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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庫管理制度旨在確保石油產品的安全存儲、高效運營以及環(huán)境的合規(guī)保護。它涵蓋了石油庫的日常管理、人員培訓、設備維護、應急處理、安全規(guī)定以及環(huán)境保護等多個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安全管理:制定嚴格的入庫、出庫流程,設立安全檢查點,預防火災、泄漏等安全事故。
2. 人員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確保他們了解并遵守所有規(guī)章制度。
3. 設備維護:對儲油罐、輸送管道、監(jiān)測設備等進行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確保其正常運行。
4. 應急響應:建立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fā)情況的能力。
5. 環(huán)境保護:實施油氣回收系統(tǒng),防止油氣排放,減少環(huán)境污染。
6. 質量控制:確保石油產品的質量,定期進行樣品檢測,防止質量下降。
7. 法規(guī)遵從: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石油庫管理法規(guī),定期接受相關機構的審核。
重要性
石油庫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保障石油產品的安全,防止因管理不當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和環(huán)境破壞。另一方面,良好的管理制度能提升運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同時也能樹立企業(yè)負責任的形象,增強公眾信任。
方案
1. 完善規(guī)章制度: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明確各崗位職責,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章可循。
2. 強化監(jiān)督機制:設置專職的安全監(jiān)管人員,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確保制度執(zhí)行到位。
3. 引入先進技術:利用物聯(lián)網技術實現遠程監(jiān)控,及時發(fā)現并處理異常情況。
4. 持續(xù)改進:定期評估制度的有效性,根據反饋和實際運營情況調整優(yōu)化。
5. 培養(yǎng)安全文化:通過培訓和宣傳,使安全意識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圍。
以上措施旨在構建一個安全、高效、環(huán)保的石油庫管理體系,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更大的價值。
石油庫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石油庫事故隱患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隱患的產生和存在,提高石油庫的安全保障能力。制定本規(guī)定。
1.2事故隱患管理中應認真執(zhí)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于已經存在的事故隱患,油庫有能力解決的,要限期整改;解決有困難的,要向上級公司寫出書面報告。整改之前,油庫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對于更新改造和基建等新造成的事故隱患,應追就成事故隱患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對于因工作疏漏而沒有查出的事故隱患,在其釀成事故時,應視情況追就檢查人員的工作責任。
1.3各級公司及石油庫除應執(zhí)行本規(guī)定外,尚應執(zhí)行國家勞動部勞部發(fā)[1995]322號《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guī)定》及上級部門的其它有關規(guī)定。
1.4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國石油銷售總公司所屬各級石油庫。加油站參照執(zhí)行。
2石油庫事故隱患的范圍和分類
2.1石油庫事故隱患的范圍。
凡可能導致發(fā)生著火爆炸、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石油庫事故的作業(yè)場所、設備(施)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均屬石油庫事故隱患的范圍。主要包括:
2.1.1在油品收發(fā)、儲存及施工檢修等過程中,有可能發(fā)生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火災、爆炸等作業(yè)環(huán)節(jié)及場所的不安全狀態(tài)。
2.1.2設備年久失修、超期服役、老化、技術落后,安全的不到保證。
2.1.3對職工健康有影響的工作環(huán)境污染和生活設施。
2.1.4防火間距不夠、消防不配套等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的不良因素。
2.1.5人員安全意識不強,素質差及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等管理缺陷;
2.1.6各種形式檢查中查出的妨礙安全生產的各類問題。
2.1.7職工群眾及地方和上級部門提出的影響安全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的各類問題。
2.2事故隱患的分類
2.2.1按可能導致事故的起因,可以分為:火險、設備、電氣、塵毒等事故隱患。
2.2.2按隱患的性質,主要分為:
1、單向隱患: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擴大的隱患。如油罐等金屬設備的金屬疲勞、腐蝕、陳舊和老化。這是石油庫設備最危險的事故隱患之一。
2、交變隱患: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fā)生周期性變化的隱患。如石油庫設備的凍害、汛災及油泵卸油時的汽蝕現象等。
3、固定隱患:指不隨時間推移而發(fā)生變化的事故隱患。
4、隨即隱患:在作業(yè)過程中不定時的突發(fā)危險因素。
2.3事故隱患得分級。根據可能導致石油庫事故的大小,石油庫事故隱患,分為四或五級。即:
2.3.1石油庫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或稱股份公司級):系指可能導致發(fā)生國家勞動部《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guī)定》中特別重大或重大事故隱患。即:
“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p>
2.3.2石油庫重大事故隱患(或稱銷售公司級):系指可能導致發(fā)生集團公司重大事故和銷售公司一級及以上事故的隱患。既:
1、職工傷亡重大事故隱患:
一次輕傷11人及以上;
一次重傷3至10人以上;
一次死亡1至2人以上;
2、石油庫生產重大事故隱患:一次跑(冒、漏)油及油料變質10噸以上;
3、火災重大事故隱患:
一次死亡3人以上;
一次重傷10人以上;
一次、重傷合計10人以上;
一次受災30戶以上;
一次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
2.3.3石油庫一般事故隱患(或稱省、市公司級):系指可能導致發(fā)生石油銷售總公司三級至三級以上事故的隱患。即:
1、職工傷亡一般事故隱患:
一次輕傷10人及以下;
一次重傷2人及以下;
2、石油庫生產一般事故隱患;
一次跑(冒、漏)油及油料變質10噸及以下;
一次漏油100噸以下;
一次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及以下。
3、火災重大事故隱患:
一次死亡3人及以下;
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下;
一次死亡、重傷合計10人及以下;
一次受災30戶及以下;
一次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及以下。
各省(區(qū))銷售公司可根據是否有下屬公司的實際情況(自行決定)將其劃分為二個級別。
2.3.4石油庫小事故隱患(或稱石油庫級):系指可能導致發(fā)生石油庫四級及以下的生產事故。即:
一次跑(冒、漏)油及油料變質0.5噸及以下;
一次漏油0.5噸以下;
一次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及以下。
3評估和報告
3.1企業(yè)內部評估、報告
3.1.1評估組織。各級公司、石油庫安全委員會的一把手應主持并組織成立評估小組,對所發(fā)現的事故隱患進行內部評估。評估小組成員一般應包括:
1、公司或油庫的安全保衛(wèi)科(股)、工務(設備)科(股)等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崗位的工人技師等;
2、必要時,可另聘請相關專業(yè)人員(如:壓力容器研究所、電業(yè)、房建、消防)以及上級公司和當地老動行政部門派員參加。
3.1.2評估標準。
1、判斷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標準,主要有:
(1)《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國家有關設備的設計、施工安裝及驗收規(guī)范標準、有關設備的產品說明書等。
(2)總公司頒發(fā)的《石油庫設備完好標準》、《石油庫設備維護檢修規(guī)程》、《石油庫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標準。
2、應科學認真地分析隱患導致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程度和事故或危險事件可能產生后果的嚴重程度。
3、判斷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標準,同時,也是整改的標準依據。
3.1.3報告對事故隱患實行逐級報告制。即:
1、經石油庫組織評估,一旦發(fā)現公司級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上級公司,并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評估和分級。
2、經省(區(qū))公司組織評估,一旦發(fā)現屬重大或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時,應立即報告銷售總公司,并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評估和分級。
3、經銷售總公司組織評估,一旦發(fā)現屬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時,應由石油庫所在地公司按國家勞動部勞部發(fā)[1995]322號文頒發(fā)的《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的要求:“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p>
3.1.4石油庫的事故隱患評估方法如附錄。
3.2特別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報告
3.2.1按“規(guī)定”,特別重大事故隱患“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或“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評估?!?/p>
3.2.2重大或特別重大隱患報告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隱患類別;
2、事故隱患等級;
3、影響范圍;
4、影響程度;
5、整改措施;
6、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
7、整改目標。
4組織管理
4.1成立隱患管理小組
4.1.1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石油庫應成立以主管安全經理為牽頭的隱患管理小組;
1)存在特別重大事故隱患石油庫,應由主管公司一把手牽頭組建隱患管理小組。
2)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應由省(區(qū))級公司一把手牽頭組建隱患管理小組。
4.1.2隱患管理小組成員,一般由安全會成員兼任。時常管理工作由儲運或安保部門負責。
4.2隱患管理小組的職責:
4.2.1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
4.2.2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4.2.3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fā)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置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
4.2.4監(jiān)督、檢查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4.2.5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tài)變化;
4.2.6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4.3事故隱患檔案管理。應包括以下內容:
4.3.1發(fā)現事故隱患的檢查等記錄;
4.3.2企業(yè)內部評估、報告;
4.3.3按“規(guī)定”進行的初步評估、分級和評估、報告;
4.3.4完期和日常的檢查檢測記錄;
4.3.5險情照片(錄相)及其他技術資料。
4.4事故隱患的日常檢查和監(jiān)督
4.4.1對已發(fā)現事故隱患的檢查,應列入省(區(qū))級公司年檢、主管公司季檢、油庫月檢、科(股)周檢和班(組)日檢查的重點內容。每次檢查均應填寫檢查記錄。發(fā)現異?,F象應及時向安全委員會進行書面報告。
4.4.2重大事故隱患應列入巡檢工作的必檢項目。
4.4.3對設備事故隱患,應根據其不同類別、分別安排機修、電氣等專業(yè)技術人員負責進行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專項檢查。
4.4.4各級公司、石油庫工會組織督促并協(xié)助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和整改。
5整改
5.1經評估認定的事故隱患,一般做以下處理:
5.1.1觀察使用:采取了適當安全技檢措施后 ,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xù)觀察的設備(施)。
5.1.2整改使用:采取了更新、修理等適當的整改措施后,可能消除危險隱患,而正常使用的設備(施)。
5.1.3停止使用。適應于隨時有發(fā)生重大事故可能;但有修理價值,而工程量大,暫時無力修理或待批計劃修理的設備(施)。
5.1.4整改拆除或異地新建。適用于無修理價值,需立即拆除、報廢的設備(施)。
5.2事故隱患整改項目的管理
5.2.1事故隱患整改項目由公司儲運或基建部門;石油庫的設備(工務)或安保部門負責。
5.2.2凡形成固定資產的事故隱患整改項目,由公司主管技術改造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以安全技術措施納入技改投資規(guī)模統(tǒng)一管理。限額以上的項目由總公司計劃部審批;如需總公司安保基金補助的一般項目,由銷售總公司安委會組織審批。
5.2.3凡是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范圍或申請補助的事故隱患整改項目,企業(yè)應先辦報批手續(xù),再列入計劃。撤消或調整已經上報批準的整改項目或計劃,應按同樣手續(xù)辦理。
5.2.4事故隱患整改資金由石油庫的主管公司籌集,必要時報請上級公司給予補助。但對下列情況,不屬于補助的范圍:
1、辦公設施、生活福利設施、與生產無直接關系的各項設施隱患;
2、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投產后5年內發(fā)現的各類隱患;
3、屬于大修、更新項目;
4、未按規(guī)定進行評估,或評估資料不完備的項目。
5.3事故隱患項目計劃的編制和審批。
5.3.1事故隱患石油庫的主管省(區(qū))級銷售公司于每年6月前報批下年度新開項目建議書。
5.3.2銷售總公司安委會辦公室部根據上報的建議計劃,與總公司綜合計劃部核實規(guī)模和平衡資金后,報總公司安委會審定,由安委會主任批準下達執(zhí)行。
5.4事故隱患整改項目的執(zhí)行與檢查
5.4.1股份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項目執(zhí)行情況的督促檢查與協(xié)調。
5.4.2石油庫主管公司對事故隱患治理項目進行全面的組織實施。
5.4.3石油庫主管公司應建立項目負責制,并與經濟責任制掛鉤,項目負責人應對實施進度、資金使用、設備材料落實、工程質量等全面負責,并定期進行考核。
5.4.4事故隱患整改完成情況表(如附表一),按季、年上報總公司安委會,項目以總公司計劃為準,季報為下月5日前,年報為下年1月底前。
5.4.5事故隱患整改完成情況,除報表外,企業(yè)應每年總結一次,并于下年1月底以前以書面形式報總公司安監(jiān)部。
5.4.6對于完不成總公司事故隱患整改年度計劃的單位,除了通報批評外,還要影響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評比和下年度補助資金的安排。
5.5事故隱患整改項目的驗收
5.5.1以竣工的事故隱患整改項目經試運轉基本正常后的2個月內,由工程主管部門或單位報請企業(yè)主管安全技術措施部門,按隱患管理權限組織考核驗收。提出竣工驗收報告,填寫竣工驗收《附表二》,連同補助項目的財務決算,一并報總公司。
5.5.2按“規(guī)定”“完成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單位,應及時報告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申請審查驗收?!?/p>
5.5.3一般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后,按“誰投資管理誰驗收”的原則,由省級及以下公司組織驗收。
6獎勵與處罰
6.1對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阻止事故發(fā)生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6.2對存在有險不查、漏查、查出來不修以及隱瞞不報的單位,應給予批評教育,并責令上報。
6.3對重大事故隱患未進行整改或未采取防范、監(jiān)控措施的單位,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可給予經濟處罰或提請主管部門給予單位法定代表人行政部門處分。
6.5對重大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致使發(fā)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2篇 石油庫總值班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加強油庫值班管理,做到職工“班、班見領導”,制定本制度。
1.2本辦法適用于中國石油銷售總公司所屬各級石油庫。加油站參照執(zhí)行。
2值班人員的確定
2.1油庫總值班人員由股級以上干部擔任。由油庫主任領導,遇到重大節(jié)假日或特殊情況時應增加領導參與總值班。
2.2總值班人員名單,由油庫保安部門按月編制,經主任批準后印發(fā)至各部門。
3油庫總值班的基本任務
3.1總值班是油庫夜間和節(jié)假日期間的指揮部。負責處理全庫在此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問題;
3.2負責接收夜間、節(jié)假日期間上級發(fā)來的文、電、記錄,并傳達上級的會議通知;
3.3進行全庫巡邏,檢查各部門的值班和值班記錄情況;
3.4監(jiān)督24小時巡檢人員的工作情況。
4總值班工作程序與要求
4.1當發(fā)生問題時,總值班按油庫的管理制度、管理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4.2當發(fā)生重大事故或嚴重問題時,總值班除按規(guī)定處理及采取必要的措施外,應立即派車、由值班人員親自向主任或公司領導進行匯報。
4.3接到上級或外單位發(fā)來的文件和電報等應進行登記;接到重要電話時,應在值班簿中做好詳細記錄。
4.4在節(jié)假日值班時,接班人員與上班人員應做好交接工作,檢查所收的信、電報及電話記錄是否正確無誤,然后雙方進行交接、簽字。由最后一班值班人員,負責向安保部門交接和匯報。
5總值班人員紀律
5.1嚴禁酒后上崗。
5.2必須按時到崗,因故不能按時到崗時,須經總值班長的同意。
5.3不得擅離值班崗位,否則,要按照所發(fā)生的后果追究總值班人員和部門領導的領導責任。如總值班人員不在庫,而部門又未安排替補人員值班時,所造成的后果,由部門領導負責。
第3篇 石油庫明火管理制度
各級石油庫,都要加強明火管理,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并應堅決貫徹執(zhí)行。
1明火管理范圍
凡是明火作業(yè)或在作業(yè)時有可能發(fā)生著火、并有可能危及油庫安全的都應列入明火管理范圍。
1.1使用電焊、氣焊、鉛焊、錫焊等;
1.2使用噴燈、火爐、液化氣爐、電爐及其它明火照明等;
1.3燒烤煨管、鑄、鍛工作,熬燒瀝青、炒沙子等;
1.4在油罐區(qū)、輕油儲存區(qū),輕油裝卸作業(yè)區(qū),使用臨時電源,臨時電線(包括使用電鉆、砂輪)等;
1.5未帶防火帽的機動車輛(含電瓶車)和掛鐵掌的畜力車進入輕油儲存區(qū)吸收發(fā)油區(qū)等;
1.6在距油罐區(qū)防火墻(無防火墻按防火堤)300米以內使用雷管、炸藥進行爆破作業(yè)等;
2明火作業(yè)的一般要求
2.1凡是經常使用明火作業(yè)的,應在固定地點進行,要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要有監(jiān)護人和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火措施,做到人離去,火熄滅,切斷電源。
2.2明火作業(yè)與非明火作業(yè),如果設置在同一個室(車間)內,應予以隔離開。
2.3明火作業(yè)間建筑與其他建(構)筑物的安全距離應符合《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j74—84的有關規(guī)定。
2.4凡是在非明火作業(yè)區(qū)動用明火時,必須按本制度的動火安全程序辦理。
2.5各級油庫,對在非明火作業(yè)區(qū)動火,要從嚴掌握。凡是能夠用其它辦法修理、補漏的,不要動火修焊;凡是能拆開移動的,一定要拆下來搬到固定動火區(qū)。(應由油庫申請,經公司保衛(wèi)和當地防火部門審查批準)動火修焊。
2.6非明火作業(yè)區(qū)的明火修焊作業(yè),應盡量選擇在有利條件(如有利的風向,低溫等)下進行。
2.7凡是油庫的基建、維修工程由外單位承擔,須在非明火作業(yè)區(qū)動用明火或涉及到明火管理有關規(guī)定的,由油庫的工程管理部門辦理用火申請手續(xù)。
2.8對外單位在油庫圍墻以外,但距油罐區(qū)防火墻距離300米以內地點進行爆破作業(yè),應與之交涉勸阻,或申請公安消防部門出面解決。
3石油庫動火安全程序
3.1動火級別
凡在非固定火源處進行明火作業(yè)的,根據所在區(qū)域的危險程度,將動火分為三級。
3.1.1一級動火
凡在爆炸危險區(qū)域內的動火均為一級動火。見《石油庫安全用電規(guī)程》用電區(qū)域劃分。
3.1.2二級動火
凡在火災危險區(qū)域的動火均為二級動火。
3.1.3三級動火
凡在一般用電區(qū)域內的動火均為三級動火。
3.2一級動火安全程序
填寫動火審批書
處 理
分 析
審 批
動火證復核
現場檢查
動 火
完活現場檢查
收 工
3.2.1填寫石油庫動火審批報告書
由涉及到的有關人員共同填寫
“填報單位”欄應填寫用火申請單位名稱,如:×××油庫。
“負責人(簽字)”欄應由行政一把手親自簽字。
“用火級別”欄應根據用火危險程度注明當次用火的級別,不得隨意降低用火級別。
“防火人(簽字)”欄必須為各用火單位責成的熟悉動火現場情況、熟悉工藝流程以及責任心強的人親自簽字。在動火前該同志仔細檢查各種防范措施,并掌握用火現場情況,在動火過程中如發(fā)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有力措施安全穩(wěn)妥地解決,或有權制止用火,以防發(fā)生事故。
3.2.2處理
處理包括隔絕法、清洗法、置換法和清除四周易燃物法。
3.2.2.1隔絕
(1)隔絕理由:閥門在長時間使用后,受油品沖刷和化學腐蝕作用,嚴密性會減弱,出現內漏,漏出的油品在空氣中達到一定濃度,遇明火就會爆炸,所以檢修時,必須與其它設備完全隔絕,切斷易燃易爆中毒介質的來源。
(2)隔絕方法:隔絕包括盲板法和拆除管線法,絕對不許用水封法和關閥門法隔絕。
(3)安全要求
a盲板的材料用鐵(鋼)板制成,不得用塑料、石棉、膠板等,它分高、中、低壓三種,有技術人員把關。
b堵油盲板工作要建立臺帳,盲板按工藝順序編號,注明時間、地點盲板規(guī)格、堵油人員姓名。盲板部位要掛上醒目的標牌,以防漏油,輸轉作業(yè)時發(fā)生事故。
3.2.2.2清洗
(1)清洗理由:油品雖經放空,但仍有一部分吸附在設備、所以必須用水、蒸汽或其它非易燃溶劑來進行清洗。
(2)清洗方法:
a容器壁上的污物,需用木質,黃銅、鋁質等軟質刀、刷、鉤、鏟等防爆工具刮除,然后清洗。
b油品設備、管道用氫氧化鈉溶液(每公斤水加80~120克氫氧化鈉)清洗幾遍或通入蒸汽加熱清洗,或用蒸汽吹掃,不少于2小時。
(2)清洗安全要求
a清洗時,溶液有進有出,注意彎頭和死角部位。
b動火點四周的明溝、地溝、管溝和下水井也要細心洗清及隔絕,防止金屬撞擊時產生火花,引起爆炸。
c沖洗用的膠管,可裝上鋁質、銅質的管頭,不得用鐵管頭,以防金屬撞擊時產生火花,引起爆炸。
d清洗人員應認真負責,進行必需的油氣測試,做好記錄。
3.2.2.3置換
(1)置換理由:設備、管道里有油品、油氣時,動火過程中,能引起中毒、著火、爆炸。所以必須進行徹底置換。
(2)置換方法
a惰性氣體置換法,用含量為98%的氮氣,或含量為96%以上的二氧化碳做置換介質至合格為止。
b用水做置換介質,將設備、管道灌滿水確認有無設置換到的死角,至分析合格為止。
(3)置換安全要求
a制定置換方案,畫出置換流程,向參加置換人員講清楚。
b置換系統(tǒng)與正常作業(yè)系統(tǒng)在連接處要加上盲板,切斷來液來氣等。
c置換完的容器放空閥要開著。
d在設備、管道內部動火時,除了防爆外還要防中毒,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在最高允許濃度范圍內。
3.2.2.4清除四周易燃物質
(1)清除理由:設備內、管道內易燃物清除以后,動火點及四周仍有易燃的氣體、液體和固體物,極易引起火災、爆炸。所以動火點及四周的易燃的氣、液、固體物,也必須予以清除。
(2)清除方法
a工作現場15米范圍的可燃物移走或清除。(丙類油品可縮短為6米)。
b對清除不了的易燃物品和有易燃介質的設備、管道應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
(3)清除安全要求
a氫氣瓶與乙炔氣瓶不能近于7米,兩者距動火點不小于15米。
b周圍不能清除的可燃物,應該用水噴濕或蓋上石棉板、石棉布、濕麻袋等隔絕火星。
c檢查現場周圍有無水封井、明溝、暗溝和管溝。應進行處理和油氣測試,采取可靠的遮擋措施。
d高空動火,要有接火盤,設石棉布、鐵板等圍欄,捕集熔渣防止火星飛濺。五級風應停止作業(yè)。
3.2.3動火分析
3.2.3.1動火分析理由:需要動火的設備、管道及動火周圍現場,經過處理后,油氣濃度是多少必須進行動火分析。審批人員根據有關數據做出可否動火的判斷。所以動火分析是防火防爆的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3.2.3.2取樣、測試
(1)取樣測試地點:選擇有代表性的地點作為取樣點,如:低洼處,防止在死角處取樣。(見油罐作業(yè)油氣測試記錄)
(2)取樣測試人:要由有分析合格證或參加過有關培訓的人取樣,測試,并做好記錄,不能由徒工或其他操作工人取樣。
(3)測試儀器:測試儀器必須采用兩臺以上相同型號規(guī)格的防爆測試儀器,且該儀器必須在有效定期內。
(4)取樣時間:動火前三分鐘之內進行,如果動火中斷30分鐘以上,則必須重新進行取樣分析。
3.2.3.3分析
(1)現場測試后即應進行分析,分析人員工作應認真負責,數據要準確可靠。
(2)油氣濃度低于該油品爆炸下限的20%以下為合格,可以動火。
(3)對設備、容器、管道內動火,有毒氣含量不得超過國家規(guī)定最高允許濃度,氧氣含量在19~22%為合格。
3.2.4審批
3.2.4.1審查
(1)審查的理由:防止為省事、打假報告、簡單處理等,不安全要求辦事,堵塞不安全漏洞,所以必須審查。
(2)審查的內容
a隔絕、清洗、置換和現場清除易燃物等處理是否合格。
b分析數據是否合格
c監(jiān)護人是否合適
d動火人是否合適
(3)審查順序
a先由油庫安委會審查。
b后由公司主管部門審查
3.2.4.2
批準是指簽發(fā)動火證,一級動火應由公司安技部門、保衛(wèi)部門和主管經理共同審批,經當地消防部門審查同意。并報省公司備案。
(1)動火證的作用:是施行“動火”的“指令”。
(2)辦動火證的意義:辦理動火證的過程,是具體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的安全過程。所以辦動火證是保證安全的重要措施。
(3)審批動火證時,對已提出的安全措施加以充實,沒提出的必要安全措施應加以補充。
(4)動火證的使用和保存:
a、動火人要認真核實,確認無誤后,嚴格按“指令”中要求執(zhí)行。
b動火人把動火證隨時代在身邊或交給助手保存。
c、動火證是動火原始憑證,要保存好,以便檢查、總結。
3.2.5動火證復核
3.2.5.1復核的部門:安技部門審批時,保衛(wèi)部門復核,或者共同復核。
3.2.5.2復核的要求
(1)動火證填寫對不對
(2)防止開證人業(yè)務不熟,或思想不集中等原因造成的失誤。
(3)測試數據是否符合動火條件
(4)動火安全措施是否合理,有無遺漏。
3.2.6動火現場檢查
3.2.6.1監(jiān)護人
(1)監(jiān)護人職責:動火前后檢查措施妥當否動火中現場監(jiān)護。
(2)對監(jiān)護人的要求
a監(jiān)護人對動火現場的工藝、設備、任務等必須熟知。
b必須會滅火(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c監(jiān)護人不能進入設備、容器內。
d身體健康。
e對監(jiān)護工作必須認真負責。
f嚴禁脫離動火現場。
3.2.6.2現場檢查
動火現場檢查,動火人和監(jiān)護人都得參加,監(jiān)護人對動火人要負責任。檢查內容是:
(1)與生產系統(tǒng)隔絕情況
(2)動火現場可燃物清除情況
(3)動火證手續(xù)健全否
(4)架子走梯等是否牢固
(5)動火現場道路是否暢通
(6)滅火器材備好沒有
(7)動火人有無合格操作證
(8)動火人身體、精神是否良好
3.2.7動火
嚴格按擬定好的操作程序進行,并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及消防車保護。
3.2.8完工現場檢查
3.2.8.1完工現場檢查人:完工后由監(jiān)護人和動火人,對動火現場進行反復檢查。
3.2.8.2完工現場檢查內容
(1)任務完成是否符合要求
(2)遺留下火種沒有
(3)沒留下火種,方可進行清理。
3.2.8.3動火現場清理
經檢查無火種留下,施工人員對動火工具,加工件、材料等要加以清理,保持施工現場的整齊潔凈、道路暢通。
現場清理過程,是對動火完工現場的進一步檢查。
3.3二級動火安全程序
分 析
審 批
主任復核
動火現場檢查
處 理
監(jiān)護
收 工
完活現場檢查
動 火
滅火器
3.3.1說明
二級動火由油庫有關部門審批,并應將動火票報分公司和有關部門備查。
二級動火的審批,由油庫安委會負責。
二級動火的復核,由油庫主任負責。
二級動火安全程序經八步。除審批、復核外,其它步驟及需求跟一級動火安全程序相同。
3.4三級動火安全程序
三級動火由施工單位負責人會同動火單位負責制定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票報送油庫安全委員會進行檢查批準。各油庫可參照二級動火程序制定實施細則。
附錄1.爆炸危險區(qū)域
易燃油品和閃電低于或等于環(huán)境溫度的可燃油品生產作業(yè)區(qū)及其周圍的有限空間;分為0區(qū)、1區(qū)、2區(qū)。
0區(qū):凡是釋放出危險源的油罐、呼吸閥、敞開口的量油口、鐵路槽車罐口、汽車油罐口、真空管排氣口、發(fā)油鶴管口、消氣器等管口均為0區(qū)。
1區(qū):凡是具有汽油、煤油、(-35#、-50#)柴油等易燃油品的泵房、灌油間、桶裝庫房、復土罐的附件室、罐室、閥室、氧氣倉庫、桶裝庫房等均為二區(qū)。
附錄2.火災危險區(qū)域及一般用電區(qū)域
火災危險區(qū)域:石油庫經營的柴油(-35#、-50#柴油除外)、變壓器油、潤滑油(脂)等可燃物油品的生產作業(yè)區(qū)。
一般用電區(qū)域:除上述場所外,其它場所為一般用電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