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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內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3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79

廠內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規(guī)章制度包括哪些

廠內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車輛準入制度:規(guī)定只有經過安全檢查和注冊的車輛才能進入廠區(qū)。

2. 駕駛員資質管理:駕駛員需持有有效駕駛證,并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及考核。

3. 行車規(guī)定:設定廠區(qū)內限速標準,明確禁行區(qū)域,規(guī)定行車路線和停車位置。

4. 應急處理規(guī)程:制定車輛事故應急預案,包括事故報告、現場保護、傷員救援等流程。

5. 維護保養(yǎng)制度:規(guī)定車輛定期保養(yǎng)、檢查的時間和內容,確保車輛性能良好。

作用和意義

這些規(guī)章制度旨在:

1. 提高安全意識:通過明確的行為準則,使員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規(guī)定,降低事故風險。

2. 規(guī)范操作行為:減少因違章操作導致的設備損壞和人身傷害。

3. 維護生產秩序:有序的交通管理能保障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避免交通擁堵。

4. 防范潛在風險:預防性的安全措施可以提前發(fā)現和解決問題,避免事故的發(fā)生。

怎么制定

制定廠內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應遵循以下步驟:

1. 需求分析:調查現有車輛管理存在的問題,確定需要解決的安全隱患。

2. 參考法規(guī):參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確保制度合法合規(guī)。

3. 征求意見:廣泛聽取各部門和員工的意見,確保制度的可行性和接受度。

4. 制定草案:結合實際情況,編寫規(guī)章制度初稿。

5. 審核修訂:由專業(yè)團隊進行審查,修正和完善條款。

6. 實施培訓:發(fā)布前進行全員培訓,確保員工理解并能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

7. 持續(xù)改進:實施后定期評估效果,根據反饋進行必要的調整。

廠內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范文

第1篇 廠內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確保生產經營、廠內運輸、其他運輸活動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交通安全管理。

3、職責

3.1 各單位負責所在區(qū)域運輸車輛的統(tǒng)一管理和日常檢查,負責組織交通安全工作檢查,組織廠內機動車輛檢驗及駕駛人員安全培訓,負責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

3.2 各生產單位部室對轄區(qū)范圍內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負責。

3.3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各單位、相關部室交通安全管理的監(jiān)督。

4、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安全管理

4.1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駕駛證(操作證)方準駕駛與駕駛證相符的機動車輛,嚴格禁止無證駕駛。禁止將車輛轉交給他人駕駛,如需要經主管人員許可。

4.2駕駛人員的基本條件:

(1)工作認真負責,沉著穩(wěn)重。

(2)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駕駛人員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相應駕駛資格,具有本專業(yè)所需的安全生產專業(yè)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4.3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禁止超速行駛、酒后開車。進入廠區(qū)內行駛的各種車輛嚴禁超高、超載、超速行駛。

4.4 各種車輛均按規(guī)定乘人,未經有關部門同意,廠區(qū)機動車不得擅自開出廠區(qū)外。

4.5 各類車輛必須遵守廠區(qū)內劃分的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指示行駛,廠內機動車輛應按規(guī)定的工作路線行駛。

4.6凡無副駕駛員座位的車禁止攜帶人員行駛。

4.7在無劃分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廠區(qū)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輛在中間行駛,非機動車和行人靠右邊行駛。機動車輛行駛時遇有非機動車和行人橫過車道時必須停車或減速讓行。

5、廠區(qū)道路

5.1 廠區(qū)主要通道要設立明顯的交通標志,車輛停放不能影響廠區(qū)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廠大門周圍20米、車間進出口周圍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彎處停放。

5.2 廠區(qū)交通主干道限速為15公里/小時,轉角處、十字路口、進、出入車間的汽車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5.3 廠區(qū)道路應保持平整、完好,廠區(qū)植樹、綠化和架空管道不應妨礙機動車輛正常通行。在廠區(qū)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設施應設置必要的反光鏡、限高標志、限速標志等交通安全設施或標志。

5.4 廠區(qū)道路實施養(yǎng)護、維修時,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路段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廠區(qū)主要道路斷路施工,必須到所在單位辦理手續(xù),且通知相關部門備案。

5.5 所有進出廠區(qū)的機動車輛必須接受門衛(wèi)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登記。

第2篇 廠內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為了加強廠內交通管理、防止交通運輸事故發(fā)生

2、范圍:機動車和叉車駕駛員

3、責任者:保衛(wèi)科、安全部、購銷運輸部門

4、程序:

4.1機動車輛駕駛員和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

4.2各級領導和廠內職工,本廠或外單位入廠車輛都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自覺遵守廠內交通安全規(guī)定。

4.3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作業(yè),行車進入禁火區(qū)內嚴禁吸煙。

4.4無阻火器車輛不準駛入禁火區(qū)。

4.5廠內行車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時,危險場所不大于5公里/小時。車輛應在中心道上行駛,嚴禁與生產系統(tǒng)設備管道接觸。

4.6嚴禁在道口、車間、交叉路口上停留車輛。

4.7車輛通過道口、拐彎,應顯示信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減速鳴笛,注意觀察。

4.8行人靠道路右側行走,嚴禁與汽車及其它車輛搶道。

4.9自行車、摩托車不得進入廠區(qū),一切進出車輛應接受門衛(wèi)檢查。

4.10道路上不準放物件,隨時保持暢通。

4.11廠區(qū)的一切交通標志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4.12車輛裝載運輸:

4.12.1汽車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寬,若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與主管部門聯(lián)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駛。

4.12.2廠內推車行走時應注意前方行人,防止傷亡事故發(fā)生。

4.13機動車輛的七大禁令:

嚴禁無證開車和無令開車(調度令)。

嚴禁酒后開車。

嚴禁超速開車。

嚴禁空擋溜車。

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4.14凡發(fā)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負傷人員及時搶救,并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前往調查處理。

4.15廠內交通安全,由保衛(wèi)部門負責全面管理、檢查。

4.16對本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廠安全部門必須實施監(jiān)督。

第3篇 廠內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要求

市管機動車輛和廠內行駛的機動車輛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為保障機械公司機動車輛的交通運輸安全、防止和減少車輛傷害事故的發(fā)生,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2、? 管理部門職責

2.1? 綜合管理部:

2.1.1是公司市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門;

2.1.2負責市管機動車駕駛員的定期復訓、日常班組學習以及車輛年檢審證、車況、車貌、安全駕駛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2.1.3負責公司市管機動車輛的

2.2?? 技術質安部:

2.2.1負責廠內機動車輛交通行駛安全,負責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定崗培訓取證復證工作;

2.2.2負責計劃和組織每年度的廠內機動車輛監(jiān)督檢驗工作,各部門按計劃進行實施;

2.3?? 生產運行部:

2.3.1負責車輛的購置、變更、報廢及廠內機動車輛維修工作,建立車輛維修檔案臺帳,保持機動車輛完好行駛;

2.4?? 各部門按公司規(guī)定負責本部門車輛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對機動車輛的安全要求

3.1?? 廠內機動車輛(限在廠內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如鏟車、電瓶車等)必須取得車輛號牌、方可行使;

3.2?? 車輛號牌必須按指定位置安裝并保持清晰;

3.3?? 廠內機動車輛按規(guī)定的時間接受定期檢驗;季度檢查由技術質安部進行;月度和日常檢查由使用部門進行;

3.4?? 各類機動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應停車修復后才能繼續(xù)行駛;

3.5?? 機動車輛所在部門要建立車輛保養(yǎng)制度,實行三級保養(yǎng)制度、定期進行小修、中修、大修;

3.6?? 嚴禁非防爆車輛進入防爆區(qū)域;

4、?? 車輛裝載的安全要求

4.1?? 車輛裝載不得超過核定的載重量;

4.2?? 車輛裝載物件的高度、長度和寬度限制,交通管理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3?? 裝載不可解體的物體、滾動貨物超過規(guī)定時或在惡劣環(huán)境、氣候條件下進行特殊裝卸作業(yè)的,必須經所在區(qū)域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批準,指派專人押車,按指定的路線、時間和要求行駛,并制訂和落實有關安全措施;

4.4?? 裝載的物件應均衡堆放、捆扎牢固,車輛側板和后欄板應關好、栓牢。物體長度超過后欄板時,不得遮擋號牌、轉向燈、尾燈和制動燈;

4.5?? 裝載散狀、粉狀或液態(tài)貨物時,不得散落或滴漏在車外,防止散落飛揚及損壞路面;

4.6?? 鏟車、電瓶車等在鏟運物件時,鏟件升高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三分之二,在鏟運時鏟件離地面高度不得超過0.5m;

5、?? 機動車輛行駛的安全要求

5.1?? 車輛進入廠區(qū)應自覺遵守交通標志、標線的規(guī)定,在廠區(qū)大門、路口、轉彎處的限速為5公里/小時,廠內道路直行限速為20公里/小時;

5.2?? 車輛在下速地點、路段時執(zhí)行下列限速規(guī)定:

限速地點、路段及環(huán)境情況最高行駛速度(公里/小時)
裝卸作業(yè)區(qū)、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設有警告標志或轉彎、調頭時、貨運車輛載運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品時15
結冰、積雪、積水的道路,惡劣天氣10
進入廠房、倉庫大門、停車場、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險地段、生產現場、倒車5

5.3?? 同向行駛的機動車輛,前、后車之間應根據車輛行駛速度、路面和氣候情況,保持隨時可以制動停車的距離;

5.4?? 機動車倒車時,駕駛員須先察看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才能倒車。在裝卸區(qū)、貨物堆場、廠房、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車后駕駛員的同側進行指揮;

5.5?? 廠區(qū)內不得隨意停車、停車應停在指定地點或道路有效面積以外不防礙交通的地點,不得逆向停車;

5.6?? 駕駛員離車時,應拉緊手閘、切斷電路、帶走車鑰匙、鎖好車門。

6、?? 對機動車駕駛員的要求

6.1?? 廠內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相應管理部門核發(fā)的廠內駕駛證方可駕駛車輛;

6.2?? 廠內車輛除了在崗專、兼職駕駛員之外,其他人員嚴禁駕駛,不得擅自將“駕駛證”、“行駛證”或“操作證“借給他人使用;違反規(guī)定而發(fā)生事故的,由本人承擔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并追查該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6.3?? 不得駕駛與執(zhí)照(操作證)不相符的車輛;

6.4?? 廠內車輛進出廠門應主動停車接受檢查;

6.5?? 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車前應對車況作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完好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6.6?? 駕駛室內不得超載座人,無駕駛室的各類廠內機動車不得隨車帶人;

6.7?? 嚴禁酒后駕駛車輛,不得在行駛時吸煙、飲食、攀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

6.8?? 身體過度疲勞或患病有礙行車安全時不得駕駛車輛;

6.9?? 廠內車駕駛員應參加車輛交通安全部門組織的安全學習,不得無故缺席;

7、?? 違章處罰

7.1?? 廠內車輛在廠內行駛違章時,按氯堿公司交通安全辦公室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7.2?? 廠內機動車輛交通事故按氯堿公司交通安全辦公室發(fā)布的有關規(guī)定和制度處理。

2008-8

廠內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3篇范文)

1、目的為了規(guī)范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確保生產經營、廠內運輸、其他運輸活動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交通安全管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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