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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維修能量隔離上鎖掛牌制度范文
第1篇 檢維修能量隔離上鎖掛牌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止檢維修期間能量意外釋放和誤操作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進行檢維修活動時,應當對可能意外釋放的能量、誤操作進行上鎖并懸掛警示牌,為了規(guī)范上鎖掛牌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及所屬企業(yè)、以及在集團及所屬企業(yè)作業(yè)的所有單位。
本制度不代替作業(yè)前、后安全確認制度、工作票制度。
第三條 術語及定義
一、危險能量
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物料、設備含有的能量,主要是指電力、液壓、氣動、化學、熱能或其他形式的能量,包括電能、重力能、液壓、彈簧力、氣體壓力、蓄能器儲能、動能、熱力、化學反應熱、風力、風力造成的粉塵、化學物質燃燒性、毒性、腐蝕性、輻射能等。
二、隔離
借助特定的隔離裝置使得設備不能運轉或危險能量、物料不能釋放的措施和活動。
三、安全鎖
用來控制危險能量(或物料)傳遞(或釋放)的安全器具,包括個人鎖、集體鎖、集體鎖箱、上鎖設施。
1、個人鎖
由作業(yè)者本人專用,用于鎖住鎖箱或單個隔離點的、標有本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的安全鎖。個人鎖每人一鎖一匙。
2、集體鎖
用于鎖住隔離點,保護參加檢維修所有人員不受能量意外釋放傷害的安全鎖。
一個檢修項目有多個能量源的,每個能量源都要切斷上鎖,一把鎖鎖住一處能量源。集體鎖一把鎖一把鑰匙。
3、集體鎖箱
存放集體鎖鑰匙,讓參與檢維修的員工用個人所鎖住集體鎖鑰匙的專用箱。
集體鎖箱上可懸掛警示牌并附標簽,提示上鎖原因、上鎖的系統(tǒng)或設備名稱、編號、日期等信息。
4、上鎖裝置
為了實現有效上鎖的輔助器材,包括鎖扣、鎖套、鏈條等。
四、能量隔離警示牌
標明控制危險能量和物料隔離點、作業(yè)信息,警告他人不得操作的提示牌,懸掛于集體鎖箱和隔離點上。警示標牌應標明上鎖日期、隔離點及理由、上鎖人姓名、聯系方式、 “危險,禁止操作”、“禁止操作有人工作”字樣。
五、特許操作人
經專門培訓具備某項技能、從事專門作業(yè)的人員,如電工、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等。例如電器柜上鎖只能由電工進行,起重設備能量隔離上鎖由起重工進行等。
六、作業(yè)人員
參與檢維修作業(yè)的人員。
第二章 管理要求及工作程序
第四條 管理要求:
一、進行檢維修作業(yè)時,為避免設備設施或系統(tǒng)內蓄積危險能量或物料意外釋放,對所有危險能量和物料必須進行風險辨識、隔離并上鎖掛牌。確保參與檢修的任何人只要不打開個人鎖,就無法解除隔離點鎖定。
二、能量隔離上鎖掛牌后,應通過檢測和驗證,確認危險能量和物料已去除、釋放或已被隔離,否則所有危險能量和物料的來源都應認為是沒有被消除的。
三、充分溝通。作業(yè)前、作業(yè)中維修與現場作業(yè)人員應充分溝通;作業(yè)完成后、恢復能源前應充分溝通;團隊作業(yè)應充分溝通;交叉作業(yè)應充分溝通;換班必須換鎖并充分溝通。
四、正常解鎖必須先確認,后解鎖;特殊解鎖,必須經過確認、審批。
五、參與檢維修作業(yè)項目的所有人員必須人人上鎖,整個作業(yè)期間(包括交接班),應始終保持上鎖掛牌,上鎖必掛牌。
人員替換時,被替換人監(jiān)督新加入者完成風險辨識并經作業(yè)項目負責人考核合格,按上鎖掛牌制度從頭檢查并上鎖、重新填寫警示牌信息掛牌;經項目負責人同意,被替換人方可取下個人鎖離開現場。
增加人員時,作業(yè)項目負責人組織新加入者完成風險辨識并經作業(yè)項目負責人考核合格,按上鎖掛牌制度從頭檢查并上鎖、重新填寫警示牌信息掛牌。
換班時,交班負責人應將能量隔離的原因、隔離方案詳細告知接班人員,接班負責人確認每一名接班人員了解了本次檢維修作業(yè)的風險和防范措施后,換鎖并重新填寫警示牌標簽掛牌。換班必換鎖。
第五條 上鎖掛牌程序:
作業(yè)前安全風險辨識-編制能量隔離方案并告知-隔離上鎖掛牌—驗證—檢維修作業(yè)—解鎖。必須按順序進行,不得打亂或越過任何一個程序。
一、風險辨識分析。檢維修作業(yè)前,檢維修項目負責人應當召集全體作業(yè)人員和屬地人員對檢修項目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辨識和分析確定作業(yè)區(qū)域內設備、系統(tǒng)或環(huán)境內所有的危險能量和物料的來源、類型及防控措施。
二、編制能量隔離方案。檢維修項目負責人組織對辨識出的危險能量和物料及可能產生的危害,編制隔離方案,明確隔離方式、隔離點及上鎖點清單。隔離點的辨識、隔離及隔離方案制定應由屬地人員、作業(yè)人員或雙方共同確認,隔離措施應告知受影響的所有人員。編制隔離方案,選擇隔離裝置時應控制以下問題:
(一)按鈕、選擇開關和其它控制線路裝置不能作為危險能量隔離裝置。
(二)控制閥和電磁閥不能單獨作為物料隔離裝置,如果必須使用控制閥門和電磁閥隔離,應制定專門的操作規(guī)程確保安全。
(三)應采取措施防止因系統(tǒng)設計、配置或安裝等原因,造成能量可能再積聚(如有高電容量的長電纜)。
(四)系統(tǒng)或設備已儲存了能量(如彈簧、飛輪、重力效應或電容器)時,應釋放貯存的能量或使用組件阻塞。
(五)在復雜高能電力系統(tǒng)中,應考慮安裝防護性接地。
(六)可移動的動力設備(如燃油發(fā)動機、發(fā)動機驅動的設備)應采取可靠的方法(如去除電池、電纜、火花塞電線或相應措施)使其不能運轉。
三、隔離上鎖掛牌。根據上鎖點清單,對已完成隔離的隔離設施選擇合適的安全鎖具,對不同種類的能量進行隔離,填寫警示標牌,對上鎖點上鎖掛牌。不同情況下上鎖方式規(guī)定:
(一)單人作業(yè)單個隔離點上鎖:作業(yè)人員用個人鎖對隔離點進行上鎖掛牌;需要特許操作人操作方可隔離的,斷電或隔離工作由特許操作人實施,作業(yè)人員在特許操作人指定的地方上鎖并掛牌。
(二)單人作業(yè)多個隔離點上鎖:特許操作人隔離能量,作業(yè)人員在特許操作人指定地方使用集體鎖對多個隔離點上鎖,集體鎖鑰匙放置于同一鎖箱內,作業(yè)人員個人鎖上鎖于鎖箱。
(三)多人共同作業(yè)對單個隔離點上鎖方式有兩種:(1)所有作業(yè)人員將個人鎖鎖在隔離點上;(2)使用集體鎖對隔離點上鎖,集體鎖鑰匙放置于鎖箱內,所有作業(yè)人員將個人鎖上鎖于鎖箱。斷電上鎖只能采取方式(2),不得采用方式(1)。
(四)多人共同作業(yè)對多個隔離點上鎖:使用集體鎖對每個隔離點上鎖,多個集體鎖鑰匙放置于同一鎖箱內,所有作業(yè)人員個人鎖上鎖于鎖箱。
四、驗證。上鎖掛牌后要驗證危險能量和物料已被隔離、釋放或去除,可通過以下方式驗證:
(一)觀察壓力表、視鏡或液面指示器,確認容器或管道等貯存的危險能量已被去除或阻塞。
(二)目視確認連接件已斷開,轉動設備已停止轉動。
(三)對于暴露于電氣危險的工作任務,應檢查電源斷開點明顯且經測試無電壓存在。
(四)有條件進行試驗的,應通過正常啟動或其他非常規(guī)的運轉方式對設備進行試驗。在進行試驗時,應屏蔽所有可能會阻止設備啟動或移動的限制條件(如聯鎖)。對設備進行試驗前,應清理該設備周圍區(qū)域的人員和設備。
五、解鎖。解除能量隔離鎖具的過程稱為解鎖,解鎖分為正常解鎖和非正常解鎖兩種情形,必需嚴格按照如下程序進行:
(一)正常解鎖:作業(yè)完成后,確認設備、系統(tǒng)符合運行要求,由上鎖者本人解鎖,為正常解鎖。
正常解鎖,作業(yè)人直接在隔離點上鎖的,作業(yè)人確認無誤后,直接解鎖。使用集體鎖隔離的,作業(yè)項目負責人確認設備、系統(tǒng)符合運行要求,所有人員解鎖后,特許操作人按照上鎖清單逐一確認并解除集體鎖及標牌。
(二)非正常解鎖:上鎖者本人不在場或沒有解鎖鑰匙時,他人解開、移除、或者拆除其鎖具,均為非正常解鎖。
非正常解鎖具有較高危險性,必須與鎖的所有人取得聯系并取得其允許,或者經專業(yè)人員、上鎖著所在部門雙方主管對下述事項確認后方可解鎖。
(1)確知上鎖的理由
(2)確知目前的工作狀況
(3)檢查過相關設備
(4)確知解除該鎖及標牌是安全的
(5)該員工回到崗位,告知其本人
第三章 能量隔離鎖具及警示牌的管理
第六條 上鎖、掛牌設施應在相應工作環(huán)境中足夠經久耐用 。
第七條 鎖具應足夠牢固,除非用強力機械破壞外不至于被移除或失效 。
集體鎖、上鎖裝置應集中保管,存放在便于取用的場所。集體鎖應在鎖箱的上鎖清單上標明上鎖的設備名稱及編號、日期、上鎖原因等信息。鎖和鑰匙應有唯一對應的編號。
個人鎖和鑰匙歸個人保管并標明使用人姓名,個人鎖不得相互借用。
第八條 能量隔離警示牌的設計應與其它標牌有明顯區(qū)別,警示語、顏色和圖形應符合國家標準。警示牌應標明上鎖人姓名、聯系方式、上鎖日期、隔離點及理由。警示牌標注的信息不能涂改,一次性使用,并滿足上鎖使用環(huán)境和期限的要求。
第九條 使用后的警示信息標簽應集中銷毀,避免誤用。能量隔離危險警示牌除了用于指明控制危險能量和物料的上鎖掛牌隔離點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第十條 為了減少因非正常解鎖拆毀鎖具造成的損失,安全鎖具可以有備用鑰匙,如果保存有備用鑰匙,應制定備用鑰匙控制程序,原則上備用鑰匙只能在非正常拆鎖時使用,其他任何時候,除備用鑰匙保管人外,任何人都不能接觸到備用鑰匙。
第十一條 禁止私自配制安全鎖具備用鑰匙。
第四章 例外事項的管理
第十二條 為確保作業(yè)安全,作業(yè)人員可要求增加額外的隔離、上鎖掛牌措施。作業(yè)人員對隔離、上鎖的有效性有懷疑時,可以要求對所有的隔離點再做一次測試。
第十三條 在特殊情況下,如特殊尺寸的閥門或電源開關無法上鎖時,經確認,并獲得書面批準后,可只掛上警示標牌而不用上鎖,但應采用其它輔助手段,達到與上鎖相當的要求。
第十四條 上鎖設施的選擇,除應適應上鎖要求外,還應滿足作業(yè)現場的安全要求。
第五章 罰則
第十五條 檢維修作業(yè)前,作業(yè)項目負責人未組織屬地人員、全體檢維修人員進行作業(yè)項目風險辨識,或者風險辨識走形式、走過場的,未編制能量隔離方案并經屬地人員、作業(yè)人員共同確認的,屬違章指揮,立即撤職并予以通報。
第十六條 檢維修作業(yè)人員未參加風險辨識熟知本項目存在的安全風險和預防控制措施即進行作業(yè)的,為違章作業(yè),任何人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項目負責人應立即糾正其違章行為,對其批評教育并將其違章事實記錄在案,并由違章者簽字。
第十七條 拒不使用個人鎖具、執(zhí)行上鎖規(guī)定,即為不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安排,根據情節(jié)輕重,按照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處罰。
第十八條 檢修設備所在單位人員拒不參與風險辨識、能量隔離方案確認的, 即為不服從工作安排,根據情節(jié)輕重,按照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處罰。
第十九條 檢維修完畢,未及時解鎖影響生產的,初次違反,給與批評教育,再次違反,扣罰工資50元。
第二十條 未嚴格按照本制度審批、確認,擅自非正常解鎖的,為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予以開除。造成安全事故的,開除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追償其造成事故給企業(yè)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私自配制安全鎖具鑰匙未造成事故后果的,罰款10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開除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借用他人個人鎖的,發(fā)現一次,罰款100元。
第二十三條 備用安全鎖鑰匙保管人未履行或未恰當履行職責,造成備用鑰匙流失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發(fā)現一次,罰款100元;備用鑰匙被用來非法解鎖的,對保管人、解鎖人各罰款1000元。備用鑰匙被用來非法解鎖造成事故或不良后果的,追究保管人及其管理部門負責人的管理責任,追究使用人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 未經許可擅自移除能量隔離警示牌的,罰款100元。
第二十五條 違章指揮人的上級單位未對違章指揮者進行處罰的,按照包庇違章違紀行為,給與其單位負責人降職并追究其單位負責人管理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集團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解釋。
第2篇 能電石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為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的穩(wěn)定運行,必須定期進行檢修維修作業(yè),為保證檢維修期間的作業(yè)安全,嚴防事故發(fā)生,達到停好、修好、開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2.1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生產區(qū)域的所有檢維修作業(yè)活動。
3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3.1 《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guī)程》 (中國石化煉[2004]497號)
4 職責
4.1 生產總經理:負責檢維修作業(yè)的審批,并負責整個過程的安全監(jiān)督。并審定本制度。
4.2 安全管理部編制、修訂本制度,在整個作業(yè)過程中的負有監(jiān)督和管理責任。
4.3 大修、檢維修周期定于每年1-2次。在檢維修作業(yè)前由生產車間寫出停車檢維修書面申請,并制定檢修方案,生產總經理審定,擬定具體的檢修時間,并打報告給公司,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停車檢維修作業(yè)。
4.4 在未停車檢維修前,各車間、部門要提前把檢修前所需做得工作準備完畢(設備、備品、備件以及吊裝器具等),人員要提前進行組織,具體任務落實到每一個人,嚴格按照規(guī)章制度行使作業(yè)權利。
4.5 車間領導和班組長兼負有檢維修過程中安全管理責任。
4.6 安全管理部負責檢維修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并安排專職安全員監(jiān)督。
4.7 檢維修作業(yè)完成后,由生產副總經理、調度長和車間領導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試車。
4.8 安全管理部制定檢維修風險評價,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風險的發(fā)生。各單位、部門要全力配合安全管理部做好相關安全工作。
5 管理內容及要求
5.1 檢維修前的準備:
5.1.1 檢修前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緊密結合檢維修項目,討論具體的安全措施,對有害危險源進行安全識別,由專人負責準備工作。
5.1.2 各項檢修項目均應設立專職安全員。
5.1.3 安全器材用品,如安全帽、防毒面具、安全帶等要準備齊全,并檢查是否好用。
5.1.4 檢維修前要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確認,對檢維修現場必須進行安全檢查,檢修過程中要嚴格辦好各種作業(yè)證書,履行相關責任,安全員必須檢查總體安全情況。
5.1.5 安全員須按檢修方案的要求,組織檢修人員到檢修現場,交待清楚檢修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并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5.1.6 安全員對檢修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5.1.7 檢維修過程中如須高處作業(yè)、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進入設備內作業(yè)等,嚴格按照規(guī)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yè)證。
5.1.8 安全員應會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檢查并現場確認設備、工藝處理及盲板抽堵等,確認符合檢修安全要求。
5.2 檢維修前的安全教育
5.2.1 檢維修前,車間、分廠必須要求參加檢修作業(yè)的人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5.2.2 安全教育內容
5.2.3 檢修作業(yè)必須遵守的有關檢修安全規(guī)章制度。
5.2.4 檢修作業(yè)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對策。
5.2.5 檢修作業(yè)過程中個體防護用具和用品的正確佩帶和使用。
5.2.6 檢修作業(yè)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和檢修安全措施,對各種危險因素進行安全辨識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5.3 檢維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5.3.1 應對檢維修作業(yè)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yè)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對檢修作業(yè)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器材設備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5.3.3 應對檢修現場的爬梯、欄桿、平臺、鐵篦子、蓋板等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5.3.4 對檢修用的盲板逐個檢查,高壓盲板須經探傷后方可使用。
5.3.5 對檢修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器具,必須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5.3.6 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須備有沖洗用水源。
5.3.7 對檢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并設夜間警示紅燈。
5.3.8 應將檢修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
5.3.9 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5.3.10 需夜間檢修的作業(yè)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5.3.11 檢維修現場需要進行動火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動火制度,在可能具有易燃易爆氣體的動火工地,必須進行可燃性氣體分析,進做樣合格后方可按照動火制度作業(yè)。
5.3.12 必須有效的切斷可燃物質的來源,按照工藝要求做好各種防護工作,如加盲板、用水封等。
5.3.13 工藝管線、設備內部在檢維修前必須用惰性氣體置換后,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
5.4 檢維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及試車
5.4.1 各部門要認真檢查安全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恢復至試車狀態(tài)。
5.4.2 安全員、車間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根據安全生產工藝要求檢查落實盲板抽堵情況。確保符合試車條件。
5.4.3 因檢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篦子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要恢復正常。
5.4.4 檢維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拆除。
5.4.5 設備、屋頂、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干凈。
5.4.6 檢維修單位會同生產技術科對新增工藝管線、設備等進行試壓、試漏,確保安全閥、儀表和連鎖裝置正常。
5.4.7 檢修單位、安全管理部、生產技術部對現場確認完畢具備試車條件后,開始試車。
6 記錄
《檢維修管理檔案》
第3篇 礦燈定期檢查維修及變新制度
一、包修燈箱人員,每月每盞礦燈及燈箱來一次全面整修,使礦燈零件完整緊固可靠,燈線,燈盒電池不夠良好要及時整修,如發(fā)現明燈時間達到8小時,壽命到期的可以更換新燈。
二、對充電礦燈要每隔一小時檢查一次電壓,保持電壓(4.9-5.1伏)正常。
三、礦燈每月要做到均充電一次,長期不上班的礦燈停充,以免把燈充壞。
四、按規(guī)定礦燈使用壽命一年,采煤隊為11個月,其他13個月,平均壽命一年,礦燈使用壽命達不到的,應追查管理人員責任,酌情處理。
第4篇 生產設施檢修維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正常運行和檢維修過程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設備檢維修。
3 職責
3.1設備動力部機修車間負責對生產設施運行、檢維修管理
3.2機修車間各班組對使用的生產設施嚴格遵循操作規(guī)程,認真檢查設施運行過程中的各參數指標是否符合要求,做好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證生產設施運行安全。
3.3如生產設施的檢維修實行“外包”,機修車間主任對檢修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制定專人負責整個檢維修作業(yè)過程的安全監(jiān)護工作。
4 工作程序
4.1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
4.1.1生產設施使用單位負責設備的管理與維護
4.1.1.1機修車間每天必須對設備實施安全運行檢查,并認真做好設備巡回檢查記錄。
4.1.1.2操作者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設備,做好設備維護保養(yǎng)記錄。
4.1.1.3操作者在操作過程中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應及時上報。
4.1.1.4機修車間應對主要設備每周進行一次重點檢查,檢查內容主要有:設備的壓力、溫度、振動、聲音、電流、電壓、軸承、防腐、主要泄露點等,發(fā)現問題,及時會診處理。
4.1.2生產設施隱患處理
4.1.2.1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檢查出的生產設施隱患,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單,詳細說明存在的問題,整改意見及期限。
4.1.2.2機修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整改,安排整改措施落實到人,整改完成后將整改情況上交機修車間主任和安全生產委員會。
4.1.2.3隱患整改后,安全生產委員會應對整改結果進行跟蹤驗證,簽署復查意見。
4.2生產設施安全檢維修管理
4.2.1檢維修前的準備
4.2.1.1設備檢修前應與各使用部門進行交接。
4.2.1.2應先制定設備檢修方案,落實維修人員、安全措施。
4.2.1.3維修時如需高處作業(yè)、動火、動土、短路、吊裝等,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安全作業(yè)許可證。
4.2.2維修前的安全教育
4.2.2.1維修作業(yè)必須遵守有關檢修安全規(guī)章。
4.2.2.2維修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對策。
4.2.2.3檢查必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4.2.3安全檢查和措施
4.2.3.1安全檢查應有記錄。
4.2.3.2對維修所使用的設備和工具進行檢查,不符合作業(yè)安全的器具不得使用。
4.2.3.3維修通電設備前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經確認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安全標識,并安排專人守候。
4.2.3.4維修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備漏電保護裝置。
4.2.3.5應將現場的易燃易爆品、障礙物、油污清理干凈。
4.2.3.6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應備有沖洗水源。
4.2.3.7需夜間檢修的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4.2.4檢修作業(yè)中安全要求
4.2.4.1檢修人員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4.2.4.2檢修人員嚴格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檢修活動。
4.2.4.3檢修時應安排陪護人,防止異常情況發(fā)生。
4.2.4.4檢修時,作業(yè)環(huán)境不符合要求的和安全措施未落實的,檢修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4.2.5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4.2.5.1檢修人員應檢查檢查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具和材料是否遺漏在上班內。
4.2.5.2因檢修需要的蓋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措施應恢復到位。
4.2.5.3照明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及時拆除,清理現場。
4.2.5.4設備動力部應會同檢修人員對設備進行試車、驗收、交接。
4.2.6設備檢維修需外包的,按《承包商管理制度》進行。
第5篇 設備定期檢查維修工作制度
1.設備定期檢修是在日常維護的基礎上進行,根據設備定期檢修規(guī)定,在設備安裝地點檢查、檢測個別易損件,調整組合件,清洗油污,更換油脂,添加潤滑油等。
2.設備需要檢修時,班組要提前申報檢修計劃,根據檢修計劃做好設備檢修的準備工作,包括檢修工具和材料。
3.檢修后的技術參數應有詳細記錄,包括檢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驗收人、時間、地點等,并存檔。
4.設備到期因故不能檢修或可以不檢修的,應由各班組提出書面理由,經隊領導同意認可后,可免于檢修。
5.嚴格執(zhí)行健康檔案的各項制度和定期維修制度。
第6篇 絞車定期檢查維修制度
(一)小修
1、主電機軸瓦間隙及磨損情況,軸頸表面磨損。
2、清洗潤滑系統(tǒng)和制動系統(tǒng)。
3、滾筒各部螺栓緊固。
4、緊固連接螺栓,檢查傳動連接裝置。
5、檢查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可靠牢固,調整深度指示器和其它保護裝置,試驗各種安全保護裝置。
6、更換已磨損的制動閘瓦。
7、修理和調整電控系統(tǒng)零件。
8、提升繩檢查及繩頭裝置緊固。按規(guī)定時間剁除不合格的鋼絲繩。
(二)中修
11、對主軸軸瓦進行刮研處理。
12、更換提升容器連接裝置。
13、更換部分電控設備的零部件。
(三)大修
14、更換主電機軸瓦
15、更換彈性柱銷。
16、測試主軸水平度。
17、更換鋼絲繩。
第7篇 機電設備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
為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管好用好機電設備,促進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和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對礦井機電設備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分為月度停產檢修和日常檢查、維修、保養(yǎng)兩種形式。
2、機電科是全礦機電設備管理的業(yè)務主管部門,對全礦機電設備檢查、維修、保養(yǎng)負有組織、協調、考核、獎懲職責。
3、機電科負責編制全礦每月機電設備停產檢修計劃,參加檢修單位每月20號前或按機電科通知的時間將本月檢修計劃報機電科。日常檢修、保養(yǎng)由各單位按規(guī)定的周期、時間和生產需要進行。
4、檢修主要項目必須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編寫安全施工措施,經批準同意,嚴格按措施施工。
5、機電設備的檢查、維修、保養(yǎng),按《國有重點煤礦質量標準化機電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單位和工作人員對檢查、維修、保養(yǎng)質量負責。
6、機電科定期組織對各單位進行設備檢查,檢查設備每次每單位不少于六臺,其完好率應達90%以上,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考核獎罰。
7、定期對機電設備性能進行試驗,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部件和整機。
8、因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質量而問題造成事故,要分析原因、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8篇 學生公寓維修服務定期檢查制度
1、 供電方面:
對各公寓樓配電室,要求半月檢查一次,冬、夏季用電高峰期,每周檢查一次。學生房間觸電保護器、斷路器要求每月檢查一次。公共區(qū)域照明燈、樓梯燈、走廊燈、要求每周檢查不少于三次,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2、 給排水方面:
對公共區(qū)域用水設備每天檢查一次,學生宿舍上、下水管道每周檢查一次,并采取由學生本人報告制度,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3、 室內家具方面:
對四人間(高檔家具)每周巡查一次,八人間家俱每兩周巡查一次,對學生報修的室內設施及時解決。
4、 安全設施方面:
對消火栓、應急燈、安全出口燈每周檢查一次,公共衛(wèi)生間、公共樓梯、公共走廊等塑鋼門窗每天檢查一次,確保樓內不發(fā)生被盜事件。
5、 對公寓中心所屬樓外的設施,如防盜門、臺階、扶手、落水管道等設施,每周巡查一次。
6、 對樓內屋面及墻皮脫落、污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做到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本著對學校、學生負責的態(tài)度,維修工作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對在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維修,做到“小修不過夜,中修不過24小時,大修制定維修計劃,”對暫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向學生說明,力求以最快速度給予解決。
第9篇 汽車維修進廠檢驗制度
一、汽車的進廠檢驗由專職的報修業(yè)務人員負責,必要時可由專職檢驗員配合;
二、凡送廠維修的汽車,必須辦理報修手續(xù),進行進廠檢驗;
三、根據報修的內容,按交通部頒發(fā)的〈〈汽車運輸業(yè)車輛技術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確定汽車維修級別;
四、進廠檢驗一般采用詢問,實地察看,儀器檢測和路試的方法進行,以核實報修項目和維修級別;
五、報修業(yè)務人員應認真詳細填寫報修單;不得有遺漏,對不明確的地方應詢問清楚,力求不漏報,不錯報維修項目;
六、對維修期較長的車輛,可能遺失的附件,應填寫交接清單,其附件應拆卸妥善保管;
七、汽車維修報修單和附件交接清單,報修用戶應在上面簽字認可并各交一份給用戶備查;
八、報修業(yè)務人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tài)度,認真聽取用戶的意見,不斷定改進服務質量;
第10篇 加油加氣站設備檢維修管理制度
一、檢維修時機和頻次
根據生產設施的安全狀況和使用情況確定檢維修的時間,通常情況下六個月檢修一次,每二年年大修一次。
二、檢維修前的準備
1、凡檢維修的工作,無論是計劃性和非計劃性的檢修,均應嚴格執(zhí)行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編制出檢維修方案,檢維修安全措施,簽訂檢維修責任書。
2、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項目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要建立檢維修負責人。站長是本單位檢維修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負總責,技術員負具體責任,凡具有二人以上的檢維修任務,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3、設備檢維修作業(yè)如需特種作業(yè)需辦理相關審批。
4、檢維修項目負責人應按檢維修方案的要求,組織檢維修人員到檢維修現場,交待清楚檢維修項目、任務、檢維修方案,并落實檢維修安全措施。
5、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介質的必須采取惰性氣體、蒸汽和水進行清洗置換。
6、清洗、置換、動火標準,按防火、防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檢維修前的安全教育
1、檢維修前,必須對參加檢維修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內容:
(1)、檢維修作業(yè)必須遵守的有關檢修安全規(guī)章制度。
(2)、風險管理要求,檢維修作業(yè)現場和檢維修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對策。
(3)、檢維修作業(yè)過程中個人防護用具和用品的正確佩帶和使用。
(4)、檢維修作業(yè)項目、任務。
四、檢維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1、應對檢維修作業(yè)使用的各種工器具進行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登記表,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業(yè)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檢維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并經啟動復查確認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的安全標志并加鎖。
3、對檢維修作業(yè)使用的消防器材、安全設施、通信設施、照明設施等經專人檢查,確保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應對檢維修現場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5、對檢維修用的盲板應逐個檢查,高壓盲板須經探傷后方可使用。
6、對檢維修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器。
7、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維修場所應備有沖洗用水源。
8、對檢維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并設夜間警示紅燈。
9、應將檢維修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
10、應檢查清理檢維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11、需夜間檢維修的作業(yè)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檢維修易燃易爆介質的設施時,照明裝置必須為防爆型。
五、檢維修作業(yè)中的安全要求
1、參加檢維修作業(yè)的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檢維修作業(yè)人員應遵守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規(guī)定。
3、電氣設備檢維修作業(yè)應遵守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定。
4、對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和設備管道的檢維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設專人負責。
5、在生產和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設備檢維修時,檢維修項目負責人應與站長聯系。如生產出現異常情況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檢維修人員的人身安全時,生產當班站長應立即通知檢維修人員停止作業(yè),迅速撤離作業(yè)場所。待上述情況排除完畢,確認安全后,檢維修項目負責人方可通知檢維修人員重新進入作業(yè)現場。
6、嚴禁涂改、轉借《設備檢修安全作業(yè)證》,變更作業(yè)內容,擴大作業(yè)范圍或轉移作業(yè)地點。
7、對《設備檢修安全作業(yè)證》審批手續(xù)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yè)環(huán)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8、根據加油加氣站生產工藝特點,在任何情況下禁止帶壓拆卸或緊固螺栓。
六、檢維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1、檢維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檢查檢維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2、因檢維修需要而拆除的蓋板、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恢復正常。
3、檢維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拆除。
4、設備、屋頂、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干凈。
第11篇 設備安全裝置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
為使設備正常運轉,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設備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本辦管理制度:
一、 設備及安全裝置定期檢查制度:
◆ 機械設備定期檢查是促進機械管理,提高機械完好率、利用率,確保安全生產有效措施。
◆ 定期檢查的內容:
_ 檢查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貫徹執(zhí)行情況;
_ 檢查管理機構和機務人員配備情況;
_ 檢查技術培訓及各級人員素質情況;
_ 檢查機械技術狀況及完好率、利用率情況;
_ 檢查機械使用、維修、保養(yǎng)、管理情況;
_ 檢查機械使用維修的經濟效果。
◆ 定期檢查的組織實施
_ 生產部每半年組織一次設備檢查,組織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和操作維修人員參加,明確檢查重點和部位、檢查方式,科學地組織分工,做到各負其責。
_ 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以安全檢查記錄表的形式通報該部門主管,定人定質限期解決。
_ 各部門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須及時整改,并將整改后情況提報整改監(jiān)督人確認。
_ 設備使用部門每月組織一次設備檢查,重點檢查使用、保養(yǎng)及安全設施情況,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報整改監(jiān)督人確認。
_ 各部門設備管理員必須經常巡視設備使用現場,監(jiān)督檢查設備使用保養(yǎng)情況,并做好記錄和總結,發(fā)現問題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二、 設備及安全裝置定期維修制度:
◆ 設備修理應貫徹計劃修理與視情修理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定期檢測,掌握機械設備的技術狀況,避免機械設備帶病運行、不壞不修、亂拆亂換或過度修理現象。
◆ 生產設備由生產部根據設備的實際運行時間和設備的動力性等要求,編制設備定期維修計劃,并報總經理批準。
◆ 設備的定期維修由生產部根據定期維修計劃及生產情況分批進行。
◆ 在進行定期維修時必須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保證設備維修后有穩(wěn)定的技術性能狀況,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 管理部修理人員嚴格按安全技術措施和有關技術規(guī)范進行作業(yè)。
◆ 修理過程中控制好質量和進度、質量和成本的關系,加強維修工藝的管理,確保維修質量。
◆ 設備修理必須嚴格執(zhí)行修理前、修理中、修理后的“三檢制度”,嚴把修理過程控制關,質量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準使用,質量不合格的總成不得裝配,修理不合格的設備不能投入使用。
◆ 承修單位應建立“自檢、互檢、專檢”的三檢制度,徹底消除各種隱患問題。
◆ 管理部電工組對各生產設備建立易損、易耗零件及易損、易耗零件清單,并對易損、易耗零件建立安全庫存。
三、 設備及安全裝置定期保養(yǎng)制度:
◆ 為保證機械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隨時可以投入運行,減少故障停機日,提高機械完好率、利用率,減少機械磨損,延長設備使用壽命,降低設備運行和維修成本,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強化對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 設備保養(yǎng)必須貫徹“養(yǎng)修并重,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定期保養(yǎng)、強制進行,正確處理使用、保養(yǎng)和修理的關系,不允許只用不養(yǎng),只修不養(yǎng)。
◆ 設備保養(yǎng)堅持推廣以“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為主要內容的“十字”作業(yè)法,實行例行保養(yǎng)和定期保養(yǎng)制,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周期及檢查保養(yǎng)項目進行。
◆ 設備保養(yǎng)時須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_ 定點:規(guī)定保養(yǎng)部位、名稱及加油點數;
_ 定時:規(guī)定加、換油時間;
_ 定量:規(guī)定每次加、換油數量;
_ 定質:規(guī)定每個加油點的油類質量;
_ 定人:規(guī)定每個加、換油點的負責人。
◆ 設備保養(yǎng)內容:
_ 設備外表的清潔,確認供給電壓正常,每日的潤滑,每周的潤滑,確認設備運轉聲正常。由設備操作員進行保養(yǎng)工作。
_ 設備內部的清潔,設備精度調整,每月、每季、每年的潤滑,消耗品的替換。由設備操作員和課主管共同進行保養(yǎng)工作。
◆ 每半年進行一次半年度設備保養(yǎng),設備分批作保養(yǎng),在規(guī)定的保養(yǎng)時間內完成設備的內外部保養(yǎng)。具體保養(yǎng)由各課組長視生產狀況安排機臺設備做先后順序保養(yǎng)并執(zhí)行。
◆ 每臺設備設立設備保養(yǎng)記錄卡,執(zhí)行設備保養(yǎng)后,須做好運行記錄。
◆ 設備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隨時注意設備各部潤滑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
◆ 維修人員在進行維修時須切斷設備電源,并按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維修作業(yè)。
◆ 保養(yǎng)計劃完成后要經過認真檢查和驗收,并編寫有關資料,做到記錄齊全、真實。
第12篇 南朗小學校舍檢查與維修制度
一、校舍檢查的范圍包括學校教學用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圍墻、倉庫、車棚等各項建筑設施。
1 .校舍檢查的領導機構和職能部門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中層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校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校舍安全檢查的具體工作。
2 .校舍安全檢查要做到制度化、規(guī)范化、嚴格化,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在正常情況下,學校應每學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如出現結構損壞、蛀蟲、腐爛或其它重大險情的應及時書面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及時研究落實維修措施;對經技術鑒定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斷然措施,消除禍患。凡發(fā)現校舍重大險情的均應及時上報。
3 .校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對校舍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以確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維修應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校舍維修應按實際情況分為小修、中修或大修。維修計劃應經上級部門同意批準。
二、對檢查出的不安全校舍要按照下列制度及時維修:
1、平時維修:對房屋的保養(yǎng)應隨壞隨修,及時處理,如局部漏雨,門窗合扇松動,冬天門窗玻璃破損,電線脫皮,開關損壞,插座殼面破損,水龍頭滑絲等。應少量儲備灰、磚、油氈紙、水電小五金等器材,以備急用。
2、假期維修:對于較大型和提前預測的維修,應在假期進行,要選好施工隊,做好施工監(jiān)督,把好驗收關,發(fā)現為題應及時向上級報告,要盡力降低工程造價,提高工程質量。
3、不論何時施工、維修,都應把安全因素考慮在首位,要排除一切安全隱患,不合格工程學校要拒絕使用。
4、學校派專人對學校校舍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有漏雨、墻體斷裂、墻皮脫落等學校能自己維修必須馬上動手維修,較大型難以解決的向地方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5、小型維修一定要抓緊落實,決不能人為地輕度破損變成重度危房,造成停課。人為因素要追究責任人責任。
第13篇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檢修維修制度
(一)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保證設備的長期,安全運轉。
(二)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責任制,實行專機專責制或包機制,做到前后臺設備有人負責。
(三)操作人員應通過崗位訓練,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三會”,才能單獨操作設備。
(四)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與停機。
2、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安全檢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
3、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該注油部位,按規(guī)定注油,不能違漏。
4、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設備整潔。
(五)操作人員發(fā)現設備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報告。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機,并及時上報。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機,未處理的缺陷需記在運行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六)維修工(機、電、儀)對分工負責包干的設備,負有保證維修質量的責任,做到:
1、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2、發(fā)現缺陷及時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予以消除。
3、按質按量完成維修任務。
(七)設備管理人員應對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八)設備檢修間隔期及設備檢查時發(fā)現和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做好設備的檢修。
第14篇 礦用設備、器材和安全設備、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礦所屬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集團公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認真抓好礦用設備、器材和安全設備、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工作。
1、設備的維修、及入庫驗收、存放
(1)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修復加工的設備必須保證質量并達完好標準,經防爆檢查合格后方準入庫。出廠設備必須噴漆,進行防腐處理。噴漆時不得將設備銘牌噴住,并用紅漆將設備編號單獨描出,否則機電項目部對設備質量驗收合格證不予簽字,礦產項目部不予支付修理費。具體防腐色標為:電機:綠色、灰色;溜子電機:黃色、桔紅色;開關:灰色、綠色;真空開關:黃色;噴漿機:黃色、綠色;扒裝機:灰色、桔黃色;電瓶車:黃色;調度絞車:綠色;水泵:灰色;雙風機開關:藍色;高壓設備(1140v):桔黃色;無具體規(guī)定的其它設備一律為灰色,發(fā)現1臺次不合格罰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經理20元。
(2)機電修配公司必須配備設備質檢員,對設備的維修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出廠設備必須帶有設備質量檢驗合格證,無質量合格證不支付修理費。
(3)設備入庫(下井)前由機電修配公司進行接火試驗,填寫設備移交驗收單,并由機電修配廠維修人員(或質檢員)、設備管理人員雙方簽字,否則對機電修配公司經理和維修人員各罰款10元/臺.件。
(4)檢修出廠的設備在投入使用72小時之內,非人為因素不能使用的,由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分析,落實責任。必要時安排機電修配公司派人現場修復。如屬維修責任對機電修配公司扣除維修費并罰款100元, 如屬運輸或使用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對責任單位按規(guī)定進行罰款。
(5)設備庫內的設備必須分類碼放整齊,注明型號、編號。并保持清潔、衛(wèi)生,否則,罰機電副總、分管副主任及責任人5元/臺件。
(6)井下常用機電設備,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必須修復加工一定的備用數量入庫,某種設備無備用時,機電項目部要根據設備待修情況及時下達設備修復通知,機電修配公司根據通知要求按規(guī)定日期修復、準備好設備,每拖一天對機電修配公司經理罰款10元/臺。
(7)機電修配公司修復的設備嚴禁多臺拼裝,確無修復價值需報廢時,機電修配公司書面匯報機電科,由機電科提出報廢申請,報礦分管副總、機電科、經考科、綜合辦、財務科批準方可作報廢處理。發(fā)現任意拼裝設備造成設備無法修復,按設備原值對機電修配公司罰款。
(8)對外加工、維修成套設備需利用礦屬設備、部件時,必須經礦領導簽字同意后報機電科,由機電科組織以上部門同意后, 發(fā)現機電修配公司亂拆亂用并私自發(fā)放,負責追回礦屬設備并追究責任。
(9) 電瓶車的修復出廠,不帶電瓶,但必須配齊插銷、照明燈、換向手把、調速手把、換向帽和電瓶固定銷。各單位電瓶車升井時,必須交齊以上配件。對井下上井的電瓶由機電修配公司修復,不作為電瓶車配套出廠,由使用單位單獨領取,自己配液、充電。
2、設備的領用、發(fā)放及下井前的交接驗收
(1) 采、掘工作面的安裝,根據礦生產平衡安排,各安裝單位提前5-10天提出各種設備的需用計劃報機電科,機電科根據申請計劃安排落實、辦理所需設備的有關租賃事項和手續(xù)。
(2) 各單位日常使用設備的領用,由使用設備單位電工持料單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租賃手續(xù)后領取,修理單位無權直接發(fā)放,未辦手續(xù)私自從機電修配公司或機械加工公司領走設備,對機電修配公司或機械加工公司和領用單位分別罰款200元。
(3) 急用設備若在下班期間領用,需由調度室安排經機電科值班人員同意, 但過后1天之內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組補辦手續(xù),否則對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20元。
(4) 各單位領用設備時,領用人員必須如實說明、說清所用設備的使用地點、用途、規(guī)格型號等,否則不予發(fā)放。若設備下井后臨時改變使用地點,可事后向機電科設備組說明情況,以便重新落賬。凡發(fā)現胡編亂造,實際使用地點與申請使用地點不符者,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并聯責領用人20元。
(5) 設備下井前,領用單位對所領取設備應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符合維修及完好標準后方可下井,存在問題或領用單位提出的問題及正當要求,機電科設備組督促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及時予以處理,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未能按時按要求給予處理,對責任單位經理罰款50元。
(6) 機電設備下井前,必須做通電試驗,發(fā)現問題由修理單位進行無償處理,否則下井后出現問題,修理單位和管理單位概不負責。修理單位有提供通電試驗的義務和責任。
(7) 電氣設備無防爆合格證不得下井,防爆檢查工作由機電科防爆檢查員主持進行,對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的防爆電器設備加貼防爆檢查合格證。凡發(fā)現無證設備下井,罰設備管理員10元/臺。????? (8) 機械設備在井上進行試運轉時,使用單位必須檢查零部件的齊全完好程度,設備領取出庫以后,造成的缺件、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使用單位再與運輸工區(qū)交接,由運輸工區(qū)負責裝車下井,雙方簽定交接單,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由運輸工區(qū)承擔。
(9)新設備的領用,一律由機電科設備組辦理手續(xù),由機電科編號建賬,其它單位無權直接領用,否則罰責任單位負責人20元。
(10)新進設備下井使用前,必須由機電科指導機電修配公司、使用單位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注油。對未使用過的設備必須由單位機電技術人員組織編制規(guī)程,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并進行試驗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設備的使用、維護、現場交接及運輸
(1) 使用單位要愛護和保養(yǎng)好機電設備,嚴格正規(guī)操作。機電科要加強機電設備的管理,發(fā)現有不合理使用、違章操作等現象有權制止,制止不聽對責任人罰款10元。
(2) 各單位使用的電器設備不得倒裝及拆卸使用,確屬運輸或更換困難的須經機電科同意,否則每發(fā)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3) 各單位使用的設備及備用設備必須上臺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衛(wèi)生,嚴禁倒置、歪放、躺放或置于水中,否則每發(fā)現一臺次對使用單位分管區(qū)長罰款20元。
(4) 備用設備必須起到備用作用,對起不到備用作用的設備每發(fā)現一臺罰機電分管區(qū)長和電工班長各20元,各備用開關、電機喇叭咀必須封堵擋板,以防受潮。
(5) 各單位不經機電科同意不得私自從其它單位或其它地點或本單位不同采區(qū)、不同掘進迎頭轉用設備。特殊、急用情況下,可向機電科說明情況并及時辦理轉賬手續(xù),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6) 單位之間正在使用的設備進行交接。須根據礦或機電科的統(tǒng)一安排,由移交單位、接收單位和機電科共同到現場進行驗收交接, 一方不到,對其區(qū)長罰20元,交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由移交單位處理 (或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移交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日期處理完存在的問題,否則對其罰款100元/天。并且接收單位有權不予接收。交接雙方必須在三天之內到機電科共同辦理轉帳手續(xù),由機電科填寫交接驗收單,否則設備仍由移交單位負責管理、撤除和支付租金。
(7) 機電設備上井時,由使用單位將設備可靠的進行穩(wěn)固封車后交給運輸工區(qū),經運輸工區(qū)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提運,否則造成設備在井巷內損壞按第2(2)條處罰運輸工區(qū)。
(8) 凡屬超長、超高、超寬、超重或大型精密設備,有可能造成顛覆的設備,由運輸工區(qū)和使用單位必須編寫帶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提運,否則造成事故或損壞設備按第2(2)條處罰運輸工區(qū)和使用單位。
(9) 各單位需用設備裝車后,由運輸工區(qū)運至使用地點,不得在中途亂卸亂放,每發(fā)現一臺件中途亂卸亂放,對運輸工區(qū)罰款20元/臺。
(10) 大型、精密設備的上、下井,由運輸工區(qū)制定專門的防護措施并派專人跟車運送,否則造成的損壞由運輸工區(qū)承擔。
(11) 修理單位在修復設備的同時,應對設備同體的運載裝置進行檢查,改進修理,由于運載裝置出現問題導致損壞設備,按設備原值處罰修理單位。
(12) 使用設備的單位,應對設備同體的運載裝置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入井,由于檢查不周損壞設備要對使用單位按設備原值進行罰款。
(13) 對應改造運載裝置的設備,沒有進行改造以前嚴禁下井,使用單位強行下井造成設備的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并按原值進行罰款。
4、新增設備的驗收
(1) 新增設備進礦,必須由機電科設備管理人員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拆箱驗收,其它人員不得拆箱拿取零件和圖紙資料,否則給予50元罰款,并將相關物件按時交回。
(2) 以機電科設備組為主,按裝箱單和說明書逐一清點,并負責登記、編號、建帳,收管圖紙、資料交機電科資料室存檔。
(3) 在驗收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由機電科及定貨單位負責向廠家辦理調換或修復等事宜。
(4) 驗收后暫不安裝使用的設備要入庫妥善保管,以防零部件丟失、銹蝕損壞等。
5、設備更新改造、和報廢
(1) 設備的更新改造,要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充分發(fā)揮年度維簡資金的作用,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生產需要,由綜合辦、機電科統(tǒng)一編制年度計劃,報上級批準后執(zhí)行。使設備逐年更新,并逐步達到通用化、標準化、系列化。
(2) 設備的報廢,每年在更新設備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分批分期將一些老舊、雜亂、低效高耗的設備淘汰報廢,努力提高設備效能,降低成本。按上級規(guī)定,由機電科、財務科編制年度報廢申請報告后,向礦分管領導匯報,簽署意見上報,經上級批復后報廢。
6、設備的日常維修規(guī)定
(1)建立設備維修包機制,明確包機范圍和職責。
(2)按照設備定期檢修制度,有計劃地做好設備預防性檢修工作。
(3)按照設備日歷化檢修制度,每天按包機范圍,做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
(4)建立設備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實行分類管理,對設備維修所需的專用件實行建帳立卡,做好備件的驗收、入庫、儲存和保養(yǎng)以及回收修舊利用工作,保證設備維修供給。
(5)按照設備技術測定和探傷管理規(guī)定的周期,做好主要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和主要部件的探傷工作,對發(fā)現的問題由礦專業(yè)技術負責人組織分析,提出整改意見,為設備維修提供科學依據。
(6)認真編制設備維修安全技術措施,設備概況、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等內容詳實、針對性強,并將措施傳達落實到每一位維修施工人員,抓好現場落實工作,確保維修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7)加強對維修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檢修標準》、《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集團公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以及相關設備的技術理論,不斷提高維修人員的技術素質,為設備維修奠定堅實基礎。
(8)防爆設備入井前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安標志”,并檢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做好防爆性能檢查。
(9)加強對提升系統(tǒng)和供電系統(tǒng)等主要設備的維修管理工作。做好提升系統(tǒng)各種保護、提升裝置、連接裝置、鋼絲繩和罐道的檢查、試驗和維修,供電系統(tǒng)電氣預防性試驗工作,對存在的問題組織整改處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10)為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符合相關標準,保持完好狀態(tài)。各職能部門應加強現場設備安全檢查力度,對現場設備、器材隱患進行排查,及時組織整改處理,將現場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11)機電專業(yè)要建立安全設備維修責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嚴格考核管理。制定各級和各類維修人員的責任制度,明確分工范圍,責任落實到人。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設備維修各項制度和工作組織嚴密、條理清楚、運行規(guī)范。
(12)機電專業(yè)要建立維修質量考核制度。將設備維修質量納入機電專項競賽活動考核、先進評比、獎金分配等活動中,按季度、年度進行考核兌現,切實保證設備維修按期、按質完成。
考核:
(1)機電專業(yè)建立設備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建立設備維修責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建立維修質量考核制度。各工區(qū)建立日歷化檢修制和設備維修包機制,明確檢修內容、包機范圍和職責。缺一項對工區(qū)罰款100元,聯責機電運輸科分管科長和有關工區(qū)區(qū)長各20元。
(2)對設備維修所需的專用件實行建帳立卡,做好備件的驗收、入庫、儲存和保養(yǎng)以及回收修舊利用工作,保證設備維修供給,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3)按照設備定期檢修制度,有計劃地做好設備預防性檢修工作,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4)按照設備日常維護制度,每天按包機范圍,做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元。
(5)按照設備技術測定和探傷管理規(guī)定的周期,機電運輸科應做好主要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和主要部件的探傷工作,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6)及時編制設備維修安全技術措施,并將措施傳達落實到每一位維修施工人員,施工人員認真學習并簽字,不傳達學習、簽字或代簽,對工區(qū)技術員罰款50元?,F場不落實按停止作業(yè)追究責任。
(7)防爆設備入井前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安標志”,并檢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
(8)使用中做好防爆性能檢查,堅決消滅設備失爆,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9)做好提升系統(tǒng)各種保護、提升裝置、連接裝置、鋼絲繩和罐道的檢查、試驗和維修;供電系統(tǒng)電氣預防性試驗工作,對存在的問題組織整改處理,否則對單位罰款500元,有關責任人各罰款20元。
(10)機電專業(yè)要加強現場設備安全檢查力度,將現場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處理,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元。
7、以上考核由機電運輸科負責建立考核臺帳。
第15篇 手持電動工具使用檢查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1.設置目的
手持電動工具是手直接接觸帶電設備進行操作生產的小型設備,極易發(fā)生漏電、短路等問題。為防止手持電動工具造成傷亡事故,保護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凡屬下列小型設備均為手持電動工具:
電鉆(含沖擊電鉆);
電動螺絲刀和沖擊扳手;
電動砂輪機(含角向磨光機、直向砂輪機、模具電磨、濕式磨光機、電磨、拋光機和盤式砂光機);
砂光機(含平板砂光機、圓板砂光機、帶式砂光機);
圓鋸;
電錘(含電鎬);
不易燃液體電噴槍、
電剪刀(含雙刃電剪刀、電沖剪);
攻絲機、往復鋸(含曲線鋸、刀鋸);
插入式混凝土振動器;
電鏈鋸;
電刨;
電動修枝剪和電動草剪;
電木銑和修邊機;
⒂ 電動石材切割機(含大理石切割機)。
3.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gb 3787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
4.職責
4.1本制度由設備動力或工具裝備部門負責管理
4.2本制度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實施
5.內容與要求
5.1工具的日常檢查內容:
5.1.1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5.1.2保護接地連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5.1.3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
5.1.4電源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5.1.5電源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陷、破裂;
5.1.6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5.1.7工具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象;
5.1.8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5.2管理
5.2.1工具應有專業(yè)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
5.2.2每年至少檢查一次;
5.2.3在濕熱和溫度常有變化的區(qū)域應縮短檢查周期;
5.2.4在梅雨季節(jié)前應及時檢查;
5.2.5絕緣電阻應不小于ⅰ類2;ⅱ類7;ⅲ類1
5.3保管
5.3.1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由單位工具室統(tǒng)一保管,個人不得長期保存各類電動工具。
5.3.2單位工具室必須嚴格執(zhí)行借用制度,嚴格借用手續(xù),借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天。
5.3.3 電動工具借出和收回時,工具室應嚴格檢查插頭、導線等有無破損、變形、失靈和松動,不得帶病借出。
5.3.4 各類手持電動工具除日常檢查外,每季5日前由工具室進行定期檢查,每年初5日前由本單位電工進行檢測絕緣電阻,按檢查表填好記錄,由工具室保存,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
5.3.5. 各單位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設立臺帳,以便安全人員隨時檢查或抽查。
5.3.6 各單位經常使用的電烙鐵,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須專人負責。小組統(tǒng)一按此制度進行定期檢查。
6.考核
6.1.按照《安全獎懲》制度規(guī)定處罰。
6.2.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將追究其責任。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部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部負責解釋。
第16篇 設備檢維修制度
1、目的
為確保設備檢維修安全、順利、高質量完成,檢維修期間不發(fā)生各類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____公司。
3、責任
檢修工作負責人,是檢修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檢修工作的安全負責。
4、檢修前的安全要求
4.1 檢修前,應對參加檢修作業(yè)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4.1.1 有關檢修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4.1.2 檢修作業(yè)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4.1.3 檢修作業(yè)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4.1.4 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
4.2檢修現場應根據 gb—2894 的規(guī)定設立相應的安全標志。
4.3檢修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檢修作業(yè)人員到現場進行檢修方案交底。
4.4檢修前要做到檢修組織落實、檢修人員落實和檢修安全措施落實。
4.5當設備檢修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作業(yè)時,須按aq3025-2008《化學品生產單位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aq 3022-2008《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aq3023-2008《化學品生產單位動土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aq 3024-2008《化學品生產單位斷路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 aq 3021-2008《化學品生產單位吊裝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aq 3027-2008《化學品生產單位盲板抽堵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aq 3028-2008《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6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安裝和架設。
4.7對需要檢修的設備進行隔絕、清洗、置換、檢測,經檢查滿足檢修安全要求后方可進行檢修作業(yè)。
4.8應對檢修作業(yè)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手持式、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凡不符合作業(yè)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9在檢修設備時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確認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設置安全警示標牌或加鎖。
4.10對檢修作業(yè)使用的氣體檢測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應安排專人檢查,并保證完好。
4.11對檢修現場的梯子、欄桿、平臺、箅子板、蓋板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
4.12在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應備有人員應急用沖洗水源和相應防護用品。
4.13對檢修現場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設置警告標志。
4.14應將檢修現場影響檢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凈。
4.15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
4.16需夜間檢修的作業(yè)場所,應設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
5、檢修作業(yè)中的安全要求
5.1參加檢修作業(yè)的人員應按規(guī)定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5.2檢修作業(yè)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5.3從事特種作業(yè)的檢修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5.4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yè)時,應統(tǒng)一協調,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5.5夜間檢修作業(yè)及特殊天氣的檢修作業(yè),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
5.6當出現異常情況可能危及檢修人員安全時,應立即通知檢修人員停止作業(yè),迅速撤離作業(yè)場所。經處理,異常情況排除且確認安全后,檢修人員方可恢復作業(yè)。
6、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6.1因檢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箅子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恢復其安全使用功能。
6.2檢修所用的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撤離現場。
6.3檢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廢料、雜物、垃圾、油污等應清理干凈。
7、記錄
第17篇 設備使用維護保養(yǎng)檢維修制度
產品的質量、成本、產量等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設備的能力和精度,因此必須擺正設備在企業(yè)生產中的地位,加強設備管理。為使設備保持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和工作條件,本制度要求凡參與生產過程的生產、設備員工,必須切實做到文明操作、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嚴格管理設備。
一、職責
1、設安處是設備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設備的檔案管理以及日常檢查工作;設備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執(zhí)行;編制設備的有關報表,做好相應的統(tǒng)計分析工作等。
2、動力車間是設備的管理、維護部門,負責設備的維修、安裝、日常巡視等工作,并對公司備用設備盡心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統(tǒng)計工作等。
3、技術研發(fā)中心負責設備運行記錄的監(jiān)察,對生產工藝進行督察等。
4、調度室負責設備的調配,組織協調設備維修、保養(yǎng)等。
5、供銷處負責設備及相關配件的購置,并對產品質量負責;與廠家協調生產技術問題;負責備用設備的管理等。
6、操作人員: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日常維護、檢查維修,設備問題匯報等。
7、維修人員:對設備進行正確的維護、修理、保養(yǎng)等。
二、工作內容
1、大檢修計劃需由各車間負責人上報設安處,設安處進行整理后,報生產經理、企劃經理、董事長審批。
2、設備的日常檢修由各車間內部自行處理,但如有動火、動焊等特種作業(yè),必須編制相關安全措施,并報調度室、設安處,由調度室協調各部門進行安全確認、現場監(jiān)督,確保施工安全。
3、各車間負責人對設備檢修負主管責任,車間內所有設備維修工作必須經車間負責人確認后方可施工,車間負責人必須親自或制定專人擔任檢修負責人。
4、設安處是設備檢修的監(jiān)察部門,對設備進行檢維修時必須上報設安處,由設安處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5、設備檢維修相關作業(yè)人員對整個作業(yè)過程負責,并對安全、施工質量負責。
三、設備安全檢查
1、定期檢查:
⑴由動力車間負責制定實施方案,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內容。在操作人員參與下,定期由專職維修工執(zhí)行,全面準確地掌握零件磨損的實際情況,以便確定是否有進行修理的必要。
⑵實行包機制度,由動力車間制定詳細包機責任表。堅持“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明確責任人、負責設備,做到臺臺設備、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包機責任表應隨人員調動及時更新,不得出現空機現象。
2、不定期檢查:
⑴設安處應對設備進行隨時性、不定期檢查,認真巡視廠區(qū)內設備,不得有遺漏。
⑵公司部門經理組織各部門、處室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安全、衛(wèi)生工作落到實處。
⑶公司值班人員巡視時,必須對設備進行監(jiān)察,切實有效的落實值班的責任、目的。
3、日常排查:
設備的使用實行定人定機制度,設備操作人員負有使用好、維護好設備的直接責任。操作人員必須進行日常巡視,如有異響、震動、顫抖、跑、冒、漏、滴等現象,立即進行確認,并匯報當班班長,由班長針對問題做出相應措施。日常檢查要同日常保養(yǎng)結合起來,及時發(fā)現不正常的技術狀況,進行必要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主動為設備檢修創(chuàng)造條件。
四、設備維護
1、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要做到“四懂”、“三會”?!八亩奔?懂性能、懂用途、懂結構、懂原理。“三會”即:會操作、會維護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
2、設安處協助各專業(yè),加強設備的現場使用維修管理,嚴格執(zhí)行設備維修制度,落實檢修計劃,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事故由各專業(yè)負責組織處理。
3、使用單位要負責設備維護、保養(yǎng)和安全運轉,因不正常維護、使用造成設備損壞的按設備損壞部件的,根據分析按原值考核使用單位,并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4、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
由使用單位設備操作人員每天上班后、下班前15-30分鐘進行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連續(xù)運轉設備必須在生產的一個周期結束后進行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內容如下:
⑴檢查設備的完好性,配件、部件是否缺失,并進行必要的處理;
⑵檢查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整、安全、靈活、準確、可靠;
⑶檢查潤滑裝置是否齊全、完整、可靠,油路是否通暢,油標是否醒目;
⑷檢查傳動系統(tǒng)各操作手柄、電器開關位置是否正確無松動,操作是否靈活可靠;
⑸檢查各種管線、管件是否完好,無跑、冒、漏、滴現象;
⑹清潔設備各部位,使設備內外干凈,滑動導軌和接合處無油污、銹跡、灰塵和雜物,做到物件本色、表面光潔;
⑺定點放置各種工具、附件,做到擺放整齊、有序;
⑻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設備,經常巡回檢查,操作中通過聽、看、嗅等方法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⑼操作崗位做到“一平”、“二凈”、“三見”、“四無”。它們的含義是:
一平:工房周圍平靜;
二凈:玻璃門窗凈、地面通道凈;
三見:軸見光、溝見底、設備見本色;
四無:無油垢、無積水、無雜物、無垃圾。
5、設備的環(huán)境管理:明確設備環(huán)境管理的責任。各生產車間必須把設備環(huán)境劃分為責任區(qū),把管理責任落實到班組及個人。
6、嚴格執(zhí)行操作指標,保證不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設備。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定時消除臟、松、缺、亂、漏等缺陷,
7、對設備點檢,即依靠五感(視、聽、嗅、摸、觸)進行檢查。小修理,即螺栓、指針、片(塊)、銷等的更換,以及其他小零件的更換及修理。調整、緊固,即彈簧、皮帶、螺栓等松弛的調整和緊固,制動器、限位器的調整及其他機器的簡單調整。
8、認真執(zhí)行設備潤滑制度,搞好設備潤滑,實行“五定”制度(定人、定點、定質、定量、定時),做好《設備潤滑記錄》,并定期交至設安處設備管理員進行審核、存檔。注意回收使用后的潤滑油,并作相應處理。
9、及時做好設備的切換工作。對備用設備每天定時進行檢查,做到隨時可以開動投用。做好防凍、清潔和防腐工作,對本崗封存、閑置的設備應定期維護保養(yǎng)。
10、異常發(fā)現時的處置:生產人員在操作、點檢或交接班檢查中發(fā)現問題應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按有關規(guī)程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上報或通知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
五、設備的維修
1、小修
⑴設備的小修三個月進行一次,電氣部分由電工負責,其余部分由機修工完成,使用部門操作人員參與整個小修過程。小修后做到:外觀清潔、呈現本色、潤滑良好,設備磨損降低,一般故障排除、消除事故隱患、設備操作靈活、運轉正常,保持完好狀態(tài)。
⑵由電工負責清掃、檢查、調整電氣部分,檢查電器接觸是否良好,接線是否牢固,設備接地線、靜電接地線是否可靠;
⑶由操作工徹底清洗、擦拭設備內外表面和死角部位,清楚表面活動毛刺,做到物件本色,表面光潔,無結垢,無油污;
⑷由機修工檢查調整必要的零部件和各運動部件的間隙,檢查、更換易損件;
⑸由機修工檢查緊固件和操作裝置,做到齊全可靠;
⑹檢查、更換各種計量儀表和安全附件;
⑺由操作工清洗油杯、油管、油標、檢查油質,按規(guī)定加油,做到油路暢通,油標醒目;
⑻由機修工排除故障,消除隱患;
⑼必要時由機修工對設備局部拆卸檢查,調整和修復。
2、中修
設備的中修一年進行一次,以動力車間為主,使用部門負責人和操作人員進行輔助工作。中修后的設備應達完好標準。
⑴完成小修的全部檢查內容;
⑵檢查傳動系統(tǒng),修復、更換磨損件;
⑶清洗變速箱或傳動箱;
⑷調整檢查各操作手柄、控制按鈕,使其靈活可靠;
⑸清洗電機,更換潤滑脂,檢查電機的絕緣情況;
⑹整理電氣線路,做到線路整齊安全,接地線符合規(guī)定;
⑺更換新油,消除漏油現象;
⑻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檢查,調整、修復和更換必要的零部件。
六、加強設備調撥、使用管理
1、需安裝、更換的設備,在安裝、更換前,必須將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功率、用途、生產廠家、出廠日期等相關資料報送設安處,由檔案管理人員進行建檔。
2、車間之間的設備調撥,根據生產需要決定,調度室負責辦理設備調撥單。車間內部之間的設備調撥,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將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用途等資料報設安處檔案管理人員。
3、公司內備用、閑置設備必須確保完好,并做好保潔、防銹工作,閑置不用的設備須交由動力車間機修部門管理,寫明存放位置,并到設安處建檔。
七、設備隱患上報制度
1、各車間、部室發(fā)現設備隱患,必須及時匯報,匯報內容必須明確、詳細,能夠真實反映問題。
2、操作人員發(fā)現設備有異常情況或故障時,應及時匯報本班、本車間負責人。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職工的設備排查治理和設備隱患匯報制度。
3、嚴格執(zhí)行匯報制度,發(fā)現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逐級上報,并由車間負責人填寫《設備維修通知單》上報調度室,由調度室負責問題協調、落實,并書面反饋問題落實情況。
4、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發(fā)現一般事故隱患后立即組織人員采取措施排除、整改,職工在發(fā)現事故隱患后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及時做好記錄,并組織人員采取措施排除、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停工停產、撤出人員。
第18篇 設備安全管理檢修維修制度
一、設備安全分為三級管理
1、公司設備動力科設專職設備安全管理員,對本單位全部設備進行建帳、建卡、建檔。
2、車間設兼職設備安全員,負責本部門設備安全運轉情況,檢修維修情況,隱患和事故的報告。
3、班組設設備安全員,負責本班組的設備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車間,填寫安全隱患檢查表。
二、定期檢修制度
1、機動、傳動設備每月進行一次液體潤滑油的更換。
2、各類機泵每年進行一次解體檢修。、
3、升降機(貨梯),每天進行一次檢查,每月進行一次檢修。
4、電器設備開關,開關柜內電氣器件(接觸器接點)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5、防雷設備每年雨季前進行一次檢查測試。
6、變點室每年兩次檢修、清掃。
7、鍋爐、油爐每年至少一次按國家運行標準進行檢修。
第19篇 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 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
1.1設施、設備管理工作在總經理的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
1.2安全部負責設施、設備的計劃、購置、安裝、調試、驗收等全過程的管理工作。
1.3設施、設備管理工作實行責任制,各單位負責本部門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所負責人員要定期檢查其在用狀況,對于重點設施、設備要每日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
1.4設施、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測,確保能夠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2.設施、設備的維護制度
2.1使用部門負責對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三好、四會,并遵守四項要求。
2.1.1三好:對設備要用好、管好、維護好;
2.1.2四會:對設備要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2.1.3四項要求:整齊、清潔、潤滑、安全。
2.2使用單位應制定計劃,對安全設備進行一級保養(yǎng)和二級保養(yǎng).一保、二保完成后都應記錄在維護保養(yǎng)記錄上。
2.3對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應實行四定:定使用人員,定檢修人員,定維護操作人員,定維修方式和備品備件,并嚴格執(zhí)行使用維護相關要求。
2.4安全設備使用單位應對每臺設備制定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操作人員嚴格按規(guī)程執(zhí)行。
第20篇 汽車維修作業(yè)各環(huán)節(jié)檢驗制度
一、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二、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調試檢驗。
三、各檢驗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準、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
四、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yè)項目,需重新作業(yè),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五、對于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準,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臺,并協助前臺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六、對于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準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