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信息中心人員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信息中心的高效運作,提升團隊協(xié)作,保障信息安全,并促進員工專業(yè)發(fā)展。它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領域:
1. 崗位職責與權限劃分
2. 工作流程與標準操作規(guī)程
3. 人員培訓與發(fā)展
4. 績效評估與激勵機制
5. 信息安全與保密規(guī)定
6. 紀律與行為準則
包括哪些方面
1. 崗位職責與權限劃分:明確每個職位的工作范圍、責任和權限,防止工作重疊和責任空缺。
2. 工作流程與標準操作規(guī)程:設定日常任務的操作流程,確保工作的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
3. 人員培訓與發(fā)展:制定持續(xù)教育計劃,提升員工的技術能力和職業(yè)素養(yǎng)。
4. 績效評估與激勵機制:通過公正的考核體系,激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5. 信息安全與保密規(guī)定:規(guī)定信息處理的安全措施,保護敏感數據,防止信息泄露。
6. 紀律與行為準則:設立行為規(guī)范,強調職業(yè)道德,維護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
重要性
信息中心作為企業(yè)的重要支撐部門,其人員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效的管理制度能:
1. 提升團隊效率:清晰的職責劃分和工作流程能減少混亂,提高工作效率。
2. 保證服務質量:通過績效評估和激勵機制,保證服務質量和客戶滿意度。
3. 保障信息安全:嚴格的保密規(guī)定可以降低信息風險,維護企業(yè)利益。
4. 促進員工成長:良好的培訓和發(fā)展機會有助于員工技能提升,增強團隊穩(wěn)定性。
5. 塑造企業(yè)文化:紀律與行為準則有助于塑造積極、專業(yè)的公司文化。
方案
1. 制定詳細崗位說明書,明確每個角色的任務、權限和期望成果。
2. 設計標準化工作流程,定期審查和更新,以適應業(yè)務變化。
3. 實施內部培訓計劃,結合外部資源,提升員工的技能和知識水平。
4. 建立績效評估系統(tǒng),結合定量和定性指標,定期進行公平公正的評價。
5. 制定信息安全政策,進行定期安全審計,確保信息資產的安全。
6. 強調職業(yè)道德,定期開展行為準則培訓,鼓勵員工遵守規(guī)定,維護和諧工作氛圍。
以上方案需結合信息中心的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以實現最佳管理效果。
信息中心人員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信息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學校信息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為保證全校師生進行信息技術學習正常運行,加強防火、防盜、防病毒等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上機的教育與管理,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要求信息中心內外全體師生都嚴格遵守如下制度:
一、教師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因違章作業(yè)所造成的事故損失,當事人及主管領導應承擔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上報追究刑事責任。學生每次上機,任課教師必須提前到場,同時每個學生都應以學號入座,以便進行核對。上機期間,全體師生必須嚴格遵守上機規(guī)則,認真服從信息中心管理,遵守以下具體規(guī)定:
(1)按時上、下機,未經許可不得遲到或拖延,無故遲到二十分鐘或二十分鐘以上者,管理人員有權取消本次上機資格,對無理取鬧者進行嚴肅處理,上報政教處進行批評教育;
(2)上課時間嚴禁玩任何游戲及聊天工具,不得私自篡改機子里面任何參數,課余時間嚴禁玩大型游戲,有違反者取消本次上機資格,上報政教處進行批評教育,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3)嚴禁攜帶與教學計劃無關的光盤進入機房,一經發(fā)現,一律沒收,并取消本次上機資格;老師帶課期間,學生一律不準把mp3等音樂器件帶入機房,違規(guī)者一律沒收;
(4)愛護機器設備,按規(guī)定使用操作,遇有異?;蚬收?應立即與值班室教師聯系,嚴禁隨意拆卸、移動機房設備,違規(guī)者上報政教處進行批評教育,并對損壞設備加倍賠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5)在每節(jié)課后,輔導老師要組織學生把機房用品各歸其位,不能隨意亂放。
(6)機房是一個環(huán)境整潔、秩序井然的教學場所,因此要求全體師生必須著裝整潔,嚴禁穿背心、拖鞋等,嚴禁高聲喧嘩、嬉戲打鬧、嚴禁吸煙、吃零食,嚴禁在地上吐痰、口香糖等雜物,自覺保持機房衛(wèi)生,若有違規(guī)者,上報政教處進行批評教育,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上機安排:
(1)信息中心根據教學內容和設備情況統(tǒng)一安排上機時間。
(2)任課教師按教學計劃攜帶授課任務書和全體學生名單,提前五分種到計算中心室查看上機機房號,并進行對號入座。
(3)信息中心根據教學內容和教師的要求按學期并分周制定上機安排表,各任課老師必須按計劃嚴格執(zhí)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違反計劃;如遇停電或其它特殊情況,由信息中心另行安排。
三、上機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機房的安全、防火制度,嚴禁煙火。不準在機房內吸煙。未經領導批準,嚴禁將照相機、攝像機和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機房。
四、外來實習生或因工作、學習需要進入機房的人員,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一般人員無故不得在機房長時間逗留。
五、任課教師組織學生上機,不得擅離職守;下課時,任課教師要對所有計算機的電源進行細致的檢查,該關的要切斷電源,并檢查門窗是否關好。
六、機房內所有設備、儀器、儀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向外移(帶)設備及物品,需有主管領導的批示或經機房工作負責人批準,并做好相關的登記手續(xù),方可拿出機房;中心人員要愛護機器設備,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壞,如發(fā)現異?,F象,要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以得到妥善處理。
第2篇 機房安全信息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總則
第一條 廣東大翔藥業(yè)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以下簡稱信息中心)機房由信息部負責管理。為保證機房內的所有設備(包括主機服務器、存儲、網絡設備等)的正常運轉,規(guī)范機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
第二節(jié) 機房出入管理規(guī)定
第三條 信息中心機房是重要的數據和服務中心,未經許可,任何人員不得出入。
第四條 進入機房人員不得攜帶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強電磁、輻射性、流體物質等對設備正常運行構成威脅的物品。
第五條 如果使用門禁卡管理系統(tǒng),應遵循以下管理規(guī)定:
一. 信息部工作人員如需要機房門禁卡,須填寫《機房門禁卡申請表》(附件一),包括有效期限、申請權限和申請事由等內容,由信息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由機房門禁系統(tǒng)管理人員進行權限設置。
二. 磁卡的發(fā)放范圍是:信息中心機房運行維護人員、網絡管理員和其他相關系統(tǒng)運行技術人員。
三. 機房門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遺失,應立即上報信息中心辦公室。
四. 持有門禁卡的人員如需延長門禁卡的使用期限,應在到期前及時提出申請,并由信息中心辦公室進行審核。
五. 機房門禁系統(tǒng)管理人員應定期審閱機房出入授權列表,確保只有經過合理授權的人員方可通過門禁系統(tǒng)進出機房。有關人員確需要延長期限的,應在到期前及時提出申請。
六. 機房門禁系統(tǒng)的訪問記錄應存入磁盤不得刪除,并每隔三個月對所有的門禁系統(tǒng)數據進行離線存儲。
第六條 任何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均需填寫《機房出入登記表》(附件二),登記隨身攜帶的物品,經機房值班人員認真檢查核對后,在值班人員陪同下進入機房。
第七條 信息部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帶領外單位人員進入機房時,須提前填寫《外單位人員機房出入申請表》(附件三),經信息中心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在信息中心人員陪同下進入機房。申請表由信息中心辦公室存檔保管。
第八條 進入機房人員應自覺遵守機房內各項管理規(guī)定,服從機房值班人員的管理,出入應更換鞋套,保持機房內安靜、整潔。工作完畢后應及時離開。
第九條 所有人員離開機房時應主動接受值班人員的檢查,并做好登記工作。
第十條 為了保證機房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未經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引領無關人員參觀機房。
第十一條 信息部門負責人應定期(至少每三個月)對《機房出入登記表》、《外單位人員機房出入申請表》進行審閱,確保所有訪問機房的人員均已通過授權。
第三節(jié) 機房衛(wèi)生規(guī)定
第十二條 機房管理人員需要定期對機房進行打掃,保證機房內環(huán)境、設備的清潔。
第十三條 任何人不得將食物或飲料帶入機房,任何人不得在機房內吃東西、吸煙、吐痰。
第十四條 進入機房人員在工作完畢后,應自覺將所帶紙張等廢棄物品帶走。
第四節(jié) 機房設備管理規(guī)定
第十五條 機房管理人員應使用設備管理軟件或電子表格對機房內設備做好登記,記錄現有設備的型號、配置、位置、狀態(tài)等信息,以便跟蹤設備變化。
第十六條 機房管理人員對機房設備的操作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
第十七條 非機房管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機房設備進行操作。
第十八條 機房內的供電系統(tǒng)、消防系統(tǒng)、機房監(jiān)控系統(tǒng)、空調系統(tǒng)等設備應制定相關的維護保養(yǎng)計劃,機房管理人員須按計劃進行檢查和維護。
第十九條 機房內主機等設備的維修,必須做好故障維修登記。
第二十條 計算機及網絡設備的搬運必須通過信息中心負責人審批并持有正式的審批文件方可進入或搬離計算機機房。
第五節(jié) 值班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 信息部應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專人對機房進行值班和巡檢。
第二十二條 值班人員應每日做好系統(tǒng)運行和機房安全工作,檢查空調、ups、溫濕度、消防等設備的完好性,并將檢查結果記錄于《機房運行日志》(附件四),如果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第二十三條 值班人員應每日檢查各類系統(tǒng)設備的運行狀態(tài),并在《機房運行日志》中進行記錄。若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相關管理人員,并協(xié)助其進行問題調查,做好工作記錄,將故障發(fā)生時間及修復時間等相關信息進行登記。
第二十四條 對外來人員的操作 ,機房管理員應該在《機房運行日志》中進行記錄。
第二十五條 對于進入機房人員不遵守機房管理規(guī)定或從事與正常工作內容不相符的操作,必須及時加以制止,必要時可終止其操作。
第二十六條 信息部門負責人應每周審閱《機房運行日志》,確保所有機房操作已通過適當的授權和審批。
第六節(jié) 機房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七條 機房應保持計算機設備正常運行所必須的溫度、濕度等環(huán)境要求,安裝溫濕度報警設施,對運行環(huán)境可能出現的不利因素進行監(jiān)測并預警。這些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內容:
一. 安裝24小時不間斷空調系統(tǒng),是機房內保持一定的溫度(28`c)和相對濕度;
二. 安裝濕度和溫度顯示裝置;
三. 安裝煙霧感應探測器和溫度感應探測器;
四. 安裝火災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
五. 配備手動滅火器;
六. 將機房地板抬高。
第二十八條 機房內應定期除塵,在除塵時應確保計算機設備的安全。
第二十九條 機房應列為要害和重點防火部位,應嚴格按照相關國家標準安裝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報警設備以及消防器材,機房工作人員要熟悉機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定期檢查更換。
第三十條 嚴禁在防火通道內堆放雜物,確保設備及工作人員的安全。
第三十一條 機房及其附近嚴禁吸咽、焚燒任何物品。
第三十二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機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物品時,必須向運行管理單位負責人申請并做詳細登記,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用后必須置于安全狀態(tài),妥善保管。
第三十三條 機房配備不間斷的電力供應(ups),確保有足夠的后備電力支持正常的系統(tǒng)應急操作;每半年對現有的不間斷的電力供應設備進行檢查與維護,確保設備的正常運作;根據機房設備的變更情況,更新不間斷的電力供應設備以確保對新運行環(huán)境的保護,信息部管理人員應對ups使用情況進行巡查。
第三十四條 機房管理人員要熟悉設備電源和照明用電以及其他電氣設備總開關位置,掌握切斷電源的方法與步驟,發(fā)現火情及時報告,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滅火。
第三十五條 每半年對機房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災。
第三十六條 機房管理人員應每月檢查各預警系統(tǒng)并出具檢查報告,確保在發(fā)現問題時能及時跟進。
第七節(jié)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信息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第3篇 信息中心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總則
第一條 廣東大翔藥業(yè)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以下簡稱信息中心)機房由信息部負責管理。為保證機房內的所有設備(包括主機服務器、存儲、網絡設備等)的正常運轉,規(guī)范機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
第二節(jié) 機房出入管理規(guī)定
第三條 信息中心機房是重要的數據和服務中心,未經許可,任何人員不得出入。
第四條 進入機房人員不得攜帶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強電磁、輻射性、流體物質等對設備正常運行構成威脅的物品。
第五條 如果使用門禁卡管理系統(tǒng),應遵循以下管理規(guī)定:
一. 信息部工作人員如需要機房門禁卡,須填寫《機房門禁卡申請表》(附件一),包括有效期限、申請權限和申請事由等內容,由信息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由機房門禁系統(tǒng)管理人員進行權限設置。
二. 磁卡的發(fā)放范圍是:信息中心機房運行維護人員、網絡管理員和其他相關系統(tǒng)運行技術人員。
三. 機房門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遺失,應立即上報信息中心辦公室。
四. 持有門禁卡的人員如需延長門禁卡的使用期限,應在到期前及時提出申請,并由信息中心辦公室進行審核。
五. 機房門禁系統(tǒng)管理人員應定期審閱機房出入授權列表,確保只有經過合理授權的人員方可通過門禁系統(tǒng)進出機房。有關人員確需要延長期限的,應在到期前及時提出申請。
六. 機房門禁系統(tǒng)的訪問記錄應存入磁盤不得刪除,并每隔三個月對所有的門禁系統(tǒng)數據進行離線存儲。
第六條 任何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均需填寫《機房出入登記表》(附件二),登記隨身攜帶的物品,經機房值班人員認真檢查核對后,在值班人員陪同下進入機房。
第七條 信息部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帶領外單位人員進入機房時,須提前填寫《外單位人員機房出入申請表》(附件三),經信息中心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在信息中心人員陪同下進入機房。申請表由信息中心辦公室存檔保管。
第八條 進入機房人員應自覺遵守機房內各項管理規(guī)定,服從機房值班人員的管理,出入應更換鞋套,保持機房內安靜、整潔。工作完畢后應及時離開。
第九條 所有人員離開機房時應主動接受值班人員的檢查,并做好登記工作。
第十條 為了保證機房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未經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引領無關人員參觀機房。
第十一條 信息部門負責人應定期(至少每三個月)對《機房出入登記表》、《外單位人員機房出入申請表》進行審閱,確保所有訪問機房的人員均已通過授權。
第三節(jié) 機房衛(wèi)生規(guī)定
第十二條 機房管理人員需要定期對機房進行打掃,保證機房內環(huán)境、設備的清潔。
第十三條 任何人不得將食物或飲料帶入機房,任何人不得在機房內吃東西、吸煙、吐痰。
第十四條 進入機房人員在工作完畢后,應自覺將所帶紙張等廢棄物品帶走。
第四節(jié) 機房設備管理規(guī)定
第十五條 機房管理人員應使用設備管理軟件或電子表格對機房內設備做好登記,記錄現有設備的型號、配置、位置、狀態(tài)等信息,以便跟蹤設備變化。
第十六條 機房管理人員對機房設備的操作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
第十七條 非機房管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機房設備進行操作。
第十八條 機房內的供電系統(tǒng)、消防系統(tǒng)、機房監(jiān)控系統(tǒng)、空調系統(tǒng)等設備應制定相關的維護保養(yǎng)計劃,機房管理人員須按計劃進行檢查和維護。
第十九條 機房內主機等設備的維修,必須做好故障維修登記。
第二十條 計算機及網絡設備的搬運必須通過信息中心負責人審批并持有正式的審批文件方可進入或搬離計算機機房。
第五節(jié) 值班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 信息部應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專人對機房進行值班和巡檢。
第二十二條 值班人員應每日做好系統(tǒng)運行和機房安全工作,檢查空調、ups、溫濕度、消防等設備的完好性,并將檢查結果記錄于《機房運行日志》(附件四),如果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第二十三條 值班人員應每日檢查各類系統(tǒng)設備的運行狀態(tài),并在《機房運行日志》中進行記錄。若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相關管理人員,并協(xié)助其進行問題調查,做好工作記錄,將故障發(fā)生時間及修復時間等相關信息進行登記。
第二十四條 對外來人員的操作 ,機房管理員應該在《機房運行日志》中進行記錄。
第二十五條 對于進入機房人員不遵守機房管理規(guī)定或從事與正常工作內容不相符的操作,必須及時加以制止,必要時可終止其操作。
第二十六條 信息部門負責人應每周審閱《機房運行日志》,確保所有機房操作已通過適當的授權和審批。
第六節(jié) 機房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七條 機房應保持計算機設備正常運行所必須的溫度、濕度等環(huán)境要求,安裝溫濕度報警設施,對運行環(huán)境可能出現的不利因素進行監(jiān)測并預警。這些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內容:
一. 安裝24小時不間斷空調系統(tǒng),是機房內保持一定的溫度(28`c)和相對濕度;
二. 安裝濕度和溫度顯示裝置;
三. 安裝煙霧感應探測器和溫度感應探測器;
四. 安裝火災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
五. 配備手動滅火器;
六. 將機房地板抬高。
第二十八條 機房內應定期除塵,在除塵時應確保計算機設備的安全。
第二十九條 機房應列為要害和重點防火部位,應嚴格按照相關國家標準安裝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報警設備以及消防器材,機房工作人員要熟悉機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定期檢查更換。
第三十條 嚴禁在防火通道內堆放雜物,確保設備及工作人員的安全。
第三十一條 機房及其附近嚴禁吸咽、焚燒任何物品。
第三十二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機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物品時,必須向運行管理單位負責人申請并做詳細登記,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用后必須置于安全狀態(tài),妥善保管。
第三十三條 機房配備不間斷的電力供應(ups),確保有足夠的后備電力支持正常的系統(tǒng)應急操作;每半年對現有的不間斷的電力供應設備進行檢查與維護,確保設備的正常運作;根據機房設備的變更情況,更新不間斷的電力供應設備以確保對新運行環(huán)境的保護,信息部管理人員應對ups使用情況進行巡查。
第三十四條 機房管理人員要熟悉設備電源和照明用電以及其他電氣設備總開關位置,掌握切斷電源的方法與步驟,發(fā)現火情及時報告,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滅火。
第三十五條 每半年對機房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災。
第三十六條 機房管理人員應每月檢查各預警系統(tǒng)并出具檢查報告,確保在發(fā)現問題時能及時跟進。
第七節(jié)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信息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第4篇 醫(yī)院信息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1.機房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嚴格執(zhí)行信息系統(tǒng)管理制度。
2.進入機房自覺維護機房內整潔,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機房。
3.信息管理人員需每天查看24 小時值班日志和設備運轉情況,對錯誤事件及故障應立即分析原因,及時解決問題。
4.保證服務器24 小時不間斷正常工作,不得隨意在服務器用電線路上加載用電設備,嚴防服務器掉電。
5.對服務器參數進行調整或更改,應經有關領導批準,管理人員應嚴格填寫工作日志。
6.采取有效的病毒感染防范,杜絕網上病毒感染的現象發(fā)生。
7.制定網絡信息存儲和保管規(guī)定,多種手段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8.機房內嚴禁煙火,并備有防火、防盜、防破壞安全設施。
第5篇 公司信息中心管理制度(三)
公司信息中心管理制度(4)
1 總則
1.1 為推進公司信息化建設,規(guī)范和管理公司信息中心及各種信息產品、信息資源的合理使用和投資,特制定本制度。
1.2 信息中心管理范圍包括上海公元建材發(fā)展有限公司及分公司等。
1.3 信息中心職責在于統(tǒng)籌規(guī)劃、規(guī)范和管理信息產品的使用和投資,組織和負責信息工程的實施,制定、修訂信息管理制度、規(guī)則和規(guī)定。
1.4 信息中心貫徹執(zhí)行公司和集團信息中心的制度、目標和相關規(guī)定。
1.5 信息中心管理內容包括:信息產品、信息資源、信息工程、監(jiān)控系統(tǒng)、視頻會議系統(tǒng)、電話系統(tǒng)等。
1.6 本制度所指信息產品、信息資源包括計算機、外設及耗材和網絡設備硬件,各類系統(tǒng)及應用軟件,各類電子數據和網絡資源等。
2 硬件管理
2.1 信息產品硬件包括:
2.1.1 計算機硬件包括:網絡服務器、主機、顯示器、鍵盤、鼠標、存儲器、各種接口卡(如視頻卡等)。
2.1.2 計算機外設包括: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ups(不間斷電源)、掃描儀、手寫板、讀卡器及其它外圍部件在內的設備、備件和耗材。
2.1.3網絡設備包括:光纖及其轉發(fā)器、雙膠線、交換機、三層交換機、路由器、vpn、防火墻等。
2.2信息產品硬件管理內容包括:
2.2.1 信息產品硬件的購置、調配、維護、維修、報廢和隨機資料保管等工作。
2.2.2 信息產品硬件(固定資產、配件)入庫、登記。
2.3 部門使用計算機及外設的安裝、領用和調配
2.3.1 計算機硬件的裝機、測試和相關備份。
2.3.1.1 新購置的計算機硬件,在信息中心或使用部門處開箱驗機,確保實物與配置清單相符;
2.3.1.2 信息中心技術人員會同供應商對設備進行裝機和測試;
2.3.1.3 信息中心技術人員安裝相關辦公軟件和完成基本配置,備份操作系統(tǒng)及驅動程序;
2.3.1.4 交由使用部門相關人員使用。
2.3.2計算機硬件隨機資料保管
2.3.2.1計算機硬件檢驗合格后,信息中心技術人員應認真填寫保修卡,按要求寄回廠家或歸檔;
2.3.2.2驅動程序、使用說明、合格證、用戶手冊、光盤等隨機所有文件和軟件資料,由信息中心按檔案要求負責保管。
2.3.3計算機硬件入庫和出庫
2.3.3.1購置的計算機硬件驗貨合格后,信息中心在送貨單上簽署,并據此填寫入庫單或固定資產增加單并錄入相關數據庫;
2.3.3.2使用部門填寫領料單,部門經理審批,信息中心核準后發(fā)出相應的計算機硬件,并據此錄入相關數據庫;
2.3.3.3信息中心填寫信息產品備查賬。
2.4計算機硬件升級和調配
2.4.1公司各部門計算機硬件不能滿足工作需要時,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升級、調換申請,信息中心簽
署意見,常務副總審批,交由信息中心協(xié)同相關部門實施。
2.4.2計算機硬件的維護和保養(yǎng)。
2.4.2.1計算機硬件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保持設備的清潔;
2.4.2.2計算機應配備ups(不間斷穩(wěn)壓電源);
2.4.2.3非信息中心相關人員不得打開計算機主機機箱和拆、換零配件,嚴禁帶電插拔配件及外設,違者按公司相關處罰條例執(zhí)行;
2.4.2.4計算機及主要外設保養(yǎng)周期定為每季一次。維護人員在保養(yǎng)結束后,填寫計算機保養(yǎng)記錄單。
2.5 計算機硬件的維修
2.5.1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信息中心,信息中心維修人員在接到通知后,盡快到現場檢查故障原因,進行故障鑒定并維修;信息中心無法維修的,經信息中心負責人準允,聯系相應供應商進行維修。各分公司計算機出現故障,由網管(或兼職)按照上述程序辦理,所屬信息中心提供技術支持。
2.5.2計算機維修完畢后,信息中心維修人員需填寫維修記錄單,經計算機使用者簽字確認,歸檔備案。
2.6計算機硬件的報廢
2.6.1計算機硬件報廢的條件:
2.6.1.1部件嚴重損壞,無升級或維修可能的;
2.6.1.2計算機過于陳舊,且已經無法正常辦公的;
2.6.1.3維修費用超過或接近同等效能價值的設備。
2.6.2計算機的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信息中心鑒定,屬固定資產的,由分管副總或常務副總審批后按固定資產相關規(guī)定辦理報廢手續(xù)。
2.6.3已作報廢處理的計算機或部件,由信息中心解體,凡可用零配件的要進行登記,另作備用,其它殘體交于相關部門處理。
3 軟件管理
3.1 信息產品軟件包括:
3.1.1各類操作系統(tǒng)(如windows 98、windows 2000、windows _p、windows 2003等)。
3.1.2各類信息系統(tǒng)(如oa、k3-erp等)。
3.1.3各類應用軟件(如e_cel、word、autocad等)。
3.1.4各類電子數據、網絡軟體(網站、網絡廣告)等。
3.2信息產品軟件管理內容包括:
3.2.1各類信息產品軟件的安裝、維護、規(guī)劃、購置和開發(fā)等。
3.2.2主要的信息系統(tǒng)和網站建設及網絡廣告推廣。
3.2.3各類信息產品軟件的歸檔和保管。
3.3 各類信息產品軟件的安裝、維護和簡易開發(fā)
3.3.1公司各部門工作有軟件需求的(常用工具軟件),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使用部門經理準許后,信息中心方可安裝。
3.3.2屬于財務部門的軟件系統(tǒng)不得隨便在其它部門計算機里安裝。
3.3.3計算機使用者或非信息中心相關人員不得對計算機現有的應用軟件進行刪除。
3.3.4信息中心有責任對office等辦公軟件根據部門需求進行簡單的二次開發(fā),再交付相關部門使用。
3.3.5信息中心平面設計人員根據各部門的需求,盡快完成交付所需部門使用。
3.4 信息產品軟件的歸檔和保管
3.4.1對于部門級或公司級的軟件,信息中心在機房服務器中備份。
3.4.2對于部門級或公司級的軟件原件,信息中心移交檔案室進行保管。
4 使用管理
4.1 信息產品的使用包括:
4.1.1硬件的使用,如計算機、交換機、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等其它外設。
4.1.2軟件的使用,如操作系統(tǒng)、信息系統(tǒng)、辦公軟件等。
4.1.3網絡資源的使用,如局域網、因特網等。
4.2 信息產品的使用管理內容包括:
4.2.1計算機及外設基本操作規(guī)程和規(guī)定。
4.2.2信息系統(tǒng)等軟件基本操作。
4.2.3局域網和因特網資源的合理使用。
4.2.4定期給公司計算機操作員開展培訓業(yè)務等。
4.3 計算機及外設基本操作規(guī)程和規(guī)定
4.3.1計算機使用實行定人定機。
4.3.1.1各部門的計算機由使用部門確定定人定機的名單,報請所屬信息中心備案;
4.3.1.2計算機使用者應充分利用計算機處理業(yè)務,不得在工作時間內利用公司計算機玩游戲、聽歌等與工作內容無關的操作;
4.3.1.3變更計算機使用者或對計算機進行調配,應檢查計算機原有配件是否完整,文檔資料應該進行移交,個人資料應予刪除,信息中心據此更改備案。
4.3.2計算機正常工作時,下班后按正常順序關閉主機、顯示器及外設,禁止非法關機。
4.3.3禁止非信息中心維修人員擅自安裝、刪除和隨意更改計算機程序和配置;禁止非本計算機使用者隨意刪除電子數據。
4.3.4禁止用軟驅、光驅和其它移動存儲器讀取破壞計算機系統(tǒng)或網絡的數據。
4.3.5計算機操作人員應該避免計算機、打印機等疲勞使用,盡量降低設備損耗。
4.4 主要信息系統(tǒng)的基本操作
4.4.1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熟練操作和掌握與自己業(yè)務密切聯系的oa、erp等系統(tǒng)模塊。
4.4.2上班按時登錄
oa系統(tǒng)查看通知、任務、公文等公眾信息,及時完成工作流程中的任務。
4.4.3公司信息交流通過oa等內部統(tǒng)一郵件平臺進行傳遞。
4.5 局域網和因特網的合理使用
4.5.1局域網使用基本要求:
4.5.1.1公司與所屬分公司計算機利用vpn技術連在一個局域網內;
4.5.1.2網絡上共享資料未經本人或上級領導同意,嚴禁擅自拷貝、更改、刪除;
4.5.1.3各公司、各部門充分利用vpn和網絡進行資料傳輸和數據共享,協(xié)同工作;
4.5.1.4嚴禁對局域網內計算機進行攻擊、破壞。
4.5.2因特網使用基本要求:
4.5.2.1如工作需要使用因特網的,需填寫因特網開通申請單,并由申請人和本部門領導簽字后、報常務副總審批后信息中心方可開通并備案;
4.5.2.2充分利用上網時間,查找與工作相關信息;
4.5.2.3禁止登錄不健康網站、上網聊天;
4.5.2.4禁止下載未經信息中心允許的軟件、程序和娛樂內容;
4.5.2.5公司寢室計算機開通因特網按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4.6 信息中心應定期開展培訓
4.6.1信息中心有編制計算機和網絡使用簡易教程的義務。
4.6.2信息中心應定期對公司計算機操作員進行必要的培訓。
4.6.3信息中心應考核和培訓計算機操作員對自己業(yè)務范圍內信息系統(tǒng)的應用。
5 機房管理
5.1公司信息中心機房禁隨意出入
5.2 公司計算機機房管理內容包括
5.2.1公用服務器和公用網絡設備的購置、維護、維修、升級、報廢等。
5.2.2主要信息系統(tǒng)(oa、erp等)的規(guī)劃和建設。
5.2.3網站建設和網絡廣告推廣。
5.3 公用信息產品硬件的管理
5.3.1公司服務器和公司網絡設備入庫與出庫按計算機硬件入庫與出庫程序辦理。
5.3.2公用服務器、公用網絡設備與線路的維護、維修和保養(yǎng)。
5.3.2.1定期對上述公用硬件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養(yǎng)周期為每季一次;
5.3.2.2需要維修的,交由信息中心或相關職能人員鑒定并維修;信息中心無法維修的,由相關人員填寫故障鑒定報告和維修方案建議,信息中心負責人批準,聯系相應供應商進行維修;
5.3.2.3維修完畢后,須由信息中心維修人員填寫維修記錄單,由信息中心負責人確認并歸檔備案。
5.4 公司主要信息系統(tǒng)規(guī)劃和建設
5.4.1公司領導正確認識、積極參與和高度重視;
5.4.2信息中心在整個信息工程實施過程中屬于中心部門;
5.4.3實施前需了解、調查、熟悉、掌握公司各部門各環(huán)節(jié)工作流程和具體要求,制定相應方案;
5.4.4從性能、價格、日后升級、二次開發(fā)的難易度和售后服務質量等多方面考證信息系統(tǒng)并合理選購;
5.4.5提供試用版本的,信息中心應該組織在一定范圍內試用一段時間以觀效果;
5.4.6要合理規(guī)劃、預測和協(xié)調事前、事中、事后等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及進程;
5.4.7在協(xié)議或合同中明確、明晰投資雙方權責;
5.4.8成立項目實施專門小組,項目中心負責人全權負責并制訂項目實施可行性方案,項目中心負責人直接對常務副總或總經理負責;
5.4.9定期由常務副總或總經理召開項目實施總結推進會議;
5.4.10實施過程中注重員工對自己業(yè)務范圍內的信息系統(tǒng)的熟練應用。
5.5 網站建設和網絡廣告推廣由信息中心統(tǒng)一負責
5.5.1信息中心負責對公司網站進行總體規(guī)劃和建設。
5.5.2各公司信息中心或協(xié)同相關部門對網站基礎數據進行發(fā)布和日常維護。
5.5.3公司網絡廣告推廣由信息中心根據各公司的情況統(tǒng)一規(guī)劃。
6 采購管理
6.1 信息產品硬件采購包括部門用和公司用硬件采購
6.1.1部門需配置全新計算機,由所在部門使用人填寫信息產品請購單,部門經理審核,信息中心簽署意見并填寫詳細配置等相關信息,總經理審批,交由供應部統(tǒng)一購置。
6.1.2部門需購置計算機配件、耗材或維修用配件,由所在部門使用人填寫信息產品請購單,部門經理
審核,信息中心簽署意見,由常務副總審批后再交供應部統(tǒng)一購置。
6.1.3分公司(或子公司)配置計算機及外設硬件,由所在部門使用人填寫信息產品請購單,部門經理
審核,網管(或兼職)簽署意見,分公司(或子公司)總經理審批,交分公司(或子公司)供應部門購置并報請所屬信息中心備案。
6.1.4公用服務器和公用網絡設備的購置,由信息中心填寫信息產品請購單和申請說明書,常務副總或總經理審批,交由信息中心和供應部協(xié)同購置。
6.1.5信息產品硬件購置時,應掌握如下原則:
6.1.5.1品牌力求統(tǒng)一;
6.1.5.2購置時要貨比三家,對供應商的產品性價和售后服務雙重考查;
6.1.5.3重要信息產品硬件的選購應考慮日后升級、擴展和基于集團應用環(huán)境;
6.1.5.4信息中心有參與選擇供應商的權力。
6.2 公司或部門需購置信息產品軟件(重要業(yè)務信息系統(tǒng)),由信息中心或使用部門填寫信息產品軟件需求申請報告,由常務副總審批后再交由信息中心辦理。
6.3 付款程序
6.3.1公司購置、維修等信息產品硬件取得的發(fā)票或費用,須有相關憑證或附件(如入庫單、固定資產增加單、信息產品清單、維修記錄單等),經供應部、信息中心審核,財務部復核,常務副總審批后報銷。
6.3.2信息產品購置、維修、維護等,未按上述付款手續(xù)辦理的,財務部應拒絕付款。
6.3.3 公司制度和集團信息中心制度沒作特別規(guī)定的,6.3.4 信息產品報銷均按此規(guī)定執(zhí)行。
7 安全、保密管理
7.1 信息中心應負責公司計算機、服務器和網絡安全
7.1.1定期對計算機和服務器等進行安全檢查,關注、防止病毒和黑客的侵襲,定期升級安全軟件。
7.1.2定期對服務器電子數據進行光盤等介質備份、存儲。
7.1.3定期對各部門的業(yè)務資料以一定的電子格式進行備份、存儲。
7.2 計算機操作者和信息中心應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7.2.1對于公司業(yè)務的一些機密、重要資料,不得外傳。
7.2.2對于公司內信息系統(tǒng)平臺內的私人和業(yè)務郵件,信息中心人員不得泄露。
7.2.3違反公司保密制度并給公司和他人造成損失和傷害的,依照公司相關處罰條例執(zhí)行。
8 附則
8.1 本制度解釋權歸信息中心,未盡事宜由信息中心負責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