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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車管理制度表旨在確保天車(起重機)的安全運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事故風險。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天車操作人員資質管理
2. 設備日常檢查與維護
3. 安全操作規(guī)程
4. 應急處理程序
5. 培訓與教育
6. 記錄與報告制度
包括哪些方面
1. 操作人員資質管理:規(guī)定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天車操作證書,定期進行技能考核與評估。
2. 設備檢查與維護:制定詳細的檢查清單,包括每日、每周、每月的例行檢查,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3. 安全操作規(guī)程:明確操作流程,強調安全操作規(guī)則,如限載、禁止超速、正確使用吊具等。
4. 應急處理程序:設定在設備故障或事故情況下的應急響應措施,包括疏散、報警、維修等步驟。
5. 培訓與教育: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6. 記錄與報告制度:建立完善的記錄系統(tǒng),對設備運行、檢查、維修、事故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并定期向上級匯報。
重要性
天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保障了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或設備故障導致的事故;另一方面,良好的管理制度能提高天車的工作效率,降低設備的維修成本,保證生產進度不受影響。此外,合規(guī)的管理制度也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體現,有助于提升企業(yè)的公眾形象。
方案
1. 建立操作人員檔案:記錄操作人員的資質、培訓情況及操作表現,以便進行定期審核和跟蹤。
2. 制定檢查標準:明確設備各部位的檢查標準,確保檢查工作的規(guī)范性和有效性。
3. 實施安全培訓:定期舉辦安全講座,通過模擬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情況的能力。
4. 強化監(jiān)督與反饋:設立專門的監(jiān)督小組,對天車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jiān)控,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5. 建立事故報告機制:鼓勵員工上報安全隱患,對及時發(fā)現并解決的問題給予獎勵。
6. 定期評估與調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制度評估,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和完善。
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天車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為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提供有力保障。
天車管理制度表范文
第1篇 天車設備管理規(guī)定
天車本身作為特種設備,在鋼鐵行業(yè)的生產過程中成為極其重要的保產設施,是否能夠保證其穩(wěn)定、安全的運行,成為鋼鐵行業(yè)安全生產的重要工作,也成為鋼鐵行業(yè)設備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為此制定一種合理、科學的管理辦法就為一個必不可少的工作。
一、設備管理劃分
1、天車作為特種設備,其運行過程中的檢驗、檢測由總公司負責予以實施、廠部、設備處按照公司要求負責組織進行。所有天車的設備管理,按照《冶煉廠設備點檢定修管理制度》中的設備管理進行劃分,進行崗位責任劃分,歸口各車間予以責任管理。
2、重點天車由總公司和廠部(設備科)、車間實行三級管理,責任車間負責設備的點檢和日常清潔維護工作,維修、電氣車間負責日常的巡檢、檢修工作,大、中修工作由設備科統(tǒng)一安排進行。
3、天車的所有備品備件由各車間提報,設備的檢修備件的更換,由責任車間負責備件的領取到位,對口車間或單位負責檢修。
4、設備的日常清潔責任由車間負責,包括對天車車體及主車軌道的清潔,但檢修維護后所產生的油污、垃圾由施工作業(yè)單位負責清理,由檢修負責人負責監(jiān)督,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潔的要求。
5、天車的所有安全保護設施,由責任車間負責其完好性,損壞后必須及時修復、并按制度予以考核后,由設備科和技術科組織檢查驗收,并保證其的可靠性。
二、點檢操作要求
1、天車的點檢實行責任人(天車司機)按班點檢,維修車間實行巡檢,設備科設備管理員進行抽檢的方式進行,對于未能及時點檢的一經發(fā)現,追究責任車間管理責任。
2、設備點檢,按照天車《三級點檢表》點檢責任人認真點檢,逐項予以確認并簽名,巡檢人員對所檢天車在點檢表上簽名,進行巡檢事項確認,必須保證巡檢、抽檢項目和質量。
3、天車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考核條例》中的有關規(guī)定。交接班時,上一班必須要以文字記錄和口頭相結合的形式對當班設備運行情況進行詳細交接,發(fā)生的問題及處理結果;下一班要作到心中有數,點檢發(fā)現的問題要求交班人員進行了處理解決。天車要作到無隱患運行,嚴禁帶病工作。
4、天車的安全操作在車間實行層層管理,出現事故,嚴厲追究單位主管責任人管理責任。
三、天車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天車司機不得患有本工種的禁忌癥(如雙眼矯正視力低于0.7、色盲、高血壓病等),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應經過至少3個月以上的實習,經理論、實踐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技術操作證后才能獨立作業(yè),嚴禁無證上崗;學徒期間,必須簽定師徒合同,在有經驗的師傅指導下監(jiān)督操作。
2、作為天車工還應具備以下安全技術技能:a、熟練掌握并嚴格遵守行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以及“十不吊”的行車安全運行要求;b、熟悉指揮信號;c、掌握行車保養(yǎng)和基本的維修知識,d、熟悉行程開關、電器聯(lián)鎖裝置、控制器等十幾種安全防護裝置的性能。
3、天車司機作為操作工要熟知天車的操作規(guī)程和設備的技術性能,在設備的運行中應嚴格執(zhí)行操作過程,并做到“三好”和“四會”。即管好、用好、維護好所操作設備;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簡單故障。
4、上下車要走專用安全通道,上下車要按鈴與司機取得聯(lián)系,停穩(wěn)車后再上下,以防擠傷和高空墜落事故發(fā)生。
5、開車前應發(fā)出警告信號,起吊物品必須有專人指揮確認,吊運過程中不準從人頭上和重要設備上通過。
6、運行中司機聽到任何信號,要立即停車查明原因后,方可繼續(xù)運行。
7、同跨間天車嚴禁相互頂碰車,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批準。
8、不允許用天車牽扯引重物和車皮,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批準。
9、天車吊運重物時,重物必須離最高障礙物0.5米以上,有根據現場情況,天車運行高度要適宜,不許在過高空中行車。
10、各機構運行中,不能依賴限位天關停車。
11、天車上嚴禁存放浮運物品、易燃易爆品,不得從車上往下扔物,特殊情況必須要有專人在下監(jiān)護。
12、天車檢修時,要搞好停電拉閘確認,嚴禁帶電作業(yè)。
13、提升機構嚴禁帶負荷調整抱閘。
14、下列情況司機有權不吊:
1)、無人指揮、多人指揮。
2)、指揮手勢不明。
3)、物體掛不牢。
4)、超負荷。
5)、負荷粘地,負荷不明。
6)、吊物上有人。
7)、棱角無護襯。
8)、照明不好,視線不清。
9)、易燃易爆品。
10)、歪拉斜吊。
四、天車防火注意事項
司機和維修人員的疏忽或放松警惕,以及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電源線著火,違反操作規(guī)程,都有可能導致天車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從而造成嚴重損失。為了嚴防火災,必須嚴格執(zhí)行下列規(guī)程:
1、控制盤中的電源線閘刀開關、保險器和接觸器、集電環(huán)以及其它電氣元件均應有可靠的屏護,以防外界雜物或火星落在器件上或器件周圍。
2、禁止用絕緣不合要求的導線和集電環(huán)。導線的絕緣和降壓變壓器的絕緣每個月至少檢查一次。
3、在進行技術維修時,禁止在駕駛室中使用噴燈或手提燈及其它有明火或暗火的裝置。
4、必須經常檢查電器設備的溫升情況,不得使溫升超過規(guī)定標準。當發(fā)現有燒焦氣味或發(fā)現有電器設備冒煙情況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并停車檢查。
5、禁止在駕駛室中進行了熔焊作業(yè),在非常必要的情況下,必須有完善的消防措施,方可熔焊。
6、每臺天車都應配備有完好的滅火器。
7、油料以及廢棉紗,不得隨意堆放。
8、在發(fā)生火警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控制柜的外接電源或拉開閘刀開關。
9、當導線和電器件著火時,應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撲火。切勿用泡沫滅火器來撲滅電器火災。
10、冬天駕駛室利用電爐取暖時,為了預防因電爐高溫而釀成的火災,駕駛室內的地面及墻面均應采用防火石棉板貼面。
五、門式起重機安全操作注意事項(專用)
該起重機為露天作業(yè),雖有一定防范設施,也不可能完全避免風雨雪的侵蝕。所以每次作業(yè)前應對全車機電設備及防范設施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報告有關人員處理。
1、所有天車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2、開車前應先把大車防風夾軌鉗卸開離開軌道,鐵鞋取開離開軌道和車
3、觀察大車道軌及兩側是否有影響大車傳動機構及下端梁運行時障礙物,清除了再開車。
4、電動電纜卷筒及其電纜有無破損,必須完好。
5、地面合閘時必須搞好確認,除本車司機或專業(yè)電工,其它人員不得私自合閘。
6、如車上有積雪,首先行走注意必須把行走樓梯,車上行走通道清除干凈,并把大小車軌面積冰雪清除,防止車輪打滑制動失控。
7、夜間作業(yè)照明必須齊全。
8、吊物從下端梁經過時嚴禁碰撞吊車支腿。
9、在懸梁處工作起重量不得超過過程額定起重量90%。
10、如遇六級以上大風,停止作業(yè)。
11、停車時吊具落地,防風夾軌鉗上好,鐵鞋穿好,地面電源閘拉掉。(磁盤車專用規(guī)程,天車通用操作規(guī)程均適用本類吊車范圍。)
六、天車管理考核
1、天車工交接班必須認真查看點檢記錄內容及點檢試車,如未認真交接或問題交接不清,責任由下班人員負責。如點檢記錄中規(guī)定的項目漏檢,引起的設備故障或影響生產由天車作業(yè)區(qū)域操作者負100%責任,視損壞和影響情況予以考核。
2、因點檢不到位,而引起問題未能及時處理,處罰當班天車工20~50元。
3、扭壞龍門鉤,處罰指揮者50~100元,處罰天車工50~200元。
4、因操作不精心,違章作業(yè)碰壞工業(yè)建筑、設備、欄桿等安全裝置,處罰天車工20~50元。
5、違章作業(yè)或軌道雜物未清理,造成大車輪掉道處罰責任人100~200元。小車掉道處罰50~100元。
6、因違規(guī)操作造成主鉤鋼絲繩掉槽一次處罰責任人30~100元,副鉤處罰10~50元。
7、天車工必須按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潤滑,未按規(guī)定進行潤滑造成設備損壞的,視具體情況處罰責任人50~100元。
8、由于操作原因(如鋼絲繩掉槽、控制系統(tǒng)及傳動系統(tǒng)故障等)造成生產中斷,責任由運行車間100%承擔。
9、天車電氣系統(tǒng)中的清潔維護由電儀車間負責,如電氣系統(tǒng)因未清潔而引起斷路、跳閘等故障處罰電儀車間責任人一次20元/次。
10、由責任車間點檢發(fā)現問題已通知維修車間處理而未及時處理造成對生產的影響或故障的進一步擴大,視情節(jié)給以維修車間50~200元/次的考核。
11、所有考核項車間班組、工段、主管主任負連帶責任,視情節(jié)給予一定比例的處罰。
12、設備給油給脂按照標準執(zhí)行,如因設備缺油而引起設備損壞處罰責任人20~50元。
13、對于能夠認真點檢、及時維護保證所在車的穩(wěn)定運行將給予獎勵,在一個月內保證所在車的無故障發(fā)生,獎勵責任車司機100元/車次;二個月內無故障發(fā)生,獎責任司機200元/車次。對于穩(wěn)定運行百日以上的獎責任司機400元/車次。
14、 執(zhí)行考核與《設備管理考核條例》中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進行!
第2篇 天車使用維護管理規(guī)定
針對起重設備作業(yè)的特殊性,安全事故發(fā)生率高的現狀,為杜絕崗位點檢不認真,不能及時發(fā)現故障隱患現象,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設立起重天車檢查的專用表格。
2、對各車間天車點檢表進行定期檢查,每月只少兩次,發(fā)現有弄虛作假現象,處罰填寫人50元,機長30元。
3、除車間崗位工日常點檢外,每月由各車間設備主任帶領操作工、包機組、專職點檢員帶上工具,包括扳手、錘頭、棉紗等工具,對本車間所用天車的各個連接點、加油點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具體檢查項目列出專用表格附后。
4、如未執(zhí)行第三條處理車間設備主任100元,車間主任50元,廠部或設備科組織人員在車間上述檢查后,三天之內進行抽查復檢,如發(fā)現仍存在缺陷,每項處罰車間主任10元,設備主任20元。
5、本檢查表每臺每月1份(生產天車),由車間主任簽字,帶隊設備主任及參檢人員簽字認可,由設備科存檔備案,拒不執(zhí)行者處罰車間300元。
6、檢修天車在每次使用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填寫檢查表,如在檢修使用過程中發(fā)現未例行檢查,處罰使用單位責任人50元,使用操作人員50元,并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檢查。
7、在操作室門前掛禁示牌“未經檢查,不得使用”。
第3篇 天車軌道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1.上崗前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帶,嚴禁用繩子代替,安全帶的栓掛不得低掛高用。禁止酒后上崗。
2.必須按照規(guī)定辦理《危險作業(yè)審批單》或《登高作業(yè)審批單》,如需在軌道上進行氣割或焊接作業(yè)還要辦理《動火證》,手續(xù)在沒有辦理之前,禁止開展任何工作。
3.檢查或維修天車軌道前,必須和檢修區(qū)域天車司機聯(lián)系好,并在《審批單》上簽字確認,否則檢修人員不準到軌道上作業(yè)。
4.檢修前現場負責人首先要召集所有參入檢修任務的人員召開安全會議,學習《鉗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天車檢修安全操作規(guī)程》、《登高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關安全要求并事先制定好應急預案,對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進行事先考慮清楚;明確具體工作任務、明確每個人的責任,做到分工明確、任務明確、責任明確。
5.要事先切斷檢修區(qū)域劃線電源,懸掛“禁止合閘”標志牌,并派專人人監(jiān)護電源。若無法做到劃線停電檢修時,要在軌道8米以外的位置懸掛紅色彩旗作為“禁止通行”標志,地面也要按放設備檢修標志,并派人專門監(jiān)護、指揮天車及地面車輛或行人安全通行。
6.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位置上下天車軌道,若確實需要通過臨時梯子上下時必須確保梯子安全牢固后方可進行。
7.檢修時使用的工具,備件要加強保管,以防物件掉落傷人。
8.檢查修理天車大滑線時,必須停電并設專人看管電氣開關。檢修天車區(qū)域禁止閑人進入或上下層同時作業(yè)。
9.維修完畢,把現場清理干凈,通知電工恢復劃線供電并通知天車工可以進行天車作業(yè)。
10.其它按《鉗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天車檢修安全操作規(guī)程》、《登高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中相關安全規(guī)定進行。
11.各單位和人員應認真遵守執(zhí)行此制度,未執(zhí)行者按違章作業(yè)處理。
12.違反規(guī)定的處理
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制度中的規(guī)定和要求,對于不按照制度落實的單位領導罰款200-500元/次;當事人罰款100-3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