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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基金交易服務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
基金帳號:____________(首次開戶不填)
直銷交易帳號: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規(guī)范乙方發(fā)起并管理的基金交易業(yè)務,根據(jù)相關法律, 法規(guī) 和乙方有關業(yè)務規(guī)則及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傳真交易申請服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傳真交易及服務內容
1.本合同所稱“傳真交易”僅適用于在乙方的直銷機構(即乙方各投資理財中心)開立基金交易帳戶的客戶。“傳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資理財中心開立基金帳戶,交易帳戶并簽署本合同后,以傳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業(yè)務申請的交易方式。
2.傳真交易的服務內容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撤單、變更分紅方式、基金轉換和變更聯(lián)系方式。
第二條傳真交易條件
1.甲方已經(jīng)與乙方簽署了《基金業(yè)務傳真交易合同書》(以下簡稱“本合同”);
2.甲方已經(jīng)在乙方開立基金帳戶和交易帳戶且該帳戶在本 合同履行 過程中處于正常狀態(tài);
3.甲方辦理申請認購或申購業(yè)務的,不遲于乙方《直銷投資者交易指南》所規(guī)定的申請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屆滿之時將認購或申購資金足額劃(匯)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戶;甲方辦理贖回,基金轉換業(yè)務的,在申請所涉交易有效時限內其交易帳戶中有足夠的基金份額,否則視為無效申請;
4.甲方已經(jīng)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真實、準確、完整的填寫有關表格,簽署有關文件;
5.甲方已經(jīng)在乙方辦理了預留印鑒手續(xù);
6.乙方不時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應當滿足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傳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專門的傳真電話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申請,除此之外的傳真申請視為無效。甲方應指定專人辦理基金交易申請,除該授權經(jīng)辦人通過指定傳真電話發(fā)出的傳真交易申請外,其他傳真申請亦視為無效。
2.甲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鑒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jīng)辦人 身份證 件復印件,交易帳戶卡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復印件。
3.甲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鑒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jīng)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交易帳戶卡復印件。
4.甲方辦理變更分紅方式及聯(lián)系方式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鑒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jīng)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交易帳戶卡復印件。
5.甲方應在乙方規(guī)定的基金開放日9:30—15:00(認購期內為9:30—16:00)之間將申請資料傳真至乙方。超過申請受理時間的申請,按照下一開放日的申請?zhí)幚怼?/p>
6.甲方發(fā)出傳真后,應立即撥打電話向乙方受理業(yè)務的投資理財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如果甲方?jīng)]有致電確認,且乙方無法按照甲方開戶時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與甲方取得聯(lián)系時,傳真內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規(guī)定的申請,乙方可以受理;傳真內容不清晰,不完整,不準確或不符合相關法律,相應基金契約或乙方有關業(yè)務規(guī)定的,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申請暫緩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該等原因而導致甲方申請無法進行或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7.乙方收到甲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后,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后受理申請,否則甲方應重新修改申請日期,并進行簽章確認。
8.乙方收到甲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余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乙方可不予執(zhí)行甲方贖回申請。
9.乙方處理完畢甲方的申請后,應將打印并蓋章的申請回執(zhí)傳真給甲方,作為受理甲方申請的憑證。甲方可在t+2日9:30之后通過電話,網(wǎng)站或親臨投資理財中心查詢申請確認結果。
10.甲方應在傳真申請發(fā)出后當日內,將申請表原件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乙方受理業(yè)務的投資理財中心,時間以郵戳為準。乙方在受理業(yè)務五日內收不到甲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11.乙方傳真電話號碼變更,將以公告和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權經(jīng)辦人或傳真號碼變更,要提出業(yè)務申請,在乙方受理并確認后方生效。
第四條保密事項
1.乙方對甲方的申請資料及有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但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有關司法,行政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關資料不在此限。
2.甲方應注意自身資料及信息的保密,由于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資料或信息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免責條款
因下列事由之一發(fā)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停電,電腦網(wǎng)絡和/或傳真設備故障,乙方對由此導致的收發(fā)信息延誤或失敗不承擔責任。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經(jīng)辦人簽章及蓋有預留印鑒的傳真申請,即認為此申請是甲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乙方不對該簽章及印鑒是否真實及是否為甲方真實意思表示承擔法律責任。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傳真資料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甲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基金契約或乙方基金業(yè)務規(guī)則等使乙方無法執(zhí)行的,乙方可不執(zhí)行并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4.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電腦黑客或計算機病毒等問題造成交易系統(tǒng)不能正常運轉。
5.法律和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fā)事件。
6.由于在通訊中斷,堵塞等情況下致使通過傳真手段無法下達申請或無法進行傳真確認時。
7.對于因本合同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業(yè)務風險說明書》所提示的風險事故發(fā)生導致甲方受到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8.法律規(guī)定和本合同約定的其它乙方免責事項。
第六條合同的修改,終止和解除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合同內容的權利。修改條款通知以書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營業(yè)場所。甲方如果對于乙方的修改持有異議,應當在甲方書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書面提出異議。雙方在乙方發(fā)出該等書面異議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截止日”)內未能就該等異議進行磋商或未能達成共識,本合同自截止日終止。甲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同意甲方的修改,本合同按照修改后的條款執(zhí)行。
2.本合同書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契約》、《招募說明書》、《公開說明書》和其他乙方和甲方應共同遵守的文件發(fā)生修訂,本合同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始無效,但本合同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xù)有效。
3.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況之一發(fā)生時終止:
(1)雙方書面終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撤銷基金賬戶或/和直銷交易賬戶。
(4)乙方作為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
(6)一方違約,另一方依法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合同雙方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八條特別條款
甲方在此確認,甲方已經(jīng)閱讀并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契約,發(fā)行公告及本合同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業(yè)務風險說明書》的全部內容;甲方進一步確認,甲方已經(jīng)充分了解傳真基金交易的風險并自愿承擔該等風險。甲方同時確認,對于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所述乙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負有充分注意的義務;甲方進一步確認,甲方將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曉該等修改通知內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賠等任何要求。
第九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授權經(jīng)辦人(簽字)____機構經(jīng)辦人(簽字)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2篇 傳真交易基金服務合同
2023傳真交易基金服務甲方: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甲方有關規(guī)章制度,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____成長價值開放式基金的相關業(yè)務,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經(jīng)過協(xié)商,就乙方采取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一、傳真交易業(yè)務范圍
1.本協(xié)議所稱“傳真交易”是指乙方將填妥的交易申請表及所需相關資料傳真至甲方相關人員,甲方相關人員受理該項業(yè)務,并將受理確認信息傳真至乙方相關人員,從而完成交易申請的情況
2.本協(xié)議所指傳真交易僅包括開戶、申(認)購、贖回、分紅方式變更。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辦理其它業(yè)務的傳真申請。
3.若乙方需辦理其它業(yè)務種類,則需至甲方直銷中心親自提交申請,或由甲方提供上門服務。二、交易條件
1.交易時間:在基金正常開放日,交易時間為9:30-11:30,13:00-15:00。在基金募集期,交易時間為9:30-15:00。
2.認購:乙方應在認購資金到達____開放式基金直銷賬戶后提交認購申請,認購資金應與認購份額相符。若在基金成立驗資日,認購金額與認購份額仍不符,或認購資金到賬而無認購申請,則乙方該筆認購申請為無效申請。無效認購款將在基金成立后的7個工作日內由甲方退回。
3.申購:乙方應在申購資金到達____開放式基金直銷賬戶后提交申購申請。申購申請資金必須匯款金額一致,否則,為無效申請。
4.贖回:甲方收到乙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基金/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余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
5.乙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申請委托的,甲方有權在收到乙方寄出的申請原件后,再將贖回款項劃往乙方指定銀行資金賬戶。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準確填寫由甲方提供的或從甲方網(wǎng)站(http://www.________)下載的相關交易申請表。三、交易流程
1.乙方提交申(認)購申請時,將以下資料
傳真至甲方指定傳真號碼:加蓋印鑒章的申請表、經(jīng)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基金賬戶卡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復印件。乙方提交贖回申請時,將以下資料傳真至甲方指定傳真號碼:加蓋印鑒章的申請表、經(jīng)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基金賬戶卡復印件。
2.乙方發(fā)出傳真后,應打電話向甲方直銷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由于傳真設備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傳真申請,乙方又未進行電話確認的,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甲方根據(jù)且僅根據(jù)持有甲方認為有效的乙方開戶文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的指示人所發(fā)出的傳真處理乙方的交易申請。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傳真信息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基金契約或甲方業(yè)務規(guī)則等使甲方無法執(zhí)行的,甲方可不執(zhí)行并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3.乙方在發(fā)完傳真并經(jīng)甲方確認后,應在當日內將加蓋預留印鑒的申請表原件、基金賬戶卡的復印件以特快專遞寄送甲方。日期以郵戳所示為準。
4.甲方在乙方提交之申請經(jīng)確認后,可應客戶要求為客戶打印并郵寄交易成功交割單。四、免責情況
在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例如:設備、線路故障等)而影響委托的實施,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盡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響。五、協(xié)議的修改、解除與終止
1.本協(xié)議其它內容的修改需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方為有效。
2.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xié)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六、說明
1.本協(xié)議只對交易委托的提交做出規(guī)定,交易能否成功由基金的注冊登記人過戶登記紀錄為準。
2.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基金交易服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基金帳號:____________(首次開戶不填)
直銷交易帳號: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規(guī)范乙方發(fā)起并管理的基金交易業(yè)務,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乙方有關業(yè)務規(guī)則及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傳真交易申請服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傳真交易及服務內容
1.本合同所稱“傳真交易”僅適用于在乙方的直銷機構(即乙方各投資理財中心)開立基金交易帳戶的客戶?!皞髡娼灰住敝讣追皆谝曳礁魍顿Y理財中心開立基金帳戶,交易帳戶并簽署本合同后,以傳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業(yè)務申請的交易方式。
2.傳真交易的服務內容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撤單、變更分紅方式、基金轉換和變更聯(lián)系方式。
第二條傳真交易條件
1.甲方已經(jīng)與乙方簽署了《基金業(yè)務傳真交易合同書》(以下簡稱“本合同”);
2.甲方已經(jīng)在乙方開立基金帳戶和交易帳戶且該帳戶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處于正常狀態(tài);
3.甲方辦理申請認購或申購業(yè)務的,不遲于乙方《直銷投資者交易指南》所規(guī)定的申請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屆滿之時將認購或申購資金足額劃(匯)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戶;甲方辦理贖回,基金轉換業(yè)務的,在申請所涉交易有效時限內其交易帳戶中有足夠的基金份額,否則視為無效申請;
4.甲方已經(jīng)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真實、準確、完整的填寫有關表格,簽署有關文件;
5.甲方已經(jīng)在乙方辦理了預留印鑒手續(xù);
6.乙方不時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應當滿足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傳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專門的傳真電話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申請,除此之外的傳真申請視為無效。甲方應指定專人辦理基金交易申請,除該授權經(jīng)辦人通過指定傳真電話發(fā)出的傳真交易申請外,其他傳真申請亦視為無效。
2.甲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鑒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jīng)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交易帳戶卡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復印件。
3.甲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鑒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jīng)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交易帳戶卡復印件。
4.甲方辦理變更分紅方式及聯(lián)系方式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鑒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jīng)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交易帳戶卡復印件。
5.甲方應在乙方規(guī)定的基金開放日9:30—15:00(認購期內為9:30—16:00)之間將申請資料傳真至乙方。超過申請受理時間的申請,按照下一開放日的申請?zhí)幚怼?/p>
6.甲方發(fā)出傳真后,應立即撥打電話向乙方受理業(yè)務的投資理財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如果甲方?jīng)]有致電確認,且乙方無法按照甲方開戶時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與甲方取得聯(lián)系時,傳真內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規(guī)定的申請,乙方可以受理;傳真內容不清晰,不完整,不準確或不符合相關法律,相應基金契約或乙方有關業(yè)務規(guī)定的,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申請暫緩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該等原因而導致甲方申請無法進行或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7.乙方收到甲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后,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后受理申請,否則甲方應重新修改申請日期,并進行簽章確認。
8.乙方收到甲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余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乙方可不予執(zhí)行甲方贖回申請。
9.乙方處理完畢甲方的申請后,應將打印并蓋章的申請回執(zhí)傳真給甲方,作為受理甲方申請的憑證。甲方可在t+2日9:30之后通過電話,網(wǎng)站或親臨投資理財中心查詢申請確認結果。
10.甲方應在傳真申請發(fā)出后當日內,將申請表原件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乙方受理業(yè)務的投資理財中心,時間以郵戳為準。乙方在受理業(yè)務五日內收不到甲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11.乙方傳真電話號碼變更,將以公告和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權經(jīng)辦人或傳真號碼變更,要提出業(yè)務申請,在乙方受理并確認后方生效。
第四條保密事項
1.乙方對甲方的申請資料及有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但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有關司法,行政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關資料不在此限。
2.甲方應注意自身資料及信息的保密,由于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資料或信息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免責條款
因下列事由之一發(fā)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停電,電腦網(wǎng)絡和/或傳真設備故障,乙方對由此導致的收發(fā)信息延誤或失敗不承擔責任。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經(jīng)辦人簽章及蓋有預留印鑒的傳真申請,即認為此申請是甲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乙方不對該簽章及印鑒是否真實及是否為甲方真實意思表示承擔法律責任。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傳真資料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甲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基金契約或乙方基金業(yè)務規(guī)則等使乙方無法執(zhí)行的,乙方可不執(zhí)行并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4.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電腦黑客或計算機病毒等問題造成交易系統(tǒng)不能正常運轉。
5.法律和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fā)事件。
6.由于在通訊中斷,堵塞等情況下致使通過傳真手段無法下達申請或無法進行傳真確認時。
7.對于因本合同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業(yè)務風險說明書》所提示的風險事故發(fā)生導致甲方受到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8.法律規(guī)定和本合同約定的其它乙方免責事項。
第六條合同的修改,終止和解除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合同內容的權利。修改條款通知以書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營業(yè)場所。甲方如果對于乙方的修改持有異議,應當在甲方書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書面提出異議。雙方在乙方發(fā)出該等書面異議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截止日”)內未能就該等異議進行磋商或未能達成共識,本合同自截止日終止。甲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同意甲方的修改,本合同按照修改后的條款執(zhí)行。
2.本合同書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契約》、《招募說明書》、《公開說明書》和其他乙方和甲方應共同遵守的文件發(fā)生修訂,本合同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始無效,但本合同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xù)有效。
3.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況之一發(fā)生時終止:
(1)雙方書面終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撤銷基金賬戶或/和直銷交易賬戶。
(4)乙方作為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
(6)一方違約,另一方依法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合同雙方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八條特別條款
甲方在此確認,甲方已經(jīng)閱讀并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契約,發(fā)行公告及本合同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業(yè)務風險說明書》的全部內容;甲方進一步確認,甲方已經(jīng)充分了解傳真基金交易的風險并自愿承擔該等風險。甲方同時確認,對于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所述乙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負有充分注意的義務;甲方進一步確認,甲方將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曉該等修改通知內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賠等任何要求。
第九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授權經(jīng)辦人(簽字)____機構經(jīng)辦人(簽字)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基金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鑒于:乙方為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并購事宜需要專業(yè)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充分友好協(xié)商,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服務事項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并購_______有限公司事項進行專項法律服務。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購事項完成之日止。
第二條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公司并購的法律事務。
第三條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起草并購意向書;
2.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并出具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商務談判,進行并購可行性策劃和并購方案的設計;
4.出具并購法律意見書;
5.起草并購合同及并購所需的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6.協(xié)助辦理并購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同志與乙方聯(lián)絡,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lián)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第五條律師費用及支付
1.雙方協(xié)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元人民幣。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查檔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
2._______(地區(qū))外發(fā)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信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并購事宜相關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lián)系人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5.甲方根據(jù)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jīng)支付的律師費用;
8.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guī)定或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
9.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第八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企業(yè)并購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yè)務應當單獨建檔,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jù)、法律文件和財務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應根據(jù)甲方所需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與甲方具體協(xié)商或隨時聯(lián)系約定;
9.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chǎn)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雙方同意,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xù)簽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經(jīng)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時;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5.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的;
6.當本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
第十條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lián)系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fā)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fā)出后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fā)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lián)系方式發(fā)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chǎn)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出現(xiàn)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并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執(zhí)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約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簽署。
(以下無合同正文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