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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旨在確保公司的運營有序、高效,并保護股東、員工和客戶的權益。通過設定清晰的規(guī)則和程序,管理制度能指導公司決策,規(guī)范員工行為,降低風險,提升績效,以及維護公司的穩(wěn)定性和可持續(xù)發(fā)展。
包括哪些方面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 組織架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權限和相互關系,確保決策流程的順暢。
2. 決策制定:規(guī)定重大事務的決策機制,如股東會議、董事會會議的召開和表決規(guī)則。
3. 人力資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訓、考核、晉升、薪酬福利等方面,以激發(fā)員工潛能和保持團隊穩(wěn)定。
4. 財務管理:設定財務政策,規(guī)范會計核算,強化預算控制,確保資金安全。
5. 內部控制:建立審計和內部監(jiān)控機制,預防和發(fā)現(xiàn)潛在的違規(guī)行為。
6. 法規(guī)遵從:確保公司活動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避免法律風險。
7. 客戶服務與質量管理:設定標準和服務流程,保障客戶滿意度。
8. 信息與溝通:規(guī)定信息的傳遞、存儲和保密制度,促進內部和外部的有效溝通。
重要性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效率:清晰的規(guī)則可減少決策沖突,提高工作效率。
2. 風險防控:通過內部控制,防止錯誤和欺詐,保護公司資產。
3. 培育文化:制度塑造公司文化,影響員工行為模式,增強團隊凝聚力。
4. 吸引投資: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增強投資者信心,吸引資本流入。
5. 保障權益:確保各利益相關方的權益得到合理保護,維護公司信譽。
方案
構建和完善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應采取以下策略:
1. 評估現(xiàn)狀:分析現(xiàn)有制度的優(yōu)缺點,識別改進點。
2. 制定策略:根據公司目標和業(yè)務特點,確定制度建設方向。
3. 制定詳細規(guī)則:明確每個方面的具體操作流程和標準。
4. 培訓與宣導:確保員工理解并遵守新制度,提供必要的培訓和支持。
5. 實施與監(jiān)督:啟動新制度,通過定期審查和反饋,持續(xù)優(yōu)化。
6. 法律合規(guī):咨詢專業(yè)法律顧問,確保制度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
7. 反饋與調整:收集內外部反饋,及時調整制度,適應環(huán)境變化。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運營的基石,其完善程度直接影響公司的效率、穩(wěn)定性和競爭力。管理者需持續(xù)關注并適時調整制度,以適應市場和內部環(huán)境的變化,推動公司健康發(fā)展。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內容范文
第1篇 房地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規(guī)定
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提高辦事效率,調動全體員工積極性,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工作制度
1、實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工作制;
2、遲于上班時間5分鐘為遲到,早于下班時間5分鐘為早退
3、未經請示4小時不到崗為曠工;
4、節(jié)假日或非工作日期間需要加班時,服從公司或部門的安排
二、崗位形象:
1、衣著得體、儀表嚴整、舉止端莊。男士不留長發(fā),不裸背露體,女士不穿短裙,不濃妝艷抹
2、講文明、講道德、講風格、搶困難、讓方便;
3、處理業(yè)務要體現(xiàn)快捷、認真、嚴謹、高效的工作作風。
4、對來公司辦天的客人(客戶),要熱情接待,談吐大方得體,維護公司形象。
四、勞動紀律
1、堅守工作崗位、盡職盡現(xiàn),不得擅離職守;
2、工作時間嚴禁從事與業(yè)務無關的事務,不準干私事,不準從事娛樂性活動,不準因私打公司電話,工作需要打長途電話時,須經辦公室同意
3、講政策、講原則、令行禁止。堅決杜絕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虛報冒領等不正之風;
4、保守公司機密;
5、搞好辦公區(qū)(室)衛(wèi)生,保持工作環(huán)境整潔
6、勤儉節(jié)約,愛護辦公設施,貴重物品誰使用誰負責。下班前,最后離開辦公區(qū)的工作人員要關閉電源,關好門窗
7、值班人員對于重要事項要隨時向公司報告。
四、考勤管理
各部門要嚴格要求,如實填報考勤表,每月15日前上報綜合部匯總進行核查,并根據考勤管理制度扣減工資,報財務部執(zhí)行。
五、會議制度:
公司例會每周五召開一次,全體人員參加,總經理主持,由各部門理匯報本周工作完成情況,以及下周工作按排計劃。
第2篇 投資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日常工作管理,明確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現(xiàn)將完善后的公司日常管理制度印發(fā)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zhí)行。
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
20__年1月2日
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一、保密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妥善保管公司機密文件及內部資料。機密文件和資料不得擅自復印,未經特許,不得帶出公司。
2.未經授權或批準,員工不得對外提供公司機密文件或其他未公開的經營狀況、財務數(shù)據等。
3.機密文件和資料無需保留時, 必須用碎紙機粉碎銷毀。
4.對非本人職權范圍內的公司機密,應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5.發(fā)現(xiàn)了有可能涉密的現(xiàn)象應立即向有關上級報告。
二、員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
1.各部門每天須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勤登記,并在每月3日前將上月考勤表經部門經理審核后送綜合辦公室匯總。
2.綜合辦公室不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檢查并通報,并將考勤情況納入績效考核范圍。
3.每位員工必須嚴格按公司正常上班作息時間執(zhí)行。工作期間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缺勤,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按分級匯報原則向主管領導請假。上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不得進行其他娛樂活動。違者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通報批評。
4.各部門經理對所在部門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定,若有不照規(guī)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二)各類假期規(guī)定
1.有薪節(jié)假日: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2.病假
(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yī)院或社區(qū)醫(yī)療服務機構(市醫(y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xù)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yī)保定點或三級醫(y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休病假2個月以內,基本工資全額發(fā)放;2-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的90%發(fā)放,工作年限滿10年的,基本工資全額發(fā)放;超過6個月,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的70%發(fā)放,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的80%發(fā)放。但上述病假工資最低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80%。超出國家法定醫(yī)療期規(guī)定繼續(xù)休假的,不發(fā)工資。
3.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上班也未續(xù)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2)因公司對年休假工資補償進行改革,為人性化管理考慮,每個員工每年可享有3天帶薪事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普通員工按200元/天標準,部門經理按300元/天標準,在績效考核獎金中扣除。
4.婚假
(1)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3天,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
(2)達到法定晚婚年齡的員工(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15天。
(3)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至少提前1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5.產假、護理假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享受產假。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懷孕期間,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檢查假,該假為有薪假。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產假為9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的憑醫(yī)院證明休假42天,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根據醫(yī)療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5)產假結束后需續(xù)假的,按事假處理。
(6)妻子分娩,其愛人可享受7天護理假。
(7)產假、護理假均須提前一個星期憑生育指標和結婚證申請。
(8)產假、護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6.哺乳假: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7.喪假:員工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公婆婆、配偶、子女)去世,憑親屬死亡證明復印件或病危通知書帶薪休假3天,該假期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8.工傷假: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綜合辦公室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zhí)行。
(三)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員工請假條》,經領導審批后提交綜合辦公室備案。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fā)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3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xù),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xù)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請假的審核決定權限
天數(shù)
人員1天(含)以下3天以內3天(含)以上
一般員工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總經理
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總經理
注:如因部門經理外出,無法在規(guī)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部門經理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對病假、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6.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辦公室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7.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四)缺勤規(guī)定
1.上班推遲到崗30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離崗30分鐘以內為早退,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無故不到崗,或者不請假不到崗,或者未獲準假不到崗為曠工。
2.曠工扣款規(guī)定
(1)未完成請假手續(xù)或休假
期滿未續(xù)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2)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3)凡曠工連續(xù)三天或全年累計五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三、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保管
1.公司財務銀行預留印鑒章由公司計劃財務部負責管理和使用,公司公章和其余印章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保管和使用。
2.指定印章管理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
3.公司不允許開具蓋有公司公章的空白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書面批準,印章管理員做特別登記。
4.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印章外帶審批單,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帶期間,攜帶人員必須在兩名以上,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二)印章使用程序
1.各類材料需蓋印章(除工程技術章)的,須憑蓋章審批單,由部門填寫,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加蓋。印章管理員要親自蓋章,不可交他人代用。如事情緊急,未得到總經理簽字急需蓋章的,可先與總經理電話確認或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先予以蓋章,并在3日內完成補簽手續(xù)。
2.按公司規(guī)定,各部門未經總經理批準,不能擅自對外簽訂合同,違反上述約定,印章管理員不得蓋章。
3.凡涉及工程資料蓋章,需一事一簽,不可在同張蓋章審批單上寫多件蓋章事由。如有多份資料,需注明蓋章份數(shù)和每份資料的蓋章個數(shù)。事后一律不得加蓋印章,如要補蓋,需重新走蓋章審批流程。
4.工程技術章由分管領導簽字后即可蓋章。
5.外來單位要以公司名義蓋章的,需憑管委會分管領導簽字或公司總經理簽字的蓋章審批單蓋章。
6.法人章用印時須與公司公章同時使用。
7.印章管理員離職或調離時,應履行印章交接手續(xù)。
8.所有公司印章的刻制、領發(fā)和應用均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綜合辦公室備案統(tǒng)一刻制。
四、文書處理制度
1.綜合辦公室收文后,送公司領導班子和有關部門輪閱,輪閱者必須加快文件輪閱速度,如業(yè)務上需要,可復印一份參閱。
2.以公司或管委會名義的發(fā)文,由業(yè)務部門起草,辦公室把關,按程序簽發(fā)。
3.下屬公司或業(yè)務單位的請示件,由辦公室提出擬辦意見,交相關部門承辦,由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總經理批示。
4.對閱辦文件、下屬公司或業(yè)務單位的請示件,相關業(yè)務部門閱辦后應及時送辦公室歸檔。
5.凡參加上級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文件和領導講話稿,應在一周內交辦公室歸檔。
6.經總經理批辦的文件,由綜合辦公室專人負責及時轉交有關職能部門辦理。如需復印、打印的文件,則由承辦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
五、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辦公用品采購
1.除公司領導特別要求外,公司的辦公用品由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購買,統(tǒng)一管理,并有專人負責。
2.辦公用品的購買應本著節(jié)約開支,合理使用原則,在購買辦公用品時應查清庫存,避免重復浪費。
3.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擬定請購計劃上報綜合辦公室審核,管理員根據庫存情況填寫《辦公用品申購表》進行采購。
(二)辦公用品保管及領用
1.庫存辦公用品的種類和數(shù)量要科學確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適于批量采購的辦公用品可適量庫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儲存或過量積壓,確保供應好、周轉快、消耗低、費用省。
2.定期進行辦公用品庫存盤點,確保帳物相符。隨時掌握庫存物品的數(shù)量、質量和需求情況,適時增加庫存,保障供給。
3.辦公用品領取時,領取人須在《物品領取登記表》上寫明日期、領取物品名稱及規(guī)格、數(shù)量等項并簽字。
4.對于各部門使用情況,辦公用品管理人員應做好月、季及年度統(tǒng)計,填寫《辦公用品使用統(tǒng)計表》。
5.使用辦公用品要牢固樹立節(jié)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處處精打細算,提倡節(jié)省每一張紙、每一顆釘、每一滴墨、每一分錢,努力降低辦公成本。
六、食堂管理制度
(一)人員、物資管理
1.食堂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服從食堂主管安排。請假必須經食堂主管同意,并要安排好工作交接。
2.食堂主管應加強物資管理,經常盤點庫存。食堂人員購買物資(每日菜品除外)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食堂主管、綜合辦公室主任確認同意后,方可購買。購買后經食堂主管實物驗收,憑發(fā)票按財務審批程序報銷。
(二)用餐管理
1.食堂原則上只供應早、中餐,如有工作需要,需安排晚餐的,應提前通知食堂主管。
2.食堂人員必須按時供餐,無正當理由不得提早或推遲。
3.食堂人員應及時關注就餐人數(shù),做到即不浪費,又要保證工作人員用餐。工作人員如因工作不能按時就餐,應主動提前通知食堂人員。
4.食堂主管、食堂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核定的伙食標準,嚴禁超標。各類花銷必須做到每日登記,每十日報銷,每月結算。
5.食堂人員應不斷提高供餐質量和服務水平,在不超標準前提下,合理搭配伙食,做到菜肴多樣化,并保證數(shù)量。
6.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帶外來客人在食堂就餐,如因業(yè)務需要,需就餐的,由各部門提前報綜合辦公室安排用餐,資金按用餐標準按實請拔、報銷。
(三)衛(wèi)生、安全管理
1.食堂人員要注意個人衛(wèi)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注意食堂衛(wèi)生,做到窗、桌、椅、地干凈,食堂用具及餐具必須做到定期消毒,保持潔凈,夏季要做好防蚊蠅措施;注意食品衛(wèi)生,嚴禁采購、加工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2.食堂人員必須定期體檢,確認身體健康后方可上崗。
第3篇 g有限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1、本標準規(guī)定了__有限公司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guī)范。
本標準適用于__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車輛保修申請單》
《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
《車輛管理登記表》
3、要求
一切對于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準規(guī)定。
3.1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yǎng)路費支出等事項統(tǒng)一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銷售部主管指派專人駕駛.保養(yǎng).維修.檢驗.清潔等。
3.2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銷售部主管申請調派,銷售部主管應事先得到董事長批準,銷售主管或董事長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guī)定申請,不得派車。
3.3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3.4未經銷售部主管或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3.5費用報銷
3.5.1公務車油料由銷售部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銷售部主管批準后,憑發(fā)票實報實銷。
3.6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經銷售部主管核準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3.7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銷售部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8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銷售部主管批準。
3.9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yǎng),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3.10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guī)則.發(fā)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3.11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guī)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guī)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3.12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銷售部主管聯(lián)絡處理。突發(fā)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3.13發(fā)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3.1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zhí)行。
3.15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zhí)行。
3.16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xiàn)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guī)定處理。
3.17在銷售部領導下,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3.18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銷售部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3.19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3.20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3.21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guī)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3.22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3.23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3.24出發(fā)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wèi)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tài);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3.25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wèi)生;
b.注意頭發(fā).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3.26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3.27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3.28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3.29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3.30本制度經人事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fā)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對其負有解釋權。
第4篇 z有限公司車輛管理規(guī)定
f有限公司車輛管理規(guī)定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____有限公司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guī)范。
本標準適用于____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車輛保修申請單》
《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
《車輛管理登記表》
3 要求
一切對于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準規(guī)定。
3.1 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yǎng)路費支出等事項統(tǒng)一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銷售部主管指派專人駕駛、保養(yǎng)、維修、檢驗、清潔等。
3.2 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銷售部主管申請調派,銷售部主管應事先得到董事長批準,銷售主管或董事長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guī)定申請,不得派車。
3.3 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3.4 未經銷售部主管或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3.5 費用報銷
3.5.1 公務車油料由銷售部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銷售部主管批準后,憑發(fā)票實報實銷。
3.6 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經銷售部主管核準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3.7 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銷售部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勺孕行迯偷?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8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銷售部主管批準。
3.9 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yǎng),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3.10 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guī)則、發(fā)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3.11 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guī)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guī)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3.12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銷售部主管聯(lián)絡處理。突發(fā)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3.13 發(fā)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zhí)行。
3.15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zhí)行。
3.16 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xiàn)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guī)定處理。
3.17 在銷售部領導下,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3.18 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銷售部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3.19 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3.20 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3.21 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guī)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3.22 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3.23 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3.24 出發(fā)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wèi)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tài);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3.25 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wèi)生;
b.注意頭發(fā)、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3.26 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3.27 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3.28 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3.29 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3.30 本制度經人事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fā)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對其負有解釋權。
第5篇 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品質管理部職責
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品質管理部職責
1、貫徹、落實zz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急業(yè)主所急、想業(yè)主所想、全心全意為業(yè)主服務的質量方針,嚴把物業(yè)管理領域的各項質量關。
2、嚴格按照公司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會議決議事項的完成時間節(jié)點要求對物業(yè)集團所屬各單位的工作質量進行檢查、監(jiān)督。
3、嚴格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物業(yè)集團質量體系文件要求、省優(yōu)標準以及相關物業(yè)法律法規(guī)對物業(yè)集團所屬各單位的管理質量進行檢查、監(jiān)督,及時發(fā)現(xiàn)不合格項目,分析原因,并提出糾正/改進建議。
4、通過zz物業(yè)業(yè)戶意見箱加強與業(yè)主的直線溝通,受理業(yè)主對物業(yè)管理工作不滿意投訴,對zz物業(yè)所屬各單位的服務質量進行檢查、監(jiān)督。
5、負責對zz物業(yè)所屬各單位的人、財、物方面進行專題檢查,做出專題督查報告。
6、定期對各樓盤的物業(yè)管理進行質量評估。
7、做好各樓盤質量督查管理工作,及時掌握各類信息,包括各樓盤的工作動向、業(yè)主的重大投訴、員工的思想動態(tài)、員工的工作氛圍以及各類違章違紀等。
8、每月對zz物業(yè)所屬各單位進行考核,做出考核通報。
9、不定期對各樓盤網上業(yè)主論壇進行監(jiān)控。
10、負責文書檔案和有關資料的存檔、管理工作。
11、及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各項工作任務。
第6篇 有限公司《質量手冊》管理者代表任命書
有限公司《質量手冊》管理者代表任命書
任命書
茲任命z為公司管理者代表。其職責權限:代表公司總經理按iso9001:2000標準建立、實施和維持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并履行以下職責:
a.確保本公司按iso9001:2000標準并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狀況,建立、實施和保持質量管理體系,并使之不斷完善。
b.負責質量體系運行過程中問題的仲裁;
c.向公司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以供管理評審和作為改進的需求;
d.促成內部以顧客為中心意識的形成,將顧客的要求分解落實;
e.就質量管理體系有關事宜同內、外部聯(lián)絡。
總經理:
20__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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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有限公司《質量手冊》管理程序
有限公司《質量手冊》的管理
1.1目的和適用范圍
本章規(guī)定了《質量手冊》的管理方法和控制過程,以保證《質量手冊》的完整性、權威性和有效性。本章適用于《質量手冊》的管理。
1.2職責
1.2.1品保部是《質量手冊》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質量手冊》的編制、發(fā)放、修改、換版及其使用、保管中的監(jiān)督檢查。
1.2.2受控《質量手冊》持有者的職責。
1.2.2.1負責對本單位員工提供《質量手冊》的查詢和宣傳。
1.2.2.2及時收集、匯總、整理使用中的問題、意見和要求,并書面反饋工程部。
1.2.2.3保持《質量手冊》的完整、清潔,不允許向公司外轉借,不能私自涂改和復制。
1.3《質量手冊》的批準
1.3.1《質量手冊》發(fā)布前必須經總經理簽名批準。
1.4《質量手冊》的控制
1.4.1《質量手冊》分受控本和非受控本兩種。
1.4.1.1受控本手冊發(fā)放對象為本公司中高層管理者。受控本手冊發(fā)放時,在文本封面上加蓋紅色受控本印章標明發(fā)放編號并跟蹤修改,防止復印件的流失造成失控。
1.4.1.1非受控本需經管理者代表審批后方可發(fā)放,在其文本封面標明紅色非受控本標識,不跟蹤修改。
1.4.2《質量手冊》的發(fā)放
1.4.2.1《質量手冊》由文控中心統(tǒng)一編號、登記和發(fā)放。
1.4.2.2《質量手冊》發(fā)放時,領取人應辦理簽收手續(xù),以便根據發(fā)放編號(標記在手冊上)可追溯到手冊的使用人。
1.5《質量手冊》的更改和改版
1.5.1更改程序按《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要求執(zhí)行,更改時可劃改,但應在劃改處簽更改者姓名、日期或全頁更換。
1.5.2為使使用者確信其擁有的《質量手冊》內容是經過審批的,更改內容必須記錄在《質量手冊》的更改頁中。
1.5.3當更改30頁或更改60次以上或有重大更改時,應頒發(fā)新版本,次數(shù)更改,可只針對每一頁。
1.5.4每次換發(fā)更改頁次或頒發(fā)新版本時,應同時撤出以往的頁次或版本,以保證《質量手冊》的有效性。
1.6受控《質量手冊》的保管
《質量手冊》持有者應妥善保管,如遺失或破損應立即書面提出申請,由總經理或管理者代表簽署處理批示后,文控中心按其指示辦理。
1.7《質量手冊》的評審
通過管理評審來評審其有效性和適用性。必要時,也可通過文件評審的方式來對其有效性和適用性進行評審。
1.8相關質量文件
1.8.1《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qp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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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實業(yè)有限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zz實業(yè)有限公司質量管理制度(試行)
總 則
第一條:目的
為促進本公司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并保證能夠提前發(fā)現(xiàn)產品質量異常、迅速處理改善,借以確保及提高產品質量符合管理及市場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范圍
本細則包括:
(一)組織機構與質量管理責任制;
(二)各項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程的制訂;
(三)儀器管理;
(四)原輔材料質量管理;
(五)生產前質量條件復查;
(六)制造工程部質量管理;
(七)成品質量管理;。
(八)質量異常處理;
(九)質量異常分析改善;
(十)附則
組織機構與質量管理責任制
第三條:質量管理組織機構
本公司質量管理組織機構見附圖。
第四條:質量管理責任
㈠總經理的質量管理責任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產品質量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
2、負責領導和組織企業(yè)質量管理的全面工作,確定企業(yè)質量目標,組織制訂產品質量發(fā)展規(guī)劃。
3、督促檢查企業(yè)質量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確保實現(xiàn)質量目標。
4、隨時掌握企業(yè)產品質量情況,對影響產品質量的重大技術性問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
5、負責處理重大質量事故。
6、經常分析企業(yè)產品質量情況,負責產品質量的獎懲工作,對一貫重視產品質量的先進典型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出了廢品的嚴重質量事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嚴肅對待,情節(jié)惡劣的要給予經濟處罰或降職處分。
7、負責組織抓好質量管理教育,領導全公司員工開展產品質量活動,對產品質量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重大質量問題,組織質量攻關。
8、為使產品質量滿足用戶要求,由總經理組織進行征求用戶意見,搞好信息反饋工作,將用戶意見向全公司公布,并根據用戶意見及時研究改進提高質量的措施,認真解決用戶所反映的問題。
9、帶領全公司員工,高標準、嚴要求,統(tǒng)籌抓好質量管理工作。
㈡分管生產、技術副總經理的質量管理責任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全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產品質量方面的法律和政策。
3、組織制定企業(yè)標準的規(guī)劃目標。
4、針對影響產品質量的技術性難題,制訂有關方案計劃,并負責領導實施。
5、針對產品質量薄弱環(huán)節(jié),發(fā)動員工進行質量攻關,大搞技術革新,切實解決有關影響質量的問題,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6、組織全公司質量攻關活動,認真總結交流提高產品質量的經驗,制訂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的規(guī)劃,落實提高產品質量的措施。
7、協(xié)助總經理處理重大責任事故,并組織有關部門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8、經常聽取質量檢查的匯報,積極支持質量管理部門的工作,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9、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議,征求意見,采納合理化建議,抓好質量管理工作。
10、協(xié)調生產部門與其它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確保產品質量的不斷提高。
㈢管理統(tǒng)籌部的質量管理責任
1、協(xié)助副總經理組織全公司質量活動,總結交流提高質量的經驗,制定提高產品質量的措施,制定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和提高產、質量的計劃,定期組織質量分析會,并把有關情況向總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匯報,經常組織檢測、化驗人員參加學習,提高技術及管理水平。
2、針對我公司產品生產情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質量管理培訓學習,提高技術、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強全體員工的質量意識。
3、積極推行采用現(xiàn)代化管理手段,提高企業(yè)的產品質量。為了提高產品質量,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負責收集整理和交流國內外技術情報,并建立技術檔案。
4、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原材料、成品及生產過程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并嚴格執(zhí)行,經常檢查執(zhí)行情況。
5、專職質檢、化驗人員要認真負責,按規(guī)定操作,并及時將檢查、檢測結果通知有關部門,共同把好質量關,對出廠成品檢測結果負直接檢查的責任,不得弄虛作假,以次充好。
6、負責所用檢測儀器的使用管理,接受公司計量管理人員的檢查、監(jiān)督和技術指導,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維護保養(yǎng)規(guī)定,出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公司計量管理人員反映解決。
7、對市場企劃部反饋的用戶質量意見,負責組織相關部門認真分析研究,督促解決,并檢查改進情況。
8、企業(yè)生產所需各種材料的優(yōu)劣直接關系著產品質量的優(yōu)劣。為了提高產品質量,滿足用戶要求,采購人員要積極地采購符合企業(yè)質量標準的材料,確保生產正常。備品備件、專用器材、化工原料等的采購,必須符合生產技術要求,經檢驗不符合技術質量標準要求的,必須辦理退貨手續(xù)。經化驗檢查不符合標準的材料,不準入庫、更不準投入生產。
㈣市場企劃部的質量管理責任
1、嚴格按照銷售合同規(guī)定,組織發(fā)貨,產品質量要符合用戶要求,不得有誤,如造成因誤發(fā)而產生的損失,將追究責任。
2、定期訪問用戶,負責收集用戶對我公司產品質量所提出的意見,進行匯總分析后,向有關領導匯報并及時反饋至管理統(tǒng)籌部。
3、在辦理生產所用原材料入庫時,要查驗是否附有質量化驗分析或檢測報告單,沒有報告單不得辦理入庫手續(xù)(特殊情況需經公司領導批準)。
4、入庫原料及成品要分類存放,要根據原料的特性,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做到防霉爛、防變形、防損失等,以確保儲存過程中不損壞、不變質、不變形。
5、采取措施,盡力避免成品周轉、裝卸車、運輸?shù)拳h(huán)節(jié)所產生的擠壓、變形,努力減輕對產品質量的影響。
㈤財務管理部的質量管理責任
認真開展質量成本的核算與分析工作,協(xié)助有關部門搞好產品質量的技術經濟分析工作。
㈥制造工程部的質量管理責任
1、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工藝規(guī)程及產品質量標準,隨著生產條件變化及產品質量不斷提高,工藝規(guī)程要不斷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補充必須經過分管副總經理的審批,對與工藝規(guī)程有關的質量負責。
2、應向采購部門提供符合工藝要求的原料質量標準,對不合格的原材料經過加工仍達不到使用要求,為確保質量應提出措施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投產。
3、在領料時要嚴格按照工藝規(guī)程對原材料的質量和技術性能要求,不
得擅自改變有關技術標準。
4、在投料時要按工藝規(guī)程規(guī)定的原料配比進行,按計量的要求進行精確計量。
5、認真做好生產流程中工序質量檢測的分析工作,接受質檢部門的質量監(jiān)督和技術指導。
6、嚴格按工藝規(guī)程、質量標準組織生產,加強生產過程工序質量控制,對整個生產控制過程中的產品質量負責,同時也必須對產品在用戶使用時與生產過程相關的質量負責。
7、負責實施對提高產品質量而進行的技術改造工作。
8、積極協(xié)助有關部門匯報生產中所發(fā)現(xiàn)的質量問題,不得隱瞞事實真相。
9、在提出備品備件的技術要求時,應做到名稱、數(shù)量、規(guī)格型號、性能要求等需求信息準確、清晰,不得有誤,以保證所購備品備件的技術要求。及時對所購進備品備件進行質量檢查、驗收,不符合要求的備品備件不得入庫。
10、負責對全公司的質量檢測儀器及檢測設備歸口管理,應定期進行校正,經常檢查儀器設備的使用操作及維護狀況,采取各種措施保證檢測儀器的正常使用,為保證產品質量創(chuàng)造條件。
㈦制造工程部質量管理人員的質量管理責任
1、深入進行“質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認真執(zhí)行以“預防為主”的方針,組織好自檢、互檢,支持專職檢驗人員的工作,把好質量關。
2、嚴格貫徹執(zhí)行工藝和技術操作規(guī)程,有組織、有秩序的文明生產,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提高產品質量。
3、掌握質量情況,表揚重視產品質量的好人好事,對不重視產品質量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
4、組織車間員工參加技術學習,針對主要的質量問題提出課題,發(fā)動員工開展技術革新與合理化建議活動,對產品質量存在問題和質量事故要分析原因,研究改進方案,認真組織解決。
5、對生產過程中造成的不合格產品,要負主要責任。
㈧制造工程部運行科長的質量管理責任
1、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對本科運行操作人員進行質量管理教育,認真貫徹執(zhí)行質量制度和各項技術規(guī)定。
2、尊重專檢人員的工作,并組織好自檢、互檢活動,嚴禁弄虛作假行為,開好班組質量分析會,充分發(fā)揮班組質量管理的作用。
3、嚴格執(zhí)行工藝和技術操作規(guī)程,建立員工的質量責任制,重點抓好影響產品質量的關鍵崗位以及組織有序的文明生產,保證質量指標的完成。
4、組織本科員工參加技術學習,針對影響質量關鍵因素,開展革新和合理化建議活動,積極推廣新工藝、新技術交流和技術協(xié)作,幫助員工練好基本功,提高技術水平和質量管理水平。
5、組織本科員工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進辦法。
(九)制造工程部員工的質量管理責任
1、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管理思想,不斷提高精品意識,工作中精益求精,把好本工序質量關。
2、要積極參加技術學習,做到四懂:懂產品質量要求、懂工藝技術、懂設備性能、懂檢驗(自檢、互檢)方法。
3、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對本工序的設備、儀器、儀表做到合理及精心使用,精心維護,經常保持良好狀態(tài)。
4、嚴格遵守工藝規(guī)程,按要求作業(yè),及時解決或反映工序問題。
5、認真做好自檢與互檢,勤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通知下一個崗位,做到人人把好質量關。
6、對產品質量要認真負責,確保表里一致,嚴禁弄虛作假。
各項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程的制訂
第五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程的范圍
包括:
(一)原輔材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程;
(二)工序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程;
(三)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程;
第六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程的制訂
(一)各項質量標準
1、成品質量標準:管理統(tǒng)籌部負責組織制訂。
管理統(tǒng)籌部、制造工程部、市場企劃部及有關人員依據“企業(yè)標準”,并參考①國家標準②行業(yè)標準或水準③本身實際生產能力④片煙原料質量水準、其它原輔材料供應水準⑤客戶需求等制定成品質量標準,交有關部門主管核簽并呈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相關部門按此執(zhí)行。
2、工序質量標準由制造工程部參照行業(yè)標準、本身實際能力等自行制訂。
3、原輔材料質量標準:管理統(tǒng)籌部應根據實際需要,逐步制訂原輔材料質量標準。
(二)質量檢驗規(guī)程
成品、工序質量檢驗規(guī)程執(zhí)行行業(yè)規(guī)范。
原輔材料質量檢驗規(guī)程由管理統(tǒng)籌部根據實際需要制訂。
第七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程的修訂
1、各項質量標準、檢驗規(guī)程若因①設備更新②技術改進③制程改善④市場需要⑤加工條件變更等因素變化,可以予以修訂。
2、每年年底前,制造工程部、管理統(tǒng)籌部參照以往實際狀況,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各項標準及規(guī)程的合理性,酌予修訂。
3、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程修訂時,制造工程部、管理統(tǒng)籌部應分別填寫“質量標準修訂表”及“檢驗規(guī)程修訂表”,說明修訂原因,并交有關部門會簽意見,呈副總經理批示后,始可憑此執(zhí)行。
儀器管理
制造工程部為公司儀器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實施計量管理工作。
第八條:儀器校正、維護計劃
1、周期檢定
制造工程部應依儀器購入時的設備資料、操作說明書等資料,填制“儀器校正、維護基準表”,設定定期校正、維護周期,作為儀器年度校正、維護計劃的擬訂及執(zhí)行的依據。
2、年度校正計劃及維護計劃
制造工程部應于每年年底依據所設訂的校正、維護周期,填制“儀器校正計劃實施表”、“儀器維護計劃實施表”作為年度校正及維護計劃實施的依據。
第九條:校正計劃的實施
1、制造工程部計量管理人員應依據“年度校正計劃”執(zhí)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業(yè),并將校正結果記錄于“儀器校正卡”內,存于制造工程部。
2、儀器外協(xié)校正:制造工程部無力或無資質進行校正的儀器,應依據校正周期或實際情況,按照外協(xié)審批程序,申請委托校正,以確保儀器的精確度。
第十條:儀器使用與保養(yǎng)
1、儀器使用人員進行各項檢驗時,應依“檢驗規(guī)程”及設備(儀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使用后應妥善保管與保養(yǎng)。
2、特殊精密儀器,使用部門主管應指定專人操作與負責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員不得任意使用(經主管核準者例外)。
3、公司計量管理人員、使用部門主管應負責檢查各使用者操作正確性、日常保養(yǎng)與維護狀況,如有使用與操作不當現(xiàn)象,應予以糾正、教育,并作為崗位考核扣罰依據
。
4.儀器維護保養(yǎng)
(1)儀器維護人員應依據“年度維護計劃”執(zhí)行維護作業(yè)并將結果記錄于“儀器維護記錄”內。
(2)儀器外協(xié)維修:因設備、儀器維護人員技術能力不足時,計量管理人員應辦理外協(xié)審批手續(xù)后安排外協(xié)維修。
原輔材料質量管理
第十一條:原輔材料質量檢驗
1、原輔材料進入廠區(qū)時,庫管部門應依據公司相關規(guī)定辦理收料,對需要檢驗的原輔材料,應書面通知管理統(tǒng)籌部進行檢驗,管理統(tǒng)籌部安排檢驗人員,依原輔材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程的規(guī)定完成檢驗。
2、檢驗完成后,檢測人員將檢驗結果分送相關部門及人員,用于辦理相關入庫、付款、存檔等。檢驗結果應記錄于“供應廠商質量記錄”內,用于供應商的定期評價。
3、對于因故無法實施質量檢驗的原輔材料,管理統(tǒng)籌部應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由主管部門向供貨廠商落實提供“出廠檢驗報告”。該類“出廠檢驗報告”視為廠內檢驗。
第十二條:原輔材料使用管理
使用部門應依生產計劃、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領用手續(xù)。使用部門在生產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原輔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應及時與責任部門聯(lián)系解決,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
制造前質量條件復查
第十三條:生產通知單的擬訂
1、新牌別生產通知單的擬訂
新牌別是指第一次生產、無參考工藝、質量標準的全新配方牌別。
市場企劃部接新配方生產要求后,應提前向管理統(tǒng)籌部提交配方組成、客戶要求等相關資料,管理統(tǒng)籌部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市場企劃部、制造工程部相關人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與新配方生產相關事宜的討論確定。與會人員應按以下要求進行討論確定:
⑴審核生產要求是否明確:
a.配方組成是否明確;
b.各項質量要求是否明確,并符合本公司“企業(yè)標準”及公司質量相關規(guī)定;
c.包裝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裝規(guī)程,客戶要求的特殊包裝方式可否接受;
d.是否使用特殊的原輔材料;
e.是否需要特殊的檢測指標。
⑵以上要求如果不明確,由市場企劃部立即落實,落實后再行商定;
⑶以上要求已明確,首先由制造工程部參照原料配方接近的牌別提出生產工藝及暫定工序質量標準、暫定成品質量標準方案,與會人員討論確定后,由管理統(tǒng)籌部擬訂“生產通知單”,通知單內容應包括計劃生產日期、投料生產量、片煙原料配方組成、包裝等輔助材料要求、暫定成品質量標準、生產過程控制要求、檢測安排、其它規(guī)定?!吧a通知單”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2、正常牌別生產通知單的擬訂
市場企劃部根據生產計劃,分牌別擬訂生產通知單。通知單內容應包括生產計劃日期、投料生產量、片煙原料配方組成、包裝等輔助材料要求。
3、試生產牌別生產通知單的擬訂
試生產牌別指新配方已經過初次生產、但尚未最終確定成品質量標準的牌別。
試生產牌別生產通知單的擬訂按“正常牌別生產通知單的擬訂”的規(guī)定執(zhí)行,質量標準執(zhí)行新牌別暫定標準。
第十四條:生產通知單的下達
1、試生產牌別、正常生產牌別由市場企劃部按照“試生產牌別、正常生產牌別生產通知單的擬訂”規(guī)定擬訂“生產通知單”后直接下達至制造工程部。
2、新牌別由管理統(tǒng)籌部按照“新牌別生產通知單的擬訂”規(guī)定擬訂“生產通知單”后下達至制造工程部。
第十五條:生產通知單的審核及質量標準復核
制造工程部收到“生產通知單”后,應于一日內完成審核。
1、生產通知單的審核及處理
制造工程部接生產通知單后,應審核相關內容是否齊全,要求是否明確。如有疑問,應盡快與相關部門協(xié)調解決。
2、質量標準復核
制造工程部接到相關部門的“生產通知單”后,須由工藝員先查核確認下列事項后始可進行生產:
(1)該牌別是否訂有“成品質量標準”作為質量判定的依據。
(2)是否有特殊要求。
工藝員確認無誤后擬訂生產工藝質量執(zhí)行標準,按規(guī)定程序下發(fā)作為生產依據。
制程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制造工程部對生產過程中的制品應嚴格質量監(jiān)控
應做到:不合格的原輔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制品不進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成品不入庫。要及時發(fā)現(xiàn)異常,迅速處理,防止擴大損失。
第十七條:加強工藝管理,保障制程質量
制造工程部作為工藝技術管理部門,應加強工藝管理,要不斷地提高工藝質量,強化工藝紀律,要做好工藝文件的控制、工藝更改的控制、特殊工序的控制、不合格品的控制、工藝狀態(tài)的驗證工作,使生產過程處于穩(wěn)定的控制狀態(tài),從根本上減少和消滅廢品、次品。
第十八條:制程中的質量把關
制程中的質量把關應實行自檢、互檢、抽檢、專檢相結合的形式。
1、自檢:在生產過程中,由操作者自己按照工序質量標準對本工序進行控制把關。
2、互檢:流水生產線下工序接到上工序的制品時應檢查上工序的質量是否合格,如有異常,應及時匯報、妥善處理后方能繼續(xù)作業(yè)。
3、抽檢:由制造工程部工藝質量管理人員對工序質量進行把關檢查。
4、專檢:對于裝箱前的膨脹煙絲成品,由檢測部門專職檢驗人員按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程逐批進行檢驗,檢驗合格的成品方能入庫。
第十九條:制程中的報檢
1、在自檢、互檢、抽檢中發(fā)現(xiàn)異常又無法確認是否合格時應及時向檢驗部門報檢。
2、新產品、試驗產品生產時,制造工程部應提前向檢測部門報檢。
成品質量管理
第二十條:成品質量檢驗
成品檢驗人員應依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程的規(guī)定實施質量檢驗,以提早發(fā)現(xiàn)、迅速處理質量問題,確保成品質量。
第二十一條:成品暫存管理
成品裝箱后不能入庫需在生產區(qū)暫存時,由制造工程部負責管理。
1、暫存成品應按牌別、生產日期區(qū)分存放,并有明顯標識能夠予以區(qū)分。
2、運輸、擺放過程中應避免碰撞、擠壓,防止成品煙絲質量降低。
第二十二條:成品出、入庫及庫存管理
1、成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制造工程部與庫管部門應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成品入庫手續(xù)。
2、成品入庫應按牌別、生產日期區(qū)分存放,并有明顯標識能夠予以區(qū)分。庫管部門應加強管理,采取必要的防護措
施,做到防霉變、防損失等,以確保儲存過程中不損壞、不變質、不變形。
3、成品出庫時,庫管部門應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成品出庫手續(xù)。
4、相關部門應加強管理,盡力避免成品周轉、裝卸車、運輸?shù)拳h(huán)節(jié)所產生的擠壓、變形,努力減輕對產品質量的影響。
第二十三條:成品出廠檢驗報告的出具
1、客戶要求提供產品檢驗報告者,市場企劃部業(yè)務人員應填寫“檢驗報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批后轉交管理統(tǒng)籌部。
2、管理統(tǒng)籌部應將客戶成品的檢驗結果匯總,按相關規(guī)定出具檢驗報告并蓋章,由市場企劃部轉交客戶。
質量異常處理
第二十四條:原輔材料質量異常處理
1、原輔材料進廠檢驗,在各項檢驗項目中,只要有一項以上異常時,無論其檢驗結果被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檢驗部門的主管均須于說明欄內加以說明,并依據相關規(guī)定上報與處理。
2、對于檢驗異常的原輔材料經批準使用時,檢驗部門應通知制造工程部生產管理人員注意使用,并填報使用反饋意見交采購部門與供貨廠商交涉處理。
第二十五條:成品質量異常處理
1、檢驗部門在進行成品裝箱前的正常檢驗過程中發(fā)現(xiàn)水份等關鍵檢測指標異常,檢驗人員應立即通知制造工程部有關生產、工藝質量管理人員停止成品裝箱作業(yè);制造工程部應迅速采取措施、處理解決,以確保成品質量;處理過程中需要相關部門配合時,各相關部門應積極協(xié)作,不得延誤。
對于其它非關鍵指標異常,檢驗人員應下達“質量異常通知單”,通知制造工程部有關工藝質量管理人員;制造工程部相關人員應將其列入“質量異常分析改善”,采取措施以改善成品質量。
2、對于成品出廠前的成品庫存抽檢質量異常狀況以及確認成品質量不合格時,質量管理部門、制造工程部應及時匯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并及時組織進行妥善處理,以最大限度減少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六條:制程間質量異常處理
1、制造工程部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異?,F(xiàn)象應立即停止相關工序生產,待找出異常原因并加以處理、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xù)生產。
2、制造工程部工藝質量管理人員在抽檢中發(fā)現(xiàn)異常時,有權責令停止生產,待問題解決后方可繼續(xù)生產。
3、異常原因與相關部門相聯(lián)系時,制造工程部應及時通知,各相關部門應及時加以解決不得延誤。
4、重大質量事故發(fā)生,應及時上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直至總經理予以處理。
質量異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七條:制程質量異常改善
“異常通知單”經制造工程部列入改善者,制造工程部應擬訂改善對策并按計劃執(zhí)行,并定期提出報告,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改善結果。
第二十八條:質量統(tǒng)計分析
1、質量管理部門應加強產品質量指標、質量異常狀況的統(tǒng)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訂公司關于提高產品質量的重點工作計劃并批準實施。
2、制造工程部應加強裝箱前成品質量等制程質量指標、質量異常狀況的統(tǒng)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訂提高制程質量、解決相關問題的工作計劃并按計劃實施。
第二十九條:質量管理小組活動
為提高人員的工作士氣及質量意識,以團隊精神共謀產品質量的改善,公司內部逐步組建各質量管理小組,以推動改善工作。
附 則
第三十條 實施與修訂
第9篇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例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___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等 _ 方共同出資設立福建省__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如與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相抵觸,以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福建省__投資有限公司 (擬定三個并排序)
第四條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對新農村建設業(yè)、美麗鄉(xiāng)村建設業(yè)、旅游業(yè)、娛樂業(yè)、酒店業(yè)、建筑業(yè)、商務服務業(yè)、工業(yè)、農業(yè)、體育休閑業(yè)、高科技業(yè)的投資。(以上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記載項目為準;涉及專項審批的經營范圍及期限以專項審批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六條 公司經營范圍經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并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七條 公司注冊資本:1280 萬元人民幣,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八條 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增加注冊資本,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公司以法定公積金轉增為注冊資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九條 公司實收資本是全體股東實際交付并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股本總額。
公司變更實收資本的,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并按照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繳納出資。公司自足額繳納出資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yōu)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十一條 公司設立時股東的首次出資、公司變更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驗資證明。
公司變更注冊資本、實收資本及其他登記事項,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第十二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如下:
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住所 身份證(或證件)號碼
股東1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05_____________
股東2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05_____________
股東3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05_____________
股東4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05_____________
股東5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05_____________
股東6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05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股東的出資數(shù)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如下:
(1)股東____,認繳出資額__ 萬元,占注冊資本__%,于公司設立登記前繳納,以貨幣出資;
(2)股東____,認繳出資額__ 萬元,占注冊資本__%,于公司設立登記前繳納,以貨幣出資;
(3)股東____,認繳出資額__ 萬元,占注冊資本__%,于公司設立登記前繳納,以貨幣出資;
(4)股東____,認繳出資額__ 萬元,占注冊資本__%,于公司設立登記前繳納,以貨幣出資;
(5)股東____,認繳出資額__ 萬元,占注冊資本__%,于公司設立登記前繳納,以貨幣出資;
(6)股東____,認繳出資額__ 萬元,占注冊資本__%,于公司設立登記前繳納,以貨幣出資;
第十四條 公司成立后,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公司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十五條 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六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十六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依照規(guī)定的時間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或蓋章)。
第二十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執(zhí)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二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zhí)行董事一名,執(zhí)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任期叁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三條 執(zhí)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審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提名公司經理人選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公司設經理,經理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條 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zhí)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第二十六條 公司不設監(jiān)事會,設監(jiān)事一人,監(jiān)事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
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指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監(jiān)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七條 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zhí)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guī)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監(jiān)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執(zhí)行董事?lián)?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任期叁 年,由股東會選舉 產生,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三十條 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第八章 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第三十二條 股東依法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yè)期限二十 年,自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公司營業(yè)期限屆滿,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xù)。
公司延長營業(yè)期限須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十四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五條 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三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三十七條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公司法》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報經確認的清算報告,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xù)的除外;
(三)股東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四十條 本章程未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適用《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經全體股東共同訂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一式_ 份,股東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公司系依據《公司法》出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 公司為永久存續(xù)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 公司進行生產經營活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本章程之規(guī)定,遵守社會公德、商業(yè)道德,誠實守信。
第五條 本章程生效后即成為規(guī)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規(guī)范公司與股東、股東與公司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與公司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具有相當于法律約束力之文件。股東、公司、公司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均須遵守。
第六條 本章程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總經理、投資管理總監(jiān)、風險管理總監(jiān)、財務負責人以及公司確定的其他人員。
第七條 本章程為公司最高行為準則,對股東、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具有普遍約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八條 公司注冊名稱:瑞石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第九條 公司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益田路6003號榮超商務中心a棟16層02單元。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與經營宗旨
第十條 公司經營范圍為:使用自有資金對境內企業(yè)進行股權投資;為客戶提供股權投資的財務顧問服務;證監(jiān)會同意的其他業(yè)務。
第十一條 公司之經營范圍,依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之規(guī)定,須審批、核準、備案的,公司應在辦理審批、核準、備案手續(xù)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
第四章 股 權
第一節(jié) 股權結構和出資方式
第十二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伍億元。
第十三條 公司股東及其出資方式:一人出資
股東名稱: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出資方式:現(xiàn)金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出資應一次足額繳納。
第十五條 公司成立后,應向公司股東簽發(fā)符合法定要求的《出資證明書》。
第二節(jié) 公司增資與減資
第十六條 公司根據經營和發(fā)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本章程的規(guī)定,可以增加或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第十七條 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可以由公司股東獨家認繳新增資本,也可以由公司股東外之第三方認繳公司新增資本。
第十八條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時,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股東做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情形下,公司注冊資本額不得少于人民幣十萬元。
第三節(jié) 出資轉讓
第十九條 公司股東之出資在公司注冊成立后,可以依法自由轉讓。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具體事宜由公司股東與受讓人協(xié)商確定;需報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在監(jiān)管部門同意后執(zhí)行。
第五章 股 東
第二十一條 公司股東為對公司出資的人。
第二十二條 股東按其對公司的出資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十三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股東做出的上述事項決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第二十四條 公司董事、監(jiān)事、總經理可以向股東提出行使上述權利的建議和意見。
第二十五條 股東行使本章程規(guī)定之上述權利時,應向公司出具書面文件。股東向公司出具的書面決定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決定的出具日期、股東蓋章、決定的實質內容。
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當負責妥善管理股東向公司出具的書面文件。
公司應建立專門的檔案對股東出具的書面文件進行保存,保存期為公司的存續(xù)期限。在公司發(fā)生股東變更、合并、分立、注銷等情形時,公司應當向股東移交上述檔案。
第二十七條 公司股東應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和本章程之規(guī)定,并保證公司的財產與股東自己的財產相互獨立。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二十八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由5名董事組成。公司董事為自然人,董事會成員由公司股東委派產生。
第三十條 董事每屆任期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派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任期從股東委派之日起計算,至本屆董事會董事任期屆滿時為止。
第三十一條 董事可受聘擔任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十二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對于股東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及時向股東報告;
2、執(zhí)行股東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重大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投資管理總監(jiān)、風險管理總監(jiān)、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五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長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lián)名提議時;
(三)監(jiān)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三十七條 召開臨時董事會的,應于會議召開前兩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全體董事。
第三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fā)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力。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條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以記名方式進行,實行一人一票。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做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通過。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應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的發(fā)言做出說明性的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永久保存。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fā)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shù))。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傳真方式進行并做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制定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以確保董事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應當確定其運用公司資產所做出的風險投資權限,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
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八條 公司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東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第四十九條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zhí)行;
(三)簽署公司債券及其他有價證券;
(四)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六)在發(fā)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guī)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置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報告追認;
(七)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章 監(jiān)事
第五十條 公司不設監(jiān)事會,設監(jiān)事一人。監(jiān)事由股東委派。
監(jiān)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派連任。
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公司監(jiān)事。
第五十一條 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依照《公司法》規(guī)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五)《公司法》及本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監(jiān)事有權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建議事項提出質詢和建議。
第九章 經 理
第五十二條 公司設總經理1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連聘可以連任。
第五十四條 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投資管理總監(jiān)、風險管理總監(jiān)、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任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可以就有關問題發(fā)表意見,但不享有表決權。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jiān)事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jiān)事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
第五十七條 總經理擬定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解聘公司職工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時,應當事先聽取工會和職代會的意見。
第五十八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guī)定。
第十章 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五十九條 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之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xiàn)本條前款所列情形的,公司股東有權解除其職務。
第六十條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勤勉和注意義務。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六十一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未經股東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
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或者未經股東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yè)機會,自營
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yè)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第六十二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guī)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聽取或接受股東的質詢。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如實向監(jiān)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jiān)事行使職權。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六十三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guī)定,實行審慎會計原則和會計制度。
第六十四條 公司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四個月以內編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
年度財務報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編制。
第六十五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另立會計賬冊。
公司的資產,不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六十六條 公司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二)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作為公司法定公積金;
(三)提取任意公積金;
(四)支付股東股利。
第六十七條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在提取。
公司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決定。
第六十八條 公司可以采取現(xiàn)金或者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不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第六十九條 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yè)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公司董事會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時,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參加公司董事會會議并陳述意見,也可以通過公司向公司董事會提出書面意見。
第七十條 對公司資產,公司任何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第七十一條 公司董事、監(jiān)事、總經理及其它高級管理人員因辭職、解聘等原因離開公司前,公司應組織審計機構對公司的財務會計狀況進行審計。
在公司財務部門,或其他涉及公司財務運行部門工作的普通員工離開公司前,公司認為必要時,可以組織審計機構對公司財務會計狀況進行審計。
第七十二條 依照上述之規(guī)定,對公司財務會計狀況進行審計前,總經理應當及時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并由公司董事會決定是否審計進行。
第十二章 勞動人事制度
第七十三條 公司根據業(yè)務發(fā)展的需要,在國家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范圍內有權自行招聘、辭退員工。
第七十四條 公司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章程,決定本公司的勞動工資制度、職工工資水平和支付方式。
第七十五條 公司根據政府有關部門規(guī)定提取職工醫(yī)療、社會保險、失業(yè)保險等基金。
第十三章 合并、解散和清算
第一節(jié) 合并、分立
第七十六條 公司經股東決定,可以依法進行合并或者分立。
第七十七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董事會擬訂合并或者分立方案;
(二)股東依照章程的規(guī)定做出決議;
(三)公司簽訂合并或者分立合同;
(四)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xù);
(五)處理債權、債務等各項合并或者分立事宜;
(六)辦理解散登記或者變更登記。
第七十八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各方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公司自股東做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七十九條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八十條 公司與其它公司合并的,合并后存續(xù)之公司或新設公司承繼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在分立前,公司也可以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書面協(xié)議,約定分立后各方承擔債務之方式與內容等。
第八十一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第二節(jié) 解散和清算
第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予以解散:
(一)公司發(fā)生生產經營困難,公司股東決定解散的;
(二)因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三)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第八十三條 公司因前條(一)、(三)的原因解散的,在解散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組由股東委派的人員組成。
清算組成員應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第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諸項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zhèn)鶛嗳?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第八十六條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
對于不符合前款規(guī)定的債權人,清算組應拒絕對其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制定清算方案,并報公司股東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歸公司股東。
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前款規(guī)定之順序清償前,不得移交公司股東。
第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制作清算報告,報公司股東確認,并保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四章 修改章程
第八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修改后,章程規(guī)定的事項與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相抵觸;
(二)公司的情況發(fā)生變化,與章程記載的事項不一致;
(三)股東決定修改章程。
第九十條 股東決議通過的章程修改事項涉及公司登記事項的,應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五章 章程文本
第九十一條 本章程之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之強制性規(guī)定不符者,以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之強制性規(guī)定為準。
第九十二條 本章程以中文寫就,如有其他文字文本與中文文本不一致并產生分歧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九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四條 本章程一式五份,公司備置兩份,公司股東持有一份,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兩份。
第九十五條 本章程由公司股東負責解釋。
股東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第10篇 大唐雙鴨山熱電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誤操作事故的發(fā)生,電力生產的各項運行操作、檢修、維護、試驗等工作都必須使用操作票或工作票(以下簡稱“兩票”),為規(guī)范對“兩票”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兩票”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標準化、規(guī)范化和程序化。各單位要積極建立標準操作票和標準工作票票庫,標準票的覆蓋率要努力達到100%(正常方式下的作業(yè)都必須有標準的工作票和操作票)。
第三條 任何作業(yè)人員除嚴重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下都無權無票作業(yè)。現(xiàn)場作業(yè)必須做到100%開票,票面安全措施、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及兩票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必須100%落實。
第四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兩票”執(zhí)行過程的管理。任何作業(yè)人員除嚴重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下都無權無票作業(yè)?,F(xiàn)場作業(yè)必須做到100%開票,票面安全措施、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及兩票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必須100%落實。
第五條 實現(xiàn)標準化作業(yè)是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克服工作過程中人員行為隨意性的重要措施,使用標準操作票和標準工作票后,正確填寫和使用兩票仍然要作為員工培訓的基本內容。
第六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大唐雙鴨山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鴨山熱電公司)生產各單位、長期外委隊伍、臨時入廠施工隊伍、廠家售后服務人員。
第二章 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
工作票的種類及適用范圍
第七條 電氣第一種工作票
電氣第一種工作票適用于發(fā)電廠的以下工作:
(一)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二)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三)其他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
第八條 電氣第二種工作票
(一)電氣第二種工作票適用于發(fā)電廠的以下工作:
(二)帶電作業(yè)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三)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四)二次接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須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五)轉動中的發(fā)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回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
(六)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七)更換生產區(qū)域及生產相關區(qū)域照明燈泡的工作;
(八)在變電站、變壓器區(qū)域內進行動土、植(拔)草、粉刷墻壁、屋頂修繕、搭腳手架等工作,或在配電間進行粉刷墻壁、整修地面、搭腳手架等工作,不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需要作安全措施的。
第九條 熱力機械第一種工作票
熱力機械第一種工作票適用于火力發(fā)電廠的以下工作:
(一) 需要將生產設備、系統(tǒng)停止運行或退出備用,由運行值班人員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采取斷開電源、隔斷與運行設備聯(lián)系的熱力系統(tǒng),對檢修設備進行消壓、吹掃等任何一項安全措施的檢修工作;
(二) 需要運行人員在運行方式、操作調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設備安全措施的工作。
第十條 熱力機械第二種工作票
(一) 熱力機械第二種工作票適用于火力發(fā)電廠的以下工作:
(二) 不需將生產設備系統(tǒng)停止運行或退出備用;不需運行值班人員采取斷開電源、隔斷與運行設備聯(lián)系的熱力系統(tǒng);
(三) 不需運行值班人員在運行方式、操作調整上采取措施的;
(四) 在設備系統(tǒng)外殼上的維護工作,但不觸及設備的轉動或移動部分;
(五)在鍋爐、汽機、化水、除灰、輸煤等生產區(qū)域內進行粉刷墻壁、屋頂修繕、整修地面、保潔、
搭腳手架、保溫、反腐等工作;
(六)有可能造成檢修人員中毒、窒息、氣體爆炸等,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工作,不準使用該票。
第十一條 熱控第一種工作票
熱控第一種工作票適用于火力發(fā)電廠的以下工作: 熱控人員在汽輪發(fā)電機組的熱控電源、通訊、測量、監(jiān)視、調節(jié)、保護等涉及dcs、聯(lián)鎖系統(tǒng)及設備上的工作;需要將生產設備、系統(tǒng)停止運行或退出備用等。
第十二條 熱控第二種工作票
熱控第二種工作票適用于火力發(fā)電廠的以下工作: 熱控人員在不涉及熱控保護、聯(lián)鎖、自動系統(tǒng)以及在不參與dcs系統(tǒng)或設備上的且不需要運行值班人員采取斷開電源、隔斷與運行設備聯(lián)系的熱力系統(tǒng)工作,如就地指示儀表檢查校驗、敷設電纜等工作。
第十三條 一級動火工作票
(一) 一級動火工作票適用于發(fā)電廠的一級動火區(qū)域內的動火作業(yè),有效時間為48小時;
(二) 一級動火區(qū)系指火災危險性很大,發(fā)生火災時后果很嚴重的部位或場所。其包括:燃油庫(罐)區(qū)、燃油泵房及燃油系統(tǒng)、制粉系統(tǒng)(粉塵濃度大的場所或設備如:煤粉倉、給粉機)、輸煤皮帶(粉塵濃度大的場所)、變壓器、6kv和380v配電間、檔案室、通訊站、計算機房(dcs電子間、保護間)、氣瓶庫、電纜間(溝)、電纜夾層及隧道、氫氣系統(tǒng)及制氫站、汽輪機油系統(tǒng)、蓄電池室、控制室、調度室、以及易燃易爆品存放場所;距氫氣系統(tǒng)(含氫氣管道、氫氣瓶、貯氫罐、閥門、法蘭等)、油罐10米及以內場所;油罐、卸油站、污油池、油泵房、油管道和油管道連接的蒸氣管道;有油污存在的溝道及地勢低洼的場所。
第十四條 二級動火工作票
(一) 二級動火工作票適用于發(fā)電廠的二級動火區(qū)域內的動火作業(yè),有效時間為7天;
(二) 二級動火區(qū)系指一級動火區(qū)以外的所有重點防火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qū)。汽機房、鍋爐房、輸煤系統(tǒng)等應辦理一級動火的設備、場所以外的所有重點防火部位和場所;重點防火部位(如儲煤場、儲煤倉、食堂等)系指火災危險性大、發(fā)生火災損失大、傷亡大、影響大(簡稱“四大”)的部位和場所。
第十五條 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嚴禁動火:
(一) 油車??康膮^(qū)域;
(二) 壓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壓前;
(三)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凈前;
(四) 風力達5級以上的露天作業(yè);
(五) 遇有火險異常情況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第十六條 動土工作票
動土工作票適用于發(fā)電廠生產區(qū)域及生產相關區(qū)域內動土作業(yè),目的防止動土后造成地下電纜、光纜、管道以及其它設施遭到損壞,影響安全生產。
(一)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
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適用于發(fā)電廠的以下電氣工作:
1.需拆開或恢復二次接線的工作;
2.需對二次回路進行短接或接線改動的工作(無論臨時的還是長久的);
3.由于配合其他工作需對二次回路做臨時措施的;
4.其他重要的二次回路及直流系統(tǒng)現(xiàn)場工作;
5.按本地區(qū)省級及以上調度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的工作。
第十七條 工作票的使用
(一) 工作票應使用統(tǒng)一格式(票樣見附圖),一式兩份,由計算機生成或打印,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與簽發(fā),不得任意涂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的,按照“5.2.2”規(guī)定執(zhí)行。工作票可以采取電子簽名;
(二) 每份工作票簽發(fā)方和許可方修改不得超過兩處。工作票中的設備名稱、編號、接地線位置、日期、時間、動詞以及人員姓名不得改動;錯漏字修改應遵循以下方法,并做到規(guī)范清晰:填寫時寫錯字,更改方法為在寫錯的字上劃兩道水平線,接著寫正確的字即可;審查時發(fā)現(xiàn)錯字,將正確的字寫到空白處圈起來,將寫錯的字也圈起來,再用線連接;漏字時,將要增補的字圈起來連線至增補位置,并畫“∧”符號。禁止使用“……”、“同上”等省略詞語;修改處要有運行人員簽名確認;
(三) 工作票由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填寫。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個工作負責人不得在同一時間內擔任兩個及以上工作任務的工作負責人;
(四) 緊急情況下的故障排除工作,如使用標準工作票,且涉及標準工作票的主要安全措施沒有改變,可不經工作票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值長批準后即可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五) 機組大、小修或臨檢時,可按設備、系統(tǒng)、專業(yè)工作情況使用一張工作票;
(六) 同一部門有兩個及以上班組在同一個設備系統(tǒng)、同一安全措施內(或班組之間安全措施范圍有交叉)進行檢修工作時,一般應由部門簽發(fā)一張總的工作票,并指定一個總的工作負責人,統(tǒng)一辦理工作許可和工作終結手續(xù),協(xié)調各班組工作的正確配合,各班組的工作負責人仍應對其工作范圍內的安全負責,工作完成后在運行記錄本上交待;
(七) 一個班組在同一個設備系統(tǒng)上依次進行同類型的設備檢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開始前一次完成,應分別辦理工作票;
(八) 生產現(xiàn)場禁火區(qū)域內進行動火作業(yè),應同時執(zhí)行動火工作票;
(九) 長期外委項目可由承包方填寫、辦理工作票,但必須是由經過本單位的“三種人”培訓、考試、審批、公布的人員擔任,除此之外的對外承包作業(yè),由本廠監(jiān)護人員填寫、辦理工作票;
(十) 對于機組大、小修中對外發(fā)包作業(yè),承包方是系統(tǒng)內發(fā)電廠檢修隊伍的可由承包方填寫、辦理工作票,但必須是由經過本單位的“三種人”培訓、考試、審批、公布的人員擔任,除此之外的對外發(fā)包作業(yè),由本廠監(jiān)護人員填寫、辦理工作票;
(十一)《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必須辦理工作票的對外承包工作,由本廠監(jiān)護人員辦理工作票手續(xù)。承包方必須制定在施工中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并經公司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始工作。
第十八條 工作票的編號
工作票必須編號。工作票的編號應有兩種,一種為工作票的自身順序號,在票面左上角標示,標示為“no. ××× ”;一種為工作票在執(zhí)行時,由運行人員填寫(工作票登記本或微機辦票系統(tǒng)的工作票臺帳登記序號),在票面右上角標示;
(一)大唐雙鴨山熱電有限公司工作票編號原則如下:
1.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從a1—001開始依次排列;
2.電氣第二種工作票:a2—001開始依次排列;
3.熱力機械第一種工作票:b1—001開始依次排列;
4.熱力機械第二種工作票:b2—001開始依次排列;
5.熱控第一種工作票編號:c1—001開始依次排列;
6.熱控第二種工作票編號:c2—001開始依次排列;
7.一級動火工作票:d1—001開始依次排列;
8.二級動火工作票:d2—001開始依次排列;
9.生產區(qū)域動土工作票:從e—001開始依次排列.
具體要求:以上工作票全部由值長統(tǒng)一進行登記、編號。
第十九條 工作票的填寫
(一)工作票的填寫必須使用標準的名詞術語、設備的雙重名稱。
標準的名詞術語:系指國標、行標、中國大唐集團公司規(guī)范的標準稱謂;
設備的雙重名稱:系指具有中文名稱和阿拉伯數(shù)字編號的設備,如斷路器(以下稱開關)、隔離開關(以下稱刀閘)、保險等,在工作票的內容中,凡涉及到的設備都要寫上;在設備標示牌中,都要一并使用。不具有阿拉伯數(shù)字編號的設備,如線路、主變等,可以直呼其名。票面需要填寫數(shù)字的,應使用阿拉伯數(shù)字(母線可以使用羅馬數(shù)字);工作票填寫要做到字跡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刮改,使用微機辦票時,要采用宋體五號字。票面上填寫的數(shù)字,用阿拉伯數(shù)字(1、2、3、4、5、6、7、8、9、0)表示,時間按24小時(制)計算,年度填寫四位數(shù)字,月、日、時、分填寫兩位數(shù)字。如:2006年11月03日18時18分;對于設備編號用數(shù)字加漢字表示,如:2號爐5號磨煤機,或#2爐#5磨煤機表示;每份工作票必須附有一份針對該項作業(yè)的《危險點控制措施票》;對于熱力機械第二種工作票、熱控第二種工作票可在“危險點分析及控制措施”欄填寫具體的控制措施,不必再附《危險點控制措施票》;
(二)“工作負責人”欄:工作負責人即為工作監(jiān)護人,單一工作負責人或多項工作的總負責人填入此欄;
(三)“班組”欄:一個班組檢修,班組欄填寫工作班組全稱;幾個班組進行綜合檢修,則班組欄填寫檢修單位;
(四)“工作班成員”欄:工作班成員在10人或10人以下的,應將每個工作人員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員”欄,超過10人的,只填寫10人工作姓名,并寫明工作班成員人數(shù)(如___等共 人)?!肮?人”的總人數(shù)包括工作負責人;配合工種人員和生產用工人員可直接填寫其姓名;工作負責人的姓名不填寫工作班成員內;
(五)“工作地點”欄:寫明被檢修設備所在的具體地點;
(六)“工作內容”欄:描述工作內容,要求準確、清楚和完整;
(七)“計劃工作時間”欄:根據工作內容和工作量,填寫預計完成該項工作所需時間;
(八)“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欄:填寫檢修工作應具備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求周密、細致,做到不丟項、不漏項:
(九) 要求運行人員在運行方式、操作調整上采取的措施;
(十) 要求運行人員采取隔斷的安全措施。如:斷開設備電源、隔斷與運行設備聯(lián)系的熱力系統(tǒng)等工作;
(十一)熱控人員為保證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必須采取的防范措施;
(十二)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則在相應欄內填寫“無”,不得空白;
(十三)“工作票簽發(fā)人”欄:填寫該工作票的簽發(fā)人姓名;
(十四)“點檢簽發(fā)人”欄:填寫該工作票的點檢員簽發(fā)人姓名;
(十五)“工作票接收人”欄:填寫接收該工作票運行值班負責人的姓名;
(十六)工作票安全措施“執(zhí)行情況”欄:根據“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欄中的要求,需要運行值班人員執(zhí)行的,由工作許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在相應欄內做“√”記號,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許可人在對應的“執(zhí)行情況”欄中填寫“無”;需要檢修作業(yè)人員執(zhí)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寫人在相應的措施后注明“(檢修自理)”,工作負責人完成該項安全措施后,在對應的“執(zhí)行情況”欄內填寫“檢修自理”;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安全措施”中“下列由工作許可人填寫”欄由工作許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按照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所填寫的安全措施逐一填寫;操作監(jiān)護人和當班的值班負責人在檢查、核對無誤后,分別在“安全措施”中“下列由工作許可人填寫”欄的“工作許可人”和“值班負責人”處簽名;
(十七)“運行值班人員補充的安全措施”欄的內容包括:
1.由于運行方式或設備缺陷需要擴大隔斷范圍的措施;
2.運行人員需要采取的保障檢修現(xiàn)場人身安全和運行設備安全的措施;
3.補充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4.提示檢修人員的安全注意事項(如:燙傷、機械傷害、觸電傷害等);
5.如無補充措施,應在該欄中填寫“無補充”,不得空白。
(十八)“批準工作結束時間”欄:由值長根據機組運行需要填寫該項工作結束時間;
(十九)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在檢查核對安全措施落實無誤后,由工作許可人填寫“許可工作開始時間”并簽名,然后,工作負責人確認簽名;
(二十)“工作票延期”欄:工作負責人填寫,當班值長(單元長)或值班負責人確認簽名;
(二十一)“允許試運時間”及“允許恢復工作時間”欄:當班工作許可人填寫并簽名,工作負責人確認簽名;
(二十二) “工作終結時間”欄:工作負責人填寫并簽名,點檢員和工作許可人分別簽名確認;
(二十三) 使用熱控工作票時,“需要退出熱工保護或自動裝置名稱”欄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同時填寫主保護退、投申請單,履行審批手續(xù),并將審批單附在工作票后。
(二十四) “備注”欄填寫內容:
1.運行人員根據工作票安全措施要求所使用電氣倒閘操作票和熱力機械操作票的票號,如:使用電氣倒閘操作票票號為××××××;使用熱力機械操作票票號為××××××;
2.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說明的交待事項,如該份工作票未執(zhí)行以及電氣第一種工作票中接地線未拆除的原因等;
3.中途增加工作成員的情況;
4.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二十條 工作票的執(zhí)行程序
(一)工作票的生成
1.工作票簽發(fā)人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和計劃工作期限,確定工作負責人;
2.工作負責人根據工作內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選擇使用工作票的種類,調用標準票;
3.針對工作場地、工作環(huán)境、工具設備、技術水平、工藝流程、作業(yè)人員身體狀況、思想情緒、不安全行為等可能帶來的危險因素,工作負責人要組織分析制訂預防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等發(fā)生頻率較高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機組強迫停運、火災等事故的控制措施,補充和完善《危險點控制措施票》或熱力機械第二種工作票(熱控第二種工作票)的“危險點分析及控制措施”。
(二)工作票的簽發(fā)
1.當工作負責人填寫好工作票時,應交給工作票簽發(fā)人審核,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對票面內容、危險點分析和控制措施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簽發(fā);然后由本企業(yè)的點檢員審核進行簽發(fā);
2.簽發(fā)工作票的同時,要簽發(fā)《危險點控制措施票》,不得簽發(fā)沒有《危險點控制措施票》的工作票。(熱機,熱控二種票除外)。
(三)工作票的發(fā)送
計劃工作需要辦理第一種工作票的,應在工作開始前,提前一日將工作票送達值長處,臨時工作或消缺工作可在工作開始前,直接送值長處。
(四)工作票的接收
值班人員接到工作票后,單元長(或值班負責人)應及時審查工作票全部內容,必要時填好補充安全措施,確認無問題后,填寫收到工作票時間,并在接票人處簽名。
(五)審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向工作負責人詢問清楚,工作票存在以下問題必須重新辦理工作票:
1.工作票使用種類不對;
2.安全措施有錯誤或遺漏;
3.安全措施中的動詞被修改,設備名稱及編號被修改,接地線位置被修改,日期、姓名被修改等;
4.錯字、漏字的修改不符合規(guī)定;
5.“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欄空白;
6.沒有附帶《危險點控制措施票》(熱機,熱控二種票除外);
7.在易燃易爆等禁火區(qū)進行動火工作沒有附帶“動火工作票”;
8.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票簽發(fā)人不符合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 安全措施的布置
(一)根據工作票計劃開工時間、安全措施內容、機組啟停計劃和值長(或單元長)意見,由運行班長(或單元長)安排運行人員執(zhí)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運行人員根據工作票的要求填寫操作票,依據操作票做好現(xiàn)場安全措施;
(二)安全措施中如需由電氣值班人員執(zhí)行斷開電源措施時,應使用電氣倒閘操作票,并在操作票的備注欄填寫操作原因和相應的工作票的編號。
第二十二條 工作許可
檢修工作開始前,工作許可人會同工作負責人共同到現(xiàn)場對照工作票逐項檢查,確認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確執(zhí)行。工作許可人向工作負責人詳細說明哪些設備帶電、有壓力、高溫、爆炸和觸電危險等,雙方共同簽字完成工作票許可手續(xù)。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負責人持有,一份收存在運行人員處。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不允許在工作許可開工后,單方面變動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 開始工作
工作開始前,工作負責人應針對危險點分析落實相應的控制措施,并將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以及注意事項向全體工作班成員交代清楚,確認熟知、掌握,并分別在《危險點控制措施票》“聲明欄”上或在熱力機械第二種工作票(熱控第二種工作票)的“聲明欄”中簽字承諾后,方可下達開工命令。
第二十四條 工作監(jiān)護
(一) 開工后,工作負責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xiàn)場認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認真監(jiān)護工作全過程;
(二) 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因故暫時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并將工作票交其執(zhí)有,交待注意事項并告知全體工作班人員,原工作負責人返回工作地點時也應履行同樣交接手續(xù);離開工作地點超過兩小時者,必須辦理工作負責人變更手續(xù);
(三) 工作期間,如果需要增加(變更)工作班成員,新加入人員必須進行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危險點分析和控制措施學習、接受安全措施交底并在《危險點控制措施票》上簽名后,方能加入工作。由工作負責人在兩張工作票的“備注”欄分別注明增加(變更)原因、增加(變更)人員姓名、增加(變更)時間并簽名;
(四)工作負責人變動時,應經工作票簽發(fā)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許可人,在工作票上辦理變更手續(xù)。工作負責人的變更情況應記入運行值班日志;
(五)運行值班人員發(fā)現(xiàn)檢修人員違反《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本規(guī)定以及擅自改變工作票內所列安全措施,應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收回工作票。
第二十五條 工作間斷
工作間斷時,工作班人員應從現(xiàn)場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zhí)存。間斷后繼續(xù)工作,無須通過工作許可人,但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應重新認真檢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針對危險點分析落實相應的控制措施,并將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以及注意事項向全體工作班成員交代清楚,確認熟知、掌握后,方可工作。若無工作負責人帶領,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工作地點。
第二十六條 工作延期
(一)工作票的有效期,以值長批準的工作期限為準;
(二)工作若不能按批準工期完成時,工作負責人必須提前兩小時向工作許可人(班長、單元長或值長)申明理由,辦理申請延期手續(xù);
(三)延期手續(xù)只能辦理一次,如需再延期,應重新簽發(fā)新的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第二十七條 設備試運
(一)設備試運項目:
1.對于不能直接判斷的檢修設備的性能及檢修質量是否達到要求的,工作終結前必須進行試運;
2.所有泵、風機、電機、開關、電動(氣動)閥門(檔板)等設備大修或解體檢修后均需進行試運;
3.所有保護、連鎖回路檢修后,必須進行相關聯(lián)鎖試驗;
4.所有輔機的控制回路檢修后,必須進行相關聯(lián)鎖試驗。
(二)檢修設備試運工作由工作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工作許可人同意并收回工作票,在不變動其它工作組安全措施時,進行試運工作。在試運前,工作負責人負責將全體工作班成員撤離工作地點,履行試運許可手續(xù)后,方可試運;
(三)如果需要變動其他工作組的安全措施,工作許可人應同時將相關工作票全部收回,經其他工作組的工作負責人同意,并且工作成員全部撤離后,方可變動安全措施,履行試運許可手續(xù),開始試運。試運后,應及時恢復變動安全措施;
(四)試運結束后尚需工作時,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仍應按“安全措施”執(zhí)行欄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后,方可恢復工作。如需要改變原工作票安全措施,應重新簽發(fā)工作票;
(五)運行值班人員應將拆除安全措施的原因以及相關工作票的收回、試運情況和重新布置安措、許可繼續(xù)工作等內容詳細記錄在運行日志內。
第二十八條 工作終結
(一) 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全面檢查并組織清掃整理工作現(xiàn)場,確認無問題后,帶領工作人員撤離現(xiàn)場,在檢修交待本上詳細記錄檢修項目、發(fā)現(xiàn)的問題、試驗結果和存在的問題以及有無設備變動等,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共同到現(xiàn)場驗收,檢查設備狀況,有無遺留物件,是否清潔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寫工作結束時間,雙方簽名,工作方告終結。 管轄該設備的點檢員對檢修質量進行確認后在“點檢驗收人“處簽名。
(二) 運行值班人員拆除臨時圍欄,取下標示牌,恢復安全措施,匯報值長(班長、機組長)。對未恢復的安全措施,匯報值長(班長、機組長)并做好記錄,在工作票右上角加蓋“已執(zhí)行”章,工作票方告終結。
(三)對于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在履行上述檢查、交待、確認、雙方簽字手續(xù)后,運行人員應將所做安措拆除情況詳細填寫在“接地線(接地刀閘)共 組,已拆除(拉開) 組,未拆除(拉開) 組,未拆除接地線的編號 ”欄,值班負責人確認后簽字,工作票方告終結。
第二十九條 工作票管理
(一)工作票實施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管理原則
1.發(fā)電運行部、設備部是確保工作票正確實施的最終責任部門,對各執(zhí)行單位進行監(jiān)督考核。安全監(jiān)督部門是工作票是否合格的監(jiān)督考核部門,對執(zhí)行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并對責任部門進行考核;
2.公司領導對工作票的正確實施負管理責任,并對各職能部門進行考核;
3.安全監(jiān)督、運行、檢修主管部門、班組要對工作票執(zhí)行的全過程進行動態(tài)檢查,及時糾正不安全現(xiàn)象,規(guī)范工作人員的作業(yè)行為;全過程是指從工作任務提出、制定方案、人員安排到危險點分析及預控措施制定、建票、接票、許可、開工、監(jiān)護、驗收、終結、恢復等全過程中的每一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
4.設備部對已經執(zhí)行工作票按月統(tǒng)計分析和考核,并將結果報安全監(jiān)察部復查,安全監(jiān)察部對其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對主管部門的考核意見和改進措施;
5.公司領導要定期組織綜合分析執(zhí)行工作票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作到持續(xù)改進;
6.公司應定期培訓、考核并于每年3月底前書面公布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工作票簽發(fā)人、點檢簽發(fā)人名單;
7.已終結的工作票在右上角,用紅色印泥蓋“已執(zhí)行”印章,印章規(guī)格為1×2cm;
8.已執(zhí)行的工作票由檢修部按編號順序收存,保存三個月;
9.安全監(jiān)察部、運行、檢修部、班組要建立工作票檢查記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檢查日期、時間、檢查人、發(fā)現(xiàn)的問題、責任人;
10.安全監(jiān)察部每月應重點按以下原則檢查本企業(yè)無票作業(yè)情況:工作票數(shù)量必須與缺陷、定期工作、技改等檢修維護工作量相符;每張一種工作票必須有與之相對應的兩張操作票;對無票作業(yè)的情況,應及時匯報領導并對有關部門予以考核。
第三十條 工作票的檢查
(一)工作票的靜態(tài)檢查內容(具有以下任一情況者為“不合格”工作票):
1. 未按規(guī)定簽名或代簽名;
2. 工作內容(任務)和工作地點填寫不清楚;
3. 應采取的安全措施不齊全、不準確或所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與系統(tǒng)設備狀況不符;
4. 同一工作時間內一個工作負責人同時持有兩份及以上有效工作票;
5. 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
6. 使用術語不規(guī)范且含義不清楚;
7. 未按規(guī)定蓋章;
8. 已終結的工作票,所拆除措施中接地線數(shù)目與裝設接地線數(shù)目不同,而又未注明原因;
9. 安全措施欄中,裝設的接地線未注明編號;
10. 安全措施欄中,不按規(guī)定填寫,而有“同左”“同上”“上述”等字樣;
11. 用票種類不當;
12. 未按規(guī)定使用附頁;
13. 無編號或編號錯誤;
14. 未按規(guī)定對應填寫編號或未打“√”或未寫“檢修自理”;
a) 應填寫的項目而未填寫(如時間、地點、設備名稱等);
15. 字跡不清或任意涂改;
16. 在保存期內丟失、損壞、亂寫、亂畫;
17. 已執(zhí)行安全措施與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序號不對應;
18. “運行值班人員補充的安全措施”欄、“補充措施執(zhí)行情況”欄內空白;
19. 重要安全措施遺漏;
20. u.《危險點控制措施票》中人員簽名與工作班成員不符;
21. v. 簽發(fā)方和許可方任一方修改超過2處者;
22. w. 其它違反《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和本標準。
(二) 工作票的動態(tài)檢查內容
1. 動態(tài)檢查所規(guī)定的內容;
2. 開工時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是否持票共同到現(xiàn)場檢查安全措施;
3. 工作負責人是否隨身攜帶工作票,是否附有《危險點控制措施票》(熱機,熱控和水力機械二種票除外),其中危險點分析是否準確,控制措施是否有針對性;
4. 開始作業(yè)前,工作負責人是否組織全體作業(yè)人員學習危險點控制措施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危險點控制措施票》中是否有全部工作班成員的簽名;
5. 票面安全措施和《危險點控制措施票》中的控制措施是否100%落實;
6. 所做的安全措施和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線編號、位置是否記錄齊全完整等;
7. 動火工作是否認真填寫“動火工作票”,是否按規(guī)定測量可燃氣體(粉塵)濃度;
8. 是否存在無票工作或先工作后補票的現(xiàn)象;
9. 是否存在未經運行人員允許,檢修人員改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現(xiàn)象;
10. 工作負責人是否始終在現(xiàn)場執(zhí)行監(jiān)護職責;
11. 檢修設備是否按規(guī)定履行押票試運手續(xù);
12. 不按規(guī)定辦理和填寫工作負責人變更、工作票延期和檢修設備試運行;
13. 工作終結時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是否持票共同到現(xiàn)場檢查確認;
14. 每次作業(yè)后,是否對本次作業(yè)過程開展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的落實進行總結;對于沒有標準票的作業(yè)是否按規(guī)定審批手續(xù)轉入標準庫管理;
15.其它違反《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和本標準。
第三十一條 工作票合格率的計算
已終結的合格工作票份數(shù)
工作票合格率= ─────────────── ×100%
已終結的工作票總份數(shù)
注:“作廢、未執(zhí)行的工作票”不進行合格率統(tǒng)計,但各單位要制定細則進行控制。
第三十二條 標準工作票使用率的計算
已終結的標準工作票份數(shù)
標準工作票使用率= ───────────────×100%
已終結的合格工作票總份數(shù)
第三十三條 工作票中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
(一)工作票簽發(fā)人的安全責任
1.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規(guī)定進行危險點分析工作;
2.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危險點防范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
3. 審查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人數(shù)和技術力量是否適當,是否滿足工作需要;
4. 經常到現(xiàn)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
5. 對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填寫、執(zhí)行方面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考核;
6. 在工作許可人簽字前,工作票簽發(fā)人是該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責任人。
(二) 點檢簽發(fā)人的安全責任
1. 審查檢修工作內容是否正確;
2. 審查工作票所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
3. 檢查工作票是否附有危險點控制措施票(熱機,熱控二種票除外);
4. 審查計劃檢修工期是否合理;
5. 對檢修質量進行驗收,并簽名;
(三)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責任
1. 在工作票簽發(fā)人簽字前,工作負責人是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責任人;
2. 對危險點分析的全面性、控制措施的正確性及有效落實負責。工作前結合工作內容,召集工作成員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開工前負責組織全體人員學習危險點控制措施并簽名;開工后,負責落實;
3. 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與工作許可人共同檢查安全措施是否得以落實,是否符合現(xiàn)場實際安全條件;
4. 負責工作所需工器具的完備和良好;
5. 工作前認真檢查核實控制措施,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 正確地和安全地組織工作,在工作過程中對工作人員給予必要的安全和技術指導;
7. 監(jiān)護和檢查工作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規(guī)程、安全措施和落實危險點控制措施;
8. 正確執(zhí)行“檢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終結時恢復檢修前的狀態(tài);
9. 工作票辦理終結后,對本工作的危險點控制措施進行總結。
(四)工作票接收人的安全責任
1. 對工作票簽發(fā)人(點檢簽發(fā)人)是否正確執(zhí)行工作票管理標準進行審查;
2. 審查檢修工作是否可行,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和全面,并對安全措施進行補充;
3. 審查工作票是否合格、審查危險點分析的正確性和控制措施的針對性;
4. 不得接收沒有《危險點控制措施票》(熱機、熱控二種票除外)的工作票;
5. 將工作票移交值長。
(五)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
1. 不得許可沒有《危險點控制措施票》(熱機、熱控二種票除外)的工作票;
2. 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包括危險點分析和控制措施)應正確完備、符合現(xiàn)場實際安全條件;
3. 正確執(zhí)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并對所做的安全措施負責;
4. 確認安全措施已正確執(zhí)行,檢修設備與運行設備確已隔斷;
5. 對工作負責人正確說明哪些設備有電壓、壓力、高溫、爆炸危險和工作場所附近環(huán)境的不安全因素等;
6. 對檢修自理的安全措施,組織運行人員做好相關的事故預想;
7. 對檢修工作負責人提出設備試運申請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拆除以及重新工作時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恢復的正確性負責;
8. 對檢修設備試運工作結束后試運狀況評價的真實性負責。
(六) 值班負責人(運行班長、單元長)的安全責任
1. 對工作票的許可至終結程序執(zhí)行負責;
2. 對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全部、正確執(zhí)行負責;
3. 對工作結束后的安全措施拆除與保留情況的準確填寫和執(zhí)行情況負責。
(七)工作班成員的安全責任
1. 工作前認真學習《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運行和檢修工藝規(guī)程中與本作業(yè)項目有關規(guī)定、要求;
2. 積極參加本作業(yè)班組危險點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3. 熟知并嚴格落實《危險點控制措施票》中的控制措施,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確保自身和設備安全;
4. 監(jiān)督《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本標準和現(xiàn)場安全措施、控制措施的實施。
(八)值長的安全責任
1. 負責審查檢修工作的必要性,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xiàn)場實際安全條件;
2. 對批準檢修工期,審批后的工作票票面、安全措施負全部責任;
3. 不得批準沒有危險點控制措施的工作票(熱機、熱控二種票除外)和操作票。
4. 動火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十四條 動火工作票的填寫
動火工作票應一事、一地辦理,不得兼辦。要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應字跡清楚、內容正確,不得涂改;微機辦票時,要采用宋體五號字。其具體內容如下:
(一)“動火負責人”欄的填寫:工作監(jiān)護人即為動火工作負責人;一個工作組動火,應將該工作組的工作負責人姓名填入此欄;幾個班組進行綜合檢修,應將總工作負責人姓名填入此欄;
(二)“班組”欄:一個班組檢修,班組欄填寫工作班組全稱;幾個班組進行綜合檢修,則班組欄填寫檢修單位;
(三)“動火地點”欄:應寫明具體的動火工作地點(設備所在地);
(四)“設備名稱”欄:應寫明具體的動火設備名稱。設備名稱要求寫明設備的雙重名稱;
(五)“動火工作內容”欄:應寫明具體的設備動火工作內容;
(六)“申請動火時間”欄:應寫明計劃完成該項動火工作所需要的時間。一級動火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二級動火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不得超過7天(168小時);
(七)“動火區(qū)域測量結果”欄:由測量人填寫,寫明動火區(qū)域內測量空氣中所含可燃氣體、或粉塵濃度的實際測量值、測量時間、測量人、使用儀器;
(八)“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欄的內容如下:
1. 動火工作需要的工器具使用、放置措施,如氧氣、乙炔瓶分開放置,相距不小于8米;
2. 動火設備與易燃易爆物品的隔離措施;
3. 根據現(xiàn)場可燃物配備正確的滅火器材的措施;
4. 現(xiàn)場防火監(jiān)護措施;
5. 工作完畢后,清理現(xiàn)場遺留火種的措施。
(八)“運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欄由運行人員填寫,其內容如下:
1. 凡動火工作需運行人員做隔離、沖洗等防火安全措施的,則將措施填寫在此欄內;否則填寫“無”;嚴禁此欄為空;
2. 動火設備與運行設備確已隔斷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九)“消防隊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欄由消防監(jiān)護人填寫,其內容如下:
1. 核實檢修提出的防火和滅火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
2. 指導檢修人員防火和滅火工作措施;
3. 現(xiàn)場防火監(jiān)護措施;
4. 考慮動火設備周邊易燃易爆物品的隔離措施。
(十)“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欄: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填寫“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欄內提出安全措施在現(xiàn)場的落實情況,以及現(xiàn)場檢修防火和滅火的安全措施情況;
(十一)“運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欄:由工作許可人填寫,應填寫“運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欄內提出安全措施在現(xiàn)場的落實情況,以及現(xiàn)場動火設備與運行設備隔離后的安全措施情況;
(十二)“消防隊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欄:由消防隊監(jiān)護人填寫,應填寫“消防隊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欄內提出安全措施在現(xiàn)場的落實情況,以及現(xiàn)場防火和滅火的安全措施情況;
(十三)“應配備的消防設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已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含量測定合格”欄:由消防隊監(jiān)護人填寫,應填寫現(xiàn)場配備消防設施齊全、合格、滿足要求,采取的消防措施是否完備,可燃氣體或粉塵濃度的測量是否合格;
(十四)“允許動火時間”欄:由值長(單元長或班長)填寫。填寫時,應根據動火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動火設備的隔離情況,以及防火和滅火的準備情況,決定是否準許動火;
(十五)“結束動火時間”欄:由值長(單元長或班長)填寫。動火工作結束后,應檢查動火現(xiàn)場的工作確已結束,現(xiàn)場確已清理干凈,工作班成員確已撤離現(xiàn)場,無遺留火種,方能辦理動火工作票終結手續(xù)。
第三十五條 動火區(qū)域的測量
(一) 運行人員接到動火工作票時,應根據動火地點、動火設備有無易燃易爆介質決定是否需要對動火區(qū)域進行測量。若需要測量,應通知測量人。測量人接到通知后,對現(xiàn)場指定地點或設備進行測量,并將測量結果填入“動火區(qū)域測量結果”欄內,其值應低于下表規(guī)定值時,方能準許動火作業(yè);
測量項目 爆炸下限 合格值
空氣中含氫量 4% <0.4%
原(柴油)油氣含量 0.5% ~ 1.1% <0.2%
煤粉塵 30 ~120g/m3 <20g/m3
(二) 一級動火區(qū)作業(yè)過程中,應每隔2-4小時(動火間隔超過4小時的,每次動火前)測定一次現(xiàn)場可燃氣體和粉塵濃度是否合格,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動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險情前,不得重新動火;
(三) 首次測量結果填寫在票面上,以后的測量結果應回填入票面表格內;
(四) 在次日動火工作前,必須重新檢查現(xiàn)場的安全措施,并測定可燃氣體或粉塵濃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動火。
第三十六條 動火工作票的簽發(fā)和審批
(一) 一級動火工作票簽發(fā)和審批流程:
由動火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填寫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動火工作票簽發(fā)人審核簽發(fā);由工作許可人填寫運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值長審核;由消防隊監(jiān)護人填寫消防隊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消防部門負責人審核;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人審核安全措施;副總工程師及以上的廠級領導批準。
(二) 二級動火工作票簽發(fā)和審批流程:
由動火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填寫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動火工作票簽發(fā)人審核簽發(fā);由工作許可人填寫運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單元長或班長審核;消防部門人員、安監(jiān)部門人員審核動火工作是否安全、防火和滅火等安全措施;值長批準。
(三) 簽發(fā)、審批注意事項:
1. 動火工作票簽發(fā)人不得兼任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
2. 動火工作票的審批人、消防監(jiān)護人不得簽發(fā)動火工作票;
3. 動火工作票不得代替工作票。
第三十七條 動火工作票的執(zhí)行
(一) 動火工作票的生成:
動火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應根據動火地點及設備,對照動火級別的劃分來選擇使用動火工作票種類,并負責填寫動火工作票。填寫內容包括工作負責人、班組、動火地點及設備名稱、動火工作內容、申請動火時間、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八條 動火工作票的簽發(fā):
如果動火工作負責人填票,動火工作票簽發(fā)人應對票面內容認真審核,要考慮動火工作的必要性、動火工作的安全性、工期的合理性,發(fā)現(xiàn)有誤返回給工作負責人,重新進行填寫,確認無誤后簽發(fā)動火工作票。如果動火工作票簽發(fā)人填票時,動火工作票簽發(fā)人還應將動火工作票全部內容向工作負責人交待清楚。
第三十九條 動火工作票的審核:
(一)運行人員審核:
運行人員接到動火工作票時,首先應根據動火地點、動火設備是否有易燃易爆介質等實際情況,考慮是否需要對動火區(qū)域的可燃氣體或粉塵濃度含量進行測量。若需要測量應通知測量人,測量人接到通知后對動火區(qū)域進行測量,并將測量結果填入“動火區(qū)域測量結果”欄內,然后,運行人員再填寫運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若不需要測量,直接填寫運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值長(單元長或班長)應審核動火區(qū)域的可燃氣體或粉塵濃度的測量結果是否合格,動火設備與運行設備是否安全隔離,動火現(xiàn)場是否能許可動火,準許后簽名。
一級動火工作票由值長審核;二級動火工作票由單元長或班長審核。
(二)消防人員審核:
消防監(jiān)護人應審核動火現(xiàn)場是否配備必要的、足夠的消防設施,現(xiàn)場可燃氣體、可燃液體的可燃蒸氣含量或粉塵濃度的測量結果是否合格,并填寫消防隊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填完后由消防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名。 (注:雙鴨山熱電公司員工均為義務消防人員)
(三)安監(jiān)人員審核:
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人應配合消防部門審核動火現(xiàn)場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違反《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guī)程》、以及其它規(guī)章制度等,審核無誤后簽名。一級動火工作票由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人審核;二級動火工作票由安監(jiān)部門人員審核。
(四)領導批準:一級動火工作票由副總工程師及以上的廠級領導批準,二級動火工作票由值長批準。
第四十條 動火許可:
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消防監(jiān)護人檢查現(xiàn)場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動火設備、區(qū)域是否與運行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可靠隔離,測定可燃氣體或粉塵濃度是否合格,配備的消防設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等,并在監(jiān)護下作明火試驗,確認無問題后方能許可動火作業(yè)。
第四十一條 動火開工:
經檢查動火現(xiàn)場的安全措施正確和完善,消防設施配備充足,明火試驗完畢合格后,方能辦理允許動火手續(xù)。
第四十二條 動火現(xiàn)場的監(jiān)護:
(一) 在一級動火區(qū)域內作業(yè)時,動火部門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消防隊人員應始終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
(二) 在二級動火區(qū)域內作業(yè)時,動火部門負責人應指定人員、并和消防隊員或指定的義務消防員始終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
(三) 外單位進入生產區(qū)內動火作業(yè)時,應由本廠人員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護;
(四) 動火執(zhí)行人應具備有關部門頒發(fā)的合格證。
(五) 動火間斷、延期、終結:
1. 動火工作間斷后、次日動火前,必須重新檢查防火和滅火等安全措施,并測定可燃氣體或粉塵濃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動火;
2. 動火工作需延期時,必須重新履行動火工作票手續(xù);
3. 動火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組織清理工作現(xiàn)場,不得遺留火種,檢查確認無誤后,帶領工作班成員撤離現(xiàn)場,由動火執(zhí)行人、消防監(jiān)護人(車間義務消防員)、工作負責人共同到現(xiàn)場驗收,合格后辦理動火工作票終結手續(xù)。
(六)動火工作結束:
動火工作終結時,應清理現(xiàn)場,仔細檢查現(xiàn)場的殘留火種,確認徹底消除后,方能辦理終結手續(xù)。
第四十三條 動火作業(yè)中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
(一)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責任:
1. 辦理動火工作票開工和終結;
2. 正確地和安全地組織動火工作;
3. 保證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正確和完備;
4. 向工作班成員布置動火工作內容和范圍,交待防火和滅火等安全措施;
5. 始終監(jiān)督現(xiàn)場動火工作,并給予必要的指導;
6. 動火工作間斷、終結時保證現(xiàn)場無殘留火種。
(二)各級審批人員及工作票簽發(fā)人的安全責任:
1. 審查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2. 審查工作是否安全;
3. 審查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備;
4. 在動火期間,檢查現(xiàn)場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
(三)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
1. 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備;
2. 審查動火設備與運行設備是否確已隔絕;
3. 審查現(xiàn)場安全措施確已完善和正確地執(zhí)行;
4. 向工作負責人交待現(xiàn)場所做安全措施情況,以及注意事項。
(四)消防監(jiān)護人的安全責任:
1. 審查動火現(xiàn)場是否配備必要的、足夠的消防設施;
2. 檢查現(xiàn)場消防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備;
3. 指定專人測定動火部位或現(xiàn)場可燃性氣體或粉塵濃度是否符合要求;
4. 始終監(jiān)護現(xiàn)場動火作業(yè)的全過程,發(fā)現(xiàn)失火及時撲救;
5. 動火工作間斷、終結時保證現(xiàn)場無殘留火種。
(五)動火執(zhí)行人的安全責任:
1. 動火前必須收到經審核批準且允許動火的動火工作票;
2. 按本工種規(guī)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 全面了解動火工作任務和要求,并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執(zhí)行動火;
4. 動火工作間斷、終結時清理并檢查現(xiàn)場無殘留火種。
5. 各級人員在發(fā)現(xiàn)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確時,或在動火工作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危險或違反有關規(guī)定時,均有權立即停止動火工作,并報告上級防火責任人。
第四十四條 動土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
(一) “項目名稱”是指申請動土工作的工程項目名稱;
(二) “建設單位”是指申請動土工作的部門;
(三) “施工單位”是指具體負責動土工作的單位;
(四) “動土工作負責人”由申請動土工作的部門負責人指定,由本單位土建人員或由外包人員擔
任,具體負責動土作業(yè),承擔動土工作票中工作負責人的職責。應服從有關人員的監(jiān)督、指導(外包人員必須經過甲方考試,合格后經批準才具備工作資格);
(五)設備管理部各專業(yè)負責人提供動土區(qū)域內、本專業(yè)范圍內的設施狀況和保護措施;
(六)“安全措施”由具體負責動土工作的單位負責人填寫;
(七)“動土工作票簽發(fā)人”分別由設備部副部長、施工單位負責人審核后簽發(fā),承擔工作票簽發(fā)人
的責任;
(八)“動土許可人”是設備部副部長,承擔動土工作票中工作許可人的責任,具體協(xié)調各方關系,
確保施工安全和質量;
(九)“動土許可人及其他簽字人的意見及建議(現(xiàn)場衛(wèi)生符合文明生產標準)”為設備部副部長、
各專業(yè)負責人、安監(jiān)部部長對本專業(yè)范圍內的設施狀況和保護措施、安全措施的要求;
(十)動土工作票一式兩份,工作負責人持一份,動土許可人持一份;
(十一)動土工作結束后,動土工作負責人持動土工作票到設備部動土許可人處辦理結票手續(xù)。
(十二)動土工作票的管理
(十三)動土工作票只能用于生產區(qū)域的動土工作;
(十四)設備部是動土工作票的責任單位;
(十五)安監(jiān)部具有動土作業(yè)的知情、建議、同意權;
(十六)動土工作票的管理同其它工作票,安全監(jiān)督部門履行同工作票相同的監(jiān)督職能。
第四十五條 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執(zhí)行和管理
繼電保護檢修工作要按照《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檢定規(guī)程》以及所在電網的要求執(zhí)行《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
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執(zhí)行
(一) 工作負責人應根據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組織工作班成員認真進行危
險點分析和制定預控措施,然后填寫安全措施內容,交簽發(fā)人簽發(fā);
(二) 工作票簽發(fā)人必須嚴格審查“安全措施內容”與“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是否相符和正
第11篇 電力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黑龍江龍?zhí)齐娏ν顿Y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zhí)乒?所屬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切實做到對重大危險源管理的可控在控,根據大唐黑龍江發(fā)電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結合龍?zhí)乒局卮笪kU源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黑龍江龍?zhí)齐娏ν顿Y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辦法》。
第二條 制定本辦法的目的是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大唐黑龍江發(fā)電有限公司對重大危險源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有關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使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做到程序化、規(guī)范化,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確保龍?zhí)乒舅鶎賳挝话踩a穩(wěn)定。
第三條 本規(guī)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大唐集團公司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
國家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系指:長期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shù)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險能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的規(guī)定,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安監(jiān)管協(xié)調字〔2004〕56號文件規(guī)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大唐集團公司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系指:除國家規(guī)定的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以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國家、大唐集團公司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范圍見大唐集團公司發(fā)布的《發(fā)電廠構成重大危險源目錄》。
第四條 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評估標準,重大危險源等級按可能發(fā)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及危害程度分為四級:
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發(fā)生特大人身事故或特大設備事故的危險源,危險性大小7000≤d 值、并且 d1≤30 的危險源。
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發(fā)生重大人身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的危險源,危險性大小5000≤d<7000、并且 30
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發(fā)生人身事故或設備事故的危險源,危險性大小3000≤d<5000、并且50
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設備異常的危險源,危險性大小d<3000、并且70
第五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龍?zhí)乒鞠到y(tǒng)范圍內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為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龍?zhí)乒景踩a部作為龍?zhí)乒局卮笪kU源安全監(jiān)督領導機構,負責監(jiān)督、指導所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
第七條 所屬單位要成立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jiān)督管理組織機構。
第八條 龍?zhí)乒局卮笪kU源監(jiān)督管理組織機構的工作職責:
(一)組織所屬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大唐集團公司、大唐黑龍江發(fā)電有限公司關于重大危險源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和相關要求。
(二)督促所屬單位做好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評估、存在問題整改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組織所屬單位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實施監(jiān)控管理,對存在的重大問題落實整改方案和整改資金,對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三)督促所屬單位開展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及演練,并組織實施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四)每年結合春、秋檢活動對所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工作進行檢查。
(五)督促所屬單位對國家級重大危險源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聘請有資質的安全評估部門對其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安全評估的結論制定整改計劃,使其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九條 所屬單位重大危險源管理組織機構的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大唐黑龍江發(fā)電有限公司和龍?zhí)乒居嘘P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和相關要求。
(二)按照龍?zhí)乒局卮笪kU源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每年第一季度由生產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查評估工作,做好本單位所屬重大危險源的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jiān)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提出《安全評估報告》。
(三)按照龍?zhí)乒局卮笪kU源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要求,上報有關數(shù)據、報表、報告,同時要做到及時、準確、完整。
(四)制定、完善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五)及時如實匯報重大危險源設備設施出現(xiàn)的故障和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重大危險源管理必須完善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日常管理,責任到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記和評估
第十條 龍?zhí)乒竞退鶎俑鲉挝灰謩e建立重大危險源臺帳,龍?zhí)乒疽皶r跟蹤和監(jiān)督所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情況。各所屬單位將重大危險源臺帳、評估報告、整改計劃、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計劃報龍?zhí)乒景踩a部審核后留存?zhèn)浒浮?/p>
第十一條 各所屬單位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按規(guī)定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
評估工作應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報告》按地方政府要求進行備案,并逐級抄報龍?zhí)乒竞痛筇坪邶埥l(fā)電有限公司。評估工作如地方政府沒有特殊要求,可由本單位生產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進行評估。
第十二條 所屬單位每年第一季度由生產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查評估工作,提出《安全評估報告》,并上報龍?zhí)乒?。《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三)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
(四)重大危險源等級;
(五)安全對策措施;
(六)應急救援措施;
(七)評估結論與建議。
《安全評估報告》要做到數(shù)據準確,內容完整,對策措施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
第十三條 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huán)境等因素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發(fā)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本規(guī)定及時上報地方政府和龍?zhí)乒尽?/p>
第十四條 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所屬單位應及時按當?shù)卣囊?guī)定,到當?shù)卣畟浒?并逐級上報龍?zhí)乒竞痛筇坪邶埥l(fā)電有限公司。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第十五條 重大危險源評估辦法
重大危險源風險評估工作是重大危險源管理的關鍵環(huán)節(jié),龍?zhí)乒景凑沾筇坪邶埥l(fā)電有限公司對重大危險源評估要求,統(tǒng)一規(guī)范所屬各單位重大危險源評估工作,評估方法如下: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重大危險源評價主要依據各類設備、設施、危險物質安全技術管理的相關法規(guī)、制度、規(guī)范,以及大唐集團公司、大唐黑龍江發(fā)電有限公司在反事故措施方面的要求、標準。對重大危險源的評價必須廣泛查找資料,使評價依據準確,引用標準最新,更具有權威性。參考文獻如下:
1.易燃易爆類危險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電力典型消防規(guī)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工業(yè)防火與防爆》、《重大危險源辨識》、《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2. 電氣設備、設施類危險源
《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特種設備監(jiān)察條例》、《電力典型消防規(guī)程》、《工業(yè)防火與防爆》、《電力系統(tǒng)安全穩(wěn)定導則》、《電力系統(tǒng)安全自動裝置運行評價規(guī)程》。
3. 壓力容器類危險源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金屬技術監(jiān)督規(guī)程》。
4. 有毒有害物質類危險源
《職業(yè)性接觸毒性危害程度分級》。
5. 起重、交通、運輸類危險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建筑施工機械使用安全規(guī)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二)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對某一重大危險源的評估,應將該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描述清楚。包括重大危險源的概況、地理位置、人員情況、管理機制、周邊環(huán)境、建筑狀況、應急能力等。描述應包含以下內容:
1. 重大危險源銘牌與參數(shù)表
2. 對設備或設施的描述
1)現(xiàn)場平面圖;
2)周圍環(huán)境(廠房、道路、辦公場所、人員聚集場所);
3)結構設計材料(有關安全的材料);
4)結構設計數(shù)據(壓力、溫度、容積);
5)基礎結構(穩(wěn)固);
6)緊急情況通道及標識;
7)事故時人員疏散通道及標識。
3. 對生產過程的描述
1)設施的技術目的;
2)生產過程的基本原理(主要工序、物理和化學反應、操作及存儲、循環(huán)及廢料管理);
3)作業(yè)條件(使用過程及與安全有關的數(shù)據如:壓力、溫度、電壓、高度等);
4)生產過程流程圖,其中包括:生產過程各環(huán)節(jié)裝備,具有特點的操作條件,含危險物質的容器和管路,壓力控制系統(tǒng);
5)所有與安全有關的公用動力類型及系統(tǒng)(電、氣、冷卻劑、壓縮空氣),在緊急狀態(tài)下的供應情況。
4. 對危險物質的描述
1)物質被引入的過程階段;
2)物質的數(shù)量;
3)物質的數(shù)據(物理和化學的);
4)與安全有關的數(shù)據(爆炸極限、閃點、熱穩(wěn)定性);
5)毒理數(shù)據(毒性、毒效、氣味);
6)閾限值(最低監(jiān)測標準、致死濃度);
7)物質存在的形式,或非正常條件發(fā)生時物質可能轉化的形式。
5. 安全保護系統(tǒng)的描述
1)安全系統(tǒng)的作用;
2)負荷類型和限量;
3)安全的重要性;
4)特殊設計準則;
5)控制與報警;
6)壓力釋放系統(tǒng);
7)緊急關閉閥門;
8)收集容器;
9)自動噴淋系統(tǒng);
10)防水措施與效果。
(三)危險辨識
根據所評價的設備、設施或場所的地理、氣象條件、工程建設方案、生產過程、裝置布置、主要設備和儀表、原材料、中間體、產品的理化性質等辨識和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機制。危險辨識的標準,可以按照大唐集團公司給出的《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表》及《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標準》中相關部分進行。
(四)風險評價
風險評價是重大危險源控制的關鍵措施之一,根據已辨識出的風險和所有能得到的有關資料,遵循系統(tǒng)的思想和方法完成風險評價工作。風險評價可按照大唐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標準》中相關部分進行。
(五)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 評估報告中應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進行描述,內容包括:
1.發(fā)生故障的危險物質及其動力、能量、毀壞力的評價;
2.事故可能波及的區(qū)域和影響;
3.事故的后果,包括:可能造成的人身傷亡數(shù)量,可能造成的設備損失金額,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總量等;
4、事故嚴重度用事故后果的經濟損失(萬元)表示。事故后果系指事故中人員傷亡以及房屋、設 備、物資等的財產損失,不考慮停工損失。
(六)重大危險源等級
大唐集團公司將重大危險源分為四級,即:按照可能發(fā)生事故的性質分為一、二、三、四級。重大危險源等級應按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評估標準》規(guī)定方法劃分。
(七)安全對策措施
安全對策措施是在確定了重大危險源類型、性質、等級后,針對重大危險源的運行管理所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辦法。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安全管理組織
重大危險源管理組織形式,安全責任制方式,聯(lián)系緊密度,制約機制,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建立程度,各級人員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的嚴肅性和管理效果等。
2.安全教育培訓
制定并實施管理、使用、操作、維護、參觀危險源的人員培訓辦法,包括:培訓計劃、實施過程、培訓結果等。
3.安全操作規(guī)程
制定并及時修編與設備(設施)完全相符的、書面的標準操作方法,將安全、合理的操作、維修、處理、貯存方法和程序編制明確,并要求有關人員嚴格執(zhí)行。
4.違章及事故管理辦法
違章及事故的管理制度和執(zhí)行情況,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力,“四不放過”原則是否有效落實。
(八)應急救援措施
應急救援措施是為了加強對重大事故的處理能力,根據實際情況預計可能發(fā)生的重大事故,所預先制定的事故應急對策。也稱為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大唐集團公司已明確規(guī)定,各單位應按要求執(zhí)行。在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中可以在相應章節(jié)中簡述,并用附件的方式將對應的應急救援預案附在報告之后。
(九)評估結論與建議
評估報告中要給出明確的評估結論,按照正常狀態(tài)、非正常狀態(tài)、危險狀態(tài)定義。根據所列出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評價結果,指出設備、設施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因素,列出重大危險源中存在的隱患及缺陷明細,提出隱患或缺陷的整改意見及計劃,做好防范措施。明確重大危險源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安全防范責任人。 防范措施中要說明該危險源在監(jiān)督管理中的注意事項,危險報警極限,報警方式、聯(lián)系人和必要的措施。
第四章應急救援預案管理
第十六條 各單位要對涉及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jiān)督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國家相關 法律、法規(guī)、國家標準以及《運行規(guī)程》、《檢修工藝規(guī)程》、《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防火防爆、緊急救援等知識的培訓和考試。
第十七條 各單位要按照龍?zhí)乒尽栋踩a危急事件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健全和完善現(xiàn)場應急救援預案?,F(xiàn)場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救援機構及其職責;
(二)危險辨識與評價;
(三)報警系統(tǒng);
(四)應急設備與設施;
(五)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
(六)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七)保護措施程序;
(八)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九)培訓與演練。
第十八條 各單位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后,要組織有關人員培訓學習。每年應根據單位實際情況,修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計劃地開展預案演練活動。確保干部職工熟悉預案內容,掌握自己在緊急情況下的職責和任務,進而開展有序的救援工作,避免混亂,減少損失。參加演練人員,要做到熟練掌握應急救援常識,掌握自救方法,掌握救人要領。
第十九條 各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第五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條 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辦法
(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體系。以安全第一責任者為組長,成立監(jiān)督管理領導小組,具體指導本單位安全生產部門組織、建立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網絡。在安全生產部設立一名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負責人(可兼職),具體負責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工作。各重大危險源分別設立監(jiān)督管理責任人,在監(jiān)督管理負責人的指導下,對各自負責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監(jiān)督管理, 形成監(jiān)督管理體系。
(二)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責任人,必須選拔責任心強,有一定技術水平和管理經驗,熟悉該設備或設施特性的人員擔任。所屬單位要將人員名單及對應監(jiān)督管理的設備、設施報龍?zhí)乒景踩a部備案。各單位每年要對監(jiān)督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審核,人員變更后要及時報龍?zhí)乒緜浒浮?/p>
(三)按照龍?zhí)乒尽逗邶埥執(zhí)齐娏ν顿Y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表》,對各類危險源進行普查、登記,建立危險源管理臺帳。
(四)對照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將普查、登記的危險源進行分類,分為一般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兩類,分別建立臺帳。將屬于危險源且尚未達到辨識標準規(guī)定范圍的危險源,定為一般危險源;將達到辨識標準規(guī)定范圍的危險源,定為重大危險源。
對于一般危險源,要加強技術監(jiān)控和日常安全管理,落實監(jiān)督管理責任人,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強危險預知分析,及時消除缺陷或隱患,確保不出現(xiàn)險情。
對于重大危險源,要按照規(guī)定進行檢測、評估,建立危急事件應急救援預案,落實監(jiān)督管理責任人,嚴格落實管理制度和可靠的安全措施,設立專門的檢查、監(jiān)控記錄,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制定重大危險源隱患整改方案,形成閉環(huán)管理。
(五)各單位應編制所屬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查表。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責任人每月對所負責的重大危險源進行檢查。檢查結果應填報在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卡片中。
(六)設立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卡片。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卡由各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責任人負責填報,每月向安全生產部監(jiān)督管理負責人上報一次,安全生產部監(jiān)督管理負責人在安全生產情況月報中將存在重大問題的重大危險源情況向龍?zhí)乒景踩a部匯報。
各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責任人至少每周對重大危險源巡視檢查一次,將所負責監(jiān)督管理的重大危險源變化情況以及存在問題及時上報,以便于監(jiān)督管理負責人將存在問題、隱患納入問題庫中整改落實。重大危險源存在的缺陷或隱患如不能及時消除,必須采取防范措施,并始終在監(jiān)督管理卡片中顯示,提醒監(jiān)督人重點監(jiān)督檢查。當重大危險源工況、結構、環(huán)境、運行方式等變化較大,或經過技術改造后,監(jiān)督管理負責人必須及時向本單位監(jiān)督管理領導小組匯報,分析研究重大危險源存在的危險程度,制定防范措施,必要時要由本單位生產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組織專業(yè)進行危險評估,并納入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檔案。
(七)各單位要在每月的安全分析活動中,對危險源的安全狀態(tài)進行分析,將存在問題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問題庫,制定問題整改計劃,及時予以消除。
(八)各單位生產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每半年要組織一次對所屬重大危險源的檢查,進行全面的安全性評價,每年組織一次檢測、評估工作,并提出評估報告。
(九)國家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必須獲得地方政府頒發(fā)的使用許可證及檢驗合格證,方可使用,并按要求定期檢驗合格。
第二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要求
(一)各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與《黑龍江龍?zhí)齐娏ν顿Y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抓好重大危險源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都要采取專業(yè)管理與重點監(jiān)督相結合的方法,做到科學化、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
(二)及時報告重大危險源管理信息,規(guī)范日常管理工作,對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三)對危險源管理過程中出現(xiàn)的險情或事故,要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調查、分析、處理,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落實人員責任,嚴厲處罰。
(四)結合安全性評價、二十五項反措、重點兩措工作,加強危險源管理工作,要將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來抓,確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穩(wěn)定。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guī)定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都要列入本單位重點保衛(wèi)部位,并落實保衛(wèi)責任,嚴防外力破壞。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guī)定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都要列入本企業(yè)重點防火部位。
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共娛樂 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建筑工程消防監(jiān)督審核管理辦法》、《電力典型消防規(guī)程》等規(guī)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做到消防設施、器材齊全有效,消防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齊全,與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離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易燃、易爆場所要做到防雷、放靜電設施齊全有效。
第二十四條 所屬單位生產設備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都要列入技術監(jiān)控的范疇。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特種設備監(jiān)察條例》、《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等國家、行業(yè)標準。
第二十五條 其它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生產場所等,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并落實監(jiān)督管理責任,確保安全。
第二十六條 重大危險源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主要內容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必須做到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落實監(jiān)督管理責任制,定期檢查、檢驗危險場所、部位或設備,檢查記錄及檢驗報告齊全,做好日常監(jiān)督管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要根據本辦法制定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龍?zhí)乒景踩a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關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章程范例
對于公司的管理章程你了解嗎,不了解的趕緊來看看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章程吧。
第一章 釋義
一、在本章程中“法規(guī)”指《公司法》;“印鑒”指公司的通常印鑒;“書記員”指任何被指派履行公司書記員職務的人;如無相反旨意,書面材料應解釋為包括印刷、平版印刷、拍照和其它可見的文字表現(xiàn)或復制形式材料;本章程所含的單詞和詞組應按《法律解釋法》以及本章程對公司產生約束力之日有效的《公司法》的規(guī)定予以解釋。
二、根據《公司法》規(guī)定,董事會可發(fā)行公司股票,所發(fā)行的股票可附有董事會按公司通常決議所決定的有關紅利、投票資本利潤率、或其它事項的優(yōu)先、延期、或其它特殊權利或限制,但不得影響已經授予任何現(xiàn)存股票股東的任何特權。
三、根據《公司法》,經一般決議通過,任何優(yōu)先股均可發(fā)行為可贖股份,或按公司意愿,發(fā)行成必須贖回的股份。
四、當股份資本分為不同種類的股票時,每種股票所附帶的權利(除非該種股票的發(fā)行條件另有規(guī)定),經該種發(fā)行股票75%的股民書面認可,或經該種股票股民召開股東特別大會通過決議專門許可,則可以變更。本章程有關股東大會的規(guī)定在細節(jié)上作必要修改后可適用于此種股東特別大會,但會議法定人數(shù)至少必須為兩人,持有或代表該發(fā)行股票三分之一的股份,且任何參加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表均可要求進行投票。
五、股民所擁有的優(yōu)先股的權利或其它權利,除非股票發(fā)行條款另有明文規(guī)定,均應視為可因設立或發(fā)行同等股票而作變更。
六、公司有權按《公司法》規(guī)定支付傭金,但應將支付或同意支付的傭金比率或數(shù)額按《公司法》規(guī)定的方式予以披露,且傭金比率不得超過有關股份發(fā)行價格的10%,或傭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等同于該發(fā)行價格10%的數(shù)額(依情況而定)。此種傭金可用現(xiàn)金支付,或用繳清股票或繳清部分股票的股票支付,或部分用現(xiàn)金部分用股票支付。在每次發(fā)行股票時,公司也可依法如此支付經紀費。
七、除非法律另有規(guī)定,公司不承認任何人按信托持有任何股份,公司無義務或責任承認(即使出有有關通知)任何股票或股票單位所附的衡平法上的權益、或有權益、未來權益或部分權益(除非本章程或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與任何股票有關的任何其它權益,注冊股東享有的總體絕對權利除外。
八、根據《公司法》規(guī)定,凡注冊登記的股民均有權免費得到蓋有公司印記的股權證,就數(shù)人持一股或數(shù)股情況而言,公司無義務向所有聯(lián)合股東發(fā)放卡證,每股只需向其中一個股東發(fā)放一張卡證即可。
九、對所有已經催交的或在規(guī)定時間應交的股款(不管目前是否應交)的股份(未繳清股款的股份),公司都享有優(yōu)先留置權,對所有以個人名義登記的,目前應由他或用他的財產向公司支付股款的所有股份(繳清股款的股份除外),公司也享有優(yōu)先留置權;但董事會可隨時宣布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不受本章程規(guī)定約束。公司對股份享有的留置權,如果有,應當擴大適用到與股份有關的所有紅利上。
十、公司可按董事會認為適當?shù)姆绞匠鍪酃鞠碛辛糁脵嗟墓煞?但只有當與留置權有關的一筆款項到期應付后,或在將要求支付與留置權有關的應付部分款項的書面通知送交注冊股東,或因股東死亡或破產而送交有權接收股份的人14天后方可進行出售。
十一、為執(zhí)行此種銷售,董事會可授權某人將所售股份轉讓給買方。買方應登記作為所轉讓股份的股東,他無義務注意購買資金的使用,他對股份的所有權也不得因銷售程序的不正規(guī)或無效而受影響。
十二、銷售所得應由公司接收,用于支付所屬留置部分現(xiàn)已到期應付的款項,如有剩余,應當(扣除在出售前同樣屬于留置款項,但目前尚還未到期的款額)交付給在銷售之日股份的持有人。
十三、董事會可隨時向股東催繳股款(不論是就票面價值或是溢價),而不必按股票分配條款規(guī)定的期限,只要催繳的款額未超過股票票面價值的25%,或繳日期超過上次催繳所定支付日期一個月,所有股東必須(但至少得在14天前收到通知,說明繳款的時間或地點)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向公司繳納所催繳的款額。董事會可以撤銷或延長繳款通知。
十四、催繳股款通知應被視為在董事會通過催繳通知決議時已經發(fā)出,且可規(guī)定分期支付。
十五、一股份的聯(lián)合股東可共同或分別支付所催繳的股款。
十六、如果在規(guī)定之日沒有繳清所催繳的某筆股款,應交股款的人應繳納從規(guī)定繳款之日起到事實上繳清款項之時為止的利息,年利率不得超過本金的8%,數(shù)目由董事會決定,但董事會也有權全部或部分免去此種利息。
十七、凡按股票發(fā)行條款規(guī)定在分配時或在某一規(guī)定日期應繳納的股款,不論是票面價值或溢價,根據本章程規(guī)定,均應視為是發(fā)有正式催繳通知,且應在股票發(fā)行條款規(guī)定的日期予以繳款,倘若不繳,應視正式催繳股款后款項到期支付,于是將執(zhí)行本章程所有有關利息和各種費用的支付、沒收、或其它事項的有關規(guī)定。
十八、一旦股票發(fā)行,董事會便可按所催繳股款的數(shù)額和支付時間區(qū)分股東。
十九、只要認為恰當,董事會可接收股東自愿提交繳納的未經催繳的全部或部分股款,且就提前繳納的全部或部分股款支付利息(直到如不提前交付,該股票到期應付為止),年利率不得超過(公司股東大會另有決議除外)8%,具體可由董事會和股東在提前繳款時協(xié)商。
第二章 股份轉讓
二十、根據本章程規(guī)定,任何股東均可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轉讓應經通?;蛞话阈问交蚨聲獾钠渌问降臅嫖募M行。文件可由轉讓人或其代理人作成,轉讓人對股份的持有權一直維持到轉讓登記注冊且受讓人的姓名被記入股東登記簿為止。
二十一、轉讓文書必須交公司登記處登記,同時繳納登記費,登記費不得超過1美元,董事會可隨時規(guī)定,轉讓時還得帶上有關的股權證和董事會隨時可能合理規(guī)定表明轉讓人有權轉讓股權的其它證據,根據這些證據,公司將按董事會根據本章程賦予的權力登記受讓人作為股東,并將轉讓文件保留。
二十二、董事會可拒絕登記將股份、未完全繳清股款的股份轉讓給其不贊成的人,并可拒絕就公司具有留置權的股份轉讓進行登記。
二十三、董事會可隨時決定從某時起暫時中止一段時間登記轉讓,但每年中止轉讓的日期總和不得超過30天。
第三章 股份過戶
二十四、當一股東死亡,如果死亡股東是個聯(lián)合持股人,公司應承認其它聯(lián)合股東有權享有股份權益,如果死亡股東為單獨持股人,則其法定個人代表有權享有股份權益;但不得適用本章程之規(guī)定去免除一死亡聯(lián)合股東的與他和其它人所持股份相關的財產的任何義務。
二十五、凡因股東死亡或破產而取得股份所有權的人,一旦出示董事會隨時正當要求出示的證據,可按以下規(guī)定,或自己登記作為股東,或提名讓某人登記作為受讓人,但這兩種情況,董事會均有權按該股東死亡或破產前轉讓其股份時的情況一樣,拒絕或中止登記。
二十六、如取得所有權的人要自己登記作為股東,他必須向公司送達親自簽署的書面通知,說明他的選擇。如果他選擇讓他人登記,他必須給他人制作一份股份轉讓書以證明他的選擇。本章程上述所有有關轉讓權利和轉讓登記的限制、限定和規(guī)定均應適用于此種通知書或轉讓書,就原股東未死亡或未破產而由該股東自己簽署通知書或轉讓書一樣。
第四章 股份的沒收
二十七、如果股東在規(guī)定繳款的日期沒有交付催繳的股款或分期交付的股款,此后,董事會可在未繳清催繳股款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股東送達通知,要求他繳付未交足的催款或分期股款,以及可能已經產生的利息。
二十八、通知上應另定一個日期(從送達通知之日算起,至少得14天之后),規(guī)定應在該日或之前繳納股款,并規(guī)定如果在規(guī)定之日或之前不予繳納,所催繳股款的股份應被沒收。
二十九、如果不遵守上述通知書上的規(guī)定,在此之后,在通知的股款未繳清之前,可隨時根據董事會所作出的有關決議沒收所通知的任何股份。此種沒收應包括有關被沒收股的全部已經宣布,但在沒收前尚未真正支付的紅利。
三十、被沒收的股份可以出售或按董事會認為恰當?shù)臈l件和方式予以處置,如董事會認為恰當,可在出售或處置之前隨時取消沒收。
三十一、凡股份被沒收的人將不再是被沒收股份的股東,但他仍然應負責支付至沒收之日應由他向公司支付的有關股份的所有款額(連同年利率為8%的就該筆未償付款額利息,從沒收之日算起,如果董事會認為應當支付此種利息),但如果他交足所有有關股份的此種款項,其責任應從繳清之時予以終止。
三十二、制作一份書面聲明,說明聲明人是公司的一名董事或書記,并聲明公司的某一股份已經在聲明書中所述的日期被合法沒收,該書面聲明將是證明所聲明事實屬實,任何人也不能對股份提出所有權要求的確鑿證據。
三十三、出售或處置股份如有所得,公司可以接受,且可向股份購買人或接受處置股份的人簽發(fā)轉讓書,憑此他可登記作為股東,如果有購買資金,他無義務負責資金的使用,他對股份的所有權不得因沒收、出售、或處置股份的程序不當或不合法而受影響。
三十四、本章程有關沒收的規(guī)定應適用于任何按股票發(fā)行條件在規(guī)定時間應付而沒有支付的情況,不管款項是按股票票面價值或是按溢價計算,正如正式催繳股款并通知而應以支付一樣。股票與證券的轉換
三十五、公司可經股東大會普通決議通過,將繳足股本的股票轉變成證券以及將任何證券轉變成任何種類的繳足股本的股票。
三十六、根據轉變成證券前股票的轉讓規(guī)則以及方式,或按情況按近似規(guī)則或方式,證券持有人可將全部或部分證券予以轉讓;但董事會可隨時決定轉讓證券的最低數(shù)額,并限制或禁止把此數(shù)額分零轉讓,但最低數(shù)額不得超過轉換成證券的股票的面額。
三十七、證券持有人應按所持證券的數(shù)額,享有如同持有轉換證券的股票的股東享有的有關紅利分配、在公司會議上投票、以及就其它事項的權利和特權,但部分證券持有權不賦有此種特權或權益(除參與公司紅利和利益的分配以及參與公司解散時的資產分析外),因為即使是部分股票持有權也不賦有此種特權或權益。
三十八、凡適用于繳足股本股票的公司規(guī)則也應適用于證券,規(guī)則中的“股票”和“股東”兩詞應包括“證券”和“證券持有人”。
第13篇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章程格式
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章程,僅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釋義
一、在本章程中“法規(guī)”指《公司法》;“印鑒”指公司的通常印鑒;“書記員”指任何被指派履行公司書記員職務的人;如無相反旨意,書面材料應解釋為包括印刷、平版印刷、拍照和其它可見的文字表現(xiàn)或復制形式材料;本章程所含的單詞和詞組應按《法律解釋法》以及本章程對公司產生約束力之日有效的《公司法》的規(guī)定予以解釋。
二、根據《公司法》規(guī)定,董事會可發(fā)行公司股票,所發(fā)行的股票可附有董事會按公司通常決議所決定的有關紅利、投票資本利潤率、或其它事項的優(yōu)先、延期、或其它特殊權利或限制,但不得影響已經授予任何現(xiàn)存股票股東的任何特權。
三、根據《公司法》,經一般決議通過,任何優(yōu)先股均可發(fā)行為可贖股份,或按公司意愿,發(fā)行成必須贖回的股份。
四、當股份資本分為不同種類的股票時,每種股票所附帶的權利(除非該種股票的發(fā)行條件另有規(guī)定),經該種發(fā)行股票75%的股民書面認可,或經該種股票股民召開股東特別大會通過決議專門許可,則可以變更。本章程有關股東大會的規(guī)定在細節(jié)上作必要修改后可適用于此種股東特別大會,但會議法定人數(shù)至少必須為兩人,持有或代表該發(fā)行股票三分之一的股份,且任何參加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表均可要求進行投票。
五、股民所擁有的優(yōu)先股的權利或其它權利,除非股票發(fā)行條款另有明文規(guī)定,均應視為可因設立或發(fā)行同等股票而作變更。
六、公司有權按《公司法》規(guī)定支付傭金,但應將支付或同意支付的傭金比率或數(shù)額按《公司法》規(guī)定的方式予以披露,且傭金比率不得超過有關股份發(fā)行價格的10%,或傭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等同于該發(fā)行價格10%的數(shù)額(依情況而定)。此種傭金可用現(xiàn)金支付,或用繳清股票或繳清部分股票的股票支付,或部分用現(xiàn)金部分用股票支付。在每次發(fā)行股票時,公司也可依法如此支付經紀費。
七、除非法律另有規(guī)定,公司不承認任何人按信托持有任何股份,公司無義務或責任承認(即使出有有關通知)任何股票或股票單位所附的衡平法上的權益、或有權益、未來權益或部分權益(除非本章程或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與任何股票有關的任何其它權益,注冊股東享有的總體絕對權利除外。
八、根據《公司法》規(guī)定,凡注冊登記的股民均有權免費得到蓋有公司印記的股權證,就數(shù)人持一股或數(shù)股情況而言,公司無義務向所有聯(lián)合股東發(fā)放卡證,每股只需向其中一個股東發(fā)放一張卡證即可。
九、對所有已經催交的或在規(guī)定時間應交的股款(不管目前是否應交)的股份(未繳清股款的股份),公司都享有優(yōu)先留置權,對所有以個人名義登記的,目前應由他或用他的財產向公司支付股款的所有股份(繳清股款的股份除外),公司也享有優(yōu)先留置權;但董事會可隨時宣布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不受本章程規(guī)定約束。公司對股份享有的留置權,如果有,應當擴大適用到與股份有關的所有紅利上。
十、公司可按董事會認為適當?shù)姆绞匠鍪酃鞠碛辛糁脵嗟墓煞?但只有當與留置權有關的一筆款項到期應付后,或在將要求支付與留置權有關的應付部分款項的書面通知送交注冊股東,或因股東死亡或破產而送交有權接收股份的人14天后方可進行出售。
十一、為執(zhí)行此種銷售,董事會可授權某人將所售股份轉讓給買方。買方應登記作為所轉讓股份的股東,他無義務注意購買資金的使用,他對股份的所有權也不得因銷售程序的不正規(guī)或無效而受影響。
十二、銷售所得應由公司接收,用于支付所屬留置部分現(xiàn)已到期應付的款項,如有剩余,應當(扣除在出售前同樣屬于留置款項,但目前尚還未到期的款額)交付給在銷售之日股份的持有人。
十三、董事會可隨時向股東催繳股款(不論是就票面價值或是溢價),而不必按股票分配條款規(guī)定的期限,只要催繳的款額未超過股票票面價值的25%,或繳日期超過上次催繳所定支付日期一個月,所有股東必須(但至少得在14天前收到通知,說明繳款的時間或地點)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向公司繳納所催繳的款額。董事會可以撤銷或延長繳款通知。
十四、催繳股款通知應被視為在董事會通過催繳通知決議時已經發(fā)出,且可規(guī)定分期支付。
十五、一股份的聯(lián)合股東可共同或分別支付所催繳的股款。
十六、如果在規(guī)定之日沒有繳清所催繳的某筆股款,應交股款的人應繳納從規(guī)定繳款之日起到事實上繳清款項之時為止的利息,年利率不得超過本金的8%,數(shù)目由董事會決定,但董事會也有權全部或部分免去此種利息。
十七、凡按股票發(fā)行條款規(guī)定在分配時或在某一規(guī)定日期應繳納的股款,不論是票面價值或溢價,根據本章程規(guī)定,均應視為是發(fā)有正式催繳通知,且應在股票發(fā)行條款規(guī)定的日期予以繳款,倘若不繳,應視正式催繳股款后款項到期支付,于是將執(zhí)行本章程所有有關利息和各種費用的支付、沒收、或其它事項的有關規(guī)定。
十八、一旦股票發(fā)行,董事會便可按所催繳股款的數(shù)額和支付時間區(qū)分股東。
十九、只要認為恰當,董事會可接收股東自愿提交繳納的未經催繳的全部或部分股款,且就提前繳納的全部或部分股款支付利息(直到如不提前交付,該股票到期應付為止),年利率不得超過(公司股東大會另有決議除外)8%,具體可由董事會和股東在提前繳款時協(xié)商。
第二章 股份轉讓
二十、根據本章程規(guī)定,任何股東均可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轉讓應經通?;蛞话阈问交蚨聲獾钠渌问降臅嫖募M行。文件可由轉讓人或其代理人作成,轉讓人對股份的持有權一直維持到轉讓登記注冊且受讓人的姓名被記入股東登記簿為止。
二十一、轉讓文書必須交公司登記處登記,同時繳納登記費,登記費不得超過1美元,董事會可隨時規(guī)定,轉讓時還得帶上有關的股權證和董事會隨時可能合理規(guī)定表明轉讓人有權轉讓股權的其它證據,根據這些證據,公司將按董事會根據本章程賦予的權力登記受讓人作為股東,并將轉讓文件保留。
二十二、董事會可拒絕登記將股份、未完全繳清股款的股份轉讓給其不贊成的人,并可拒絕就公司具有留置權的股份轉讓進行登記。
二十三、董事會可隨時決定從某時起暫時中止一段時間登記轉讓,但每年中止轉讓的日期總和不得超過30天。
第三章 股份過戶
二十四、當一股東死亡,如果死亡股東是個聯(lián)合持股人,公司應承認其它聯(lián)合股東有權享有股份權益,如果死亡股東為單獨持股人,則其法定個人代表有權享有股份權益;但不得適用本章程之規(guī)定去免除一死亡聯(lián)合股東的與他和其它人所持股份相關的財產的任何義務。
二十五、凡因股東死亡或破產而取得股份所有權的人,一旦出示董事會隨時正當要求出示的證據,可按以下規(guī)定,或自己登記作為股東,或提名讓某人登記作為受讓人,但這兩種情況,董事會均有權按該股東死亡或破產前轉讓其股份時的情況一樣,拒絕或中止登記。
二十六、如取得所有權的人要自己登記作為股東,他必須向公司送達親自簽署的書面通知,說明他的選擇。如果他選擇讓他人登記,他必須給他人制作一份股份轉讓書以證明他的選擇。本章程上述所有有關轉讓權利和轉讓登記的限制、限定和規(guī)定均應適用于此種通知書或轉讓書,就原股東未死亡或未破產而由該股東自己簽署通知書或轉讓書一樣。
第四章 股份的沒收
二十七、如果股東在規(guī)定繳款的日期沒有交付催繳的股款或分期交付的股款,此后,董事會可在未繳清催繳股款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股東送達通知,要求他繳付未交足的催款或分期股款,以及可能已經產生的利息。
二十八、通知上應另定一個日期(從送達通知之日算起,至少得14天之后),規(guī)定應在該日或之前繳納股款,并規(guī)定如果在規(guī)定之日或之前不予繳納,所催繳股款的股份應被沒收。
二十九、如果不遵守上述通知書上的規(guī)定,在此之后,在通知的股款未繳清之前,可隨時根據董事會所作出的有關決議沒收所通知的任何股份。此種沒收應包括有關被沒收股的全部已經宣布,但在沒收前尚未真正支付的紅利。
三十、被沒收的股份可以出售或按董事會認為恰當?shù)臈l件和方式予以處置,如董事會認為恰當,可在出售或處置之前隨時取消沒收。
三十一、凡股份被沒收的人將不再是被沒收股份的股東,但他仍然應負責支付至沒收之日應由他向公司支付的有關股份的所有款額(連同年利率為8%的就該筆未償付款額利息,從沒收之日算起,如果董事會認為應當支付此種利息),但如果他交足所有有關股份的此種款項,其責任應從繳清之時予以終止。
三十二、制作一份書面聲明,說明聲明人是公司的一名董事或書記,并聲明公司的某一股份已經在聲明書中所述的日期被合法沒收,該書面聲明將是證明所聲明事實屬實,任何人也不能對股份提出所有權要求的確鑿證據。
三十三、出售或處置股份如有所得,公司可以接受,且可向股份購買人或接受處置股份的人簽發(fā)轉讓書,憑此他可登記作為股東,如果有購買資金,他無義務負責資金的使用,他對股份的所有權不得因沒收、出售、或處置股份的程序不當或不合法而受影響。
三十四、本章程有關沒收的規(guī)定應適用于任何按股票發(fā)行條件在規(guī)定時間應付而沒有支付的情況,不管款項是按股票票面價值或是按溢價計算,正如正式催繳股款并通知而應以支付一樣。股票與證券的轉換
三十五、公司可經股東大會普通決議通過,將繳足股本的股票轉變成證券以及將任何證券轉變成任何種類的繳足股本的股票。
三十六、根據轉變成證券前股票的轉讓規(guī)則以及方式,或按情況按近似規(guī)則或方式,證券持有人可將全部或部分證券予以轉讓;但董事會可隨時決定轉讓證券的最低數(shù)額,并限制或禁止把此數(shù)額分零轉讓,但最低數(shù)額不得超過轉換成證券的股票的面額。
三十七、證券持有人應按所持證券的數(shù)額,享有如同持有轉換證券的股票的股東享有的有關紅利分配、在公司會議上投票、以及就其它事項的權利和特權,但部分證券持有權不賦有此種特權或權益(除參與公司紅利和利益的分配以及參與公司解散時的資產分析外),因為即使是部分股票持有權也不賦有此種特權或權益。
三十八、凡適用于繳足股本股票的公司規(guī)則也應適用于證券,規(guī)則中的“股票”和“股東”兩詞應包括“證券”和“證券持有人”。
第五章 資本的變更
三十九、經普通決議公司可隨時:
1.將股本增加到等同于決議所規(guī)定的股額和股數(shù)的數(shù)額;
2.將全部或部分股金合并或劃分成數(shù)額大于現(xiàn)有股份的股份;
3.將全部或部分股份劃分成數(shù)額小于通知所規(guī)定的股份;不管任何劃分,被劃小的股份已經繳納(如果有)和未繳納股款的比例應與股份未劃分前的比例相同;
4.取消在決議通過之日尚未被人認領或同意認領的股份,或已經被沒收的的股份,并通過取消股份而減少公司的股本數(shù)額。
四十、根據股東大會可能會作出的任何相反的決定,所有新股在發(fā)行之前,均得向在招股之日,有權得到公司股東大會通知的人進行招股,招股按他們現(xiàn)有股份的比例進行。招股應發(fā)放通知,具體說明出售股份的數(shù)額及招股的期限,倘若不接受邀請,則視為拒絕,期限一過,或從被招股人處收到通知,說他拒絕接受所要約的股份,董事會可按其認為最有利于公司的方式處置這些股份。董事會同樣可以處置董事會認為按本章程不便作招股邀請的(按新股與有權得到出售新股邀請的人所持股的比例計算)任何新股。
四十一、經特別決議,公司可用任何方式和因為或根據法律所核準、同意和規(guī)定的任何附帶條件而裁減股本,償還資本準備基金或股份溢價帳戶。
第六章 股東大會
四十二、根據《公司法》規(guī)定每年應召開一次公司股東年會。年會以外的所有股東大會均應稱為臨時股東大會。
四十三、只要認為恰當,任何董事均可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應經董事提請召開,或如無董事提請,可由《公司法》所規(guī)定的提請人提請召開。
四十四、根據《公司法》有關特別決議以及簡短通知的決議,至少應在14天前(通知送出或認為送出之日除外,但包括通知送達之日)向有權從公司得到此種通知的人士發(fā)放通知,說明開會地點、日期和時間,如果是有關特別議題,還應說明議題的大概性質。
四十五、臨時股東大會討論的議題必須都是特別議題,股東年會討論的議題,除公布股息、審核帳目、資產負債表和董事會報告及審計報告、選舉董事以填補退休空缺、任命審計員和確定其酬金等之外,也都如此。
第七章 股東大會程序
四十六、在大會討論議題時,如出席大會的股東未達到法定人數(shù),股東大會不能處理任何議題。除非本章程另有規(guī)定,否則兩名股東親自到場即構成法定人數(shù)。按本章程的意見,“股東”包括代理出席人或法人股東代表。
四十七、如在開會時間過后半小時內出席會議的人仍達不到法定人數(shù),且本次會議是經股東提請召開的,則此次會議應當解散;在其它情況,會議應延期到下周同一天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召開,或延期至董事會決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召開。
四十八、董事會如有董事長,應由他作為主席主持每次的公司股東大會,如果沒有董事長,或如果開會時間過后15分鐘內他沒有出席會議或他不愿主持會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推選他們當中的一員作為會議主席。
四十九、經達到法定人數(shù)大會的批準主席可以,如經大會指示主席應該,隨時隨地中止會議,但除了上次會議遺留未決的議題外,延期大會不得處理任何議題。如果大會延期長達30天或以上,如同初次開會一樣必須送發(fā)延期會議通知。除上述規(guī)定外,不必因延期會議或因在延期會議上處理的事務而送發(fā)通知。
五十、凡交股東大會表決的決議均應通過舉手表決予以決定,除非(在宣布舉手表決結果之前或剛宣布結果后):
1.由主席要求投票表決;
2.由最少3名親自或代理出席大會的股東要求投票表決;
3.由占出席會議具有投票權的股東的總投票權10%或以上親自或代理出席大會的股東或股東們要求投票表決;或
4.由出席大會且持有公司附有投票權股票,所交付股款總數(shù)不少于所有附有投票權股票股款10%的股東或股東們要求投票表決。除非由此要求投票表決,否則將由大會主席宣布一決議經舉手表決一致或多數(shù)通過,或被否決,并將結果記錄在公司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冊中,作為確證,而贊成或反對決議的人數(shù)或比例則不用說明。投票表決要求可以撤回。
第14篇 西北電網有限公司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電力體制改革發(fā)展要求,進一步加強西北電網有限公司系統(tǒng)電力可靠性管理,根據國家經貿委《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及中電聯(lián)《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結合西北電網有限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西北電網系統(tǒng)各電力企業(yè)及控股、受委托管理的電力企業(yè),并網發(fā)電企業(yè)可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 本辦法未涉及到的內容要嚴格按照國家經貿委《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及中電聯(lián)《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執(zhí)行。
第四條 本暫行辦法的解釋權屬于西北電網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可靠性管理體系
第五條 西北電網系統(tǒng)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實行西北電網有限公司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工作體系,由西北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由生產技術部歸口負責開展全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 一 ) 貫徹執(zhí)行國家政府、國家電網公司以及電力行業(yè)有關電力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規(guī)、制度及標準,制定適合于本單位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在業(yè)務上接受中國電力企業(yè)聯(lián)合會可靠性管理中心的指導。
( 二 ) 建立健全西北電網系統(tǒng)可靠性管理體系,負責公司系統(tǒng)電力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
( 三 ) 建立可靠性管理信息數(shù)據庫,采集、整理、審核、存儲可靠性數(shù)據和信息,并按要求將數(shù)據報送至上級有關部門及中電聯(lián)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
( 四 ) 負責收集并網統(tǒng)調發(fā)電企業(yè)主機及輸變電設施可靠性管理數(shù)據??赏ㄟ^并網調度管理協(xié)議及并網運行考核辦法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在調度部門設置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可兼崗),負責使用發(fā)電可靠性管理程序收集、審核調管范圍內發(fā)電企業(yè)可靠性數(shù)據,并報可靠性管理歸口部門。
( 五 ) 定期召開公司系統(tǒng)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會議,分析設備、機組和電網的運行可靠性狀況,制定促進電力安全生產、提高設備可靠運行水平的具體措施。
( 六 ) 測算、分解可靠性目標值,推行可靠性目標管理。
( 七 ) 參與對電源與電網規(guī)劃項目、重要技術改造項目以及重要設備的更改與選型進行可靠性技術論證。
( 八 ) 在與有關方面簽訂生產運營合同、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xié)議、安全管理協(xié)議等文件中,對設備、機組和電網的可靠性水平提出具體要求。
( 九 ) 組織、協(xié)調科技進步項目中有關可靠性管理與技術項目的立項與研究。
( 十 ) 開展可靠性業(yè)務培訓和技術交流活動。
第六條 各電力企業(yè)開展本企業(yè)及所轄范圍內可靠性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 一 ) 貫徹執(zhí)行上級頒發(fā)的有關電力可靠性管理的規(guī)范、制度及標準,制定適合于本單位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 二 ) 成立可靠性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可靠性管理工作責任部門,設置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網絡系統(tǒng)。負責公司所屬發(fā)供電企業(yè)可靠性管理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并報西北電網有限公司備案。
( 三 ) 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信息數(shù)據庫,采集、整理、審核、存儲可靠性數(shù)據和信息,確認正確無誤,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按要求報送至西北電網有限公司生產技術部。
( 四 ) 負責收集并網統(tǒng)調發(fā)電企業(yè)主機及輸變電設施可靠性管理數(shù)據。可通過并網調度管理協(xié)議及并網運行考核辦法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在調度部門設置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可兼崗),負責使用發(fā)電可靠性管理程序收集、審核調管范圍內發(fā)電企業(yè)可靠性數(shù)據,并報可靠性管理歸口部門。
( 五 ) 對公司所屬發(fā)供電企業(yè)下達可靠性指標,并對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及考核。
( 六 ) 運用可靠性分析、評價理論,定期對本企業(yè)設備的可靠性水平進行評價,并根據可靠性評價結論,提出改造本企業(yè)設備可靠性的措施;
( 七 ) 定期召開本企業(yè) 可靠性管理工作會議,總結、交流經驗, 全面分析設備制造、施工安裝、運行維護、檢修管理等因素對設備可靠性的影響,制定年度可靠性管理的目標和措施,并加以實施;
( 八 ) 參與對電源與電網規(guī)劃項目、重要技術改造項目以及重要設備的更改與選型進行可靠性技術論證。
( 九 ) 在與有關方面簽訂生產運營合同、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xié)議、安全管理協(xié)議等文件中,對設備、機組和電網的可靠性水平提出具體要求。
( 十 ) 組織、協(xié)調科技進步項目中有關可靠性管理與技術項目的立項與研究。
( 十一 ) 組織開展可靠性管理與技術培訓,確保生產一線人員能掌握可靠性管理技術,準確判斷電力設施和所轄電網的可靠性狀態(tài),正確填寫可靠性記錄,熟練運用可靠性信息系統(tǒng)進行計算、分析及應用。
第三章 可靠性評價工作規(guī)定
第七條 開展電力可靠性統(tǒng)計評價工作應執(zhí)行以下標準和要求,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全國統(tǒng)一的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統(tǒng)軟件。
( 一 ) 《發(fā)電設備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dl/t 793-2001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
( 二 ) 《輸變電設施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dl/t 837-2003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
( 三 ) 《供電系統(tǒng)用戶供電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dl/t 836-2003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
( 四 ) 《直流輸電系統(tǒng)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 ( 暫行 ) 》,中電聯(lián)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頒發(fā)。
( 五 ) 《新建發(fā)電機組啟動試運行階段可靠性評價辦法 ( 暫行 ) 》,中電聯(lián)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頒發(fā)。
( 六 ) 《電力可靠性管理代碼》,中電聯(lián)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頒發(fā)。
( 七 ) 中電聯(lián)頒發(fā)的其它有關規(guī)范、制度。
第四章 可靠性信息統(tǒng)計內容及管理
第八條 電力可靠性信息的統(tǒng)計內容
( 一 ) 發(fā)電機組及其主要輔助設備的可靠性數(shù)據。
( 二 ) 35kv 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輸變電設施的可靠性數(shù)據。
( 三 ) 供電系統(tǒng)用戶供電可靠性數(shù)據。
( 四 ) 重大的非計劃停運、停電事件的詳細分析報告。
本款所指重大的非計劃停運、停電事件系指:機組非計劃停運時間超過 300 小時、主要輸變電設施非計劃停運時間超過 1000 小時、 22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全站非計劃停電、大面積的用戶停電等事件。
( 五 ) 設備、機組的產權或運行管理單位變動情況等。
第九條 電力可靠性信息數(shù)據上報要求
( 一 ) 各省(區(qū))電力公司按照規(guī)程要求可靠性數(shù)據上報內容,于下月第 7 個工作日前報西北電網有限公司生產技術部。公司系統(tǒng)匯總后報可靠性管理中心。
( 二 ) 發(fā)現(xiàn)數(shù)據有誤需更正時,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說明原因,更改的數(shù)據內容應隨下月數(shù)據一并報送。
( 三 ) 當所管理的設備、機組的產權或運行管理單位等情況發(fā)生變更時,應及時通報,并做好全部可靠性數(shù)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保證可靠性信息的連續(xù)性和完整性。
( 四 ) 填報電力可靠性數(shù)據應當做到準確、完整和及時。
準確的含義是:按客觀實際如實進行統(tǒng)計評價,做到事件定性、代碼準確。
完整的含義是:按規(guī)定項目填報可靠性數(shù)據,做到事件和內容無遺漏。
及時的含義是:按規(guī)定程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可靠性數(shù)據。
( 五 ) 可靠性指標的綜合分析于次季度第一個月的 15 日前報西北電網公司生產技術部。
( 六 ) 可靠性管理工作總結于次年度元月底前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部。
第五章 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基本要求
第十條 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其職稱評定、晉升晉級按工程技術系列進行,與其他同類專業(yè)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一條 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必須經過可靠性管理與技術的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可靠性管理人員基本條件
( 一 ) 思想作風端正,事業(yè)心強,工作認真負責,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生產實踐和管理經驗。
( 二 ) 掌握政府部門、中電聯(lián)頒發(fā)的有關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規(guī)范、制度及標準,熟練掌握和應用各類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統(tǒng)軟件。
( 三 ) 熟悉電力系統(tǒng)專業(yè)基礎知識,了解所在單位相關專業(yè)的主要業(yè)務內容。
第六章 考 評
第十三條 公司對可靠性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每二年對在可靠性管理工作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
第十四條 為了維護電力可靠性的公正性、準確性與權威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可靠性數(shù)據進行不 正當?shù)母深A,如發(fā)現(xiàn)有偽造和弄虛作假現(xiàn)象,公司將視情 節(jié)輕重予以通報批評。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對電力可靠性數(shù)據和信息實行統(tǒng)一管理,各項指標均以網、省(區(qū))公司可靠性歸口管理部門公布 ( 認可 ) 的數(shù)字為準。各發(fā)、供電企業(yè)確有需要向外提供可靠性數(shù)據信息時,必須經主管公司可靠性歸口管理部門批準方可提供。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5篇 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產品成本核算,加強成本的管理及控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企業(yè)會計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本企業(yè)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的特點,特制定成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成本核算的目的
加強成本核算,可以正確及時反映各種生產耗費及生產費用的實際支出,并實時對其進行監(jiān)督控制。
加強成本核算,可以及時反映在產品、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動、結存情況,保護財產的安全完整。
加強成本核算,正確及時計算在產品、庫存商品的單位成本及總成本,提供各種成本信息,以滿足各項管理工作和經濟決策的需要。
加強成本核算,正確反映產品成本構成情況,提供降低產品成本的途徑。
第三章成本會計科目核算的內容
成本的計算體是以產品為中心。成本計算金額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shù)。
××現(xiàn)在有三個生產部門:電能××部、××部、××系統(tǒng)部。每個生產部門都有自己的特點。
電能××部現(xiàn)在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80%以上,主導產品是多用戶表。電能××部的產品屬于大量大批生產,采用品種法。
××部的產品比較穩(wěn)定,一年的收入將近100萬元?!痢敛靠刹捎梅峙?根據產品的定單生產。對××部的預生產采用品種法。
××系統(tǒng)部屬于一個特殊的部門,涉及產品研發(fā)和產品的生產。應該對產品的研發(fā)和產品的生產分開核算?,F(xiàn)在××系統(tǒng)部正在研發(fā)冷熱水表,前期的研發(fā)費用計入管理費用-研究開發(fā)費。
××的成本科目下設了兩個一級科目“生產成本”和“制造費用”在這兩個科目下分別設置了明細科目?,F(xiàn)在生產成本下設了四個三級明細科目“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人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福利費”、“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制造費用”。
3.1 生產成本科目核算的內容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指產品生產過程中,形成產品的各種原材料;本科目中的材料,主要指直接發(fā)放到產品上的各種材料。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人工:指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績效工資、各種補貼及津貼。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福利費:指的是按參加產品生產工人比例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制造費用:指的是從當月制造費用科目余額中轉入的成本。
3.2制造費用明細科目核算的內容
制造費用-辦公費:指的是生產車間耗用的文具、印刷、郵電費、報刊雜志、資料費等費用。
制造費用-差旅費:指的是車間職工因公出差而發(fā)生的差旅費用。
制造費用-運輸費:指的是鐵路托運,不能進入原材料成本的運雜費。
制造費用-修理費:指的是修理生產使用固定資產的費用,包括大修理和經常修理費用,以及各項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費用。
制造費用-工資:指的是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績效工資。
制造費用-福利費:指的是按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績效工資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福利費。
制造費用-會議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管理人員參加會議的費用。
制造費用-勞保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發(fā)生的各種勞動保護費用。指的是工作服、工作鞋以及包括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安全裝置、衛(wèi)生設備、通風設備等勞保用品支出的費用。
制造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指的是指生產車間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攤銷費。包括家具備品、計量工具、小型工具等費用。
制造費用-通訊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的電話費、所內的通訊費、生產車間管理人員每月的手機話費。
制造費用-折舊費:指的是與生產有關的固定資產按規(guī)定提取的折舊費用。
制造費用-水電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由于消耗水電(日常用水、照明用電)而支付的費用。
制造費用-停工費:指的是生產車間或某個班組在停工期間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停工期間發(fā)生的原材料費用、工資及福利費和制造費用。如果停工期間不滿一個工作日的,一般不計算停工損失。
制造費用-其他:指的是產品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但未包括在上述各項中的其他制造費用,如勞務費。
由于原出庫單沒有生產計劃號,維修號和合同號,要增加三個字段生產計劃號,維修號和合同號,以便以后備查,為材料成本的歸集做好基礎的工作。
第四章建立健全,制定、修訂各項定額資料
產品的各項消耗定額,既是編制成本計劃、分析和考核成本水平的依據,也是審核和控制成本的標準;而且在計算產品成本時,要用產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額和工時的定額作為分配實際費用的標準。因此,為了加強生產管理和成本管理各單位必須建立和健全定額管理制度,凡是能夠制定的定額的各種消耗,都應該制定先進、合理、切實可行的消耗定額,并隨著生產技術科技的發(fā)展、技術的進步、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不斷修訂消耗定額,以充分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
產品的各項定額制定的好壞,需要各部門的密切配合。
首先要明確生產工藝流程,生產工藝流程由生產質量部、技術部共同制定。
生產工藝流程規(guī)定了相應的消耗定額,并以此作為標準成本的基礎,領料根據定額發(fā)料,額外發(fā)料應經總經理批準。
生產車間負責制定生產定額,提供工時利用率,保證完成產量、品種等計劃指標,力求縮短生產周期,減少在產品資金的占用。
技術部門負責制定物資的消耗定額,從產品的設計和工藝技術上保證產品質量優(yōu)、成本低、適銷對路,減少原材料等各種物資消耗,節(jié)約工時,講究經濟效益。
生產質量部門負責全面質量管理,編制和落實生產計劃通知單、預生產計劃、科研預投,組織均衡生產,提高優(yōu)級品率,減少部合格產品和廢品損失。每月生產質量部制作生產進程報告,包括計劃完成情況,重大問題應報告管理層。
供應部負責制定計劃單價,控制外部加工費用,合理組織物資的采購,節(jié)約物資的采購和保管費用,做好材料的暫估。
綜合辦負責制定勞動力合理組織,制定勞動定額,綜合辦和生產部門配合,提高工時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控制工資、福利的支出,節(jié)約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
財務部負責把上述定額匯總,制定公司各種產品的定額。每月根據生產質量管理部上報的生產進程報告,看生產資金的占用情況。
第五章建立健全材料的計量、收發(fā)、領退和盤點制度
存貨占流動資產將近50%,如何管理存貨,防止存貨丟失,加強內部控制,提高存貨的周轉速度,提高流動資產的變現(xiàn)能力。提到企業(yè)的日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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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5.1 材料的領料程序
領發(fā)材料,要有嚴格的手續(xù)和制度。有消耗定額的,按定額發(fā)料,沒有消耗定額的,按照合理需用量發(fā)料,防止材料亂領亂用,造成積壓浪費。
正常領料:(1)由領料部門填制材料的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留給庫房、一份送交財務部。材料出庫單標明生產計劃號、用于那種產品名稱、物料代碼、領用產品名稱(名稱要統(tǒng)一)、規(guī)格型號、單位、數(shù)量。
(2)倉庫保管員根據出庫單直接將材料發(fā)放到產品類別上,并登記金蝶倉存管理-領料發(fā)貨-生產領料-錄入。以此作為材料成本歸集的依據之一;在月底財務結原材料賬套前,倉庫應核對好收發(fā)料和材料明細賬,務必使賬單一致;
(3)各車間辦事人員設立賬簿,在賬上按產品名稱登記領用材料,在每月的25日上報財務部。
(4)財務部結轉原材料帳套,財務部每周打出一次材料出庫單,以便各部門領料核對。根據領料單成本人員編制按產品名稱直接材料匯總表。財務上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非正常領料:(1)生產中設計修改:如果設計修改系新增材料,其材料成本核算與歸集同正常領料;如果是更換材料,更換前的領料做退庫處理,辦理退庫單,更換后材料成本核算與歸集同正常領料。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2)生產中質量事故(生產操作或原材料缺陷)發(fā)現(xiàn)需要補領料,必須持生產副總或生產管理質量管理部門簽字的單子到倉庫領料,倉庫在領料單上標明發(fā)料名稱和原因,以便存貨管理人員在作材料財務成本分析時使用。其材料成本核算和歸集同正常領料。財務上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
(3)維修領料,售后服務領料,應在材料出庫單上標明維修號、維修的產品名稱、 物料代碼、物料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其材料成本的核算歸集同正常領料。產品維修領料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產品的售后服務領料記入“營業(yè)費用-售后服務費”
其他領料:(1)材料的出售,同正常的領料手續(xù),財務上記入“其他業(yè)務支出”。
(2)產品的研發(fā),應在材料出庫單標明科研計劃號,同正常的領料手續(xù)。財務上記入“管理費用-研究開發(fā)費”。
(3)材料的借用,應由借用人填制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送交倉存,一份送交財務部。材料的借用應及時歸還。未歸還,應于每月末書面文件說明原因。
5.2材料的退庫
對于每月發(fā)生或每批發(fā)生的剩余材料應及時在每月的25日辦理材料的退庫。
(1)對于生產所剩材料,應該編制紅字出庫單,據以退回倉庫。
(2)對于車間已領未用、下月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材料,為了避免本月末交庫、下月初又領用的手續(xù),可以采用“假退料”的辦法,即材料實物不動,只是填制一份本月份的退料單,表示改項余料已經退庫,同時編制一份下月份的領料單,表示改項材料又作為下月份的領料出庫。
5.3材料的盤存
庫存材料應定期清查、盤點,作到賬物相符,避免差錯和霉爛變質,防止積壓浪費和貪污盜竊,以保護財產的安全。
庫存材料的盤點采用永續(xù)盤存制。存貨人員至少每季盤存一次,寫出盤點報告,對于材料的短缺,應分析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六章建立在產品、產成品保管、移交、傳遞制度
6.1建立在產品的保管、移交、傳遞制度
在產品是企業(yè)的重要物資,要保護在產品的完整。如果保管不當,會發(fā)生丟失、毀損等情況。因此,為了保護企業(yè)財產物資的安全,也應搞好在產品成本核算工作。
在產品是指在生產過程中尚未完工的產品。在產品數(shù)量的核算是進行在產品成本計算的基礎,企業(yè)計算在產品成本所依據的是期末在產品結存數(shù)量,每月車間辦事人員應盤點在產品,編制在產品收發(fā)結存報表。送交財務部。
在產品的借出由經辦人員品填制在產品的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送交倉存,一份送交財務部。在產品的借出應及時歸還。在產品的歸還應填制紅字出庫單。倉存人員應設置備查賬簿登記在產品借出歸還情況。每月上報財務部一份。
為了加強在產品的數(shù)量核算,保護在產品的安全完整,成本會計人員應定期對在產品進行清查,特別是在中期和年度決算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
6.2 明確自制半成品
對于部件庫,首先應由生產車間人員、生產質量管理部門人員、技術部人員協(xié)商制定部件的標準。
由于電能××部生產的特殊性,每個生產步驟生產出半成品,入部件庫,生產出的半成品又被領用,用于下一步驟繼續(xù)進行加工裝備。
為了加強半成品的核算,更好地控制部件庫收發(fā)情況,有必要計算半成品的成本。自制半成品進行物流模塊,明確自制半成品的物料代碼、名稱、規(guī)格型號、物料屬性。
由于××現(xiàn)在的工資基本上是在所里開的,電能××部的工資基本上在公司賬上體現(xiàn)13000,制造費用每月基本上15000元,由于人工和制造費用在產品成本中的比重不大,××的自制半成品基本上可以按所耗的原材料歸集?!痢磷灾瓢氤善啡霂鞎r,可以計入:
借:自制半成品
貸:原材料
××的自制半成品出庫時:(1)如果電能××部領用,可以計入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貸:自制半成品
(2)如果出售,可以計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其他業(yè)務支出
貸:自制半成品
每月部件庫核算人員應向財務部、生產質量管理部報出部件庫收發(fā)結存報表。
6.3 加強庫存商品的保管、移交、傳遞制度
為了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有必要對庫存商品的入、出庫核算加強。
庫存商品完工時,由車間管理人員填制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應詳細標明生產計劃號、物料編碼、產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入庫經手人、倉庫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簽字。庫存商品完工應及時。這樣可以正確地計算出產品的成本,在此基礎上,才能正確準確地計算出企業(yè)利潤額的計算。利用庫存商品,可以合理調節(jié)企業(yè)的生產進度,當產成品庫存增加時,應當減少產量;當產成品庫存較少時,可以適當?shù)卦黾赢a量。
庫存商品出庫時,無論是對外轉移,還是內部使用,都應及時開具出庫單,出庫單應詳細標明合同號、客戶名稱、產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單位、數(shù)量、出庫經手人、簽訂合同人。
庫房保管人員應仔細查看實物和產成品出庫單是否相符。如果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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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致,應要求出庫單重開。
第七章成本的計算方法
7.1 成本計算中的分批法
××的××部和××系統(tǒng)部屬于單件小批類型的生產,按購貨單位的合同生產?!痢敛亢汀痢料到y(tǒng)部根據購貨合同采取生產,成本計算就應當采用分批法。按產品的批別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成本計算對象是購貨者的定單,產品成本明細賬按定單開設。
當購貨者的一份定單中只有一種產品且要求同時交貨時,就將該定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當購貨者一份定單中有幾種產品或雖只有一種產品但數(shù)量較多而且要求分批交貨時,就要由生產質量管理部門按批別開設內部定單,下生產計劃以組織生產,并作為成本計算對象。
間接費用在各定單之間分配時,可以采用當月分配法,也可采用累計分配法。按月歸集各定單的實際生產費用,成本計算期是非定期的,與會計報告期不一致,與生產周期一致。
各定單的產品在未完工以前,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費用累計數(shù)就是在產品成本,當該定單的產品全部完工時,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費用就是完工產品成本。
7.2 成本計算中的品種法
××電能××部的生產屬于大量大批裝配式生產,在總裝生產線進行加工焊接各項單元板,在老化組進行高低溫沖擊,調試組進行調試,組裝組進行組裝成表,老化組進行老化走字,輔助生產線上表蓋子、表裙子、面板,生產質量管理部進行出廠檢驗,輔助生產線進行包裝出廠。
××電能××部如果當月只生產一種產品,就以該種產品為成品計算對象,開設產品成本明細賬(或產品成本計算單)。這時企業(yè)發(fā)生的費用,可根據領料單上標明的生產計劃號、合同號、領料用途、領料用于何種產品進行歸集。登記產品成本明細賬中的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明細表了。
××電能××部如果當月生產多種產品。則分別以每種產品為成本計算對象,分產品分別設置成本明細賬,對發(fā)生的生產費用,分別按產品成本項目進行歸集。
采用品種法,一定要按月計算產品成本。
7.3 正確劃分各種產品的費用界限
為了分析和考核各種產品的成本計劃或成本定額執(zhí)行情況,應當分別計算各種產品的成本,因此,應該計入本月產品的成本的生產費用還應在各種產品之間進行劃分。
屬于某種產品單獨發(fā)生,能夠直接計入該種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應該直接計入該種產品的生產成本。
屬于幾種產品共同發(fā)生,不能直接計入某種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則應采用適當?shù)姆峙浞椒?分配計入這幾種產品的成本。
直接材料分配率=材料實際總耗用量×材料單價
各種產品實際產量之和
某產品應分配的材料費用=該產品實際產量×材料費用分配率
直接人工的分配率=該產品當期原材料消耗金額
當期車間領料合計
某產品應分配的直接人工=該車間當期發(fā)放的工資總額×直接人工分配率
某種產品應分配的直接福利費=某種產品應分配的直接人工×14%
制造費用的分配率=該產品當期原材料消耗金額
當期車間領料合計
某產品應分配的制造費用=該車間當期發(fā)生制造費用×制造費用分配率
7.4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的分配
7.4.1 分批法下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的分配
如果采用分批法,通常不存在批內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分批費用的問題。各定單或批次的產品在未完工以前,成本明細賬中的歸集費用累計數(shù)就是在產品成本,當該定單或批次的產品全部完工時,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費用就是完工產品的總成本。
如果一份定單內或同一批次內產品跨月完工數(shù)量較多時,或者若干份定單或若干批次的產品中跨月完工的定單或批次較多時,則應采用約當產量法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分配費用,以便確定和報告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
7.3.2 品種法下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的分配
在簡單品種法下,不存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分配費用的問題,本月產品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全部費用,就是該產品本月完工產品的總成本;總成本除以產品,即為該產品平均單位成本。
如果在產品數(shù)量比較多,就應當采用適當?shù)姆椒?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分配生產費用,以便計算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
電能××部在產品數(shù)量較多,占用的費用額也較大,同時各月在產品數(shù)量變化也比較多,就應按月計算產品成本。采用約當產量法(產品相當于完工產品的產量)。
電能××部在產品成本的計算是通過月末對車間盤點的每一道工序上的在產品數(shù)量,形成在產品成本報表(見附表五)。財務依據此報表采用約當產量法計算出在產品金額。
如果原材料是一次投入時,通常分批材料費用時,不必計算在產品中的“直接材料”成本項目的約當產量,應按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數(shù)量比例分配材料費用。
直接材料費用分配率=月初在產品直接材料費用+本月發(fā)生的直接材料費用
完工產品數(shù)量 +在產品數(shù)量
月末在產品直接材料成本=月末在產品數(shù)量×直接材料費用分配率
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的分配。按在產品完工程度計算約當產量,按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約當產量分配計算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直接人工費用分配率=月初在產品直接人工費用+本月發(fā)生的直接人工費用
完工產品數(shù)量 +在產品約當產量
在產品約當產量=月末在產品數(shù)量×在產品完工程度
月末在產品的直接人工=月末在產品的約當產量×直接人工費用分配率
月末在產品的直接福利費=月末在產品的直接人工×14%
制造費用分配率=月初在產品制造費用+本月發(fā)生的制造費用
完工產品數(shù)量 +在產品約當產量
月末在產品的制造費用=月末在產品的約當產量×制造費用分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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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第八章 成本分析和控制
成本計算算管結合,算為管用。對成本進行分析,可以考核企業(yè)成本、節(jié)約材料費用,從而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
通過對成本的分析,還可以揭示企業(yè)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取得成績和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高企業(y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的水平。
成本提供的實際成本、費用,可以作為企業(yè)的價格和利潤的預測,制定有關的生產經營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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