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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管理制度是指企業(yè)對各類物資進行有效管理的一套規(guī)則和程序,旨在確保物資的合理使用,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運營成本,并促進企業(yè)運營的高效與順暢。
包括哪些方面
1. 物資采購管理:明確采購流程,包括需求分析、供應商選擇、價格談判、合同簽訂等環(huán)節(jié)。
2. 庫存控制:設定合理的庫存水平,執(zhí)行定期盤點,防止物資積壓或短缺。
3. 物資領用與發(fā)放:規(guī)范領用手續(xù),確保物資流向清晰,防止浪費和濫用。
4. 物資使用與維護:制定使用標準,定期保養(yǎng),延長物資使用壽命。
5. 廢棄物處理:規(guī)定廢棄物分類、儲存和處理方法,符合環(huán)保要求。
6. 合同與供應商管理:建立供應商評估體系,確保供應質量與服務。
重要性
物質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高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物資管理中的混亂和延誤。
2. 節(jié)約成本:有效控制庫存,避免過度采購和浪費,降低運營成本。
3. 保障運營:確保生產所需物資的及時供應,避免因物料短缺影響生產進度。
4. 優(yōu)化供應鏈:通過良好的供應商關系管理,提升供應鏈的整體效能。
5. 遵守法規(guī):確保廢棄物處理合規(guī),符合環(huán)保政策,避免法律風險。
方案
1. 建立完善的物資編碼系統(tǒng):為每種物資分配唯一的識別碼,便于信息化管理。
2. 實施電子化流程:利用erp系統(tǒng),實現物資采購、入庫、領用等環(huán)節(jié)的無紙化操作。
3. 設定物資使用標準: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和維護物資。
4. 定期審計:由內部審計部門定期檢查物資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改進。
5. 培訓與教育:對員工進行物資管理培訓,增強其節(jié)約意識和遵守制度的自覺性。
6. 引入供應商績效評估:定期評估供應商的交貨時間、質量、價格等因素,優(yōu)勝劣汰。
7. 制定應急預案:針對可能出現的物資短缺或供應中斷,預先制定應對措施。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企業(yè)能夠建立起一套科學、高效的物質管理制度,從而提升整體運營效率,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
物質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醫(yī)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等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醫(yī)院醫(yī)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等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醫(yī)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等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民生命安全和醫(yī)院財產安全,根據企事業(yè)單位內部治安保衛(wèi)條例規(guī)定,特制定我院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辦法。
一、凡屬我院醫(yī)療、化驗、放射、化療用的,能致人中毒成癮的藥物、化學物品、放射元素、氧氣、易燃易爆物品,都屬危險物品。
二、危險物品安全實行分級管理,即保衛(wèi)科管理和使用科室安全管理。使用科室須有專人具體管理,并要有安全管理辦法及安全管理制度。
三、保衛(wèi)科由專人對醫(yī)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等危險物品,進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并造冊登記,建立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檔案,每月檢查一次,作好檢查記錄。遇到節(jié)假日前,保衛(wèi)科組織力量,對危險物品安全集中進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對于存在的不安全隱患,應立即下發(fā)整改通知書,責令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四、危險物品如發(fā)生失竊、失火、爆炸等危急情況時,保衛(wèi)科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撲救,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公安機關或消防部門進行處置,對相關責任人和部門按實際情況劃清責任,進行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2篇 物質儲存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庫房、儲罐區(qū)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規(guī)定。
2.物資儲存場所應該根據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和適應的消防器材,并應裝設消防通訊和報警設備。
3.必須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的管理制度、門衛(wèi)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項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工作。
4.在倉庫、堆垛和儲罐區(qū),應設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通暢。
(二)倉庫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部門應制訂物品入庫驗收制度,核對、檢驗進庫物品的規(guī)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2.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要求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3.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履行發(fā)放手續(xù),認真核實?;瘜W危險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控制,主管部門應經常檢查核準。
4.危險物品的儲存要嚴格執(zhí)行危險物品的配裝規(guī)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⑴放射性物品、劇毒品不能與其它危險物品同存一庫。
⑵炸藥不能與易爆器材同存一庫。
⑶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與易燃物品同存一庫。
⑷盛裝性質相抵觸氣體的氣瓶不可同存一庫。
⑸危險物品與普通物品同存一庫時應保持一定距離。
⑹遇水燃燒、易燃、自燃和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場地堆放。
5.劇毒、炸藥、放射性藥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兩人、兩把鎖、兩本賬的管理辦法,使用單位必須憑安全技術部門批準的“危險品領(退)單”由兩人領取。
6.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火等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公司有關領導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作業(yè)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7.保管人員應根據所保管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
8.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設通風降溫裝置。
9.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變質等情況,應及時進行處理。
10.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然后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三)儲罐區(qū)管理制度
1.各種承壓儲罐應符合有關壓力容器的規(guī)定,其液面計、壓力計、溫度計、呼吸閥、阻火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好用.
2.易燃液體的儲罐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3.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季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設在防火(護)堤內。
4.易燃、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儲罐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qū)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空,電纜宜采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
5.罐區(qū)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
6.儲罐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按照《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3篇 醫(yī)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的安全管理由藥劑科及有關使用科室負責,落實專職人員進行科學管理,確保安全。
凡有儲存及使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等危險品的科室都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
建立嚴格的審批、采購、領取、使用和登記手續(xù)。
使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做到:誰用誰領,隨用隨領,領取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不得亂存亂放或私送他人。
外出采購、運輸,應指定專人專車;入庫前必須嚴格核對數量。
存放危險品倉庫(室)的地點、場所要有嚴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對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要指定專人專柜保存(專管人員名單報保衛(wèi)科備案),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對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的保管,堅持分間、分類儲存,嚴禁混放,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嚴禁任何人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庫區(qū)吸煙,不準將火種、易燃品等物品帶入倉庫。
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未經安全培訓,不熟悉危險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4篇 衛(wèi)生學院物質采購管理制度
衛(wèi)生職業(yè)學院物質采購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學院采購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政府采購法》的法律規(guī)定和《福建省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__市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的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院所屬部門凡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列入財政管理的預算外資金)實施政府采購的,適用本規(guī)定。
第三條 學院實行的政府采購,是指各部門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列入財政管理的預算外資金),采購統(tǒng)一確定并公布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工程、物資和服務的行為。
財政性資金是指中央及福建省安排的預算資金(財政補助)和預算外資金(即教育事業(yè)性收費等獲得的收入)。
在采購中,與財政性資金相配套使用的其他非財政性資金,一同實行政府采購。
第四條 學院實施政府采購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原則。
第五條 學院政府采購組織形式為委托政府采購。學院相應成立一個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分管后勤工作學院領導、后勤部門、財產科、財務室、監(jiān)察室及使用部門負責人組成。由后勤工部門具體施行。
政府采購是指由學院委托__市政府所屬職能部門代為實施的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內項目(物品、服務)的采購活動。
第二章 學校采購管理范圍
第六條 學院實施政府采購的范圍包括工程材料類采購、物品類采購和服務類采購。
工程材料類采購主要是指基建維修工程相關的設備、配件、材料等的采購。
物品類采購是指教學科研行政(含后勤)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實驗器材(包括工具用具)、耗材(包括零星維修用材料、清潔用品、汽配件等)、藥品、圖書、教材、辦公用品(包括大宗印刷)、勞保用品、廢舊物資等的采購。
服務類采購包括未列入維修工程的零星維(裝)修(包括汽車修理)、各類保險、綠化保潔、物業(yè)管理、學生公寓用品、房屋租賃、軟件等的采購。
第三章 學校政府采購的實施
第七條 學院采購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學院采購的管理辦法以及相關的規(guī)定;編制(或審定)學院采購的計劃(或預算);監(jiān)督檢查學院政府采購計劃執(zhí)行情況;指導各部門此項工作的業(yè)務與對有關人員的培訓;領導學院政府采購工作實施等。
第八條 學院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根據市采購辦批準的采購形式并按國家、省、市所規(guī)定的采購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 招投標工作結束,確定中標人后,由政府指定的采購單位通知中標人,發(fā)出通知之日起七天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采購合同(或協(xié)議)。所定的合同(或協(xié)議)不得對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作實質性修改。采購合同(或協(xié)議)應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合同(或協(xié)議)簽訂后,采供雙方均須嚴格執(zhí)行合同(或協(xié)議)的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將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條 驗收所采購的貨物運抵相關部門后,相關部門應組織有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按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數量、質量驗收,且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之內驗收完畢并簽署驗收報告;對大型或高精尖的儀器設備應邀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驗收方成員應在驗收報告書上簽字,以示負責。
第十一條 學院相關職能部門對政府采購項目(包括學院組織的采購項目),每項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應妥善保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銷毀。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單一項目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第四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二條 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jiān)督管理制度,明確采購活動的程序與審批手續(xù),并相互監(jiān)督、相互制約。明確經辦、采購人員與負責采購合同審核、驗收人員的職責并相互分離、制約。
第十三條 職能部門或經辦部門的采購人員應執(zhí)行《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采購人員應在中標單位(供應商)進行采購。
第十四條 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應定期檢查經辦部門、職能部門在采購執(zhí)行過程中的執(zhí)法情況,采購文件的保存情況與制度完善情況。
第十五條 學院審計部門應將政府采購項目作為每年專項審計檢查的內容,每年審計檢查的結論報省教育廳并接受省教育廳的監(jiān)督檢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依照有關的黨紀國法進行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各有關職能部門和采購人員必須加強法律意識,嚴格遵守《政府采購法》、《招標投標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嚴格按規(guī)定組織政府采購活動。
第十八條 在實施政府采購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必須進行政府采購的項目而不實施政府采購;必須進行集中采購的項目而不實施集中采購;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或者將必須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以其他任何方式規(guī)避招標。
(二)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或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或者指定供應商。
(三)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經辦人擅自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學校原采購管理方面的文件與此規(guī)定相抵觸的,一律以此規(guī)定為準。
第十八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學校采購招投標領導小組。
第5篇 庫房、倉儲物質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責任人
1 目的:加強___倉庫物質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物質及人員的安全。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___電纜庫、五金庫、備件庫、勞保和雜品庫及氧氣乙炔庫房(包括臨時存放點)倉庫的管理。所屬各維保、檢修班組可依據本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guī)定。
3 庫管人員的要求及責任人:庫房班長___負責組織庫管員___、___學習、熟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遵守國家法令,執(zhí)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材料員___負責對采購進庫的安全設施和防護物品,應認真核查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庫管人員負責對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物品入庫、登記入冊,登記時要寫明廠家,質保數據和合格證號碼,以防偽劣產品入庫。出庫時應按項目經理批準種類發(fā)貨,不能混淆和搞錯,防止因發(fā)貨錯誤而發(fā)生事故。對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霉變與損壞,影響使用功能,并報上級處理
4 管理規(guī)定
3.1 ___基地倉庫、冷軋維檢四樓庫房,應設專(兼)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 常管理。
3.2 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用、領后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xù)。
3.3 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3.4 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3.5 庫房內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必須經___分管安全的劉經理批準,并執(zhí)行___動火管理規(guī)定。
3.6 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3.7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3.8 庫房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物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9.2 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huán)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guī)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3.10 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fā)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3.11 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3.12 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fā)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應急聯絡
6、應急物質:
1、滅火器: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
2、簡易滅火工具:沙箱、鐵鍬、消防桶
3、應急車輛:
7、庫房人員結構
材料員:
庫房班長:
庫房管理員:
2015-1-2
第6篇 工廠物質采購管理制度
工廠物質采購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對采購過程及供方進行控制,保證所采購的產品符合要求,特制定制度。
2.職責
2.1供銷科為公司物資設備采購的管理部門,按照制度的要求,負責對公司物質設備采購進行組織.協(xié)調.控制及管理。
2.2生產科(車間)負責提供生產所需物質設備的計劃清單。
2.3各部門負責提供辦公所需物質設備的計劃清單。
2.4供銷科負責對采購食品、包裝物料和原料供方的選擇、評定、控制。
2.5采購人員負責將公司的要求通報供方和外包方。
3.工作內容
3.1采購物質類別
(1)a類:原料、輔料。 (2)b類:包裝袋。
(3)c類:設備。
3.2對供方的評定
(1)合格供方的選擇及評審須遵循以下原則:
a有足夠的質量保證能力。
b能滿足數量及交貨期的要求。
c價格合理、服務良好。
d有提供令人滿意的相同或類似產品的經歷。
e有提供令人滿意的售后服務保。
f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的規(guī)定。
(2)供銷科負責對采購產品供方依上述原則進行評價,合格的供方經總經理確認后,納入公司合格供方名錄,作為選用.采購的依據.
(3)供銷科負責對供方產品質量、提供產品的保證能力、產品交付的服務及支持能力等進行評估。不合格的供方應從合格供方名錄中除名,重新選擇。
3.3采購文件
(1)采購文件包括:采購物質計劃、采購協(xié)議(合同)。
(2)采購文件內容:
a供方名稱、地址、聯系電話、郵編、傳真。
b明確采購物資的名稱,表明物資或服務的特征、特性、質量要求、數量及價格資料。
(3)采購文件的審批。
a與產品安全衛(wèi)生密切相關的設備、原材料、貴重物品等需經總經理審批。
b辦公設備及輔助用品、低值易耗品的采購需經辦公室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實施采購。
(4)采購人員按采購計劃實施采購行為,并將公司要求通報供方和外包方。
3.4采購產品的驗證
(1)采購人員必須提前一天通知生產科(車間),確保足夠倉容存貨和落實收貨人員,準備接貨工作,并提前知會質檢員到場檢驗。
(2)采購人員協(xié)助采購產品的驗證工作。
(3)質檢員依據產品或服務的特征及質量要求、安全衛(wèi)生要求以及驗證方式和要求,嚴格按各類物質的驗收標準執(zhí)行驗證活動,并做好詳細記錄。
(4)對不合格產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的規(guī)定執(zhí)行,確保未經檢驗和驗證不合格的產品不投入使用.
第7篇 醫(yī)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等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 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的安全管理由藥劑科及有關使用科室負責,落實專職人員進行科學管理,確保安全。
? 凡有儲存及使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等危險品的科室都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
? 建立嚴格的審批、采購、領取、使用和登記手續(xù)。
? 使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做到:誰用誰領,隨用隨領,領取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不得亂存亂放或私送他人。
? 外出采購、運輸,應指定專人專車;入庫前必須嚴格核對數量。
? 存放危險品倉庫(室)的地點、場所要有嚴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 對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要指定專人專柜保存(專管人員名單報保衛(wèi)科備案),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 對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的保管,堅持分間、分類儲存,嚴禁混放,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 嚴禁任何人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庫區(qū)吸煙,不準將火種、易燃品等物品帶入倉庫。
? 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 未經安全培訓,不熟悉危險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8篇 附院放射性物質安全管理制度
附屬醫(yī)院放射性物質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放射事故管理規(guī)定》、《放射工作衛(wèi)生防護管理辦法》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主動接受、配合衛(wèi)生、公安部門的監(jiān)督和防護監(jiān)測機構開展監(jiān)測工作。
2、建立、健全放射源防護和安全管理檔案,保證各項管理措施落實到位。并在當地衛(wèi)生防疫部門指導下建立放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3、建立放射防護和安全管理組織,設立專(兼)職防護和安全管理人員,落實放射源管理責任制,確保放射安全防護管理人員能接受放射工作法規(guī)和安全防護知識培訓,并有效地開展工作;每二個月至少對放射源的管理及防護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有文字記錄。
4、嚴格按放射安全、防護要求設置放射源和防盜、防丟失、防輻射設施,在放射源工作場所設立放射警告、警示標志,并有專人管理。
5、嚴格按放射性物質工作許可證規(guī)定的范圍工作,不超許可范圍工作。從事放射工作人員要及時辦理放射工作許可證的申請、換證、復驗審查、變更、注銷等手續(xù)。
6、新、改、擴建放射工作場所時,及時辦理預防性審批、驗收等手續(xù)。
7、及時組織放射工作人員按時接受個人劑量檢測、放射工作培訓,并做好就業(yè)前、中、后的健康體檢的組織工作;放射工作人員持證上崗。
8、未經衛(wèi)生、公安部門批準,不得購買、轉讓、調撥、借用或自行處置放射源。
9、如發(fā)生放射源、設備遺失或者發(fā)生放射事故時,及時向衛(wèi)生監(jiān)督和公安部門報告。
第9篇 物質儲存安全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庫房、儲罐區(qū)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規(guī)定。
2.物資儲存場所應該根據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和適應的消防器材,并應裝設消防通訊和報警設備。
3.必須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的管理制度、門衛(wèi)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項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工作。
4.在倉庫、堆垛和儲罐區(qū),應設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通暢。
(二)倉庫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部門應制訂物品入庫驗收制度,核對、檢驗進庫物品的規(guī)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2.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要求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3.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履行發(fā)放手續(xù),認真核實?;瘜W危險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控制,主管部門應經常檢查核準。
4.危險物品的儲存要嚴格執(zhí)行危險物品的配裝規(guī)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⑴放射性物品、劇毒品不能與其它危險物品同存一庫。
⑵炸藥不能與易爆器材同存一庫。
⑶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與易燃物品同存一庫。
⑷盛裝性質相抵觸氣體的氣瓶不可同存一庫。
⑸危險物品與普通物品同存一庫時應保持一定距離。
⑹遇水燃燒、易燃、自燃和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場地堆放。
5.劇毒、炸藥、放射性藥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兩人、兩把鎖、兩本賬的管理辦法,使用單位必須憑安全技術部門批準的“危險品領(退)單”由兩人領取。
6.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火等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公司有關領導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作業(yè)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7.保管人員應根據所保管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
8.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設通風降溫裝置。
9.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變質等情況,應及時進行處理。
10.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然后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三)儲罐區(qū)管理制度
1.各種承壓儲罐應符合有關壓力容器的規(guī)定,其液面計、壓力計、溫度計、呼吸閥、阻火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好用.
2.易燃液體的儲罐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3.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季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設在防火(護)堤內。
4.易燃、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儲罐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qū)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空,電纜宜采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
5.罐區(qū)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
6.儲罐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按照《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0篇 庫房倉儲物質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責任人
1 目的:加強___倉庫物質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物質及人員的安全。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___電纜庫、五金庫、備件庫、勞保和雜品庫及氧氣乙炔庫房(包括臨時存放點)倉庫的管理。所屬各維保、檢修班組可依據本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guī)定。
3 庫管人員的要求及責任人:庫房班長___負責組織庫管員___、___學習、熟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遵守國家法令,執(zhí)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材料員___負責對采購進庫的安全設施和防護物品,應認真核查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庫管人員負責對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物品入庫、登記入冊,登記時要寫明廠家,質保數據和合格證號碼,以防偽劣產品入庫。出庫時應按項目經理批準種類發(fā)貨,不能混淆和搞錯,防止因發(fā)貨錯誤而發(fā)生事故。對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霉變與損壞,影響使用功能,并報上級處理
4 管理規(guī)定
3.1 ___基地倉庫、冷軋維檢四樓庫房,應設專(兼)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3.2 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用、領后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xù)。
3.3 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3.4 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3.5 庫房內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必須經___分管安全的劉經理批準,并執(zhí)行___動火管理規(guī)定。
3.6 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3.7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3.8 庫房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物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9.2 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huán)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guī)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3.10 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fā)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3.11 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3.12 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fā)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應急聯絡
6、應急物質:
1、滅火器: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
2、簡易滅火工具:沙箱、鐵鍬、消防桶
3、應急車輛:
7、庫房人員結構
材料員:
庫房班長:
庫房管理員:
20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