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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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二手房貸款買賣合同書范本 第2篇二手房貸款買賣合同書 第3篇個人貸款房屋買賣合同 第4篇貸款買賣房屋合同 第5篇銀行按揭貸款房屋買賣合同書 第6篇二手房按揭貸款買賣合同 第7篇深圳經濟特區(qū)房產抵押貸款合同(房產買賣合同權益抵押) 第8篇公積金貸款買賣合同 第9篇二手房貸款買賣合同范本 第10篇銀行貸款按揭房屋買賣合同 第11篇宿遷公積金貸款二手房買賣合同 第12篇逾期償還銀行貸款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13篇房屋買賣合同解除貸款合同 第14篇公積金貸款房屋買賣合同 第15篇公積金貸款二手房買賣合同通用版 第16篇汽車買賣合同解除貸款合同
第1篇 二手房貸款買賣合同書范本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即買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 (以下簡稱丙方,即賣方)
買賣雙方已經簽訂位于重慶市 (以下 簡稱“該房屋” )的買賣(居間)合同,三方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平等、自愿的原 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申請貸款事項
貸款銀行: ;貸款期限: 年; 貸款金額:人民幣 元。 以上事項以貸款銀行審定為準。
第二條 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向銀行代為提出貸款申請,貸款銀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決定均 視為乙方完成本事項。 2、乙方根據(jù)貸款銀行的需要為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階段性擔保。擔保期限為:自貸 款銀行發(fā)放貸款起至該房屋抵押完成、 《房地產權證》交回貸款銀行為止。如果貸款銀行 不需要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
第三條 貸款服務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1、貸款服務費金額:人民幣 元,由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 支付給乙方。 2、因代辦貸款產生的郵寄費用(包括乙方向甲方發(fā)出的郵寄函件)復印費用等,由 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應當符合相應的貸款條件,應當按照規(guī)定提交相關證件資料,并保證其真實、 準確、合法、有效、及時。否則,甲方應自行承擔其責任,除乙方已經收取的貸款服務費 不予退還外,還應賠償乙方損失。
2、按規(guī)定應當由甲方本人到場辦理手續(xù)的,甲方應在乙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后 2 個工 作日內達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xù)。如果甲方未到場辦理手續(xù)的,甲方應按每日 40 元的標準 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貸款服務費。
3、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同意乙方將抵押登記后的《房 地產權證》轉交給貸款銀行收執(zhí)保管。甲方遲延交驗證件資料或拒絕配合辦理抵押登記手 續(xù)(包括甲方因其他糾紛致使該房屋被司法凍結、查封等情形) ,導致乙方不能及時開展 工作的,均屬甲方違約。甲方應按其實際延誤的時間,以每日 30 元的標準向乙方另行增 加支付貸款服務費; 延誤時間超過 5 日的, 另行增加貸款服務費標準違按每日 60 元計算。
4、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5、如甲方違反本條第 1、2、3 款約定的義務,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 時貸款銀行已發(fā)放貸款的,甲方應將所借全部款項立即給付給乙方(銀行發(fā)放的貸款額及 相應利息) ,由乙方轉交給銀行。
6、在乙方為甲方提供階段性擔保期間,如該房屋過戶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該房 屋為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在收妥相關證件資料后,及時在貸款銀行、登記機關等規(guī)定時限內或約定 時限內辦理委托事項。如因貸款銀行或登記機關的原因造成不能準時辦理相關事宜的,乙 方免責。
2、乙方為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供階段性擔保。
3、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通知義務。
4、乙方應對所代收的各項稅、費??顚S?,及時給付,不得挪用。
第六條 丙方責任
1、同意甲方采用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
2、丙方應履行該房屋轉移登記中應盡的責任,包括稅、費的承擔、資料的及時提供 及人員的及時到場等事項。
3、因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應向甲方和乙方分別支付違約金 10000 元人民幣外,還應賠償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損失。如貸款銀行已經發(fā)放貸款的,則丙方應立 即將該貸款及相應利息給付給乙方,再由乙方歸還給銀行。
第七條 送達地址確認
甲方、丙方確認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相關文書郵寄送達地址為:
甲方收件人: ,地址: ;
丙方收件人: ,地址: .
如未填寫,則甲方、丙方確認其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上記載地址為相關文書的郵寄送達 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關文書 3 日,則認為已經送達和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八條 特別約定
1、按照該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約定的有關該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稅、費和抵押登記 費用的承擔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該費用先行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費用承擔方未能及時支付上述費用給乙方,乙方將不向貸款銀行出具放款通知 單,因此而產生的不能準時發(fā)放貸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糾紛的處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三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第2篇 二手房貸款買賣合同書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即買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以下簡稱丙方,即賣方)
買賣雙方已經簽訂位于重慶市(以下簡稱“該房屋”)的買賣(居間)合同,三方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申請貸款事項
貸款銀行:;貸款期限:年;貸款金額:人民幣元。以上事項以貸款銀行審定為準。
第二條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向銀行代為提出貸款申請,貸款銀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決定均視為乙方完成本事項。2、乙方根據(jù)貸款銀行的需要為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階段性擔保。擔保期限為:自貸款銀行發(fā)放貸款起至該房屋抵押完成、《房地產權證》交回貸款銀行為止。如果貸款銀行不需要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
第三條貸款服務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1、貸款服務費金額:人民幣元,由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2、因代辦貸款產生的郵寄費用(包括乙方向甲方發(fā)出的郵寄函件)復印費用等,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當符合相應的貸款條件,應當按照規(guī)定提交相關證件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準確、合法、有效、及時。否則,甲方應自行承擔其責任,除乙方已經收取的貸款服務費不予退還外,還應賠償乙方損失。
2、按規(guī)定應當由甲方本人到場辦理手續(xù)的,甲方應在乙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達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xù)。如果甲方未到場辦理手續(xù)的,甲方應按每日40元的標準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貸款服務費。
3、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同意乙方將抵押登記后的《房地產權證》轉交給貸款銀行收執(zhí)保管。甲方遲延交驗證件資料或拒絕配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包括甲方因其他糾紛致使該房屋被司法凍結、查封等情形),導致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工作的,均屬甲方違約。甲方應按其實際延誤的時間,以每日30元的標準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貸款服務費;延誤時間超過5日的,另行增加貸款服務費標準違按每日60元計算。
4、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5、如甲方違反本條第1、2、3款約定的義務,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時貸款銀行已發(fā)放貸款的,甲方應將所借全部款項立即給付給乙方(銀行發(fā)放的貸款額及相應利息),由乙方轉交給銀行。
6、在乙方為甲方提供階段性擔保期間,如該房屋過戶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該房屋為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應在收妥相關證件資料后,及時在貸款銀行、登記機關等規(guī)定時限內或約定時限內辦理委托事項。如因貸款銀行或登記機關的原因造成不能準時辦理相關事宜的,乙方免責。
2、乙方為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供階段性擔保。
3、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通知義務。
4、乙方應對所代收的各項稅、費??顚S茫皶r給付,不得挪用。
第六條丙方責任
1、同意甲方采用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
2、丙方應履行該房屋轉移登記中應盡的責任,包括稅、費的承擔、資料的及時提供及人員的及時到場等事項。
3、因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應向甲方和乙方分別支付違約金10000元人民幣外,還應賠償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損失。如貸款銀行已經發(fā)放貸款的,則丙方應立即將該貸款及相應利息給付給乙方,再由乙方歸還給銀行。
第七條送達地址確認
甲方、丙方確認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相關文書郵寄送達地址為:
甲方收件人:,地址:;
丙方收件人:,地址:.
如未填寫,則甲方、丙方確認其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上記載地址為相關文書的郵寄送達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關文書3日,則認為已經送達和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八條特別約定
1、按照該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約定的有關該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稅、費和抵押登記費用的承擔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該費用先行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費用承擔方未能及時支付上述費用給乙方,乙方將不向貸款銀行出具放款通知單,因此而產生的不能準時發(fā)放貸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糾紛的處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三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丙方:
第3篇 個人貸款房屋買賣合同
2023個人貸款房屋買賣抵押權人:
地址:
抵押人:
地址:
擔保人:
抵押物業(yè)地址: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字第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一九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年月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伙通知書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yè)建筑期”--發(fā)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
所有已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jù)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厘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jù)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shù);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xiàn)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shù)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港幣壹萬元整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shù);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yè)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xiàn)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fā)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jù)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xù)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xù)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xiàn)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與簽訂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jù)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yè):
是指抵押人與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產物業(yè);
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抵押人現(xiàn)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發(fā)生之入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shù),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之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fā)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jù),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jù)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fā)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據(jù)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shù)償還給抵押權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jiān)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shù)盅簷嗳艘勒丈鲜鲋畽嗔Χ鍪墼摲慨a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lián)p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
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jù)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
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fā)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shù)盅簷嗳酥畵p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shù)盅簷嗳艘虻盅喝瞬宦男猩鲜鍪乱酥畵p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guī)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yè)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yè)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yè),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shù),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shù),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yè)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yè)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yè)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yè)。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guī)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fā)出入伙通知書后,將盡力協(xié)助辦理物業(yè)抵押有關手續(xù),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yè),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yè),即可強制執(zhí)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guī)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并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yè)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yè)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zhí)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xiàn)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fā)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shù);
四、本合約規(guī)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guī)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fā)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xù)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shù)目單,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shù)證據(jù),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fā)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等地區(qū),或為該等地區(qū)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zhí)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zhí)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qū)執(zhí)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qū)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guī)定,在該等地區(qū)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guī)定,并不影響其它規(guī)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qū)商品房產管理規(guī)定》、《深圳經濟特區(qū)抵押貸款管理規(guī)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guī)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約規(guī)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附表及抵押人與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
簽署
抵押權人:
代表人簽署
擔保人:
代表人簽署
19年月日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深樓花字第號
抵押登記日期:19月日
附表
抵押人資料
抵押人:業(yè)主姓名:
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附表
抵押物業(yè)詳情
房產地址:大廈名稱:
樓宇座別:樓數(shù):年期:
面積:
用途:購入價:
第4篇 貸款買賣房屋合同
2023貸款買賣房屋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存量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出賣人所售房屋為樓房平房,坐落為:____________區(q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qū)________幢座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該房屋所在樓棟建筑總層數(shù)為:_______層,其中地上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屋規(guī)劃設計用途為住宅公寓別墅辦公商業(yè)工業(yè):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發(fā)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權人對出售該房屋的意見見附件二。
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發(fā)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性質為下列選項中第_______種情形。
1、商品房;
2、已購公有住房;
3、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
4、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5、其他房屋。
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____。
1、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2、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他項權利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的,出賣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
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___________。
1、出賣人未將該房屋出租。
2、出賣人已將該房屋出租,買受人為該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關于房屋權屬情況的說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賃情況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三。
第三條出賣人與買受人自行成交達成交易。
第四條成交價格、付款方式及資金劃轉方式
經買賣雙方協(xié)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等的有關價格另有約定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一。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付款,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四。
1、自行交割,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見附件五。
2、通過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xié)議》見附件五。
買受人是否向出賣人支付定金,定金金額為人民幣,
,定金支付方式為直接支付給出賣人存入專用賬戶劃轉。
買受人應將房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存入雙方共同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出賣人持房屋權屬登記部門出具的《轉移登記辦結單》到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按照《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xié)議》的約定辦理資金劃轉手續(xù)。
關于貸款的約定
買受人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辦抵押貸款,擬貸款金額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買受人因自身原因未獲得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買受人自行籌齊剩余房價款,以現(xiàn)金形式支付給出賣人;
買受人繼續(xù)申請其他銀行貸款,至貸款批準,其間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自行負擔;
本合同終止,買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價款應如數(shù)返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申辦貸款過程中發(fā)生的各項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五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應當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出賣人應當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受人,買受人對出賣人出售的該房屋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屋。
出賣人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交付日以后發(fā)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賬面余額轉移給買受人。
第六條房屋的交付
出賣人應當在前將該房屋交付給買受人。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手續(xù):
1、出賣人與買受人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
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shù),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篇 銀行按揭貸款房屋買賣合同書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jù)《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注明:甲方于2023年12月21日以按揭的方式向黑龍江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夠買商品房一套,總金額488,104.00元。甲方已支付房款首付款196,104.00元。剩余292,000.00元,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按揭方式貸款購買。貸款期限為180個月,即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1日。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已支付貸款本金69,418.27元,己付利息51329.77元,尚欠銀行222,581.73元未付清。
現(xiàn)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甲方自愿將按揭期間的房屋轉賣給乙方。甲乙雙方現(xiàn)就按揭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所售房屋位于住宅一套,建筑面積為131.92平方米。
二、甲方所售房屋產籍號為'號',與開發(fā)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為:,與中國建設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編號:.
三、現(xiàn)甲方將以上所述按揭房屋轉賣給乙方,雙方商定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500,000.00元。
四、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己向甲方支付購房款255,000.00元。自簽訂本協(xié)議之日起,銀行房貸欠款222,581.73元由乙方進行償還。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還應向甲方支付購房款22,417.27元。另外,經雙方協(xié)商,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叁萬元作為甲方之前償還銀行利息的補償。
五、該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取得,合同一經簽訂,該按揭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按揭房屋同時轉讓。
六、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甲方將所有與按揭房屋相關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乙方開始對房屋占有使用,所有權即歸乙方所有。本房產己經甲方裝修使用,相關水費、電費、物業(yè)費、供熱費及其它費用雙方己結算完畢。
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下個月由乙方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甲方在沒有乙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有變更或者掛失該卡,無權處置該卡內的資金。乙方應按照約定向銀行支付月供,否則,造成甲方銀行信用記錄不良或導致銀行向甲方催款,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八、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時,乙方可選擇提前歸還該房屋的銀行按揭貸款及利息,辦理解押手續(xù),甲方應積極辦理產權證照,待甲方辦理完產權證照后應在十日內為乙方辦理過戶手續(xù)。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時,乙方也可選擇暫不過戶至自己名下,待銀行貸款還清之后,在將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無論乙方選擇什么時間進行房產過戶登記,甲方都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九、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huán)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tài)、設施、質量等現(xiàn)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
十、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晰無爭議,除銀行按揭外無任何擔保抵押及房產瑕疵,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本合同簽訂后即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在乙方辦理過戶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對此房屋享有所有權,更不得再次出售該房屋。
十二、房屋在乙方付清余款期間,因自然升值,貶值,由乙方享受利益和承擔風險,甲方不得從中干涉。
十三、上述房產辦理過戶手續(xù)所需繳納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xié)助提供乙方辦理與過戶有關的相關手續(xù)。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xié)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第6篇 二手房按揭貸款買賣合同
2023二手房按揭貸款買賣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q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shù)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guī),并按規(guī)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xù)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xié)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xù)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xié)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深圳經濟特區(qū)房產抵押貸款合同(房產買賣合同權益抵押)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yè)地址:_____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___字第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即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hkd)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jù)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___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___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jù)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shù);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___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_______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xiàn)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shù)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港幣壹萬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shù);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yè)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xiàn)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fā)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jù)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xù)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xù)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xiàn)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__________銀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深圳市*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jù)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yè):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yè)(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現(xiàn)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fā)生之入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shù),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之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fā)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jù),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jù)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fā)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jù)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shù)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jiān)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shù)盅簷嗳艘勒丈鲜鲋畽嗔Χ鍪墼摲慨a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lián)p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jù)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fā)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shù)盅簷嗳酥畵p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shù)盅簷嗳艘虻盅喝瞬宦男猩鲜鍪乱酥畵p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guī)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yè)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yè)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yè)(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yè)),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yè))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shù),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shù),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yè)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yè)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yè)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guī)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fā)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xié)助辦理物業(yè)抵押有關手續(xù),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yè),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yè),即可強制執(zhí)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guī)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并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yè)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yè)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zhí)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xiàn)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fā)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shù);
四、本合約規(guī)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guī)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fā)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xù)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shù)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shù)證據(jù),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fā)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等地區(qū),或為該等地區(qū)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zhí)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zhí)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qū)執(zhí)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qū)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guī)定,在該等地區(qū)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guī)定,并不影響其它規(guī)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qū)商品房產管理規(guī)定》、《深圳經濟特區(qū)抵押貸款管理規(guī)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guī)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約規(guī)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 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 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 )深樓花字第_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表(一)
抵押人資料______________
抵押人:業(yè)主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_(中文)______________(英文)
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抵押物業(yè)詳情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座別:______________樓數(shù):______________ 年期:_______
面積:(建筑)______________ (實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 購入價:______________
房產權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公積金貸款買賣合同
2023公積金貸款買賣賣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_____甲方房屋坐落于,房屋為結構,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出讓,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第二條價格:甲乙雙方商定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_____乙方于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在房屋過戶手續(xù)前一日支付,在過戶手續(xù)辦理完畢之日起兩個______月之內結清余款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在__________月內未結清余款,甲方有權收回房產,甲方不退還已交房款,在此期間,房產所有權屬于甲方。
第五條甲方應于所有房款結清后兩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六條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xù)。
第七條簽訂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yè)、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fā)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fā)生的稅費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交納。
第九條違約責任:_____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中途毀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毀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訂金____________元雙倍返還乙方。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的滯納金。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9篇 二手房貸款買賣合同范本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即買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 (以下簡稱丙方,即賣方)
買賣雙方已經簽訂位于重慶市 (以下 簡稱“該房屋” )的買賣(居間)合同,三方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平等、自愿的原 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申請貸款事項
貸款銀行: ;貸款期限: 年; 貸款金額:人民幣 元。 以上事項以貸款銀行審定為準。
第二條 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向銀行代為提出貸款申請,貸款銀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決定均 視為乙方完成本事項。 2、乙方根據(jù)貸款銀行的需要為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階段性擔保。擔保期限為:自貸 款銀行發(fā)放貸款起至該房屋抵押完成、 《房地產權證》交回貸款銀行為止。如果貸款銀行 不需要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
第三條 貸款服務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1、貸款服務費金額:人民幣 元,由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 支付給乙方。 2、因代辦貸款產生的郵寄費用(包括乙方向甲方發(fā)出的郵寄函件)復印費用等,由 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應當符合相應的貸款條件,應當按照規(guī)定提交相關證件資料,并保證其真實、 準確、合法、有效、及時。否則,甲方應自行承擔其責任,除乙方已經收取的貸款服務費 不予退還外,還應賠償乙方損失。
2、按規(guī)定應當由甲方本人到場辦理手續(xù)的,甲方應在乙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后 2 個工 作日內達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xù)。如果甲方未到場辦理手續(xù)的,甲方應按每日 40 元的標準 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貸款服務費。
3、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同意乙方將抵押登記后的《房 地產權證》轉交給貸款銀行收執(zhí)保管。甲方遲延交驗證件資料或拒絕配合辦理抵押登記手 續(xù)(包括甲方因其他糾紛致使該房屋被司法凍結、查封等情形) ,導致乙方不能及時開展 工作的,均屬甲方違約。甲方應按其實際延誤的時間,以每日 30 元的標準向乙方另行增 加支付貸款服務費; 延誤時間超過 5 日的, 另行增加貸款服務費標準違按每日 60 元計算。
4、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5、如甲方違反本條第 1、2、3 款約定的義務,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 時貸款銀行已發(fā)放貸款的,甲方應將所借全部款項立即給付給乙方(銀行發(fā)放的貸款額及 相應利息) ,由乙方轉交給銀行。
6、在乙方為甲方提供階段性擔保期間,如該房屋過戶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該房 屋為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在收妥相關證件資料后,及時在貸款銀行、登記機關等規(guī)定時限內或約定 時限內辦理委托事項。如因貸款銀行或登記機關的原因造成不能準時辦理相關事宜的,乙 方免責。
2、乙方為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供階段性擔保。
3、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通知義務。
4、乙方應對所代收的各項稅、費專款專用,及時給付,不得挪用。
第六條 丙方責任
1、同意甲方采用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
2、丙方應履行該房屋轉移登記中應盡的責任,包括稅、費的承擔、資料的及時提供 及人員的及時到場等事項。
3、因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應向甲方和乙方分別支付違約金 10000 元人民幣外,還應賠償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損失。如貸款銀行已經發(fā)放貸款的,則丙方應立 即將該貸款及相應利息給付給乙方,再由乙方歸還給銀行。
第七條 送達地址確認
甲方、丙方確認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相關文書郵寄送達地址為:
甲方收件人:
地址:
丙方收件人:
地址:
如未填寫,則甲方、丙方確認其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上記載地址為相關文書的郵寄送達 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關文書 3 日,則認為已經送達和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八條 特別約定
1、按照該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約定的有關該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稅、費和抵押登記 費用的承擔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該費用先行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費用承擔方未能及時支付上述費用給乙方,乙方將不向貸款銀行出具放款通知 單,因此而產生的不能準時發(fā)放貸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糾紛的處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三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第10篇 銀行貸款按揭房屋買賣合同
2023銀行貸款按揭房屋買賣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jù)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現(xiàn)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甲方自愿將按揭期間的房屋轉賣給乙方。甲乙雙方現(xiàn)就按揭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所售房屋位于住宅一套,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二、甲方所售房屋產籍號為'號',與開發(fā)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為:,與中國建設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編號:.
三、現(xiàn)甲方將以上所述按揭房屋轉賣給乙方,雙方商定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
四、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己向甲方支付購房款元。自簽訂本協(xié)議之日起,銀行房貸欠款元由乙方進行償還。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還應向甲方支付購房款元。另外,經雙方協(xié)商,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叁萬元作為甲方之前償還銀行利息的補償。
五、該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取得,合同一經簽訂,該按揭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按揭房屋同時轉讓。
六、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甲方將所有與按揭房屋相關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乙方開始對房屋占有使用,所有權即歸乙方所有。本房產己經甲方裝修使用,相關水費、電費、物業(yè)費、供熱費及其它費用雙方己結算完畢。
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下個月由乙方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甲方在沒有乙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有變更或者掛失該卡,無權處置該卡內的資金。乙方應按照約定向銀行支付月供,否則,造成甲方銀行信用記錄不良或導致銀行向甲方催款,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八、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時,乙方可選擇提前歸還該房屋的銀行按揭貸款及利息,辦理解押手續(xù),甲方應積極辦理產權證照,待甲方辦理完產權證照后應在十日內為乙方辦理過戶手續(xù)。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時,乙方也可選擇暫不過戶至自己名下,待銀行貸款還清之后,在將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無論乙方選擇什么時間進行房產過戶登記,甲方都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九、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huán)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tài)、設施、質量等現(xiàn)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
十、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晰無爭議,除銀行按揭外無任何擔保抵押及房產瑕疵,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本合同簽訂后即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在乙方辦理過戶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對此房屋享有所有權,更不得再次出售該房屋。
十二、房屋在乙方付清余款期間,因自然升值,貶值,由乙方享受利益和承擔風險,甲方不得從中干涉。
十三、上述房產辦理過戶手續(xù)所需繳納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xié)助提供乙方辦理與過戶有關的相關手續(xù)。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xié)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第11篇 宿遷公積金貸款二手房買賣合同
2023宿遷公積金貸款二手房買賣賣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上饒市信州區(qū)擁有的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
經雙方協(xié)商,過戶交易產生的契稅由______方承擔,營業(yè)稅____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____方承擔,及公證費,交易綜合管理費,房產證公本費用由______方承擔。
丙方向甲方、乙方收取成交價格1%作為中介服務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十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并支付給丙方房款2%的中介費用。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十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并支付給丙方房款2%的中介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第七條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三方可通過協(xié)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三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乙方應積極配合丙方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xù),不得無故推延時間,待公積金銀行部門放款至乙方帳戶,乙方應及時轉賬至甲方賬戶,所有房款以收款收據(jù)或轉賬憑條為準。賣方: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第12篇 逾期償還銀行貸款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
2023逾期償還銀行貸款解除商品房買賣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編號為no:_________________的《北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北京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下稱“該契約”)?,F(xiàn)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同意按本協(xié)議約定的時間及條件與乙方處理相關事宜,依該契約的約定,甲方應向乙方返還雙倍定金、已付房價款及相應利息共計人民幣元,除尚未歸還之銀行貸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實際支付人民幣元。銀行貸款部分款項共計元由甲方年月日直接返還予貸款銀行,并向乙方提供銀行的收據(jù),做為乙方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據(jù)。
2.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將除銀行貸款部分外的購房款直接支付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2)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3)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4)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5)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6)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計元,以及交付返還全部銀行貸款后銀行所提供的收據(jù)。
3.乙方如系以銀行抵押貸款方式支付部分房價款的,自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起至該契約正式注銷之日,每月應向貸款銀行支付的抵押貸款月均還款(下稱“月均還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給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無須再向甲方歸還。
4.甲方按本協(xié)議第2條第(6)款約定執(zhí)行完畢后,雙方另行簽訂解約協(xié)議解除該契約。自該契約解除后,乙方不再對該契約項下的房屋及其相關建筑享有任何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契約項下房產。在該契約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約的,可與甲方另行協(xié)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計元之后,并且雙方簽訂解除該契約的文件生效后,乙方應授權甲方至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下稱“房地局”)辦理該契約注銷登記手續(xù)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簽署遞交房地局的解約協(xié)議、返還甲方開具的付款票據(jù)和合同等)。
6.甲乙雙方同意該契約之注銷登記手續(xù)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畢全部直接返還款項后15日內辦理。
7.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還款計元到達乙方賬戶開始生效,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第13篇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貸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原合同/協(xié)議有效期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現(xiàn)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協(xié)議無法繼續(xù)履行,現(xiàn)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_________________
1、原《》自年月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協(xié)議中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終止;
2、乙方應將甲方已交納未發(fā)生的_____________費元于本解除合同協(xié)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
3、本協(xié)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原《》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該協(xié)議簽訂時,乙方已經將費元當場歸還甲方,甲方(簽字)確認。
5、本協(xié)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第14篇 公積金貸款房屋買賣合同
2023公積金貸款房屋買賣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一致,特訂立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房屋信息描述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南寧市。
該房屋用途為住宅,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
該房屋已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字第號,所有權人為。
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房屋交易價格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元整)。
第三條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南寧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定金支付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同意乙方以公積金貸款的方式付款:
1、因該房屋需辦理結清銀行欠款手續(xù),甲、乙雙方約定于欠款銀行同意結清貸款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將第一筆購房款人民幣_____元(大寫元整)轉入該房屋的專用扣款賬戶用于結清該房屋貸款。
2、乙方于甲、乙雙方到南寧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xù)當日將第二筆購房款人民幣_____元(大寫元整)支付給甲方。
3、尾款人民幣_____元(大寫元整)由乙方向公積金管理處申請公積金貸款,放款后三個工作日內由乙方直接轉付給甲方。
第六條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xù)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后,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yè)交割單》。
(三)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yè)、有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并簽訂《物業(yè)交割單》后,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yè)、有線等,由乙方承擔。
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jù)。
第七條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1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guī)定。
3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xù)時按時到場。
(二)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xù)時按時到場。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雙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在辦理過戶和公積金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本協(xié)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xié)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xié)議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對于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甲方:
身份證號:通信
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簽字日期:
乙方:
身份證號:通信
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簽字日期:
第15篇 公積金貸款二手房買賣合同通用版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_____甲方房屋坐落于 ,房屋為 結構,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出讓,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
第二條 價格:甲乙雙方商定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_____乙方于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在房屋過戶手續(xù)前一日支付 (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在過戶手續(xù)辦理完畢之日起兩個______月之內結清余款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乙方在__________月內未結清余款,甲方有權收回房產,甲方不退還已交房款(含定金),在此期間,房產所有權屬于甲方。
第五條 甲方應于所有房款結清后兩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六條 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xù)。
第七條 簽訂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內設施(詳見附件)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yè)、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fā)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fā)生的稅費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 交納。
第九條 違約責任:_____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中途毀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毀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訂金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雙倍返還乙方。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 的滯納金。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 乙 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16篇 汽車買賣合同解除貸款合同
2023汽車買賣合同解除貸款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____原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合同,現(xiàn)因_____________使________________方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該合同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給___________方造成損失計__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_方負責賠償。賠償金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_______次付清,特此協(xié)議
本協(xié)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并經鑒證機關審查證明后生效。協(xié)議書一式_____________份,由雙方各收執(zhí)_____________份,鑒證機關收存一份,送_______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