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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保密協議書(8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37

合作保密協議書

第1篇 商業(yè)合作保密協議書范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yè)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yè)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經或將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 保密協議 ,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guī)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范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xù)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并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毀或向對方返還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復制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并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條 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并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 商業(yè)秘密 、 商標 、 專利 、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yè)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guī)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 訴訟 、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 傳喚 、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復。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并將披露的復印件抄送對方后,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 管轄權 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jiān)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法律 管轄 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fā)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 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商務合作保密協議書范本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鑒于甲_雙方正在建立 合作關系,為了積極促進雙方在指定領域的業(yè)務開發(fā)與商務合作,經友好協商,甲_雙方同意向對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簽訂如下協議: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采取措施保護商業(yè)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yè)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yè)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一、秘密信息甲_雙方確認: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yè)秘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fā)及售后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甲_雙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信息。

二、保密的范圍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圍內使用對方的保密信息。

(1)采取足夠的措施,保護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將對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開轉讓,也不以其它方式讓無權接觸該信息的單位或個人接觸該信息;

(2)如為本合作的目的確實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對方的保密信息,則必須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并與該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3)應約束其接觸本保密信息的員工遵守保密義務;

(4)如果雙方經探討后未建立合作關系,則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關系出現終止,則接受方應按照披露方要求將保密信息及其載體返還給披露方。

三、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yè)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后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后過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開或使用商業(yè)秘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yè)____區(qū)別約定,對商業(yè)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信息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guī)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后________年內有效。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四、違約責任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yè)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yè)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泄露企業(yè)商業(yè)秘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yè)造成的損失。

五、協議生效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對簽字雙方及其關聯機構及其繼受者均具有約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為公知信息,則本協議對該部分保密信息自動失效;

(2)本協議包含雙方關于此事項的全部約定。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或約定,如果與本協議沖突,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以書面方式做出并經雙方簽字才能生效;

(3)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補救措施;

(4)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商業(yè)合作保密協議書模板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yè)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yè)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經或將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 保密協議 ,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guī)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范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xù)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并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毀或向對方返還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復制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并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條 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并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 商業(yè)秘密 、 商標 、 專利 、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yè)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guī)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 訴訟 、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 傳喚 、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復。(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并將披露的復印件抄送對方后,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 管轄權 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jiān)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法律 管轄 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fā)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 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代理合作保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雙方應遵循以下原則

1.需要保密的信息

1.1 本 保密協議 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提供給甲方注明為保密的信息資料,包括:計算機軟件、數據、信息、協議、參考資料及功能界面、說明書都是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以口頭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則乙方應在該信息發(fā)送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保密責任

2.1 為避免泄密,雙方應遵守:

a.甲方應采取盡可能的措施對所有來自乙方的信息嚴格保密,包括執(zhí)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guī)程.

b.甲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給第三方,只允許把信息透露給甲方的管理級人員、簽約者。

c.甲方無權修改或移除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或版權注釋。

2.2 據本協議規(guī)定, 甲方在收到信息后對該信息的保密期限為5年。

3.使用限制

3.1 甲方承諾僅把所接收到的本協議指定的保密信息用于作為域名注冊和/或虛擬主機 代理 商/合作伙伴提供相應服務時使用,不能移做它用。

3.2 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yè)使用權、 專利權 、復制權、 商標 、技術機密、商業(yè)機密或其他歸乙方專有的權利。

3.3 甲方保證不使用保密信息的引申義。

3.4 甲方同意任何以軟件、數據、或數據庫形式傳送的信息只能用于甲方所有的計算機系統。

4.其他

4.1 本保密協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相關適用法律管理和解釋。簽約雙方均同意任何有關本保密協議的爭議都無條件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法律、 法規(guī) 。本協議不說明甲乙雙方建立任何代理和合作關系。如建立代理和合作關系,需另行簽定代理/合作伙伴協議。

4.2 本保密協議簽定后立即生效,但對于以下情況簽約雙方都不負擔責任:

a.乙方在正式書面通知之前發(fā)布的信息,

b.非甲方錯誤導致的信息公開,

c.在發(fā)布之前甲方已知道的信息,

d.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條件下甲方獨立發(fā)現的信息,

e.由乙方在對信息發(fā)布沒有限制的情況下公開的信息。

4.3 本保密協議終止條件: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且在一方(前者)發(fā)現并通知另一方(后者)后,后者于三天內沒有能夠改正。協議終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應立即返還給乙方,且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全面的未授權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單。本協議終止后,本協議的條款二和條款三的規(guī)定對甲方仍然有效。甲乙雙方簽定的相關協議終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應立即返還給乙方,同時本協議的條款二和條款三的規(guī)定對甲方仍然有效。

4.4 本協議對甲乙雙方各自的受益者, 繼承 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本協議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

4.5 甲乙雙方同意雙方均有資格尋求針對違約的合法公平的補救措施。

4.6 本協議的條款只有甲乙雙方簽字的書面修改稿方為有效修改。

4.7 本協議的任一條款如果被認定是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該部分將從被認定時失效。同時甲乙雙方應同意:

a.談判確定盡可能接近原有條款含義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條款,

b.本協議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4.8 本協議包含了簽約雙方關于此類問題的相互理解和共識。

4.9 針對某一保密信息,本協議所指定的任何責任可以由乙方以書面聲明放棄。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該書面聲明影響。

4.10 本協議不說明簽約雙方建立了任何代理或合作關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第5篇 項目實施以及合作保密協議書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以下簡稱“雙方”)正在進行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2.甲乙雙方對該項目進行具體研究工作(以下簡稱“合作”)

3.雙方就該項目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對方提供有關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yè)、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甲方從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yè)、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于與合作有關的用途或目的。

2.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適用于對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樣的保護措施和審慎程度進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注明“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口頭或可視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該確認應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為保密信息的內容。

5.雙方保證保密信息僅可在各自一方從事該項目研究的負責人和雇員范圍內知悉。在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義務,并保證上述人員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確保上述人員承擔保密責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協議規(guī)定的程度。

經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應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將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資料歸還給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銷毀。項目終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權向接受方提出書面要求將保密信息資料交還。

6.上述限制條款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1)在簽署本協議之時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屬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給接受方時,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從與其沒有保密或不透露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

(4)在不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責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獨立開發(fā),而且未從披露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獲得的信息中獲益

(6)接受方應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披露的信息(通過口頭提問、詢問、要求資料或文件、傳喚、民事或刑事調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該種情況發(fā)生時,接受方應立即向披露方發(fā)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說明。

7.雙方均不保證保密信息的精確性與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況,接受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且免于由此產生的索賠。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作出違約行為的一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如果守約方確認,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僅采取賠償的補救措施是不夠的,則守約方還有權采取禁令、實際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濟措施。

四、免責條款:

由于地震、水災、火災或政策變化等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xù)履行本協議。

五、本協議有效期五年。

六、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并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仲裁應用中文進行。上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七、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項目實施以及合作保密協議書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鑒于:

1.甲乙雙方(以下簡稱“雙方”)正在進行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2.甲乙雙方對該項目進行具體研究工作(以下簡稱“合作”)

3.雙方就該項目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對方提供有關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yè)、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甲方從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yè)、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于與合作有關的用途或目的。

2.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適用于對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樣的保護措施和審慎程度進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注明“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口頭或可視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該確認應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為保密信息的內容。

5.雙方保證保密信息僅可在各自一方從事該項目研究的負責人和雇員范圍內知悉。在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義務,并保證上述人員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確保上述人員承擔保密責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協議規(guī)定的程度。

經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應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將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資料歸還給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銷毀。項目終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權向接受方提出書面要求將保密信息資料交還。

6.上述限制條款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1)在簽署本協議之時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屬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給接受方時,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從與其沒有保密或不透露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

(4)在不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責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獨立開發(fā),而且未從披露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獲得的信息中獲益

(6)接受方應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披露的信息(通過口頭提問、詢問、要求資料或文件、傳喚、民事或刑事調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該種情況發(fā)生時,接受方應立即向披露方發(fā)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說明。

7.雙方均不保證保密信息的精確性與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況,接受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且免于由此產生的索賠。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作出違約行為的一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如果守約方確認,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僅采取賠償的補救措施是不夠的,則守約方還有權采取禁令、實際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濟措施。

四、免責條款:

由于地震、水災、火災或政策變化等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xù)履行本協議。

五、本協議有效期五年。

六、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并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仲裁應用中文進行。上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七、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第7篇 技術及業(yè)務合作保密協議書范本

編 號:

本協議書由以下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簽署并生效。

1.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地址為:

郵政編碼:

2.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營地址為:

郵政編碼:

鑒于:

1. 甲方與乙方進行技術及業(yè)務合作事宜,雙方將以書面或口頭形式要求對方提供,并將擁有或已經擁有對方某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yè)的信息和數據

2. 雙方愿以本協議規(guī)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為此,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屬于提供方或其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所有或專有的,或提供方負有保密義務的有關第三方的下列資料及所有在信息載體上明確標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電路設計版圖數據、業(yè)務記錄和計劃、貿易機密、技術資料、產品項目、產品設計信息、價格結構、成本等非公開的、保密的或專業(yè)的信息和數據。

第二條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 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時,接受方已經通過其他來源獲悉的、無保密限制信息

2. 一方通過合法行為獲悉已經或即將公諸于眾的信息

3. 根據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條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條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1. 對保密信息謹慎、妥善持有,并嚴格保密,沒有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接受方僅可為雙方合作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該公司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保密信息

3. 接受方僅可為雙方合作業(yè)務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雇員(統稱“有關人員”),但應保證該類有關人員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

4. 若具有權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將(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類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將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 若接受方或有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接受方須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沒有得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書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五條 雙方同意,本協議生效后,如國家頒布有關產權資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規(guī)與管理條例,雙方有義務遵守這些法律法規(guī)與管理條例。

第六條 本協議的各部分構成完整的保密協議,并取代雙方此前任何有關本協議所述事項的理解或協議。未經他方書面同意,本協議不得變更或修改。

第七條 雙方承認并同意,除提供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達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構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轉讓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對其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擁有的利益,亦不構成向接受方轉讓或其他知識產權等有關利益。

第八條 本協議接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中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fā)生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應在蘇州仲裁解決。

第九條 本保密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且在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完成之后_____年內持續(xù)有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

第8篇 商業(yè)合作保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yè)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yè)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經或將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 保密協議 ,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guī)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范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xù)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并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毀或向對方返還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復制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并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條 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并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 商業(yè)秘密 、 商標 、 專利 、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yè)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guī)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 訴訟 、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 傳喚 、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復。(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并將披露的復印件抄送對方后,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 管轄權 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jiān)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法律 管轄 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fā)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 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保密協議書(8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yè)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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