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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管理制度規(guī)定是黨組織管理黨員行為、提升黨員素質、維護黨組織紀律和秩序的重要工具。它旨在確保黨員隊伍的純潔性,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推動黨的事業(yè)發(fā)展。通過明確黨員的權利與義務,規(guī)范黨內生活,促進黨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
包括哪些方面
黨員管理制度規(guī)定通常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黨員入黨和轉正程序,包括申請、考察、審批等環(huán)節(jié)。
2. 黨員日常管理,如參加組織生活、繳納黨費、接受教育培訓等。
3. 黨員權利與義務的明確規(guī)定,確保黨員在黨內民主參與和監(jiān)督中的角色。
4. 黨內紀律處分規(guī)定,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
5. 黨員激勵與表彰制度,鼓勵黨員發(fā)揮模范帶頭作用。
6. 黨內申訴與復查機制,保障黨員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重要性
黨員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實施對于黨的建設至關重要。它:
1. 增強了黨組織的權威性和規(guī)范性,確保黨的決策得到有效執(zhí)行。
2. 提高了黨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激發(fā)他們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
3. 促進了黨內和諧,維護了黨組織的穩(wěn)定。
4. 通過嚴格的紀律約束,防止黨員腐化墮落,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5. 為黨員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有助于形成良好的黨內政治生態(tài)。
方案
1. 完善入黨教育與培訓體系,確保黨員具備必要的政治素養(yǎng)和業(yè)務能力。
2. 建立常態(tài)化的考核評價機制,定期評估黨員的德、能、勤、績、廉。
3. 加強黨內民主,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鼓勵黨員提出合理建議。
4. 嚴格執(zhí)行紀律處分規(guī)定,對違紀行為零容忍,維護黨紀嚴肅性。
5. 制定黨員關懷機制,關注黨員的生活困難和思想困惑,及時給予幫助和引導。
6. 實施公開透明的表彰制度,表彰先進,激勵全體黨員積極進取。
7. 定期開展黨內自查和互查,及時發(fā)現和解決問題,持續(xù)改進管理制度。
黨員管理制度規(guī)定是黨的建設的基石,其有效執(zhí)行需要全體黨員的共同參與和努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建設一個堅強有力、充滿活力的黨組織,推動黨的事業(yè)不斷向前發(fā)展。
黨員管理制度規(guī)定范文
【第1篇】黨員管理制度規(guī)定
黨員管理
黨員管理是黨組織按照黨章和黨內的有關規(guī)定,通過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黨員認真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的活動。其具體工作主要是:根據黨員數量、分布和流動情況,建立黨的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審查和鑒定;嚴格黨員的組織生活,加強監(jiān)督和整頓紀律;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表彰優(yōu)秀黨員,清除黨內腐敗分子,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等。
一、黨員管理的指導思想
高舉*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積極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全面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yè)中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
二、黨員管理的基本任務
1.引導黨員嚴格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
2.組織黨員參加黨的活動。
3.嚴格黨員組織關系和黨籍管理。
4.保持黨員隊伍的純潔性。
三、黨員管理的基本原則
堅持從嚴治黨的原則;注重實效的原則;制度規(guī)范的原則;組織管理與思想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繼承與創(chuàng)新相結合的原則。
四、黨員管理的主要內容
一是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的制度。只有把黨員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并在其中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黨內外群眾的監(jiān)督,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才能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才能保證基層黨組織有堅強的戰(zhàn)斗力。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既是黨員享有的基本權利,也是黨組織的重要職責。
二是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通常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或黨小組會,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單獨召開的黨內民主生活會。黨員在組織生活會上,應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這項制度是加強黨員管理,對黨員進行批評監(jiān)督,促進黨員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提高黨的戰(zhàn)斗力的一項組織保證。
三是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制度。這項制度是黨員接受黨組織教育和監(jiān)督的一種方式,是黨組織了解掌握黨員思想和工作情況的一種途徑,是我們黨內生活的優(yōu)良傳統(tǒng)之一。
四是黨日制度。是指黨的組織和黨員進行黨的活動的專門時間的規(guī)定。這一制度,對于活躍黨內民主生活,增強黨員黨的觀念,增進黨的團結,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充分發(fā)揮基層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五是黨員交納黨費制度。是指黨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黨組織交納用于開展黨的活動的經費。按期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一個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yè)的具體表現。黨員交納黨費,不僅僅是在經濟上資助黨,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按照中央組織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是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根據從嚴治黨的方針,把黨員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融為一體,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基本制度。
七是轉移黨員組織關系制度。黨組織在黨員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點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將其黨員組織關系由一個單位或地區(qū)轉移到另一個單位或地區(qū)。
八是黨籍管理制度。黨籍指的是黨員資格。黨籍管理是黨員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請入黨的人被黨組織批準后,就算取得了黨籍。預備黨員也有黨籍。黨組織對黨員黨籍的處理必須采取十分嚴肅和慎重的態(tài)度。
九是流動黨員管理制度。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勞動力在產業(yè)間轉移和地區(qū)間流動日趨廣泛,外出務工經商和人才流動中的黨員越來越多,流動的范圍越來越廣。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使他們在流動中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組 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是黨員管理的一個新課題,也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
五、黨員管理的方法途徑
黨員管理工作經過長期的探索和實踐,在新的歷史時期,廣泛采用了以下幾種方法和途徑:
(1)“三會一課”。“三會”指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一課”指按時上好黨課。“三會一課”是黨組織生活的基本形式,認真堅持“三會一課”,對于健全黨的組織生活,嚴格黨員管理,加強黨員教育,提高黨員素質,加強基層黨組織的戰(zhàn)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黨員領導干部的雙重組織生活會。根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guī)定,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既要參加所在單位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定期召開的黨員領導干部的民主生活會。雙重組織生活,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黨性鍛煉,增進思想交流,加強民主監(jiān)督,改進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3)“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創(chuàng)先爭優(yōu)”主要是指黨內創(chuàng)建先進黨支部,爭當優(yōu)秀黨員的活動。這是近幾年來在廣大基層黨組織中廣泛開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種組織活動形式。這項活動要制定出既有先進性,又切實可行的評選條件,努力在“爭創(chuàng)”上下功夫,定期評選表彰,以激勵黨員奮發(fā)進取,建功立業(yè)。
(4)黨員目標管理。黨員目標管理是近年來各地在加強黨員隊伍建設中廣泛采用的一種管理方法。這種管理方法要求黨組織按照黨章的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和黨員個人的實際情況,提出和議定黨員在一個時期內在履行黨員義務、發(fā)揮黨員作用方面的具體目標,通過定期檢查、考核,來督促和激發(fā)黨員更好地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這種方法在實踐中取得了積極的效果,應不斷總結和完善。
(5)黨員聯系戶。這是農村黨員聯系群眾,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的一種形式。具體內容是,黨的基層組織分配每個黨員經常聯系一戶或幾戶非黨群眾,向他們宣傳黨的方針、政策,了解他們的思想、生產、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帶動他們勤勞致富,及時向黨組織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6)黨員責任區(qū)。所謂黨員責任區(qū),主要是企業(yè)黨組織根據黨員的不同工作崗位、工作性質、實際能力和活動范圍,把需要黨員承擔和完成的各種生產指標、行政事務、社會工作以及基層黨組織分配的各項任務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以責任制的形式落實到每個黨員,從而形成以一個或幾個黨員為主體,以一定數量的群眾為對象,以一定的區(qū)域為活動范圍的黨員責任區(qū)。從而密切黨員與群眾的聯系,以發(fā)揮黨員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7)黨員主題實踐活動。黨員主題實踐活動是基層黨組織在黨員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領導、有計劃地組織黨員結合行業(yè)特點和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圍繞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而開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強黨員黨性,提高黨員素質,發(fā)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推動經濟發(fā)展的黨內活動。這類活動把黨員教育管理的內容和方法融為一體,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和經濟建設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為黨員發(fā)揮模范作用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受到黨員和群眾的普遍歡迎。
(8)談心活動。同志之間比較深入地相互交談,是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一種有效方式。談心活動有集體談心和個別談心兩種形式。談心的目的在于溝通思想,統(tǒng)一認識,解決矛盾,互相幫助,增強團結,做好工作。談心一定要以誠相見,以心換心,還要有搞好團結、解決問題的愿望和實事求是的精神。
-流動黨員管理
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勞動力在產業(yè)間轉移和地區(qū)間流動日趨廣泛,外出務工經商和人才流動中的黨員越來越多,流動的范圍越來越廣。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使他們在流動申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是黨員管理的一個新課題,也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指出,黨的組織部門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動黨員的措施。中央組織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發(fā)了《關于加強黨員流動中組織關系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和《關于試行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明確提出了流動黨員管理的基本規(guī)范。
流動黨員組織關系的轉移
黨員流動符合有關政策規(guī)定,黨組織應及時為他們轉移組織關系。其中外出時間較長 (6個月以上)、地點比較固定的,應轉移黨員正式組織關系,即開寫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轉人所去地區(qū)、單位的黨組織。外出時間較短 (6個月以內)或外出時間較長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使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參加會議、學習進修等,應開具黨員證明信,交所去地區(qū)、單位的黨組織。
流動黨員轉移組織關系的基本要求是:黨員所去單位黨組織健全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其所去單位的黨組織。黨員所去單位黨組織不健全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其所去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黨組織,或轉到其所去單位所在地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黨組織。黨員在流動中將人事關系和檔案材料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的,這些機構的黨組織如具備管理條件并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收尚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的組織關系。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
根據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精神,中央組織部于1994年12月下發(fā)了《關于試行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兀 決定從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試行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
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是加強流動黨員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加強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各地積極探索,創(chuàng)造了許多成功的經驗。一些地方采用外出黨員管理證、管理手冊等辦法,取得了較好效果。但是,僅靠個別地方發(fā)放有關流動黨員管理的證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全國范圍內統(tǒng)一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就是為了適應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的客觀要求。試行這一制度,有利于促進黨員的合理流動,有利于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發(fā)揮流動黨員的作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主要內容是:《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制定的統(tǒng)一式樣印制;《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動黨員原所在黨組織按規(guī)定登記發(fā)放,作力流動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黨的活動的憑證;黨員可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在外出所在地或單位的黨組織(基層黨委、黨總支或黨支部一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但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制發(fā)
《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制定的統(tǒng)一式樣,定點印制,并加強管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經費,可從黨費中開支,不得向黨員個人收取工本費和發(fā)證手續(xù)費。 《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基層黨委負責發(fā)放。發(fā)放時,要登記造冊,詳細登記持證外出黨員的姓名、所在支部、發(fā)證時間、外出原因、外出地點、外出時間等情況,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流動黨員活動證》一般應貼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發(fā)證的基層黨委在照片上加蓋印章。特殊情況末貼照片的,應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同時使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的使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適用于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下列情況不能使用《流動黨員活動證》:
(1)短期 (六個月以內)外出參加會議、學習進修、借調工作、辦理公務、休假探親的黨員,仍開具黨員證明信。
(2)長期 (六個月以上)外出務工經商且有固定地點的黨員,應轉移正式組織關系。
(3)流動性較大,無固定地點,但可以經常返回原所在單位的黨員,仍在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4)集體外出、地點相對集中,且有3名以上黨員的,可通過建立黨支部 (臨時黨支部)或黨/組進行管理。
接收流動黨員的黨組織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應于驗證后及時接收并將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同時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對外來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外出地點變更等情況,應在《流動黨員活動證》上如實填寫,并由黨支部負責人簽名蓋章。在 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情況一欄內,要簡要地寫明組織生活的內容及外來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在流動地點變更情況一欄內,應注明黨員同外出所在地黨組織 取得聯系及離開的時間;備注欄用于說明其他欄目未盡事項,包括外來黨員的先進事跡或犯有錯誤等情況。
流動黨員原所在單位黨組織在黨員外出后,應通過適當方式與黨員繼續(xù)保持聯系,了解黨員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向外出黨員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黨員返回后,要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記載的內容,聽取黨員匯報外出期間的工作和思想情況,詳細了解他們外出期間的表現。通常情況下,黨組織每年至少應查驗一次外出黨員所持的《流動黨員活動證》,使用滿3年的,應及時換發(fā)新證。黨員外出期間,如無正當理由,不按規(guī)定將 《流動黨員活動證》交外出所在地或單位的黨組織,且連續(xù)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應按自行脫黨處理。黨員私自填寫《流動黨員活動證》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要嚴肅處理。出國、出境黨員的管理
1. 因私出國、去港澳臺或自費出國留學的黨員組織關系的處理。
1) 短期請假出國或去港澳臺探親或辦理私事的黨員,其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2) 出國或去港澳臺長期定居的黨員,出境以后即停止黨籍,其組織關系和檔案材料轉到縣或相當于縣一級的黨委組織部門,以保存?zhèn)洳椤?/p>
3) 黨員出境逾期(包括續(xù)假)一年以上未歸者,其組織關系及檔案材料轉到縣或相當于縣一級的黨委組織部門以保存?zhèn)洳椤?/p>
4) 經批準出境定居的預備黨員,不再辦理轉正手續(xù),不保留其預備黨員資格。
5) 自費出國留學的黨員,在學成回國之前,其黨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6) 黨員本人在出國、出境之前提出要求*的,可按黨章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2. 因私出國或去港澳臺地區(qū)回來后的黨員的組織關系的處理。
1) 黨員如期回國,應及時向原單位黨組織匯報出境期間的情況,黨組織也要主動關心了解他們在外的情況,如無問題,即可恢復其黨員組織生活。
2) 黨員超過假期回國,本人要向黨組織申訴理由,經過審查,如理由正當且又無問題者,即可恢復其組織生活。無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錯誤的黨員,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的批評教育,在必要時也可給予適當的處分,待本人有了認識時,也可恢復其黨員組織生活。
3) 無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國的黨員,一般不能恢復其組織生活,按自行脫黨處理。如發(fā)現有嚴重問題者,經審查,如情況屬實,要嚴肅處理,有的還要給予開除黨籍的處分。
3. 自費出國留學的黨員學成回國后其組織生活問題的處理。
自費出國留學的黨員,在其學成回國后,由本人提出恢復其組織生活的申請,經所在單位黨委審查,如證明其在國外期間確無問題,可以恢復其組織生活。如果是預備黨員,其在境外學習期間表現良好,可以按期轉正。黨組織對外出黨員的管理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及人事勞動制度改革的深入,黨員流動的數量越來越多,范圍越來越廣。為了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促進改革開放和經濟發(fā)展,進一步解放和發(fā)展生產力,使流動的黨員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jiān)督,更好地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對黨員流動中組織關系管理問題作出了如下規(guī)定:
(1)黨員外出務工經商或從事其它正當職業(yè),有固定地點、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黨員所在黨組織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至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時間在3至6個月的,應出具黨員證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負責安排其參加黨的有關活動。黨員應及時主動與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聯系,轉遞黨員組織關系。
(2)黨員短期外出3個月以內,或外出時間較長但無固定地點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應通過適當的方式主動與原所在黨組織保持聯系,匯報外出活動情況,按時交納黨費。
(3)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地點相對集中的,原所在黨組織應在他們中建立黨小組或黨支部(或臨時黨支部)。對外出時間在3個月以上的,應同時出具有關證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單位的黨組織負責管理這些黨員,原所在黨組織應繼續(xù)同他們保持聯系。
(4)外來經商黨員較多的集貿市場,應在這部分黨員中建立黨支部或黨小組。根據不同情況,這些黨支部或黨小組,可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組織領導,也可由當地工商管理部門黨組織或個體勞動者協會黨組織領導。
(5)黨員要求流動應向所在單位及其黨組織提出申請,凡符合人員流動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黨組織應予以同意并及時為黨員轉移組織關系。所去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黨組織,或轉到所去單位所在地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黨組織。
(6)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流動服務機構的黨組織,具備管理條件并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員流動過程中尚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的組織關系,并根據不同情況,組織這些黨員過組織生活,收繳黨費。
(7)在人員流動問題上,因單位與單位或單位與個人發(fā)生爭議,而提交仲裁機構或有關主管部門進行仲裁的,有關單位黨組織應根據仲裁結論確定是否辦理轉移黨員組織關系手續(xù)。
(8)黨員擅自離職,黨組織應給予批評教育;本人堅持不改的,可區(qū)別不同情況作必要的處理。涉及黨籍處理的,應慎重對待。
(9)在黨員流動中,沒有轉來黨組織關系或沒有出具黨員證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單位的黨組織,不得承認其黨員身份和安排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10)凡是按照規(guī)定轉來黨組織關系的,有關地方和單位黨組織應予接納,不應拒絕接收。
(11)以上各項適用于退伍軍人、大中專畢業(yè)生中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黨員的組織關系管理。
【第2篇】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一、流動黨員組織關系的管理
(一)流動黨員轉移組織關系的基本要點是:黨員所去單位黨組織健全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的黨組織;黨員所去單位黨組織不健全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其所去單位上級主管部門黨組織,或轉到其所去單位所在地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黨組織。黨員在流動中將人事關系和檔案材料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這些機構的黨組織如具備條件并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受尚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的組織關系。
(二)黨員流動符合有關政策規(guī)定,黨組織應及時為他們轉移組織關系。其中外出時間較短(六個月以內)或外出時間較長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使用《流動黨員活動證》。
(三)《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動黨員原所在黨(工)委按規(guī)定登記發(fā)放,作為流動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黨的活動的憑證;黨員可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在外出所在地或單位的黨組織(基層黨委、黨總支或黨支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但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組織部門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制定的統(tǒng)一式樣定點印刷,并加強管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印刷?!读鲃狱h員活動證》由黨(工)委負責發(fā)放。發(fā)放時,要登記造冊,詳細登記持證外出黨員的姓名、所在支部、發(fā)證時間、外出原因、外出地點、外出時間等情況,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读鲃狱h員活動證》一般應貼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發(fā)證的黨(工)委在照片上加蓋印章。特殊情況未貼照片的,應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同時使用。
(五)《流動黨員活動證》適用于短期外出(六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下列情況不能使用《流動黨員活動證》:
1、短期(六個月以內)外出參加會議、學習進修、借調工作、休假探親的黨員,仍開具黨員證明信。
2、長期(六個月以上)外出工作且有固定地點的黨員,應轉移正式組織關系。
3、流動性較大,無固定地點,但可以經常返回原所在單位的黨員,可以在原單位繼續(xù)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二、黨員外出前必須向黨組織報告
黨員外出前必須向所在黨支部報告,報告的內容應包括:外出原因、外出地點、外出時間以及外出后與黨組織聯系的方式等。
三、黨組織對外出的黨員要進行行前教育
有外出黨員的黨組織,應在黨員外出前對其進行教育,針對外出黨員的不同情況對他們提出具體要求。教育內容一般應包括:
(1)要求黨員外出后要主動與所去地區(qū)或單位的黨組織取得聯系。按照規(guī)定及時轉移黨員組織關系,或出示《流動黨員活動證》。
(2)要求黨員在外出期間自覺按照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積極參加所在單位(地區(qū))黨的組織生活,按期交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3)要求黨員外出后應通過適當方式,與原所在黨組織保持聯系,定期匯報在外出所在單位的思想、工作情況。
(4)要求黨員外出返回時,應及時轉移黨員組織關系,或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黨組織查驗,并如實向黨組織匯報外出期間的情況。
四、流動黨員要主動與外出所在地黨組織聯系黨員外出應根據就近、方便和有利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原則,主動與所到地方或單位黨組織(基層黨委、黨總支或黨支部)聯系,及時辦理黨員組織關系接轉手續(xù)或出示《流動黨員活動證》。黨員外出后不能以任何借口隱蔽自己的黨員身份,不與黨組織取得聯系。若所到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黨員可與其上級主管部門的黨組織聯系,也可以與其所在地(街道、社區(qū)或鄉(xiāng)鎮(zhèn)、村)的黨組織聯系。如與所在地方或單位的基層黨組織聯系遇到困難,可與當地縣以上黨委組織部門聯系。
五、黨員外出期間要自覺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黨員外出期間,必須按照黨章的規(guī)定,編入黨的一個組織、按期過組織生活和交納黨費,認真執(zhí)行黨組織的決議,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在工作、生活中自覺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主要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一要按黨員標準要求自己,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管理,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和業(yè)務素質。
二要遵守當地法規(guī)和所去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誠實勞動,合法致富,能夠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三者之間的關系。
三要通過書面匯報、郵件、電話、eml等多種方式,與原所在社區(qū)黨組織保持聯系,定期匯報在外的思想、工作情況。
四要自覺維護社會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敢于抵制社會上的丑惡現象,在履行社會責任和社會義務等方面走在群眾的前頭。
六、流動黨員參加選舉問題
辦理正式黨員組織關系接轉手續(xù)的流動黨員,應在轉入地區(qū)、單位的黨組織參加黨內選舉,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開具黨員證明信和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的流動黨員,他們沒有轉移正式組織關系,都應在原所在單位黨組織參加黨內選舉,行使表決、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外出黨員原所在黨組織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時,如外出黨員確因情況特殊無法到會,經黨員大會同意,可不計算為應到會人數。
七、流動黨員中的預備黨員轉正問題預備黨員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期間,如預備期滿,應向原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轉正申請,由原所在單位黨組織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正手續(xù)。辦理這類預備黨員轉正手續(xù)時,黨組織要通過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及其他途徑,認真了解和考察預備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外出所在地黨組織應負責地介紹有關情況。
美術系黨總支
【第3篇】流動黨員管理制度范例
一、黨員外出務工經商或從事其他正當職業(yè),應事先向黨支部報告。
二、黨員外出時間在6個月以上,且有固定地點的,將其組織關系轉至所在地區(qū)或單位黨組織。
三、黨員臨時或季節(jié)性外出且無固定地點的,組織關系仍由原單位黨組織管理,并報鄉(xiāng)(鎮(zhèn))黨委核發(fā)《流動黨員活動證》。
四、正式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且在點相對集中的,建立臨時黨小組。
五、外出黨員和臨時黨小組負責人應主動經常與黨支部保持聯系,定期匯報情況。外出黨員接到黨支部有重要活動通知后,應按時返回。
六、黨員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在外出所在地或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但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七、對外來務工經商的黨員,積極接受他們的組織關系和黨員身份證明件,安排他們參加黨的活動和過組織生活。
【第4篇】預備黨員管理教育制度范文
1、繼續(xù)對預備黨員驚醒黨的基本知識的、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黨的宗旨、黨規(guī)、黨法的教育,使其進一步加深對黨的性質、地位、作用和黨現階段的總任務的理解,樹立為共產主義奮斗終身的堅定信念。
2、預備黨員從批準之日起,即將他們便如一個黨的支部,組織預備黨員按時參加所在支部的各種活動,使預備黨員在黨組織生活中,不斷增強黨性觀念,時時處處按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3、加強預備黨員的組織觀念教育,分配給一定的政治、生產工作任務等,鍛煉他們工作能力。培養(yǎng)他們的黨性觀念,在工作中進一步考察了解預備黨員的思想品質和覺悟。
4、建立預備黨員考核檔案。
5、進行忠誠老實教育,發(fā)現預備黨員及家庭成員政治歷史不清楚的情況,要審查清楚,預備黨員有向黨組織隱瞞事實真相的,除調查清楚外,還要有針對性的進行必要的思想教育,預備黨員所在支部(黨支部)要在預備期內對其進行一次黨的基本知識的培訓,要抓好考核、考試結果,作為變轉正的重要內容。
6、預備黨員所在的黨支部要每季度要研究分析一次預備黨員的思想工作情況,每半年組織黨內外組織度對其進行一次評論,并做出鑒定,要督促預備黨員按時向組織匯報思想,并及時向黨組織匯報預備黨員的表現。
7、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支部期滿,黨支部應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預備黨員本人提出轉正申請,黨小組提出意見,經支部委員會審核,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黨支部大會討論并做出決定,上報黨委組織部后,組織員要嚴肅認真的進行考察上報黨委,按時辦理轉正手續(xù)。
【第5篇】2023年黨員管理制度
加入了中國**黨就要嚴格遵守黨員的管理制度,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2016年黨員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黨員管理是黨組織按照黨章和黨內的有關規(guī)定,通過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黨員認真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的活動。其具體工作主要是:根據黨員數量、分布和流動情況,建立黨的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審查和鑒定;嚴格黨員的組織生活,加強監(jiān)督和整頓紀律;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表彰優(yōu)秀黨員,清除黨內貪腐分子,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等。
一、黨員管理的指導思想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積極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全面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yè)中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
二、黨員管理的基本任務
1.引導黨員嚴格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
2.組織黨員參加黨的活動。
3.嚴格黨員組織關系和黨籍管理。
4.保持黨員隊伍的純潔性。
三、黨員管理的基本原則
堅持從嚴治黨的原則;注重實效的原則;制度規(guī)范的原則;組織管理與思想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繼承與創(chuàng)新相結合的原則。
四、黨員管理的主要內容
一是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的制度。只有把黨員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并在其中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黨內外群眾的監(jiān)督,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才能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才能保證基層黨組織有堅強的戰(zhàn)斗力。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既是黨員享有的基本權利,也是黨組織的重要職責。
二是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通常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或黨小組會,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單獨召開的黨內民主生活會。黨員在組織生活會上,應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這項制度是加強黨員管理,對黨員進行批評監(jiān)督,促進黨員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提高黨的戰(zhàn)斗力的一項組織保證。
三是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制度。這項制度是黨員接受黨組織教育和監(jiān)督的一種方式,是黨組織了解掌握黨員思想和工作情況的一種途徑,是我們黨內生活的優(yōu)良傳統(tǒng)之一。
四是黨日制度。是指黨的組織和黨員進行黨的活動的專門時間的規(guī)定。這一制度,對于活躍黨內民主生活,增強黨員黨的觀念,增進黨的團結,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充分發(fā)揮基層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五是黨員交納黨費制度。是指黨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黨組織交納用于開展黨的活動的經費。按期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一個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yè)的具體表現。黨員交納黨費,不僅僅是在經濟上資助黨,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按照中央組織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是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根據從嚴治黨的方針,把黨員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融為一體,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基本制度。
七是轉移黨員組織關系制度。黨組織在黨員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點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將其黨員組織關系由一個單位或地區(qū)轉移到另一個單位或地區(qū)。
八是黨籍管理制度。黨籍指的是黨員資格。黨籍管理是黨員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請入黨的人被黨組織批準后,就算取得了黨籍。預備黨員也有黨籍。黨組織對黨員黨籍的處理必須采取十分嚴肅和慎重的態(tài)度。
九是流動黨員管理制度。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勞動力在產業(yè)間轉移和地區(qū)間流動日趨廣泛,外出務工經商和人才流動中的黨員越來越多,流動的范圍越來越廣。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使他們在流動中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組 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是黨員管理的一個新課題,也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
五、黨員管理的方法途徑
黨員管理工作經過長期的探索和實踐,在新的歷史時期,廣泛采用了以下幾種方法和途徑:
(1)“3會1課”?!叭龝敝付ㄆ谡匍_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一課”指按時上好黨課?!?會1課”是黨組織生活的基本形式,認真堅持“3會1課”,對于健全黨的組織生活,嚴格黨員管理,加強黨員教育,提高黨員素質,加強基層黨組織的戰(zhàn)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黨員領導干部的雙重組織生活會。根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guī)定,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既要參加所在單位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定期召開的黨員領導干部的民主生活會。雙重組織生活,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黨性鍛煉,增進思想交流,加強民主監(jiān)督,改進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3)“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皠?chuàng)先爭優(yōu)”主要是指黨內創(chuàng)建先進黨支部,爭當優(yōu)秀黨員的活動。這是近幾年來在廣大基層黨組織中廣泛開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種組織活動形式。這項活動要制定出既有先進性,又切實可行的評選條件,努力在“爭創(chuàng)”上下功夫,定期評選表彰,以激勵黨員奮發(fā)進取,建功立業(yè)。
(4)黨員目標管理。黨員目標管理是近年來各地在加強黨員隊伍建設中廣泛采用的一種管理方法。這種管理方法要求黨組織按照黨章的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和黨員個人的實際情況,提出和議定黨員在一個時期內在履行黨員義務、發(fā)揮黨員作用方面的具體目標,通過定期檢查、考核,來督促和激發(fā)黨員更好地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這種方法在實踐中取得了積極的效果,應不斷總結和完善。
(5)黨員聯系戶。這是農村黨員聯系群眾,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的一種形式。具體內容是,黨的基層組織分配每個黨員經常聯系一戶或幾戶非黨群眾,向他們宣傳黨的方針、政策,了解他們的思想、生產、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帶動他們勤勞致富,及時向黨組織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6)黨員責任區(qū)。所謂黨員責任區(qū),主要是企業(yè)黨組織根據黨員的不同工作崗位、工作性質、實際能力和活動范圍,把需要黨員承擔和完成的各種生產指標、行政事務、社會工作以及基層黨組織分配的各項任務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以責任制的形式落實到每個黨員,從而形成以一個或幾個黨員為主體,以一定數量的群眾為對象,以一定的區(qū)域為活動范圍的黨員責任區(qū)。從而密切黨員與群眾的聯系,以發(fā)揮黨員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7)黨員主題實踐活動。黨員主題實踐活動是基層黨組織在黨員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領導、有計劃地組織黨員結合行業(yè)特點和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圍繞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而開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強黨員黨性,提高黨員素質,發(fā)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推動經濟發(fā)展的黨內活動。這類活動把黨員教育管理的內容和方法融為一體,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和經濟建設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為黨員發(fā)揮模范作用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受到黨員和群眾的普遍歡迎。
(8)談心活動。同志之間比較深入地相互交談,是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一種有效方式。談心活動有集體談心和個別談心兩種形式。談心的目的在于溝通思想,統(tǒng)一認識,解決矛盾,互相幫助,增強團結,做好工作。談心一定要以誠相見,以心換心,還要有搞好團結、解決問題的愿望和實事求是的精神。
流動黨員管理
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勞動力在產業(yè)間轉移和地區(qū)間流動日趨廣泛,外出務工經商和人才流動中的黨員越來越多,流動的范圍越來越廣。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使他們在流動申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是黨員管理的一個新課題,也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指出,黨的組織部門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動黨員的措施。中央組織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發(fā)了《關于加強黨員流動中組織關系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和《關于試行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明確提出了流動黨員管理的基本規(guī)范。
流動黨員組織關系的轉移
黨員流動符合有關政策規(guī)定,黨組織應及時為他們轉移組織關系。其中外出時間較長 (6個月以上)、地點比較固定的,應轉移黨員正式組織關系,即開寫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轉人所去地區(qū)、單位的黨組織。外出時間較短 (6個月以內)或外出時間較長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使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參加會議、學習進修等,應開具黨員證明信,交所去地區(qū)、單位的黨組織。 流動黨員轉移組織關系的基本要求是:黨員所去單位黨組織健全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其所去單位的黨組織。黨員所去單位黨組織不健全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其所去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黨組織,或轉到其所去單位所在地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黨組織。黨員在流動中將人事關系和檔案材料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的,這些機構的黨組織如具備管理條件并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收尚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的組織關系。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
根據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精神,中央組織部于1994年12月下發(fā)了《關于試行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兀 決定從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試行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
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是加強流動黨員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加強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各地積極探索,創(chuàng)造了許多成功的經驗。一些地方采用外出黨員管理證、管理手冊等辦法,取得了較好效果。但是,僅靠個別地方發(fā)放有關流動黨員管理的證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全國范圍內統(tǒng)一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就是為了適應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的客觀要求。試行這一制度,有利于促進黨員的合理流動,有利于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發(fā)揮流動黨員的作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主要內容是:《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制定的統(tǒng)一式樣印制;《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動黨員原所在黨組織按規(guī)定登記發(fā)放,作力流動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黨的活動的憑證;黨員可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在外出所在地或單位的黨組織(基層黨委、黨總支或黨支部一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但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制發(fā)
《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制定的統(tǒng)一式樣,定點印制,并加強管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經費,可從黨費中開支,不得向黨員個人收取工本費和發(fā)證手續(xù)費。
《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基層黨委負責發(fā)放。發(fā)放時,要登記造冊,詳細登記持證外出黨員的姓名、所在支部、發(fā)證時間、外出原因、外出地點、外出時間等情況,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流動黨員活動證》一般應貼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發(fā)證的基層黨委在照片上加蓋印章。特殊情況末貼照片的,應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同時使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的使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適用于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下列情況不能使用《流動黨員活動證》:
(1)短期 (六個月以內)外出參加會議、學習進修、借調工作、辦理公務、休假探親的黨員,仍開具黨員證明信。
(2)長期 (六個月以上)外出務工經商且有固定地點的黨員,應轉移正式組織關系。
(3)流動性較大,無固定地點,但可以經常返回原所在單位的黨員,仍在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4)集體外出、地點相對集中,且有3名以上黨員的,可通過建立黨支部 (臨時黨支部)或黨/組進行管理。
接收流動黨員的黨組織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應于驗證后及時接收并將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同時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對外來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外出地點變更等情況,應在《流動黨員活動證》上如實填寫,并由黨支部負責人簽名蓋章。在 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情況一欄內,要簡要地寫明組織生活的內容及外來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在流動地點變更情況一欄內,應注明黨員同外出所在地黨組織 取得聯系及離開的時間;備注欄用于說明其他欄目未盡事項,包括外來黨員的先進事跡或犯有錯誤等情況。
流動黨員原所在單位黨組織在黨員外出后,應通過適當方式與黨員繼續(xù)保持聯系,了解黨員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向外出黨員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黨員返回后,要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記載的內容,聽取黨員匯報外出期間的工作和思想情況,詳細了解他們外出期間的表現。通常情況下,黨組織每年至少應查驗一次外出黨員所持的《流動黨員活動證》,使用滿3年的,應及時換發(fā)新證。黨員外出期間,如無正當理由,不按規(guī)定將 《流動黨員活動證》交外出所在地或單位的黨組織,且連續(xù)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應按自行脫黨處理。黨員私自填寫《流動黨員活動證》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要嚴肅處理。
【第6篇】學生黨員紀律管理制度
學生黨員紀律管理制度
**黨員應該嚴格遵守黨章的各項規(guī)定,切實履行黨員義務,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正確行使黨員權利,不斷增強黨性修養(yǎng),在群眾中起先鋒模范作用。為了保證我學部學生黨員嚴格要求自己,做合格的**黨員,根據黨章所確定的黨員義務制定如下規(guī)定,以明確學生黨員在各方面必須達到的基本要求。
本辦法與《湖南涉外經濟學院繼續(xù)教育學部學生黨員目標管理辦法》配套實施。
第一條 黨員應加強政治理論的學習,各學生黨支部在每次支部大會上要專門留出一定的時間進行政治理論學習。黨員應自覺參加學校組織的黨課培訓、政治學習和黨組織的各項活動,不得無故缺席。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所屬黨支部的書記當面請假、遞交書面請假申請并獲得批準。各學生黨支部應對每次黨課、政治學習和組織活動進行考勤。
對于違反本條規(guī)定者,給予下列處理:
1、一學期內無故缺席黨課、政治學習或組織活動一次者,支部要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故缺席兩次或兩次以上者,支部給予通報批評,并要求本人在支部大會上作出書面檢查。
2、經常無故缺席黨課、政治學習和組織活動,經教育后在支部規(guī)定的期限內仍不改正者,預備黨員給予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處理,正式黨員給予勸其不愿上進的行為的處理。
3、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內必須參加黨校組織的預備黨員培訓班的學習,并作為預備黨員在校期間轉正的必要條件之一??己瞬缓细裾呓o予延長預備期的處理,直至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提出轉正申請。
第二條 業(yè)務學習是學生黨員最重要的本職工作,學生黨員必須首先是一名合格的學生,在學習成績上達到本班中等以上水平,并在學習態(tài)度方面成為其他同學的表率。
對于違反本條規(guī)定者,給予下列處理:
1、學習態(tài)度不端正者(未履行請假手續(xù)而缺課及違反學校規(guī)定的其它學習紀律等),支部大會給予通報批評,并要求本人作出深刻檢查。
2、本人學習態(tài)度不端正并帶動其他同學不認真學習造成明顯后果者,預備黨員給予延長預備期的處理,正式黨員由支部報總支上在全學部范圍內給予通報批評,并在支部大會上作出書面檢查,(范文網 www.)情節(jié)嚴重者報送黨委組織部給予黨內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第三條 黨員必須在各項社會活動(尤其是學校、學部倡導的活動)中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完成好學校、學院黨政組織安排的各項工作,在班級、宿舍等的集體活動和日常事務中發(fā)揮積極作用,并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積極參加其它社會公益活動。
對于因本人主觀原因而未達到本條規(guī)定要求并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者,支部給予通報批評,并要求本人在支部大會上作出書面檢查。嚴重者,除在支部大會上作出書面檢查外,對預備黨員給予延長預備期的處理,對正式黨員由支部報總支在全學部范圍內給予通報批評。對于完全失去先鋒模范作用、經教育后在支部規(guī)定的期限內仍不改正者,預備黨員給予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處理,正式黨員給予勸其不愿上進的行為的處理。
第四條 黨員的個人利益必須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不得以不正當的方式在評審獎學金、評選先進等方面謀取個人的榮譽和利益,不得在畢業(yè)就業(yè)等方面對學?;驅W部的全局工作造成不良影響,不得在其它類似方面為達到個人目的而采取各種不正當的手段。黨員不得進行損害公共利益、破壞公共秩序、違反社會公德、破壞公共財物等活動,不得損害他人的正當利益、破壞他人的財物。
對于違反本條規(guī)定者,給予下列處理:
1、為謀求榮譽或個人利益造成不良影響或作出損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等行為者,支部給予通報批評,要求本人在支部大會上作出書面檢查,賠償國家、集體或他人的損失,并限期改正。
2、情節(jié)嚴重或對自身所犯錯誤的認識態(tài)度極差者,由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對預備黨員給予延長預備期的處理;對正式黨員由支部報總支在全學部范圍內給予通報批評,或給予必要的黨紀處分。
3、情節(jié)特別嚴重、經教育后在支部規(guī)定的期限內仍不改正者,預備黨員給予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處理,正式黨員給予勸其不愿上進的行為的處理。
第五條 黨員必須維護黨組織和集體的團結,不得參加或組織破壞團結的小集團活動,不得參加或組織任何非法活動;不得采取任何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不得詆毀黨的組織和其他黨員,不得誹謗他人,不得挑撥他人之間及他人與組織的關系。
對于違反本條規(guī)定者,給予如下處理:
1、作出破壞團結行為或對他人破壞團結的行為推波助瀾者,支部給予通報批評,要求本人在支部大會上作出書面檢查,并向受損害者公開道歉。對情節(jié)嚴重或拒不認錯、沒有悔改表現者,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給予預備黨員延長預備期的處理;對正式黨員由支部報總支在全學部范圍內給予通報批評,或給予必要的黨紀處分。
2、參加或組織任何在校內外造成惡劣影響的幫派活動者,一經發(fā)現,預備黨員給予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處理,正式黨員給予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第六條 黨員應該勇于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敢于同不良現象作斗爭。對自己的錯誤、缺點要勇于在黨組織內和集體中進行自我批評,并以實際行動及時糾正錯誤和缺點;應主動以適當的方式幫助他人認識和改正錯誤、缺點。黨員應敢于堅持原則,同不良現象進行斗爭,發(fā)現他人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可能引起嚴重后果的不良行為及不良傾向等,必須立即向黨組織匯報;發(fā)現有危害人民生命財產、損害國家與集體利益、破壞公共秩序以及類似的行為,應挺身而出進行斗爭和制止。
對于違反本條規(guī)定者,支部采取適當方式進行批評和教育。聽任他人采取錯誤行為不報告、不制止而造成嚴重后果者,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對預備黨員給予延長預備期,或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的處理;對正式黨員由支部報總支在全學部范圍內給予通報批評,或給予必要的黨紀處分。支持、助長或參與他人違法、違紀行為者,加重處分。
第七條 黨員應該密切聯系群眾,熱情關心群眾,應主動在學習、日常生活和政治生活等方面關心、幫助其他同學。必須完成好黨支部安排的入黨積極分子聯系人的工作,經常關心所聯系的建黨對象,幫助其盡快成長。
對于違反本條規(guī)定者,支部采取適當方式進行批評和教育,要求本人作出檢查,并限期改正。嚴重脫離群眾、經教育后在支部規(guī)定的期限內仍不改正者,預備黨員給予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的處理;正式黨員給予勸其不愿上進的行為的處理。
第八條 黨員應該成為精神文明建設的模范,不得作出破壞校風建設的行為;不得在公共場所作出違反各種校園文明規(guī)定的行為。
對于違反本條規(guī)定者,支部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必要的黨紀處分。違反各級組織制訂的文明守則或學校的各項紀律者,在有關部門對其進行紀律處分外,由支部討論決定,對預備黨員給予延長預備期的處理;對正式黨員由支部報總支在全學部范圍內給予通報批評,或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
第九條 黨員必須遵守黨和國家制定的各種法律、法規(guī)、紀律和文明守則,遵守學校制訂的各項紀律和守則。黨員不得泄露黨的機密,不得私自在黨組織以外透露黨組織會議討論的內容。
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者,在應受到行政處罰的同時,黨組織要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作出嚴重敗壞風氣的行為者,預備黨員給予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處理,正式黨員給予勸其不愿上進的行為的處理。
第十條 黨員有屢次違反上述規(guī)定,或同時違反上述數條規(guī)定,或對自己所犯錯誤認識態(tài)度極差、經教育仍堅持錯誤者,給予加重處分。發(fā)生超出本規(guī)定范圍的問題時,若黨章或上級黨組織的有關文件已有明確的處理規(guī)定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若無此類規(guī)定的,由學部支部和總支酌情進行處理。
上述規(guī)定適用于湖南涉外經濟學院繼續(xù)教育學部在校生中的學生黨員。上述各項規(guī)定由各學生黨支部結合學生黨員目標管理工作具體執(zhí)行,并對此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學部黨總支進行定期抽查。
各學生黨支部通過無記名問卷調查、群眾座談會、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在學生、輔導員及任課教師中對本支部范圍內的黨員執(zhí)行本規(guī)定的情況進行了解,并根據本支部的情況使這些工作制度化。支部發(fā)現本支部黨員有違反本規(guī)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對違反者進行教育。各支部應結合黨內民主生活和民主評議黨員等工作,實施本規(guī)定。
【第7篇】**村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村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一、組織生活會制度
組織生活會是黨支部或黨小組以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中心內容的組織活動制度。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一般半年召開一次。
組織生活會的主要內容是:檢查支部黨員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決議,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堅持黨性原則,密切聯系群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以及上一次組織生活會所制定的改進意見的落實情況。
通過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交換意見,溝通思想,互相幫助,達到糾正缺點、錯誤,消除分歧,增進團結,加強自身建設,增強黨組織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的目的。
黨支部或黨小組召開組織生活會,可以吸收部分入黨積極分子和群眾代表列席。
二、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員領導干部的民主生活會,是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領導班子召開的,以交流思想、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主要內容的黨內政治生活會議。民主生活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和任務是:結合思想、作風、工作、學習等方面的實際,認真對照檢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定,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履行工作職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密切聯系群眾、求真務實、真抓實干、遵紀守法、艱苦奮斗、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會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和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 充分發(fā)揚民主,增強原則性和思想性。領導班子成員要圍繞主題,敞開思想,暢所欲言,開展同志式的批評。通過民主生活會,統(tǒng)一思想,改進作風,加強監(jiān)督,增進團結,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
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一般應吸收同級行政負責人參加,也可邀請部分黨員、群眾代表列席。
黨員領導干部要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既要參加所在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也要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
三、“三會一課”制度
“三會一課”是指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一般情況下,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大會,上一次黨課,每月召開一次支委會和黨小組會。要做好會議記錄,并且要注意不斷改進內容和形式,注重質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會議由支部委員會召集,黨支部書記主持。會議議題由支部委員會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確定,會議內容由支部委員會在會前通知黨員。
支部黨員大會的主要任務是:討論、決定本支部的重大問題,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選舉新的支部委員會,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接收新黨員;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處分意見等。
召開支部大會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數以上的黨員參加方為有效,大會決議必須經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有效。特別是討論發(fā)展新黨員和決定給予違紀黨員紀律處分等重大問題,全體黨員都應參加,因故不能參加的應事先請假,支部委員會可就所要討論決定的問題,個別聽取,這些同志的意見,并把他們的意見轉達給黨員大會,會后應向他們傳達會議的決議。
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支部黨員大會可吸收非黨干部和入黨積極分子參加。
2.黨支部委員會
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隨時召開。必要時也可召開支委會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干部參加。
會議的議題一般包括: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定和指示,討論制定完成工作任務的方針辦法,研究黨的建設和黨員管理教育方面的問題,研究有關干部選拔、調整方面的問題,研究培養(yǎng)、發(fā)展新黨員方面的問題,討論研究協調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
支部委員會議事要注意遵守規(guī)定的程序,會議的議題應事先通知支部委員,做好準備,對會議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要注意檢查督促。
3.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是黨小組活動的主要形式之一 , 也是黨員組織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黨小組會的內容一般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黨支部的近期工作,結合本小組的實際情況確定。通常有以下內容:組織黨員學習;研究如何貫徹執(zhí)行支部決議和各項任務;黨員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研究選舉和發(fā)展黨員工作;評選優(yōu)秀黨員;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黨務工作。
開好黨小組會要注意抓好四個環(huán)節(jié):一是會前與黨支部溝通,確定會議內容、方法,通知黨員做好準備;二是抓住中心內容討論,力求統(tǒng)一思想;三是明確責任,及時督促檢查議定內容;四是做好記錄,向支部匯報。
4. 黨課
黨課是黨組織以授課形式定期對黨員進行教育的一種方法。黨課應當根據不同時期的形勢和中心任務,緊密聯系本單位實際和黨員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進行。內容一般包括:黨的基本理論、基本政策、基本知識、國際國內形勢和科技文化知識等。
授課人可由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承擔,也可請上級黨組織負責人或有關專家、學者授課。課后注意收集黨員的反映和要求不斷改進和提高黨課質量。每個黨員都應當自覺地接受黨課教育,不斷增強黨性修養(yǎng)和鍛煉。
四、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黨的基層組織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組織黨員開展民主評議的一項活動,是根據從嚴治黨的方針,把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融為一體,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基本制度,是新時期從嚴治黨,純潔組織,提高黨員政治素質,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評議黨員活動一般每年進行一次。
民主評議黨員應堅持實事求是,堅持民主公開,堅持平等的原則,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讓廣大黨員充分發(fā)表意見,并認真聽取黨內外群眾的評議意見。民主評議黨員原則上以黨支部為單位進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主持并動員,全體黨員參加。
五、“創(chuàng)先爭優(yōu)”制度
“創(chuàng)先爭優(yōu)”制度是指創(chuàng)建先進基層黨組織,爭當優(yōu)秀**黨員活動的規(guī)定。開展“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提高基層黨組織的戰(zhàn)斗力,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全面提高黨員素質,發(fā)揮基層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一項重要措施。
每兩年評選表彰一次先進基層黨組織、優(yōu)秀**黨員和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
六、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黨費收繳管理制度是關于黨費的交納辦法、使用原則、審批、檢查、報告等各項管理活動的有關規(guī)定。收繳黨費包括黨員個人向黨組織交納黨費和下級組織向上級組織交納所收的黨費兩個方面。
按照黨章規(guī)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每位黨員應盡的義務,黨員要自覺、按時、足額向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交納黨費。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按照中央組織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生活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網 www.fwsir.com)正常情況下,黨費必須由本人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托親屬或其他黨員代為交納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對無正當理由連續(xù)六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各黨總支(支部門)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收繳黨費,認真登記造冊,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組織部。
組織部代黨委統(tǒng)一管理黨費,由組織科專人負責;建立會計專帳,單獨立戶存放;按照黨費管理的原則和要求,嚴格黨費使用范圍、嚴格黨費使用審批制度和黨費檢查報告制度;組織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組織部和黨委書面報告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并向學院全體黨員通報。黨支部每年向黨員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七、黨員教育制度
黨員教育制度是關于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內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規(guī)定。
黨員教育的內容主要是:黨章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科學文化和技術業(yè)務教育等。
充分利用黨校陣地,緊密結合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通過舉辦黨員輪訓班,采取集中輔導、分組討論、個人自學、外出考察等靈活多樣的方法,切實加強黨員教育,不斷提高教育效果。
八、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制度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員由于工作調動、離退休、外出學習培訓、畢業(yè)(結業(yè))等原因,使工作或學習單位發(fā)生變化時,均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組織關系接轉手續(xù),并妥善保管攜帶自己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證明信,在有效期內及時辦理接轉手續(xù)。
1.黨員組織關系的接收
來我院工作、學習的黨員,時間在六個月及六個月以內的,應持原單位黨組織開具的中國**黨黨員證明信(臨時組織關系介紹信); 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持原單位黨組織開具的中國**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及時到組織部辦理轉入我院手續(xù)。
2.黨員組織關系的轉移
調離我村的黨員,在辦理轉移手續(xù)的同時,由黨員本人持有關證明材料到組織部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xù);外出工作、學習三個月以上的黨員,持所在黨組織證明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xù), 工作、學習結束后到組織部辦理組織關系轉入手續(xù)。
【第8篇】黨員組織關系黨籍管理制度
黨員組織關系是指黨員對黨的基層組織的隸屬關系,按照新黨章規(guī)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支部、小組,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監(jiān)督。
l、黨員因工作調動,按時辦理轉交黨員正式組織關系,即開寫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黨員外出或臨時性工作,時間較長(六個月以上)且地點固定的,辦理臨時黨組織關系介紹信。
2、辦理組織關系使用統(tǒng)一式樣的“中國**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要用毛筆或鋼筆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應在介紹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超過三個月。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必須加蓋公章,并在介紹信和存根連接部分加蓋騎縫章。
3、要及時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工作調動、復轉軍人、大中專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應及時辦理。無正當理由,長期不轉接組織關系,應對其進行嚴肅批評,限期轉接組織關系。
4、黨員遺失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證明信應及時報告黨組織。黨組織應對丟失介紹信或證明信的情況進行審查,如確系本人不慎丟失,可以補轉,并立即通知接受單位,原介紹信或證明信作廢。
5、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黨員證明信過期的,要調查了解,弄清原因,對無正當理由,應給予嚴肅的批評和教育。其中超過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要按新黨章規(guī)定作自行脫黨處理。
黨籍管理制度。黨籍指的是黨員資格。黨籍管理是黨員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請入黨的人被黨組織批準后,就算取得了黨籍。預備黨員也有黨籍。凡是黨員自動*、被勸退出黨、自行脫黨、黨員重新登記時未予登記、受到開除黨籍的紀律處分以及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就都失去了黨籍。黨組織應按黨章及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相應手續(xù)。黨組織對黨員黨籍的處理必須采取十分嚴肅和慎重的態(tài)度。
【第9篇】黨員一崗雙責目標管理制度
黨員一崗雙責目標管理實施方案:為充分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及提高黨員的履職能力。經研究,現對黨員實施“一崗雙責”目標管理,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明確每個**黨員應當履行的黨內職責和作為一名具體的機關工作者應當承擔的崗位職責,教育和引導廣大黨員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提高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為扎實推進“一崗雙責”目標管理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實施“一崗雙責”目標管理的重要意義,提高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責任意識
對黨員實行“一崗雙責”目標管理,是進一步推進“云嶺先鋒”工程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全局黨員經過“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黨員先進性學習教育活動,受到了較好的學習教育,基層黨組織建設得到了進一步加強。但是,目前仍有少數黨員先鋒模范作用還發(fā)揮不夠,黨員的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不夠強。為了鞏固和擴大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果,決定在局機關黨委所屬黨支部的在職黨員中實施黨員“一崗雙責”目標管理,把**黨員的標準具體量化,讓黨員學習有內容,工作有標準,努力有方向,有利于教育黨員充分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有利于引導黨員干部身體力行“三個代表”,永葆**黨員先進性,從而達到提高黨員素質、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促進各項工作的目的。實行黨員“一崗雙責”目標管理,由所在黨支部把黨務工作和部門工作任務合理分解落實給每一位黨員,實現黨建工作與部門工作的有效融合,使黨建工作更好地服從和服務于全局工作大局,圓滿地完成全年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因人因崗制定“雙責”目標,落實黨員的雙重責任
1、“雙責”的責任內容。“雙責”目標主要分為黨內職責與崗位職責兩個方面。黨內職責目標以黨員參加政治理論學習、“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一對一”幫扶等活動和黨風廉政建設、繳納黨費等為主。崗位職責目標以具體的崗位業(yè)務工作以及其他工作為主。
2、公布“雙責”目標。“雙責”目標確定后,由黨支部將黨員“雙責”目標在黨員活動室的學習園地或政務公開欄中進行公示,作為黨員自我約束管理和黨支部實施督查的主要依據。
3、分解“雙責”目標。黨支部將通過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公布全年的黨建工作任務和行政工作目標,采取黨員個人自我“認”責、黨支部審定相結合的辦法,結合黨員的年齡、文化、特長等特點和具體崗位要求,分解細化落實“雙責”目標。在實施過程中,對于上級黨組織和有關部門新部署的工作任務,黨組織要及時分解落實給有關黨員。
三、實施階段性督查,嚴格考核獎懲
1、加強督查和考核。黨支部要對黨員“一崗雙責”目標管理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加強指導。要結合黨員活動日的開展,組織黨員對照目標責任進行自查總結,匯報交流上一階段完成的情況和下一階段的打算。黨支部要定期對黨員履行“雙責”情況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記入《黨員目標管理考核登記表》。
2、實行年度綜合考評。黨支部要把黨員“一崗雙責”目標的完成情況作為年終民主評議黨員的重要內容。每年年終結合民主評議黨員,首先由黨支部組織全體黨員自我小結認格,并在黨員大會上述職匯報“雙責”目標任務完成的情況,然后組織全體黨員進行民主測評,在此基礎上由黨支部結合平時考核情況,確定每個黨員的等次。
3、落實獎懲措施。年度考評結果要作為評先選優(yōu)的主要依據之一。對民主評議中定格為基本合格的黨員必須在評議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進行談話教育。要按“堅持標準、立足教育、區(qū)別對待、重在提高”的方針,嚴肅認真地做好不合格黨員的教育處置工作。
四、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黨員“一崗雙責”目標管理工作順利實施
在基層黨支部的黨員中實施“一崗雙責”目標管理,是對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的積極探索,各黨支部要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抓細抓實。要邊實踐,邊總結,邊完善,力爭在“雙責”目標制定、管理和考核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上創(chuàng)特色,出成效。要及時分析研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全程跟蹤、督查。黨支部書記要作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制訂實施方案,抓好日常管理和考核考評工作。
【第10篇】黨支部黨員管理監(jiān)督制度范例
黨支部黨員管理監(jiān)督制度
黨支部黨員管理監(jiān)督制度
黨員管理監(jiān)督是黨組織按照黨章和黨內的有關規(guī)定,通過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黨員認真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的活動。
黨員管理監(jiān)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黨的建設的基本途徑之一,是實現黨的政治路線的重要保證。黨員管理監(jiān)督工作要落實好10項制度。
一、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的制度。必須把每個黨員編入黨的組織,參加黨支部和黨小組的各項活動。不允許有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受管理和監(jiān)督的特殊黨員。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和黨費收繳情況,要做好考勤和記錄,定期向黨員公布,必要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員必須在黨的一個組織中過組織生活,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支部和小組活動,自覺接受黨內外群眾監(jiān)督,因故不能參加組織生活時,應主動向支部書記或小組長請假。黨支部應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并向全體黨員通報。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應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三、黨員目標管理制度。黨支部應組織黨員依據黨章對黨員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制定出黨員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應當承擔和完成的責任、任務等目標,提出具體的數量、質量和時間要求,堅持半年初評和年終總評,建立獎懲約束機制。
四、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支部每年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對黨員進行新時期合格**黨員的教育,表彰優(yōu)秀黨員,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
五、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制度。每個黨員都應定期參加組織生活會,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黨組織和同志們的幫助。黨員個人和家庭重大事項或工作上有什么問題,出現什么情況,應當隨時向黨組織匯報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黨員大會,由本部門、本單位黨員行政負責人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六、黨日活動制度。黨支部應結合生產和業(yè)務工作實際,每隔一定時間安排一次黨日活動時間,用以召開黨的會議,研究黨的工作,進行黨的教育,過組織生活,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組織參觀學習以及向群眾進行黨的宣傳工作等。
七、黨員交納黨費制度。黨員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按時交納黨費。黨員交納黨費,不僅是從經濟上資助黨,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
八、轉移組織關系制度。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員變更工作單位、居住地點或臨時外出時,應按規(guī)定辦理轉移黨員組織關系或開具黨員證明信。
九、黨籍管理制度。申請入黨的人被批準為預備黨員后,即取得了黨籍。黨員自動*、被勸退出黨、自行脫黨、被開除黨籍、黨員重新登記時未予登記及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就都失去了黨籍。黨組織應按黨章及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相應手續(xù)。
十、流動黨員管理制度。黨支部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央組織部《關于加強黨員流動中組織關系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和《關于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切實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使他們在流動中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
【第11篇】c城管局黨員管理制度
為了對黨員加強管理,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黨員教育制度。就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思想引導、教育必須遵循的原則、內容、形式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黨員教育制度,是黨員建設的基礎,它對于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戰(zhàn)斗力,保持黨的純潔性,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黨籍管理制度。黨籍是指黨員的資格。申請入黨人員從被批準為預備黨員以后就取得了黨籍。黨籍管理是黨員管理的重要內容。為此,黨支部必須嚴格按照《黨章》規(guī)定,按照一定的程序,認真做好此項工作。
三、黨員評議制度。黨員評議,是黨支部對黨員在一個時期的思想、工作、學習、組織觀念、黨紀等方面進行的全面評價。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發(fā)揚黨內積極因素,克服消極因素的有效辦法,民主評議黨員的主要內容,是按照《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標準,對黨員做出評價,表彰優(yōu)秀黨員,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一般程序是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處理。黨支部應按照中央組織部《關于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的意見》的要求,結合本支部的實際,把民主評議黨員制度落到實處。
四、黨員目標管理制度。黨員目標管理就是以支部為單位,將黨員的權利、義務以及廉潔奉公等工作,轉化為具體數量、質量和時限要求的具體目標。加強黨員目標管理制度對于黨員自覺發(fā)揮其先鋒模范作用,有一定的激勵意義。它要求黨支部應將組織的制約性和黨員的自覺性有機結合起來。黨支部通過對目標考核,既要為評選優(yōu)秀黨員提供客觀要求,也要為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提供準確依據。
五、黨員聯系群眾制度。黨員聯系群眾是黨的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加強這一制度對于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黨支部要通過建立黨員責任區(qū)、聯系戶等形式,密切黨群關系,教育黨員樹立馬克思主義的群眾觀點。
六、黨日制度。黨日制度是指組織和黨員進行黨的活動的法定時間。堅持黨日制度對于活躍黨內民主生活,增強黨員黨性,加強黨的團結具有重要意義。黨日是黨的生活在時間上的保證,黨的組織生活的各項制度絕大多數要在黨日中落實。黨日活動的主要內容是召開黨的會議,進行黨的教育,開展組織生活,處理黨務工作。落實黨日制度要做到科學計劃,注重實效,抓好落實。黨日中應針對本單位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總結經驗,探索在不同情況下堅持黨日制度的方法。
七、黨員登記制度,黨員登記是我們黨根據黨員隊伍同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的現實。通過整黨對黨員進行劃分,重新組織登記的一項措施。加強黨員登記制度對于保持黨的先進性,淘汰不合格黨員,提高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有著深遠的意義。它要求黨支部要嚴格按照個人檢查,基層評議,支部委員會審查,支部黨員大會的程序對黨員逐個進行準予登記、緩期登記或不予登記的決定。對于緩期登記或不予登記的黨員要聽取他們的意見,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第12篇】流動黨員管理制度
流動黨員管理制度
一、登記和發(fā)證制度。凡有流動黨員的黨支部必須建立流動黨員登記冊。登記冊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時間、籍貫、學歷、入黨時間,流出和流入時間、從事職業(yè)、外出外來詳細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同時應向外出的黨員發(fā)放《流動黨員活動證》。黨員外出在6個月以上,且具有固定地址的,應將其關系轉至所在地區(qū)或單位黨組織;正式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且地點相對集中的,應建立臨時黨小組。
二、行前教育制度。黨支部對外出的流動黨員進行出行前的教育。教育他們自覺履行黨員義務,學習黨內法規(guī),在思想上、行動上要與***保持一致,保持黨員的先進性。
三、聯系人制度。對流動黨員的管理,黨支部根據本支部流動黨員的情況,建立聯系人制度。聯系人一般由黨支部委員擔任,也可以由黨支部指定責任心強、聯系方便的黨員擔任,聯系人每季度與流動黨員聯系一次,并做好聯系的情況記錄,作為聯系人工作職責和流動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依據。
四、學習制度。流動黨員要堅持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支部要及時將有關黨員讀物寄給外出的流動黨員,使流動黨員及時地、經常地受到教育。
五、匯報制度。要求流動黨員每季度用信函或電話與聯系人匯報在外的思想、工作、學習情況,回鄉(xiāng)必須到黨支部匯報情況。聯系人每季度必須向黨支部匯報所聯系對象的情況。各項匯報必須有記錄。
六、交納黨費制度。按照黨章規(guī)定,黨員必須按期交納黨費,鑒于流動黨員較為特殊,原則上要求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最遲不能超過半年交納一次黨費。
七、組織生活制度。黨支部利用清明節(jié)、中秋節(jié)、春節(jié)等節(jié)假日外出流動黨員回鄉(xiāng)探親的機會,組織他們學習上級有關精神,通報支部工作情況,收集他們對支部工作的意見或建議。對外來務工、經商流入的黨員,要積極接受他們的組織關系和黨員身份證明,并指定專人做好聯系工作,安排他們參加黨的活動和過組織生活,并根據需要向對方黨組織反饋該黨員的表現情況。
八、檢查督促制度。黨支部每季度進行一次自查,黨工委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區(qū)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年終把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年度黨建工作評優(yōu)評先的重要依據。
【第13篇】教職工黨員管理制度(范本)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制度,僅供參考!
為了貫徹落實中國*****關于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建立健全保持**黨先進性長效機制的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我學院教職工黨員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和服務,現根據校黨委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教職工黨員管理辦法:
一、教職工黨員的組織關系:
1、凡應聘在學院從事專職工作半年以上的教職工黨員,應按照規(guī)定將黨組織關系轉入學院黨組織,接受學院黨組織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和服務。因特殊情況不能將正式關系轉入學院黨組織的教職工黨員可持原單位黨組織開出的臨時證明信或《流動黨員活動證》到校黨委組織部進行登記。
2、不按規(guī)定轉來正式組織關系或不開據臨時證明信或《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在學院不能享有黨員權利,不能參加黨組織的活動。
3、教職工黨員在聘任期滿后不再續(xù)聘的或提出辭職的,在辦理離校手續(xù)期間一并將黨組織關系轉出(最遲不超過一個月)。
二、對教職工黨員的要求:
1、總的要求:應按照黨章的規(guī)定,自覺履行黨員義務,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按規(guī)定繳納黨費,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積極做好黨組織分配的工作, (范文網 ) 保持黨員的先進性,發(fā)揮黨員的模范先鋒作用。
2、具體要求:教職工黨員在學部要按照“一個黨員一面旗幟”的要求,成為五個方面的模范:
(1)、堅持認真學習,做自覺學習的模范;
(2)、牢記黨的宗旨,做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模范;
(3)、創(chuàng)一流的業(yè)績,做“三育人”的模范;
(4)、密切聯系群眾,做服務群眾、搞好團結的模范;
(5)、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做發(fā)揚社會主義新風尚的模范。
三、對教職工黨員的管理措施:
1、入校
(1)、做好入校黨員身份的確認工作,認真檢查組織關系介紹信和臨時證明信、《流動黨員活動證》;
(2)、編入教工黨支部,填寫黨員情況登記表、簡歷、教職工黨員檔案;
(3)、黨員參加教工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按規(guī)定繳納黨費。
2、外出
(1)、黨員外出(三個月以上較長時間的外出學習、培訓)要向黨組織報告,說明外出事由、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等情況;
(2)、黨支部進行“行前教育”提出要求,按規(guī)定進行登記并發(fā)給《流動黨員活動證》;
(3)、黨員在流入新單位后,應主動與流入黨組織聯系;
(4)、黨員在流入的新單位后,應參加組織生活,按規(guī)定繳納黨費;
(5)、黨員返回學部后,要及時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給黨支部查驗,向黨支部匯報外出期間的情況。
3、實行獎罰制度。每學年在黨員自我總結,黨支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評出優(yōu)秀黨員進行表彰,對表現較差的黨員給予批評教育,違紀的要按黨紀給予處分。獎罰材料歸入黨員的檔案,黨員離開學校時,與其組織關系一起轉到其所在的黨組織。
4、實行責任分工到人的管理,即實行以黨支部為基礎,黨總支、黨支部齊抓共管,兩級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黨總支根據本總支教職工的實際情況,提出每學期教職工黨員教育的要點及相關活動的計劃;了解黨支部對教職工黨員教育、管理的情況,并組織交流經驗。黨支部具體落實對教職工黨員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和服務。在新教職工進學部時,要及時了解其中的黨員,督促其及時接轉組織關系,并填寫黨員登記表,引導督促黨員在工作、學習等方面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組織黨員過好組織生活,按規(guī)定、按時間繳納黨費,定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搞好對預備黨員的轉正的教育與考察。
【第14篇】第二中學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第二中學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馬列主義、*思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全面提高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增強黨性,始終保持黨員的先進性,增強黨員的組織紀律觀念和服務意識,不斷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務
1、黨員教育的任務
(1)用科學的理論武裝全黨。
(2)用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充實黨員。
(3)用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黨員。
2、黨員管理的任務
(1)引導黨員嚴格履行義務。
(2)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
(3)組織黨員參加黨的活動。
(4)嚴格黨員組織關系和黨籍管理。
(5)保持黨員隊伍的純潔性。
三、基本原則
1、黨員教育的原則
(1)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增強教育的針對性。
(2)堅持從實際出發(fā),注重教育實效。
(3)堅持以正面教育為主,正面灌輸與自我教育相結合。
(4)堅持加強教育同改進管理、嚴肅黨紀相結合。
(5)堅持繼承與創(chuàng)新相結合的原則。
2、黨員管理的原則
(1)堅持從嚴治黨的原則。
(2)堅持注重實效的原則。
(3)堅持制度規(guī)范的原則。
(4)堅持組織管理與思想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5)堅持繼承與創(chuàng)新相結合的原則。
四、主要內容
1、黨員教育的內容
(1)加強黨員宗旨觀念教育,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把群眾是否滿意作為檢驗工作好壞的重要標準,堅持為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
(2)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增強黨員干部拒腐防變能力,保持清正廉潔。
(3)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培養(yǎng)黨員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和家庭美德。
(4)加強團隊意識教育,促進和諧,不斷提高黨組織的戰(zhàn)斗力、凝聚力和創(chuàng)造力。
2、黨員管理的內容
(1)黨員編入黨的一個組織的制度。把黨員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并在其中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黨內外群眾的監(jiān)督,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
(2)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或黨小組會,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單獨召開的黨內民主生活會。黨員在組織生活會上,應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3)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制度。黨員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jiān)督,黨組織了解掌握黨員思想和工作情況。
(4)黨員活動日制度。黨員在專門時間進行黨的活動,活躍黨內民主生活,增強黨員黨的觀念,增進黨的團結,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充分發(fā)揮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5)黨員交納黨費制度。黨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黨組織交納用于開展黨的活動的經費,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根據從嚴治黨的方針,把黨員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融為一體,通過民主評議和組織考察,檢查和評價每個黨員在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的實踐中,在教育事業(yè)中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表彰優(yōu)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
(7)轉移黨員組織關系制度。黨組織在黨員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點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轉出其黨員組織關系。
(8)黨籍管理制度。黨籍指的是黨員資格。黨籍管理是黨員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請入黨的人被黨組織批準后,就算取得了黨籍。預備黨員也有黨籍。黨組織對黨員黨籍的處理必須采取十分嚴肅和慎重的態(tài)度。
(9)流動黨員管理制度。黨員臨時外出,外出時間在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開具黨員證明信,證明其黨員身份,發(fā)放《流動黨員活動證》,在所去單位黨組織過組織生活,但在這個黨組織中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外出返回后,應及時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黨支部查驗,并如實匯報在外期間的思想、工作情況。對外出時間在6個月以上、有固定地點的黨員,應及時地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出。
五、主要方法
1、黨員教育的方法
(1)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思想認識。
(2)學習先進典型,明確努力方向。
(3)反面典型教育,警示教育黨員。
(4)開展實踐活動,確保教育成果。
2、黨員管理的方法
(1)堅持“三會一課”活動。
(2)抓好民主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3)堅持黨員思想匯報制度。
(4)堅持黨員聯系群眾制度。
(5)組織黨員主題實踐活動。
(6)積極開展“爭先創(chuàng)優(yōu)”活動。
(7)開展黨員談心活動。
(8)實行黨員目標管理考核。
【第15篇】流動黨員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管理制度范文
**鄉(xiāng)流動黨員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對我鄉(xiāng)流動黨員的教育和管理,扎實推進我鄉(xiāng)學習和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二、鄉(xiāng)學組辦負責網頁的維護與更新。
三、流動黨員每周登錄《**鄉(xiāng)流動黨員學習網》一次,每月登錄不少于4次,網上書寫心得體會不少于2次,并完成學組辦規(guī)定的作業(yè)。
四、每月匯報思想情況,發(fā)送到電子郵箱
五、每名流動黨員有加強對現代信息技術知識學習的義務,熟練網絡學習。
六、本制度自**年9月1日起施行。
**鄉(xiāng)學組辦
**年八月二十日
【第16篇】流動黨員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管理制度
_____鄉(xiāng)流動黨員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對我鄉(xiāng)流動黨員的教育和管理,扎實推進我鄉(xiāng)學習和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二、鄉(xiāng)學組辦負責網頁的維護與更新。
三、流動黨員每周登錄《_____鄉(xiāng)流動黨員學習網》一次,每月登錄不少于4次,網上書寫心得體會不少于2次,并完成學組辦規(guī)定的作業(yè)。
四、每月匯報思想情況,發(fā)送到電子郵箱
五、每名流動黨員有加強對現代信息技術知識學習的義務,熟練網絡學習。
六、本制度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_____鄉(xiāng)學組辦
xx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