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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線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內(nèi)部臨時性工作流程,確保在突發(fā)狀況或項目需求下,能夠高效、有序地調(diào)配資源,避免混亂和延誤,提高工作效率。這種制度通過明確職責分配、時間管理及溝通機制,使得臨時任務得以順利進行,同時保護了正常業(yè)務不受干擾。
包括哪些方面
1. 任務發(fā)起與審批:詳細規(guī)定臨時任務的發(fā)起流程,包括誰有權發(fā)起,審批權限和標準,以及如何快速獲得批準。
2. 資源調(diào)配:明確臨時任務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調(diào)配方式,確保資源有效利用。
3. 時間管理:設定任務期限,規(guī)定進度報告頻率,以保證任務按時完成。
4. 溝通協(xié)調(diào):建立臨時團隊間的溝通機制,包括會議、報告和信息共享平臺,促進協(xié)作。
5. 權責劃分:明確每個參與者的角色和職責,防止責任推諉。
6. 后續(xù)評估:設定任務完成后對過程和結果的評價標準,以便于吸取經(jīng)驗教訓,改進未來的工作。
重要性
臨時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響應速度:在面對緊急情況或臨時需求時,能迅速組織力量,減少決策時間和資源浪費。
2. 維護穩(wěn)定:避免臨時任務對日常運營產(chǎn)生過大沖擊,保持組織的正常運轉。
3. 優(yōu)化資源配置:通過規(guī)范流程,確保有限的資源被合理分配給最需要的地方。
4. 增強團隊協(xié)作:明確的職責和溝通機制有助于團隊成員間形成有效的配合,提升工作效率。
5. 保障質(zhì)量:通過設定評估標準,確保臨時任務的質(zhì)量達到預期,維護企業(yè)形象。
方案
1. 制定臨時任務流程圖:清晰地展示從任務發(fā)起、審批、執(zhí)行到評估的全過程,方便員工理解和執(zhí)行。
2. 設立臨時項目組:根據(jù)任務性質(zhì),臨時組建跨部門小組,由經(jīng)驗豐富的人員擔任負責人。
3. 實施在線協(xié)作工具:利用數(shù)字化工具,如項目管理軟件,實時跟蹤任務進度,提高溝通效率。
4. 定期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臨時線管理制度的培訓,確保全員理解并遵守。
5. 反饋與改進:鼓勵員工提供反饋,針對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調(diào)整和完善制度。
臨時線管理制度是企業(yè)應對不確定性和靈活性需求的重要保障,通過合理的規(guī)劃和執(zhí)行,可以提升企業(yè)的應變能力和整體運營效能。
臨時線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臨時線管理制度范文
1.申請批準手續(xù)
1.1凡廠區(qū)內(nèi)由于工作需要臨時安裝照明、焊接、運輸、起吊及各類電機、電大的線路,均需申報批后,方可動工。
1.2臨時電源線路,一般使用不超過十天,建筑工地的臨時線,總開關到電源按正規(guī)安裝,總開關以下裝觸電保安器,否則不能申請。
1.3臨時電氣線路及電氣設備的裝搪,應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點,無電工操作證者,一律嚴禁安裝拆裝,否則追究該電工的責任。
2.臨時電氣線路裝接一般安全技術要求
2.1電工在裝接臨時線時,必須嚴格查驗手續(xù),按領導批準范圍操作,裝接完畢應交使用者驗收,并按期拆除,不符合手續(xù)應拒絕裝接。
2.2臨時線必須絕緣性能良好,使用負荷選擇正確,接頭包扎可靠,全線無裸露。
2.3采用懸架式沿墻敷設時,戶內(nèi)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禁止在樹上或肢手架上掛線,更不準在高壓線或易燃易爆物周圍架設臨時線。
2.4臨時線與設備、水管、門窗等安全距離應保持0.3米以上,交道處高度不得低于6米,并需用桿和專用瓷瓶固定。
2.5臨時線一般不得任意拖動,如確實需要,則需鋪設地面上部位加可靠的硬質(zhì)套管,管口半保護圈,防止移動磨損割襲電線。
2.6全部臨時線路裝置,必須有總開關,每一方線都要裝容斷器,使用電具一律裝觸電保安器。
2.7所有電氣設備金屬外殼,要有良好接地。
2.8安裝完畢的臨時線,未經(jīng)安全部門同意,其他電工和部門不得擅自更動或搭接使用。
【第2篇】架設臨時線路管理制度
為確保安全生產(chǎn),加強用電管理,確保安全用電,防止觸電及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未經(jīng)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私自架設臨時動力線和照明線。
2、因生產(chǎn)、生活急需,而又來不及安裝正規(guī)線路,需架設臨時動力和照明線路時,使用單位需填寫“臨時線路安裝使用審請單”,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安全科備案后方可架設。
3、臨時線路使用期限一般為十五天,特殊情況下需延長使用時應辦理延長手續(xù),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4、所架設的臨時線路必須符合“臨時接線安全技術規(guī)程”,并指定專人負責,加強現(xiàn)場管理。
5、臨時線路用完后,要立即拆除或改正規(guī)線路,并通知主管部門、安全部門檢查驗收。
【第3篇】電器、臨時線安裝審批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規(guī)定:
1、電器操作人員:
1.1電工必須年滿十八歲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電工作業(yè)疾病和生理缺陷。
1.2電工必須經(jīng)安全科審核同意,并進行體格檢查,合格后,到市勞動局進行安技培訓,由市局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單獨作業(yè)。
1.3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必須二年進行復審,一次復審不合格,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收回操作證。
1.4 電工要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yè)的安全生產(chǎn),專業(yè)技術知識。
2、電氣管理:
2.1設備處要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布圖,低壓分布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wǎng)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2.2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鉆、電槍、手提砂輪機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2.3嚴格執(zhí)行“電氣安裝規(guī)程”變電所、配電站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guī)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2.4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2.5保證電器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2.6行燈電壓不允許超過36伏,在潮濕地方金屬容器內(nèi),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2.7發(fā)現(xiàn)電器故障(漏電、保險絲斷、電線絕緣層破損、控制失靈、電器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準拆修。
2.8電氣設施附近,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2.9電氣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有效措施,報告安全科進行事故調(diào)查,分析和處理。
3、 架接臨時電路
3.1凡因生產(chǎn)、工作急需架接臨時性電路,電壓在380伏以下,使用期為一月內(nèi)者,均由生產(chǎn)部填寫“臨時線申請表”,安全科備案后,方準施工,審批表應存一份安技處備案。
3.2架接臨時電路,必須由有持操作證的電工,按“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要求進行。
3.3架接臨時電路,一般不得超過使用期,使用完畢后,由原架接者負責拆除,如未經(jīng)同意,超期不拆除者應追究原電工責任。
3.4架接的臨時線,應交安全科檢查簽字,如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科可拒絕簽字3.5臨時線路必須保證絕緣性良好,使用負荷正確,接頭處包扎可靠,全線無裸露,
接線板和行燈的行線必須使用橡套電源線,中間不得有接頭。
3.6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戶內(nèi)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不得在樹上和腳手架上掛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刺割、腐蝕、澆鑄、輥壓等場地
表敷散臨時線。
3.7臨時線與設備、水管、門窗等安全距離,應保持0.3米以外,交通處離地高度不得低于6米,并須用電桿和瓷瓶固定。
3.8臨時線裝置,必須有一個總開關,每一分路都須有熔斷器,并不得任意拖地,如確系需要應加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斷。
3.9安裝好的臨時線路,未經(jīng)安全科同意,其他單位不得擅自更動或拉接臨時線使用。
3.10臨時校驗電氣設備等,使用在一個星期以內(nèi)的臨時性電路,可不填“電器臨時線審批表”,但應口頭向設備處、安技處報告,用后立即拆除,使用期超過一月的,
應安裝正式線路,否則按違章處罰。
【第4篇】電氣臨時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所屬公司及相關部門,也適用外單位來施工的單位。
2術語
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chǎn)、輔助生產(chǎn)、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3引用文件:《臨時電氣線路管理規(guī)定》。
4架設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
4.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chǎn)、輔助生產(chǎn)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向動力能源供應中心領取“臨時電氣線路審批表”。由申請人填寫,使用單位領導簽字同意,審查核實后,到安全部辦理臨時電氣線路手續(xù),方可架設使用。
4.2安全部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不符合手續(xù)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管理
5.1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電氣安裝的要求敷設。
5.2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nèi)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單位負責拆除。
5.3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guī)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裸露部分。
5.4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nèi)應≥2.5m;室外應≥3.5m;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5m。臨時電氣線路與設備、管道、門窗等的安全距離應≥0.3m。
5.5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5.6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第5篇】臨時線管理制度
1.申請批準手續(xù)
1.1凡廠區(qū)內(nèi)由于工作需要臨時安裝照明、焊接、運輸、起吊及各類電機、電大的線路,均需申報批后,方可動工。
1.2臨時電源線路,一般使用不超過十天,建筑工地的臨時線,總開關到電源按正規(guī)安裝,總開關以下裝觸電保安器,否則不能申請。
1.3臨時電氣線路及電氣設備的裝搪,應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點,無電工操作證者,一律嚴禁安裝拆裝,否則追究該電工的責任。
2.臨時電氣線路裝接一般安全技術要求
2.1電工在裝接臨時線時,必須嚴格查驗手續(xù),按領導批準范圍操作,裝接完畢應交使用者驗收,并按期拆除,不符合手續(xù)應拒絕裝接。
2.2臨時線必須絕緣性能良好,使用負荷選擇正確,接頭包扎可靠,全線無裸露。
2.3采用懸架式沿墻敷設時,戶內(nèi)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禁止在樹上或肢手架上掛線,更不準在高壓線或易燃易爆物周圍架設臨時線。
2.4臨時線與設備、水管、門窗等安全距離應保持0.3米以上,交道處高度不得低于6米,并需用桿和專用瓷瓶固定。
2.5臨時線一般不得任意拖動,如確實需要,則需鋪設地面上部位加可靠的硬質(zhì)套管,管口半保護圈,防止移動磨損割襲電線。
2.6全部臨時線路裝置,必須有總開關,每一方線都要裝容斷器,使用電具一律裝觸電保安器。
2.7所有電氣設備金屬外殼,要有良好接地。
2.8安裝完畢的臨時線,未經(jīng)安全部門同意,其他電工和部門不得擅自更動或搭接使用。
【第6篇】電氣臨時線審批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電氣運行和用電安全的管理,根據(jù)國家有關電氣設備安全規(guī)程,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 電氣運行安全
1.1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1.2 電氣作業(yè)必須由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1.3 電氣作業(yè)現(xiàn)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進行檢驗。
1.4 電氣作業(yè)人員上崗,應按規(guī)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
1.5 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與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執(zhí)行。
1.6 電氣設備必須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定期檢測。
1.7 高、底配所必須制訂現(xiàn)場運行規(guī)程,并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
1.8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
1.9 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2 電氣檢修安全
2.1 電氣檢修必須經(jīng)設備科負責人許可后方可作業(yè),非電工和無證者不得從事電氣檢修工作,電氣檢修作業(yè)必須兩人以上同時進行。
2.2 一般情況下,不應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yè)。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醒目標示牌,工作未結束,嚴禁任何人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2.3 因生產(chǎn)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按照《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帶電作業(yè)規(guī)定辦理。經(jīng)主管電氣的工程技術負責人批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應由對帶電作業(yè)有實踐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
2.4 外線、桿、電纜檢修,在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guī)定后方可作業(yè)。
2.5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的為1.5米;10kv以上的為3米。
2.6 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選用合適的熔絲,不準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2.7 架設臨時線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審批單”,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nèi)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3 接用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3.1 嚴禁亂接、亂拉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chǎn)急需架設、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應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設備科負責審批,行政部負責監(jiān)督)并應明確使用期限后方可派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架設、安裝。
3.2 電工在安裝臨時線路前,必須查看“臨時線路審批表”,方可進行架設、安裝,否則有權拒絕。
3.3 臨時性用電時,不論每臺電器設備本身有無控制開關,均應在靠近該設備的墻上或柱上,加裝控制開關及保障熔絲,其防護罩應完整無缺。
3.4 接用臨時線使用期限為一個月(特殊情況經(jīng)批準可延長至三個月),超過期限應安裝正式線路。
3.5 在易燃,易爆場所,倉庫,罐區(qū)等和吊機旋轉擺度范圍內(nèi)及附近周圍不得架設臨時電線。
3.6 臨時電線與設備、水管、蒸汽管、門窗等距離應在3米以外(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不低于6米。
3.7 臨時電線應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并禁止超負荷運行。架設時戶內(nèi)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臨時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加可靠的防護如用膠皮線、橡套電纜,在過路處設有硬質(zhì)的套管防護。
3.8 臨時線的使用部門不得擅自更動安裝好的臨時線。拆除臨時線前應先切斷電源,臨時用電的設備和照明等拆除后,不應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如必須保留導線,應將電源切斷,將線頭包以絕緣布帶。
3.9 臨時用電設施應有專人維護,定期檢修。
4 使用移動電具的安全規(guī)定
4.1 移動電具必須有專人保管,專人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檢修記錄。操作時應二人以上進行,一個操作,一人監(jiān)護。
4.2 電動工具的防護罩、蓋及手柄應完好無破損、松動,電源線長度限在6米以內(nèi),其間不得有破損及接頭。
4.3 工作前要檢查開關是否靈敏有效、導線的絕緣是否良好,導線不應置于高溫或熱的物件上,并要防止重物及尖銳物質(zhì)損傷導線。
4.4 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4.5 在潮濕或含酸類物質(zhì)的場所宜戴絕緣手套,應穿膠鞋或用絕緣墊板等措施。使用中發(fā)現(xiàn)外殼有漏電或其它故障時,應立即停止工作,修好后方能繼續(xù)使用。
4.6 工作完畢或停止工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5 移動電氣設備設施的安全規(guī)定。
5.1 間斷性使用的移動電氣設備(如移動式電風扇等)停用超過三個月的,在使用前或使用過程中必須測量其絕緣電阻;常年使用的應每季度測量一次,絕緣電阻值應不小1mω,并有測量記錄。
5.2 移動電氣設備的電源線長度限6米以內(nèi),開關應靈敏,有效。
5.3 防護罩、蓋應完好、無松動,保持旋轉平穩(wěn)、無晃動、無噪聲。
5.4 接地故障保護應符合接地形式和容量要求,接地正確、連接可靠。
6 電焊機的安全規(guī)定。
6.1 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接處的祼露接線板應采取安全防護罩或防護板隔離,以防止人員或金屬物體與之接觸。
6.2 焊機應正確接地或接零,且裝置必須連接良好。
6.3 禁止使用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氣體、管道作為接地裝置。
6.4 在有接地裝置的焊件上進行弧焊操作時,應特別注意避免焊機和工件雙重接地。
6.5 焊機一次線必須采用三芯(四芯)銅芯橡膠電線或絕緣良好的多股軟銅線,其線長度不超過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6.6 焊機二次線連接應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6.7 嚴禁利用廠房金屬結構,管道、軌道等作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6.8 焊鉗夾緊力良好,絕緣可靠,隔熱層完好。
6.9 焊機使用場所清潔,無嚴重粉塵,周圍無易燃易爆等物品。
【第7篇】臨時線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lng加氣站生產(chǎn)、生活區(qū)域或在建筑物、構筑物內(nèi)使用臨時線的,必須辦理臨時線審批手續(xù);
2臨時線審批手續(xù)由所屬子公司負責審查與辦理;;
3臨時線使用單位必須填寫臨時線申批表,臨時線申批表應寫明負責人、臨時線線路走向、臨時線的使用時間等;
4臨時線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需延期使用,必須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
5臨時線的搭接與架設,應符合有關規(guī)范規(guī)定要求;
6在禁火區(qū)域內(nèi)因檢修需要搭設臨時線時,應該嚴格審查,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給予批準,但必須使用電纜或橡套電纜,并且臨時線中間不得有接頭;
7臨時線在使用過程,必須由專人負責檢查和管理,非施工時間應當斷電;
8未經(jīng)審批私自搭接臨時線造成事故和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及其負責人的經(jīng)濟和刑事責任;
【第8篇】電器臨時線安裝審批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規(guī)定:
1、電器操作人員:
1.1電工必須年滿十八歲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電工作業(yè)疾病和生理缺陷。
1.2電工必須經(jīng)安全科審核同意,并進行體格檢查,合格后,到市勞動局進行安技培訓,由市局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單獨作業(yè)。
1.3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必須二年進行復審,一次復審不合格,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收回操作證。
1.4 電工要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yè)的安全生產(chǎn),專業(yè)技術知識。
2、電氣管理:
2.1設備處要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布圖,低壓分布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wǎng)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2.2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鉆、電槍、手提砂輪機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2.3嚴格執(zhí)行“電氣安裝規(guī)程”變電所、配電站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guī)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2.4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2.5保證電器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2.6行燈電壓不允許超過36伏,在潮濕地方金屬容器內(nèi),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2.7發(fā)現(xiàn)電器故障(漏電、保險絲斷、電線絕緣層破損、控制失靈、電器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準拆修。
2.8電氣設施附近,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2.9電氣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有效措施,報告安全科進行事故調(diào)查,分析和處理。
3、 架接臨時電路
3.1凡因生產(chǎn)、工作急需架接臨時性電路,電壓在380伏以下,使用期為一月內(nèi)者,均由生產(chǎn)部填寫“臨時線申請表”,安全科備案后,方準施工,審批表應存一份安技處備案。
3.2架接臨時電路,必須由有持操作證的電工,按“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要求進行。
3.3架接臨時電路,一般不得超過使用期,使用完畢后,由原架接者負責拆除,如未經(jīng)同意,超期不拆除者應追究原電工責任。
3.4架接的臨時線,應交安全科檢查簽字,如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科可拒絕簽字3.5臨時線路必須保證絕緣性良好,使用負荷正確,接頭處包扎可靠,全線無裸露,
接線板和行燈的行線必須使用橡套電源線,中間不得有接頭。
3.6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戶內(nèi)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不得在樹上和腳手架上掛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刺割、腐蝕、澆鑄、輥壓等場地
表敷散臨時線。
3.7臨時線與設備、水管、門窗等安全距離,應保持0.3米以外,交通處離地高度不得低于6米,并須用電桿和瓷瓶固定。
3.8臨時線裝置,必須有一個總開關,每一分路都須有熔斷器,并不得任意拖地,如確系需要應加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斷。
3.9安裝好的臨時線路,未經(jīng)安全科同意,其他單位不得擅自更動或拉接臨時線使用。
3.10臨時校驗電氣設備等,使用在一個星期以內(nèi)的臨時性電路,可不填“電器臨時線審批表”,但應口頭向設備處、安技處報告,用后立即拆除,使用期超過一月的,
應安裝正式線路,否則按違章處罰。
【第9篇】低壓電氣線路臨時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1、設置目的
低壓電氣線路的臨時線肩負著企業(yè)電能傳輸臨時用電部位的重要任務,它既不屬于電管部門管理,又容易被企業(yè)所忽視,是安全管理的薄弱環(huán)節(jié)。臨時線路敷設方式復雜,且無正式設計,受安裝者的技術素質(zhì)影響較大,同時,受風吹、雨淋、日曬、腐蝕、撞擊等外界因素影響較大。為此,特設置本項目。
2、適應范圍
本項目適用于企業(yè)所管轄范圍內(nèi)(含生活區(qū)和外包建筑工地)的低壓配電室(或開關)出線端至用電場所的動力、照明箱、柜、板進線端之間的電氣線路(臨時線路)。
3、內(nèi)容要求
對低壓電氣線路(臨時線路)考評查證時,可首先查閱工廠的管理制度,電氣系統(tǒng)的技術資料。
3.1 要有完備的臨時接線裝置審批手續(xù),不超期使用
3.1.1 申請項目應符合臨時接線管理規(guī)定。
3.1.2 申請項目的內(nèi)容和審批手續(xù)必須完整,包括臨時線裝設地點,用電容量,用電負責人和審批部門的批準意見、準用日期等。
3.2 使用絕緣良好、并與負荷匹配的護套軟線裝設臨時用電線路必須采用橡套軟線,而且要求截面能滿足負荷要求,其截面按“低壓電氣線路(固定線路)”的相關內(nèi)容查證。
3.3 敷設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臨時線敷設方式可沿墻、架空或敷在地面。沿墻架空敷設時,其高度在室內(nèi)應大于2.5米,室外應大于4.5米,跨越道路時應大于6米;臨時線與其他設備、門、窗、水管等的距離應大于0.3米;沿地面敷設應有防止線路受外力損壞的保護措施。
3.4 必須裝有總開關控制和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裝設與負荷匹配的熔斷器
3.5 臨時用電設備pe連接可靠對中性點直接接地電網(wǎng),臨時設備必須首先可靠接零。對中性點不接地或經(jīng)易擊穿保險器等不直接接地電網(wǎng),臨時設備必須保護接地(包括接地體的接地電阻測試報告和接地連接的可靠程度)。
3.6 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
【第10篇】架設臨時線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公司區(qū)域內(nèi)所接電力、照明、試驗等臨時線路(電壓1000v以下)均執(zhí)行本制度各項要求。
2各單位需架設臨時線路時,由需要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報資產(chǎn)運營部批準后方可施工。
3有專職電工的單位,架設臨時線也應由單位電工報資產(chǎn)運營部批準、備案后方能架設臨時線。
4臨時線架設后,使用期限為一周,如超過期限需要延長使用時,必須辦理繼續(xù)使用申請,交資運營部備案。臨時線連續(xù)使用時間不得超過半個月。
5電氣工作人員校驗電氣設備、使用臨時線可不填寫臨時線申請單,但使用時間不得超過一個工作日,并在工作完畢后由本人負責拆除。
6臨時線的安裝必須按北京市供電局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
7到期的臨時線和私自安裝的臨時線,資產(chǎn)運營部有權令其停止使用,并責令電工拆除。
8使用單位應按臨時線的要求使用,并維護線路良好,到期報資產(chǎn)運營部拆除。
9安裝臨時線的安全技術要求及規(guī)定:
9.1臨時線應使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采取懸空架設,戶內(nèi)離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戶外不得低于3.5m,架設時需要專用電桿和瓷瓶固定。禁止在樹上或腳手架上等架設臨時線。
9.2全部臨時線必須有總開關控制,各分路必須有漏電保護器。
9.3所有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線)。
9.4安裝完畢的臨時線,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更動。
9.5凡私自接的臨時線被查出后,電工要切斷電源,并由資產(chǎn)運營部追查責任,報公司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