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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設施項目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它涵蓋了設備購置、安裝、維護、更新及報廢的全過程管理,旨在確保設備設施的高效運行,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生產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設備選型與采購:明確設備的技術參數(shù)、性能指標,制定采購流程,確保設備符合生產需求。
2. 設施安裝與調試:規(guī)范安裝標準,監(jiān)督施工質量,進行設備調試,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3. 設備運行管理:制定設備操作規(guī)程,進行日常點檢,記錄運行狀態(tài),防止設備故障。
4. 維護保養(yǎng):設定定期保養(yǎng)計劃,執(zhí)行預防性維護,及時處理設備故障,延長設備壽命。
5. 設備更新與淘汰:評估設備性能,決定何時更新設備,處理舊設備的報廢與處置。
6. 應急處理與安全:建立應急預案,進行安全培訓,確保設備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
重要性
設備設施項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升效率:規(guī)范化的管理可以減少設備故障,提高生產效率,保障業(yè)務連續(xù)性。
2. 節(jié)省成本:通過合理維護和更新,避免過度維修和提前更換設備,節(jié)約企業(yè)開支。
3. 安全生產:嚴格的設備安全規(guī)定,可以預防事故,保障員工安全,降低企業(yè)風險。
4. 保障質量:良好的設備運行狀態(tài),有利于保證產品質量,提升客戶滿意度。
方案
1. 設立專門的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設備設施的全程管理,確保責任明確。
2. 制定詳細的設備操作手冊,包括操作步驟、注意事項、應急處理等,供員工參考。
3. 建立設備檔案,記錄設備的采購、使用、維護等信息,便于追蹤設備狀態(tài)。
4. 實行定期維護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保養(yǎng)制度,確保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5. 對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定期培訓,提高其專業(yè)技能和安全意識。
6. 設立設備評估機制,定期評估設備性能,根據(jù)評估結果制定更新和淘汰策略。
7. 建立與供應商的良好溝通機制,以便在設備出現(xiàn)問題時能迅速獲得技術支持。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企業(yè)可以建立起一套科學、高效的設備設施項目管理制度,為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提供堅實的硬件基礎。
設備設施項目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建設項目安全設備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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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安全設備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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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了減少或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公司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備設施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合本公司新、改、擴建的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備設施的設計、施工和投入生產使用。
3. 職責
3.1 主要負責人
3.1.1 負責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備設施的“三同時”管理。
3.2 安全主任
3.2.1 協(xié)助主要負責人對“三同時”檔案進行管理。
4. 運作程序
4.1 總要求
4.1.1 凡公司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
4.1.2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主要負責人應保證安全設施資金的足額投入。
4.2 可行性研究
4.2.1 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時,由主要負責人提出項目建議書,并委托有資質研究院對建設項目的可行性進行研究。
4.2.2 對于安全風險較大的建設項目,如危險化學品倉庫,噴油車間等,在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時,應對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專門論證。應委托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預評價,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安全生產對策的具體方案。___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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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對于安全風險較大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書應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施的科學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安全生產措施方案。 4.2.4 對于安全風險較小的建設項目,在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時,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及安全設施進行綜合分析,并編制安全專篇。 4.2.5 負責可行性研究的研究院和負責安全生產評價的中介機構不能是同一單位,且要具備相應的資質。 4.2.6 主要負責人應將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交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4.3 設計 4.3.1 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時,主要負責人應委托有資質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設計。 4.3.2 設計單位應嚴格依據(jù)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評價的要求進行安全設施設計,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4.3.3 安全設施設計應報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審查,經(jīng)審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4.4 施工 4.4.1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施工前,主要負責人應報相關政府部門立項審批,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4.4.2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施工時,主要負責人應聘請具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并聘請具有資質的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過程進行監(jiān)督,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不能是同一單位。 4.4.3 施工、監(jiān)理和設備材料供應等單位,應嚴格依據(jù)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jiān)理和設備材料供應,確保安全設施設計方案的有效實施。 4.5 驗收 4.5.1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主要負責人應委托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 4.5.2 主要負責人應將安全驗收評價交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并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請安全設施單項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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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經(jīng)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后,主要負責人應向建設單位申請對建設項目進行總體竣工驗收。 4.6 投入生產和使用 建設項目必須通過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和建設項目總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正式投產使用后,不得將安全設施閑置不用或拆除,應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 4.7 生產設備設施的變更 4.7.1 生產設備設施的變更包括設備設施型號變更、配件更換、電氣設備變更、安全設施變更和設備設施更新改造等。 4.7.2 施工過程中或設備設施生產使用過程,若需要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變更時,應對變更的內容重新進行設計,并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書》,經(jīng)過原設計單位簽字同意。 4.7.3 在生產設備設施變更的全過程中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4.8 “三同時”檔案管理 安全主任協(xié)助主要負責人收集與“三同時”相關的資料,并建立“三同時”資料檔案,永久保存。“三同時”資料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 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可行性報告研究、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等單位的資質證明復印件; 2) 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3) 設計圖紙、施工方案、施工許可證; 4) 材料供貨證明資料; 5) 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證明、建設項目總體竣工驗收合格證明; 6) 安全設備設施變更申請和變更意見書; 7) 與“三同時”相關的其它資料。 5. 相關/支持文件:(無) 6. 表單/記錄 6.1 《設備設施變更申請書》 |
第2篇 建設項目安全設備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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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了減少或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公司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備設施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合本公司新、改、擴建的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備設施的設計、施工和投入生產使用。
3. 職責
3.1 主要負責人
3.1.1 負責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備設施的“三同時”管理。
3.2 安全主任
3.2.1 協(xié)助主要負責人對“三同時”檔案進行管理。
4. 運作程序
4.1 總要求
4.1.1 凡公司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
4.1.2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主要負責人應保證安全設施資金的足額投入。
4.2 可行性研究
4.2.1 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時,由主要負責人提出項目建議書,并委托有資質研究院對建設項目的可行性進行研究。
4.2.2 對于安全風險較大的建設項目,如危險化學品倉庫,噴油車間等,在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時,應對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專門論證。應委托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預評價,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安全生產對策的具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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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對于安全風險較大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書應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施的科學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安全生產措施方案。
4.2.4 對于安全風險較小的建設項目,在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時,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及安全設施進行綜合分析,并編制安全專篇。
4.2.5 負責可行性研究的研究院和負責安全生產評價的中介機構不能是同一單位,且要具備相應的資質。
4.2.6 主要負責人應將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交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4.3 設計
4.3.1 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時,主要負責人應委托有資質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設計。
4.3.2 設計單位應嚴格依據(jù)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評價的要求進行安全設施設計,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4.3.3 安全設施設計應報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審查,經(jīng)審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4.4 施工
4.4.1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施工前,主要負責人應報相關政府部門立項審批,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4.4.2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施工時,主要負責人應聘請具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并聘請具有資質的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過程進行監(jiān)督,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不能是同一單位。
4.4.3 施工、監(jiān)理和設備材料供應等單位,應嚴格依據(jù)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jiān)理和設備材料供應,確保安全設施設計方案的有效實施。
4.5 驗收
4.5.1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主要負責人應委托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
4.5.2 主要負責人應將安全驗收評價交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并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請安全設施單項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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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經(jīng)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后,主要負責人應向建設單位申請對建設項目進行總體竣工驗收。
4.6 投入生產和使用
建設項目必須通過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和建設項目總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正式投產使用后,不得將安全設施閑置不用或拆除,應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
4.7 生產設備設施的變更
4.7.1 生產設備設施的變更包括設備設施型號變更、配件更換、電氣設備變更、安全設施變更和設備設施更新改造等。
4.7.2 施工過程中或設備設施生產使用過程,若需要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變更時,應對變更的內容重新進行設計,并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書》,經(jīng)過原設計單位簽字同意。
4.7.3 在生產設備設施變更的全過程中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4.8 “三同時”檔案管理
安全主任協(xié)助主要負責人收集與“三同時”相關的資料,并建立“三同時”資料檔案,永久保存。“三同時”資料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可行性報告研究、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等單位的資質證明復印件;
2)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3)設計圖紙、施工方案、施工許可證;
4)材料供貨證明資料;
5)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證明、建設項目總體竣工驗收合格證明;
6)安全設備設施變更申請和變更意見書;
7)與“三同時”相關的其它資料。
5. 相關/支持文件:(無)
6. 表單/記錄
6.1 《設備設施變更申請書》
第3篇 項目部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施工現(xiàn)場上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安全設施的監(jiān)督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施工機械設備管理
1、施工現(xiàn)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機管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施工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檢查。
2、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機械設備性能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經(jīng)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的操作證后,方可上機操作。學員或實習人員必須在有操作證的指導師傅在場指揮下,方能操作機械設備,指導師傅應對其實習人員的操作負責。
3、機管和操作人員必須相對穩(wěn)定。操作人員必須做好機械設備的例行保養(yǎng)工作,確保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行。
4、在非施工時間內,未經(jīng)項目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機械設備。
5、新購或改裝機械設備,必須經(jīng)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6、經(jīng)過大修理的機械設備,必須經(jīng)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租賃機械設備應從公司《合格供應商》名錄中選擇出租商,簽訂書面租賃合同,或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8、施工現(xiàn)場的大型機械設備(塔吊、施工升降機等)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及其相應資格的人員進行的安裝、拆除。不得將施工起重機械的拆裝過程分解給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進行拆裝。
9、大型機械設備(塔吊、施工升降機等)安裝、拆除單位相關技術人員依據(jù)工程特點和要求,制訂相應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經(jīng)技術負責人審批并交底后,方可實施。安裝后必須經(jīng)項目部組織機管員、安全員、電氣負責人共同驗收,并經(jīng)建委及安監(jiān)局認可的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10、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加節(jié),必須由專業(yè)資質的單位進行,并經(jīng)項目部和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停工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須組織由本企業(yè)的安全、施工等技術管理人員參加的檢驗,經(jīng)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檢驗的,可以委托當?shù)亟ㄖ踩O(jiān)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12、中小型機械使用前,由項目部機管員、安全員、施工員負責檢查,填寫書面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13、機械設備嚴禁超負荷及帶病使用,在運行中嚴禁保養(yǎng)和修理。
14、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zhí)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15、各種機械設備應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上要有安全裝置及相應的防護設置,使用時必須遵守項目部、公司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及制度,否則不準使用。
14、建立機械設備及操作人員管理臺賬,對施工中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16、建立健全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專人對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進行管理,確保使用通過相關法定檢測機構定期檢測,且檢測合格的特種設備。
二、安全防護設施管理
1、施工現(xiàn)場上所有的臨邊、洞口、通道等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前,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技術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對架子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搭設完畢以后,由技術員、施工管理人員和安全員共同參與驗收,不合格的安全設施必須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驗收一次須做好驗收記錄。
2、井架搭設前,由施工管理人員、技術員按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作井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人審閱簽字后,方可搭設。井架搭設完畢后,經(jīng)項目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共同參加驗收,做好驗收記錄,掛上驗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臨時用電設施、裝置,通電前必須由電氣負責人、安全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
4、各類腳手架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規(guī)范進行搭設。
(1)腳手架的基礎夯實填平驗收制度
a、腳手架承壓部位的回填土必須夯實,寬度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b、整體腳手架基礎必須澆砼,立桿埋深300mm或在立桿下置墊塊,并綁掃地桿;
c、對于高層腳手架的基礎回填夯實,做好排水設施,立桿下置墊50×200mm統(tǒng)長木板或統(tǒng)長槽鋼;
d、腳手架基礎完必須由項目負責組織驗收,合格方可施工。
(2)搭設過程中的分段驗收
a、腳手架由架子工嚴格按規(guī)程要求搭設;
b、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嚴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c、整體落式腳手架,每搭設一定高度,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按規(guī)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進行認真嚴格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d、對于特殊腳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認真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3)裝飾階段重新驗收制度
a、在裝飾前,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b、對于裝飾時的架子著重檢查部位有:整體外觀是否穩(wěn)定、變形、各種桿件搭接是否牢固,與墻連結點是否有效、牢固,各類的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等;
c、裝飾階段腳手架必須經(jīng)項目部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d、裝飾階段在外墻施工時,必須做到每周一次檢查、驗收記錄。
(4)重點部位(電梯井、采光井)的腳手架驗收制度
a、重點部位的腳手架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設;
b、搭設后,必須由項目部組織人員驗收合格,方能掛牌使用。
(5)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a、對于同一腳手架由多個施工單位共同使用時,總承包方必須明確腳手架的管理單位;
b、結構結束移交裝飾單位時,總承包方應組織相關人員履行交接驗收手續(xù),同時再次明確監(jiān)護單位和監(jiān)護人;
c、對監(jiān)護單位和監(jiān)護人必須掛牌公告。
(6)腳手架拆除過程中的監(jiān)督管理方法
a、腳手架的任何部件嚴禁隨意拆除;
b、因施工明確需拆除的,必須由作業(yè)班組長向工地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的申請書;
c、經(jīng)項目部確認批準,并采取加固補救措施后,方可實施;
d、腳手架拆除禁止無證人員登高作業(yè),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立警戒區(qū)和其他預防措施,并派專人監(jiān)護。
三、施工現(xiàn)場安全警示標志的使用管理
1、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xiàn)場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2、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安全色應規(guī)劃統(tǒng)一,且符合《安全標志》gb2894-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16179-1996、《安全色》gb2893-2001的要求。
四、安全**的配備管理
1、項目部應根據(jù)本項目施工特點,配備相應的安全檢測設備和工具。
2、安全**必須是具有相關證照的合格產品。國家實行許可證的產品必須有許可證;國家實行強制認證的產品必須有認證證書;其他產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并與產品相對應。
3、安全**應每年檢定、校正一次,應有書面記錄。
五、施工現(xiàn)場內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標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須移動或拆除時,必須要經(jīng)管理部門同意后并辦理有關手續(xù),方可實施。
第4篇 物業(yè)項目給排水設備設施運行管理規(guī)程制度
物業(yè)項目給排水設備設施運行管理規(guī)程
為規(guī)范給排水設備設施運行管理工作,確保給排水設備設施良好運行,特制定本規(guī)程。
(一)巡視監(jiān)控
1、工程部技工應每天巡視二次水泵房(包括機房、水池、水箱),每周巡視一次主供水管上閘閥。
2、巡視監(jiān)控內容如下:
(1)水泵房有無異常聲響或大的振動;電機、控制柜有無異常氣味;電機溫度是否正常(應不燙手),變頻器散熱通道是否順暢;
(2)電壓表、電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號燈顯示是否正確,控制柜內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3)機械水壓表與pc上顯示的壓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滿足供水壓力要求;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閘閥、法蘭連接處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線;
(4)主供水管上閘閥的井蓋、井裙是否完好,閘閥是否漏水,標識是否清晰;止回閥、浮球閥、液位控制器是否動作可靠;臨時接駁用水情況;
3、工程部技工在巡視監(jiān)控過程中發(fā)現(xiàn)排水設備設施有不正常情況時,應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整改時,應嚴格遵守《給排水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規(guī)程》。
4、給排水設備設施異常情況的處理
(1)主供水管爆裂的處置:
a、立即關閉相關連的主供水管的閘閥;如果關閉主供水管上相連的閘閥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則應關停相應的水泵;立即聯(lián)絡相關部門進行搶修;通知相關的用水單位和用戶關于停水的情況;
b、盡快開挖出所爆部位水管;修好所爆部位水管后應由工程部技工開水試壓,看有無漏水或松動現(xiàn)象;確認一切正常,回填土方,恢復水管爆裂前的原貌。
(2)水泵房發(fā)生火災時按《安全管理手冊》中《應急處理程序》處理。
(3)水泵房發(fā)生水浸時的處置:
a、視進水情況關掉機房內運行的設備設施并拉下電源開關;堵住漏水源;
b、如果漏水較大,應立即通知管理處經(jīng)理,同時盡力阻滯進水;漏水源堵住后,應立即排水;排干水后,應立即對濕水設備設施進行除濕處理。如用干的干凈抹布擦拭、熱風吹干、自然通風、更換相關管線等。
c、確認濕水已消除、各絕緣電阻符合要求后,開機試運行;如無異常情況出現(xiàn)則可以投入正常運行。
(二)水泵房管理
1、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水泵房,若需要進入,須經(jīng)管理處經(jīng)理同意并在工程部技工的陪同下方可進入水泵房。
2、水泵房內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水泵房嚴禁吸煙,嚴禁明火。每星期由分管責任人打掃一次,確保泵房地面和設備外表的清潔。
3、水泵房內應當通風良好,光線足夠,門窗開啟靈活。水泵房應當做到隨時上鎖、鑰匙由工程部保管,不得私自配鑰匙。
(三)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員應準時接班。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班人員交代,并查看《水泵房巡查記錄》,檢查工具物品是否齊全,確認無誤后在日記上簽名。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交接班:
(1)上一班運行情況未交代清楚;(2)記錄不規(guī)范、不完整、不清晰;
(3)水泵房不干凈;(4)接班人未到崗;
(5)事故正在處理中或交班時發(fā)生故障,此時應由交班人負責繼續(xù)處理,接班人協(xié)助進行。
3、 工程部應將給排水設備設施的運行數(shù)據(jù)及運行狀況完整、規(guī)范地記錄在《水泵房巡查記錄》內,于每月的3日前將上一個月的記錄整理成冊進行存檔,保存期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