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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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設備訂購合同書 第2篇訂購貨物買賣合同書 第3篇重慶市中藥材種植訂購合同書(參考文本) 第4篇廣告禮品訂購合同書 第5篇公司工作服訂購合同書 第6篇貨物訂購合同書 第7篇蜂產品訂購合同書范本 第8篇生活用品訂購合同書 第9篇重慶市榨菜原料種植訂購合同書 第10篇成套設備項目訂購合同書 第11篇農產品訂購合同書 第12篇重慶市茶葉訂購合同書(參考文本) 第13篇2023產品訂購合同書 第14篇圖書館訂購圖書合同書 第15篇廣東省茶青訂購合同書 第16篇委托訂購合同書標準版
第1篇 設備訂購合同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經過友好和充分的交流,就甲方購買乙方的 設備系統(tǒng) 貳 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提供的設備
1、設備名稱: 規(guī)格: 數量______套
2、價格:____________元/套(含稅價)
3、單套設備組成:主機系統(tǒng)(含1臺電動排料閥),主機至集粉器管路、控制系統(tǒng)、工作平臺。(分級機所需氣源由甲方自備)
二、技術指標
1、原料名稱:重質碳酸鈣
2、原料性質:是否可燃(否)是否易爆(否)是否含毒(否)含水量<2%
3、產量:以d97:1250目(以丹東產激光粒度檢測儀為準)為例:≥7噸/小時
4、其他要求:無
三、乙方提供設備及服務的價格
1、本合同項下總金額為:(幣種: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價格為含稅價(開17%增值稅發(fā)票)。
2、付款條件及支付方式
a)合同生效后,甲方預付:____________萬元整
b)發(fā)貨前甲方支付:____________萬元整
c) 設備負荷試車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驗收報告后叁個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尾款:____________萬元整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設備免費保修期為自驗收簽字起一年。保修期內由于設備自身質量問題而不能通過電話、傳真溝通解決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叁個工作日內到甲方現場予以維修。
2、質保期內因甲方操作或其它意外因素,造成設備損壞或達不到技術指標,乙方應免費給予維修,但對乙方提供更換的零部件要按價收費。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乙方提供按行業(yè)標準包裝,包裝物不予回收。
六、甲方應承擔的配套工作
1、在不影響整個工程進度的前提下,先期出具現場廠房的框架圖
2、設備基礎、預埋管路工作
3、原料送至分級機入口處、將電線接至乙方電控柜(甲方負責控制柜以外的電線、電纜)
4、甲方負責提供調試期間的水、電、原料、檢測等的供應
5、甲方應配合乙方的現場工作,滿足乙方提出的現場條件,為乙方的現場工作提供方便條件
6、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的食宿
七、乙方提供技術支持
1、提供上述設備的安裝圖
2、負責對分級機系統(tǒng)進行調試工作
3、現場對甲方合格的操作人員進行操作培訓,使甲方操作人員能獨立操作
4、向甲方提供相關設備的操作維護說明書、相關圖紙、電氣原理圖等資料
5、保質期內免費維修(易損件和人為因素造成設備損壞除外),保質期后有償服務
6、協助甲方隨時解決設備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及操作方面的問題,并定期回訪、跟蹤,以優(yōu)惠價格向甲方常年提供備件。
八、標的物所有權自甲方支村全部貨款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乙方所有。
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1、乙方應在合同生效并收到甲方定金后的七日內,向甲方提供設備布置圖、 基礎圖。甲方如在三個工作日內,如無書面異議則視為確認,如果又有改動,根據所耗用時間,相應增加制作周期
2、乙方應在合同生效并收到甲方的定金后70日內完成設備制造,不包含技術交流時間,乙方發(fā)運前5天通知甲方,甲方3天內付款提貨,收到提貨款后三天內發(fā)貨
3、交貨地點: 乙方公司所在地
4、運輸費用由 ______方承擔
5、運輸方式: 汽車運輸
6、設備卸落: ______方負責
十、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設備調試完畢后2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并由甲方填寫驗收報告,交乙方存檔。如具備驗收條件而甲方不驗收,則視為甲方自動驗收合格
2、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的技術指標要求。
十一、設備安裝與調試
1、甲方負責全套設備的安裝工作,如不能通過電話解決,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到達現場指導安裝
2、甲方收到設備后應立即進行安裝,并在調試合格后,同甲方簽訂驗收報告。
十二、本合同解除條件
1、不可抗力
2、雙方協商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十三、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遲,后果由甲方負責如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提貨超過30日,則在甲方再要求提貨時,應將全部剩余貨款付給乙方如甲方超出合同約定提貨時間半年以上仍不提貨,乙方有權將此設備轉賣或處以數額為此合同項下金額的10%的罰款
2、如甲方不按合同約定驗收或驗收合格后不付款,則視做甲方自動放棄售后服務,則甲方愿意承擔總金額10%的違約罰款。調試驗收叁個月后,如乙方設備無重大質量問題而甲方不付余款,則視做甲方自動放棄相關的技術支持及售后服務,并且甲方愿意承擔總金額10%的違約罰款
3、未經乙方允許,任何人不得測繪、仿制乙方的設備,不得泄露該設備的價格及相關信息,保密期限為3年。
乙方責任:
設備免費保修期為自簽字驗收起一年。如期間發(fā)生設備本身質量問題而不能 通過電話、傳真解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叁個工作日內到甲方處予以維修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且供方帳戶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起生效。
十六、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訂購貨物買賣合同書
訂立合同雙方: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guī)格、單位、數量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zhí)行。(副品不得超過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zhí)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fā)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guī)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guī)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guī)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guī)定。)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guī)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 預付貨款
(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九條 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托對方代辦運輸手續(xù)者,應于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 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的 違約金 。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fā)貨品有不合規(guī)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xù),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 合同履行 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發(fā)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 訴訟 。(或申請___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 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需方:___________(蓋章) 供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3篇 重慶市中藥材種植訂購合同書(參考文本)
合同編號:
甲方(種植人):
乙方(收購人):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訂購中藥材,訂購中藥材的有關情況如下
品種名稱
種植面積
種植地點
質量標準及要求
數量(公斤)
備注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另附頁或加項)
二、價格
□固定價格:元/公斤,合計總價款為元。
□保護價格:基準價元/公斤。收購日當地市場價高于基準價時,以市場價收購收購日當地市場價低于基準價時,以基準價收購。
□浮動價格:基準價元/公斤。收購日當地市場價高于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市場價-基準價)×%收購日當地市場價低于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基準價-市場價)×%。
三、種子(苗)提供方式
種子(苗)由□乙方免費提供,□乙方有償提供,□甲方自備。乙提供種子(苗)的數量、時間和方式為:。種子(苗)應滿足的條件為:種子(苗)價格為元/(單位),合計:元(□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貨時抵扣收購款)。
四、交貨期限、方式
(一)交貨期限:
(二)交貨方式:
□送貨。甲方將所訂中藥材送到,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承擔。
□提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到提貨,交貨日期以書面通知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承擔。
□代辦托運。甲方通過火車(汽車、輪船或)將所訂中藥材托運到,交貨日期以運輸委托手續(xù)日期為準,托運及相關費用由承擔
五、驗收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到達地為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驗收地點代辦托運以為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內驗收完畢。乙方對中藥材的品種、質量、數量等有異議的,應在驗收之日起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
六、付款方式
(一)收購定金:
乙方□ 是/□否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購定金元。交貨時定金應□抵作收購款/□返還甲方。
(二)貨款結算:
□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后錢貨當場結清。
□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后日內,把貨款匯入甲方開戶銀行,賬號。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拒絕交付所訂中藥材的,按合同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交付的中藥材少于所訂數量的,按少交中藥材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交付所訂中藥材的,按逾期交付中藥材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中藥材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按收購日當地市場價格交付中藥材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拒收所訂中藥材的,按合同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少收所訂中藥材的,按少收中藥材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接收所訂中藥材,按逾期接收中藥材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保管費用等相關損失。
4、逾期支付貨款的,應支付完貨款,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申請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第4篇 廣告禮品訂購合同書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協商,需方向供方訂購下列貨物,雙方簽定本合同,需嚴格遵守以下條款,如有違反,將追究其法律責任,請雙方共同嚴格履行。
一、訂購產品年月日
產品名稱
規(guī)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備注
合計
二、付款方式:匯款(訂單合同和匯款單一起回傳)
三、運輸方式:□航空□鐵路□汽運□中鐵□是否買運輸保險
1.供方在收到需方正式訂單和匯款單后開始發(fā)貨,貨運途中(在深圳市內)發(fā)生_______________意外由供方承擔責任。
2.運輸中(貨物上飛機或其他運輸工具)發(fā)生意外由需方承擔責任。
3.運輸費用和貨物保險費用由需方自己承擔。
四、服務條例:參照《產品保修規(guī)定及協議》
五、非保修范圍
1.線路板、燒金指燒傷或劃傷。
2.主要原器件燒損、撞傷、脫落。
3.非本公司工程師維修不保。
六、本合同由供方傳真給需方,需方簽字蓋章后傳真給供方,可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未經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_____________解決。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或儲蓄所):________________
卡號(或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或儲蓄所):________________
卡號(或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篇 公司工作服訂購合同書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服裝訂購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服裝訂購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服裝系列產品,具體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及價格詳見附后清單。
注:總價中包含發(fā)票及發(fā)貨費用
第二條質量標準
1、服裝面料質地及顏色需甲方認可,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產品質量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樣衣料樣為標準。
2、全棉或含棉量高的面料經高溫免燙或水洗處理等清洗方式的不同可能會出現輕微褪色或改變屬正常現象。
第三條驗收標準及期限
甲方自收貨____日內按樣衣標準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此間提出,逾期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付款及交貨時間
1、合同簽訂后,甲方在接到乙方付款申請后____日內支付總額的________%,即________元作為定金。
2、乙方應在甲方支付定金后的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貨,交貨地點為甲方所在的辦公地點。交貨時由甲方確認,并在乙方的送貨單上簽字。
3、合同總金額以服裝實際制作數量為準。
4、甲方自收貨日內,以轉帳的方式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五條服務承諾
1、產品交付使用____日內,如因乙方原因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修改,費用由乙方負擔。
2、本次批量生產之后,如若甲方因員工調整,提出增補制作要求,在布料規(guī)格質量及價格與本次產品相同的基礎上,乙方依樣衣標準制作,經雙方協商可另簽訂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加工生產以甲方確認的樣衣為準,中途如因甲方原因提出更換布料及款式、顏色等,由此產生的責任及費用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交貨日期。
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乙方可以不予制作并相應延長交貨期限,直至甲方交付預付款后,按合同相應要求開始制作。若乙方按合同要求完全履行交付義務,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款金額3的違約金。
3、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需延長交貨日期,由雙方另行協商。
4、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完成量體工作,如需延長交貨日期,由雙方協商進行順延。
5、乙方應按時在指定地點交付商品,如未能按時交付商品,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因乙方逾期交貨所產生的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未付貨款中扣除。
6、由于不可抗力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可免除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1、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交易完畢(含付清貨款)本合同自行作廢。
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6篇 貨物訂購合同書
供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guī)格、數量、價格、交提貨日期
二、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及地點:
三、原材料來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貨方法、地點及運雜費負擔:
五、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
六、包裝要求及包裝物回收辦法、費用負擔:
七、經濟責任:
八、其他:
九、供需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由合同鑒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并報雙方業(yè)務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guī)定,向合同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____份,送雙方業(yè)務主管部門、銀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7篇 蜂產品訂購合同書范本
合同編號:
買受人(甲方):
出賣人(乙方):
為保證有充足、穩(wěn)定的加工原料,以利于組織生產,順利完成貿易訂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guī) 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蜂產品訂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簽訂蜂產品數量如下:
蜂蜜 共: __ 噸,
蜂王漿共: ___ 噸,
蜂花粉共: ___ 噸。
第二條: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生產的各類蜂產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各項理化指標,不得摻假、摻雜。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乙方于 _年 __月 日至 年 _月 日履行交貨,具體日供應量按照生產計劃通知乙方。地點:寧波源彬蜂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倉庫計量方法:以交貨地的稱量為計價重量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由乙方自行將蜂產品運至交貨地點,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檢驗方法:
甲方在收購當場對乙方的蜂產品隨機檢驗。對乙方交售不含抗生素,達到出口要求的蜂王漿、蜂蜜、蜂花粉,年底甲方按原料收購的10%利潤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 。
第六條:擔保方式: _____ 。
第七條:本 合同解除 的條件: ____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
1、乙方延遲交貨或甲主延遲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延遲部分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 違約金 。
2、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規(guī)格和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在 日內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要求。
第九條: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乙方的履行合同困難或經濟損失,甲方從蜂農的實際利益出發(fā)。甲方愿補助蜂農蜂場的30%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 。
買受人(蓋章): 出賣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8篇 生活用品訂購合同書
甲方(承攬方):_________乙方(定做方):_________
一、項目:
序號
品名
規(guī)格
數量
基數
價格
金額
二、被褥若發(fā)現劣質纖維,黑心棉,本部負完全責任,并承擔一倍罰款。
三、被褥若_________年之內發(fā)現:霉變、板結、脫棉(故意損傷例外)、起塵、保暖性能下降,本部按設計使用年限收取折舊費的同時,給予退換。
四、預付款為總貨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以收據為準)。
五、其余貨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于學生報到后的第二周內付清。
六、雙方約定預付款到帳60至90天內,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乙方驗貨付款后,甲方送至_________(外地客戶來人提貨,甲方負責裝運,乙方負責卸貨),具體日期可酌情商定。
七、驗收方式:當面驗收點清,如有不合格產品三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違約責任:若甲方逾期交貨按貨款總額的日百分之一計付違約金。若乙方延期辦理提貨手續(xù)、逾期付款,按貨款總額的日百分之一計付倉儲費及滯納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協商不成訴諸甲方所在地法律部門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第9篇 重慶市榨菜原料種植訂購合同書
甲方(種植人):
乙方(收購人):
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訂購榨菜原料,訂購榨菜原料的有關情況如下
品種名稱
品種規(guī)格
等級
數量
(公斤)
種植面積(畝)
備注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另附頁或加項)
二、質量要求
1、青菜頭質量要求:
2、半成品鹽菜塊質量要求:
3、
三、價格
□固定價格:元/公斤,合計總價款為元。
□保護價格:基準價元/公斤。收購日當地市場價高于基準價時,以市場價收購;收購日當地市場價低于基準價時,以基準價收購。
□浮動價格:基準價元/公斤。收購日當地市場價高于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市場價-基準價)×%;收購日當地市場價低于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基準價-市場價)×%。
四、種子提供方式
種子由□乙方免費提供,□乙方有償提供,□甲方自備。乙提供種子的數量、時間和方式為:。種子應滿足的條件為:;種子價格為元/(單位),合計:元(□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貨時抵扣收購款)。
五、交貨期限、方式
(一)交貨期限:
(二)交貨方式:
□送貨。甲方將所訂榨菜原料送到,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承擔。
□提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到提貨,交貨日期以書面通知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承擔。
□代辦托運。甲方通過火車(汽車、輪船或)將所訂榨菜原料托運到,交貨日期以運輸委托手續(xù)日期為準,托運及相關費用由承擔。
六、驗收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到達地為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驗收地點;代辦托運以為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內驗收完畢。乙方對榨菜原料的質量、品種、數量等有異議的,應在驗收之日起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
七、付款方式
(一)收購定金:
乙方□是/□否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購定金元。交貨時定金應□抵作收購款/□返還甲方。
(二)貨款結算:
□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后錢貨當場結清。
□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后日內,把貨款匯入甲方開戶銀行,賬號。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拒絕交付所訂榨菜原料的,按合同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交付的榨菜原料少于所訂數量的,按少交榨菜原料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交付所訂榨菜原料的,按逾期交付榨菜原料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榨菜原料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按收購日當地市場價格交付榨菜原料;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拒收所訂榨菜原料的,按該榨菜原料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少收所訂榨菜原料的,按少收榨菜原料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接收所訂榨菜原料,按逾期接收榨菜原料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保管費用等相關損失。
4、逾期支付貨款的,應支付完貨款,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申請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第10篇 成套設備項目訂購合同書
合同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標的
1.1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一套________________設備(出力為__________噸/時)及其輔助設備(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wěn)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產品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1。
賣方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3。
1.2賣方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賣方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2。
1.3賣方派遣有經驗的、健康的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5。
1.4賣方負責培訓買方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內容見本合同附件6。
1.5本合同簽訂后10年內,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有義務以優(yōu)惠價格向買方提供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將另簽協議。
第二章價格
2.1賣方按本合同第一章規(guī)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日元)。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2.1.1設備和材料費:¥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2.1.2備品備件費:¥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2.1.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及培訓費:¥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日元)
2.1.4技術服務費:¥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日元)。技術服務費的支付條件見本合同附件5。
“合同工廠”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4。
2.1.1、2.1.2、2.1.3各分項價格的總價為¥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日元)(以下簡稱“合同設備總價”)。
2.2上述合同總價是在日本國神戶、橫濱和/或長崎港船上交貨的fob固定價格,同時包括適于遠洋及內陸運輸和多次裝卸、搬運的堅固包裝以及貨物裝到買方指定船艙位置為止的一切費用,但買賣雙方各負擔全部裝船費用的百分之五十。
此項裝船費用應理解為“設備”自船邊到船艙(即買方的船上吊裝作業(yè)所能起吊之處至裝入船艙指定位置止)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其中包括對重件貨物裝船時需租用岸上或海上重吊費用,但理貨費、加固費、墊艙物料及開關艙口的費用不包括在內。
賣方負擔技術資料在北京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第三章支付
3.1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日元電匯進行。
3.2買方向賣方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日本東京銀行,賣方向買方的付款應通過日本東京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3.3本合同第二章所規(guī)定的合同設備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賣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3.3.1合同設備總價的10%,計¥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______天支付給賣方。
(1)日本政府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東京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設備總價的10%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7-0號附件)。
(3)金額為合同設備總價的100%的形式發(fā)票一式四份,并注明應付款金額為合同設備總價的10%。
(4)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提交。在支付以上所述款項時,買方應提交給賣方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設備總價的90%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8-0號附件)。
3.3.2合同設備總價的80%,計¥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賣方按本合同第四章規(guī)定交貨時,買方經北京中國銀行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____________天將每批交貨總價的80%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yè)發(fā)票正本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3.3.3合同設備總價的5%,計¥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____________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賣方:
(1)商業(yè)發(fā)票正本一式六份。
(2)買方代表按本合同第8章規(guī)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3.4合同設備總價的5%,計¥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買方經北京中國銀行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______天,即支付給賣方。
(1)按本合同第9章規(guī)定的由買方出具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3.5按本合同第4章和第9章規(guī)定,如果賣方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時,賣方應在接到買方書面通知后不遲于15天電匯給買方。如賣方未能在15天內將該罰款交付給買方,買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3.4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fā)生的,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fā)生的,由賣方負擔。
3.5技術服務費的支付條款見本合同附件5。
第四章交貨和交貨條件
4.1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20個月內將本“合同工廠”除地基用的地腳螺栓和基礎框架外的“設備”分6批交付完畢。在事先得到買方同意的條件下允許附加貨運總毛重大約為____________公噸,總體積大約為___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日本神戶、橫濱和/或長崎,到達港口為中國青島。
4.2賣方在合同簽字后1個月內,應向買方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量、單位、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公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5米、寬3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賣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1個月內向買方提供草圖一式六份,經買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方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賣方即開始制造。
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6個月,賣方應向買方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七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guī)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噸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4.3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4.4賣方供應的每批設備,應為本章4.1條規(guī)定的港口在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霸O備”的風險,賣方在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賣方轉移給買方。
4.5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______天,賣方應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公噸,尺寸超過15×3×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同時賣方還應航寄給買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fā)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和材料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______寬______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公噸或體積超過15×3×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故說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方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4.6所有設備的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通常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和材料,賣方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4.7買方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于15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船舶代理人以及其他有關裝船的必要事項,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同船舶代理人聯系,根據船期裝船(如買方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方或買方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有交貨港的預計抵達日期應接近本章中4.5條規(guī)定的貨物備妥待運日期。
4.8如賣方未能在買方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賣方負擔,按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4.9如賣方受在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方船只不能在預計受載日期后30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30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賣方負擔,但第31天起以后發(fā)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賣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方核實支付,如果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在貨物備妥待運日期后90天內仍未能到達,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并賣方經買方同意后有權為買方安排船只,運費買主自費。但賣方仍有責任根據買方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由賣方負擔費用和風險立即將貨物裝到受裁船只的船面上,在此情況下,賣方不支付遲交罰款。
4.10賣方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48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和材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報通知買方。如遇有第4.5條的大件貨物,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
4.11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3。
4.12賣方在技術資料發(fā)生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機場的日期電報通知買方,在資料寄出后48小時內賣方需將發(fā)出日期、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航次、件數、合同號以電報通知買方。
4.13空運提單上的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4.14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賣方在北京機場交付后即由賣方轉移給買方,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21天內在北京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費用。買方的通知應在收到賣方根據本合同第4.12條最后一段規(guī)定的通知后2個月內發(fā)出。
4.15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賣方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海運提單、商業(yè)發(fā)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指定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方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
航寄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三份給買方。
4.16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后的2個工作日內,賣方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方。
0.航運提單一份。
b.技術文件清單一式三份。
c.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三份。
第五章包裝與標記
5.1賣方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和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5.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本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5.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代號;
(5)設備名稱及項目;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______寬______高,以米表示)。
凡重量為2公噸或超過2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兩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5.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
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5.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兩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應附詳細裝配圖一式兩份(如果有必要的話)。
5.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7)收貨人代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兩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5.7凡由于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貨物在裝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賣方均應按本合同7.9的規(guī)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六章設計和設計工程聯絡
6.1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1和2的規(guī)定進行設計和設計工程聯絡。為了在本合同各階段的設計工作中加強協調,買主要求進行以下設計工程聯絡會議,屆時買賣雙方將自費派遣專業(yè)人員參加會議,買方每次將派遣______人,會議費用將由會議所在地一方負責。
6.1.1第一次工程聯絡會議在合同生效后兩周在中國舉行,會期兩周,會議主要內容是由賣方說明和由買方審核賣方的整個工作進度以及總布置流程圖和單線圖等概念設計,所需的圖紙的交付進度以取得買方同意,并由賣方提供買方進行概念設計所需要的資料。
6.1.2第二次工程聯絡會議大約在合同生效后3個月在日本舉行,會期兩周,主要內容為確認詳盡施工圖的圖紙內容和交付進度,以取得買方同意,并提供買方進行詳盡施工圖設計所需要的資料。
6.1.3第三次工程聯絡會議大約在合同生效后6個月在日本舉行,會期兩周,會議主要內容是由賣方說明和由買方審核賣方的詳盡施工圖設計以及初步的安裝和調試、考核的程序。
6.1.4第四次工程聯絡會議大約在合同生效后10個月在中國舉行,會期兩周,會議內容為詳盡說明和討論施工、試運、調試、考核和性能試驗的內容和方法。
6.2賣方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1和2,賣方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3。
6.3賣方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1和2,買方向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1和2,賣方以此做為“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6.4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星期內賣方應將有關的標準、規(guī)范及其清單空運給買方。買方將對賣方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guī)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可以修改,并作為賣方進行設計的依據。
6.5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在雙方要求下,賣方將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買方的“合同工廠”舉行補充的工程聯絡會,量多不超過兩次。
6.6每一次工程聯絡會議,雙方將簽署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將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內容。
6.7每一次會議參加人數、日期、地點和詳盡內容分別在前一次會議中討論決定。
6.8在一方派遣人員去另一方之前30天,一方應用電報通知另一方派遣人員名單和日程安排,另一方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xù),在代表團出發(fā)前3天,派出一方應用電報通知另一方人員名單,確切的出發(fā)日期、途徑、機次和到達日期。
6.9在向買方提交以供批準的圖紙和技術文件后5個星期內,買方將回復賣方同意的簽字影印件或通知賣方不同意的意見,如果在規(guī)定期限內沒有作出回答,所提交的圖紙和技術文件被認為已由買方批準。
6.10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買方提出與本“合同工廠”有關設計和技術問題時,賣方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七章標準和檢驗
7.1賣方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本合同附件2中的標準規(guī)范進行。
本合同生效后2個月內,賣方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guī)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兩航寄買方,買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guī)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在檢驗過程中,如果發(fā)現賣方提供檢驗標準不完全或不及時,在雙方協商后買方有權按買方現行標準執(zhí)行檢驗。
7.2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方提交由制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和材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7.3買方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賣方國家會同賣方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賣方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3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收到通知后一個半月內將檢驗人員包括翻譯的名單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協助辦理入境手續(xù)。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方人員在場進行,如不屬賣方原因買方未能按預定時間參加時,賣方有權自行裝配和檢驗。買方人員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質量會議。
7.4買方檢驗人員若發(fā)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時,有權提出意見,賣方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7.5買方檢驗人員在賣方國家和制造廠的質量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方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賣方按本合同第9章規(guī)定的保證責任。買方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7.6賣方應免費為買方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工作服、勞保用品。
賣方還應協助買方檢驗人員取得入境簽證和辦理必要的居留手續(xù),并安排食住、醫(yī)療、交通工具等。
7.7如買方不能在本章規(guī)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賣方將自行檢驗。
7.8在賣方設備到達現場后的2月之內賣方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和試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1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賣方,并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方便,除非按以上所說期限檢驗,不然設備將被認為已被買方按期檢驗。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fā)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7.1條和9.1條規(guī)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賣方責任,此記錄即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7.9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fā)現本合同7.8條所述問題系屬賣方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fā)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2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賣方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1個月。如遇到需長時間生產的換貨或補交貨物,期限由雙方協商決定。
7.10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方的原因,發(fā)現“設備”有損壞短缺,通知賣方后,賣方應盡快補發(fā)、更換,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7.11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賣方對第八章、第九章所承擔的責任。
第八章安裝、試車
8.1“安裝”系指合同工廠按照設計圖紙將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聯接等安裝工作。“試車”系指機器和/或各種系統(tǒng)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試運行”系指包括性能試驗的聯動試運轉及最初正常運轉。
“考核”系指檢查本合同附件2所規(guī)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2所規(guī)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即合同工廠即為買方所驗收。
8.2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方負責組織下和在賣方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賣方僅對其進行詳細設計有關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qū)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試運行和考核應在買方組織安排下和賣方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2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有關合同工廠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后38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的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3在安裝工作開始時,賣方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賣方技術人員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賣方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8.4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tǒng)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5第4.6條規(guī)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勝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7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明書不能免除賣方按本合同第9章規(guī)定在試運行、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發(fā)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8.5本章8.4條規(guī)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運行,其開始日期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
試運行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賣方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試運行前,買方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2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及公用設備。賣方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使用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
試運行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賣方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方代表協商后由買方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賣方可以使用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賣方責任賣方使用了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賣方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8.6試運行期為首次投料試生產開始日起的6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wěn)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guī)定在賣方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7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報告上簽字確認。
8.7如按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5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買方所驗收。
如因賣方原因致使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賣方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買方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修改記錄最后一次結算并由賣方負擔。
上述記錄在每次發(fā)生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后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賣方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賣方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修改后應重新按照本合同附件2的規(guī)定盡快再次考核。
8.8在本合同8.6條規(guī)定的試運行期間,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8.8.1如由于賣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同意延長試運行期3個月,以便賣方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3個月中由于賣方原因仍未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能同意再次延長試運行期3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3個月期滿時,由于賣方原因,考核仍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九章9.8條的規(guī)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3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除操作人員費用、燃料、電、水以外的所需全部費用和賣方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8.8.2如由于買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試運行期應延長3個月。在此期間,買方將按本合同附件5的規(guī)定繼續(xù)支付賣方技術人員的費用。如由于買方原因,改進合同工廠所需費用由買方負擔。所需賣方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在此延長的3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雙方在7天內簽署驗收證書。
然而賣方仍應協助買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方負擔。
8.9
8.9.1如由于買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8.9.3條規(guī)定的最后一批“主要設備”交貨之日起21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則按合同第三章第3.2.3條由買方支付給賣方的款項應予實現,而不需要驗收證書,但不免除賣方的所有責任。
8.9.2如由于買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8.9.3條規(guī)定的最后一批“主要設備”交貨之日起24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方所驗收,在7天內開具由買方簽字的驗收證書,但賣方仍應承擔協助買方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討論后取得協議。如由于賣方原因,上述最后一批主要設備交貨延誤,則上面所提的21個月和24個月應相應順延。
8.9.3最后一批主要設備交貨系指所交貨物的累積金額達到合同總價的98%。此情況下所留未交的2%將不影響合同工廠的正常運行。
8.10按本合同8.7、8.8和8.9條規(guī)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賣方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九章保證、索賠和罰款
9.1賣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和材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yōu)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安全運行和操作以及長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2的規(guī)定。
9.2賣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并能滿足“合同工廠”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3的規(guī)定。
9.3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于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材料的損壞,賣方應立即無償換貨、賠償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賣方換貨期不遲于證實屬賣方責任之日起1個月。如遇到需長時間制成的貨物,限期由雙方協商決定。
9.4賣方對本“合同工廠”設備和材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方驗收后12個月;如由于買方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條款8.9.3中規(guī)定的賣方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36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方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賣方。
9.5在保證期內,如發(fā)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的港后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2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盡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1個月。對生產周期長的貨物,期限由雙方協商決定。
如屬微小缺陷,經賣方同意,可由買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9.6在保證期內,如由于賣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材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材料的保證期為被買方驗收后12個月。
9.7在保證期滿后30天內,買方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fā)現的設備、材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9.8如由于賣方責任,考核試車時不能達到本合同第2號附件所規(guī)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賣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賣方收到買方書面通知后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除運行工、油、水、電以外的一切費用。如超過第8.8.1條規(guī)定的期限后,仍不能達到本合同第2號附件所規(guī)定的保證指標時,賣方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9.8.1鍋爐在按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額定操作條件下,如鍋爐效率在允許1%的測量誤差下低于保證值,則對每低一整0.5%的效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第2.1項的總合同設備價格的0.5%的罰款。
9.8.2按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額定的操作條件下,如本“合同工廠”的出力低于本合同規(guī)定出力95%,則賣方除支付上述罰款外,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方法,如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買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9.8.3按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額定操作條件下,電氣除塵器效率低于保證值,則對每一整1%的效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第2.1項的總合同設備價格的0.1%的罰款。
9.8.4按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額定的操作條件下,給水泵汽輪機效率低于保證值,則對每一整1%的效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第2.1項的總合同設備價格的0.18%的罰款。給水泵汽輪機允許0.5%的測量誤差。
9.8.5按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額定的操作條件下,送風機、引風機、一次風機的總耗電量在允許5%的測量誤差下高于保證值,則對每一整1%的效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第2.1項的總合同設備價格的0.1%的罰款。
9.8.6磨煤機在按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額定操作條件下,如磨煤機耗電量在允許5%的測量誤差下高于保證值,則對每一整1%,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第2.1項的總合同設備價格的0.38%的罰款。
9.8.7以上罰款最大金額不得超過合同第2.1項總合同設備價格的5%。
賣方支付罰款后,則本“合同”即為買方所驗收,并由買方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賣方。
9.9如由于賣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第四章規(guī)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賣方收取罰款:
遲交1-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0.4%;
遲交5-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0.8%;
遲交9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1.0%。
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賣方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賣方繼續(xù)交貨的義務。由于賣方責任,其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4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zhàn)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0.2責任方應盡快將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0.3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10.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響時間超過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履行合同中的問題,以便盡早達成協議。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1.2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如在日本,由日本商業(yè)仲裁協會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1.3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1.4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或按裁決規(guī)定。
11.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xù)執(zhí)行。
第十二章稅費
12.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課征有關執(zhí)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方”支付。
12.2中國政府根據中國有關稅法和《日本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協議》對“賣方”課征有關執(zhí)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賣方”支付。
12.3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在中國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支付。
第十三條仲裁(方案一)
13.1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3.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guī)則進行仲裁。
13.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3.5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xù)執(zhí)行。
第十三條仲裁(方案二)
13.1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3.2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如在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注)。
13.3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3.4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3.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xù)執(zhí)行。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被告國進行情況。
第十三條仲裁(方案三)
13.1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zhí),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3.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該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注)。
13.3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3.4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3.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xù)執(zhí)行。
注:方案三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第三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4.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________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4.2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4.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xù)償付未了債務。
14.4本合同用英文寫成一式4份,雙方各執(zhí)一式2份。
14.5本合同附件______至附件______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4.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中文或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2份。
14.8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4.9除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第十五條法定地址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標的
1.1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一套________________設備(出力為__________噸/時)及其輔助設備(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wěn)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產品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1。
賣方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3。
1.2賣方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賣方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2。
1.3賣方派遣有經驗的、健康的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5。
1.4賣方負責培訓買方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內容見本合同附件6。
1.5本合同簽訂后10年內,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有義務以優(yōu)惠價格向買方提供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將另簽協議。
第二章價格
2.1賣方按本合同第一章規(guī)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日元)。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2.1.1設備和材料費:¥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2.1.2備品備件費:¥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2.1.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及培訓費:¥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日元)
2.1.4技術服務費:¥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日元)。技術服務費的支付條件見本合同附件5。
“合同工廠”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4。
2.1.1、2.1.2、2.1.3各分項價格的總價為¥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日元)(以下簡稱“合同設備總價”)。
2.2上述合同總價是在日本國神戶、橫濱和/或長崎港船上交貨的fob固定價格,同時包括適于遠洋及內陸運輸和多次裝卸、搬運的堅固包裝以及貨物裝到買方指定船艙位置為止的一切費用,但買賣雙方各負擔全部裝船費用的百分之五十。
此項裝船費用應理解為“設備”自船邊到船艙(即買方的船上吊裝作業(yè)所能起吊之處至裝入船艙指定位置止)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其中包括對重件貨物裝船時需租用岸上或海上重吊費用,但理貨費、加固費、墊艙物料及開關艙口的費用不包括在內。
賣方負擔技術資料在北京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第三章支付
3.1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日元電匯進行。
3.2買方向賣方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日本東京銀行,賣方向買方的付款應通過日本東京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3.3本合同第二章所規(guī)定的合同設備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賣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3.3.1合同設備總價的10%,計¥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______天支付給賣方。
(1)日本政府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東京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設備總價的10%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7-0號附件)。
(3)金額為合同設備總價的100%的形式發(fā)票一式四份,并注明應付款金額為合同設備總價的10%。
(4)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提交。在支付以上所述款項時,買方應提交給賣方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設備總價的90%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8-0號附件)。
3.3.2合同設備總價的80%,計¥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賣方按本合同第四章規(guī)定交貨時,買方經北京中國銀行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____________天將每批交貨總價的80%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yè)發(fā)票正本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3.3.3合同設備總價的5%,計¥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____________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賣方:
(1)商業(yè)發(fā)票正本一式六份。
(2)買方代表按本合同第8章規(guī)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3.4合同設備總價的5%,計¥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買方經北京中國銀行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______天,即支付給賣方。
(1)按本合同第9章規(guī)定的由買方出具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3.5按本合同第4章和第9章規(guī)定,如果賣方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時,賣方應在接到買方書面通知后不遲于15天電匯給買方。如賣方未能在15天內將該罰款交付給買方,買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3.4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fā)生的,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fā)生的,由賣方負擔。
3.5技術服務費的支付條款見本合同附件5。
第四章交貨和交貨條件
4.1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20個月內將本“合同工廠”除地基用的地腳螺栓和基礎框架外的“設備”分6批交付完畢。在事先得到買方同意的條件下允許附加貨運總毛重大約為____________公噸,總體積大約為___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日本神戶、橫濱和/或長崎,到達港口為中國青島。
4.2賣方在合同簽字后1個月內,應向買方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量、單位、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公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5米、寬3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賣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1個月內向買方提供草圖一式六份,經買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方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賣方即開始制造。
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6個月,賣方應向買方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七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guī)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噸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4.3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4.4賣方供應的每批設備,應為本章4.1條規(guī)定的港口在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霸O備”的風險,賣方在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賣方轉移給買方。
4.5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______天,賣方應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公噸,尺寸超過15×3×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同時賣方還應航寄給買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fā)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和材料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______寬______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公噸或體積超過15×3×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故說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方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4.6所有設備的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通常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和材料,賣方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4.7買方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于15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船舶代理人以及其他有關裝船的必要事項,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同船舶代理人聯系,根據船期裝船(如買方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方或買方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有交貨港的預計抵達日期應接近本章中4.5條規(guī)定的貨物備妥待運日期。
4.8如賣方未能在買方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賣方負擔,按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4.9如賣方受在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方船只不能在預計受載日期后30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30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賣方負擔,但第31天起以后發(fā)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賣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方核實支付,如果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在貨物備妥待運日期后90天內仍未能到達,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并賣方經買方同意后有權為買方安排船只,運費買主自費。但賣方仍有責任根據買方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由賣方負擔費用和風險立即將貨物裝到受裁船只的船面上,在此情況下,賣方不支付遲交罰款。
4.10賣方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48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和材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報通知買方。如遇有第4.5條的大件貨物,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
4.11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3。
4.12賣方在技術資料發(fā)生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機場的日期電報通知買方,在資料寄出后48小時內賣方需將發(fā)出日期、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航次、件數、合同號以電報通知買方。
4.13空運提單上的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4.14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賣方在北京機場交付后即由賣方轉移給買方,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21天內在北京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費用。買方的通知應在收到賣方根據本合同第4.12條最后一段規(guī)定的通知后2個月內發(fā)出。
4.15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賣方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海運提單、商業(yè)發(fā)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指定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方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
航寄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三份給買方。
4.16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后的2個工作日內,賣方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方。
0.航運提單一份。
b.技術文件清單一式三份。
c.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三份。
第五章包裝與標記
5.1賣方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和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5.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本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5.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代號;
(5)設備名稱及項目;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______寬______高,以米表示)。
凡重量為2公噸或超過2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兩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5.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
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5.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兩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應附詳細裝配圖一式兩份(如果有必要的話)。
5.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7)收貨人代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兩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5.7凡由于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貨物在裝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賣方均應按本合同7.9的規(guī)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六章設計和設計工程聯絡
6.1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1和2的規(guī)定進行設計和設計工程聯絡。為了在本合同各階段的設計工作中加強協調,買主要求進行以下設計工程聯絡會議,屆時買賣雙方將自費派遣專業(yè)人員參加會議,買方每次將派遣______人,會議費用將由會議所在地一方負責。
6.1.1第一次工程聯絡會議在合同生效后兩周在中國舉行,會期兩周,會議主要內容是由賣方說明和由買方審核賣方的整個工作進度以及總布置流程圖和單線圖等概念設計,所需的圖紙的交付進度以取得買方同意,并由賣方提供買方進行概念設計所需要的資料。
6.1.2第二次工程聯絡會議大約在合同生效后3個月在日本舉行,會期兩周,主要內容為確認詳盡施工圖的圖紙內容和交付進度,以取得買方同意,并提供買方進行詳盡施工圖設計所需要的資料。
6.1.3第三次工程聯絡會議大約在合同生效后6個月在日本舉行,會期兩周,會議主要內容是由賣方說明和由買方審核賣方的詳盡施工圖設計以及初步的安裝和調試、考核的程序。
6.1.4第四次工程聯絡會議大約在合同生效后10個月在中國舉行,會期兩周,會議內容為詳盡說明和討論施工、試運、調試、考核和性能試驗的內容和方法。
6.2賣方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1和2,賣方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3。
6.3賣方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1和2,買方向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1和2,賣方以此做為“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6.4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星期內賣方應將有關的標準、規(guī)范及其清單空運給買方。買方將對賣方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guī)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可以修改,并作為賣方進行設計的依據。
6.5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在雙方要求下,賣方將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買方的“合同工廠”舉行補充的工程聯絡會,量多不超過兩次。
6.6每一次工程聯絡會議,雙方將簽署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將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內容。
6.7每一次會議參加人數、日期、地點和詳盡內容分別在前一次會議中討論決定。
6.8在一方派遣人員去另一方之前30天,一方應用電報通知另一方派遣人員名單和日程安排,另一方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xù),在代表團出發(fā)前3天,派出一方應用電報通知另一方人員名單,確切的出發(fā)日期、途徑、機次和到達日期。
6.9在向買方提交以供批準的圖紙和技術文件后5個星期內,買方將回復賣方同意的簽字影印件或通知賣方不同意的意見,如果在規(guī)定期限內沒有作出回答,所提交的圖紙和技術文件被認為已由買方批準。
6.10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買方提出與本“合同工廠”有關設計和技術問題時,賣方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七章標準和檢驗
7.1賣方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本合同附件2中的標準規(guī)范進行。
本合同生效后2個月內,賣方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guī)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兩航寄買方,買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guī)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在檢驗過程中,如果發(fā)現賣方提供檢驗標準不完全或不及時,在雙方協商后買方有權按買方現行標準執(zhí)行檢驗。
7.2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方提交由制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和材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7.3買方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賣方國家會同賣方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賣方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3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收到通知后一個半月內將檢驗人員包括翻譯的名單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協助辦理入境手續(xù)。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方人員在場進行,如不屬賣方原因買方未能按預定時間參加時,賣方有權自行裝配和檢驗。買方人員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質量會議。
7.4買方檢驗人員若發(fā)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時,有權提出意見,賣方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7.5買方檢驗人員在賣方國家和制造廠的質量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方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賣方按本合同第9章規(guī)定的保證責任。買方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7.6賣方應免費為買方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工作服、勞保用品。
賣方還應協助買方檢驗人員取得入境簽證和辦理必要的居留手續(xù),并安排食住、醫(yī)療、交通工具等。
7.7如買方不能在本章規(guī)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賣方將自行檢驗。
7.8在賣方設備到達現場后的2月之內賣方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和試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1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賣方,并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方便,除非按以上所說期限檢驗,不然設備將被認為已被買方按期檢驗。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fā)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7.1條和9.1條規(guī)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賣方責任,此記錄即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7.9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fā)現本合同7.8條所述問題系屬賣方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fā)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2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賣方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1個月。如遇到需長時間生產的換貨或補交貨物,期限由雙方協商決定。
7.10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方的原因,發(fā)現“設備”有損壞短缺,通知賣方后,賣方應盡快補發(fā)、更換,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7.11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賣方對第八章、第九章所承擔的責任。
第八章安裝、試車
8.1“安裝”系指合同工廠按照設計圖紙將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聯接等安裝工作?!霸囓嚒毕抵笝C器和/或各種系統(tǒng)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試運行”系指包括性能試驗的聯動試運轉及最初正常運轉。
“考核”系指檢查本合同附件2所規(guī)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2所規(guī)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即合同工廠即為買方所驗收。
8.2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方負責組織下和在賣方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賣方僅對其進行詳細設計有關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qū)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試運行和考核應在買方組織安排下和賣方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2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有關合同工廠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后38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的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3在安裝工作開始時,賣方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賣方技術人員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賣方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8.4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tǒng)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5第4.6條規(guī)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勝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7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明書不能免除賣方按本合同第9章規(guī)定在試運行、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發(fā)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8.5本章8.4條規(guī)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運行,其開始日期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
試運行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賣方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試運行前,買方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2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及公用設備。賣方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使用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
試運行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賣方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方代表協商后由買方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賣方可以使用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賣方責任賣方使用了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賣方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8.6試運行期為首次投料試生產開始日起的6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wěn)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己藨幢竞贤郊?的規(guī)定在賣方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7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報告上簽字確認。
8.7如按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5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買方所驗收。
如因賣方原因致使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賣方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買方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修改記錄最后一次結算并由賣方負擔。
上述記錄在每次發(fā)生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后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賣方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賣方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修改后應重新按照本合同附件2的規(guī)定盡快再次考核。
8.8在本合同8.6條規(guī)定的試運行期間,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8.8.1如由于賣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同意延長試運行期3個月,以便賣方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3個月中由于賣方原因仍未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能同意再次延長試運行期3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3個月期滿時,由于賣方原因,考核仍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九章9.8條的規(guī)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3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除操作人員費用、燃料、電、水以外的所需全部費用和賣方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8.8.2如由于買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試運行期應延長3個月。在此期間,買方將按本合同附件5的規(guī)定繼續(xù)支付賣方技術人員的費用。如由于買方原因,改進合同工廠所需費用由買方負擔。所需賣方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在此延長的3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雙方在7天內簽署驗收證書。
然而賣方仍應協助買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方負擔。
8.9
8.9.1如由于買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8.9.3條規(guī)定的最后一批“主要設備”交貨之日起21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則按合同第三章第3.2.3條由買方支付給賣方的款項應予實現,而不需要驗收證書,但不免除賣方的所有責任。
8.9.2如由于買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8.9.3條規(guī)定的最后一批“主要設備”交貨之日起24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方所驗收,在7天內開具由買方簽字的驗收證書,但賣方仍應承擔協助買方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討論后取得協議。如由于賣方原因,上述最后一批主要設備交貨延誤,則上面所提的21個月和24個月應相應順延。
8.9.3最后一批主要設備交貨系指所交貨物的累積金額達到合同總價的98%。此情況下所留未交的2%將不影響合同工廠的正常運行。
8.10按本合同8.7、8.8和8.9條規(guī)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賣方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九章保證、索賠和罰款
9.1賣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和材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yōu)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安全運行和操作以及長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2的規(guī)定。
9.2賣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并能滿足“合同工廠”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3的規(guī)定。
9.3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于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材料的損壞,賣方應立即無償換貨、賠償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賣方換貨期不遲于證實屬賣方責任之日起1個月。如遇到需長時間制成的貨物,限期由雙方協商決定。
9.4賣方對本“合同工廠”設備和材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方驗收后12個月;如由于買方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條款8.9.3中規(guī)定的賣方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36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方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賣方。
9.5在保證期內,如發(fā)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的港后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2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盡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1個月。對生產周期長的貨物,期限由雙方協商決定。
如屬微小缺陷,經賣方同意,可由買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9.6在保證期內,如由于賣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材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材料的保證期為被買方驗收后12個月。
9.7在保證期滿后30天內,買方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fā)現的設備、材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9.8如由于賣方責任,考核試車時不能達到本合同第2號附件所規(guī)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賣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賣方收到買方書面通知后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除運行工、油、水、電以外的一切費用。如超過第8.8.1條規(guī)定的期限后,仍不能達到本合同第2號附件所規(guī)定的保證指標時,賣方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9.8.1鍋爐在按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額定操作條件下,如鍋爐效率在允許1%的測量誤差下低于保證值,則對每低一整0.5%的效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第2.1項的總合同設備價格的0.5%的罰款。
9.8.2按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額定的操作條件下,如本“合同工廠”的出力低于本合同規(guī)定出力95%,則賣方除支付上述罰款外,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方法,如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買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9.8.3按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額定操作條件下,電氣除塵器效率低于保證值,則對每一整1%的效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第2.1項的總合同設備價格的0.1%的罰款。
9.8.4按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額定的操作條件下,給水泵汽輪機效率低于保證值,則對每一整1%的效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第2.1項的總合同設備價格的0.18%的罰款。給水泵汽輪機允許0.5%的測量誤差。
9.8.5按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額定的操作條件下,送風機、引風機、一次風機的總耗電量在允許5%的測量誤差下高于保證值,則對每一整1%的效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第2.1項的總合同設備價格的0.1%的罰款。
9.8.6磨煤機在按本合同附件2規(guī)定的額定操作條件下,如磨煤機耗電量在允許5%的測量誤差下高于保證值,則對每一整1%,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第2.1項的總合同設備價格的0.38%的罰款。
9.8.7以上罰款最大金額不得超過合同第2.1項總合同設備價格的5%。
賣方支付罰款后,則本“合同”即為買方所驗收,并由買方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賣方。
9.9如由于賣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第四章規(guī)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賣方收取罰款:
遲交1-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0.4%;
遲交5-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0.8%;
遲交9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1.0%。
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賣方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賣方繼續(xù)交貨的義務。由于賣方責任,其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4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zhàn)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0.2責任方應盡快將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0.3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10.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響時間超過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履行合同中的問題,以便盡早達成協議。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1.2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如在日本,由日本商業(yè)仲裁協會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1.3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1.4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或按裁決規(guī)定。
11.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xù)執(zhí)行。
第十二章稅費
12.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課征有關執(zhí)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方”支付。
12.2中國政府根據中國有關稅法和《日本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協議》對“賣方”課征有關執(zhí)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賣方”支付。
12.3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在中國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支付。
第十三條仲裁(方案一)
13.1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3.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guī)則進行仲裁。
13.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3.5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xù)執(zhí)行。
第十三條仲裁(方案二)
13.1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3.2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如在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注)。
13.3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3.4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3.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xù)執(zhí)行。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被告國進行情況。
第十三條仲裁(方案三)
13.1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zhí),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3.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該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注)。
13.3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3.4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3.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xù)執(zhí)行。
注:方案三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第三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4.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________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4.2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4.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xù)償付未了債務。
14.4本合同用英文寫成一式4份,雙方各執(zhí)一式2份。
14.5本合同附件______至附件______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4.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中文或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2份。
14.8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4.9除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第十五條法定地址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1篇 農產品訂購合同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提高農業(yè)種植整體效益,甲乙雙方根據市場需求和相關政策法規(guī),經充分協商簽定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訂購品種:甏頭大頭菜。
第二條:訂購數量:__________甏。
第三條;質量要求:(1)、每甏大頭菜的重量不少于__________公斤,不到標準,按實際重量計算;(2)、開甏時要有大頭菜的香味;(3)菜的顏色要求色澤光亮有菜黃色。
第四條:訂購價格:按市場行情價的高低,甲方以__________元/甏收購訂單合同內的大頭菜。
第五條:交售時間:從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交貨日期雙方約定,實行提貨的,甲方應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做好發(fā)貨。
第六條:貨款結算辦法:乙方交售的大頭菜經驗收合格后,甲方以銀行轉帳(或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1)乙方在交售時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
(2)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有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甲方:(1)甲方無故拒收乙方貨物的應向乙方償付貨款總值的____(5%-25%)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2)按照合同規(guī)定提貨的產品,甲方逾期提貨的,甲方應負有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盡快通報理由,可允許部分或不履行,對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九條: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提交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_日在簽訂,有效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第12篇 重慶市茶葉訂購合同書(參考文本)
合同編號:
甲方(種植人):
乙方(訂購人):
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訂購茶葉,訂購茶葉的有關情況如下
二、價格
□固定價格:元/公斤,合計總價款為元。
□保護價格:基準價元/公斤。收購日當地市場價高于基準價時,以市場價收購收購日當地市場價低于基準價時,以基準價收購。
□浮動價格:基準價元/公斤。收購日當地市場價高于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市場價-基準價)×%收購日當地市場價低于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基準價-市場價)×%。
三、包裝要求:
四、交貨期限、方式
(一)交貨期限:
(二)交貨方式:
□送貨。甲方將所訂茶葉送到,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承擔。
□提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到提貨,交貨日期以書面通知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承擔。
□代辦托運。甲方通過火車(汽車、輪船或)將所訂茶葉托運到,交貨日期以運輸委托手續(xù)日期為準,托運及相關費用由承擔。
五、驗收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到達地為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驗收地點代辦托運以為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內驗收完畢。乙方對茶葉的品種、質量、數量、包裝等有異議的,應在驗收之日起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
六、付款方式
(一)收購定金:乙方□ 是/□否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購定金元。交貨時定金應□抵作收購款/□返還甲方。
(二)貨款結算:
□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后錢貨當場結清。
□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后日內,把貨款匯入甲方開戶銀行,賬號。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拒絕交付所訂茶葉的,按合同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交付的茶葉少于所訂數量的,按少交茶葉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交付所訂茶葉的,按逾期交付茶葉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茶葉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要的,應按收購日當地市場價格交付茶葉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拒收所訂茶葉的,按合同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少收所訂茶葉的,按少收茶葉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接收所訂茶葉,按逾期接收茶葉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保管費用等相關損失。
4、逾期支付貨款的,乙方應支付完貨款,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申請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第13篇 2023產品訂購合同書
甲方(需求方,委托方):
注冊營業(yè)地點:
乙方(供給方,受托方):
注冊營業(yè)地點: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經協商,雙方就乙方生產、供甲方銷售并且根據甲方要求設計、標明為_____品牌的家用電器(簡稱定牌產品)定牌合作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合作的產品、數量及定單
1.1定牌產品品名、規(guī)格、型號、目標總量、品名規(guī)格型號、時段、單位、總量。
2.2甲方每月向乙方書面發(fā)出____個月以上預期量的滾動訂單。乙方根據訂單預備____天材料和零件。
2.3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下達下個月的訂單,包括品種、數量、交貨時間、順序等。乙方除非向甲方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否則視為同意該月訂單。訂單下達后不能變更,除非乙方同意變更。
2.4乙方應在甲方下達訂單____天內,向甲方提供下月的日排產計劃。
第二條產品包裝與標識
2.1定牌產品使用甲方________注冊_____,以及法律許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標記、文字、符號。乙方未經同意不能使用________注冊_____,也不能將甲方注冊_____及法律許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標記、文字、符號提供給第三方,包括與此相關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標記、_____、名牌或公司名稱。
2.2甲方應獲得合法的________注冊_____使用權,并向乙方提供該注冊_____的審批證明文件。
2.3乙方須根據甲方要求,在產品內外包裝標明_______品牌。
2.4產品背脊標識的產地為____,廠址為________。
2.5如果甲方發(fā)現有與乙方合作的第三方有對甲方_____、標記的侵權行為,應立即通知乙方停止為其生產。當侵權實施已經發(fā)生,乙方未獲準甲方同意不要擅自處理侵權產品。
2.6定牌產品僅允許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企業(yè)銷售,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銷售。
第三條質量保證
3.1產品標準:
3.1.1乙方生產過程須符合甲方的質量控制規(guī)范(建議可以附件對此明細)要求。
3.1.2乙方生產的定牌產品須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并符合驗收標準。
3.2產品質量:
3.2.1所有定牌產品都須獲得認證。
3.2.2安全認證由_______方完成,認證費由_______方承擔。
3.2.3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在產品的機身、外包裝上進行出廠編號。
3.2.4乙方應進行嚴格的產品出廠前的檢驗測試,以確保產品品質與合同條款和質量標準規(guī)定的內容相符。
3.2.5甲方可以通過其技術代表共同參與對出廠產品的質量控制。同時有權利不定期檢查預定牌產品相關的檢測設備、生產過程及材料零部件質量控制。
3.2.5乙方生產定牌產品在設計、規(guī)格、替代原材料及部件等方面如有變更,事前需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甲方提出任何變更要求,需乙方書面同意。
3.2.6如果定牌產品在交貨后____月內某一個型號出現批量性故障和缺陷由乙方負責,缺陷率的判定和計算方法,在本合同的質量異議認定(建議可以附件對此明細)中詳細規(guī)定。
3.2.7甲方有義務將市場產品信息反饋給乙方,為產品質量的不斷提高提供材料。
第四條產品供價及結算方式
4.1.1供價(計算單位:)
型號、規(guī)格、付款方式、單位、支付價格(人民幣元,含稅)、備注
4.1.2在雙方確認排產計劃后,乙方憑雙方確認后的排產計劃組織生產和發(fā)貨。每月____日甲方按當月量以形式向乙方支付當月貨款。
4.1.4以上價格在合同期內原則上不變。如市場行情發(fā)生較大變動時,一方提出供價變動要求時須同另一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確定之,否則須執(zhí)行本協議。
第五條產品交貨及運輸
5.1合同交貨履行地點:
5.2產品運輸由____方負責,____方承擔運費用。
5.3運輸責任:____方的責任在____后結束。此后,貨物出現風險責任由____方負責。
5.5甲方技術代表在貨物檢收若有異議,有權依據雙方共同制定之交接貨物驗收標準督促乙方改進,下列情況下可以拒收:
xxx
xxx_________________
xxx
5.6如乙方責任,按本協議第三條有關協議執(zhí)行,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交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責任,按本協由甲方承擔延期交貨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7當因乙方_____原因不能按訂單要求發(fā)貨,延遲發(fā)貨超過一天,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延遲損失之責任,標準為:__________
5.8當因甲方_____原因不能按訂單要求發(fā)貨,延遲發(fā)貨超過一天,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________之責任,標準為:__________
第六條市場規(guī)范與協調
6.1雙方應注意保持定牌產品的差異化,以避免雷同產品在市場價格上的差異給對方造成損失。乙方在運作自己的產品市場時在規(guī)格、型號、花色等方面避免與提供給甲方的定牌產品相似。
6.2建立價格通報與協調機制。當市場行情發(fā)生變化,一方需要調整價格時,應通知對方。雙方應通過共同協商共同調整價格,以避免造成負面影響。
6.3若一方違反本條市場規(guī)范條款,對方督促其改進而沒有立即改進時,為約方應該承擔對方損失的。
第七條工作聯系
7.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可以在乙方設立駐廠代表。
7.2駐廠代表的責任是進行質量監(jiān)督、物流管理與事務。
7.3駐廠代表應遵從乙方規(guī)章制度,并且不得進入與本合作業(yè)務無關的場所。
7.4乙方為駐廠代表提供辦公室(桌)____間(個),電話____部,房租水電費用由____方承擔。
電話費用由方承擔。
7.5甲方的聯系方式為:
7.6乙方的聯系方式為:
第八條技術培訓
8.1為了保證定牌產品的維修服務,如果甲方認為必要,乙方應為甲方維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并將定牌產品的技術傳授給甲方技術、維修人員,包括向甲方提供教材、圖紙、器材。
8.2培訓地點設在,場地費用由方承擔,培訓人員的差旅費由方承擔。
第九條維修和零部件
9.2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規(guī)格數量的零部件周轉量,乙方再在____月內以舊換新。超過本周轉量,則雙方先以現款結算。
9.3超過____年,甲方須通過有嘗方式向乙方購買零部件,其價格標準為:
9.4甲方保證,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僅用于定牌產品的維修,不用于其他目的。
9.5定牌產品停產后,乙方應為甲方保留時間的零部件供應,保留時間為:
a.包裝材料、印刷品____年
b.主關零部件____年
c.非主關零部件____年
第十條附則
10.1本合同的條款、附件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協議,在此之前的口頭約定、書面資料不構成協議的內容因而無效。
10.2本合同簽署前,雙方都應向對方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包括《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甲方:(簽章)
日期:
乙方:(簽章)
第14篇 圖書館訂購圖書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乙方向甲方訂購圖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訂購方式:
乙方向甲方訂購圖書的規(guī)格、品種,見甲方提供的詳細目錄。
二、發(fā)貨方式:
1、甲方按乙方訂貨郵件和訂貨傳真的要求進行包裝,并附發(fā)貨明細清單,免費提供甲方所需電子文本內容。
2、乙方所訂的所有圖書由甲方負責發(fā)運到物流中心,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三、貨物驗收:
1、乙方收貨后,需及時按清單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或品種、數量的差別要在七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逾期視為驗收無誤;如有少發(fā)、誤發(fā),甲方負責在七個工作日內補發(fā)、調換;
2、乙方所訂書如品種缺少,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做適當的調整,并保證圖書的質量。
四、質量保證:
1、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圖書書目,形成圖書訂購單,并將圖書訂購單向甲方報訂。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圖書訂購單向乙方供應與圖書訂購單相符的紙質圖書。
2、推薦訂單時,因訂單看不到現貨的質量,甲方要對乙方所購圖書進行質量把關。
3、乙方未采購的書籍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搭配(以書號、書名、定價、出版社、出版年為準)。
4、甲方保證供應圖書均為國家原版正式出版物,質量可靠;
5、甲方保證所配圖書無殘頁、無缺頁、無油污等質量問題。
五、價格及付款:
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訂單后進行打包,打包配貨前乙方需預付甲方 50%貨款。打好包后,并將實際發(fā)貨數量貨款等通過電子郵件發(fā)往甲方核對無誤后發(fā)貨。
2、乙方向甲方訂購圖書實洋總額為_____元,實際結算折扣見雙方約定的定單明細,貨到十天內驗收合格后結清全部貨款。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式發(fā)票作為甲方財務出帳憑證。
六、違約責任:
以上條約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約,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按民法典執(zhí)行;
七、未盡事宜:
雙方協商解決,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第15篇 廣東省茶青訂購合同書
買方: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賣方: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茶青訂購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茶青交售品種、數量、價格
二、收購時間與方式買方須提前三天發(fā)出收購憑單,確定應交售的品種、數量。
三、包裝要求賣方按買方要求進行包裝、運輸。
四、買方責任
1.及時安排收購指標,發(fā)送收購憑單,按合同約定收購賣方所提供的茶青;
2.應當于收購當天自行或者委托檢測機構對茶青質量進行檢測;
3.以質論價,按收購標準進行驗收,不壓價、不少斤缺兩。
4.定期派員無償提供必要的茶葉田間管理、采收技術和病蟲害防治等知識(包括發(fā)放宣傳資料,集中培訓,送科技下鄉(xiāng)活動等)。
5.不得拖欠賣方的茶青款,按當天驗收憑單足額發(fā)放茶青款(如遇特殊情況,其付款方式及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賣方責任
1.不得在茶葉生產中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高殘留農藥。
2.不得在采收前______天施下肥料、噴施葉面肥等。
3.按標準要求于當天上午9:00后至下午4:30前手工采摘鮮葉,并在采摘后_____小時內送達買方指定的地點。不得向買方提供雨天采收的茶青和隔天采摘的茶青。
六、買方違約責任
1.沒有按時按量收購,造成茶青變質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除賠償賣方的損失外,應向賣方支付該批茶青總價值____%的違約金。
2.拖延支付茶青款,應參照銀行關于拖延付款的規(guī)定,向賣方償付違約金。
七、賣方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當月合同總數量的90%,應向買方支付未完成部分茶青總價值_____%的違約金。
2.交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茶青,應按每百斤_____元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人身傷亡,賣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民法典》等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備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
第16篇 委托訂購合同書標準版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就上述項目的訂購,甲方委托乙方訂取____方式進行訂購,乙方同意接受委托,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依法進行組織訂購,為甲方做好服務工作。
風險提示:
要求商家在訂購合同上注明產品的品牌、型號、單價、數量,品牌型號必須是標準用名,不能產生歧義,前后名稱必須保持一致在標注產品的數量時,最好將產品的平米數和片數都標注清楚,方便驗貨時核對產品的數量。
另外,標的物必須是合法物品,違法則合同無效。
二、本協議簽訂后,即開始進行本項目的訂購工作,甲方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一)協助乙方作好訂購(招標)工作,提供項目相關資料,提出訂購(招標)文件中供貨范圍、技術規(guī)格和特別商務要求
(二)參加評審(評標)委員會的工作,與其他評委一起共同完成評、定(標)工作
(三)按成交(中標)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與成交(中標)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
(四)驗收合格后,訂購人按合同約定和政府訂購資金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應當支付給供應商的價款或報酬。
三、乙方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一)組成專項工作小組,指定一位項目負責人,代表乙方聯系和處理訂購(招標)過程中的有關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編制訂購文件,請專家審查、訂購人確認,并報送臨沂市財政局政府訂購辦公室(以下簡稱訂購辦)備案
(二)訂購文件報送訂購辦項目負責人備案后,按照規(guī)定程序,在政府訂購信息指定發(fā)布媒體和網站(《_______》、《______》、中國政府訂購網站、______省政府訂購網站、_____政府訂購網站)上發(fā)布政府訂購公告并發(fā)售訂購文件
(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組成項目專家評審(評標)委員會
(四)組織訂購項目的評審(評標)和記錄工作
(五)按照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論編制評審(評標)報告、匯集訂購和報價(招標)文件并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報送訂購辦
(六)發(fā)出成交(中標)通知,組織甲方與成交(中標)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或協議,并在合同(協議)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副本報送訂購辦備案。
(七)根據《政府采購法》第四百九十八條“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有關規(guī)定,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采購項目驗收,并填制《______政府訂購項目驗收報告單》(一式四聯)。
風險提示: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采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fā)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guī)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yè),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八)接受_______政府訂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
四、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守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等原則,對訂購(開標)前供應商情況、評審(評標)委員會的組成情況、評審(評標)情況均應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______(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隨機抽取專家。
六、乙方承擔訂購(招標)所需的全部費用。并按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向成交(中標)供應商收取貨物、服務、工程______%中標服務費,公務用車按定額每輛______元收取服務費。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七、本項目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完成。
八、本協議經臨_____-財政局政府訂購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確認并備案,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實施協議可能危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證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標)失敗,甲方保證不撤消委托并保證與成交(中標)方簽訂合同否則,責任方向對方做出相應賠償。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必須約定清楚。若是沒有約定,發(fā)生需方貨款遲延支付、差額支付等情況,就很難追究其違約責任,風險又要飆升。
注意,違約金的數額太高,可能會有被仲裁機構或法院變更的風險,但也不能太低,否則無法產生約束。這種情況建議還是咨詢律師。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