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哪些
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公司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涵蓋以下核心要素:
1. 設施規(guī)劃與設計:所有工作區(qū)域應根據其特定風險進行安全評估,以確定必要的防護設施,如防火系統(tǒng)、防護欄桿、安全門、應急照明等。
2. 安裝與維護:防護設施必須按照制造商的指導和相關法規(guī)進行安裝,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功能完好。
3. 使用規(guī)定:員工應了解并遵守使用安全防護設施的規(guī)則,不得擅自挪用或損壞。
4. 標識與警示:設置清晰的標識和警告標志,提醒員工注意潛在危險及正確使用防護設施。
培訓內容
1. 安全知識教育:定期舉辦安全培訓,讓員工了解各類防護設施的功能、使用方法和應急處理程序。
2. 實操演練:模擬緊急情況,讓員工熟悉如何使用防護設施,如滅火器的使用、疏散路線等。
3. 法規(guī)與標準:講解相關安全法規(guī),確保員工了解并遵守國家和行業(yè)的安全標準。
4. 風險識別與防范:培養(yǎng)員工的風險意識,讓他們能夠識別并預防工作中的安全隱患。
應急預案
1. 緊急響應計劃: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地震、化學泄漏等各種可能的緊急情況。
2. 應急隊伍:組建專門的應急響應團隊,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指揮和協調救援工作。
3. 演練與評估:定期進行應急演練,以檢驗預案的有效性,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4. 信息溝通: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信息傳遞迅速準確,減少恐慌,保障人員安全撤離。
重要性
安全防護設施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的基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生命安全:有效的防護設施能降低事故風險,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
2. 防止財產損失:防止因事故導致的設備損壞和生產中斷,維護企業(yè)的經濟利益。
3. 提升企業(yè)形象:良好的安全記錄有助于提升企業(yè)的社會聲譽和市場競爭力。
4. 符合法規(guī)要求:遵守安全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造成的罰款或訴訟風險。
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得到充分重視和嚴格執(zhí)行。通過全面規(guī)劃、定期培訓和有效應急措施,我們可以創(chuàng)建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保障每一位員工的生命安全,促進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
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生產企業(yè)安全防護設施管理規(guī)定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術語、管理分工、安裝、檢驗、維修、使用與拆除 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所屬單位安全防護裝置與設施的管理。
2 術語與定義
2.1 凡配置在機械、設備上,用于保護人身及設備安全的所有裝置,稱為安全防護裝置
2.2 凡為保護人身安全,防止事故而設置的所有設施,稱為安全防護設施。
3 管理內容與要求
3.1 分類
a、檢測裝置(壓力計、真空計、溫度計、分析儀器、氣體檢測器及超限報警裝置等);
b、泄壓裝置(安全閥、爆破片、呼吸閥、放空閥、回流閥、減壓閥、易熔塞、放空管等) ;
c、防止火災蔓延措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提、防火墻、防爆墻、隔斷 墻、蒸汽幕、水幕等);
d、緊急處理裝置(緊急切斷電源、緊急切斷閥、緊急分流、緊急排除液體、緊急冷卻、緊 急通惰性氣體裝置);
e、組份控制裝置(氣體、液體、組份控制裝置、混合比例控制裝置以及防止助燃物混入, 摻入惰性氣體等裝置);
f、防護裝置(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動裝置、限速裝置、電器過 載保護裝置、防靜電裝置、防雷電裝置、防噪聲裝置、防暑降溫裝置、排風除塵排毒裝置以 及防輻射裝置、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裝置等);
g、滅火裝置(自動噴淋裝置、墻壁消火栓、地下消火栓、半固定泡沫滅火裝置、固定式空 氣泡沫裝置及化學泡沫裝置、高壓水槍等。)
3.2 管理與使用
3.2.1 各類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由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按照以下分工進行管理:
3.2.1.1 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防護裝置,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起重 設備上的負荷、行程限制裝置等均由設備部門負責管理。
3.2.1.2 凡屬電氣方面的安全防護裝置,如繼電保護裝置、避雷裝置等由電氣部門 負責管理。
3.2.1.3 凡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料面超限報警裝置和安全聯鎖裝置,均由儀表 部門負責管理。
3.2.1.4 凡生產區(qū)域中火災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和固定、半固定滅火裝置,均 由防火部門負責管理?!糽m〗
3.2.2 各類安全防護裝置與設施,要與生產設備等同看待,使用單位要設專人 負責管理。
3.2.3 崗位操作人員,要懂得本崗位安全裝置及設施的結構、原理,使用和維護方法 。
3.2.4 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必須與主機同時投運。發(fā)生故障,主管部門應立刻組織 檢修,使其恢復正常。
3.3 安裝與拆除
3.3.1 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必須按設計要求安裝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
3.3.2 新設計或經過改造的安全裝置,必須經安全、主管部門及使用單位進行技術鑒 定,合格后方準使用。
3.3.3 選用新型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安全及主管部門同意,通過技術鑒定方可使用 。
3.3.4 安全防護裝置及設施不準隨意挪用、廢置和拆除。
3.3.5 使用單位認為有必要拆除安全裝置及設施時,需提出申請經安全及主管部門審 定同意后方準拆除。
3.4 維修和校驗
3.4.1 主管單位及部門要指定人員對安全防護裝置負責校驗(檢驗)與維修。
3.4.2 主管部門、單位和使用單位對安全防護裝置均要建立檔案,隨同主機納入設備 升級進行考核,編入設備檢修計劃,按有關規(guī)程進行維修、校驗(檢驗)。發(fā)現問題及時處 理,并將檢查、校驗(檢驗)結果記入檔案。
3.4.3 破壞性、消耗性安全措施(如爆破片等)動作后,要及時安裝、補充使其恢復 正常狀態(tài)。
3.4.4 安全防護裝置,除維修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亂動。
3.4.5 工藝、設備及施工條件發(fā)生變動時,主管部門、單位必須將安全防護裝置作相 應調整,并經安全部門審定認可。
第2篇 安全防護設施用品材料管理制度
為了防止假冒、偽劣或存在質量缺陷的安全設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現場,規(guī)范采購行為,以及確保各作業(yè)人員及時佩戴各種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安全生產,特制訂本辦法。
一、選擇合格供應商
1、工區(qū)機物部應按照有關要求,對相關材料的供應單位進行評價,擇優(yōu)選取,建立合格供應商臺帳。
2、合格供應商必須具備:生產、經營許可證;技術和生產及質量保證能力;當地主管門頒發(fā)的準用證證明材料(法律、法規(guī)要求);市場信譽和履約能力。
二、購置
工區(qū)機物部編制需求計劃,經工區(qū)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同選定的合格供應商簽訂購貨合同。購貨合同中應約定:材料的品名、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生產制造規(guī)程和標準;驗收準則和方法;供應商應提供購置材料的相關資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準用證,批量檢測合格證明等)。
三、驗收
1、批量材料:由分管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根據約定的要求進行分批次集中檢測;零星材料進場:材料負責人、安全員隨時進行檢查驗收,發(fā)現有質量問題的,送有關檢測部門復檢,安全員做好檢查驗收記錄。
2、安全員負責收取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準用證,批量檢測合格證明等資料,建立登記臺帳。
3、驗收方式:查質量合格證明材料、質量檢測報告;查外觀尺寸、規(guī)格和實物質量;按規(guī)定抽樣復試等。
4、對未檢品、不合格品作好標識,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現場。
四、保管
1、對通過檢查驗收的材料,進入庫房妥然保管,并進行分類標識,建立登記臺帳。
2、對庫存滿一年的安全防護材料、用品,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進行復查,凡變質、受損傷的及時清理,不允許發(fā)放使用。
五、發(fā)放領用
1、基本原則是按實際需要發(fā)放,建立發(fā)放登記臺帳。但勞動保護用品非正常損耗且屬于個人責任的將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2、各消防滅火器材應經常檢查,一經發(fā)現不能滿足規(guī)范要求的就要及時更換。
3、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電焊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必須保持完好無缺,一旦損壞必須及時更換。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勞保用品應定期(按月或季度)發(fā)放。
第3篇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管理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的所用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及機械設備實行驗收或準用證制度,未領取驗收合格通知書或準用證的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 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各項工程在施工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好各項工程安全技術專項方案,并向各作業(yè)班組長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在由作業(yè)班組向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持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記錄入檔。
4所有從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種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yè)系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登記批準,嚴禁將孩帶入施工現場。
6施工現場不準赤腳,不準穿托鞋,不準穿裙子,不準光膀子,女職工作業(yè)要將長發(fā)綁扎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間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腳手架上看書睡覺,不準在腳手某上爬上爬下,不準乘提攔上下,不準動用非本工種的機具設備,不準從高處向下拋扔物品,不準任意拆安全防護設施,不準隨意在施工場所吸煙.不準在酒后上崗。
8工地辦公室、庫房、伙房、 警衛(wèi)室、 職工宿舍等臨時設施內不得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
9本工程外腳手架拆除、塔吊安拆、施工用電、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專項的安全技術交底,以上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見各專項方案。
第4篇 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管理
1、安全防護設施有專人負責管理。整個工程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應分區(qū)、分層、或分類型,落實多人負責管理,責任人應經常巡視檢查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發(fā)現問題,隨手可糾正的應立時糾正,必須經作業(yè)班組進行整改的,應及時通知有關班組進行整改。
2、分包施工單位作業(yè)區(qū),在分包隊伍施工前,項目部應向分包單位辦理有關安全防護設施的書面移交手續(xù)。
3、在向分包單位作進埸安全技術交底(書面)時,應說明分包單位對現埸有關的安全設施負有維護責任,因施工需要臨時拆除安全設施時(如洞口蓋板、圍欄等),分包單位應在作業(yè)完后及時恢復安全設施至原有狀態(tài)。
4、現埸安全管理人員應監(jiān)督、檢查分包單位施工區(qū)的安全防護設施情況,履行總包的安全管理責任。
5、現埸安全防護設施的拆除,須經項目技術負責批準同意方可拆除。
第5篇 安全防護設施用品驗收使用管理制度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管理,消除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驗收范圍
(一)安全防護設施
1.腳手架類設施:馬道、落地式腳手架、(集)卸料平臺、工具式腳手架外電線路防護架。
2、 洞口類防護設施: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及管道井、煙道防護、樓梯口防護、(建筑物進出通道、外用電梯首層進出通道、物料提升機首層進出通道)通道口防護、豎向孔洞口(孔洞底邊距地小于一米)防護
3、臨邊類防護設施:基坑(溝、槽)臨邊防護、陽臺周邊防護、框架結構周邊防護(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卸料平臺防護、屋面臨邊防護、樓梯臨邊防護(含回轉樓梯井水平安全網支搭)、腳手架操作層防護。
4、 其他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通道防護、樓外側安全平網支設、交叉作業(yè)防護、爬梯搭設、室外電箱、電焊機防護棚、卷揚機操作棚、模板工程驗收
5、 臨電設施:架空線路、電纜線路敷設、室內配線、配電箱內設備安裝、接地接零、電氣防護、照明裝置。
(二)安全防護用品:腳手架桿件、扣件、腳手板、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漏電保護器、五芯電纜、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
二、驗收的組織及要求
1、 腳手架類防護設施搭設前必須編制專項搭拆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搭設完畢需在自檢、自驗合格的基礎上,報請上一級安全管理部門、技術部門進行驗收。由批準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上一級安全部門、技術部門、項目安全員、工長及搭設班組、使用班組等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并對架體的扣件扭力矩進行測試。
2、大型機械設備安裝前應編制專項搭拆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塔吊、外用電梯安裝完畢須經產權單位及安裝單位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機械員、安全員等按當地政府要求的驗收表格驗收合格或報請地方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在相關技術資料齊全的基礎上,報請上一級機械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機械驗收按jgj33-86《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guī)程》進行。
3、物料提升機、電動吊籃在相關技術資料齊全的基礎上,安裝完畢報請上一級機械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產權單位及安裝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機械員、安全員等共同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井字架、龍門架做為物料提升機的檢驗項目一并進行驗收。
4、 洞口類防護設施、臨邊類防護設施搭設前應編制安全技術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以每層為一個驗收單元,搭設完畢項目主管工長向項目安全員報驗,項目安全員向項目技術負責人申請組織防護設施驗收。
5、 其他類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前應編制安全技術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搭設完畢項目主管工長向項目安全員報驗,項目安全員向項目技術負責人申請組織防護設施驗收。
6、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審批后實施。臨電設施安裝完畢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編制人、項目安全員、臨電負責人和安裝人等按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檢查驗收。
7、 各類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有材質證明、出廠合格證明和檢測報告,報項目部備案,當發(fā)現有疑問時,由具備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進行鑒定,認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才能使用。
8、 因故停工、停產,恢復施工前,項目經理部必須重新組織對各類設備設施的檢查驗收。
9、 參加各項驗收的人員必須在各類驗收記錄上簽字,驗收主持人要在驗收記錄上簽署驗收意見,否則驗收無效。
10、 各級驗收人員要認真負責,把住關口,嚴格按國家標準、規(guī)定、規(guī)范和批準的方案進行檢查驗收,要做到數據量化,填寫齊全,合格的予以驗收,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驗收,并不得投入使用。對需重新組織驗收的項目經理部要責成有關人員盡快整改并重新驗收直至合格,各類設施驗收資料分類編號歸檔備查。
11、 各分包單位負責所在施工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管理與日常維護。
12、 公司安全科對施工現場安全裝置、設施的安全狀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項目工長應督促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各級安全人員對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驗證。對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落實隱患整改的單位,按安全生產獎罰規(guī)定進行處罰或責令停工。
(三)、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管理規(guī)定
1、項目部安全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維護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結合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計劃編制工程安全防護設施年(月)計劃,報項目經理批準;
3、(物資部)按計劃采購(租賃)安全防護設施用品,安全內業(yè)管理人員負責定型工具式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網的保管、建立進貨臺賬、庫存臺賬;
4、工程施工項目應本著安全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布置、同時施工的原則,保證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
5、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要完善,做到“有邊就有欄,有洞就蓋,交叉作業(yè)有隔離,安全通道有封閉,高處作業(yè)下方有安全網?!睙o法設置安全欄桿時必須有水平防護繩;
6、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及市安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準運證》,“三證”不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得用于施工中。同時,必須對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定期抽查,發(fā)現隱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三、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管理規(guī)定
1、項目部安全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維護,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結合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計劃編制工程安全防護設施年(月)計劃,報項目經理批準。
3、物資部門按計劃采購(租賃)安全防護設施產品;安全內業(yè)管理員負責定型工具式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網的保管,建立進貿臺賬 、庫存臺賬。
4、工程施工時應本著安全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布置,同時施工的原則,及早完善安全設施,保證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
5、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要完善,做到“有邊就欄,有洞就有蓋,交叉作業(yè)有隔離,安全通道有封閉,高處作業(yè)下方有安全網”。無法設置欄桿時必須有水平防護繩。
6、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及市安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準用證》,“三證”不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得用于施工中。同時,必須對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定期抽查,發(fā)現隱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6篇 刮板輸送機安全防護設施安裝使用管理標準
一、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礦井采掘工作面各型號刮板輸送機、轉載機及其防護設施的安裝使用管理。
二、刮板輸送機安裝完好標準
(一)機頭安裝
1、刮板輸送機機頭架安裝必須采用穩(wěn)固的壓柱(綜采工作面刮板輸送機除外)進行固定。
2、壓柱采用直徑不小于180mm的圓松木,垂直(角度不小于80°)支設在刮板輸送機底座和巷道頂板上,壓柱上應采用細鋼絲繩固定牢固并在頂板生根,兩根壓柱相互連鎖。
3、驅動裝置連接牢靠,轉動靈活,無卡阻和雜音;各傳動部位按要求加注潤滑油脂,減速器齒輪箱用潤滑油標號及容量符合設計標準,保持潤滑良好。
4、液力偶合器必須添加適當的傳動液,液位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對輪膠圈或彈性盤完好齊全。
5、機頭壓柱要求統(tǒng)一刷紅白相間防銹漆,間距為300mm。
(二)機尾安裝
1、刮板輸送機機尾架安裝可采用地錨或壓柱固定;地錨采用φ20的高強錨桿,全長錨固;用規(guī)格為6×19-φ15.5的鋼絲繩或φ18×64鏈條拉緊,每根鋼絲繩上至少上4個繩卡子,繩卡子間距100mm;壓柱采用直徑不小于180mm的圓松木或采用可調方式的壓柱,垂直支設在刮板輸送機底座兩側和巷道頂板上,壓柱上應采用細鋼絲繩固定牢固并在頂板生根,兩根壓柱相互連鎖。
機尾壓柱要求統(tǒng)一刷紅白相間防銹漆,間距為300mm。
(三)中間部分安裝
1、整機安裝達到平、直、穩(wěn)、牢標準:
1.1平:刮板輸送機整機鋪設要平,坡度變化平緩。機頭架下底板平整硬實,必要時必須用道木墊平、墊實、牢固。中部槽搭接端頭靠緊,過渡平緩無臺階。相鄰兩節(jié)中部槽接口處在垂直方向的彎曲度不大于3°。機道底板應平整,無積煤等雜物,中部槽槽幫整體暴露在巷道地板上。
1.2直:輸送機整機鋪設呈直線,無嚴重扭曲,直線變化平緩。相鄰中部槽水平彎曲度不大于3°(綜采工作面刮板運輸機
水平彎曲度不大于1.5°)。
1.3穩(wěn):刮板輸送機鋪設穩(wěn)固,落地堅實,運行平穩(wěn)、無晃動。
1.4牢:機頭架、機尾架安裝穩(wěn)固的壓柱。
2、sgw-40t系列刮板輸送機的刮板和鏈條的連接螺栓頭朝著刮板鏈運行方向的一側。
3、綜采工作面刮板輸送機采用標準e型螺栓和防松螺母連接,螺栓頭長度統(tǒng)一,不高出刮板平面。
4、刮板鏈松緊適度,鏈條在機頭鏈輪下部有2~3個松弛環(huán)為宜。
5、刮板運行平穩(wěn),無刮卡、飄鏈現象,刮板無明顯歪斜,鏈條、刮板在機頭、機尾鏈輪上無卡阻、跳鏈現象。鏈輪無損傷,鏈輪承托水平圓環(huán)鏈的平面最大磨損:節(jié)距小于或等于64mm時不大于6mm;節(jié)距大于或等于86mm時不大于8mm。
6、分鏈器、壓鏈器、護板完整緊固,無變形,運轉時無卡碰現象。抱軸板磨損不大于原厚度的20%,壓鏈器厚度磨損不大于10mm。緊鏈機構部件齊全完整,操作靈活,安全可靠。
7、溜槽及連接件無開焊斷裂,對角變形不大于6mm;中板和底板無漏洞。
8、鏈條組裝合格,運轉中刮板不跑斜(跑斜不超過一個鏈環(huán)長度為合格),松緊合適,鏈條正反方向運行無卡組現象。圓環(huán)鏈伸長變形不得超過設計長度的3%。
9、零部件外觀完好,幾何形狀正常,無嚴重變形、開裂、銹蝕、磨損現象,各部位連接螺栓符合技術要求,連接緊固可靠。
(四)電氣部分安裝
1、刮板輸送機機頭必須設置配電點,電氣設備要集中放置。
2、電氣開關和小型電器分別按要求上架、上板,擺放位置無淋水,有足夠行人和檢修空間,電纜懸掛整齊、規(guī)范。
3、電氣開關、電纜選型符合設計要求,各種保護裝置齊全、動作靈敏可靠,各種保護整定值符合設計要求。
4、控制信號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機頭硐室段巷道安裝防爆照明燈具。
5、通訊信號系統(tǒng)完善、布置合理、聲光兼?zhèn)?、清晰可靠?/p>
(五)其它要求
1、驅動裝置電機、減速機等周圍環(huán)境保持清潔,無積煤、
無積水、無淋水。有足夠的行人或檢修空間,行人側有不小于700mm的空間。
2、根據生產需要,機頭部位要加裝擋煤板和緩沖裝置,槽幫安裝的擋煤板高度不小于250mm,且固定牢靠,不灑煤不漏矸。刮板輸送機靠巷道一側布置時,靠巷幫側可以不安裝檔煤板。
3、刮板輸送機與另外一臺刮板輸送機或皮帶機前后搭接時,搭接重合長度不小于500mm,搭接高度(卸載鏈輪下沿至下部設備機架表面)不小于300mm,不大于500mm。
4、按規(guī)范要求安裝各種護罩、護欄和行人過橋。
5、噴霧灑水裝置安裝位置、數量符合相關要求。
6、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交接班制度等規(guī)章制度完善齊全,集中規(guī)范懸掛。
7、設備及巷道內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無漏油、無漏水、無污垢,機頭、機尾前后20m內無淤泥、雜物,備品、備件及材料碼放整齊。
三、機尾護罩制作安裝標準
1、采掘工作面安設的刮板輸送機必須安裝機尾護罩。炮掘
工作面迎頭刮板輸送機無法安裝機尾護罩的必須采取確保安全
的防護措施并編寫到《作業(yè)規(guī)程》中,嚴格執(zhí)行。
2、機尾護罩框架采用∠30×3角鐵、中間采用厚度不小于8 mm的鋼板制作或采用φ10 mm圓鋼焊接,間距為50 mm×50mm,其規(guī)格為:750 mm×500 mm×650mm。
3、機尾護罩安裝后距機尾架上部不小于200mm,兩側距機尾槽幫不大于100mm,后端距刮板輸送機機尾架不小于200mm。
4、機尾護罩要刷防銹漆,顏色與刮板輸送機機身一致。
四、過橋制作安設標準
(一)過橋制作標準
1.各單位使用的過橋必須按照統(tǒng)一標準加工制作,具體標準見
附圖2-1和附圖2-2。
2、過橋制作完畢后要求統(tǒng)一刷天藍色防銹漆。
(二)過橋安裝標準
1、刮板輸送機搭接在帶式輸送機上時,在搭接點后15m范圍內設置設1個過橋,在刮板輸送機頭向后不大于15米處設1個過橋。
2、帶式輸送機搭接刮板輸送機上時,在刮板輸送機機尾前方15m范圍內設置1個過橋。
3、刮板輸送機與刮板輸送機搭接時(綜采工作面輸送機除外),在搭接點5m范圍內設置1個過橋。
五、使用管理制度
(一)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1、刮板輸送機必須按照設計方案進行安裝,設備安裝完工并調試合格后,3天內安裝單位必須提交自檢報告和驗收申請。
2、相關科室接到驗收申請后,應在24h內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3、設備驗收時,驗收人員要嚴格按照設計及安裝技術要求的標準進行驗收。
4、設備驗收時存在的問題,使用單位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否則嚴禁運行設備。
5、設備驗收合格后,參與驗收人員要填寫設備驗收單并發(fā)至使用單位,設備方能投入正常使用。
(二)設備檢查檢修制度
1、使用單位要制訂刮板輸送機的月度檢修計劃并按照計劃嚴格執(zhí)行。
2、使用單位配備足夠的檢修人員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檢修,檢修后檢修人員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3、機電科管理人員及區(qū)隊長每周對刮板輸送機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刮板輸送機檢修人員每天應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護,刮板輸送機司機班中應對所操作維護的設備進行不少于2次的巡回檢查。
4、設備操作維護人員應對機電設備的完好情況、壓柱、護罩等安全設施使用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
5、刮板輸送機開關整定值應嚴格按照機電科給定設計執(zhí)行,檢修維護人員每天應檢查1次保護使用情況,嚴禁私自改動保護整定值。
6、刮板輸送機開關的保護齊全完善,設置規(guī)范,嚴禁甩保護或保護裝置失靈未處理好而強行開機運行。
7、驅動裝置外露部分、機尾轉動部位必須有完好的防護罩或防護欄,每班檢查一次其完好情況。
(三)設備操作、運行管理制度
1、操作司機必須人員固定,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或持無效證件上崗。
2、刮板輸送機機頭應懸掛《刮板輸送機司機崗位責任制》、《刮板輸送機司機操作規(guī)程》等管理牌板。
3、每部設備應設置有交接班記錄、檢查檢修記錄并由相關人員認真填寫。
4、刮板輸送機司機必須堅持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雙方必須將設備運轉情況、現場遺留問題及注意事項等交接清楚并及時、完整、準確的填寫交接班記錄。
5、刮板輸送機運轉期間出現重大機械、電氣故障或其它異常問題時,應立即停機,及時將情況向隊跟(值)班人員和礦調度室匯報,并針對所發(fā)現問題采取必要措施進行處理。
6、驅動裝置的電機、減速機運轉正常、無異常響聲,減速機中油脂清潔,油量適當。
7、液力偶合器嚴格按照傳動功率的大小加注合格、適量的傳動介質,雙電機驅動時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要保持均衡,避免電機出力不均而損壞。嚴禁用其它液體代替?zhèn)鲃咏橘|。易熔塞和防爆片嚴禁使用其它物品代替。
8、刮板輸送機啟動前司機必須發(fā)出信號,向工作人員示警,然后點動或預警兩次,如果轉動方向正確,又無其它情況,方可正式啟動。
9、刮板輸送機應盡可能在空載狀態(tài)下停機,在生產過程中,要控制好煤量,避免因堆煤壓死刮板輸送機,若刮板輸送機發(fā)生死車時,正倒車均不得超過2次。
10、嚴禁在溜槽內行走或乘坐刮板輸送機。禁止用刮板輸送機運送設備和各種物料,特殊情況必須運輸時,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11、推溜時要平穩(wěn)推進,若發(fā)現推移困難時,應停止作業(yè),檢查原因并處理,不得強行推移。推溜時避免刮板輸送機推移后出現急彎,防止溜槽錯口而發(fā)生斷鏈事故。
12、工作面過斷層期間,打眼數量、間距、裝藥量、爆破次數嚴格執(zhí)行過斷層措施的有關規(guī)定。在進行爆破時,必須對設備、管路、電纜等采取保護措施。
13、工作面出矸期間,嚴禁大塊矸石從采煤機底部強行通過。
14、當班司機應負責設備及環(huán)境衛(wèi)生的清理,做到動態(tài)達標。
第7篇 安全標志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guī)范煉鋼廠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使用、維護工作,確保安全標志與安全防護設施起到應有的安全防護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煉鋼廠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設置、使用及維護的管理。
3、 術語和定義
3.1安全標志包括:安全色(對比色)和安全標志。
3.1.1 安全色:是指傳遞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包括紅、藍、黃色和綠色。
3.1.2 對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襯色,包括黑、白兩種顏色。
3.1.3 安全標志: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標志,由圖形符號、安全色、幾何形狀(邊框)或文字構成。
3.1.4 安全標志的分類: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和提示標志四類
3.2 環(huán)境信息標志: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較大區(qū)域的圖形標志。
3.3局部信息標志: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點,甚至某個設備或部件的圖形標志。
3.4安全防護設施:指企業(yè)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預防、減少、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
4、 職責
4.1安全科
4.1.1 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標志及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維護和保養(yǎng);
4.1.2 負責督促各部門安全防護設施與主體設備的同時投運;
4.1.3 負責安全警示標志牌的申報、領取、發(fā)放工作。
4.2設備科
4.2.1 負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
4.2.2 負責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訂制、安裝和投運的管理。
4.3 各車間
4.3.1 負責本區(qū)域安全標志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日常設置、維護和保養(yǎng)的管理工作;
4.3.2 負責本區(qū)域安全防護設施與主體設施的同時投運。
5、安全標志管理
5.1安全色、圖形符號、安全標志的形式,除公司特別規(guī)定外,必須符合gb2893、gb2894的規(guī)定。
5.2各部門應在有較大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志內容應能全面涵蓋區(qū)域內全部危險有害因素。
5.3 安全標志的設置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5.3.1安全標志的設置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懸掛式和柱式的環(huán)境信息標志牌的下緣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確定。
5.3.2標志牌應設在與安全有關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見后,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環(huán)境信息標志宜設在有關場所的入口處和醒目處;局部信息標志應設在所涉及的相應危險地點或設備(部件)附近的醒目處。
5.3.3 標志牌不應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標志牌隨母體物體相應移動,影響認讀。標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5.3.4 標志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小夾角不低于75°。
5.3.5 標志牌應設置在明亮的環(huán)境中。
5.3.6 多個標志牌在一起設置時,應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5.3.7 安全標志設置應牢固可靠。不應妨礙正常作業(yè),或造成新的隱患。
5.4 未經廠領導或安全科批準,任何人員不得擅自移動、拆除安全標志。
5.5 在修整或更換安全標志時應有臨時的標志替換,以避免發(fā)生意外的傷害。
5.6各部門應做好安全標志的日常保養(yǎng)、清洗和維護工作,避免安裝不牢、污損甚至丟失。
5.7各部門應做好對安全標志的巡檢,對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安全標志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6、 安全防護設施管理
6.1 各部門應在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備設施上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在檢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yè)現場應設置警戒區(qū)域,坑、溝、池、井、陡坡等區(qū)域應設置安全蓋板或護欄等;設備裸露的轉動或快速移動部分,應設有結構可靠的安全防護罩、防護欄桿或防護擋板;放射源和射線裝置應有明顯的標志和防護措施。
6.2 各部門在申報、領用、安裝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時,應嚴格選擇工藝技術先進、產品成熟可靠、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范、有相關生產經營資質的廠家。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功能、結構、性能和質量應能夠滿足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要求。不得選用未經鑒定、帶有試用性質的安全設施和安全附件。
6.3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和施工應遵循“三同時”原則,同時設計、安裝、投運相關安全防護設施。應拒絕接納竣工資料不齊全、未達到安全設施和安全附件設計性能的工程項目。
6.4 安全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設施同時運行,不得隨意挪動、拆除或廢置,如確有必要移動、廢置或單獨停運安全設施的,需經廠領導和安全科批準。
6.5臨時安全防護設施要做到安全、可靠、完善、適用。施工結束,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及時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并清理作業(yè)場所。
6.6 各部門應做好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日常點檢、保養(yǎng)和維護,確保設備設施的穩(wěn)定運行,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6.7 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在檢、維修過程中,應停止相關區(qū)域內的生產。無法停止生產的,在檢、維修前必須與相關生產作業(yè)人員做好溝通,對可能出現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分析,并提出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報安全科和廠長批準,同時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和告知。在作業(yè)過程中應做好安全措施的落實和現場監(jiān)護,以確保人員的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
6.8 各部門在對設備設施進行檢、維修過程中,應同時對相關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保養(yǎng)和維護。
6.9各部門應對新上崗、轉崗的作業(yè)人員進行相關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結構性能、技術規(guī)范、安全操作規(guī)程、維護保養(yǎng)方法等知識的培訓和教育。
6.10各部門應對本部門安全防護設施建立檔案。除本制度特別規(guī)定外,安全防護設施管理遵照《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執(zhí)行。
7、 考核
凡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未按要求設置、使用、維護安全標志及安全防護設施的,考核責任人50—100元;屬部門管理原因的,連帶考核部門主要領導50—100元。
8、附 則
本制度由安全科負責解釋,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8篇 危險品運輸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用品配備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從事工作,特制定本發(fā)放標準和管理制度。
一、 定義
1、 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護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稱為勞動防護用品;如:勞動防護手套,防護鞋等。
2、 所使用的特殊防護器具稱勞動防護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 管理職責
1、安全管理員參與全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的制訂和修改,對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數量、質量及使用情況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安全管理員統(tǒng)一負責編制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
3、倉儲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驗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絕入庫。
三、 選用與保管
1、必須根據作業(yè)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國家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2、 防護器具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借用:
(1)不準用過濾式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2)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3)嚴禁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3、使用防護器具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4、 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使用車輛的防護器材要設專人管理,對防護器材的完好負責。
5、 必須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訂發(fā)放標準。
6、定期校驗和維護
(1)由安全管理員負責公司安全防護工具的管理、建立臺帳和定期校驗工作。
(2)使用人對所屬區(qū)域的勞動防護用具的完好、維護保養(yǎng)負責,定期進行檢查和記錄。
(3)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兩個月檢查一次,濾毒罐要稱量檢查,面具進行氣密性試驗。
7、 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必須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變賣。
第9篇 安全防護設施用品驗收使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更好的合理使用各種防護用品,保證防護設施的可靠使用,為安全生產提供保障,提高企業(yè)經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組織機構
1.公司生產副經理分管防護用品工作。
2.公司安全科為安全防護用品、防護設備管理的主管科室。
3.基層單位由專(兼)職安全員承擔防護用品和防護設施的使用管理工作。
4.防護用品的采購權屬公司辦公室。
三、防護用品和防護設施的驗收
1.新購防護用品必須選擇定點生產廠商,并在購買前對定點生產廠的防護用品進行試驗驗收。
2.試驗驗收工作由安全科牽頭,會同公司辦公室和使用單位共同進行。
3.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采購及驗收的過程,應對其“三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是否在市安全站登記備案進行審查。
4.試驗驗收標準為:
安全帽執(zhí)行gb2811-89標準
安全帶執(zhí)行gb6095-85標準
安全網執(zhí)行gb5725-97和gb16909-1997標準
各電器,機電設備參照廠方說明標準執(zhí)行。
5.試驗驗收合格的產品公司辦公室才能采購,發(fā)放到各項目部,各專業(yè)施工隊使用。
6.已使用過的防護用品再轉移使用前,也必須由使用單位報安全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能轉入下一個工程使用。
7.防護設施必須在現場安裝后由安全可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安全科發(fā)放使用許可證后方可使用。
8.防護設施在驗收時如有問題,由安全科發(fā)出書面整改通知。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科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防護用品、防護設施的使用管理
1.公司定期(每季度)對各工地使用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2.基層單位每月定期對所使用的防護用品和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記錄。
3.防護設備在定期檢查的基礎上做相應的使用保養(yǎng)工作,確保使用的可靠性。
4.安全員知道、監(jiān)督防護用品的使用。如有不當之處應予糾正,并做好記錄。
五、防護設施及用品的更換
1.操作工人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予以使用與操作勞動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工程使用,應予以更換。
2.項目部管理人員與操作工應掌握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掌握工程防護重點,及時更換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
六、報廢處理
1.當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使用到一定時間后予以報廢。
2.經檢查試驗不合格的防護用品予以報廢。
3.報廢程序為各使用單位或安全科提出報廢計劃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報廢物品一律由公司辦公室回收以防誤用。
七、獎罰制度
如因防護用品,防護設施失效或使用不當發(fā)生安全事故,將按照公司安全處罰規(guī)定對責任人予以懲罰。
第10篇 安全防護設施材料管理制度范本
為了防止假冒、偽劣或存在質量缺陷的安全設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現場,規(guī)范采購行為,以及確保各作業(yè)人員及時佩戴各種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安全生產,特制訂本辦法。
一、選擇合格供應商
1.項目機物部應按照有關要求,對相關材料的供應單位進行評價,擇優(yōu)選取,建立合格供應商臺帳。
2.合格供應商必須具備:生產、經營許可證;技術和生產及質量保證能力;當地主管門頒發(fā)的準用證證明材料(法律、法規(guī)要求);市場信譽和履約能力;
二、購置:項目機物部編制需求計劃,經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同選定的合格供應商簽訂購貨合同。購貨合同中應約定:材料的品名、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生產制造規(guī)程和標準;驗收準則和方法;供應商應提供購置材料的相關資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準用證,批量檢測合格證明等)。
三、驗收 :
1. 批量材料:由分管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根據約定的要求進行分批次集中檢測;零星材料進場:材料負責人、安全員隨時進行檢查驗收,發(fā)現有質量問題的,送有關檢測部門復檢,安全員做好檢查驗收記錄。
2.安全員負責收取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準用證,批量檢測合格證明等資料,建立登記臺帳。
3.驗收方式:查質量合格證明材料、質量檢測報告;查外觀尺寸、規(guī)格和實物質量;按規(guī)定抽樣復試等。
4.對未檢品、不合格品作好標識,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現場。
三、保管
1.對通過檢查驗收的材料,進入庫房妥然保管,并進行分類標識,建立登記臺帳。
2. 對庫存滿一年的安全防護材料、用品,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進行復查,凡變質、受損傷的及時清理,不允許發(fā)放使用。
四、發(fā)放領用
1.基本原則是按實際需要發(fā)放,建立發(fā)放登記臺帳。但勞動保護用品非正常損耗且屬于個人責任的將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2.各消防滅火器材應經常檢查,一經發(fā)現不能滿足規(guī)范要求的就要及時更換。
3.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電焊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必須保持完好無缺,一旦損壞必須及時更換。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勞保用品應定期(按月或季度)發(fā)放。
山西八建集團有限公司
介休市文化藝術中心項目部
第11篇 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范本
1 目的和適用范圍
1.1 目的: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yè)病危害,防治職業(yè)病,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規(guī)定了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施管理范圍和內容。
1.2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總部及本地事業(yè)部的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施管理,異地子公司參照執(zhí)行。
2 引用文件
2.1 引用文件
2.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yè)病防治法》
2.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2.1.3 《機械制造企業(yè)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指南》中國機械工業(yè)安全衛(wèi)生協會
2.2 引用標準
2.2.1 gb8196-87《機械設備防護罩安全要求》
2.2.2 tj33-79《工業(yè)企業(yè)采光設計標準》
2.2.3 gbz1-2002《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3.1 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施:系指預防勞動者在生產活動中產生職業(yè)病,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安全所配置的防護裝置及與設備配套而形成預防系統(tǒng)的各種輔助設施。
3.2 安全技術參數:配置在各種設備上的安全防護附件,如壓力、重量、長度、高度、溫度、濃度、射線、定時、防燃、爆測控報警器、消聲降噪及各種安全聯鎖裝置,為試驗、使用的安全技術標準。
4 職責
4.1 生產制造部
4.1.1 根據職業(yè)健康、安全有關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提出需求;為員工的職業(yè)健康、安全創(chuàng)造條件。
4.1.2 按照職業(yè)健康、安全的相關要求,對公司購進的各種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進行審核。
4.1.3 定期檢查各事業(yè)部生產廠的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運行、維護情況;并指導防護設備設施的維護及隱患整改工作。
4.1.4 指導、協助各事業(yè)部生產廠的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的檢測、檢驗及評價工作。
4.1.5 指導、協助各生產廠的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的檢測、檢驗及評價工作。
4.2 各事業(yè)部的安全管理部門職責
4.2.1 根據職業(yè)健康、安全有關法規(guī),結合本事業(yè)部實際情況提出需求;為員工的職業(yè)健康、安全創(chuàng)造條件。
4.2.2 按照職業(yè)健康、安全的相關要求,對購進的各種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進行審核。
4.2.3 定期檢查各生產廠的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運行、維護情況;并指導防護設備設施的維護及隱患整改工作。
4.2.4 協助上級職業(yè)健康、安全環(huán)保主管部門檢測、檢驗防護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及評價工作。
4.2.5 根據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的需要提出增加、改造安全防護措施。
4.3 各生產廠職責
4.3.1 根據職業(yè)健康、安全有關法規(guī),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需求;為員工的職業(yè)健康、安全創(chuàng)造條件。
4.3.2 按照職業(yè)健康、安全的相關要求,參與對購進的各種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審核。
4.3.3 定期檢查本單位的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運行、維護情況;及時整改隱患;并記錄在案。
4.3.4 協助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對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檢測、檢驗工作。
4.3.5 根據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的需要提出安全防護建議。
5 防護設備設施管理
5.1 配置在各種設備或因設備改造需新增或更換安全防護裝置,其安全技術參數,應符合各自的用途標準要求,正確采購、安裝、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不準擅自更改或拆除;
5.2 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按《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3 毒物氣體、可燃氣體濃度感應器、阻燃防爆測控報警器,采購時應驗證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不準采購、使用與原機配置有異的其他替代產品。
5.4 配置在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防護附件在校驗期間,須備有經過檢驗合格的同類產品安裝替換,使其處在可監(jiān)視狀態(tài);不準用閥門開關或堵頭蓋封死原閥表接口。
5.5 對預防各種傷害(觸電、灼傷、燙傷、凍傷、滑跌、墜落等)而設置的護欄、網,未經安全主管部門確認允許,不準擅自拆除(不包括工程竣工須拆除的圍攔)。
5.6 各種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施,應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或標識。
5.7 使用單位應經常檢查與生產線配套的除塵、凈化設備設施,并根據具體情況,定期添加附件或更換藥劑,使其經常保持良好功效狀態(tài);
5.8 凈化空氣的設備設施及用品、用具應經常檢查維護,使其經常保持良好的功能狀態(tài),未經安全環(huán)保主管部門論證確認,不準擅自拆除。
5.9 因生產需要新增、更換或拆除各種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主要指除塵、凈化設備),須有安全技術主管部門參與評審或評價確認后方可購進,必要時派員監(jiān)督安裝、拆除。
5.10 經維修、保養(yǎng)或改造后的設備,原配置的安全防護裝置應經驗證確認灰復原樣,杜絕少裝、錯裝事件發(fā)生。
6 隱患整改要求
6.1 各事業(yè)部生產廠的設備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經各種檢查發(fā)現的各種隱患,按《安全環(huán)境檢查管理制度》中規(guī)定執(zhí)行。
7 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實施檢查考核。
8 附 則
本制度自二010年三月起實施,本制度由生產制造部解釋。
第12篇 安全防護設施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從事工作,特制定本發(fā)放標準和管理制度。
一、 定義
1、 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護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稱為勞動防護用品;如:勞動防護手套,防護鞋等。
2、 所使用的特殊防護器具稱勞動防護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 管理職責
1、安全管理部門參與全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的制訂和修改,對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數量、質量及使用情況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安全管理部門統(tǒng)一負責編制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
3、倉儲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驗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絕入庫。
三、 選用、保管與使用
1、必須根據作業(yè)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國家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2、 防護器具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借用:
(1)不準用過濾式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2)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3)嚴禁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3、使用防護器具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4、 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使用科室應派專人保管,建立臺帳。工段、崗位上的防護器材要設專人管理,對防護器材的完好負責;并按班交接。
5、 必須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訂發(fā)放標準。
6、定期校驗和維護
(1)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安全防護工具的管理、建立臺帳和定期校驗工作。
(2)使用科室對所屬區(qū)域的勞動防護用具的完好、維護保養(yǎng)負責,定期進行檢查和記錄。
(3)電氣絕緣工具定點專人保管,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作業(yè)。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兩個月檢查一次,濾毒罐要稱量檢查,面具進行氣密性試驗。
7、 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規(guī)定
(1)、勞動防護用品,不同工種不同標準,不同條件不同規(guī)定,不搞平均主義,充分發(fā)按防護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費。
(2)、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的一項輔助措施,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佩戴使用,保證安全。
(3)、管理人員按管轄的主要崗位標準發(fā)給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期限按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
(4)、臨時工作人員的防護用品按同類工種標準執(zhí)行。
(5)、進入現場從事生產作業(yè),必須認真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6)、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按從事本崗位的實際生產時間計算,期滿時以舊換新。
(7)、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要專人保管。
第13篇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用品材料購置管理辦法
為了防止假冒、偽劣或存在質量缺陷的安全設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現場,規(guī)范采購行為,確保使用安全,特制訂本辦法。
一、選擇合格供應商
1.基層單位(項目部)應按照當地主管部門的要求,對相關材料的供應單位進行評價,擇優(yōu)選取,建立合格供應商臺帳。
2.合格供應商必須具備:生產、經營許可證;技術和生產及質量保證能力;當地主管門頒發(fā)的準用證證明材料(法律、法規(guī)要求);市場信譽和履約能力;
二、購置
1.批量購置:施工項目部編制需求計劃,經分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后,由分公司同選定的合格供應商簽訂購貨合同。購貨合同中應約定:材料的品名、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生產制造規(guī)程和標準;驗收準則和方法;供應商應提供購置材料的相關資料。
2.零星材料購置:由分公司材料員根據審批后的需求計劃,到已選定的合格供應商處購置,索取相關資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準用證,批量檢測合格證明等)。
三、驗收
1.批量材料進場: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根據約定的要求進行分批次集中檢測;零星材料進場: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隨時進行檢查驗收,發(fā)現有質量問題的,送有關檢測部門復檢,安全員做好檢查驗收記錄。
2.安全員負責收取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準用證,批量檢測合格證明等資料,建立登記臺帳。
3.驗收方式:查質量合格證明材料、質量檢測報告;查外觀尺寸、規(guī)格和實物質量;按規(guī)定抽樣復試等。
4.對未檢品、不合格品作好標識,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現場。
四、保管
1.對通過檢查驗收的材料,進入庫房妥然保管,并進行分類標識,建立登記臺帳。
2.按實際需要發(fā)放,建立發(fā)放登記臺帳。
3.對庫存滿一年的安全防護材料、用品,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進行復查,凡變質、受損傷的及時清理,不允許發(fā)放使用。
第14篇 安全防護設施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和適用范圍
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規(guī)范設置與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防護設施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確保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證公司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針、目標和指標的實現。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項目經理部在施工全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控制。
2.相關術語
2.1 四口:指通道口、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包括垃圾口)
2.2 五臨邊:指深度超過2米的槽、坑、溝和周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的周邊;分層施工的樓梯口的梯段邊,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和腳手架與建筑物的通道和上下跑道、斜道的兩側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斜臺、挑平臺的周邊。
2.3 建筑行業(yè)五大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觸電。
3. 職責
3.1公司安全質量部負責本程序的編制、修改和實施過程中的監(jiān)督檢查。負責安全防護設施及各類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檢查。
3.2 公司項目經理部負責組織施工現場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的制定、審核、審批以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組織提供并驗收安全防護設施所需的合格料具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負責施工現場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安全防護設施的種類及設置標準
4.1.1基槽、坑、溝及人工挖擴樁孔的防護設施,參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1.2條。
4.1.2腳手架作業(yè)防護設施,參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1.3條及《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4.1.3工具式腳手架作業(yè)防護設施參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1.4條。
4.1.4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的安全防護設施參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1.5條。
4.1.5懸挑、移動式卸料平臺的安全防護設施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行業(yè)標準》第五章第一節(jié)5.1.1-5.1-4條。
4.1.6“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參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1.6條。
4.1.7 高處作業(yè)防護設施參見《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
4.1.8大模板的安全防護設施參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
4.1.9臨電及機械管理參見相關管理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1.9及1.10條
4.2 安全防護設施管理方案的編制和審批
4.2.1 在編制施組方案時,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根據工程及現場的具體情況,組織編制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如結構與裝修施工用的防護架子工程、基坑支護、模板、施工用電、起重機吊裝作業(yè)、塔吊、物料提升機及其他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與拆除,均應編制單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施工方案。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材料員等相關人員進行會簽。
4.3 物資的落實和供應
4.3.1項目經理部技術人員,根據施工圖紙及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安全防護設施材料的采購計劃,經項目經理審核批準后,交材料員進行采購。
4.3.2 安全防護設施材料進場后,應由材料員、質檢員聯合進行驗收,填寫相關的驗收記錄。
4.4 防護設施的設置
4.4.1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應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進行設置,經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4.4.2施工作業(yè)前,項目經理部技術人員應對參加施工的作業(yè)人員(包括外協隊作業(yè)人員)進行防護設施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4.4.3 從事安全防護設施施工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4.4 項目施工員負責安全防護設施施工的組織、指導和檢查。
4.5 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4.5.l各類防護設施搭設完成后,項目經理部生產副經理牽頭,組織技術員、施工員、安全員、施工班組負責人、使用班組負責人共同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由施工員按照規(guī)范標準填寫驗收表格,并當場履行簽字手續(xù)。簽字手續(xù)一式三份,分別由安全員、施工員、搭設班組進行保管存檔。
4.5.2對于分段分步搭設的防護設施,檢查驗收也應分段分步進行,每次驗收都應遵循上述手續(xù)。
4.5.5 拆改、變動安全防護技術設備、設施,要重新驗收。
4.6 安全防護設施的管理
4.6.1各類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完成后,均應經過檢查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過程中,使用班組應設專人在每次使用前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4.6.2搭設班組應設專人對防護設施進行管理,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當防護設施出現重大隱患時,應及時向項目經理部有關部門匯報。
4.6.3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施工員、技術員及其他工程管理人員都應隨時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檢查項目參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進行。
4.6.4當防護設施出現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停止危險部位施工人員的作業(yè),組織人員撤離現場。生產副經理應立即組織技術員、施工員和搭設班組長等相關人員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進行整改。
4.6.5在施工過程中,嚴禁任何人隨意拆改防護設施。當個別防護設施對施工生產造成影響時,施工班組應以書面形式報項目經理部生產副經理,經同意后方可拆改防護設施。
4.6.6在施工過程中,如必須拆改防護設施時,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其他人員嚴禁私自作業(yè)。
4.6.7對于工程分包單位使用的防護設施,在搭設完成后的驗收程序中,工程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在場,履行完驗收手續(xù)后,由項目經理部向工程分包單位以書面形式辦理移交手續(xù),移交完成后,所涉及的安全防護設施交由分包單位管理。
4.6.8項目經理部安全防護負責人每月對工程進行兩次監(jiān)督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4.6.9公司安全質量部應每半年組織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4.7 安全防護設施的維護
4.7.1 在施工過程中,防護設施的維護由搭設班組派專人負責。
4.7.2施工結束后,由專業(yè)人員按照拆除方案的要求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拆除。拆除后的零部件由項目經理部材料組進行清點、保存。其余周轉材料由項目經理部材料組進行清理、退場。
5. 相關文件
5.1 建設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5.2 建設部(jgj80-9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
5.3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5.4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及保衛(wèi)消防標準》
5.5《qeo 管理手冊》
6.記錄
6.1 各類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表
注:在外省市施工的項目,如當地有規(guī)定,記錄表格按當地要求執(zhí)行。
第15篇 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管理
1、安全防護設施有專人負責管理。整個工程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應分區(qū)、分層、或分類型,落實多人負責管理,責任人應經常巡視檢查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發(fā)現問題,隨手可糾正的應立時糾正,必須經作業(yè)班組進行整改的,應及時通知有關班組進行整改。
2、分包施工單位作業(yè)區(qū),在分包隊伍施工前,項目部應向分包單位辦理有關安全防護設施的書面移交手續(xù)。
3、在向分包單位作進埸安全技術交底(書面)時,應說明分包單位對現埸有關的安全設施負有維護責任,因施工需要臨時拆除安全設施時(如洞口蓋板、圍欄等),分包單位應在作業(yè)完后及時恢復安全設施至原有狀態(tài)。
4、現埸安全管理人員應監(jiān)督、檢查分包單位施工區(qū)的安全防護設施情況,履行總包的安全管理責任。
5、現埸安全防護設施的拆除,須經項目技術負責批準同意方可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