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哪些
企業(yè)管理制度匯篇涵蓋了企業(yè)的各個管理層面,旨在建立一套有序、高效且適應企業(yè)發(fā)展需求的運作機制。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組成部分:
1. 組織架構:定義企業(yè)內部的部門設置、職責分配和匯報關系,確保各層級間的協同工作。
2. 人力資源管理:涵蓋招聘、培訓、績效評估、薪酬福利等方面,以激發(fā)員工潛能,提升團隊效能。
3. 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編制、成本控制、財務報告和審計,以保障企業(yè)的經濟健康運行。
4. 生產運營:規(guī)定生產流程、質量控制、供應鏈管理等,確保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5. 市場營銷:涉及市場調研、品牌建設、銷售策略和客戶服務,以驅動業(yè)務增長。
6. 法規(guī)遵從:確保企業(yè)的各項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降低法律風險。
7. 風險管理:識別、評估和應對潛在的企業(yè)風險,以維護企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
8. 內部控制:設定內部審核和監(jiān)督機制,防止錯誤、欺詐和不當行為的發(fā)生。
體系框架
企業(yè)管理制度的體系框架通常由以下幾個層次構成:
1. 基本政策:闡述企業(yè)的愿景、使命、價值觀和戰(zhàn)略目標,為其他制度提供指導原則。
2. 制度文件:詳細規(guī)定各個管理領域的具體操作規(guī)程,如人力資源政策、財務政策等。
3. 操作程序:明確執(zhí)行制度的具體步驟和方法,如招聘流程、審批流程等。
4. 表格和記錄:設計各類表格和記錄,用于記錄和追蹤執(zhí)行情況,如考勤表、報銷單等。
5. 監(jiān)控與評估:設立定期檢查和評估機制,以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并根據反饋進行調整優(yōu)化。
重要性
企業(y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是企業(yè)運行的基石,對企業(yè)的長遠發(fā)展起到決定性作用:
1. 提高效率:清晰的規(guī)章制度能減少決策的不確定性,提升工作效率,使企業(yè)運行更加順暢。
2. 規(guī)避風險:通過法規(guī)遵從和風險管理,企業(yè)能有效預防潛在的法律和經營風險。
3. 促進協作:明確的職責分工和溝通機制,有助于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和協作。
4. 強化文化:制度是企業(yè)文化的載體,能塑造共同的行為準則和價值觀,增強員工歸屬感。
5. 保障公平:通過公正的績效評估和激勵機制,確保員工的權益得到保障,提高員工滿意度。
6. 支持決策:準確的數據記錄和分析,為管理層提供決策依據,推動企業(yè)戰(zhàn)略實施。
企業(y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個持續(xù)的過程,需要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內外環(huán)境。只有這樣,企業(yè)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持競爭優(yōu)勢,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
企業(yè)管理制度匯篇范文
第1篇 企業(yè)管理制度匯篇
企業(yè)管理制度匯編
【管理大綱】
為加強公司的規(guī)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fā)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特制訂本管理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fā)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fā)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yè)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fā)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huán)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yōu),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fā)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chuàng)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yè)。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jié)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yè)務。
六、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chuàng)新。
財務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zhí)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yè)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yè)”的方針,勤儉節(jié)約、精打細算、在企業(yè)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jiān)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zhí)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wěn)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jiān)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guī)定。
八、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fā)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xù)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guī)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yè)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yè)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xù),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guī)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yè)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yè)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jié)逐筆調節(jié)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fā)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yè))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xù)。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xù)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xù)、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xù),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yōu)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yè)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第2篇 化工企業(yè)車間內安全作業(yè)管理制度
1、目的與使用范圍
為了消除各類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隱患,確保作業(yè)安全,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本制度規(guī)定了作業(yè)前的風險評估,施工前的準備、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和措施以及安全作業(yè)要求。
本規(guī)定適用于企業(yè)生產經營過程中各類施工作業(yè)的監(jiān)督管理。
2、職責范圍
2.1安全環(huán)保部、設備科負責制定本制度,負責各自范圍的監(jiān)督管理。
2.2各車間、班組具體組織貫徹落實制度要求。
3、施工前的準備
3.1根據作業(yè)項目要求,應制定施工作業(yè)方案,落實作業(yè)人員、檢修組織、安全措施。
3.2項目作業(yè)負責人應按方案要求,組織人員到施工現場,交待清楚作業(yè)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并落實安全措施。
3.3進行各類塔、球、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電器以及地下室、陰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閉場所作業(yè),如需登高作業(yè)、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進入容器、受限區(qū)域、用電作業(yè)等,應按規(guī)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yè)票證, 未經審批前不得進行作業(yè)。
3.4項目負責人應對整個作業(yè)過程的安全負全面責任,并制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yè)期間的作業(yè)安全。
3.5施工作業(yè)前,項目負責人應對會同設備、工藝技術人員檢查并確認設備、工藝處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安全作業(yè)要求。確認無誤后,方可批準作業(yè)。
3.6在進行設備內作業(yè)、動火作業(yè)、高處作業(yè)時,施工單位必須申請辦理安全作業(yè)審批手續(xù),由安全環(huán)保部根據規(guī)定審批簽發(fā)各類作業(yè)證,施工單位各類措施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票證上簽字后,方可施工作業(yè)。
3.7在進行抽堵育板、設備檢維修、吊裝、動土及電氣檢修和臨時用電作業(yè)前,施工單位必須提前申請辦理以上作業(yè)審批手續(xù),由設備動力部門審批簽發(fā)各類安全作業(yè)票證,施工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票證上簽字后方可施工作業(yè)。
4、安全要求和措施
4.1對施工作業(yè)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yè)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并經啟動復查確認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的安全標志并加鎖后進行作業(yè)。
4.3作業(yè)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行,并合理放置。
4.4應對作業(yè)現場的爬梯、圍欄、平臺、鐵箅子、蓋板等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4.5對使用的盲板應逐個檢查,高壓盲板須經探傷后方可使用。
4.6對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4.7對有腐蝕性介質的作業(yè)場所應備有沖洗用水源和沖洗裝置。
4.8對作業(yè)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
4.9應將作業(yè)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作業(yè)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
4.10應檢查、清理作業(yè)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4.11需夜間施工的作業(yè)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5、作業(yè)中的安全要求
5.1參加施工作業(yè)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5.2施工作業(yè)的各工種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5.3電氣設備施工作業(yè)應遵守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定。
5.4在生產和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作業(yè)時,項目負責人應與當班班長聯系。如生產出現異常情況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時,應立即通知作業(yè)人員停止工作,迅速撤離作業(yè)場所。待上述情況排除完畢,確認安全后,方可通知作業(yè)人員進入作業(yè)現場。
5.5嚴禁涂改、轉借各類安全作業(yè)票證,變更作業(yè)內容,擴大作業(yè)范圍或轉移作業(yè)地點。
5.6對各類票證審批手續(xù)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yè)環(huán)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5.7特種作業(yè)必須由具備安全作業(yè)資格的人員持證上崗作業(yè)。
6、現場作業(yè)結束后的檢查內容
6.1現場作業(yè)負責人應會同有關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和檢修人員檢查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6.2現場作業(yè)負責人應會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根據生產工藝要求檢查盲板抽堵情況。
6.3對影響作業(yè)需要拆移的蓋板、箅子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是否恢復正常。
6.4現場作業(yè)所用的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拆除。
6.5設備、屋頂、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干凈。
6.6施工作業(yè)單位應會同各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對設備進行單位和聯動試車,驗收交接。
第3篇 2023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
編制__________________
審核__________________
批準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規(guī)則依據×××××廠(以下簡稱本廠)組織規(guī)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制定,以達高度運用人力,提高經營績效之目的。
第二條 凡本廠員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據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
第二章 任用
第一條 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yè)經驗予以派任。
第二條 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助理——由董事會任免。
(二)部長、副部長、主任、副主任——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三)組長、副組長——由主管部長(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長(主任)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后報董事會核備。
(四)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三條 新進人員之任用,部門主管級以下人員應呈報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應層呈董事長批準。
第四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三)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緝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鴉片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體有缺陷、或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七)未滿十六周歲者。
第五條 新進人員除另有規(guī)定外,自到職日起三個月為試用期,必要時可視其試用期間成績表現之優(yōu)劣予以縮短或延長之。
第六條 試用人員成績表現優(yōu)良者,由其直屬單位主管填報試用人員任免簽報單呈報總經理(董事長)核準正式任用。
第七條 試用人員成績表現欠佳者,應由其直屬主管權宜延長試用或停止試用,并填報試用人員任免簽報單層呈總經理(董事長)核備。
第八條 新進人員于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在人事管理部門(本廠人事管理部門為企業(yè)管理辦公室)辦妥下列手續(xù):
(一)填妥本廠新進職員履歷表;
(二)繳驗學歷證件及身份證;
(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張。
第九條 本廠員工之服務年資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第三章 服務
第一條 本廠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外,如為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辦理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
第二條 本廠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遵守本廠一切規(guī)章及公告。
(二)尊重工廠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廠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除辦理本廠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廠名義。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四)執(zhí)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guī)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五)愛護工廠財物,不浪費,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六)待人接物要態(tài)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yǎng),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應依員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規(guī)定辦理。員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訂。
(九)因業(yè)務需要加班者,應依加班管理制度辦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訂。
第四章 待遇
第一條 本廠員工之待遇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本章各條辦理。
第二條 本廠員工工資按工作性質分為: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第三條 本廠員工工資標準規(guī)定見下表。
第四條 工資結算辦法
(一)計時工資結算辦法
(二)計件工資結算辦法
第五條 前條工資標準所列特殊崗位、職務、工齡津貼無等級之分。
第六條 本廠員工工資的結算及發(fā)放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員工的工資為月結算。結算時間為每月××日。
(二)員工工資每月××日發(fā)放。
本廠員工年終獎金之發(fā)給依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服務滿三個月者,依工作質量經董事會評核后計發(fā)獎金。
(二)服務未滿三個月者,不發(fā)給年終獎金。
(三)服務年資之計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準。
第七條 初任人員之薪給自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八條 升薪或減薪員工之薪給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章 調遷與差假
第一節(jié) 調遷
第一條 本廠基于業(yè)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遷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借故推諉。
第二條 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代并報到完畢,如主管人員逾限五日,其他人員逾限三日,即視同自動辭職。
第三條 調任人員在接任者未到前離職時,其所遺職務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員代理。
第四條 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二節(jié)出差
第一條本廠員工出差按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執(zhí)行。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第三節(jié) 給假
第一條 下列日期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節(jié);
(三)國際勞動節(jié);
(四)國慶節(jié)。
第二條 前條所列假日休息天數應視具體生產情況而定,但其間之工作應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 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yǎng)者可請病假,每月不得超過5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七天。
(四)喪假——父母、配偶或子女喪之時,可請喪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喪亡時,可請喪假六天。
(五)產假——女性員工分娩,可請產假九十天。懷孕三個月至七個月而流產者,可請假四星期;七個月以上流產者,可請假六星期;未滿三個月流產者,可請假一星期。
注:產假系指已婚女性員工,未婚女性員工分娩或流產按病假規(guī)定辦理。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培訓考試(不以就業(yè)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會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四條 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y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工廠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三個月。
第五條 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guī)定支給。
(一)除事假不發(fā)薪水外,其余請假未逾規(guī)定天數或經延長病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發(fā)給基本工資的60%。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fā)。
(三)公傷假工資照發(fā),且其治療費用憑治療單據全額報銷。
第六條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報,并送企業(yè)管理辦公室登記后,始為準假。凡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未經批準續(xù)假而缺勤者,除因臨時大病或重大事故經證明屬實,并于事后三天內依規(guī)定呈核外,應以曠職論處。
第七條 員工請假應依下列規(guī)定呈請批準:
(一)副總經理、助理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總經理核準,超過三天層呈董事長核準。
(二)(副)部長、(副)主任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所屬副總經理(助理)核準,三天以上七天以內者(含七天)層呈總經理核準,超過七天者,層呈董事長核準。
(三)其余人員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所屬部長(主任)核準;三天以上七天以內(含七天)層呈所屬副總經理(助理)核準;超過七天者,層呈總經理核準。
第八條 員工請假不論假別均應書明理由,病假超過三天者(含三天),應檢附醫(yī)師證明文件。惟外傷可顯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 考核與獎懲
第一節(jié) 考核
第一條 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員工,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之責任。每月一次,應按《×××××廠員工考核實施細則》(另定)將各項人員之工作情況,逐一詳列于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并將結果分為a、b、c、d、e五等,凡列a等及e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二條 年度工作考核應于員工到職屆滿三個月后之當年年底辦理。由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評核等級分為a、b、c、d、e五等,a等或e等的考核,均應詳細列述具體事實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請假超過規(guī)定期限或曠工累計達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b等以上。
第三條 凡年度考核列a等者,經總經理報請董事會核準后發(fā)給特別年終獎金(數額由董事會商定,但不應少于當年最高月薪的兩倍),列b等者發(fā)給當年最高月薪的兩倍之年終獎金,列c等者發(fā)給當年最高月薪的一倍之年終獎金、列d等者不發(fā)給年終獎金、列e等者予以辭退。
第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助理之考核由董事長評核。組長及以上人員的考核,由其直屬主管層轉總經理核定,其余人員均由各部門層轉部長(主任)核定。
第二節(jié) 獎懲
第一條 員工之獎勵,分為嘉獎、記功及獎金三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 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跡的。
2. 其他有利于本廠或公眾利益之行為,且有事證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記功:
1. 細心維護工廠財物及設備,致節(jié)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 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成預期目標者。
3. 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fā)生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fā)給獎金:
1. 對業(yè)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 對工廠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 對業(yè)務、維護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議或發(fā)明,經采納施行后成效顯著者。
4. 對采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 對天災、人禍或有害于工廠利益之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工廠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6. 一年內曾記功二次以上者。
7. 對本身主管業(yè)務表現出卓越才能,品德優(yōu)良,服務成績特優(yōu),且有具體事跡足資為證者。
8. 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工廠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各視實際貢獻之價值決定。
第二條 員工之懲誡,分為警告、記過及免職三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 未經準許擅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2. 擅用他人經管之工具及設備者。
3. 拒絕警衛(wèi)檢查其攜帶之物品者。
4. 涂寫墻壁、設備有礙觀瞻者。
5. 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分:
1. 未經準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 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工廠發(fā)生損失者。
3. 行為不檢,有損工廠聲譽者。
4. 指揮不當或監(jiān)督不周,致部屬發(fā)生重大錯誤,使工廠發(fā)生損失者。
5. 在工作場所喧嘩口角者。
6. 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7. 一年內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免職:
1. 在工廠內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 向外泄露工廠業(yè)務機密者。
3. 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
4. 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5. 無故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六日以上時。
6. 脅迫上級主管,或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jié)重大者。
7. 利用工廠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8. 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9. 未按照規(guī)定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fā)生錯誤,使工廠蒙受損失者。
10. 故意損壞工廠財物者。
11. 在工廠內賭博,或有傷風化的行為的。
12. 在工廠內打架斗毆者。
13. 散播有損工廠之謠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 因故意過失行為,而引起災害者。
15. 有煽動怠工或罷工之具體事實者。
16.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司法機關予以處罰者。
17. 一年內記過三次者。
第三條 員工之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并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四條 其他未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誡事項,可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五條 員工獎懲可累計,以嘉獎兩次作記功一次,記功兩次可發(fā)給一定數額資金。警告兩次作記過一次,記過三次予以免職。同一年度功過不得相互抵銷。
第七章 離職
第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一)有違犯本廠規(guī)章之嫌疑,情節(jié)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二)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未確定者。
第二條 前條各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準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fā)其停職期間之薪水。
第三條 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fā),并應即辦理移交。
第四條 本廠因業(yè)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雇人員時,應事前三十日預先通告。
員工對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廠亦可隨時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預先通告。
第五條 員工在接到前條預告后,如另謀工作可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工作時間,其請假日之薪水照發(fā)。
第六條 依照第五條規(guī)定解雇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fā)給工資外,并依下列規(guī)定,加發(fā)資遣費(但如系本廠發(fā)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
在本廠連續(xù)工作期滿一年者,發(fā)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員工最后服務月份之薪水為準。
第七條 員工辭職,應于七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總經理核準。核準辭職后,應即辦妥移交,但不發(fā)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準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八條 員工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或永久離開本廠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廠發(fā)生損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賠償。
第八章 教育與訓練
第一條 本廠視業(yè)務需要舉辦定期或不定期、業(yè)務、技能或質量之教育與訓練。
第二條 有關教育與訓練,其應參加人員、課程、時間、地點悉依既定計劃辦理。
第三條 本廠為教育與訓練之執(zhí)行可指派各有關人員擔任講師或學員,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諉。
第四條 本廠視實際需要,可聘請外來專家擔任講師或指派有關人員參加外界舉辦之有關業(yè)務講習。
第五條 各種教育與訓練或講習,于期滿后均應舉辦測驗,或提出心得報告,其成績作為員工考核資料之一。
第九章 附則
第一條 本規(guī)程經呈請董事長核準后公布實施。
第二條 本規(guī)程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總經理呈請董事長核準修訂之。
第4篇 小型企業(yè)員工管理制度
員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入職指引
第一節(jié)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yè)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chuàng)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jié)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周工作六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9:30-下午17:30為工作時間(沒事的情況下可以提前半小時下班)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簽到,不得代替他人代簽。
2、遲到、早退、曠工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做每次俯臥撐30個,并表演一個節(jié)目。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俯臥撐50個,并表演一個節(jié)目。超過1小時以上者每次俯臥撐80個,并表演一個節(jié)目否則按曠工處理扣發(fā)50元資金。每月遲到超過10次以上的,處罰相應的條款及罰款外,還扣發(fā)當月資金100元。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qū)、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事假:緊急突發(fā)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fā)工資。
第三節(jié)人事異動
一、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人事部門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
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xù)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xù)。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xù),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xù)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二、辭退管理
1、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jié)六.1及六2.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后報總經理批準。
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發(fā)《離職通知書》。
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xù)和財產的清還手續(xù);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xù),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第二章行為規(guī)范
第一節(jié)職業(yè)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yè)的職業(yè)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guī)和公司規(guī)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系,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蜃C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fā)表意見、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于公司的業(yè)務關聯單位或商業(yè)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yè)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1、參與業(yè)務關聯單位或商業(yè)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yè)競爭對手的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yè)務聯系中,若發(fā)生回扣或傭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yè)務數據等。
第三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節(jié)薪酬
一、薪酬
1、原則:以貢獻、能力、態(tài)度和責任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原則。
2、適用對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組成:基本工資+提成工資+獎金=本月工資。
4、公司員工一年以上,年終需發(fā)年終獎
5、公司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10-15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節(jié)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fā)放。
第二節(jié)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帶薪(視為上班)假日:
a.元旦(公歷1月1日)
b.春節(jié)(農歷新年初一、初二、初三)
c.勞動節(jié)(公歷5月1日、2日、3日)
d.國慶節(jié)(公歷10月1日、2日、3日)
e.婦女節(jié)(3月8日,女員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產假凡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y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晚育的順產120天,難產135天。男26周歲、女24周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5)男員工護理假7天,晚育者為15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
(6)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3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7)工傷假因工受傷休假視為上班,具體情況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guī)辦理。
(8)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qū)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其中十天以內病假按基本工資80%計發(fā)病假工資,累計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資
50%計發(fā)病假工資,醫(y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9)休假規(guī)定員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門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協商安排休假具體事宜。2、保險: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養(yǎng)老、工傷、生育、和醫(y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
第五章員工權益
一、勞動安全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及必要的勞動保護。
2、在災害條件下堅守崗位的員工,當人身安全面臨危險時,應撤離至安全地帶。
3、保管公司財產的員工,接到預警信號后,在確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4、在外出差時,應注意好安全措施。
二、權利保障:
1、員工享有法律規(guī)定和公司制度賦予的咨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公司對這些權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對下列情況,員工有權提出申(投)訴以得到公正待遇:
(1)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
(2)對處理決定不服;
(3)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
(4)發(fā)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guī)定的行為;
3、申(投)訴方式:
(1)逐級申訴或向公司人事部門、總經理提出申(投)訴;
(2)可書面或面談兩種方式申(投)訴;
(3)《申(投)訴書》必須具名,否則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4)受理申(投)訴者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給予回饋。
(5)對處理結果及反饋意見不滿意的可繼續(xù)向上一級申訴。
第5篇 萬科企業(yè)股份公司薪酬管理政策制度
vk企業(yè)股份公司薪酬管理政策(07年b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職員利益,規(guī)范薪酬管理和支付;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業(yè)內富有競爭力的薪酬水平,保有和吸納優(yōu)秀人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依據公司薪酬理念,制定本政策。
第二條 vk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或公司)下屬物業(yè)服務企業(yè)(以下簡稱物業(yè)公司)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員適用于本政策。
第三條 以下所稱薪酬項目的標準,系指職員在公司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內為公司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當時公司在此薪酬項目上應予支付的報酬。
第四條 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此政策的解釋。
第二章 薪酬理念
第五條市場化:市場是影響薪酬的最大因素,公司提供業(yè)內及與公司業(yè)績相匹配的富有競爭力的薪酬,吸納和保有優(yōu)秀人才。
第六條規(guī)范化:規(guī)范化是公司運營所遵循的底線,薪酬福利等管理制度須符合國家及當地政府政策法規(guī)要求
第七條因崗而異:薪酬體現不同崗位在決策責任、影響范圍、資格要求等方面的差異。
第八條成果分享:公司獲得的每一個進步都和廣大職員的努力密切相關,公司發(fā)展的同時要讓職員分享成功的果實。
第九條均衡內外部報酬:關注薪酬等外部報酬的同時,亦不能忽略對工作的勝任感、成就感、責任感、個人成長等內部報酬。
第十條加薪原則:
對于基層員工,其對短期工作業(yè)績負責,與在崗經驗亦高度相關,工作業(yè)績及崗位經驗是加薪所考慮的主要緯度,當期收入與短期考核直接掛鉤。
對于管理人員,其對長期的工作業(yè)績負責,調薪與業(yè)績和能力高度相關。
第十一條 薪酬保密:公司保持薪酬政策的透明度,但個人薪酬數據屬于機密。
第三章 一般原則
第十二條 從職員入職之日起開始計發(fā)薪酬。
第十三條 薪酬發(fā)放結果,包括計發(fā)時段、發(fā)放時間、應發(fā)和應扣項目、金額、發(fā)放形式等,應以電子文檔和書面兩種形式保存。書面記錄必須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第十四條 現金發(fā)放的薪酬項目必須支付給職員本人,并由其簽收。委托代領的,必須出具書面的授權委托。
第十五條 公司根據政府規(guī)定承擔社會保險義務,同時依法從職員薪金中代扣代繳應由職員本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六條 個人勞動所得應根據國家規(guī)定在工作地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依法從職員現金收入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四章 薪酬結構
第十七條 因工作性質不同,物業(yè)職員薪酬結構劃分為w系列與y系列,具體適用范圍為:
w系列適用范圍:安全類、保潔類、綠化類、會所類主辦(含主辦)及以下物業(yè)職員。
y系列適用范圍:適用非w系列的物業(yè)職員。
各公司可對w、y系列的適用范圍進行調整,調整范圍需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八條 w系列月薪金=基本工資+加班費+月獎金+司齡工資+崗位津貼,基本工資按當地市場薪酬情況確定,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月獎金、崗位津貼、司齡工資為非普適性項目,按照市場情況和崗位特點設立。司齡工資可按每半年或每年為周期調整一次,司齡工資調整次數周期不超過5年。
第十九條 各公司應根據當地情況及集團指引設置基層員工的專業(yè)發(fā)展序列,并與薪酬等級掛鉤。
第二十條 y系列月薪金=崗位薪金+績效工資,崗位薪金根據崗位評估級別、職員勝任程度及崗位薪金對照表確定,績效工資為其崗位薪金的25%,績效工資可進行月調節(jié)。如y系列職員有周期性值班、每月周期性發(fā)生的工資項可設值班費。
第二十一條 y系列職員年收入=12×月薪金+2×月崗位薪金×考核系數,各地物業(yè)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制定考核系數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職員月薪金以月為支付周期,按職員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付薪日(公司向銀行賬戶轉帳日)為每月5日,支付上月1日至月末的月薪金,若付薪日遇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公司將在每月付薪日將薪金轉入以職員個人名義開立的銀行存折賬戶內,各地員工實際收到薪金時間根據銀行內部處理速度略有不同。
第二十三條 w系列現金福利:獨生子女費+降溫/取暖費
第二十四條 y系列現金福利:獨生子女費
w系列的降溫/取暖費自入職之日起享有,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此項目非普適性項目,各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額度及發(fā)放周期。現金福利隨月薪金一同發(fā)放。
第二十五條 各物業(yè)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部分崗位設置特殊的薪酬結構,經當地地產公司審核、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批后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各地政府如有關于現金福利項目的強制性規(guī)定,按政府規(guī)定另行發(fā)放。由各物業(yè)公司報當地地產審批、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以后,自行制單發(fā)放。
第二十七條 各物業(yè)公司福利制度需報當地地產審核、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批后執(zhí)行。
第五章 薪金調整
第二十八條 w系列職員定薪、調薪由物業(yè)公司負責,y系列職員定薪、調薪由所屬地產公司第一負責人審批,可視情況授權,授權范圍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y系列職員中的物業(yè)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職員的定薪、調薪由集團負責審批。
第二十九條 物業(yè)公司可根據個人業(yè)績、市場價值變化、崗位變動情況進行調薪。
第三十條 因轉正、職位變動、違紀而進行的調薪,屬于即時調薪。即時調薪時間依據審批意見執(zhí)行。
第六章 獎金分配與發(fā)放
第三十一條 物業(yè)公司獎金額度按集團相關制度由集團進行核定,發(fā)放周期及發(fā)放辦法由物業(yè)公司制訂相關規(guī)定。
第三十二條 獎金分配時應考慮崗位、業(yè)績、實際工作時間等因素,不設下限。
第三十三條 來源于政府及任何第三方的稅務獎勵、代理費、項目獎勵等,均計入公司營業(yè)外收入,須經所屬地產審核、集團審批后才可列入獎金額度。
第七章 特殊期間的薪金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員在工傷醫(yī)療期內停發(fā)薪金,改為按月發(fā)給工傷津貼。w系列以基本工資為工傷津貼的標準,y系列以崗位薪金為標準。工傷醫(yī)療期滿停發(fā)工傷津貼。
第三十五條 y系列職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時,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有3-24個月的醫(yī)療期。醫(yī)療期內,按以下標準支付病(傷)假期薪金:
(1)司齡不滿5年者,為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60%;
(2)司齡滿5年不滿10年者,為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70
%;
(3)司齡滿10年及10以上者,為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80%。
(4)醫(yī)療期滿,按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60%支付病(傷)假期薪金。
(5)連續(xù)病(傷)假6個月及以上者,每第7個月起酌情下調崗位薪金一次,每次下調幅度不超過原標準的30%,救濟費隨之調整。救濟費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低于此限不予降薪。
第三十六條 w系列職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須停止工作進行醫(yī)療的,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有3-24個月的醫(yī)療期,病假期間薪金為基本工資的80%。
第三十七條 事假期間y系列職員崗位薪金、績效工資、值班費不予發(fā)放,現金福利項目的扣除依據所在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w系列事假期間首先扣除加班費用,事假超出固定加班時間的,超出部分扣除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司齡工資、月獎金、崗位津貼,現金福利項目的扣除依據所在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八條 職員根據公司規(guī)定享受的假期,基本工資視同正常出勤支付。
第三十九條 曠工期間,w系列職員首先扣除加班費再依次扣除薪金,y系列職員的崗位薪金、績效工資、值班費不予發(fā)放,其它福利項目的扣除依據所在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每曠工半天,w系列職員當月起工資下調兩個等級,y系列職員當月起崗位薪金下調5%。
第八章 薪酬扣減
第四十條 公司可依法從月薪金中扣除職員因本人原因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賠償費用,每月扣減金額不超過其當月薪金的20%。
第四十一條 公司可依法按照公司規(guī)章 制度從薪金中扣除因職員違紀而進行的經濟處罰金,每月扣減金額不超過其當月薪金的20%。
第四十二條 以上兩條 扣減總和不超過職員本人當月薪金的20%。
第四十三條 因職員原因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賠償費用或因違紀接受的經濟處罰,亦可從月薪金以外的現金性薪酬項目中扣除。
第九章 管理職責
第四十四條 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審核崗位級別表,制定崗位薪金對照表。
第四十五條 物業(y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按照集團、當地地產公司的授權規(guī)定、相關操作流程進行具體操作。必須嚴格按集團統一規(guī)定的薪金發(fā)放時間、薪酬發(fā)放形式、審批程序和集團核定的薪酬范圍和獎金總額執(zhí)行。
第四十六條 地產公司對下屬物業(yè)公司承擔薪酬政策的執(zhí)行管理、指導和監(jiān)督職責。
第四十七條 物業(yè)公司第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薪酬發(fā)放和管理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十八條 集團人力資源部、財務管理部和風險管理部對薪酬的發(fā)放負有監(jiān)督職責,對違反公司薪酬政策的行為將追究各單位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6篇 某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怎么寫
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制度
(一)
第一節(jié)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guī)、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工資。
第六節(jié)辭職、辭退、開除
三
十六、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
三
十七、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xù)。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
三
十八、 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
十九、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xù)。
四
十、 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
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
十二、 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
十三、 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
十四、 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tài)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
十五、 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
十六、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xù)。
公司不與之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
十七、 員工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
十八、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yè)務資料,并移交業(yè)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
十九、 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xù)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fā)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jié)附則
五
十、 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yè)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
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zhí)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7篇 企業(y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
二、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zhí)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guī)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huán)節(jié),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fā)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guī)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 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 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于社會監(jiān)督。
三、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yè)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規(guī)定?;加辛〖?、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yè)人員。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wèi)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主要內容:
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五、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建立并執(zhí)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yè)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fā)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q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六、食品事故報告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責任人,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發(fā)生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及時向工商、衛(wèi)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qū)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標簽標注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qū)和非食品區(qū)、食品區(qū)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qū)分或隔離標志(食品專柜)并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yè)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規(guī)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yè)人員。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wèi)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yè)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wèi)生管理,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wèi)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huán)節(jié)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
第8篇 水泥企業(yè)消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基本原則
消防管理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消防責任制。各部門要把消防工作和生產管理結合起來,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消防管理工作。
2、基本要求
在生產工作中把生產管理和消防管理較好地統一起來,把消防工作落實到每一個生產組織管理環(huán)節(jié)中去。教育員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發(fā)現和解決消防工作存在的問題,檢查整改火險隱患;充分調動員工消防工作的積極性,確保公司財產和人員的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x有限責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三、組織機構
1、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生產委員會即“公司安委會”,由公司總經理任安委會主任,常務副總經理任安委會副主任,公司各部、室正職為成員。
2、安委會下設消防管理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3、公司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正職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工作,部門副職或明確專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并負直接責任。
四、消防管理部門職責
1、安委會的職責
⑴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納入生產經營管理,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評比。
⑵研究部置消防工作,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⑶根據消防工作特點和工作需要,組織有關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
⑷組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⑸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單位整改火險隱患。
⑹總結表彰消防工作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廣消防工作經驗。
⑺組織調查處理一般火災事故。協助上級部門調查處理重大特大火災事故。
⑻公司消防工作由安全部歸口管理。安全部設兼職消防干部負責日常管理工作。業(yè)務上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和消防監(jiān)督。
2、消防管理辦公室的職責
⑴研究和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并貫徹執(zhí)行。定期向主管領導和上級消防部門匯報消防工作情況。
⑵制定消防管理規(guī)章制度,推行逐級消防責任制,督促貫徹執(zhí)行各項消防安全法規(guī)、標準和管理制度。
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常識。組織和訓練義務消防隊伍,依靠全體職工做好消防工作。
⑷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火災隱患立即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協助有關單位進行整改。
⑸負責全廠消防器材、設施的配置和監(jiān)督維護工作。
⑹對新建、擴改建、建筑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以及安裝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項目,實施消防審核、竣工消防驗收工作。
⑺審查廠區(qū)動火措施,嚴格動火工作審批程序。
⑻組織有關單位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匯總上報消防統計資料。
3、公司各部、室及生產車間的職責
⑴執(zhí)行消防安全規(guī)定,編制本單位消防計劃,并組織實施。
⑵經常組織防火宣傳教育,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單位防火重點部位的應急預案。
⑶對本單位經常進行防火檢查,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提出整改意見。
⑷管理和組織本單位義務消防隊伍做好滅火演練工作。
五、消防管理人員職責
1、總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⑴認真帶領全廠干部職工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對公司消防安全負責。
⑵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⑶經常對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批準、監(jiān)督消防制度執(zhí)行落實情況,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管理。
⑷經常聽取各單位提出的防火建議,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⑸對發(fā)生的火災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⑹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公司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消防管理工作。
2、常務副總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⑴負責領導消防安全委員會的工作,研究審議制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管理制度,部署和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⑵具體負責全廠范圍內消防安全工作的協調、檢查。
⑶把消防工作列入生產會議議事日程中,在部署工作時同時布置消防工作,對出現的火災隱患要安排限期整改。
⑷督促各部門負責人認真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及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加強對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工作。
⑸發(fā)生火警、火災事故,要積極組織撲救,并查明原因,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3、安全部部長消防安全職責
⑴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⑵負責對公司各部門消防工作的協調及業(yè)務指導工作,對全廠各部門行使監(jiān)督、檢查、考核權。
⑶對擬定新建項目進行防火審核及竣工防火驗收,對防火器材購置計劃進行審核。
⑷主持對防火重點部位的檢查工作,研究火險隱患整改及驗收工作。
⑸開展消防安全教育,負責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的指導培訓工作,負責組織調查火災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提出處理整改意見和措施。
⑹對違反防火規(guī)定的人員和事項,進行考核處理。
4、各部門(車間)正職消防安全職責
⑴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工作,保證本單位的消防器材、設施完好備用。
⑵經常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各項防火規(guī)定,在生產中禁止違章作業(yè),對本單位的滅火器材和設施未經許可禁止變位和移作它用。
⑶積極組織消防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⑷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訂各項消防制度,落實防火措施。
⑸對所轄的消防設施、器材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保持清潔無油漬、無粉塵、現場無雜物。
⑹加強對部門安全員和義務消防隊的領導和管理教育工作。
5、各部門(車間)具體負責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⑴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并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及“誰主管、認負責”的原則,并實施全面管理。
⑵對本單位實施消防監(jiān)督、檢查、考核,協助各部門的消防管理工作。
⑶定期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滅火技能,熟悉本單位消防系統,保證消防器材完好備用。
⑷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舉辦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班。
⑸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據規(guī)定審批動火作業(yè)工作票,定期進行消防檢查,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
⑹按照《消防法》要求,計劃購置配備消防器材和滅火用具,協助做好工程竣工防火驗收工作。
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對違犯消防管理的人和事,按有關規(guī)定提出處罰意見。
6、調度值班員消防安全職責
⑴值班期間對生產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監(jiān)督管理。
⑵生產現場發(fā)生火警時,調度員應負責指揮滅火并及時通知有關領導和部門。
⑶發(fā)生火災時,調度員應首先指揮值班人員切斷引起火災的電源、油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的氣源。
⑷在撲救火災時,應根據實際情況,無力撲救或不及時撲救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有權及時向消防隊報警?;鹁娫挘?19。
7、班組長消防安全職責
⑴全面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zhèn)鬟_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定,帶頭執(zhí)行公司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⑵積極組織開展班組消防宣傳工作,努力學習消防基本知識,熟練掌握有關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⑶本班組所屬設備器材,每天進行一次巡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保持設備器材完好無損、清潔。
⑷加強對電源、火源和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管理,發(fā)現違章行為和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制止并報告相關領導。
⑸制定本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并貫徹實施。
⑹保證本班及崗位的消防器材、設施齊全無損,因火警使用后的器材,應及時通知本單位安全員更換補齊。
8、義務消防員消防安全職責
⑴協助本班班長和本部門領導貫徹執(zhí)行消防安全制度。
⑵學習、宣傳消防常識,帶頭遵守各項消防制度。
⑶參加本單位的消防檢查,提出消除隱患的建議;對本部門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維護,保證完好備用。
⑷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學習,掌握一般火災的撲救技能,一旦發(fā)生火災迅速出動,積極撲救。
六、重點防火部位及動火作業(yè)管理
1、公司重點防火部位:
⑴庫房(油庫、紙袋庫)
⑵煤粉倉及煤粉制備系統
⑶脫硝氨罐及氨水噴灑系統
⑷總降及生產車間配電室
⑸食堂
⑹中控樓
⑺宿舍樓
⑻辦公樓
2、動火管理
⑴防火重點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區(qū)如需動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特種作業(yè)許可證(動火工作票)。
⑵油庫、水泥袋庫、煤粉制備系統、氨水罐裝區(qū)定性為一級動火區(qū)域,必須由班長(兼職安全員)根據現場情況,具備安全條件后填寫特種作業(yè)(動火)許可,由車間主任簽字確認安全狀態(tài),報安全部(部長或主管)審核,生產主管副總簽字批準。
⑶其它防火部位動火即二級動火區(qū)域,按照以上流程,由車間主任簽字,安全部(部長或主管)審批即可。
⑷動火作業(yè)現場監(jiān)護
①一級動火在首次動火時,審批人和動火工作票簽發(fā)人均應到現場檢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確無問題后方可動火作業(yè)。
②一級動火作業(yè)時,動火部門負責人、義務消防隊人員應始終在現場監(jiān)護。
③一級動火作業(yè)工作在次日動火前必須重新檢查防火安全措施,測定合格后方可重新動火。
⑸動火過程的控制
①簽發(fā)、審批人員應審查: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辦理特種作業(yè)過程申請記錄單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②辦理特種作業(yè)過程申請記錄單許可人應審查:
a辦理特種作業(yè)過程申請記錄單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b特種作業(yè)過程申請記錄單與運行設備是否確己隔絕;
c向工作負責人交待運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③工作負責人應負責:
a正確安全地組織動火工作;
b檢修應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c向有關人員布置動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進行安全教育;
d始終監(jiān)督現場動火工作;
e辦理動火工作票開工和終結;
f動火工作間斷、終結時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
④消防監(jiān)護人職責:
a動火現場配備必要的、足夠的消防設施、器材;
b檢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確;
c測定或指定專人測定動火部位或現場可燃性氣體和可燃液體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塵濃度符合安全要求;
d始終監(jiān)視現場動火作業(yè)的動態(tài),發(fā)現失火及時撲救;
e動火工作間斷、終結時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
⑤動火執(zhí)行人職責:
a動火前必須收到經審核批準且允許動火的動火工作票;
b按本工種規(guī)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c全面了解動火工作任務和要求,并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執(zhí)行動火;
d動火工作間斷、終結時清理并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
⑥各級人員在發(fā)現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確時,或在動火過程中發(fā)現有危險或違反有關規(guī)定時,均有權立即停止動火工作,并報告上級防火負責人。
⑦動火工作必須按照下列原則從嚴掌握:
a有條件拆下的構件,如油管、法蘭等應拆下來移至安全場所;
b可以采用不動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樣能夠達到效果時,盡量采用不動火的方法處理;
c盡可能地把動火的時間和范圍壓縮到最低限度。
⑧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嚴禁動火:
a油車停靠的區(qū)域;
b壓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壓前;
c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凈前;
d風力達5級以上的露天作業(yè);
e遇有火險異常情況未查明原因和消險前。
七、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及消防定期工作安排
1、消防設施器材管理
⑴消防設施、器材屬防火、滅火專用工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亂動,不得用于與消防無關的工作。
⑵安全部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及管理工作,各種消防器材的維修,各單位要根據安全部統一安排分批進行維修、更換。為了切實保證消防器材的質量和使用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購買和維修消防器材,
⑶全廠消防設施和器材由安全部與各單位根據需要和標準進行設置,由所屬單位進行日常維護管理。
⑷消防水系統要始終保持備用狀態(tài),當設備變動或閘門開關影響到消防水系統時,均應征得公司有關領導和安全部同意方可變動,消防水作為它用時必須經安全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⑸各單位必須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器材登記造冊;指定專人負責維護管理。
2、消防定期工作安排
⑴全公司消防安全檢查,每年2次,由公司消防委員會作出部署,安全部組織實施,檢查公司所有單位,檢查時間安排在火災易發(fā)季節(jié)。
⑵節(jié)日消防安全檢查。在元旦、春節(jié)、國慶等重大節(jié)日期間進行,由安全部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⑶季度消防檢查。由各單位分別組織實施,檢查本單位所屬范圍,檢查結束后,由各單位向寫出書面檢查總結存檔。
⑷每年11月份為消防宣傳月,組織全廠消防安全培訓及演習一次,公司各單位必須參加。
⑸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每年組織至少2次的防火演習,以提高義務消防隊撲救火災和自救能力。
⑹滅火器材,每季度檢驗、保養(yǎng)一次,每季度的第一個月上旬進行,每次檢驗、保養(yǎng)完后,由各單位寫出書面總結存檔并交安全部備案。
⑺每年10月份對公共部分地上消火栓進行防凍檢查,放水試驗、涂油防銹,由生產部負責。
⑻重點防火部位及高大建筑物的避雷裝置,電氣車間應每半年測試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消除,保持完好狀態(tài)。
八、消防安全考核
1、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全面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消防器材設施齊全,完好備用無損,對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且成績顯著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犯或不執(zhí)行者,視情節(jié)輕重和造成的后果大小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消防管理考核辦法。
2、考核的主要內容
⑴各單位要明確一名主要領導為消防安全負責人,把消防管理工作納入月度工作計劃,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評比;班組義務消防隊員要明確、缺位應及時調整補齊。
⑵公司配置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各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列入交接班內容,做到“四同時”(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評比)。
⑶嚴格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規(guī)、法令及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率達100%。
⑷器材箱子、消防砂池、消防器材棚內外完整清潔,無雜物,位置固定。
⑸各部門員工年參加消防知識培訓率達70%以上。
⑹對積極按本制度檢測、維護,消防設施器材保證所轄消防設備系統完好的,根據情況給予表揚和獎勵。
⑺對消防工作有突出貢獻、或者其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成效顯著者,根據情況給予100-500元獎勵。
⑻執(zhí)行制度不嚴,配合協調不力,造成拖延的部門及個人,扣部門負責人當月獎金或工資20%-30%。
⑼因誤操作、試驗、維護等造成火災事故或耽誤滅火戰(zhàn)機,造成設備損失的,按設備價值的5%-15%扣發(fā)該部門獎金和工資。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追究其刑事責任。
九、附則
1、本公司全體職工和凡在本公司范圍內的外來施工單位、臨時工及其它人員,均執(zhí)行本制度。
2、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第9篇 化工企業(yè)危險作業(yè)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鍋爐、機動車輛的安全運行,促進生產的發(fā)展,保證人身的生命和公司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 鍋爐的安全管理
1.1、非公司生產部部門人員和鍋爐操作者其他人嚴禁入內,如因其它需要必須經過生產部負責人批準方可入內;
1.2、鍋爐操作者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學習和考核,方可上崗獨立操作;
1.3、鍋爐房內嚴禁懸掛和堆放其他任何無關的物品;
1.4、鍋爐安全閥壓力表,必須靈敏可靠,不得超壓運行;
1.5、鍋爐設備檢修時必須懸掛警告牌,并有人監(jiān)護;
1.6、鍋爐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保養(yǎng)維修;
1.7、鍋爐安全閥每年校驗一次,壓力表每半年校驗一次,并形成記錄。
1.8、鍋爐操作者按規(guī)定作好運行記錄。
2、 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2.1、機動車輛指:來廠裝運的各種運輸車輛及私用汽車;
2.2、機動車輛在廠區(qū)內行駛,必須按公司規(guī)定的范圍和時速行駛,廠區(qū)內限速5公里/小時,車輛在車間內或轉彎處限速2公里/小時,車輛按規(guī)定地點停放,車輛進入廠區(qū)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
2.3、機動車輛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各部件靈敏有效,技術性能良好,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2.4、機動車駕駛員應接受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駕駛員有責任安全行車,保養(yǎng)車輛,并預防交通事故的發(fā)生,駕駛員應保持身體健康,嚴禁疲勞駕駛;
2.5、公司機動車在廠區(qū)內行駛應主動避讓其它車輛和人員;
2.6、機動車輛發(fā)生事故應立即上報,并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
3、電氣設備和電工作業(yè)的管理
3.1、公司所有的機械設備和電氣設備必須合理設計,正確安裝,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
3.2、電氣設備的安裝、接拆電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
3.3、對接觸電氣設備的職工,要加強用電教育,避免因使用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3.4、電氣設備應加強檢查、維護,防止本身著火,電氣線路要定期檢查,防止腐蝕老化線路引起漏電短路;
3.5、不準在機械設備、電器設備和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和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并掛上“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末結束或末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3.6、必須帶電檢修時,應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yè)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3.7、電工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進行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必須的安全勞保用品;
3.8、電器室要嚴密,除電工外,其它任何人嚴禁入內。
第10篇 企業(yè)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一、目的
對企業(yè)安全生產目標進行控制。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yè)范圍內。
三、管理職責
(1)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編制、修訂、督促檢查;
(2)各基層編制本部門目標及實施計劃,各基層單位編制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及實施計劃。
(3)常務副廠長批準企業(yè)安全生產目標。
(4)工作程序。
(1)制訂
辦公室根據安全生產方針、管理評審的結果、風險評價結果、生產和過程績效、標準化系統評價結果、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不足之處,起草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征求基層單位意見后由常務副廠長批準后實施。
(2)實施
常務副廠長實現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提供人力資源、財力資源、物力資源、技術資源。
(3)目標分解及實施
辦公室將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以安全目標責任書形式分解到各部門。確保目標和指標實施。
(4)實施結果考核
辦公室負責每年12月進行全年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公布于員工,做為安全獎罰依據。
(5)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評審及修訂
通過考核結果分析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適宜性,及內外部條件變化,對目標進行修訂。
第11篇 企業(yè)商標管理制度
企業(yè)商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企業(yè)商標的設計、制定、注冊的職責,規(guī)范商標的使用,保護企業(yè)無形資產,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按照國家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正確使用商標,樹立和維護企業(yè)信譽,保證商品質量,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的專用權,在發(fā)展生產繁榮市場,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和擴大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等諸方面,商標具有決定性的因素。為此,特制定本制度。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更多資料
第二章管理部門職責
第二條本企業(yè)的商標管理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職責為:商標管理領導小組主管日常事務和廣告宣傳,銷售科主管商標流通過程中商標管理,技術科制定質量標準,工藝紡織操作規(guī)程,品質科負責出廠的檢驗工作。
第三章商標管理
第三條按商標法的規(guī)定,依法辦理注冊申請、續(xù)展、變更、使用許可等手續(xù),以取得商標專用權。
第四條企業(yè)目前經國家商標局核準的注冊商標名稱為: 類別: 核準使用的商品:使用商標必須符合注冊規(guī)定合法使用,不得濫用和亂用商標,任何企業(yè)和個人不得仿冒、復制和銷售,或采取手段損害企業(yè)商標信譽,否則視為侵犯我廠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凡需增添注冊商標,必須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決定,經審定商標全部內容后,即可申請注冊。
第六條合資企業(yè)使用本廠有專用權的注冊商標,需履行相關手續(xù)。經向廠部提出書面申請,同意批準后,由商標管理小組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及手續(xù)。
第七條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依法報國家商標局備案,報市工商局存查。
第八條商標被許可人不能將使用許可的商標再許可他人使用。
第九條商標注冊獲準后,即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商標檔案,管理其設計件、印刷件和注冊證件,接受商標查詢,積累商標資料,監(jiān)督和維護商標信譽,負責檢查商標使用情況,及時向領導部門匯報,并處理報廢商標等事宜。
第十條任何人員未征得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查同意,不得向外訂購,制版注冊商標的圖形和字樣及包裝裝潢和廣告(包括禮品袋紙盒、包裝箱、吊牌、合格證等印刷及裝飾性商標圖案和字樣)。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復印、偷盜、倒賣商標,一經發(fā)現,按《商標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產品出廠由品質科按質量標準檢驗,嚴格出廠程序,對不合格產品,一律不準出廠。
第十二條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商標統計及各類包裝物的管理,負責按計劃產量限額發(fā)放,嚴格領付手續(xù),做好收付記錄。后處理車間必須有專職或兼職保管人員負責商標和各類材料的發(fā)放、使用和保管。
第十三條廣告宣傳包括印刷品、實物及公司有關福利勞保用品所采用的商標圖形和字樣的樣稿,凡涉及商標者應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并取得標準樣稿,核準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企業(yè)的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規(guī)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二、聘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的規(guī)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辦公室辦理招聘錄用事宜。
第四條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辦公室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辦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戶口復印件及醫(yī)院體格檢查表。
(二)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4張。
(四)試用同意書。
(五)人事資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本公司從業(yè)人員分八個職級。從業(yè)人員晉升辦法另訂。
第十四條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xù)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十五條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fā)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我到連帶保證人。
(一)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不欲繼續(xù)保證者。
第十六條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xù)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fā)還其本人。
第十九條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yè)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條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一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三分鐘至十五分鐘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后視為不早退。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xù)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
3、員工曠職(工),不發(fā)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xù)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發(fā)給資遣費。
第13篇 企業(yè)投入使用前期設備管理制度
企業(yè)設備投入使用前期管理制度
總則
第一條設備是企業(yè)重要的生產要素,為加強設備管理,促進設備管理現代化,使企業(yè)的設備得到充分的使用并得到及時維修、改造和更新,更好地為降低消耗、保證安全生產、提高生產技術水平、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服務。
第二條設備管理與維修要貫徹執(zhí)行以預防為主的方針,促進生產依靠技術進步,堅持設計、制造、使用和維修相結合,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結合,專業(yè)管理和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和經濟管理相結合。
第三條設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技術、經濟和管理措施,對企業(yè)主要生產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全面規(guī)劃、合理配置、擇優(yōu)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技術狀態(tài),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yè)的技術裝備素質,達到設備壽命周期延長、綜合效能高和適應生產發(fā)展需要的目的。
設備的前期管理
第四條按照設備綜合管理要求,設備科必須加強設備投入使用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設備前期管理的各項制度。
第五條實施設備前期管理做好設備的規(guī)劃投產階段的全部管理工作,包括設備的規(guī)劃決策、外購設備的購置或自制設備的設計制造、設備的安裝調試、設備使用前的初期管理四個環(huán)節(jié),進行有效的組織安排、協調和管理。
第六條設備動力科必須參與或負責設備更新改造、自制設備以及生產技術措施項目和零星購置設備的規(guī)劃決策工作,對改進、擴建工程公用設施的設計,設備動力科參與審查后方能實施。
第七條設備規(guī)劃方案的確定,應由技術副廠長主持,副總工程師參加,組織各有關部門人員,共同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做出決定,并編制費用預算和資金籌集方案,列入企業(yè)技術措施規(guī)劃,經批準后,責成有關部門實施。
第八條設備的技術經濟論證,應有幾種方案分析比較,并考慮設備壽命周期費用和設備綜合效率等因素進行評價,選擇最佳方案,在分析對比時,要注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搜集的數據準確,運用系統工程、價值工程等觀點評價計算,使選擇的方案、經濟效益最好,投資回收期最短。
第九條設備的選擇要遵循技術先進、經濟效益高、生產適用、維修方便等原則,具體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技術先進性;
2、設備的生產效率;
3、生產的產品質量;
4、耗能水平;
5、安全環(huán)保性;
6、設備的適用性;
7、滿足生產工藝程度;
8、設備的可靠性;
9、設備的維修性;
10、人機匹配操作方便。
第十條外購設備的訂貨,首先選擇能滿足產品生產工藝要求的設備型號,選擇制造質量確定可靠,售后服務好的兩個供應商,對他們的設備技術性能和投資費用進一步對比,從中選定。
第十一條設備在選型時,應盡量與現有機型統一、減少機型繁雜,保留技術先進、可靠性和維修性好的型號,有利于設備管理、維修工作的標準化、通用化和系列化,節(jié)約費用(如圖紙、備件、修理、技術準備工作等)。
第十二條設備的訂貨合同管理。設備的訂貨應按企業(yè)年度技術措施計劃實施,簽訂合同后建立臺帳,逐項登記,與技術措施計劃核對,發(fā)現有未落實的項目,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訂購,已訂購落實的設備,應排出交貨日期順序,按時進行催交和組織到廠,保證新設備早日到廠安裝投產使用。
第十三條設備購置申請的批準程序。全廠所有設備(包括低值易耗設備)的購置,均應有批準依據,新增設備和更新設備按年度技術措施計劃執(zhí)行,零星購置的設備由使用單位填寫設備新增或更新申請表,經有關部門會簽后,由分管資金平衡的副廠長、副總工程師批準,交設備動力科負責購置。
第十四條企業(yè)的重點、關鍵設備,除了要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外,還應由設備主管副廠長決策批準。
第十五條設備動力科應參與或負責設備自制的設計工作,根據企業(yè)技術措施規(guī)劃或年度技改計劃,由總設計師辦公室下達自制設備(主要包括自制非標準設備)設計任務書,其中應明確規(guī)定設備的各項技術參數、可靠性、維修性要求、驗收標準、完成期等內容,技術工藝科學按設計任務書要求,提出設計方案。設備動力科要參加方案的論證,提出自制設備有關可靠性、維修性方面的意見。
第十六條自制專用設備的鑒定。專用設備制造完成后,由制造單位向計劃、工藝、財務、設備部門填報完工通知單,工藝部門會同制造車間,對已完工的專用設備進行檢查,并準備有關資料,向設備動力科發(fā)出鑒定通知,設備動力科負責組織,由主管副廠長或總機械師主持,召集設計、制造單位(安裝調試工作由制造單位一并完成)、使用單位、檢驗、計劃、財務及總設計師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參加,進行技術鑒定,鑒定合格后,由使用單位簽字確認能夠使用,設備動力科進行移交,再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xù)。
第十七條自制設備移交時,設計部門應將下列技術文件資料交設備動力科簽收,整理后歸檔:
1、自制專用設備使用說明書;
2、使用、維修用圖紙及資料;
3、配件、附件清單;
4、備件圖冊;
5、備件和附件或專用工具;
6、精度檢驗單;
&nb
sp;7、試車驗證記錄;
8、合格證;
9、費用結算表副本。
第十八條外購設備到廠后,由設備動力科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按照訂貨合同,檢查到貨數量、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裝箱質量驗收合格后辦理入庫手續(xù),并通知財務科和使用部門及時組織開箱驗收。
第十九條新設備開箱時,由設備動力科會同使用部門共同參加,按設備裝箱單逐一清點主機、輔機、隨機附件、工具和各種技術文件(包括出廠合格證、精度檢驗單、使用說明書),并填寫設備開箱驗收單,若驗收不合格,設備動力科負責查詢,并向有關單位聯系索賠。
第二十條設備動力科要制定新設備安裝方案,經主管科長審核同意后,組織新設備開箱,做好基礎施工和安裝技術準備,關鍵設備的安裝方案要由總工程師或技術副廠長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一條新設備安裝。由設備動力科負責組織,基礎驗收合格后,組織設備出庫、就位、安裝、調試,必要時設備動力科可委托使用部門自行安裝,設備動力科負責安裝技術指導。
第二十二條新設備安裝調試后,由設備動力科組織使用車間、安全管理科、技術工藝科、質檢科、安裝單位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第14篇 集團企業(yè)通訊工具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通訊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合理使用公司通訊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費用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通訊工具是指電話、手機、傳真機。
第二條 管理部門
公司所有通訊工具由行政部統一管理。行政部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財務部配合行政部執(zhí)行本制度。
第三條 配置
1、通訊工具(手機除外)由行政部統一購配,任何部門或個人領用須登記《通訊工具領用表》。
2、配備電話一部、電腦一臺,公司領導配備電話兩部。
3、根據業(yè)務需要,各部門可申請配置一部傳真機。
4、視工作需要,為職員配備其它通訊工具。
二、使用管理
1、為部門配置的通訊工具,由該部門負責日常維護管理;
2、由個人使用的通訊工具,辦理領用手續(xù)并負責日常維護,到期歸還。
3、下班后傳真機應設置自動接收狀態(tài)。
4、除在家里能接電話以外,手機應該保持開機狀態(tài),對公司的電話有呼必應;
5、未經行政部同意,任何部門、職員均不得擅自移動、增裝或拆除通訊設備。
6、個人使用的通訊工具,應妥善保管,不得損壞和遺失,如有損壞,由個人承擔維修費用。
7、所有員禁止使用手機彩鈴。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8、禁止打私人電話,違者每次罰款元。
9、接聽電話時,盡量放低聲音,以免影響他人工作;其他人也應避免在其身旁說話,打擾接聽電話人的接聽效果。
三、費用管理
1、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本部門長途電話的使用,個人應自覺遵守使用制度,節(jié)約通訊費用開支。通訊費實行《核定包干、統繳清扣、超支不補、年終匯算》辦法。
2、每人每月手機、電話包干費用如下表。
(1)手機包干標準:
(2)話費包干標準:
第15篇 企業(yè)相關方管理制度
1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與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的安全績效相關聯或受其影響的團體或個人,在公司范圍內從事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時的安全生產和環(huán)境保護責任和義務。其目的是貫徹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方針,落實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guī),明確相關方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責任,規(guī)范其行為,避免事故發(fā)生。
本制度適用于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與之簽訂合同的相關方在公司區(qū)域內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
2 管理職責
2.1 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的領導工作。
2.2采購人員、安技員負責建立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并負責監(jiān)督實施。
2.3各有關部門在與相關方開展具體業(yè)務(如:再生產區(qū)域內進行施工、修理、配套件服務等)時,應按照本制度開展工作。
2.4 各有關部門應執(zhí)行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管理制度,對其資格預審、選擇、服務前準備、作業(yè)過程、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表現評估、續(xù)用等進行管理。
2.5 各有關部門應建立合格相關方的名錄和檔案,根據服務作業(yè)行為定期識別服務行為風險,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3 術語和定義
3.1 相關方
與企業(yè)的安全績效相關聯或受其影響的團體或個人。
4 管理內容
4.1 因采購、維修、運輸等工作需要對外發(fā)包時,各相關人員必須對承包方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審核確認。對不符合條件的單位,不得對其發(fā)包。
4.2 審核確認的內容為:
4.2.1 驗證承包方營業(yè)能力和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
4.2.2 承包方必須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資格證、法人委托書、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等證書。以上證書必須真實有效,未按期審驗,視為無效證件;
4.2.3 承包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4.3 確認符合要求后,由發(fā)包單位填寫《資質及安全資格驗證審核表》經項目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批準后建立檔案。
4.4 對符合條件的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簽訂合同。合同中,必須注明安全條款(或單獨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工作責任和義務。
4.5 簽訂協議后,發(fā)包方應向承包方介紹本單位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承包方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作業(yè)現場及環(huán)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落實安全措施。
4.6 在與承包單位簽訂協議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及相關應資質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4.7.1 是否具有承擔安全生產風險的經濟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產制度和管理經驗。
4.7.2 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否具有政府部門頒發(fā)的《廠長、經理職業(yè)安全管理資格認證書》,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與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4.8 在與承包單位簽訂合同(或協議)的同時,應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4.9 應為承包單位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生產場所、設備設施,經雙方驗收、簽字后存檔。
4.10 未簽訂承包合同的其它維修項目,也必須與承包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進行約定。
4.11 現場作業(yè)中,承包方臨時用電工程,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由其編制用電設計方案;經審批、安裝后每月應不少于一次進行現場檢查和確認,具體參見《電氣臨時線安全管理制度》(q/pg g19g.018-2012)的要求。且必須嚴格執(zhí)行發(fā)包方的動火和危險作業(yè)審批制度。
4.12 外來人員的管理
外來人員主要指在廠區(qū)內臨時作業(yè)的人員,如外來服務人員、實習人員、參觀人員等。
4.12.1外來人員必須進行登記和安全培訓。
4.12.2 外來人員的作業(yè)現場必須有明顯的范圍標志。
4.12.3 所用的施工工具、材料、設備均不得占道,要保持交通道的暢通整潔。因施工形成的坑、壕、絆腳物等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4.12.4 在作業(yè)過程中需動用企業(yè)的設備設施,必須經企業(yè)設備設施的主管人員審批后方可使用。
5 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號)
gb/t 19580-2004 《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aq/t 9006-2010 《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基本規(guī)范》
gb/t 24001-2004/ iso14001: 2004《環(huán)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11 《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guī)范》標準
中國電力技術裝備有限公司《相關方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2010]28號)
第16篇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實施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保護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減少傷亡事故的發(fā)生,避免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落實公司內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根據集團“安全生產管理考核實施細則”,特制定本制度。望各部門嚴格執(zhí)行。
第二條 本制度用于規(guī)范公司內部勞動安全行為,促進員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意識,杜絕工傷事故發(fā)生,明確“違規(guī)就是犯罪,粗放就是瀆職,麻痹就是失職、責任重于泰山”的指導思想。
第三條 公司負責人是生產勞動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分管生產副總、設備技術副總及安全職能部門領導是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負管理責任。
各部門負責人是生產勞動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部門內部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各部室要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日常生產過程中,鞏固完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建立群防群治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各班組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明確職責,負責班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公司全年安全工作控制目標為:
1、安全生產控制指標:a、員工責任事故死亡人數為0;b、員工責任事故重傷率為0;c、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率100%;d、無重大設備、財產、消防、中毒和質量等安全事故。2、完成《**********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要點》中規(guī)定的各項工作。
為確保上述目標的實現,制定了相應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培訓制度,公司對各部室實行安全生產年度考核,嚴格獎懲。
第五條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為主任、公司副總任副主任、各部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委會辦公室”, 辦事機構設在生產技術部。成立了安全保衛(wèi)專職機構“安全保衛(wèi)部”。要求各部室全面落實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規(guī)定,全面完成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第六條 相關術語
四不傷害: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保護別人不被傷害。
三同時:生產、管理單位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環(huán)保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第二章 安全職責
第七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對公司安全工作實施綜合管理,負責協調、指導、監(jiān)督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和目標。
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研究安全生產重要問題,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匯報安全工作。
3、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及上級單位的指示,制定實施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審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計劃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年度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4、督促車間、部室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審查各類設備的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5、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安全例會,及時研究分析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全面掌握安全生產情況。
6、組織開展公司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7、處理各類事故,負責督促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和上報工作。
第八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對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負責安全工作重大問題的決策、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3、宣傳、貫徹、執(zhí)行國家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體系,審查本企業(yè)的各項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督促職能部門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
4、主持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組織安全大檢查活動,定期聽取安全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重大安全生產問題,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狀況,對安全隱患問題,及時組織制定 措施,確保及時處理。
5、領導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并認真組織力量按期實施。
6、組織中層干部學習勞動安全管理業(yè)務知識,督促有關單位抓好職工安全技術教育。確保公司內部所有員工每年安全生產教育不少于24小時,并有登記備案。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7、組織新、改、擴建和大修工程中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的設計和施工計劃中勞動安全措施的竣工驗收工作。組織制定公司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批重大隱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技術攻關項目。
8、發(fā)生事故后應于2小時內報告集團總部安委會,并及時組織搶救。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積極配合集團、行業(yè)、政府有關部門安全檢查、督察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落實責任,追究事故責任人的責任。
第九條 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協助公司經理組織和推進公司勞動安全衛(wèi)生工作,宣傳、貫徹國家及地方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
2、組織制訂企業(yè)勞動安全措施計劃,匯總報批后督促有關部門按期落實。
3、組織制訂企業(yè)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對制度、規(guī)程的貫徹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組織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5、指導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對職工進行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教育。
6、及時編報勞動防護用品、用具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采購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嚴格按標準審批發(fā)放。
7、參加新、改、擴建和大修工程中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的設計和施工計劃勞動安全措施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統計、分析、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完成。
第十條 安委會辦公室(主任)安全職責
1、安委會辦公室是公司安全管理職能部門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公司安全工作的決策、組織、指揮、協調,承擔安委會職能,落實安委會決議。
2、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行業(yè)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標準,落實有關方針、政策;建立健全、審查、發(fā)布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其它安全文件,并檢查督促各車間、部室貫徹落實。
3、組織和參與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短、中、長期規(guī)劃及年度計劃;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提出改進措施或意見。
4、組織編制安全應急預案,并組織進行演習;指導車間、部室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并督促組織開展演習。
5、組織開展全廠性的每月2次安全大檢查、各類安全專項檢查、日常安全巡查;發(fā)現違章、違規(guī)、違紀行為有權制止,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止作業(yè)。督促車間部室開展自查自糾活動;督促、指導事故隱患及其它安全問題的整改落實。
6、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對新進廠員工實施廠級安全教育;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負責車間、部室安全員的專業(yè)技術培訓和業(yè)務指導。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先進典型,鼓勵和支持員工提出合理化建議。
7、組織或參與事故、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統計和報告;發(fā)生各類事故及時組織并參與搶救和指揮;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各類重大事故;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對發(fā)生的各類事故嚴格堅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8、對廠內發(fā)生的斗毆、偷盜事件,及時進行處理;調解、疏導公司內部糾紛;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發(fā)生在廠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9、負責對重點要害部位及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管理;組織或協助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等設備及防雷設施的定期檢驗、檢測工作。
10、督促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對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督促做好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工作。
11、督促執(zhí)行安全“三同時”原則,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設計、計劃、施工與竣工驗收和試運行過程中安全相關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
12、負責全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監(jiān)控、管理、防盜、防遺失工作。
13、召開公司安全例會,代表安委會通報安全生產情況,聽取各部門對安全工作的匯報。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指示、精神,全面研究安全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制訂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
14、負責全廠明火作業(yè)管理,嚴格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證》審批制度,并對作業(yè)場所進行監(jiān)督、檢查;負責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的配置和管理,定期檢查、維護。
15、開展月度、年度的安全考核,定期向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安全主管安全職責
1、向員工宣傳貫徹國家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傳授安全技術基本知識。
2、堅持生產與安全工作“五同時”。每天深入生產一線,監(jiān)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和各項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出現不安全因素時,要會同有關部門果斷正確處理,及時按規(guī)定報告。
3、指導各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4、糾正違章行為,帶頭抵制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的行為。
5、發(fā)生事故,迅速趕到現場,協助調查取證、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6、負責組織或協調開展起重設備、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廠內機動車輛等設備的安全檢測、檢驗和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工作,參與全廠安全大檢查;負責各類安全閥、壓力表的校驗。
7、做好員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新入廠人員的二級(廠級和車間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崗位三級安全教育。
8、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落實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9、負責公司、車間安全設備、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廠內塵、毒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第十二條 車間部室通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嚴格遵守和執(zhí)行公司安全內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規(guī)范;制定和完善本部門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遵守。
2、負責所轄范圍內的設施、設備、作業(yè)環(huán)境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達到相應的安全標準;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組織開展防火、防盜、防汛、安全生產等安全工作。
3、負責所轄范圍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及日常安全管理;負責本部門的各類車輛的安全使用和日常安全管理。負責本部門危險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建立臺帳,記錄保存完好,防止遺失和被盜。
4、開展安全教育、宣傳活動,組織實施日常安全教育及公司、部門級的安全教育、轉崗員工安全教育。
5、督促、檢查、指導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防止“三違”現象發(fā)生;負責本部門任何禁止吸煙地方的禁煙工作。
6、定期向公司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運行情況,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傳達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分析本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經營運行情況,總結安全生產經驗和教訓, 開展本部門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7、發(fā)生傷亡、火災、設備等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并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組織和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預防各類事故發(fā)生。
8、各車間、部室對本單位購置的設備、物資的質量和安全性負責,保證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9、負責所轄范圍的各類安全設施、消防器材的維護和保養(yǎng)。
10、根據公司安委會統一布置,組織本部門員工簽訂《安全責任狀》。
第十三條 車間部門主任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企業(yè)各項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并教育和督促員工認真遵章守紀。對車間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2、嚴格執(zhí)行“五同時”,經常組織部門內的安全檢查,編報本部門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組織實施,按期完成。負責實施責任范圍內的隱患整改。
3、對本車間員工進行安全技術和自我防護知識教育,督促員工上崗時穿戴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教育員工堅決制止“三違”現象。組織對新進員工、實習生、轉崗員工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
4、車間應從保證安全需要出發(fā),對進入危險場所或有危險性的作業(yè)現場應有安全標志牌,以醒目地給人們以提示、提醒、指示、警告或命令。所有設備的安全、防護、信號裝置必須完整齊全、完好,防塵設施必須定期保養(yǎng),保證正常運轉。
5、組織修訂本車間的崗位安全技術操作細則,編制檢修作業(yè)計劃中要有勞動安全措施計劃。
6、認真執(zhí)行公司職能管理部門開具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和《事故隱患整改指令書》,按期完成整改項目,并及時將整改情況反饋職能管理部門備案。
7、推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時必須考慮安全影響,進行工藝分析避免工藝缺陷造成事故。
8、對患有職業(yè)病或禁忌癥者應按有關部門的通知,及時處理。
9、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指令和意見。遇有危及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必須立即指揮停止生產,同時報告分管領導,采取臨時防范措施,隱患解決后再恢復生產。
10、發(fā)生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及時搶險和施救,保護現場,報告有關部門和領導。協助事故調查組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
第十四條 車間、部室安全員安全職責
1、協助部門領導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2、 協助本部門完成公司安委會布置的各項安全工作。
3、參與制訂本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包括新進員工車間級安全教育、轉崗員工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5、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隱患,糾正違章行為,督促落實隱患整改。
6、負責編制本部門的安全工作計劃、方案。
7、協助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班組長(班組安全員)安全職責
1、對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認真執(zhí)行企業(yè)、部門的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定,教育職工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上崗作業(yè)。
2、組織班組成員學習勞動安全技術和防護知識,指導和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3、經常檢查和指導班組成員,堅持班中安全生產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做好記錄,及時消除一切事故隱患。
4、檢修、安裝作業(yè)的班組,在接到檢修、安裝作業(yè)計劃的同時,制定安全操作和防護要領,督促參與作業(yè)人員按照要求落實防護措施。
5、工作中,對班組各工種的安全操作方法進行指導,并檢查其對安全技術要領的遵守情況,提醒員工做到“四不傷害”。
6、有權拒絕一切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指令和意見。
7、遇傷亡事故后,立即報告,并參加調查,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8、負責對新進員工及轉崗員工進行班組級崗位安全教育。
第十六條 生產崗位工安全職責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本部門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等,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上崗前必須按規(guī)定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嚴禁酒后上崗,班中打鬧;衣著不整進入生產作業(yè)場所。
3、愛護并正確使用設備、工具、合理擺放物品,按規(guī)定進行設備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報告,嚴禁設備帶故障運行。保持設備、工具和場地完好、整潔。
4、堅持崗位安全檢查,作業(yè)時協調配合,做到安全生產確認制,即每次操作或動作前對欲操作或動作的對象、作業(yè)環(huán)境必須做到確實熟悉、確實安全、確實可靠,并準確地去執(zhí)行。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盲目作業(yè)。
5、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活動,提高自身勞動保護能力。
6、嚴格執(zhí)行生產管理規(guī)定,做好記錄,交接班時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
7、掌握消防器材及各類安全設施用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設備使用方法。
8、嚴格按工作指令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生產作業(yè),有權拒絕和舉報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等危害生命和身體健康的行為,對他人違章作業(yè)加以勸阻和制止,做到“四不傷害”。
9、發(fā)生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救護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報告上級領導,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過”,有義務提供事故發(fā)生時的真實情況。
第三章 勞動作業(yè)場所安全
第十七條 各車間的作業(yè)場所必須有充足的照明,坑、溝、井、平臺、樓梯等必須有蓋板或圍欄。
第十八條 生產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掛設安全標志或設置明顯的警示牌、警告信號等。
第十九條 各種電氣設備和電線、電纜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防漏電和可靠的絕緣、接地保護裝置。
第二十條 各種機械設備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裝置和良好的安全性能。
第二十一條 電焊作業(yè)時,電焊機的一次線不得長于3米,并要求完好,二次線要求盡量減少接頭和裸露點,并要求雙線到位作業(yè),地線不得隨意亂接;氣焊作業(yè)時,放置乙炔、氧氣瓶的最短距離為5米,乙炔瓶應垂直放置,不得偏倒放置,氣瓶存放應分類放置,不得混放。
第二十二條 各種原材料、器材、配件、廢料等應合理堆放,不得妨礙工作、通行和裝卸。
第四章 安全防護、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管理
第二十三條 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勞保護品發(fā)放標準進行配備和定期對員工進行發(fā)放,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勞保用品管理規(guī)定進行正確佩戴和使用。
第二十四條 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防治管理應嚴格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有關條例辦理,應努力改善員工勞動條件,提高勞動環(huán)境質量,定期、定時對作業(yè)場所和員工身體進行檢查;對涉塵人員進行定期檢查和治療或調離崗位,對工傷人員按文件給予工傷待遇。
第二十五條 電氣作業(yè)必須安排兩人以上持證電工同時作業(yè),無特殊情況不得帶電作業(yè),作業(yè)時應穿戴好防護用品、用具,并做好監(jiān)護。
第二十六條 清倉、清庫作業(yè)必須嚴格按照《清堵清庫安全管理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嚴禁員工私自進行。
第二十七條 配電房作業(yè)實行操作票制度,作業(yè)時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
第二十八條 焊、割、打磨工件作業(yè)時必須戴好護目鏡或防護面罩,檢查氣瓶、氣路是否有漏氣現象、電焊機等電動工具是否有漏電現象。
第二十九條 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嚴格按照《動火作業(yè)規(guī)程》執(zhí)行,制定防護措施,并有專人監(jiān)護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五章 隱患檢查與整改
第三十條 內容和要求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堅持專職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2、公司例行安全檢查,由生產技術部代表安委會進行組織實施。
(1)每月度安排二次全公司性的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隱患、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處理情況,并作為年終評比、考核的依據。
(2)每季度安排一至兩次專業(yè)性的安全檢查。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電氣、起重設備及特種車輛、壓力容器、易燃易爆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3)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除車間組織自查外,公司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車間的重點危險部位和設備進行檢查,并現場落實解決有關問題,否則不能投產。
(4)在重大節(jié)日前組織節(jié)前安全檢查。在各部門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和治安保衛(wèi)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5)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到各車間生產現場監(jiān)督檢查。
3、車間檢查
(1)各部門除配合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部門每月至少兩次要組織有關對安全、衛(wèi)生、環(huán)保、消防器材、各項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作好檢查記錄,并將問題反饋生產技術部備案。
(2)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部門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生產用的吊具、主要設備、儀器儀表及環(huán)境的安全條件進行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立即反饋有關部門進行解決,否則不能投產。
(3)在重大節(jié)日前,部門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jié)前檢查。按要求建立節(jié)日值班制度,需入庫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貴重物品是否放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是否到位。
(4)部門安全管理人員應到生產現場監(jiān)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4、班組檢查
(1)班組每周由班長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yè)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吊具有無磨損、銹蝕、斷裂、變形。各種設備固定原件是否松動,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車間領導,并作好檢查記錄。
(2)班長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5、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并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要立即報告班長或車間領導。
6、隱患整改實行“整改通知書”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員根據隱患等級和輕重緩急落實整改責任單位,發(fā)出通知限期整改完成。檢查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公司領導或安全保衛(wèi)部,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7、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處理。三定是:定解決問題的負責人,定整改措施和費用,定解決問題的時間和期限。四不推是:個人能解決的不推班組,班組能解決的不推車間,車間能解決的不推公司,公司里能解決的不推集團。
8、部門安全隱患部門領導要及時安排人員解決。對安全生產不重視,發(fā)現安全隱患無故拖延不解決的單位,公司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發(fā)出隱患通知單限期落實解決。
9、對公司安全文明生產檢查發(fā)現的不合各項,屬部門工作不到位的,按5-20元/處進行處罰,部門主要負責人承擔20%的責任。對不能按期進行整改的,要有書面說明,否則加倍處罰。
第三十一條 安全檢查內容是對生產工藝、生產流程、設施設備、規(guī)章制度、操作行為以及思想情緒等進行檢查,同時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檔案的填寫和完善。
第三十二條 安全檢查的程序是由組織者根據實際檢查的內容、對象、范圍、線路等確定。
第六章 安全教育與員工培訓
第三十三條 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與技能培訓;努力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安全意識和安全工作技能。公司及各部門應制定全年從業(yè)人員的培訓計劃,由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負責對公司員工的安全培訓。
第三十四條 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和要求
1、對所有新進公司的工人,必須集中進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
(1)公司級安全教育由綜合辦具體實施,生產技術部配合。主要內容:公司概況,安全生產特點,黨和國家勞動保護政策、方針、制度和本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知識,發(fā)生事故分析的原因、影響及預防措施等。
(2)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和車間安全員負責實施。主要內容:車間生產特點,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種設備的安全要求,危險區(qū)應注意的要點,歷年事故教訓和預防措施,防護用品的合理使用及管理制度等。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實施。主要內容:崗位責任制,設備結構性能,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緊急措施,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等。
2、工人調換工種必須接受新工種安全教育,長期離崗復工,要進行復工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操作。
3、從事特種作業(yè)的工人,必須按規(guī)定接受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按各自工種要求,參加屬地安全部門的培訓,進行定期復審。
4、公司中層以上干部、班組長、安全技術干部等各級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以自學為主,集中學習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學習時間不少于24學時,教員由有資格的人擔任。
5、采用新工藝、新設備、使用新材料,生產新產品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識教育。
6、部門要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部門、班組要堅持進行每次生產前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五條 各部室、車間應根據本部門實際制定各崗位職責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學習和實踐,達到每個員工能夠規(guī)范、安全、熟練的進行操作。
第三十六條 公司負責人、安全生產主管必須參加當地安監(jiān)部門組織的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證書,持證上崗,并定期參加復訓。
第七章 獎 懲
第三十七條 獎勵
1、全年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狀完成全部指標的部室,兌現年終獎勵。
2、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給予獎勵100元--5000元。
2.1日常工作中,及時發(fā)現重大設備隱患并及時匯報或組織處理;
2.2日常工作中,發(fā)現安全措施有重大錯漏或及時糾正;
2.3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從而直接防止人身或設備事故發(fā)生者;
2.4在進行安全事故分析處理中發(fā)現較大的缺陷及時匯報或組織處理,避免了事故擴大或降低了事故損害;
2.5在進行設備搶修中發(fā)現較大的缺陷及時匯報或組織處理,避免了事故擴大或降低了事故損害;
2.6防大風、防汛工作及時、有效。從而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yè)財產;
2.7在進行事故搶救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3、員工在安全生產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依據《員工獎懲條例》經公司安委會討論批準可給予通報表彰、獎勵、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者,使企業(yè)財產和員工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企業(yè)財產有突出貢獻的。
3)同違法失職行為作斗爭有突出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堅決斗爭維護企業(yè)正常生產、工作秩序做出顯著成績。有突出表現的。
第三十八條 處罰
除按集團《安全生產考核實施細則》執(zhí)行外,補充以下規(guī)定:
1、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
1)發(fā)生工亡事故,要對責任單位管理者、責任者從重處罰。對發(fā)生事故部門負責人扣罰5000元,分管部門領導扣罰3000元,安全主管、責任班組長罰款2000元。情節(jié)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發(fā)生重傷事故,要對責任單位管理者、責任者酌情給予較重的處罰。對發(fā)生事故部部門負責人扣罰3000元,分管部門領導扣罰2000元,安全主管、責任班組長罰款1000元,同時按追究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3)發(fā)生輕傷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酌情給予處罰。對公司分管生產副總罰款500元,發(fā)生事故部門負責人罰款1000元,對安全主管、分管部門領導罰款500元,對責任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并責令有關部門寫出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和通報。
4)發(fā)生輕微傷事故,對發(fā)生事故部門負責人、分管部門領導、責任人罰款100元,對安全主管、責任班組長罰款50元,并責令有關部門寫出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和通報。
2、重大設備事故。
1)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jié)追究設備主管、設備副主任及崗位責任人員1-5%罰款,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2)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分管副總的責任。罰款500元-5000元,主管設備主管、設備副主任罰款300-3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1000元,視情節(jié)再給予行政處分。
4)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由公司辦公會決定處理。
3、火災及被盜事故。
對發(fā)生在企業(yè)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yè)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10000元以上的火災和被盜事故。發(fā)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jié)承擔部分經濟損失,或處以200-2000元罰款。其它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罰款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4、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處理。
1)不按規(guī)定報告工傷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處罰責任部門負責人500元;分管部門領導300元。
2)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不按期進行整改并進行信息反饋的,處罰部門第一責任人100元,分管部門領導50元,因隱患得不到及時整改造成事故的,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并根據事故發(fā)生情況處罰有關責任人員。
3)安全生產檢查檔案要齊全有效,并有專人管理,缺一項者處罰責任人50元,缺多項者視情節(jié)加重累計處罰。
4)企業(yè)負責人、分管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缺一證罰款200元;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缺一證件,罰款100元;
5)嚴格落實公司《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規(guī)定,從業(yè)人員培訓教育達到100%,當年培訓合格持證率達不到98%以上者,處罰部室責任人200元。
6)每月至少一次部門安全教育培訓,不能按時開展或記錄不全的,處罰部室責任人100元。
7)各部門應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進行登記,因排查不細或沒有整改的,發(fā)生事故的嚴肅追究部室安全生產負責人的法律責任。依據事故責任處罰責任人。
5、違章違紀處罰
1)生產作業(yè)中不按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用品的,每人次給予20元處罰和批評教育。
2)生產作業(yè)中未按本工種操作規(guī)程操作或無證操作設備儀器的,每人次給予20元處罰和批評教育。違章作業(yè)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罰50-500元/次。
3)對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每人次給予20元處罰和批評教育。
4)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獨立操作者,每人次給予50元處罰和批評教育。
5)對廠區(qū)內機動車輛超速行駛,違章駕駛或違章乘車者,每人次給予30元處罰和批評教育。
6)非電氣人員違章用電、拉線,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罰款20-100元/次;電氣車間對現場違規(guī)用電、用電安全隱患發(fā)現處理不及時的,-20-100元/次。
7)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過程安全違章未能及時監(jiān)督、糾正的,-20元/次。發(fā)生安全事故的,按工傷亡事故中的班組長進行處理。
8)生產現場未及時制止外來人員的違規(guī)行為的,-20-50元/次。
9)對現場樓梯、護欄、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維護不當,造成安全隱患的,-20元/次。導致安全事故的,-50-500元/次。
10)對現場電焊、氣割作業(yè)過程中,不能正確使用設備或違規(guī)操作的,-20-50元/次。
11)對責任區(qū)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排查、不能及時報告治理的,-20-50元/次。
12)不能嚴格執(zhí)行停用電手續(xù)的,-50-100元/次。
13)對工房內安全通道不暢通的負責單位,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14)不能按時參加安全檢查、安全培訓的,每人次給予20元處罰和批評教育。
15)除上述情況外,對其它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可參照上述規(guī)定酌情處罰。
6、減免處罰: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酌情減、免處罰:
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可酌情減、免處罰。
2)發(fā)生工傷事故屬于本單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減、免處罰。
3)對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術水平,在限期內未達到規(guī)定的,可酌情進行處罰。
7、其他處罰
1)凡阻止、干擾、刁難安全監(jiān)察人員、安全員進行正常工作或無理取鬧、拒絕安全檢查人員檢查的,要對當事人和所在單位酌情給予2-5倍加重處罰。
2)發(fā)生事故時,在執(zhí)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對事故的責任者和有關負責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后果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分,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安全管理配套制度執(zhí)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年**月**日執(zhí)行。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并監(jiān)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