沒有采取措施。
③項目經理部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對埋弧焊作業(yè)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檢查不及時,整改不徹底,制度落實不力。
(2)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核心要素包括:①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針;②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③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④目標;⑤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方案;⑥結構和職責;⑦運行控制;⑧績效測量和監(jiān)視;⑨審核;⑩管理評審,共10個要素。
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輔助性要素包括:①培訓、意識和能力;②協商和溝通;③文件;④文件和資料控制;⑤應急準備和響應;⑥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⑦記錄和記錄管理,共7個要素。
(3)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策劃的具體內容為:職業(yè)安全健康方針的制定;職業(yè)安全健康目標的確定、管理方案的確定;確定組織機構、職責與資源;體系主要要素的策劃。
[案例3]答:
(1)這起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是:
①在交叉作業(yè)安全防護方面考慮不周,a組運磚路線與b組作業(yè)面交叉,無可靠的防護措施,安全交底不清。
②腳手板鋪設不符合要求,有隱患。
③裝車過滿。
④未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⑤安全檢查未查出隱患。
(2)一個框架:提供建立和評審職業(yè)健康安全目標和指標的框架。
二個承諾是:遵行法律、法規(guī)的承諾;遵循可持續(xù)改進的承諾;堅持事故預防、保護員工健康的承諾。
(3)建筑企業(yè)常見的主要危險因素及可導致的事故有:
①洞口防護不到位、其他安全防護缺陷、人違章操作,可導致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
②電危害(物理性危險因素)、人違章操作(行為性危險因素),可導致觸電、火災等;
③大模板不按規(guī)范正確存放等違章作業(yè),可導致物體打擊等;
④化學危險品未按規(guī)定正確存放等違章作業(yè),可導致火災、爆炸等;
⑤架子搭設作業(yè)不規(guī)范,可導致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
⑥現場料架不規(guī)范,可導致物體打擊等。
(4)企業(yè)職業(yè)健康安全初始狀態(tài)評審報告的內容有:
①初始狀態(tài)評審目的、范圍;
②組織的基本情況;
③初始狀態(tài)評審的程序和方法;
④危險源辨識、安全風險評價;
⑤組織現有管理制度評審狀況和遵循的情況;
⑥職業(yè)健康安全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遵循情況評價;
⑦以往的事故分析;
⑧建立管理體系具備的條件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
⑨提出組織制定方針和目標、指標框架的建議。
[案例4]答:
(1)《企業(yè)職i傷亡事故分類》中所劃分的16類事故有: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放炮、火藥爆炸、化學
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物理傷害等事故。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②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③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④患職業(yè)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h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②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③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舊傷復發(fā)的。
(3)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17個要素分別是:
①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針;
②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
③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
④目標;
⑤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⑥結構和職責;
⑦培訓、意識和能力;
⑧協商和溝通;
⑨文件;
⑩文件和資料控制;
⑾運行控制;
⑿應急準備和響應;
⒀績效測量和監(jiān)視;
⒁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
⒂記錄和記錄管理;
⒃審核;
⒄管理評審。
第10篇 《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企業(yè)安全生產運用現代科學管理方法評價說明
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應用檢查評價表
序號
評價內容
評價說明
應得分
實得分
備注
下列方法應用6種,每種3分,共18分
1. 1. 注“δ”的屬必考核項
2. 2. 其它任選3種。
3. 3. 少一種扣3分。
4. 4. 滲透到職能部門業(yè)務,應用到生產車間日常管理、職工的自我約束中去。
5. 5. 查證要點見“解析”表1-2-1。
18
1
δ安全檢查表
2
δ事故樹分析
3
δ目標管理
4
事件樹分析
5
安全性評價
6
abc分析
7
信息管理
8
預先危險性分析
9
故障類型及影響分析
10
行為科學與心理學
11
pdca循環(huán)
12
人機工程
13
計算機輔助管理
14
電化教育
15
生物節(jié)律
1 設置原因
傳統(tǒng)安全生產管理思想、理論和方法,奠定了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在保證安全生產中發(fā)揮了重大作用。但是傳統(tǒng)安全生產管理不能完全適應當前科技進步和生產的發(fā)展,存在著滯后于生產發(fā)展的現象。只有運用現代科學管理的理論和方法,以系統(tǒng)物質流、信息流的綜合觀點,積極、主動開展事故預防預測,研究探討事故發(fā)生規(guī)律,把事故消滅在發(fā)生之前,提高安全生產決策能力和促進新技術成果的應用,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適應整個現代化管理發(fā)展的要求,克服傳統(tǒng)安全生產管理之不足。
2 項目內容
現代科學管理方法運用于安全管理要做到有內容、有形式、有效果?,F代科學管理方法主要有:安全目標管理、安全檢查表、事故樹分析、安全評價、預先危險性分析、故障類型分析、abc分析法、生物節(jié)律、安全行為科學與心理學、安全信息管理、pdca循環(huán)、計算機輔助管理和電化安全教育等。其中安全檢查表、事故樹分析、目標管理必須評價。現代科學管理方法的應用,不是孤立的個人應用,不能寫在紙上、掛在墻上,擺花架子、裝門面,而是要求企業(yè)建立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現代化管理體系,形成保障安全生產的整體效應。因此,各種科學管理方法,必須滲透到企業(yè)職能部門業(yè)務管理中去;滲透到生產車間日常管理中去;滲透到職工自我管理、企業(yè)自我約束中去。同時要將傳統(tǒng)安全生產管理經驗與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有機結合起來,強化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運作,保證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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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評價方法
評價現代科學管理方法的應用要貫徹有效性原則,做到有形式、有內容、有效果。
有形式。即方法是先進的、科學的、可行的。不限定推薦范圍。
有內容。即以現代科學管理思想、理論和方法結合本企業(yè)實際,與各職能部門業(yè)務、車間日常生產或職工生產操作結合起來。
有效果??茖W管理方法滲透到企業(yè)職能部門業(yè)務管理中去,滲透到生產車間日常管理中去,滲透到職工自我管理和企業(yè)自我約束中去,形成整體效應,推動企業(yè)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減少工傷事故,改善安全衛(wèi)生狀況。
各種方法查證要點見表1-2-1《現代科學管理評價查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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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評價項目
查 證 測 定 要 點
文本資料
抽查考試
現場(執(zhí)行)記錄
是
否
說明
1
安全檢查表
1) 查閱各類常用檢查表:項目正確、有檢查時間、檢查人。
2) 納入安技部門業(yè)務范圍。
查車間、班組有關人員定期使用或日常使用情況
1) 車間班組普遍使用安全檢查表,對危險點監(jiān)控有效,使用面不低于50%,重點危險點必用。
2) 抽查一工人以檢查表為藍本對照檢查,判斷檢查效果。
2
事故樹分析
1) 邏輯分析和事故符號無原則錯誤。
2) 能聯系本行業(yè)多發(fā)性事故或重大事故。
3) 職能部門必用方法。
1)安技人員能了解事故圖的邏輯關系,并能定性分析。
2)應用點操作者對事故樹基本事件有所了解。
1)出現中間事件能給予制止。
2)對結構重要度較大的事件能有效控制。
3)具有一定預測能力。
3
目標管理
目標明確,有目標分解、實施、檢查、控制、評價等內容。
1) 全廠職工明確安全生產總目標。
2) 查有關人員如何進行目標控制。
1)各項指標達到目標。
2)目標分解有效。
3)目標分解落實。
4
預先危險性分析
1) 能正確分析系統(tǒng)內危險因素。
2) 準確判斷形成事故原因及危險等級。
3) 采取措施正確。
1) 是否成為常用方法。
2) 有效估計和排除開發(fā)系統(tǒng)固有危險。
1)避免不必要設計變更。
2)比較經濟的保障系統(tǒng)安全性。
5
pdca循環(huán)
1) 制定規(guī)劃、實施整改、檢查結果、分析提高等四環(huán)節(jié)應無原則錯誤。
2) 數理統(tǒng)計分析應正確。
1)查有關人員如何應用數理統(tǒng)計方法,確定目標、制定對策。
1) 能不斷改進安全生產工作。
2) 實施整改有效。
6
安全行為科學與心理學
1) 分析資料能符合行為科學和心理學基本規(guī)律。
2) 具有相當數量分析資料。
1)查資料所提供對改變人的不安全行為的理解。
1)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管理有效果。
7
計算機輔助管理
1) 應用計算機進行事故統(tǒng)計分析,事故樹分析,安全性評價等。
2) 應用于危險部位的控制。
1) 查有關人員對計算機應用的看法。
2) 了解危險部位有關的基礎資料。
1) 提高安全工作效果
2) 提高危險部位的安全性。
8
故障類型分析
10能查明故障類型和對系統(tǒng)影響。
排除故障措施正確。
1)是否已成為職能部門或車間常用方法。
1) 用于工程安全保障跟蹤管理,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2) 消防故障措施有效。
9
電化教育
電化教育制度、教學計劃花名冊、教材等。
了解有關人員、查電化教育制度。
能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10
事件樹分析
1) 應用本廠事故實例,歸納邏輯正確。
2) 成為安技部門人員應會業(yè)務知識。
1) 安技人員、應用點生產管理人員能從多種可能結果中找出關鍵事件,并提出應采取的措施。
2) 工人了解如何避免人的不安全行為發(fā)生。
1) 應用點措施有效。
2) 提高事故預測、不安全因素動態(tài)發(fā)展、危險辨識能力。
11
a、b、c、分析法
1) 能抓住關鍵照顧一般進行分析,達到控制總體的目的。
2) 危險性分析正確。
1)a類對象的管理者、操作者能理解abc分析法并了解如何控制。
1)控制點采取措施切實有效。
12
生物節(jié)律
1) 查企業(yè)有關生物節(jié)律應用的規(guī)定。
2) 生物節(jié)律圖無原則錯誤。
1)查有關人員對生物節(jié)律臨界期下限等如何加強人為管理。
1) 能按生物節(jié)律應用規(guī)定執(zhí)行, 如勸告、警告或禁止工作。
2) 行為約束有效。
13
安全人機工程
1) 能正確地進行人體測量,生理特點分析,動作分析,動作測定,機械、工具和環(huán)境改善應符合實際。
2) 成為職能部門業(yè)務范圍。
1)查有關人員驗證所測定數據的可靠性。
1)查應用安全人機工程改進機械、工具、場地、環(huán)境等具體實例。
14
信息管理
1) 查企業(yè)信息管理應用規(guī)定。
2) 計算機信息管理或人工信息管理必須能體現企業(yè)信息反饋程序。
1)有關管理人員能應用信息為安全生產采取相應對策。
1) 應用信息管理,提高安全生產決策能力。
2) 有效預防事故。
現代科學管理評價查證表
4 計分方法
本項目應得分為18分,目標值6種,每種3分。某種方法應用脫離工廠實際搞形式,沒有明顯的效果,該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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