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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制度是為了規(guī)范公司車輛的使用,確保公務出行的安全、高效和經濟,同時也有助于維護公司的形象和資源管理。這一制度不僅涵蓋了車輛的日常運營,還包括對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費用控制以及駕駛員的行為規(guī)范。
包括哪些方面
1. 車輛分配與使用:明確公務車輛的分配標準,規(guī)定車輛的使用權限,如根據(jù)職務級別、工作性質等因素合理分配。
2. 預約與調度:設立車輛預約系統(tǒng),保證車輛的公平使用,同時通過合理的調度減少空駛和等待時間。
3. 駕駛員管理:制定駕駛員的選拔、培訓和考核機制,確保駕駛員的專業(yè)素質和服務水平。
4. 維修保養(yǎng):規(guī)定定期的車輛檢查和保養(yǎng)流程,防止因車輛故障導致的出行延誤。
5. 費用管理:設定車輛運行的預算,包括燃油、保險、維修等費用,并實行嚴格的報銷審批制度。
6. 安全管理:強調行車安全,規(guī)定駕駛員的行為準則,如限速、禁止酒駕等,降低交通事故風險。
7. 環(huán)保與節(jié)能:鼓勵節(jié)能減排,推廣綠色出行,如提倡拼車、選擇低排放車輛等。
重要性
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升效率:通過合理的車輛調度,提高公務出行的效率,減少等待和無效行駛時間。
2. 控制成本:通過費用管理,有效控制車輛運營成本,避免浪費和濫用。
3. 保障安全:通過駕駛員管理和安全管理,降低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
4. 保持形象:良好的車輛管理和駕駛員行為,能體現(xiàn)公司的專業(yè)性和管理水平,提升對外形象。
5. 法規(guī)遵從:遵守交通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行為帶來的法律風險。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車輛使用手冊,明確各項規(guī)定和流程,供全體員工參考。
2. 建立車輛使用申請和審批系統(tǒng),所有用車需求需提前提交,由相關部門審核批準。
3. 對駕駛員進行定期培訓,強化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4. 設立車輛管理小組,負責車輛調度、維修保養(yǎng)和費用審核等工作,確保制度的執(zhí)行。
5. 定期審查和更新制度,根據(jù)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以適應公司的發(fā)展變化。
通過實施這些方案,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制度將得到有效的落實,為公司的日常運營提供有力的支持。
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企業(yè)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企業(yè)管理水平,加強公司公務車管理,確保公務車輛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節(jié)約能源,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公務車輛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行政科負責公司公務車輛的統(tǒng)一管理。
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務車輛檔案,包括車輛型號、來源、車輛原值、基本裝備、技術性能、逐年行駛里程、車輛調動、停駛、報廢等情況。為加強對車況及司機的日常管理,司機每日填寫“車輛行駛、維護及事故登記表”,每月根據(jù)司機當月填寫及審核情況確定加班、加油量、維修狀況等分析。公務車檔案必須齊全,對公務車使用過程中發(fā)生的重大問題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記錄在案,比如公務車碰撞損壞、扣押等。
四、車輛使用
公司公務車輛使用遵循“公車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則,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管理。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私自派車、用車。
1.部長級以上人員(含)參加各種大型或重要活動、出席重要會議等,可申請派車接送;部長級以下人員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車站或機場;按審批權限批準方可派車隨行。
2.部長級以上人員(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機場;部長級以下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一般需搭乘機場巴士至機場。
3.來訪的各級重要部門領導及與公司有業(yè)務往來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門部長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安排派車。
4.公司嚴格控制使用長途車(100公里外)。除公司副總及以上人員外,因工作需要確需出長途的,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派車。
5.原則上,公務車不準借給公司以外人員使用。關聯(lián)公司有緊急事務要借用公司車輛,需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派車。
五、出車流程
1.公司公務車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機出車費用報銷、考勤等依據(jù)“派車登記表”進行。
2.任何部門或個人需使用公司公務車,由需求部門或個人填寫“用車申請單”,按管理職責進行審批后方可用車。
3.申請部門將用車申請單交綜合管理部門后,由負責車輛派遣人員根據(jù)需求和車輛狀況派遣車輛及司機。寧德境外用車,申請人應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車申請單”。寧德境內用車,申請人應提前半天交《用車申請單》,以利綜合管理部門統(tǒng)一調度。綜合管理部門根據(jù)派車申請,將盡量安排拼車,避免一車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車人員將派車單交給當班司機,以便做各項準備工作。
5.公務車司機必須根據(jù)行政人員簽字后的派車單出車,門衛(wèi)憑派車單放行。對未按審批程序,或未經批準擅自出車的,公司將追查相關責任人責任,期間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
6.緊急情況需要用車,如員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臨時用車等,可由綜合管理部部長核準后直接通知司機接送,派車手續(xù)由相關部門事后補辦。
六、車輛維護
原則上,司機與公司車輛為固定搭配,司機對其所開車輛負有日常維護與保養(yǎng)的責任。嚴禁司機將車輛和鑰匙交給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車輛使用完畢后,公司車輛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車場。如因出車任務太晚,可在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后由司機決定停放地點,但司機必須承擔相應的保管責任。
1.日常清潔
車輛的清潔等一般性保養(yǎng)工作由司機完成,公司負責提供清潔工具。司機每天應利用不出車的空余時間清潔自己所開車輛(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以保持車輛整潔。
2.功能檢修及維修
司機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及車內各配套設備,保證車輛清潔、機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如司機本人不會檢修,應立即報告行政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需遵循公司采購制度,申請外出維修或申請購買零部件自行維修。如外出維修之申請經核準,司機可在指定維修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xiàn)場監(jiān)督。未經允許在其他地點維修和保養(yǎng),其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七、費用報銷
1.過路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閩通卡”,在福建境內,均不予以另行報銷。福建境外按《用車申請單》指定的出車路線實報實銷。司機負責將過路費發(fā)票根據(jù)行車路線整理,便于核實。
2.加油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加油卡,司機駕駛車輛要注意節(jié)約用油,福建省內只能持卡加油。綜合管理部門需保證卡中金額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況加油,必須開據(jù)稅務專用發(fā)票并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情況,否則不予報銷。綜合管理部門在每月底對加油費的合理性進行審核。
3.車輛證照費用
公司所有車輛的證照由綜合管理部門統(tǒng)一保管,各車輛年審等費用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銷。
4.維修費
綜合管理部負責確定定點維修廠商,車輛的維修、檢修等由車隊長根據(jù)實際需要確定,并報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后送修,費用結算依照定點維修合同相關條款。但是,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yǎng),而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產生故障,其維修費用視情節(jié)輕重,由綜合管理部部長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并分攤費用。
如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急需修復或更換零配件時,可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必須得到派車人員同意。
5.罰款
公務車司機有義務遵守國家交通法規(guī)和地方道路交通規(guī)定等,非司機故意違章操作的特殊情況包含下列情形:緊急工傷;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無論出于何種情形,綜合管理部門都應該將司機的罰款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一個重要指標。
八、公務車駕駛員管理
1.公司公務車駕駛員由綜合管理部行政科統(tǒng)一管理。對公務車司機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與協(xié)助,執(zhí)行派車任務,負責車輛及司機的調配。每月底,對當月車輛維護狀況、車輛加油狀況及司機工作狀況作總結。
2.公務車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個人身份證和駕駛執(zhí)照。對駕駛不同類型的車輛,公司依據(jù)駕照等級和駕駛經驗進行考核、確認并分配適當崗位。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必須的各種證件應經常檢查,保證出車時證照齊全、有效。
3.公司
司機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4.公司司機必須嚴格遵章守紀,文明駕駛,規(guī)范作業(yè);不帶情緒出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晚間出車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
5.公司司機在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外觀等),如發(fā)現(xiàn)故障或不安全隱患、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xiàn)象,應立即報告,否則司機要對由此引發(fā)的后果負責。
6.公司司機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并及時加油,需盡量避免出車時臨時加油。
7.出車在外停放車輛,務必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須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及其他財物被盜。車輛任意放置導致違犯交規(guī)、財務損毀、失竊等,由司機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執(zhí)行出車任務時,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由其婉轉勸阻。
9.司機對乘車人員要講究文明禮貌,體現(xiàn)公司良好的禮儀風尚。公司客人在車內交談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原則上司機不準隨便插嘴。
10.上班時間內未出車的司機,應在指定休息區(qū)內等候出車,不允許在辦公區(qū)域和其他生產區(qū)域隨便亂竄,更不允許隨意離開公司。如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需以請假方式告知綜合管理部門主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11.司機對派車人員的合理安排,應采取積極合作的態(tài)度,不允許借故拖延、帶情緒出車,甚至拒不出車。如對工作安排有意見,可于事后向當事人員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訴。
12.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時返回,應及時報告派車人員,并說明原因。
13.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并保持通訊暢通。如當時無法接聽或復電,事后要及時回復,并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原因。
14.所有出車任務必須由專職司機完成,如無司機在公司但可以由非專職司機出車時,需經綜合管理部部長批準后方可派車。
九、津貼及獎懲規(guī)定
1.公務車司機實行夜間值班制度,每日保證有一位司機當班,負責上班時間之外的派車任務。值班一個晚上以3小時加班計算薪資。
2.考慮公務車司機不定時的工作狀況,并結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費補貼等相關規(guī)定,公務車司機不另行報銷誤餐費,以每月發(fā)放100元餐費補貼作為補償,餐費補貼在當月薪資中發(fā)放。
3.安全獎:公司設立公務車月安全獎,獎金300元。獲得獎金的條件:當月沒有任何故意違章違紀記錄、車輛使用正常、保養(yǎng)良好、當月無任何安全交通事故發(fā)生等。
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50元/次:
1)有違禮貌、禮儀之行為:對乘車人員舉止失當,或言辭過激;司機在車內抽煙;隨便搭話;野蠻開車、停車等;
2)消極怠工之行為:故意拖延出車時間;行車途中耽誤辦事人員行程;
3)違反工作紀律之行為:上班時間在辦公區(qū)域或生產生活區(qū)躥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于口頭警告的行為。
5.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嚴重警告罰款100元/次處分:
1)擅離職守:除進行公告處分外,擅離職守以曠工計,扣發(fā)相應薪資;
2)私自用車:私自將公務車借予他人;未經批準公車私用;出車途中辦私事以致延誤公事;用公務車輛載人營利。
3)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于嚴重警告的行為。
6.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罰款200~500元/次、通報批評處分:
違章、交通事故、車輛無故損壞:由于司機之失職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損失,司機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附則
第2篇 石油公司公務車輛管理辦法
石油銷售公司公務車輛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__石油hb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公務車輛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現(xiàn)有車輛資源,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jié)省車輛費用開支,確保行車安全和工作正常運轉,參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guī)定,結合hb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務車輛是指公司配備的用于履行工作職責的交通車輛,主要包括小轎車、越野車和商務車。
第三條 駕駛員與車輛相對固定,實行責任制。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全體駕駛員和所有公務車輛統(tǒng)一管理;綜合辦公室要指定專人(車輛管理員)負責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及車輛調度、維護、交通事故處理和保險業(yè)務的辦理等工作。
第四條 公司公務車輛采用一統(tǒng)三定的管理方式,即:集中管理統(tǒng)一調度,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定點保險。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綜合辦公室是公務車輛的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度、維修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駕駛員管理;負責車輛費用預算的申報;負責對駕駛員違規(guī)違章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車輛安全事故組織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六條 財務部是車輛費用的管理部門;車輛費用必須納入全面預算管理,實行總額控制。
第三章 駕駛員的管理
第七條 駕駛員出車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所填路線行車,駕駛員有權拒絕乘車人員隨意變更路線的行為,車輛管理員要不定期利用gps系統(tǒng)的對車輛進行監(jiān)督管理,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對駕駛員進行教育。
第八條 嚴格按規(guī)定人數(shù)乘車,不得超員,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隨意捎載無關人員;出車任務結束后,應及時將車輛駛入制定場所。
第九條 未經允許,駕駛員不得隨意駕車外出,不得將車輛交由其他人駕駛。駕駛員私自外出或私自將車交由他人駕駛,出現(xiàn)事故一切后果由該車駕駛員承擔。
第十條 駕駛員不得利用公務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若從事非法活動,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 駕駛員對自己相對固定的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十二條 對于外聘駕駛員試行擔保人制度。外聘駕駛員如有違反操作規(guī)程,不聽從指揮、調配,弄虛作假、損害公司利益等行為,一經查處證實,即予以解聘。
第四章 公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條 公務車輛用于保障公司公務活動的正常運轉。車輛調配調度遵循先急后緩、同方向拼車、合理安排、優(yōu)先保障領導公務的原則。
第十四條 按照集團公司《關于領導干部公務車輛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規(guī)定,公司領導不帶車輛出差時,其車輛由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調度使用。公司領導帶車出差時,駕駛員需到綜合辦公室辦理因公出差審批手續(xù)。
第十五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統(tǒng)一組織的公務活動、重要會議和重要接待用車由綜合辦公室對車輛進行統(tǒng)籌安排,統(tǒng)一調度。
第十七條 根據(jù)車型的技術參數(shù)比對,由綜合辦公室制定油耗標準、輪胎更換標準。
第十八條 根據(jù)工作需要,車輛在交接時,交接人員必須將車輛證件、配件、工具、備胎、違章記錄等列出書面清單,雙方簽名,交由綜合辦公室抄錄里程計數(shù)后方可進行交接。
第十九條 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好公務用車登記統(tǒng)計工作,建立單車檔案,建立車輛運行費用統(tǒng)計臺帳,臺帳中必須統(tǒng)計當月里程、油耗及油耗標準、修理費、過橋費、洗停車費等內容。
第二十條 節(jié)假日、雙休日綜合辦公室要對公務車輛進行封存,綜合辦公室要建立車輛封存登記臺賬,封存車輛由車輛管理員在節(jié)假日、雙休日前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班時間進行,,封存后車輛鑰匙交由值班司機統(tǒng)一保管。
第五章 公務車輛調度及派車程序
第二十一條 車輛調度工作由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負責統(tǒng)一調配。
第二十二條 各部門用車需填寫派車單。市內公務用車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市外公務用車由各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簽字后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省外出差原則上不派車,特殊情況下要帶車時須經公司主要領導批準。
第二十三條 為保障雙休日、節(jié)假日和夜間公務用車,辦公室每天安排一名駕駛員值班;各部門若在此期間用車,應提前同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預約。
第二十四條 各部室要結合工作實際,合理安排申請公務用車,應盡量避免申請二車次(含二車次)以上用車。
第二十五條 車輛調度原則
(一)申請原則。公司公務用車實行填單申請或電話申請,填單即填寫《派車單》,經審批后,方可派車;公司領導用車,由出車司機負責填寫;如遇特殊情況,當時不能填寫《派車單》時,事后必需補填;電話申請即通過電話向車輛管理員或綜合辦公室負責人提出用車申請。
(二)統(tǒng)籌原則。公司機關車輛統(tǒng)一由車輛管理員負責調度。
(三)公平原則。車輛管理人員按《派車單》審批的時間,先到先派,后到后派。
(四)及時原則。車輛管理員接到審批后的《派車單》,應在15分鐘內安排好出行車輛,并通知司機與用車人員聯(lián)系。
(五)優(yōu)先原則。車輛調度緊張時,優(yōu)先安排重要或緊急事務的職工用車。
(六)效率原則。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不同部門用車,合并派一輛車
第二十六條 車輛使用審批程序
(一)出差用車
1.省內出差。出差人員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2.省外出差。出差人員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3.機場接送用車。用車部門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二)市內公務用車
1.市內用車:用車人員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不在時應聯(lián)系綜合辦公室負責人)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派車。
2.職工加班用車:加班職工應在下午6點前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派車。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合理申請公務用車,盡量避免同時申請二車次或二車次以上用車。
第二十八條 車輛調度緊張時,車輛管理部門應積極協(xié)調解決用車,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第二十九條 市外用車應提前一天申請,辦理審批手續(xù);市內用車應提前20分鐘提出電話申請,未按要求辦理
用車審批手續(xù)的,車輛管理員不予派車。
第三十條 駕駛員憑《派車單》報銷差旅費;公司領導用車,司機報銷差旅費時應由用車領導簽字確認。
第六章 費用管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所有車輛全部使用加油卡,實行一車一卡、定點、定卡、定車號加油;綜合辦公室要根據(jù)車輛狀況核定公里油耗標準,實行單車能耗核算,建立油耗考核制度,定期對公務用車油耗情況進行公示。市外出差加油票據(jù),由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審核無誤后報銷。
第三十二條 車輛過橋費按派車正常行駛路線司機據(jù)實報銷。
第三十三條 正常出勤車輛每月每車停車費、洗車費、安全公里補助費標準由綜合辦公室參照上級單位管理標準,按照具體情況制定。在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超出部分不予報銷。小車洗、停費標準不超過320元/月?輛。
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員(除為公司領導定向服務的駕駛員)原則上不得發(fā)生住宿費,住宿費由車輛使用人員統(tǒng)一結算,確因接送客人等特殊原因所發(fā)生的住宿費必須由車輛管理員確認,綜合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銷;公司領導因公外出發(fā)生的住宿由駕駛員統(tǒng)一結算,報銷時先由使用車輛的公司領導確認簽字,再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按報賬程序報銷。
第三十五條 駕駛員的補助
(一)駕駛員差旅費補助按上級單位及hb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 駕駛員出車按0.15元/公里提取補助費,每季度考核兌現(xiàn)一次。
第三十六條 公務車輛的實際報銷里程數(shù)原則上以車輛里程表的里程數(shù)確定,超出油耗標準的不予報銷燃油費和公里補助。
第三十七條 所有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guī)則,因違章等原因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第七章 公務車輛保養(yǎng)和維修
第三十八條 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實行定點保養(yǎng)維修。
第三十九條 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應加強對車輛平時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小修、清潔一般由駕駛員自己動手,須進修理廠維修的車輛,駕駛員必須在現(xiàn)場監(jiān)督,嚴把修理質量關。
第四十條 車輛需要維修時,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員應在指定維修點先進行車輛維修鑒定,確定概算費用后,按下列程序辦理手續(xù),再進行車輛的維修。
第四十一條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的申報審批程序
維修點出具相關費用憑證并公章--駕駛員書寫《公務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上述材料一并交由車輛管理員審核--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公司領導審核--修理廠維修(保養(yǎng))。
第四十二條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的內容及標準。
(一)公司機關車輛維修保養(yǎng)執(zhí)行統(tǒng)一標準。(附件一)
(二)新車首次保養(yǎng)必須到新車制造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保養(yǎng)。
(三)駕駛員必須按要求及時對車輛例行保養(yǎng),做到不超保、不脫保。因保養(yǎng)不及時引起機械損壞或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維修費用。
(四)車輛需進4s店或汽車廠維修時,駕駛員必須及時向車輛管理員、綜合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具體情況。
(五)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現(xiàn)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的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費用并經車輛管理員、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后,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如故障嚴重應及時請示處理方案。
(六)維修更換部件時,須由車輛管理員進行驗審。
(七)車輛維修(保養(yǎng))嚴格按審批的項目進行,修理廠、駕駛員不得擅自增加維修(保養(yǎng))項目;確需增加維修(保養(yǎng))項目時,電話請示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維修,否則超項目的費用由駕駛員自己承擔。
在實際維修(保養(yǎng))過程中發(fā)現(xiàn)超出所列范圍的事項時,駕駛員應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經車輛管理員直接向公司領導確認后,方可維修;維修完畢后,應及時補辦新增維修項目手續(xù)。否則,對超出《公務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范圍的維修事項費用不予報銷。任何形式的維修、保養(yǎng)、裝飾等一次性總費用達到4000元的,必須由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第四十三條 車輛維修費用由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結算?!盾囕v派修單》一式三份,由修理廠、車輛管理員和駕駛員分別留存。結算修理費時,由車輛管理員審核無誤后進行結算。
第八章 公務車輛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條 駕駛員安全管理
(一)駕駛員每月必須參加1-2次安全教育培訓學習。駕駛員駕駛車輛時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停、先讓),嚴禁遮牌套牌,魯莽駕駛,違章行車。
(二)駕駛員必須做到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機構及各部件連接緊固情況)、四清(即保持空氣、機油、燃油濾清器、蓄電池的清潔)、四防(即防止漏油、漏水、漏氣、漏電)。
(三)駕駛員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狀態(tài),檢查剎車及轉向系統(tǒng),檢查車輛的油(汽油和機油)、氣(輪胎氣)、水是否充足,滅火器是否完好,不開帶病車,確保車況及設施完好。
(四)駕駛員在行車時要系好安全帶,時刻關注路面情況,安全駕駛。開車時嚴禁接打電話,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其它有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五)駕駛員在長途出車前要確保充足睡眠,嚴禁出車前酗酒賭博等行為。長途連續(xù)駕駛超過2個小時必須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嚴禁疲勞駕駛。
(六)駕駛員在出車返回后要按指定的地點停放好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保養(yǎng)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的安全技術性能,要將鑰匙交給值班人員管理,并做好交接記錄。
(七)駕駛員在車輛外出停放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管理規(guī)范、設備齊全的停車場,要做好車輛防盜搶工作,駕駛員遠離車輛時,必須使用安全鎖及報警器,如車內有貴重物品,司乘人員要隨身攜帶,防止丟失。
(八)遇到雨雪霧、道路結冰等特殊天氣時,小車班應盡量避免安排出車,確因需要出車時,要有應急預案,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裝防滑鏈、開啟防霧燈等等,有效降低安全風險,遇特殊天氣時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
(九)嚴禁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高速公路一般不超100公里/小時(若限速速度小于100公里/小時,按限速要求行駛),市區(qū)公路不得超過該區(qū)段限速速度,做到不闖紅燈、不疲勞駕駛、不超速、不超載、不占用應急車道、不強超強會、不違章變道、不違規(guī)使用燈光、不亂停放車輛。發(fā)現(xiàn)一次,停車學習(學習期間停發(fā)工資,只發(fā)生活費)。因酒后駕駛車輛造成事故者,責任全部自負,追究相關責任并解除勞動合同。嚴禁超速行駛,發(fā)現(xiàn)一次,停車學習(學習期間停發(fā)工資,只發(fā)生活費)。
(十)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車輛保險等證件,遇到交警檢查時應主動配合,嚴禁逃避各類檢查。駕駛員不得隨意將自己駕駛的車輛交予其他人
員駕駛,一經發(fā)現(xiàn),將嚴肅處理。
(十一)駕駛員24小時手機開機,不得隨意關機。造成無法聯(lián)系者,發(fā)現(xiàn)一次批評教育,兩次及兩次以上停車學習。
(十二)駕駛員丟失車輛,保險公司賠付后損失差額由駕駛員承擔,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交財務,并按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四十五條 乘車人員安全管理
(一)乘車人員要尊重駕駛員,聽從駕駛員的提醒,上車后,必須系好安全帶,確保人身安全。
(二)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嚴禁將頭、手和身體其它部位伸出車窗外。
(三)乘車人員要文明乘車,不準在車上吸煙、大聲喧嘩,嚴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
(四)乘車人員在行車過程中,不得與駕駛員閑談,不得有任何妨礙駕駛員操作的行為。
(五)乘車人員不準給駕駛員提出違章、超速等無理要求,對于乘車人員的違規(guī)要求,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四十六條 車輛安全管理
(一)要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培訓,強化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使駕駛員熟知交通法規(guī),遵章守紀、安全駕駛,并建立培訓記錄和臺賬。
(二)聘用駕駛員時,要求駕齡必須達到3年以上,身體健康,駕駛技術熟練,否則不予聘用;對一個計分周期內累計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能聘用,已聘用的必需解聘。聘用的駕駛員必需有擔保人,擔保人要簽訂擔保書,駕駛員要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
(三)要嚴格駕駛員值班制度,加強值班人員管理,嚴禁值班人員擅離職守。
(四)加強車輛安全管理,車輛要安裝gps定位系統(tǒng),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臺賬,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車輛安全性能檢查,使車輛處于良好狀態(tài);注意車輛衛(wèi)生,保持車輛內外干凈整潔。
(五)公司人員到延安、榆林等地出差,盡量選乘火車,動車,飛機等公用交通工具,特殊情況確需派車的,按規(guī)定進行審批。
(六)原則上不安排職工因私用車,特殊情況確需派車時,按規(guī)定進行審批。
(七)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嚴禁將車輛交予專職司機以外的人員駕駛,嚴禁使用公務車輛學駕,禁止公車私用。
(八)下班后、雙休日以及節(jié)假日非業(yè)務用車一律統(tǒng)一停放,鑰匙上交,車輛封存。
(九)綜合辦公室應隨時掌握駕駛員思想、身體、家庭等情況,預防駕駛員帶不良情緒開車。
第四十七條 職能部門安全管理
(一)綜合辦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車輛安全出行、駕駛員安全駕駛、車輛管理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于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根據(jù)情況進行處罰。
(二)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車輛的調度工作,并按規(guī)定辦理出車手續(xù)。
(三)公司依據(jù)以上要求,要定期對駕駛員的出車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對于考評結果極差的駕駛人員要及時辭退。
(四)安全管理部門要將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安全考核范圍,定期掌握車輛違章駕駛等情況,實行獎優(yōu)罰劣,駕駛員的年度安全獎要與安全行車記錄掛鉤,并在年度安全考核中予以兌現(xiàn)。
第四十八條 車輛管理員要隨時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和安全教育,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第四十九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嚴禁駕駛員或相關者隨意處理,否則事故賠償及善后處理由其本人負責。
第五十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駕駛員、乘車人員必須保護事故現(xiàn)場,及時向交警、車輛管理員和公司有關領導報告,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十一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和污損車輛的物品乘車。
第五十二條 駕駛員因人為原因造成機械過度磨損或其它損失,根據(jù)損失程度給予相應處罰,并停職學習。造成機械重大損失的,除承擔相應費用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三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按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對造成人員重大傷亡事故的人身賠償處理由產品經銷公司研究決定。
第五十五條 對駕駛員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者,一經發(fā)現(xiàn),所有費用全部自理,并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九章 獎罰
第五十六條 駕駛員私自出車,發(fā)現(xiàn)一次扣發(fā)本人薪酬500元。
第五十七條 對實現(xiàn)全年安全無責任事故的駕駛員年終一次性獎勵人民幣2000元。無責任事故,是指未發(fā)生交通事故或發(fā)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為無責任。
第五十八條 車輛調度處罰
(一)公司機關各級領導或職工不得私自安排駕駛員出車,未經車輛管理員或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同意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否則,對駕駛員按違紀處理。
(二)司機應堅守崗位,不得離崗脫崗,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單次扣除績效工資100元。
第五十九條 全年行車費用節(jié)余,按比例提獎。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六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未盡事宜按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一:公務車輛維修(保養(yǎng))標準
附件二:車輛派修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