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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管理制度值班(15篇)

更新時間:2024-05-09 查看人數:11

機關管理制度值班

機關管理制度值班

包括哪些方面

1. 值班人員的選拔與職責

2. 值班時間與輪班制度

3. 值班報告與信息傳遞

4. 應急處理流程

5. 值班紀律與考核機制

重要性

機關的正常運行離不開有序的值班制度。值班不僅是應對突發(fā)情況的第一線,也是保證日常事務順利進行的關鍵環(huán)節(jié)。良好的值班制度能確保信息暢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機關安全,維護公眾服務的連續(xù)性,體現機關的專業(yè)性和責任感。

方案

1. 值班人員的選拔與職責: - 值班人員應具備良好的專業(yè)素質和溝通能力,定期進行選拔和培訓。 - 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包括接待來訪、處理電話咨詢、監(jiān)控設備運行、記錄日常事務等。

2. 值班時間與輪班制度: - 設定合理的值班時間段,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 - 實行輪班制度,確保每位值班人員有足夠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影響工作效果。

3. 值班報告與信息傳遞: - 值班人員需每日撰寫值班日志,記錄當天的工作情況和重要事件。 - 對于緊急情況,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上級匯報,并按既定程序通知相關部門。

4. 應急處理流程: - 制定詳細應急預案,涵蓋各種可能的突發(fā)事件,如設備故障、安全問題等。 - 值班人員應熟悉應急流程,確保在危機情況下能迅速、準確地響應。

5. 值班紀律與考核機制: - 確立嚴格的值班紀律,包括不得擅離職守、不得處理私人事務等。 - 定期對值班工作進行評估,將值班表現納入個人績效考核,對優(yōu)秀表現給予獎勵,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糾正。

建立完善的機關管理制度值班體系,不僅需要明確各環(huán)節(jié)的職責和流程,還需要注重人員的選拔與培養(yǎng),以及有效的監(jiān)督與激勵機制。通過這樣的制度,我們能夠確保機關的高效運作,為公眾提供穩(wěn)定、可靠的服務。

機關管理制度值班范文

第1篇 市住建局機關安全汛期值班管理制度

市住建局機關安全(汛期)值班管理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局機關的安全防范,及時處理突發(fā)事件,確保對突發(fā)事件及時處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機關實行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按局要求的時間準時到達。

二、值班人員要提高認識,克服麻痹思想,切實履行職責。如實填寫值班日志,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三、值班不遲到、不早退、不酗酒,不帶無關人員到單位。值班期間不發(fā)生空崗、脫崗、擅離職守或單人值班等情況。

四、值班人員要及時接聽電話,保證政令、信息暢通,對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要認真做好情況記錄,并第一時間上報,并按突發(fā)事件緊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理。

五、值班期間堅持安全巡查,確保辦公樓安全。

六、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室內設施,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干凈、整潔,注意電器的使用安全,杜絕安全事故。

七、值班時間:

白班:早8:00――晚19:00;

夜班:晚19:00――次日早8:00;

節(jié)假日值班

早班:8:00――12:00;

中班:12:00――16:00;

晚班:16:00――20:00;

值班電話:節(jié)假日、夜晚:3933517白天:3933425、3933487

__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第2篇 機關單位用車管理制度(3)

機關單位用車管理制度(三)

一、用車原則:

1、機關行政用車主要保證局領導、局機關科室以上負責人、基層單位領導公務用車的需要,以及機關正常生活和應急用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派車:

(1)集體到某地開會、參觀或聽報告;(2)因公務三人以上同行者:(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遠離城區(qū),乘客車將誤時誤事者;(4)提現金或攜帶機密文件途中影響安全者,提貨重量在1 5公斤以上者;(5)職工或直系親屬因急病、重病或夜間急診需送醫(yī)院治療者;(6)遇突發(fā)事件需趕赴現場者。

2、基層單位需組織到外地參觀學習,必須征得市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外出。

3、凡私事用車,在不影響公務用車的前提下,必須經領導審批后由辦公室給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0元收費(可根據不同車型酌情作價并按雙向計費)。城區(qū)4公里范圍內,按每趟10元收費,每趟超過兩小時的,按半天計價,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費。在編職工婚嫁用車可不收費,若職工直系親屬婚、喪等需用車,按城區(qū)內100元/天收費,郊外或鄉(xiāng)下原則上不派車。

二、車輛管理:

1、實行“派車申請單”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車輛,均需填寫“派車申請單”。本縣(市、區(qū))內直接由辦公室調派,凡跨縣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批,跨市必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辦公室統一調派。如遇特殊、緊急情況用車,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后可先用車后補辦手續(xù)。

2、駕駛員實行專人專車保管制,不得擅自將車交給非專職駕駛人員駕駛,更不得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未經辦公室調派,擅自動用車輛,以私事用車計費的130%收費,若發(fā)生事故,肇事者應負一切責任,賠償費及維修費概由駕駛員和用車人員負擔。

3、駕駛員要服從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沒有接到調派任務一律不準出車,因車輛維修或其它特殊情況需動用車,必須經辦公室批準。未出車時,車輛應在指定場所集中停放。

4、加強車輛保養(yǎng),堅持保修制度,做到勤洗車、勤保養(yǎng),隨時保持車輛整潔和完好狀態(tài),確保行車安全。

5、駕駛員應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有事離崗必須經辦公室批準或辦理請假手續(xù)。

6、隨車工具由駕駛員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調動或更換車輛時,應辦好移交手續(xù),丟失須照價賠償。

7、車輛維修一律填報“維修申請單”,申報需維修項目,由辦公室會同機材科(股)鑒定后,到指定修車場維修。報銷時一律憑附“維修申請單”,凡超出“維修申請單”所列項目又未經辦公室認定的維修費一概不予報銷,維修費超百元無特殊情況應在維修好三天內辦理報銷手續(xù),逾期不予辦理。

8、駕駛員應按派車單指定路線行駛和用車時限返回,改變線路或超時限必須事先征得辦公室同意,若隨意改變指定線路(特別是與工作無關的)發(fā)生事故,應由用車人或駕駛員承擔一切損失。

9、凡外單位(包括局屬單位)借車,必須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批準。

第3篇 后勤機關大院安全管理制度

機關后勤機關大院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關大院安全管理,營造安全有序的辦公環(huán)境,特制訂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管理網絡,由機關事務管理局后勤服務中心牽頭,大院內各單位安全工作負責人參加,做到齊抓共管,保持正常性的聯絡、溝通。各單位加強安全制度管理,開展日常安全檢查,落實重點部位責任人,積極預防,杜絕事故。

二、大院內由保安在下班后,視情盡早關閉大小門、拉電閘,確因需要延長晚辦公時間的應提前與保安聯系。親朋好友來單位,要接受保安詢問、登記,大院內舉辦各種活動要事先與保安或后勤服務中心聯系,以便加強安全管理。

三、各單位的來訪人員要出示證件并登記,廢品收購、產品推銷等人員不準入內,特殊需要須由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辦理同意證明才能進入。進出大件、貴重物品憑單位證明,不得將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帶入大院,因裝修等需要臨時聘用人員的,請及時到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辦理臨時通行卡。

四、進入大院的各類車輛要憑鎮(zhèn)海區(qū)機關事務管理局“通行證”出入,并服從保安管理,有序地按指定區(qū)域停放,禁止將不用或不常用的車輛在大院內存放。

五、安全使用各類電器,增加200w以上電器要事先與事務局基建房產科聯系,各單位不得自行拉設電線,不得使用煤氣灶、電爐,離開辦公室要切斷所有用電設備電源。各單位不得隨意移動或撤除消防器材,及時更新滅火器,保證消防器材完好,維護辦公樓道通暢。

六、各單位工作人員發(fā)現可以人員或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保安或機關后勤服務中心,人人提高警惕,保障機關安全。

機關事務管理局

第4篇 后勤機關大院車輛管理規(guī)定

機關大院車輛管理有關規(guī)定

為了更好地做好區(qū)委、區(qū)人大、區(qū)政府、區(qū)政協及區(qū)有關部門領導的用車服務,做到安全行車、文明行車,為區(qū)委、區(qū)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務,根據車管科的工作特點,制訂如下規(guī)定。

一、工作制度

(一)駕駛員應準時上、下班,并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如本人有事需要離開,需向科長請假,并告知所去地點和時間。

(三)上班時間做到服從分配、聽從調度、不得借口推諉。休息時間或節(jié)假日,需要出車,應做到隨叫隨到。

(四)節(jié)假日離開本地區(qū)(寧波地區(qū)),需提前向科長說明,便于安排調度。

(五)做好保密工作。

(六)積極參加局和科室組織的各項活動。

(七)搞好同志之間的團結友愛、互相關心、尊重領導,努力

完成各項用車任務。

二、用車制度

(一)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度,一般不準交換車輛駕駛,特殊情況需要交換車輛駕駛的,需經車管科科長同意,不準擅自把車輛交給非本單位駕駛員和無證人員駕駛。

(二)由車管科科長統一調度用車,部門用車需在用車前登記,第二天需繼續(xù)用車的應由駕駛員向車管科科長匯報,再由科長調度。

(三)車輛在夜間和節(jié)假日應停放在車庫或本單位內,不得在小區(qū)內停放過夜。

(四)嚴禁駕駛員私自用車。.

(五)車輛應做到有序停放,有車庫的車輛須停放在車庫內,無車庫的車輛應停放整齊,保證通道暢通無阻。

三、車輛保養(yǎng)和汽配、油料管理

(一)車輛維修保養(yǎng):一般由駕駛員提出,經車管科科長檢驗,根據車型及故障程度,由科長指定到定點修理廠修理。(除外地執(zhí)行任務外)修理項目駕駛員應核對后簽字。

(二)汽配管理:需要換配件的車輛,經車管科科長同意后,方可去購買或領取。到外單位結算賬務,實行二人以上帶支票結算,做到配件與清單相符。

(三)油料管理:加油實行定點,由科長開票,領用人簽字,平時要節(jié)約用油。

四、安全行車制度

(一)駕駛員應遵紀守法,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用車制度,提倡開安全車、行文明車,積極參加安全教育活動。

(二)遵守職業(yè)道德和交通法規(guī),不得違章行駛,行車中要做到安全行車、禮讓三先。

(三)嚴禁酒后開車。

(四)愛護車輛做到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不帶病行車,以確保安全行車。

五、獎罰制度

為了加強車輛管理,保證行車安全,對全年無交通事故者,發(fā)給安全獎,對違紀違規(guī)、肇事者作如下規(guī)定:

(一)私自出車一次者,科內提出警告,二次者扣除半年安全獎,私自出車造成交通事故的,賠償費用由本人自負,并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和處罰。

(二)擅自把車輛交給非本單位駕駛員和無證人員駕駛,違者給予警告并扣除全年安全獎,造成交通事故,由本人負全部責任。

(三)車輛在夜間和節(jié)假日不按指定地點停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除全年安全獎,再犯者崗位交流,并給予相應行政處罰。造成車輛損失和失竊,由本人自行負責,并扣除全年安全獎。

(四)酒后駕車者給予警告,造成交通事故,對當事人一律給予行政處分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五)對工作中不服從調度、分配、不遵守車隊各項制度,輕者教育,重者給予警告并給予必要處分和處罰。

(六)事故損失在2000元以下負全責的和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負次責的,扣除半年安全獎;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負主責和20000元以上負次責的,扣除全年安全獎;20000元以上負主責的,除扣除全年安全獎外,根據事故損失程度,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5篇 后勤機關大院安全管理制度

機關大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局機關及機關大院安全管理由局屬服務中心負責,全面管理日常性安全事務,確保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貫徹落實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健全有關安全工作制度,加強監(jiān)督管理,以防為主,杜絕事故,營造安全、有序的良好工作環(huán)境。

二、在節(jié)日前和必要時,組織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定期舉辦安全形勢分析會,做好安全宣傳,對傾向性不安全苗頭及時組織整治,督促、協助基建房建科、車輛管理科、機關食堂等部門做好相關的安全工作,對維修工、駕駛員、炊事員等工作人員要落實責任制,重點部位如財會室、檔案室、車庫等要落實專項措施。

三、經常性地組織安全檢查,落實消防措施,定期保養(yǎng)電器設備,不得私自拉設電線。加強安全值班人員的管理,注重業(yè)務培訓,規(guī)范值班記錄,正確使用安全設施,經常組織安全檢查、監(jiān)督、評比、總結,提高防范力度。

四、局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安全制度,較大數目的現金、有價證券、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不得在辦公室存放過夜。非工作人員出入一律登記,物品進出憑出門單,各類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辦公樓。

五、臨時工作人員和維修施工雇傭人員憑臨時出入證進出機關大院,發(fā)現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向服務中心報告,或當場查詢處置,杜絕事故發(fā)生。

六、有效地開展“四五”普法教育,落實保密工作,努力提高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保密、依法守法觀念。加強網絡資料安全管理,防止泄密。

七、切實落實安全工作匯報制度,做到知情必報。做好安全工作資料管理,保證值班日記、檢查記錄、獎罰處置等資料規(guī)范完整,及時按要求上報有關部門。

第6篇 后勤機關大院文印室管理規(guī)定

機關大院文印室管理規(guī)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文印室管理,提高公文打印效率和質量,保證按時圓滿地完成文印工作任務,特制訂管理規(guī)定:

一、文印室負責承擔全局的文件、材料的打印、復印工作。凡打印的正式文件和復印重要材料,須經局領導簽批。一般性的材料打印、復印須經本部門領導同意。打印、復印的文件材料要進行認真的登記。

二、按時完成文件材料的打印、復印任務。文件材料打印須分輕重緩急,特急隨到隨打;急件當天完成;一般性文件不超過二天,在任務重、時間緊的情況下需加班加點,保證文件材料不誤時、不誤事。

三、提高文印工作質量。文稿打印要認真準確,盡量減少錯誤;公文格式應按規(guī)定統一規(guī)范,文件印刷要保持版面整潔、文字清晰。

四、辦公室要嚴格按照保密制度,對廢紙應及時收集、銷毀;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文印室;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五、要定期維護保養(yǎng)設備。打印、復印機要專人使用、專人保管。出現故障要及時維護,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

六、文印室原則上不為外單位打印、復印文件資料,特殊情況需要經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

七、要保持文印室的衛(wèi)生整潔,自覺維護文印室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

第7篇 后勤機關大院消防管理制度

機關大院消防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區(qū)級機關辦公大樓的消防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切實保護機關工作人員的生命和單位財產安全,健全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度,實現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范化。根據消防法規(guī)和安全消防部門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結合區(qū)級機關辦公大樓自身實際情況,現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組織領導

區(qū)級機關三大院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為主任,成員由區(qū)委、區(qū)人大、區(qū)政府、區(qū)政協辦公室綜合科科長,機關后勤服務中心主任、基建房產科負責人組成。機關三大院成立防火領導小組,由四大辦綜合科科長任組長,大院內主要部門防火責任人為成員,負責大院和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防火責任制

(一)大院內各部門防火工作,要堅持貫徹消防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責任人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辦法》管理好本部門區(qū)域、樓層、辦公室的防火安全,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二)大院消防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由機關事務管理局后勤服務中心負責。

(三)大院內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水系統(包括泵、罐、閥)的維修、保養(yǎng),各消防報警中心及配套維護保養(yǎng)由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房產科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局后勤服務中心配合。

(四)機關大院內電力配電間、總機房、汽車庫、空調機房、計算機房、檔案資料室、財務室、儲藏室、文印室、監(jiān)控室等部位為防火、防爆重點部位。上述重點部位的管理部門要嚴格遵守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要落實安全措施,明確防火責任人,重點部位禁止煙火、禁止無關人員入內。如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需經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房產科同意,并落實防火安全應急措施后方可進行。

三、火災預防

(一)各機關單位必須根據《消防法》規(guī)定配備好消防設施、滅火器等,并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管理,確保設備設施性能完好,出現緊急情況拉得出、打得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擅自拆除、移位消防設施,不準堵塞消防通道,未經機關事務管理局后勤服務中心同意不準動用消防設備。

(二)大院內的電器設備(包括臨時性用電設備)由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房產科負責管理。凡需要安裝用電設備(包括臨時性用設備)均需要征得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房產科同意,并由專業(yè)人員拉線和安裝,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變動電器線路和電器設備。按規(guī)范調換熔斷絲,不得任意加大加粗。

(三)大院內嚴禁使用電爐,各單位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電熱取暖設備,違者沒收違章設備,并對該單位防火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如因違章者使用上述設備引發(fā)火災,按消防處罰辦法處罰,違反消防管理規(guī)定引起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大院內各部門辦公用房裝修和搭建臨時建筑必須報機關事務管理局審批,同意后由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房產科辦理施工人員和設備物資出入大院的相關手續(xù)。

(五)大院內廢紙雜物,應到指定地點焚燒或處理,嚴禁在辦公室和大樓通道等處焚燒。

(六)禁止亂扔煙蒂,嚴禁在大院內燃放鞭炮、爆竹、焰火。嚴禁將液化氣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入大院。

(七)各辦公室使用的電器設備,必須按照操作使用說明書中的“安全須知”、“注意事項”所述正確使用。當人離開或下班時必須斷開電源,防止長期通電引起電器發(fā)熱燃燒。

四、火災撲救

(一)大院辦公人員或保安發(fā)現火警均有義務和責任迅速向消防隊報警?;饎菪〖纯衫米跃葴缁?。火勢大應一邊報警,講清起火地點、單位、火勢情況,一邊通知機關事務管理局后勤服務中心。(消防報警119,區(qū)府總機z,后勤服務中心電話:z)

(二)起火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生命和重要設備、物資,并派人接應消防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支援滅火。

(三)參加撲救火災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服從火場總指揮的統一指揮。

五、獎勵與處罰

各部門要加強領導,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確保安全。對執(zhí)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本制度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及《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國消防法〉辦法》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8篇 后勤機關大院印章介紹信管理使用規(guī)定

機關大院印章、介紹信管理和使用規(guī)定

印章、介紹信是機關、單位對內對外行使權力的標志,為正確使用、管理好印章、介紹信,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印章保管和使用

(一)嚴格控制印章的刻制。所有印章一律由辦公室負責刻制,并留好印模,停用或無用的廢舊印章要及時收回,統一交辦公室監(jiān)督銷毀。發(fā)印或收印應辦好交接簽字手續(xù)。

(二)黨委、局行政印章及鋼印,由局辦公室掌管監(jiān)印。

(三)所有印章均單獨置于牢固的柜里或抽屜之內,加上鎖。

(四)嚴格手續(xù),使用印章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使用局公章應根據情況由分管或主管領導批準簽字,并在用印登記表上注明,以備查用。

(五)公文用印,必須符合公文處理辦法中的有關公文審核、會簽、簽發(fā)的規(guī)定和公文體式、程序、函件。

(六)以局名義發(fā)出的文件,均憑局長、副局長簽發(fā)的原稿蓋章。

(七)以局名義對外聯系工作的介紹信和商辦答復,一般事項的便函,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審核后蓋章。

(八)局屬單位需以局名義開具介紹信的,須持單位介紹信或領導簽條,經局長或副局長同意后由辦公室登記簽發(fā)。

(九)經常性業(yè)務報表需加蓋局章時,憑科室負責人簽字后,監(jiān)印蓋章。

(十)其他臨時性事項的文件、證件、報表等需加蓋局印章時,如有領導的批件,憑批件蓋章;如沒有批件,重要的經局長同意;一般的經分管局長簽字同意,方可登記蓋章。

(十一)對所蓋印章的文件、材料內容必須認真審閱,尤其是一些特殊情況用印,更要審閱清楚,不能礙于情面,隨意蓋印。

(十二)局公章不準隨身攜帶。如本局工作人員因公需隨帶印章的,必須經局領導同意,并辦好印章借用登記手續(xù)。

(十三)蓋印正規(guī)。蓋出的各種印章,必須位置恰當、字組端正、圖形清晰。

二、介紹信管理和使用

(一)介紹信是代表本單位與外單位接洽工作憑據,限于工作使用,個人私事一般不得使用機關介紹信,可用便函聯系。

(二)開據介紹信,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嚴禁在空白介紹信或空白證件、協議、便箋等上面加蓋印章。

(三)領取未啟用的介紹信要辦理登記手續(xù),填寫領用號碼、啟用日期、批準人、經手人等。

(四)介紹信由局辦公室統一編號使用,由專人保管簽發(fā),對已經使用過的介紹信存根,由局辦公室妥善保存。

第9篇 后勤機關大院檔案管理規(guī)定

機關大院檔案管理規(guī)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檔案法》和區(qū)有關檔案管理的規(guī)定,為了加強檔案業(yè)務建設,進一步提高和規(guī)范檔案管理水平,更好地為本局和局屬各單位各項工作服務,結合本局實際,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

一、管理機構

本局各類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辦公室負責檔案室管理,配備兼職檔案管理員一名,負責檔案室的日常管理和各項具體的檔案業(yè)務工作。為便于集中統一管理,保證檔案完整安全,各科室設兼職檔案材料收集員一名,定期收集整理本科室工作中形成的原始檔案、資料,交局辦公室歸檔。

二、檔案人員的職責任務

(一)負責編制本局檔案檢索工具,以及檔案文件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和立卷歸檔工作,熟練掌握和應用計算機管理,做好檔案保管、檢索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負責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等日常業(yè)務工作。

(三)負責接收整理本局在工作和業(yè)務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對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立卷歸檔。

(四)定期對檔案的保管質量,保管期限進行檢查。

(五)負責對各科室檔案工作進行監(jiān)督指導。

(六)負責對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進行處理、銷毀。

三、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

(一)凡本局各項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能夠全面、系統地反映工作情況、精神風貌以及成長歷史的各種檔案材料,包括公文、會議材料、合同書、責任狀、圖表、圖片、基建設計圖紙、基建施工及驗收資料、維修資料、土地紅線圖、會計資料、說明書等,其原始資料均交檔案室統一負責管理。

(二)以局名義印發(fā)的各類文件資料,須送兩份至檔案室存檔,檔案人員在每年年底以前,將各類會議的記錄本、發(fā)文編號目錄等歸檔保存。

(三)本局工作人員因公外出參加會議結束后,辦公室及時將會議文件資料安排傳閱后歸檔保存。

(四)局各科室應將打印文件有關資料的備份轉盤定期送交局辦公室歸檔保存。

(五)檔案人員應對各類資料進行詳細登記編號,按內容分類保管,及時為本局各項工作的開展做好參考資料以及為后勤歸檔工作做好準備。

四、檔案資料的借閱

(一)本局工作人員有保護檔案的義務。

(二)查閱檔案資料須首先填寫《查閱檔案登記表》,未履行登記手續(xù)者,檔案室拒絕提供檔案資料。

(三)外單位查閱檔案資料,必須持所在單位介紹信,注明利用者身份和利用檔案的目的、范圍,經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予以查閱。

(四)查閱檔案,只限于在指定場所進行,未經批準,不得將案卷帶出本局。

(五)要愛護檔案,不得將檔案任意拆卷、撕頁、污損、涂改、劃杠、折角、添字,嚴禁明煙。

(六)嚴守黨和國家機密,不得翻閱摘抄利用以外的檔案。

(七)查閱檔案應統一抄錄在16開紙上,不準隨意摘抄在筆記本,如需復印(部分或全部)應事先在申請單上說明,按復印有關要求辦理。

(八)查閱檔案、資料者應及時將利用效果反饋檔案室,以利探索和總結檔案利用工作規(guī)律,更好地為機關工作服務。

(九)調離本局的工作人員,必須清理移交檔案資料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xù)。

五、檔案鑒定和銷毀

(一)根據檔案的使用價值,可將其保存期限分為一年至五年及長久保存等幾個類型。檔案人應定期對檔案的保存期限重新做出鑒定意見,并報局檔案鑒定小組(局檔案鑒定小組由分管局長,辦公室負責人和檔案管理員組成)審批,以確定過期檔案并進行銷毀。日常鑒定工作由檔案管理員負責。

(二)檔案銷毀時,由檔案員列出需銷毀檔案的清單和撰寫報告并報局檔案鑒定小組審批后方可進行。

(三)銷毀檔案時,要有兩人以上監(jiān)銷,監(jiān)銷人員在銷毀前應認真清查核對,在銷毀清冊上鑒章,并將銷毀情況報告局領導,銷毀清冊應列入檔案保存。

第10篇 某機關車輛管理有關規(guī)定

機關車輛管理有關規(guī)定

為了更好地做好區(qū)委、區(qū)人大、區(qū)政府、區(qū)政協及區(qū)有關部門領導的用車服務,做到安全行車、文明行車,為區(qū)委、區(qū)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務,根據車管科的工作特點,制訂如下規(guī)定。

一、工作制度

(一)駕駛員應準時上、下班,并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如本人有事需要離開,需向科長請假,并告知所去地點和時間。

(三)上班時間做到服從分配、聽從調度、不得借口推諉。休息時間或節(jié)假日,需要出車,應做到隨叫隨到。

(四)節(jié)假日離開本地區(qū)(寧波地區(qū)),需提前向科長說明,便于安排調度。

(五)做好保密工作。

(六)積極參加局和科室組織的各項活動。

(七)搞好同志之間的團結友愛、互相關心、尊重領導,努力

完成各項用車任務。

二、用車制度

(一)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度,一般不準交換車輛駕駛,特殊情況需要交換車輛駕駛的,需經車管科科長同意,不準擅自把車輛交給非本單位駕駛員和無證人員駕駛。

(二)由車管科科長統一調度用車,部門用車需在用車前登記,第二天需繼續(xù)用車的應由駕駛員向車管科科長匯報,再由科長調度。

(三)車輛在夜間和節(jié)假日應停放在車庫或本單位內,不得在小區(qū)內停放過夜。

(四)嚴禁駕駛員私自用車。.

(五)車輛應做到有序停放,有車庫的車輛須停放在車庫內,無車庫的車輛應停放整齊,保證通道暢通無阻。

三、車輛保養(yǎng)和汽配、油料管理

(一)車輛維修保養(yǎng):一般由駕駛員提出,經車管科科長檢驗,根據車型及故障程度,由科長指定到定點修理廠修理。(除外地執(zhí)行任務外)修理項目駕駛員應核對后簽字。

(二)汽配管理:需要換配件的車輛,經車管科科長同意后,方可去購買或領取。到外單位結算賬務,實行二人以上帶支票結算,做到配件與清單相符。

(三)油料管理:加油實行定點,由科長開票,領用人簽字,平時要節(jié)約用油。

四、安全行車制度

(一)駕駛員應遵紀守法,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用車制度,提倡開安全車、行文明車,積極參加安全教育活動。

(二)遵守職業(yè)道德和交通法規(guī),不得違章行駛,行車中要做到安全行車、禮讓三先。

(三)嚴禁酒后開車。

(四)愛護車輛做到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不帶病行車,以確保安全行車。

五、獎罰制度

為了加強車輛管理,保證行車安全,對全年無交通事故者,發(fā)給安全獎,對違紀違規(guī)、肇事者作如下規(guī)定:

(一)私自出車一次者,科內提出警告,二次者扣除半年安全獎,私自出車造成交通事故的,賠償費用由本人自負,并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和處罰。

(二)擅自把車輛交給非本單位駕駛員和無證人員駕駛,違者給予警告并扣除全年安全獎,造成交通事故,由本人負全部責任。

(三)車輛在夜間和節(jié)假日不按指定地點停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除全年安全獎,再犯者崗位交流,并給予相應行政處罰。造成車輛損失和失竊,由本人自行負責,并扣除全年安全獎。

(四)酒后駕車者給予警告,造成交通事故,對當事人一律給予行政處分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五)對工作中不服從調度、分配、不遵守車隊各項制度,輕者教育,重者給予警告并給予必要處分和處罰。

(六)事故損失在2000元以下負全責的和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負次責的,扣除半年安全獎;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負主責和20000元以上負次責的,扣除全年安全獎;20000元以上負主責的,除扣除全年安全獎外,根據事故損失程度,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11篇 某機關車輛管理服務中心用車制度

機關車輛管理服務中心用車制度

為嚴格執(zhí)行車改政策,加強對車改后機關保留車輛的有效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用車范圍

1.列入車輛管理服務中心公務接待用車的范圍

(1)區(qū)四套領導班子組織的接待、考察等各類公務活動用車;

(2)區(qū)重要會議、機要件傳送等用車;

(3)區(qū)級領導(或區(qū)級領導指派的)處理涉及社會穩(wěn)定、安全生產、人身傷害、搶險救災等重大突發(fā)性事件用車;

(4)區(qū)領導統一組織的老干部會議、活動等用車。

以上用車由區(qū)機關車輛管理服務中心提供無償服務。

2.實行有償服務的范圍

(1)各單位集體組織的行政、黨組織、工會等活動用車;

(2)各單位來賓接待用車;

(3)各單位老干部特殊用車和機關干部個人特殊原因(重大疾病)用車;

(4)車改單位副處級及以上領導干部特殊公務用車;

(5)其他未列入無償服務范圍的各種公務用車。

上述用車的收費標準,參照《江惟區(qū)機關車輛租用收費辦法》執(zhí)行。

二、用車辦法

1.用車手續(xù)

各單位需要用車,須事先填寫《用車聯系單》,由用車單位分管領導簽字后,提前一天(臨時用車提前半天)向區(qū)車輛管理服務中心辦理用車手續(xù),車輛管理服務中心根據《用車聯系單》填寫《派車單》進行調度派車。各單位用車結束后由駕駛員在《派車單》上如實填寫用車內容,經用車單位經辦人員簽字后交車管中心,作為費用結算憑證,由車輛管理服務中心按月向用車單位結算用車費用(公務接待用車除外)。

2.調度原則

各用車單位辦妥用車手續(xù)后,車輛管理服務中心根據用車單位登記時間、事務的輕重緩急予以調度。下列情況予以優(yōu)先派車:

(1)區(qū)委、區(qū)政府布置的緊急事務需臨時用車,重大接待用車;

(2)區(qū)級老干部活動用車,區(qū)級重要會議用車;

(3)區(qū)人大、區(qū)政協組織的代表、委員視察等活動用車;

(4)各單位上級部門、重點業(yè)務單位的急需用車;

(5)辦理公務較多的;

(6)各單位緊急用車的。

3.出車區(qū)域

(1)各單位集體用車的,出車范圍為寧波大市內、大市外及省外;

(2)非集體出車,人數單一,在江惟區(qū)內辦事,原則上不予以派車,特殊情況與中心調度室聯系,經中心負責人審批后派車;

(3)機關干部出差、開會,原則上不予以派車。

第12篇 某機關臨時周轉房管理試行辦法

機關臨時周轉房管理試行辦法

為了加強區(qū)級機關房產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房屋,結合機關實際情況,制定本試行辦法。

一、機關臨時周轉房是指由事務局集中管理的用于臨時解決住房困難對象的成套住宅。

二、居住對象只限于寧波六區(qū)(老三區(qū)、鎮(zhèn)海區(qū)、北侖區(qū)、鄞州區(qū))外調入和部隊轉業(yè)的副局級以上干部。

(一)在本地(包括鄉(xiāng)鎮(zhèn))享受過房改房或住房補貼的,不能承租機關臨時周轉房。

(二)在異地(寧波六區(qū)外)享受過房改房或住房補貼,調入我區(qū)機關一年內可以承租機關臨時周轉房,按5倍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房管處標準價格)收取。

(三)需要解決臨時周轉住房的外地調入和部隊轉業(yè)干部,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寫明住房基本情況),單位出具證明,經組織部門核實,報機關事務管理局審核同意后,根據房源可能和本人實際情況予以提供。

(四)租用臨時周轉房一年到期后,租用人如有實際困難需繼續(xù)租用的,需向機關事務管理局提交書面申請,并由工作單位證明,經同意后方能繼續(xù)租用。

(五)承租機關臨時周轉房,由用房本人同機關事務管理局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限原則上定為一年。在租賃期間,干部調離機關或正式取得寧波六區(qū)內住房的,應在三個月內將臨時周轉房歸還區(qū)機關事務管理局,同時解除租賃合同。

三、水、電費押金由承租人向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科繳納。

四、區(qū)級機關臨時周轉房的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區(qū)機關事務管理局有權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

(一)承租人將房屋使用權擅自轉租、轉借或轉讓的。

(二)利用承租的房屋從事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違反《寧波市城鎮(zhèn)房屋裝修管理規(guī)定》裝修住房的。

(四)無正當理由,累計二個月不交房租或閑置達二個月的。

五、本管理辦法自2010年10月起執(zhí)行。

六、本管理辦法由區(qū)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備注:已經租用臨時周轉房的機關干部、職工,參照本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13篇 某機關集體宿舍管理試行辦法

機關集體宿舍管理試行辦法

為了加強機關房產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房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江省城鎮(zhèn)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結合機關實際情況,制訂本試行辦法。

一、機關集體宿舍居住對象:只限于在原城關鎮(zhèn)無房的機關干部、職工,具體條件:

(一)在原城關地區(qū)未享有過房改分房的無房戶。

(二)在原城關地區(qū)確實無房居住的。

二、機關集體宿舍房產所有權屬區(qū)人民政府,由區(qū)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

三、辦理程序:需要居住集體宿舍的機關干部、職工,應由本人向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所在單位出具證明,經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房產科核實,局分管領導同意后,根據房源可能和本人實際情況予以提供。

四、合同簽訂:承租機關集體宿舍,由用房本人同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房產科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限原則上定為一年。在租賃期間干部調離機關或正式取得城關住房的(取到鑰匙起),應在一個月內將集體宿舍鑰匙和設施歸還給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房產科,同時終止租賃合同。

五、居住集體宿舍的干部、職工應按時交納水、電費用,遵守機關集體宿舍的各項制度和規(guī)章。

六、住機關集體宿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機關事務管理局有權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宿舍租用權。

(一)居住人將房屋擅自轉租或轉借的。

(二)利用居住的房屋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無正當理由,累計六個月不交水、電費或閑置住房達六個月的。

七、本管理試行辦法自2002年11月起執(zhí)行。

第14篇 某機關單位辦公用房管理辦法

機關單位辦公用房管理辦法

為規(guī)范和加強區(qū)級機關事業(yè)單位辦公用房管理,建立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制度,實現辦公用房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為區(qū)級機關各使用單位服務,共同創(chuàng)建安全、優(yōu)美、整潔、有序的辦公環(huán)境,根據《_中央、國務院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中發(fā)[1997]1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改進和加強中央國家機關辦公用房管理意見及其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fā)〔2001〕58號)精神,結合我區(qū)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區(qū)級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行政經費和基本建設計劃管理關系在政府系統的人民團體占有、使用并在法律上可以確認屬于政府機關資產的辦公用房及其相應的土地,包括現有及在建、擴建、改建和新建的辦公用房和其他非經營性房地產。

二、產權產籍管理

(一)區(qū)級機關辦公用房及其相應土地實行權屬統一管理,由區(qū)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事務局)負責。房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統一歸事務局管理。各機關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房地產證的戶名統一為“鎮(zhèn)海區(qū)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事務局統一申辦機關辦公用房所有權及相應土地使用權登記。各單位享有辦公用房的使用權,與事務局簽訂《鎮(zhèn)海區(qū)機關辦公用房使用協議》,并履行使用協議中所列的應承擔的各項義務和責任。各房產使用單位應根據本管理辦法制定相應的房地產使用管理制度,建立房地產使用檔案,在核定的房地產范圍內,自主安排、合理使用。

(三)各單位經批準新建的辦公用房,其房產和土地歸屬事務局,在新辦公用房建成后,房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由事務局統一申辦,戶名為“鎮(zhèn)海區(qū)機關事務管理局”,新建辦公用房的單位享受房產的使用權。

(四)各單位辦公用房及其相應的土地處置由事務局負責,未經事務局同意,不得自行處置其使用的辦公用房及相應土地,不得改變辦公用房的用途,不得將辦公用房租、借或調整給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使用。

(五)建立健全機關事業(yè)單位房地產權屬、產籍管理檔案,定期復核權屬、質量狀況及使用情況,確保辦公用房產權清晰、產籍完整。

三、調配制度

(一)機關辦公用房房地產實行統一調配。由事務局根據中發(fā)[1997]13號文件標準及各單位人員編制和實際需要核定、分配,調整各單位的辦公用房。

(二)新增設機構或擴充機構人員,要求分配或擴大辦公用房的單位,由用房單位打報告給區(qū)政府,由事務局根據該單位情況提出租調意見。若租賃辦公用房的,由事務局和用房單位共同商談租房事宜和租金,并由事務局出面簽訂租房協議,用房單位與事務局簽訂房屋使用協議。

(三)對機構和人員編制做了調整的部門和單位要重新核定辦公用房面積,騰退相應的辦公用房;撤消的部門和單位應限期上交辦公用房,不得自行處置。

(四)新建辦公用房的單位搬入新房后,要按照“建新交舊”的原則,按期上交原辦公用房,不能繼續(xù)占用或自行處理,原辦公用房交事務局統一調配。

(五)機關辦公用房原則上不準出租。已出租的要報區(qū)財政局、事務局登記備案,對不符合法律手續(xù)的必須終止合同。

(六)建立完善cad資料庫。對辦公用房實行動態(tài)管理,全面實行辦公用房cad圖紙,完善圖紙資料庫,并根據區(qū)委、區(qū)府要求,針對機關辦公用房區(qū)域環(huán)境的變化,適時調整、置換和淘汰不適合機關辦公的房產,不斷優(yōu)化辦公用房資源,為區(qū)級機關辦公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辦公用房面積分配標準

根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鎮(zhèn)海區(qū)參照二級辦公用房標準,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人均使用面積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縣區(qū)正職:20平方米(使用面積)

縣區(qū)副職:12平方米(使用面積)

處級:12平方米(使用面積)

處級以下:6平方米(使用面積)

各單位應按照規(guī)定面積標準加強對辦公用房的管理,從嚴掌握標準,并制成cad資料圖上報機關事務管理局備案。

五、建設管理

(一)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管理要按照中發(fā)[1997]13號和國家計委《關于印發(f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計投資[1999]2250號)文件要求,從嚴控制。事務局參與機關辦公用房的規(guī)劃和建設,根據各單位的實際需求,提出整體規(guī)劃和需求建議。

(二)因增設機構,調整職能或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增加辦公用房的,應首先從現有辦公用房中調劑解決;確需新建、翻建的,應納入辦公用房建設整體規(guī)劃,統籌安排,分步實施。

(三)新建、擴建、翻建、改建辦公用房,要按照基本建設審批權限并認真執(zhí)行國家計委頒布的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嚴格履行基本建設審批程序,依法進行公開招投標。

六、維修管理

(一)區(qū)級機關辦公用房的維修,堅持“一切從簡,量力而行,只作維修,不能蓋建”的原則,注重維護和完善房屋使用功能,嚴格標準,不得變相進行改擴建。

(二)區(qū)級機關辦公用房維修實行統分結合的管理方法。大中修和專項性維修工程由事務局組織實施,也可視情況委托各單位組織實施。日常維修由各單位自行負責。

(三)各單位對所用的辦公用房的質量安全情況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作好記載,報事務局備案,建立維修資料數據庫,為做好維修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四)各單位辦公用房的大中修及專項維修,由各單位每年一次提出項目申請,報送事務局。事務局根據各單位的申請和維修資料數據庫,經過鑒定評審,確定維修項目,統一編制大中修以及專項維修計劃,編報經費預算,報區(qū)財政局審核落實經費,工程維修實行公開招投標。

七、裝飾管理

(一)區(qū)級機關辦公用房的裝飾,根據《國家計委關于印發(f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計投資〔1999〕2250號)文件精神,遵循“簡樸莊重、節(jié)能環(huán)保、經濟適用”的原則,兼顧美觀和地方特色,不得盲目追求高檔次,嚴格按照規(guī)定在標準限額范圍之內裝飾辦公用房。

(二)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鎮(zhèn)海區(qū)區(qū)級機關辦公用房裝飾標準》規(guī)定,每年初向區(qū)財政局、事務局報送辦公用房裝飾申請,由事務局根據各單位的申請和辦公用房實際狀況提出裝飾意見,裝飾單位向區(qū)財政局編報經費預算,事務局負責監(jiān)督檢查。

八、要積極推進區(qū)級機關辦公用房的物業(yè)管理,并逐步導入區(qū)級機關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市場,引入競爭機制,推進區(qū)級機關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社會化進程。新建區(qū)級機關辦公用房應全面實施物業(yè)管理,實現物業(yè)管理的專業(yè)化。

九、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由區(qū)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區(qū)財政局、區(qū)紀委實施監(jiān)督。

十、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的有關規(guī)定與本管理辦法不符的,以本管理辦法為準。

第15篇 某機關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

機關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

為了確保集體宿舍安全、整潔,保持良好的生活秩序,下列各項敬請全體同志自覺遵守:

一、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煤氣灶等炊事用具。

二、嚴禁在宿舍內進行賭博等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三、嚴禁居住人將房屋擅自轉租或轉借給他人。

四、嚴禁攜帶閑雜人員居住或大聲喧嘩,擾亂公共秩序。

五、按時交納電費。

六、自覺遵守黨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七、愛護公物、保持室內外清潔衛(wèi)生。

八、團結友愛、互相關心、互相尊重。

機關管理制度值班(15篇)

機關管理制度值班包括哪些方面1.值班人員的選拔與職責2.值班時間與輪班制度3.值班報告與信息傳遞4.應急處理流程5.值班紀律與考核機制重要性機關的正常運行離不開有序的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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