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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管理規(guī)定15篇

發(fā)布時間:2022-11-17 11:15:11 查看人數: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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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選煤公司機電設備管理規(guī)定

選煤公司機電設備管理辦法

一、總則

1、設備小修是指設備以檢查調整為主,消除局部缺陷、更換易損件、局部防腐保溫等,以維護設備正常運行。

2、設備中修是指設備運行到一定的周期后個別總成部件的使用壽命已到了需解體檢查檢修時候,此時其它部件或總成仍能繼續(xù)使用一定的周期,故將該檢修的總成部件單獨拿下來進行檢修,稱之為設備的中修。

3、設備的大修是指設備運行到一定的周期,經過幾次中修后,整體狀況已達到或接近使用壽命,如不檢修,會使整臺設備趨于報廢的地步。檢修的內容應是設備的總成件、機架、功能件全部進行檢修或部分總成更新,設備大修后原則上要確保設備新度系數達到80%以上。

4、設備未運行到規(guī)定的大修周期,但損壞程度嚴重,經中、小修無法消除缺陷,經雙方確認,不屬于管理和使用不當而損壞的可按大修執(zhí)行。

5、設備在運行周期內,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壞,必須經過大修才能恢復,但所發(fā)生的費用一律按中、小修處理。

6、所有設備由乙方建立檔案,每月由甲方按設備基礎管理要求進行檢查考核。

7、所有特種設備應按國家相關的要求管理,定期檢查及檢驗,甲方負責外部協(xié)調的相關工作,但所發(fā)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設備大、中、小修主要內容

(略)

三、運輸設備

1.運輸設備的使用:

所有運輸設備要按照相關設備的管理和有關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要求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按要求購買相關保險。

2.運輸設備的大修或更新:

根據有關車輛維護標準,定期檢測、強制維護、及時修理。該類設備應按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或應完成的工作量,確定大修或更新。若在使用中因管理不善、維護不及時、使用不當等因素而提前報廢或需要大修,所發(fā)生的費用乙方應給予相應的補償。

四、建構筑物

(一)使用要求:

1.建構筑物在使用中乙方應精心愛護:不得在建構筑物內隨意進行房屋的改造和使用變動;不得利用建構筑物中的構件,作為檢修或安裝設備的起重支點或錨點;不得對建構筑物任意剔鑿、開孔、拆除和破壞。

2.在操作中要嚴格控制工藝指標,做到文明生產,在檢修過程中做到文明施工,杜絕因侵蝕性介質亂排亂放而導致的樓板、地面等建構筑物的損壞。室內地面不得積存水、油及侵蝕性液體。

(二)建構筑物的維護:一般情況下不存在大修,若在使用期內因乙方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損壞需大修或重建,則所發(fā)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主廠房及皮帶棧橋的鋼結構的防腐處理由甲方負責完成,并承擔所發(fā)生的費用。

(四)鋼結構部分根據腐蝕情況,正常為每2年做一次防腐維護。

第2篇 安裝工程施工機電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怎么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國家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并結合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特點,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企業(yè)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

各單位可依照《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法規(guī)以及本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施工現(xiàn)場實際,制定本單位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條 各項目經理部應及時建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積極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全面提升員工安全意識。

第四條 從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前,項目經理部要組織施工技術、機電設備人員等共同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實地考察,針對工程特點和現(xiàn)場實際進行重大危險源辯識和安全評價,學習和掌握相關技術、安全方面的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編制相應的管理方案及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安全技術防護措施。

對起重吊裝、腳手架、管溝開挖等作業(yè)要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五條 對特殊工種上崗人員如:電工、電氣焊、起重、機操和無損探傷檢測等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崗位適任證書核驗,未經核驗或核驗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六條 施工機械、特種車輛等設備進場前,必須經過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狀態(tài)檢查,并經項目部自檢和公司設備主管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guī)定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第七條 施工現(xiàn)場起重設備安裝調試,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及其他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范要求,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相關電氣安裝規(guī)范,并按照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隨意拉線接電。

第九條 施工現(xiàn)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正常進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使用規(guī)定的安全電壓。

第十條 施工單位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以保證施工現(xiàn)場及其相鄰區(qū)域人員和設施的安全。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施工總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物料、停放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和安全防護設施。

應嚴格分區(qū)隔離保管易燃易爆品,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guī)定,建立和執(zhí)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tài)。

保證消防疏散通道暢通,其設立應符合相關的規(guī)定和要求,在易于發(fā)生火災的區(qū)域及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設警示標志。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遵守國家有關環(huán)保法律、法規(guī),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xiàn)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噪聲及震動對環(huán)境的污染與危害。

第十三條 施工現(xiàn)場要設立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和靠近。

道路須保持平整、通暢,彎道處應設交通安全標志。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及時購置和發(fā)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定期更新。

嚴禁未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的施工作業(yè)人員上崗作業(yè)。

第三章 作業(yè)現(xiàn)場

第十五條 施工現(xiàn)場要加強文明施工管理,辦公區(qū)、生活區(qū)要與生產作業(yè)區(qū)明確分隔,在現(xiàn)場明顯處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標牌,危險區(qū)域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六條 施工場所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標準在工地周圍設置圍檔、圍墻,圍檔要堅固,圍墻要穩(wěn)定。

第十七條 工程開工前,施工現(xiàn)場技術負責人,應向參加施工的作業(yè)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書面)交底,所有人員均應簽到,并做好記錄。

第十八條 結構復雜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分項工程,應組織典型施工,主辦技術人員應對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包括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交接雙方均應簽認,并做好交底記錄。

第十九條 施工現(xiàn)場存在的深坑及溝、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應設置警示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二十條 向基礎上安放設備,墊板尚未取出前,手指應放在墊板的兩側,嚴禁放在墊板的上、下方,墊板必須墊平、墊實、墊穩(wěn)。

對于頭重腳輕及其他容易傾倒的設備和構件,必須采取可靠安全防護措施,墊實撐牢,并應設防護欄和安全標志牌。

第二十一條 安裝吊頂內線照明線路時,不得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

因作業(yè)需要行走時,必須鋪設腳手板;

有觸電危險的照明設施應采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

第二十二條 從事剔槽、打洞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戴防護眼鏡,錘柄不得松動,鏨子不得卷邊、裂紋。

打過墻、樓板透眼時,墻體后面,樓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條 在平臺、樓板上用人力彎管器煨彎時,應背向樓心,操作時面部要避開。

大管徑管子灌沙煨管時,沙子必須用火烘干后灌入。

用機械敲打時,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時,上下要錯開,不得在同一立面進行交叉作業(yè)。

管子加熱時,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條 管子穿帶線時,不得對管口呼喚、吹氣,防止帶線彈出。

二人穿線,應配合協(xié)調,一呼一應。

高處穿線,不得用力過猛。

第二十五條 進行設備內部檢查時,應使用安全行燈或手電筒照明,嚴禁使用明火。

第四章 裝卸及起重作業(yè)

第二十六條 使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時,必須保持車體平穩(wěn),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車;

前后車距平地時不得少于2m,下坡時不得少于10m。

向槽內下料時,槽下不得有人,槽邊卸料,車輪應擋掩,嚴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第二十七條 兩人抬運重物時,上下肩要同時起落,多人抬運重物,必須由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同起同落、步調一致、前后互相照應,并注意腳下障礙物。

所抬重物離地高度一般以30cm為宜。

第二十八條 運料車輛未停穩(wěn)前,嚴禁隨車人員下車。

材料應按次序裝卸、碼放齊整,禁止以拋擲方式裝卸材料。

車輛倒退時,指揮人員應站在槽幫的側面,并且與車輛保持一定距離,車輛行程范圍內的磚垛、門垛下不得站人。

第二十九條 裝卸搬運危險物品(如炸藥、氧氣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時,作業(yè)人員應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嚴格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操作,輕拿輕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拋扔等,避免劇烈震動。

第三十條 搬運配電柜時,應有專人指揮,保持步調一致。

多臺配電盤(箱)并列安裝時,作業(yè)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觸摸連接螺孔及螺絲。

第三十一條 用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垂直運輸時,零散材料應碼放整齊平穩(wěn),運長料不得高出吊盤(籠),同時必須采取防滑落措施。

第三十二條 設備開箱檢查清點時,必須清除箱頂上的灰塵、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應及時清理碼放在指定地點。

拆箱后,未正式安裝的設備與構件必須用墊物墊平、墊實、墊穩(wěn)。

第三十三條 拆卸設備的零部件,應放置平穩(wěn),裝配時嚴禁將手插入連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第三十四條 在吊車、倒鏈吊起的部件下檢測、清洗、組裝時,應將鏈子打結鎖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墊平、墊穩(wěn),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操作。

第五章 高處平臺作業(yè)

第三十五條 高平臺處的作業(yè)場所必須設置安全護欄、架設安全網,做好防雷接地措施,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系掛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腳手板必須滿鋪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

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應放入工具袋隨身攜帶。

第三十七條 不能佩帶工具袋時,工具和零星材料應裝入袋中,用繩索起吊運送,嚴禁上下拋擲遞送。

第六章 電氣安裝及調試

第三十八條 挖電纜溝時,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規(guī)定放坡。

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較繁華地區(qū)開挖電纜溝時,應設置隔離欄桿和標志牌,夜間設紅色警戒標志燈。

第三十九條 人工滾運電纜時,推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前方,兩側人員所站位置不得超過纜軸中心。

電纜上、下坡時,應采用在電纜軸中心孔穿鐵管,在鐵管上拴繩拉放的方法,平穩(wěn)、緩慢進行。

電纜停頓時,將繩拉緊,及時“打掩”制動。

人力滾動電纜路面坡度不宜超過15°。

第四十條 汽車運送電纜時,電纜應盡量放在車廂前部(跟車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后面),并用鋼絲纜繩固定。

第四十一條 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內容敷設電纜,并設專人指揮,架設電纜軸的地面必須平整堅實,支架必須采用有底平面的專用支架,嚴禁用千斤頂等代替。

第四十二條 人力拉引電纜時,力量要均勻,速度應平穩(wěn),不得猛拉猛跑,看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軸前方。

敷設電纜時,處于拐角的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彎曲半徑的外側。

過管處的人員送電纜時手不得離管口太近,迎電纜時,眼及身體嚴禁直對管口。

第四十三條 豎直敷設電纜作業(yè),必須有預防電纜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電纜放完后,應立即固定、卡牢。

第四十四條 在已送電運行的變電室溝內進行電纜敷設時,電纜所進入的開關柜必須停電,同時采用絕緣隔板等措施;

在開關柜旁操作時,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m(10kv以下開關柜);

剩余電纜較長時,必須將電纜頭進行絕緣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絕緣強度,嚴禁電纜與帶電體接觸。

第四十五條 在隧道內敷設電纜時,臨時照明的電壓不得大于36v。

施工前應清理地面,排凈積水,必要時須進行氣體檢測,并加強通風,清除有毒有害氣體。

第四十六條 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第四十七條 設備清洗、脫脂的場地必須通風良好,嚴禁煙火,并設置警示牌。

用汽油做清洗劑,場地周圍必須杜絕明火。

如用熱煤油,加溫后油溫不得超過40℃,嚴禁用火焰直接對盛煤油的容器加熱(中間必須用鐵板隔開)。

用熱機油做清洗劑,油溫不得超過120℃。

清洗用過的棉紗、布頭、油紙等要收集在金屬容器內,不得隨意亂扔。

第四十八條 設備試運轉前,應對安全防護裝置做可靠試驗,試運轉區(qū)域應設明顯標志,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

必須按照試運轉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交底)進行設備試運轉操作,有條件時,應先用人力盤動,無法用人力盤動的大設備,可使用機械,但必須確認無誤后,方可施加動力源,并遵照“從低速到高速,從輕載到滿負荷”的原則,謹慎地逐步操作,同時做好試運轉的各項記錄。

第四十九條 電氣調試時,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被調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專人看守或加鎖,并懸掛警示牌。

待儀表、接地檢查無誤,人員撤離后方可升壓。

第五十條 電氣設備或材料非沖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均應緩慢進行。

因故暫?;蛟囼灲Y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

并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第五十一條 電力傳動裝置系統(tǒng)及高低壓各類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志牌,嚴禁合閘。

第五十二條 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嚴禁所有人員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測定后,必須放電,遇到雷電天氣,停止搖測線路絕緣。

第五十三條 電流互感器禁止以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的方式進行。

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操作人員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采用絕緣棒放電。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本規(guī)定如有與國家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的法令法規(guī)不相一致處,以國家及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五十五條 本規(guī)定由公司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施工機電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本項目特種作業(yè)主要有:電工、金屬焊接切割、起重機械、機動車輛駕駛、登高假設、高空懸掛作業(yè)等。主要特種設備有:鍋爐、壓力容器、龍門吊、吊車、專用車輛等。

2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特種設備使用,施工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2、施工單位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內容應包含: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的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5)特種設備須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安全檢測,檢測要出具檢測結果報告。

(6)特種設備及其保護裝置和儀表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記錄,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處理。

(7)特種設備出現(xiàn)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要制定好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9)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

(10)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11)特種設備的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中,應該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12)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13)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14)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fā)生事故的,根據情節(jié)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

3施工機電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機電設備由施工單位機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由經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運轉工操作。

2、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設備規(guī)定定期檢修、保養(yǎng),提高設備作業(yè)率和完好率,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2)設備發(fā)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保護裝置要完善

(1)機械設備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lián)節(jié)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設備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lián)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設備不能開動。

(2)機械設備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3)每臺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4)機床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于36伏。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fā)生裂紋。

5、起重設備(吊車、龍門吊、架橋機、塔吊、升降機等):

(1)起重設備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2)作業(yè)前和作業(yè)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四檢查”即:檢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岸粶省奔?起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設備上空;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設備核定噸位。

6、電機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設備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并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性能,機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第4篇 機電車間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 根據《__煤礦消防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各班組應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切實履行 消防安全職責, 保障消防安全。

車間主任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車間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消防安全管理小組

組 長:___

副組長:_____

組 員:__________________

二、消防安全責任和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責任和安全管理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本車間的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 定,掌握本車間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車間的生產、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 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 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符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車間工作區(qū)、倉庫、等場所。

三、防火檢查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 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 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內容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內容 育和培訓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 作規(guī)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害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應急電話

火警電話:________ 組長: ________ 急救:8272387_____________

第5篇 機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及交接班制度。

2、溜子司機必須現(xiàn)場交接班,不交接一次罰10分。(交接內容:尖锨、衛(wèi)生良好、電機減速箱無浮煤、風扇無埋壓、運轉正常、減速箱是否缺油、各部件螺絲是否齊全、是否缺刮板、刮板是否缺螺絲,記錄要填寫清楚)。

3、衛(wèi)生區(qū)清理不合格一次罰10分,不清罰20分。

4、當班運轉情況要填寫清楚,一次不填寫罰5分,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匯報,不匯報隱瞞事故罰20分。

5、當班出現(xiàn)事故后,下班后要分析事故原因,不分析罰10分,查找出原因,以便今后工作,避免同類事故的發(fā)生。

6、運轉后減速箱壞影響生產,罰司機20分。交接班時沒有發(fā)現(xiàn)減速箱缺油,造成壞減速箱,加倍罰款,罰40分,如上個班次缺油沒出現(xiàn),由下個班次發(fā)現(xiàn),罰上個班次司機10分,獎下個班次司機5分。

7、現(xiàn)場交接班時發(fā)現(xiàn)零部件不齊全、完整、緊固一件時,扣1分。

8、全月包機無事故每人獎50分。

9、三八制維護負責當班設備巡回檢查、事故處理,嚴禁兼開溜子。

10、當班出現(xiàn)事故按平均罰款分配機電維護。

11、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隊長匯報,隊長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者罰隊長50分,處理不及時者罰隊長30分。

12、跟班區(qū)長負責現(xiàn)場設備交接及現(xiàn)場監(jiān)督,監(jiān)督不及時、處理不及時影響生產罰跟班區(qū)長10.00元。

13、機電大班必須保證現(xiàn)場零配件供應,否則缺1件罰1分。

14、機電大班負有現(xiàn)場設備安裝、檢查、維修工作,出現(xiàn)事故時,按包機制度考核責任落實人。

第6篇 采掘機電設備管理規(guī)定

(一)責任范圍:

掘進工區(qū):

負責使用維護風電閉鎖開關以內的電纜、電氣機械設備(包括風電閉鎖開關)。

采煤工區(qū):

1、負責采面機軌巷提升絞車所需更換鋼絲繩的領取運輸到現(xiàn)場。

2、負責采面機軌巷回柱絞車的挪移(包括相關的電纜、開關的挪移)

3、負責采面機軌巷綜保開關,煤電鉆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4、負責工作面及順槽內機械、電氣設備及纜線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機電工區(qū):

1、負責井下變電所到移動變電站高壓線路及移動變電站高壓側的維護、檢修及管理。

2、移動變電站要有專職配電工值班,負責移動變電站的防爆檢查、衛(wèi)生、停送電及各種保護試驗工作和低壓側的檢修維護工作。(試驗要有記錄)。

3、負責從變電所到各配電點。從變電所到各掘進頭風電閉鎖開關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4、負責除以上各條明確責任單位外的機械、電氣設備及電纜維護、檢修和管理,以及局部供電系統(tǒng)改造和設備小范圍調整。

(二)管理規(guī)定:

1、凡設備、開關必須確保完好,嚴禁失爆。所有開關必須上架并安放水平,嚴禁歪斜擺放,電纜吊掛整齊,設備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

2、所有設備、開關必須吊掛“完好牌” “責任牌”或“待修牌”。

3、所有設備、開關各種保護裝置必須按實際負荷進行計算整定,并與標志牌上的整定值相符合,嚴禁超整定值運行。保護裝置,必須靈活可靠,嚴禁甩掉保護裝置使用。

4、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的漏電、過載等保護必須每班有專人試驗一次,煤機刮板機閉鎖保護必須每班試驗一次,要有記錄備查。

5、移動變電站電氣保護每班必須試驗一次,并認真作好記錄。

6、掘進工作面風機、風電閉鎖必須每天在10:00鐘試驗一次,并匯報有關部門匯報做好記錄。

7、凡需增加電纜、設備等必須提前三天報有關措施方案及圖紙到機電工區(qū),并經有關領導審查同意后,方可按措施方案及圖紙施工。

8、設備誰使用、誰維護、誰回收。拆頭搬面時設備要及時回收。設備回收必須確保完整,嚴禁缺件。機電設備管理組要嚴格按設備管理辦法進行驗收,丟失、損壞缺件要進行處罰,否則由機科負責承擔賠償。

(三)處罰

1、現(xiàn)場對設備開關檢查,一臺不完好者處罰50元/次,失爆一臺次罰款500元。

2、現(xiàn)場檢查開關不上架,安放不正者,處罰20元/臺次。

3、現(xiàn)場檢查設備開關,無完好牌和責任牌子,處罰20元/臺次。

4、整定值與實際不符的,一臺處罰50元/次,復查還沒有整改的加倍處罰(200元/臺次),并將其停止使用。

5、現(xiàn)場檢查設備、開關的各種保護裝置不靈敏可靠或甩掉保護不用者處罰50元/臺次。

6、檢查匯報記錄報表不全或不匯報的一次處罰20元。

7、凡需回收的設備、開關,機電設備管理組必須隨時掌握現(xiàn)場實際,及時下達回收通知,使用回收單位必須按時回收。否則處罰10元/天臺(件)。

第7篇 施工機電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格式怎樣的

1本項目特種作業(yè)主要有:電工、金屬焊接切割、起重機械、機動車輛駕駛、登高假設、高空懸掛作業(yè)等。

主要特種設備有:鍋爐、壓力容器、龍門吊、吊車、專用車輛等。

2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特種設備使用,施工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2、施工單位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檔案內容應包含: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的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 、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5)特種設備須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安全檢測,檢測要出具檢測結果報告。

(6)特種設備及其保護裝置和儀表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記錄,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處理。

(7)特種設備出現(xiàn)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要制定好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9)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

(10)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11)特種設備的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中,應該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12)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13)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14)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fā)生事故的,根據情節(jié)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

3. 施工機電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機電設備由施工單位機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由經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運轉工操作。

2、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設備規(guī)定定期檢修、保養(yǎng),提高設備作業(yè)率和完好率,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2)設備發(fā)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保護裝置要完善

(1)機械設備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lián)節(jié)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

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設備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lián)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設備不能開動。

(2)機械設備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3)每臺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4)機床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于36伏。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fā)生裂紋。

5、起重設備(吊車、龍門吊、架橋機、塔吊、升降機等):

(1)起重設備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2)作業(yè)前和作業(yè)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檢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

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二不準”即:起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設備上空;

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設備核定噸位。

6、電機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設備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并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性能,機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第8篇 機電設備安裝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國家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并結合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特點,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牙克石項目部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項目部可依照《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法規(guī)以及本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施工現(xiàn)場實際,制定本項目部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條 項目部經理應及時建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積極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全面提升員工安全意識。

第四條 從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前,項目部經理要組織施工技術、機電設備人員等共同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實地考察,針對工程特點和現(xiàn)場實際進行重大危險源辯識和安全評價,學習和掌握相關技術、安全方面的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編制相應的管理方案及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對起重吊裝、腳手架、管溝開挖等作業(yè)要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五條 對特殊工種上崗人員如:電工、電氣焊、起重、機操和無損探傷檢測等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崗位適任證書核驗,未經核驗或核驗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六條 施工機械、特種車輛等設備進場前,必須經過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狀態(tài)檢查,并經項目部自檢和公司設備主管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guī)定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第七條 施工現(xiàn)場起重設備安裝調試,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及其他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范要求,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相關電氣安裝規(guī)范,并按照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隨意拉線接電。

第九條 施工現(xiàn)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正常進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使用規(guī)定的安全電壓。

第十條 施工項目部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以保證施工現(xiàn)場及其相鄰區(qū)域人員和設施的安全。

第十一條 施工項目部應嚴格按照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施工總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物料、停放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和安全防護設施。應嚴格分區(qū)隔離保管易燃易爆品,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guī)定,建立和執(zhí)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tài)。保證消防疏散通道暢通,其設立應符合相關的規(guī)定和要求,在易于發(fā)生火災的區(qū)域及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設警示標志。

第十二條 施工項目部應遵守國家有關環(huán)保法律、法規(guī),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xiàn)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噪聲及震動對環(huán)境的污染與危害。

第十三條 施工現(xiàn)場要設立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

和靠近。道路須保持平整、通暢,彎道處應設交通安全標志。

第十四條 施工項目部應及時購置和發(fā)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定期更新。嚴禁未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的施工作業(yè)人員上崗作業(yè)。

第三章 作業(yè)現(xiàn)場

第十五條 施工現(xiàn)場要加強文明施工管理,辦公區(qū)、生活區(qū)要與生產作業(yè)區(qū)明確分隔,在現(xiàn)場明顯處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標牌,危險區(qū)域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六條 施工場所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標準在工地周圍設置圍檔、圍墻,圍檔要堅固,圍墻要穩(wěn)定。

第十七條 工程開工前,施工現(xiàn)場技術負責人,應向參加施工的作業(yè)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書面)交底,所有人員均應簽到,并做好記錄。

第十八條 結構復雜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分項工程,應組織典型施工,主辦技術人員應對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包括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交接雙方均應簽認,并做好交底記錄。

第十九條 施工現(xiàn)場存在的深坑及溝、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應設置警示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二十條 向基礎上安放設備,墊板尚未取出前,手指應放在墊板的兩側,嚴禁放在墊板的上、下方,墊板必須墊平、墊實、墊穩(wěn)。對于頭重腳輕及其他容易傾倒的設備和構件,必須采取可靠安全防護措施,墊實撐牢,并應設防護欄和安全標志牌。

第二十一條 安裝吊頂內線照明線路時,不得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聲

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業(yè)需要行走時,必須鋪設腳手板;有觸電危險的照明設施應采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

第二十二條 從事剔槽、打洞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戴防護眼鏡,錘柄不得松動,鏨子不得卷邊、裂紋。打過墻、樓板透眼時,墻體后面,樓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條 在平臺、樓板上用人力彎管器煨彎時,應背向樓心,操作時面部要避開。大管徑管子灌沙煨管時,沙子必須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機械敲打時,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時,上下要錯開,不得在同一立面進行交叉作業(yè)。管子加熱時,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條 管子穿帶線時,不得對管口呼喚、吹氣,防止帶線彈出。二人穿線,應配合協(xié)調,一呼一應。高處穿線,不得用力過猛。

第二十五條 進行設備內部檢查時,應使用安全行燈或手電筒照明,嚴禁使用明火。

第四章 裝卸及起重作業(yè)

第二十六條 使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時,必須保持車體平穩(wěn),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車;前后車距平地時不得少于2m,下坡時不得少于10m。向槽內下料時,槽下不得有人,槽邊卸料,車輪應擋掩,嚴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第二十七條 兩人抬運重物時,上下肩要同時起落,多人抬運重物,必須由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同起同落、步調一致、前后互相照應,并注意腳下障礙物。所抬重物離地高度一般以30cm為宜。

第二十八條 運料車輛未停穩(wěn)前,嚴禁隨車人員下車。材料應按次序裝卸、碼放齊整,禁止以拋擲方式裝卸材料。車輛倒退時,指揮人員應站

在槽幫的側面,并且與車輛保持一定距離,車輛行程范圍內的磚垛、門垛下不得站人。

第二十九條 裝卸搬運危險物品(如炸藥、氧氣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時,作業(yè)人員應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嚴格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操作,輕拿輕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拋扔等,避免劇烈震動。

第三十條 搬運配電柜時,應有專人指揮,保持步調一致。多臺配電盤(箱)并列安裝時,作業(yè)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觸摸連接螺孔及螺絲。

第三十一條 用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垂直運輸時,零散材料應碼放整齊平穩(wěn),運長料不得高出吊盤(籠),同時必須采取防滑落措施。

第三十二條 設備開箱檢查清點時,必須清除箱頂上的灰塵、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應及時清理碼放在指定地點。拆箱后,未正式安裝的設備與構件必須用墊物墊平、墊實、墊穩(wěn)。

第三十三條 拆卸設備的零部件,應放置平穩(wěn),裝配時嚴禁將手插入連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第三十四條 在吊車、倒鏈吊起的部件下檢測、清洗、組裝時,應將鏈子打結鎖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墊平、墊穩(wěn),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操作。

第五章 高處平臺作業(yè)

第三十五條 高平臺處的作業(yè)場所必須設置安全護欄、架設安全網,做好防雷接地措施,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系掛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腳手板必須滿鋪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應放入工具袋隨身攜帶。

第三十七條 不能佩帶工具袋時,工具和零星材料應裝入袋中,用繩索起吊運送,嚴禁上下拋擲遞送。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規(guī)定如有與國家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的法令法規(guī)不相一致處,以國家及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九條 本規(guī)定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電氣安裝及調試

第三十八條 挖電纜溝時,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規(guī)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較繁華地區(qū)開挖電纜溝時,應設置隔離欄桿和標志牌,夜間設紅色警戒標志燈。

第三十九條 人工滾運電纜時,推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前方,兩側人員所站位置不得超過纜軸中心。電纜上、下坡時,應采用在電纜軸中心孔穿鐵管,在鐵管上拴繩拉放的方法,平穩(wěn)、緩慢進行。電纜停頓時,將繩拉緊,及時“打掩”制動。人力滾動電纜路面坡度不宜超過15°。

第四十條 汽車運送電纜時,電纜應盡量放在車廂前部(跟車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后面),并用鋼絲纜繩固定。

第四十一條 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內容敷設電纜,并設專人指揮,架設電纜軸的地面必須平整堅實,支架必須采用有底平面的專用支架,嚴禁用千斤頂等代替。

第四十二條 人力拉引電纜時,力量要均勻,速度應平穩(wěn),不得猛拉猛跑,看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軸前方。敷設電纜時,處于拐角的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彎曲半徑的外側。過管處的人員送電纜時手不得離管口太近,迎電纜時,眼及身體嚴禁直對管口。

第四十三條 豎直敷設電纜作業(yè),必須有預防電纜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電纜放完后,應立即固定、卡牢。

第四十四條 在已送電運行的變電室溝內進行電纜敷設時,電纜所進

入的開關柜必須停電,同時采用絕緣隔板等措施;在開關柜旁操作時,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m(10kv以下開關柜);剩余電纜較長時,必須將電纜頭進行絕緣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絕緣強度,嚴禁電纜與帶電體接觸。

第四十五條 在隧道內敷設電纜時,臨時照明的電壓不得大于36v。施工前應清理地面,排凈積水,必要時須進行氣體檢測,并加強通風,清除有毒有害氣體。

第四十六條 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第四十七條 設備清洗、脫脂的場地必須通風良好,嚴禁煙火,并設置警示牌。用汽油做清洗劑,場地周圍必須杜絕明火。如用熱煤油,加溫后油溫不得超過40℃,嚴禁用火焰直接對盛煤油的容器加熱(中間必須用鐵板隔開)。用熱機油做清洗劑,油溫不得超過120℃。清洗用過的棉紗、布頭、油紙等要收集在金屬容器內,不得隨意亂扔。

第四十八條 設備試運轉前,應對安全防護裝置做可靠試驗,試運轉區(qū)域應設明顯標志,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必須按照試運轉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交底)進行設備試運轉操作,有條件時,應先用人力盤動,無法用人力盤動的大設備,可使用機械,但必須確認無誤后,方可施加動力源,并遵照“從低速到高速,從輕載到滿負荷”的原則,謹慎地逐步操作,同時做好試運轉的各項記錄。

第四十九條 電氣調試時,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被調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專人看守或加鎖,并懸掛警示牌。待儀表、接地檢查無誤,人員撤離后方可升壓。

第五十條 電氣設備或材料非沖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均應緩慢進

行。因故暫?;蛟囼灲Y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并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第五十一條 電力傳動裝置系統(tǒng)及高低壓各類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志牌,嚴禁合閘。

第五十二條 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嚴禁所有人員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測定后,必須放電,遇到雷電天氣,停止搖測線路絕緣。

第五十三條 電流互感器禁止以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的方式進行。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操作人員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采用絕緣棒放電。

第9篇 機電設備維護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發(fā)揮設備效能,做到正確使用設備,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以保證設備的長周期、安全穩(wěn)定運轉,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相關職責

1.收費站負責對車道機電產設備進行臺賬登記、維修保養(yǎng)等日常管理工作。

2.收費站站長負責新設備的申報工作。

3.征費稽查股負責對新設備的改造和驗收。

第二章設備的使用規(guī)定

第三條 對于精密、大型設備或關鍵、特殊工序所用的設備以及檢驗和試驗的儀器設備均要編制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同時要求相關操作人員應接受適當培訓,操作人員通過現(xiàn)場考核,確認合格后方可讓其操作。

第四條 兩班或三班連續(xù)運轉的設備,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設備運行狀況進行交接,交接內容包括設備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運行參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第五條 收費人員操作時發(fā)現(xiàn)設備有故障,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班長及收費站長,并上報征費稽查股,并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第六條 收費站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工作,并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使用辦法。對不遵守規(guī)定,造成設備丟失、損壞者,應進行處罰。

第七條 非收費單位設備維護、收費人員不得操作車道機。

第三章 設備維護保養(yǎng)規(guī)定

第八條 現(xiàn)場使用的生產設備應有統(tǒng)一的編號,以便于維護保養(yǎng)。

第九條 收費站根據設備的性能、使用頻率等要求制訂《設備定期維修保養(yǎng)計劃》,并按計劃嚴格執(zhí)行。

第十條班前班后由收費人與啊認真檢查設備,保證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班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上報排除,并認真做好交班記錄。

第十一條 設備發(fā)生損壞、丟失或其他事故,要迅速報告設備管理部門,查清原因,填寫損壞、丟失報表,辦理清賬手續(xù)。

第十二條 一般來說,所有設備一律不準私自拆改,如確需拆改,需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征費稽查股批準。

第二十條對無法檢修或無修理價值的設備,使用部門應提出報廢申請,經過技術鑒定填寫《設施報廢單》,經分公司征費科審核,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報廢,并在《機電設備臺賬》上注明情況。

第10篇 綜采綜掘機電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總則:

綜采綜掘機電設備安全管理,應依靠科技進步,促進生產發(fā)展,堅持專業(yè)管理與全員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原則。

(一)人員與職責:

1、礦井機電負責人、機電副總必須加強對機電工作的領導,建立一支素質高、責任心強的機電管理干部、職工隊伍。熟悉掌握綜采、綜掘設備的管理及使用方法。

2、礦井機電管理部門對設備的使用、維護、修理等進行全程管理和業(yè)務指導,必須同時開展微機管理工作,及時掌握設備的動態(tài)情況。

3、礦井機電管理部門必須認真開展油脂管理,做好全礦油脂質量測定、分發(fā)和重點設備運行狀況連續(xù)監(jiān)測工作。

4、礦井所有的綜采、綜掘區(qū)(隊)都必須配備數量足夠的管理人員、機電工程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

5、礦井所有的綜采、綜掘區(qū)(隊)所有人員都必須由主管部門組織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培訓,對于新組建的綜采、綜掘區(qū)(隊)必須進行不少于3個月的脫產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新設備投入使用前相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技術培訓。

6、礦井機電管理部門、綜采、綜掘區(qū)(隊)都必須設專職或兼職的設備管理員,分別負責對全礦和各綜采、綜掘區(qū)(隊)的設備進行管理、建檔和參加機電事故追查等工作,并認真做好各項記錄。

7、礦機電管理部門、各綜采、綜掘區(qū)(隊)必須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二)設備的選型:

根據設備使用地點的地質條件、采掘方法及相鄰區(qū)域的有關技術參數等,合理選擇設備型號并編制相應設備的技術要求,保證所選擇的設備性能、配套尺寸、運輸能力等符合國家相關安全規(guī)定及使用要求。

(三)設備的地面試運轉及入井安裝:

1、設備到礦后必須進行地面試運轉,經礦機電科、礦井有關負責人、廠家技術人員共同認定設備性能、配套尺寸等內容全部符合技術要求后方可入井。

2、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有礦井防爆檢查部門出具的防爆設備入井合格證。

3、設備的拆卸、入井、運輸、安裝、調試必須制定專門的施工工藝和安全技術措施,并保證貫徹到位,嚴格遵照執(zhí)行。

4、設備的井下安裝、調試完成后,由礦井機電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出具綜采、綜掘工作面機電設備驗收通知書。綜采、綜掘區(qū)(隊)在接到驗收合格通知書后才能開機組織生產。

(四)設備的現(xiàn)場管理

1、綜采、綜掘區(qū)(隊)在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各工種操作規(guī)程,建立機電設備技術檔案及技術資料管理制度、機電設備包機制度、電氣設備試驗制度、機電設備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油脂管理制度、機電設備檢修維護保養(yǎng)制度及每月停產一次的月檢制度,并保證貫徹到位,嚴格執(zhí)行。

2、每項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都有規(guī)范、嚴謹的記錄,并要認真填寫好綜采、綜掘機電設備檢修記錄本和值班記錄本。

3、機電科和綜采、綜掘區(qū)(隊)必須設專人對所有的設備(包括小型電器、動力電纜、控制及通訊電纜)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數量清、狀態(tài)明,帳、卡、物、牌板四對口。

4、綜采、綜掘工作面禁止放炮。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后貫徹執(zhí)行。

5、綜采工作面必須裝設電話,有足夠的照明且照明燈間距不得大于15米。

6、嚴格執(zhí)行“四檢制”,并做好檢修記錄,任何人不得擅自取消、縮短檢修時間和內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必須經機電負責人同意?!八臋z制”的班檢時間不少于0.5-1小時,日檢時間不少于6小時,旬檢時間不少于6-12小時,月檢時間不少于24小時。

7、設備的檢查

(1)機電科必須組織專人對綜采、綜掘設備進行每旬一次的檢查,針對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和管理維護上的缺陷等提出整改意見,責令期限處理。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停止工作,立即處理。

(2)每個生產班開工前,必須由跟班干部組織人員對每一臺設備及其周圍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各項保護、安全防護設施等符合安全規(guī)定,才可以開工生產。

(3)跟班檢修工在當班生產過程中,必須對重點設備進行巡回檢查,保證設備運行安全可靠,如有隱患,立即通知跟班干部組織人員進行處理。

8、綜采、綜掘機電設備檢修時,嚴格執(zhí)行礦井停送電制度,檢修后的設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第11篇 機電設備設施管理規(guī)定辦法

1.目的

規(guī)范機電設備設施維修程序,確保機電設備設施運行良好,保障人員及財產安全。

2.適用范圍

各管理處工程部機電設備設施維修人員。

3.內容

3.1機電設備設施應造冊登記,并制作登記卡,登記卡內容應詳細準確。

3.2機電設備設施應制定完善維修保養(yǎng)計劃并落實。

3.3機電設備設施的報修由工程部人員根據維保計劃,現(xiàn)場運行情況或故障填報《機電設備設施維修報批表》,工程部主任根據維修內容確定方案,主任(副主任)負責維修現(xiàn)場的組織、指揮、監(jiān)管。

3.4參與維修人員應嚴格按方案、按步驟操作,前期準備工作要細致到位,維修標志、警示、隔離物等要齊備,維修人員必須具備本項目維修之資格。

3.5維修完畢后維修人員須清理現(xiàn)場,待主任確認后對機電設備設施進行試運行,24小時內應加大對維修現(xiàn)場的巡查力度。

4.附表

4.1《設備情況登記表》

4.2《機電設備設施維修報批表》

第12篇 實業(yè)公司機電事故管理規(guī)定

某實業(yè)公司機電事故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規(guī)程》和有關機電事故管理規(guī)定,認真做好機電事故的調查分析,追查處理工作。

第二條 各單位負責人是設備安全第一責任者。對發(fā)生的一般機電事故和未遂機電事故應迅速地組織分析、追查、處理。

第三條 各設備使用單位主管部門應設一名懂技術、懂業(yè)務、責任心強的專(兼)職事故管理員,負責本單位各種機電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上報工作。事故管理員應參與各類機電事故的調查、分析、追查、并做好記錄。

第四條 發(fā)生重大、特大機電事故或機電事故(故障)造成的重傷、死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主管部門。

第13篇 機電提升運輸要害場所管理規(guī)定

一、機電要害場所包括下列單位:地面變電所,井下中央變電所,采區(qū)變電所、井上下絞車房、主水泵房、電話總機、抽風機房、鍋爐房、鍍燈房、化驗室以及其它機電要害場所等。

二、 下列人員進入場所必須進行登記:礦領導、機電科領導、機電設備檢查和技術人員以及固定設備檢修人員。上級領導和兄弟單位要求進入場所的,必須由礦、機電科領導陪同進行登記。其它人員進入場所必須有保衛(wèi)部門簽章,持《證明》方可登記進入。

三、 凡外來人員參觀學習時,每次進入場所不得超過10人,在交接班和處理事故時,不得進入參觀學習。

四、 要害場所設備的安裝、檢修的項目、內容、時間、參加人員及施工安全措施等,必須經礦領導批準。參加檢修人員必須落實施工安全措施、技術要求。

五、 要害場所發(fā)生事故時,值班人員應及時匯報上級部門,根據發(fā)生事故性質情況要切實保護好現(xiàn)場,做好記錄,如需進行搶修、搶救時,首先進行搶救,不得使事故漫延、擴大。

六、 要害場所不經批準不得攝影、繪圖、抄錄技術數據。

七、 要害場所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熟悉設備性能掌握《操作規(guī)程》和操作方法,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提高警惕,防止壞人破壞。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擅自帶入非工作人員以及孩子等。

八、 要害場所不得帶入或放置與設備無關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自行車以及污染環(huán)境的其它雜亂物品等。

九、 要害場所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完善各種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并建牌建板上墻。

十、 必須健全所有記錄薄,進入場所進行檢查、維修、試驗等均應認真填寫。

十一、要害場所必須存放充量的合格的消防器材。

第14篇 機電設備配件修舊利廢管理規(guī)定

為增強成本意識,嚴控機電配件消耗,努力實現(xiàn)節(jié)支降耗。以修舊利廢節(jié)能降耗為目的,做好回收、修舊工作,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原則是;設備設施及工具,能井下修復的在井下修復利用;對于不能在井下修復利用的如操作閥、油缸千斤頂、減速器、風動工具等配件到本單位機修室修理;單位自己難以修理的,經相關部門鑒定機廠能加工維修的,送到機廠加工,維修的單位承擔材料費。

二、各單位對升井或回收來的廢舊設施根據現(xiàn)場要求進行加工改造,對自己有能力制造的設施,如絞車檔欄、材料架、車別子、設備護欄、設備架等進行焊接制造;充分利用井下閑置的設施設備、配件,把其轉運到所用之處進行重新利用,如以前用在其它地點的護欄、擋車器等;加大被損壞設備設施的維修力度,多領配件少領整件,如對壞風鉆、風泵、減速器的維修。

三、設備配件修舊利廢的管理與鑒定驗收

1、礦成立修舊利廢鑒定、驗收領導小組,成員由企管科、考核辦、成本稽查、材料科、機電科組成;負責對各單位修復配件、機廠修復的配件質量鑒定、驗收、建立臺賬、結算管理等工作。

2、各單位由機廠領出的設備各種零配件齊全、完好,性能符合要求,使用單位負責驗收簽字。否則對責任者考核100元。

3、使用單位升井入廠檢修的設備,所有設備的各種零配件必須齊全,不得丟失;對丟失的部件使用單位按原值賠償,對責任者考核200元,聯(lián)責主管負責人50元;機電科設備組專人負責入廠設備的驗收、管理,對不負責的驗收員每次考核100元,聯(lián)責負責人50元。

4、使用單位由于使用、管理不當造成的設備及配件損壞,使用單位按原值價格賠償;對責任者考核損壞設備及配件價格的50%,同時聯(lián)責考核機電主管、段長各損壞設備及配件價格的20%(個人聯(lián)責考核最多不超2000元)。

5、各單位井下備用機電設備、配件,必須保持齊全、完好、清潔,否則考核包機者100元,同時聯(lián)責主管50元。

6、各單位更換下來在井下不能修復的配件,應及時運往機修室進行修理,修理好的配件經鑒定、驗收小組驗收后方可下井使用;不能修復使用的配件交回材料科,用作沖減以舊換新的數量;各單位應建立回收臺帳、修舊、報廢臺帳。

7、成本稽查、機電設備組每月對各單位現(xiàn)場的設備配件管理巡查不得少于一次,對使用、管理情況、執(zhí)行規(guī)定情況檢查;否則考核負責人200元。

8、對各單位修復的配件,礦按修復件原值的10%給予獎勵相關人員;經修舊利廢鑒定、驗收領導小組由成本稽查牽頭每月驗收兩次,月底統(tǒng)計修舊利廢配件明細、費用。

9、單位交回材料科的必須是報廢件,經相關部門鑒定后是不能修復的方可交回,否則按配件原值的100%進行處罰。

10、材料科每月底核實各單位領新、交報廢配件數量,結算修舊利廢配件費;礦季度末對各單位獎勵。

11、各單位對礦當月下達的配件費有結余,可轉存下月使用;對季度內累計結存的單位,礦可以按配件費結余額度的10%獎勵管理人員,其余90%可以繼續(xù)進入配件費使用;對于年度內累計結余的可以再提10%獎勵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

四、主要設備及主要配件的維修范圍

1、耙斗裝巖機:制動系統(tǒng)、操作手把、滑輪、下部支撐、中部槽開裂縫、耐磨錳鋼條及局部整形。

2、噴漿機:上下結合板、耐磨塊、料盤、旋轉體、攪拌器、給料系統(tǒng)。

3、蓄電池機車:控制器、各部導線、制動系統(tǒng)。

4、刮板輸送機:機頭架、舌板、支架、分鏈器、盲軸、鏈輪、聯(lián)軸節(jié)、軸承、機尾架、機尾滾筒、機尾軸承、機尾鏈輪、鏈條、刮板、中部槽、機頭機尾過渡槽、電纜槽、銷排等。

5、調度絞車:閘帶、閘把、連桿、拉桿、電動機風扇。

6、皮帶機:主動滾筒、導向滾筒、托輥、h支架、聯(lián)軸器、架子管、除塵裝置等

7、采煤機:導向滑靴、支撐滑靴、截齒座、滾筒、端蓋等:

8、掘進機:一運刮板機、二運皮帶機、鏟板、履帶部件、截割部件、旋轉板等:

9、裝煤機:行走部件、裝載部件、各油缸、高壓油管等:

10支架:各種操作閥、銷軸、高壓膠管、各種千斤頂等非標件:

10、各種減速器、各種風動工具、各種組成部件等:

11、各種開關配件、小型電器配件(按鈕、接線盒、電鈴、打點機)

第15篇 機電設備檔案資料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確保機電設備資料、檔案的完整,為設備維護維修提供支持。

2.適用范圍

適用于__花園機電設備資料、檔案的管理。

3.內容

3.1機電設備資料的管理

3.1.1機電設備資料原件統(tǒng)一由管理處兼職資料員保管,需標識清楚。

3.1.2常用的機電設備資料可復印一份保存于機電值班室按班移交。

3.1.3機電設備資料的借用需經機電主管批準后到管理處兼職資料員處借閱,并及時返還。

3.1.4發(fā)生設備資料缺頁現(xiàn)象由管理處兼職資料員報管理處主任嚴肅處理。

3.2機電設備檔案的管理

3.2.1機電設備維護維修檔案由機電主管統(tǒng)一集中保管。

3.2.2機電設備大中修檔案長期保管直到設備報廢一年后銷毀。

3.2.3機電設備維護維修檔案的借閱須辦理借閱手續(xù),并按時歸還。

3.3機電設備資料、檔案應保存通風良好,干濕度正常的房間。

3.4機電設備資料、檔案應半年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4.記錄

無。

5.附件

無。

機電管理規(guī)定15篇

一、機電要害場所包括下列單位:地面變電所,井下中央變電所,采區(qū)變電所、井上下絞車房、主水泵房、電話總機、抽風機房、鍋爐房、鍍燈房、化驗室以及其它機電要害場所等。二、下列人員進入場所必須進行登記:礦領導、機電科領導、機電設備檢查和技術人員以及固定設備檢修人員。上級領導和兄弟單位要求進入場所的,必須由礦、機電科領導陪同進行登記。其它人員進入場所必須有保衛(wèi)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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