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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防火管理制度是一項旨在保障企業(yè)生產安全,預防火災事故發(fā)生的管理體系。它涵蓋了從預防、應對到恢復的全過程管理,旨在提高員工的防火意識,確保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減少潛在的火災風險。
包括哪些方面
1. 防火教育與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防火知識的教育和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
2. 火源管理:明確各類火源的控制措施,如明火作業(yè)的審批、電氣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等。
3. 危險品管理:對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儲、運輸、使用進行嚴格規(guī)定。
4. 消防設施配置:確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設置合理的消防通道。
5. 應急預案:制定詳細的火災應急響應計劃,包括疏散路線、救援程序等。
6. 定期檢查與評估:進行防火安全檢查,評估火災風險,并及時整改隱患。
7. 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防火規(guī)定的個人或部門進行責任追究。
重要性
現場防火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馂牟粌H可能造成財產損失,更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嚴重影響企業(yè)的正常運營。良好的防火管理制度可以降低火災發(fā)生概率,提升企業(yè)對突發(fā)事件的應對能力,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同時也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具體體現。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防火政策: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制定詳細、可執(zhí)行的防火政策,明確各部門的職責。
2. 建立防火組織:設立專門的防火小組,負責日常防火工作的監(jiān)督與執(zhí)行。
3. 加強培訓與演練:定期組織防火培訓和消防演練,提高員工的防火意識和自救能力。
4. 實施火源和危險品的嚴格管控:對火源實行許可證制度,對危險品實行專人專管,確保其安全存放。
5. 定期設施檢查: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確保其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發(fā)現問題立即修復。
6. 強化應急預案:定期更新應急預案,確保其適應企業(yè)環(huán)境變化,提高應對火災的效率。
7. 推行防火獎懲機制:對于防火工作做得好的個人或部門給予獎勵,對于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罰,形成良好的防火氛圍。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企業(yè)可以構建起有效的現場防火管理制度,為安全生產提供有力保障。
現場防火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現場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
工程施工現場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
(一)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應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現場平面布置、暫設工程(臨時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等都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2、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區(qū)、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qū)等。各區(qū)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
3、工棚或臨時宿舍的搭建及間距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
⑴ 臨時宿舍盡可能搭建在離施工現場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壓架空線下方,應和高壓架空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⑵ 工棚內頂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⑶ 一切架空電線均須用固定瓷瓶絕緣,電線穿過墻壁時,必須從瓷管硬塑料管內通過。
⑷ 明火作業(yè)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才可動火。
⑸ 倉庫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處,應張貼(懸掛)醒目的防火標志。
⑹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有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⑺ 要建立安全防火責任制,并劃分防火責任區(qū)。
(二)施工現場防爆要求
1、爆炸的發(fā)生都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例如可燃氣體、可燃液體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塵,在達到一定濃度或壓力與空氣混合,遇到火源等就會造成爆炸。
2、施工現場做好防爆工作的內容是:
⑴ 對于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
⑵ 各種氣瓶的運輸、存放、使用,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⑶ 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在運輸、保存、使用中,除按規(guī)定外,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
⑷ 要向操作者及其有關人員,作好安全交底。
第2篇 建筑工地安全標志標語牌: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標志標語牌--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三、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四、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的規(guī)定。
五、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六、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fā)生電氣火災。
七、發(fā)生火警的時候,都應當迅速準確地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八、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九、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fā)生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防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十、對違反規(guī)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3篇 現場防火管理制度
1、 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如倉庫、食堂、工棚等易燃區(qū)域,必須設置消防器材、機具,不得隨便借做他用。并按規(guī)范設置滅火器。
2、 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性能完好,藥劑應定期更換(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證道路暢通,并定人定時檢查保管。
3、 氧氣、乙炔倉庫易燃物品儲存處嚴禁吸煙,并懸掛二塊“嚴禁煙火”或“危險”字樣的明顯廣告牌。
4、 工地必須有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組織。
5、 對全體職工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識教育,使全體職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必須經過審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動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時不得馬虎從事。
第4篇 施工現場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障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及規(guī)定,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定時間限期整改。
根據“三不放過原則”,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應和建設單位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調查處理原因,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技術部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總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符合消防技術要求。
施工現場應明顯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材料堆場、倉庫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臨時宿舍及工棚應搭建在施工工程20米以外,不準搭建在高壓線下,與火災危險較大的場所不得少于30米。
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使用。
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手續(xù),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米;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米。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害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要求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⑴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 作業(yè)。
⑵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
⑶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⑷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⑸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燒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末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⑹用可燃燒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⑺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⑻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末作清理或末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
⑼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準焊、割。
⑽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末采取效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11、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2、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⑴一級動火作業(yè)如禁火區(qū)域:油箱、油罐、易燃液體的容器、各種受壓設備、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品的場所等由工程處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委建方保衛(wèi)科及安全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⑵二級動火作業(yè)如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yè):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yè);由工程處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處防火負責人及安全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⑶三級動火作業(yè)如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yè),由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程處負責人及主管人批準后,方可動火。
13、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倉庫間等,每二十五平方米應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機。
15、對在施工現場消防工作中有貢獻和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⑴自覺執(zhí)行防火規(guī)章制度和防火崗位責任制,在預防火災隱患,避免火災發(fā)生的。
⑵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⑶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重大火災,避免火災發(fā)生的;
⑷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⑸對消防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效果顯著的;
⑹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1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經濟處罰、行政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⑴擅自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他用或損壞;
⑵違反消防法規(guī)和制度的;
⑶對存在火險隱患拒不整改的;
⑷造成火災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⑸管理不嚴或因玩忽職守而引起火災事故的負責人。
第5篇 施工現場防火防爆防氣體中毒管理制度
(一)工地防火管理制度:
為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貫徹執(zhí)行“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確保工程順利進行,規(guī)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在施工現場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區(qū),易燃材料場、倉庫區(qū)、易燃廢品集中地點和生活區(qū)等,注意把火災危險性大的區(qū)域設置在其他區(qū)域的下風向,各區(qū)域之間防火間距為:
1、用火作業(yè)區(qū)距在建建筑物和其它區(qū)域不小于25米,距生活區(qū)不小于15米。
2、易燃材料堆放和倉庫區(qū)距建筑和其他區(qū)域不小于20米。
3、易燃廢品堆放處距在建建筑物和其他區(qū)域不小于30米。
二、工棚或臨時設施的搭建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臨時設施應搭建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范圍并不要搭在變壓架空線路下方,距離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小于6米。
2、臨時設施離配電房不應小于12米。
三、臨時性宿舍等建筑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幢集體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100人,每25人要有一個直接出入的門口,門窗不小于1.2米,門必須向外開。
四、臨時倉庫的安全用電要求如下:
1、倉庫或堆料場所使用的照明與易燃堆間距至少應保持1米的距離,安裝的開關箱、接線盒應距離堆垛外緣不小于1.5米,不準亂拉臨時電氣線路。
2、倉庫嚴禁使用鎢釘,以防電氣設備起火。
3、對倉庫或堆料場內的電氣設備應經常檢查維修和管理應張掛醒目的防火標志,嚴禁煙火。
五、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guī)程。
六、施工現場火火罪構的配備。
1、工地要有足夠消防水源(給水管道或蓄水池)對有消防給水管道設計的工程最好在施工時先做好室外消防給水管道與消防梢,以便在開工時即可使用。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種合適的滅火器。
3、滅火器掛設的位置要醒目,以便于取用,不能將滅火器放在潮濕的露天曝曬、雨淋,以防失效。
4、滅火器根據使用要求,予以編號。
七、各級重點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
工人進入場后,首先應組織工人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并在工地安全管理小組基礎上組建安全防火小組,安全防火小組在隊長(工程負責人)直接領導下,并由工地防火員(安全員),班組防火員(班組長)以及其他有關人員參加負責現場安全防火工作。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有關批示。
2、組織制定崗位防火責任制,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宣傳教育制度和安全防火檢查制度等,安全防火有關制度及其他保證防火的安全措施。
3、劃分防火責任區(qū),指定區(qū)域防火責任人,明確職責逐級落實防火制度。
4、領導義務消防隊,加強業(yè)務訓練和管理教育,組織職工撲滅火災。
5、組織安全防火檢查,對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并監(jiān)督落實。
(二)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若現場需要使用爆破用品需經當地有關部門審批,持有爆破證件人員實施作業(yè),爆破用品實行申請制度,逐項登記,余品入庫,專人看管,與施工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攜帶入施工現場。
(三)防氣體中毒管理制度:
1、加強安全教育、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2、加強個人防護,接觸有毒氣體時戴防護口罩等。
3、定期測定空氣中刺激性氣體濃度,若超過最高容許濃度,應找原因,采取改進措施,消除毒物來源。
4、一旦發(fā)生氣體泄漏事故,教育工人不要圍觀,聽從專業(yè)人員的疏導,盡快撤離危險區(qū)域。
第6篇 施工現場防火防汛防盜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火管理
一、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第一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 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yè)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zhí)行“電焊十不燒”規(guī)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二、工地防火檢查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場地、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等違規(guī)電器。
4.木工場地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到施工結束場地清。
5.按規(guī)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fā)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處于正??墒褂脿顟B(tài)。
三、消防器材安全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fā)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六、特殊重點部位防火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yè)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guī)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guī)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6.動火作業(yè)前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xù)。
7.嚴格執(zhí)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guī)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guī)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jié)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材料倉庫防火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jié)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guī)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八、木工場地防火
1.木工場地由各施工隊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yè)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要及時更換。
3.木工場地嚴禁煙火,如發(fā)現作業(yè)人員抽煙或作業(yè)場內有煙蒂按規(guī)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施工結束場地清工作。
4.木工場地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fā)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lián)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場地非作業(yè)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fā)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九、電焊作業(yè)場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作業(yè)場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yè)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jiān)護人,焊割作業(yè)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guī)定。
3.作業(yè)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guī)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fā)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lián)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十一、職工宿舍防火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qū)域及宿舍,發(fā)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十二、食堂間防火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yè)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guī)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二)安全防汛管理
為加強項目部防洪防汛工作,便于配合上級單位及當地政府共同抵御自然災害,降低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洪法》及相關文件精神,參考工程項目設計文件,結合項目部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根據防洪度汛工作要求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和各級崗位責任制的要求,項目部的防洪防汛工作由項目經理負總責,并成立防洪度汛工作領導小組。
防洪防汛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傳達上級單位防汛組織機構在汛期的各項指令、文件要求;
2、負責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洪工作;
3、及時收集汛期各項安全動態(tài);
4、制訂防洪度汛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5、負責防洪搶險隊伍的建立及搶險物資的準備;
6、負責恢復常態(tài)后的善后處理,組織恢復生產,總結經驗,完善防洪度汛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單位匯報。
一般保障措施
1、根據具體情況備充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物資部門對儲備物資的數量、品名、存放地點、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進行檢查核對。
2、配合所在地區(qū)組織好搶險隊伍,對重要設施設備做到有專人負責。
3、制訂相應應急預案。
專項保障措施
1、調度負責汛期接收、分析各類氣象及水情預報,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準備防范對策。
2、應急器材在雨季前備齊,專庫專項保管。防洪設備在防洪期間集中存放,并保持良好狀態(tài)隨時調用。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防洪物資。
3、汛前全面檢查用電設備,及時增加用電安全設施,下雨時覆蓋電器設備,防止因陰雨潮濕漏電造成觸電事故和設備事故。
4、設置集水井,污水泵抽水,排除基坑明水。
5、為了防止下雨時由于風雨的影響而斷電,工地上備一臺發(fā)電機,500公斤柴油,在日常工作檢查中,確保供電線路暢通,定期起動發(fā)電機,確保發(fā)電機無故障,能正常運行,一旦發(fā)生斷電,立即用發(fā)電機供電。
6、為防止四周雨水流入基坑,施工現場各備草袋500個,以便裝土制作圍堰,保護基坑以免坍塌。
7、汛期來臨前,在施工部位挖小的排水溝,將雨天施工部位處的降水匯集并引排至附近的天然溝渠中;
8、在已開挖的基坑底部挖集水溝,在一角設置集水坑,配備中等排量的抽水泵,以便在雨季能及時將基坑內的積水抽排至鄰近的天然溝渠中;
9、保證基坑頂面四周低于基坑沿,避免雨天到來時,不會匯集地面降水流入基坑內,對基坑坡面沖刷,造成基坑坡面滑坡現象;
(三)安全防盜管理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和生活駐地物資、財產、設備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企業(yè)內、外盜竊,給企業(yè)和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結合哈大項目部承建管段施工性質和特點,制定本措施。
1、對所有參建職工、合同工和勞務工加強管理,強化法制教育,提高防盜安全意識和警惕性。
2、加大施工現場防盜監(jiān)控力度,做到“防止盜竊,預防第一”,防患于未然,確保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和施工秩序。
3、加大施工現場的巡檢力度,定人定崗,定期巡視,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材料被盜。
4、加強施工現場物資、材料、設備管理,做到工完料凈,架設導線和附加導線后要及時向項目部主管防盜部門報告。
5、加大施工現場剩余線索、線頭的回收管理,任何人員禁止私自收藏和倒賣,防止因線索、線頭出現刑事案件的發(fā)生,如發(fā)現任何人員有上述情況必將嚴肅處理。
6、施工現場巡視時如有情況要立即向隊領導反映,如實報告現場的情況,以備日后偵破調查。
7、民工駐地的防盜工作要落實到責任人,民工駐地的材料要專人管理,如發(fā)生被盜或丟失要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
8、物設、財務部門要嚴肅規(guī)章制度和財務紀律,駐地的個人物品要個人保管妥善,做到預防到位,措施到位,確保貴重物品、設備、材料、資金安全萬無一失。
9、駐地要勤看、勤查、勤問、勤盯,關鍵部位要置于控制中,群防群治,確保駐地的安全。
10、駐地要加強門衛(wèi)管理,設專人巡視,防止個人物品、材料、器材等被盜。發(fā)現案情時,應及時匯報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依靠法律懲治打擊犯罪行為。
11、遇有節(jié)假日時,均要對防盜事宜進行檢查、布置、安排,做好防盜工作的連續(xù)性。
第7篇 施工現場防火管理規(guī)定
1、施工現場易燃材料的堆放,應遠離火源、電源,應隨用隨運,不宜堆集過多。
2、施工現場的各種生產、生活用火,如熬瀝青、烘爐、電氣焊及燒水鍋爐,冬季取暖火爐等安裝、移動、增減等,必須經施工安全員和安全管理部批準。
3、凡在有易燃物、材料場、倉庫等地施工,嚴禁使用各種明火,禁止吸煙,不得攜帶火種及其他引火物進入上述地區(qū),在施工現場要設有吸煙室。
4、架設臨時動力、照明電源線,應符合要求,嚴禁與金屬材料接觸或無安全措施橫穿路面。
第8篇 高速工程施工現場防火管理規(guī)定
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現場防火管理規(guī)定
1、施工現場易燃材料的堆放,應遠離火源、電源,應隨用隨運,不宜堆集過多。
2、施工現場的各種生產、生活用火,如熬瀝青、烘爐、電氣焊及燒水鍋爐,冬季取暖火爐等安裝、移動、增減等,必須經施工安全員和安全管理部批準。
3、凡在有易燃物、材料場、倉庫等地施工,嚴禁使用各種明火,禁止吸煙,不得攜帶火種及其他引火物進入上述地區(qū),在施工現場要設有吸煙室。
4、架設臨時動力、照明電源線,應符合要求,嚴禁與金屬材料接觸或無安全措施橫穿路面。
第9篇 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規(guī)定
1、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2、住宅裝飾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222)的規(guī)定。
二、材料的防火處理
1、對裝飾織物進行阻燃處理時,應使其被阻燃劑浸透,阻燃劑的干含量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2、對木質裝飾裝修材料進行防火涂料涂布前應對其表面進行清潔。涂布至少分兩次進行,且第二次涂布應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層表干后進行,涂布量應不小于500g/㎡。
三、施工現場防火
1、易燃物品應相對集中放置在安全區(qū)域并應有明顯標識。施工現場不得大量積存可燃材料。
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應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現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燈、電動機、電氣開關、應有安全防爆裝置。
3、使用油漆等揮發(fā)性材料時,應隨時封閉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紗等物品應集中存放且遠離熱源。
4、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必須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qū)的可燃物質,并設專人監(jiān)督。
5、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砂箱或其他滅火工具。
6、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
7、嚴禁在運行中的營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四、電氣防火
1、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巖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級材料隔熱。當照明燈具或鎮(zhèn)流器嵌入可燃裝飾裝修材料中時,應采取隔熱措施予以分隔。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得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3、鹵鎢燈燈管附近的導線應采用耐熱絕緣材料制成的護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絕緣的導線。
4、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板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得裸露。
五、消防設施的保護
1、住宅裝飾裝修不得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應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動防火門。
2、消火栓門四周的裝飾裝修材料顏色應與消火栓門的顏色有明顯區(qū)別。
3、住宅內部火災報警系統(tǒng)的穿線管、自動噴淋滅火系統(tǒng)的水管線應用獨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裝飾裝修用的吊桿和放置在吊頂上固定。
4、當裝飾裝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間的平面布局時,應根據有關設計規(guī)范針對新的平面調整火災自動報警探測器與自動滅火噴頭的布置。
5、噴淋管線、報警器線路、接線箱及相關器件宜暗裝處理。
第10篇 施工現場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的可燃物質較多、如木材、裝飾材料、可燃塑料、鋸末刨花、汽油、煤油、油漆和有機溶劑等。而引燃的火源則有:作業(yè)人員扔下末熄的煙頭,各種電氣設備所產生的高熱或電火花、冬季施工取暖的爐火、建筑施工和安裝使用的電(氣)焊的火焰及高溫鐵渣、雷擊放電等,因而施工現場的防火是不可忽視的一項管理工作。
施工現場倉庫防火
一.易燃倉庫的設置、儲存注意事項
(一)易燃倉庫的設置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水源充足,消防車能駛到的地方,并應設在下風向。
2.易燃露天倉庫四周,應有不小于6m平坦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
3.易燃倉庫并應將生活區(qū)、生活輔助區(qū)和堆場分開布置。有明火的生活輔助區(qū)和生活用房與易燃物之間,至少應保持防火間距。
4.易燃倉庫與其他建筑物、架高電線的防火間距,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對易引起火災的倉庫,應將庫房內、外區(qū)域分段設防火墻,分成若干防火單元,以便考慮失火后能阻止火勢的擴散。
(二) 貯存注意事項
1.對貯存的易燃物應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易燃物品倉庫,應保持良好通風,并應經常注意庫內溫濕度變化。發(fā)現溫度超過38度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其自燃起火。
二. 易燃倉庫的裝卸管理
1.拖拉機不準進入倉庫,堆料場進行裝卸作業(yè),其他車輛進入倉庫或堆料場裝卸時,應安裝符合要求的火星熄滅器。
2.在倉庫或堆料場內進行吊裝作業(yè)時,其機械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防產生火星,引起火災事故。
三. 易燃倉庫的用電管理
1.倉庫或堆料場內一般應使用地下電纜,所使用的照明燈與易燃物間至少應保持1m的距離。
2.安裝的開關箱、接線盒,應距離易燃物不小于1.5m,不準亂拉臨時電氣線路。
3.倉庫或堆料場嚴禁使用碘鎢燈,以防電氣設備起火。
4.對倉庫或堆料場內的電氣設備,應經常檢查維修和管理,貯存大量易燃物品的倉庫應設置獨立的避雷裝置。
施工現場防火
一. 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一)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1.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材料堆放、倉庫、和生活等區(qū)域。
3.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保衛(wèi)。
4.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消防水管、砂箱、鐵鍬等)。
6.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7.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
8.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9.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2)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出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前,不準焊、割;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準焊、割;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10.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加強電源管理,以便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1.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二)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管理
1.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消防部門,以最快的速度組織搶救。
2.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并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工作。
3.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提出和落實防范的措施。
二.禁火區(qū)域劃分和特殊建筑施工現場防火
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禁火區(qū)域內;
2)油罐、油箱和貯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yè);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6)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作業(yè);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作業(yè)。
3.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yè),均屬三級動火作業(yè)。
4.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yè)應由所在單位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二)特殊建筑施工現場的防火
1)24m以上的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設施。
2)增設臨時消防水箱,必須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
3)進入內裝飾階段,要明確規(guī)定吸煙點。
4)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5)高層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現場應備有報警裝置,以便于及時報警。
滅火器材的配備
(一)現場倉庫消防滅火設施
1.倉庫的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其進水口一般不應少于兩處。
3.倉庫或堆料場內,應分組布置滅火器,每組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30m。
(二)施工現場滅火器材的配備
1.一般臨時設施區(qū),每100平方配備兩個滅火機,大型臨時設施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池、黃沙池等器材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等,每25平方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滅火機。
建立建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建立、建全消防組織和檢查制度
1.從公司、項目部應建立系統(tǒng)消防組織。建立義務消防隊,每班有義務消防員。
2.定期實行防火檢查制度,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定人員、定項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二)各消防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有關指示。
2.組織制訂崗位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門衛(wèi)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安全防火檢查制度。
3.劃分防火責任區(qū),指定防火負責人,明確職責,逐級落實防火任務。
4.領導專職、義務消防員,加強管理;定期組織防水安全檢查。
5.負責組織消防器材設備的配置、維修和管理。
6.負責組織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7.對各種專業(yè)人員和新進場工作的職工,進行專業(yè)防火安全知識教育。
8.配備專人,負責經常檢查、監(jiān)督危險區(qū)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11篇 小區(qū)商住樓施工現場防火管理規(guī)程
海洋小區(qū)商住樓施工現場防火管理
一、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二、施工現場的各場所,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設施和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一)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供水系統(tǒng)必須與建筑物高度同步裝備:設消防水池,高壓水泵應專線供電,供水堅管直徑應不小于76
第12篇 某工程施工現場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
(一)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應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現場平面布置、暫設工程(臨時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等都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2、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區(qū)、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qū)等。各區(qū)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
3、工棚或臨時宿舍的搭建及間距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
⑴ 臨時宿舍盡可能搭建在離施工現場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壓架空線下方,應和高壓架空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⑵ 工棚內頂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⑶ 一切架空電線均須用固定瓷瓶絕緣,電線穿過墻壁時,必須從瓷管硬塑料管內通過。
⑷ 明火作業(yè)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才可動火。
⑸ 倉庫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處,應張貼(懸掛)醒目的防火標志。
⑹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有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⑺ 要建立安全防火責任制,并劃分防火責任區(qū)。
(二)施工現場防爆要求
1、爆炸的發(fā)生都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例如可燃氣體、可燃液體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塵,在達到一定濃度或壓力與空氣混合,遇到火源等就會造成爆炸。
2、施工現場做好防爆工作的內容是:
⑴ 對于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
⑵ 各種氣瓶的運輸、存放、使用,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⑶ 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在運輸、保存、使用中,除按規(guī)定外,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
⑷ 要向操作者及其有關人員,作好安全交底。
第13篇 施工現場防火防爆管理辦法
1、積極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2、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領導小組,義務消防隊,配備檢查員,落實各級責任制崗位防火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施工、誰負責”。
3、員工進場必須進行上崗前防火防爆知識、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并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法規(guī)、防火防爆安全的宣傳教育、培訓、考核。
4、班組實行班前班后檢查、現場定期不定期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5、施工區(qū)域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氣化爐具,嚴禁生火。
6、動火作業(yè)必須經審批同意才動火。
7、嚴格執(zhí)行有關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8、及時清理易燃雜物,保證疏散通道暢通。
9、按有關規(guī)定制定消防方案或措施。
10、定期總結防火工作經驗,獎罰分明。
第14篇 現場防火、防毒、防爆管理制度
一、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嚴禁在明文規(guī)定不允許動火處使用明火。
二、現場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應分類堆放,并在醒目處懸掛警示牌,警示牌旁佩掛泡沫滅火器。
三、對進廠職工要作好防火、防爆教育,并讓其熟悉一般火災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禁違章操作。
四、現場所有用電設施要由在職電工負責并定期檢查,對于老化的線纜要及時更換,嚴禁私接電纜或超負荷使用纜線。
五、電渣壓力焊或電弧焊焊接時,施工區(qū)域內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清理干凈(如麻袋、彩條布、木頭等),且在不允許使用明火處使用,電弧焊應由項目部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施焊。
六、職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或其它加熱用器具,嚴禁私接電線,宿舍內吸煙有專用煙灰缸或煙灰箱。嚴禁在宿舍內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油漆等)。
七、所有易爆物品應按安全規(guī)定放置并設安全保護措施,嚴禁將乙炔或氧氣瓶捆在一起吊裝。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扔氧氣瓶或乙炔瓶。氣焊工應持證上崗,對違章操作者應責令其退出崗位。
八、對硫酸、鹽酸及防火涂料等有毒物質應分類堆放并標識有毒字樣,并設專人負責保管使用。使用時要按照正確的方法進行稀釋或施工。要有完好的勞保設施以防中毒或蝕傷。
九、要做好食堂的衛(wèi)生工作,嚴把質量關,變質或腐爛食物嚴禁重新加工后食用。食堂應設冰柜,對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對食堂應進行定期消毒及滅蚊,以防發(fā)生食物中毒。
第15篇 建設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現代牧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防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發(fā)生,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暫行規(guī)定。
第二條:凡在現代牧場(集團)有限公司區(qū)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遵照本暫行規(guī)定。
第三條: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防火安全措施費用使用管理工作,按規(guī)定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費用,做到費用??顚S貌⒔⑴_帳;
(二)成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
(三)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崗位職責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確定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負責人;
(四)定期對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進行防火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五)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及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立防火安全應急救援系統(tǒng),編制防火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消防應急救援演練;
(六)檢查落實施工現場生活區(qū)、辦公區(qū)、作業(yè)區(qū)的防火安全措施、設施和器材;
(七)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和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
(八)定期開展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第五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全面負責,分包單位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管理。
總分包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防火安全管理范圍,并承擔各自相應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規(guī)劃中心工程項目部應當依法承擔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將防火安全措施費列入安全生產措施費;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單獨列出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生產措施項目清單;
(二)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按規(guī)定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費,確保專款專用;
(三)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共同參與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四)根據工程施工的不同階段,協(xié)同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防火安全措施,并予以督促、檢查;
(五)發(fā)現一般火險隱患時,應當及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整改;發(fā)現重大火險隱患時,應當責令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督促立即整改;
(六)督促施工單位定期開展消防應急救援演練。
第七條:監(jiān)理單位應當依法承擔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監(jiān)督檢查防火措施費用投入和使用情況,審查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審批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措施和防火應急救援預案;
(二)當施工單位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yè)時,進行旁站監(jiān)理;
(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防火安全生產責任,檢查施工現場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違反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或者防火安全操作規(guī)程行為的,應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發(fā)現重大火險隱患時,應責令施工單位停止施工作業(yè),并督促立即整改,如制止無效或整改不力時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第八條: 臨時消防車道的寬度應不小于4米。臨時消防車道距在建建筑外墻宜大于5米。當臨時消防車道上空遇有障礙物時,路面與障礙物之間的凈空不應小于4米。臨時消防車道要確保暢通,在臨時消防車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車輛。
第九條: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的設置,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須配置加壓設備,加壓設備應不少于兩臺(一用一備)。加壓設備選型應根據用水量及總壓確定;
加壓水泵的流量,對多層建筑每小時應不小于18立方米;對高層建筑每小時應不小于36立方米;
建筑物高度為24-40米、40-80米、80-120米時,相應的加壓水泵揚程應分別為40米、60米、95米、150米;
加壓水泵應采用自灌式吸水,其電源應采用專用供電回路,加壓水泵每個月應試運轉1-2次;加壓水泵控制箱應靠近值班室,值班室應有專人值班;
(二)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10米,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13m,系統(tǒng)最高點自救水槍接口處的水壓應不小于0.15兆帕(1.5公斤);
(三)系統(tǒng)總進水口即加壓設備出口處應安裝止回閥,止回閥后設一個消防結合器及卸壓裝置,結合器高度為1.1米;系統(tǒng)最高點應安裝一個壓力表;
(四)住宅和廠房工程每層應設有消火栓。在保證通道暢通的條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設一個消火栓;廠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設一個消火栓。消火栓宜選用帶消防卷盤(jps0.8-19膠管長25米)的sn65室內消火栓。消火栓應布置在發(fā)揮其最大作用半徑的位置,壓力大于8.0公斤的消火栓口應設減壓孔板;
(五)消防立管管材應選用鍍鋅鋼管,不得采用塑料管;當建筑物高度超過30米時,消防立管管徑應不小于50毫米;消防立管宜沿外墻柱敷設,布設位置應保證消防車能夠靠近;
(六)消防水源應滿足火災延續(xù)時間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多層(24米以內)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6立方米,高層(24米以上)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1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應不低于1.2米;臨時消防用水的總管管徑應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水池的水位應定期檢查,水量應有保證,消防水池內泥沙、雜物應及時清理;
(七)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安裝應與工程主體施工同步進行,每一層系統(tǒng)安裝完畢都應進行水槍試射,檢驗水槍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統(tǒng)應考慮分區(qū)設置。
第十條:施工現場入口處、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部位,應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消防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必須建立使用明火及電、氣焊作業(yè)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施工現場動火申請審批手續(xù),各動火作業(yè)經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進行電、氣焊作業(yè)的人員應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作業(yè)。
第十二條:作業(yè)人員使用明火,應當清除周圍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險物資,并按規(guī)定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應負責落實監(jiān)護人員和監(jiān)護措施。在高處實施電、氣焊切割作業(yè)時,必須對作業(yè)的周圍和下方實施防護遮擋,焊渣應有容器接裝;作業(yè)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后方可離開作業(yè)現場。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高層建筑應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網。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網,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電工應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作業(yè)。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施工現場動力線路與照明線路必須分開設置,并分別安裝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當依法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建筑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必須建在合適的地點;
(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必須綜合考慮防火要求,明確劃分出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區(qū)和禁火作業(yè)區(qū);
(三)易燃易爆物品應當按其性質專庫分類儲存,庫房應采用阻燃材料搭設,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或高熱強光源燈具,臨時用電應符合防火規(guī)定;
(四)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應不小于5米,氣瓶與明火作業(yè)距離應不小于10米;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對施工產生的刨花、鋸沫、油漆下腳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專職安全員應當督促作業(yè)人員及時進行清理,集中場地臨時存放、統(tǒng)一處理,嚴禁焚燒,臨時堆場需設立防火標識,配置防火設施。
第十七條:施工現場滅火器材的配備應當依法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作業(yè)層動火處、辦公區(qū)、臨時宿舍、食堂、倉庫等防火部位,每100平方米應配備2個10升的滅火器;
(二)臨時木工場、油漆間、配電室等防火部位,每25平方米應配備1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三)滅火器必須設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滅火器應當加強保養(yǎng),確保處于有效狀態(tài);
第十八條:臨時宿舍、辦公用房等臨時設施設置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施工現場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必須在空曠地帶獨立設置;
(二)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間距不得小于5米;
(三)每間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至少開設一門一窗;
(四)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內電氣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安裝,嚴禁亂拉接電線和使用碘鎢燈、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五)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地點集中設置食堂和吸煙室,食堂嚴禁設置在建建筑物內,不得與臨時宿舍、辦公用房合建。
第十九條:施工現場發(fā)生火災,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警,并向施工單位負責人報告;施工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按照本單位的防火應急救援預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施救,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謊報。
第二十條:建設規(guī)劃中心項目部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構應加強對施工現場防火安全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存在火險隱患時,應依法及時處置。
第二十一條本暫行規(guī)定自2010年4月15日起執(zhí)行。
建設規(guī)劃中心
201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