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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維修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yè)的設備設施保持高效運行,減少故障停機時間,保障生產安全和產品質量。其主要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維護計劃與執(zhí)行
2. 故障檢測與報告機制
3. 維修人員資質與培訓
4. 維修流程與標準操作程序
5. 維修成本控制與預算管理
6. 安全作業(yè)規(guī)定與應急預案
7. 維修質量評估與持續(xù)改進
包括哪些方面
1. 預防性維護:定期進行設備檢查,預防潛在故障,延長設備壽命。
2. 故障診斷: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及時識別和定位設備故障。
3. 人力資源:確保維修人員具備必要的技能和知識,定期進行技能培訓。
4. 作業(yè)規(guī)程:制定詳細的維修步驟,保證維修工作的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
5. 成本與效率:平衡維修成本與設備性能,優(yōu)化維修資源分配。
6. 安全規(guī)程:強調安全操作,預防維修過程中可能的安全風險。
7. 質量監(jiān)控:通過定期評估維修效果,持續(xù)改進維修策略和方法。
重要性
檢查維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直接影響到企業(yè)的生產效率、運營成本和員工安全。有效的維修管理可以:
1. 減少停機時間:預防性維護減少突發(fā)故障,降低生產中斷的風險。
2. 提高設備性能:及時修復設備,保證其處于最佳工作狀態(tài),提升產品質量。
3. 保障安全:嚴格遵守安全規(guī)程,防止維修過程中的安全事故。
4. 節(jié)約成本:合理規(guī)劃維修資源,避免過度維修或延誤維修導致的額外費用。
5. 提升企業(yè)形象:良好的設備維護記錄,體現企業(yè)的專業(yè)性和責任感。
方案
1. 建立完善的設備檔案:詳細記錄設備參數、維修歷史和性能變化,為預防性維護提供數據支持。
2. 實施定期檢查:根據設備類型和使用情況,設定合理的檢查周期,提前發(fā)現潛在問題。
3. 培訓維修團隊:定期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提升維修人員的專業(yè)能力。
4. 制定應急響應計劃:針對可能出現的故障,設定快速響應機制和備用方案。
5. 引入績效評估:通過維修效率、故障率等指標,對維修工作進行量化評價。
6. 優(yōu)化維修流程:不斷審視和調整維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浪費。
7. 持續(xù)改進:定期回顧維修管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以適應企業(yè)發(fā)展的需要。
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為企業(yè)穩(wěn)定生產、降低成本、保障安全提供有力支撐。
檢查維修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手持電動工具使用、檢查、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1.設置目的
手持電動工具是手直接接觸帶電設備進行操作生產的小型設備,極易發(fā)生漏電、短路等問題。為防止手持電動工具造成傷亡事故,保護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凡屬下列小型設備均為手持電動工具:
電鉆(含沖擊電鉆);
電動螺絲刀和沖擊扳手;
電動砂輪機(含角向磨光機、直向砂輪機、模具電磨、濕式磨光機、電磨、拋光機和盤式砂光機);
砂光機(含平板砂光機、圓板砂光機、帶式砂光機);
圓鋸;
電錘(含電鎬);
不易燃液體電噴槍、
電剪刀(含雙刃電剪刀、電沖剪);
攻絲機、往復鋸(含曲線鋸、刀鋸);
插入式混凝土振動器;
電鏈鋸;
電刨;
電動修枝剪和電動草剪;
電木銑和修邊機;
⒂ 電動石材切割機(含大理石切割機)。
3.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gb 3787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
4.職責
4.1本制度由設備動力或工具裝備部門負責管理
4.2本制度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實施
5.內容與要求
5.1工具的日常檢查內容:
5.1.1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5.1.2保護接地連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5.1.3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
5.1.4電源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5.1.5電源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陷、破裂;
5.1.6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5.1.7工具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象;
5.1.8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5.2管理
5.2.1工具應有專業(yè)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
5.2.2每年至少檢查一次;
5.2.3在濕熱和溫度常有變化的區(qū)域應縮短檢查周期;
5.2.4在梅雨季節(jié)前應及時檢查;
5.2.5絕緣電阻應不小于ⅰ類2;ⅱ類7;ⅲ類1
5.3保管
5.3.1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由單位工具室統(tǒng)一保管,個人不得長期保存各類電動工具。
5.3.2單位工具室必須嚴格執(zhí)行借用制度,嚴格借用手續(xù),借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天。
5.3.3 電動工具借出和收回時,工具室應嚴格檢查插頭、導線等有無破損、變形、失靈和松動,不得帶病借出。
5.3.4 各類手持電動工具除日常檢查外,每季5日前由工具室進行定期檢查,每年初5日前由本單位電工進行檢測絕緣電阻,按檢查表填好記錄,由工具室保存,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
5.3.5. 各單位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設立臺帳,以便安全人員隨時檢查或抽查。
5.3.6 各單位經常使用的電烙鐵,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須專人負責。小組統(tǒng)一按此制度進行定期檢查。
6.考核
6.1.按照《安全獎懲》制度規(guī)定處罰。
6.2.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將追究其責任。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部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部負責解釋。
第2篇 礦用設備、器材和安全設備、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礦所屬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集團公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認真抓好礦用設備、器材和安全設備、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工作。
1、設備的維修、及入庫驗收、存放
(1)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修復加工的設備必須保證質量并達完好標準,經防爆檢查合格后方準入庫。出廠設備必須噴漆,進行反腐處理。噴漆時不得將設備銘牌噴住,并用紅漆將設備編號單獨描出,否則機電項目部對設備質量驗收合格證不予簽字,礦產項目部不予支付修理費。具體反腐色標為:電機:綠色、灰色;溜子電機:黃色、桔紅色;開關:灰色、綠色;真空開關:黃色;噴漿機:黃色、綠色;扒裝機:灰色、桔黃色;電瓶車:黃色;調度絞車:綠色;水泵:灰色;雙風機開關:藍色;高壓設備(1140v):桔黃色;無具體規(guī)定的其它設備一律為灰色,發(fā)現1臺次不合格罰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經理20元。
(2)機電修配公司必須配備設備質檢員,對設備的維修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出廠設備必須帶有設備質量檢驗合格證,無質量合格證不支付修理費。
(3)設備入庫(下井)前由機電修配公司進行接火試驗,填寫設備移交驗收單,并由機電修配廠維修人員(或質檢員)、設備管理人員雙方簽字,否則對機電修配公司經理和維修人員各罰款10元/臺.件。
(4)檢修出廠的設備在投入使用72小時之內,非人為因素不能使用的,由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分析,落實責任。必要時安排機電修配公司派人現場修復。如屬維修責任對機電修配公司扣除維修費并罰款100元, 如屬運輸或使用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對責任單位按規(guī)定進行罰款。
(5)設備庫內的設備必須分類碼放整齊,注明型號、編號。并保持清潔、衛(wèi)生,否則,罰機電副總、分管副主任及責任人5元/臺件。
(6)井下常用機電設備,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必須修復加工一定的備用數量入庫,某種設備無備用時,機電項目部要根據設備待修情況及時下達設備修復通知,機電修配公司根據通知要求按規(guī)定日期修復、準備好設備,每拖一天對機電修配公司經理罰款10元/臺。
(7)機電修配公司修復的設備嚴禁多臺拼裝,確無修復價值需報廢時,機電修配公司書面匯報機電科,由機電科提出報廢申請,報礦分管副總、機電科、經考科、綜合辦、財務科批準方可作報廢處理。發(fā)現任意拼裝設備造成設備無法修復,按設備原值對機電修配公司罰款。
(8)對外加工、維修成套設備需利用礦屬設備、部件時,必須經礦領導簽字同意后報機電科,由機電科組織以上部門同意后, 發(fā)現機電修配公司亂拆亂用并私自發(fā)放,負責追回礦屬設備并追究責任。
(9) 電瓶車的修復出廠,不帶電瓶,但必須配齊插銷、照明燈、換向手把、調速手把、換向帽和電瓶固定銷。各單位電瓶車升井時,必須交齊以上配件。對井下上井的電瓶由機電修配公司修復,不作為電瓶車配套出廠,由使用單位單獨領取,自己配液、充電。
2、設備的領用、發(fā)放及下井前的交接驗收
(1) 采、掘工作面的安裝,根據礦生產平衡安排,各安裝單位提前5-10天提出各種設備的需用計劃報機電科,機電科根據申請計劃安排落實、辦理所需設備的有關租賃事項和手續(xù)。
(2) 各單位日常使用設備的領用,由使用設備單位電工持料單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租賃手續(xù)后領取,修理單位無權直接發(fā)放,未辦手續(xù)私自從機電修配公司或機械加工公司領走設備,對機電修配公司或機械加工公司和領用單位分別罰款200元。
(3) 急用設備若在下班期間領用,需由調度室安排經機電科值班人員同意, 但過后1天之內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組補辦手續(xù),否則對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20元。
(4) 各單位領用設備時,領用人員必須如實說明、說清所用設備的使用地點、用途、規(guī)格型號等,否則不予發(fā)放。若設備下井后臨時改變使用地點,可事后向機電科設備組說明情況,以便重新落賬。凡發(fā)現胡編亂造,實際使用地點與申請使用地點不符者,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并聯(lián)責領用人20元。
(5) 設備下井前,領用單位對所領取設備應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符合維修及完好標準后方可下井,存在問題或領用單位提出的問題及正當要求,機電科設備組督促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及時予以處理,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未能按時按要求給予處理,對責任單位經理罰款50元。
(6) 機電設備下井前,必須做通電試驗,發(fā)現問題由修理單位進行無償處理,否則下井后出現問題,修理單位和管理單位概不負責。修理單位有提供通電試驗的義務和責任。
(7) 電氣設備無防爆合格證不得下井,防爆檢查工作由機電科防爆檢查員主持進行,對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的防爆電器設備加貼防爆檢查合格證。凡發(fā)現無證設備下井,罰設備管理員10元/臺。????? (8) 機械設備在井上進行試運轉時,使用單位必須檢查零部件的齊全完好程度,設備領取出庫以后,造成的缺件、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使用單位再與運輸工區(qū)交接,由運輸工區(qū)負責裝車下井,雙方簽定交接單,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由運輸工區(qū)承擔。
(9)新設備的領用,一律由機電科設備組辦理手續(xù),由機電科編號建賬,其它單位無權直接領用,否則罰責任單位負責人20元。
(10)新進設備下井使用前,必須由機電科指導機電修配公司、使用單位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注油。對未使用過的設備必須由單位機電技術人員組織編制規(guī)程,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并進行試驗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設備的使用、維護、現場交接及運輸
(1) 使用單位要愛護和保養(yǎng)好機電設備,嚴格正規(guī)操作。機電科要加強機電設備的管理,發(fā)現有不合理使用、違章操作等現象有權制止,制止不聽對責任人罰款10元。
(2) 各單位使用的電器設備不得倒裝及拆卸使用,確屬運輸或更換困難的須經機電科同意,否則每發(fā)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3) 各單位使用的設備及備用設備必須上臺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衛(wèi)生,嚴禁倒置、歪放、躺放或置于水中,否則每發(fā)現一臺次對使用單位分管區(qū)長罰款20元。
(4) 備用設備必須起到備用作用,對起不到備用作用的設備每發(fā)現一臺罰機電分管區(qū)長和電工班長各20元,各備用開關、電機喇叭咀必須封堵?lián)醢?,以防受潮?/p>
(5) 各單位不經機電科同意不得私自從其它單位或其它地點或本單位不同采區(qū)、不同掘進迎頭轉用設備。特殊、急用情況下,可向機電科說明情況并及時辦理轉賬手續(xù),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6) 單位之間正在使用的設備進行交接。須根據礦或機電科的統(tǒng)一安排,由移交單位、接收單位和機電科共同到現場進行驗收交接, 一方不到,對其區(qū)長罰20元,交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由移交單位處理 (或雙方共同協(xié)商處理) ,移交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日期處理完存在的問題,否則對其罰款100元/天。并且接收單位有權不予接收。交接雙方必須在三天之內到機電科共同辦理轉帳手續(xù),由機電科填寫交接驗收單,否則設備仍由移交單位負責管理、撤除和支付租金。
(7) 機電設備上井時,由使用單位將設備可靠的進行穩(wěn)固封車后交給運輸工區(qū),經運輸工區(qū)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提運,否則造成設備在井巷內損壞按第2(2)條處罰運輸工區(qū)。
(8) 凡屬超長、超高、超寬、超重或大型精密設備,有可能造成顛覆的設備,由運輸工區(qū)和使用單位必須編寫帶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提運,否則造成事故或損壞設備按第2(2)條處罰運輸工區(qū)和使用單位。
(9) 各單位需用設備裝車后,由運輸工區(qū)運至使用地點,不得在中途亂卸亂放,每發(fā)現一臺件中途亂卸亂放,對運輸工區(qū)罰款20元/臺。
(10) 大型、精密設備的上、下井,由運輸工區(qū)制定專門的防護措施并派專人跟車運送,否則造成的損壞由運輸工區(qū)承擔。
(11) 修理單位在修復設備的同時,應對設備同體的運載裝置進行檢查,改進修理,由于運載裝置出現問題導致?lián)p壞設備,按設備原值處罰修理單位。
(12) 使用設備的單位,應對設備同體的運載裝置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入井,由于檢查不周損壞設備要對使用單位按設備原值進行罰款。
(13) 對應改造運載裝置的設備,沒有進行改造以前嚴禁下井,使用單位強行下井造成設備的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并按原值進行罰款。
4、新增設備的驗收
(1) 新增設備進礦,必須由機電科設備管理人員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拆箱驗收,其它人員不得拆箱拿取零件和圖紙資料,否則給予50元罰款,并將相關物件按時交回。
(2) 以機電科設備組為主,按裝箱單和說明書逐一清點,并負責登記、編號、建帳,收管圖紙、資料交機電科資料室存檔。
(3) 在驗收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由機電科及定貨單位負責向廠家辦理調換或修復等事宜。
(4) 驗收后暫不安裝使用的設備要入庫妥善保管,以防零部件丟失、銹蝕損壞等。
5、設備更新改造、和報廢
(1) 設備的更新改造,要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充分發(fā)揮年度維簡資金的作用,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生產需要,由綜合辦、機電科統(tǒng)一編制年度計劃,報上級批準后執(zhí)行。使設備逐年更新,并逐步達到通用化、標準化、系列化。
(2) 設備的報廢,每年在更新設備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分批分期將一些老舊、雜亂、低效高耗的設備淘汰報廢,努力提高設備效能,降低成本。按上級規(guī)定,由機電科、財務科編制年度報廢申請報告后,向礦分管領導匯報,簽署意見上報,經上級批復后報廢。
6、設備的日常維修規(guī)定
(1)建立設備維修包機制,明確包機范圍和職責。
(2)按照設備定期檢修制度,有計劃地做好設備預防性檢修工作。
(3)按照設備日歷化檢修制度,每天按包機范圍,做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
(4)建立設備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實行分類管理,對設備維修所需的專用件實行建帳立卡,做好備件的驗收、入庫、儲存和保養(yǎng)以及回收修舊利用工作,保證設備維修供給。
(5)按照設備技術測定和探傷管理規(guī)定的周期,做好主要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和主要部件的探傷工作,對發(fā)現的問題由礦專業(yè)技術負責人組織分析,提出整改意見,為設備維修提供科學依據。
(6)認真編制設備維修安全技術措施,設備概況、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等內容詳實、針對性強,并將措施傳達落實到每一位維修施工人員,抓好現場落實工作,確保維修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7)加強對維修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檢修標準》、《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集團公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以及相關設備的技術理論,不斷提高維修人員的技術素質,為設備維修奠定堅實基礎。
(8)防爆設備入井前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安標志”,并檢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做好防爆性能檢查。
(9)加強對提升系統(tǒng)和供電系統(tǒng)等主要設備的維修管理工作。做好提升系統(tǒng)各種保護、提升裝置、連接裝置、鋼絲繩和罐道的檢查、試驗和維修,供電系統(tǒng)電氣預防性試驗工作,對存在的問題組織整改處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10)為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符合相關標準,保持完好狀態(tài)。各職能部門應加強現場設備安全檢查力度,對現場設備、器材隱患進行排查,及時組織整改處理,將現場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11)機電專業(yè)要建立安全設備維修責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嚴格考核管理。制定各級和各類維修人員的責任制度,明確分工范圍,責任落實到人。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設備維修各項制度和工作組織嚴密、條理清楚、運行規(guī)范。
(12)機電專業(yè)要建立維修質量考核制度。將設備維修質量納入機電專項競賽活動考核、先進評比、獎金分配等活動中,按季度、年度進行考核兌現,切實保證設備維修按期、按質完成。
考核:
(1)機電專業(yè)建立設備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建立設備維修責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建立維修質量考核制度。各工區(qū)建立日歷化檢修制和設備維修包機制,明確檢修內容、包機范圍和職責。缺一項對工區(qū)罰款100元,聯(lián)責機電運輸科分管科長和有關工區(qū)區(qū)長各20元。
(2)對設備維修所需的專用件實行建帳立卡,做好備件的驗收、入庫、儲存和保養(yǎng)以及回收修舊利用工作,保證設備維修供給,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3)按照設備定期檢修制度,有計劃地做好設備預防性檢修工作,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4)按照設備日常維護制度,每天按包機范圍,做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元。
(5)按照設備技術測定和探傷管理規(guī)定的周期,機電運輸科應做好主要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和主要部件的探傷工作,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6)及時編制設備維修安全技術措施,并將措施傳達落實到每一位維修施工人員,施工人員認真學習并簽字,不傳達學習、簽字或代簽,對工區(qū)技術員罰款50元?,F場不落實按停止作業(yè)追究責任。
(7)防爆設備入井前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安標志”,并檢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
(8)使用中做好防爆性能檢查,堅決消滅設備失爆,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9)做好提升系統(tǒng)各種保護、提升裝置、連接裝置、鋼絲繩和罐道的檢查、試驗和維修;供電系統(tǒng)電氣預防性試驗工作,對存在的問題組織整改處理,否則對單位罰款500元,有關責任人各罰款20元。
(10)機電專業(yè)要加強現場設備安全檢查力度,將現場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處理,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元。
7、以上考核由機電運輸科負責建立考核臺帳。
第3篇 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與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做好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與安全檢查工作,是保障機械設備正常安全運轉的基本條件,對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保證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十分重要。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與國家對特種設備制定的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結合起重機械的特點與我公司十幾年來積累對塔吊的維修保養(yǎng)經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員
1、熟知所操作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構造原理及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熟練掌握操作技術正確安全地操作設備。
2、熟練掌握維修保養(yǎng)技術等知識,在運行中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機檢查,及時準確地判定故障并同時制定維修措施迅速排除故障。
3、不能排除的應及時上報公司派專業(yè)維修技術人員解決,嚴禁使設備帶病作業(yè);發(fā)生重大機械故障或機械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4、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司機在交接班時一定要認真仔細檢查設備,確認設備運行狀態(tài)良好,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機長組織組員每天進行日常檢查,按“十字作業(yè)法”維修保養(yǎng)所操作設備,并做好維修保養(yǎng)記錄定期反饋到公司維修技術部門。
6、在每次例行檢查、維修或保養(yǎng)時要按規(guī)定采取安全措施,司機長或維修組長應對參加人員進行書面交底。
7、對維修保養(yǎng)工作不認真或不負責的操作人員,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罰教育或開除。
二、維修技術人員
1、維修技術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熟知公司現有每臺設備的性能特點、構造原理及相關專業(yè)維修技術知識,并定期組織學習相關知識。
2、維修技術人員在接到機組故障報告后,應迅速趕到現場排除故障。
3、重大故障應制定合理安全的維修措施方案,盡快、徹底地將故障設備修復,不得留下安全隱患。
4、對每臺設備都建立維修檔案,對每次維修過程都做好記錄并簽字。
5、每次維修時都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修理塔吊等進行高空作業(yè)時一定系好安全帶。
6、發(fā)現重大故障不能排除的應耐心細致地查找故障原因,或者聯(lián)系生產廠家技術人員解決,嚴禁私自盲目維修。
三、安全質量檢查人員
1、安全質量檢查人員應熟知安全生產與機械設備安全運轉等專業(yè)知識,在日常工作中一定嚴格認真地要求自己。
2、安全質量檢查人員定期(每月到少一次)檢查公司所有在施設備,嚴格按檢查表中所列項目進行認真仔細地檢查,發(fā)現隱患或不合格項應立即通知維修技術部門修復整改,重大隱患應立即停機并向主管部門報告,待排除安全隱患后方可同意繼續(xù)運轉。
第4篇 手持電動工具使用檢查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1.設置目的
手持電動工具是手直接接觸帶電設備進行操作生產的小型設備,極易發(fā)生漏電、短路等問題。為防止手持電動工具造成傷亡事故,保護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凡屬下列小型設備均為手持電動工具:
電鉆(含沖擊電鉆);
電動螺絲刀和沖擊扳手;
電動砂輪機(含角向磨光機、直向砂輪機、模具電磨、濕式磨光機、電磨、拋光機和盤式砂光機);
砂光機(含平板砂光機、圓板砂光機、帶式砂光機);
圓鋸;
電錘(含電鎬);
不易燃液體電噴槍、
電剪刀(含雙刃電剪刀、電沖剪);
攻絲機、往復鋸(含曲線鋸、刀鋸);
插入式混凝土振動器;
電鏈鋸;
電刨;
電動修枝剪和電動草剪;
電木銑和修邊機;
⒂ 電動石材切割機(含大理石切割機)。
3.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gb 3787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
4.職責
4.1本制度由設備動力或工具裝備部門負責管理
4.2本制度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實施
5.內容與要求
5.1工具的日常檢查內容:
5.1.1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5.1.2保護接地連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5.1.3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
5.1.4電源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5.1.5電源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陷、破裂;
5.1.6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5.1.7工具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象;
5.1.8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5.2管理
5.2.1工具應有專業(yè)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
5.2.2每年至少檢查一次;
5.2.3在濕熱和溫度常有變化的區(qū)域應縮短檢查周期;
5.2.4在梅雨季節(jié)前應及時檢查;
5.2.5絕緣電阻應不小于ⅰ類2;ⅱ類7;ⅲ類1
5.3保管
5.3.1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由單位工具室統(tǒng)一保管,個人不得長期保存各類電動工具。
5.3.2單位工具室必須嚴格執(zhí)行借用制度,嚴格借用手續(xù),借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天。
5.3.3 電動工具借出和收回時,工具室應嚴格檢查插頭、導線等有無破損、變形、失靈和松動,不得帶病借出。
5.3.4 各類手持電動工具除日常檢查外,每季5日前由工具室進行定期檢查,每年初5日前由本單位電工進行檢測絕緣電阻,按檢查表填好記錄,由工具室保存,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
5.3.5. 各單位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設立臺帳,以便安全人員隨時檢查或抽查。
5.3.6 各單位經常使用的電烙鐵,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須專人負責。小組統(tǒng)一按此制度進行定期檢查。
6.考核
6.1.按照《安全獎懲》制度規(guī)定處罰。
6.2.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將追究其責任。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部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部負責解釋。
第5篇 設備、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加強我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檢查、維修管理工作,根據《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煤礦安全評估標準及評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請認真對照執(zhí)行。
二、管理體制
礦建立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礦機電副礦長任組長、機電運輸部、通滅部、生產技術部、物資供應部等負責人,機運、通滅系統(tǒng)各隊隊長、技術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全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礦機運部。
三、領導小組的職責
1. 由組長定期組織小組成員,全面的對全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有指示不準,不動作或動作不靈敏,安全設施損壞的,下發(fā)整改通知單,由使用單位派專人更換,確保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指示準確,動作靈敏,很好地發(fā)揮其在設備運轉中的監(jiān)控保護作用。
2.領導小組將嚴格執(zhí)行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周期檢定、校驗工作,確保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精度,耐壓等要求。
3. 負責對不執(zhí)行儀器、儀表、器材各項管理制度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隊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四、日常檢查維修
1.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日常檢查維護,由使用單位的使用人員進行,按設備《操作規(guī)程》嚴格進行操作、檢查,發(fā)現有儀表指示不準確,外觀破損,安全設施不動作或動作不靈敏時,應及時匯報上級有關人員待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使用。
2.新儀器、儀表、器材入庫、使用前必須經礦計量部門檢定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xù)。
3.對煤礦井下使用的儀器、儀表、器材按《煤礦安全標志》要求,必須有煤安標志。
4.對報廢的不能修復使用的儀器、儀表、器材要及時交回物資供應部,不能和新儀器、儀表、器材放在一起。
5.采掘設備的各種儀器、儀表、器材由維修單位負責檢驗,維修車間負責維修更換。
6.對《規(guī)程》、《標準》要求定期檢驗的儀器、儀表、器材使用單位必須按期送交具有鑒定資格的上級部門進行鑒定、更換。
7.負責指示類儀器、儀表的檢查、校驗工作,對指示不準確的堅持立即更換原則。
8.落實各種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善,保護裝置的實驗整定工作,實驗周期必須執(zhí)行《規(guī)程》、《標準》要求,并記錄清楚。
注:儀器:瓦斯檢查儀、瓦斯自動報警儀、經緯儀、礦壓檢測儀器。
儀表:壓力表、負壓表、溫度表、高壓驗電儀、電流表、電壓表(萬用表)
器材:安全閥、釋壓閥、滅火器、高壓絕緣手套、膠靴、消防器材
第6篇 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做好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與安全檢查工作,是保障機械設備正常安全運轉的基本條件,對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保證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十分重要。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與國家對特種設備制定的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結合起重機械的特點與我公司十幾年來積累對塔吊的維修保養(yǎng)經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員
1、熟知所操作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構造原理及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熟練掌握操作技術正確安全地操作設備。
2、熟練掌握維修保養(yǎng)技術等知識,在運行中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機檢查,及時準確地判定故障并同時制定維修措施迅速排除故障。
3、不能排除的應及時上報公司派專業(yè)維修技術人員解決,嚴禁使設備帶病作業(yè);發(fā)生重大機械故障或機械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4、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司機在交接班時一定要認真仔細檢查設備,確認設備運行狀態(tài)良好,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機長組織組員每天進行日常檢查,按“十字作業(yè)法”維修保養(yǎng)所操作設備,并做好維修保養(yǎng)記錄定期反饋到公司維修技術部門。
6、在每次例行檢查、維修或保養(yǎng)時要按規(guī)定采取安全措施,司機長或維修組長應對參加人員進行書面交底。
7、對維修保養(yǎng)工作不認真或不負責的操作人員,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罰教育或開除。
二、維修技術人員
1、維修技術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熟知公司現有每臺設備的性能特點、構造原理及相關專業(yè)維修技術知識,并定期組織學習相關知識。
2、維修技術人員在接到機組故障報告后,應迅速趕到現場排除故障。
3、重大故障應制定合理安全的維修措施方案,盡快、徹底地將故障設備修復,不得留下安全隱患。
4、對每臺設備都建立維修檔案,對每次維修過程都做好記錄并簽字。
5、每次維修時都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修理塔吊等進行高空作業(yè)時一定系好安全帶。
6、發(fā)現重大故障不能排除的應耐心細致地查找故障原因,或者聯(lián)系生產廠家技術人員解決,嚴禁私自盲目維修。
三、安全質量檢查人員
1、安全質量檢查人員應熟知安全生產與機械設備安全運轉等專業(yè)知識,在日常工作中一定嚴格認真地要求自己。
2、安全質量檢查人員定期(每月到少一次)檢查公司所有在施設備,嚴格按檢查表中所列項目進行認真仔細地檢查,發(fā)現隱患或不合格項應立即通知維修技術部門修復整改,重大隱患應立即停機并向主管部門報告,待排除安全隱患后方可同意繼續(xù)運轉。
3、在例行檢查中發(fā)現安全隱患或重大不合格項目后,要定好整改維修負責人、整改維修措施及整改維修時間等;特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安全監(jiān)督部門。
4、對修復重大故障的設備和回廠大修的設備,要進行詳細地驗收核查,并在維修保養(yǎng)記錄上簽字。
5、不能發(fā)現、判斷安全隱患或發(fā)現后故意隱瞞不報的,要追究安全責任;造成后果的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嚴厲處罰。
四、主管領導
1、安全檢查維修保養(yǎng)工作實行主管領導負責制,檢查、監(jiān)督維修管理規(guī)定的執(zhí)行。
2、出現重大故障或修理設備關鍵部位時要嚴格審批整改維修方案,并協(xié)調解決整改維修工作相關的人員、車輛、材料等問題。
3、對違反本規(guī)定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安全檢查、維修保養(yǎng)技術人員及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調離其工作崗位或開除。
4、傳達并組織公司管理人員學習國家頒布的有關起重機械設備的政策法規(guī),并嚴格遵照執(zhí)行。
5、定期組織維修技術、安全檢查等管理人員學習業(yè)務知識,不斷調整改進維修技術和安全檢查制度,遇到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時應推廣運用。
五、本管理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
六、維修保養(yǎng)、安全檢查管理體系圖:
生產經理:唐輝
塔吊主管: 劉新偉
安全質量檢查組組長: 易大軒
維修技術服務組組長: 伍曉歐魏海山
北京鵬盛鑫業(yè)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第7篇 安全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備正常運行,避免發(fā)生意外設備事故和其他傷害,保證檢查維修過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質量,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設備、設施檢維修的安全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車間。日常工作中貫徹執(zhí)行本制度。
4 內容與要求
4.1 檢修前準備
4.1.1 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檢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1.2 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好任務的同時,書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4.1.3 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4.1.4 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時,必須進行清洗置換和有效隔離,并按《安全作業(yè)管理制度》辦理《安全作業(yè)許可證》后,方可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4.1.5 清洗置換的設備,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置換有效合格。
4.1.6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包括惰性氣體)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生產車間加設盲板。
4.1.7 檢查設備管道與運行中設備管道連接時,中間必須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氣體盲板時,應戴好防毒面具。
4.1.8 設備檢維修負責人要對移交檢修的設備置換處理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4.1.9 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或專人監(jiān)控,方能檢修。
4.2 檢修安全規(guī)定
4.2.1 檢修人員要對檢修項目進行檢查,檢修前準備工作符合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檢修。
4.2.2 一切檢修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作業(yè)管理制度。
4.2.3 凡槽罐、設備、管線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上懸掛警告牌。進入內部檢修,要辦理《安全作業(yè)許可證》。
4.2.4 容器內及不通風處作業(yè),應采取臨時通風措施,或使用空氣呼吸器等。
4.2.5 凡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線。
4.2.6 從事有害系統(tǒng)檢修和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以備應急之用。
4.2.7 拆卸有毒有腐蝕管道,應穿戴好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松螺絲時應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傷。
4.2.8 在生產廠臨時檢修時,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4.2.9 在檢修區(qū)域內,對各種機動車輛要按規(guī)定嚴格管理。
4.2.10 在生產危險化學物品的場所檢修時,要經常與操作工聯(lián)系,當化工生產發(fā)生波動,出現突然排放危險物或緊急停車等情況時,應停止工作,迅速撤離現場。
4.2.11 帶壓緊螺絲,要站在法蘭盤側面,慢慢地緊,防止滑絲。
4.2.12 設備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聯(lián)絡。
4.2.13 在檢修作業(yè)條件發(fā)生變化,并可能危害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設備。再次檢修時必須重新辦理《安全作業(yè)許可證》。
4.2.14 設備內檢修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4.3 竣工驗收
4.3.1 檢修竣工后,檢修部門要細致檢查靜電、安全罩、設備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并將搭設的工作架臺、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4.3.2 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經驗收后,對檢查前所堵設的盲板和切斷的管線等要責成專人檢查處理。
4.3.3 竣工驗收時,生產和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檢修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4.3.4 生產單位自己檢修的,單位負責人要親自到現場檢查驗收。
5 相關制度
《安全作業(yè)管理制度》
《風險評價控制程序》
《防火、防爆及動火作業(yè)管理制度》
《綜合管理考核辦法》
6 相關記錄
《檢修計劃》
《檢修安全告知書》
《危險源識別評價表》
《安全作業(yè)許可證》
《體系運行檢查記錄表》
第8篇 軌道線路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軌道線路檢查、維修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運輸專業(yè)“制度保障”中對運輸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永久性軌道由運輸隊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經常性檢查維護,必須嚴格執(zhí)行分段包片制度,責任明確到人。輔助運輸線路每周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匯報當班調度。所有檢查項目必須有記錄。
(三)電機車司機、釘道工等要認真觀察軌道狀況,發(fā)現隱患及時匯報處理。
(四)煤礦每周組織不少于 1 次對各條軌道線路的抽查,發(fā)現隱患要提交隱患通知單。(五)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工作時要認真檢查工作區(qū)域內的軌道線路,發(fā)現問題及
時通知處理,未處理合格前嚴禁車輛運行。
(六)軌道線路檢查項目包括軌枕搗固、鋼軌接頭、道釘、接頭扣件、道岔分合情況、曲線段軌距拉桿以及接頭平整度、軌距、水平、軌道中心線、方向、高低等。
(七)對軌道線路進行維修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本工種《操作規(guī)程》。
(八)軌道進行維修時,必須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guī)定。(九)因修復軌道而停止運輸時間 4 小時以上時,應報煤礦主管領導批準。
第9篇 三中設備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第三中學設備的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一、學??倓仗幦w人員應經常在校園內巡回檢查校舍及教學和生活設備使用情況,定期進行日常維修養(yǎng)護,以保持校舍的完好和設備的正常使用。
二、每學期開學前將各班損壞桌椅、黑板等設備及辦公室公用設備檢修完好,并根據新學期教務處提供的各班和辦公室人數配齊桌椅等設備。
三、平時要經常深入教室、辦公室了解檢查桌椅等設備的使用情況,并隨時收回停用損壞的桌椅及設備。
四、維修人員在做好全校的桌椅、辦公用具、照明以及電器、線路管道的檢查維修保養(yǎng)工作外,并要厲行節(jié)約,修舊利廢。
五、各班級及辦公室應愛護公物,發(fā)現問題及時報修,并查找損壞原因及時糾正,總務處酌情處理。
第10篇 安全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1、煤礦井上井下安全生產設備、儀器儀表、器材必須分類由專人管理、檢查、維修,按通風系統(tǒng)、運輸系統(tǒng)、供電系統(tǒng)、排水系統(tǒng)、防滅火系統(tǒng)等方面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發(fā)放,其他單位不得擅自保管。
2、安全裝備、儀器儀表、器材等必須按標準進行檢查、維護,并定期送到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效驗、檢定,否則不得投入使用。檢查維修必須按規(guī)定填寫檢查維修記錄,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3、各系統(tǒng)安全裝備、儀器儀表、器材主要包括如下:
(1)通風系統(tǒng)有主要通風機、井下局部通風機、空壓機以及瓦斯監(jiān)控系統(tǒng),器材有瓦檢器、便攜式瓦檢儀等。
(2)運輸系統(tǒng)有主要提升機、架空人車、人車、調度絞車、鋼絲繩、保險繩、軌道、擋車器等。
(3)供電系統(tǒng)有地面變壓器、配電柜、主要通風機、提升機房的各類開關;井下各類電器設備的開關、電煤鉆、電纜、各類通訊器材設備等。
(4)排水系統(tǒng)有井下排水用的大小水泵、排水管以及防塵設施等。
(5)防滅火系統(tǒng)有消防水管、消防化學藥劑、沙袋等器材。
4、煤礦必須每周組織一次井上井下安全生產設備專人專項檢查工作,對檢查出的井上、井下不能正常安全工作的設備,必須及時運出地面進行修理。
5、每一個項目檢查組或檢查人必須嚴格依據相關項目的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作好相應的記錄。
6、每一個項目檢查完畢后,在由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技術負責人主持的檢查工作情況匯總會議上進行匯報,做出檢修方案或措施,再派專人進行修理。
7、地面必須有備用的安全生產設備,以便井下的設備損壞時能及時更換,被損壞的設備必須盡快修好。
8、地面庫房必須把備用或已檢修好的安全生產設備分類堆放,不得與已壞的設備、器材混堆在一起。
9、對已被損壞的安全生產設備、器材,在無法修理時,必須及時購買更換,以備急時之需。
第11篇 礦用設備、設施、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為確保我礦用設備、器材的使用管理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炭工業(yè)企業(yè)設備管理規(guī)程》及行業(yè)其它相關標準、規(guī)范,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1條 礦用設備、設施、器材使用管理
1、礦需要購置設備器材時,由使用單位填報購置申請審批表,報礦分管職能部門(生產設備機電器材為機電科,通防器材為通防科,支護材料為生產科)審核選型后經礦分管領導批準,并經礦主要領導簽批后由供應科組織使用單位、機電科或審計科共同簽訂采購合同。
2、設備器材選型應在礦分管領導主持下進行,應注意通用化、標準化、系列化、節(jié)能化,選定的設備應是經國家權威部門鑒定的、三證(生產許可證、檢驗合格證、產品合格證)齊全的、有煤安標志及防爆合格證的。
3、所有生產用設備(器材)都必須嚴格按照設備(器材)操作維護規(guī)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與維護。
4、貫徹使用與維護相結合的原則,設備誰使用,誰維護,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包機制,日保養(yǎng)(維護)和定期保養(yǎng)、檢修制度。
5、防爆設備(器材)入井必須遵守入井許可證制度。
6、對主要生產設備的安裝使用,機電科應參與編制操作規(guī)程和安裝質量標準。安裝完畢后,應由機電科組織安裝、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參加驗收,進行試運轉并辦理移交手續(xù)后才能投入使用。
7、有關職能科室分別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按照檢查獎懲條例,定期進行檢查,下達整改通告單,監(jiān)督整改,保證在用設備、器材,保持完好狀態(tài)。
第2條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前檢測、檢查
1、購置設備(器材)到貨后由審計科質檢組牽頭組織供應、機電科(通防科、生產科)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或投入使用。驗收要嚴格按照合同及有關標準進行,不得徇私舞弊,否則嚴肅追究驗收人員的責任。
2、驗收后將全部圖紙、使用維護說明書、質量檢查、試驗驗收報告等技術資料移交機電科資料室進行整理、建檔登記保管(技術資料復印2份,原件交礦檔案室存檔,復印件1份交機電科資料室,1份交使用單位)
3、依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三環(huán)鏈、主要鋼絲繩、皮帶、電纜及通防儀器、支護、器材委托具有國家主管機關認證檢測中心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大型設備系統(tǒng)改造、安裝,按程序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3條 設備、器材使用中的檢驗
1、設備(器材)使用中的檢驗由分管職能科室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編制實施計劃,注明檢驗標準、周期、方法,指定取得相應資質的檢驗單位。
2、由職能科室對所管理的設備(器材)按實施計劃組織落實,派技術員參加現場測試或送檢。檢驗不合格的要提出整改建議,報礦領導協(xié)調解決,要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的性能達到生產要求。
3、由職能科室對所管理的設備(器材)的檢驗報告存檔管理。復印若干份供其它單位借閱存檔。
第12篇 礦用設備器材和安全設備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礦所屬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集團公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認真抓好礦用設備、器材和安全設備、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工作。
1、設備的維修、及入庫驗收、存放
(1)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修復加工的設備必須保證質量并達完好標準,經防爆檢查合格后方準入庫。出廠設備必須噴漆,進行反腐處理。噴漆時不得將設備銘牌噴住,并用紅漆將設備編號單獨描出,否則機電項目部對設備質量驗收合格證不予簽字,礦產項目部不予支付修理費。具體反腐色標為:電機:綠色、灰色;溜子電機:黃色、桔紅色;開關:灰色、綠色;真空開關:黃色;噴漿機:黃色、綠色;扒裝機:灰色、桔黃色;電瓶車:黃色;調度絞車:綠色;水泵:灰色;雙風機開關:藍色;高壓設備(1140v):桔黃色;無具體規(guī)定的其它設備一律為灰色,發(fā)現1臺次不合格罰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經理20元。
(2)機電修配公司必須配備設備質檢員,對設備的維修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出廠設備必須帶有設備質量檢驗合格證,無質量合格證不支付修理費。
(3)設備入庫(下井)前由機電修配公司進行接火試驗,填寫設備移交驗收單,并由機電修配廠維修人員(或質檢員)、設備管理人員雙方簽字,否則對機電修配公司經理和維修人員各罰款10元/臺.件。
(4)檢修出廠的設備在投入使用72小時之內,非人為因素不能使用的,由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分析,落實責任。必要時安排機電修配公司派人現場修復。如屬維修責任對機電修配公司扣除維修費并罰款100元, 如屬運輸或使用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對責任單位按規(guī)定進行罰款。
(5)設備庫內的設備必須分類碼放整齊,注明型號、編號。并保持清潔、衛(wèi)生,否則,罰機電副總、分管副主任及責任人5元/臺件。
(6)井下常用機電設備,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必須修復加工一定的備用數量入庫,某種設備無備用時,機電項目部要根據設備待修情況及時下達設備修復通知,機電修配公司根據通知要求按規(guī)定日期修復、準備好設備,每拖一天對機電修配公司經理罰款10元/臺。
(7)機電修配公司修復的設備嚴禁多臺拼裝,確無修復價值需報廢時,機電修配公司書面匯報機電科,由機電科提出報廢申請,報礦分管副總、機電科、經考科、綜合辦、財務科批準方可作報廢處理。發(fā)現任意拼裝設備造成設備無法修復,按設備原值對機電修配公司罰款。
(8)對外加工、維修成套設備需利用礦屬設備、部件時,必須經礦領導簽字同意后報機電科,由機電科組織以上部門同意后, 發(fā)現機電修配公司亂拆亂用并私自發(fā)放,負責追回礦屬設備并追究責任。
(9) 電瓶車的修復出廠,不帶電瓶,但必須配齊插銷、照明燈、換向手把、調速手把、換向帽和電瓶固定銷。各單位電瓶車升井時,必須交齊以上配件。對井下上井的電瓶由機電修配公司修復,不作為電瓶車配套出廠,由使用單位單獨領取,自己配液、充電。
2、設備的領用、發(fā)放及下井前的交接驗收
(1) 采、掘工作面的安裝,根據礦生產平衡安排,各安裝單位提前5-10天提出各種設備的需用計劃報機電科,機電科根據申請計劃安排落實、辦理所需設備的有關租賃事項和手續(xù)。
(2) 各單位日常使用設備的領用,由使用設備單位電工持料單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租賃手續(xù)后領取,修理單位無權直接發(fā)放,未辦手續(xù)私自從機電修配公司或機械加工公司領走設備,對機電修配公司或機械加工公司和領用單位分別罰款200元。
(3) 急用設備若在下班期間領用,需由調度室安排經機電科值班人員同意, 但過后1天之內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組補辦手續(xù),否則對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20元。
(4) 各單位領用設備時,領用人員必須如實說明、說清所用設備的使用地點、用途、規(guī)格型號等,否則不予發(fā)放。若設備下井后臨時改變使用地點,可事后向機電科設備組說明情況,以便重新落賬。凡發(fā)現胡編亂造,實際使用地點與申請使用地點不符者,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并聯(lián)責領用人20元。
(5) 設備下井前,領用單位對所領取設備應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符合維修及完好標準后方可下井,存在問題或領用單位提出的問題及正當要求,機電科設備組督促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及時予以處理,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未能按時按要求給予處理,對責任單位經理罰款50元。
(6) 機電設備下井前,必須做通電試驗,發(fā)現問題由修理單位進行無償處理,否則下井后出現問題,修理單位和管理單位概不負責。修理單位有提供通電試驗的義務和責任。
(7) 電氣設備無防爆合格證不得下井,防爆檢查工作由機電科防爆檢查員主持進行,對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的防爆電器設備加貼防爆檢查合格證。凡發(fā)現無證設備下井,罰設備管理員10元/臺。 (8) 機械設備在井上進行試運轉時,使用單位必須檢查零部件的齊全完好程度,設備領取出庫以后,造成的缺件、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使用單位再與運輸工區(qū)交接,由運輸工區(qū)負責裝車下井,雙方簽定交接單,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由運輸工區(qū)承擔。
(9)新設備的領用,一律由機電科設備組辦理手續(xù),由機電科編號建賬,其它單位無權直接領用,否則罰責任單位負責人20元。
(10)新進設備下井使用前,必須由機電科指導機電修配公司、使用單位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注油。對未使用過的設備必須由單位機電技術人員組織編制規(guī)程,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并進行試驗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設備的使用、維護、現場交接及運輸
(1) 使用單位要愛護和保養(yǎng)好機電設備,嚴格正規(guī)操作。機電科要加強機電設備的管理,發(fā)現有不合理使用、違章操作等現象有權制止,制止不聽對責任人罰款10元。
(2) 各單位使用的電器設備不得倒裝及拆卸使用,確屬運輸或更換困難的須經機電科同意,否則每發(fā)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3) 各單位使用的設備及備用設備必須上臺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衛(wèi)生,嚴禁倒置、歪放、躺放或置于水中,否則每發(fā)現一臺次對使用單位分管區(qū)長罰款20元。
(4) 備用設備必須起到備用作用,對起不到備用作用的設備每發(fā)現一臺罰機電分管區(qū)長和電工班長各20元,各備用開關、電機喇叭咀必須封堵?lián)醢?以防受潮。
(5) 各單位不經機電科同意不得私自從其它單位或其它地點或本單位不同采區(qū)、不同掘進迎頭轉用設備。特殊、急用情況下,可向機電科說明情況并及時辦理轉賬手續(xù),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6) 單位之間正在使用的設備進行交接。須根據礦或機電科的統(tǒng)一安排,由移交單位、接收單位和機電科共同到現場進行驗收交接, 一方不到,對其區(qū)長罰20元,交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由移交單位處理 (或雙方共同協(xié)商處理) ,移交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日期處理完存在的問題,否則對其罰款100元/天。并且接收單位有權不予接收。交接雙方必須在三天之內到機電科共同辦理轉帳手續(xù),由機電科填寫交接驗收單,否則設備仍由移交單位負責管理、撤除和支付租金。
(7) 機電設備上井時,由使用單位將設備可靠的進行穩(wěn)固封車后交給運輸工區(qū),經運輸工區(qū)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提運,否則造成設備在井巷內損壞按第2(2)條處罰運輸工區(qū)。
(8) 凡屬超長、超高、超寬、超重或大型精密設備,有可能造成顛覆的設備,由運輸工區(qū)和使用單位必須編寫帶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提運,否則造成事故或損壞設備按第2(2)條處罰運輸工區(qū)和使用單位。
(9) 各單位需用設備裝車后,由運輸工區(qū)運至使用地點,不得在中途亂卸亂放,每發(fā)現一臺件中途亂卸亂放,對運輸工區(qū)罰款20元/臺。
(10) 大型、精密設備的上、下井,由運輸工區(qū)制定專門的防護措施并派專人跟車運送,否則造成的損壞由運輸工區(qū)承擔。
(11) 修理單位在修復設備的同時,應對設備同體的運載裝置進行檢查,改進修理,由于運載裝置出現問題導致?lián)p壞設備,按設備原值處罰修理單位。
(12) 使用設備的單位,應對設備同體的運載裝置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入井,由于檢查不周損壞設備要對使用單位按設備原值進行罰款。
(13) 對應改造運載裝置的設備,沒有進行改造以前嚴禁下井,使用單位強行下井造成設備的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并按原值進行罰款。
4、新增設備的驗收
(1) 新增設備進礦,必須由機電科設備管理人員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拆箱驗收,其它人員不得拆箱拿取零件和圖紙資料,否則給予50元罰款,并將相關物件按時交回。
(2) 以機電科設備組為主,按裝箱單和說明書逐一清點,并負責登記、編號、建帳,收管圖紙、資料交機電科資料室存檔。
(3) 在驗收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由機電科及定貨單位負責向廠家辦理調換或修復等事宜。
(4) 驗收后暫不安裝使用的設備要入庫妥善保管,以防零部件丟失、銹蝕損壞等。
5、設備更新改造、和報廢
(1) 設備的更新改造,要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充分發(fā)揮年度維簡資金的作用,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生產需要,由綜合辦、機電科統(tǒng)一編制年度計劃,報上級批準后執(zhí)行。使設備逐年更新,并逐步達到通用化、標準化、系列化。
(2) 設備的報廢,每年在更新設備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分批分期將一些老舊、雜亂、低效高耗的設備淘汰報廢,努力提高設備效能,降低成本。按上級規(guī)定,由機電科、財務科編制年度報廢申請報告后,向礦分管領導匯報,簽署意見上報,經上級批復后報廢。
6、設備的日常維修規(guī)定
(1)建立設備維修包機制,明確包機范圍和職責。
(2)按照設備定期檢修制度,有計劃地做好設備預防性檢修工作。
(3)按照設備日歷化檢修制度,每天按包機范圍,做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
(4)建立設備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實行分類管理,對設備維修所需的專用件實行建帳立卡,做好備件的驗收、入庫、儲存和保養(yǎng)以及回收修舊利用工作,保證設備維修供給。
(5)按照設備技術測定和探傷管理規(guī)定的周期,做好主要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和主要部件的探傷工作,對發(fā)現的問題由礦專業(yè)技術負責人組織分析,提出整改意見,為設備維修提供科學依據。
(6)認真編制設備維修安全技術措施,設備概況、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等內容詳實、針對性強,并將措施傳達落實到每一位維修施工人員,抓好現場落實工作,確保維修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7)加強對維修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檢修標準》、《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集團公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以及相關設備的技術理論,不斷提高維修人員的技術素質,為設備維修奠定堅實基礎。
(8)防爆設備入井前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安標志”,并檢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做好防爆性能檢查。
(9)加強對提升系統(tǒng)和供電系統(tǒng)等主要設備的維修管理工作。做好提升系統(tǒng)各種保護、提升裝置、連接裝置、鋼絲繩和罐道的檢查、試驗和維修,供電系統(tǒng)電氣預防性試驗工作,對存在的問題組織整改處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10)為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符合相關標準,保持完好狀態(tài)。各職能部門應加強現場設備安全檢查力度,對現場設備、器材隱患進行排查,及時組織整改處理,將現場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11)機電專業(yè)要建立安全設備維修責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嚴格考核管理。制定各級和各類維修人員的責任制度,明確分工范圍,責任落實到人。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設備維修各項制度和工作組織嚴密、條理清楚、運行規(guī)范。
(12)機電專業(yè)要建立維修質量考核制度。將設備維修質量納入機電專項競賽活動考核、先進評比、獎金分配等活動中,按季度、年度進行考核兌現,切實保證設備維修按期、按質完成。
考核:
(1)機電專業(yè)建立設備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建立設備維修責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建立維修質量考核制度。各工區(qū)建立日歷化檢修制和設備維修包機制,明確檢修內容、包機范圍和職責。缺一項對工區(qū)罰款100元,聯(lián)責機電運輸科分管科長和有關工區(qū)區(qū)長各20元。
(2)對設備維修所需的專用件實行建帳立卡,做好備件的驗收、入庫、儲存和保養(yǎng)以及回收修舊利用工作,保證設備維修供給,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3)按照設備定期檢修制度,有計劃地做好設備預防性檢修工作,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4)按照設備日常維護制度,每天按包機范圍,做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元。
(5)按照設備技術測定和探傷管理規(guī)定的周期,機電運輸科應做好主要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和主要部件的探傷工作,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6)及時編制設備維修安全技術措施,并將措施傳達落實到每一位維修施工人員,施工人員認真學習并簽字,不傳達學習、簽字或代簽,對工區(qū)技術員罰款50元?,F場不落實按停止作業(yè)追究責任。
(7)防爆設備入井前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安標志”,并檢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
(8)使用中做好防爆性能檢查,堅決消滅設備失爆,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9)做好提升系統(tǒng)各種保護、提升裝置、連接裝置、鋼絲繩和罐道的檢查、試驗和維修;供電系統(tǒng)電氣預防性試驗工作,對存在的問題組織整改處理,否則對單位罰款500元,有關責任人各罰款20元。
(10)機電專業(yè)要加強現場設備安全檢查力度,將現場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處理,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元。
7、以上考核由機電運輸科負責建立考核臺帳。
第13篇 礦用設備設施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為確保我礦用設備、器材的使用管理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炭工業(yè)企業(yè)設備管理規(guī)程》及行業(yè)其它相關標準、規(guī)范,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1條 礦用設備、設施、器材使用管理
1、礦需要購置設備器材時,由使用單位填報購置申請審批表,報礦分管職能部門(生產設備機電器材為機電科,通防器材為通防科,支護材料為生產科)審核選型后經礦分管領導批準,并經礦主要領導簽批后由供應科組織使用單位、機電科或審計科共同簽訂采購合同。
2、設備器材選型應在礦分管領導主持下進行,應注意通用化、標準化、系列化、節(jié)能化,選定的設備應是經國家權威部門鑒定的、三證(生產許可證、檢驗合格證、產品合格證)齊全的、有煤安標志及防爆合格證的。
3、所有生產用設備(器材)都必須嚴格按照設備(器材)操作維護規(guī)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與維護。
4、貫徹使用與維護相結合的原則,設備誰使用,誰維護,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包機制,日保養(yǎng)(維護)和定期保養(yǎng)、檢修制度。
5、防爆設備(器材)入井必須遵守入井許可證制度。
6、對主要生產設備的安裝使用,機電科應參與編制操作規(guī)程和安裝質量標準。安裝完畢后,應由機電科組織安裝、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參加驗收,進行試運轉并辦理移交手續(xù)后才能投入使用。
7、有關職能科室分別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按照檢查獎懲條例,定期進行檢查,下達整改通告單,監(jiān)督整改,保證在用設備、器材,保持完好狀態(tài)。
第2條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前檢測、檢查
1、購置設備(器材)到貨后由審計科質檢組牽頭組織供應、機電科(通防科、生產科)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或投入使用。驗收要嚴格按照合同及有關標準進行,不得徇私舞弊,否則嚴肅追究驗收人員的責任。
2、驗收后將全部圖紙、使用維護說明書、質量檢查、試驗驗收報告等技術資料移交機電科資料室進行整理、建檔登記保管(技術資料復印2份,原件交礦檔案室存檔,復印件1份交機電科資料室,1份交使用單位)
3、依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三環(huán)鏈、主要鋼絲繩、皮帶、電纜及通防儀器、支護、器材委托具有國家主管機關認證檢測中心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大型設備系統(tǒng)改造、安裝,按程序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3條 設備、器材使用中的檢驗
1、設備(器材)使用中的檢驗由分管職能科室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編制實施計劃,注明檢驗標準、周期、方法,指定取得相應資質的檢驗單位。
2、由職能科室對所管理的設備(器材)按實施計劃組織落實,派技術員參加現場測試或送檢。檢驗不合格的要提出整改建議,報礦領導協(xié)調解決,要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的性能達到生產要求。
3、由職能科室對所管理的設備(器材)的檢驗報告存檔管理。復印若干份供其它單位借閱存檔。
第4條 礦用設備(器材)的維護、更新和報廢
(一)維護
1、機電科是礦生產設備(器材)日常修理的管理部門,負責修理全過程的管理工作。
2、各單位負責對本單位使用范圍內的設備的日常維護和小修。
3、設備的中修和大修一般由礦機廠承擔,機廠無力承擔修理的設備,由機廠寫出書面報告交機電科核實并簽字蓋章,上報分管設備領導批準,經主要領導同意,由機電科、審計科聯(lián)合辦理外委修理。
4、機電科負責每年年初,根據有關規(guī)定組織編制設備年度大修理計劃。上報分管領導批準后,監(jiān)督實施。
5、主提升、運輸系統(tǒng)每天保證2小時的檢修維護時間,采掘設備每天要保證不少于4小時的檢修時間。
6、每月月底為固定停產檢修日(特殊情況除外)。每月20日由機電科組織各設備使用單位召開檢修預備會議,根據設備運行狀態(tài)和生產情況認真編制停產檢修計劃,報分管領導批準后下達檢修任務書并監(jiān)督實施。
7、設備檢修完畢,由機電科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報告上簽字,不合格不準投入使用。
(二)更新、報廢
1、設備更新改造規(guī)劃及年度計劃,由機電科負責按照國家頒布的設備更新目錄和規(guī)定的更新時間組織編制,經礦分管領導審批,報主要領導批準后機電科組織實施。
2、由礦分管設備領導組織機電科、財務科、審計科等部門組成鑒定小組,提出報廢意見,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①凡已提完折舊的老舊設備,由公司分管設備領導審批。
②凡未提完折舊確需提前報廢時,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③凡提折舊達80%以上,單臺設備原值不足3萬元的設備,確需提前報廢時,可按①項辦理,其余值攤入成本。
④綜采設備雖未達到使用年限,但出煤量已過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并提完折舊者,亦可申請報廢。
⑤礦用器材性能達不到生產要求,維修改造費用超過原值50%或社會上推出新型替代產品性能顯著提高的,可申請報廢,采購新型器材。
3、待報廢設備(器材)在未批準前,應妥善保管好。已批準報廢的設備,應將其中可利用的部分,折價入帳,入庫保管。
4、已批準報廢的設備,應由礦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寫出報告,上報縣國資局批準后辦理報廢沖賬手續(xù)。報廢設備的殘值收益,應用于設備的改造與更新。
第14篇 消防設施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為加強__供電分公司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檢查、檢測、保養(yǎng)、維修和管理,使其經常保持完整好用,隨時處于良好的待用狀態(tài),適應撲救火災的需要,根據國家消防法規(guī)和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包括:自動防火報警系統(tǒng)及監(jiān)控系統(tǒng)、手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滅火及控制系統(tǒng)、消防廣播、消防水泵系統(tǒng)、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煙及排煙設備、防火門及防火卷簾、消火栓、火災救助器材及防護器材、消防器材及器具、隨車滅火器具等。上述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檢查、檢測、保養(yǎng)、維修、配備和管理,必須列入分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并由分公司生技科、實業(yè)公司維修組認真組織實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是分公司和各單位進行火災報警、初期火災撲救的設備,各單位及人員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要落實責任制,達到會使用,指定專人保管和管理,并負責定期檢查、檢測、維護和保養(yǎng)。
三、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一)分公司電力調度辦公大樓的消防設施(自動防火報警系統(tǒng)及監(jiān)控系統(tǒng)、手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滅火及控制系統(tǒng)、消防水泵系統(tǒng)、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煙及排煙設備、防火門及防火卷簾、消火栓等)、家屬樓的消防設施由實業(yè)公司維修組負責使用和保管,并建立和執(zhí)行相關管理制度。
(二)分公司直屬各單位、實業(yè)公司及下屬各單位的辦公和營業(yè)場所、變電站、供電營業(yè)所、調度室、倉庫、鍋爐房等的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消防水泵系統(tǒng)、消火栓、推車或手提滅火器、防火沙箱、消防鍬、鉤、桶等,由各單位負責使用和管理。
(三)隨車配備的滅火器具,由車輛使用單位負責使用和管理。
四、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一)電力調度辦公樓、分公司庫房和家屬樓的消防設施,由實業(yè)公司維修組負責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1、不定期例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1)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應有專人保管和使用,值班員交接班前后必須進行檢查和擦拭保養(yǎng),要經常保持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潔,防止丟失損壞。
(2)分公司電力調度辦公樓門衛(wèi)值班室值班人員、電建公司維修組人員要認真學習和掌握消防設施的運行知識,熟記心里,熟悉設備和各種操作程序。熟悉探頭和手報的具體位置,會聯(lián)動操作,遇有報警應準確無誤地確定具體位置。堅守工作崗位,作好本班運行記錄,堅持交接班制度,室內不準使用電爐子,閑雜人員禁止入內。
2、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
(1)實業(yè)公司維修組對電力調度辦公樓、分公司庫房和家屬樓的消防設施每季進行全面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一次。
(2)實業(yè)公司維修組對分公司電力辦公樓的消防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3)檢查時進行各種聯(lián)動操作試驗,通過操作,仔細觀察、聽、看設備運行是否正常,在無異聲、故障、打印機是否正常打印、走紙是否流暢,備用電源是否處于充電狀態(tài)、電壓是否穩(wěn)定。
(4)發(fā)現問題、故障,能修理排除的,立即排除恢復,不能排除需要更換件的應立即報告分公司生技科,說明原因,共同研究后,報分公司安委會安排資金解決。
(5)煙感探頭、手動報警的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6)煙感探頭檢查試驗。通過檢查、抽查試驗,看巡檢是否正常,吸煙后是否馬上報警。探頭無巡檢或吸煙后不報警,應立即拆下清洗,清洗后仍不報警,應進行修理更換。
(7)手動報警檢查試驗。檢查時應采取抽查試驗,將手報按鈕按下后,到控制室查看是否報警,檢查時注意觀察,手報按鈕蓋是否完好無缺,座體是否牢固,巡檢是否閃動,如發(fā)現缺蓋,座體松動,巡檢不閃,應立即修復更換、緊固。
(8)排煙的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檢查各樓層門窗開啟、關閉是否正常,有無損壞。
(9)卷簾門、消火栓的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10)卷簾門檢查時應進行升降試驗,注意觀察升、降、停三檔運行是否靈活流暢,電機是否有異聲、門體是否犯卡、卷簾門墻壁開關應保持穩(wěn)固,如有松動、缺件應及時修補。
(11)消火栓檢查時應進行出水實驗,看有無壓力、出水是否符合要求。檢查消火栓輪柄、開關是否靈活,有無銹蝕、滴漏,如銹蝕、滴漏,開關轉不動或轉動費力,應立即維護修理。
(二)各班組站的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由使用和保管單位負責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1、各班組站的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是各單位用于初期火災的撲救,各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2、各單位使用和保管人員要認真學習和掌握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知識,熟悉初期火災的撲滅方法,熟悉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各種設備和程序、方法。
3、各單位的使用和保管人員每星期交接班前后必須進行檢查擦試保養(yǎng)和清點,要經常保持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潔,防止丟失損壞。
4、各單位對其它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主要檢查消火栓、空氣呼吸器、推車或手提滅火器、消防沙箱、消防鍬、鉤、桶等的完好程度,有無丟失損壞,檢查滅火器和空氣呼吸器和空氣呼吸器的壓力表的指示針是否在正常位置,并進行全面擦拭保養(yǎng)。
(三)隨車配備的滅火器具,由車輛駕駛員負責在每次出車前進行檢查,由車輛使用單位負責日常的保養(yǎng)和維護。
五、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檢測、維修和配備。
(一)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維修和補充每年進行一次,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檢測按照規(guī)程要求定期進行檢測,由分公司生技科組織實施。
(二)由實業(yè)公司維修組及各班組站、實業(yè)公司車隊管理的消防設施每年年初提出維修和補充資金計劃,報分公司生技科審核后,向分公司安委會申請資金,并組織維修。
(三)各單位檢查出需要維修、報廢和補充的小型消防器材數量、型號,每季初月上旬報分公司生技科,由安全專責師審核后向分公司安委會申請資金,并組織維修。
(四)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檢測。
(五)消防設施檢測由實業(yè)公司維修組、各班組站、實業(yè)公司車隊,按照消防技術規(guī)程提出申請,報分公司生技科審核后,向分公司安委會申請資金,提請消防部門同意后,聘請有消防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消防器材檢測每年進行一次。
六、監(jiān)督及獎懲
(一)分公司生技科依照消防法規(guī)和企業(yè)有關規(guī)章制度負責對分公司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檢查、檢測、保養(yǎng)、配備和管理情況及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實業(yè)公司車隊負責對分公司所屬全部車輛配備的滅火器具的使用、檢查、保養(yǎng)、配備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二)分公司生技科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進行監(jiān)督檢查。定期,每季監(jiān)督檢查一次。不定期,根據節(jié)假日、大型活動、季節(jié)變換和要求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三)對在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檢查、檢測、保養(yǎng)、維修、配備和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生技科提請分公司安委會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違反本制度,生技科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zhí)行,情節(jié)嚴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由生技科依照分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提請分公司給予處罰。
第15篇 設備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加強我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檢查、維修管理工作,根據《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煤礦安全評估標準及評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請認真對照執(zhí)行。
二、管理體制
礦建立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礦機電副礦長任組長、機電運輸部、通滅部、生產技術部、物資供應部等負責人,機運、通滅系統(tǒng)各隊隊長、技術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全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礦機運部。
三、領導小組的職責
1. 由組長定期組織小組成員,全面的對全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有指示不準,不動作或動作不靈敏,安全設施損壞的,下發(fā)整改通知單,由使用單位派專人更換,確保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指示準確,動作靈敏,很好地發(fā)揮其在設備運轉中的監(jiān)控保護作用。
2.領導小組將嚴格執(zhí)行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周期檢定、校驗工作,確保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精度,耐壓等要求。
3. 負責對不執(zhí)行儀器、儀表、器材各項管理制度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隊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四、日常檢查維修
1.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日常檢查維護,由使用單位的使用人員進行,按設備《操作規(guī)程》嚴格進行操作、檢查,發(fā)現有儀表指示不準確,外觀破損,安全設施不動作或動作不靈敏時,應及時匯報上級有關人員待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使用。
2.新儀器、儀表、器材入庫、使用前必須經礦計量部門檢定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xù)。
3.對煤礦井下使用的儀器、儀表、器材按《煤礦安全標志》要求,必須有煤安標志。
4.對報廢的不能修復使用的儀器、儀表、器材要及時交回物資供應部,不能和新儀器、儀表、器材放在一起。
5.采掘設備的各種儀器、儀表、器材由維修單位負責檢驗,維修車間負責維修更換。
6.對《規(guī)程》、《標準》要求定期檢驗的儀器、儀表、器材使用單位必須按期送交具有鑒定資格的上級部門進行鑒定、更換。
7.負責指示類儀器、儀表的檢查、校驗工作,對指示不準確的堅持立即更換原則。
8.落實各種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善,保護裝置的實驗整定工作,實驗周期必須執(zhí)行《規(guī)程》、《標準》要求,并記錄清楚。
注:儀器:瓦斯檢查儀、瓦斯自動報警儀、經緯儀、礦壓檢測儀器。
儀表:壓力表、負壓表、溫度表、高壓驗電儀、電流表、電壓表(萬用表)
器材:安全閥、釋壓閥、滅火器、高壓絕緣手套、膠靴、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