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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風管管理制度是企業(yè)生產環(huán)境中的一項關鍵管理規(guī)范,它旨在確保通風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提高生產效率,并維護員工健康。該制度涵蓋了設備的安裝、使用、維護、檢查以及故障處理等多個環(huán)節(jié)。
包括哪些方面
1. 設備標準:規(guī)定通風管的材質、規(guī)格、安裝位置和方式,確保符合安全和效能要求。
2. 操作規(guī)程:明確通風設備的操作流程,包括啟動、關閉、調節(jié)風量等步驟,強調安全操作。
3. 維護保養(yǎng):制定定期維護計劃,包括清潔、潤滑、緊固等,確保設備良好運行。
4. 安全檢查:規(guī)定周期性的安全檢查,監(jiān)測通風管的性能和潛在風險。
5. 故障處理:設定故障報告和應急處理程序,確??焖夙憫托迯?。
6. 培訓教育:為員工提供通風系統(tǒng)知識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7. 記錄管理:建立詳細的設備運行、維護和檢查記錄,便于追蹤和評估。
重要性
通風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安全保障:防止因通風不良導致的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泄漏等事故。
2. 生產效率:保證工作環(huán)境的空氣質量和溫度,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
3. 法規(guī)遵守:符合相關環(huán)保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避免法律風險。
4. 節(jié)能減排:優(yōu)化通風系統(tǒng),降低能耗,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
5. 員工健康:減少職業(yè)病發(fā)生,保護員工健康權益。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編寫涵蓋所有方面的通風管操作手冊,供員工參考和執(zhí)行。
2. 建立專業(yè)團隊:設立專門的維護小組,負責通風系統(tǒng)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3. 實施定期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通風系統(tǒng)操作和安全知識的培訓,提升員工技能。
4. 引入技術監(jiān)控:利用傳感器和數據分析,實時監(jiān)控通風管的工作狀態(tài),提前預警故障。
5. 定期審計:由內部或第三方進行定期審計,評估制度執(zhí)行情況,提出改進意見。
6. 激勵機制:設立獎勵制度,鼓勵員工積極參與通風系統(tǒng)的維護和安全管理。
通過以上方案,我們將構建一個高效、安全、合規(guī)的通風管管理制度,確保企業(yè)的生產環(huán)境得到有效保障。
通風管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局部通風管理制度
第一條局扇的管理規(guī)定
1、局扇必須由指定人員負責管理,掘進工作面由電工管理,無人工作面由瓦斯員管理。
2、局扇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內,距回風口不得少于10米,不得出現循環(huán)風。局部通風機實行掛牌管理,牌板上應填明工作面編號每班指定管理人員姓名、局部通風機功率、風筒長度、入風量、出口風量、風筒管理人員姓名、周圍瓦斯情況。
3、局扇必須安裝三專兩閉鎖,否則不得開始工作。
4、掘進工作面開工或移裝局部通風機時應實行驗收制度,凡發(fā)生安設不符合規(guī)定時,通風部門有權不予延接風筒,巷道不得開口施工。
5、局部通風機由礦機電科安裝維護,入井前進行完好檢查,保證正常運轉,安裝設備要齊全,使用低噪音局部通風機或安裝消音器,高壓部位有襯墊,不漏風,電纜接線盒,電纜進線孔有密封,吸風口有風罩和整流管,安設高度大于0.3米,大斷面巷道應吊掛,開關明顯標志,與局部通風機的距離不得超過10米。
第二條風筒的管理規(guī)定:
1、風筒無破口,接頭嚴密,軟質風筒接頭要用反邊接法或雙反邊接法。
2、風筒吊掛要兩靠一直,拐彎處設彎頭,異徑風筒要上過渡節(jié)。
3、風筒不得出現跑、漏風現象,不打彎、不落地,如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
4、風筒口到工作面的距離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
第三條臨時停工停風區(qū)采取的安全措施:
臨時停工一般不得停風,停風時要立即切斷巷道內的一切電源,并撤出人員,設置柵欄懸掛警戒牌,瓦斯員在柵欄附近隨時檢查瓦斯。如果瓦斯?jié)舛瘸^3%,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
第四條局部通風風量的規(guī)定:
1、局扇從巷道吸入的風量不得超過該巷道總風壓供風量的70%,不得出現循環(huán)風。
2、風筒出口風量,應據所供風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炸藥消耗量、人數等進行計算、選定,并符合《規(guī)程》對最低風速的要求。
第五條瓦斯檢查的規(guī)定:
1、局扇附近10米范圍內瓦斯?jié)舛炔坏贸^0.5%,每班至少檢查三次,否則必須停止運轉進行處理。
2、局部通風的工作地點,每班至少檢查三次瓦斯,盲巷臨時停風區(qū)每班至少檢查一次。
3、瓦斯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一班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
第六條使用局部通風機進行通風地點無論工作或交接班時都不準停風,因檢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止運轉時,必須事先提出書面停風申請,經通風部門,礦值班領導審批簽字,礦調度通知有關單位執(zhí)行。
第七條凡事先未提出停風申請或未經批準隨意停風,不論時間長短均屬無計劃停風,對每一次無計劃停風,都要由礦安監(jiān)站部門組織追查,對構成無計劃停風的責任者及責任單位,給予嚴肅處理。
第八條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在恢復通風前,首先必須按《規(guī)程》規(guī)定檢查瓦斯,證實停風區(qū)中瓦斯?jié)舛炔怀^1%或co2濃度不超過1.5%,且壓入式局扇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范圍內瓦斯?jié)舛炔怀^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扇,恢復正常通風,瓦斯超限時,必須按照排放瓦斯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2篇 礦井通風管理制度
合理穩(wěn)定的通風系統(tǒng)是礦井安全生產的基本保障。然而,隨著采場的變化、巷道的貫通、礦井開
拓水平的不斷延伸,及現場條件的變化,對礦井通風系統(tǒng)必須及時進行調整,為做好通風系統(tǒng)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 堅持召開好通風系統(tǒng)分析會,周一至周五下午3:00在通風工區(qū)會議室召開系統(tǒng)分析會,會議由通風工區(qū)管理人員,測風員、木工、防火檢查工參加。內容主要包括通風系統(tǒng)的優(yōu)化,通風設施的現狀以及下步通風系統(tǒng)管理重點等。
2、 根據生產需要及時進行通風系統(tǒng)調整工作。
下列情況下必須制定安全措施,方可進行調整通風系統(tǒng)。
(1) 沿空掘進的巷道貫通;
(2) 與采區(qū)回風巷、一翼總回或總回風巷的巷道貫通;
(3) 跨采區(qū)的巷道貫通;
(4) 盤區(qū)內跨分采區(qū)的巷道貫通;
(5) 采煤工作面反風;
(6) 改變采區(qū)、一翼、水平、全礦井的通風系統(tǒng)。
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tǒng),必須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報__分公司審批,其它通風系統(tǒng)調整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或分管通風副總工程師批準。
3、 日常通風系統(tǒng)的局部調整工作,調整前必須認真考慮調整的方法、步驟及調整后對系統(tǒng)的影響。做到調整科學、合理、準備充分,保證安全。班前會安排調整通風系統(tǒng)要有安全注意事項及分工記錄。調整后要及時匯報,并填好測風原始記錄。
4、 加強通風設施管理,保障通風系統(tǒng)穩(wěn)定,不論永久通風設施還是臨時通風設施,都必須維護及時,保證設施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杜絕損壞通風設施行為,嚴禁任何人任意調風,否則將按礦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5、 測風員必須檢查并維護通風系統(tǒng),發(fā)現異常可采取應急措施進行處理,保障通風系統(tǒng)穩(wěn)定、合理、可靠,并及時匯報工區(qū)值班人員。
6、 通風系統(tǒng)調整過程中,必須加強對受影響范圍內的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查及巷道風量的測定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并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3篇 盲巷通風管理制度
1、凡是井下6 m以上不通風的獨頭巷道稱為盲巷,技術管理中心在安排生產時,應避免出現盲巷。
2、若在生產施工過程中造成盲巷時,技術管理中心必須書面通知瓦斯防治中心,說明造成盲巷的原因和時間,瓦斯防治中心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進行處理。
3、對暫時停止施工的停風巷道、采區(qū)應設置柵欄,嚴禁任何人員入內,對永久報廢巷道采用永久密閉進行盲巷管理。
4、密閉要設置距盲巷口6m范圍內,并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進行施工,密閉前設置柵欄(距盲巷口不超過2m),并懸掛好說明牌、瓦斯檢查牌、警標牌等。
5、瓦斯防治中心必須建立盲巷管理臺賬,對井下出現的盲巷進行定期檢查,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時間、長度、管理方式等。
6、盲巷密閉前的瓦斯檢查每班至少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寫在檢查牌上。
7、任何人不得隨意打開密閉進入盲巷,當因工作需要進入盲巷時,作業(yè)單位必須提前編制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8、盲巷密閉、柵欄5m范圍內嚴禁堆放雜物、材料等。
9、瓦斯防治中心每周對盲巷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管理設施損壞,要及時維修,防止人員誤入盲巷。
第4篇 s礦盲巷通風管理制度
1、凡是井下6 m以上不通風的獨頭巷道稱為盲巷,技術管理中心在安排生產時,應避免出現盲巷。
2、若在生產施工過程中造成盲巷時,技術管理中心必須書面通知瓦斯防治中心,說明造成盲巷的原因和時間,瓦斯防治中心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進行處理。
3、對暫時停止施工的停風巷道、采區(qū)應設置柵欄,嚴禁任何人員入內,對永久報廢巷道采用永久密閉進行盲巷管理。
4、密閉要設置距盲巷口6m范圍內,并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進行施工,密閉前設置柵欄(距盲巷口不超過2m),并懸掛好說明牌、瓦斯檢查牌、警標牌等。
5、瓦斯防治中心必須建立盲巷管理臺賬,對井下出現的盲巷進行定期檢查,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時間、長度、管理方式等。
6、盲巷密閉前的瓦斯檢查每班至少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寫在檢查牌上。
7、任何人不得隨意打開密閉進入盲巷,當因工作需要進入盲巷時,作業(yè)單位必須提前編制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8、盲巷密閉、柵欄5m范圍內嚴禁堆放雜物、材料等。
9、瓦斯防治中心每周對盲巷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管理設施損壞,要及時維修,防止人員誤入盲巷。
第5篇 煤業(yè)安全指揮中心通風管理制度
1、 礦井必須建立穩(wěn)定可靠的通風系統(tǒng),定期對系統(tǒng)進行全面分析,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結合本礦實際情況,按季制定風量分配方案,按月整修。
2、 礦井通風系統(tǒng)圖必須標明風流方向、風量和通風設施,以及火區(qū)位置范圍,通風部門按季制定通風系統(tǒng)圖,并按月修改。
3、 礦井礦井通風系統(tǒng)圖要輸入計算機,并標明各地點風流方向、風量,每月修改一次。
4、 每一礦井必須配備測風人員,測風員要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并熟悉礦井通風系統(tǒng)。
5、 礦井主要進、回風巷,采區(qū)進風巷和回風巷,必須建立測風站,采掘工作面必須設測風點,測風站(點)的設備要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
6、 礦井每十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采掘工作面或其他關鍵地點,根據需要由礦總工程師確定進行測風。
7、 局部通風巷道的局扇全風壓供風量和出口風量,每月測定一次,更換局扇和風筒后及時安排測風。
8、 通風部門對礦井通風系統(tǒng)的測風結果按月報礦總工程師。
第6篇 礦井通風管理安全制度
第一條? 加強通風設施管理,完善通風系統(tǒng)。
1、各類通風設施,有規(guī)劃、有布置、按通風設施質量標準化,保質保量完成,保證通風系統(tǒng)完整、合理。
2、嚴格通風設施定期檢查制度,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3、建立健全各類通風設施,通風儀器、儀表、局扇管理臺帳,做到臺帳與實物相符,以備留檔備查。
4、愛護通風設施, 任何人不經許可,不得破壞通風設施,否則,將嚴懲不殆。
5、瓦斯員必須每班對自己責任區(qū)內的設施,進行檢查,如漏報,處以50元以上的罰款。
6、合理選擇測風站,建立標準測風站,使測風結果準確無誤, 使通風管理建立在科學規(guī)范化的基礎上。
7、選擇合理的通風系統(tǒng),編制與采掘計劃相配套的通風計劃,并按計劃嚴格執(zhí)行。
8、嚴格執(zhí)行每月1日、11日、21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檢查, 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實執(zhí)行。
第二條? 嚴格“以風定產,以風定面”的原則,保證安全生產。
1、礦井所需風量,必須經過合理計算, 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
2、礦井必須根據實際風量決定礦井產量和采掘工作面?zhèn)€數,切實核定通風能力,嚴禁超過礦井通風能力生產。
3、對于計劃外開拓的工作面,必須經通風部門核定風量,同意開掘后方可開拓,無論那種情況下的開拓都必須在開工前3~5天向通風科提交開工申請,申請中說明開工時間、地點、掘進方式,經同意后方可開拓。
4、私開掘進工作面的單位,按破壞安全生產處以500元以上的罰款,并必須向通風部門提交檢查和保證。
5、及時填制各類圖紙、報表, 進行分析研究, 制定通風管理方案, 科學管理。
第三條? 每十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對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風地點,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測風,每次測風結果應記錄并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上,測風旬報表上報礦長,總工審閱。
第四條? 每年根據采掘作業(yè)計劃,核定礦井生產和通風能力,必須按實際供風量核定礦井產量,嚴禁超通風能力生產。
第五條? 通風系統(tǒng)調整的審批程序:
1、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tǒng)時,由通風科編制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由安監(jiān)、機電、調度等部門會審后,由礦技術負責人審批,上報煤業(yè)公司審批,方可調整。
2、改變礦內局部通風系統(tǒng)時,由礦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即可。
第六條? 新井投產前必須進行一次礦井通風阻力測定,以后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測定,當礦井轉入新水平或改變一翼通風系統(tǒng)后,必須重新進行礦井通風阻力測定。
第七條? 每年應進行一次反風演習,若礦井通風系統(tǒng)有較大變化時,進行一次反風演習,反風的有關記錄、報告、措施必須保留一年以上。
第7篇 局部通風管理制度范例
1.開掘巷道的通風方式、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裝及使用等局部通風設計,應列入掘進巷道的作業(yè)規(guī)程,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2.根據已審批的作業(yè)規(guī)程,通風科指定局部通風機安設位置,施工單位根據要求在指定地點安裝局部通風機,通風科按標準接掛風筒。
3.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裝及使用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⑴.所有獨頭巷道通風必須采用功率相當的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供風裝置供風,不得出現副風機功率小于主風機功率的現象。付風機電源必須取自該局部通風機安設巷道饋電開關電源側或設付風機專供電源。
⑵.局部通風機必須由指定人員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并使用低噪聲局部通風機或安設消音器。
⑶.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水平安裝在進風巷道中,安裝地點10m范圍應無雜物堆放,風機墊高在300mm以上,距回風口不得小于10m。安設地點的全風壓風量必須大于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并且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口間的巷道中的最低風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以免發(fā)生循環(huán)風。
⑷應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出風口到掘進工作面的距離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并保證局部通風一條線,每節(jié)風筒進行編號管理。
⑸.所有開掘工作面應裝設兩閉鎖(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設施,開掘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都應實行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開掘巷道瓦斯超限時,能立即自動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中的一切電源。
4.使用局部通風機進行通風的開掘工作面,無論工作或交接班時都不準停風,嚴禁非通風人員隨意調節(jié)風筒的風量。
5.機電科每旬至少檢查一次局部通風機供電系統(tǒng)并要做好記錄,將記錄送礦總工程師、安檢科、通風科。井下機電隊包機負責人每三天檢查一次局部通風機雙風機切換和風電閉鎖,杜絕主風機停風后副風機不啟動和停風后巷道內電器設備不斷電現象。通風科要每天檢查主副風機開停傳感器使用情況,發(fā)現異常匯報有關單位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6.開掘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停風后的應急措施:
⑴.開掘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
①.現場瓦檢員要及時匯報礦調度,礦調度及時向通風科、隊值班干部匯報并向有關隊組、安檢科匯報。瓦斯檢查員、安全員及工長負責將開掘工作面工作人員撤出到進風流中,由瓦斯檢查員負責在停風巷道口設置柵欄和警標,以防人員誤入。安全員在柵欄處警戒,禁止人員進入。
②.礦調度接到匯報后負責通知井下電工迅速查明停風原因,并及時排除故障。
⑵.局部通風機恢復運轉時:
①.瓦斯檢查員要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范圍內的瓦斯?jié)舛?瓦斯?jié)舛仍?.5%以下時,經瓦檢員同意由現場電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②.瓦斯檢查員要檢查停風區(qū)域內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證實停風區(qū)域中瓦斯?jié)舛炔怀^1%或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若停風區(qū)域瓦斯?jié)舛瘸^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執(zhí)行“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
③.臨時停電停風恢復正常后,瓦斯檢查員要及時向通風科、礦調度匯報。
⑶.局部通風機有計劃停電、停風管理制度:
風機接電源、處理風機專供設施故障、雙風機切換故障、更換風機開關、維修風筒等需要停風時,由施工單位提前一天提出停電停風申請報告,并由所影響的隊組、通風科值班人員、機電科值班人員、礦調度、機電副礦長、礦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審批后及時將申請報告單送到有關單位,各單位接到停風報告后當日值班人員及時安排有關人員采取相應措施。通風科必須根據停風區(qū)域的瓦斯情況和停風時間長短做好瓦斯排放準備工作。通風科、隊當班值班人員應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組織有關人員學習事先制定的排放瓦斯措施并及時審批排放瓦斯停電撤人報告,并積極組織瓦斯排放工作。
⑷.無計劃停風的登記、分析、追查制度:
①.發(fā)生無計劃停風時,當班瓦斯檢查員必須及時向礦調度匯報,礦調度在接到瓦斯檢查員的匯報后要及時向通風科值班人員、安監(jiān)科匯報,并登記在“無計劃停風登記本”上。登記時應注明停風地點、停風時間、停風原因、恢復通風時間、瓦斯?jié)舛?、二氧化碳濃度等?/p>
②.發(fā)生無計劃停風后,由機電副礦長、安監(jiān)科負責組織有關隊組、通風科、機電科等單位負責人進行認真追查,兩天內完成追查處理,對責任者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
③.對無計劃停風的追查,安監(jiān)科要建立“無計劃停風追查記錄臺帳”。
第8篇 g礦巷道貫通通風管理制度
1、一般巷道貫通必須編制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包括通風內容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貫徹到生產隊組;與采空區(qū)、老窯的貫通措施以及有可能和老窯區(qū)、小窯破壞區(qū)貫通的措施,(必須先探明情況),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礦總工程師現場指揮,救護隊協(xié)助進行貫通,瓦斯防治中心負責貫通時的通風系統(tǒng)調整及瓦檢工作。
2、一般巷道貫通的規(guī)定
炮掘面相距20米,機掘面相距50米,貫通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1)地測防治中心必須向礦總工程師報告,并書面通知瓦斯防治中心,瓦斯防治中心事先必須做好貫通時的系統(tǒng)調整及瓦檢工作。
(2)地測防治中心下達通知書后,礦調度指揮中心每班必須向瓦斯防治中心通報掘進進度,瓦斯防治中心值班員每班掌握瓦斯、風量變化情況,并匯報當日值班科長。
(3)對掘工作面必須停止一個面作業(yè),且該面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警戒,保持正常通風。
(4)與盲巷貫通時,應先對該巷進行瓦斯排放,排放完畢,恢復正常通風,并設置警戒。
(5)每次放炮前,掘進工作面班組長必須派專人和瓦檢員共同到對方工作面,檢查該工作面回風流及附近20米內的瓦斯?jié)舛?瓦斯?jié)舛瘸迺r,先停止掘進工作面作業(yè),然后處理瓦斯,只有在兩個面、回風流及其附近20米內的瓦斯?jié)舛榷荚?%以下時,方可進行掘進工作和裝藥放炮。每次放炮前,必須在兩個工作面安全地點設置專人警戒。爆破工作應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制度。每次放炮后,瓦檢員和掘進工作面班組長必須巡視放炮地點及附近,檢查通風、瓦斯情況,如果有異常,應立即處理,雙方工作面檢查完畢,認為無異常情況,才允許進行該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7)貫通的巷道屬于主要通風巷道,并直接影響礦井通風系統(tǒng)時,礦總工程師必須負責貫通的指揮工作,通風礦長負責貫通時的現場指揮工作。其它貫通,瓦斯防治中心必須派一名科長現場統(tǒng)一指揮,確保施工安全。
(8)貫通后應及時調整通風系統(tǒng),形成正常的全風壓通風系統(tǒng)后,方可停止局扇運行,同時要檢查回風流、作業(yè)地點以及相關地點的瓦斯?jié)舛群屯L設施,以及風流狀況。如果有問題,必須及時進行處理。
(9)參與貫通的部門應明確崗位分工,特別是貫通后通風系統(tǒng)受影響的區(qū)域,必須設置專人檢查瓦斯、停電撤人、設置警戒,同時要進行風量測定。
3、未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嚴禁任何巷道與采空區(qū)、老窯及情況不明的巷道貫通,一旦貫通,按事故追查處理。
第9篇 煤業(yè)公司安全指揮中心通風管理制度
1、 礦井必須建立穩(wěn)定可靠的通風系統(tǒng),定期對系統(tǒng)進行全面分析,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結合本礦實際情況,按季制定風量分配方案,按月整修。
2、 礦井通風系統(tǒng)圖必須標明風流方向、風量和通風設施,以及火區(qū)位置范圍,通風部門按季制定通風系統(tǒng)圖,并按月修改。
3、 礦井礦井通風系統(tǒng)圖要輸入計算機,并標明各地點風流方向、風量,每月修改一次。
4、 每一礦井必須配備測風人員,測風員要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并熟悉礦井通風系統(tǒng)。
5、 礦井主要進、回風巷,采區(qū)進風巷和回風巷,必須建立測風站,采掘工作面必須設測風點,測風站(點)的設備要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
6、 礦井每十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采掘工作面或其他關鍵地點,根據需要由礦總工程師確定進行測風。
7、 局部通風巷道的局扇全風壓供風量和出口風量,每月測定一次,更換局扇和風筒后及時安排測風。
8、 通風部門對礦井通風系統(tǒng)的測風結果按月報礦總工程師。
第10篇 通風管理制度
㈠.礦井風量測定制度
1.通風科負責每旬對全礦通風系統(tǒng)內所有用風地點的風量進行一次全面測定,并填寫測風旬報,經技術主管、通風科長審核后,報礦總工程師審閱。
2.系統(tǒng)變更時,通風科要及時對有關地點進行風量測定,做到配風合理。
3.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的通風情況,通風科要根據測風結果計算風筒百米漏風率,在測風結果上標明。
4.礦井主要通風機裝置的外部漏風率每旬測定一次。
5.對于測風過程中發(fā)現的各種隱患(如配風量不足、系統(tǒng)不暢、設施損壞、風筒漏風、風速超限等),通風科必須及時處理。
㈡.配風、調風制度
1.生產技術科在編制采區(qū)及工作面設計時,必須根據該地區(qū)瓦斯情況編制出相應的通風設計。采掘工作面及井下各硐室的配風量,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
2.通風科負責井下各工作地點的風量管理,當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或其他條件發(fā)生變化時,要及時調整配風量,保證安全生產。
3.井下通風系統(tǒng)或重大的風量調配工程必須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107條規(guī)定,由通風科制訂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報請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4.改變通風系統(tǒng)后,通風科必須對相應區(qū)域的風量進行測定,發(fā)現問題在現場及時處理。
5.調風以后的48小時,通風科必須加強值班,隨時了解井下調風區(qū)域的瓦斯、風量變化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現場瓦斯檢查員必須認真負責,及時檢查和匯報井下通風瓦斯情況。
㈢.串聯通風審批、管理制度
1.因井下生產銜接安排必須實行串聯通風時,應由通風科編制詳細的串聯通風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并嚴格按措施執(zhí)行。措施未批準以前,不得實行串聯通風。
2.串聯通風安全措施應包括下列內容:
⑴.串聯區(qū)域概況(串聯工作面名稱、瓦斯涌出量、通風系統(tǒng)及全風壓供風量等)。
⑵.對串聯通風的隊組在風機運轉、瓦斯管理、綜合防塵、防滅火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⑶.對被串聯通風隊組在進風流瓦斯檢查、管理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⑷.串聯通風的時間要求及其它安全措施。
嚴禁出現二級串聯。串聯通風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112條、114條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4.調度室電話班必須保證串聯工作面的通訊暢通、可靠,以便突發(fā)事故時相互聯系。
5.有關單位應積極配合,將串聯通風時間和范圍縮小到最小限度。
第11篇 巷道貫通通風管理制度
1、一般巷道貫通必須編制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包括通風內容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貫徹到生產隊組;與采空區(qū)、老窯的貫通措施以及有可能和老窯區(qū)、小窯破壞區(qū)貫通的措施,(必須先探明情況),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礦總工程師現場指揮,救護隊協(xié)助進行貫通,瓦斯防治中心負責貫通時的通風系統(tǒng)調整及瓦檢工作。
2、一般巷道貫通的規(guī)定
炮掘面相距20米,機掘面相距50米,貫通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1)地測防治中心必須向礦總工程師報告,并書面通知瓦斯防治中心,瓦斯防治中心事先必須做好貫通時的系統(tǒng)調整及瓦檢工作。
(2)地測防治中心下達通知書后,礦調度指揮中心每班必須向瓦斯防治中心通報掘進進度,瓦斯防治中心值班員每班掌握瓦斯、風量變化情況,并匯報當日值班科長。
(3)對掘工作面必須停止一個面作業(yè),且該面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警戒,保持正常通風。
(4)與盲巷貫通時,應先對該巷進行瓦斯排放,排放完畢,恢復正常通風,并設置警戒。
(5)每次放炮前,掘進工作面班組長必須派專人和瓦檢員共同到對方工作面,檢查該工作面回風流及附近20米內的瓦斯?jié)舛?,瓦斯?jié)舛瘸迺r,先停止掘進工作面作業(yè),然后處理瓦斯,只有在兩個面、回風流及其附近20米內的瓦斯?jié)舛榷荚?%以下時,方可進行掘進工作和裝藥放炮。每次放炮前,必須在兩個工作面安全地點設置專人警戒。爆破工作應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制度。每次放炮后,瓦檢員和掘進工作面班組長必須巡視放炮地點及附近,檢查通風、瓦斯情況,如果有異常,應立即處理,雙方工作面檢查完畢,認為無異常情況,才允許進行該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7)貫通的巷道屬于主要通風巷道,并直接影響礦井通風系統(tǒng)時,礦總工程師必須負責貫通的指揮工作,通風礦長負責貫通時的現場指揮工作。其它貫通,瓦斯防治中心必須派一名科長現場統(tǒng)一指揮,確保施工安全。
(8)貫通后應及時調整通風系統(tǒng),形成正常的全風壓通風系統(tǒng)后,方可停止局扇運行,同時要檢查回風流、作業(yè)地點以及相關地點的瓦斯?jié)舛群屯L設施,以及風流狀況。如果有問題,必須及時進行處理。
(9)參與貫通的部門應明確崗位分工,特別是貫通后通風系統(tǒng)受影響的區(qū)域,必須設置專人檢查瓦斯、停電撤人、設置警戒,同時要進行風量測定。
3、未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嚴禁任何巷道與采空區(qū)、老窯及情況不明的巷道貫通,一旦貫通,按事故追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