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暫行
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暫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jù)《消防法》,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各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 本規(guī)定適用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職責
第五條 各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各單位的主要領導對屬地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
第六條 多家單位共用的辦公場所,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對場所的消防安全負總責,場所管理單位對公共區(qū)域的消防安全負責,使用單位對屬地內的消防安全負責。
第七條 各院區(qū)物業(yè)管理單位負責院區(qū)公共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九條 各單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公布執(zhí)行;
(二)按標準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屬地管理和目視化管理,專人負責日常檢查和維護,確保完整有效;
(三)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和巡查,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組織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應急人員開展日常業(yè)務學習和訓練;
(五)組織崗位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六)定期向消防安全負責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條 下列范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的要求,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一)辦公樓、俱樂部、報告廳、活動中心、賓館等公眾聚集場所;
(二)醫(yī)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液化氣站、燃氣鍋爐房等涉及易燃易爆化學物質的作業(yè)現(xiàn)場;
(四)檔案室、機房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
(五)其他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場所。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公布執(zhí)行。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兼職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第十二條 各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十四條 各單位一旦發(fā)生火災,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各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場所至少每季度進行
一次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其他單位每半年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標志等設置情況;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情況;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六)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七)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十六條 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督促相關單位進行整改,較大火災隱患應及時上報。
第十七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yǎng)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第十八條 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第十九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條 各院區(qū)物業(yè)管理單位對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通道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消防負責人每月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在開展hse審核和檢查時,應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
第五章 火災隱患整改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二十三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各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
(二)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三)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四)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
品影響使用的;
(五)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
(六)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七)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
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各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立即停工整改。
第二十五條 對于各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 對當?shù)毓蚕罊C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各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將整改情況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通過“11.9”消防日等多種活動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識。
第二十八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場所至少每半年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其他單位至少每年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措施。
(三)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四)公眾聚集場所組織、引導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第二十九條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人員;
(五)前款規(guī)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第七章 消防應急管理
第三十條 各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消防應急預案。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涉及到的相關單位要建立聯(lián)動機制,并通過應急演練對聯(lián)動效果進行檢驗,確保聯(lián)動機制的落實。
第三十二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場所應按照應急預案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演練要留有演練記錄。
第八章 火災事故處置
第三十三條 辦公和生產場所、居民住宅及承包商施工現(xiàn)場發(fā)生火災事故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和事件管理規(guī)定》進行應急處置,逐級報告。
第九章 消防安全檔案管理
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建筑物或場所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和自動消防設施的檢測報告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
(五)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記錄;
(六)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和評價記錄;
(七)火災情況記錄、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八)其他有關檔案。
第2篇 商住樓在消防設計和安全管理的探討
湖南衡陽“11·3”特大火災坍塌事故發(fā)生后,商住樓的消防安全問題引起了全社會的普遍關注。在我國現(xiàn)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以下簡稱《高規(guī)》)中的定義是指底部商業(yè)營業(yè)廳與住宅組成的高層建筑。商住樓人員集中,可燃物較多,起火因素繁多,火災蔓延迅速,人員疏散困難,火災撲救難度大等火災危險性。一旦發(fā)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惡性事故。據(jù)統(tǒng)計,2003年全國范圍內商住樓發(fā)生特大火災事故已有8起,在特大火災事故中比率高達24.2%。如何做好商住樓的消防設計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全社會面臨的一個新課題,筆者就此提出以下幾點思考,以供商榷。
1.做好性能化設計,保障安全、經濟合理
入世后,我國現(xiàn)行的消防行政監(jiān)督體制面臨與國際消防行政監(jiān)督體制接軌的新形勢,消防技術標準也也面臨著由強制性向性能化過渡的局面。商住樓的消防設計在《高規(guī)》中雖然有了較為明確的規(guī)定,但是筆者認為《高規(guī)》中的規(guī)定對此類建筑消防設計的要求有些地方不夠合理?,F(xiàn)就我市一棟九層商住樓進行分析,該商住樓建筑高度為29.7 m2,商住樓負一層為地下室,地上一、二層為商業(yè)營業(yè)廳,三到九層為單元式住宅。商業(yè)營業(yè)廳每層建筑面積為2000m2,單元式住宅每層建筑面積均為1400 m2。按《高規(guī)》第3.0.1條高層建筑分類中建筑高度超過50m或每層建筑面積超過1500 m2的商住樓為一類高層建筑的規(guī)定,該商住樓商業(yè)營業(yè)廳部分每層建筑面積超過1500 m2,應為一類高層建筑。
從《高規(guī)》中以下條文規(guī)定來分析此類商住樓的消防設計:
一、《高規(guī)》第5.1.1條規(guī)定:一類高層建筑防火分區(qū)建筑面積不應超過1000 m2。該商住樓底部商業(yè)營業(yè)廳在設計上可以滿足規(guī)范要求,但住宅部分就不易將防火分區(qū)面積控制在1000 m2以內。按照規(guī)范要求做增設自動滅火系統(tǒng)或通過設置防火墻加常閉式乙級防火門、窗的設計方案均達不到經濟合理的要求。
二、《高規(guī)》第6.1.1條規(guī)定:高層建筑每個防火分區(qū)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該商住樓不是純住宅,要在設計上達到此條文的要求,住宅部分每層相鄰單元均應設連通陽臺或凹廊。對該商住樓來說,在結構和造型設計上要做到這一點較為困難。
三、依據(jù)《高規(guī)》第6.2.1條規(guī)定,一類建筑和除單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應設防煙樓梯間。該商住樓顯然也應設防煙樓梯間,但是單元式住宅做防煙樓梯間在技術上和經濟上都不夠合理。
通過以上分析,此類建筑高度在30米以下的商住樓作為一類建筑來執(zhí)行《高規(guī)》的要求,與規(guī)范所提倡的經濟合理性顯然存在一定的矛盾。
1.1商住樓的火災危險性的分析
為解決上述矛盾,我們可先對商住樓的火災危險性作如下分析:商住樓是底部為商業(yè)營業(yè)廳上部為住宅的綜合性建筑物。單元式住宅部分單元之間有防火分隔墻板隔開,單元與單元之間不存在空氣流動。每個單元作為一個較為獨立的防火分區(qū),較好地隔斷了火災水平方向的發(fā)展,而且滅火條件較好,利于消防隊員集中力量進行滅火。而商業(yè)營業(yè)廳部分營業(yè)面積大,電氣設施多,可燃物多,人員密集且流動量大,易發(fā)生火災事故,且滅火環(huán)境復雜,撲救難度極大,是商住樓建筑整體的重點防火部位。
分析可知做好商業(yè)營業(yè)廳部分的消防設計是保證商住樓安全投入使用的關鍵。
1.2商住樓的消防設計思路
針對此類高層建筑有較明確的上下功能分區(qū),火災危險集中在底部商業(yè)營業(yè)廳的特點,筆者認為可以參照《高規(guī)》中滅火設備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對不同部位有不同要求的設計思路,對商住樓采取先整體后個體的設計思路:
一、商住樓作為一個整體建筑應按照《高規(guī)》的有關要求來確立該建筑物的總平面布局、建筑分類和耐火等級。
二、商業(yè)營業(yè)廳部分應按《高規(guī)》中所屬建筑分類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滿足規(guī)范要求,確保商業(yè)營業(yè)廳部分的消防安全。
三、住宅部分可依照《高規(guī)》中對高層住宅的有關條文要求來進行消防設計。在對住宅部分放寬要求的前提下,應充分考慮到住宅部分作為商住樓整體建筑的一部分,在住宅和商業(yè)營業(yè)廳的連接上,嚴格要求連接部分的耐火極限,從而確保整棟建筑物在火災中不至坍塌.
1.3商住樓消防設計的幾點思考
在對住宅部分放寬要求的前提下,應充分考慮到住宅部分作為商住樓整體建筑的一部分。在商業(yè)營業(yè)廳的防火分區(qū)設計上,防火分隔物應盡量采用防火墻進行防火分隔,在疏散通道部分采用防火卷簾加加密噴頭的做法,嚴格控制火災的蔓延。
1、參照《高規(guī)》第3.0.7條對存放可燃物較多,且不設自動滅火系統(tǒng)的高層建筑耐火極限的要求,對商業(yè)營業(yè)廳和住宅與商業(yè)營業(yè)廳連接部分的柱、梁、樓板和墻的耐火極限應相應提高0.5小時。
2、參照《高規(guī)》4.1.2條對火災危險性較大的鍋爐等部位的要求,在住宅與商業(yè)營業(yè)廳連接部分采用寬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燒體的防火挑檐進行分隔。
3、考慮到商住樓的商業(yè)營業(yè)廳部分按規(guī)范要求應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可在住宅部分的樓梯間、電梯間以及通廊式住宅的走道處增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以提高商住樓建筑整體的安全性能系數(shù)。
2.建立新型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商住樓的公共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和建筑消防設施是其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任何局部出現(xiàn)問題都將影響到商住樓整體的安全。但在實際使用中,商住樓底部商業(yè)營業(yè)廳部分存在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經營單位的情況,并且其中部分場所還存在租賃關系,再加上住宅部分居民戶,就形成了一個消防安全管理混亂、情況復雜的消防安全環(huán)境。在這種局面下做好商住樓整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非常困難的工作。筆者就如何在此現(xiàn)狀下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以下探討:
2.1建立社區(qū)式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依據(jù)《消防法》第十四條中有關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居民住宅區(qū)的管理單位應當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第九條“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管理”的規(guī)定,將商住樓整體建筑視為一個小型社區(qū),成立由街道、物業(yè)管理單位、業(yè)主委員會組成的社區(qū)委員會,建立健全商住樓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網絡。由社區(qū)委員會委托物業(yè)管理單位對商住樓整體消防安全進行統(tǒng)一管理。物業(yè)管理單位法人代表對商住樓整體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物業(yè)管理單位應當制定商住樓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建立健全各項消防業(yè)務檔案,定期對商住樓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各單位和居民在物業(yè)管理單位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并積極配合物業(yè)管理單位開展的各項消防工作。形成群防群治,共同管理的新局面。
2.1.1認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物業(yè)管理單位對商住樓商業(yè)營業(yè)廳部分各單位的防火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對居民住宅部分樓院、通道的防火檢查每周不少于1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防火提示。并建立24小時對整個商住樓的消防安全巡邏制度。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⑴商住樓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
⑵商住樓的消防車道及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⑶巡查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記錄巡查的內容、部位,頻次及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對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當?shù)毓蚕啦块T查處。
2.1.2積極做好消防宣傳教育
物業(yè)管理單位在商住樓內開辟消防宣傳陣地,設有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居民樓道內設置消防警示牌,使得居民普遍掌握防火公約,消防警示內容.在火災多發(fā)季節(jié)、重大節(jié)假日期間和“119宣傳日”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每半年組織商住樓內所有單位從業(yè)人員和居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每年組織一次消防滅火和逃生演習.使商住樓內所有單位從業(yè)人員和居民掌握消防基礎常識和初期火災的撲救方法,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火場逃生自救的能力.
2.1.3落實資金,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物業(yè)管理單位應在管理費用中保證消防經費的落實,建立商住樓的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管理、維護資金保障制度并積極落實。及時維修、更換損壞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處于完好有效的狀態(tài)。并加強對住宅部分的居民家庭滅火器材的建設,居民家庭配置小型滅火器,每個單元每兩層樓配置不少于兩具滅火器。確保居民家庭消防安全。
2.2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加大消防監(jiān)督管理力度,確保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是政府在消防工作的職能部門,消防監(jiān)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公安消防機構的重要職責。商住樓是火災危險性較大的高層建筑,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應將其列為消防監(jiān)督管理的重點.對于商住樓的消防安全消防監(jiān)督機構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⑴做好商住樓的前期審核工作
公安消防機構要嚴格審核商住樓設計單位的資質,從源頭上斷絕不合格消防設計的出現(xiàn).并對商住樓的消防設計嚴格把關, 對于一些重大工程要組織專家進行嚴密論證,從根本上預防商住樓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⑵做好商住樓施工期間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在做好商住樓消防設計審核工作的同時,還要做好商住樓在施工階段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嚴防建設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擅自改動原有設計和報建用一套圖紙施工用一套圖紙現(xiàn)象的發(fā)生,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圖施工.確保商住樓在工程竣工后能通過消防驗收,正常投入使用。
⑶做好商住樓的日常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對商住樓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宜采用定期檢查和突擊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商住樓的監(jiān)督管理力度,在檢查中要重點檢查商住樓建筑的消防車通道、商業(yè)營業(yè)廳部分的功能分區(qū)、建筑內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自動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況以及商住樓物業(yè)管理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和消防業(yè)務檔案建設情況.從側面督促物業(yè)管理單位加強對商住樓的消防安全管理.對物業(yè)管理單位和各單位及居民存在的違法行為要加大處罰的力度,確保商住樓的消防安全.
3.結束語
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給全社會敲響了警鐘,這就要求設計單位要根據(jù)建筑物的不同情況反復論證,認真做好建筑物的消防設計。物業(yè)管理單位加強對商住樓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強防火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公安消防機構加大監(jiān)督力度,在對商住樓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中應側重于商業(yè)營業(yè)廳的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設施方面,并督促業(yè)主積極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嚴格用火用電制度,從而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第3篇 消防器材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 建設單位 | ||||||
分項工程名稱 | 作業(yè)部位 | ||||||
交底部門 | 交底人 | 施工期限 | 年月日 至年月日 | ||||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 |||||||
交底內容: 1、各種消防器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栓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噴嘴暢通、附件無腐蝕。 3、水帶充水后,防彎折,不帶油類污染,用后清洗晾干,收藏時用單層卷起,豎放在架上。 4、各種管接口和摳門蓋應接裝靈便、松緊適度、無泄漏,不得與酸、堿等化學品混放,使用時不得摔壓。 5、消火栓接室內、室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注潤滑油,消火栓井應經常清理,冬季采用防凍措施。 6、工地設有火災探測和自動報警滅火器系統(tǒng)時,應由專人管理,保持處于完好狀態(tài)。 | |||||||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
第4篇 動火作業(y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 在園區(qū)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必須經保安部同意,以文字形式報保安部審核、批準,領取動火許可證后方可作業(yè)。
二、 保安部負責審核、管理和簽發(fā)動火許可證工作,并到現(xiàn)場檢查安全措施執(zhí)行情況。
三、 動火作業(y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動火人必須持有國家頒發(fā)的焊工證,操作過程中設專門看火人。
2、 清理動火施工現(xiàn)場內易燃易爆物,室外作業(yè)遇有五級風停止作業(yè)。
3、 按要求配置看火人員,準備好滅火器材、水、沙子等。
4、 氧氣瓶、乙炔瓶按要求分開放置。
5、 嚴格執(zhí)行中央大廈關于動火作業(yè)消防安全制度的規(guī)定。
四、 園區(qū)內部不準隨意使用產生強烈熱輻射的電熱器具,如電爐、紅外線加熱器。
五、 園區(qū)內部區(qū)域及外圍不許隨意焚燒垃圾、樹葉等,不許隨意使用明火進行任何施工。
六、 電、氣焊工應持操作證上崗施工。
七、 使用電、氣焊、噴燈,要選擇安全地點,作業(yè)前要仔細檢查周圍的情況,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應采取澆濕、設接火盆、遮擋或其它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八、 在焊割前,要對焊割工具進行全面的檢查,嚴禁使用安全保護裝置不健全或失靈的焊割工具。
九、 焊割作業(yè)及點火要嚴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條頭、熱噴嘴要放在安全地點,焊割結束或中途離開現(xiàn)場時,必須切斷電源,并仔細檢查現(xiàn)場,確認無余火復燃危險后方可離開。在易燃、可燃物較多的場所焊割,操作完畢時應反復檢查,預防火災事故。
十、 電焊機的各種導線不得殘破裸露,更不準與氣焊的軟管、氣體的導管以及有氣體的氣瓶接觸,氣焊的軟管也不得從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與氧氣瓶、導管等接觸。
十一、 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械設備或各種管道金屬架上,必須建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十二、 對盛有或裝過易燃、可燃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在未徹底清洗干凈前,不得進行焊割。
十三、 嚴禁在有可燃、易燃、爆炸危險物品的場所焊割;
十四、 焊割作業(yè)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時間交叉作業(yè)。
第5篇 s酒店廚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對策
張壽鵬(煙臺市消防支隊萊山區(qū)消防大隊 山東煙臺264003)
經過我多年從事消防防火安全工作的經驗,加上調查發(fā)現(xiàn),賓館、飯店等各類酒店的火災,易起火部位為:客房、餐廳、廚房和各種機房,而起火后撲救最難,損失最大影響也最大的應該是廚房了。為此,我想僅僅就廚房的火災危險性作些簡要闡述,以備有關人員參考:
1.各類酒店廚房容易發(fā)生火災的原因
1.2使用燃料的火災危險性。廚房是使用明火進行作業(yè)的場所,使用燃料一般有液化石油氣、煤氣、天燃氣、炭等,在操作和使用過程中,若不能按章操作,很容易產生泄漏、燃燒、爆炸以及雀氣中毒等事故,這是引發(fā)火災事故的一個方面。
1.2廚房油煙起火。廚房要常年與煤炭、氣火打交道,因其場所的特殊性,所處環(huán)境一般都比較潮濕,在這種條件下,燃料燃燒過程中產生的不均勻燃燒物及油氣蒸發(fā)產生的油煙很容易積聚下來,日積月累,會形成一定厚度的可燃物油層和粉層,附著在墻壁、煙道和抽油煙機的表面,如果清掃不及時,就會有引發(fā)油煙火災的可能。如廚房里經常發(fā)生的各種煙道火災就是典型。
1.3電器線路起火。廚房電器線路敷設在裝修施工中須引起高度重視,比起其它場所來應至少提高一個耐火等級,在平時還應加強維修和保養(yǎng)。在廚房里,裝修用鋁心線代替銅心線、電線不穿管、龜閘不設保護蓋的現(xiàn)象處處可見。這些設施在水汽、油氣和煙氣的長期腐蝕下,絕緣層老化變質極快,很容易發(fā)等漏電、短路起火。另外,廚房內運行的機器也較多,超負荷電現(xiàn)象十分嚴重,特別是一些大功率的電器設施,在使用過程中會因電流過大導致插頭、線路發(fā)熱起火,這也是引發(fā)火災事故的一個方面。
1.4廚房內使用的各種灶具和器具也是引發(fā)火災事故的關鍵。
在以前的廚房火災中,因高壓鍋、蒸氣車、電飯鍋、冷凍機、烤箱等操作不當引發(fā)事故的現(xiàn)象不在少數(shù)。
1.5廚房用油也是引發(fā)火災的直接原因。
廚房用油大致可分為兩種,一是燃料用油,二是食用油。燃料用油,一般是指柴油、煤油,大型的賓館和飯店則主要采用柴油。柴油的閃點較低,在使用過程中,因調火、放置不當?shù)仍蚝苋菀滓鸹馂摹S湾伵胝{食物,因食用油溫過高起火或操作不當使熱油濺出油鍋碰到火源引起油鍋起火是常有的現(xiàn)象,撲救時如不得法就會引發(fā)火災。
第6篇 廠區(qū)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為確保本公司生產、經營消防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 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1)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由公司領導、車間主任組成;
領導小組長:陳奕成(公司董事長)
領導小組成員:張文星(綜合辦公室主任)、劉峰(技術研發(fā)部經理)、姚振波(車間主任)、陳杰(工程部經理)、陳忠(財務總監(jiān))、
(2)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消防安全管理管理辦公室:各單位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由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職責;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張文星(綜合辦公室主任);安全管理辦公室成員:劉峰(技術研發(fā)部經理)、姚振波(車間主任)、陳杰(工程部經理)、陳忠(財務總監(jiān))
二、消防安全辦公室職責:
(1)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類應急預案,并不斷提高和完善;
(2)定期組織(半年一次)公司內部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基礎知識進行學習,樹立廠區(qū)內工作人員安全第一的意識。
(3)定期對初起火災處置對策和人員疏散、自我逃生等知識進行學習、培訓和演練(每年一次)。確保一旦發(fā)生突發(fā)性、災害性事故時,能做到快速反應、及時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
(4)定期(每月一次)對廠區(qū)內的消防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隱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和建議,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
(5)定期(每周一次)對消防安全管理重中之重的生產車間進行消防檢查,確保車間內的消防器材齊全、有效,產品和原材料堆放整齊,杜絕火種;
(6)要求各崗位安全員(每天一次)對室內照明、電器設備、電子儀器的安裝、使用、維護進行消防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
三、廠區(qū)內安全消防管理條例:
(1)生產車間內不準使用明火、不準吸煙,不準燃放鞭炮,如有違反堅決制止,并給予一次性罰款100元;
(2)廠區(qū)內(除員工食堂外)任何人不準使用明火取暖、做飯,必要時,須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準并制定了預防火災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3)廠區(qū)內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私自拉線用電 ,必要時,須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在專業(yè)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安裝和使用;
四、 建立火災、消防預案,并依據(jù)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消防演習。
五、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第7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1、在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及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監(jiān)督,檢查,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匯報公司的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消防工作實施計劃;
3、加強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普及;
4、會同公司工程技術部門對用電,用火,改建,裝修等項目進行審批工作;
5、經常組織對市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情況負責復查驗收,對重點禁火部位動火實施監(jiān)護;
6、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臨時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7、一旦發(fā)生火災,應及時趕赴現(xiàn)場組織撲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調查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
8、對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部門和個人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情節(jié)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第8篇 高層建筑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管理現(xiàn)狀分析與對策
引言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gb50045-95)規(guī)定:高層建筑是指十層及十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筑。隨著經濟建設的不斷深入和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高層建筑如雨后春筍般在城市中迅速崛起,高層建筑在給城市帶來繁華的同時也帶來了消防安全隱患,針對這一問題本文著重分析目前高層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現(xiàn)狀,結合規(guī)范標準,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進行了較為詳細的闡述。
現(xiàn)狀分析
一、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不重視,思想麻痹大意,缺少現(xiàn)場監(jiān)督與檢查,對操作人員缺乏消防安全教育,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務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不強等極易導致建筑工地發(fā)生火災事故,極易造成重大損失和人員傷亡。
二、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設備多,電氣線路私拉亂扯現(xiàn)象較嚴重,用電設備線路老化。尤其在后期裝飾階段,隨著施工承包隊伍的增多,如果管理不善,極易引起電氣火災事故。如2023年2月5日上午9時許,武漢漢正街批發(fā)市場民房樓發(fā)生的火災就是因為線路老化引起的。
三、由于高層建筑施工中承包單位較多,民工的流動性較大,給現(xiàn)場消防安全管理帶來了很大難度,火災隱患不易被及時發(fā)現(xiàn)。民工臨時宿舍人員也較密集,個別再建工程間作宿舍和倉庫,不注意用電安全,一旦發(fā)生火災,容易產生群死群傷事故。
四、施工現(xiàn)場缺少可靠的滅火器材,如干粉式滅火器設置不足或滅火器已失效。臨時用水管線水壓低、水量小,無法滿足高層建筑消防要求。
五、施工現(xiàn)場道路不通暢,發(fā)生火災后,消防車不暢通,無法靠近火場,阻礙了滅火行動。
針對措施
建筑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受季節(jié)、氣候、人為、設施等因素的制約,這就造成了其管理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增加了消防管理的工作難度,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是高層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頭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機構及消防安全制度,高層建筑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各單位應建立防火領導小組,成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消防學習。施工現(xiàn)場應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以使各承包單位和各作業(yè)工種有章可循,從而落實防火工作。對于各種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應加強督促和檢查。
2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
(1)施工現(xiàn)場動用明火作業(yè)、取暖的應嚴格落實有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由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主管人員根據(jù)施工現(xiàn)場情況和消防措施落實情況開具動火證后方可動用明火;
(2)動用明火地點要有專人負責看管,用火部位的周圍無易燃、可燃物品,同時用火部位要準備好消防器材,備足消防水源;
(3)使用焊接的施工作業(yè)中應用石棉被或不燃物品接住火花,防止引燃可燃物品;
(4)動用明火作業(yè)后,負責人應對用火地點加強檢查,確認無死灰復燃可能方可離開。
3施工總平面布局審批制度,施工總平面布局應有合理的功能分區(qū),各種建、構筑物及臨時設施之間應有適當?shù)姆阑痖g距。施工現(xiàn)場一般應有環(huán)形消防車道,盡端式道路應設回車場。消防車道的寬度、凈高和路面承載力應能滿足大型消防車的要求,這是在發(fā)生火災事故后,確保將將火災及時撲滅減少損失的有效措施。
二、職工消防安全教育是做好高層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關鍵
1組織企業(yè)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一步增強全員的消防安全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
2教育員工及時報警。火災報警是一個很重要的環(huán)節(jié),一旦發(fā)生火災,若不及時報警,自己又無法處置,后果往往不可收拾,同時應教育員工報告火警是每個公民應有的權力和應盡的義務,以解決個別員工對報警的錯誤認識。
3進一步強化應付火災的能力?;馂亩酁橥话l(fā)性事故,火災發(fā)生后容易造成人心理上的恐懼,或應處置不當,錯過了撲救初起火災的最佳時機,小火變成大火,小災釀成大災,應此在平時應加強員工的基本消防技能培訓,使員工們懂得消防基礎知識。
三、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是做好高層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
1冬季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壓縮氣體瓶,應設專用的倉庫分類隔離存放。庫房之間和建筑物防火間距應按防火規(guī)范嚴格執(zhí)行。庫房內通風,降溫設備和電源、防爆設備必須靈活、可靠,電源開關要設在庫房以外安全的地方。
2冬季施工中所用的簾布、草席等易燃保溫用品存放要遠離火源,并按照施工需要嚴格控制使用,專人負責調派,以降低施工現(xiàn)場的火災載荷。
3施工現(xiàn)場、加工作業(yè)場所、材料堆置場所內刨花、木片、鋸末等易燃物品應及時清除,并且在此類場所嚴禁動用明火作業(yè)。
4可燃保溫材料不準堆放在電閘箱、電焊機、變壓器及電動工具周圍,以減少發(fā)生火災的可能。
四、消防器材與設施管理是做好高層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保障
1施工現(xiàn)場設置專兼職消防員,對施工現(xiàn)場的各種消防器材進行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保證其完整有效;
2高層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輸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設施兼作消防設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準備兩臺(一用一備)兼作消防水泵,應保證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揚程;施工輸水立管可兼作消防豎管,管徑不應小于100毫米;高層建筑周圍應設一定數(shù)量的室外臨時消火栓,每個樓層應設室內臨時消火栓、水帶和水槍。在高層建筑施工現(xiàn)場重點部位應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移動滅火器材,對冬季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水源要做好保溫防凍工作,以使其在發(fā)生火災時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
結束語
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涉及到工程管理的方方面面,要從人員、設備、管理等各個方面進行統(tǒng)籌安排,只有如此才能保證高層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為企業(yè)平穩(wěn)安全發(fā)展保駕護航。
生產安全部
韓偉
第9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學校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師生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演練;
(8)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消防安全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10篇 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防火安全責任,防范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維護企業(yè)人身、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障生產經營工作安全有序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公司具體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完善防火安全管理網絡,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辦公室為消防工作日常管理部門,各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管轄區(qū)域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四條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員防火安全意識,加強火災隱患查處與整改,落實安全防火措施,切實保障安全生產。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舉報火災隱患的義務。
第六條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節(jié) 適用范圍
第七條本規(guī)定適用下列單位和個人:
(一) 公司各單位、駐公司施工、服務單位;
(二) 公司全體員工;
(三) 各類聘用人員、來廠辦理業(yè)務、實習、務工、住宿等人員。
第三節(jié) 火災預防
第八條各單位應當健全班組、工段和分廠(處室)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將防火工作落實到崗位,責任到個人,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一)簽訂消防責任書。
(二)各部門設立義務消防組,義務消防員有以下工作職責。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本單位的消防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2、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和滅火技能培訓,做好消防知識普及工作。
3、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及各部門所配置的滅火器材數(shù)量、品種和用途,并予以維護和保養(yǎng)。
4、檢查和督促本單位的防火工作,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5、發(fā)生火災應迅速組織撲救,同時報警,事后協(xié)助辦公室保護好現(xiàn)場,并配合做好調查工作。
第九條辦公室要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查處火災隱患,指導各單位火災防范工作,負責消防器材、設施的配備、維護和保養(yǎng),組織消防技能知識培訓和宣傳。
第十條對儲存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倉庫,地面應采取防火花靜電措施、建筑物防雷擊處理;能產生自燃、各類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性質相抵觸物品必須專人管理、專庫存放、分庫儲存,并標明規(guī)范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一條領發(fā)、裝卸、運輸、使用化學危險、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到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磨擦和倒置,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場所,嚴禁操作人員穿戴金屬釘鞋和產生靜電的衣服。
第十二條 易燃易爆的倉儲部位嚴禁攜帶火種、動用明火(如電焊氣割等)作業(yè),特殊情況確需動火時,必須嚴格履行報批程序,按照“單位填寫動火申請單—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消防安全機構實施監(jiān)督”的程序辦理,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重點防火場所必須按規(guī)定配齊各類消防設施,落實管理責任人;儲存易燃易爆的物品庫房,必須做到防火間距和物品堆放高度符合要求,照明線路安全規(guī)范,照明使用防爆型燈具和裝置;機動車輛及工程機械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配備消防設備和器材。
第十四條 新建、改擴建工程,應當執(zhí)行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工程防火設計須按法律法規(guī)報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
第十五條 新建、改擴建工程的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配備由消防主管部門負責按規(guī)定采購配置,經費列入工程預算。
第十六條 工程竣工時,消防部門應當參加竣工驗收,如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齊的或配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驗收使用。
第四節(jié) 消防設施管理
第十七條 辦公室負責聯(lián)系消防設施的安裝、配置、更換管理,并定期組織檢查與維修,對過期的消防設施及時更換,并作好檢查記錄,以確保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
第十八條 治安保衛(wèi)對各部門區(qū)域配置滅火器時(包括手提式及手推式),須就數(shù)量、型號等資料交所屬區(qū)域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所屬區(qū)域部門須對本區(qū)域內之滅火器進行監(jiān)管,以避免出現(xiàn)遺失等異常情況;
第十九條 各責任部門須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以利于火警疏散,防止人流阻塞,并依規(guī)定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標識;
第二十條 消防設施僅供消防用途,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含挪動位置)、拆除消防設施,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違者一經發(fā)現(xiàn),將嚴格追究責任部門負責人之責任;屬個人所為的,則根據(jù)情節(jié)予記大過之紀律處分直至解雇處理;
第二十一條 因消防用途而使用消防設施,必須于使用后之24小時內,遞交〈消防設施使用報告〉至辦公室,辦公室在接到〈消防設施使用報告〉后,須及時跟進相關事項及補充/更新消防設施。如報告延遲提交,須由所屬部門提交延遲原因之報告(需由該部門負責人審核及提出預防措施),并追究相關負責人之失職責任。
第二十二條 消防設施的檢查:
1、消防設施包括:滅火器、消防沙池、消防栓(包括水槍、水帶、水閥)、應急燈、消防通道等;
2、檢查的周期:滅火器、消防栓、應急燈每旬檢一次;
3、檢查要求:
(1)滅火器的檢查:表壓低于綠色區(qū)域或一經開啟過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沖裝;
(2)應急燈的檢查:打開應急燈,燈亮為正常,不亮則須充電或維修;
(3)消防沙池的檢查:無雜物,堆放配置齊全,無油類污染:
(4)消防栓的檢查:外觀是否有破損,消防箱內是否漏水或潮濕,水帶是否潮濕或腐爛,水槍接口是否完好;打開水閥,看出水是否正常,其供水情況每次抽檢,抽樣時應避免重復抽取鄰近上月己抽過的樣品;
(5)檢查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有無占用等。
第二十三條 檢查記錄:檢查完畢,在消防設施檢查記錄本上,簽上檢查人,檢查日期和檢查狀況。
第二十四條 各部門需保障相關設施的放置符合以下規(guī)定:
1、手提式滅火器,放置于規(guī)定的紅色滅火器箱中,并保證易于取用;
2、手推式滅火器,安放于特定的紅格內,紅格規(guī)格:500mm(長)×700mm(寬),并保證易于取用;
3、配電箱旁之范圍,嚴禁擺放任何物品,并在地面掃上紅色斜線方格,表示禁放區(qū),規(guī)格:1200mm(長)×1200mm(寬);
4、因特殊原因而建在花池旁的消防栓,其花草高度不能高于消防水箱最底部,而其它消防栓旁之范圍,嚴禁擺放任何物品,以便于取用。
第二十五條 辦公室在依此制度對消防設施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異常情況或者隱患,必須及時填寫〈消防隱患整改通知單〉,相關責任部門必須在接單后24小時內完成整改工作,填寫《隱患整改回執(zhí)單》,申請復查,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時限內完成的,必須報辦公室審批。
第五節(jié) 火災撲救與應急回應
第二十六條 滅火和應急預案規(guī)定:
1、由辦公室制定符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辦公室組織全體員工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開會部署和明確分工,由辦公室統(tǒng)一指揮進行消防演練;
4、應按制定的預案,每季度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xiàn)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二十七條 公司義務消防隊組織結構
1、總指揮—副指揮—值班領導—蔬散組—后勤組—消防組—搶險警戒組
2、職責
(1)總指揮:負責整個事件過程的現(xiàn)場指揮和統(tǒng)籌報告調查,協(xié)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以及事故后組織保護事故現(xiàn)場、調查事故原因、下達事后恢復生產指示。
(2)副指揮:負責第一時間報案,事故現(xiàn)場人員緊急調配和援助,維持現(xiàn)場秩序,保證人員有組織地進行撲救、疏散,事故后的通報、聯(lián)絡以及事后向總指揮提供詳細調查報告并按總指揮批示恢復有秩序的正常生產,如總指揮不在時可代替其行使指揮權力。
(3)值班領導:對各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進反饋或處理及有險情時負責聯(lián)絡工作。
(4)各小組組長:負責各自管轄區(qū)域內的安全檢查和管理。有問題及時上報并整改。
(5)各小組隊員:具備良好的消防知識和技能,有安全隱患及時上報組長。
第二十八條 事故發(fā)生時各職能組責任:
1、消防組
定義:參與直接滅火撲救的人員。
職責:緊急進行滅火行動,竭力維護險情控制局面。
2、后勤保障組:
定義:在事故發(fā)生過程中,準備好滅火器材及時提供給消防組,以及在事后負責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
職責:迅速搬運滅火器材、防護用品等到達事發(fā)現(xiàn)場,同時事后負責火災現(xiàn)場受傷人員的護理我作。
3、組織疏散組:
定義:在突發(fā)事件時,第一時間向相關領導或消防隊報警,接到疏散指示組織現(xiàn)場人員進行有組織疏散
的指揮人員。
職責:及時報案并組織現(xiàn)場其它人員迅速、有秩序地撤離現(xiàn)場到達安全地帶,清點人數(shù)。
4、搶險警戒組:
定義:在突發(fā)事件過程中,為減少事故損失進行物資財產轉移及確立事故現(xiàn)場警戒線的人員。
職責: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展、蔓延快速進行物資財產轉移,確保將事故損失為最小狀態(tài)并組建事故現(xiàn)場警戒線。
第二十九條 事故等級
1、a級:險情在有效時間內無法得到控制,且險情擴展迅速,可直接統(tǒng)計其重大損失影響到人身安全的特大安全事故。
2、b級:險情在短時間內無法得到控制,但可在有效時間內得到有效控制,且險情對財產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需外界力量援助進行撲救的重大事故。
3、c級:險情可通過現(xiàn)場消防人員大力撲救,得到控制的一般性事故。
4、d級:險情只是突發(fā)性較高,可在短時間內進行有效控制的較小的事故。
第三十條 公司安全員在日常點檢消防器材及消防設備時發(fā)現(xiàn)有破損現(xiàn)象即予修復或補充,發(fā)現(xiàn)消防隱患即予采取措施排除。
第三十一條 一旦發(fā)生火災,就時工作人員立即通過呼喊、電話進行報警,同時拿取滅火器或者聯(lián)接消防栓快速進行自救,發(fā)生火災單位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撲救,任何單位和人個應當給予支援。
第三十二條 聽到報警后,義務消防隊立即各就各位,投入處險運作。在撲救火災過程中,為了制止火災蔓延和減少損失,可以調動一切力量進行撲救,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予以協(xié)助。
第三十三條火災撲來后,消防主管單位應當開展火災調查,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xiàn)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實情況。
第六節(jié) 處 罰
第三十四條 違反消防管理,有下列行為的,對行為人實行賠償、考核和行政處理:
(一)在易燃易爆物品場所違反禁令攜帶火種、吸煙、未經批準和落實防火措施動用明火的考核-200分。
(二)在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倉庫、場所動火無安全措施,又不聽勸阻的考核-200分;
(三)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違章作業(y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考核-100分;
(四)阻礙消防車通行或者干擾火災現(xiàn)場秩序,尚不夠治安處罰的考核-60分;
(五)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考核-100分;
(六)隨意玩火,造成火警的行政處分;
(七)故意挪用、移動消防器材設施的考核-30分;
(八)埋壓或者損毀消防栓、蓄水池等消防設施或者將消防器材設備挪作他用的,經消防管理部門通知不加改正的考核-50分;
(九)存在火災隱患,經消防部門通知不加改正的考核-30分;
(十)裝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質的車輛,違反規(guī)定在居民區(qū)、公司停放的考核-100分;
(十一)毀壞移動警示牌及安全裝置的考核-100分;
(十二)亂拔火警電話的考核-50分。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責任單位或行為人予以賠償損失、考核責任人和行政紀律處分:
(一)因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丟失的考核-50分;
(二)無火警隨意使用消防器材的考核-30分;
(三)毀損消防器材設施的考核-100分;
(四)滅火器材未保持清潔的考核-10分;
(五)未按規(guī)定時間檢查滅火器的考核-20分;
(六)滅火器失效未及時上報更換的的考核-50分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規(guī)定依照公司考核制度予以處理。
第三十七條 對所對消防管理行為,構成治安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節(jié)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規(guī)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附:消防器材登記表(一)
隱患整改通知單(二)
隱患整改回執(zhí)單(三)
滅火器檢查標簽(四)
消防封條(五)
消防安全責任書(六)
第11篇 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商業(yè)零售商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全國商業(yè)、糧食部門和供銷社系統(tǒng)經營一般商品的商店。其他專業(yè)性強、危險性大或營業(yè)面積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店可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 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須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當?shù)毓蚕啦块T的指導、監(jiān)督、檢查。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商店的上級主管部門對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商店必須建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商店的法人代表或行政第一把手要對本店的消防 工作負責,可有一名主要領導分管安全工作。營業(yè)部、班(柜)組應設防火負責人,崗位設消防安全員。推行安全目標管理,實行逐級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五條 大中型商店要配置一定力量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五百人以上的單位要配備專職防火干部,五百人以下的可配備兼職防火人員
第六條 商店必須建立與經營規(guī)模相適應的義務消防組織,分工明確,定期開展活動和演練。
第七條 承包經營的商店(場),在承包合同中必須明確安全責任,并保證安全。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和有關消防安全法規(guī)。按照有關規(guī)定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第八條 商店防火負責人職責:
(一)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劃分防火責任區(qū)域,指定區(qū)域防火負責人,抓好防火安全責任制和落實各項安全制度;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業(yè)務技術知識的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滅火技能;
(四)制定本單位滅火應急方案,組織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演練,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開展防火安全檢查,解決存在的問題,整改事故隱患;
(六)組織撲救火災,協(xié)助公安消防部門查清發(fā)生火災的原因,嚴肅處理;
(七)定期總結本店(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九條 營業(yè)部、班(柜)組防火負責人職責:
(一)負責本責任區(qū)內的防火安全工作,認真執(zhí)行有關消防安全法規(guī)、制度,組織學習防火文件、材料,落實崗位消防責任制;
(二)定期檢查,養(yǎng)護消防設備、器材;
(三)隨時檢查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及時糾正違章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領導匯報;
(四)發(fā)現(xiàn)火災,應即組織撲救。
第十條 崗位消防安全員職責:
(一)認真學習、執(zhí)行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度;
(二)掌握基本消防知識,積極參加消防訓練,主動清查事故隱患;
(三)熟練掌握本單位裝備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發(fā)現(xiàn)火災,立即進行撲救。
第三章 火源管理
第十一條 嚴禁在柜臺、堆貨場所、倉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第十二條 經營化學品、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商店,嚴禁安裝火爐和使用明火。經營一般商品的商店(場)內確需安裝火爐或使用明火時,必須經商店防火負責人批準,指定專人管理,落實防火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火爐實行專人管理,周圍一米范圍內不得堆放可燃物,爐門前應設灰檔,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不準用汽油等易燃液體引火,不準靠近火爐烘烤衣物;
(二)火爐煙筒安裝要嚴密,并與商品、柜臺、貨架、電線及可燃屋檐、門窗、頂棚等保持一定的距離,或用不燃材料隔開;
(三)確需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監(jiān)護,清除周圍十米范圍內的可燃物,備足消防器材并采取防止火花飛濺的保護措施,作業(yè)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xiàn)場,防止留下火種;
(四)使用蠟燭、油燈照明時,要放置安全地點,做到人離火滅。
第十三條 商店附屬的倉庫和堆貨區(qū),應按《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和商業(yè)部發(fā)布的《商業(yè)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十四條 使用鍋爐、爐灶、火炕、火墻、液化氣等,需經單位防火負責人同意,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并指定專人管理。
第十五條 設有辦公室、休息室、業(yè)務洽談室的零售商店(場)要加強對煙頭、煙灰、火柴桿的管理,堅持做到“吸煙三不落地”。
第十六條 商店設有的電工房、木工房、廣告室和服裝、食品加工車間、修理部等,要根據(jù)其特點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確防火負責人,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第四章 電源管理
第十七條 商店用電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料及保險裝置。生產、營業(yè)性用電線路必須與照明用電線路分開,下班時必須切斷生產、營業(yè)性用電電源。
第十八條 商店要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對電線、電器設備等每年至少要全面徹底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更換。
第十九條 經營各種電器的柜組,要制定安全測試方法,測試所用電源必須是生產性或營業(yè)性電源,不得是照明性電源,測試完后要及時切斷電源。
第二十條 嚴禁在柜臺內、附屬倉庫、堆貨場地,安裝使用電爐、電熱杯、電飯鍋、電熨斗等電熱器具。
第二十一條 消防用電必須設專用線路,不得同其他線路相聯(lián),并經常檢測,隨時保持安全暢通。
第五章 建筑及場所管理
第二十二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商店及原店裝修,必須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⒐ず?需經上級主管部門和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部門檢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條 商店要制定值班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尤其要加強非營業(yè)時間的值班、巡邏制度,不能出現(xiàn)空檔。按其規(guī)模和有關規(guī)定配備責任心強、能處理應急情況的 值班人員,建立值班檔案。值班巡邏人員要配備必要的防身器具,必須嚴守崗位,不得脫崗、漏班;班與班之間要辦理交接手續(xù)。單位領導要帶班、查班。
第二十四條 商店經營油漆、農藥、汽油、酒精等化學品時,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經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時,要懂得商品特性和滅火辦法,必須分柜出售,遠離其他商品柜臺,并備有滅火器材,嚴密監(jiān)視,確保安全。
第二十五條 商店每天停止營業(yè)后,必須對營業(yè)場所進行徹底清查、打掃,清除包裝等易燃品,關閉好門窗處理好火源、電源,辦妥交接手續(xù)后,有關人員方可離開。
第二十六條 不準在堆貨場所停放、修理汽車,不準在非正式油庫存放汽油、煤油、柴油,不準存放液化氣罐。
第二十七條 包裝物料要有專人管理,堆放在指定地點,及時清理、打掃、處理。嚴禁在樓梯、通道處堆放商品和雜物。
第六章 消防設備、器材管理
第二十八條 商店要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配齊、配足消防設備、器材。消防給水應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壓力不足的要設增壓泵。
第二十九條 大中型商店和設在地下建筑內的商店,應按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標準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裝置。
第三十條 消防設備、器材應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嚴禁堆放物品,以保證暢通。
第三十一條 配備消防器材要與附近商品性質相一致。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和取用方便的地點,嚴禁挪作它用,其周圍不準堆放物品。
第七章 火災撲救與獎懲
第三十二條 商店及附屬倉庫一旦發(fā)生火災,要立即組織撲救,同時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三十三條 對發(fā)生的火災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和單位領導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要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對違反本規(guī)定,經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部門令其改正,拖延不改或拒絕執(zhí)行的視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十五條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或在撲救火災中有功人員,應給予表彰、獎勵。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商業(yè)主管部門可依照本規(guī)定對所屬商店(場)進行監(jiān)督檢查,也可根據(jù)本規(guī)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 本規(guī)定由商業(yè)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商業(yè)部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日發(fā)布的《商業(yè)基層商店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12篇 化學化工系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實驗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重要保證,為了保障實驗師生人身安全及實驗室的安全,搞好防火、防爆、防毒、防泄密、防災害等事故的消防安全預防工作,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實驗室設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驗室的安全防火工作,設立安全員負責日常的安全檢查,成立防火組織,落實到人。
二、實驗室內的樓梯、消防通道和緊急出口應保持暢通,不得在通道堆放雜物。
三、電氣線路、導線類型和絕緣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安裝自動保護裝置,不得亂拉亂接臨時線路。
四、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guī)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
五、各實驗室要定期檢查儀器設備和線路,及時保養(yǎng),排除儀器故障,消除隱患,嚴禁儀器帶故障工作,嚴防損毀儀器設備,確保儀器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如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向領導報告,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大型儀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六、凡使用有劇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做實驗時,實驗室的廢棄物要在教師的指導下妥善處理,不得亂倒亂丟。
七、嚴格按儀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加熱、烘干、蒸餾所用儀器的電源、導線要經常檢查。加熱加壓過程需專人看管;禁止使用沒有絕緣隔熱底座的電熱儀器。電爐不能放置在木質工作臺上。以防發(fā)生火災或爆炸事故。
八、實驗室內不準抽煙,不準煮食物(實驗除外),不準未經學院領導批準隨便帶人參觀,不準在實驗室通道堆放雜物,保持暢通無阻,便于疏散。
九、每個實驗室由該實驗室的技術安全責任人擔任兼職消防安全員。消防安全員有權對不符合規(guī)定操作或不利于消防安全的因素進行監(jiān)督。實驗室每次實驗完畢或下班前都要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氣源、水源,鎖好門窗。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三懂三會”:懂所在實驗室的火災危險性,會撥打火警電話“119”;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會使用滅火器材;懂滅火的基本方法,會撲滅初起火災。
十、每個實驗室必須配備適用足量的消防器材,放在合適的位置,指定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各種安全設施不準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十一、積極配合保衛(wèi)處定期對本實驗室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每學期要定期對實驗室安全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并作好記錄。
十二、下班或節(jié)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和斷電源、水源、火源、關窗、鎖門。
第13篇 食品衛(wèi)生及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
學校食堂和商業(yè)街食品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學校的食堂安全負有指導、檢查、管理的責任。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餐飲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學校食堂經營行為,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故發(fā)生,根據(jù)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制定以下的《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
一、從業(yè)人員健康及個人衛(wèi)生管理暫行辦法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yè)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管理辦法,對從業(yè)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jiān)督管理,及時組織從業(yè)人員辦理健康證明,定期組織從業(yè)人員晨檢,督促“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yè)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掌握本崗位要求,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嚴格規(guī)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fā)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guī)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fā)、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huán)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二、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暫行辦法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yè)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三、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暫行辦法
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辦法,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便于溯源。
2、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shù)阶C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fā)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shù)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
長期定點采購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yè)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實行統(tǒng)一配送經營方式的,可以由餐飲服務企業(yè)總部統(tǒng)一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采購記錄;各門店應當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購記錄;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辦法。
9、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10、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1、采購集中消毒企業(yè)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yè)蓋章(或簽字)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2、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guī)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建立電子記錄。
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從固定供應基地或供應商采購的,應當留存每筆供應清單,前款信息齊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記記錄。
13、按照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14、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15、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guī)定。
四、食品貯存管理暫行辦法
1、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fā)放登記管理辦法。做好食品數(shù)量、質量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fā)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qū)(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要保持通風干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wèi)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定期對冷藏設備除霜(霜薄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yǎng),保證設施正常運轉。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溫和冷藏設施,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五、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或衛(wèi)生部公告名單規(guī)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中的物品。
2、不得以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劑而降低了食品質量和安全要求。盡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確須使用的,應在限量范圍內使用。
3、采購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應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食品添加劑的具體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條的規(guī)定。
4、購入食品添加劑時,須索證索票并登記臺賬。應索取生產許可證明(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yè)須取得省級技術監(jiān)督部門發(fā)放的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6、嚴禁違法使用硼酸、硼砂、罌粟殼、廢棄食用油脂、工業(yè)用料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購買、儲存、使用亞硝酸鹽。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點、糕點、肉類加工。
7、油條、糕點、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鋁膨松劑,應嚴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鋁含量超標;應首選使用不含鋁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劑。糕點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鈉等防腐劑。
8、餐飲業(yè)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配備專用稱量工具,嚴格按限量標準使用。采購、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劑要嚴格執(zhí)行“五?!鞭k法,即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存放食品添加劑的柜子要上鎖,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9、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須有使用記錄。
六、粗加工管理暫行辦法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間(區(qū)域)內操作,排水溝出口設置防鼠類侵入的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金屬網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
2、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qū)或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
3、粗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fā)現(xiàn)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5、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qū)或池進行。
6、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潔地面、水池、加工臺、工用具、容器,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以備再次使用。
7、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wèi)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七、烹調加工管理暫行辦法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fā)現(xiàn)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規(guī)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qū)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xù)反復煎炸使用。
5、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
6、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
7、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8、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wèi)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八、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暫行辦法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fā)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yè)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wèi)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qū)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5、從業(yè)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應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wèi)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潔柜有明顯“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wèi)生,做到內外清潔。
9、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每次檢查應做好記錄。
九、餐廳衛(wèi)生管理暫行辦法
1、餐廳、包間要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fā)現(xiàn)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食品,專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貯存和使用要求。
5、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
6、設有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wèi)生。
十、食品留樣暫行辦法
1、集體食堂、提供或配送集體用餐的單位、重要接待活動和大型餐飲聚餐超過50人供應的食品成品應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應設專人負責。
2、留樣食品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應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 重要接待活動宜保留72小時。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0-10℃專用冰箱內,并標明留樣時間、餐次,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4、留樣食品必須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樣源餐廳(食堂、攤點等)。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5、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動留樣冰箱要求上鎖。
第14篇 工業(yè)園區(qū)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工業(yè)園區(qū)的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設施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一、本規(guī)定由物業(yè)管理處和工業(yè)園區(qū)所有人員共同遵照執(zhí)行。
二、工業(yè)園區(qū)的防火工作,依據(j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局的領導和監(jiān)督。
三、工業(yè)園區(qū)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工負責制,由產權單位組織管理,物業(yè)管理處具體負責,由消防部門監(jiān)督實施。
四、物業(yè)管理處的防火工作職責:
1、宣傳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防火安全知識,對客戶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2、制訂防火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保障實施;
3、定期組織開展防火自查,及時掌握轄區(qū)物業(yè)的防火情況,協(xié)調有關方面采取相應保障措施;
4、保證公共區(qū)域疏散通道的暢通;
5、定期對轄區(qū)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使其處理良好備用狀態(tài);
6、正常情況下消防設施的停水停電不得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的,必須經有關人員同意,并及時通知所有人員加強防范;
7、領導義務消防組織,進行撲救初期火災和安全疏散演練;
8、嚴禁載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本區(qū)域或停放;
9、組織人員補救初期火災,對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xié)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事故處理。
五、工業(yè)園區(qū)經營人員的消防職責和義務:
1、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guī)定,嚴禁亂拉臨時電氣線路,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
2、不得隨意堆放、晾曬易燃物,嚴禁亂扔煙頭,嚴禁將帶有火種的雜物或其它易燃物倒入垃圾桶,嚴禁在垃圾桶內燒垃圾;
3、室內不得存放超過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品;
4、嚴禁占用、堵塞任何消防通道、樓梯走道、天臺出品或其他疏散口,嚴禁在樓道、天臺進行噴油漆的危險作業(yè);
5、嚴禁損壞、盜用消防設施、器材,挪用消防設施及消防水源;
6、嚴禁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標識、事故照明設施及消防標志;
7、遇強雷天氣,盡量關閉所有電器,拔掉電源插座,以免燒壞電器或發(fā)生火災;
8、發(fā)生火災時,應及時告知物業(yè)管理處或撥打119,并關閉電閘,迅速離開現(xiàn)場。使用樓梯走廊逃生遇煙霧濃密時,應盡量貼近地面爬行,并以濕毛巾遮蓋在面部,免受煙霧熏暈;
9、學習消防常識,掌握簡易的滅火方法,發(fā)生火警及時報警,積極撲救;
10、發(fā)現(xiàn)他人違章用火、用電、用電焊、氣焊或有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應及時勸阻、制止或向物業(yè)管理處報告;
11、所有人員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物業(yè)管理處有關消防方面的管理、監(jiān)督,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手段妨礙消防工作人員執(zhí)行公務??v火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物業(yè)管理處或房屋產權單位需要改變的用途時,其防火安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guī)要求,并經市消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方可使用。
七、在執(zhí)行滅火救災任務中受傷、致殘或犧牲的人員其醫(yī)療、撫恤待遇及其養(yǎng)傷期間的生活費用,由發(fā)生火警的肇事者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補償。
八、公共娛樂場所按《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凡違反本規(guī)定的,物業(yè)管理處可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報請消防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15篇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范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場所設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檢查和隱患整改、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消防檔案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下列向公眾開放的室內營業(yè)性公共娛樂場所:
a) 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b) 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c) 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d) 游藝、網吧、游樂場所;
e) 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yè)性健身休閑場所。
注: 建筑面積200m2的公共娛樂場所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j16-87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j140-90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
gb50045-95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084-2001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
gb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116-98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
gb50222-95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303-2002 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單層、多層民用建筑 single story or multi-story civil building
9層及9層以下首層設置商業(yè)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
3.2
高層民用建筑 tall building
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yè)服務網點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筑。
3.3
地下民用建筑 underground building
單層、多層、高層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單獨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及平戰(zhàn)結合的地下人防工程。
3.4
發(fā)光疏散指示標志 after-glow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由疏散出口標志圖形或疏散通道標志圖形或由兩種標志圖形組合而成的一種起到疏散指示作用的消防安全標志。
包括電致發(fā)光型(如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電子顯示型疏散指示標志等)和光致發(fā)光型(如蓄光自發(fā)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3.5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lighting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用不燃材料制作,通過電源發(fā)光方式發(fā)出疏散指示信號的疏散指示標志。
3.6
蓄光自發(fā)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after-glow luminescent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用蓄光自發(fā)光型材料制成,當其外界照度消失或降低時仍能自發(fā)光的疏散指示標志。
4 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4.1 一般規(guī)定
公共娛樂場所應建立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公共娛樂場所應向社會公開承諾,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條件,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公共娛樂場所應報當?shù)毓蚕啦块T備案,建立與當?shù)毓蚕啦块T聯(lián)系制度,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4.2 消防安全責任人
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履行下列職責:
a) 組織審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資金預算方案;
b) 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
c) 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d) 每月至少參加一次防火檢查;
e) 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負責籌措整改資金。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報當?shù)毓蚕啦块T備案。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指定,應履行下列職責:
a) 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資金預算方案;
b) 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c) 組織防火檢查,每月至少一次;
d) 組織整改火災隱患;
e) 組織建立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f) 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每月至少一次。
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承擔本條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報當?shù)毓蚕啦块T備案。
4.4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 分析研究本部門、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
b) 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
c) 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e) 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
f) 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g) 記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完善消防檔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 自動消防系統(tǒng)操作人員
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應履行下列職責:
a) 掌握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功能及操作規(guī)程;
b) 每日測試主要消防設施功能,發(fā)現(xiàn)故障應在24小時內排除,不能排除的應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人;
c) 核實、確認報警信息;
d) 發(fā)生火災時,啟動相關消防設施。
4.6 其它人員
其它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熟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常識,發(fā)生火災時及時引導顧客疏散。
4.7 承包、租賃、委托經營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訂立的合同中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設施應由產權單位管理。兩個以上產權單位或產權人合作經營的公共娛樂場所,各產權單位或產權人應明確管理責任,可委托統(tǒng)一管理。
5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5.1 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點
5.1.1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應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范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要點。
5.1.2 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活動要求等要點。
5.1.3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要求、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5.1.4 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看護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5.1.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應包括責任范圍和職責、突發(fā)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shù)和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6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7 燃氣、電氣設備5.1.8 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施登記、電工資格、動火審批程序、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發(fā)現(xiàn)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5.1.9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10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和分工、聯(lián)絡辦法、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5.1.11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考評目標、內容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5.1.12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公共娛樂場所還應制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檢查、倉庫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 消防安全制度應予公布,注: 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5.2 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公共娛樂場所應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a) 自動消防系統(tǒng)操作規(guī)程;
b) 變配電室操作規(guī)程;
c) 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操作規(guī)程;
d)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注: 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予公布,注: 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6 場所設置要求
6.1 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和安全布局
6.1.1 耐火等級
公共娛樂場所應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
注: 也可設在已經公安消防部門核準的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
6.1.2 設置的部位及防火分隔要求
6.1.2.1 宜設在建筑物的首層、二層或三層靠外墻部位,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燒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樓板與其它場所隔開。
6.1.2.2 不應設置在袋形走道的兩側或盡端。
6.1.2.3 墻上必須開門時,應設置不低于乙級的防火門。
6.1.2.4 必須設置在其它樓層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a) 不應設在地下二層及二層以下,當設置在地下一層時,地下一層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應大于10m;
b) 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00m2;
c) 應設置防煙、排煙設施。地下房間和無窗房間、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間、超過20m且無自然排煙的疏散走道、有直接自然通風但長度超過40m的疏散內走道,應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6.1.3 布局要求
公共娛樂場所的布局應符合下列要求:
a) 不應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館、圖書館建筑內;
b) 不應毗連重要倉庫或者危險物品倉庫;
c) 不應在居民住宅樓內改建公共娛樂場所。
6.2 安全疏散設施
6.2.1 安全出口
6.2.1.1 公共娛樂場所的安全出口數(shù)不應少于2個。
注: 建筑面積不注: 大于50m2時,注: 可設置一個安全出口。
6.2.1.2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6.2.2 疏散寬度
6.2.2.1 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出口的疏散總寬度不應少于通過人數(shù)與百人疏散寬度指標(m/100人)的乘積。
注: 通過人數(shù)為人員密度指注: 標注: (人/m2)與公共娛樂場所建筑面積(m2)的乘積,注: 其中,注: 錄像廳的人員密度指注: 標注: 為1人/m2,注: 其它場所為0.5人/m2。
6.2.2.2 公共娛樂場所內疏散樓梯、走道的凈寬應按實際疏散人數(shù)確定,其最小凈寬不應小于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注: 設置在單層、多層民用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注: 其樓梯和走道最小凈寬不注: 應小于1.1m;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注: 其樓梯最小凈寬不注: 應小于1.2m,注: 走道最小凈寬不注: 應小于1.3m(走道單面布房)或1.4m(走道雙面布房);設置在地下人防工程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注: 其樓梯最小凈寬不注: 應小于1.4m,注: 走道最小凈寬不注: 應小于1.5m(走道單面布房)或1.6m(走道雙面布房)。首層疏散外門最小凈寬不注: 應小于1.4m。
6.2.3 疏散距離
6.2.3.1 房間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不應超過40m。
6.2.3.2 房間內最遠點至該房間門的距離不應大于15m(設置在單層、多層民用建筑中的公共娛樂場所不應大于22m)。
6.2.4 疏散樓梯間
6.2.4.1 設有公共娛樂場所且超過3層的地上建筑、設在建筑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高層民用建筑裙房及未設置防煙樓梯間的地下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應設有封閉樓梯間。
注: 高層民用建筑的分類執(zhí)行gb50045-95中的有關規(guī)定。
6.2.4.2 設有公共娛樂場所的地下建筑,其地下層數(shù)為三層及三層以上的,或地下層數(shù)為一層或二層且其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應設有防煙樓梯間。
6.2.4.3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應符合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6.2.4.4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采用不低于乙級的防火門。
6.2.5 其它要求
6.2.5.1 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不應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
6.2.5.2 疏散樓梯和走道上的階梯不應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應設置少于3個踏步的臺階。
注: 踏步上下兩級所形成的平面角不注: 超過10且每級離扶手0.25m處的踏步寬度超過0.22m時,注: 可不注: 受此限。
6.2.5.3 安全出口處不應設置門檻、臺階、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疏散門內外1.4米范圍內不應設置踏步。
6.3 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
6.3.1 地下一層
頂棚、墻面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其它部位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 a級為不注: 燃性材料、b1級為難燃性材料。
6.3.2 首層、二層、三層
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固定家具和其它裝修材料可采用b2級裝修材料,其它部位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6.3.3 四層及四層以上
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其它部位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6.3.4 其它要求
公共娛樂場所其它部位的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還應符合gb50222-95中的有關要求。
6.4 建筑消防設施
6.4.1 消火栓
6.4.1.1 設有公共娛樂場所的單層、多層公共建筑超過5層、住宅建筑超過6層、其它民用建筑體積≥10000m3的,應設有消火栓系統(tǒng)。
6.4.1.2 設有公共娛樂場所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建筑面積300m2的地下人防工程應設有消火栓系統(tǒng)。
6.4.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6.4.2.1 設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和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6.4.2.2 設在建筑物的首層、二層和三層且建筑面積超過300m2及設在建筑的地上四層及四層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注: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設置應符合gb50084-2001中的有關要求。
6.4.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6.4.3.1 設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內及設置在建筑的四層及四層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6.4.3.2 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設在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內建筑面積500m2的公共娛樂場所多功能廳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注: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設置應符合gb50116-98中的有關要求。
6.4.4 火災應急照明
6.4.4.1 公共娛樂場所的下列部位應設有火災應急照明:
a) 樓梯間、前室;
b) 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
c) 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d) 觀眾廳、建筑面積200m2的演播室、建筑面積300m2的地下公共娛樂場所、高層公共娛樂場所的多功能廳;
e) 消防控制室、自備發(fā)電機房、消防水泵房以及發(fā)生火災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6.4.4.2 火災應急照明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火災應急照明燈宜設置在墻面或頂棚上,公共娛樂場所的地上部位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某0.5lx,地下部位不應低于5lx;發(fā)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房間應保持正常的照度;
b) 應急照明燈間距不應大于20m;
c) 火災應急照明燈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d) 火災應急照明燈的電源除正常電源外,應另有一路電源供電,或采用獨立于正常電源的柴油發(fā)電機組供電;或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xù)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或選用自帶電源型應急燈具。
e) 正常電源斷電后,火災應急照明電源轉換時間應不大于15s。
6.4.5 疏散指6.4.6 示標6.4.7 志
6.4.5.1 公共娛樂場所的下列部位應設有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a)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
b) 疏散走道。
6.4.5.2 公共娛樂場所的下列部位應設有發(fā)光疏散指示標志:
a) 疏散走道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墻上;
b) 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墻上。
6.4.5.3 公共娛樂場所的下列部位宜設置蓄光自發(fā)光型疏散樓梯臺階標志:
a) 建筑面積超過5000m2的公共娛樂場所的主要疏散樓梯踏板的踏面和踢面;
b) 建筑面積超過1000m2設置在地下的公共娛樂場所的主要疏散樓梯踏板的踏面和踢面。
6.4.5.4 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 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志,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于0.3m;
c) 設置在墻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標志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應大于1m(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蓄光自發(fā)光型標志間距不應大于5m,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m(設置在地下建筑內,不應大于15m);
d) 設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線連續(xù)設置;當間斷設置時,蓄光自發(fā)光型標志間距不應大于1.5m,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不應大于3m;
e)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f)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xù)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
6.4.8 滅火器
6.4.6.1 應選用abc干粉滅火器等適于撲救公共娛樂場所火災的滅火器。
6.4.6.2 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于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不宜多于5具。
6.4.6.3 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小于0.15m。
6.4.6.4 滅火器的配置還應符合gbj140-90中的有關要求。
6.4.9 其它消防設施
公共娛樂場所還應設置其它必要的消防設施。
注: 設置在單層、多層民用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符合gbj16-87中的有關要求;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符合gb50045-95中的有關要求;設置在地下人防工程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符合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7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7.1 一般規(guī)定
新建、改建、擴建或者變更用途、重新進行內部裝修的公共娛樂場所,應向當?shù)毓蚕啦块T申報審核。開業(yè)前,應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使用或者開業(yè)。
公共娛樂場所舉辦大型活動期間,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對舉辦活動的現(xiàn)場應加強看護,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yè)時,禁止超過額定人數(shù)。
公共娛樂場所除值班人員和更夫外,禁止無關人員留宿,禁止設置員工宿舍。
7.2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公共娛樂場所應將容易發(fā)生火災、火災容易蔓延、人員和物資集中、消防設備用房等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并實行嚴格的管理。
注: 舞臺、ktv包房、放映室、觀眾廳、變配電室、消防控制中心等部位應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7.3 電氣防火管理
7.3.1 一般規(guī)定
7.3.1.1 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禁止非電工人員作業(yè),徒工在作業(yè)時需有證電工監(jiān)護。
7.3.1.2 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安全要求。
7.3.1.3 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性能檢測。
7.3.2 電氣線路敷設、設備7.3.3 安裝的防火要求
7.3.2.1 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 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b) 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c) 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d) 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e) 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7.3.2.2 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符合gb50303-2002、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7.3.4 電氣防火管理要求
公共娛樂場所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 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審批手續(xù);
b) 營業(yè)期間不應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作業(yè);
c) 不應在營業(yè)區(qū)、倉庫區(qū)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d) 非營業(yè)時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e) 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7.4 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公共娛樂場所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 公共娛樂場所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b) 營業(yè)區(qū)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和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c) 影劇院、錄像廳等演出放映場所的觀眾廳、多功能廳禁止吸煙和采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d) ktv包間不應使用蠟燭照明;
e) 營業(yè)期間嚴禁明火維修作業(yè)和油漆粉刷作業(yè);
f) 實行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和防范措施;
g) 配電設備等電氣設備周圍不應堆放可燃物;
h) 應及時清除煙頭等火種或可燃物;
i) 裝修施工現(xiàn)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qū)的可燃物質,并設專人監(jiān)督,禁止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7.5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求
公共娛樂場所應落實下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措施:
a) 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設施應設置齊全、功能完備;
b) 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
c)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d) 營業(yè)期間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qū)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e) 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應設置聲音或者視像警報。
7.6 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要求
7.6.1 一般規(guī)定
7.6.1.1 公共娛樂場所應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齊全,并能正常工作。
7.6.1.2 公共娛樂場所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7.6.1.3 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場所,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進行一次功能測試。
7.6.2 滅火器管理要求
7.6.2.1 對滅火器應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shù)量、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7.6.2.2 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
7.6.2.3 滅火器應放置在指定部位,并擺放穩(wěn)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7.6.3 消火栓系統(tǒng)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統(tǒng)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 消火栓不應被遮擋、擠占、埋壓;
b) 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c) 消火栓箱不應上鎖;
d) 系統(tǒng)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
7.6.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管理要求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 灑水噴頭不應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b) 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應有明顯標識;
c) 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d) 系統(tǒng)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
7.6.5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管理要求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 探測器等報警設備不應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b) 不應違章關閉系統(tǒng),維護時應落實安全措施;
c) 應由具備上崗資格的專門人員操作;
d) 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e) 系統(tǒng)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
8 防火檢查和隱患整改
8.1 一般規(guī)定
公共娛樂場所應對執(zhí)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況進行巡查和檢查。
檢查前,應確定檢查人員、部位、內容。檢查后,檢查人員、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
8.2 巡查
8.2.1 巡查頻次
營業(yè)期間,防火巡查應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
8.2.2 巡查內容
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d)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
e)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f) 營業(yè)結束后,清除煙頭等雜物情況;
g) 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8.3 定期防火檢查
8.3.1 檢查頻次
公共娛樂場所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
8.3.2 檢查內容
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b)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c) 消防水源狀況;
d) 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e) 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f)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g)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h) 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i) 其它需檢查的內容。
8.4 火災隱患整改
8.4.1 一般規(guī)定
8.4.1.1 對火災隱患應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
8.4.1.2 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shù)毓蚕啦块T申報檢查、驗收。
8.4.2 整改要求
8.4.2.1 發(fā)現(xiàn)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a) 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 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c) 違反規(guī)定吸煙、亂扔煙頭、火柴的;
d) 違章動用明火、進行電(氣)焊的;
e)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f)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他用的;
g) 常閉式防火門關閉不嚴的;
h)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j) 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8.4.2.2 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yè)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9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9.1 宣傳教育、培訓
9.1.1 一般要求
9.1.1.1 營業(yè)期間,應告之顧客安全疏散、逃生方法。
9.1.1.2 春、冬季防火期間和重大節(jié)日、活動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9.1.1.3 新員工上崗前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9.1.1.4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公共娛樂場所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全員培訓。
9.1.1.5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參加公安消防部門組織的專門培訓。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自動消防系統(tǒng)操作人員應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9.1.1.6 宣傳教育、培訓情況,應做好記錄。
9.1.2 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
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b) 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 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 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e) 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f) 新職工上崗消防安全培訓后,應達到'四懂、四會'要求。
注: '四懂'即懂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四會'即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9.2 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9.3 組織機構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a) 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b) 滅火行動組:撲救初起火災,配合公安消防隊采取滅火行動;
c) 通訊聯(lián)絡組:報告火警,與相關部門聯(lián)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d) 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
e) 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yī)藥用品;
f) 其它必要的組織。
9.3.1 預案內容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發(fā)現(xiàn)火情,首先報警,講明起火單位、部位、時間、單位詳細地址,可燃物質、火勢等情況;
b) 通訊聯(lián)絡組立即迎接消防車輛,并視情況與供水、供電、醫(yī)院等單位聯(lián)絡;
c) 指揮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關閉相關閥門,切斷電源,利用滅火器材實施撲救;
d) 不能控制火情時,現(xiàn)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e) 疏散引導組盡快有秩序疏散人員;
f) 安全防護救護組配合醫(yī)護人員搶救受傷人員;
g) 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xiàn)場,協(xié)助事故調查;
h) 指揮員組織填寫事故報告。
9.3.2 演練的組織
9.3.2.1 演練時應在公共娛樂場所入口處設置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志牌。
9.3.2.2 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做好記錄,修訂預案內容。
10 消防檔案
10.1 一般規(guī)定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公共娛樂場所應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詳實、準確,并附有必要的圖表,不應漏填、涂改。應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10.2 檔案內容
10.2.1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a) 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b)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審核、驗收、檢查法律文書;
c) 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d)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e)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f) 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g) 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h) 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i) 樓層消防安全疏散圖示、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0.2.2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a) 消防設施檢查、自動消防設施測試、維修保養(yǎng)記錄;
b) 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c) 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d) 電氣設備檢測等記錄;
e)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f)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g) 火災情況記錄;
h) 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10.3 保管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確定消防檔案保管人員。
流動保管的巡查記錄等檔案,交接班時應有交接手續(xù),不應缺頁。往年的檔案不應丟棄、毀損,應保存10年以上。重要的技術資料、圖紙、審核手續(xù)、法律文書等應永久保存。
第16篇 博物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執(zhí)行消防責任制。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館法人代表任主任,主管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館領導任常務副主任,成員由各部、室負責人組成。各部門負責人同時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要確定2人為消防安全員。
二、 成立由安全保衛(wèi)部成員及各部門消防安全員組成的義務消防隊,由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制定義務消防隊的工作計劃,定期組織訓練、學習。
三、各部門消防責任人、消防安全員,在消防安全委員會領導下,在安全保衛(wèi)部具體指導下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四、各部門消防責任人必須認真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館有關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計劃,認真檢查本部門消防工作落實情況,及時總結,防止發(fā)生任何事故。在本部門內經常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制訂和完善適合本部門實際的消防制度,組織消防檢查,消除火險隱患,管理本部門內消防器材。
五、重大節(jié)日或館重大活動,消防安全委員會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全面細致的消防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六、消防檢查應根據(jù)不同部門和季節(jié)有所側重,檢查范圍為:
(一)各部門領導對消防工作的重視程度和消防組織的落實情況,及職工對消防安全的認識程度;
(二)用電、用火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貯存、使用過程中的消防情況;
(三)消防設施的維護情況;
(四)各項消防制度是否健全和消防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五)對曾經提出過的整改問題的落實情況。
七、各級消防負責人,對檢查時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要做到:確定隱患性質、制定解決措施、明確責任人、限定解決時間。對重大隱患,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在未解決前必須采取臨時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安全保衛(wèi)部應按安全檢查制度,不定期對全館各部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各類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意見,限期落實整改,并將檢查情況報主管領導。
九、各部室使用大功率電器、臨時用火、用電須由主管領導簽批臨時動火用電許可證(見附1.),并由安全保衛(wèi)部備案。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使用。
十、消防器材由安全保衛(wèi)部統(tǒng)一配備,各使用部門要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損壞,應及時報安全保衛(wèi)部。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定期做消防知識培訓。部門員工要熟悉本部門區(qū)域內消防設施的位置及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十一、消防器材必須放在明顯、易取之處,消防栓應有明顯的標志,不得兼作他用。嚴禁埋、壓、圈占消防器材和消防栓。
十二、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因特殊情況需堵塞的,須經主管館領導批準,報安全保衛(wèi)部,采取臨時補救措施,方可進行。
十三、本館職工如發(fā)現(xiàn)火情,要立即采取撲救措施,通知安全保衛(wèi)部,情況嚴重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安全保衛(wèi)部要立即組織人員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撲救初起火災、疏散人員、保護文物,并做好現(xiàn)場保護。
十四、發(fā)生火災事故,安全保衛(wèi)部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追查處理。做到三不放過:沒有查出火因不放過;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改進措施不放過。
火災查處結果要上報館領導及有關部門,對事故責任人和撲救火災事故有功人員,由安全保衛(wèi)部提出獎懲意見,并立案存檔。
十五、本制度適用范圍:
(一)本館全體工作人員;
(二)駐館的外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三)來館臨時工作的單位和個人。
十六、接待部門有責任和義務向被接待單位和個人傳達本制度,并監(jiān)督實施;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館各部門及來館外單位執(zhí)行本制度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