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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統計管理制度(2篇)

更新時間:2024-05-09 查看人數:80

綜合統計管理制度

綜合統計管理制度是一種系統性的管理規(guī)則,旨在確保組織內部的數據收集、分析和報告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它涵蓋了數據的收集、處理、存儲、解讀和使用等多個環(huán)節(jié),旨在提升決策的科學性和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數據采集:規(guī)定數據來源、頻率和方法,確保數據的全面性和及時性。

2. 數據質量控制:設立數據審核機制,防止錯誤和遺漏,保證數據的可靠性。

3. 數據存儲:制定安全的存儲策略,保護數據不被破壞或泄露。

4. 數據分析:定義分析方法和工具,推動數據轉化為有價值的信息。

5. 數據報告:設定報告格式和周期,確保信息傳遞的有效性。

6. 培訓與教育:提高員工的統計知識和技能,增強數據素養(yǎng)。

7. 法規(guī)遵從:遵守相關法規(guī),確保數據處理的合規(guī)性。

重要性

綜合統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決策質量:準確的數據和有效的分析為決策提供有力支持。

2. 優(yōu)化運營:通過數據分析發(fā)現問題,改進業(yè)務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 風險管理:預警潛在風險,提前采取預防措施,減少損失。

4. 滿足監(jiān)管要求:符合法律法規(guī),避免因數據管理不當引發(fā)的法律糾紛。

5. 促進透明度:公開公正的數據報告增強內外部的信任。

方案

1. 設立統計管理部門:負責統籌統計工作,制定和執(zhí)行管理制度。

2. 制定詳細的操作規(guī)程:明確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具體操作步驟和責任主體。

3. 引入技術手段:利用現代信息技術自動化數據處理,減少人為誤差。

4. 定期評估和調整:根據實際情況和反饋,定期評估制度的效果,適時調整和完善。

5. 實施培訓:通過內部培訓和外部專業(yè)指導,提升員工的統計能力和數據敏感度。

6. 建立反饋機制: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不斷優(yōu)化統計管理制度。

綜合統計管理制度的實施需要全員參與,持續(xù)改進,以實現數據驅動的精細化管理,提升組織的整體競爭力。

綜合統計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化工裝置綜合統計管理規(guī)定

1范圍

本標準明確了__公司綜合統計工作的管理職責、管理內容、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__公司綜合統計工作的管理。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統計法》1983年12月8日

3管理職責

3.1公司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負責協調組織公司的統計盤點與核算工作;負責制定公司綜合統計管理規(guī)定及報表制度;負責制定各項消耗定額及技術經濟指標的核算方法,對各裝置的執(zhí)行情況負有指導、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的管理責任;負責公司盤點數據的審核和匯總,對公司統計數據的準確負責;負責公司統計信息的發(fā)布;負責組織完成各級統計機構下達的各項統計工作;負責對各裝置盤點數據的質量進行檢查與考核。

3.2各裝置專兼職統計員負責協調組織所在裝置的統計盤點與核算工作;負責按規(guī)定完成“日對量、月盤點”數據的錄入與匯總;負責填報所在裝置各種統計報表制度;負責按規(guī)定完成所在裝置統計盤點報表的審核與統計核算工作,對數據的真實、準確負責。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盤點時間與核算頻次

4.1.1公司統一盤點時點為早8:00時;統計核算為月核算,每月第一天對上月進行月核算。月核算原則上逢節(jié)假日不順延。如有特殊情況,按公司的具體規(guī)定執(zhí)行。

4.1.2月核算:各裝置應于核算當日14:00時前完成基礎數據錄入及收付雙方的對量確認工作,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應于核算隔日17:00時前完成公司全部盤點數據的錄入情況檢查與匯總并封帳。

4.2 盤點內容

4.2.1各生產裝置:原料、燃料、動力能源(水、電、蒸汽、工業(yè)風、氮氣、天然氣)和水處理劑、助劑的接收量及加工消耗量;產品、協議品、副產品、廢品的產量及交付量;原料、燃料、產品、在制品、協議品和水處理劑、助劑的裝置庫存量。

4.2.2化工倉儲部:公司外購原料、燃料、部分水處理劑和助劑的實際進廠數量、入庫數量、出庫數量、結算數量;產品、協議品的實際出廠數量、出庫量、入庫量、結算量;收庫產品的庫存量。

4.2.3 生產技術部能源管理:公司與天然氣公司等雙良集團公司外部的特一級計量盤點數據,與集團公司熱電廠等的雙良集團公司內部的一級計量盤點數據。

4.3月核算數據的傳遞與管理

4.3.1各裝置于核算日早8:00時對本裝置所屬儲罐、倉庫中的存貨進行盤點,裝置之間進行收付對量確認后,裝置統計人員應于當日14:00時前將所屬產品流向與罐存以及各類物資的盤點數據錄入完成,并將經報表人及主管領導簽字確認的紙介質統計報表報送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作為統計核算的依據存檔。

4.3.2化工倉儲部統計人員要與開票員、計量員、地磅員、市場營運部等進行報告期內外購原料、燃料、水處理劑、助劑接收量的核對,以及報告期內產品、協議品出庫量的核對,確保erp系統出入庫數據的正確性。裝置統計人員應于當日14:00時前將所屬產品流向與罐存以及各類物資《統計盤點臺賬》的盤點數據錄入完成,并將經報表人及主管領導簽字確認的紙介質統計報表報送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作為統計核算的依據存檔。

4.3.3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綜合統計員應在核算隔日17:00時前完成公司基礎數據的核定與匯總工作;審核儲運裝置的苯、乙烯送苯乙烯裝置的量;審核erp系統盤點期間是否正確;將產品、原料的盤盈、虧量輸入erp系統;檢查erp系統所有入出庫發(fā)生單是否審核;檢查統計報表與erp系統數據是否完全一致等工作,并將完整統計報表(包括電子版)報送財務部用于核算數據的核定;同時要做好各類基礎資料的存檔保存工作。

4.3.4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綜合統計員應于每月5日前發(fā)布公司統計信息快報,按照各級統計機構的要求完成各類統計報表的上報。

4.3.5公司各部門對有關統計數據負有保密責任,無權擅自對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無權對公司外提供任何統計數據,公司各專業(yè)部門可代表公司對外提供的統計數據,必須經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審核有關指標并簽字、存檔后,方可報出,確保全公司報出統計數據在同一基準下數據一致。

4.4調整維護

4.4.1為保證統計數據的真實與完整,如有裝置存在產品的增加,物料走向改變,成本核算變更,技術指標算法變更等情況,相關部門要在實施前10天報知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綜合統計員要在實施前協調變更相關盤點核算報表的調整工作。

4.4.2任何人員不得擅自進行統計盤點報表制度的調整和更改,如需要調整,要提前與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綜合統計員進行溝通協商,保證同步調整。

5檢查與考核

5.1生產技術部技術管理負責公司統計工作的檢查與考核工作。

5.2考核標準

5.2.1裝置統計工作責任人不明確,追究裝置主管責任。

5.2.2裝置基礎資料保存不完整--票據、記錄不全、無責任人簽字等,追究裝置主管責任。

5.2.3統計報表遲報、漏報、改報或錯報并對公司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罰。

第2篇 綜合統計管理標準規(guī)定

綜合統計管理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龍海市供電公司綜合統計管理的職責、組織機構、工作分工、管理內容、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龍海市供電公司綜合統計管理工作。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單位應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統計法》

《山東省統計管理條例》

3 管理職能

3.1 職能與分工

3.1.1 龍海市供電公司統計管理領導小組是公司統計工作的領導機構。

3.1.2 企劃部是全公司統計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室。企劃部設綜合統計管理專責人,協調全公司統計管理工作。

3.1.3 公司內部統計實行三級管理,即公司級、部室級及供電所級,各單位應由主要負責人負責統計管理工作,并設專人負責。

4 職責和要求

4.1 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統計法》、《山東省統計管理條例》及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及時、準確、全面、系統地調查、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種統計資料,適時地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信息。

4.2 統計人員參加各級召開的生產調度會、經濟活動分析等會議,并為生產經營活動做出正確分析和提出合理建議。

4.3 要建立健全與本企業(yè)各級生產相適應的統計報表、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和管理制度,并貫徹執(zhí)行。

4.4 及時完成內部信息的匯總工作、內部統計、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及內部歸檔工作,做到系統化、完整化、正規(guī)化和檔案化。

4.5 完成統計部門及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交辦的調查統計任務。

5 權限

5.1 有權要求各部門依照本制度及其他有關統計的規(guī)定,及時、準確的提供資料。

5.2 有權參與同級經營決策和經濟活動分析。

5.3 有權檢查和考核所索取的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并對肆意篡改統計資料的行為予以檢舉。

6管理內容與工作方法

6.1 公司綜合統計的統計內容主要包括全公司范圍的經營成果、生產能力、各類生產技術、經濟指標及各種上報報表。

6.2 公司各專業(yè)統計的統計內容為全公司范圍內的本專業(yè)范圍內所需信息。包括安全生產、供電營銷、經營管理、優(yōu)質服務、多種產業(yè)等工作。

6.3 各班組、供電所統計的統計內容為本班所內及所屬業(yè)務管轄范圍內所需信息量。

6.4 統計工作流程:企劃部負責組織指導、綜合協調全公司的統計工作,公司所有對外統計報表,由各專業(yè)部室報企劃部,經企劃部綜合統計匯總,經公司統計負責人、公司領導審核簽字后,上報相關部門。

6.5統計報表的標準與要求

6.5.1 為全面統計公司資料信息,根據各專業(yè)具體情況,由企劃部制定內部統計報表下發(fā)有關部室。

6.5.2 公司內部統計報表要嚴格在規(guī)定日期內報企劃部。

6.5.3 統計報表中的各項數據要完整、準確,報表幅面整潔、無損、無涂改、字體工整,統一采用標準字體。

6.5.4 內部報表應由各部室統計員負責匯總上報,報表報出前要經本部室統計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6.5.5 報表中的計量單位一律采用法定計量單位。

6.5.6 報表中的數據項變化超出一般規(guī)律的,報出單位要附加報表說明。

6.5.7 企劃部有權要求部室提供各專業(yè)口的數據資料。

6.5.8 對于上級部門下發(fā)的臨時報表,企劃部有權要求各部室提供相關數據。

6.6 內部統計報表分工情況

6.6.1 財務部:每月1日前提供“售電分類統計表”資料和“供電單位線損綜合月報表”,每月15日前提供“電價情況表”,每月2日前提供“主要經濟指標月報”,次季3日前提供“農電經濟效益綜合季報”。

6.6.2 客戶服務中心:每月1日前提供“110kv、35kv、6-10kv線損統計表”資料,“全市電量分類表”資料、“大用戶統計表”資料,每月3日前提供“年用電量500萬以上的大用戶表”,次季1日前提供“公開榜電量統計表”及“公開榜電量”資料, 次季1日前提供“客戶增容情況統計表”,次年1月5日前提供“全市配電變壓器匯總情況”。

6.6.3 人事部:每月1日前提供“全員勞動生產率月報表”,次季1日前提供“公司及供電所人員季

報”。

6.6.4 鄉(xiāng)村電管部:每月1日前提供“低壓線損統計表”資料,次季3日前提供“電工組情況季報表”,次年1月5日前提供“供電所供電設備情況表”。

6.6.5 生技部:每月5日前提供“電壓合格率、供電可靠性統計表”,次年1月5日前提供“35kv及以上輸電線路規(guī)范情況表”、“35kv及以上變壓器規(guī)范情況表”、“6-10kv線路匯總情況”“系統無功補償設備情況表”“35kv及以上各變電所所用變情況匯總表”。

6.6.6 調度所:每月1日前提供“全市用電負荷情況表”。

6.6.7 多產:每月5日前提供“多種經營主要經濟指標月報”,次季5日前提供“躉售縣局多種經營基本情況季報表”。

6.6.8 供電所:按照企劃部要求,提供數據資料。

7 檢查與考核

7.1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由企劃部主任按月進行檢查與考核。

7.2考核內容為本標準規(guī)定的職責和管理內容與工作方法部分。

7.3考核結果按公司業(yè)績考核辦法執(zhí)行。

綜合統計管理制度(2篇)

綜合統計管理制度是一種系統性的管理規(guī)則,旨在確保組織內部的數據收集、分析和報告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它涵蓋了數據的收集、處理、存儲、解讀和使用等多個環(huán)節(jié),旨在提升決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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