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一份有效的鍋爐安全規(guī)章制度,首先要理解其核心目的是確保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設備的穩(wěn)定運行。規(guī)章制度應當清晰、明確,易于理解和執(zhí)行,同時具備一定的靈活性,以適應不同的工作環(huán)境和突發(fā)情況。
規(guī)章制度包括哪些
1. 操作規(guī)程:詳細規(guī)定鍋爐的啟動、運行、停止及異常處理流程,確保操作人員能夠按照既定步驟進行作業(yè)。
2. 安全標準:設定安全閾值,如壓力、溫度等參數,超過則需立即采取措施。
3. 維護保養(yǎng):規(guī)定定期檢查、清潔和維修的時間表,以預防故障發(fā)生。
4. 應急計劃:應對可能的事故,包括疏散路線、急救措施和事故報告程序。
5. 培訓要求:列出操作員的資質要求和培訓內容,確保其具備必要的知識和技能。
6. 責任分配: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7. 監(jiān)督與審計:設立定期審查機制,以評估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效果和必要修訂。
作用和意義
規(guī)章制度對于鍋爐安全至關重要,它能規(guī)范操作行為,降低事故風險,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員工安全,同時也是企業(yè)合規(guī)經營的基礎,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安全文化。
怎么制定
制定規(guī)章制度時,應遵循以下步驟:
1. 調研分析:收集現有操作實踐、法規(guī)要求和事故案例,了解潛在風險。
2. 專家參與:邀請工程技術人員、安全專家共同參與,確保專業(yè)性。
3. 草案擬定:根據調研結果起草初稿,內容應具體、實用。
4. 內部討論:組織員工討論,收集反饋,完善草案。
5. 審批發(fā)布:經過管理層審批后正式發(fā)布,確保規(guī)章制度的權威性。
6. 培訓實施: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培訓,確保他們理解和遵守。
7. 持續(xù)改進:定期評估效果,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鍋爐安全規(guī)章制度范文
第1篇 蒸汽鍋爐安全制度規(guī)章
(一) 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鍋爐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運行、經濟運行,滿足單位供氣需要。
2、熱愛本職工作,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擅自離開鍋爐房,努力學習業(yè)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對鍋爐房內運行設備做到每兩小時一次巡回檢查,并準時、認真地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做到準確、清晰不漏項。
4、認真做好鍋爐及輔機設備、安全附件的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一個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檢查工作,并作出記錄交管理人員存檔。對日常維護保養(yǎng)時發(fā)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并向管理人員反映。
5、作業(yè)過程中鍋爐有異?,F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事故未經妥善處理,鍋爐工不得離開現場。
6、對任何有違反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示,應拒絕執(zhí)行,并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舉報。
7、協(xié)助鍋爐房管理員申報在用鍋爐的定期檢驗,并提前按“鍋爐定期檢驗規(guī)則”有關要求做好檢測前準備工作。
8、保持鍋爐房內清潔衛(wèi)生、設備干凈;儀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齊,道路暢通,做到文明生產,安全運行。
(二) 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1、當班人員每二小時(主管領導每月,管理人員每周)至少對鍋爐設備(鍋爐房內)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入運行(鍋爐安全運行)記錄。
2、巡回檢查內容:
①水位、壓力,蒸汽溫度在規(guī)定范圍內。三大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和儀表靈敏可靠,無泄漏現象。
②受壓部件可見部位無鼓包、滲漏、變形、爐內燃燒工況良好、無漏水、汽。
③爐墻、爐拱、爐門、看火門無破損,完整牢固。
④管道、閥門無泄漏(包括內漏),閥門開關靈活。
⑤爐排及轉動機械無摩擦異常響聲,油位正常,軸承冷卻充足,并注入了潤滑油。
⑥鍋爐進水系統(tǒng)、出渣系統(tǒng)、煙灰系統(tǒng)、水處理設備。
3、如有異常情況,重大事故后必須增加巡回檢查次數,隨時掌握運行情況。
4、巡回檢查時應遵守安全規(guī)章制度,集中思想、看、聽、摸、嗅設備各方面情況。對各主要設備(含水處理)應繞周巡視。
5、巡回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記入運行記錄中,并匯報有關部門人員通知檢修人員及時處理,重大問題應報主管領導。
6、鍋爐房照明良好,道路通暢。
7、巡回檢查線路。
a 燃煤鍋爐
電控柜→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自控聯(lián)鎖裝置→上煤裝置→爐排→燃燒狀況→爐墻(門)→出渣機→省煤器→鼓引風→煙風道→除塵器→水泵→儲水池→水處理設備(除氧設備)→排污閥→各類閥門→分汽缸→電控柜
b 燃油鍋爐
電控柜→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自控聯(lián)鎖裝置→燃燒器→油壓力表→燃燒室→防爆裝置→進水系統(tǒng)→排污閥→煙道→尾部排煙溫度→日用油箱→過濾器→水處理→各類閥門→分氣缸→電控柜
(三) 鍋爐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鍋爐專(兼)職管理人員對鍋爐設備維修保養(yǎng)負領導責任,制定大、小修改計劃及當月的維護保養(yǎng)計劃,將修理改造有關技術資料,存入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2、鍋爐重大修理、改造時,必須經法定的檢測機構按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檢驗。
3、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由司爐工或維修工負責,定人定責、職責分明、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消除時應向管理人員或主管領導報告。
4、設備一般每三個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應對三大安全附件、閥門、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進行檢修,并檢查輔機各部位情況,更換已損壞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現象。
6、鍋爐的大修,除小修項目外、應消除爐內積灰、水渣、檢修鍋爐受壓部件、輔機、修復破損的拱磚、爐墻、爐排和保溫層,還應清洗軸承箱并換油。
7、安全閥每周應手動放汽一次,每月自動排汽一次。壓力表每周沖洗存水彎管一次,水位表每班沖洗一次,水位報警器接班時試叫一次,連鎖保護裝置每班應試驗一次。
8、應將設備備件計劃、設備檢修記錄和事故記錄,存在檔案內。
9、鍋爐停用后應依照有關規(guī)定做好干法或濕法保養(yǎng)工作。
10、鍋爐長期停爐應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申請停用報告。
(四) 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員要做好本班的運行記錄,要清楚地記錄當班時所出現的情況以及處理措施,并注明是否處理完畢。
2、交班前應做好本崗位的清潔衛(wèi)生和設備檢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員要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后,向接班人員講清要注意的事項。
4、接班人員必須提前一刻鐘到達崗位,做好接班準備,提前10分鐘接班。
5、接班人員要進行接班前檢查水位表、壓力表,核實鍋爐設備狀況、清點工具,如不相符,應在“內容摘要”欄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時發(fā)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后的事故則由接班人處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離開鍋爐房,不準將鍋爐交給接班前喝酒、發(fā)高燒或無證人員。
8、交接雙方人員應在交接記錄上簽名后,接班人員立即上崗,交班者方可離去。
9、保管交接班記錄,每月合訂后放入檔案內以備查閱。
(五) 鍋爐水質管理制度
1、(蒸汽鍋爐、熱水鍋爐)運行時水質要求,必須符合gb15760-2001《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guī)定。
2、鍋爐用水必須經過水處理設備進行處理,沒有可靠的水處理系統(tǒng)、水質化驗,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3、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水處理管理制度、化驗員崗位責任制、水處理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yǎng)制度。
4、根據鍋爐參數和汽水性質要求,對鍋爐原水、給水、鍋水、回流水的水質及蒸汽品質定期進行分析?;灂r間、項目、數據均應詳細填寫在水質化驗記錄表上。
5、對額定蒸發(fā)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鍋爐和額定熱動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熱水鍋爐應設取樣裝置。對于蒸汽品質有要求時,還應設蒸汽取樣裝置。
6、水質化驗每兩小時不少于一次,并認真做好記錄,水質化驗異常時應采取相應措施適當增加化驗次數。
7、額定蒸發(fā)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壓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鍋爐可采用鍋內加藥水處理,但必須做好加藥、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熱水鍋爐可采用鍋爐內加藥處理,但必須對鍋內的結垢、腐蝕和水質加強監(jiān)督,認真做好加藥工作。
9、對額定蒸汽發(fā)量大于等于6t/h的鍋爐應配置除氧設備。
10、專職或兼職水處理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頒發(fā)的相應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相應的水處理工作。
11、水質化驗人員應熱愛本職工作,認真貫徹gb1576—2001《低壓鍋爐水質標準》,保證鍋爐經濟運行與安全運行。
12、對備用或停用的鍋爐及水處理設備,必須做好保養(yǎng)工作,防止鍋爐和水處理設備嚴重腐蝕及樹脂中毒。
13、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的給水一般應用鍋外化學水處理、水質應符合下表規(guī)定。
項 目
給 水
鍋 水
額定蒸汽壓力、mpa
≤1.0
>1.0
≤1.6
>1.6
≤2.5
≤1.0
>1.0
≤1.6
>1.6
≤2.5
懸浮物、mg/l
≤5
≤5
≤5
總硬度、mmol/l
≤0.03
≤0.03
≤0.03
總堿度mmol/l
無過熱器
6-26
6-24
6-16
有過熱器
≤14
≤12
ph(25℃)
≥7
≥7
≥7
10--12
10--12
10--12
容解氧、mg/l
≤1.0
≤1.0
≤0.05
溶解固形物mg/l
無過熱器
<4000
<3500
<3000
有過熱器
<3000
<2500
so32-、mg/l
10--30
10--30
po43-mg/l
10--30
10--30
相對堿度
<0.2
<0.2
含油量、mg/l
≤2
≤2
≤2
含鐵量、mg/l
≤0.3
≤0.3
≤0.3
14、額定蒸發(fā)量小于等于2t/h,且額定蒸汽壓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采用鍋內加藥處理。其水質應符合下表。
項目
給水
鍋水
懸浮物,mg/l
≤20
--
總硬度,mmol/l
≤4
--
總堿度,mmo/l
--
8—26
ph(25℃)
≥7
10--12
溶解固形物,mg/l
--
<5000
(六) 清潔衛(wèi)生制度
1、鍋爐清潔衛(wèi)生工作是文明生產的重要內容,依靠司爐人員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鍋爐房清潔、工具、用具、煤場、煤渣堆放整齊,消除泡、冒、滴、漏。
2、當班人員應打掃操作室衛(wèi)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凈清晰,液位計、電極壓力表、壓力表等清晰可見,對輔機設備、鼓引風機、循環(huán)泵、閥門、軸承座、電動機、等設備經??燎鍧崱?/p>
3、保持爐前清潔衛(wèi)生,并做好設備周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保持地面整潔,無積灰、積水、積油。
4、每周由鍋爐房負責人員組織清潔大掃除。
5、鍋爐房衛(wèi)生應達到下列要求:
(1) 清潔、道路暢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擺放整齊;
(2) 鍋爐外表、附屬設備、操作臺等無積灰、無油垢;
(3) 溫度計等儀器清晰明亮;
(4) 鍋爐房內無雜物。
6、鍋爐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環(huán)境保護法規(guī)的要求。
(七) 安全保衛(wèi)制度
1、鍋爐房是重要部門,非工作工員與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鍋爐房內。
2、鍋爐房電器、照明設施應符合電氣安全規(guī)范要求,停爐后必須切斷電源。
3、對入爐的燃料要注意檢查,以防危險品(如雷管、鐵塊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爐渣灰時,要注意熄滅余火。
4、有機熱載體不得超溫、超壓運行,有機熱載體的出口溫度和出口壓力必須控制在核定的允許范圍內。
5、有機熱體鍋爐的檢修,必須嚴格執(zhí)行檢修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定;焊、割動火作業(yè)應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并有具體的安全措施。
6、維護保養(yǎng)好鍋爐房內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變動;司爐人員必須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滅初起火災。
7、有機熱載體鍋爐壓力停爐期間必須有司爐人員監(jiān)視管理,以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8、有機熱載體(導熱油)著火時,嚴禁以水作滅火劑撲救。
9、低位儲存油罐與熱載體爐之間必須有防火墻隔離。
10、鍋爐房內的安全保護措施,非鍋爐房當班人員不得動用。
第2篇 鍋爐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專業(yè)版
1、嚴格執(zhí)行國家使用鍋爐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學習鍋爐使用的專業(yè)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2、生產部經理是鍋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管理培訓司爐人員掌握安全使用常識、操作規(guī)程和專業(yè)技術,使其取得鍋爐操作相應資格,方能上崗。
3、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按規(guī)定、班次和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交班人員按規(guī)定應向接班人員交待當班設備運行情況,巡視檢查設備狀況,包括: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等,交接班時要認真掌握鍋爐運行情況。沒有交待清楚崗位設備運行情況或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保持鍋爐正常運行。
4、為確保鍋爐安全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不得擅自改變鍋爐結構、閥門和管路系統(tǒng)。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
5、鍋爐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保養(yǎng),跑、冒、滴、漏的閥門要及時檢修或更換。運行的鍋爐實行定期內外部檢驗,每月一次打開安全閥實驗,必要時及時調整和更換。
6、鍋爐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與鍋爐保持適當距離,謹防發(fā)生火災。并注意檢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鍋爐運行時保持鍋爐本體清潔,無污垢、無滲漏,無銹和腐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
8、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wèi)、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9、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責任感,不失時機地關注氣壓、水位、溫度,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0、鍋爐房要配有滅火器材,要做到認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11、出現事故及時上報,實事求是的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后,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損失,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并按價賠償。
第3篇 蒸汽鍋爐安全規(guī)章制度
(一) 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鍋爐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運行、經濟運行,滿足單位供氣需要。
2、熱愛本職工作,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擅自離開鍋爐房,努力學習業(yè)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對鍋爐房內運行設備做到每兩小時一次巡回檢查,并準時、認真地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做到準確、清晰不漏項。
4、認真做好鍋爐及輔機設備、安全附件的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一個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檢查工作,并作出記錄交管理人員存檔。對日常維護保養(yǎng)時發(fā)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并向管理人員反映。
5、作業(yè)過程中鍋爐有異?,F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事故未經妥善處理,鍋爐工不得離開現場。
6、對任何有違反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示,應拒絕執(zhí)行,并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舉報。
7、協(xié)助鍋爐房管理員申報在用鍋爐的定期檢驗,并提前按“鍋爐定期檢驗規(guī)則”有關要求做好檢測前準備工作。
8、保持鍋爐房內清潔衛(wèi)生、設備干凈;儀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齊,道路暢通,做到文明生產,安全運行。
(二) 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1、當班人員每二小時(主管領導每月,管理人員每周)至少對鍋爐設備(鍋爐房內)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入運行(鍋爐安全運行)記錄。
2、巡回檢查內容:
①水位、壓力,蒸汽溫度在規(guī)定范圍內。三大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和儀表靈敏可靠,無泄漏現象。
②受壓部件可見部位無鼓包、滲漏、變形、爐內燃燒工況良好、無漏水、汽。
③爐墻、爐拱、爐門、看火門無破損,完整牢固。
④管道、閥門無泄漏(包括內漏),閥門開關靈活。
⑤爐排及轉動機械無摩擦異常響聲,油位正常,軸承冷卻充足,并注入了潤滑油。
⑥鍋爐進水系統(tǒng)、出渣系統(tǒng)、煙灰系統(tǒng)、水處理設備。
3、如有異常情況,重大事故后必須增加巡回檢查次數,隨時掌握運行情況。
4、巡回檢查時應遵守安全規(guī)章制度,集中思想、看、聽、摸、嗅設備各方面情況。對各主要設備(含水處理)應繞周巡視。
5、巡回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記入運行記錄中,并匯報有關部門人員通知檢修人員及時處理,重大問題應報主管領導。
6、鍋爐房照明良好,道路通暢。
7、巡回檢查線路。
a 燃煤鍋爐
電控柜→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自控聯(lián)鎖裝置→上煤裝置→爐排→燃燒狀況→爐墻(門)→出渣機→省煤器→鼓引風→煙風道→除塵器→水泵→儲水池→水處理設備(除氧設備)→排污閥→各類閥門→分汽缸→電控柜
b 燃油鍋爐
電控柜→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自控聯(lián)鎖裝置→燃燒器→油壓力表→燃燒室→防爆裝置→進水系統(tǒng)→排污閥→煙道→尾部排煙溫度→日用油箱→過濾器→水處理→各類閥門→分氣缸→電控柜
(三)? 鍋爐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鍋爐專(兼)職管理人員對鍋爐設備維修保養(yǎng)負領導責任,制定大、小修改計劃及當月的維護保養(yǎng)計劃,將修理改造有關技術資料,存入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2、鍋爐重大修理、改造時,必須經法定的檢測機構按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檢驗。
3、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由司爐工或維修工負責,定人定責、職責分明、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消除時應向管理人員或主管領導報告。
4、設備一般每三個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應對三大安全附件、閥門、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進行檢修,并檢查輔機各部位情況,更換已損壞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現象。
6、鍋爐的大修,除小修項目外、應消除爐內積灰、水渣、檢修鍋爐受壓部件、輔機、修復破損的拱磚、爐墻、爐排和保溫層,還應清洗軸承箱并換油。
7、安全閥每周應手動放汽一次,每月自動排汽一次。壓力表每周沖洗存水彎管一次,水位表每班沖洗一次,水位報警器接班時試叫一次,連鎖保護裝置每班應試驗一次。
8、應將設備備件計劃、設備檢修記錄和事故記錄,存在檔案內。
9、鍋爐停用后應依照有關規(guī)定做好干法或濕法保養(yǎng)工作。
10、鍋爐長期停爐應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申請停用報告。
(四)? 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員要做好本班的運行記錄,要清楚地記錄當班時所出現的情況以及處理措施,并注明是否處理完畢。
2、交班前應做好本崗位的清潔衛(wèi)生和設備檢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員要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后,向接班人員講清要注意的事項。
4、接班人員必須提前一刻鐘到達崗位,做好接班準備,提前10分鐘接班。
5、接班人員要進行接班前檢查水位表、壓力表,核實鍋爐設備狀況、清點工具,如不相符,應在“內容摘要”欄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時發(fā)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后的事故則由接班人處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離開鍋爐房,不準將鍋爐交給接班前喝酒、發(fā)高燒或無證人員。
8、交接雙方人員應在交接記錄上簽名后,接班人員立即上崗,交班者方可離去。
9、保管交接班記錄,每月合訂后放入檔案內以備查閱。
(五)? 鍋爐水質管理制度
1、(蒸汽鍋爐、熱水鍋爐)運行時水質要求,必須符合gb15760-2001《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guī)定。
2、鍋爐用水必須經過水處理設備進行處理,沒有可靠的水處理系統(tǒng)、水質化驗,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3、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水處理管理制度、化驗員崗位責任制、水處理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yǎng)制度。
4、根據鍋爐參數和汽水性質要求,對鍋爐原水、給水、鍋水、回流水的水質及蒸汽品質定期進行分析?;灂r間、項目、數據均應詳細填寫在水質化驗記錄表上。
5、對額定蒸發(fā)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鍋爐和額定熱動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熱水鍋爐應設取樣裝置。對于蒸汽品質有要求時,還應設蒸汽取樣裝置。
6、水質化驗每兩小時不少于一次,并認真做好記錄,水質化驗異常時應采取相應措施適當增加化驗次數。
7、額定蒸發(fā)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壓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鍋爐可采用鍋內加藥水處理,但必須做好加藥、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熱水鍋爐可采用鍋爐內加藥處理,但必須對鍋內的結垢、腐蝕和水質加強監(jiān)督,認真做好加藥工作。
9、對額定蒸汽發(fā)量大于等于6t/h的鍋爐應配置除氧設備。
10、專職或兼職水處理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頒發(fā)的相應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相應的水處理工作。
11、水質化驗人員應熱愛本職工作,認真貫徹gb1576—2001《低壓鍋爐水質標準》,保證鍋爐經濟運行與安全運行。
12、對備用或停用的鍋爐及水處理設備,必須做好保養(yǎng)工作,防止鍋爐和水處理設備嚴重腐蝕及樹脂中毒。
13、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的給水一般應用鍋外化學水處理、水質應符合下表規(guī)定。
項 目 | 給 水 | 鍋 水 | |||||
額定蒸汽壓力、mpa | ≤1.0 | >1.0 ≤1.6 | >1.6 ≤2.5 | ≤1.0 | >1.0 ≤1.6 | >1.6 ≤2.5 | |
懸浮物、mg/l | ≤5 | ≤5 | ≤5 | ||||
總硬度、mmol/l | ≤0.03 | ≤0.03 | ≤0.03 | ||||
總堿度mmol/l | 無過熱器 | 6-26 | 6-24 | 6-16 | |||
有過熱器 | ≤14 | ≤12 | |||||
ph(25℃) | ≥7 | ≥7 | ≥7 | 10--12 | 10--12 | 10--12 | |
容解氧、mg/l | ≤1.0 | ≤1.0 | ≤0.05 | ||||
溶解固形物mg/l | 無過熱器 | <4000 | <3500 | <3000 | |||
有過熱器 | <3000 | <2500 | |||||
so32-、mg/l | 10--30 | 10--30 | |||||
po43-mg/l | 10--30 | 10--30 | |||||
相對堿度 | <0.2 | <0.2 | |||||
含油量、mg/l | ≤2 | ≤2 | ≤2 | ||||
含鐵量、mg/l | ≤0.3 | ≤0.3 | ≤0.3 |
項目 | 給水 | 鍋水 |
懸浮物,mg/l | ≤20 | -- |
總硬度,mmol/l | ≤4 | -- |
總堿度,mmo/l | -- | 8—26 |
ph(25℃) | ≥7 | 10--12 |
溶解固形物,mg/l | -- | <5000 |
(六)? 清潔衛(wèi)生制度
1、鍋爐清潔衛(wèi)生工作是文明生產的重要內容,依靠司爐人員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鍋爐房清潔、工具、用具、煤場、煤渣堆放整齊,消除泡、冒、滴、漏。
2、當班人員應打掃操作室衛(wèi)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凈清晰,液位計、電極壓力表、壓力表等清晰可見,對輔機設備、鼓引風機、循環(huán)泵、閥門、軸承座、電動機、等設備經常揩擦清潔。
3、保持爐前清潔衛(wèi)生,并做好設備周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保持地面整潔,無積灰、積水、積油。
4、每周由鍋爐房負責人員組織清潔大掃除。
5、鍋爐房衛(wèi)生應達到下列要求:
(1) 清潔、道路暢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擺放整齊;
(2) 鍋爐外表、附屬設備、操作臺等無積灰、無油垢;
(3) 溫度計等儀器清晰明亮;
(4) 鍋爐房內無雜物。
6、鍋爐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環(huán)境保護法規(guī)的要求。
(七)?? 安全保衛(wèi)制度
1、鍋爐房是重要部門,非工作工員與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鍋爐房內。
2、鍋爐房電器、照明設施應符合電氣安全規(guī)范要求,停爐后必須切斷電源。
3、對入爐的燃料要注意檢查,以防危險品(如雷管、鐵塊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爐渣灰時,要注意熄滅余火。
4、有機熱載體不得超溫、超壓運行,有機熱載體的出口溫度和出口壓力必須控制在核定的允許范圍內。
5、有機熱體鍋爐的檢修,必須嚴格執(zhí)行檢修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定;焊、割動火作業(yè)應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并有具體的安全措施。
6、維護保養(yǎng)好鍋爐房內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變動;司爐人員必須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滅初起火災。
7、有機熱載體鍋爐壓力停爐期間必須有司爐人員監(jiān)視管理,以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8、有機熱載體(導熱油)著火時,嚴禁以水作滅火劑撲救。
9、低位儲存油罐與熱載體爐之間必須有防火墻隔離。
10、鍋爐房內的安全保護措施,非鍋爐房當班人員不得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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