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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儲存運輸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公司的物資存儲與運輸流程,確保貨物的安全、高效、準確流轉,提高運營效率,降低損耗。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儲存環(huán)境與設施管理
2. 物資入庫、出庫流程
3. 運輸規(guī)劃與執(zhí)行
4. 安全與風險管理
5. 質量控制與追溯機制
6. 應急處理與持續(xù)改進
包括哪些方面
1. 儲存環(huán)境與設施管理:涉及倉庫的選址、布局、設備配置,以及日常維護保養(yǎng),確保存儲條件符合物資特性需求。
2. 物資入庫、出庫流程:規(guī)定物資的接收、驗收、登記、存儲、揀選、打包、出庫等操作步驟,保證流程標準化。
3. 運輸規(guī)劃與執(zhí)行:涵蓋運輸方式選擇、路線優(yōu)化、車輛調度、駕駛員管理,以及運輸過程中的監(jiān)控與協調。
4. 安全與風險管理:強調防火、防盜、防損措施,以及應急預案制定與執(zhí)行,保障人員和物資安全。
5. 質量控制與追溯機制:設立質量檢查點,實施質量追蹤,確保物資在存儲運輸過程中保持良好狀態(tài)。
6. 應急處理與持續(xù)改進:建立快速響應機制,針對突發(fā)情況做出及時調整,并通過數據分析推動制度優(yōu)化。
重要性
儲存運輸管理是企業(yè)供應鏈中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其有效與否直接影響到企業(yè)的運營效率、成本控制及客戶滿意度。良好的儲存運輸管理能減少庫存積壓,降低資金占用,防止物資損壞,保證交貨準時,提升企業(yè)競爭力。嚴格的安全與風險管理有助于避免潛在損失,保障企業(yè)聲譽。
方案
1. 設立專門的倉儲運輸管理部門,負責制度的執(zhí)行與監(jiān)督,確保各項規(guī)定得到貫徹。
2. 對所有員工進行儲存運輸操作培訓,提升其專業(yè)技能和安全意識。
3. 引入先進的倉儲管理系統,實現庫存自動化管理,提高作業(yè)效率。
4. 定期評估運輸供應商,確保其服務質量,必要時進行調整或更換。
5. 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響應。
6. 建立反饋機制,收集操作過程中的問題與建議,不斷優(yōu)化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我們期待將公司的儲存運輸管理提升到新的高度,為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提供有力保障。
儲存運輸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氧氣瓶氮氣瓶儲存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一、 儲存氧氣瓶、氮氣瓶庫房必須經環(huán)保、公安消防和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批準。
二、 氣瓶儲存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兩個,房門窗均需向外開,以便人員疏散和泄爆。
儲存間應有足夠的泄壓面積,以減少爆炸事故發(fā)生時的損壞。
三、 儲存氣瓶的房間必須是單層建筑,其高度不應低于4m。
屋頂應為輕鋼結構,并均應有天窗或自然排風筒。
四、 對入庫的氣瓶,必須細致地的瓶檢查其外表面有瓶色、字樣、字色、色環(huán)是否與入庫單據相符。
五、 檢查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氣瓶外表面有無影響氣瓶安全使用的缺陷,檢查瓶閥有無泄漏。
六、 氣瓶入庫后應嚴格按氣體的性質、公稱工作壓力及空、重瓶分類存放于指定的柵欄里,用可移動的鐵鏈將柵欄口攔住。
七、 氣瓶在庫房內就擺放整齊,并留有適當寬度有通道、明顯的“禁止煙火”等各類安全標志。
在庫房的固定地點應備有專用滅火器、滅火工具等。
八、 長途運輸氣瓶應做到文明裝卸、妥善固定、分類裝運、禁止煙火、懸掛標志。
九、 夏季運輸氣瓶,為避免陽光照射,車上必須具有遮雨遮陽設備。
十、 氣瓶屬化學危險品,運輸的車輛應有危險品運輸標志,以引起過往車輛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十一、 司機與裝卸、押運人員均須明確所運氣體的性質、安全注意事項和緊急處置措施。
第2篇 ?;穬Υ?、出入庫、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我單位屬于生產、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在其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guī)、制度、標準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儲存、出入庫
根據生產需要,按規(guī)定儲存?;返臄盗?、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按照規(guī)定時間周轉。
1.1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確認入庫和出庫。
1.2生產備料按性質不同分別堆放,嚴格區(qū)分。
1.3凡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的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
1.4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容器必須嚴密,結實牢固,并按照國家頒發(fā)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0)的規(guī)定而貼專用標志和物品名稱。
1.5應指派責任心強,經過培訓考核,并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
二、裝卸、運輸
2.1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照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wěn)妥。
2.2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船)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液,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船),卸后必須清掃干凈。
2.3裝運爆炸、劇毒、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2.3.1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運輸。
2.3.2禁止用叉、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危險物品。
2.3.3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有資格的專業(yè)人員押運。
2.4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地公安交通部門批準,按照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
2.5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品”標志。
第3篇 食品包裝、儲存、運輸管理制度
1 目的
在產品的整個形成和最終完成交付的過程中,規(guī)范防護標識、搬運、儲存、包裝、保護和交付等活動,以防止直接影響產品的質量、安全。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外購產品、半成品和成品。
3 職責
3.1生產部負責生產、包裝過程中物資流轉的搬運;負責產品的包裝工作。
3.2倉儲部負責庫存物資的存儲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倉庫物資的搬運,負責產品的交付。
3.3質檢 部負責入庫物資的驗收檢查及存儲過程中出現問題的物資的復查工作。
3.4各部門做好所屬區(qū)域內物品的保護
3.5生產環(huán)境、生產設備和生產人員衛(wèi)生的控制。
4 工作程序
4.1包裝要求
4.1.1包裝材料入庫前由質檢部驗收。
4.1.2生產人員按照作業(yè)指導書的要求進行包裝。
4.2搬運要求
4.2.1使用與產品特性相適應的容器和搬運工具,防止產品損壞和變質。
4.2.2對搬運工具進行適當的維護和保養(yǎng)
4.2.3定期對搬運工具進行清洗或清掃。裝載表面不能有油污、鐵銹和積垢,以免造成對原料的污染,影響食品安全。
4.2.4防止超高搬運,以免物品墜落砸傷員工。
4.2.5搬運中,注意保護產品標識,防止丟掉或被擦掉。
4.2.6對搬運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以熟悉搬運要求。
4.3儲存與保護
4.3.1儲存環(huán)境
①倉庫儲存環(huán)境要符合前提方案的要求。
②倉儲環(huán)境要求通風、干燥、明亮、清潔、通暢。
③倉庫區(qū)嚴禁煙火,配置適量的消防器材。
④每周檢查發(fā)現蟲害鼠害及時報告。
⑤對倉庫的環(huán)境加以控制,以防止庫存物資的損壞、污染和變質。
4.3.2驗收入庫
①入庫產品必須檢驗合格。倉庫管理管人員應該認真的核實入庫數量,檢查產品的合格標識。
②物品經清點入庫后,應當在倉庫臺帳、物資登記卡上登記
③對于待檢和不合格物品必須采取隔離措施,以防誤用。
4.3.3出庫
①生產物資的發(fā)放,領料部門填寫“出庫單”交倉庫,倉庫對“出庫單”核實后發(fā)料。
②向外發(fā)貨倉庫根據“銷售清單”備貨、發(fā)貨。
③存儲的物品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發(fā)貨。
4.3.4物料進出時,倉庫需填寫好入庫單,并做好相應記錄
①入庫時,在入庫單上注明進入貨物的供應商、入庫時間,批號。
②生產物料發(fā)放時,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出庫單”。
③向外發(fā)貨時,應在“銷售備貨單”上說明貨物的批號、去向。
4.3.5倉庫外的其他部門也有責任對所屬區(qū)域的物品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包括隔離、分類存放、維護等,使產品不變質、損壞、丟失或錯用。
4.4食品運輸過程防止污染、損壞及變質的制度
①食品運輸包裝過程中(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下同)從流通通道上采用人流、物流分開流動,不得混流。
②食品在運輸前必須是經檢驗合格的產品方能裝箱,否則作不合格或不安全產品處理。
③食品運輸前所有食品機運輸車輛、運輸機械必須清洗衛(wèi)生合格方才投入使用。
④運輸過程中各批次原料、產品、半成品分開完成,分開包裝、分開存放,分開標識。
⑤運輸過程中人員衛(wèi)生須滿足人員健康要求,運輸車輛須是密封的食品專用車輛。
⑥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廢棄食品,均及時剔除,不得與合格食品一起流動。
⑦產品狀態(tài)必須標識清楚并掛牌。
⑧運輸過程中食品的盛裝桶、袋、欄等工具首先必須消毒清洗合格,同時不得有缺損,同時滿足該食品的盛裝要求,不得發(fā)生物理化學變化,引起變質。
⑨運輸過程要采取防止食品相互擠壓損壞、相互混裝發(fā)生變質、天晴下雨影響、溫度濕度影響、照射輻射影響等的措施,同時保證運輸期限,防止運輸過期毀損變質。
第4篇 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1、危險化學品的貯存保管、出入庫、安全要求
1.1? 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品,應隔離貯存,更不準與食物、醫(yī)藥等同庫貯存;
1.2? 化學危險品應該分類、分堆貯存,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碼之間應該留出一定的間距、通道、通風口;
1.3? 在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
1.4? 性質不穩(wěn)定,容易分解和變質以及混有雜質而引起燃燒爆炸的化學物品,應經常進行檢查測溫、化驗,防止自燃爆炸;
1.5? 化學危險品庫房的安全間距,應根據性質、規(guī)模和貯存物質的危害程度按照國家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1.6? 化學危險品庫房要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雷裝置,配備相應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
1.7? 為了確?;瘜W危險品倉庫的安全,應加強門衛(wèi),嚴格出入制度,容器的包裝要密閉、完整,對破損的泄漏要立即進行妥善處理,倉庫嚴禁煙火。
2、對裝卸操作人員的工作要求
2.1在危險化學品進行裝卸前,要根據有關要求檢查車輛的資質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
2.2裝卸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3操作人員在裝卸危險化學品期間不得脫離崗位,當班不能裝卸完畢或有緊急情況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繼續(xù)裝卸時,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發(fā)生物料的泄漏;
2.4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2.5裝卸對人體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物料外溢。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睛、佩戴膠皮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2.6作業(yè)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yè)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2.7裝卸易燃液體時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鐵釘的鞋子。桶裝的易燃液體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桶裝的各種氧化劑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2.8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yè)現場需遠離熱源和火源;
2.9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裝卸的情況,以便于出現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2.10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開啟易燃易爆的桶裝物料的桶蓋時,應使用銅或者銅鋁合金的專業(yè)扳手;
2.11公司內各車輛裝卸點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藥品,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確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數量不夠等現象,要及時報告單位、部門領導;
2.12應熟練掌握裝卸過程中的一般事故處理方法和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對運輸槽車隨車人員的工作要求
3.1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裝卸應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3.2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崗位培訓,憑專業(yè)崗位操作證書上崗作業(yè);
3.3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對所運危險貨物要掌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3.4運輸、裝卸作業(yè)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5進入裝卸作業(yè)區(qū)前,必須安裝防火罩,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的工作鞋和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3.6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yè)區(qū),駕駛員應按有關安全規(guī)定駛入裝卸貨區(qū);
第5篇 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銷售運輸廢棄處理管理制度
一、危險化學品存儲庫房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常用化學品貯存通則》對耐火等級、溫度、濕度、電器、通風、庫房周邊、衛(wèi)生等有關要求。
二、銷售危險化學品時要嚴格審查對方的資格證照,不得向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出售?;?并做好銷售記錄,詳實記錄好貨物的數量及流向,并簽訂購銷合同
三、銷售貨物時應將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及時傳遞到客戶手中。
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專車專用,并有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包裝應牢固;各類危險化學品包裝應符合gb12463-90《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榻晌锪喜荒苎b在同一車、船內運輸。易燃、易爆品不能裝在鐵幫、鐵底車、船內運輸。易燃液體閃點在28℃以下的氣溫高于28℃時應在夜間運輸。禁止無關人員搭乘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船和其他運輸工具。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船應有消防安全設施。
五、按危險化學品的特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huán)境。
六、銷毀、處理有燃燒、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化學危險物品,應當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環(huán)境保護等部門同意。
七、對廢棄處理環(huán)節(jié)相關資料、記錄應存檔,存檔期限至少兩年以上。
第6篇 危險化學品采購運輸裝卸儲存使用及報廢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保障從業(yè)人員和公眾的安全與健康,保護環(huán)境,依據《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開磷合成氨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三、危險化學品定義及分類
1、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物處置過程中,容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毀損而需要特別防護的化學品。
2、危險化學品根據《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及標志》(bg13690-1992),將危險化學品分為8類:分別是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根據《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將危險化學品分為7類:分別是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
四、管理職責
1、采購部負責化學品的購買、運輸及與相關方的溝通協調。
2、物資儲運部負責化學品倉庫的管理。
3、生產使用部門負責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現場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儲。
4、生產技術部門負責化學品采購申請的審查。
5、設備管理部門部負責危險化學品儲存容器的定期檢驗。
6、質量管理部負責危險化學品各項指標的分析與檢測。
7、 安全環(huán)保部安監(jiān)室參與新增品種化學品以及劇毒品申購的審查,協助辦理相關手續(xù),對有關化學品的各環(huán)節(jié)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五、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基本原則
1、我公司范圍類儲存的一切供生產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只供公司生產工作的需要,原則上不得經營和轉讓。如確需對外調撥,須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核批準。
2、儲存、運輸、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責任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須保證該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并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3、劇毒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和運輸,必須辦理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公路運輸通行證。
4、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儲存、廢棄處置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指導、監(jiān)督、檢查。
5、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申請數量采購危險化學品和化學試劑,不得超量購買,更不得無計劃采購。
6、危險化學品庫及儲存設施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要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
7、對危險化學品儲存容器按時委托具有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檢驗。
8、各部門必須對使用或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登記建檔。
六、危險化學品的計劃、審批與采購程序
1、使用部門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填寫材料申請計劃,經審批后交采購部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進行采購。
2、所有危險化學品和化學藥品必須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單獨填寫材料申請計劃,不得與其它物資混報。
3、劇毒和爆炸危險物資申請計劃要詳細寫明用途,使用部門應按實際使用量申請,隨用隨報。因工作需要,申請使用滅鼠劑等非生產用危險化學品,必須隨用隨購,一次用完。不得申請、采購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劇毒藥品。
3、劇毒化學品必須在安監(jiān)室備案,按規(guī)定辦理購買憑證和準購證后,方可采購。
4、采購危險化學品及其它化學藥品,采購員應按照審批的采購計劃,由專人向有經營許可證的專營單位或商店購買,不得超量或無計劃采購。
5、采購危險化學品,不得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不得采購沒有化學品安全標簽和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化學品;采購進口的化學品必須索取中文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七、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與裝卸
1、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必須辦理運輸通行證,并委托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運輸。
2、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裝卸人員及押運人員應定期培訓,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運輸注意事項和發(fā)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3、化學危險物品的交接,必須由運送、采購、使用部門管理人員共同參與驗收和交接,確認標簽、標志、包裝完好無損后,各方人員方可簽名辦理移交手續(xù)。對于標簽不全、標志模糊不清、過期、包裝破損的,應原樣退回,不得移交入庫。
4、運輸、裝卸化學試劑、危險化學品,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輕拿、輕放,不得撞擊、拖拉和傾倒。
(2)碰撞、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險的危險化學品,以及化學性質相抵觸或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混裝混運。
第7篇 危險化學品采購運輸裝卸儲存使用報廢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保障從業(yè)人員和公眾的安全與健康,保護環(huán)境,依據《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開磷合成氨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三、危險化學品定義及分類
1、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物處置過程中,容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毀損而需要特別防護的化學品。
2、危險化學品根據《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及標志》(bg13690-1992),將危險化學品分為8類:分別是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根據《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將危險化學品分為7類:分別是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
四、管理職責
1、采購部負責化學品的購買、運輸及與相關方的溝通協調。
2、物資儲運部負責化學品倉庫的管理。
3、生產使用部門負責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現場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儲。
4、生產技術部門負責化學品采購申請的審查。
5、設備管理部門部負責危險化學品儲存容器的定期檢驗。
6、質量管理部負責危險化學品各項指標的分析與檢測。
7、 安全環(huán)保部安監(jiān)室參與新增品種化學品以及劇毒品申購的審查,協助辦理相關手續(xù),對有關化學品的各環(huán)節(jié)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五、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基本原則
1、我公司范圍類儲存的一切供生產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只供公司生產工作的需要,原則上不得經營和轉讓。如確需對外調撥,須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核批準。
2、儲存、運輸、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責任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須保證該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并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3、劇毒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和運輸,必須辦理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公路運輸通行證。
4、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儲存、廢棄處置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指導、監(jiān)督、檢查。
5、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申請數量采購危險化學品和化學試劑,不得超量購買,更不得無計劃采購。
6、危險化學品庫及儲存設施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要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
7、對危險化學品儲存容器按時委托具有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檢驗。
8、各部門必須對使用或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登記建檔。
六、危險化學品的計劃、審批與采購程序
1、使用部門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填寫材料申請計劃,經審批后交采購部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進行采購。
2、所有危險化學品和化學藥品必須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單獨填寫材料申請計劃,不得與其它物資混報。
3、劇毒和爆炸危險物資申請計劃要詳細寫明用途,使用部門應按實際使用量申請,隨用隨報。因工作需要,申請使用滅鼠劑等非生產用危險化學品,必須隨用隨購,一次用完。不得申請、采購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劇毒藥品。
3、劇毒化學品必須在安監(jiān)室備案,按規(guī)定辦理購買憑證和準購證后,方可采購。
4、采購危險化學品及其它化學藥品,采購員應按照審批的采購計劃,由專人向有經營許可證的專營單位或商店購買,不得超量或無計劃采購。
5、采購危險化學品,不得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不得采購沒有化學品安全標簽和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化學品;采購進口的化學品必須索取中文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七、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與裝卸
1、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必須辦理運輸通行證,并委托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運輸。
2、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裝卸人員及押運人員應定期培訓,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運輸注意事項和發(fā)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3、化學危險物品的交接,必須由運送、采購、使用部門管理人員共同參與驗收和交接,確認標簽、標志、包裝完好無損后,各方人員方可簽名辦理移交手續(xù)。對于標簽不全、標志模糊不清、過期、包裝破損的,應原樣退回,不得移交入庫。
4、運輸、裝卸化學試劑、危險化學品,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輕拿、輕放,不得撞擊、拖拉和傾倒。
(2)碰撞、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險的危險化學品,以及化學性質相抵觸或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混裝混運。
(3)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毒氣的危險化學品,在裝運時應當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4)裝運化學試劑、危險化學品時不得客貨混裝,必須有專人押車和裝卸。
八、危險化學品的儲存
1、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和相關技術要求,在庫房設置相應的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防潮、防雷、防靜電、反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要求。
2、貯存建筑除符合國家消防、環(huán)保等相關法規(guī)、標準要求外,其采暖的熱源溫度不應過高,熱水采暖不應超過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電熱取暖。
3、貯存危險化學品建筑物區(qū)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消防、防火、防爆等符合國家標準或者有關規(guī)定,并處于良好狀態(tài)。
4、存放危險化學品的庫房要遠離火源,符合安全要求,并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配備防護用品與消防器材及專門工具。
5、化學試劑及危險化學品儲存?zhèn)}庫的保管人員,必須具有全面的專業(yè)知識和安全防護知識,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6、儲存地點的設置
(1)化學試劑及危險化學品儲存?zhèn)}庫要做好防盜工作。
(2)氧氣、乙炔、壓縮、液化氣體、油品、易燃物品等氣體儲存應遠離其它庫房。
(3)普通大量使用的化學藥品,在使用現場具備儲存條件的,允許在生產現場存放。
(4)庫房內有醒目的、足夠數量的嚴禁吸煙和嚴禁使用明火的警示牌。
(5)應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其它物品。消防設施、器材應專人管理,確保完好有效。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查,應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
(6)劇毒和具有整體爆炸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管理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①劇毒、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分開儲存在保險柜內。
②嚴格實行“五雙”、“六對頭”管理規(guī)定,“五雙”即:雙人收發(fā)、雙人保管、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六對頭”即購進、庫存、領用、發(fā)出、退回、銷毀與帳目要對頭。
③其儲存量、流向和用途應如實記錄。
7、危險化學品按gb 13690《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的規(guī)定,分區(qū)、分類、分庫儲存,并由醒目的標志。標志應符合gb 190《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guī)定。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可混放。
8、凡庫存的危險化學品,必須有明顯的標簽(名稱、規(guī)格、數量和質量),無標簽的危險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
9、化學藥品必須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適時通風,防止變質、自燃或爆炸事故。對泄漏、變質、過期不能使用,需要銷毀的物品,按規(guī)定辦理申報、批準手續(xù),經核準后報地方有關機構統一銷毀。
10、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測、檢驗。
11、除本細則規(guī)定的具有儲存資格的部門和班組之外,任何部門和班組、人員不得私自儲存任何化學試劑、藥品、油品、壓縮和液化氣體等危險化學品,更不得私拿、私用或轉借、贈送他人。
九、危險化學品、化學試劑的領取和使用
1、領用危險化學品時,應根據實際使用情況,以最小量申請、領取和發(fā)放,不得虛報多領或隨意多發(fā)。
2、非連續(xù)使用的危險化學品,以一次使用量或一個最小包裝為限領用,剩余藥品必須如數交回庫房。
3、普通化學藥品,允許使用部門、班組、質檢室保存一個最小包裝量。
4、運行崗位和其他連續(xù)使用危險化學品、試劑的崗位,以一周使用量或一個最小包裝量領取。
5、領用劇毒和具有整體爆炸性的物品,還必須遵守以下要求:
(1)領用時填寫“劇毒物品領用申請表”,詳細注明使用毒品名稱、用途、數量、時間、地點、使用人等,所領藥品一般不得超過一次用量。經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和中控部部長審核后,方可發(fā)放和領用。
(2)發(fā)放時每次須詳細記載使用毒品名稱、用途,數量、時間、地點、發(fā)放人、使用人等,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名。記錄臺帳要保存兩年以上。所領藥品一般不得超過一次實驗的最低使用量或一個最小包裝。
(3)領取時必須由申請使用人領取,嚴禁代領。由兩名專管人員同時領取,并在庫房登記卡上簽字。
(4)使用剩余的劇毒品,應由兩名專管人員負責返庫,不得隨意轉借他人或找他人代為返庫,不得在使用場所過夜。
(5)各種危險化學品和化學藥品,改變日常用途,因公司工作確屬需要而領用的,必須辦理使用申請單,分管領導審批后按規(guī)定發(fā)放。
(6)公司儲存的各類化學藥品、配制的試劑,只供公司范圍內生產或非生產工作需要,嚴禁個人私帶、私存,更不得轉借、變賣他人。
(7)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液、廢渣、變質料以及使用的容器應集中收集在一起,統一處理至符合環(huán)保要求,嚴禁直接倒入下水道。
6、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按相應?;诽匦宰龊脗€人防護(配備必要的急救物品,并在現場標識),并為使用人員提供危化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告知應急措施。
7、生產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嚴禁跑、冒、滴、漏和亂排亂放。
8、劇毒化學品丟失或被盜的,要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及負責人,并由公司向公安部門報告。
十、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的處置與銷毀
1、車間(含質檢室)不得隨意丟棄?;芳捌浒b物,并對危化品及其包裝物的數量、流向、責任人等如實記錄。
2、因失效、過期等原因不能使用,需要銷毀的任何化學藥品、試劑、包裝物,均不得私自自行處理,應由使用或庫管員填寫報廢申請,注明名稱、數量、性質(危險化學品分類),上報質檢室、安監(jiān)室審核后,屬于一般危險化學品的,按照安監(jiān)室審批意見處置;屬于劇毒等具有嚴重危害性質的物品,應遵照國家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報請政府安監(jiān)、消防、環(huán)保部門同意后,統一妥善處置和銷毀。
3、對不能回收且存在污染危害的?;钒b物由所屬單位經無害化處理,經安監(jiān)室審批后銷毀;無危害能夠回收的包裝物由采購部負責處理。
十一、事故預防
1、毒品、壓縮氣體及液化氣體、爆炸品庫應經常性定期不定期的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2、劇毒化學品按照國家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向國家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
3、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事故演練。
4、儲存、運輸酸、堿、燃油的容器,定期進行檢驗,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8篇 氧氣瓶、氮氣瓶儲存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一、 儲存氧氣瓶、氮氣瓶庫房必須經環(huán)保、公安消防和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批準。
二、 氣瓶儲存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兩個,房門窗均需向外開,以便人員疏散和泄爆。儲存間應有足夠的泄壓面積,以減少爆炸事故發(fā)生時的損壞。
三、 儲存氣瓶的房間必須是單層建筑,其高度不應低于4m。屋頂應為輕鋼結構,并均應有天窗或自然排風筒。
四、 對入庫的氣瓶,必須細致地的瓶檢查其外表面有瓶色、字樣、字色、色環(huán)是否與入庫單據相符。
五、 檢查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氣瓶外表面有無影響氣瓶安全使用的缺陷,檢查瓶閥有無泄漏。
六、 氣瓶入庫后應嚴格按氣體的性質、公稱工作壓力及空、重瓶分類存放于指定的柵欄里,用可移動的鐵鏈將柵欄口攔住。
七、 氣瓶在庫房內就擺放整齊,并留有適當寬度有通道、明顯的“禁止煙火”等各類安全標志。在庫房的固定地點應備有專用滅火器、滅火工具等。
八、 長途運輸氣瓶應做到文明裝卸、妥善固定、分類裝運、禁止煙火、懸掛標志。
九、 夏季運輸氣瓶,為避免陽光照射,車上必須具有遮雨遮陽設備。
十、 氣瓶屬化學危險品,運輸的車輛應有危險品運輸標志,以引起過往車輛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十一、 司機與裝卸、押運人員均須明確所運氣體的性質、安全注意事項和緊急處置措施。
第9篇 火工材料的運輸、使用和儲存管理制度
1.使用火工品的架子隊及作業(yè)班組,施工現場必須設立專用火工品儲存室。該儲存室必須符合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頒布的規(guī)定,并取得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核發(fā)的《火工品儲存許可證》,方可儲存。由取得上崗證保管員、看守員晝夜保管、守護。
2.火工品儲存室的設置:儲存室要與居民區(qū)、工廠、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離,必須符合防爆、防雷、防火、防潮、防鼠、防盜等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風和防爆照明設備,不能設置在高壓電線下。炸藥和雷管應分庫存放并保持安全距離。儲存室外應設置滅火器、砂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儲存室內應設置自動報警裝置,不準安裝普通照明燈,所有照明設備必須采用防爆型,照明線、報警裝置插頭不能安裝在儲存室內,電線要有硬管防護。儲存室門一律朝外,不能朝內。
3.庫存量不準超過公安機關批準的容量,不準混放,爆炸物品堆碼應墊高200-300mm,放置雷管時必須鋪設膠質皮墊。雷管不能存放在鐵質容器內,應存放在木質裝置內。
4.進入儲存室任何人不準攜帶手機、打火機等違禁物品。不得穿化纖衣服。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儲存室,嚴禁在儲存區(qū)吸煙和用火,嚴禁在儲存室存放其他物品,嚴禁在儲存室內住宿和進行其他活動。
5.看守人員住房必須離庫房30m以外。看守房位置和高度以能了望儲存室和周圍情況為準。
6.火工品入庫要嚴格檢查驗收,履行出入庫手續(xù)和清點核對交接制度。對同品種、同規(guī)格的火工品要遵循發(fā)零存整、發(fā)舊存新,即先進先出原則。收存、發(fā)放按制度在爆炸物品登記簿上進行登記簽字。做到賬目清楚,手續(xù)齊備,帳物相符,若帳實不符,及時查找原因。發(fā)現火工品丟失或被盜,必須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所在地公安機關。嚴格執(zhí)行雙人雙鎖保管制度。
7.火工品短途運輸,可免辦《爆炸物品運輸證》,但必須事先與所在地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并征得同意。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則的安全要求,在排氣管口裝設防火罩,按指定路線限速行駛。炸藥和雷管應分別在兩輛車內運送,兩車間距大于50m,并派專人護送。雷管裝載量不準超過車輛額定載重的三分之二,其他爆炸品的裝載量,不準超過車輛的額定重量。在運輸過程中,高度重視雷電天氣的防范。
8.現場技術員、安全員對炮工作業(yè)即打孔、裝藥、起爆、警戒進行全過程監(jiān)控。當日當次領取的火工品未使用完的,必須及時返還儲存室進行存放,并辦理相關退庫手續(x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火工品帶回工棚、宿舍或在工地上隨意存放,嚴禁私藏、私用或贈送他人。否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第10篇 氣瓶使用運輸儲存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后,方可使用。
(2)禁止敲擊,不得猛烈碰撞、滾拋。
(3)瓶閥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應用潔凈的溫水解凍。
(4)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氧氣瓶、可燃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氣瓶時,乙炔瓶與氧氣瓶的放置間距不得少于5米,并通風良好。
(6)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7)夏季要防日光曝曬。
(8)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9)氣瓶咀、瓶身要嚴加愛護,嚴禁沾染油脂。沾有油脂的工具嚴禁接觸氣瓶。
(10)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11)氣瓶應嚴格專瓶專用,保護好漆色,并嚴禁擅自更改。
(12)為避免摩擦生熱,發(fā)生爆炸,禁止快速開關氣閥。
(13)在使用氣瓶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三勤(勤檢查、勤觀察、勤控制)。
(14)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15)氣瓶不用時(含作業(yè)結來后),要及時戴好瓶帽、防震圈;乙炔瓶和氧氣瓶放置的間距不得少于5米,且不能同放一室。
(16)氣瓶立放時應有放倒措施,乙炔瓶不得倒放。
(17)氣瓶定期進行檢驗,對氣瓶質量有懷疑時應及時送去進行技術檢驗。
2.運輸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佩帶好瓶帽、防震圈,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瓶閥端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五層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3)裝運氣瓶的車輛應有“危險品”標志,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有毒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
(4)高溫季節(jié)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曝曬。
(5)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同車運輸。
(6)裝液化石油氣的氣瓶,運輸距離嚴禁超過50公里。
(7)氣瓶提運人員,要嚴格遵守貯運規(guī)定,要認真負責,積極可靠,并相對穩(wěn)定。到生產供應單位去提貨時,還應遵守對方單位的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
3.儲存氣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2)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滅火器材。
(4)氣瓶放置應整齊,佩戴好氣瓶帽、防震圈。立放時,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得超過五層(乙炔瓶嚴禁橫放)。
第11篇 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銷售、運輸和廢棄處理管理制度
一、危險化學品存儲庫房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常用化學品貯存通則》對耐火等級、溫度、濕度、電器、通風、庫房周邊、衛(wèi)生等有關要求。
二、銷售危險化學品時要嚴格審查對方的資格證照,不得向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出售危化品,并做好銷售記錄,詳實記錄好貨物的數量及流向,并簽訂購銷合同
三、銷售貨物時應將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及時傳遞到客戶手中。
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專車專用,并有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包裝應牢固;各類危險化學品包裝應符合gb12463-90《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互為禁忌物料不能裝在同一車、船內運輸。易燃、易爆品不能裝在鐵幫、鐵底車、船內運輸。易燃液體閃點在28℃以下的氣溫高于28℃時應在夜間運輸。禁止無關人員搭乘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船和其他運輸工具。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船應有消防安全設施。
五、按危險化學品的特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huán)境。
六、銷毀、處理有燃燒、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化學危險物品,應當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環(huán)境保護等部門同意。
七、對廢棄處理環(huán)節(jié)相關資料、記錄應存檔,存檔期限至少兩年以上。
第12篇 ?;穬Υ?、出入庫、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我單位屬于生產、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在其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guī)、制度、標準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儲存、出入庫
根據生產需要,按規(guī)定儲存危化品的數量、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按照規(guī)定時間周轉。
1.1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確認入庫和出庫。
1.2生產備料按性質不同分別堆放,嚴格區(qū)分。
1.3凡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的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
1.4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容器必須嚴密,結實牢固,并按照國家頒發(fā)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0)的規(guī)定而貼專用標志和物品名稱。
1.5應指派責任心強,經過培訓考核,并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
二、裝卸、運輸
2.1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照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wěn)妥。
2.2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船)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液,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船),卸后必須清掃干凈。
2.3裝運爆炸、劇毒、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2.3.1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運輸。
2.3.2禁止用叉、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危險物品。
2.3.3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有資格的專業(yè)人員押運。
2.4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地公安交通部門批準,按照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
2.5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品”標志。
第13篇 液氨儲存、運輸、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集團下屬公司使用液氨的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特編制本規(guī)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集團下屬公司使用液氨的管理;
本規(guī)定是現行國家標準、規(guī)范的補充,除執(zhí)行本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guī)范;
第二章 氨的理化性質對健康的危害及應急處理
第三條 氨的理化性質
一、標識
1、中文名氨;氨氣(液氨) 英文名ammonia
2、分子式nh3 相對分子質量17.03
3、危險性類別 第2.3類有毒氣體
4、理化性質
熔點(℃) -77.7 沸點(℃) -33.5 液體相對密度(水=1)0.82(-79℃) 氣體相對密度(空氣=1)0.6 飽和蒸汽壓(kpa) 506.62 (4.7℃) 臨界溫度(℃) 132.5 臨界壓力(mpa) 11.40 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二、穩(wěn)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wěn)定性 穩(wěn)定
聚合危害 不聚合
避免接觸的禁忌物 鹵素、酰基氯、酸類、氯仿、強氧化劑
燃燒(分解)產物 氧化氮、氨
在高溫時會分解成氮和氫,有還原作用。在催化劑存在時可被氧化成一氧化氮
三、主要組成與性狀
主要成分 純 品
外觀與性狀 無色有刺激性惡臭的氣體
主要用途 用做制冷劑及制取銨鹽和氮肥
液氨是無色的液體。是一種優(yōu)良的溶劑。蒸發(fā)熱很大,在沸點時是每克1369.08焦(327卡)。儲于耐壓鋼瓶或鋼槽中。由氣態(tài)氨液化而得;
四、爆炸特性與消防
燃燒性 易燃
閃點(℃) 無意義
引燃溫度(℃) 651
爆炸下限(%) 15.7 爆炸上限(%) 27.4
最小點火能(mj) 至1000 mj也不發(fā)火(氫氣為0.02 mj)
最大爆炸壓力(mpa) 0.580
第四條 危險特性
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氟、氯等接觸會發(fā)生 劇 烈反應。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第五條 滅火方法
一、消防人員必須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斷氣源。若不能立即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正在燃燒的氣體。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二、滅火劑:霧狀水、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條 健康危害
一、侵入途徑 吸入
二、健康危害 低濃度氨對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濃度可造成組織溶解壞死。輕度者出現流淚、咽痛、聲音嘶啞、咳嗽、咯痰等;眼結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腫;胸部_線征象符合支氣管炎或支氣管周圍炎;
中度中毒:上述癥狀加劇,出現呼吸困難、紫紺;胸部_線征象符合肺炎或間質性肺炎。嚴重者可發(fā)生中毒性肺水腫,或有呼吸窘迫綜合癥,患者劇烈咳嗽、咯大量粉紅色泡沫痰、呼吸窘迫、昏迷、休克等??砂l(fā)生喉頭水腫或支氣管粘膜壞死脫落窒息。高濃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或高濃度氨可致眼灼傷;液氨可致皮膚灼傷;
第七條 急救措施
一、 皮膚接觸 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著,應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徹底沖洗。就醫(yī);
二、眼睛接觸 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yī);
三、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yī);
第八條 泄漏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qū)人員至上風處,并立即隔離150m ,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廢棄或修復、檢驗后再用;
第九條 儲運注意事項
儲存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倉間。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應與鹵素(氟、氯、溴)、酸類等分開存放。罐儲時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驗收時要注意品名,槽車運輸時要灌裝適量,不可超壓超 量運輸。運輸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車廂高度,且不超過五層;立放時,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運輸工具上應備有滅火器材。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城市的繁華市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運輸氣瓶的車不得在繁華市區(qū)、重要機關附近停靠。在其他地區(qū)??繒r,司機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為及時導走汽車行駛時產生的靜電,可采用導電橡膠拖地帶按hg/t20675-1990《化工企業(yè)靜電接地設計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接于槽車上;
第十條 防護措施
一、車間衛(wèi)生標準
中國mac(mg/m3) 20(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 30(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摘自gbz2-200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yè)接觸限值》)
二、依據gb5044-85《職業(yè)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的規(guī)定氨為ⅳ級(輕度危害)
三、檢測方法 納氏試劑比色法
四、工程控制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五、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建議佩戴防氨專用防毒面具。緊急事態(tài)搶救或撤離時,必須佩戴空氣呼吸器
六、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七、身體防護 穿防靜電工作服
八、手防護 戴橡膠手套
九、其他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
十、環(huán)境資料
該物質對環(huán)境有嚴重危害,應特別注意對地表水、土壤、大氣和飲用水的污染
十一、廢棄 嚴禁私自處理。由當地有資質機構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十二、運輸信息
包裝方法:鋼質氣瓶、槽車
十三、法規(guī)信息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國務院令第344號,國務院2002年1月26日發(fā)布);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8號);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guī)定(〔1996〕勞部發(fā)423號)等法規(guī),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guī)定;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2.3類有毒氣體;
第三章 液氨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及使用液氨裝置的總圖位置
第十一條 液氨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一、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2006的規(guī)定(簡稱建規(guī))液氨屬于乙類火災危險性物質;
二、按照《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160-92(1999年版)的規(guī)定(簡稱石化規(guī))液氨屬于乙類火災危險性物質;
三、滅火器的配置依據《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gb50140-2005進行配置。氨屬于c類火災;
1、火災危險等級的劃分:液氨儲罐區(qū)劃為嚴重危險級,低溫冷庫劃為中危險級,控制室(操作間)劃為嚴重危險級;
2、滅火器的配置數量依據《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gb50140-2005計算確定,并按規(guī)范規(guī)定選?。?/p>
3、滅火劑的類型可選用噴射干粉滅火劑或二氧化碳滅火劑。滅火器的型式可選用手提式滅火器,或推車式滅火器,或二者并存;
第十二條 使用液氨裝置的總圖位置
一、 按照《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160-92(1999年版)的規(guī)定如下:
企業(yè)與相鄰工廠或設施的防火間距企業(yè)生產區(qū)防火間距離(m)
相鄰工廠或設施居住區(qū)、公共福利設施、村莊 100
相鄰工廠(圍墻) 50
國家鐵路線(中心線) 45
廠外企業(yè)鐵路線(中心線) 35
國家或工業(yè)區(qū)鐵路編組站(鐵路中心線或建筑物) 45
廠外公路(路邊) 20
變配電站(圍墻) 50
架空電力線路(中心線) 1.5倍塔桿高度
ⅰ、ⅱ國際架空通信線路(中心線) 40
通航江河海岸邊 20
注:當相鄰設施為港區(qū)陸域、重要物品倉庫和堆場、軍事設施、機場等對石油化工企業(yè)的安全距離有特殊要求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在進行區(qū)域規(guī)劃時,應根據液氨及其相鄰的工廠或設施的特點和火災危險性,結合地形、風向等條件,合理布置;
三、液氨的生產使用區(qū),宜位于鄰近城鎮(zhèn)或居住區(qū)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四、在山區(qū)丘陵地區(qū),液氨的生產使用區(qū)應避免布置在窩風地帶;
五、公路和地區(qū)架空電力線路,嚴禁穿越液氨的生產使用區(qū)。區(qū)域排洪溝不宜通過廠區(qū);
六、液氨的生產使用設施(裝置)與居住區(qū)的衛(wèi)生防護距離應按有關部門批準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結論確定。衛(wèi)生防護距離范圍內不得建常年固定居住的房屋,并應綠化。(依據sh3024-1995《石油化工企業(yè)環(huán)境保護設計規(guī)定》 3.0.5條);
七、冷庫與其他建(構)筑物的衛(wèi)生防護距離應符合當地環(huán)保部門有關規(guī)定。(依據gb50072-2001《冷庫設計規(guī)范》 4.2.2條);
第四章對使用液氨的廠房(倉庫)的規(guī)定
第十三條 液氨的火災危險性為乙類。其廠房的設計應符合《建規(guī)》的有關要求;
第十四條 液氨生產場所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液氨倉庫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第十五條 液氨廠房內嚴禁設置員工宿舍。辦公室、休息室等不應設置在廠房內,當必須與本廠房貼鄰建造時,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并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燒體防爆墻隔開和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
第十六條 液氨廠房內設置液氨中間倉庫時,其儲量不宜超過1晝夜的需要量。中間倉庫應靠外墻布置,并應采用防火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燒體樓板與其他部分隔開;
第十七條 液氨倉庫內嚴禁設置員工宿舍。液氨倉庫內嚴禁設置辦公室、休息室等,并不應貼鄰建造;
第十八條 液氨廠房(倉庫)內不應設置鐵路線;
第十九條 液氨的設備布置
一、液氨設備的布置應便于操作、通風排毒和事故處理,同時必須留有足夠寬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
二、使用液氨的設備宜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氨壓縮機,宜布置在敞開或半敞開式廠房內;
三、氨壓縮機布置在半敞開式或封閉式廠房內時,其廠房的頂部應采取通風措施;
四、為防止氨氣及噪聲對操作人員的危害,氨壓縮機的操作應設隔離操作室。氨壓縮機房的自動控制室或操作人員值班室應與機器間隔開,并應設固定密封觀察窗;
五、氨壓縮機房的門應向外開啟,并采用手開門;
六、氨壓縮機房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環(huán)境。應設事故排風裝置,換氣次數不應小于8次/h.排風機應選用防爆型;
七、氨壓縮機房室內的采暖溫度宜采取16℃。氨壓縮機房內嚴禁明火采暖。
八、制冷設備的氨壓縮機房和設備間的布置應符合《冷庫設計規(guī)范》gb50072-2001中的有關規(guī)定;
1、設備布置應符合工藝流程安全規(guī)程以及操作方便的要求,并需要有適當的空間,以便設備部件的拆卸和檢修。同時亦應考慮到盡可能布置緊湊,充分利用機房的空間,以節(jié)省建筑面積;
2、機器間內主要操作通道的寬度應為1.5~2.5m,壓縮機突出部分到其他設備或分配站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1.5m,兩臺壓縮機突出部位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1m,并能有抽出曲軸的可能。非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0.8m。
3、設備間內的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1.5m,非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0.8m;
4、水泵和油處理設備不宜布置在機器間或設備間內;
九、使用液氨的廠房(倉庫)的安全疏散:
1、廠房的安全出口應分散布置。每個防火分區(qū)、一個防火分區(qū)的每個樓層,其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廠房的一個防火分區(qū)內的每個樓層,其安全出口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2個;廠房內的疏散、樓梯、走道、門的各自總凈寬度等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2006的有關規(guī)定;
2、消防車道和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的設置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2006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五章安全保護和自動控制
第二十條 制冷設備的設計灌氨量應按gb50072-2001《冷庫設計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制冷設備的設計灌氨量 設備名稱灌氨量(體積百分比)
冷凝器 15 氨液分離器 20 洗滌式油分離器 20 立式低壓循環(huán)貯液器 30~35 貯液器 70 臥式低壓循環(huán)貯液器25 中間冷卻器 30~50
氨泵強制供液再冷卻器 100 上進下出式排管 25 空氣冷卻器 70
上進下出式空氣冷卻器40~50 擱架式凍結設備 50 下進上出式排管 50~60 平板式蒸發(fā)器 50 下進上出式空氣冷卻器 60~70 管殼式蒸發(fā)器 80 重力供液排管 50~60
注:1、 灌氨量的氨液密度按650kg/m3計算;
2、 洗滌式油分離器、中間冷卻器和低壓循環(huán)貯液器的灌氨量,如有產品規(guī)定時,則按產品規(guī)定取值;
第二十一條 制冷設備的安全保護和自動控制應按gb50072-2001《冷庫設計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一、氨壓縮機安全保護裝置應由氨壓縮機制造廠成套配置,且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設排氣壓力過高、吸氣壓力過低、油壓差不足和電動機負荷超載,螺桿式壓縮機應增設精濾油器前后壓差過大等停機保護裝置;
2、吸氣、排氣、潤滑油系統和曲軸箱應設壓力表或真空壓力表;
3、排氣管出口處應設止逆閥,螺桿式壓縮機吸氣管處應增設止逆閥;
4、出水管應設斷水停機保護裝置;
5、吸、排氣口及潤滑油系統應設溫度計及排氣溫度過高停機保護裝置,螺桿式壓縮機應增設油溫過高停機保護裝置;
6、排氣側和吸氣側之間應有安全閥;
7、應設事故緊急停機按鈕;
二、冷凝器應設斷水及冷凝壓力超壓報警裝置、壓力表和安全閥;冷卻水出口、給水主管應設溫度計,蒸發(fā)式冷凝器應增設風機故障報警裝置。報警信號應引至控制室(操作間)
三、氨泵應設置下列安全保護裝置:
1、應設斷液自動停泵裝置;
2、排液管上應設止逆閥;
3、排液總管上應設旁通泄壓閥;
4、排液管應設壓力表;
四、所有設備、容器、加氨站集管及有管道與冷卻設備相連的(液體的、氣體的、融霜的)氨分配站集管上和不凝性氣體分離器的回氣管上,均應設壓力表或真空壓力表。
五、氨壓力表和真空壓力表應采用氨專用的,其精度要求高壓側不應低于1.5級,低壓側不應低于2.5級,并宜帶飽和溫度刻度,其量程不得小于工作壓力的1.5倍,不得大于工作壓力的3倍。距觀察地面2m時,其直徑不宜小于100mm,距觀察地面2~3m時,其直徑不宜小于160mm。壓力表的安裝高度距觀察地面不應超過3m;
六、低壓循環(huán)貯液器、氨液分離器和中間冷卻器應設超高液位報警裝置及正常液位自控裝置。低壓貯液器應設超高液位報警裝置。報警信號應引至控制室(操作間)。
七、貯液器、中間冷卻器、氨液分離器、低壓循環(huán)貯液器、排液桶、集油器等均應設氨用液位指示器或防霜液位計(0℃以下的容器用防霜液位計),其設計壓力不應低于2.5mpa(表壓)。玻璃板(管)液位指示器兩端連接件應有自動關閉裝置,采用玻璃管應有防護設施;
八、各種壓力容器(設備)應按產品標準要求設安全閥;
九、安全閥應設置泄壓管。泄壓管出口應高于周圍50m內最高建筑物的屋脊5m。防止雷擊、防止雨水、雜物進入泄壓管;
十、氣體、液體、熱氨分配站的集管、中間冷卻器盤管進出口均應設溫度計以測氣體、液體的溫度;
十一、設在室外的冷凝器、油分離器等設備,應有防止非操作人員進入的圍欄。貯液器設在室外時,應有遮陽棚;
第14篇 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1、危險化學品的貯存保管、出入庫、安全要求
1.1 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品,應隔離貯存,更不準與食物、醫(yī)藥等同庫貯存;
1.2 化學危險品應該分類、分堆貯存,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碼之間應該留出一定的間距、通道、通風口;
1.3 在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
1.4 性質不穩(wěn)定,容易分解和變質以及混有雜質而引起燃燒爆炸的化學物品,應經常進行檢查測溫、化驗,防止自燃爆炸;
1.5 化學危險品庫房的安全間距,應根據性質、規(guī)模和貯存物質的危害程度按照國家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1.6 化學危險品庫房要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雷裝置,配備相應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
1.7 為了確保化學危險品倉庫的安全,應加強門衛(wèi),嚴格出入制度,容器的包裝要密閉、完整,對破損的泄漏要立即進行妥善處理,倉庫嚴禁煙火。
2、對裝卸操作人員的工作要求
2.1在危險化學品進行裝卸前,要根據有關要求檢查車輛的資質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
2.2裝卸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3操作人員在裝卸危險化學品期間不得脫離崗位,當班不能裝卸完畢或有緊急情況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繼續(xù)裝卸時,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發(fā)生物料的泄漏;
2.4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2.5裝卸對人體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物料外溢。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睛、佩戴膠皮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2.6作業(yè)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yè)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2.7裝卸易燃液體時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鐵釘的鞋子。桶裝的易燃液體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桶裝的各種氧化劑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2.8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yè)現場需遠離熱源和火源;
2.9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裝卸的情況,以便于出現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2.10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開啟易燃易爆的桶裝物料的桶蓋時,應使用銅或者銅鋁合金的專業(yè)扳手;
2.11公司內各車輛裝卸點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藥品,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確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數量不夠等現象,要及時報告單位、部門領導;
2.12應熟練掌握裝卸過程中的一般事故處理方法和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對運輸槽車隨車人員的工作要求
3.1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裝卸應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3.2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崗位培訓,憑專業(yè)崗位操作證書上崗作業(yè);
3.3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對所運危險貨物要掌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3.4運輸、裝卸作業(yè)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5進入裝卸作業(yè)區(qū)前,必須安裝防火罩,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的工作鞋和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3.6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yè)區(qū),駕駛員應按有關安全規(guī)定駛入裝卸貨區(qū);
3.7車輛??控浂鈺r,應聽從作業(yè)區(qū)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3.8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fā)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3.9在裝卸過程中,駕駛員負責監(jiān)卸,辦理貨物交接簽證手續(xù)時要點收點交。裝車完畢,駕駛員必須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
3.10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攔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在保護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爐要穩(wěn);
3.11禁止在裝卸作業(yè)區(qū)內維修車輛;
3.12危險貨物運達卸貨地點后,因故不能及時卸貨,在待卸期間,行車人員應會同押運人員負責看管貨物;
3.13在裝卸點作業(yè)的司機及押運員不得擅自脫離車輛,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更不得進入公司其他的區(qū)域。
4、裝卸作業(yè)要求
4.1包裝件裝卸作業(yè)要求
4.1.1保管員應詳細核對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量是否與托運單證相符,并認真檢查貨物包裝標志的完整狀況。包裝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應拒絕卸車;
4.1.2裝卸操作人員應根據貨物包裝的類型、體積、重量、件數的情況,并根據包裝上儲運圖示標志的要求,輕拿輕放、謹慎操作、嚴防跌落、摔碰、禁止撞擊、拖拉、翻滾、投鄭。同時,必須做到:
4.1.2.1堆碼整齊、靠緊妥貼,易于點數;
4.1.2.2堆碼時,桶口、箱蓋朝上,允許橫倒的桶口及袋裝貨物的袋口應朝里;
4.1.2.3裝載平?,高出攔板的最上一層包裝件,堆碼時應從車廂兩面向內錯位騎縫堆碼,超出車廂前攔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裝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4.1.2.4裝運高出車廂攔板的貨物,裝車后,必須用繩索捆扎牢固,易滑動的包裝件,須用防散失的網罩覆蓋并用繩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蓋嚴密,須用兩塊苫布覆蓋貨物時,中間接縫處須有大于15cm的重疊蓋,且車廂前半部分苫布需壓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4.1.2.5裝有通氣孔的包裝件,不準倒置、側置,防止所裝貨物泄漏或進入雜質造成危害;
4.1.3機械裝卸作業(yè)時,必須按核定負荷量減載25%,裝卸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指揮,防止貨物劇烈晃動、碰撞、跌落;
4.1.4不得用同一個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包括庫內搬運;
4.1.5裝卸時應做到輕裝輕放,重不壓輕,大不壓小,堆放平穩(wěn),捆扎牢靠;
4.1.6裝卸操作人員堆放各種固體原料及桶裝物料時,不可傾斜,高度要適當,不準將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內;
4.2液體物料的裝卸作業(yè)要求
4.2.1裝卸液體物料時,運輸車輛的儲槽的出口與軟管的連接處一定要捆綁牢靠,在裝卸過程中操作人員一定要堅守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在裝卸物料的過程中嚴禁車輛隨便開動,如需開動爬坡卸料時,必須關閉車槽出口的出口閥,拆除軟管;
4.2.2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車輛需爬坡卸料時,所采用的爬坡設施必須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4.2.3裝卸易燃可燃液體時,應在陰涼通風處進行,避免在陽光直射天氣炎熱的情況下裝卸;
4.2.4裝卸易燃可燃液體時,操作人員應全面了解各項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靜電接地線良好接觸,充裝軟管、閥門對接良好,槽車??抗潭ㄎ锏轿坏?
4.2.5裝卸作業(yè)時,必須先將車體有效接地,靜止2分鐘后取樣卸料;
4.2.6作業(yè)完畢,要經過規(guī)定的靜止時間,才能進行拆除接地線等其他作業(yè);
4.2.7充裝過程中時刻注意槽車液位、壓力,堅守現場,隨時處置突發(fā)情況;
4.2.8操作人員要自始至終堅守充裝現場,充裝完畢后檢查各有關閥門是否關嚴,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場。
第15篇 氧氣瓶、氮氣瓶儲存、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一、 儲存氧氣瓶、氮氣瓶庫房必須經環(huán)保、公安消防和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批準。
二、 氣瓶儲存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兩個,房門窗均需向外開,以便人員疏散和泄爆。儲存間應有足夠的泄壓面積,以減少爆炸事故發(fā)生時的損壞。
三、 儲存氣瓶的房間必須是單層建筑,其高度不應低于4m。屋頂應為輕鋼結構,并均應有天窗或自然排風筒。
四、 對入庫的氣瓶,必須細致地的瓶檢查其外表面有瓶色、字樣、字色、色環(huán)是否與入庫單據相符。
五、 檢查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氣瓶外表面有無影響氣瓶安全使用的缺陷,檢查瓶閥有無泄漏。
六、 氣瓶入庫后應嚴格按氣體的性質、公稱工作壓力及空、重瓶分類存放于指定的柵欄里,用可移動的鐵鏈將柵欄口攔住。
七、 氣瓶在庫房內就擺放整齊,并留有適當寬度有通道、明顯的“禁止煙火”等各類安全標志。在庫房的固定地點應備有專用滅火器、滅火工具等。
八、 長途運輸氣瓶應做到文明裝卸、妥善固定、分類裝運、禁止煙火、懸掛標志。
九、 夏季運輸氣瓶,為避免陽光照射,車上必須具有遮雨遮陽設備。
十、 氣瓶屬化學危險品,運輸的車輛應有危險品運輸標志,以引起過往車輛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十一、 司機與裝卸、押運人員均須明確所運氣體的性質、安全注意事項和緊急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